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的短篇小说签名寓意
㈠ 斯蒂芬·茨威格的资料
斯蒂芬·茨威格(StefanZweig,1881年11月28日—1942年2月22日),奥地利小说家、诗人、剧作家、传记作家。
茨威格出身富裕犹太家庭,青年时代在维也纳和柏林攻读哲学和文学,日后周游世界,结交罗曼·罗兰和弗洛伊德等人并深受影响。创作诗、小说、戏剧、文论、传记,以传记和小说成就最为著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从事反战工作,1934年遭纳粹驱逐,流亡英国和巴西。1942年在巴西自杀。
斯蒂芬·茨威格的代表作有短篇小说《象棋的故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长篇小说《心灵的焦灼》,回忆录《昨日的世界》,传记《三大师》和《一个政治性人物的肖像》。
(1)斯蒂芬的短篇小说签名寓意扩展阅读
《象棋的故事》是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创作的中篇小说,也是其生前发表的最后一部中篇小说。
小说表面上讲述了一条从纽约开往南美的轮船上一位业余国际象棋手击败了国际象棋世界冠军的故事,实际上讲诉了纳粹法西斯对人心灵的折磨及摧残。作为人文主义者的茨威格借这篇小说表达了他对纳粹法西斯的痛恨。他以这种文学形式的抵抗加入了世界反法西斯同盟的行列。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由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创作的中篇小说。作品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己绝望的爱慕之情。小说以一名女子最痛苦的经历,写出了爱的深沉与奉献。
高尔基评价这篇小说“真是一篇惊人的杰作。”
㈡ 《守夜》 | 斯蒂芬·金一直想写,他就写了
【美】斯蒂芬·金 著,邹亚 译,湖南文艺出版社,2018
斯蒂芬·金
1947年生于美国缅因州波特兰市,后在缅因州州立大学学习英语文学。1973年出版第一部长篇小说《魔女嘉莉》,随即大获成功。迄今已出版四十多部长篇小说和两百多篇短篇小说,代表作有《肖申克的救赎》《绿里奇迹》《它》《重生》《守夜》和“《黑暗塔》系列”等,被《时代》周刊誉为“无可争议的惊悚小说大师”。
《守夜》是斯蒂芬·金的短篇小说集,一共有20篇。上面这段文字是写在《守夜》封里的一段话,用很简短精要的语句描述了这本书里几个故事的大概。
斯蒂芬·金的小说于我而言,有这样的感觉:食之,如鱼骨在喉;弃之,又心痒难耐。
我喜欢他的想象,和他笔下对人心恐惧的操控。像 《宠物公墓》 ,整个故事内容来讲,其实并不算恐怖,但是,当你猜到男主人公企图复活他的儿子那一刻,一种不知名的恐惧会从人心底深处慢慢冒出来,让人从骨子里感觉毛骨茸然。
不过,有时候我也看不懂他所要表达的想法。去年年初的时候看的 《睡美人》 就是这样,知道他写的人物情节、鸟兽神迹都带有一定的寓意,奈何看不出来寓意是什么,当时也是用了极度的耐心才看完了厚厚的上下两册,心里期盼着看到故事结尾总能明白个所以然了,但事实并没有。
我在看《守夜》前,并不知道它是一本短篇小说集,20篇里大约只看懂了一半吧。
《耶路撒冷镇》和《夜班》这两篇,我留下的印象还是相对较深的。
在以往的电影和小说里,耶路撒冷镇这个地方基本已经能和吸血鬼划上等号了,不过斯蒂芬·金的 《耶路撒冷镇》 里吸血鬼的戏份并不多,他采用了书信体的格式,记录下新住所出现吸血鬼,以及探索吸血鬼家族秘密的经历。
这篇小说里对吸血鬼的描述是狰狞的脸、小猫的叫声和可怕的红窟窿,颠覆了我以往对吸血鬼男的英俊,女的貌美的印象。
由于小说主要是在写发现吸血鬼后主人公的一些心理变化,斯蒂芬·金用了很多的环境描写来衬托出一个阴冷、恐怖的氛围,整篇小说的基调在他的笔下都是灰蒙蒙的。
不过,这次我还发现了斯蒂芬·金独特的幽默感:
我理解为,他想表述主人公和仆人用了一种介于“狂奔”和“溜达”之间的速度,逃离那个可怕的地方。这种幽默,还需要耐心多读两遍才能领悟。
地下室的下面可能还有地下室,说的就是 《夜班》 ,我觉得这篇比吸血鬼要来得恐怖许多,而且对人性的阴暗面刻画地更加深刻。
故事大致是说,一个工厂的部分雇工被安排在节假日清理地下区域,那个地下区域有多恶心,可以尽管发挥自己的想象力。
不知道这篇小说写于哪个年代,反正劳工关系并不平等,那些负责去打扫的雇工都是被工头威逼去的。
气味难闻也就算了,关键出现了许多个头跟猫一样大的老鼠,那些老鼠长年累月生活在地下,早就忘记了人类的存在,见人就咬。
工人们开始采取了一定的保护措施,并用水枪来冲击老鼠。
当发现老鼠变少了以后,有人发出了疑问:那些老鼠都躲到哪里去了?没多久,他们便发现了一扇从里面闩住的木板门,原来地下室的下面还有一层。
这时候,大家都能猜出下面那层里有什么了。在清理人员的选定上,人性阴暗、自私暴露无遗,主人公也是与工头斗智斗勇,最后,拖着工头一起进到了门里。
接下来的情节让小说的恐怖到达了高潮,有机会还是可以去找来读一读这段内容。总之,进去的人都没能再出来。
至于这本小说剩下的18篇故事,我感觉没这两篇恐怖,不过题材涵盖也非常广,有未知病毒、灵异大门、绞肉机器、恶灵、戒烟公司等等,每一篇都绝无雷同。这就是斯蒂芬·金彪悍无敌的想象力啊。
当然,还是有几篇看完以后,不明白他想表达什么主题,可能是我的想象力跟不上他的节奏吧。即便是跟不上,我还是愿意选择继续去读他的小说。
斯蒂芬·金真的很厉害,有超过百部影视作品取自或改编自他的小说,他还获得了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颁发的“杰出贡献奖”,“世界奇幻文学奖”的“终身成就奖”,美国推理作家协会“艾伦·坡奖”的“大师奖”。
他的文字里处处透露着他对写作的热爱与痴迷、执着与勤奋。
斯蒂芬·金一直想写,他就写了。
--完--
㈢ 斯蒂芬·茨威格的小说《一颗心的沦亡》表达了什么
本书选录了茨威格中短篇小说十一篇,这些不同风格的作品代表了茨威格不同时期的艺术成就。茨威格以细腻的笔调展现了人物复杂幽暗的内心世界,凸显了情欲力量和无意识驱动力对人物的影响。《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写了一个女人自十三岁就对一个登徒子一往情深、痴心不改;《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写了一个出身名门的富有孀妇,竟对一个年轻赌徒神魂颠倒,以身相许,竟至预备与他私奔;《情感的迷惘》则写了一个受人尊敬的学者由于受同性恋情欲的牵引,出没于肮脏下流的龌龊场所,欲罢不能。
㈣ 斯蒂芬·金丨此生最爱是老金
文/风往北云向南
一切都要从《肖申克的救赎》电影版开始,我看了至少5遍,写过一篇长长的影评—— 肖申克的救赎:有毒勿吸!
彼时还不认识老金,就已经被他的作品迷得神魂颠倒。断断续续听了些老金的故事,某天网络了老金的生平,朋友跟我讲他大学同学泡了四年图书馆,读完了老金的所有作品。
那一刻,我已确认——此生最爱是老金。
于是,我四处搜罗老金的作品,不管是当当还是亚马逊,都找不到老金的全套作品。最后我买了《肖申克的救赎》和《闪灵》,打算从这两本先开始读。《闪灵》拿到手,所有其他在读的书全部放到一边,用了不到5天一口气读完。那一刻,我更加意识到老金的作品有多么吸引我。
现在我正在读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施寄青、赵永芬、齐若兰合译的《肖申克的救赎》,傅月庵的这篇序言看得我热血沸腾、热泪盈眶。
斯蒂芬·金始终焦虑着,自从他发现自己爱上写作这件事之后。
老金为什么焦虑呢?
1954年,七岁的他,因病休学在家,在母亲的鼓舞下,创作了一个四页长的魔法动物故事,获得母亲赏赐的一块美金稿费。他自觉人生就此开启了一扇“可能”的大门,但,焦虑也随之开始了。
反观中国教育,父母会鼓励孩子做写故事“这类无用之事”吗?会赏赐一块美金稿费吗?会不会毫不留情地关上这扇门?
不同的人生阶段里,这种关于写作的焦虑,以着不同的面貌出现。
“退稿”是焦虑的一种,但并不严重。14岁,墙上悬挂退稿的钉子因无法负荷重量而掉了下来。类如“写得很好,但不适合我们。你很有才华,再加把劲吧!”的退稿注语让他大受鼓舞,深感希望无穷,前途无限。
墙上的钉子都掉下来了,可见他付出了多少努力,向老金看齐。
真正让人焦虑的是,他自幼对《白雪公主》这类“精神向上提升”读物无甚反应,反而为了火星人、吸血鬼、僵尸、盗墓者、活死人、蛇发魔女这些废寝忘食,越血腥越恐怖,越能让他感到兴奋满足。而教育人士则视这些为“儿童不宜”的“低劣”创作。
1961年,斯蒂芬·金把他所看到、自认为最精彩无比的彩色恐怖片《陷阱与钟摆》改写成小说,自编自印,带到学校兜售,一个上午便卖了36本,现赚九块钱,成了他的“第一本畅销书”,也让他这个穷苦人家的小孩子深受鼓舞,深感“钱”途有望,更多零用钱终于不是梦。后来他被叫到校长室,校长让他退钱,还训了他一顿:“我真搞不懂,斯蒂芬,你明明很有才华,却为什么老爱写这些垃圾东西,白白糟蹋天分呢?”斯蒂芬羞愧地退钱,却不认输。那年暑假,他又自写自编自印了《外星人入侵》的故事,大卖一场。然而还是羞愧,耳边不停浮现校长的话:
为何你要糟蹋天分?为何要浪费时间?为何要写这些垃圾?此后20多年之间,这些话成为斯蒂芬·金挥之不去的阴影。
这才是让斯蒂芬·金那时真正焦虑的问题:糟蹋天分,浪费时间,写些垃圾。总有人会用自己的偏见来绑架我们,而我们能做的唯有行动与坚持。
“写作是一种涂鸦。我们每个人的思想都像一个滤网,网的大小和尺寸都不同。我的滤网流不过的东西,也许可以流过你的滤网,而且一点困难都没有。你的滤网流不过的东西,也许在我的滤网中畅通无阻。我们每个人似乎都有与生俱来的责任去转换这些堵住我们思想滤网的糟粕,最后会发展出某种才艺来。”
成名之后,斯蒂芬·金曾经这样解释他的写作嗜好, 他的思想滤网流不过去的就是“恐惧”这件事,这是天性 ,所以他爱写,也几乎只写“恐怖小说”。一生最爱是恐怖,听起来似乎有些病态,许多人认为这是斯蒂芬·金在尝到甜头、靠着吓人赚得亿万家产之后的说辞,根本是哗众取宠的一派胡言。
然而,正如孔子所言:“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我们若以“恐怖小说”与“写作”代替“道”与“仁”这两个字,再用这段话来形容斯蒂芬·金的这一生,则虽不中亦不远矣。
这段话什么意思呢?
富有显贵,这是人人都想得到的;如果不能用恐怖小说获得它,老金是不会接受的。贫穷卑贱,是人人都厌恶的。如果不能用恐怖小说摆脱它,老金是不会逃避的。老金离开写作,怎能配得上老金之名?老金连吃一顿饭的功夫也离不开写作,为养育一儿一女做兼职的时候仍在坚持写作,因车祸卧病在床的时候也在坚持写作。
在我看来,“恐怖”既不病态也不可怕,可怕的是陈腐愚昧,可怕的是面对自己不懂的人与事妄加断言。在《闪灵》里,你不仅可以看到老金的“吓人功夫”,还有入木三分的心理描写、对人性的洞见和魔鬼一般如影随行的魅力,抹嘴唇的动作已然蚀刻在我的脑海里,蚀刻到我的文字里。去他的“垃圾”,你的“滤网”流过的不一定是“垃圾”,也有可能是“金子”。
1973年:斯蒂芬·金大学毕业两年,27岁,已婚,育有一子一女。在高中好不容易找到一份教职,却入不敷出,暑假到洗衣工厂打工,老婆在甜甜圈店当服务生。全家人住在一辆拖车里,电话断线,没钱修理代步用的破烂“别克”车。终日担心会有额外账单,也被教学和行政会议搞得兴味索然,“这不是我该拥有的生活!”斯蒂芬·金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却看不到任何改变的曙光。
《闪灵》部分场景与情节应该也是取材于此。生活处处皆素材,后文有提及老金把自己和读者之间发生的一件事作为素材写到了小说里。
然而,他还在坚持写作,还在投稿,还在写恐怖小说,抽屉里随时躺着五六份未完的手稿。这段时间老校长的话应该也曾浮现在他脑海里,但他无暇顾及。有时候“垃圾”被录用了,他会用额外的稿费带全家大吃一顿、多买些日用品、带耳朵有问题的女儿去看早该看的医生。
他真正担心的是,眼见而立之年即将到来,自己到底能不能成为作家,靠写作为生呢?
老婆塔比莎始终认定斯蒂芬·金有才华,写作绝不是浪费时间,总是鼓励他多花时间在写作上;要不是她从纸篓里把已经被揉掉的《魔女嘉莉》草稿捡了回来,抖掉烟灰,摊平开来阅读,还贴心地对老公说“这个有搞头,你一定行的”!老金能否一鸣惊人恐怕还在未定之天呢。
1974年,《魔女嘉莉》出版,这本书让老金一飞冲天,也造就了美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畅销书作家之一——接下来,他花了30年时间,以双手之力,开创出“社会恐怖小说”这一类型阅读。
对任何人而言,真正痛苦的是那段养家糊口抚育儿女的时光,因为生活的重压将会拷问每个人的理想;对作家而言,这种穷困潦倒来得尤为猛烈,因为选择作家这个职业就等于签下了生死契约,是屈服认命还是矢志不渝,斯蒂芬·金给了我们一个教科书般的示范,妻子塔比莎给了他最需要的鼓励与支持——足以改变命运的支持。
《魔女嘉莉》预付版税仅2500美元,畅销之后,仅平装本版权就卖了40万美元,他拿到一半的20万。终于能无忧无虑、全心全意做他爱做的事,他更加勤奋了。此后三十年里,老金笔耕不辍,每年只在国庆日、生日和圣诞节这三天停笔。(后来他承认,这是为了找话题才这样说的,一疯魔了,这三天照写不误!)“我不断地写,因为这是我能做到的最好的事情了。有人花上二十年做心理分析,想去了解他们为何有某种兴趣和感觉,我只是放纵它们。”“当我坐在打字机前时, 我知道我有多认真。 ”老金某次接受采访时这样说道。
1982年,短短8年中,写了10本小说,本本卖钱。1985年后,速度更快了,曾在15个月里连续出版4部新作,其中《它》( It )厚达1138页,简直是书市大忌,照样“呱呱叫”,独占鳌头,畅销百万余册。1988年里,他曾有四部小说同时登上畅销书排行榜,成了美国出版界破天荒的大师。整个八零年代,据统计,这十年里,美国大大小小最畅销的25本书里,他一人就占了7本,当真空前绝后!
斯蒂芬·金另一部分财富来自影视收入,几乎每一本小说都会被搬上荧幕。有人曾私下统计过,1990年秋天,不到一个月时间里,老金同时有一部小说在电视播出、两部小说在电影院放映、另一部正在拍摄中。
尽管名利双收,然而,他似乎又焦虑起来。 本来就爱喝两杯的他,到了1985年,酒瘾、药瘾纷纷上身,不但酗酒,还吸食古柯碱。为什么呢?
《闪灵》里的酗酒作家酒瘾发作的标志性抹嘴动作即是由此而来。古柯碱是什么?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老金亦是大师,也是凡人。
“成名症候群”的患得患失,以及定期出版的压力都可能是原因,但以他的出书质量来说,大约都不成问题。隐藏在潜意识底层的,
“为何要糟蹋天分?为何要浪费时间?为何要写这些垃圾?”如影随形,如蛆附骨,只怕老校长的诅咒还在蠢蠢作祟着。
1982年,斯蒂芬·金已经接连写出《撒冷地》、《闪灵》、《守夜》、《死亡区域》、《凶火》、《狂犬库丘》,但全都不敌这一本——
《肖申克的救赎》( Different Seasons )。该书由四个中篇小说组成,前三个与恐怖几乎不占边,最后一个虽颇惊悚,但跟之前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关于这本书,斯蒂芬·金后来曾透露:
“我花在上面的精神比任何一本书都多。”“也许一生再也不会出版另一本完全相同的书了。”为什么?
答案就在这本书中,突然想到《肖》里的那句“救赎之道就在其中”。
老金在《肖》的《后记》里追述,自己出版《魔女嘉莉》后,又写了《撒冷地》,编辑就担心他被“定型”为“专写恐怖小说的专家”。《闪灵》大卖,编辑又担心“定型”问题了。接着,《肖申克的救赎》出来了,编辑这次担心的是小说“不恐怖”,但老金从没在意。从担心“恐怖”到担心“不恐怖”,清楚说明了市场的力量正一步步把老金“定型”下来。但也说明了, 就算一生最爱是恐怖,就算八年写了十部小说,本本畅销之后,他还是有些疑惑,无法肯定自己到底是不是在写些垃圾、在糟蹋天分、在浪费时间。
这种焦虑,透过《尸体》里被公认为斯蒂芬·金的化身的叙事者戈登的口中说得很清楚:“许多书评人说我写的东西都是狗屎,我也时常觉得他们说得没错……我的故事太像童话故事了,显得荒诞不经。……我想知道我所做的这一切是否真有任何意义?一个人能以写杜撰的小说致富,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我想对老金说:没有意义,快乐就是最大的意义,如果快乐算意义的话。让自己快乐,让读者快乐,快乐无价,写作亦无价。这是个公平的世界,有些未知的东西我们是左右不了的,我们只是坚守自己的人生信条,快乐地在人间走上一遭,足矣!
书评人、老金最尊敬的人、主流文学界总是认为他在哗众取宠,一味赚钱;老是批评他所写的东西不入流,赚再多钱也还是“垃圾”?如果说一个作家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忠于自己”,那他肯定做到这点了。但为什么主流文学界还是没办法肯定他呢?
因为他们嫉妒得要死啊!因为文人相轻啊!因为他们陈腐愚昧啊!因为人性自恋啊!
这个焦虑后来成为斯蒂芬·金文学创作中很明显的一个特质,他经常以畅销书作家为写作对象,比如《头号书迷》中被狂热女书迷绑架的那位,比如《尸骨袋》里被创作瓶颈压得喘不过气来的这一位。最值得注意的、也最具有象征意义的是《黑暗的另一半》, 那位专心于严肃文学创作却一事无成,偶然游戏文章,写了几本恐怖小说竟名利双收的中年作家。因为越写越觉得糟塌天分,他想抽腿罢手了。
blabla,请看原文,故事结局是“严肃文学”终究还是打败了“通俗文学”,把“他”赶回“他”该待在的黑暗世界里。老金终究还是为这个问题焦虑困扰着。
书中有一段话让人浮想联翩: “任何靠创作维生的男人或女人都必须这样。一个活在正常的世界上……另一个创造世界。他们是两个人,至少是两个人。”
一般作家都是这样吧,没点双重性格、四重性格哪来的“角色扮演代入”,没有想象力就废了。现实的老金分明就是“黑暗”那一边的人,我也不知道到老金为什么把“黑金”处死了?因为他是处女座有强迫症?有精神洁癖?是为了证明自己也可以写“严肃文学”?还是老校长给他带来的童年创伤太大了?只有最后两种解释最合理了。想起我的小学老师说“这孩子脑子反应不快,这孩子认真,这孩子老实”那段往事,还好“这孩子”没被杀死,才有了现在的我。
现实的确很残酷,老金在美国文坛上像个暴发户,只能孤芳自赏。 代表主流的“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National Book Foundation)从来不曾正眼看待过他,请柬、颁奖什么的就别想了。老金不服啊,公开宣布放弃恐怖小说,转向了无门户之见、始终很肯定他努力的科幻、奇幻小说 (这时的他早已获得代表这两类小说创作最高荣誉的“雨果奖”【Hugo Awards】、“卢卡斯奖”【Locas Awards】“跟世界奇幻文学奖”【World Fantasy Awards】)。
但是“金迷”抵死不从啊,靠他吃饭的那些影视中人更不用说了。最后胳膊肘掰不过大腿,因为各种原因,老金写着写着写回了恐怖小说。
1978年,《头号书迷》出版,后来搬上荧幕,改名《惊情十日》,那个被狂热女书迷绑架、刀斧加身、硬逼他照着她之所爱写作的畅销作家,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彼时老金内心的感受吧。
对畅销书作家的误解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有多少人没读过韩寒、郭敬明、唐家三少的作品就开始口诛笔伐了呢?您不知道是自己的“滤网”把某些作家的作品滤掉了吗?小时候,我也看动辄百万字的网络小说,也看《鬼吹灯》、《盗墓笔记》、《暮光之城》、《火影》、《灌篮》之类,看得劲劲儿的。印象里那是别人口中“不入流的垃圾”,说着说着自己也有点觉得那是“垃圾”,总得拽点深刻的内涵才觉得舒服,现在想想有趣和看着爽是两个概念,读者的需求也不同,读者不同时间的需求也不同,天天“焚香沐浴”也很累,看点畅销作品么得什么嘛。
回到老金,他被“绑架了”,除了更细腻、更讲究创作技巧,多些“人性心理”,少些“暴力血腥”;多些“凡夫俗子”,少些“特异功能”之外,他也重拾短篇小说。(1996年,他以《黑衣男子》摘下代表短篇小说最高荣誉的“欧亨利奖”)
后来,老金总跟人辩论到底: “大众小说”绝非“垃圾”的代名词,受欢迎未必就不是好文学!
后来“通俗文学”和“严肃文学”两个派系就掐起来了,搞得跟自由党和保守党掐架似的,老金也和厄休拉·佩琳干起来了:
“他们中间某些人的作品,有时或经常充满文学性,且全都是讲故事的好手。而这使我远离了平淡无趣的生活……丰富了我的闲暇时光。这样的创作,在我看来,始终是正直体面,甚至是高贵的。”
“只有好小说跟坏小说之分,没有严肃文学跟通俗文学之别。”
说的好!当然这里面的问题比较复杂了,涉及了文学典范的更替、文学史的流变等等复杂的问题。“严肃文学”和“通俗文学”的区别问题只是一个表象,就好像今日的新媒体与纸媒,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并不是一刀切就能一了百了的。正如老金所言,只有好文和烂文之分,没有新媒体与旧媒体之别,只要是能传承文化与文学,都是好的。何况好坏从来都不是绝对的,所以商界的查理·芒格的《穷查理宝典》同样给我们带来了最先进的理念——跨学科是好事。文学无学科界限,文学是网络全书,文学无国界,文学是全人类的。
我甚至在想,网络“黑话”加表情包也挺有趣的,它更偏口语化,更简短直接,更形象化,更有传播效应,更大众化。就像中国各地的方言不是也没取缔吗?所以兼收并蓄也没什么不好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嘛。
1999年,老金惨遭车祸大难不死。2000年出版《写作这回事》( On Writing ),颇有为自己一生盖棺论定、薪传后人的意味。后来谣言四起,什么黄斑病变、失明封笔。大师心心念念想在美国文学史上立块碑,好向老校长证明自己写的不是“垃圾”,眼看是无法实现了。
就在这时, “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竟然宣布,他获得2003年全国图书奖的“终身成就奖”,理由是他的作品“继承了美国文学注重情节和气氛的伟大传统,体现出人类灵魂深处种种美丽的和悲惨的道德真相 。 ”
老金上台领奖了,美国文学界那口大锅又炸成了两半。
嗨,就是那点事。感觉跟余秋雨先生《文化苦旅》刚出来那会儿一样,骂的捧的看热闹的趁机捞金的一窝蜂都凑齐了。
就算这样老金还是在颁奖典礼那天,拖着病体诚恳呼吁“在所谓‘通俗小说’与所谓‘严肃文学’之间建立起沟通的桥梁”。 然而写《大火》(Great Fire)获得该年度小说奖的七十二岁老作家雪莉·赫札德,却不买老金的账,当着媒体和九百位来宾的面一通羞辱。
去他的“通俗”与“严肃”之间的文学战争。
老金终于对老校长有了交代。就一位终身致力写作,花了三十年工夫,写出四十本小说和两百个短篇小说,作品被译成三十三种语言,发行三亿本,被誉为“每个美国家庭显然都有两本书,一本是《圣经》,另一本八成是斯蒂芬·金作品”的作家,要说这不是“终身成就”也实在太牵强了。
诚如“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主席鲍德温在宣布斯蒂芬·金得奖时所言: “我们要以更广阔的视角来看什么是文学。” 假如我们放宽视野,不坚持“作者之死”,而将“写作态度”视为文学的最基本要素,那么文学的世界或将更为多元富饶、平易近人一些。而史蒂芬·金在《午夜四点》( Four Past Midnight,1990 )序言里的这段话,也显得更有意义了:
简介:做过电企、家装、新媒体,考过翻译硕士,文理都通那么一点点。对大千世界充满好奇,视写作阅读为此生信仰。算是书迷、影迷、乐迷、金迷、杰迷、球迷,似乎这也是个迷。
寄语: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到哪里,只知道那是更广阔的天地。我只是迷恋这世界。
㈤ 奥地利作家斯蒂芬 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本书,我花了三天的时间,断断续续听完,意犹未尽情感绵长,为那个女人至死不渝的爱,为那个女人因为爱而卑微到尘埃里,为了那个女人有爱而不得的一生,为那个女人和孩子,因为爱而逝去的脆弱的生命。
作家斯蒂芬 茨威格是奥地利著名小说家、诗人、剧作家、传记作家。出身富有的犹太家庭,从小接受了非常好的教育,而且周游列国,与很多世界级的大作家都是朋友,比如罗曼 罗兰、弗洛伊德、高尔基等。奠定了他写出了《三位大师》和《人类群星闪耀时》这两本名人巨著,成就了传记作家的特殊身份。
这本书是他最有代表性的短篇小说,描写一个女人,在自己的儿子死后,在自己临死之前,留下的一封遗嘱,讲述了她全心全意地爱着一个作家,并有了一个孩子,但作家却一无所知,她一个人独自爱着、痛着,直到自己快要死去,才在最后用写信的方式,向心爱的人告别,讲出这个美的让人窒息的爱情故事。
贫穷家庭的十三岁女孩,在青春朦胧的年纪,爱上了隔壁的作家,但这份爱情仅仅是她一个人的秘密,与他人无关,作家当然豪不知情,毕竟她还是个孩子。虽然母亲改嫁搬离那里,也未曾减少她日渐成熟的爱情,虽然母亲和继父都对她爱护有加,但她依然在19岁那年,回到那个始终魂牵梦绕的地方,每天回到作家那栋寓所楼下,望着楼上那亮着那盏灯,终于有一天,在楼下她遇到了她天天想念中的作家从她身边经过,那只是相互就眼的眼神,她陶醉她欣喜,但作家并没有认出她来。
在作家楼下偶遇几次以后,作家的好奇和对女性捕猎的本性邀请她上楼了,她终于走进了那扇幸福的大门,把自己彻底地委身于他,三个美妙的夜晚之后,作家外出旅行了,虽然答应给她写作,但作家从未给她写过只言片语,尽管她依然天天去楼下等他,也从楼上亮起的那盏灯,知道他已回来,但他忘记她了,而从未给她写过一行字。
她怀孕了,是作家的孩子,她终于和作家有了真正的生命的连接,她把肚子里的这个生命当着是作家本身,只是她可以天天厮守天天亲近和亲吻。但她为了不让家人知道她怀孕的消息,只好卖掉自己所有的手饰,去到一个集体产房里去,经受羞辱鄙视贫穷的折磨,在那个呻吟、谩骂喊叫的环境里生下了孩子,为了让心爱的人的孩子不受贫穷之苦,不让孩子那纯洁的嘴唇不说出口,完美的肌肤不穿粗布麻衣,她卖身了,成为了很多人的情人和女朋友,尽管其中也有对她爱护有加,也向她求婚,她却拒绝了,她在等待,等待那个他深爱的男从迟早会认出她来,会来到她的身边。
每一年作家生日那天,她都会买一束白色的玫瑰,找人送到作家家里,她希望作家的生活里,在这特殊的这一天,身边弥漫着她的气息,而白玫瑰正是她第一次与作家肌肤之亲之后,作家曾送给过她的花,被她当成了爱情和生命之花,作家却从未想起或问起过每年这个时候花的来源。
又是一年作家的生日,她带着她的儿子,把这一天过成了特殊神圣而又重要的节日,她和男朋友去剧院以后,被某种不安情绪所吸引,提议走进了一个舞厅,在那里再次遇见了心爱的人,在相互爱意灼热的眼神里,她抛弃她当时的男友,再次投入到他的怀抱,看着那束白玫瑰,看着熟悉的房间布置,她希望能被他认出来,但他却再次没有认出她来,不仅没有认出自己是当年那个隔壁的十三岁的女孩,更没有认出她是那个经过三次销魂良宵之后就有了他的儿子的母亲,也没有在乎过那白玫瑰是她每年送给他的生日礼物,最后还因为那一夜给她的手包里放了几张钞票,她像受到了一种极大的侮辱,匆匆起身离开,在门口遇见了作家的那个老仆人,看着泪眼汪汪的她,几乎是一眼就认出她来。
可是作家从来都没有认出她来,从来没有,从来也没有在乎过多资出现在他面前的这个女人。这是对作家喜欢随性自由、喜欢在不同的女人身上享受情感和身体的一种讽刺。
最后,心爱的儿子死了,那份爱情也随着儿子的逝去也死了,她的生命也应该走向了尽头。
她在信里说:”你只是我生命中的匆匆过客,因为这个孩子就是你,换了一种方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爱你,只是我一个人的事,与你无关。“
爱情是美好的,有爱的女人是伟大的。作家斯蒂芬 茨威格把一个从少女到女人的爱情写的如此的细腻温柔,而又写出了爱情的无限张力和忠贞无私。
作者通过写信的方式,写出了一个女人爱而不得的幸福痛苦的一生,在爱情里的执着追求,在现实生活里的妥协和浮沉,她爱的伟大,也爱的深沉。
㈥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斯蒂芬·茨威格
这是一部自述式的短篇小说,主线是一个少女在年少时期遇到想一生相随的人,然后也就那样追随自己心去做了。在2004年改变成电影,徐静蕾和姜文主演,感情线演绎的很饱满,尊重原著,值得一看。
“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这是来信的第一句话,这篇小说是我在大学时知道有这么个故事,懒惰或者没有真心想看也就没有找来看。书名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位陌生的女人写给陌生人的一封信,倾述自己。我是先看的电影再找书来看的。原来是她熟悉他,她对于他是陌生的,讲述的是她遇到他之后,她生命开始鲜活起来以及之后的起起伏伏。
豆蔻年华的少女,心里有的就是年少时的玩伴和定时定点的课堂。一切都是那样的平常,无波无澜。当在自己家门口出现一位学识渊博的青年人,少女心的纯真,脸上的向往和倾慕表露无遗。只因是少女,也就被当做是见生人害羞的模样。
就是这一眼让她彻底沦陷,觉得自己被柔情的爱抚,似珍珠一样被他珍惜。宁知是泥沼,还是一往情深。
她爱他,有时爱得隐忍,有时爱得像喷薄的火山。少女长成后,回来寻他,好似一切都没有变,又好像一切都变了,他不认得她。她无所谓的想要来一次邂逅,圆满的实现属于自己美好的梦境。他的健忘让一个在他身边三次的女人都没有认出,她过于理解他,知道他只喜欢轻松愉快、游戏人生、无牵无挂,她自己背负属于她自己爱情。
孩子的出生使她的孤独的生活再次出现色彩,她爱惜孩子的每一处毛孔,因为孩子是他给予她的馈赠。她的心完完全全属于他,当孩子离世,她知道他和她的牵扯再次断裂,她没了求生的欲望。在临死前完成这封充满对他爱意的表达和自己满心的欢喜。辞藻中没有丝毫的责怪,只是带着爱意表述自己一生的情感寄居地和和他相遇的丝丝细节。
在看书的时候会有种想哭的冲动,怜惜她的呐喊没有被他听到,但又觉得,她是幸福的,因为她勇敢追求自己所爱,在自己的重生的时刻起就活的饱满。她爱他,做了一切她力所能及的事情,追随他的脚步,倾听他的生活,了解他的内心。她不愿让他觉得负疚,有负担,愿他活在自己的轨迹,尽管自己的轨迹已偏离。
我觉得她爱得倾其所有、无畏、纯粹。但又觉得她很自私,自私的伤害自己。或许这就是爱情。熟悉的他,陌生的她。
愿你我有个相互喜爱的人,在生活的这条路上结伴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