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小說的征稅問題
Ⅰ 在網上寫小說,提現超過500就得交納50%的稅,這種情況下,我到手的超過5000,還用交納個人所得稅嗎
網上寫小說收入,屬於稿酬收入,每次(1個月內)收入500元不用交稅。如果超過5000元,那麼按每次收入額×80%×14%交個人所得稅。酬收入個稅一般由發放單位代扣代繳。
稿費收入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稿酬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減除規定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適用20%的比例稅率,並按規定對應納稅額減征30%,故其實際稅率為14%,計算公式為:
(1)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20%×(1-30%)
上述計算公式也可寫成: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14%
Ⅱ 網路小說作者版權收入如何繳稅
網路小說作者的版權收入需要按照稿酬所得這一計稅項目啦繳稅。繳稅的稅率是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而應稅額則是版權收入減除百分之七十的費用後的余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五)經營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六條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Ⅲ 網路小說稅收起征點
從2011年9月1日開始,個稅起征點調為3500元,(適用於個人工資、薪金部分),之前是2000
由於寫網路小說不屬於「個人工資、薪金」項目,而是屬於「稿酬所得」項目,按規定每次收入≤4000元:定額扣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定率扣20%。按照你所提的問題的意思,應該是每次寫網路小說收入是小於4000元的,因此適用定額扣800的規定。
Ⅳ 我在網上寫小說賺了稿費一千需不需要交稅
你的稿費收入一千元,沒有達到個稅繳納的起征點,所以不用繳納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