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寫第一篇短篇小說
A. 我國新文學史上第一篇短篇小說是 有具體介紹嗎
1、我國新文學史上第一篇短篇小說是魯訊的《狂人日記》。
2、《狂人日記》是魯迅創作的第一個短篇白話日記體小說,也是中國第一部現代白話文小說,寫於1918年4月。該文首發於1918年5月15日4卷5號的《新青年攜轎》月刊辯謹肆,後收入《吶喊》集,編入《魯迅全集》第一卷。
3、小說通過被迫害者「狂人」的形象以及「狂人」的自述式的描寫,揭示了封建禮教的「吃人」本質,表現了作者對以封建禮教為主體內涵的中國封建文化的反抗;也表現了作者深刻的懺悔意識。作者以徹底晌消的「革命民主主義」的立場對中國的文化進行了深刻的反思,同時對中國的甚至是人類的前途表達了深廣的憂憤。
B. 怎麼寫言情小說(所有步驟,舉個事例說一下)
第一篇 人物 1
一切小說的基礎是什麼?
是人物,所有小說的核心都在於如何塑造有吸引力的人物,尤其是主人公,這是小說成敗的關鍵。
事實上,我們可以給小說下個定義,短篇小說:用散文的形式描寫一個人物力圖解決一個問題。長篇小說:用散文的形式描寫數個人物力圖解決數個問題,當然這其中的人物要有主有次,問題要有大有小。
小說像任何一切娛樂形式一樣,要能吸引並保持觀眾的注意力,而且,小說又具有其他娛樂性是無可比擬的優越性。小說可運用文字直接激發讀者的想像力,作者僅憑紙和筆,就可以帶領讀者去異鄉奇境進行旅行。
但小說也有其弱點。作家不可能面對讀者直接進行解釋或解決讀者的一切疑惑,作家必須要把他想說的一切統統寫下來,並希望讀者能聽到、看到、聞到、感覺到甚至嘗到作者在小說中所描述的一切東西。
因此,作為作者,你的工作是要使讀者生活在你的小說中。要使你的讀者忘記他他們是坐在電腦前或是躺在床上看文字,而是使他們相信他們正生活在你想像中的世界,生活在你用筆創造出的世界中,他正在急診室中搶救病人,他正絕望地站在海邊等待黎明,他正在爬一座冰雪紛飛的山,山的那邊是他的陷入險境的愛人。
總而言之,是要讀者生活在你的故事中。做到這一點最簡單的一個辦法是,提供一個他所嚮往成為的人物。
選擇一個主人公,他有極大的能耐,卻又有明顯的弱點,然後然他去解決一個難題。
故事必須要有懸念,這個懸念應該維持到故事結束。換句話說,主人公對自己的命運是無法把握的,如同走在懸崖邊上,搖搖擺擺跌跌撞撞,狂風和暴雨隨時都可能把其摧毀。
在具有高度寫作技巧的小說中,主人公除非作出極大的犧牲,否則就不可能戰勝他所面臨的難題,也就是說,主人公必定有失才能有得,而讀者急切想要知道主人公將會失去什麼。
那種鎮定自若、無所不能的人物是小說中最要不得的,他們乏味、刻板、不可信、毫無意義。
優秀的作家如同優秀的建築設計師,每一篇小說應具有其獨特的創造性,這包括有特點的人物和適合故事的背景以及其中文中流露出的觀點。
觀察一下你每天周圍接觸的人物,你能見到多少一成不變的模式呢?進一步了解他們每個人,你就會發現,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都有與其他人不同的個性、習慣、愛好、歡樂和恐懼,每個人都面臨自己各自不同的問題。他們有哪些強處和弱點,應著重描寫他們那些與眾不同的特點,在設想一下,哪一些問題最能暴露其弱點,然後再動筆開始寫。
第一篇 人物 3
在一篇小說中需要描寫了多個人物,每個人物都面臨自己的問題
請注意,主角要面臨多個問題,這是小說主人公與其他人物之間的主要區別,而一個主角比另外一個更重要一些,他所面對的問題也更多。
一位著名的寫作教師曾告訴上課的作者,他們可以把主人公所面臨的問題設想成一個簡單的方程式:一種感情對另一種感情。例如,那是自由對恐懼,驕傲對征服,忠誠對友誼。
但開始為小說構思人物時,即使是次要角色,都可用這個簡單的公式去套人物的主要性格。
如果你的人物不能套入這個顯而易見的模式,那麼,你就根本沒有把人物構思好。小說的基本沖突,也就是小說情節得以發展的動力,是主人公內心的感情沖突。小說的一切沖突,都是從這一基本沖突發展出來的。
在主人公面臨的這個內在的、心靈的問題上,作者需要給他加了一個外部的、體力和智力上的問題。
它們與主人公所面對的主要問題交織在一起,每當解決了一個問題,又出現了另一個問題,這就形成了互相連接在一起的問題鏈,也被稱為是相互聯結的期望鏈。因為,作者放在讀者面前的每個問題、每個疑問都隱含著對這個問題或疑問的解決或回答,使讀者期望繼續讀下去。所以,作者要在小說中不斷地提出問題,提出疑問。
小說都應該有這樣的緊急關頭,作為作者,就應把小說的主人公和你的讀者,放到這種緊急的關頭去考驗,讓讀者和主人公一樣痛苦不堪,進退維谷,難以擺脫。在這個時候,你已經小心地向讀者證明並使他們信服,不管主人公有什麼缺點和問題,他都是一個值得稱贊的人。
在喜劇結尾的小說中,主人公往往作出道德的選擇,他寧願放棄自己所珍惜的一切。盡管他失去了所珍惜的一切,他卻經受了烈火的考驗,因此他得到回報,幸福最終回到他身邊。
在以悲劇結尾的小說中,主人公選擇非道德的解決方法,在看上去幸福的後面則是悲慘的命運。
在一些小說中,主人公作出了正確的選擇,解決了自己面對的難題,但卻失去生命,這是「悲劇」的經典定義。
在小說中人物描寫應注意的最後一點是,主人公必須要有變化,不管小說中的主人公發生了什麼,不管小說怎麼寫,主人公必須要有一個根本的變化。
每篇小說的關鍵是寫主人公的變化,要找出主人公在感情、道德、肉體和內心等方面的關鍵的變化,作者要寫的就應該是這種變化。
第二篇 沖突
有一句義大利諺語說:「吃飯沒酒,如同白天沒有陽光。」故事沒有沖突就想吃飯沒有酒。
沖突構成故事,沒有沖突就沒有故事。作者可以寫一篇有趣的散文,也可有些幾段小說的場景和背景,但故事的本身則依賴於沖突。請想像一下:如果羅密歐和朱麗葉雙方的家族是世交,他們不反對兩位年輕人的結合,那將會是怎樣一個乏味的故事啊。
沖突最簡單的表現形式是最明白無誤的方式:兩個人物之間的搏鬥。這是西部小說的程式:戴白帽子的好人用槍打死了戴黑帽子的壞人:或者在小鎮的酒吧間里,兩個人拳腳相加。在這種小說里,人與人之間直接的肉體個都是唯一的沖突形式,這種小說被稱之為「西部劇」。
事實上,在建國初期,我們國家的電影也曾陷入這種怪圈,現在回頭看看,完全是為了表現戰爭和勝利而表現戰爭和勝利。
科幻小說和驚險小說也曾經模仿過這種「西部劇」的沖突形式,當然其沖突的發生的背景更為廣闊,更為復雜。以科幻小說為例,科幻作家把故事發生的舞台搬到了整個星際空間,但遺憾的是,其模式是一樣的:肉體的格鬥是小說沖突的主要形式。只是科幻小說中出現的不是盜賊而是可怕的異星人入侵。科幻小說中描寫的也不是與印第安人打仗,而是一場星際戰爭。但其沖突是肉體的歌都,是好人與壞人之間的決斗。
在大部分的這類小說中,沒有人物性格的發展。英雄人物、壞蛋,以及其他任務,自始至終毫無變化,他們也沒有內心沖突。
今天看來,這種小說幼稚的荒唐可笑,可是就是這種小說每星期都涌進編輯部成為廢紙堆。所以,有必要向眾多作者說明的一點是:乒乒乓乓的格鬥根本不能算是沖突。
那麼,什麼才是真正的沖突呢?
對於作者,沖突是指意見、興趣等各方面的碰撞或分歧,尤其是指由於不可調和的願望、目的等所引起的思想和道德上的斗爭。
不可調和的願望和目的,是真正能使小說獲得生命的沖突。這不光是好人和壞人之間的武裝沖突肉體搏鬥,而是不可調和的願望和目的之間的沖突。就想雷暴的形成是由於兩種帶不同電荷的雲之間的「沖突」所造成的一樣,小說中的沖突也是由主要人物之間內心的沖突所形成的。
這種沖突的表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拳打腳踢刀槍往來是最差的沖突形式,因為作者根本未作認真的思索。
在一篇好的小說中,在一篇好的小說中,沖突可在多層面上展開。沖突源於主人公內心深處,而後發展成為主人公與其他人物之間的沖突。而且,在小說,沖突往往最終發展成為主人公與道德、社會體系或是理念的沖突。
在人物這一仗我們談到,每一篇小說的開始,都是主人公思想深處感情上的沖突:兩種感情的沖突,如自由對恐懼,愛與恨,忠誠對友誼或是責任感對貪婪。
在短篇小說中,由於篇幅有限一般在小說一開始,這種沖突就折磨著主人公。長篇小說中可以用較多的篇幅來交代背景,但也應暗示主人公內心陷入不安的處境,當然不一定需要一開始就向讀者交代清楚這種出土,但應讓讀者很快理解到,主人公有麻煩了。
有些小說沖突圍繞著主人公與另一個人物展開的,事實上大多數耽美小說就是這種模式,還有些小說沖突的范圍更大一些,但不管怎樣沖突必須實實在在,才能使讀者產生共鳴。
順便提一下,對手(或稱之為敵手)與壞蛋有很大的不同。對新手,塑造一個壞蛋要容易得多,因為小說就需要有個壞人去做壞事。
一篇真正優秀的小說,沖突是在多層次展開的。現實主人公內心的沖突,即感情的沖突,然後,由一位對手攻擊了主人公的最弱點,是內心的沖突變成了外在的沖突,並使之表現在外部的世界中。
還有些小說中,沖突的對手不是人而是自然界或是宇宙,比如死亡,不依人的意志為轉移,也是無法改變的,因此最終的結局通常都是悲劇。
正是沖突是故事展開,這就是為什麼有些烏托邦小說對起來令人索然無味,因為在理想美滿的烏托邦社會中沒有沖突。沒有沖突就沒有故事,作者可以寫一篇快樂的游記,但你如果想讓讀者對你的小說愛不釋手,,就必須在小說中描述沖突,而且,沖突越多越好。
原本想討論情節和懸念的,可是筆記卻沒找到,房間里的書太多了,還得從頭找起,不過先說說沖突也沒關系。汗……
第三章 情節 1
有人曾問過一名著名的小說家:「怎樣才能使小說產生懸念?」
他的回答是:「用定時炸彈,把時間定在最後一頁上爆炸。」
無論長篇小說還是短篇小說,尤其是短篇小說,如果追求情節性強和令人印象深刻的結局,它就不得不與時間賽跑,其最後的結局簡單可能是「皇帝的新衣」,那種看不見的衣服根本不存在;也可以復雜到斯坦利庫布里克的電影中那個叫做「末日機器」的超級核裝置,這架機器可以毀滅整個世界。
怎樣才能創造出情節性強的小說呢?其關鍵在於製造一顆爆炸力強的定時炸彈,並讓讀者在第一頁上,甚至是在小說的第一段就能清晰地聽到定時炸彈發出的滴答聲。
有些作者先設想好故事的情節,然後按照情節需要加緊人物、背景和沖突。例如,他們開始有這樣一個思想:如果某一天我們突然發現我們周圍的世界都是虛擬的,過去所發生的一切都是電流刺激大腦的結果,那麼結果是什麼?其答案可以在著名影片『黑客帝國』中找到,這是一個經典的影片,天才的編劇首先有一個基本的思想,然後再設計情節使之符合與自己的思想,然後再根據需要加入人物、背景和沖突。
另一方面,在小說的人物、背景、沖突和情節四要素之中,可以從任何一個要素作為基本思想,並以此為基礎構成一篇小說。
小說要能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其主人公的刻畫和難題的展現應交相映襯才能引人入勝,作者的任務就是要使讀者關心主人公,把主人公綁在椅子上,腳邊放上一枚定時炸彈,並一定得使定時鍾的滴答聲走得又響又清脆。
對於短篇小說來說,篇幅小意味著迴旋餘地有限,不允許進入深入的人物心理的分析,也不可能逐漸展開情節和沖突,有時還需要不少篇幅描述背景以使讀者理解和信服,所以,作者更應一開始就讓定時炸彈的鍾滴滴嗒嗒地響起來。
下面的一篇小說的開頭就符合上述要求。
神話就是這樣誕生的。
二十四個小時中有二十三小時,卡夫在追捕她。在墓地的迷宮似的走廊里和人造洞穴里,他悄悄地爬行著,全副武裝,時時刻刻提防著埋伏,並對她充滿了仇恨。
短短幾行字,作者交待了主人公與其敵手、背景和沖突。更重要的是,他在讀者面前呈現了一種叫『描寫鉤』的懸念,讀者馬上會上鉤,他們想知道更多的東西——誰?為什麼?何時?何地?怎麼回事?
當然,每一個情節都需要有一些意外的轉折。如果你塑造了一系列引人入勝的人物,這些人物就會活在你的頭腦中,你就會發現,你一邊寫,一邊這些人物自己會做出一些使你意想不到的事情。他們將按自己註定的命運發展,而不願意納入你為他們事先設定的情節之中。你應該讓人物任其自然發展,但如果不是圍繞原先的沖突發展,那不是原先設計的沖突行不通,就是你自己離開了小說發展的主線。這時,你就得作出決定,要麼刪掉離開小說主線的那些情節,重新回到原來的主線上來;要麼放棄原來的主線,讓人物任其自然發展。
許多新作者刻意創作出人意外的故事結尾,但出人意外的結局相當危險。新作家應注意,故事應圍繞主要人物和沖突展開,而不應迎合一個新奇的結局展開,否則,故事將會枯燥無味,令讀者倒胃口。
寫小說,最重要的是要記住:「表現,而不是敘述。」
讀者在讀小說時是生活在小說的故事中,扮演著小說主人公的角色。但是,突然之間,他得聽作者解說或說教,就會從故事的角色中回到現實中來,並立即醒悟到,他正在讀小說,而不是生活在小說中。千萬別冒這個險,不要讓讀者的眼睛離開文字,要使他們目不轉睛。
要是你需要解釋一些歷史背景知識,設法讓小說中的人物來解釋,但千萬不要放在對話中,而是要通過人物的行動來表現這些歷史背景。
要是你想介紹背景知識,一定別讓小說中的人物相互告訴對方已知的事情。新作者往往會這么做,但這是一種錯誤的寫作手法。
優秀的作者善於組織情節。
隨著情節的發展,小說也應該發展。從開頭,到中間,直至結局。千萬別把故事的發展和人物的行動相混淆。主人公走出辦公室,上了計程車,去了飛機場,登上飛機,飛機起飛了——所有這些都僅僅是行動而已,故事並沒有發展。
最後一點:故事情節的安排,要使讀者感到這個人物確實是一個活生生的活著的人。當然,如果主人公在小說結尾時死了,就得有人為主人公哀悼,這樣,主人公仍會活在人們的心中,小說要給人這種持續感,這種感覺會使讀者相信,故事是真實的
這廝某編輯的空間看到的。我將它賞給你了。
C. 求科幻小說開頭寫法
科幻寫作講堂 ·(一)開篇致勝[原載於科幻世界2007]
主講人:羅伯特·索耶(Robert Sawyer)/鄢 瑾 譯
噓!嚇著你了,對嗎?但這一個詞已經吸引你讀第二個句子了餓。所以,雖然第一句只有一個字,但它也發揮了作用——它像一把鉤子,把你帶入了這篇文章中。從這個意義上講,這是個了不起的開頭。我的這篇文章講的就是「開篇致勝」,它也是我的「科幻寫作講堂」的第一篇。
最近,我認識的一位加拿大恐怖小說作家發表了一番頗為有趣的高論:他說渴望有一天能功成名就,這樣就不必再為一個吊人胃口的開頭而傷透腦筋了。他希望小說情節能夠迂迴展開,而讀者僅憑作者的大名就相信——這部小說值得花時間一讀。
但實際上即使是文壇大腕都在苦苦追求「開篇致勝」。看看羅伯特森·戴維斯吧,他在《謀殺和行走的靈魂》里是這樣開頭的:「當斯尼弗從槍套里抽出暗藏的凶器將我擊倒在地,讓我無法動彈時,我這輩子都沒有這么驚訝過!」
創作短篇小說,你真的得從第一個句子就攫住讀者的心。如果是一部長篇,你倒有可能奢侈地用上整整一段話來引誘讀者上鉤。但無論創作哪種小說,主要的開篇方法只有以下四種:
第一種,引人遐思的場景描述。從某種程度上講,這種方法最難,因為什麼事都還沒有發生。不過如果你描寫出色,讀者就會忍不住接著讀下去。「港口的天空飄滿雪花,就像一台接受不到信號的電視機的屏幕。」(威廉·吉布森的《神經漫遊者》)「夜色中的哈利法克斯港是一道美麗的風景:在六月,麥克唐納德大橋經常擠滿了愛侶和遊人。」(斯比德·魯賓遜的《記憶殺手》)請注意這兩個例子的共同之處:遣詞造句都妙極了。如果你打算用靜物描述法開頭,就得用意象和詩意讓人眼花繚亂才行。
第二種,一開始就引入一個能引起讀者興趣的角色。「斯隆太太的左手只有三根手指,但當她用這只手在廚房的檯面上敲擊時,第四和第五根殘指上磨得發亮的小骨頭樁子就像指甲一般敲得檯面咔咔作響。」(大衛·尼克爾的《斯隆家的男人們》)「我是羅賓奈特·布勞海德,盡管這個名字女里女氣,但我是個爺兒們。」(弗雷德里克·波爾的《門》)讀到這些語句,讀者馬上就會被吊起胃口,想進一步了解斯隆太太和羅賓奈特,就此一路讀下去。
第三種,也是最難處理的一種,是在小說開頭引用一則新聞摘要,或者一則日記,再不然就用上一些與小說主題不相關的材料。這種方法可以起到非常好的效果:斯蒂芬·金的恐怖小說《魔女嘉莉》和傑弗·里斯的恐怖小說《惡夜狂魔》就是用的這種方法開篇。但要注意使用這個技巧:你可能會認為,讀者看了這個開頭就會覺得下面的故事肯定不同凡響,他們就會原諒你在開篇的其他部分拖拖拉拉,但《魔女嘉莉》很快進入了著名的體育課後的沐浴那一幕,《惡夜狂魔》也很快就提到了第一個吸血鬼謀殺犯。實際上,這類開頭只是把你無法迴避的工作推遲了一步——無論一開始是引用了新聞還是別的什麼東西,接下來你還得從其他三項經典的敘述技巧里選擇一項來吸引讀者。
第四種,同時也是使用最廣的一種方法,是從一件發生了一半的事情寫起。有時一句話就能起到作用:「因為他覺得帶著一個孩子穿越國境進入加拿大肯定會出問題,所以他開著車一路往南,每次碰到城市都只從城外繞開,盡挑無名的高速公路——這些公路就像是一個個獨立的王國。」(皮特·史特勞勃的《鬼故事》)一切解釋可以稍後再做——現在只要勾起懸念就成,需要讓讀者知道的就是有人在逃跑。但馬上他們就會問:誰在逃?他從哪裡來的?那個孩子是他自己的,還是他綁架的?為了知道答案,他們就會一直讀下去。再舉一個例子:「德拉肯那隻有三根手指的手彎曲了一下。在這個東西的黃眼睛裡,我可以讀出一種渴望——那些手指要麼想握住一件武器,要麼想掐住我的脖子。」(巴里·B·郎耶獲雨果獎的小說《第五惑星》)讀到這里,我們肯定想探究其詳,並找出答案:德拉肯究竟是什麼?作者筆下的生死較量將如何收場?
這種攔腰開篇法還可稍微做變化——通過對話展開一個故事。「艾迪想見你。」「他想干什麼?」尼塔問,「還想揍我一次?」(查爾斯·德·林特的小說《在一個女人的靈魂中》)人們總是熱衷於傾聽別人精彩的對話,只要你安排小說中的角色一直講些有趣的事,你就可以輕松地誘導讀者接著讀下去。
但是,如果你不打算按時間順序把故事從頭講起,就要精心做出選擇。我通常是從故事快結束的地方挑選一幕令人興奮的場景,把它挪到開篇位置,然後再倒敘講述小說的其他部分。我的小說《終極實驗》就是一個絕佳的例子。故事開頭是一名女警察奄奄一息地躺在醫院里,而一直等到書里的故事進行了百分之九十,她受到致命創傷的那一幕才出現。
無論選擇哪一種方法,請一定三思而行。我認識的大多數人,在創作小說的時候都試著先寫開頭。這好像是個明智之舉,但我還是建議待所有情節都安排好後,再創作出一個最精彩的開頭。開頭確實是小說最重要的元素,因為讀者是否會讀完整個故事,全要取決於它。
D. 對於新手來講,寫小說要做好哪些准備
寫小說不是平常的寫隨筆,需要一定的人物關系,故事框架,其實還是很難得。對於寫小說我爵覺得以下幾點還是蠻重要的,您可以採納一下。
第一,語言文字的造詣。
我們現在很多人一見面就說:「我是寫小說的。」、「你來看看我寫的這篇小說」,事實上在我看來,很多人並沒在寫小說,他們寫的僅僅是一個故事罷了。小說應該有小說的語言,他的調子既有別於散文,也有別於故事,一個常年看小說、寫小說的人,拿起一篇小說一看,基本上就知道此人的文字功底怎樣了。
其實不管寫小說也好乾什麼也好,主要是您可以堅持的下來,再加上足夠的文化知識和良好的故事構架,您一定能寫出來好的小說。祝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