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種族歧視的短篇小說
『壹』 海明威的作品"Indian Camp"賞析
《Indian Camp》即《印第安人的營地》,這篇小說中所有人的痛苦都源於現實的殘酷無情與自身的無能為力之間的沖突:印第安婦女生育與難產之間的沖突;印第安男人與白人醫生之間在種族、文化和人性上的沖突。
尼克眼中的生命之輕與心理上的承載之重之間的沖突。而小說中四個不同層面的痛苦正體現了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自我的基本沖突。
嬰兒通過大折刀費勁地獲得了新生,而父親卻藉助小剃刀輕易地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作用於肉體不同部位的三把刀是海明威精心挑選的道具,為的是不斷推出殘酷的鏡頭,最後拉開悲劇的大幕。
然而,描寫觸目驚心的暴力決不是海明威的最終意圖,他想讓人看到的應該是暴力後面不同人物的各種痛苦。
因此,完全可以說,海明威構建這三個人物的目的和創作《印第安人營地》的意旨在於強調痛苦對於人的意義:人無時無刻不在感受著痛苦—自然的、心理的、精神的;而且以各種方式承載著痛苦—或迷惘地接受(如尼克)、或氣餒地咀嚼(如白人醫生)、或被動地消亡(如印第安男人)。
由此看來,《印第安人營地》實際上隱含了作者的生命觀和人生觀—「我相信生活就是一場悲劇,而且知道它只能有一個結果。」
《印第安營地》中,通篇都是圍繞著尼克與父親前往印第安營地解救臨產婦女的情節展開,小說以故事的發生、發展,乃至高潮的清晰脈絡為讀者展現了一副救人於水火之中的英雄畫面,這正是海明威風格的獨特之處。
可是從幾處生動的對話和印第安丈夫微妙的行為描寫中,都能深深地感受到種族歧視的畫面,感受到善與惡的對立。小說雖然以尼克父子的對話為主線,然而可憐、善良而又講情義講友愛的印地安人卻在海明威的筆下形象的展現在讀者面前。
在白人醫生的世界中,印第安人就像是任人宰割的牲畜一樣,無需半點尊重和同情,讀者通過海明威簡短的描述深刻體會到蘊含在其作品裡的對印第安人尊重的人道主義精神和對白人種族歧視的批判精神。
(1)關於種族歧視的短篇小說擴展閱讀
《印第安人營地》是美國作家海明威早期創作的一個短篇小說,收錄於1924年出版的短篇小說集《在我們的時代里》。
這篇文章講述了一個白人醫生帶著自己的孩子去到印第安人那兒為一位難產的孕婦接生的故事。作者用一種平靜的敘事基調講述了這個故事,至於這個男人為什麼自殺卻沒有交代詳明。
1918年,正值19歲的海明威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並身負重傷,醫生從他身上取237塊彈片,還有少數彈片至死都留在他的身體里。戰爭像這些彈片一樣給他的心靈留下難以癒合的創傷。
他清楚地看到戰爭摧毀了人類文明,摧毀了青年對生活美好的幻想,摧毀了建立在人道主義基礎上的道德和價值觀念。戰爭給海明威的精神和肉體帶來的巨大創傷,促使他最終成為「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
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1899~1961)美國小說家、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1899年7月21日生於芝加哥市郊橡膠園小鎮。父親是醫生和體育愛好者,母親從事音樂教育。6個兄弟姐妹中,他排行第二,從小酷愛體育、捕魚和狩獵。
中學畢業後曾去法國等地旅行,回國後當過見習記者。第一次大戰爆發後,他志願赴義大利當戰地救護車司機。1918年夏在前線被炮彈炸成重傷,回國休養。
後來去加拿大多倫多市星報任記者。1921年重返巴黎,結識美國女作家斯坦因、青年作家安德森和詩人龐德等。1923年發表處女作《三個短篇小說和十首詩》,隨後游歷歐洲各國。1926年出版了長篇小說《太陽照常升起》,初獲成功,被斯坦因稱為「迷惘的一代」。
『貳』 《美國文學·詹姆斯·鮑德溫·向蒼天呼籲》作者簡介|內容概要|作品賞析
《美國文學·詹姆斯·鮑德溫·向蒼天呼籲》作者簡介|內容概要|作品賞析
作者簡介 詹姆斯·鮑德溫是美國黑人小說家、散文家、戲劇家和社會批評家,1924年8月2日生於紐約的黑人聚居區哈萊姆,1987年12月1日因胃癌病死於法國。他是個私生子,外祖母曾在南方種植園里當過奴隸,繼父是個不受教區供養的窮牧師,對待鮑德溫很兇暴,鮑德溫自稱他幼年的生活極為窮困,一家11口住在又窄又小、破舊不堪的公寓里,他受教育不多,主要靠自學,童年時代常常一手抱著弟弟或妹妹,一手拿著書閱讀,剛能閱讀就已在腦子里構思小說,12歲時在教會報紙上發表了一篇寫西班牙革命的短篇小說,以後一直練筆寫詩歌和劇本。但他繼父反對他搞創作,一心要他當牧師。他14歲起開始在教堂佈道,三年後不僅放棄佈道,而且從此不信宗教。他離開教堂後不久也就離開了家,在他稱作「美國工商業世界」里掙扎,當過侍者、聽差、產業工人,在飯館里洗過碗碟。美國社會里的種族歧視終於使他忍無可忍,迫使他在1948年去法國巴黎,在做苦工與挨餓的情況下完成了他的最優秀小說《向蒼天呼籲》,直到1957年美國發生種族流血沖突的「小石城事件」後才回國。他僑居歐洲時曾陸續在美國報刊雜志上發表了不少關於黑人問題的文章,尤其是對栽培過他的著名黑人作家理查·賴特寫抗議小說的傳統提出批評意見,使他在美國文壇嶄露頭角。1962年長篇小說《另一個國家》成為暢銷書,他也就一躍成為繼賴特後最受人注意的美國黑人作家。鮑德溫是個有多方面才能的作家,創作過多種體裁的作品,他寫得最好也最出名的是散文,算得上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最傑出的散文家之一。
內容概要 小說寫30年代居住在紐約黑人區哈萊姆的一個黑人牧師家庭。小說主人公是聰明好學的黑人少年約翰。故事圍繞他和他的繼父、母親、姑姑等人展開。約翰的繼父加布里埃爾是教堂執事,年輕時候曾一度「受魔鬼的誘惑。」他母親原是南方一個種植園里的奴隸,生過不少孩子,到她30歲時已死去一個丈夫,失去4個孩子——一個病死,兩個被主人送到奴隸市場拍賣掉了,另一個被專人領到住宅里撫養。後來主人又分配給她一個奴隸丈夫,生了女兒弗洛倫斯和兒子加布里埃爾。加布里埃爾出生後不久,他生父逃往北方,不知下落。南北戰爭後,他們一家人獲得自由,加布里埃爾因母親溺愛他,從小很淘氣,經常逃學、打架,還招惹白人; 長大後更是「魔鬼的化身」,吃喝嫖賭無所不為,曾不止一次被關進監獄。有一天,加布里埃爾與一個壞女人過夜之後,清晨漫步回家,被新鮮的空氣、靜謐的景色和聳立在他眼前的大樹所感召,突然想到上帝的偉大和自身的渺小,開始痛悔前非,立志重新做人。此後他成了一個虔誠的教徒,很快贏得周圍人們的尊敬,當上佈道的牧師。他還從宗教工作的需要出發,與一個多年前曾遭白人 *** 、為當地黑人所不齒的醜陋黑人姑娘黛博拉結了婚,但他們之間並無愛情,加布里埃爾待她很不好,婚後不久又與另一個跟他一起幹活的黑人少女埃絲特發生了性關系。埃絲特很快懷了孕,加布里埃爾生怕自己乾的醜事張揚出去後沒臉做人,就偷了他妻子黛博拉的私蓄打發埃絲特去芝加哥娘家生孩子。結果埃絲特死於難產,他們的私生子羅亞爾歸埃絲特的父母撫養,後來死在芝加哥的一家酒店裡,一把刀子捅進了他的喉嚨。加布里埃爾由於自私懦怯,始終不敢承認羅亞爾是他的孩子。若干年後,黛博拉患病死去,死前告訴加布里埃爾說,她早就知道他與埃絲特之間的私情,也清楚羅亞爾是他的私生子,她只恨他欺瞞著她,始終不向她吐露真情,要不然她倒是很情願把羅亞爾接到家中撫養的。黛博拉死後,加布里埃爾也就離開了南方,來到紐約哈萊姆黑人區找他闊別了20年的姐姐弗洛倫絲,並在那裡定居下來。弗洛倫絲是在26歲時離開南方的,她對南方的種族歧視早就忍無可忍,有一天她當女僕的那家白種主人又來調戲她,要她當他的姘婦。她終於下了決心與卧病在床的母親訣別,毅然來到北方謀生,在紐約哈萊姆區結識了黑人工人弗蘭克,兩人由相愛而結婚,但弗蘭克掙錢不多,夫妻常為經濟問題發生齟齬,每次吵架後他就出去酗酒。婚後十餘年的某天晚上,他離家兩天三夜後回來,兩人在小廚房裡吵得很兇,弗蘭克盛怒之下離家出走,從此沒再回家。後來世界大戰爆發,他應征入伍,死在法國。弗洛倫絲很愛她的丈夫,在他離開之後先是感到輕松,繼而後悔,只得當女工謀生,一個人孤苦伶仃地生活著。弗洛倫絲在紐約結識了一個名叫伊麗莎白的苦命女子,她的童年是在一連串災難中度過的。8歲時母親去世,她母親的姐姐來到她家,認為她父親人品不端,不配撫養一個天真無邪的小女孩,於是強迫她與她所愛的父親分離。後來她愛上了黑人店員理查德,兩人一起到了紐約,因無錢結婚,只好先行同居,有一天晚上理查德忽遭警方逮捕,說他有搶劫殺人的嫌疑,後來雖因證據不足而獲釋,但在拘押期間曾遭到白人警察的侮辱和毒打,回家後抱住伊麗莎白痛哭一陣,晚上就用剃刀割斷了手腕上的血管自殺了。伊麗莎白犯了個致命的錯誤,她為了不讓理查德增加精神負擔,沒告訴他她已經懷孕,要不然理查德也許不會自殺。她太愛理查德了,她不否認只要有理查德,天國的歡樂對她來說也等於零。她也不否認,假如她被迫必須在理查德和上帝之間作一選擇,她也只能——甚至哭泣著——背離上帝。理查德一死,她對生活也就絕望,只是為了理查德的遺腹子而活著。加布里埃爾來到哈萊姆後,在他姐姐弗洛倫絲家中遇見伊麗莎白,先勸說她悔罪並皈依上帝,繼而向她求婚,答應以後一定把她的私生子約翰視同己出。伊麗莎白為她的兒子約翰著想,終於嫁給了他,又與他生了一男二女。全書是以倒敘的筆法寫的。小說開始時,約翰已14歲,伊麗莎白與加布里埃爾生的最大孩子羅伊也已十多歲,兄弟倆與父親的關系都很不正常。加布里埃爾在求婚時曾答應把約翰當親生子撫養,這一點倒是做到了,但他與約翰之間並無感情,常因細故責打約翰,頗引起約翰的反感。約翰一直以為加布里埃爾是他的親生父親,一方面很想愛他,一方面又情不自禁地痛恨他。他既想追求物質享受和世俗生活的歡樂,又希望自己不成為上帝的罪人,死後靈魂可以得救。羅伊則天生一副倔強脾氣,有一次與白人孩子打架,頭上挨了一刀,幾乎送命。加布里埃爾為了他與伊麗莎白吵架並動手打她時,羅伊甚至罵他父親: 「住手,你這個黑雜種,要不我就把你給宰了! 」 加布里埃爾盡管因此痛打了他一頓,但內心深處卻很疼愛他,覺得他的行為很象自己小時侯。全書以約翰在教堂悔罪結束,但在回家的路上,弗洛倫絲揭發了加布里埃爾的偽善,說: 「在我所有認識的男人中間,你就是那個巴不得聖經里全是謊言的人——因為那個號子一旦吹響, 你就要永生永世地交代。」
作品鑒賞 鮑德溫從小失去父愛,他繼父又不了解他,待他過於嚴厲,他後來就把自己心理上與感情上的感受——他的愛與恨,他的恐懼與孤獨感——都傾注在他所寫的詩歌、戲劇和小說里。本書被認為是鮑德溫的半自傳體小說,書中大部分內容與他在教堂中佈道那幾年的切身經歷有關,而對書中各種人物所作的深刻的心理描寫則更是他本人真實思想感情的流露。鮑德溫在寫小說之前早在評論文章里批評過斯托夫人的小說《湯姆叔叔的小屋》和當時最著名的黑人作家(也是栽培過他的恩師)理查·賴特的代表作《土生子》,說《土生子》 的主人公別格實際上是湯姆叔叔的後裔和親骨肉,只是別格的性格恰好與湯姆叔叔相反,心中充滿恐懼與仇恨: 恐懼促使他行凶殺人,仇恨促使他 *** 女人。鮑德溫強調指出,斯托夫人和賴特寫的都是「抗議小說」,但這種小說已經過時。別格的悲劇並不在於他是美國黑人或飢寒交迫,而在於他為「獲取自己的人性而進行了反抗」。但在鮑德溫看來,「我們的人性就是我們的負荷、我們的生活;我們不需要為它而進行斗爭,我們需要做的事比進行斗爭不知要困難多少倍——那就是接受它。」他還說,「我寫的小說如果說有什麼 『含義』的話,那麼它們含有的只是這一意義: 我們應該把一切人當作 『人』來看待。任何標簽、口號、政黨、膚色甚至宗教,都不及作為人類的個人重要。所以歸根到底,寫個人才是最重要的。」鮑德溫的創作思想的最基本一點與《看不見的人》的作者艾里森是相似的,就是認為黑人首先是人,因此探索和描寫 『人』的問題要比寫社會和種族歧視等問題更重要。鮑德溫還認為「美國文學傳統是偉大的亨利·詹姆斯的傳統」,而且作為新一代的進步黑人作家,對弗洛伊德心理分析學說和存在主義哲學比對馬克思主義的階級斗爭學說更感興趣,因此在鮑德溫的小說里,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和種族關系往往是通過性關系揭示出來,例如本書雖不象作者後來寫的小說那樣經常出現猥褻的性描寫,但全書的情節中有三個不美滿的婚姻、兩個愛情悲劇、三次 *** 或 *** 。本書的另一特點是人物全都是黑人,情節也不涉及種族關系,因此原書內封的廣告上說:「本書是一個黑人作家的處女作,書中雖寫黑人,但不是從種族的觀點描寫的。它可以說是美國文學發展到新階段的里程碑。」本書與早一年出版的《看不見的人》確實可以說是美國黑人文學發展到新階段的里程碑。它們已把文學作品反映和描寫的重點從社會轉移到個人——個人的愛與恨,個人的自我探索,個人的異化,等等。它們主要的藝術特點則是用現代派的多種技巧(包括意識流、蒙太奇等手法) 細膩地描寫心理活動。本書的主人公約翰所佔篇幅只全書的三分之一,時間也極集中 (約翰14歲生日前後的兩日一晚),但作者以約翰的思想、心理變化為主線,用變換鏡頭和時間跳躍的手法插入了約翰的父親、母親和姑母等人的回憶,使各個人物的生活與思想感情相互烘托,構成有機的聯系,結果全書所描寫的不僅是一個黑人少年皈依宗教的思想變化,而是約翰一家從南北戰爭到20世紀30年代的黑人歷史; 所反映的不僅是約翰一家的生活遭遇,而是包括作者本人在內的廣大美國黑人的共同遭遇。本書從宗教角度描寫黑人家庭生活也別具新意。宗教對美國黑人原有特殊意義。早在奴隸時代,奴隸主就想方設法誘使黑人奴隸篤信宗教,好讓他們安安分分地忍受現世的悲慘生活,只把希望寄託於死後的天國。因此美國黑人宗教不僅有它自己的特點,而且也更有欺騙性,它與黑人生活也相互影響,有錯綜復雜的聯系,鮑德溫是著名的散文家,寫得最好的也是散文,認為散文與小說結合更能表達出黑人民族的強烈感情,本書在形象地抒寫黑人的豐富感情時把散文體小說的特點發揮得淋漓盡致,小說最後一部分描寫約翰躺在聖壇前地板上悔罪的描寫是一篇極好的散文,感情強烈而豐富,形象生動,心理描寫細膩深刻,曾受到一些評論家的稱贊。
『叄』 《塔芒戈》這本小說的主旨是什麼為什麼
《塔芒戈》是法國作家普羅斯佩·梅里美創作的中短篇小說,講述了非洲武士塔芒戈落入奴隸販子勒杜之手後,在航船上率領其他黑人奴隸奮起反抗,最後殺死白人船員的故事。這部小說的主題是反對奴隸制度和種族歧視。
梅里美以冷靜的筆調,塑造了塔芒戈這個形象,他是一個勇敢、堅定、有思想的人,他不願意被奴役,也不願意看到自己的同胞被奴役。他帶領黑人奴隸奮起反抗,最終取得了勝利。這部小說表達了作者對奴隸制度的強烈反感和對自由平等的嚮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