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迷心窍总裁一好甜蜜小说
A. 好看的宠文小说。不要苏的,不要太长的。
完美契约娇妻
那唯恐天下不乱的爷爷,在多年前为了与奶奶共结连理,对那个自愿退出、成全两人的情敌许下重誓——只要对方开口,他必定还这个天大的人情!结果没想到对方现在竟然开口要他爷债孙偿,娶白家的孙女儿为妻!虽然听起来匪夷所思,不过他是个商人,凡事都要向利益看齐,若他娶了白家的孙女儿,她丰厚的嫁妆可是能让他的公司壮大不少,而且只要生下第一个儿子便可协议离婚,不需要一辈子纠缠不清,这么一来他也不用跟「老婆」浪费时间、假惺惺的培养夫妻感情。这种稳赚不赔的生意,他岂有推出门外的道理?当然是很快的答应下来,结婚的同时就顺便计划生子、离婚,一气呵成!但是当他「认识」了他那温柔贤淑、善良美丽的契约老婆,他开始觉得自己的如意算盘打错了——他不只很想和她一起消磨时间、培养感情,更想跟她一辈子纠缠不清……
冰山酷总裁
无父无母的倪振东虽然是倪氏企业的大总裁,
但他不能遗忘过去,他的心中只有恨、只有冰冷的无情!
有天他心情郁闷地被堵在车阵中,
无意间却瞥到那个坐在喷水池边、仰头迎向骄阳灿笑的女孩,
他冰冷的心竟然深深地为她悸动着!
更巧的是,她开的花店居然在他办公大楼的对面。
如今看着近在咫尺的郝可伶,他突然渴望拥抱她,渴望得心都痛了。
近情却情怯的倪振东,觉得他需要好好地厘清一下自己的思路,
因为他一向精明的头脑,居然停顿、不工作了;
一丝不紊的人生也因可伶的出现,而变成了一团混乱。
认识了她之后,他的生活、他的人生导入了另一个轨道--
一个他根本没有选择余地的轨道。
因为他恋爱了!他爱上可伶了……
总裁的宠妻
有人说,让你开心的认识你喜欢的人,让你感到心痛的人才是你真正爱的人。他是她的丈夫,面对他的霸道,面对他的宠爱,她该如何应对?爱?家庭?究竟是什么?
这个未婚妻很难搞
看看他鄙夷的表情、看看他和她保持距离的样子,活像她这只赖蛤蟆随时要扑上他这块天鹅肉一样!很抱歉,她也是被迫配给他,当他联姻的对象,事实上,她对他高高在上的地位,和他千亿的身价一点兴趣都没有,请他不要随便往自己脸上贴黄金好吗?既然他觉得她配不上他,不如干脆一点,直接将她给三振出局,她也可以早早回家交差,宣告这桩联姻任务失败,那她绝对会很感激他的,可他大概没遇过女人避他唯恐不及吧!突然来个决定大转弯,说要和她交往看看!这男人真奇怪,既然相看两讨厌,又何必浪费时间玩家家酒?难道他以为她是那么好摆布的吗?既然这样,她就让他见识见识她的难搞……
只想宠坏你
她是班上的音乐、美术、电算概论、体育、家政 、国文、地理、历史、生物课的小老师也是西画社、国画社、书法社、漫画社的副社长另身兼班上的学艺股长、学生会实习干部组组长而且不忘赚外快,去当训导处及教官室的工读生她才高一耶!头衔已经一张名片印不完了原来这幺活跃,德智体群美皆优是想参加...
【一个黑道大哥的毁灭三部曲】
【文案】:没有简介。
讲述一个立志当坏人的男孩如何被一个女孩崇拜成一个好人的故事。
【评论】:超级短的文啊,但是字字珠玑。文章是以男主的视角写的,但一点不觉得奇怪,反而觉得很可爱。女主一开始是被男主家收养,然后再慢慢融入他们的生活。有些地方很有趣,值得一看。
2.【阴同学】
【文案】:阴同学的母系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家族
据说她们这一族受过坏巫医的诅咒
大部分女性的共通点就是:天生惨白、阴沉、不活泼
而且从小就看得见别人看不见的世界……
身为一个外型“恐怖”、性格低调的女生
阴同学从没想过自己也有被帅哥堵的一天
更没想到这位阳气超旺的篮球王子是来跟她讨公道的!
奇怪了,他的童年悲不悲惨关她什么事?
就为了幼儿园那桩老鼠冤,他竟然记恨了十多年!
自从那一天被他堵到之后,她的倒霉日子就没停过
那家伙表面上当他的阳光王子,私底下对她作威作福
哪种恶形恶状她没见过?不但被他使唤东嫌弃西的
还不时被他的阳气烧得她眼前金光乱窜、热火焚身
为了一条小命着想,她不想再过着“烧烫伤”的悲惨日子
决定要洗心革(蟹)命奋发向上,努力读书考上好大学
相信这样她一定能够永远的摆脱这个恶魔王……
【评论】:很特别的文,女主是天生的阴体质,所以很怕太阳等阳气很重的物体。偏偏男主就是一个绝对的大火炉,女主一接近他就会觉得好烫,所以每次都躲着男主。两个人其实小时候有过误会,所以男主一直想找到女主报仇,结果接触之后慢慢喜欢上了女主,对女主天天看见他就想逃的表情很不满意,一直强势地进入女主的生活。其实最好笑的是女主因为天天阴森森,每个人看到都想尖叫着逃跑。全文无虐,绝对甜文。
.【斑马王子与水晶鞋】
【文案】: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为何到了他这里,竟成了兔子不吃窝边草?兔子的眼神实在不好,忽略他很多年,草都要成了树,她还没看见。干脆,他做兔子,吃了她算了。
默默倾慕一个人,就象是一朵含苞的花,在心里幽幽盛开,芳香满怀却无人来嗅。
当暗恋走投无路,当暗示无动于衷,就是背水一战的时候 。
【评论】:现代青梅竹马文。两个人一直纠缠了8年,但女主一直不开窍,所以男主一直以朋友的身份进入女主的生活,每次开些小玩笑,但女主从来没有多想。其实女主一直有一个暗恋的对象,但那个人一直没什么表示,女主只能一直伤心加失望,所以那个人在出国之后就默默地炮灰掉了。男主为了女主做了很多事,但女主总是拒绝多想,所以两个人的关系只是保持暧昧而没有再进一步,直到一个种马男佩的现身,两个人才渐渐走到一起。全文无虐,就是每次看到女主的逃避觉得很气闷。
4.【青梅在上,竹马居下】
【文案】:这素青梅竹马的小甜文,是男主先欺压女主,然后被彻底扑倒的囧文,下面是文案什么的。
第一次见到聂临城就被莫名其妙告状的小长安决定要讨厌这个人。
可是,能不能不要拿巧克力诱惑她!
能不能不要用逃课威胁她!
长大后的聂临城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栽在她手里。而且还是被压倒的那一方。于是各种雷的故事开始咯。
........
总而言之,介个故事就是很不淡定的青梅竹马文 ,一个让众人蛋疼的故事,完毕。
【评论】:现代青梅竹马文,治愈系。从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开始就结了梁子。男主喜欢女主,一直想接近她,但用错了方式,以为光是欺负就足够了,所以女主总在闹变扭,男主还不知道为什么。后来男主懂得讨好女主,两个人的关系才慢慢转好。最后在女主听到谣言说男主和别人交往时终于爆发,而男主就顺势告白,美满小甜文落幕。
月出惊山鸟 无袖拢香
一名遛鸟遛到恶心的泌尿科医生穿越到了明朝,遇到了有“隐疾”的丈夫,在他们之间会发生什么妙趣横生的故事呢?
烂泥也能糊上墙 无袖拢香
他?还是她?因何做了太监?为何下了西洋?
世上竟有如此无赖的家伙?难道果然是祸害遗千年?居然让这烂泥糊上了一面最白的墙!
都双c,她的小短文我都喜欢,蛮好看的
5.【阿拉登的神丁】
【文案】:某天看到《阿拉丁神灯》时突然想,如果我也有一个神灯的话要许什么愿,中五亿彩/票的话该怎么花,太多美男的话要先临幸哪一个……于是在深深纠结中有了这篇文……青梅骑着竹马来,风格上比较偏向《不小心,祸大了!》
【评论】:照例是超短青梅竹马的一篇文。利用的是阿拉丁的故事,但小小的改变了一下,女主的祖先变成历史上的阿拉丁,神灯也被流传了下来。一次女主不小心擦到,神灯精灵就让女主许愿。男主学习很好,在学校人气很高,女主之前有次不小心给男主闹翻,所以两个人一直没有说过话,女主很喜欢男主,第一个愿望是想更接近他一步,而后面两个愿望都用在了男主身上。文章只到 6.【晨曦】
【文案】:婚后H。
“盛、盛大哥,一女子初来乍到,您一定要手下留情。”
“恩哼。”
“……”
“……”
“进去了?”
“……没!”
“哦……那你继续。”
“……”
【评论】:短篇小萌文。这篇不用说了吧,很多人都看过的。男女主都超优,全文都是甜甜的基调,从两人相识恋爱到结婚,一切都是那么水到渠成,盛总宠萌萌还真是宠上天了,这种男人超有爱的。两个人上大学。
7.【将心】
【文案】:一只病猫和一个渣男的故事……
【评论】:现代青梅竹马文。嗯,不知道为什么是渣男,在我看来是绝对的腹黑,把女主压制地死死的。从一见面到马上决定结婚,我们的病猫女主没有一丝发言权。女主中学时期和男主告过白,但男主的回答让女主以为两人没戏,其实是男主想等两个人长大再说。于是,等程大少回国后,女主就肯定跑不掉了呗。照例小甜文一篇。
8.【坠月】
【文案】:一个武功绝世,即将羽化成仙的男子,
一个痴情执著,誓死都要守在他身边。
老爹性情温柔,外加淡漠。
女儿性子别扭,还很压抑。
这两只到底谁压倒谁呢?
【评论】重生文。男主是貌似谪仙的人,其实应该是修罗转世,杀戮心很强,但练了可以克制杀戮的武功,就变得MS无欲无求。女主醉心武功,一直想超越男主。中途有点小波折,但也间接促成两人的成婚,女主有小虐一下,但男主解释完就没事了。
【标注】:血缘父女文,所以男主不是C,不喜勿看。
9.【火月】
【文案】:来自现代的灵魂重生在火月的身上,
家人遭难,只余弟弟一个亲人,
拜师学艺,降妖除魔,
一个样样全能的修罗转世,
一个看似渺小的异世灵魂,
谁吃谁或许根本不重要。
【评论】:重生文。女主重生的时候,两个人还算小,所以也算半个青梅竹马文。男主又是修罗星转世,所以煞气重。男主又是全能型,几乎什么都会做。女主有时候也是气死人不偿命,很有趣的一篇文。比较好玩的一点是作者会在文后的话中讲一些灵异故事,胆子小的筒子可要小心了。
【标注】:血缘姐弟文,
.【宠眷的稚齿情人】
【文案】:一见钟情时,男人的追求带着挑逗,理性昏头;
日久生情时,女人的勾引带着天真,感性娇嗔。她叫年若若,年就是“拜金枣,年年好”的年,
若就是,“吃若牛,做若龟”的若,这是十三岁时,
她的自我介绍。被官家二房收养的她,明明是安份守己,
乖巧听话,却不知哪一天突然惹了好脾气的二少爷官之砚不爽。
先是仗势欺人,夺走她清纯的初吻不说,十六岁那年,
他却送了她一个“未婚妻”的头衔,从此霸着她,
开始同床共枕的生活。本来,她还期盼官之砚不过是一时兴起,
等他休了自己后,下堂妻的她还可以带着那片处女膜离开。
谁知,十七岁生日那天,她被他吃得透彻,全无剩渣,
至此,他开始日日夜夜与她共享夫妻情趣,连玩一年,
对她不算出众的身子还不见烦腻。那就算了!
可是,十八岁生日前一天,官二少却要憨笑的她备妥身份证印章,
因为时机成熟,明天该是她正式成为人妻的时候了……
【评论】:都市言情文。其实就算是一个小台言,所以有着台言专属套路。女主的舅舅得病,所以女主被接来了男主家,被很多人看不起。男主算是隐忍型,在家族里不显山不露水,被人认为是软弱可欺,其实是一只潜伏的猎豹,非常厉害。女主也由小孤女变成男主的未婚妻。文章没什么太大意思,但基本无虐,无聊看看也行。
11.【念念不想忘】
【文案】:“记得GOSSIP GIRL里的一句话吗?如果两个人注定在一起,最终他们总会找到重温旧梦的路。”
【评论】:都市重逢文。整体的线索是初恋,所以相信每个有或者没有初恋的人看了这篇文章都会很有感触。男主真的很优,等了女主那么多年也守身如玉。两个人算是早恋,而且是从游戏里相识,一点一点了解对方,但是女主的妈妈发现后就拔了女主的网线,两个人从此断了联系,不过这篇文就是讲他们重逢的故事,全文无虐,但就给人一种悲的氛围。
2.【三生,忘川无殇】
【文案】:三生,是忘川河边三生石化的灵。
她本以为她会守着忘川至此生终了。
却不料一场情劫打破了她对未来所有的预料。
第一面见到那个温润如玉的男子,仿佛是人界的阳光明媚了黄泉路上的彼岸花。
他许她三生。
她便在人界寻了三生。
而最后……
她的情劫,到底是劫住了她这三生,还是乱了陌溪的此生。
【评论】:仙侠文。讲了男女主的三世情缘,女主本是忘川河边三生石幻化的灵,男主是渡劫的神君,在路过三生石时看到女主许了她三世的时间,而女子就存了勾搭男主的单纯心思陪男主度过三生,但是这三生的结局没一个是好的,所以可能看的时候觉得有点悲。最虐的地方可能在女主回到冥界,结局是好的,但有点仓促,没有把男主的爱写清楚。
13.【九瓣莲】
【文案】:他的生生世世,我只回报一次,倾我所有回报一世。
【评论】:仙侠文。很感人的文,不像是【花千骨】的悲,而是透出求之不得的凄凉。男女主都是灵物修成的仙,但因为所见的情景,女主很讨厌凡人,但男主却为了给七仙女求情,心甘情愿自贬下凡。女主一直不理解,道理却很简单,只是男主为了给自己一个机会,让女主明白自己心意的机会,所以这篇文有点虐男主,结尾也是很开放性的。喜欢这类的人可以看看。
14.【阴大人】
【文案】:她的外表足以让男人爱慕、女人嫉妒
可惜天生散仙兼两光,胆小怕事又白目
任何桃花开到她身上,往往都变成菊花默默送终去了——
什么嘛!人家她的工作表现从来是可圈可点
只除了不擅交际了点,不懂得察言观色了点
对异性示好迟钝了点,反正这些都跟工作表现无关
却没想到她的迟钝竟会惹来大龙头「阴大人」的注意……
人人都说阴大人喜怒难测,很不好搞
又说阴大人公正不阿,最讨厌人家靠关系、走后门
那他召见她这颗小螺丝钉,又为她大开后门是想怎样?
她很有自知之明,不会以为只是与人家有过救命之缘
阴大人就要跟她「日夜相处水到渠成,从此结为一段良缘」
更别说她胆敢对他有遐思,一定会遭天打雷劈!
哪知阴大人不但没有龙心大悦的放她一条生路
反倒一脸阴险邪笑,摆明了对她别有所图、不怀好意
惨了!要比阴比险,小白兔又怎会是大野狼的对手……
【评论】:都市文。看过【阴同学】的人应该都看过这篇,是写阴丽华父母的文。男主很腹黑,一开始对女主并没有什么意思,但经过丈母娘的“推销”和与女主的相处,逐渐决定收了女主。女主漂亮却天然呆,一步步被男主蚕食,很有意思的文。
【标注】:文章没写清楚男主是不是处,但也不用太纠结,不喜勿看。
看到以下这些,我才有的疑问,每个人也许想的不同:【这通电话提醒了阴岳一件事,他也到了该成家的年龄。
虽然就算不结婚,他一个人也能过得很好,只是一般人生会经历的事,他并不排除都试试看。
只是,他很懒,追求女孩子需要花太多时间,而不需要他追求的女人往往另有所求。在他所处的位子,很少看得见真心真意。】
5.【泡芙物语】
【文案】:
表皮金黄而柔软,有微微的酥感,香滑的奶油灌满其心,轻轻咬一口,浓郁的奶油与表皮的松软混合在一起,醇厚的奶香四溢,渗入心中。
泡芙这种美味的点心,喜欢甜品的人,有谁能抗拒呢?
16.【偷鸡】
【文案】:我第一次见到顾子轩时候,甚至还不是个人形,倒是一嘴鸡毛,被装在笼子里,鼻梁上还挂了一道血,最引以为傲的漂亮尾巴还被人抓秃了一撮毛。
【评论】:伪仙侠文。蛮有乐的一篇,女主是狐狸精,与男主初见就是在偷鸡,当时的情景见文案,然后男主就以养好皮毛做大衣的理由吓唬女主。其实两个人前世就有羁绊,知道今生再续前缘,没什么具体情节,因为很短,但是还算是萌文一篇。
【评论】:MS发在公主志上。半校园小短篇。男女主都化名来到一个泡芙店,女主一方面是很喜欢吃泡芙,一方面是来看看那男主的“女朋友”。其实两个人从小有婚约,但两人也没什么感情进展。没什么具体情节,消遣看看。PS:那个女的不是男主女朋友。
17.【月出惊山鸟】
【文案】:一名遛鸟遛到恶心的泌尿科医生穿越到了明朝,遇到了有“隐疾”的丈夫,在他们之间会发生什么妙趣横生的故事呢?本文中“鸟”字别有深意,有些低级趣味,慎入啊慎入!
【评论】:穿越文。应该有蛮多人看过吧,女主前世还真不是一般的悲催,不过还好,女主的父母为了女主算是破例让她穿了一回。咳咳,文中的“鸟”,还请亲们自行理解。男主也蛮搞笑的,因为某些原因,算是有了隐疾,女主穿过去的时候男主还有两个妾呢,结果嘛也没发生,我觉得这篇文倒称得上是一个女人的调教生涯。但是,文中某些人物结局还真让我觉得神奇,感兴趣的话就去看吧。
18.【烂泥也能扶上墙】
【文案】:他?还是她?因何做了太监?为何下了西洋?
世上竟有如此无赖的家伙?难道果然是祸害遗千年?居然让这烂泥糊上了一面最白的墙!
本文内容极其荒诞、无厘头,女主不但不完美,还是个人嫌狗不待见的人物。不喜者者慎入。
【评论】:小古言,就是上面那篇的主角女儿的故事。也是蛮搞笑的,因为作者借鉴了郑和及东方不败的传说,以超神奇的笔法把两个人物塑造在了一起。男主其实也很腹黑,一步一步设计吃掉了女主,虽然觉得稍稍有点奇葩,但也可以一看。
【吃货老公】作者:晚七七
【文案】:这是验证何为一物降一物的甜蜜故事。
作为一个脾气超级糟糕的吃货,却只能被这个抓住了他的胃的女人给吃死一辈子,还偏偏心甘情愿得很……
嗷!——此为这吃货内心愤愤不平的吼叫声╮(╯▽╰)╭
【评论】:挺独特的一篇文。其实看题目就能明白,男主是个吃货。女主的手艺很好,所以男主第一次见到女主就很想让女主给他一直做饭。男主脾气火爆,但是吃是他的死穴,女主一用吃的威胁他,男主立刻妥协,而且常常会因为吃的向女主卖萌,还是蛮宠的。
20.【富贵闲夫】作者:袭梦
【文案】:三年前,她不得已向她的未婚夫退婚时,
万万没想到,三年后两人会在客栈里偶遇,
更没想到这看来君子如玉的美男,
相处之后,才知压根不是那回事!
他在客栈里关照重病的她,确实令她心动心软,
可他竟打着未婚夫名号,趁喂她喝药时对她上下其手,
顺道把她扒光、爬上她的床,说是要温暖她虚弱冰冷的身体,
这样就很无赖可耻了吗?错了,他根本不知耻字怎么写!
这急色鬼还趁她病得晕晕沉沉时,
拿他那张祸水脸诱惑她,害她防线失守,被吃干抹净……
好吧,他虽满脑子都想对她乱来,但他对她好,也是事实,
再说,生米煮成熟饭了,他又坚持娶她,她不嫁也说不过去,
只不过,他们俩注定无法共白首,
等她那不得不退婚的理由被发现,她也就该离去了……
【评论】:男女主从小有婚约,但一直没见面。实际上女主的父亲一直给她画像寄给男主,所以男主心中一直有女主的影子。后来女主单方面解除婚约令男主很生气很不甘心,所以在两人偶然遇到时男主才不予余力地缠住女主,而女主一直表现冷淡。其实是因为女主之前受过重伤,差点死掉,虽然活下来,但几乎失去受孕的机会。男主知道后也没有犹豫,坚持要娶女主,文中有一个炮灰女配,但我就直接忽略她了,没什么重要的。当然最后还是有了孩子,美满结局了。
21.【西游攻略】作者:随宇而安
【文案】:据史料记载,中国最早的网游副本可追溯到大唐开元年间,副本名为《西游之路》,根据该副本开荒记录所写的攻略叫做《西游记》。
【评论】:这篇真是超级无厘头。利用名著【西游记】里面的人物和故事情节,愣是给改编成了一篇网游小说,看得出作者功力较深,文章整体基调很欢乐,用一个网游中的故事讲述了一个“道理”。虽然不能算是小言情,但是也可以看得下去,哈皮一下还是可以的。
2.【安然安然】 作者:阿色/A阿色
【文案】:好吧,最初发书的起点也只是用了书中的一个情节。
他眉头皱一下,人没清醒过来,又继续睡。
我想再叫他,又忽然停了手,呆呆看着他。他长长的留海翻落开去,露出光洁的额头来,眼镜也没戴,两条英气的眉毛和长睫毛都看得如此清楚,连鼻梁也显得分外高挺,这个模样,跟平时的他不太一样啊,一点也不像他平时哪种书呆古板的样子,反而有点……狂野的感觉。
还有他的嘴唇。我的脸微微热起来,他的嘴唇在熟睡中微微噘起,曲线流畅,色泽红润,好像是个邀请。
我一定是鬼迷心窍了,竟然胆大包天的俯身偷偷往他的嘴上亲过去。
好柔软。
轻轻的接触就好象让人要飞起来。
真好的感觉。我心里偷偷笑,睁开眼睛,却立时吓了一大跳,安然不知什么时候醒过来,乌黑的瞳仁正定定的看着我。
我大惊失色,一下子跳起来,满面通红,尴尬得无以复加,转身想跑,手腕却被安然紧紧抓住。
【评论】:青梅竹马文。应该很多人看过吧,男主其实一直都喜欢女主,但一直都没有表白。有次男主在偷亲女主时被察觉,女主也懵懂地对男主动了心,但男主始终是面瘫脸不苟言笑,女主不知道男主的感觉,所以用邀请别的男生的方式刺激男主。没什么情节,所以很短,短的我一直都以为没完,萌萌的文。
B. 荔枝很甜的小说财迷心窍男主是赫连慎,女主是卓幸
你要找小说的名字就上网络
C. 有没有好看的中篇现代言情小说,我看过何以 微微一笑很倾城 唐家男人系列 深爱 还有什么类似他们的
《作茧自缚》
筱和和从小就不怎么喜欢看书,但是郑谐喜欢看书,并且要求和和也喜欢。
他去买书的时候,总会顺便给和和捎几本。
这还不算。他还常常要求和和发表读后感。
如此一来,筱和和想把那些漂亮书纯粹当作书架上的装饰品的计划便破产了。
——————筱和和与郑谐的书友会——————
《格林童话》:和和9岁,郑谐14岁
和和:我把《格林童话》看完了。
郑谐:真厉害。三百多页你看了一年多。
和和:我看的仔细啊,我每个字都看了。
郑谐:你喜欢哪个故事?
和和:当然是《灰姑娘》。这个故事说明,脚小的人运气最好。我们全班女生里,数我的脚最小了。
郑谐:……你看问题的角度真奇特。
和和:还有,会跳交际舞是很重要的。不然,就算有神仙教母和南瓜车也没用啊。哥哥你教我跳交际舞吧。
郑谐:……不教。
——————————
《安徒生童话》:和和10岁,郑谐15岁
和和:真难过。《海的女儿》里面那个王子如果知道救他的是小人鱼,就不会娶那个公主了。
郑谐:知道了他也要娶的,那是政治联姻。
和和:可是……他又不喜欢她。
郑谐:你没看仔细,其实他挺喜欢她的。
和和:可是……他明明更爱小人鱼……哼,移情别恋,水性杨花。
郑谐:……你成语什么时候学的这么好了?
和和:呜呜,为什么会这样?我讨厌安徒生。
郑谐:和和,你昨天问我,中国古代的男人为什么能娶几个女人。
和和:你当时答不出来。
郑谐:你看,如果男人能娶两个女人,这问题不是就解决了吗?
和和:哼,那现在为什么只能娶一个了呢?
郑谐:以前物价比较低,男人养得起好多女人。现在消费指数太高,大多数男人都养不起两个老婆了。
和和:……你是不是很遗憾,你以后只能娶一个老婆?
郑谐:乱讲。一个我都嫌多。
——————————
《小妇人》:和和11岁,郑谐16岁
和和:呜呜,我讨厌续集,讨厌续集!
郑谐:?
和和:那个女主角嫁了别的男人了,男主角娶了女主角的妹妹了。
郑谐:那又怎么样?
和和:作者怎么可以不经我同意就这么乱写!!!!!
郑谐:那作者不在人世了,你抗议无效。
和和:机器猫啊机器猫给我一台时光机吧,我要回到我没看续集之前的日子,呜呜。
郑谐:你该干吗干吗去。
——————————
《小王子》:和和12岁,郑谐17岁
和和:你看过这本书吗?
郑谐:几年前看过。
和和:你受到的启发是什么?
郑谐:……让我想想这本书写了个什么事。呃,就是一朵玫瑰跟一万朵玫瑰的那本?这故事告诉我们,如果你不小心错过了一朵玫瑰,不要难过,因为还有一万朵一模一样的玫瑰。
和和:原来这本书讲的是另一个版本的“不要为打翻的牛奶哭泣”故事啊,我果然没看懂。我一直以为这个故事讲的是一只狐狸的失恋经过。
郑谐:这本书里还有这个内容?
和和:……
——————————
《长腿叔叔》:和和13岁,郑谐18岁
和和:这本书告诉我,做人太老实,会很吃亏。
郑谐:……
和和:你想啊,如果朱蒂不是因为调皮捣蛋写了一篇很淘气的作文,怎么可能被长腿叔叔发现呢?
郑谐:……和和,怪不得你写作文总是跑题,从来没得过高分。
——————————
《简爱》:和和14岁,郑谐19岁
和和:简爱的运气真好。
郑谐:……
和和:如果不是罗彻斯特正好瞎了,她永远都不会跟他在一起了。
《哥,我错了》
苏小莱:哥,我错了。
程少帆:错哪了?
苏小莱:我不该上课迟到,经常逃课。
程少帆:就这些?
苏小莱:偶尔夜不归宿。
程少帆:是偶尔吗?
苏小莱: 我对月亮起誓,绝对是偶尔。
程少帆:大学3年81次夜不归宿,也是偶尔?
苏小莱:呃...哥,我错了。
程少帆: 错哪了?
苏小莱:哪都错了......
伪兄妹无虐超宠文
《腹黑哥哥控妹记》
当你终于把爱情摆正,哪怕整个世界观都倾斜了,也是值得的。
这是一只看似冷峻实则温柔滴腹黑渣兄和一个看似三观端正滴矫情呆妹之间攻陷和沦陷滴故事……
“我怀孕了。”柳浣花眉眼弯弯,神秘兮兮。
“嗯。”章剑很平静地连眉毛都没有动一下。
“难道你已经知道了?”没道理啊,柳浣花紧紧攥着呈阳性的化验单,凝眉思索。
“我给的染色体我怎么会不知道?”他淡定反诘。
“ORZ^”某人彻底倒地不起……
伪兄妹宠文
《小叔,啵一个》
片段一:
想起自己那颗悲惨的门牙,不由悲从中来。
她那颗松动的门牙,颤颤巍巍的在她嘴里呆了一个星期,还没等自动脱落,后面居然长出一颗新牙来,膈得她又是痛又是痒,见天的把手放到嘴里去抠。
乔曼琳要带她去看牙医,她摇着头死都不肯。管家把牙医叫到了家里,结果还没等医生把工具摆出来,她拔腿就跑,几个人都没逮到她。
对于这件事,苏青泽却有不同的意见。他认为小孩子掉牙是很正常的,只要不影响到新牙的生长,用不着这么兴师动众,过几天前面的牙齿自然而然就掉了。
乔宝听了之后猛点头,第一次觉得苏清泽是个好人,甚至还同意让他检查一下她的牙齿。
“这着颗吗?”苏清泽轻轻扭了扭她的门牙,“痛不痛?”
乔宝张着嘴,口语含糊的答道:“不痛,就是有点……”她一个“痒”字还没有说出口,苏清泽指间一用力,一颗雪白的大门牙就被摘了下来。
“看!这不是拔掉了?用什么钳子!”苏清泽把沾着血迹的牙齿放到她手心,笑着说道。
血腥气伴着痛疼在口中弥漫开来。乔宝看着躺在手掌心的牙齿,这才想起来要尖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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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禽兽和我的甜蜜生活
一、今天是实习的第九天,手机丢了。因为没接到大老板电话,被叫到办公室骂了半天。他说:“应届生我见得多了,像你这么笨的也罕见!今天丢手机,明天是不是把公司文件也丢了?
足足有大半个小时。
回到座位上后,同事小昭很同情我。
我也觉得他小题大做。可是没办法,这次进公司的所有实习生中,我是最不受待见的一个。
没过一会儿他的秘书又给我打电话,叫我到老板办公室去。
我想他是骂上了瘾,所以进门我就想,他要再开骂我就拍案而起,反正是实习,大不了就不干了。
结果他没再骂我,反而给了我一个新手机。
仍旧臭脸,一幅凶巴巴的样子:“你要是再把手机弄丢了,马上开除你!”
丢手机跟开除有什么关系啊?
我还是觉得他小题大作。
二、我的手机找到了,不知什么时候掉在了客厅沙发垫子后的空隙里。兴冲冲拿着手机跑到浴室去,结果献宝也没落到一句好话。
人家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说:“只有你成天丢三落四,好意思!”
我真的生气了,真的!
于是说今天晚上你睡书房。
果然他很不高兴,说他不睡书房)
正在心中暗喜,结果他又慢腾腾补了一句:“我睡客房。”
三、莫绍谦是大坏蛋!大坏蛋!
他说他昨天晚上睡客房,可没说我也得跟他睡客房。
他说,没说你难道就不能自觉点?当初结婚的时候答应过我什么?我在哪里,你就得在哪里。
我答应过么?
为什么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四、吃午饭的时候小昭跟我八卦,她听人说老板结婚了。小昭十分艳羡的说:“不知道什么样的天仙,才搞得定我们老板啊!”
我说肯定不是天仙。
小昭瞪我,说,那也肯定不会是你这样的猪八戒。
自从回国后,我一向吃饭都是风卷残云。每次悦莹都讽刺我,说你真不像从美国回来的,真像是从非洲回来的。小昭天天跟我吃饭,她觉得我吃起来就像是猪八戒。
小昭又问我,你说老板的太太平常都怎么叫老板,叫绍谦?谦谦?想想真甜蜜啊!可以这样亲昵的叫他。
甜蜜啥啊!
我平常都叫他禽兽。
番外:风景依稀似旧年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再来一次,我依然会选择爱你。
——题记
签字的时候我顿了一下,望了一眼离我不过咫尺之遥的那个男人。他似乎很放松地坐在沙发上,但明显心不在焉,眼睛看着窗外,心更是不知道又飘忽到什么地方。
倒是他的律师比他更紧张,见我如此,连忙半是疑惑半是催促地看着我。
只要我在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那么从此和他再无半分关系。或者还是有的,圈子里那些闲得发慌的太太们,也许背地里会将我称作他的前妻。不过我想,不至于有人这般不识趣,敢当面对我这样说。
前妻。
多么可笑的两个字。
我从来不曾做过他的妻子,他心知肚明,我亦心知肚明。
十年,从二十岁到三十岁,我这一生最好的时光已经过去。
和我结婚的时候他二十三岁,那时还是略显青涩的大男生,如今时光已经将他雕琢成稳重成熟的男人。岁月几乎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迹,除了气质,他的一切恍若不曾改变。
我签完自己的名字,推开那份协议,再签另一份。
笔画出奇地流畅。十年前新婚之夜他第一次提出离婚,我用最尖酸刻薄的词汇与他大吵,最后他摔门而去。在他走后,我独自泣不成声,倒在床上放声大哭。
十年,我用最渴爱的孤独熬成了毒,一丝一缕,侵入了血脉。我以为自己会一生一世与他纠缠下去,不死不休。
没想到还有这一天。
我还记得他的私人助理给我打电话,他从来不给我打电话,连最起码的沟通亦是通过助理。一如既往公事公办的语气,恭谨而疏离:“慕小姐,莫先生同意出让港业49%的股份给慕氏,具体详情,您看是否方便让您的助理过来详谈?”
十年来,他第一次在我面前低了头,认了输,还是因为那个女人。
童雪。
他这样爱她到底为什么?
我一直以为他这样的人,铁石心肠,岿然不动,我一度都疑惑他是不是根本就不爱女人。
直到终于让我觉察到蛛丝马迹。
八卦报纸登载的新闻,照片里他紧紧牵着一个女人的手,十指相扣。
他从来没有牵过我的手。
十年挂名夫妻,我单独见到他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即使是在家族的聚会中,大部分情况下,他和振飞的关系都比和我热络。所以父亲在委派执行董事去莫氏的时候,特意选择了振飞,而不是我。
父亲轻描淡写地说:“你不适合担任这类职务。”
我明白父亲的弦外之音,其实我更不适合做他的妻子。
我知道自己是发了狂。
那个演电影的女人,凭什么被他牵着手?
我要让她一辈子再也演不了电影。
敢阻在我和他之间的一切人和事,我都要毁掉。
振飞曾经劝过我,他说:“姐姐,算了吧。”
算了吧?
多么轻巧的三个字,十年来我倾尽一颗心,结果不过是一场笑话。
十年前我见到他,我发过誓,一定要嫁给他。
我的父亲是慕长河,我是慕氏最骄傲的掌上明珠,我想要什么,一定就可以得到。
十年前他第一次拒绝我,我没动声色,而是悄悄地布局。
我授意别人买通了他父亲手下的人,把整盘的商业计划偷出来给他父亲的竞争对手,然后步步为营,小心谋划。我想如果当他的父亲陷入困境,他也许会改了主意。我需要借助外力,才可以使他更接近我。
可是我没想到他的父亲会心脏病发猝死在机场,幸好我的目的已经达到。
我做的一切都非常隐秘,我很庆幸他永远不会知道我做过些什么,因为我不知道他会是什么样的反应。我十分清楚他怎样对待童雪,哪怕他那样爱她,却终究有着心魔。
他负着罪,以为爱她就是背叛自己的父亲。
我带着肆意的残忍看着私家侦探给我发来的那些照片,有一组拍得很清楚,童雪低着头,他就一直在她的身后,几次试探着伸出手,有一次他的指尖几乎触到了她的发梢,却终究还是垂下去,慢慢握成了拳头。
他的目光中有那样多的落寞,可惜她永远不会回头看见。
其实她对他而言,亦是唾手可得,却永不可得。
我觉得快意,多好,我受过的一切煎熬,他都要一遍遍经过。
她不爱他,如同他不爱我。
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掌握中。我无数次端详着童雪的照片,虽然五官端正清丽,可是比她美的人太多太多,莫绍谦到底看中她哪一点?
我渐渐觉得失落,或许在他和她认识之初,他已经知道她是谁的女儿。
也许就是因为这种禁忌,他反而对她更加无法自拔。甚至在认识之初,他就是带着一种猎奇与报复的心态,也许他起初,只是纯粹想逗她玩玩。
结果最后陷落的却是他。
我不能不想办法拆开他们,哪怕她根本就不爱他。
可是他爱她,已经太深。
深到他情愿逢场作戏,用一个演电影的女人来转移我的注意力。深到他已经宁可自己挣扎,却不让她知晓当年的事情。
他这样爱她,到底为什么?
十年前我执意要和他结婚,他说:“我不爱你,所以你务必考虑清楚。”
坦白得令我觉得心寒。
可那时候我以为,我可以改变一切,我可以让他爱上我,就如同,我爱他。
十年来,原来都是枉然。
这一切原来只是我自己痴人说梦。
慕氏帮助了他,他却更加地疏离我,因为他觉得这段婚姻是一段交易,一段令他痛苦万分的交易。
我一直在想,如果一切可以从头来过,我会不会还这样做。
就在我倍觉煎熬的时候,林姿娴告诉我另一个坏消息。
童雪怀孕了。
十年夫妻,莫绍谦从来没有碰过我,我视作奇耻大辱,可是现在童雪却怀孕了。
我终于知道他们已同居三年,莫绍谦将她藏得很好,一藏这么多年,如果不是机缘巧合,我几乎无法发现。
他一直在防着我,因为他知道我会做什么样的事。寂寞将我骨子里的血都变成了最狠的毒,我不会放过。
我决定见一见童雪,因为我已经失了理智,我本来不应该直接出面,可是我已经按捺不住。
我恨这个叫童雪的女人,我希望她最好去死。
我见到了童雪,我对她说了半真半假的一番话。
我知道莫绍谦会知道我做了些什么,但我已经顾不上了。
我不能再冒任何风险,我也已经没有任何耐心。
我知道自己乱了方寸,但总好过,我眼睁睁看着别的女人替他生孩子。
虽然我明明知道,童雪与他关系恶劣,她不会留下这个胚胎。
可我无法冒险。
因为我已经输不起。
例行的家族聚会他缺席,听说是因为病了。过了很久公司召开董事会,我才见到他,他瘦了许多,气质更加疏离冷漠。近年来他羽翼已丰,父亲照例和颜悦色地对他,而他照例很客气地待慕氏。一切都平静得仿佛百尺古井。
会议结束后我故意叫住他,笑靥如花地与他说话。
他神色倦怠,我想他已经知道我做过的一切。他对我说:“你觉得称心如意就好。”
我站在那里,看着他转身离开。
细碎的灯光将他的影子拉得老长。
光影寂寥。
我从来不曾知道,原来有着中央空调的会议室,也会这般冷,冷得像在冰窖。
称心如意?
恐怕我这一辈子,都不能称心如意。
我已经知道,他将所有的账都算在我头上,包括失去那个小小的胚胎。
其实我和他都心知肚明,就算我什么都不做,童雪仍旧不会留下这个胚胎。
我乱了阵脚,结果反帮了敌人的忙。
她明明不爱他,为什么他还要这样对她?
我决心让他清醒地知道,她不爱他,就是不爱他。
我像十年前一样,耐心布局。
他最看重什么,我就让他失去什么。
他最看重童雪,我就要让他知道,童雪从来没有爱过他。
他最看中事业,我就要让他知道,他连自己父亲留下的基业也保不住。
如果他一无所有,他会不会回头爱我?
不,当然不会。
他只会更加深切地恨我。
我在黑暗里静静地笑着,我已经无法控制自己血液中的毒。
如果这一切的最后都是毁灭,那么让我和他一起死吧。
我签完字后,律师将所有的文件拿给莫绍谦签字。
莫绍谦签好之后,又将其中一份交还给我的律师。
我从律师手中接过文书。
沉甸甸的文件,十年名分上的夫妻,具体到白纸黑字,却是一条条的财产协议。
他用他曾经最珍视的一切,换得另一个女人的平安。
我忽然想要流泪。
他从来不曾这样待我,他一直恨我,在童雪出事之后,他对我说过的唯一的话就是:“你到底想要怎么样?”
我不过是想他爱我。
十年,我倾尽一颗心,用尽全部力气,却都是水中月,镜中花。
我的脸全都毁了,在日本做过很多次整容手术,但仍旧恢复不了从前的样子。幸好看不出什么伤痕来,只是在镜中看到自己,难免会觉得陌生。
振飞总是安慰我说:“姐姐,你就是换了个样子,还是一样美。”
我知道其实我长成什么样子,对他来说,都不重要。
不管我美不美,漂亮不漂亮,他都不会爱我。
我抬起头来对他微笑。
每次他的视线都会避开我的笑颜,这次也不例外。
因为他的眼中从来没有我。
等一切的法律手续结束的时候,我对他说:“我有句话想要对你说。”
我坚持要求所有人离开,他的律师很警惕,但他仍旧是那种淡淡的疏离与漠然:“让她说吧。”
偌大的空间只有我和他两个人,世界从来不曾这样安静。
也许这是我最后一次单独与他站在这里,落地窗外,这城市繁华到了极致,而我心里,只是一片荒凉。
我凝视着这个我爱了十年的男人,到了如今,他都不曾正眼看过我。
也许到现在,他仍旧没有注意过,我和从前的样子到底是不是不一样,因为我在他心里,从来没留下过什么印象。
可这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我不会后悔我做过的事。
“绍谦,”我慢慢地对他绽开微笑,如果这是最后一次,我想在他面前,笑得最美。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再来一次,我依然会选择爱你。”
番外 萧山GG的番外 前尘不共彩云飞
还有三天就要高考了,学校照惯例放了假,让学生回家休整,希望大家都可以以最饱满的精神参加考试。
每年到这个时候,最痛苦的不是高三即将解放的学长学姐,反而是他们这些高二马上就要进牢笼的学弟学妹们。听着楼上一片喧哗,离歌不由对同桌的玫瑰吐了吐舌头:“你听,高三的好像要走了,都收拾东西呢。唉,可怜哪,他们反正是要解放了,可学校腾出手来马上就要收拾我们了。”
玫瑰正在做一套数学的模拟题,闻言只是抬头一笑:“知道学校要收拾我们,还不赶快做题,整天嚷嚷着急就能多考两分了吗?”离歌点了点头:“是啊,我要是像你一样数学奥赛拿一等奖,不仅有保送资格高考的时候还能多加20分,我也不急了。”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你说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玫瑰白了她一眼:“你要是连我都羡慕那可就羡慕不过来了,你看高我们一级的萧山,人家奥数一拿奖,立刻P大和T大两所学校都打电话来希望他过去。你再看看童雪姐姐,人家一摸二摸三摸全在全市前十,你不得羡慕死。”
离歌这次可是真叹气了:“要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说的可一点都不假,怎么你认识的人都这么牛啊。”
玫瑰不知为什么突然有点脸红,支支吾吾:“我跟童雪姐姐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可萧山只见过几面,怎么就算认识了。”
离歌“嗯哼”了一声,一双眼睛贼溜溜的:“不认识就不认识呗,你脸红什么?”又出主意:“反正他们马上要高考了,肯定有很多参考书闲下来,不如你去跟童雪姐姐要两本吧,顺便可以让她传授一下复习经验啊。”
其实玫瑰也早有这样的打算,所以趁着午休去了童雪的班里,倒正好见她在收拾东西,笑眯眯地叫了一声:“童雪姐姐!”
童雪正在整理书,看到玫瑰微微怔了一下,旋即微笑:“是小玫瑰啊,来得正好,我刚刚想去找你,让你看看有没有能用得着的资料,反正我拿回去也是没有地方放的。”
玫瑰嘻嘻笑:“童雪姐姐真好。”看旁边有童雪整理好的书,便翻找了起来。
说是旧书,其实都还是很干净的,玫瑰细细地翻着,忽然发现最底下居然是一个很精致的礼品盒,不由“呀”了一声:“童雪姐姐,这个不会是你男朋友送的吧。”抬起脸来,一双眼睛笑得弯弯的如同月牙:“我可要看看喽。”
不等童雪说话,便径自将盒子打开了。
没想到这个盒子虽然包装精致,里面盛的东西却有些杂乱:一只小巧的玻璃旋盖瓶,一本有些破旧了的数学奥赛书,一支摔裂了的笔,一个易拉罐的拉环,一片已经枯萎了的花瓣,一只折的虽然很精致但材质像是快餐店垫纸的纸鹤,最夸张的是——居然还有一包萝卜干。
玫瑰很有点不好意思,连忙合上,抱起一旁已经找好的书对童雪道:“姐姐,那你先忙吧,等考完试我再去找你好了。”话音未落,自己先溜之大吉了——丝毫没有留意到身后童雪的表情。
萧山,再次念到这两个字时,却完全没有想象中的心痛,两个字轻轻地划过舌尖,像是春天清新的风。盒子里这样多的过往,像是他们的回忆,再怎样细细地收藏,仍然只能是碎片,再也不能拼合起来。
她细细地摸索着每一样东西,像是审视着自己的心——
小巧精致的玻璃旋盖瓶,里面还盛着一点点蛇油,是那次长冻疮之后抹剩下的,真的很管用,这个冬天也没有复发。
已经被她重新折过很多次的纸鹤,因为她一直说要学会折,所以拆开过很多次,可最后依旧还是只能按照折痕叠起来,换一张新的纸则完全不行。萧山为这笑话过她很多次,她不服,还曾经信誓旦旦:“等高考完了以后,我一定折一罐给你!”可离高考还有三个月,他就说:“我们分手吧。”
旧旧的奥数参考书,只因为她问他一个题目,他那时还坐在自己的后面,凝神思索了一会儿,居然就从后面握住她的手,和她一起在纸上演算。幸亏他看不到她的脸,红得像是夏夜最美的晚霞。蓝黑的笔水划在书上,那样浓郁的蓝慢慢凝固出淡淡的墨色,仿佛是沉淀了岁月。她的手握在他的手里,让人想起岁月流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被摔了太多次裂掉的笔,因为她总是不够灵活,学转笔学了那么久,将他的一支笔都摔成了这样,弄得他简直哭笑不得,只好准备把这支笔丢掉,却被她悄悄地收了起来。
易拉罐的拉环,套在左手的无名指上,松松的一直往下掉,她却喜滋滋地戴了好几天,每天把一只左手藏在口袋里,不让别人看见。
花瓣是学校种了很多的白玉兰,初初摘下来的时候洁白而馥郁,她悄悄夹在日记本里,每天都要看一看、嗅一嗅,到了后来也就忘了。现在再拿出来,却已经枯萎成了淡棕色,这样颓废的颜色,带着飘堕的姿态。
那包萧山萝卜干,其实是她的生日礼物。萧山问了很久她才将生日告诉他,他“呀”了一声,有些懊恼地搔了搔头:“不就是去年我约你出来的那天,早知道应该送你点礼物的。”她只是微笑:“现在知道也不晚啊,今年可以补上的。”结果生日那天他神神秘秘地送给她一个精致的小盒子,居然还是自己包的。她很有点不安,只怕是太贵重的东西,但也不好拒绝。好容易放学回家打开,发现里面居然是一包萝卜干!真正的又好气又好笑,却看到底下一张小小的卡片,写道:“我把自己送给童雪,希望她一生都不要丢掉这个礼物。”她微微地笑,眼泪却掉了下来。
就算是碎片一样的回忆,她也不会丢掉,一定会好好地珍藏一生。
千山暮雪番外之鬼迷心窍by匪我思存
天气很好,一如你还在的时候。
花房里的玫瑰开了,讨厌把玫瑰新出的叶子全都啃掉了,香秀特意带它去看过医生,说它缺维生素。很久以前,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也缺维生素,那时候你头发黄黄的,发梢都分岔了,真是个黄毛丫头。我带你去吃饭,你吃任何东西都很香,会眉眼弯弯对着我笑,让人觉得胃口大开。
很多年后厨房炖了燕窝,你吃起来也是一小勺,一小勺,仿佛是咽着苦药。
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避免见你,因为担心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但过不了多久,又觉得烦闷焦虑。做任何事情都没有耐心,最知根知底的私人助理总是建议我,还是回家看看吧。
他说的回家,是指有你的地方。
可是你从来不曾把那里当成是家。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天晚上你不知道梦到什么,突然嚎啕大哭,一直到哭醒。我将你抱起想要安慰你,当看到我的脸时,你一下子惊惶失措的想要挣开。当时你的那种眼神我这一生也忘不了,我很难受,从此不愿意你再待在我的房间。我嫌你烦,嫌你吵,嫌你睡像不好,让你走开。
我却不能让你从我心底走开。
有天晚上朋友小聚,叶大公子喝高了,在KTV抱着两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却拿着麦放声高唱《鬼迷心窍》。
有人问我你究竟是那里好
这麽多年我还忘不了
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
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
这么老的歌,被他唱得一往情深,姑娘们笑得前俯后仰,大家都在起哄鼓掌叫好,只有我看到他眼底隐约的泪光。
他是真的喝高了,那个晚上。
从那之后我很小心,我怕自己喝醉了会像他一样失态。
你是我的鬼迷心窍,只有我自己知道。
你回来的那次,我很放纵的喝醉了。
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
也许喝点酒,还有理由对你好,或者不好。
我是真的讨厌你买的那只狗,还有你。
因为在香港的时候带你去看电影,你说戒指真好看。这么久以来,你没有在我面前说过什么东西好看。于是特意趁着商务旅行,在比利时挑了钻石,然后交给珠宝店,依电影里原样镶出来。当我拿给你的时候,你的表情让我知道,原来你并不喜欢。
后来我一直想,什么时候,我已经变得这么可怜。
连让你笑一笑,对我而言都成了奢侈的事。
我一直想,如果我可以离婚,如果在道德上没有愧疚,你会不会觉得好过一点。
但你永远不会嫁给我。
因为你从来没有爱过我。
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是个小姑娘,装模作样穿着高跟鞋,一本正经化着妆,端着剪彩的那个盘子。
我的剪刀不小心戳到了你的手,你都没有吭一声。后来我在后台找到你,你倔强的神色像是个小孩子。
你本来就比我小一轮,我三十岁了,你才十八岁,而我二十三岁的时候,你才十一岁。
从前发生的事情,其实你都不知道。
我用一种猎奇的心态注视着你,就像一只猫逮到耗子,玩一玩。
我给自己找了个理由,玩一玩。
只是我自己心里清楚,你笑起来真好看,会露出两个酒窝,像只洋娃娃,让我情不自禁,总是想要拥有你。
我从来没有过洋娃娃,因为我是儿子,父亲从小教育我,不要玩物丧志。
那时候我已经知道,我无法再放开你。所以我选择了最糟糕的方式,因为你恨我,我会觉得好一点。
我已经无法控制对你的态度,如果你对我好,我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所以宁可你恨我,这样或者会好一点。
我自己把自?
你如果恨我,我也许会少爱你一点点。
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因为我没有办法对你好。
对你好一点儿,我总会想起自己的父亲。对你好一点儿,你总是对着我笑。
你一笑,我觉得心都快要融掉了。
我害怕这种感觉,它代表着失控,代表着软弱。所以我宁可对你坏一些,这样你对我,也会坏一些。
在医院的时候,我终于觉得灰心。
如果我不曾硬生生横掠进你的生活,也许我们都不必如此狼狈不堪。
那么让一切就此结束吧,就像从来不曾开始。
可是你偏偏又回来了。
你带着合同来,我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朝你说出刻薄的话。
你一走,我就后悔了。
我不愿意让别人看到你那样子,小心翼翼,卑颜屈膝。
可是你讨好我的样子,让我更觉得自己可怜。
我不愿意再这样下去,明知道合同背后会有陷阱,我也下定决心,我下定决心结束一切,在事态已经没有办法控制的时候。
在海边的时候,我很放纵自己。因为这样的机会,已经注定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了。
就像注定我会遇见你。
就像注定我再也不会和你在一起,就像注定我再也不会拥有你。
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那是因为我没有办法控制我自己,可是现在不会了。
就这样更好。
我一直觉得,就这样更好。
让我可以渐渐的忘记你,忘记你的样子,忘记你的笑容。忘记我曾经拥有过,忘记我曾经遇见过。
把这一切都忘了,这样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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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战场,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外,成为天下第一军师——莫君公子,她忍!!大不了将咱们的‘孙子兵法’、‘三十六计’…让这些古人瞧一瞧。
入江湖,被迫成为武林中最大门派——圣仙门的门主,她忍!!反正她又不是没做过帮派的首领。
但这个一见面就命令她娶个女人的男人是怎么回事,她不过女扮男装而已,干嘛每次见面,都是一副她是’陈世美‘样子,三番两次不是要她娶这个女人,就是对那个女人负责。王爷,我也是女人啊!
他,欧阳谨轩,龙轩皇朝的谨王爷,战场上的‘冷面战神’,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第一次动心,那人竟是自己的皇嫂。这次,竟对这个无情的‘男人’,产生了不该有的想法,,难道他有断袖之癖?……原来‘他’竟是她——你注定是我的军师,是我的王妃,是我的最爱…
他,耶律鹰,沧辽国的太子,人称‘噬焰邪君’,一双红色的眼睛仿佛来自地狱的修罗,脸上总挂着邪邪的笑容—— 纠缠你,只为了打败欧阳谨轩,现在,为了你,我可以放弃一切,为了得到你,我可以不惜一切,用尽一切手段……
他,东方俊浩,天下第一富商东方山庄的庄主,俊朗如风,潇洒无拘,自命风流,流连花丛却从不付出真心,唯独对她——只要你幸福,我可以倾尽所有,只要能守在你身边,我可以牺牲生命…
他们,还有她们……争夺、阴谋、背叛、搞笑、幸福、甜蜜……一幕幕上演了……
《战神王妃》
风行烈:
笑我疯癫,笑我痴狂
性烈如火,傲视四方
伤心苦痛,吞入愁肠
人间自有真情在,何故不将心扉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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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一身傲然又自大的自恋狂是谁?
这个自负偏激目中无人的家伙又是哪个?
但是,她看似猖狂又极端损人的话语居然句句点中要害,命中红心?
他堂堂凌国战神竟然输给了一个女人!
凌羽翔深吸了几口气,想死的念头都生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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