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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網路小說畫家用人血畫畫

發布時間: 2022-09-27 19:11:04

1. 哪個推理小說是把人血弄到畫上的

《畫語戮》。
《畫語戮》以《富春山居圖》、《早春圖》、《萬壑松風圖》、《鵲華秋色圖》、《雪景寒林圖》這五大傳世名畫為線索,編織了一個藝術品市場的犯罪故事。它其中有一段寫到:假如你在欣賞一副名畫《富春山居圖》,看著看著,看到畫上粘著長短不一的頭發絲,定睛一看,丘陵、樹木、石頭、流水全都用淡紅色的血畫的。

2. 求一部小說

我愛你,再見(又名:愛戀飛越法蘭西,他生)

1.孤單的灰姑娘
十六歲半,師大附中高二(六)班的學生洛央夏,已經長到一米六九,細高的個子,快步走的時候,風跟在她的後面。
她喜歡在風里夾一支煙,細長的煙,夾在手裡,一邊走,一邊抽。她走路步子極大,風常常吹起她的頭發,那頭亂發,桀驁不馴地飛著。
洛央夏的手指,已經有淡淡的微黃。
她十三歲開始抽煙,多年前,她父母離婚,母親跟著一個男人私奔,父親偷渡到了香港,之後,不知去向。她跟外婆,住在北京的老四合院內。四合院內住了五戶人家,都是一些工人,低矮破舊的四合院,窄窄的過道,只能容一個人勉強過去,洛央夏每次進去都感覺無限壓抑。更多的時候,洛央夏跑到景山上一個人坐著,抽煙,唱歌,用刀片把牛仔褲割破,她喜歡和沈嘉憶在一起,因為沈嘉憶和她一樣,父母離婚,他是北漂,二十歲,家在西安,只因為喜歡音樂而來到北京,每天去酒吧里唱歌。
所有人認為洛央夏是壞女孩子,抽煙喝酒打架,沒有人能管得了她。只有他不說她壞。
十六歲半,青春歲月里,她獨自盛開著,因為正青澀,所以,她為所欲為,她的成績是班裡的倒數第三,上課她看一些莫名其妙的小說,然後畫一些漫畫,她喜歡畫漫畫,卡通少年,英俊帥氣,眼神明亮。
在這座有百年歷史的名校中,洛央夏儼然是異類!她的衣服總是這樣奇怪,她的發型總是亂七八糟的,她不聽話屢次犯規,她被學校點名批評N次!
花蜜就不一樣,她總是好學生的代表,一定要到主席台發言的那個!花蜜真名叫段小椴,但因為長相太過嬌美聲音太過甜蜜,有男生給她起外號叫花蜜,對這一外號,洛央夏覺得非常貼切。花蜜這樣出色,這么漂亮,而且出身於名門,她爺爺奶奶是高幹,父母都留學法國,她三歲才從法國回來,會說一口流利的法語,她長相也歐化,鼻子高挺,眼睛深深陷進去,而且,她學習總是第一名!洛央夏不嫉妒她,因為她們不是一路人!
有一次班裡組織歌詠比賽,要求穿紅裙子,洛央夏極討厭紅色,多難看,她喜歡白色,花蜜通知洛央夏的時候,她昂起頭說:對不起,我沒有紅裙子!
去買呀!
沒錢!
是的,她沒有多少錢,外婆已經老了,退了休,沒有多少退休金,父母已經沒了消息,一條紅裙子,那至少要一百塊錢吧!
窮鬼!花蜜罵道。洛央夏抬起頭,你再罵一句。
窮鬼!
啪,洛央夏聽到空氣中傳來凌厲的聲音!是的,她早就看著這個花瓶不順眼了,打小報告,欺軟怕硬,看不起人。打人啦——花蜜驚叫著,沖進老師辦公室,老師憤怒了,對於洛央夏,她早就忍耐多時了,一個手指總有淡淡煙草味道的女生,一個女痞子!
把你家長叫來!
我沒有家長!
你難道是石頭縫里蹦出來的?
對,我是石頭縫里蹦出來的!說這些話時,洛央夏心裡一抽一抽地疼,從前的記憶已經泛黃,她記得也曾經得到很多很多愛,母親和父親一起抱著她去北海,後來,漂亮的母親罵父親廢物,後來,父親酗酒,後來,母親和一個男人走了,再後來,父親也走了。
老師說,如果再這么胡鬧,你離開除不遠了!
我早就不想上了!洛央夏倔強地看著這個四十多歲的女人,兩條長腿晃盪著。
你,你,你——她氣得哆嗦著,我會和校長匯報的,我會的!說著,她轉身走了,洛央夏罵著跟在她身後的花蜜,小人!她恨這種小人!
結果歌詠比賽,只有她一個人穿著白裙子,所以,她只有老老實實地坐在台下,所有人都上去唱歌了,她孤零零地坐在高二(六)班的位置上,一個人發呆。天空這么藍,她是其中的孤雲一片。
歌詠比賽結束了,第一名!所有人都歡天喜地,只有洛央夏是孤單的。騎著單車,看到四月天里,滿街的櫻花飄落了,她終於知道,這么美的東西,只能飄落,因為,它太美太美!美到讓人傷感!她要把它們畫下來,畫這些飄落的浪漫和憂傷!是的,她什麼都沒有,可她有一支筆,不停地畫不停地畫,四合院的灰牆上,到處是洛央夏的畫了!
路過拐角的時候,她看到那個網吧開著,摸摸兜里,還有三塊錢。反正是周末,反正回去又要聽外婆叨叨,不如去上網!
坐在角落裡,掛上msn,無數個人在和自己說話,可她沒有心情,今天的心情簡直是壞透了!
在msn上,她叫自己「風中的草籽」。是的,她只是一粒草籽,不知要被刮到哪裡去,不知在哪裡能生根能發芽,她點了一支煙,深吸一口。
草籽你好。一個叫「流浪的橄欖」的人和她打著招呼。
好個頭。她馬上說,一團糟。
呵呵,流浪的橄欖說,那麼,去吃一根棒棒糖,心情會好些,而且,女孩子如果太憂傷,會長得難看,如果總掉眼淚,來生會在臉上生雀斑啊,就變成一隻小麻雀了。聊天這么長時間,第一次遇到這樣陽光的人,以往的網友,都和她一樣,來回罵,說臟話,第一次,有人這樣說。
總掉眼淚,來生會生雀斑嗎?
當然啊。我是看一本小說中說的。
洛央夏打了一個鬼臉,感覺這是今天最大的收獲了。
你在哪裡?她不可免俗地問。北京今天是陰天,到處是落花,而我好像一片落花一樣。
在法國,一個特別美麗特別浪漫的國家,到處都是陽光,我住的這里,是小木屋,高大的仙人掌躍過了屋頂,好像童話一樣。
又是一個太順利的人!所以,才會說出這么陽光的話來。
而且,到處是綠地,不過,我更想念老北京的四合院、鴿哨、前門大碗茶、京劇,還有爆肚和鹵煮,這樣一說,口水都流出來了!
只有條件優越的人才適合懷舊,洛央夏知道,她和這個人不是一類人,所以,她立刻隱身,但流浪的橄欖追過來說,你要好好的,因為你語氣里充滿了憤怒,如果你是一個男孩兒,肯定會長粉刺,如果是個女孩子,就要長痘啦。

2.兩個男孩的溫暖
半年前,洛央夏和同學去後海酒吧里玩,在後海邊上拾到一部手機,洛央夏翻著手機,看著裡面的照片,那裡面是一個充滿了野性的大男孩兒!
誰的手機?洛央夏嚷了一句。
立刻有幾個人說,是我的!
那你打這個手機,如果它響了,就是你的!胡鬧的人立刻散去了。
午夜十一點,手機真的響了。是一個很動聽的聲音。你好,這是我的手機,我叫沈嘉憶,麻煩你還給我好嗎,我會給你獎勵的!因為那手機里有太多重要的號碼,我不能沒有這個手機!
你在哪裡?我怎麼還給你?洛央夏說,我在後海。
我也在後海!
那我們酒吧見!
後來沈嘉憶拍她的肩說,謝謝你,咱是哥們了,以後有事,說一聲,我會替你出氣。我除了會唱歌,最擅長的是打架,看,我這肌肉!說著,他伸出胳膊,洛央夏看到沈嘉憶的的肱二頭肌突出來,她笑了,說,以後,我們就是哥們了。
從那以後,最煩惱的時候,洛央夏都會偷偷跑出來,然後叫上沈嘉憶,跳上他的二手破吉普車,兩個人滿北京城跑,沈嘉憶最著名的話就是:兩個人孤單總比一個人孤單好。他們時常打打鬧鬧,沈嘉憶看過洛央夏的畫,說她是潛力股,一定要畫下去。
也許世上最奇妙的就是緣分,她撿了他的手機,然後就遇到了,然後就成為了知已,或許他們內心有著完全類似的元素,這些元素讓他們在極短的時間內走得非常近!於是洛央夏也告訴了他關於花蜜,關於老師如何對待自己,還有自己父母離婚,還有已經退休的外婆。
抽她呀!抽她!這種小人就應該挨打。
算啦算啦,洛央夏說,不和她一般見識啦,以為自己會幾句法語就怎麼樣了?告訴你吧,雖然她處處和我過不去,可是,我真的覺得她沒什麼好的,她太虛榮,一點也不好玩!
對,她不好玩!
可是,發生紅裙子事件後,洛央夏的確很傷心!
花蜜怎麼能叫她窮鬼?怎麼能!難道窮就意味著卑微?不,她不卑微!她是一顆草籽,扔到哪裡都能發芽,她並沒因為窮而低過頭,她可以穿得很隨意,不是和花蜜一樣渾身名牌,可是,她的骨子裡是高傲的!何況,她現在又有了新朋友流浪的橄欖,如果口袋裡還有三塊錢,洛央夏就會跑到網吧里,她去找流浪的橄欖,因為流浪的橄欖寫給她看的東西那麼美,那是一個和沈嘉憶給她的世界完全不同的另一個世界!
她曾經以為流浪的橄欖是一個作家,因為他的文章寫得太漂亮了。他的文字讓人迷戀,洛央夏每次讀都會覺得有什麼東西在悄悄牽引著她,這是和以往的世界完全不同的感覺,這個流浪的橄欖有一種說不出的味道!
和沈嘉憶認識以後,跟著他打過幾次架,在酒吧里,在大排檔,他們都和人動過手,幾句話不愛聽就開始動手打,後來,最重的一次,沈嘉憶的額頭上縫了五針,差點破了相!打的時候,洛央夏覺得沈嘉憶特別男人,流血她不怕,打架能不流血嗎?父母離婚後,好多孩子叫過她野孩子,是她發了瘋般地打他們,後來,沒人敢叫了!所以,拳頭有的時候是很管事的!可遇到流浪的橄欖之後,流浪的橄欖說,我在普羅旺斯,你知道普羅旺斯嗎?這是個極美的地方,到處都是淡紫色的薰衣草,如果你來了,那麼,就會感覺和仙境一樣!他發給她普羅旺斯的照片,還把他住的鄉村別墅給她看,這一刻,洛央夏感覺到淡淡的自卑了!唉,又是法國!
洛央夏說,你得給我一張你在普羅旺斯的照片,好證明你在普羅旺斯!
照片傳了過來!
洛央夏呆了!
一個白衣少年,在大片大片的薰衣草前站著,後面是波濤起伏的薰衣草,前面是風吹起衣袂的白衣少年,白衣黑褲,眼裡全是空山靜雨的微笑!他好美!是的,他好美,就像她筆下的動漫少年!洛央夏想,她常常畫的那個人不就是他嗎?
流浪的橄欖打出:看到了吧,我沒騙你吧!
洛央夏匆匆就下了線,她掏出一支煙,點了幾次才點著。是的,她有些慌亂!曾經,她和許多男孩兒在一起,打打鬧鬧,也喝酒也抽煙也打架,她都沒有顫抖過,今天,為什麼這么慌亂?
剛出網吧,手機就響了,是沈嘉憶。
沈嘉憶說,洛央夏,我替你教訓了那個花蜜!
3.花蜜挨了打
沈嘉憶是在黃昏時分到達這所重點中學門口的。他必須替洛央夏出這一口氣。
當花蜜出來時,他走了過去。
小人!他罵她。
花蜜回過頭,看到一個帥氣的男子,頭發很長,很爛的牛仔褲。
你是誰?
我是誰不重要,關鍵是,我要告訴你,以後小心你的嘴,不要再亂說,否則,有你的好果子吃!
花蜜輕蔑地看了沈嘉憶一眼,淡淡一笑,嘴角上撇:我明白了,洛央夏的同夥,因為只有她,才會有這樣的爛男友!
啪!空氣中傳來響亮的聲音,好多同學圍過來看:怎麼啦怎麼啦?
花蜜呆了,沈嘉憶也呆了。他這是第一次打女孩子!
記住了嗎?他惡狠狠地說,以後再他媽廢話,比這慘!說完,他騎上那輛破舊單車就走了,後邊傳來花蜜尖銳的哭聲,流氓!抓流氓!
他感覺很興奮很愉悅,是的,花蜜這個女孩子長得很漂亮很動人,可就是太刁蠻,他必須教訓一下她,給洛央夏出這口氣!教訓完之後,他給洛央夏打了電話,在哪?他說,我替你教訓了那個小人!
他沒有想到洛央夏居然大發雷霆!你少管啦。洛央夏說,誰讓你管我的事情了,你這純粹是添亂!當然是添亂,不是添亂是什麼?指不定花蜜又在學校里說什麼呢?一定滿城風雨了。
沈嘉憶沒有想到自己好心卻被罵,一下子惱了:以後,你的事情我不管了!掛了電話找哥們喝酒去了。
第二天上課時,洛央夏一進教室,就看到有幾個女生圍在花蜜的身邊,小聲說著什麼,而花蜜一臉憤恨的樣子,看到洛央夏進來,酸酸地說,沒能耐對付我,就拉男人來打女人,可恥!可惡!
洛央夏沉默了,她蒼白著臉走到最後一排,安靜地坐下。是的,她不想再惹事端了,畢竟,是沈嘉憶打了她的耳光,如果她再招來家長,如果再驚動了外婆,一切就更亂了!外婆血壓高,她不能讓外婆替自己擔心了!何況,流浪的橄欖在網上和她說,要做一個雲淡風輕的女孩子,要做一個和蘭花一樣充滿香氣的女孩子,她雖然覺得他有些酸酸的,可還是有道理的。
洛央夏感覺到花蜜在籠絡人心,是的,她在組織那些女生孤立她!接下來幾天,那些女生都圍在花蜜的身邊,花蜜把德芙巧克力散給她們吃,又把從國外帶回來的一些小工藝品送給她們,無疑,她在籠絡人心。
課是聽不下去的,洛央夏的成績是越來越差了,幾次小測,她勉強及格,畫卻畫得更用心了,上課也畫下課也畫,那些她筆下的小人兒,一個個全在腦子里裝著,一動一動的,有時,她覺得其中一個就是流浪的橄欖。流浪的橄欖已經悄悄進入了她的心,流浪的橄欖說起法國的很多事情,那麼浪漫,那麼美,好像童話世界,洛央夏的世界裡從來沒有童話,只有無限的涼,無限的凄然。
因為流浪的橄欖,她才沒有再去和花蜜去爭。甚至花蜜經過她的身邊,會回過頭來把一口唾沫啐在地上,明顯,那是在啐她,她假裝看不到。
黃昏散了學,她急急地跑到網吧去,坐在藍色網吧的靠角落的位子上,看流浪的橄欖在不在。這段時間,流浪的橄欖總是在寫詩,很美的一些詩,她不在的時候,就留言給她,或者發到她的郵箱里。流浪的橄欖要過幾次她的照片,她沒有給。
有一次,流浪的橄欖一定要看她的照片。她發壞,發了一張自己百日的照片,胖嘟嘟的,一臉的傻。
流浪的橄欖哈哈笑著,說,你現在也這么胖嗎?
洛央夏說,比這還胖。
那你要減肥啦,太胖的女孩子會讓人覺得有點傻。
我本來就傻!洛央夏有點生氣!
呵呵,不要生氣,流浪的橄欖說,你胖不胖都不要緊,反正我們是好朋友,對不對?
我們是嗎?洛央夏反問。
我們當然是。流浪的橄欖說,在我就要回國的時候,是你告訴了我好多北京的信息,是你告訴我現在的北京是什麼樣子,我要感謝你呀,我是第一次用msn,遇到的第一個人就是你,你說,難道我們不是朋友嗎?
你要回國?洛央夏很驚訝。
是啊,我中文不好,父母讓我回國上幾年學,接受一些傳統教育,呵呵,他們也是可憐天下父母心啊,望子成龍!
歡迎回來!
我們能見面嗎?流浪的橄欖問。
如果有緣,自然能見到,不要刻意吧,好不好?洛央夏的心裡有些撲騰,兔子一樣跳著,她想見他,是說不清的一種感覺,可是,可是不能見,她這個樣子,是怕他失望的。
春天快結束的時候,流浪的橄欖說,我要回國了,回來後我會和你聯系,不要換號好嗎,一定讓我找到你,好嗎?
好,洛央夏說,我答應你。
還有,能我為推薦個學校嗎?北京的高中我不太了解,我想你應該知道,因為我們聊了這么多北京!
師大附中!她幾乎脫口而出。這是她的學校,所以,她當然願意他來這里!
你在那裡?不,我不在。那你為什麼推薦?因為這學校不錯啊。我希望你也在才好,對了,你能告訴我在哪個學校嗎?不能。為什麼不能?我是醜女孩,怕見你。為什麼怕見我?
洛央夏終於說不出口了,是的,她怕見他,真的怕,因為她感覺到了,她有些喜歡他,和他說話時,她的心,咚咚地跳得這么急!

4.「流浪的橄欖」現身
十七歲的洛央夏有了心事。
她再去網上找流浪的橄欖,他的頭像總是暗淡的。也許只是一個夢呢。也許他發的是明星的照片呢。
和沈嘉憶過了一個周末,白天去郊遊,晚上唱歌,唱到半夜,嗓子都啞了,第二天早上,匆匆洗了一把臉,換衣服沒來得及,早餐也算啦!發瘋地騎著車,還好,差十分鍾不晚點。
大課間,班主任老楊說,大家等下,介紹一個新同學。
洛央夏仍然畫著漫畫,她畫的是流浪的橄欖,她的流浪的橄欖!
這是新同學楚良生,大家歡迎。
掌聲很熱烈,她不關心,來誰與她何干?她仍舊是孤單的孤獨的,仍舊是一個人。
楚良生同學從法國來,有學法語的同學可以和他交流啊。
法語?洛央夏抬起頭來,有片刻,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這世界會有這樣小嗎?
她揉了揉眼睛,沒錯,的確是他,是流浪的橄欖!他真的來附中了啊,真的嗎?而且附中二十個班,怎麼就偏偏和她一個班!她只希望和她一個學校就知足了,沒想到,還能和她一個班!那一刻,她差點流眼淚,感謝上蒼!
楚良生往裡走著,沒有看她。
她感覺自己的心咚咚地跳著,有窒息的感覺,是的,怎麼可能是他呢?但真的是他,雖然只看過他從網上傳過來的照片,但洛央夏已經足夠確定了,是他,是他,就是他!她的手,緊緊地握著鉛筆,不停地抖動著,這世界有時說大就大,說小,也真的小啊。
恰好,她前桌還有一個座位,於是,老師讓楚良生坐在了她的前面。她可以向上30度的角度看到他的頸子,他的頸子真是好看,又細又長,她可以平視看到他的後背,他的後背這樣寬闊而硬朗,她還能聽到他的呼吸——如果她靜下心來的話,是可以聽到他的呼吸的,均勻而帶著普羅旺斯的味道。這個早晨,註定是一生都難忘的啦。
是的,她感覺自己的心一直狂跳著,她的心裡叫著一個人的名字,流浪的橄欖!流浪的橄欖!不,是楚良生,楚良生!
下課後,花蜜忽然走過來,她張嘴說起法語,當然,楚良生也開始和她說法語。所有同學看著他們!花蜜的表情是得意忘形的!她在賣弄!
雖然洛央夏根本聽不懂他們在說什麼,可她感覺到,他們之間是這樣的登對。可不是金童玉女么?一個一米八三,一個一米七一,一個玉樹臨風劍眉星目,一個婀娜多姿分外妖嬈,他們之間,還有法語!散學了,洛央夏低著頭往回走,有人叫住她。嗨,同學。
她回過頭去,是他。你的東西掉了。
她看到楚良生離自己這樣近,這樣近,但卻是這樣的遠,她觸摸不到他,感受不到他,他嘴角輕輕上挑,露出迷人的微笑:你的東西掉了。
哦,她說,謝謝。
她從他的手裡接過來那本書,她的漫畫書,還有一本羅曼羅蘭的《約翰·克里斯朵夫》,最近一段時間,她迷上了畫插圖,就是根據書中的故事情節畫插圖,她覺得自已就是那書中憂郁的少女。
她接過書,匆匆跑掉了,說不出為什麼,她有一種恐懼感,這樣強烈,是的,打擊得她透不氣來,特別是花蜜和楚良生站在一起的時候。當他們用法語進行交流時,她居然心很痛很痛,是的,那種痛好像針在刺她一樣。心,原來可以這樣疼!
中午,她去了網吧,但是,她沒有等到流浪的橄欖,也許楚良生太忙了?她不記得外婆給她做了什麼吃,只匆匆吃了兩口,北京的春天總是有些灰濛蒙,還好,沙塵還沒有來。
這天晚上,洛央夏沒有早早回家,雖然知道外婆會嘮叨她,但她還是堅持去網吧,在那裡,她要等待一個人。
她等了很久,掛著msn,直到很晚,楚良生終於上線了。你也在這里嗎,他問。是的,我也在這里。
她假裝剛剛來,假裝遇到他。
告訴你一個好消息,我今天回北京上學了,是第一天,我很興奮。
祝賀你。這樣說的時候,洛央夏的心裡隱隱作疼,對面不識君,他怎麼這么笨呀。
感覺新同學如何?
蠻好的,有一個會法語的女同學,主動跑過來和我說話。
她很美吧?
還行,具有法國女孩子的風情,不過,我最想見到的人是你,我們可以見面嗎,明天是周末,我們在天安門前見,行嗎?
楚良生又提出了見面,洛央夏愣了只有一秒鍾,然後打出了兩個字:不行。這兩個字,很堅決,很沒有溫度,是的,她不能和他相見,她怕楚良生失望,她怕失去這個陽光少年!他們之間在網路上還可以是朋友,真要說明白了,怕連朋友也沒得做了!她這樣自卑,自卑到以為自己是一隻毛毛蟲,難看而羞澀,而花蜜呢,花蜜是一隻大大的蝴蝶,張揚而美麗,所有的男生都會喜歡花蜜。
現在,他就在電腦那端,和她說著這一天緊張而興奮的心情,他說他還看到一個女孩子,瘦瘦高高的,小麥色的皮膚,短短的發,有著倔強的眼神,洛央夏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她說,你認識她?不,不認識。那——我覺得她的感覺特別像你,其實你也這樣倔強,看著她的眼神,我就想到你。我倔強么?當然。你不僅倔強,而且堅強,對么?
是的,是的。他洞穿了她,他了解她。洛央夏趴在電腦桌前,眼淚掉到鍵盤上,為什麼她這樣惆悵,為什麼她這樣委屈?
她溜到自己的屋子裡,看了看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一張法國地圖,是她和楚良生聊天的時候貼上去的,她跑到王府井書店裡買來的,那裡有巴黎有塞納河有普羅旺斯,她在普羅旺斯上畫了一顆心,那顆心,紅紅的,亮亮的!
普羅旺斯,那是她的一個夢!
5.王子的贊美
如果沒有數錯,那麼,楚良生從進教室到他的位子是十三步。有時,會十二步,有時,十四步。但大多數時候,十三步。
他的嘴角真好看,淡淡的微笑,向上揚著,他的眼神有一種清澈,是醉人的水仙花,在轉身坐下的剎那,他的長腿會微微一屈。
花蜜時不時跑過來,當然,他們仍然說著法語,沒有人知道他們說了什麼。
春天,嫩綠的春天一步步地姍姍而來。洛央夏依舊獨來獨往,在電腦前等待一個人。她和楚良生偶爾眼神交流,但她馬上會轉過頭,因為,再看下去,她會發瘋。
有時,洛央夏看到花蜜和楚良生站在學校里的合歡樹下,他們是那樣的和諧,風吹起花蜜的長發和白裙子,吹起楚良生的短發,他們用法語交流著什麼,也許是學校五月詩會的內容?
粉紅的五月,學校里要組織詩會了,主持人是花蜜和楚良生,有人提出,可以讓他們用法語朗讀一段詩嘛,因為,法語是世界上最動聽的語言了!
他們的成績都這樣好,每次小測,都是班級里的前兩名,不久,班裡改選,楚良生當了班長,而花蜜是副班長。可是,她是什麼呢?
她仍然聽不懂老師在講什麼,仍然一意孤行地畫畫,當然,她的書上畫了好多插圖,有一次她下課了還在畫,沒有注意到楚良生已經站在她的身邊,她一直畫著,他一直看著。
你畫得真好。他說。她忽然很拘謹,莫名其妙地想發脾氣,一沖動,她居然把那張畫撕掉了。楚良生臉紅了,他說,對不起,我是真心覺得你畫得好。
他們之間的交流僅限於此,非常少,少到以「句」來計量。但是她知道,她是喜歡楚良生的。
這個春天真是美,空氣中傳來梔子花的清香,有喜鵲盡情地叫著,一聲緊似一聲,無限地美,無限地張揚。
那天,教室里沒有人,她第一個到了,她似乎聞到了空氣中的潮濕味道,而她隨手寫出的一首小詩就在手邊。她輕輕地讀著:
我看到了離別
它們漸漸從我心中升起
我看到了喜歡
它們伴隨著離別而來
我的聲音和春天一樣綠
我的喜歡
和動詞一樣,喜歡到哪裡
就到哪裡
……
她的聲音婀娜柔軟,綠得要滴出水來了。甚至,她沒有看到楚良生已經站在她的面前。剎那間,她的臉紅了,紅成了一塊布。
你寫的?他問。洛央夏點頭,幾乎是羞澀地說,不好。好,誰說不好?他很堅定地說,青春詩會上一定要讀,你來讀好么?不,不好。她拒絕著。
那麼,我來讀,你先用中文讀,我再用法語讀,好么?洛央夏猶豫了一下,然後輕輕點頭,好。那天,在拐角處,花蜜攔住了她。她們靜靜對峙著,洛央夏往前走,花蜜不讓路。窄窄的小路,只有她們兩個。在對峙了五分鍾之後,花蜜說了一句話,也不拿鏡子照照。洛央夏什麼也沒有說,使勁用手推開花蜜,大踏步地往前去了。
你沒戲,告訴你洛央夏,你別想當公主,你永遠是灰姑娘!王子喜歡的永遠會是公主!
洛央夏頭也沒有回,她一直跑著,沒有回頭,風吹起她的眼淚,眼淚在臉上爬著,好像一條條小蛇。

全文字數太多,這里貼不了了,是這個文么啊?我去給你找個鏈接。

3. 犯罪心理第八季哪一集引用了畢加索說的話 就是一個用人血畫畫的渴望得到認可的畫家

第八季第13集

4. 古代穿越小說,女主是王妃,在一次皇宮宴會上跳舞和作畫時用人血點綴,吸引蝴蝶,差點休了男主的

只記得男主好像姓軒轅,女主和親去的,好吧,真不記得了。。。

5. 現代年輕畫家 穿越到一個以畫畫為力量的的世界,我想知道這本玄幻小說的名字。

第一等傻女。第一個張畫召喚出了黑貓,後來又召喚了神龍,是這個嗎

6. 求一部小說名,男主是個國際有名的畫師,女主也是學畫畫的。是很虐的文。

原諒愛是膽小鬼,男主叫夏潯簡,大概是這個

7. 殺人後用人血畫畫的電影叫什麼,好像是國產片

殺人魔畫
講的是一個男人負責用血作畫,一個男人負責尋找目標(女)下手,
然後將人殺死,作畫,賣高價錢。
國產片

8. ■■■■請幫忙找一幅畫!!!似乎是《最後的微笑》■■■■

這段話是出自一篇短篇小說 並無此畫

《最後的微笑》

昏暗的燈光下,我們無法看清這個男人的臉。酒吧上方天花板的正中央懸掛著一隻正在勻速轉動的球形彩燈。每三秒會有一種顏色掃過角落裡他的臉。藍色,狹長的眼睛紅色,嘴角晃動的發絲。黃色,耳上整齊的一排銀圈。看得出,這不是個普通人。讓我們來猜測一下他的職業,趁著他獃獃望著那杯琥珀色的液體停止任何運動時(如果呼吸和心跳都排除在「運動」之外的話)。作家?!機會很大,現在這個社會像他這種年紀不大的作家不都是怎麼頹廢怎麼整嗎?畫家?!也有可能。搞音樂的?!雖然這個短語有些粗俗,但是我們應該慶幸,現在還沒有人把那些頹廢樂者稱之為「音樂家」。或許他的音樂會更受別人的喜愛,卻可能永遠不被學術所容納。宗上所敘,他應該是一個和藝術掛得上勾的人,否則只可能是個小混混。他將那杯酒端起放到嘴邊,他並為發覺他的頭發已經垂到液面下了。他的喉結動了一下,酒杯的杯沿離開了他薄薄的嘴邊。杯子里的液體少了三分之二,他的目光閃爍了一下,朝門口的地方。他在等人么?

酒吧門口,一個剃著光頭卻有著濃密鬍子的男人走了進來。這里聚滿了像這兩個男人一類的人。他們並不是市井小民,也不是每天工作八小時,多做多少就得加多少相應加班費的白領階層。當他們遊走於城市的每一個角落時他們會吸引無數的目光,雖然是怪異的。光頭鬍子(在不知道他的身份的情況下請原諒我這樣稱呼他)走進了酒吧,在門口停留了大概幾秒鍾內他迅速地掃視了整個酒吧,他看到了每一個人,包括躲在角落裡的那個傢伙。他在看到光頭鬍子那個明亮的光頭後眼神里多了一絲掃興,他等的不是光頭。

很快的,又有人出現在酒吧門口。這次不是一個,而是一群。這一群人中有男的也有女的。一個長腿女人有些搖晃的樣子了,他每邁出一步後都需要花上幾秒鍾讓自己的身體停止晃動的,與此同時,他的手始終插在紅色的頭發中拖著那顆快要掉下來的腦袋。其他幾個人出現了醉酒的徵兆。看樣子這群人不是他要等的,他們只是一群想要喝醉的傻瓜。

一個男人走向了他,看得出,他很尊敬這個人,在這個人走向他時他早就站起來准備迎接了。在這個男人出現前酒吧里一共加入了十二個顧客,同時有九個人離開了。他在這期間仍舊保持著起初的那種無運動狀態,這時表上的分鍾已經跨越了一個90度的角。

「您終於來了!」

「我沒有遲到。」男人揚了揚自己左手的名貴手錶。

「是的,您沒有遲到,我早到了。」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了厭煩,可是卻努力的忍耐著。「值多少錢?老價錢嗎?」他拿起來了地下的一塊木版。天啊!每一個人看到木版都會不自主的尖叫,當然前提是這個人得知道梵高。你無法相信,他手中的這副畫竟像極了梵高的那幅向日葵。不!那簡直就是!原來他是個畫家。

「上次的貨好不容易才買出去,只是……看你這么熟……老價錢,就老價錢吧。」

「貓哥,這才過了一天,不是好畫你賣得出去嗎?「

「嘿,小子,你嫌少啊?!」

「不是,不是這個意思,只是我最近手頭緊,現在,紙價漲了,那畫自然也不能按老價格算吧。」他的樣子像個小丑,還是港產喜劇中黑社會里最底層的一個小丑。

「得,蠟筆,咱認識不是一兩天了,加五十塊,還想多要可沒門了。」

「好!就這么定了。」他的眼上露出了滿意的神色,眼神卻依舊顯出苦楚的樣子。

貓哥從褲袋裡掏了三次,將一疊薄薄的人民幣遞給了那個被叫做蠟筆的他。蠟筆也將畫遞給了貓哥。

「請我喝一杯吧,你最近可賺了不少。」

「好。」

那個叫貓哥的男人要了一杯便宜的啤酒,坐要他的旁邊,身體隨著音樂的節奏搖擺,他看著貓哥長滿鬍子的下巴,有一種想要揍上一拳頭沖動。「砰!」上鉤拳!漂亮!貓哥被打翻在地,啤酒杯沒有經過拋物線的軌道飛出去,而是上升了一端距離後砸到了貓哥的腦袋。貓哥?簡直就是一隻貓。其實他知道他的想法有些望恩負義了。當初要不是貓哥在他初到這個地方時買下了他的第一幅畫,他恐怕早在那時就離開這個世界。如果不是貓哥幫他租房子,他大概現在還在街邊流落。如果不是貓哥不時買走一些畫再轉賣給一些遊客,他可能連買畫具的錢都不會有。可是正因為這只衰貓的一句「年輕人,趁年輕玩玩,總有一天會醒的,會明白藝術並不能換飯吃。」害得他有一種莫名的排斥。他端起了他的酒,這次頭發已經無法垂到液面下了,在他的喉結上下滾動了幾次以後杯子里的液體迅速地消失,修長的手用優雅的姿勢將杯子輕放在桌子上,杯中靜靜地殘留著薄薄的一層液體,少到讓人已經看不出它是琥珀色的了。他站了起來,走向吧台,拿出錢包抽出了一張紙幣給了服務員,安靜的等待著找回的余額。服務員是個看上去很呆的小姑娘,長著一張可愛的娃娃臉,只是故意打扮的很成熟,雖然只是幾個硬幣,小氣鬼!她像以往一樣在心裡咒罵他,卻沒有一絲的厭惡和責備。他不是個富有的人,錢對他很重要,她自己也是,他想著,嘴角上揚了揚。其實這個男人雖然從兩年前就頻繁地出現在這個地主,但她對他的了解卻少之甚少。她知道他如同這個聚滿了所謂藝術家的小鎮上的其他人一樣過著自以為舒適的生活,還有,他是個畫畫的。他自己的作品她從未自過,為他每次拿來賣給貓哥的都對名畫的摹仿,特別是梵高的向日葵。

他走出灑吧。站在門口朝左右望瞭望,思考了十秒鍾後,終於決定向右走。走了大概十幾分鍾時,在第三個路口他再次右轉,又在不到點分鍾的路程後又一次右轉拐進了一條狹窄的小巷,在巷尾的一個樓道口他的身影突然消失了,彷彿掉入了那永無止盡的黑洞。但幸好,最先進的說法是卷進黑洞的東西還是有可能再次出現的。顯然已經習慣了怎樣摸黑上樓找到了他的家,腳步聲安定自如,每一步都是同平的輕重。當他走到家門時,腳步有些突然的停住了。

「你是什麼人!」意外的聲音。

「我,我是米米,你是蠟筆嗎?」一個女孩子的聲音響起,她在他回來時,正和一個大包一同堵在他的門口,借著從對面樓灑過來的光線,他好不容易才辯認出這是一個人。

「是的,有什麼事嗎?」

「我在書上看到了你的那幅《樂乞者》我很喜歡那幅畫,而我自己最大的心願就是成為一個畫家,你能教我嗎?」

「我?」他笑著,真是個可愛的孩子,他自己都還是個他媽的畫匠。《樂乞都》那還是自己來這個地方這前畫的,畫的是在街邊彈吉他的一個中年男子。那時候他在那個繁華的城市過著暄鬧的日子,每天沉迷垃圾一樣的生活,自認為藝術家,總是惹麻煩,其正的作品沒畫出事卻還存在著一些記者朋友的幫助也儼然成了一個畫家。在他知道還存在著一個像小鎮一樣聚滿藝術家的地方時,他放棄了他原有的一切來到這兒開始他的新生活,來到這兒他才發現原來自己還渺小的很,他留了下來,不幸的是他還是沒有成功之前的現在只的靠畫一些模仿別人熱門的東西賣給貓哥維持生活,沒想到現在竟還有人找上門來告訴他對《樂乞者》的喜愛,還要他教她畫畫。哈,上帝真是個幽默的傢伙。一陣陣風吹來,晚秋的天氣已經開始寒冷了。他掏出鑰匙,把門打開。「進來吧!」

「燈的開關在哪裡?好黑啊!」

「在門的右邊。別開!黑色的空氣讓人更易呼吸,不是嗎?」

「可是,我什麼都看不清楚!!」那個叫米米的女孩子腦子里一片混亂,對他的崇拜,記憶中那幅《樂乞者》,充斥著藝術昧的小鎮,寒冷的天氣,空空的樓道寂寞的等待,空虛的心,陌生且熟悉的男畫家,一句「別開!」帶來的驚嚇。她撫平了自己亂跳的心,好不容易才把這句話說出來。

他聽到她那充滿恐懼的聲音更加覺得她很好玩了,他停下了腳步,轉過身去,按原來的腳步折回走到門口右邊按下了上面的按鈕,房間角落的小燈泡亮了起來,整個房間蒙上了一層暗黃色的色澤。她可以看清他的位置,凌亂的房間和腳下的路,卻仍舊無法看清他的臉,這個男人讓她充滿了好奇。當然這種好奇早在她第一次看到他的名字已經萌生了,但現在那種感覺更加強烈了。

又一個太陽升起來了,又是新的一天。米米回憶著她初到小鎮來的經歷,突然覺得時間過得真快,那一天好象好象已經很遙遠了。並且確實已經很遙遠了。那時侯,她叛離了她富足的生活來到小鎮尋找她夢中的愛人。她什麼都不懂,僅僅只是因為一副震撼她的畫就開始了尋找。後來找到了蠟筆,和他一起幸福的生活了三年。再後來,他離開了,而她則開始成為他靈魂的看守者。「我將在這兒住下去,直到有一天我的靈魂與蠟筆再次相遇。」她現在還住在那間曾經屬於蠟筆的房子里。整間房子,除了她和畫以外和多年前沒有任何區別,她一直盡量地小心保存這間房子里的一切,因為她深信,蠟筆沒有離去,他的靈魂還存活在這間房子里。

新來的小姑娘——米米,在支付了一半房租並答應包下所有的家務活後終於或許主進了他的房子,開始的時候米米還是很順從的,每一件事都小心翼翼的做好,讓他很滿意,可是不到三天,她和他混熟了以後除了那一半的房租以外她違反了當初所有的約定,看上去他成了她的奴隸。在那段日子裡,她最快樂的事是偶爾的,故意給他製造一些麻煩。他對她的幼稚行為所表現出來是無奈與好笑。小鎮的人都在傳言,他不知道從哪裡拐來了一個姑娘,這個姑娘給了他陽光。他躺在床上,房間里呈現出凌亂的感覺,厚實的窗簾遮住了陽光,無論是白天還是黑夜,房間里始終都不會有強烈的光照,在昏暗的空間里做他放縱著自己的靈魂,任它去接近上帝,。她在敲門,咚!一下。咚!兩下。咚!三下。「吃午飯了!」面對著毫不動搖的門她鼓足起了勇氣。伸出右手握到了門上的把手,輕輕一扭,門開了!她走了進去,剎那間她陷入了黑色的世界,整個房間都透露出一種如同死亡般陰冷的氣息。天啊!這種環境怎麼住人!她借著暗淡的光走向了窗口。咻!窗簾被拉開了,整個房間變得程亮。陽光從四處溢了進來,塵埃在光束中舞動。他無法忍受突然的光明,只好起床了。這是他第一次擁有上午。從那以後,她每天都會把窗簾拉開,直到有一天,他不在將它拉上。

他是個畫家,她也是。在她當初認識他的那個晚上是無論如何也猜測不到他畫畫的環境會是那樣的。在她睡在他的畫室里會周公時,燈光突然開了,她被刺眼的光亮弄醒了,抬起頭,牆壁上鐵藝的掛鍾上顯示著兩點半的時間。天啊 !她發現自己的頭上冒出了冷汗珠,這才發現燈光有多麼強烈,真讓人難以至信,這個專注的男人就是那個在黑暗中搖擺不定用散漫的聲音對她說黑色更易呼吸的男人。事實上,差不多每一個自以為是的藝術家都會有特別的習慣。有些人要用特定品牌的畫具,有些人在創作時需要XO陪伴,就連米米自己也要在一個安靜、整潔的地方才畫得出畫,並且要在畫畫的地方擺上一束潔白的百合。可是,夜裡兩點半,可以做取暖器的燈,真是個怪異的傢伙。

米米撫摩著那副凹凸不平的,撲通!她彷彿聽到了他的心跳,那藏在厚厚顏料後面的。時間過了這么久了,不變的是那用任何香料都無法除去的腥味,沒有人會想到這種腥味來源於他的血。用稀釋的人血去調和顏料,她不明白,他怎樣才做得到的。為什麼畫上看不出血跡?為什麼只要盯著海面看一分鍾閉眼後就可以看到他一臉從未有過的笑?那笑容是那麼的燦爛且安詳。如同他最後的夜晚臉所洋溢的一樣。她忘不了,始終忘不了,那個晝夜交替的時候她所看到的,那是她此生經歷中最惡心、最悲壯,也是最難忘的。蠟筆,那個她崇拜的畫家在他們都熟悉的畫室中搭上了「天堂游」的第一放車。那天是12月25日。她看到他時他歪坐在又冷又硬的椅子上,很像睡著了一樣。然而,她知道決不是睡著了那麼簡單,他從不會在作畫時睡著,高達三四十度的燈光直射下,一般的人要睡著恐怕不是件易事。他不在一般人之列。但他絕對不會在「用生命去熱愛」時睡著,他曾試過為了生活三天三夜不停重復模仿名作,短短的一夜不可能讓他難以支撐。當她走進他時她發現自己真的對了,他不是睡著了。地板上流淌著紅色的液體。濃郁的腥味籠罩著空氣,她看到了一張紙,上面歪歪扭扭有幾個字——最後的微笑。她明白了,徹底明白。他終於可以用生命去熱愛他所愛的了。他為他的成功由衷的高興,然而淚水模糊了她的眼。後來的一切皆處於一種幻真的假的情境中。似乎那隻是一個夢,然而當她以為夢該醒了時,蠟筆的死以成為現實。

他走到米米的房間前,輕輕地將門帶上,打開了燈,光線刺進眼裡,他的眼睛彷彿被針扎瞎了一樣,劇烈地疼痛著。終於,他認輸了,閉上眼睛,奇怪,怎麼眼前有一塊綠色的光呢?他總是重復著如同沙漠一般的創作,同時也重復著思考著閉眼後綠光的問題。他找到了小鎮上為數不多的幾個科學家,想要他們為他破解。一個化學家告訴他,這個問題是歸物理學家來管的。他又找到了唯一的一個物理學家,物理學家說他不是研究光學的,但是他想,這可能和視覺暫留有關。他媽的!都是群混蛋,不但,沒有讓他明白,反倒讓人變糊塗了。

在米米已支付了半年的房租以後,她整理日記時將一些曾經的對話格外的抄在了另一個本子上。

米:我愛你!

蠟:別鬧!

米:你愛我嗎?

蠟:我只愛畫畫!

(附註:冷漠無情的傢伙,害我哭了一整夜。)

米:教我畫畫。

蠟:我都還要別人教呀!

米:不是畫畫的基本功,那些我已經學了很多年了,我想學的是構思,准確的說是怎樣更好的去從一個最佳角度描繪。

蠟:很簡單,畫那些能讓你有震撼的東西。

米:《樂乞者》讓你震撼嗎?

蠟:那時很久之前的事了。某一天,我由於忍受不了一些東西,開始想要放棄。在我;路過地下通道時我看到一個穿著破爛的中年人在幾乎無人的通道里彈這吉他,他彈奏時一直很認真,充滿了激情。我發覺,我真的不能輕易放棄,他陷入了那樣糟的況都還堅持著他所喜愛的,而我,又有什麼理由可以放棄呢?!

米:怎樣才能做一個好畫家,花出好的畫來?

蠟:像梵高一樣,用自己的生命去熱愛這一藝術!

………

「怎樣才能做一個好畫家,畫出好的畫來?」

「像梵高一樣,用自己的生命去熱愛這一藝術。」

米米破壞了他和貓哥的生意。從他認識貓哥以來還是第一次。在他依舊向貓哥要求加價的時候她突然出現買走了那幅畫——以高出貓哥三倍的價格,氣得貓哥差點吐血。「這副畫,將來會有人願意花三百倍的價錢來買的。」果然,為了那件事貓哥整整一個月都再沒有向他買過一幅畫了。直到第二個月的頭一個周末,他提著一捆啤酒,親自到貓哥家向貓哥賠不是,他才肯以原價再次接納他的畫。

酒吧依舊是他經常去的地方。後來酒吧里的女服務員在回憶他死時不同之處說道,這個小氣鬼一向來都不會等我找錢給他才肯離開的,那天他沒有等我來得及找錢就走了,而且,那天給的錢是平常的很多倍,我當時還奇怪,他到底是不是蠟筆。

生物鍾讓他准時在凌晨兩點二十五醒來。他點了一支煙,躺在床上將它抽完,整間屋子都彌漫著濃濃的煙味。他走出自己的房間,轉而進入了米米的房間。他徑直走向了米米的床。在離床沿30cm的地方他停下來.目光直射在米米臉上.看著她比三年前還要瘦弱的軀體他感到了從未有過的負罪感。這三年,她跟著他實在受了不少苦。她是有錢人家的女兒,這一點他是知道的。她在他面前卻從來沒有過小姐脾氣,一味的順從他。因為,她愛他。他知道她的愛,也知道自己也愛她。但是她和他都沒有說出來。她怕他不愛她。他怕他太愛她。他是自私的,藝術是他的生命,他的心裡再也容不下別的。現在,他的生命即將溶於他的愛。「米米,你好好睡吧。」為她關上房門,轉身走進了畫室。「啪!」他打開了燈。他沒有像往常一樣嘗試眼睛與強光的對峙,他知道有件偉大的事正等著他。他徑直走向了畫架,坐定在畫架前的椅子上。此時牆壁上的鍾正好擺出了兩點半的姿態。他笑了笑,從旁邊拿起一把小刀,割向自己的手背。

他仔細看著這幅即將完成的作品,試圖再找到一些不夠完美的地方加以改善。他身體上的某個部位正劇烈的疼痛著,神志也漸漸開始有些模糊了。在高溫且明亮的畫室外面的,星星已漸漸沉寂了。他提起了畫筆,奇怪,怎麼突然間它變得重起來了。他將畫筆在畫上輕輕刷了一下,又放下來,臉上露出了滿意的微笑。難以抗拒的疲憊終於推攏了他的眼睛。眼前,漆黑中有一個亮點,亮點慢慢擴大,他看到一個男人在沖他微笑,男人的頭頂上隱約閃動著一個金色的光圈,輕吟的「哈里路啞」在耳旁環繞。結束了!真的結束了嗎?沒有!他突然想起他還應該留下一些什麼給那些喜歡和憎恨他的人,他努力睜開眼睛,用那支已經工作了一夜的筆在一張廢紙上寫下了一行字——最後的微笑。他還想寫些別的,可是筆掉到了地上,他無論如何都無法將他拾起來。他的額頭早被汗水覆蓋了,眼睛用很大的力才支撐著打開一條縫,呼吸起來也有些費力了。算了吧,總有人會明白的,他對自己說。他習慣性的去拿煙卻發現手怎麼也動彈不了了,身體的熱量在不斷的往外散去,處於溫室中的他越來越冷了。結束了!真的!他深深吸了一口氣,永遠閉上了眼睛。此時,太陽已經升起來了。

「各位觀眾,您眼前的這幅作品是本世紀最偉大的畫家蠟筆先生最後一幅作品——《最後的微笑》,這幅作品傳說是用他的鮮血繪成的,因此,它至今都還保留著淡淡的血腥味。它是蠟筆最成功,最著名的作品,同時,是他的代表作。大家可能會奇怪,這只是一幅海上日落,怎麼可以稱之為《最後的微笑》,那就涉及到了另一個傳說,畫家用生命繪下這幅作品時,把他的靈魂也刻在了上面。真正尊敬他,認可他的人只要在仔細看過他的畫後為他閉上眼睛祈禱就可以看到他最後那一刻所呈現的微笑。」

9. 有一部影片 記得結尾時是一個男的在一個牆上用人血作畫 這部影片叫什麼

我叫不太准,樓主試試《失真的畫》2007

導演: Henry Miller
編劇: Henry Miller / Tom Phelan
主演: 威廉·達福 / 斯科特·斯比德曼 / 彼得·斯特曼 / 克里·杜瓦爾 / Samantha MacIvor
類型: 驚悚 / 恐怖 / 犯罪
製片國家/地區: 美國
語言: 英語
上映日期: 2007-09-21
片長: 107 分鍾
又名: 畫中畫 / 舊事重提 / 魔鬼屍篇

10. 重生之大畫家有系統么

主角沒有系統。
《重生之大畫家》是連載於晉江文學城的一部現代言情類網路小說,作者是輕侯。
內容簡介:
重生千禧年,變回15歲的華婕:「做點什麼不好,就是不能畫畫。」然而——畫畫令她幫助爸爸創業,走出中年危機;
畫畫讓她記錄下那個年代最美的時代畫卷;
畫畫令她收獲榮譽,品嘗追夢的熱血滋味;
畫畫讓她致富,可以買好多好吃的、漂亮衣服和大房子;
畫畫令她走進校草沈墨清冷孤寂的心;
畫畫讓她獨立,令她自信,讓她干什麼都不如畫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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