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嫩嫩短篇小说
1. 求名家短篇散文20篇最好短一点
1、朱自清《春》
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长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
坐着,躺着,打两个滚,踢几脚球,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风轻悄悄的,草绵软软的。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带着甜味,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
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花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吹面不寒杨柳风”,不错的,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
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润湿的空气里酝酿。鸟儿将窠巢安在繁花嫩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的喉咙,唱出宛转的曲子,与轻风流水应和着。牛背上牧童的短笛,这时候也成天在嘹亮地响。
5、史铁生《秋天的怀念》
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
“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的腿瘫痪以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可活什么劲儿!”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
可我却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病已经到了那步田地。后来妹妹告诉我,她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
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唰唰啦啦”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
“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得一会坐下,一会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哎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豆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
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她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绝没有想到那竟是永远的诀别。
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像她那一生艰难的生活。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
又是秋天,妹妹推着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2. 【高分求小说】现代言情短篇小说(内详)
【竹马翻译官】
小时候被人称为的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从俊朗的少年到帅气的男人,她陪他成长了十余年。
可是十余年的时间似乎也不够她了解他。
他从小就特别喜欢欺负她,没有他在的时候他就不许她跟别的小朋友玩。
长大后的他依旧霸道无比,可是她却从没拒绝,只因为她觉得自己在他心里是特殊的。
可是,现实永远磨人,两颗不能交集的心,永远站在彼岸。
再见面时,他是全世闻名的翻译官,而她只不过是……
【你曾许我地老天荒】
那年陈熙18岁,林淼20岁,她与他第一次相遇,他对她一见钟情,而她却对他的好友情有独钟。她卑微地隐藏着那段不敢开口的暗恋,而他则默默守候着她。
她以为自己真的没救了,为了那段永远不能开口表白的感情,透支掉自己的青春。
直到有一天他对她说:“我的生日愿望只是想看到你笑,发自内心的笑。”
她哭了,泪水浸湿了脸颊,也融化了她心底的坚冰。
她开始相信有这样一个人会许给她地老天荒。
她笑了,发自内心的笑了。
他对她说:“你笑起来的样子才好看。”
陈熙20岁那年,他突然就从她的世界里消失了。
她再次哭了,她以为他再也找不到他。
两年后,他再次出现在她的面前,对她说:“我花了10秒钟爱上你,花了1年让你爱上我,可是我不知道我要花多久才可以忘记你。也许,那需要一辈子。”
她说:“一辈子太长,我希望你只花10秒钟,就像你爱上我那样短。”
【人生若只初相见】
早知道是没有结果的事情,
是的,
她一早就知道了.
她向来冷静自持,
偏偏遇到了他.
人生若只初相见,
她便是她,他亦是他-------
非常喜欢的一篇文,女主很淡然,冷静自制,在不断的接触中,男主深深地爱上她
【何须浅碧轻红色】
出去都没人相信,因为一颗小小的椰子糖,陈墨与文涛别扭了许多年。
陈墨对文涛第一印象差到极点,自然在以后的接触中没给他任何好脸色。幸好在大院上蹿下跳的时光里没多少文涛存在的痕迹,陈墨有读不完的闲书,玩不尽的游戏,耍不完的花招,捣不完的蛋,还有自己以为永远能在一起的青梅竹马——刘鹏程。
不过命运是个谁也说不准的东西,小伙伴的四散,刘鹏程的搬离,都让小姑娘有了那么点伤感的情绪。
进了大学,与刘鹏程意料外的分手,与文涛情理中的结合,都是让人哭笑不得的发生着,可小姑娘的骨子里那点泼la执拗半点没少。
有人叹息,俊帅多金,温文尔雅,成绩优秀的文涛怎么会被这泼la姑娘缠上,却不想,陈墨之于文涛,用一首诗形容最是恰当:
暗淡轻黄体性柔,情疏迹远只香留。
何须浅碧深红色,自是花中第一流。
男主是高干子弟,据女主说是长得很绝色,呵,与女主算是青梅竹马吧,两人因一颗椰子糖而结下梁子,女主非常个性,在大学里与另一青梅竹马在一起,分开后才与男主相爱 .
【似曾识我】
谁把谁真的当真?谁为谁永远的心疼?谁是唯一谁的人?来何来,去何去?谁是谁前生的眷恋?谁是谁永远的劫数?谁又是谁下个轮回里,最舍不得遗忘的人?
【江南恨】
晓风雨过,遗踪何在?一池萍碎。
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
她只不过是个棋子,对父亲来说如此,对他来说也如此----------------
她要的不过是归于平淡的幸福,而他要的却是江山社稷,百年乾坤。
她与他究竟是孽是缘?是悲还是喜呢?
【最初的爱,最后的爱】(完结)
什么叫放纵?
我渴望重遇你,眼神渴望抚摸你,声音渴望企及你, 最初的爱渴望走进最后的梦里。
世界上有两种人, 一种是被背叛的,一种是背叛的。
男人永远不懂,女人说分手是为了挽留,所以,他们都认为自己是前一种。
每个人有两次恋爱, 最初的爱用来伤害,最后的爱用来成熟,N年后回首,为仍然相信爱情的人们,记录的爱情纪念物。
【醉玲珑】
[上卷]醉里红尘,淡看半生旧痕玲珑解语,翻作一词新曲
[中卷]九州山河,千里烽烟尘埃是非成败,弹指一笑风流
[下卷]粉黛江山,留得半湖烟雨王侯事业,都如一局棋枰
【兰陵缭乱】
注定属于她的宿命,在出生那天起已经开始改变。她是天真明媚的绝色女子,他们是风华绝代的世家公子。生存于南北乱世,挣扎于禽兽王朝,上演着曼妙离奇、清绝感人的家仇、国恨、爱情、亲情、友情的一幕慕。看世事缭乱,她笑,她哭,她喜,她悲,她乐,她怒……唯一不变的,是她心底那抹与生俱来的温情与善良,犀利地刺破黑暗,呈现着最美丽的性灵。合上那张狰狞的面具,从这一刻起,她就是——绝世惊人的兰陵王。
【大爱晚成】
如果相亲时遇到绝色
“呸。”
张寒的回答向来言简意赅,她常说薛葵空长了个聪明脑袋,眼光太低,凡是五官齐整的男人,她都认为不错。
“醒醒,醒醒。”
叶澜澜更是一针见血,在研究所呆了十年,久不见潘安,便觉公猪美。
薛葵想想也是,绝色还用得着相亲?
女主是一女博士,男主是一高干子弟,出来创业。男女主相亲,女主对他一见钟情,想逃开,男主从一开始的不以为然到钟情,紧追着不放。
【可乐记事(又名:放弃你,是我做过最勇敢的事)】
“你好,我是小可。”我通常这样向人介绍自己。
“是可爱的可吧?!”大多数情况下别人会这么反问我。
只有他,在盯了我好半天之后,突然问了一句“是可乐的可吗?”
我最不愿意别人提到我的大名——田可乐,简直俗不可耐
我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是可乐的可?没错,我是田可乐!”
也许被我不善的口气吓到了,他停顿了一会儿,才问“是可口可乐,还是百事可乐?”
我晕倒!
男主是多金的高干子弟,在女主面前霸道有点小无赖,女主大智若愚,迷糊少根筋,挺好看的。
【终是自在】
5岁时,许自在就发誓要与程子执老死不相往来。
天不从人愿啊,偏偏两个人上了同一所小学,同一个班,还是同桌。
中学时,许自在庆幸终于摆脱了那个恶魔,从此可以高枕无忧了,可就在这段时期,上帝打了个瞌睡,许自在和程子执又相遇了。
当程子执站在未名湖畔对许自在说“I Love You!”的时候,许自在转头就走,天啊,这是不是搞错了?还是程子执今天发烧?
男女主都是高干子弟,男主小小的时候起就是风云人物,两人第一次见面时就打了一架,男主从小时候起就一直很在意女主,看到她与男配总在一起玩,总是忽略他而不高兴,所以老是欺负女主。两人从小学到大学都没分开过,女主也从讨厌到爱上他,挺佩服男主对爱情的坚持。
【杉杉来吃】
非常灰姑娘的一个短篇,很好看的一篇文,很爆笑。女主真的是太逗了,男主真的是太狡猾奸诈了,女主这只小白兔是永远斗不过大灰狼的 。结局出乎意料!
【听雪楼系列】
那是一座悲欢离合聚集的楼。
是传奇和神话的巅峰。
也是——心痛和眼泪的凝聚。
听雪江湖,那血薇夕影中的寂寞人生啊。
一个蔷薇般美丽倔强的女子,一个谜一样的年轻霸主,一对人中龙凤演绎出一段绝色伤痕之恋……梦想,少年时光,。救赎和守护,爱、以及宽恕……
听雪楼中听雪落,彼岸花开彼岸零。
纷染雪落憔悴了薇影,只剩下那一抹相思跌碎在风中。
如是,人这一生中,唯有离别才是真正的永远。
洛阳白楼上,微倚扶栏的白衣男子,暮色暖黄,手中的江湖文碟,轻念的名字是:阿靖。
听雪楼主。萧忆情。
——师傅,要不弟子替您出山一次,将故人之女接上山庄?
——不必。生死由她——江湖儿女便是这般长大,若活不下来那也是命。舒老魔头若在世,也不会帮他女儿。
那是那一对人中龙凤第一次错过,就因为雪谷的一句话,他们生生错过了七年 。七年的风雨飘零,几乎成了之后摧毁人中龙凤的利剑!
他不知道,会是这个以后一直被自己叫做阿靖的女子,用她手里的血薇剑,让属于自己的传奇戛然而止。
“阿靖,坐这里。”这样明显地表示出对于她的倚重,是她不曾料到的。想了想,她终于轻轻走过去,坐在他的身侧。
后来,才知道那只是一个开始而已……是他和她开始携手长达五年征战的序幕。
征战。杀戮。金戈铁马。
三年,他们的手始终握在一起,刀剑总是指向同一个敌人。
三年,平天下,定中原。
三年,就在满目的鲜血中这样度过了。她曾经说:“我舒靖容愿意加入听雪楼供楼主驱遣,百死而不回——直至你被打倒的那一天!”只是一笑而过,没想到她的戒备之深。
有一条河叫做记川,喝一口记川的水便会记起一切;有一条河叫做忘川;喝一口忘川的水便会忘记一切。——然而,世上某些事情,却是永远也无法忘记的。
过去的只是时间吧,却有如此震撼的恨意留在心里某处,终于在爆发的时候,血与火,终将湮没明月。
“如果你不是最强者,我就会杀了你,如果我对你不再有用,那么你就杀了我。”那样无情而冷静的约定,仿佛是两个为了利益而走到一起的商人,签订的一个契约而已。然而,他伸出了手“那么,嫁给我吧,阿靖。”可是她说她不想做寡妇。
她的话,该死的让人难过。
相顾无言啊……
萧忆情用自己的命,去赌一生中唯一可能的幸福。
“萧忆情!拿命来!”本来是在密室中等候她来议事和商量扩东的计划的,然而,等来的却是那夺命的一剑!
血色蔷薇泪滴中的夕影之芒,泛着浓郁和无上的悲哀。互相扶持过,刀剑总是指向同一个敌人。终于又一次看到了夕影刀,生死旦夕,夕影刀发挥出了极大的威力,毫不留情的杀戮着范围内的一切。有意无缘,有遇无合,久经沙场的人中龙凤终究只能孤独。
直到体温一点点降下,她口中任喃喃着“欺骗”与“谎言”。
何等悲哀,何等遗憾。
人中龙凤终亦逝,携手共赴黄泉中。
原本该是一对人中龙凤的幸福结局,怎奈他们永远徘徊于杀戮,背叛之间,不得还。
征服天下,笑傲武林又如何?你们仍是是近在咫尺的距离,心却无法触到对方半分。长叹,何用?人去楼空,刀剑无主锋芒无从,浮华如梦一场空,寒风之巅与谁同?也不过是和那个人沉睡在那一片碧草之下…薇影散尽,寂寞重生,彼岸花开,此岸凋零。
一切,结束在开始之后,一切,又开始与结束之后。
我是那么、那么爱你,怎么会对你……说谎……
他怎么会对她说谎!
辉煌,惨烈,寂寞,重生。
到最后换来的,不过是带着误会相伴在黄土下。
曾经有过多少激荡的风雨、指点江山的凌厉,然而,如今剩下的只有这一片碧草、一抷黄土、和黄土之下寂寞相伴的灵魂。
寸寸光阴如握不住的流沙,从指间转瞬滑落。人中龙凤……那样骄傲而敏感的两个人,却终其一生都无法真正走入对方的生活,那样隔着看不见的屏障遥望了彼此多年,到最后依然互相猜忌、相互伤害,以至于同死。
只希望,在所有一切都平静以后,他们能静静地相守于这一片青青的碧草之下。
幸福地重生。
【·镜系列】
镜是一部史诗型奇幻作品,在《奇幻》上连载,目前已经完结。 有的人认为这是一部家国天下的复仇记。 而还有人认为 这是一部关于苏摩与白樱与真岚、云焕和慕湮等人的爱情故事。 但不管怎么说,这本书向我们阐述了一个在虚幻的世界里发生的一个漫长的故事。
【三生三世 十里桃花】
远古众神凋零,现今只存了龙族、凤族、九尾白狐一族还留了些后人。狐帝白止膝下得了四个儿子一个女儿。这唯一的一个女儿长得颇好,却是个炮灰命。活到十四万岁的高龄,笼统不过遇得五朵桃花。
一朵碍于异族不能通婚,那思慕尚处于萌芽期,便被该桃花的爹娘终结了。
一朵误以为她是个男儿身,纠结于这段断袖情,待出现个跟她长得相似的女子,立刻便跟着人跑了。
一朵是他爹娘亲自做主给她定的亲,待到他们家走一趟,却看上了她的婢女,两人私奔了。
一朵在心底里暗恋她暗恋了万儿八千年不敢表白,待鼓起勇气来表白时,她前未婚夫的爹娘为了补偿她,又与她重新结了一门亲。
前头四朵桃花有三朵都是烂桃花,唯一算得上好的一朵,却又是个才打骨苞儿的。
这五朵桃花中的最后一朵,是她命中注定的夫君,九重天上的太子夜华。恩怨纠葛如浮云过,她遗憾没在最好的年华里遇上他。
遗传学淡定地告诉我们:跨物种恋爱注定是没有好结果的。
【岁月是朵两生花】
和你擦肩而过的遗忘,成了我一生的惊涛骇浪。
这世上有种植物,每年会开两次花,一次盛开在萧瑟的深秋,一次盛开在葱笼的初夏。
很多年之后,颜宋想,她的岁月,花期太短还是太长?
都市太喧哗,红尘太嘈杂,我们有一万种可能在霓虹灯下与爱情擦肩。
颜宋是谁,她顽强像杂草,不似花却比花妖娆。她勇敢,她乐观,她是个青春年岁里仿若活了两个永远的女人,幸抑不幸?
林乔是谁,是那青葱年华下,宛如白雪翠竹的少年郎。五年前,他的爱如斯残忍,五年后,他的爱如许安静。面对他的时候,怎会忘记永远。
秦漠又是谁,曾是她在遥远岁月里最初却最懵懂的爱。八年前,她饮下一口忘川,从此忘了他是谁。然而世上有忘川,也有记川。想起他的时候,便想到了永远。
如何才是我爱你,是五年前不堪的过往,还是五年后相顾的无言。
如何才是我爱你,是八年前残存的记忆,还是八年后剪不断的牵绊。
岁月是朵两生花,涉江而过,花开千朵,惊回眸如何才是我爱你。
【华胥引】
一段烟灭在青史中的风月传说。
幻术构成的曲谱里, 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
心之逆旅, 华胥为引。
内容简介 华胥一引,乱世成殇。
琴弦震响于九州列国之上,无声惊动。
这是一个发生在乱世的故事。
城破之日,卫国公主叶蓁以身殉国, 依靠鲛珠死而复生。当她弹起华胥调,便生死人肉白骨,探入梦境与回忆。幻术构成的曲谱里,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
而她与亡她国家的陈国世子一次一次于幻境中相遇,身份两重,缘也两重。
清平华胥调,能不能让每个人追回旧日的思念,不再悲伤?
幻术构成的曲谱里,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心之逆旅,华胥为引。
【三生三世步生莲】
行过处红莲开遍,谓之步生莲。
能步生莲的仙者,四海八荒不过两位,一是西方梵境的佛陀,一是九重天上统管瑶池芙蕖的成玉小仙。
他将她从二十七天锁妖塔下救起,她的脚下妖娆红莲开遍。
她说:“二殿下呢,和她那小娘子逃出去了罢?”
她说:“看你这一身衣裳,品阶挺高的么,从前没见过你,你是哪一处的仙?”
她说:“一个神仙死在锁妖塔里,太有失仙格了。”
她说:“你猜我死了会变成什么,会不会变成一朵莲花?”
她说:“给我唱支歌罢,我想听月高高,变成一朵花,大约也听不了歌了罢……”
他爱上她并不因她步生莲的曼妙,他爱上她的爱情。
【青青陌上桑】
女主淡然冷漠,倔强善良,由于身世在家备受冷遇,一心爱护爱自己的人。男主为了复仇接近女主一家,却爱上她,用计逼女主就范,为女主花尽心思,女主只是倔强地抗拒,最后两人才在相处中相爱,有够折腾的。
【幽幽夏季】
多年以后,重温那段年少轻狂的岁月,发现当初自己坚持苦苦维护的很多东西都不再重要。
那一季,炎热,蝉噪。空气中的热浪能把人冲晕。
我坐在机场的大厅里,等待。然而奇迹并没有发生,在安检的最后时刻,我毅然转身,毫无留恋的离开。在那一刻,我并不知道自己怀孕了。
“我就知道你还在这里!”文博站在我办公室门口微笑着说。
“没什么事就在这里多呆了一会。马上走。”我边收拾东西边看看表,今天的确不早了,刚才望着深圳的夜色发了半天呆,直到文博来了才回过神。
“小渊和方易五一要结婚,让你务必回北京参加他们的婚礼。”文博把请柬递给我。
男主是高干子弟,女主原是男主弟弟的女朋友,男主有目的地引诱女主,最终爱上她,两人结婚后不久,因误会分开,那时男主不知女主已有孕,几年后两人重逢,最后圆满结局 .
【灯火阑珊】
她由他拉着,脸上春光明媚,心里无限欢喜。
他们的掌心合到一起,她不再跑了。
停下脚步,那是一对朴实到毫无雕饰的银戒。
就好像他们之间,一切简单,自然。
她抬起头,看向人群中他的背影。他也刚好回头,找寻她的身影。
却看见她安然立在灯火阑珊处,微笑等待。
众里寻他千网络,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很喜欢的一篇文,清新自然,看得很舒服,番外很甜蜜。非常喜欢女主的淡然洒脱,女主喜欢旅行,到过很多地方,心不断流浪,直到在丽江遇到男主,两人酒后乱性,离开后,女主在男主公司工作,重遇,两人在一起生活,优质男主对女主慢慢上了心,在别人面前摆酷,在女主面前霸道耍赖
【除了我你还能爱谁】
女扮男装只为逃避婚姻,女主淡然,男主漂亮腹黑搞怪....
【深海里的星星】
这是一部最具城市性质的青春传奇。
这是一本折射命运悲喜的灰暗剖析。
这是程落薰的青春志,也是所有女孩的年华墓志铭。
16岁,她爱错一个男孩,心里荆棘丛生,从此学会对爱情小心翼翼。
20岁,她遇到真爱,可是命运只安排他们相遇,随后因为注定所以分离。
她寻找安稳,但却最终被这座城市的物质与空虚埋葬。
女主角:程落薰
男主角:林逸舟、许至君
独木舟的最新实景长篇小说。 这是一部最具城市性质的青春传奇。
文章背景定点在因娱乐节目火遍全国的长沙, 故事里的这群孩子在这里生,在这里死,他们在这里遇见了的爱情,也埋葬了的青春。
这是一本折射命运悲喜的灰暗剖析。 关于友谊的背叛与真意;关于人际的虚伪和真挚;关于爱情的脆弱与坚持。
这是女主角程落熏的青春志,也是所有女孩的年华墓志铭。 最美的黄昏后,是最黑的夜;最欢愉的背后,是最无望的虚空。
20岁那年,我在这座城市里同时失去了你与自己,从此人生只剩下夜晚,没有一颗星。 时光如数剥落,我在末路孤独仰望,你却在来路不慎迷失。
爱那么短,可是遗忘那么长……
【你是我的独家记忆】
文中除了收录《全世界已剧终》、《哪里还有第二个你》、《你是我的独家记忆》、《你来过一下子,我想念一辈子》等20个知名作品外,更独家收编了独木舟首次尝试的中篇小说《梦到醒不来的梦》。
独木舟写尽了青春的盛大与衰败,要看她的文字,应该从短篇开始,从这里开始。
【帝王妻】
古代言情,男主超宠女主,且权利和武功超强,占有欲极强,但是很温馨。女主也是一个聪明娃娃!
【绵羊绵羊我爱你】
网游甜蜜文,男主强大腹黑,女主就像小绵羊
【兔子爱吃窝边草】
办公室恋情,女主的各种男女理论超级经典,女主深受言情小说的熏陶!男主酷爱恶作剧,屡屡成功。
【红旗不倒,彩旗飘飘】
当贱格达到升华,当人格逐渐离我远去,请不要指责我磅礴的人文气质,我知道,在这一刻,我已经不是地球。男主腹黑。女主爆笑。
【冤家宜结不宜解】
她,一个新鲜出炉的研一师姐
他,一个桀骜不逊的大二男生
这两个人.....
居然不得已.....
抬头不见低头见.....
【嗨,我的男人】
大学小情侣,一开始超级搞笑,女主太强悍了,尤其是拿一百块钱去买两块钱的电影票报复男主,女主很单纯很善良但不小白,故事转折前,真是非常温馨,描写的也是校园里最普通的一对甜蜜小恋人,后来吧,哎,只能说男主一开始出发点错了,那种男人想想还挺可怕,故事发展还算自然吧,再虐虐男主就好了!阴险腹黑男主去酒吧灌酒意图博女主同情回心转意,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嘿嘿,被洗胃了,嘿嘿。女主呢是初恋,初恋都很认真的,所以受了伤格外痛,撕心裂肺啊,哎!记得以前跟一个同学说起恋爱,他说,总感觉现在爱的有点力不从心,嘿嘿,初恋受伤了吧,据说现在他等到了真命天女,羡慕啊,哎!
【花点心思谈恋爱】
在这个精神废墟的年代,谁来重新建立对爱情的信仰?
小说一反男追女的传统爱情演绎方式,讲述了女人反其道而行之,如何倒追男人的故事。角度新颖,语言轻松幽默,令人捧腹大笑的同时也引人深思。
【微笑深爱】
莎士比亚说,相爱过的人分手后,不可以做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也不可以做敌人,因为彼此相爱过。
可是,依然深爱着的两个人分手之后,该如何呢?
你恨他吗?那个承诺给你幸福的男子,曾经你以为会给你幸福的男子,忽然冷了面容,硬了心肠,说,对不起,我不爱你。
你还爱着他吗,在你被伤害以后?
如果,再见到他,你会怎样。
我会微笑。
微笑,深爱。
微笑,然后深爱。
【给爱情加点盐:好爱情是算计出来的】
爱情往往是天下女人的死穴。无法想象没有盐的人生,也无法想像没有爱的女人。对于女人来说,爱情就是我们生命中的盐。与其做剩女,像只败犬在远吠,不如从一开始就像经营生活一样经营爱情,像理科生一样去算计。
完美之前,先给爱情加点盐,这绝对是个好主意。盐出五味,五味杂陈才是天下最真的味道,也就是爱情的味道。也许这对爱情有点残忍,但总好过爱情对自己的残忍。
本书是献给爱情的,也是献给女人的。作者是倡导“索斯比女人”的教母,所谓“索斯比女人”,就是生为女人,最宝贵的不是容颜和青春,也不是男人的爱和承诺,而是自己对自己的经营!她们就像索斯比拍卖行的拍品一样,即使几经易手,依然存在升值空间;即使青春不再,照样美丽依旧,照样有人追,有人疼,有人爱。
【何必太多情】
这又是一个关于青梅竹马的故事。
丁逸和沈长东,孩提时便是邻居,一路打打闹闹,直到--他们都长大了。
什么时候,他们的感情在悄悄的改变?
既然注定要牵绊一生,又何必太多情。
这个文看着很温馨,有种淡淡的暖意在心头。推荐!
【良辰讵可待】
苏良辰,她携有情郎即将择日待嫁。凌亦风,他成为传媒大亨衣锦荣归。
五年前校内一对人见人羡的爱侣,五年后再见却处处感觉命运的讽刺与挑弄。
原以为一切早是定局。只是当两人再度一次次偶遇时,记忆的翻涌无力可挡。
也许只是命运的捉弄,他们分离,他们相逢,他们再次相爱。还有那掩盖在幸福下的——生与死的堑沟……
【染指你是个意外】
言羽:你说,咱俩在一块,这事有戏吗?
肖翔:没有。我跟你不熟。
言羽:可是,你刚刚已经染指我了。
肖翔:那是意外。
言羽:你说,你真不用我做你女朋友?
肖翔:不用。咱俩不熟。
言羽:可是,你刚刚又染指我了。
肖翔:那依然是意外。
言羽:肖翔,我决定放弃你了。
肖翔:你敢!我已经染指你了!
言羽:可是,咱俩不熟;那是意外。
肖翔:我就爱染指陌生人,怎样!
女主单纯,男主腹黑!
【一川明月向北】
其实,我并不是非要找到他,然后让他重新爱上我。
其实,我只是想让时光证实,如果青春倒退,你会不会选择爱上我。
其实,我念念不忘,不过是永生不回的青春。
爱情,我给了你。
你拿什么还我。
刚刚大学毕业的女孩陆小川,外在大咧,内心柔软,打听到暗恋五年的学长苏睿人在北京,毅然决然地北上,妄想寻回丢失的爱情。
【大约是爱】
欢喜冤家一开始或许是逢场作戏,可是随着纠缠的不断深入,不论是不甘亦或不屑,真真假假模糊了视线。问世间情为何物,那些经历过的喜怒哀乐,大约是爱。
【作茧自缚】
这世界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在你身边,而你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你在我身边,而我不知道我爱你。
又或者:我们明明这样近,却偏偏一个向左走,另一个向右走。
许多年前,郑谐信誓旦旦地说:“我若对和和有别的念头,就让我被雷劈!”
他坚信理性的力量比感性力量强大若干倍。
许多年后,他以自己完全没有预想到的方式,同时被天雷和地雷,结结实实地劈中了。
【满身风雨你从海上来】
“顺顺,我让你不要跟吴晓光结婚,你听见了没有?你不要和他结婚……”
“顺顺,这辈子我从来没求过人,这次算我求你,你给我一年时间,你别跟他结婚,只要一年, 一年后我们在一起,去哪都行,你别和他结婚。”
“林顺,要么我们一起死也好,死了,也在一起……”
她忽然放弃挣扎,幽幽的说:“敬南,我怀孕了……”
他僵住了,脸上是死一般的茫然。
回望灯如花,未语人先羞,心事勤梳拢,浅握双手,任发丝缠绕双眸,那一个人却只存在梦境里,他终于再也触不到她,那一滴温暖一点一滴从胸口冷下去,最后一丝温度仿佛都从身体流走,整个人结成一块冰,心好似生生被宛去一块,空荡荡的,风来风去,这一生,这一生再不能圆满,顺顺——
鸳梦,往日,星光满天,倾国倾城相守着永远,永远竟如此这般短暂,用尽全身力气,却换来半生回忆。该用什么样的面目来怨恨彼此,该用什么样的力气来铭记那些柔情,何以自处?
敬南,我从来没有这么恨一个人……
【我的邻居很腹黑】
情节虽然简单,但有些地方绝对会让人笑喷,尤其是女主屁屁挨枪子后,杀手的幽怨自白,下午跟朋友转述,还没开始讲自己在路边笑弯了腰,恰恰走到帅哥频频出没的留学生公寓附近,呜,后知后觉,再次泪奔!啦啦啦,校园里荡漾着我银铃般欢快空虚的大笑声……绝对温馨!
【与大神JQ的日子】
本文的男主是一个相当强大的黑客,可以这样说,在电脑的世界中他就是神,而我们的女主是一个什么都不行的超腐大学生,然后两人在游戏中认识,但是说这篇是网游文,还不如说是都市言情,因为网游的部分太少了。剧情波澜比较少,挺温馨的小文
【我靠!被潜了】
绝对的爆笑腹黑温馨的好文,男主又是一个大腹黑,女主又是一个小白。男主开始是女主的老师,女主为了考试就和宋老师做了男女朋友,嗯,俗称:被潜规则了。然后女主毕业后又到了男主的公司去上班,最后两人真正走到了一起。
3. 求《最棒的短篇小说》或书的作者
白水青菜
作者:潘向黎
他进门的时候,客厅里没有她的身影。他微微一笑,向厨房走去。她果然在,正在用饭勺搅电饭锅里的饭。她总是这样做,盛饭之前要把电饭锅里的饭彻底搅翻一下。他曾经问为什么,她说:“好把多余的水分去掉,口感才好啊。”显然她是听见了开门的声音。
饭冒着蒸汽,她的脸有一瞬隐在水气里。他闻到了饭香。
饭很香。奇怪的是,他在别的地方几乎闻不到这种香。这是好米才有的香味。他知道她只用一个牌子的米,东北产的,很贵,因为是有机栽培。
好米只是密闭着的香味,要加适量的水,浸适度的时间,然后用好的电饭煲煮,跳到保温之后,焖合适的时间,香味才会爆发出来,毫无保留,就像一个个储满香膏的小瓶子打破了一样。
她是他遇到的最会煮饭的女人。他这样说过,她回答:我尊重米。
在他笑起来之前,她又加了一句:不过只尊重好的米。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边时,两碗饭已经在桌上了,他的这边多一个空碗,筷子照例搁在搁筷上,是一条鱼的形状。她端上来两个青花小碟,一个碟里是十几粒黄泥螺,并不大,但很干净,一粒粒像半透明的岫玉,里面有淡淡的墨色。一个碟里是香菜心,嫩嫩的酱色,也是半透明。家里的菜一向这么简单,因为他都是在外面吃过了,回来再吃一遍。
最后她端来一个小瓦罐。这才是他盼望的重点。马上打开盖子看了一眼,里面有绿有白有红,悦目得很。她说:“你先喝汤。”自己坐下来,开始吃饭,拨几口饭,就一点菜心,看她吃饭的样子,好像不吃一口菜也可以似的。
他就自己从瓦罐里舀了小半碗汤。清清的汤色,不见油花,绿的是青菜,白的是豆腐,还有三五粒红的枸杞,除了这些再也不见其他东西。但是味道真好。说素净,又很醇厚;说厚,又完全清淡;说淡,又透着清甜;而且完全没有一点味精、鸡精的修饰,清水芙蓉般的天然。
就那么一口,整个胃都舒服了,麻木了一整天的感官复苏,脸上的表情都变了,好像一个薄薄的壳被敲碎了,所有的肌肉、每一条纹理都活了起来。真是好汤!
他一连喝了两碗,然后吃饭,就着黄泥螺和菜心,一个滑,一个脆,都是压饭榔头。不知不觉就把一碗饭都吃完了。他也不添,而是又酽酽地喝了一碗汤。然后把碗放下,对她笑。
她也笑,“好像在外面没饭吃似的。”
“是没饭吃。现在谁吃饭?”
他说的是真话。他的工作宴会应酬多,那种宴会不会有饭。总是太多的油腻、浓烈的味道轰炸口腔,味蕾都半昏迷了,直到喝了她的汤,才缓缓醒过来。
“你的汤怎么做的?”
她莞尔一笑,笑容里有阳光的味道:“好吗?”
“好。”
“那就多喝一点。”
“喝了。到底怎么做的?人家都说老王家汤馆好,我看就是那里都喝不到这么好的。说给我听听。”
"说起来——其实也简单,就是要有耐心。”她说。
后来,他不只一次怀念那时的生活。那种安宁,那种坐在餐座前等着妻子把瓦罐端上来的感觉,掀开瓦罐的盖子时看到的好看的颜色,第一口汤进口,微烫之后,清、香、甘、滑……依次在舌上绽放,青菜残存的筋脉对牙齿一点温柔的、让人愉快的抵抗,豆腐的细嫩滑爽对口腔的爱抚,以及汤顺着食道下去,一路潺潺,一直熨贴到胃里的舒坦。
他们的家是让人羡慕的白金家庭。白金的意思是,既有钱又白领,这个白领的意思是泛指,指的是读过书,有修养讲规则,凭知识和智力挣钱,不是手上戴好几个宝石戒指的暴发户。
他先是吃皇粮的机关干部,后来不愿意看人脸色慢慢从孙子熬成爷爷,早早下了海,折腾了许多行当,最后在房地产上发了,然后是网站、然后是贵族学校,他的事业像匹受惊的野马一样势不可挡。
他成了本市的风云人物,电视台人物访谈的明星,各种捐款、善事的大户。毕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他的风度、谈吐,赢得了瞩目和好评。有一次电视台让女白领评选全国范围的十佳丈夫人选,他就上了榜,而且击败了几个电影明星、歌星。现在的女白领真是不傻。那些又蹦又跳的男人,只能远处看看,怎么能近距离相处?要是她们知道他还每星期两次开着宝马到那所著名的大学读哲学硕士,她们可能会发出尖叫——要多少实力才能有时间和闲心做这样的事情啊。但是他从来没有对外面透露过,这种事,要等人家自己无意中发现才好。越不经意越有风度,像他这样的年纪和身份,这种选择已经不需要经过考虑了。
他当然结了婚。都十七、八年了。妻子是她的大学同学,是初恋,而且是那种把情窦初开和爱和性和婚姻一锅煮的关系。他们从来没有想过两个人还会有其他选择,那时候也不知道要给自己多留一点时间,毕业后第二年就结了婚,然后很快就有了孩子。就是现在进了寄宿制双语教育的培鹰学园的儿子。儿子是他们的骄傲,他不但聪明、学业优异,而且长得非常漂亮。这不能完全归功于他,因为儿子明显地集中了他们两人的优点,而妻子当年也是学校里的美女,不化妆也青翠嫩叶一样清新可人。
因为有这样的妻子,他对女人是不容易惊艳的。而且他知道现在的女人的漂亮已经充满了化学的味道。
嘟嘟的出现完全是一个意外。起初他觉得这是个稚气未脱的女孩子,像个水晶花瓶一样好看又透明,而且不实用。等到看出她的企图还觉得有些好笑——这不是胡闹吗?要不是她是他的下属,本来可以叫他叔叔的。当然心里还是有点高兴的,很隐蔽但是很真切,这可是一个比自己小20岁的女孩子啊,又漂亮,而且出身很好,父亲是大律师,母亲是名医,家里本来要送她去剑桥留学的。这样的女孩,没有任何为了钱而接近男人的嫌疑。
起初他真的没有什么。因为觉得嘟嘟是一时冲动,再说他不可能破坏自己的家庭,这么些年,妻子辞掉干得好好的中学教师工作,专心在家相夫教子,他没想过要辜负她。他若是辜负她,她真是什么都没有了,一个40出头的女人,没有工作没有事业没有朋友,她怎么活?况且,许多男人成功了就另觅新欢抛弃发妻,他不想也掉进这种俗套,犯这种通俗的常见病——他不是一般的男人,这是他对自己的要求。
起初真的没有动心,他只是考虑怎么让嘟嘟少受一点伤害就退出去。但是现在的女孩子真是任性,她们想要什么就敢大喊大叫、又哭又闹、要死要活,他又下不了狠心把她开除掉。嘟嘟真是一个水晶花瓶,而且因为对他无望的爱,这个水晶花瓶就站到了悬崖边上,随时可能掉下来粉身碎骨。最后,他只好伸手把她接住。
他不回家吃晚饭了。后来,他连晚上都不回来了。他说,实在太忙,不赶回来了。后来又说,想一个人静静。
她沉默,就像他每次说不回家吃饭时一样,绵长而细密的沉默,那重量使他感到压迫,但是不敢挂电话。最后,她说:“这样吧,你要回来吃饭就打电话。”
他想,这等于说,如果不打电话,她就不会做好他的饭,还有那罐汤,等他回去了。那是他的家,但是从现在起,没有他的饭了,没有人等他了。他有点失落,但是马上感到了巨大的轻松。这太好了。她当然会有看法,也会生气,会伤心,但是以她的性格,不可能会主动挑破、发作出来。这些年来,他一直觉得自己选对了人结婚,现在又一次这样觉得。在爱上别人之后这样想,也许有点荒谬,但是他就是这样觉得。
他不喜欢租房子,他说哪怕只住三个月,我也要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我不住别人的地方。嘟嘟欣赏地看他,说:我也是,我也是。他就说要买一套房子,全装修的,带全套家具和电器的,“只要带上牙刷就可以住进去。”他愉快地说。嘟嘟却不要,她说那种房子没有风格,她不喜欢。最后她让他住到她那里去。
嘟嘟一个人住着两房一厅,是父母给她买的,装修是她自己来的,是很现代的简约风格,但是却比华丽更费钱的那种。全套北欧风情家具加全进口洁具,一色的白,卧室里连地毯都是白的,这不是这个年龄应该有的气派。看来她父母确实把她宠坏了。
嘟嘟为了欢迎他,给他买了名牌的浴袍和拖鞋,他没有听说过,只记得她说那是某个国家皇室用的牌子,她喜欢这个牌子,她说皮肤感觉到的奢华比眼睛看到的更真实。
新鲜的爱情,新鲜的疯狂,新鲜的住处,新鲜的气氛,好像连他自己都成了新的。几个月的时间过得像飞一样。
也有问题。问题是出乎意料的小问题:他们还是会肚子饿。
他是半个公众人物,不能到外面吃饭。嘟嘟一个人出去买肯德基,他倒是可以接受,只是觉得好笑,说:“我儿子最喜欢吃。”嘟嘟就变了脸,拒绝再买了。
只好叫外卖,从茶餐厅的简餐到永和豆浆,从日式套餐到避风塘,从披萨到意大利通心面,他们都叫了个遍,外卖没有汤,他们有时喝罐装的乌龙茶,更多的时候喝可乐。
慢慢的,吃饭成了个苦差事。因为难吃,而且他必须掩饰他对这些食物的难以下咽。真潦草啊,有的硬梆梆的,有的干巴巴的,有的木渣渣的。他思念一碗香香柔柔有弹性的米饭,更思念一碗热热润润让味觉苏醒的汤,冰凉的饮料怎么能代替汤?和他以前吃的晚餐相比,这些简直是垃圾。
但是他不敢说。只要他一流露出不满,嘟嘟就会生气:那我们出去吃啊,什么好吃的都有!我也不喜欢吃这些!还不是因为你!或者说……我知道,你又在怀念你过去的生活了!你是不是后悔了?后悔了就明说嘛!
每次他都要冒险出去请她吃一顿饭才能平息。
吃饭成了他们的一个心病。甚至下了班在往那个甜蜜的小巢走的时候,他就在犯愁,要不要自己先到哪里吃一点东西?不然等一下进了门吃点吃不饱的东西,半夜又要饿醒。
按照现在流行的划分,嘟嘟在这个城市里应该算个真正的“小资”了。说她真正,是因为她小资得天经地义,而且不是为了在人前装样,她不欺暗室,别人看不见的地方更下功夫。他从来不知道一个女人可以为了享受,这样认真把钱不当钱,这样一丝不苟。她的内衣比外衣更贵,她基本上不化妆,但是她的保养品一套都是她一个月的工资,而且用了觉得不好就被丢在一边。
她说:“用名牌有什么?把过期的名牌化妆品丢掉,那种感觉才算奢侈,我喜欢!”
她也解释为什么这样:“我要让自己眼睛看的、耳朵听的、皮肤接触的都是好东西,这样气质才会好。”
嘟嘟有两个爱好,一是健身,一是读村上春树。她不但有村上春树的所有作品,而且每种都不止一本,有各种版本,他怀疑只要国内有的她都买齐了。甚至还有日文原版的,虽然她不懂日语,“我可以学啊!”她唱歌般地说。只要有空,她就会随手拿起一本村上春树,随便翻到哪一页,开始看。看着看着,她的眉头就会微微蹙起来,光洁的脸似乎突然长了几岁。书架上、沙发上、床头、甚至洗手间的梳妆台上,都放着村上春树,有的合着,有的打开封面封底朝上趴着。
他看过几次,但是都看不下去,好像是一些莫名其妙的生活片段、稀奇古怪的梦和幻境,不知道在说什么,也不知道想说什么。这么乱哄哄的,真奇怪,嘟嘟在里面看到了什么呢?是什么吸引了她?他没有问,怕她根本不解释,反而笑他落伍。嘟嘟太年轻了,她的年轻使她的一切都有一种理直气壮,这一点让他感到可爱,也有点怯意。
没想到有一天,他一走进门,就看到嘟嘟因为兴奋而泛着粉红的脸。“今天有好东西吃!我给你做!”他望着她,好像她突然在说英语,虽然他能听懂,但是一时反应不过来。她又说了一遍,他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真是好消息,他能听到的最好的消息。
他跟着嘟嘟走进厨房。眼前的厨房一扫往日的清寂,热闹得像个小型超市,工作台上放着两块硕大的案板,崭新的,上面搁着两把刀,一把黑黝黝的切菜刀和一把雪亮而窄长的、带着锯齿的刀,旁边还有红的火腿、绿的黄瓜、嫩黄的奶酪,一大袋蔬菜,还有一个长面包,还有五颜六色的罐头,瓶里袋里的各种调料。这是个地震后的小型超市,一切都显得有点凌乱,嘟嘟的头发上也粘了一抹可疑的黄色膏体物质,但是也显出了热诚,心无城府、掏心掏肺的那一种。
他感动地表示要帮忙,嘟嘟坚决拒绝了,要他到厅里休息、看看报纸。她把他推到沙发上,把报纸递到他手里,甚至给他泡了一杯茶。他看了一下,居然是龙井,她笑着说:“刚买的。茶庄的人说是新茶。”然后她就像一个贤惠的妻子那样进了厨房。
嘟嘟终于忙完了,让他坐到餐桌边。他急切地过去,看到了餐桌上的东西。每人一碟三明治,切成小块的,一摞一摞的几摞,旁边点缀了嫩玉米芯和炸薯条。中间是一大盘红红的、一片混沌的东西,仔细看可以辨认出里面有腊肠一样的东西。惟一熟悉的东西是啤酒,麒麟一番榨。
嘟嘟说:“怎么样?”他说:“看上去很漂亮。”他决定先从容易接受的开始,就自己倒上啤酒,开始喝。嘟嘟一边解着身上的围裙,一边兴致勃勃地说:“这不是一般的东西,这可是村上春树餐啊。”
“什么?”他赶快把一口啤酒咽下去。
“村上春树的小说里写到的美食很多,日本就成立了一个村上春树美食书友会,根据他书里的描写,编了一本村上春树食谱,让大家分享。我今天就是按照这本食谱做的。好玩吧?没想到吧?”
原来是这样。他拿起一摞三明治,“这是什么三明治?”
“黄瓜火腿奶酪三明治。《世界末日与冷酷仙境》里生物学家的孙女做的。这个做起来很麻烦,生菜叶子要用凉水泡,吃起来才脆。面包片上要先涂上厚厚的黄油,不然蔬菜里的水分容易把面包泡软。最后也是我自己切的,特地买了一把刀,切得很整齐吧?”
他吃了一口,为了躲避作出评价,就指着那盘红红糊糊的东西说:“这是什么?”
“番茄泥炖史特拉斯堡香肠。我买不到史特拉斯堡香肠,还好书里注明原味维也纳香肠也可以,就用了维也纳香肠。主料是西红柿丁和维也纳香肠,调料是大蒜、洋葱、胡萝卜、芹菜、橄榄油、月桂油、百里香、花薄荷、罗勒、番茄酱、盐、胡椒、糖,我数过了,一共13种。本来想做蘑菇煎蛋卷,但是那是《挪威的森林》里的,早期作品,风格不一样,所以做了这个,这也是《世界末日与冷酷仙境》里的,就是世界末日当天,他和图书馆女孩过了一夜,在她家做的早餐。”
他心里涌起了爱怜,但是仍然没有动,倒是嘟嘟,把一条香肠用餐刀切成几段,用叉叉起一段,送进嘴里,“哎呀,太棒了!另类!浓烈!丰富!绝对村上春树!”她吃着,又喝啤酒,渐渐的眼里泛起了迷蒙,又说了一些“真是忧郁世界的美味情怀”、“对于挥别人生而言似乎是个不错的一天”之类的话,他知道,她已经进入了村上春树的世界,正在里面扮演一个角色,这些都是台词了。
他也作出毫不迟疑的样子吃了起来。这么难看的东西,居然不是非常难吃。但是想到居然要花上那么长的时间,动用那么夸张的阵势,那么多的调料,他还是觉得有点可笑。这就叫用最村上的方式享受生活?那么这个人的品位真成问题。不过这么出名的作家,应该不会这么粗糙。慢着,这个叫村上春树的人,会不会故意戏弄这些崇拜他的人呢?这样想,又马上觉得有点对不起嘟嘟,于是努力往嘴里塞进一叠三明治,马马虎虎地嚼几下,急忙用啤酒把它冲下去,感觉好像自己正坐在某架国内航班的经济舱里。
什么玩意儿呀,就是夹馅面包片,怎么看都是简单对付肚子的东西,好吃?见鬼吧。搬出川端康成来也没用。看看中国的小说家,看看《红楼梦》,里面写的好吃好喝的,那才叫美食,那才叫见识!可是这些他都没有说,因为嘟嘟忙了半天,他不能让她伤心。何况说了她多半也不懂。
吃完这顿难忘的村上春树餐,他最后说了一句:“以后不要这么麻烦了。在家里吃越简单越舒服。”
“今天这样不是很舒服吗?”嘟嘟奇怪地反问。
他把嘟嘟的手抓起来,轻轻爱抚着说:“不是这样的。真的会做的人,就是一碗白水青菜汤,吃起来就够好了。”他说完这句话,看到嘟嘟脸上的月亮被云遮住了,他立即知道,自己说了一句不该说的话。
他们都不愿意想起一个人,一个女人。但她总是在最不经意的时候出现。就像一个狡猾的债主,从来不会拦在大路中间,让你可以放心地开车回家,回到家门口,也不会看到有人气势汹汹地站在那里。于是你松了一口气,走进房间,打开灯,却猛然一惊,角落里赫然站着一个人,正是躲也躲不掉的那一个。
她听见门铃响的时候,有一秒钟以为是他回来了。但是她马上知道不是。先从猫眼上往外看了看,果然不是。是一个女人。
她打开了门,一个年轻女孩出现在她面前,有着紧绷的脸颊和鲜嫩的皮肤的女孩。她用微笑的眼神发问,这个女孩子说:“叫我嘟嘟吧,我是你丈夫的朋友。”
她立即明白了。明白了这个女孩是谁。她打开门,请她进来。像一个有礼貌的女人对待丈夫的朋友那样。嘟嘟从她脸上寻找一点情绪的流露,没有找到。
她让嘟嘟参观了他们的家,但是没有让她看卧室。然后她们坐了下来,喝着茶,一时都找不到话题。嘟嘟说:“谢谢你接待我。其实我今天来,一是想看看你是什么样子的,另外就是想吃你做的饭。”看到她脸上的惊讶,嘟嘟急忙解释:“我总听他夸你是个高手,最简单的菜都能做得最好吃,真的很好奇。”
她似乎有点为难,想了一下,说:“那,你就在这里吃一点便饭好了。”
嘟嘟像一个真正的客人那样,坐在餐桌边等。看着女主人端上来一碗饭,两个小碟,然后是一个瓦罐。她惊讶地睁大眼睛:就这些?女主人给她盛了一碗汤,一边说:“平时我们吃饭,也就是这样。他总是自己盛汤,脾气急。”
嘟嘟一边听,一边看她的手势表情,又注意汤的内容,简直忙不过来。但是她还是发现女主人没有碗筷,就问:“你不吃吗?”她的语气,好像她是主人。
女主人摇了摇头。嘟嘟不知道是她不想吃,还是不愿意和她一起吃,就不敢再说什么了。
她喝了一口汤。她不假思索地“哇——!”了一声。然后她难以置信地看看女主人,“这就是白水青菜汤?”
女主人说:“他这么叫。”
“你能告诉我怎么做的吗?”嘟嘟一脸恳切,好像她正在上烹调课,面对着给她上课的老师那样。
女主人停了一下,好像微微地叹了一口气。然后说:“要准备很多东西。上好的排骨,金华火腿,苏北草鸡,太湖活虾,莫干山的笋,蛤蜊,蘑菇,有螃蟹的时候加上一只阳澄湖的螃蟹,一切二,这些东西统统放进瓦罐,用慢火照三、四个钟头,水一次加足,不要放盐,不要放任何调料。”
嘟嘟难以置信地看看面前的瓦罐,排骨?火腿?虾?还有那么多东西,哪里有它们的影子啊。
女主人自顾自慢慢地说:“好了以后,把那些东西都捞出去,一点碎屑都不要留。等到要吃了,再把豆腐和青菜放下去。这些东西顺便能把油吸掉。”
嘟嘟倒吸了一口冷气。这就是所谓的白水青菜汤?白水?这个女人的心有多深啊。那个男人说的是什么胡话?他每天享用着这样的东西,却认为是非常容易非常简单就可以做出来的,他真是完全不懂自己的妻子。就在这一瞬间,嘟嘟深深地明白了眼前的这个女人,也明白了世界上,爱情和爱情之间有多大的不同。
“你每天都要弄这样一罐汤吗?”
“是啊。早上起来就去买菜,然后上午慢慢准备,下午慢慢炖,反正他总是回来得晚,来得及的。”
“那今天你怎么也准备了呢?他不是……”
“你是说他没有回来吃晚饭吧?是啊,都半年了,不过我还是每天这样准备,说不定哪天他突然回来吃呢?再说我都习惯了,守着一罐汤,也有点事情做。”
嘟嘟整个人呆在那里。半天,才说:“你真了不起。”
女主人愣了一下,然后失神地、轻轻地说:“他整天那么辛苦,能让他多喝一口汤也好啊。”她好像在自言自语,完全忘记了眼前还有一个人。
嘟嘟突然说:“你今天都告诉了我,你不怕我学会了,他永远不回来吗?”
女主人回过神来,看了嘟嘟一眼,笑了。那笑容,好像在说,他不是已经不回来了吗?又好像在说,他怎么会不回来呢?好像在责备:你这样说是不是有点过分啊?又好像在宽容,因为这问题本身很可笑。
这样笑完了以后,女主人轻轻地问:“你能这样为他做吗?”
嘟嘟偏着头,认真地想了想,说:“我也可以的,但是不必了。”她说完,就站起来走了,走到门口,她站住,回头一笑,说:“我不是你。”
她走得就像她来时那样突然,毫无征兆。
又过去了一个月。傍晚,女人照例在厨房里,汤罐在煤气灶上,微微冒着热气。女人的目光穿过后阳台,往外看,好像看着楼下的草坪,又好像看着一个不确定的地方。
门铃响。她应着“来了”,过去开门。她刚刚发现家里的米快没有了,就到那家固定的米行买了一袋米,还是那个牌子的东北大米,完全绿色无公害的,价钱比普通的新米贵了5、6倍。这是米行的伙计给她送米来了。
她打开门,却发现是他。她愣了一下,一句话脱口而出:“怎么?忘了带钥匙?”
他回答:“是啊。”
她马上回到了厨房,丢下他一个人。他不知道她这样算是什么意思,有点想跟进去,又觉得不妥,一时有些浑身长刺的感觉。过了一会儿,她在厨房里说:“等一下米行的人会送米来,你接一下。”
他说:“哦。”
“还是那种米。”
“我知道。”他说。
米行的人来了,他接下来人手里的米袋,随口问道:“钱付了吗?”伙计说:“付了付了,太太每次都先付的!”
他用双手握住米袋的两角,把它提进橱房。她说:“放这里。”他就放下了,同时感到如释重负。
这时他确定自己可以坐到餐桌边等了。他就坐到了餐桌边。
她好像看见他坐下来了,就说:“洗手去。”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边时,她端着一个大托盘过来了。他想,家里还是有改进,她不再分几次跑了。托盘放到桌上,里面有两碗饭,两碟菜:一个是虾仁豆腐,一个是番茄炒蛋。一个小瓦罐。这是他思念的,忍不住马上打开盖子看了一眼,说:“我先喝汤。”
他从瓦罐里把汤舀了小半碗。还是有绿有白有红,还是清清的汤色,不见油花。他急忙喝了一口,就那么一口,他脸色就变了。像被人从温暖的被窝里一下子楸出来,又惊又气,又希望一下子挣醒,发现是梦,好瘫回到温暖的被子里。
“这是什么汤?”他不敢吐出来,挣扎着把嘴里的一口汤咽下去,急急地问。
“白水青菜汤啊。”
“怎么这么难喝?以前的汤不是这样的!”他委屈地抗议。
她尝了一口,然后说:“白水青菜,就是这样的。你要它什么味道?”
他放下调羹,审视她。她不看他,脸上没有任何波动。她还是那么喜欢吃饭,但是现在不像过去,好像没有菜也吃得下去的样子,她把虾仁豆腐和番茄炒蛋都舀了一下,和饭拌在一起,自顾自吃起来,吃得很香。他干脆不吃了,点起了一支烟。过去在她面前他是不抽烟的。但是现在,这些好像无所谓了。她连看都没有看一眼。
吃完最后一口,她把所有的碗碟都收回托盘里,然后正视着他,说:“我们家以后可能要雇一个钟点工,我找到工作了,家里这么多事。”
他吃了一惊,“工作?什么工作?”
“到烹饪学校上课。”
“你?当烹饪老师?”
“你忘了,我本来就是老师。烹饪考级我也通过了。”她说。
刚才那口难喝的汤好像又翻腾起来,他脱口而出:“这么大的事,也不跟我商量。你现在怎么这样了?”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他不该这样说。理亏的人是他自己,是他对不起她,不管她做什么他都失去了质问的权利。而且这些日子,他几乎不回家,让她到哪里找他商量呢?他现在这样说,只会给她一个狠狠反击的机会,反击得他体无完肤。
但是,她没有反击,她甚至没有说什么。她只是看了他一眼。这一眼,让他真正开始感到自己的愚蠢。那目光很清澈,但又幽深迷离,好像漆黑的夜里,四下无人的废园子中井口窜出来的白气,让人感到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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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人的故事,有点似张爱玲笔下的《白玫瑰与红玫瑰》,可悲而不可喜。尊重好米的妻子和喜欢春上春树的嘟嘟,生活都是精致,讲究。即使一个古典一个现代,我仍不觉得这两个人有什么不同,小资的两种形式吧。那样费时的炖一锅汤,奢侈的让我觉得有些罪恶了。那个做妻子的,读起来温文尔雅,可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呢。那种深沉的忍耐让我觉得害怕。
我,我喜欢豆腐青菜,喜欢真正的白水青菜汤!
4. 霸少强欢纯情小嫩妻(原来我很爱你) 来自哪个小说,,女主是夏小诺,男主是墨天及
霸道少爷
5. 超短篇小说,急需,内容不限,500-600字,帮出个题材,以及提纲,入选文学社要用。
四十惑矣——by 本人
她说她四十了。她不信。说,你发照片过来看看。她不上当,嘻嘻笑着说,小孩子就是好奇心重。但是老阿姨是不会上当的。她不屑,在电脑前撇撇嘴,掩藏被看出心思的小小黯然。她接着说,你这么小,尽量不要走这条路,如果你还不确定,就再认真考虑清楚。她不服了,把键盘敲得声声响:我怎么就不确定了,我自己我还不清楚吗。我好歹谈过呢,你连谈都没有,哼!她的口不择言在最后关口,好歹是收住了。她似被触动痛处,那一句“你连谈都没有”,鲜明、刺目。四十岁,七十年生,在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拂而来时,她已经背着书包上小学了。一切都刚刚开始,存在不可避免的争论,一边是破坏,一边是建立。在矛盾的推挤中,她逐渐成长;在生活的挣扎下,她毕业、工作,走在通往婚姻的道路上。亭亭玉立地姑娘家,在九十年代,首当其冲的,仍旧是谈婚论嫁。她似乎还不懂婚姻是什么,也不懂跟眼前这个男人过日子是怎么一回事,也不懂这样嫁到远方去,是否适应……一切都是不懂、未知。但是大家都在劝:不要紧,现在不懂不要紧。结婚了,就都懂了。于是她就嫁了。她潮湿的绽放,从姑娘变成女人;从女儿变成职业女性。她不懂为什么,但有个意志非常坚定:不要孩子。结婚的前两年,大家询问何时生孩子时,她还笑着解释,不要不要,忙不过来。到近三十时,两边家长都着急了,连朋友也关注起来,是身体原因吗,怎么还没有孩子呢?丈夫也在询问,甚至想要推翻结婚前的约定,要个孩子。她愤怒了。她成夜地不归家,喝酒、玩乐。在夜店里,她看到了大胆的姑娘互相搂抱、亲吻,她目不转睛,带着羞臊,却又好奇的心态,她起了冲动,很想搂过眼前的女性朋友,也尝试尝试。可,毕竟是不敢。她病了。请假一周,她把自己困在家里,成夜和丈夫欢愉,仍旧摆脱不掉眼前的幻影。霓虹灯闪烁不停,红男绿女的身影绰绰约约,唯独她们紧贴着,黑发飘散下来,她的唇蹭着她的颊,一手搭着肩,一手隐在背后看不真切。音乐高潮迭起,震耳欲聋,俩人越贴越近,她分明看到有人伸出粉嫩的舌头,开始舔舐,女人柔软的脖子、性感的锁骨,接下来是雪白的胸脯,突然乳房受到重力的抓握,一阵疼痛,她惊醒地看到丈夫在满头大汗,脸上有夜店里那个女人的面庞。她竟然错觉自己是被拥抱在另一个女人怀里!她彻底的放弃了。她认清了自己。而,又能如何呢?她开始疏远与丈夫的亲密,甚至找了个借口搬出卧室,挤在客房。她开始搜寻相关信息,开始看最浅陋的图片、电影,开始打开这个世界。她变得着迷于上网,变得鬼鬼祟祟,变得神情恍惚。这是她的丈夫、同事、朋友对她的共同评价。她觉得痛苦。她想过抛弃一切,做自己,去追寻心底里的自己,去找最真的自己。然而她还生活在现实里,生活在生活面前。她有丈夫,这个丈夫还对她很好。她有家长,双方的家长,都在殷切地盼望着虽不能实现却仍旧盼望着的事——有个孙儿辈。她有朋友,有工作。她是体面的职业女性,她是单位里的大姐,她有社会地位,是有身份的人。这些,缠绕着她,将她拱上令人艳羡的地位,却也将她捆绑的深沉。她无力动弹。眼前这个小女生每次都对她嗤之以鼻:不做自己,难受是活该。她忍着这些伤痛,仍旧和这个小女孩聊天,保持联系,接受她的倾诉,也接纳她的咄咄逼人。偶尔几次,喝高了,也会打电话给她,听她在电话里斥责她酒鬼,命令她不许再喝高。也会在第二天接到她的电话,审问昨晚的情况,然后像下通牒似的要逼迫她答应不再喝高,不再夜夜笙歌。她笑哈哈,哪里有夜夜笙歌这么严重,最多喝两瓶酒,而已。她着急了,而已!每天都喝还而已!有什么好喝的,红酒难喝死了。小女生是个不爱喝酒的女生,却也会在难受时抽烟、喝酒。她无力招架时就回答:心里难受啊,还不能让我老人家喝一点,浇下愁啊。她却有一百句等着:酒入愁肠愁更愁!喝酒伤胃、喝酒长胖、喝酒变老,喝酒降低智商……忘了她是语文老师了。生活一往无前,如履平地,丝毫没有改变。不因为认识这个女生而变得更活泼,也不因认识了自己而变得绝望。只是会在某些时刻,望着街上手牵手的女生,出神好久好久。
6. 短篇韩式青春校园小说!
【短篇】追·爱
“对不起,风。”从你丢下这句话开始,我知道,我在你心目中早已远远消失。纵使你的笑声还深深洋溢在我脑海。从我与他公平竞争开始,直到这一刻,你选择了他,可我对你的爱从未停止过。我们曾经的岁月何去何从?不问你原因,只依依不舍地望着他牵着你的手离去。你知道吗,那一刹那,我几乎崩溃!无论事业上的挫折,或是人际上的分歧,我都有足够的自信去克服。唯独是你,第一个坐我车子的女孩;第一个上我家的女孩;第一个与我共度情人节的女孩……为什么?为什么你这样狠心抛下我?人海茫茫,留在我心里的只有这串漫长的脚印。是悲凉,是凄楚,唯穿着西服的我独自忧虑。
“你真的舍得她走吗?”我那好管闲事的妹妹总是来插口。不过我倒认为她说得蛮有道理,我也自己问自己:真的舍得她走吗?
机场大堂
“OK啦!还有30分钟时间,提早进也好。静,静...”直到赋有磁性的声带不停地叫唤,她才醒觉过来。“啊?哦,我...我要先去一下洗手间,你等一会。”说罢便悄悄略过。要走了,真的要走了,可我。。。面对镜子那忧虑的愁容,她忐忑着,思量着,始终有一丝不舍。“行了,我们走吧。”外表看上去满面潇洒,其实心不在焉呐,他怎么会看不出?“好吧。”提着行李,两个影子慢慢步入登机处。她仍抱着一丝冀望回眸,在
人群中寻觅他的踪影......可惜,事与愿违...
这些日子,我独自生活在自己的天堂```呃,不是,从你离开那天起,这已经不是天堂了。虽然事实摆在眼前,但是不知为何每天下班回来总得瞄一下厨房那边,期盼着那个熟悉的身影。尽管我已学着习惯没有你的生活,可每当夜幕降临天际闪起明星时,总是痴望着床头的电话...等待...等待它鸣叫......“光看没用,你看一万遍不如去追一遍!”又是小妹‘名言’。。。其实我何曾不想啊?!
今天真是惊喜呀!一起床静就给我发邮件来拜年~她告诉我,她正在一家集资企业当时装设计,每天工作8小时,同事们都很友好,收入还不错嘛。至于生活,这也是我唯一最担心的,她的答案令我心酸,竟...然...跟嘉旋同居了。其实这也没什么,反正她已经作出了选择,我尊重她的决定,有个男人保护总比一个女孩子处身异国好吧。。。我只懂得这样安慰自己。
哎~214啊214,看来是要一个人过了。空气中弥漫着一阵熏浓的香气。又是情人节,看着街头双双对对的影子,我总觉得越来越孤独,完全感觉不到那份特有的浪漫气氛。四年来,头一次度过不在你身边的情人节。心很酸,很酸..酸得抹杀了脸上的苦笑。
酒吧
“再给我一打!”没法制止对她的思念,只好以醉淹没内心的不快。哼,醉了,什么都不用想。。。这些天,脑海里总是有某个身影在徘徊,没有一刻停止过,好乱,好乱... !!!忽然间,眼角骤然闪过一个熟悉的镜头。是...是这...墙角的壁板上不可思议地贴着一张照片,是...是这照片...!清秀的面庞依然不变,伏在我的肩膀上,甜甜地扬起嘴角,像闪烁的星星,恬静的花儿...现在还隐隐感觉到当天的点点余温...但这同样又是一根尖尖的刺,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
美国
夜深了,只有天上的星星照耀着他。“嘿~!”不用看,只管听声音就知道准是她了。“怎么这么久呀?大小姐!”他无奈地回头,深情的双眸照在她身上。微风吹扬了伏在她肩膀的丝丝柔发,还弥漫着一阵海浪的清新气味。“男孩子等女孩子是应该的!”说着说着,距离渐渐近了。“哼,有你的!静...送给你!”像变魔术一般,不知何时从他手里冒出一束红玫瑰,鲜嫩鲜嫩的花瓣上还润着几滴露珠。也不知何时,她的脸像这束花那样红。玉手接过花儿,报以亲切的甜笑,静静地漫步沙滩(这的确是个谈恋爱的好地方)。
怎么办呢...捏啊捏,捏出满手的汗来。好,就拼一次!“静,闭上眼睛,把你的手给我。”“吓?干什么啊?”“等一下你就知道!”搞什么东东呢?没再追问,只好把手伸出,然后用细长的眉毛掩盖黑葡萄。嘉旋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闪亮闪亮的戒指,紧紧地套在她的无名指上。“静,嫁给我。”就那么轻轻的口吻,好甜,好暧昧。她睁开眼睛,呆呆地望着他。在月亮的映照下,戒指一闪一闪的刺着她那惊奇的双眸。“我...”心跳突然间加速了。除了忐忑,还是忐忑,毕竟是终身大事嘛~!而且还要考虑藏在内心的那个人......望着他这么可爱的面庞,她不忍拒绝。“那那那,戒指你已经收了,注定这辈子要给我扣住了哦!”“哪有这样的,狡猾的东西!”虽然口这么说,但是却被脸蛋出卖了。(毕竟女孩子是口不对心的)当下露出最最最幸福的笑容,一把抱住他。但同时她又忧虑身在国内的```他!
窗外虽然晴空万里,阳光明媚,但是对我而言却晴天霹雳!我朝思暮想的电话终于叫了,可,可这只是哀叫``“凯静,近来还好吗?”“恩,好...你也不错嘛,我看报纸知道你们公司正谈一宗夸国大生意呢……”“呵呵,碰巧而已…”与此同时,凯静那边传来一把熟悉的男声:“静,你说我们去威尔斯教堂好还是帝恩斯教堂好呢……”教...教堂...?难道...“静,你...要结婚?”她沉默,沉默了,“恩...下个月……”我听得出,她的话带点哽咽的口吻。“新郎是谁?”不会是他吧?“嘉...旋...”我无语,那一刻,心碎了,连我这个堂堂男子汉都无法抵御迎眶的热泪。我强忍泪水,稍有哽咽地祝福她:“呃```恭喜哦!!祝你白头到老,永结同心…”后来讲了什么,我也不太记得了,只听见她平静略带惋惜的呼吸...我想她大概也猜到我当时的心情吧...
“哥,你真的舍得静姐嫁人呀?”小妹一边啃着她的薯片一边问。“有啥舍不舍得的?这是人家的决定,我管不了,难道我说不舍得人家就会改变主意吗?”我故意装不屑一顾,其实真的不舍得啊```“对呀!别人就不敢说,我认识她这么久,她就是个心软又重情的人!你要是告诉她你还喜欢她,也许会有转机!”沉默...沉默...“来吧~~~行动呀~快去将她追回来!”她越是怂恿我,我的心越是动摇。嗌,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无奈,被这小丫头这么一说,我真的做起傻事——去美国一趟追凯静!虽然成功的机会很低,但是为了我爱的人,无论如何都要试一次了。在客机上,无聊的翻起杂志,竟然```!!这..这是凯静的设计?我目瞪口呆地盯着杂志上那斑点迷你裙、感性的晚装、威风飒飒的西服...就像看见静一样,也是那样活泼多变的...我感觉离静不远了。。。。。。
影楼
“嘿,看!漂亮吧!”呵!这是何等一个天真烂漫的天使!雪白雪白的芬裙罩笼着娇美的身躯,闪亮闪亮的珠石盘衬着衣襟,还有那柔软的轻纱扫动脚裸呢!好不动人!“当然呀,美女配帅哥嘛!!”真的很漂亮,嘉旋认定她就是自己心目中的女神,但倜傥的他也不忘称赞自己一番。“哈,你呀,兜这么大个圈子来赞自己!”“Oh,that’s great!You are so beautiful!Are you OK?”呵呵,连摄影师都这么说呢,凯静的心简直要飞出来啦!“OK!”
“喀嚓…喀嚓…”翠绿的草坪上,嘉旋紧搂着他最宝贝的凯静,在攀满鲜花的秋千上摇曳,露出前所未见的梦幻般的笑容。而她,虽然亦笑得很甜,但是...总觉得有叮点的犹豫与不舍。难道情就是这样折磨世人?
美国街头
“Could you tell me the way to ……?”人生路不熟,我仅凭那生生硬硬的英语四处查问那两个教堂的地址。可是偏偏这里的人比我想像中冷漠,不知道的归不知道,有些甚至避开我,这使彷徨的我越来越着急。糟了啦,明天静就要结婚了,怎么办……人们不都是说外国人很热情的吗?夜灯璀璨地闪烁着,我依然不停拉着过往的路人询问。这时正好有个高大的警察向我走来。啊,对了!我怎么想不到!我迎面走过去亲切的询问他关于教堂的事,不料他竟然告诉我——一间在东面150公里,一间在西面200公里!天啊~!!!为抓紧时间,我仅说了声谢谢就连忙截了辆出租车飞远了。
7月12日 早上9:00
微微的阳光照射在那绿茵茵的草坪上,鸟儿在枝头高歌,显得生机勃勃。好不明朗的早晨!婚礼乐曲浪漫地响起了。她穿着那洁白无暇的婚纱,犹如公主般纤纤地步入教堂,步向那神圣的十字架,步向前面那满心欢喜的俊男。好美…!嘉旋从内心感叹道。看着自己心爱的女神渐渐向他走来,他除了开心,还是开心!
至于我呢,就糟糕了!原来凯静他们去了西面的帝恩斯教堂,还害我白跑一趟了。更糟糕的是返回西面的时候,我坐的出租车竟然同我作对,在荒无人烟的郊外抛瞄!没办法,我只得下车狂奔去~!!静,你要等我啊,等我啊!
终于来到嘉旋面前,她向他微微的笑了笑。此时,周围的人群下意识安静了。牧师特意用那生生硬硬的中文询问嘉旋:“唐嘉旋先生,你是否愿意娶林凯静小姐为妻,生生世世对她不离不弃……?”“我愿意!”嘿嘿~
汗汗汗```好长的路...555~就快到了~~~看见正前方的典雅建筑,我确定它就是我的目标!高朗风你要加油啊,追不追到就看这会儿了!我使尽全身吃奶的力,拼命冲向那十字架建筑物。。。
牧师又继续道:“林凯静小姐,你是否愿意嫁唐嘉旋先生为夫,生生世世对他不离不弃……?”她的脸蛋儿霎那间粉了,转过头来面向嘉旋,微微一笑:“我…”“等等!”我一下子破门而入,周围观礼的人都纷纷向我投来诧异的目光,不用说,凯静他们更惊疑!“阿风……”难以置信,他竟然...此时我的衣服已经全湿透了,但是我依然没止步,继续向那雪白的天使走去,同时心跳也在加速。“静,你知道,我还爱你的…我舍不得你…我们共同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你能忘记我吗?你对我还是有感觉的,对吗?……”面对突如其来的质问,她无以对答,原本开朗的心情突然沉淀了,勾起了酸酸的回忆......
“哇```这套婚纱好美……!”那年经过婚纱铺橱柜,凯静眼睁睁的看着里面那皎洁的裙子。“如果你喜欢就穿起它,让我牵着你进教堂……”我豪不犹豫地许下了承诺。“555~你坏呀~!真的有这么一天才算呢!”“男孩不坏,女孩不爱呀~哈哈!我相信真的会有这么一天的!”
如今,“这么一天”真的来了,但是新郎并不是我。“喂!你这是什么意思?!”嘉旋站出来反驳。我并没有理会他,只是继续尝试说服凯静:“静,我知道你梦想中的新郎不是他,我知道你的心并不是完全属于他,你嫁给他不会开心的。而我亦都很清楚我自己实在放不下你,我仍然喜欢你!两年前我可以任你离去,但今天我不会再让你离开我!无论你作出什么决定,我会尊重你,但还是请你再给我一次机会!给我一次爱你的机会!”我都不知哪来的勇气,会跟静说这一番话,我明白,今天的决定会使我们三人之间产生芥蒂,要不我走,要不嘉旋走,而且永远都没有面目再见对方。凯静深深的望着十字架,眼眶通红了...通红了...我很理解她现在的心情,难以抉择的心情。无语...无语...教堂内所有人都没吭声,静得可以听见蚊子飞过的“嗡嗡”声。牧师又惊奇又无奈...“静...”嘉旋见凯静沉默,显然了解我在静心目中的地位,无望的低下头。。。就在我们沉默的时候,凯静突然牵起裙子跑去了。
“静,静…!”我立刻紧追出去。她毕竟穿着婚纱,而且撑着高跟鞋,跑得并不快,很容易就给我赶上了。不料她的高跟鞋一扭,顿时站不稳摇摇欲坠。这是我出手的好时机,我豪不犹豫的冲上前一把搂住她,紧搂着,舍不得放。“静,我要好好保护你,不会再让你离开我!”她啜泣了,我感觉到泪水在我肩头上打转。“风……”终于,她双臂紧扣我肩膀。我把她搂得更紧,生怕她又再离我而去。我们深深的,深深的闭上眼睛,享受这一刻爱的感觉。在这块绿色的草坪上,弥漫着幸福与快乐......我想:从这刻开始,我的人生又划开新的一页,充满幸福、快乐、美好的一页!
可爱婠婠
我摘于网络贴吧
7. 介绍几篇好的言情小说,文笔要好,不要太嫩。校园不要。^_^最好短篇,长篇也不介意。
中长篇
何以笙箫默 ------顾漫
男女主角因为一些小误会分开了七年,七年后再次见面后,以闪电般的速度领了结婚证,
典型的婚后爱~
原来爱情这么伤------桩桩
简单点来说就是一女的因为某些原因和朋友的男人发生了关系,以及她和这男人的后续发展。(个人认为这文挺纠结,不过看着很过瘾啊)
一把桃木梳-------虫鸣
“这是个好价钱,但我希望价钱能更优!”她优雅地坐在阳光下,喝着白开水谈生意。
“五百万,一年一百万!这个价位如何?”他慵懒地坐在背光处,喝着咖啡豪气地应承。
“价钱是不错,但我还想了解福利方面,比如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还有假期,一礼拜我要求双休!每年至少有半个月年假,加班要有加班费!”她掰着玉指,细数各项待遇。
“除了假期的时间外,其他的没问题,每周可以保证你有两天的体息时间,但休息时间不固定,年假也如此!”他细细斟酎后,讨价还价。
她拍桌定案,大笔一挥,在卖身契上面签下“来茴”,从此,她便不能自由来回。
嗨,我的男人------漫漫红糖水
一个是一次恋爱都没有的菜鸟,一个是恋爱史成迷的阴险小白脸。两人最终情归何路?
我对秦科说,你要对我好点,不然小心我一枝红杏出墙来。
秦科平静地说,你长得不漂亮,头脑不灵光,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关键时刻就掉链子。你确定,你出墙后,墙的那边有人?
我恍然大悟,是哦。
他微笑着说,我喜欢你,可是不会还有人跟我一样品味怪异,所以你要乖乖听我的话,知道吗?
我注意力集中在他的第一个分句,于是开心的点点头。
片刻后才意识到,我来找他谈判的初衷和结果已经背道而驰了。
沥川往事-----玄隐(深情坚持的女主,貌美残疾体弱男主。)
有一种爱是为了分离。
六年前,男友沥川不辞而别,此后小秋一直做着爱的囚徒,她不明白浓烈的爱情怎会一夜之间宛如黄鹤。
沥川弃小秋而去之谜,啃噬着小秋的心,再一次邂逅,小秋在进退之间徘徊。面对一个极品男人的隐忍不发,小秋忽然明白幸福从来都不是唾手可得,残缺与完美总是如影随行。
君生我已老------爱爬树的鱼
她二十七岁那年,他球衣还未换下,丢开篮球用能点亮一百瓦灯泡的眼神将她从头打量到脚,挣扎良久,最终还是嫌弃地对哭得眼泪鼻涕齐飞的她说——
“大婶,如果你三十岁还没有嫁出去的话,我就娶你吧。”
她用着坚固的面瘫脸抓着他的衣服淡定的扇鼻涕,“为什么?”
他嘴角抽搐一下,“因为除了我之外,再也没有任何男人有勇气舍身娶你了。”
………………
言犹在耳,她早该知道,从小他就不是个安分角色。
也是在她二十七岁生日那夜,向来英明如她,竟一个不小心着了这混小子的道去
女主乃是外表道貌岸然内在闷骚火热的白骨精。男主……不良= =!(咳,这个故事算是……职场大龄剩女的爱情长跑史+凶猛正太养成史?)
一辈子暖暖的好------皎皎
这个就是讲一深情男主找了女主好多年的故事,很喜欢这类的男主,所以推荐给楼主看看~
短篇
半是蜜糖半是伤
商战型,这女的就是传说中的御姐呀御姐~
薄暮之光----范醒
男主在每次喝醉酒后都会走错门到楼下的女主家,把女主当妈妈,对她撒娇,而女主也将他当儿子照顾~ 很轻松的文~
灯火阑珊-----猴面包树
她由他拉着,脸上春光明媚,心里无限欢喜。
他们的掌心合到一起,她不再跑了。
停下脚步,那是一对朴实到毫无雕饰的银戒。
就好像他们之间,一切简单,自然。
她抬起头,看向人群中他的背影。他也刚好回头,找寻她的身影。
却看见她安然立在灯火阑珊处,微笑等待。
众里寻他千网络,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我的邻居很腹黑-----撒空空
题目概括一切,劈里啪啦拖泥带水写了万多字,就是讲述一个女人遇上一个腹黑男人的故事。
ps本书很小白,例如——
“这小子长得真不赖,白白净净,清清秀秀,唇红齿白——整个就是当年我高中时期花痴的那种王子类型”之类话语层出不穷。
本书有点黄,例如——
他抬抬眉毛,似笑非笑地说了句:“32A?我亏了。”
我弯弯眼睛,将手伸到他腹部以下,轻轻一握——
“直径2cm?我亏了。”
小牛顿-----喜了
女主是个挺悲剧的孩子,唯一幸运的是她遇到了这么个疼她爱她的男主~ 喜欢啊~~
在我一生最猥琐的时候遇见你
女主继承母业在怡红当妈妈桑,机缘巧合下重逢了男主~~ 展开了一段奸情~~ 后面就不用多说了吧~
楼主啊,这些都是我看过的丫~~有质量保证的!!你在网络文库就能下~
8. 优秀短篇小说推荐
1.《都柏林人》
作者:詹姆斯·乔伊斯
詹姆斯·乔伊斯是意识流文学的开山鼻祖,其长篇小说《尤利西斯》是意识流文学的代表作,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之一。
《都柏林人》是詹姆斯·乔伊斯久负盛名的短篇小说集,称得上20世纪整个西方最著名的短篇小说集。如果说《十一种孤独》是属于美国人的孤独,那么,《都柏林人》则是属于爱尔兰人的孤独。
9. 想找一本短篇言情小说。
楼主,你看看下面的有没有你要找的
三十六计擒将军
作者:裘梦
她不是在二十世纪准备要野餐吗,
怎么一晃眼,
就被一群爬虫类给扔到古代大漠来了?
在她正咒骂那群没良心的生物时,
忽然出现白马,呃、黑马将军来救她,
不过这男人也真多疑,
害她不得不瞎掰个理由来搪塞他——
遭沙漠强盗抢劫,随侍都被杀光光,
呃……她也知道这样的理由很牵强,
可电视上不都这样演的吗,
而且为了报答他的救命之恩,
她可是卯足了劲要帮他治隐疾喔!
结果他竟然如此不识好歹,
老说她处心积虑想整他,
好吧,她的确是有些存心不良,
但也要他的反应有趣才玩得起来啊!
抱得财女归
简介
这一身男装的女人也太谜样了吧!
从天而降不希奇,
身上的钱袋还会源源不绝地涌出银两来,
杰克,这真是太神奇了!
但他向来不缺“抠抠”这玩意儿,
只对名为“温柔”的她有兴趣,
想尽办法“请”她回家来作客,
却被家人误以为他有断袖癖,
为了姑娘的清白声誉著想,
只好劝她换上裙装,恢复女儿身,
不仅如此,他善尽做主人的责任,
热情无比的将自个儿房间让给她当客房,
三不五时摸上她的床“关心”客人,
可她却无法体会他的用心,
老以拳打脚踢外加河东狮吼来相待,
呜呜呜……他怎么都看不到她的温柔啦?
来自远方的恋人[书籍简介]
为了证明外公不是[疯子],更为了一大堆的$$,
她发誓她一定要拍到唐太宗的[玉照],
于是甘冒生命危险乘着外公发明的时光机飞到唐代.
只是,她竟忘了挑地点,差点[曝尸荒野]!
就在她饿得头昏眼花,突然---一只鸡腿凭空出现!!
岂知他的恩公竟是个跩毙了的八岁男孩,
为了报救命大恩,她好心与他共用一条毛毯,
怎料,这小子不但偷了她的初吻,还义正辞严的表示--
他们已经[睡过]了,她就是他的[女人],注定嫁他为妻!
她才十九岁耶!带着一个[拖油瓶]像话吗?
幸好三天后她就拍拍屁股走人,回到现代,
可是没想到一个月后--为了缉捕抢匪,她再次光临唐朝.
一夜好眠,直到日上三竿,她正要跟周公说拜拜,
却被冒失鬼的敲门声吓死,她一开门--
来人竟一个箭步狼狼抱住她,害她差点喘不过气来,
仔细一看,他居然是那个[长大]了的小男孩......
乐极生悲
书籍简介]
呜……她真是衰到家了!生前路痴就算了,居然连死后魂魄也迷路,飘到这个历史课本上没记载的鬼朝代,还自作主张胡乱附身,害她不得不在这儿重新做人!不过这个新外壳倒是挺不错,拥有天使面孔、魔鬼身材……啥?!这儿的审美标准是脂肪愈多愈美丽?怪不得那个衣黑心更黑的护国师对她「日也操、暝也操」坚持要把柔若无体的她锻炼成铜筋铁骨!唉~虽然他笃信「朽木」可雕、一定能够彻底改造她,但是这种每日三餐+消夜的「热情款待」实在教人吃不消,让她忍不住想把身躯「物归原主」,省得自己再受苦……
顽石也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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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弊?像他贵为花神之最,岂会降格徇私偷跑步?不过就是抽中一个“点石成人”的任务而已……什么?光点一颗顽石就要花个一百年?那他的大头觉怎么办?呃……偷跑就偷跑吧,谁教其他花神不知变通,输了也是活该!咦?这是他在人间的长相?人丑头又大?青……青天霹雳呀!难道这就是他神鬼勾结的报应吗?不会吧……再说,动了点手脚,他也没好命到哪里去啊,先是投胎姐妹不成,变兄弟;还教他那个灵石兄长处处欺凌他这个可怜没人爱的大头弟弟……唉,看来这是上也只有那梦里看不清容貌的好姐姐不嫌弃他了,反正梦里都肌肤相亲过了,为了她,他甘愿努力地等……
金锁姻缘
[书籍简介]
一段奇缘促使她穿越了数百年的时空……
莫汝儿——一个明朝京城富豪侍妾的女儿,
因着某种因缘际会而得以和现代女子丁月兔互通声息。
月兔灌输她男女平等的观念,
又教她学会了许多新新人类语言……
刁钻的莫汝儿究竟「运用」了什么手段?
让那平素冷酷寡言的王爷兼平西王爷视她如珍宝?
而丁月兔——她的姻缘路?
追月 [书籍简介]
听说,今天是几万年来火星离地球最近的日子,
不知道会不会一个不小心就——碰!
呃……现在是什么情况?
大房、二房、三房,还有家妓,现在连丫鬟也……
这年头的男人啊——好欠扁!
要是她的男人,她才不允——
唔,他作什么拿那双迷人的美眸像盯猎物一样盯着她?
还为了她,特意在妓院过夜?这……这什么跟什么呀!
呜呜,早知道她先前就多谈几次恋爱,累积一些经验值,
现在也不会在这里全数赔上了自己的感情了!
乱了乱了,火星没撞上地球,却撞乱了她的一生,
可是,她好象不那么在乎了……能不能回去……
不重要了!她的男人要紧!呵——
没心没妒[书籍简介]
嘎?她若不允许他纳妾,就得服毒自尽?不甘啊……
虽妒、虽不甘……就自尽吧,
免得每见这男人一回便要吐一回!只是没料到--
啊啊啊,这是她吗?她真满二十岁了吗?
怕是十五不到吧,这样一张娃娃脸……该只有十一岁吧!
十一稚龄?不会吧?只有十一稚龄会有这等身手--
碰呯铿锵……噢!好痛……
哎呀!也不知道她那来一身邪门功夫,
动不动就把这俊美却冷情的救命恩人一掌打飞黏在石墙上,
真的……她真的不是故意的,她也很无辜呀!
那知道一个跳井不成,她的世界全变了!就说这救命恩人--
呵呵……先声明,他并非惧内,他只是……无奈呀!
驭风粉姑娘
[书籍简介]
大色狼、小人、败类、人渣、下三滥!
除此之外,他的小名还有:喂、坏胚子!
但她对他最「正式」的称呼是「大灾星」,
因为她一遇到他就坏运连连,「霉」星高照,
其实他也算是她的救命恩人,但她也救过他,扯平了!
更何况那恶运可能是他带来的,
没办法,她就是这么不讲理,难以沟通,
谁教她是来自二十二世纪某研究所的新人种,
叛逃不成,误入时光机来到贞观年间,
而唐朝美男子是富可敌国的穆家堡少堡主,
一眼看穿她没有喉结是女扮男装就喜欢上了,
见她粉粉嫩嫩、秀色可餐,封为「小粉儿」,
大灾星和小粉儿,南辕北辙,有戏好看罗!
我爱你,最重要[书籍简介]
被人栽赃说偷了稀世翡翠
啧!小事一桩,本姑娘还不放在眼里
莫名其妙地来到古老的唐朝?
呃,既来之,则安之嘛!
众人批评我不守礼教、水性杨花?
哎呀!那些八股规矩干我何事!
哦,你问我什么是我觉得重要的呀?
且听我大声道来——
我爱你,最重要!
战神冽风
[书籍简介]
五胡乱华时的匈奴营地!
天哪!这就是她的劫数吗?
坐着「时光回溯机」乱乱跑,
竟到了这儿。
不但莫名其妙被当成圣女,
还被这霸道又残忍的战神给看上,
指名要献上她才肯化解战争。
还好有万全的准备,这迷药加毒药,
她该可以保全吧……
哎呀呀!她又心软了,
套出了他的真心话后她竟下不了手,
还想要改变他……
啊!她想得太简单了吗?这噬血的眼神——
这下,要赔上的可是她的后半生啦……
不恋今人爱古人
书籍简介]
她意外地掉入结界空间来到了遥远的元代,
竟碰到元世祖朝的猛将博尔术
开始了一生一世也忘不了的时光之旅,
博尔术冷傲威严武功盖世
对眼前这个服装古怪行为莫测,
能知过去未来的女孩是天外来客
还是异国间谍,
人遗留在远古的年代,
当找到缺口回到属于她的世界,
却意外地发现心仪的英雄再也唤不回
这段跨越七百多年的爱情故事,随时光隧道穿梭古往今来,终于……
傲气少主妙千金[书籍简介]
他竟然敢逃婚,分明是给她难堪嘛!若非为救父亲逃过奇异的命运劫数,她也不会大老远从二十世纪沦落到宋朝,好不容易适应老祖宗的生活,他却又害她成为洛阳人的笑话新题!为拉回美须爷爷与「霸地寨」的颜面,她毅然决然「整装备战」--矢志直捣那什么「雄天堡」复仇雪耻!但她不会笨得以真面目招惹他的嘲讽,嗯,扮成公子哥,他绝对想不到……
「逃婚」是为遂娘宿愿,其实他从未见过未婚妻,这桩「婚事」自始至终全是娘亲一手主导的,的确,她对「霸地寨」二十几年的恨是该「反击」了,身为少主,他也该为「雄天堡」所受的委屈尽点义务,他不愿意再与「霸地寨」牵惹瓜葛,「逃婚」算个了结,可是未婚妻的「弟弟」竟不畏艰险的前来拜访他,嗯,好个翩翩公子能文善武,却多了点「柔媚」,小公子挑衅「洛神射手」的结果是--在跨世纪的宋代天空,卷起雄天霸地狂旋风……
我来就郎
[书籍简介]
她只不过是比较喜欢看小说而已,
为什么让她大学第一年就被当掉?
她只不过想发泄一下而已,
为什么一下子就“泄”到了一千年前?
无故戴上了摘不下来的紫金镯不说,
还跟一个棺材脸同吃同睡,受苦受累!
但是不知从何时起,
一颗芳心已经不再属于自己。
可恶的是,
这个不爱言语的袁师傅竟是江湖药王!
哇咧,小女子穿越时空而来断没有做妾的打算,
你不来就我是吧,
好,豪言壮志,我来就郎!
冰心戏石心
[书籍简介]
四冰美人只剩她还没销出去,
为了省麻烦她乾脆躲到山里头,
却一不小心落到他这野人设的陷阱里,
而爱上这个脑袋时常转不过来的「笨石头」,
亏她还是名闻天上的龙门总管,
难不成这是上天给她的惩罚,
不过被他娇宠的感觉也不错,让她愿作古人妻,
只是他这一大家子的人,不但性情怪、名也怪,
又是黑水沟、白死尸,还有木桶加红鸡,
看来她可得好好整治这群人一番,
但她没想到大胡子下的他,竟长得和王爷世子一个样,
难道之中隐藏了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天使之翼
[书籍简介]
哇~~不知是老天爷太喜欢她,还是太恨她了,
不但让她有个悲惨的「今生」,还异想天开的让她这个现代人变成「古人」, 甚至得代替人家嫁到鸟不生蛋,狗不拉屎,乌龟不靠岸的塞外大漠去!
好在她未来的ㄤ看起来头好壮壮,应该可以让她的未来粉美满、粉幸福, 只不过,为了满足她小女孩想被宠、被疼、被爱的恋爱幻想,
她决定要先彻底的消除他那满脑子乱七八糟的沙猪理念, 除非他已经完全懂得什么叫做「现代人」的夫妻相处之道,
否则,即使她非常哈他英俊潇洒、雄壮威武的美男色, 她也宁愿作个拒绝上床,夜夜抱着空气入眠的新婚小娘子……
咦?看她那副女权至上,准备爬到他头上撒野的恰北北模样, 他不但没有努力贯彻他的「驯妻」理念,反倒有种心动的感觉?!
那A按呢咧?他是不是太纵容她了?他的报复呢?他的虐妻一百招呢? 他原先不是想故意逼得她另找「慰藉」,然后名正言顺的撵她回家吃自己吗?
可这会儿,才看见她对别的男人笑一下,他就活像喝了一大缸陈年老醋似的,恨不得挖了所有男人的眼睛,只有他看得到她的美!所以啊……休妻?!看来,他不先被休夫就该偷笑了喔……
交错时光的爱恋
[书籍简介]
带着梦幻的期待
她穿越时空成为他的新娘
活泼柔媚的她
一再牵动他冰冷孤独的心
爱,弥补了千年的距离
串起彼此的心……
10. 春节 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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