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望小说结局
A. 旋风少女原著小说结局
小说的大结局是若白病危,住进了医院。百草在晓莹的质问下终于认识到自己爱着的始终是若白,并且勇敢的和他告白。初愿深知无望放弃了这段感情并远走国外。百草在芝加哥被打伤,但还是坚持参加和婷宜对抗的比赛。
同一时刻若白也进行了他的手术。百草在最后一刻将婷宜KO挺进世锦赛,若白也挺过危险期痊愈。最后两人携手拿到了奥运会金牌。跆拳道美少女挑战赛上,百草大放光芒,成为了世界级的跆拳道选手。
并且在故事结束的4年后结婚有了一个女儿“芽芽”。故事直接过渡到七年后,若白和百草的三岁小女儿“芽芽”在幼儿跆拳道大赛稳拿冠军。然后若白一手牵着她,一手牵着芽芽,就如同带着一大一小两个女儿,一家三口行走在彩霞满地的回家路上。并且晓莹和亦枫在一起了。
B. 谁知道东野奎吾的《白夜行》结尾唐泽雪穗伏法了吗
最后,桐原亮司用刺死父亲那把剪刀刺死了自己,结束了这场白夜行。
雪穗像人偶般面无表情。笹垣警官询问雪穗,她只答道自己不知道,雇佣临时工都是由店长全权负责的。
笹垣脚步蹒跚地走出警察们的圈子。只见雪穗正沿扶梯上楼,她的背影犹如白色的影子。
她一次都没有回头。
亮司死后,雪穗连开好几家店,她成了东京时尚圈里最耀眼的明星,被媒体追捧,时刻处在聚光灯下,加上丈夫显赫的家世背景,她成了日本东京大阪最具身份的女人。
(2)无望小说结局扩展阅读
《白夜行》人物简介
1、桐原亮司
男主角,大阪人,桐原洋介被杀时是小学5年级;善于电子和剪纸,分析与策划力强,头脑聪明,决不重犯同一错误。
桐原亮司是典当行老板桐原洋介的儿子,擅长剪纸。他的父亲被杀后,他一直生活在阴暗当中,凡是给雪穗制造麻烦的人,都会被他想方设法加以排除解决。最后面对笹垣,为了不让真相泄露而跳楼身亡。
2、西本雪穗
女主角,大阪人,在少女时代曾经是大阪一家当铺杀人事件嫌疑犯的女儿。她拥有超绝的美貌,但其实和被害者的儿子亮司之间有很深的关系。之后的漫长时间里,她借助亮司的手,在背后操纵了各种案件,并精心经营自己的婚姻等等,让自己的人生一帆风顺。
C. 步步惊心的结局
张晓终于在昏迷中醒来,可是她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马晓急忙回到家里打开电脑查询清朝后宫编制,发现马尔泰若曦根本就没有任何资料留下,若曦接着查找了康熙的儿子们的资料和结局。
而在同一时刻,清朝的宗人府监狱里,十三王爷在大雪纷飞的日子里去探望九王爷。十三爷拿出毒药和若曦临终写下的字交给九王爷,九王爷见到若曦的字迹心碎不已,喝下毒药,死在宗人府的大牢中。十三爷又拿了药送给八王爷,八王爷问起十三爷这样做皇上不会怪罪他吗,十三爷回答只要他说这是若曦生前的意思,皇上就不会为难他。八王爷喝下了十三弟送来的毒药,从容离去。虽然死在了大牢里,可是八王爷和九王爷却都没有怪罪若曦,相反,他们感谢若曦为他们减轻了许多痛苦。
十三爷病重,皇上前来探病,十三爷把女儿托付给了皇上后,安心的合上了双眼。最后皇上也驾崩了,梦里好像回到了和若曦朝夕相处的日子里。
张晓走在熙来攘往的大街上,忽然见到路上躺着一份博物馆的广告单,张晓信步走进博物馆,里面陈列的清朝古董令张晓仿佛再次置身前朝。忽然一幅清朝康熙年间众阿哥其乐融融的图画引起了张晓的注意,图画里一位为四阿哥倒茶的宫女头上俨然插着四阿哥送给她的发簪,张晓顿时泪流满面的说出原来我真的存在过。
忽然张晓身后一男子走过,男子回头看了看张晓,张晓发现此人竟然和四阿哥张的一摸一样,可是他问了句我们认识吗,就转身离开,张晓摘下眼镜,泪水已经沾满了衣襟。
(3)无望小说结局扩展阅读
《步步惊心》小说的结局是:女主角若曦经历了一系列变故之后,终于选择远离皇宫,跟随十四阿哥离开,而最终若曦没多久就去世了。小说结局跟电视剧结局基本吻合。
剧中若曦和四爷的爱情故事以悲剧结局,但是现实中他们的扮演者刘诗诗和吴奇隆因戏生情,最终喜结连理,不如婚姻的殿堂。四爷终于娶到了若曦,实现了承诺。现实版的步步惊心的最终以圆满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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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讲述了陆锋吊儿郎当的耷拉着肩膀,看着眼前的监狱。他曾经送了无数人进这个地方,没想到今天竟然轮到自己进去。
E. 小说半生缘里结局什么意思
《半生缘》中结局:沈世钧与曼桢两地相隔,而曼璐为了讨好祝鸿才,不惜牺牲妹妹的幸福,令她替祝鸿才产下一子,并阻止世钧寻找曼桢。
曼桢终于逃离曼璐和鸿才的魔掌后再找世钧时,世钧已和翠芝结婚。不久之后,曼璐去世,曼桢为照顾儿子回到祝家,最后和祝鸿才结了婚。
(5)无望小说结局扩展阅读:
女性与命运,一直是张爱玲所擅长的主题。在《半生缘》中,这一主题形象被赋予了人性。特殊的成长环境、人生经历和知识修养构筑了张爱玲独特的内心世界。
在《半生缘》中,张爱玲用一种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叙事视角,将她的生命感知渗透到小说人物的内心世界和叙事主题中。
这与张爱玲对生命的理解、对女性悲剧命运的敏锐洞察以及她在小说中所创造的悲情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她对世俗生活的热爱和悲观无望的人生观,使《半生缘》中描写的令人不安的俗物,回响着一种深沉的惆怅之情。这本书所揭示的不仅是一场爱情的悲剧,更是一场女性命运的悲剧。
F. 求『绝望』小说…
绝望么,只想起
《宠物公墓》
比较符合绝望一词
作者斯蒂芬.金。 因为无意中看的,书名不怎么样,小说开始也没觉得有多特别,差点就放弃了。不过此时很庆幸没错过如此符合自己胃口的作品。主人公一家四口搬家到一个小镇。别墅前是公路。后面是大山,一切都那么平凡无奇,直到主人公女儿的猫的死去…… 这本书属于悬疑类。本人在看这本书以前,大都是看一些2、3流网络小说,如什么鬼吹灯等,或者蔡骏、那多写的书,固定的看几个作者的书,结果看多了后就审美疲劳了,厌倦那种固有的模式,没有新意,更不能让本人萌生感触。宠物公墓,很沉重,绝望一词形容此书再贴切不过。此书讲述的是,主角如何在绝望中挣扎。我也不想剧透太多。如果有兴趣自己看吧。
哦。提醒一下,此书不是讲什么儿女情长死去活来的“绝望”哦 .
还有此书有电影版,如果你真的想看,提醒你别看电影版,至少放到后面。
此书作者的《肖申克的救赎》拍成电影被誉为经典之一,《闪灵》拍成电影后口碑也不错。但是宠物公墓的电影和小说差了可不是一两级。
悲伤类的记得好几本,
《鬼莲》 bl 作者 林擒年,为少见的第2人称叙述方式,古香古色,这个就是情感纠结类型的,为同性题材,带有奇幻色彩,作者的文风简洁而淡雅,新颖脱俗。不管喜不喜欢,在此就顺便推荐下。
《樱桃之远》作者 张悦然,此作者和郭敬明,韩寒为一个时期的。此书结局让我到如今想起都闹心,太无奈的结局了。主角为两个女孩,没有血缘关系,却能感觉到对方的喜怒哀乐。离得近时连对方牙齿碰到勺子的声音都能“听”到。意识到对方的存在后,一个生于幸福家庭的婉婉觉得是灾难;而另一个小木,这两个女孩都让人心疼。结局更是让人蛋疼。哎。。。如果再写下去今晚就别想睡了。反正这三部都是我绞尽脑汁忆起来,算是比较符合你要求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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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初恋遗失在哪里?】
小柴抖着身子哆嗦的看着这个分外言情分外少女的硕大标题,虽然是情人节,但也别搞这种东西啊混蛋。这明明是健气而阳光的漫画杂志,搞什么情人节特刊啊,还赠送情人节求爱预御守一个,有铃铛哟,亲~
小柴,年龄26的大龄青年,从事编辑行业有五年,大学时候给现在的杂志定期投稿子,一段的日子后在众多少年萝莉心中留下了个小身板,大家对于他的吐槽、他跟小编辑之间的小奸*情津津有味欲罢不能。不久后这本杂志刚好缺个打杂的,小柴边蹦跶蹦跶的投奔到了自己喜欢的行业里当起了编辑,从让人催稿子的化身为催人稿子的。
皱起眉头,小柴指着小编奈奈的屏幕娇嗔道,“为神马要在情人节弄这种东西啦,像上一年的情人节去死团不是很好么,大家都参与得很快乐啊~~”不,与其说很快乐,倒不如说很疯狂,当时还有热血的兄弟头绑红白头巾录制了咆哮的情侣去死团宣言,在青瓜网等视频网站点击率颇高。
奈奈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上头说,最近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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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现代都市 作者:喵喵兔仔 书名:
在那之后,渊寒哥哥经常带我出去玩。当我玩得开心地不顾形象大笑时,他总是静静地凝视着我,眼底蓄满柔情,好像在看一个相识很久很久,挚爱的人。他喜欢抱着我,轻轻地吻着我。我越来越沉迷于他的怀抱。
我的心底有一个洞,多少感情都填满不了。而叔叔,你是我心口一道永远的伤痕。而我离开了叔叔,一切都已淀成了一种沉悲,镌刻在心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我们都是被诅咒的生命,如果我们没有出生过该有多好。注定的,早该发生的悲剧。我和叔叔,注定是一个深沉而无望的结局。
渊寒哥哥抱着我,仿佛要把我揉入他的灵魂。我爱上了他的怀抱。心底的洞,只有爱才能够充斥,我喜欢被爱的感觉。在渊寒哥哥的怀抱里,我突然发现,我喜欢上了他。也许只有渊寒哥哥,能让我暂忘记叔叔,忘掉那段禁忌之爱带给我的甜蜜与疼痛。
原来我曾以为会持续到永远的爱情,在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中就这样轻易地消融。我矛盾极了,一边是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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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的预言
李冰天三十三岁,是个又年轻又帅气的现代绅士。最喜欢晚上加班,他在电脑前可以四五个小时不动。直到所有女网友下线才回到现实。回到现实,想到杨家丽在家里也这么聊,心情很复杂,很难受。
他不想回到现实。
杨家丽和他就是在网上认识的,两个人越聊越投缘,后来见面,彼此有*之感,杨家丽辞职到了这个城市,进了李冰天一个朋友的公司,两个月后,她自己跳到另外一个大公司。再后来,李冰天离婚了。三岁的女儿扣扣被前妻王云池要走了。
他们结婚了。过了一段很缠绵甜蜜的日子。生活进入平淡之后,杨家丽的种种缺点暴露出来,摩擦一多,李冰天觉得还不如和王云池过得顺手。杨家丽更是非常不满。抱怨说李冰天开头还会做些家务,现在吃完饭就点支烟到电脑前去了,自己做饭洗碗拖地收拾家里,叫他帮忙,他应着“好好马上就来”,却半天不动。两个人还为这件事和别的事大打出手,“离婚”两个字叫得左邻右舍对他们侧目而视。
然后,因为扣扣,让他恨不……
J. 金无望的角色评论
风雪依然 斯人何在——怀想金无望
在深冬的黄昏写这篇文字,窗外正是苍茫的飞雪,忽然地有些感慨,想起那个人也是在这样的雪天离开一生中的挚友,独自去了远方,从此浪迹漂泊。雪雾遮蔽了夕阳,遮蔽了他苍凉落寞的身影,隐约中,一只折翅的鸟儿飞远了,不知去向,没有归期。只留给观者满眼的酸涨,却流不住泪来;也知道,如他那般的倔强,一定不喜欢看到泪水。《武林外史》是我最早读到的古龙作品,那时正是年少,初见沈浪出场,如飘云羽鹤,唇边宁静悠然的淡淡笑意,当时便惊为天人,以花痴的心理看过此书,眼里心里,便只有一个沈浪。
后来又看过几遍,也看到了猫儿豪迈无羁,王怜花心机难测,飞飞忍辱负重,七七随性任性……可是看来看去,终抵不过惊才绝艳的沈浪。那时还是喜欢美型人物的,根本不曾注意过那个丑陋的男子。
再后来隔了几年,一次百无聊赖中再捧读此书,看到沈浪的微笑居然不再激动,他在那些风云际会,奇诡险恶的谜团里游移的身影也不再让我牵心,因为,我发现了金无望。
快活王座下财使,姓金自然是最好的,可是,为什么名叫无望呢?那个丑陋而冷漠的男人,真的对什么都不期望吗?还是,他知道期望也不可得呢?
金无望在雪夜现身,鬼魅一般神秘恐怖,在席天卷地的飞雪中张弓引箭,杀人于无形。他把惊悚战栗的恐惧做到极致,一步步引君入彀,完成他所预想的完美的绑票计划。
着意金无望是从墓室中那番对话开始的,绑票勒索这等恶事却被他说的顺理成章,他自称是“金银收集家,”为了照顾保护被他“请”进古墓中的人,不得已而收点辛苦费,至于索要的巨款,他的解释是:怕要少了反低了他们的身份,为他们的面子着想,所以才多要些。
每每看到此,都是忍俊不禁的,深感这个能一本正经,面不改色地把谬论说成真理的这个强盗实在是太可爱了。当然,前提是看他和别人这么说,若是把我换成和他说话的对象,肯定也得和朱七七一样气炸了肺。
听了这样的歪理邪说而不动怒的人恐怕也只有沈浪,沈浪毕竟棋高一招,以致金无望输了全局,但我们不以成败论英雄,沈浪是第一男主角,古龙塑造了如此神仙般的人物,想必亦是宠爱和得意的,自然不会放任金无望抢去他的光彩。而且,即使沈浪不搅他的局,憎怨快活王入骨的王夫人又岂能让他如意……
金无望在《武林外史》里的戏份并不太重,只因此书最大的特色之一就是汇聚了太多的高明人物。沈浪的惊才绝艳自不必说,快活王、王夫人、王怜花这一家三口那个不是高深莫测,运筹帷幄的角色;就连熊猫儿这样看似爽直莽撞的鲁男子,也有精细的一面,初遇金无望,就从他身上摸走了银子,虽然立刻就让沈浪给摸了回来,但也让他很受打击。那一句“他取我之物,我取他性命”,足见他当时的愤怒。以金财使城府之深,不形于色的定力,能让他动怒的人当然很了不起。
了不起的人太多了,自然压制了金无望本应有的光彩,但即使如此,他仍是不可取代的风景,这个故事里若少了金无望,想必将乏味很多。
《武林》一书的男角,沈浪有仙气,熊猫儿有豪气,王怜花有鬼气,金无望有妖气。(不说快活王,自我感觉此人乃是本书最失败的人物,古龙为了突出沈浪的智慧,而把快活王写得太笨。)
好像跑题了,回头继续说金无望。我说他有妖气不是贬义,他的妖异,不是人性的扭曲变态,而是摄人心魄的神秘迷离。尤其是沁阳古墓那一节中,雪夜长歌,杀人无形,缥缈迷踪,以及墓室里的重重机关,那一段落于纸上,几乎能感到碜碜的阴风,逼得人无法呼吸。很妙的一点是,他的衣服是灰色的。若是黑是白,则多少显出几分做作,有刻意装鬼吓人的味道,而这蒙蒙的灰色,却恰到好处地衬出了金无望的神秘诡异。
金无望,绝对是快活王座下四使中最出彩的人物,特别是未与沈浪相交之前,那样的诡异邪魅,几乎不带一丝人气的温暖,游移缥缈像一缕厉气所化的幽魂,强词夺理的话却可以说得温文尔雅,无可辩驳,这时的金无望,细细读来,风采之佳,甚至盖过了沈浪。
后来,他和沈浪相交莫逆,神秘妖异之感也渐渐褪去,可冷傲依然。他不是熊猫儿那样慷慨激昂,洒脱不羁的男子,永远都会用冰冷的外壳包裹自己,但他的血,是和猫儿一样热的。
初出古墓,面对连天云的死缠烂打,他只守不攻,一直护着花蕊仙,他说“花某与我毫无干系,但沈相公既已将她托付与我,谁也休想伤她。”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出自他的口,份量陡然重了许多。金无望,快活王座下财使,却并不精于算计,拼尽全力守护的,只是一句相托的话,只因为,说这话的,是他的朋友。
无可否认,在结识沈浪之后,金无望是在向好人方面转型的,却不显得突兀勉强,只因他的本质就不坏。那些绑票杀人之事,也不是他有意为之,要怪也只能怪快活王判断失误,让他来挖墓寻宝,可是墓挖开了,却不见宝,他身为财务工作者,实在没法空手回去向上司交差,不得已才出此下策,手段虽然狠毒,但动机值得同情。
《武林》中,最让我郁闷的事,就是金无望和金不换是兄弟,在古墓里,那个龌龊肮脏的独眼乞丐一声“大哥”出口,我的惊诧之后是愤怒,心想这书是怎么写的,哪能这么开玩笑?大概古龙也觉得实在说不过去,云泥之差的俩人根本不可能是兄弟,于是他很折中的说金不换是金无望的父亲收养的,这样解释就合理许多,而且更能显出金不换的卑鄙无耻,和金无望的仁义宽容。
金不换这个人,就是为了金无望而衍生的,步步为营,以已低而见彼高,以已恶而见彼善。不知他为了什么那样疯狂地恨着金无望,只要稍有机会就定要置其于死地而后快;被他屡次陷害的人却从不计较,每次金不换落在他手里,只要声泪俱下的唤声“大哥”,自然可以保全性命,充其量也只是被怒斥一番而已,以他脸皮之厚,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金无望,外表坚硬,内心温软的男人,一声“大哥”就可以抹去他所有的伤害和怨恨,尽管那个人根本不配做他的兄弟,但他仍然在意着这个称呼。
金无望随性而为,却又坚守立场,他与沈浪相交,因为沈浪的宽容和信任,于是自此引为知己,尽全力相助,似乎根本不记得沈浪是和快活王作对的,也不觉得这是背叛,却从不曾透露一点有关快活王的消息给沈浪。他可以为沈浪出生入死,但终于还是要回去,他对沈浪说:“人以国士待我,我以国士报人……从今而后,你我再见之时,便是敌非友,我便可能不顾一切,取你性命……”这话不可谓不绝,他就是这样的人,认为该说的,该做的,就决不会瞻前顾后,拿捏斟酌。正如他可以为沈浪断去一臂,也不会觉得是谁欠了谁。所以他才可以走得那样洒脱,决然得没有回头。
说到这里,实在忍不住要絮叨几句题外话,在书的结局,金无望和沈浪再次相见时,说是他回去后,快活王视他为废物,竟要将他除去……这番话说来,实在是让人哭笑不得。沈浪打入快活王内部,却不见金无望,这分明就是古龙不忍心让他们有生死对决的那一刻,于是就找了个理由让金无望离开,而且不仅是离开,而且还以另一种隐匿的身份和沈浪一起打击快活王。
只是这理由着实荒谬可笑,那快活王乃是一代枭雄(至少古龙是想把他塑造为枭雄的),枭雄都是性格坚忍,胸怀宽广,才能凝聚人才,成就大业。金无望也说过,他以国士相待,因此万万不忍相负……
既然快活王有着如此高明的驭人之术,怎么一见金无望断臂归去,就立刻翻了脸,而且还动了杀念。金无望是他座下财使,断了一条手臂对工作影响也不会太大,他又何必枉作小人,再说,快活王何许人也,若是真想杀他,又怎会让他有机会逃走?金无望跟随他多年,他岂能不知其个性,岂能料不到他此番负恨而去,必然要伺机报复,从此后患无穷?
还是那句话:古龙为了突出沈浪的智慧,而把快活王写得太笨。或者是因为《武林》是古龙的转型之作,对人物的把握还不够圆熟,如果和《风云第一刀》中的上官金虹相比,快活王哪里像王者和枭雄,分明就是酒色之徒,花花大少。
好像离题太远了,回头接着说金无望。有一点很特别,那就是他是书中唯一没有感情戏的男角。
也许会有人说,怎么没有?他也有一段是爱过朱七七的。
这种说法非常郁闷,甚至比金不换是他兄弟还要郁闷。金无望从不曾爱过七七,虽然他带她走了一段路,然后一起去吃饭……如果这是一本言情小说,的确是一场爱情的开始,可这是古龙的武侠,古龙如果这样浅薄而滥情,也就不是古龙了。
爱一个人是需要理由的。沈浪的理由是感动,七七为了追他千里奔波,连宝贝弟弟都弄丢了,危险重重也绝无怨言,只要他稍有冷漠,她就珠泪涟涟,寻死觅活的,他怎么能不感动,由感动升华为爱情也是绝对正常的。
王怜花的理由是骄傲。王公子可谓是情场高手,几乎没有他得不到的女孩子,只有朱七七,从不用正眼瞟他,一颗心只在沈浪身上。越得不能到的越珍贵是人的通病,王公子也不能例外,况且沈浪与他是宿敌,就算只为了争口气,也一定要参予这场角逐。当然,最后的胜利者是沈浪,王公子徒然嗟叹。
熊猫儿的理由很简单,一见钟情。像七七这样泼辣大胆,只穿着贴身衣服也敢跳起来骂人的姑娘确实很少见,猫儿自此便不能忘怀那个凶巴巴的丫头。说起来,他们两个的性格也很想像,七七后来选择和他做兄妹,倒真是明智之举。
又是一堆题外话,我啰嗦这么多,只是想说,金无望根本没有爱上七七的理由。爱着她的三个男子都正年少,少年对美丽的女孩子总是抱有幻想的,幻想也让爱情更加美丽。而金无望已是历尽沧桑的成年人,早就没有了那样的心情。他对朱七七的感情更像是父爱,他看着她的眼神总是悲悯的,对她最多的感叹是:“可怜的孩子。”
有些人的爱情像是窖藏在心底的酒,越陈越香,也越不舍得拿出来付与谁,只在有月有风的夜晚独自细细品尝。金无望的爱情就是这样的,七七不可能在他心里,那样刁蛮任性的女子,还是留给沈浪去头痛吧。
金无望注定是寂寞的,这寂寞有时洒脱,有时悲怆。同样是断臂之痛,一点红就比他幸运,他的身边有曲无容,一条手臂换一段幸福,也算值了。而金无望的处境却惨痛而凄冷,如果不是沈浪及时赶到,他就会那样孤零零地死去。身体残缺了,寂寞也更深,沈浪也是无奈,只能目送他远去,他的身边,只有一条空荡荡的衣袖。 最后,金无望也走了。
金无望是自己坚持要走的,而像金无望这样的男人,若是真的是坚持要走,又有谁拦得住他。
沈浪早已瞧出金无望的决心,自然不会再去勉强他,只不过仍忍不住问他:“往何处去?有何打算?”
金无望没有回答。
其实,他根本不用口答,他的心意,沈浪是知道的。
他不愿以自己的残废之身,来拖累沈浪——沈浪并非凡人!沈浪要做的事是那么多,责任是那么大。
他的仇恨,必须要报复,必须要自己报复,他虽已残废,却未气沮,他身体虽残,却还未废。
他还要一个人去闯,闯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
沈浪不能勉强他,也拉不住他,只有眼瞧他走了,瞧着他披散的长发在风中飘飞,瞧着他身子逐渐远去。
他身子已远不如昔日那般坚强,他肩头也有些倾斜了,沈浪瞧着这些,怎能不为之痛心。
半载挚友,一旦相别,别后又岂能相忘.
不过古龙也算慈悲,被他施了断臂苦肉计的人物都会得到补偿,他给了一点红爱情,而金无望既然不要爱情,就给他事业(如果给强盗做军师也算事业的话……)
看到金无望给龙卷风作军师,本是非常愤愤不平的,心想以他的才干,足以有一番成就,为什么总是在人手下,不得出头呢……
可是能把军师做到他这地步的并不多见,看他在军中的威信,看他颐指气使地训斥龙卷风,会让人一时半会儿搞不清楚,到底谁是老大?也正是因为他拥有超越职务的权力,后来才能救了沈浪他们。只为了一封不知是真是假的信,就突然改变行军路线,这可不是一般的军师能办到的。
这一段的金无望是纯黑的服色,从灰袍到黑披风的过渡,也是从鬼魅到死神的转变,这时的金无望,冷酷狠绝到无懈可击的地步。
故事的结局是出人意料的,神话般的沈浪终于败了一次,而救他于生死之间的是金无望,平凡了沈浪的同时升华了金无望,巧妙而公平。
金无望的故事就此终了。后来看《风云第一刀》,其中提到沈浪和王怜花买舟出海,去寻访世外仙山。忽然就想到了金无望,唯一的挚友已出尘而去,他又在哪里呢?
也许大漠将是他最后的归宿,那里也是最适合他的地方,残阳斜照,炽艳如血,一管羌笛在渐渐沉落的暮色里悠悠地吹,如泣如诉。笛声里,一袭黑衣的男子策马驰骋,奔向远方,他想看看,那里有没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