短篇偵探小說怎麼寫
⑴ 短篇小說怎麼寫
寫短篇小說,要把握好三點。
1、人物
由於短篇小說篇幅的設定,這就要求作者對人物的性格把握要精準。尤其是要塑造一個擁有鮮明性格的人物,要讓人物來傳遞故事的主題。對人物的刻畫採取對話、行為的描寫,力圖塑造一個栩栩如生的人物。
2、立意
這是短篇小說的核心,要傳遞什麼思想、講什麼故事、引起何種思考,都由「立意」來決定。星星建議如果要用短篇小說來練手的話,多去追求新穎的「立意」。
星星舉個例子,日本「微型小說鼻祖」星新一曾在《一分鍾小說選》中說過「我的小說強調一個「新」字,給讀者以新題材,新知識,甚至讓他們感到驚訝」。
他常常藉助童話、科幻、推理等,通過一些非現實的題材,反映他在現實生活中的感悟。而一個新穎的立意,往往能讓讀者印象深刻,即便是長篇小說,也可能達不到其所帶來的震撼效果。
3、結尾
短篇小說很容易讓讀者有「拍案驚絕」的感覺,那是因為有一個好的結尾。但這個結尾不一定要有一個確定的結局,它可以是開放式的。
(1)短篇偵探小說怎麼寫擴展閱讀
字數的多少,是區別長篇、中篇、短篇小說的一個因素。但不是惟一的因素。人們通常把幾千字到三萬字的小說稱為短篇小說,三萬字到十萬字的小說稱為中篇小說,十萬字以上的稱為長篇小說。這只是就字數而言的,其實,長、中、短篇小說的區別,主要是由作品反映生活的范圍、作品的容量來決定的。
長篇小說容量最大,最廣闊,篇幅也比較長,具有比較復雜的結構,它一般是通過比較多的人物和紛繁的事件來表現社會生活的,如《紅樓夢》。中篇小說反映生活的范圍雖不像長篇那樣廣闊,但也能反映出一定廣度的生活面,它的人物的多寡、情節的繁簡介於長篇與短篇之間,如《人到中年》。
短篇小說的特點是緊湊、短小精悍,它往往只寫了一個或很少幾個人物,描寫了生活的一個片斷或插曲。短篇小說所反映的生活雖不及長篇、中篇廣闊,但也同樣是完整的,有些還具有深刻、豐富的社會意義。
⑵ 怎麼寫偵探類的小說
個別的思路只有靠你自己的靈感了
一般偵探小說的思路是 設謎-調查-解謎 三大步
情節的曲折性可以按照平常小說的方法去設計,偵探小說重在對謎題的設計和合理的邏輯推理——這個就是需要靠你運用自己的想像力和知識儲備的。
偵探小說也有一些套路
這里給你提供一個范·達因大師的偵探小說20准則,不妨看看,也許對你有幫助:
1.偵探小說必須給讀者與偵探同等的機會去偵探,解決謎團。因此所有的線索要寫清楚
。
2.除兇手對偵探布置的謎團之外,作者不可另外以文字描述向讀者布置詭計,使讀者發
生混亂。
3.偵探小說不可加入戀愛故事,因為這容易使純粹的鬥智游戲,滲透不純粹的情緒,以
致引起偵探的混亂。偵探小說的主旨在於尋出真凶,而不在談情說愛。
4.不可設定偵探自己,或搜查當局人員為兇手。
5.兇手必須從邏輯的偵探過程中查出。不可依靠偶然或巧合,以及無偵探根據的自供。
6.偵探小說需要設定偵探,由他來收集解謎的線索,從而找出真凶。
7.偵探小說絕對要有殺人事件,死者死得越乾脆越好。殺人以外的犯罪不易引起讀者興
趣,以此寫出洋洋千言的大長篇也未免小題大作。
8.偵探小說的謎團必須以嚴格而自然的方式去解決。不可使用占卜、乩童、讀心術、降
靈術、水晶透視術等關乎超自然力的方法去解謎,這樣才能使讀者具有和偵探同等的智
力競爭。
9.偵探只要一人。過多偵探往往會分散讀者的注意力,攪亂讀者邏輯思考的脈絡。
10.兇手在故事中,必須是主要人物之一。作者不可將兇手定為與故事毫無瓜葛的局外
人或無足輕重的小角色。
11.不可設定「僕人」為兇手,如秘書、馬夫、園丁、傭人、守門人、廚師等人。兇手
在故事中,須具社會地位,最好是以常識判斷不會犯案的人物。
12.不管被害者有多少人,兇手只要一個。不過可以設定共犯,只是犯案的全責還是在
兇手。
13.不可以用秘密結社、黑社會犯罪組織等作為偵探小說的主體。這類小說應屬冒險小
說,而設定犯罪集團作為兇手避難之處,對讀者和偵探的鬥智機會,也是不公平的。
14.殺人方法需合理且具科學根據。如發現化學新元素,或是發明珍奇毒葯以此作為殺
人方法,是不允許的。
15.案件自發生到搜查,需保持一貫性,以便供讀者參與偵探。作者本身要有適當的誠
實和運動家精神,如有洞燭機先的聰明讀者,即可由其邏輯分析,和偵探同時找出兇手
。作者不可以故意隱藏重要的破案線索。
16.偵探小說不需要用很長的篇幅來描述與故事進展無關的事物。比如文學性的粉飾、
完美的寫景等。因為讀者只想涵泳作品中的智慧游戲,其餘皆為繁詞冗句。
17.不可將兇手設為強盜、山賊、海盜等職業犯罪者。如此的設定毫無鬥智的魅力可言
。
18.解決案件時,不可到了最後關頭,以自殺或事故死亡的情節作結束。這樣是虎頭蛇
尾的作品。
19.偵探小說中的犯罪動機必須是個人性的。如國際陰謀政變戰爭,屬於間諜小說的范
圍。
20.最後列舉幾項「凡是具有自尊心的偵探作家」,不會使用的方法:
a. 犯罪現場留有煙蒂,則判定吸同樣香煙的人為兇手。
b.強迫嫌疑犯自白。
c.留假指紋在犯罪現場。d.找替身製造不在場證明。
e.在犯罪現場的狗沒吠,以此判定兇手和被害者是熟人。
f.揭開謎底時,才告知讀者兇手是雙胞胎之一。
g.使用皮下注射器,或即刻死亡的毒葯。
h.警官到達後才成立的密室。
i.由訊問的連鎖反應實驗斷定兇手。
j.到故事快結束時,偵探由暗號找出兇手。
⑶ 偵探小說的寫法
其實一部好的偵探小說能保持長久生命力的最終秘訣不在於殺人手法的奇特 也不在於劇情的跌宕起伏 當然 它們也很重要 但最重要的還是它所要闡釋的主題 即中心思想是什麼 一部小說的中心思想相當於小說的靈魂 沒有靈魂的小說怎麼會被欣賞?
所以首先你要設定的是主題 它可以是對於一種社會現象的批判 也可以是對某些群體的諷刺和抨擊 更可以是你個人對人對事的某種看法
其次是大致的情節 即文章的提綱 它就像是人體的骨骼 房子的構架 只有提綱確穩固了 下面才好進行 這裡麵包括案件的起因、經過和結果
接著設定出場主要人物 他們就像演員 負責將整個劇情串聯起來 就像是血液
然後是具體情節的描寫 幫助烘托氣氛 設置懸念 是整部小說情節跌宕起伏 不過要留心設置一些伏筆 它既是幫助揭示最後案情的工具 也是引導讀者探索劇情發展的線索 沒有了這些伏筆的設定 當案件真相揭開的時候 也就顯得蒼白無力 無從取證了
最後是審稿和改稿 反復閱讀你所寫的小說全文 看看你是否能夠被小說所打動 你的案情設置是否禁得起推敲 隨讀隨改 之後你可以找一些對偵探小說感興趣的朋友推薦一下 就說你看到了一篇不錯的文章 讓他們也讀讀看 看看他們的評價如何 有哪些設置不合理的地方 當然這也只是借鑒 你需要對這些評價進行分析和判斷 哪種可取哪種不可取你要明白
寫作不是一日之功 它需要你對文字的表達能力 也需要平時生活中對身邊的人和事細致入微的觀察 要想文字富有感染力 就要加強文學修養 若要筆下的人物靈動可信 就要認真積累現實生活中對人物和事物的觀察與分析
期待你的作品 加油吧
⑷ 這么寫偵探小說
范達因等人的偵探守則只做參考,而不是硬性規定。
「你庄嚴發誓從不向讀者隱藏關鍵線索么?」
「我發誓。」
這是偵探俱樂部會員所作誓言的第一條款項。候選人把手放於骷髏頭骨埃里克之上,以滿腔的熱情宣誓。宣誓時宣誓人表情嚴肅,同時埃里克的眼睛(多虧約翰·羅德)發著紅光。以英王的英語為傲,在故事中使用合理的偵探方法,禁止剽竊其他成員情節之類的條款列於此條之後。
這條規則是這行的必要條件,必須加以強調,隨後才闡釋我在「十本最佳偵探小說」中選擇的那些小說。
偵探小說經歷了漫長的道路。它曾躍上山崗,落入溪谷,躍過平原,穿過排水溝。在五十年裡,它經歷了如此多的改變——不是找托詞——以至於有時候我們無法清晰的明白我們在談論什麼。一部新的小說受到贊揚因為它寫的好,因為人物描寫的好,因為它的「粗暴」,因為它具有試驗性,因為它橫向或者混亂的寫作手法:總之,無論如何除了它是一篇好的偵探小說。
如果這個詞不意味任何事,那麼它至少有如下意思:
偵探小說講述的是罪犯和偵探之間的沖突,使用某些巧妙的詭計——不在場證明,新奇的謀殺方法,或者你喜歡的東西——讓真凶看起來清白甚至是不受懷疑,直到偵探用某種證據揭露了他的身份,而這種證據已經被傳達給讀者了。
這就是框架、結構,是懸掛所有裝飾品的聖誕樹。如果這個框架搭建的不好,或者這棵樹豎在那裡不漂亮,沒有哪件閃光的裝飾品能夠拯救它。它會砰的倒下。它的倒下會引起瞬間的同情,特別是在兒童心中;但是成年人看到小說中發生同樣的事情只會沮喪。
小說的作者沒有緊張。他認為好的結構並不重要,或者沒人關心這些。與其費心謀劃每個動作、每句對話、每個細節,還不如在靈感面前大叫,寄希望於幸運。如果他創作的是純粹的驚悚小說,他這樣的看法可以理解的,那樣的小說中快節奏的情節勝於一切。但是如果他在創作偵探小說,那麼這就是差勁的技能了。
首先,我們可以假定最好的偵探小說要包含三種品性,它們很少會出現在驚悚小說中。即公平的線索、合理的情節架構以及獨創性。
獨創性?這里我們要展開一場辯論么?
值得注意的是,優秀偵探小說中對於獨創性的需求被奇怪的忽視了。也許個中原因是你沒有把它變成一種「必須」;你沒有把它作為游戲的規則之一。你不能對一個作者說,「聽我說,坐下來,你要具有獨創性。」也許他還是不會。也許他不想這樣。他的興趣也許放在其他地方,如對抗警方的英雄或者(更樂意讀到)對抗英雄的警察。
盡管獨創性對於偵探小說不是必要的,但是你會發現哪部傑作都離不開它。獨創讓品質提升;它是恢宏的;它像閃電,從頭照到尾。
X在飯店房間里被刺傷致死,警方——在倒回時鍾,或者研究血跡或者任何自加博利奧時代以來的平常詭計——證明了侍者Y是兇手,這樣的故事讀起來並不最有趣。很好,也許它是部不錯的作品;如果我們手頭沒有更好的就會拿來讀。但是要讓我們的智慧對抗這行的大師,我們需要更困難的東西。
例如,我們需要A·E·W·梅森《箭屋》中關於不在場證明的漂亮的解釋。或者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古墓之謎》中罪犯身份隱藏的方法。或者埃勒里·奎因的《中國橘子之謎》中屍體穿反衣服的原因。或者安東尼·伯克萊《裁判有誤》中的諷刺才華,小說中承認殺人的男子試圖證明他自己有罪但沒有辦到。
這些作家(以及其他像他們一樣的)是這種游戲中的一流高手、老手、計謀策劃者以及善於下餌的人,他們獨創性的詭計讓游戲很值得玩。
那麼,游戲本身是什麼?
這是一場欺騙的游戲,作者和讀者之間的決斗。「我向你挑戰,」讀者說,「製造一個我料想不到的解答。」「好的!」當作者發現了某種新的並且合乎規則的骯臟詭計待用時,他會一邊說一邊吃吃的笑。接下來,他們開始比賽——找出惡棍,找出兇手——讀者警惕著每一條丟下的線索,每一句暗示的話語,每一條也許指向兇手的矛盾之處。
實際上,專家老手和新手之間的差異比呈現證據的手法更清晰。當新手希望留下一個線索時,他會顯示出一種敏銳的自覺性。在讀者的注視下他感覺赤裸裸的。他太害怕被抓到把柄。因此他將線索用力投擲到小說里,然後像個瘋子般猛跑,就好像他投擲了一個炸彈。
結果是,那個線索——最多一個或者兩個詞——一閃而過,迷失在其他六千或者七千單詞中。偵探在最後一章的總結就讓人痛苦了。
「達格瑪·達保狄克的罪行,」偵探宣佈道,「整個問題起於我們那天在威姆利公園見到他時,他戴的領帶。當然你記得那是條綠色領帶么。」
對於誠實的讀者來說,他們會回答:「哦,如果記得就見鬼了!」
接著,如果他是盡責的,他會把書翻到前面看看達格瑪·達保狄克的領帶是不是真的是綠色的。也許他找到這個線索——一塊長著青苔的石頭上的堇菜般——半遮半掩在第六章哪個陰暗的角落;也許他錯失了這頁,完全沒有發現。不管哪種情況,他都有一種說不清的不滿感覺:就算不是欺騙,至少是以口才智勝。
現在,也許可以爭辯說——並且有理由的——作者完全是公平的。他沒有重復它,或者強調它。因此,如厄爾·德爾·比格斯的《陳查理探案》的整個解答是基於單詞「乏味」,或者卡洛琳·威爾斯的《明亮的臉》指證罪犯是基於沒有紳士穿晚禮服還戴腕錶的論據,這些小說至少在理論上是符合規則的。
但是推理傑作不會構建在「一條」線索或者「一處」事實或者某種單一的矛盾之處。這些方法可能在短篇小說中足夠了,但是當應用在長篇小說中就變的奇怪了。那些一分鍾謎題是很令人回想的,伴以讓人驚訝的照片,還有那些我們在雜志上所熟悉的東西。
「雷納德·安德里亞,你說,」探長咆哮道,「你九點鍾在弗萊明主教酒吧喝了一杯威士忌蘇打,但是我們知道酒吧八點半就打烊了。這就是說,雷納德·安德里亞,這樁謀殺是你犯下的。」
那麼,可憐的老雷納德·安德里亞有點不快了,因為這證明不了任何事情。它只能證明證人說了謊,或者(通常來說)這個老闆把威士忌藏在櫃台下專給受優待的客人。我們是在處理謀殺案;我們不能把一個人命取決於如此脆弱的證據,即便那是虛構的人物。
優秀的偵探小說——再次強調——不只包含「一條」線索。有一堆線索,各種各樣的證據,以巧妙的方式連接在一起,以至於即便是精於此道的讀者也會上當;直到驚訝的結局揭開之後,他才突然看到整個構思。
老手知道——就像R·奧斯汀·弗里曼博士很久以前指出的——誤導讀者完全沒有必要。僅僅列出你的證據,讀者自己就會迷惑了。因此,老手不會提及他的線索而更多的會這樣做:他會強調它們,像在嬰兒面前搖擺手錶一樣擺動它們,在手上反復把玩它們。他不僅會給出物理性的線索,而且給出心理線索和能產生氣氛的線索。
沒有哪句對話是因為聽上去有神秘感才包含進書中的,或者是因為它讓人物看上去是罪犯,或者因為作者不知道他的人物有多可惡,或者僅僅是用這些字填補空間。沒關系。在向後翻書過程中,讀者自己能看到——多麼罕見啊!——每個人物在什麼時間想什麼。
那麼結果呢?
這就是為什麼這樣的小說從頭至尾充滿了活力,並且在結尾產生爆發力。面罩被去掉了;面具被摘掉。人在這里漫步,沒有玩偶,因為作者的描述中有聲音有影子,還有賀加斯探長發現的沙發下的鈍圖釘。他沒有忘記研究他的人物,因為他要倒敘描寫他們。轉動眼睛——當然了!當貝蒂把手放在窗邊想穩住自己時,剎那間的猶豫——自然!
每個小細節都會受到它應該產生的效果,如果小說寫的直截了當,確實會這樣。它在情緒中,在節奏中,一箭中的。而且,當我們自己被某個大師巧妙的一擊欺騙時,我們只會向作者致敬,並且帶著一種贊賞的詛咒合上書。
好朋友們,這就是偵探小說。
http://hi..com/%B4%B5%B5%D1%B5%C4%B6%F1%C4%A7/blog/item/49f85f2b1517b5fce6cd409c.html
⑸ 如何寫一篇短片推理小說
1.思路要嚴謹。推理小說不能出現一個漏洞,否則就是不成功,建議樓主構思的時候把自己想像成小說中的罪犯或者最終的幕後黑手來完成整個過程,而並非想像成主角。這樣對於每一個懸疑犯罪的步驟都更容易把握。
2.手法要新奇怪異。這是推理小說必備的亮點。例如一個犯罪手法,平庸無比,讀者隨便一猜就知道是怎麼回事,那你寫來根本不會有人看。你布下的疑點和結果一定要出乎意料,讓人猜不到,或者是利用人的慣性思維把讀者的思路引向與你設定結果完全不同的方向。
3.基本常識必須具備。例如,一個毒殺的案件,所用的毒葯是某樣化學葯劑,它與什麼反應會產生什麼,變成什麼顏色,這一類知識盡量多多掌握。如果知道的多,那麼就可以設下懸念,為什麼犯罪現場沒有發現這個毒葯?原來是和什麼反應了,或者是遇到什麼發生了變化等等。引起讀者的拍案稱快的感覺。
4.另外短篇小說節奏一定要精闢緊湊,否則很容易寫成長篇了。至於文采什麼的,個人認為對於推理小說來說不必苛求,畢竟推理小說的亮點在於劇情。
⑹ 如何寫一部好的偵探小說
首先要考慮好動機、作案方法等,靈感可以構成故事,故事只為精華服務。其次就是細節斟酌,不能出錯,否則偵探小說就不精彩。然後刻畫人物形象,考慮描寫的部分,還有環境、背景等。這都可以選擇你自己喜歡的。最後就組成故事。寫完後通讀一遍,可以再潤色。
⑺ 偵探小說怎麼寫
首先,大概構想一個案件,只想犯人怎麼犯案,怎麼逃脫的,先不要想怎麼破【不然別人很容易就會看出小說裡面的破綻】
再確定視角,是以偵探的身份還是以犯人的身份【以犯人的視角對剛開始寫偵探小說的人來說比較困難,因為要從你自己想的案件中找一條合情合理的破綻,比較考驗腦細胞】
【先跟你寫以偵探視角的】
然後你可以畫一條時間軸,時間軸上有你所有的人物在什麼時間做什麼的事,不用想的太細,只要是從什麼時間到什麼時間在干什麼就好了,人物時間不要有太多矛盾之處,【但不要沒有,不然不止別人猜不到結局,你自己最後可能也會弄不清】
不過,要記住一件事,你在寫的時候,不要想犯人是誰,務必要讓自己也認為誰都可以是犯人【作者在寫小說的時候很容易帶入自己的感情,即使是不經意的,也很可能讓別人覺得結局很好猜,只有先把自己弄的分不清真像才會讓別人覺得撲朔迷離】
然後,就以時間表的矛盾做切入點,最好幾個疑點一起寫,然後寫到一定程度就斷掉【要斷哦,要讓別人覺得不可能,才有一波三折的起伏感】
在快指出犯人的時候,把自己手上最可能的一條線索斷掉【永遠不要讓別人在如何時候猜出結局】
然後隨便找一條之前斷掉的線索,不管怎麼胡攪蠻纏,給連上去【不過,記住,這是偵探小說,不要有靈異,玄幻的東西出現】
然後就可以結尾了
在揭露犯罪手法的時候,不要光用推論【不是每個偵探都是柯南】要有一些心理學方面的知識【你自己不懂也沒關系,反正沒有人會認真看資料的】
【然後是犯罪視角】
首先,記住自己是犯人,是要逃脫偵探的追蹤的。
可以很細致的描寫犯罪過程【不要出現在案發現場留下有力證據這種東西,因為本來人家就知道犯人是誰,留下證據只會讓人覺得這個犯人很傻】
然後就是一場自己和自己的博弈了,你要以犯人的身份和偵探周旋,可以以大墨筆來描寫心理,一遍遍提及案件裡面的細節
然後用一種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方式結尾【這種結尾是犯人視角偵探小說中常用的】用一個你提到過,但沒有細致描寫的細節安排結尾,比如在案件發生之前的某件事,不過不要突兀,別人會很別扭
【偵探小說很麻煩的,犯罪視角更麻煩
!打字打得手好疼·······】
還有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或者直接來找我,我QQ號是1305540440
------------------------------------------------------------------------------------------------------------------------------打了這么多,忽然覺得自己好了不起················
⑻ 個人想寫一篇偵探小說,但我的作文水平不太好,幫忙指導一下,該怎麼寫,我加分
推理小說十誡或稱推理十誡,是天主教蒙席,資深編輯暨作家隆納德‧諾克斯(Ronald A. Knox)於1928年定下的推理小說原則
1
兇手須在故事前半段亮相,但要防止讀者完全得知他的思絡。
2
故事中不可存有超自然力量。
3
最多僅能出現一個秘室或秘道。
4
故事中不應出現不存在的毒葯、以及太復雜需要長篇解說的犯案工具。
5
有色人種中不可有中國人。[2]
6
決不可透過意外事件和直覺能力來破案。
7
偵探不能犯罪。
8
偵探不應把焦點集中在無關案情的線索,避免誤導讀者。
9
偵探身旁的忠心朋友,思維應該坦白;其智商最好在一般人之下。
10
除非先寫出有雙胞胎,否則兇手不準是雙胞胎。
范·達因認為推理小說是一場智力競賽,必須要保障其公平性。因此,他認為不能遵守二十法則的推理小說作家等於沒有運動精神,且不值得尊重。在范·達因的法則里,除了詳述其精神外,也會用諷刺的方式額外加註。其二十條法則的簡要內容為:
1
必須明確、公正的將所有線索呈現給偵探與讀者。
2
除了兇手的詭計,不得用寫作手法誤導讀者。
3
故事中不能摻有戀愛成分。
4
偵探和兇手不能是同一人。
5
必須經由合理的推理緝兇。
6
偵探為了破案就必須要有探案的行為。
7
必須要有命案來引發讀者的正義感。
8
不得使用占卜等超能力來緝兇。
9
一部作品裡,只能有一個(主要的)偵探。
10
兇手必須要有相當的戲份。
11
兇手不得是奴僕之輩。
12 雖然可以有幫凶,但只該塑造一個主要的兇手。
13
兇手不得以大型犯罪組織為後台。
14
不得以(尚)不存在的手法行凶。
15
必須貫徹唯一的真相,並為此提供讀者線索。
16
不宜使用太過華麗的文采。
17
兇手不得是(有案底的)慣犯。
18
不應以死者其實是自殺或意外死亡收場。
19
兇手應有屬於自己的犯罪動機
20
(為了湊成偶數)以下手法太過常見,務必避免使用:
兇案現場發現煙蒂,所以兇手應是癮君子。
以各種手段脅迫兇手自白。
製作假指紋。
用替身製造不在場證明。
(被害人的)狗不吠表示兇手是熟人。
兇手是雙胞胎(之一)。
使用瞬間致死的毒葯。
兇案現場在警方來到時才變成密室。
問案時,透過嫌疑犯的反應來緝兇。
結案前,偵探破解暗號(死前留言)找出兇手。
⑼ 我要寫偵探,刑偵短篇小說,第一次寫偵探文,希望有人帶我入門。
先推薦幾個大師的作品:
希區柯克的懸疑短片,《角落裡的老人》美式推理小說短篇,《推理要在放學後》日式推理小說短篇,乙一《zoo》,屬於驚悚小說短篇。建議先多閱讀一點看看,選擇一下自己的歸屬風格。這種東西要和你的專長結合。
如果說寫小說,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寫法,個人建議,先設計小說的亮點。
對偵探小說來說,亮點就是最後的逆轉。這個只能自己去想,因為它會成為小說的核心。無論長短,刑偵或者偵探小說的看點都在這里。
剩下的情節就比較好編了,舉個例子,福爾摩斯斑點單子案(想寫點兒別的,怕不小心泄底)。案件亮點,蛇和斑點帶子。那麼圍繞著這個亮點我們設計出人物,蛇的主人是從印度來的,家裡還養了豹子之類的寵物。被害人在死亡的時候把蛇看成了斑點帶子,那麼死亡的時間是一個漆黑的夜晚,或許有閃電雷雨,或許當時她還劃亮了一根火柴,匆忙一瞥下出現了視覺上的錯覺等等。那麼動機也就變得無足重輕了,家產紛爭,或者因愛生恨,或者報多年前的仇怨,隨便編一個就好了。
故事的行文比較難,如果你不是說專業的寫手,建議你一定要寫一下提綱,不然的話很可能會出現越寫越偏的情況。
小說的中心無非就是人物或者事件。所以可以描寫一個形象鮮明的主人公,然後由他把讀者帶入故事。或者由一個慘烈的案件,引出你的主人公。形象一定要有特點,哪怕是怪癖也好。這樣給人的印象比較深刻。
再多的東西只能是你說一些想法,我幫你剖析了。你留個qq號給我私聊也可以。
⑽ 偵探小說怎麼寫
首先主角盡量是警察或者偵探,或者破案專家或者教授學者,具有部分或者高深的破案經驗。
在破案種各種人物心態表情動作需要流暢自然,四周環境物品細致,情節環環相扣,多設伏筆,幾章或者幾十章一個故事,盡量不要拖拉,故事之間盡量沒有關聯,不要一個案子沒完沒了,結局可以與眾不同或者接近現實,更不要寫的完美收筆,畢竟發生案子說明了人性的不平衡,沒有完美的結局,只有被迫的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