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网游小说不能做成游戏
1. 网游小说里的游戏现实中有吗
目前还没有,将来科技发展了会有的,现在不是已经有虚拟现实(VR)了么,过很多年就能有网游小说那种的游戏。
2. 我本人想把自己写的小说剧情自己做成动漫或者游戏可以吗
如果小说版权在本人手上那自己做成动漫或者游戏是可以的。
重点还是版权问题,如果您签约了某个网站,那要注意版权是否还在自己手上,若不在自己手上,那就是违约的,因为你没版权。
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版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编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
3. 我写了一部小说,来源于一个游戏,但它已经下架了,我这算侵权吗
侵权。
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并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由此可知,网络游戏未经许可使用其他类型作品中相关元素,且网络游戏作品本身亦具有新的独创性内容时,将面临侵犯原作品改编权的风险。法院在判断网络游戏作品改编权侵权与否前,首先需要确定网络游戏中使用的其他作品的人物设置、故事情节是否构成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游戏开发商未经授权使用小说的独创性表达,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构成改编权侵权。
4. 网游小说里的虚拟游戏世界有没有可能做出来
肯定能做出来的,这点毋庸置疑,以目前的科技水平只是时间问题,也许几百年上千年吧,不是存在于虚拟空间的网络,而是真正的现实世界中,真人玩家可以进去体验的那种。科技与文明的发展也在他们的掌控下发展,作为底层的我们,注定达不到那样的高度!嘿嘿,这就是虚拟人类游戏,死了再换个马甲,天上一天地下一年,保不准就是为了玩乐而已,人类基数这么大,谁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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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将小说改编成游戏的过程是怎样的其间会遇到哪些问题
过程没撒好说的,问题嘛最多就是被小说读者喷死!(笑)
游戏改编小说,最看重的是庞大的读者群,因为能省去很多“前期”宣传成本(对,是前期,因为上线后就见光死了)。因为读者看重的是游戏的“代入式体验”,即游戏能模拟小说中的生活(不是世界观,不是几个挂名NPC),但游戏公司看重的是玩家的荷包(如果屌丝群太庞大,很可能被喷死,节省的宣传费都用来公关了)。
这个矛盾基本无解,只能寻找最优平衡的可能。但目前坑爹游戏满地,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合理划分用户需求是最重要的。比较靠谱的做法是别把读者普遍喜欢的东西货币化,比如他有钱他可以雇佣韩立(凡人修仙传),你穷逼你只能雇个张三这样的。绝大多数小说,都是屌丝逆袭高富帅的故事,如果游戏做成高富帅碾压屌丝,那读者自然是不买账的。
目前的小说改编,大部分局限在RPG类联网游戏(因为挣钱嘛),可以预见的是未来手游也是这个方向。不过今年有个例外是我叫MT(玩过魔兽的都应该知道,卡牌类的,虽然依旧比较坑爹),这个游戏给了想改编的厂商一些新的道路,因为小说是“人”为主角的,卡牌基本都是“人”,那些“兄弟姐妹比较多”的小说比较适合。
还有就是,目前基本都是战斗类小说的改编,其它题材很少涉及。之前开心网有个"宫廷计",就是甄嬛传类的后宫类型(甄嬛的火爆不用说了吧)。简单而言,就是女性也是小说读者,不要只局限在屌丝的世界里,看甄嬛的有钱老板娘、名媛、姐们不在少数,他们也是可以转化为游戏用户的。
眼界,要放大!
7. 自己已经签约的小说能改变成游戏吗
经原创小说作者同意就可以。
游戏(英文:Game)是所有哺乳类动物,特别是灵长类动物学习生存的第一步。它是一种基于物质需求满足之上的,在一些特定时间、空间范围内遵循某种特定规则的,追求精神世界需求满足的社会行为方式。
但同时这种行为方式也是哺乳类动物或者灵长类动物所需的一种降压减排的方式,不管是在出生幼年期,或者发育期,成熟期都会需要的一种行为方式。
在电脑上模拟各类赛车运动的游戏,通常是在比赛场景下进行,非常讲究图像音效技术,往往是代表电脑游戏的尖端技术。惊险刺激,真实感强,深受车迷喜爱。另一种说法称之为"Driving Game"。RAC内涵越来越丰富。
出现了另一些其他模式的竞速游戏,如赛艇,赛马等。RAC以体验驾驶乐趣为游戏述求,给以玩家在现实生活中不易达到的各种“汽车”竞速体验,玩家在游戏中的唯一目的就是“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