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英語短篇小說的方法
㈠ 關於寫作 | 短篇小說(Short Story)的套路
在英文文學中,有一種寫作類型叫narrative writing,narrative這個詞的中文意思就是講故事,所以narrative writing可以譯成 記敘文體或敘事文體寫作 。Short Story(短篇小說)和Novel(長篇小說)都屬這種文體。
在中文中,我們習慣把Novel翻譯成「小說」,Story翻譯成「故事」,所以Short Story究竟是翻譯成「短篇小說」好還是「短篇故事」好,也未有定論。由於不同語言本身並沒有完全對等的翻譯,也由於中國文學的小說發展路徑與西方文學小說發展路徑有很大的不同,所以,這種咬文嚼字的細節暫時先放下不提,下文統一口徑稱之短篇小說。
英文文學中的短篇小說是專指 篇幅較短 、圍繞 單一事件 描寫的記敘文體作品。篇幅以一萬詞為最高上限,也有說法認為五千詞是最高上限。
那麼,經典的英文短篇小說有哪些要素呢?簡單地說就是P.A.C.T.S.,加拿大高中老師會讓學生填寫P.A.C.T.S. sheet來分析和理解一篇短篇小說。
故事也好小說也罷,都離不了情節。依據短篇小說的定義,它只有一個中心事件,故事的情節就圍繞著這一個中心事件展開。包括:
一個完整的短篇小說的情節應該包括所有這些要素,使小說的整體走勢呈A字:
講故事要營造一種氛圍,使讀者產生相應的情緒。 氛圍 是作者通過自己的文字傳達出去的,而 情緒 是讀者在閱讀文字的過程中所感知的。一篇好的作品,應該是作者能夠讓讀者感受到自己營造的氛圍,並產生相應的情緒。而差的作品則相反,讀者或者感受不到作者營造的氛圍,或者產生跟作者期望的完全不符的情緒。
比如,用自然環境營造氣氛是文學作品中最常見的手法,晴天代表好心情,陰天代表傷心難過……。並不是說現實生活中晴天白日就不會發生倒霉事,而是說這樣的寫法最接近正常人的心理感知,因為人在心情好的時候就是會感覺氣朗天清。這一方面,托馬斯·哈代是個中高手,可以參考他在《德伯家的苔絲》中對自然的描寫是如何烘托主角的悲喜境遇的。
當然,文學名家可以讓倒霉事發生在大晴天並讓讀者更覺悲摧,但對初級寫手來說,這樣做往往是危險的,會造成讀者在閱讀時情緒混亂,懷疑作者是蛇精病。
曾有人在新年時收到遠方友人一封信:「過去幾個新年,每次我們兩家人都在一起過,朋友歡聚何等愉快。今年你們遠赴他鄉,但不知道怎麼的,我們一點兒也沒覺得難過。」——如果不是知道這哥們永遠詞不達意,這信基本就是絕交信的節奏了。這就是氛圍營造的車禍現場。
不用說,短篇小說必須有人物,而且一般還不止一個人物:一或兩個 主要人物 和幾個 次要人物 。主要人物不能多過兩個,否則就亂套了。
次要人物在整個故事中是不變的 ,做為背景色存在。而隨著情節展開,各方沖突的發展, 主要人物必須有一個明確的、合乎邏輯的變化過程 ,或者是處境變化,或者是心理變化,或者是情緒變化,等等等等。如果主要人物沒有變化,那將是一個無味的故事,如果次要人物發生變化,那將是一個混亂的主次不分的故事。
主角還應該有一個敵手(Antagonist),就是那個給主角製造麻煩的人或物。敵手可以是另一個主角,也可以是次要角色,還可以是主角自己,甚至還可以是主角身處的社會、自然環境。
在中文語境中,小說與故事最重要的一個區別是:故事只是講述一件事,這件事可能是真實發生的,也可能是想像的,故事 可以 不傳達講述者的任何價值和觀念;而小說則不同, 小說是作者通過一個故事傳達自己的思想 ,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也是中學時代最恨的「中心思想」。
因此,一篇好的小說應該能讓讀者get到一個「人生道理」。當然每個讀者有自己的人生經驗,所以從同一篇小說中每個讀者get到的人生道理可能不一樣。還是以莫泊桑的《項鏈》為例,中國的高中語文的標准答案是「對資產階級虛榮的生活方式的無情批判」,而加拿大的標准答案有好幾個:做人要誠實(早跟朋友承認項鏈丟了可能就只用賠500法郎不必做十年苦工了)、愛情很堅貞(這敗家老婆都沒家暴她,還借錢幫她還債,絕對是真愛了)……
一般來說,故事發生的時間和地點會在故事的一開始交待清楚,但也並非總是這樣。有時,故事的時間地點會隱藏在故事情節中,比如,看到出租馬車,讀者就大概猜到這起碼是一個世紀以前的故事,提到一周掙七個先令,就能猜出故事發生在英國,而且也是很久以前。
初級寫手可以一開頭交待清楚時間地點,高段位寫手則可以把這些信息在行文中潤物細無聲地傳達出來,和故事情節結合成一個協調的整體。
除了PACTS五大要素,短篇小說還有一大要素Narration & Point of View,英文縮寫成POV。 POV就是指故事是從誰的視角來講述 ,即中文所說的第一人稱敘述和第三人稱敘述。
第一人稱很好理解,整篇故事是「我」「我」「我」,我看、我聽、我動、我說、我想。這種視角最大的限制是,「我」只能知道別人在我面前說了什麼、做了什麼,但「我」不知道別人想了什麼,也不知道別人在「我」不在場時說了什麼做了什麼(除非再有另一個人來告訴「我」)。而這種視角最大的好處是適合初寫者,因為只要寫清楚「我」如何就可以了,別人都是「我」眼中、耳中的映射。
第三人稱是用「他」「她」「它」講故事。第三人稱又細分為 有限制的第三人稱(3rd person view limited) 和 上帝視角第三人稱(3rd person view Omniscient) 。
有限制的第三人稱是用主要人物的視角去寫,故事講述者知道主要人物所做所為所思所想,但對其他人物則所知(寫)不多,這是大部分第三人稱故事使用的講述方式。
上帝視角第三人稱之所以稱為上帝視角,就是指故事講述者知道整個故事所有人的所有行為和思想,是一個全知全覺的存在。具體寫作的例子可以參考簡奧斯汀的小說。這種講述方式是初學者最喜歡用的,因為直接把每個人物的所思所想寫出來交待給讀者簡單易行,比費工費力地描寫人物的行為舉止可省事兒多了。然而這樣寫卻很容易造成行文的混亂,讓讀者在不同人物的不同視角跳來跳去,好像一個初學攝像的人,鏡頭搖來晃去,拍出來的視頻只能讓人頭暈。至於有些初學者以第一人稱寫作卻總是「不小心」鑽到別人的身體里把人家的想法說出來,那就更是笑話了。
這篇文章是根據我在加拿大讀高中英語的課堂筆記整理及個人理解而成,如有錯誤,歡迎指正。
㈡ 短篇小說用英語怎麼說
短篇小說:
翻譯: short story;
雙語例句:
這本集子是由詩、散文和短篇小說三部分組合而成的。
This collection is made up of three parts: poems, essays and short stories.
㈢ 英語短篇小說泄密的心翻譯
泄密的心
愛倫?坡
真的!焦慮,很焦慮,極其焦慮,經久以來,我都超級焦慮;可是為何說我瘋了?病痛消弱了我的知覺——木有消除——木有麻痹我的知覺。先說說我的聽力。放耳聽去,天上人間,冥界繁事,盡收耳內。所以我怎麼算是瘋子?聽仔細了!我可以不緊不慢、心平氣和地告訴你整個故事的來龍去脈。
講不清啥時候第一次冒出這念頭;但自從想過後,它就日日夜夜縈繞心頭。木啥目的,也木啥貪念。我還挺喜歡那老人。他自從木有煩擾,甚至辱罵過我。我也不念叨他的小金庫。我想:是他的眼!對,就是他的眼!他其中一隻眼像禿鷹眼一樣——蒼藍色。每次他看我,我都全身涼透了;所以,自然而然,我決定滅了他,永遠脫離出那陰冷的視線。
此時正是關鍵。你當我是瘋子?瘋子可是什麼都不知道。你已經明白我做事多麼理智,多麼謹慎,多麼高瞻遠矚——我若無其事地上班!殺他前一星期,我對這老人超殷勤。每晚,午夜,我打開他的卧室門——哎,要多輕柔就多輕柔的說!接著,門縫夠容下腦袋時,我就伸進去一盞提燈。燈被裹得緊緊的,黑乎乎的,一絲光都不透的。然後我伸進頭。哈哈,你要是真看到我怎麼機智地進去的,你肯定會點32個贊的!我慢慢的,很慢很慢,超級緩慢地伸進頭,當然吵不醒那熟睡的老人啦。差不多1小時後,我才完全伸進頭去,就看到他躺在床上。哈哈——瘋子有這智商?後來,我可以方便點動時,就打開提燈。哇塞,我那麼謹慎,那麼小心,剛好露出一絲光線,正好投射到他那禿鷹眼。
連續七晚,我都干這事——每晚午夜——但是他眼睛一直閉著的;我沒辦法下手;因為惹火我的不是這個老人,而是他的魔眼。每天早晨,我進屋,親切地和他交談,誇獎他,呼喚他,問候他睡得好嗎。因此正如你所見,實際上他是純良之人,毫不懷疑每晚午夜時分我窺視他的睡顏。
第八天晚上,一如既往,我極其小心地開門。動作比手錶分針還磨蹭。此前,我從不知道我預見能力這么厲害。勝利在望,我又害怕又激動。心有所思地一點點推開門。他做夢都想不到我的心思我的行為。一想到這,我咯咯地笑了。莫非他聽到了?他好像驚醒,突然動了。你可能猜我現在會退縮——錯。他房間那麼黑,暗黑得不得了,(他害怕匪徒所以緊綳著身子顫抖。)因此我知道他看不見門在打開。我依舊偷偷摸摸地推開門。我伸進頭,要開提燈,手指剛滑過燈線,老人在床上跳起大吼「誰在那?」
我一動不動,始終沉默。一個小時過去了,我一絲肌肉也不曾鬆懈。這時我聽到他躺下的聲音。他也躺在床上聽著——如同我夜夜做的那樣,聽到死神注視著牆面。馬上我就聽到極低的嗚聲,我曉得這是神經恐懼才有的聲音。這不是因為疼痛或憂傷而產生——絕不是!這是過度驚悚時,從心靈深處升起的陰郁的顫抖的聲音。我深知這聲音。每每深夜,萬物皆眠,唯我夢醒子時,內心深處、靈魂深淵中就發出這種聲音,回聲陣陣,讓我恐懼到崩潰。我說了我了解這種聲音。我知道老人想啥子。雖然我心裡竊笑但我仍可憐他。我知道從第一次輕微聲音使他在床上轉身時,他就一直清醒著。他越來越害怕。他嘗試去忽視,但這不可能做到。他不停地自語——「什麼事都沒有,只是煙囪里的風——只是老鼠穿過地板」或「只是蟋蟀的聲音」。是的,他一直這么安慰他自己:但是白費力氣。毫無作用;因為死神來了,都站在他面前和他的影子談判,簽約受害者了。老人感覺得到陰郁地黑影——雖然看不見聽不到——卻真切感知我存在在房間里。
我耐心地呆了很久,還沒聽到他躺下的聲音。我打開了提燈,僅露出一絲縫隙。我開燈了——你想不到我有多偷偷摸摸地開燈——終於,從蜘蛛絲般細的狹縫里射出一線光,落進那禿鷹般的眼眸中。
睜著眼睛的——掙得大大的——看到這些我變得激動。我清楚明白地看到它——蒼藍的眸,似蒙了昏沉的紗,讓我感到徹骨寒氣;但我看不到老人的臉或身體:因為我順著光線直接精準鎖定目標。
跟你說了沒?有這么敏銳的感官會是瘋子?——此刻,我聽到一種聲音,沉悶,模糊,像是鍾表在棉花里發出的聲音。我也熟悉這種聲音。這是老人的心跳聲。我更為興奮,好像受到鼓聲激勵的士兵。但是我依然克制自己,保持沉默,呼吸都有些膽怯。我恍惚地提著燈,小心地保持光線照在那眼上。同時,那該死的心臟跳得更歡了。速度越來越快,聲音越來越大。他一定怕極了!聲音越來越大,分分鍾變大!——你懂我意思嗎?我說過我焦慮:我現在就焦慮著。今晚,挺屍的時,房內死一般的沉寂,多麼搞怪,我驚訝有這聲響竟讓我產生難以抑制的恐慌。目前為止,我仍極度克制,數分鍾一動不動。此時,我異常焦慮——鄰居會聽到聲音的!動手時候到了!大吼一聲,扔掉還亮著的提燈,我沖進房間。老人驚叫一聲——僅一聲。我一下把他抓到地上,掀倒厚重的床板壓住他。然後我會心地笑了。可是,過了很久,他心臟還跳著,發出那種沉悶的聲音。不過這回我沒發火;隔牆聽不到這聲音。終於聲音消失了,老人死了。我移開床,檢查屍身。的確,他死得硬硬的。我手在他心臟那很久,沒有感覺到脈搏。他最終死了。他的眼再也不會煩我了。
還當我瘋了么?聽完我多麼聰明細心地藏屍後,你就不會這么想了。夜深,我安靜地忙碌著。首先,肢解屍體,砍下頭、胳膊和腿。接著拿起卧室地板上的三個木板,把屍塊放入方格。然後重新放好木板。我如此聰慧如此機敏。沒人,就算是老人的眼——也察覺不到異常。沒啥要清洗的——沒任何污漬——沒血斑,啥子也沒有。我超級謹慎地處理了。都用澡盆清洗過了——哈哈!
都處理完,到四點了——天依然漆黑如午夜。鍾聲響起,街上傳來陣陣敲門聲。我淡定地下樓開門——我還有啥怕頭?進來三個人,他們和善地介紹自己是警署人員。那晚鄰居聽到那聲尖叫了;已經懷疑涉嫌謀殺;他們在警局登記了信息,已經開始著手調查。
我笑了——我還怕什麼?我歡迎他們進屋。我說,我做夢時尖叫了。還說,老人去鄉下了沒在這。我讓調查人員在屋子裡全部查看下。我請求他們好好查查——查仔細了。我帶他們去他的卧室。我給他們看他的財寶,一分不少,穩穩當當地放著呢。我相信自己,所以我熱情地搬了椅子進那間屋,招呼他們坐,緩緩疲乏。而我自己,肆無忌憚,坐在存放遇害者屍體的位置上的那把椅子上。警察們很滿意。我的舉止取信了他們。我非常放鬆。他們說話,我也開心地回應著。他們聊著類似的事情。不過,一會兒,我覺得不舒服了,我想他們先離開。我頭疼,幻聽到鈴聲:但他們還坐那兒聊天。鈴聲清晰了,越來越清晰。我說得更加流暢,不顧自己的感受。可是聲音還在,更清晰,更悠長,原來不是在耳朵里響的。
毫無疑問,我現在很虛弱——但是我說得更流利,聲音高昂。聲音越來越大——我能怎麼辦?有低沉的模糊的頻率很快的聲音——像棉花里的鍾表聲。我呼吸不順——警察還沒聽到吧。我說得更快速——更激動;可是雜聲自動變大了。我提高嗓門,嘲諷爭辯,聲音高昂,舉止粗魯;但是那聲音還在增大。他們為什麼還不離開?我大步走來走去,好像被人們看著而激動起來——但是他們干嗎還不滾?我要怎麼辦?我吐口水——胡言亂語——發誓!那些人正愉快地談笑。他們可能聽不到?萬能的神吶!——不,不可能!——他們懷疑啦!——他們嘲笑我的恐懼!——我止不住地這么想。但是沒什麼比這痛苦更糟糕了!沒什麼比嘲笑更不能容忍的了!我受不了這些虛偽的笑容了!我感覺我要麼咆哮要麼去死!——此刻——又來了!——聽!吵!很吵!更吵了!越來越吵!
「夠啦」我吼叫「別裝了!我承認我乾的!掀開地板——這兒,就這兒——就他的心跳聲在吵。」
㈣ 小說英語是什麼
novel
【讀音】英['nɒv(ə)l]美[ˈnɑːvl]
【釋義】
adj. 新奇的;異常的
n. 小說
n. (Novel)人名;(法、西、英)諾韋爾
【例句】
這些書中有一半是小說。
Halfofthebooksarenovels.
(4)翻譯英語短篇小說的方法擴展閱讀
相關短語:
1、小說家novelist ; fictionist ; John Barth ; Fiction writer
2、中篇小說novella ; novelette ; nouvelle ; novelle
3、教育小說Bilngsroman ; Erziehungsroman ; the Novel of Ecation
4、輕小說light novel ; strike blood ; ACGN ; sf
5、犯罪小說crime fiction ; Crime Novel ; Romanzo Criminale ; crime story
㈤ 英文短篇小說《the blue jar》(Isak Dinesen的)中文翻譯。
英國一位富有的老先生,年輕時任過內閣大臣,也當選過議會議員;如今年紀大了,無欲無求,獨愛搜藏青瓷老古董。為此他偕同女兒海琳娜,不惜遠渡重洋到波斯,日本還有中國尋覓愛物。一個寂靜之夜,這對父女坐的輪船進入中國海域時意外失火了。漆黑和混亂之中,別的乘客很快轉移到救生船中,海琳娜卻還在著火的船上,就這樣與老父親斷了聯系。等她逃上甲板,整艘船已被燒毀得差不多了,眼看就要將她葬身火海。這時一位年輕的英國水手出現了,二話不說背起她,安全登上最後那隻被逃生者們慌亂之下遺忘的救生船。黑暗的海面泛起大片磷光,猶如大火從四面八方涌來,追趕吞噬著這兩個亡命者。彼時,二人仰起頭,一顆流星劃過夜空,好像瞬間就要落入他們船里一樣。整整九天過去,兩人才被救上一條荷蘭商船,最後總算回到了英國。
原以為女兒早已葬身火海的老爵士這會是喜極而泣,不能自已。為了讓身心受難的女兒盡早康復,老先生匆匆將她安頓在一個溫泉療養勝地。他還想到,萬一這個在航海業謀生的年輕水手大嘴巴,全世界都會知道海倫娜和一個陌生男人孤男寡女在海上漂了九天,這肯定會讓女兒很不開心。於是老爵士給了水手一大筆錢,並讓他承諾只在另一個半球繼續航海,永遠不再回英國。老先生說,這不正是好人做到底嗎?
海倫娜身體恢復得差不多時,旁人給她講王宮和家族的動態,最後還說了那個救她的年輕水手永遠離開英國的來龍去脈,他們發現海倫娜精神上依舊受那次大難折磨著,而且她變得對世間一切事都不在乎了。她不想回到父親大庄園的城堡,也不想去宮里,或游覽任何一個歐洲怡人小鎮。她唯一想要做的事就是和父親以前一樣,去搜集珍稀青瓷。於是海琳娜開始航海旅行,從一個國家到另一個國家,這次是父親一直陪在左右。
尋找青瓷時,海琳娜跟賣瓷器的人說,她正在找一種特別的藍色,願意為之付出任何代價。她買過數千隻青瓷罐和瓷碗,但過一段時間就擱到一旁,嘆道:「唉,這不是我想要的那種藍呢。」 陪她航行多年的父親勸道:也許根本就沒有這種顏色存在吧。「天啊,爸爸,你怎能說這種喪氣話呢?曾幾何時我們的世界一切都是藍藍的,肯定會有那麼一些遺留下來啊。」海琳娜十分堅定地說。
遠在英國的兩位姑媽都懇求外甥女回家,並要給她介紹好人家。但海琳娜回答說:「不不不,我必須去航行。親愛的姑姑啊,你們一定都知道,有學之士宣揚大海是有底的,那是謬論胡說。正好相反,大自然中最高貴的海水,肯定是貫通大地的,所以我們的地球實際上像一個肥皂泡般浮在宇宙之中。而在另一個半球有這么一艘船航行著,我的船必須跟它齊驅並駕。在深海之中,兩只船像是彼此的倒影。我乘的船正下方就是前面所說的那艘船,它就在地球的另一面行駛著。你們從沒見過會有一條很大很大的魚在船底之下,如一個暗黑的影子在海里隨船而行吧。但我們這兩艘船恰恰就是這樣,不管我坐的船在地球大部分區域穿行到哪,另一個半球那隻船就像影子一樣,被牽引著來回移動,這和潮水在月亮的引力下漲起退去是差不多的道理。如果我停止航行,那些靠航海謀生的出身不好的水手怎麼辦?」 海琳娜還說:「我得告訴你們一個秘密,在最後的最後,我坐的船會下沉,直到地球中心,另一隻船也會在同一時間沉下來,就如通常人們說的沉沒。但我可以向你們保證,在海里沒有你上我下,因為在世界的最中心,我們兩只船會相遇在一起。
一年又一年過去,老爵士作古了,海倫娜也變成失聰的老太太,卻未曾停止航行。大清帝國的頤和園被入侵洗劫後,有位商人給她帶來了一個古老的青瓷罐。一看到它海琳娜就發出一聲可怕的尖叫:「就是它!」她哭喊著:「我總算找到了!這是真正的藍!瞧,它真讓人暈眩!天啊,它清新得像一陣柔美的微風,又深邃得好如一個玄妙的秘密,還圓潤得像我說過的什麼來著?」海琳娜雙手顫顫巍巍,將瓷罐捧入懷里,靜靜凝思著,六個小時就這么過去了。其後她對私人醫生和女伴說:「現在我可以死去了。到時請把我的心取出來,安放在這個青瓷罐里,那樣一切都回到最初的模樣。我的世界會化作藍色,在這個純藍天地的最中心,我的心純潔而自由,還會溫柔地跳動,像輪船航海的尾波輕輕哼唱,像槳葉劃動的水滴盈盈滑落。」一小會兒後她問到:「相信只要懷著耐心,一切美好都能重現——這不是一件很杏糊的事嗎?」 不久之後,老太太離開了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