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的短篇小說簽名寓意
㈠ 斯蒂芬·茨威格的資料
斯蒂芬·茨威格(StefanZweig,1881年11月28日—1942年2月22日),奧地利小說家、詩人、劇作家、傳記作家。
茨威格出身富裕猶太家庭,青年時代在維也納和柏林攻讀哲學和文學,日後周遊世界,結交羅曼·羅蘭和弗洛伊德等人並深受影響。創作詩、小說、戲劇、文論、傳記,以傳記和小說成就最為著稱。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從事反戰工作,1934年遭納粹驅逐,流亡英國和巴西。1942年在巴西自殺。
斯蒂芬·茨威格的代表作有短篇小說《象棋的故事》、《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長篇小說《心靈的焦灼》,回憶錄《昨日的世界》,傳記《三大師》和《一個政治性人物的肖像》。
(1)斯蒂芬的短篇小說簽名寓意擴展閱讀
《象棋的故事》是奧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創作的中篇小說,也是其生前發表的最後一部中篇小說。
小說表面上講述了一條從紐約開往南美的輪船上一位業余國際象棋手擊敗了國際象棋世界冠軍的故事,實際上講訴了納粹法西斯對人心靈的折磨及摧殘。作為人文主義者的茨威格借這篇小說表達了他對納粹法西斯的痛恨。他以這種文學形式的抵抗加入了世界反法西斯同盟的行列。
《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是由奧地利作家茨威格創作的中篇小說。作品講述的是一個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後時刻,飽蘸著一生的痴情,寫下了一封凄婉動人的長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己絕望的愛慕之情。小說以一名女子最痛苦的經歷,寫出了愛的深沉與奉獻。
高爾基評價這篇小說「真是一篇驚人的傑作。」
㈡ 《守夜》 | 斯蒂芬·金一直想寫,他就寫了
【美】斯蒂芬·金 著,鄒亞 譯,湖南文藝出版社,2018
斯蒂芬·金
1947年生於美國緬因州波特蘭市,後在緬因州州立大學學習英語文學。1973年出版第一部長篇小說《魔女嘉莉》,隨即大獲成功。迄今已出版四十多部長篇小說和兩百多篇短篇小說,代表作有《肖申克的救贖》《綠里奇跡》《它》《重生》《守夜》和「《黑暗塔》系列」等,被《時代》周刊譽為「無可爭議的驚悚小說大師」。
《守夜》是斯蒂芬·金的短篇小說集,一共有20篇。上面這段文字是寫在《守夜》封里的一段話,用很簡短精要的語句描述了這本書里幾個故事的大概。
斯蒂芬·金的小說於我而言,有這樣的感覺:食之,如魚骨在喉;棄之,又心癢難耐。
我喜歡他的想像,和他筆下對人心恐懼的操控。像 《寵物公墓》 ,整個故事內容來講,其實並不算恐怖,但是,當你猜到男主人公企圖復活他的兒子那一刻,一種不知名的恐懼會從人心底深處慢慢冒出來,讓人從骨子裡感覺毛骨茸然。
不過,有時候我也看不懂他所要表達的想法。去年年初的時候看的 《睡美人》 就是這樣,知道他寫的人物情節、鳥獸神跡都帶有一定的寓意,奈何看不出來寓意是什麼,當時也是用了極度的耐心才看完了厚厚的上下兩冊,心裡期盼著看到故事結尾總能明白個所以然了,但事實並沒有。
我在看《守夜》前,並不知道它是一本短篇小說集,20篇里大約只看懂了一半吧。
《耶路撒冷鎮》和《夜班》這兩篇,我留下的印象還是相對較深的。
在以往的電影和小說里,耶路撒冷鎮這個地方基本已經能和吸血鬼劃上等號了,不過斯蒂芬·金的 《耶路撒冷鎮》 里吸血鬼的戲份並不多,他採用了書信體的格式,記錄下新住所出現吸血鬼,以及探索吸血鬼家族秘密的經歷。
這篇小說里對吸血鬼的描述是猙獰的臉、小貓的叫聲和可怕的紅窟窿,顛覆了我以往對吸血鬼男的英俊,女的貌美的印象。
由於小說主要是在寫發現吸血鬼後主人公的一些心理變化,斯蒂芬·金用了很多的環境描寫來襯托出一個陰冷、恐怖的氛圍,整篇小說的基調在他的筆下都是灰濛蒙的。
不過,這次我還發現了斯蒂芬·金獨特的幽默感:
我理解為,他想表述主人公和僕人用了一種介於「狂奔」和「溜達」之間的速度,逃離那個可怕的地方。這種幽默,還需要耐心多讀兩遍才能領悟。
地下室的下面可能還有地下室,說的就是 《夜班》 ,我覺得這篇比吸血鬼要來得恐怖許多,而且對人性的陰暗面刻畫地更加深刻。
故事大致是說,一個工廠的部分僱工被安排在節假日清理地下區域,那個地下區域有多惡心,可以盡管發揮自己的想像力。
不知道這篇小說寫於哪個年代,反正勞工關系並不平等,那些負責去打掃的僱工都是被工頭威逼去的。
氣味難聞也就算了,關鍵出現了許多個頭跟貓一樣大的老鼠,那些老鼠長年累月生活在地下,早就忘記了人類的存在,見人就咬。
工人們開始採取了一定的保護措施,並用水槍來沖擊老鼠。
當發現老鼠變少了以後,有人發出了疑問:那些老鼠都躲到哪裡去了?沒多久,他們便發現了一扇從裡面閂住的木板門,原來地下室的下面還有一層。
這時候,大家都能猜出下面那層里有什麼了。在清理人員的選定上,人性陰暗、自私暴露無遺,主人公也是與工頭鬥智斗勇,最後,拖著工頭一起進到了門里。
接下來的情節讓小說的恐怖到達了高潮,有機會還是可以去找來讀一讀這段內容。總之,進去的人都沒能再出來。
至於這本小說剩下的18篇故事,我感覺沒這兩篇恐怖,不過題材涵蓋也非常廣,有未知病毒、靈異大門、絞肉機器、惡靈、戒煙公司等等,每一篇都絕無雷同。這就是斯蒂芬·金彪悍無敵的想像力啊。
當然,還是有幾篇看完以後,不明白他想表達什麼主題,可能是我的想像力跟不上他的節奏吧。即便是跟不上,我還是願意選擇繼續去讀他的小說。
斯蒂芬·金真的很厲害,有超過百部影視作品取自或改編自他的小說,他還獲得了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頒發的「傑出貢獻獎」,「世界奇幻文學獎」的「終身成就獎」,美國推理作家協會「艾倫·坡獎」的「大師獎」。
他的文字里處處透露著他對寫作的熱愛與痴迷、執著與勤奮。
斯蒂芬·金一直想寫,他就寫了。
--完--
㈢ 斯蒂芬·茨威格的小說《一顆心的淪亡》表達了什麼
本書選錄了茨威格中短篇小說十一篇,這些不同風格的作品代表了茨威格不同時期的藝術成就。茨威格以細膩的筆調展現了人物復雜幽暗的內心世界,凸顯了情慾力量和無意識驅動力對人物的影響。《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寫了一個女人自十三歲就對一個登徒子一往情深、痴心不改;《一個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時》寫了一個出身名門的富有孀婦,竟對一個年輕賭徒神魂顛倒,以身相許,竟至預備與他私奔;《情感的迷惘》則寫了一個受人尊敬的學者由於受同性戀情慾的牽引,出沒於骯臟下流的齷齪場所,欲罷不能。
㈣ 斯蒂芬·金丨此生最愛是老金
文/風往北雲向南
一切都要從《肖申克的救贖》電影版開始,我看了至少5遍,寫過一篇長長的影評—— 肖申克的救贖:有毒勿吸!
彼時還不認識老金,就已經被他的作品迷得神魂顛倒。斷斷續續聽了些老金的故事,某天網路了老金的生平,朋友跟我講他大學同學泡了四年圖書館,讀完了老金的所有作品。
那一刻,我已確認——此生最愛是老金。
於是,我四處搜羅老金的作品,不管是當當還是亞馬遜,都找不到老金的全套作品。最後我買了《肖申克的救贖》和《閃靈》,打算從這兩本先開始讀。《閃靈》拿到手,所有其他在讀的書全部放到一邊,用了不到5天一口氣讀完。那一刻,我更加意識到老金的作品有多麼吸引我。
現在我正在讀上海文藝出版社出版,施寄青、趙永芬、齊若蘭合譯的《肖申克的救贖》,傅月庵的這篇序言看得我熱血沸騰、熱淚盈眶。
斯蒂芬·金始終焦慮著,自從他發現自己愛上寫作這件事之後。
老金為什麼焦慮呢?
1954年,七歲的他,因病休學在家,在母親的鼓舞下,創作了一個四頁長的魔法動物故事,獲得母親賞賜的一塊美金稿費。他自覺人生就此開啟了一扇「可能」的大門,但,焦慮也隨之開始了。
反觀中國教育,父母會鼓勵孩子做寫故事「這類無用之事」嗎?會賞賜一塊美金稿費嗎?會不會毫不留情地關上這扇門?
不同的人生階段里,這種關於寫作的焦慮,以著不同的面貌出現。
「退稿」是焦慮的一種,但並不嚴重。14歲,牆上懸掛退稿的釘子因無法負荷重量而掉了下來。類如「寫得很好,但不適合我們。你很有才華,再加把勁吧!」的退稿注語讓他大受鼓舞,深感希望無窮,前途無限。
牆上的釘子都掉下來了,可見他付出了多少努力,向老金看齊。
真正讓人焦慮的是,他自幼對《白雪公主》這類「精神向上提升」讀物無甚反應,反而為了火星人、吸血鬼、僵屍、盜墓者、活死人、蛇發魔女這些廢寢忘食,越血腥越恐怖,越能讓他感到興奮滿足。而教育人士則視這些為「兒童不宜」的「低劣」創作。
1961年,斯蒂芬·金把他所看到、自認為最精彩無比的彩色恐怖片《陷阱與鍾擺》改寫成小說,自編自印,帶到學校兜售,一個上午便賣了36本,現賺九塊錢,成了他的「第一本暢銷書」,也讓他這個窮苦人家的小孩子深受鼓舞,深感「錢」途有望,更多零用錢終於不是夢。後來他被叫到校長室,校長讓他退錢,還訓了他一頓:「我真搞不懂,斯蒂芬,你明明很有才華,卻為什麼老愛寫這些垃圾東西,白白糟蹋天分呢?」斯蒂芬羞愧地退錢,卻不認輸。那年暑假,他又自寫自編自印了《外星人入侵》的故事,大賣一場。然而還是羞愧,耳邊不停浮現校長的話:
為何你要糟蹋天分?為何要浪費時間?為何要寫這些垃圾?此後20多年之間,這些話成為斯蒂芬·金揮之不去的陰影。
這才是讓斯蒂芬·金那時真正焦慮的問題:糟蹋天分,浪費時間,寫些垃圾。總有人會用自己的偏見來綁架我們,而我們能做的唯有行動與堅持。
「寫作是一種塗鴉。我們每個人的思想都像一個濾網,網的大小和尺寸都不同。我的濾網流不過的東西,也許可以流過你的濾網,而且一點困難都沒有。你的濾網流不過的東西,也許在我的濾網中暢通無阻。我們每個人似乎都有與生俱來的責任去轉換這些堵住我們思想濾網的糟粕,最後會發展出某種才藝來。」
成名之後,斯蒂芬·金曾經這樣解釋他的寫作嗜好, 他的思想濾網流不過去的就是「恐懼」這件事,這是天性 ,所以他愛寫,也幾乎只寫「恐怖小說」。一生最愛是恐怖,聽起來似乎有些病態,許多人認為這是斯蒂芬·金在嘗到甜頭、靠著嚇人賺得億萬家產之後的說辭,根本是嘩眾取寵的一派胡言。
然而,正如孔子所言:「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惡乎成名。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我們若以「恐怖小說」與「寫作」代替「道」與「仁」這兩個字,再用這段話來形容斯蒂芬·金的這一生,則雖不中亦不遠矣。
這段話什麼意思呢?
富有顯貴,這是人人都想得到的;如果不能用恐怖小說獲得它,老金是不會接受的。貧窮卑賤,是人人都厭惡的。如果不能用恐怖小說擺脫它,老金是不會逃避的。老金離開寫作,怎能配得上老金之名?老金連吃一頓飯的功夫也離不開寫作,為養育一兒一女做兼職的時候仍在堅持寫作,因車禍卧病在床的時候也在堅持寫作。
在我看來,「恐怖」既不病態也不可怕,可怕的是陳腐愚昧,可怕的是面對自己不懂的人與事妄加斷言。在《閃靈》里,你不僅可以看到老金的「嚇人功夫」,還有入木三分的心理描寫、對人性的洞見和魔鬼一般如影隨行的魅力,抹嘴唇的動作已然蝕刻在我的腦海里,蝕刻到我的文字里。去他的「垃圾」,你的「濾網」流過的不一定是「垃圾」,也有可能是「金子」。
1973年:斯蒂芬·金大學畢業兩年,27歲,已婚,育有一子一女。在高中好不容易找到一份教職,卻入不敷出,暑假到洗衣工廠打工,老婆在甜甜圈店當服務生。全家人住在一輛拖車里,電話斷線,沒錢修理代步用的破爛「別克」車。終日擔心會有額外賬單,也被教學和行政會議搞得興味索然,「這不是我該擁有的生活!」斯蒂芬·金被生活壓得喘不過氣,卻看不到任何改變的曙光。
《閃靈》部分場景與情節應該也是取材於此。生活處處皆素材,後文有提及老金把自己和讀者之間發生的一件事作為素材寫到了小說里。
然而,他還在堅持寫作,還在投稿,還在寫恐怖小說,抽屜里隨時躺著五六份未完的手稿。這段時間老校長的話應該也曾浮現在他腦海里,但他無暇顧及。有時候「垃圾」被錄用了,他會用額外的稿費帶全家大吃一頓、多買些日用品、帶耳朵有問題的女兒去看早該看的醫生。
他真正擔心的是,眼見而立之年即將到來,自己到底能不能成為作家,靠寫作為生呢?
老婆塔比莎始終認定斯蒂芬·金有才華,寫作絕不是浪費時間,總是鼓勵他多花時間在寫作上;要不是她從紙簍里把已經被揉掉的《魔女嘉莉》草稿撿了回來,抖掉煙灰,攤平開來閱讀,還貼心地對老公說「這個有搞頭,你一定行的」!老金能否一鳴驚人恐怕還在未定之天呢。
1974年,《魔女嘉莉》出版,這本書讓老金一飛沖天,也造就了美國文學史上最重要的暢銷書作家之一——接下來,他花了30年時間,以雙手之力,開創出「社會恐怖小說」這一類型閱讀。
對任何人而言,真正痛苦的是那段養家糊口撫育兒女的時光,因為生活的重壓將會拷問每個人的理想;對作家而言,這種窮困潦倒來得尤為猛烈,因為選擇作家這個職業就等於簽下了生死契約,是屈服認命還是矢志不渝,斯蒂芬·金給了我們一個教科書般的示範,妻子塔比莎給了他最需要的鼓勵與支持——足以改變命運的支持。
《魔女嘉莉》預付版稅僅2500美元,暢銷之後,僅平裝本版權就賣了40萬美元,他拿到一半的20萬。終於能無憂無慮、全心全意做他愛做的事,他更加勤奮了。此後三十年裡,老金筆耕不輟,每年只在國慶日、生日和聖誕節這三天停筆。(後來他承認,這是為了找話題才這樣說的,一瘋魔了,這三天照寫不誤!)「我不斷地寫,因為這是我能做到的最好的事情了。有人花上二十年做心理分析,想去了解他們為何有某種興趣和感覺,我只是放縱它們。」「當我坐在打字機前時, 我知道我有多認真。 」老金某次接受采訪時這樣說道。
1982年,短短8年中,寫了10本小說,本本賣錢。1985年後,速度更快了,曾在15個月里連續出版4部新作,其中《它》( It )厚達1138頁,簡直是書市大忌,照樣「呱呱叫」,獨占鰲頭,暢銷百萬余冊。1988年裡,他曾有四部小說同時登上暢銷書排行榜,成了美國出版界破天荒的大師。整個八零年代,據統計,這十年裡,美國大大小小最暢銷的25本書里,他一人就佔了7本,當真空前絕後!
斯蒂芬·金另一部分財富來自影視收入,幾乎每一本小說都會被搬上熒幕。有人曾私下統計過,1990年秋天,不到一個月時間里,老金同時有一部小說在電視播出、兩部小說在電影院放映、另一部正在拍攝中。
盡管名利雙收,然而,他似乎又焦慮起來。 本來就愛喝兩杯的他,到了1985年,酒癮、葯癮紛紛上身,不但酗酒,還吸食古柯鹼。為什麼呢?
《閃靈》里的酗酒作家酒癮發作的標志性抹嘴動作即是由此而來。古柯鹼是什麼?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老金亦是大師,也是凡人。
「成名癥候群」的患得患失,以及定期出版的壓力都可能是原因,但以他的出書質量來說,大約都不成問題。隱藏在潛意識底層的,
「為何要糟蹋天分?為何要浪費時間?為何要寫這些垃圾?」如影隨形,如蛆附骨,只怕老校長的詛咒還在蠢蠢作祟著。
1982年,斯蒂芬·金已經接連寫出《撒冷地》、《閃靈》、《守夜》、《死亡區域》、《凶火》、《狂犬庫丘》,但全都不敵這一本——
《肖申克的救贖》( Different Seasons )。該書由四個中篇小說組成,前三個與恐怖幾乎不佔邊,最後一個雖頗驚悚,但跟之前比起來簡直是小巫見大巫。關於這本書,斯蒂芬·金後來曾透露:
「我花在上面的精神比任何一本書都多。」「也許一生再也不會出版另一本完全相同的書了。」為什麼?
答案就在這本書中,突然想到《肖》里的那句「救贖之道就在其中」。
老金在《肖》的《後記》里追述,自己出版《魔女嘉莉》後,又寫了《撒冷地》,編輯就擔心他被「定型」為「專寫恐怖小說的專家」。《閃靈》大賣,編輯又擔心「定型」問題了。接著,《肖申克的救贖》出來了,編輯這次擔心的是小說「不恐怖」,但老金從沒在意。從擔心「恐怖」到擔心「不恐怖」,清楚說明了市場的力量正一步步把老金「定型」下來。但也說明了, 就算一生最愛是恐怖,就算八年寫了十部小說,本本暢銷之後,他還是有些疑惑,無法肯定自己到底是不是在寫些垃圾、在糟蹋天分、在浪費時間。
這種焦慮,透過《屍體》里被公認為斯蒂芬·金的化身的敘事者戈登的口中說得很清楚:「許多書評人說我寫的東西都是狗屎,我也時常覺得他們說得沒錯……我的故事太像童話故事了,顯得荒誕不經。……我想知道我所做的這一切是否真有任何意義?一個人能以寫杜撰的小說致富,這是個什麼樣的世界?」
我想對老金說:沒有意義,快樂就是最大的意義,如果快樂算意義的話。讓自己快樂,讓讀者快樂,快樂無價,寫作亦無價。這是個公平的世界,有些未知的東西我們是左右不了的,我們只是堅守自己的人生信條,快樂地在人間走上一遭,足矣!
書評人、老金最尊敬的人、主流文學界總是認為他在嘩眾取寵,一味賺錢;老是批評他所寫的東西不入流,賺再多錢也還是「垃圾」?如果說一個作家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忠於自己」,那他肯定做到這點了。但為什麼主流文學界還是沒辦法肯定他呢?
因為他們嫉妒得要死啊!因為文人相輕啊!因為他們陳腐愚昧啊!因為人性自戀啊!
這個焦慮後來成為斯蒂芬·金文學創作中很明顯的一個特質,他經常以暢銷書作家為寫作對象,比如《頭號書迷》中被狂熱女書迷綁架的那位,比如《屍骨袋》里被創作瓶頸壓得喘不過氣來的這一位。最值得注意的、也最具有象徵意義的是《黑暗的另一半》, 那位專心於嚴肅文學創作卻一事無成,偶然游戲文章,寫了幾本恐怖小說竟名利雙收的中年作家。因為越寫越覺得糟塌天分,他想抽腿罷手了。
blabla,請看原文,故事結局是「嚴肅文學」終究還是打敗了「通俗文學」,把「他」趕回「他」該待在的黑暗世界裡。老金終究還是為這個問題焦慮困擾著。
書中有一段話讓人浮想聯翩: 「任何靠創作維生的男人或女人都必須這樣。一個活在正常的世界上……另一個創造世界。他們是兩個人,至少是兩個人。」
一般作家都是這樣吧,沒點雙重性格、四重性格哪來的「角色扮演代入」,沒有想像力就廢了。現實的老金分明就是「黑暗」那一邊的人,我也不知道到老金為什麼把「黑金」處死了?因為他是處女座有強迫症?有精神潔癖?是為了證明自己也可以寫「嚴肅文學」?還是老校長給他帶來的童年創傷太大了?只有最後兩種解釋最合理了。想起我的小學老師說「這孩子腦子反應不快,這孩子認真,這孩子老實」那段往事,還好「這孩子」沒被殺死,才有了現在的我。
現實的確很殘酷,老金在美國文壇上像個暴發戶,只能孤芳自賞。 代表主流的「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National Book Foundation)從來不曾正眼看待過他,請柬、頒獎什麼的就別想了。老金不服啊,公開宣布放棄恐怖小說,轉向了無門戶之見、始終很肯定他努力的科幻、奇幻小說 (這時的他早已獲得代表這兩類小說創作最高榮譽的「雨果獎」【Hugo Awards】、「盧卡斯獎」【Locas Awards】「跟世界奇幻文學獎」【World Fantasy Awards】)。
但是「金迷」抵死不從啊,靠他吃飯的那些影視中人更不用說了。最後胳膊肘掰不過大腿,因為各種原因,老金寫著寫著寫回了恐怖小說。
1978年,《頭號書迷》出版,後來搬上熒幕,改名《驚情十日》,那個被狂熱女書迷綁架、刀斧加身、硬逼他照著她之所愛寫作的暢銷作家,相當程度上,反映了彼時老金內心的感受吧。
對暢銷書作家的誤解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有多少人沒讀過韓寒、郭敬明、唐家三少的作品就開始口誅筆伐了呢?您不知道是自己的「濾網」把某些作家的作品濾掉了嗎?小時候,我也看動輒百萬字的網路小說,也看《鬼吹燈》、《盜墓筆記》、《暮光之城》、《火影》、《灌籃》之類,看得勁勁兒的。印象里那是別人口中「不入流的垃圾」,說著說著自己也有點覺得那是「垃圾」,總得拽點深刻的內涵才覺得舒服,現在想想有趣和看著爽是兩個概念,讀者的需求也不同,讀者不同時間的需求也不同,天天「焚香沐浴」也很累,看點暢銷作品么得什麼嘛。
回到老金,他被「綁架了」,除了更細膩、更講究創作技巧,多些「人性心理」,少些「暴力血腥」;多些「凡夫俗子」,少些「特異功能」之外,他也重拾短篇小說。(1996年,他以《黑衣男子》摘下代表短篇小說最高榮譽的「歐亨利獎」)
後來,老金總跟人辯論到底: 「大眾小說」絕非「垃圾」的代名詞,受歡迎未必就不是好文學!
後來「通俗文學」和「嚴肅文學」兩個派系就掐起來了,搞得跟自由黨和保守黨掐架似的,老金也和厄休拉·佩琳干起來了:
「他們中間某些人的作品,有時或經常充滿文學性,且全都是講故事的好手。而這使我遠離了平淡無趣的生活……豐富了我的閑暇時光。這樣的創作,在我看來,始終是正直體面,甚至是高貴的。」
「只有好小說跟壞小說之分,沒有嚴肅文學跟通俗文學之別。」
說的好!當然這裡面的問題比較復雜了,涉及了文學典範的更替、文學史的流變等等復雜的問題。「嚴肅文學」和「通俗文學」的區別問題只是一個表象,就好像今日的新媒體與紙媒,網路文學與傳統文學,並不是一刀切就能一了百了的。正如老金所言,只有好文和爛文之分,沒有新媒體與舊媒體之別,只要是能傳承文化與文學,都是好的。何況好壞從來都不是絕對的,所以商界的查理·芒格的《窮查理寶典》同樣給我們帶來了最先進的理念——跨學科是好事。文學無學科界限,文學是網路全書,文學無國界,文學是全人類的。
我甚至在想,網路「黑話」加表情包也挺有趣的,它更偏口語化,更簡短直接,更形象化,更有傳播效應,更大眾化。就像中國各地的方言不是也沒取締嗎?所以兼收並蓄也沒什麼不好的。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嘛。
1999年,老金慘遭車禍大難不死。2000年出版《寫作這回事》( On Writing ),頗有為自己一生蓋棺論定、薪傳後人的意味。後來謠言四起,什麼黃斑病變、失明封筆。大師心心念念想在美國文學史上立塊碑,好向老校長證明自己寫的不是「垃圾」,眼看是無法實現了。
就在這時, 「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竟然宣布,他獲得2003年全國圖書獎的「終身成就獎」,理由是他的作品「繼承了美國文學注重情節和氣氛的偉大傳統,體現出人類靈魂深處種種美麗的和悲慘的道德真相 。 」
老金上台領獎了,美國文學界那口大鍋又炸成了兩半。
嗨,就是那點事。感覺跟余秋雨先生《文化苦旅》剛出來那會兒一樣,罵的捧的看熱鬧的趁機撈金的一窩蜂都湊齊了。
就算這樣老金還是在頒獎典禮那天,拖著病體誠懇呼籲「在所謂『通俗小說』與所謂『嚴肅文學』之間建立起溝通的橋梁」。 然而寫《大火》(Great Fire)獲得該年度小說獎的七十二歲老作家雪莉·赫札德,卻不買老金的賬,當著媒體和九百位來賓的面一通羞辱。
去他的「通俗」與「嚴肅」之間的文學戰爭。
老金終於對老校長有了交代。就一位終身致力寫作,花了三十年工夫,寫出四十本小說和兩百個短篇小說,作品被譯成三十三種語言,發行三億本,被譽為「每個美國家庭顯然都有兩本書,一本是《聖經》,另一本八成是斯蒂芬·金作品」的作家,要說這不是「終身成就」也實在太牽強了。
誠如「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主席鮑德溫在宣布斯蒂芬·金得獎時所言: 「我們要以更廣闊的視角來看什麼是文學。」 假如我們放寬視野,不堅持「作者之死」,而將「寫作態度」視為文學的最基本要素,那麼文學的世界或將更為多元富饒、平易近人一些。而史蒂芬·金在《午夜四點》( Four Past Midnight,1990 )序言里的這段話,也顯得更有意義了:
簡介:做過電企、家裝、新媒體,考過翻譯碩士,文理都通那麼一點點。對大千世界充滿好奇,視寫作閱讀為此生信仰。算是書迷、影迷、樂迷、金迷、傑迷、球迷,似乎這也是個迷。
寄語: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到哪裡,只知道那是更廣闊的天地。我只是迷戀這世界。
㈤ 奧地利作家斯蒂芬 茨威格《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
《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這本書,我花了三天的時間,斷斷續續聽完,意猶未盡情感綿長,為那個女人至死不渝的愛,為那個女人因為愛而卑微到塵埃里,為了那個女人有愛而不得的一生,為那個女人和孩子,因為愛而逝去的脆弱的生命。
作家斯蒂芬 茨威格是奧地利著名小說家、詩人、劇作家、傳記作家。出身富有的猶太家庭,從小接受了非常好的教育,而且周遊列國,與很多世界級的大作家都是朋友,比如羅曼 羅蘭、弗洛伊德、高爾基等。奠定了他寫出了《三位大師》和《人類群星閃耀時》這兩本名人巨著,成就了傳記作家的特殊身份。
這本書是他最有代表性的短篇小說,描寫一個女人,在自己的兒子死後,在自己臨死之前,留下的一封遺囑,講述了她全心全意地愛著一個作家,並有了一個孩子,但作家卻一無所知,她一個人獨自愛著、痛著,直到自己快要死去,才在最後用寫信的方式,向心愛的人告別,講出這個美的讓人窒息的愛情故事。
貧窮家庭的十三歲女孩,在青春朦朧的年紀,愛上了隔壁的作家,但這份愛情僅僅是她一個人的秘密,與他人無關,作家當然豪不知情,畢竟她還是個孩子。雖然母親改嫁搬離那裡,也未曾減少她日漸成熟的愛情,雖然母親和繼父都對她愛護有加,但她依然在19歲那年,回到那個始終魂牽夢繞的地方,每天回到作家那棟寓所樓下,望著樓上那亮著那盞燈,終於有一天,在樓下她遇到了她天天想念中的作家從她身邊經過,那隻是相互就眼的眼神,她陶醉她欣喜,但作家並沒有認出她來。
在作家樓下偶遇幾次以後,作家的好奇和對女性捕獵的本性邀請她上樓了,她終於走進了那扇幸福的大門,把自己徹底地委身於他,三個美妙的夜晚之後,作家外出旅行了,雖然答應給她寫作,但作家從未給她寫過只言片語,盡管她依然天天去樓下等他,也從樓上亮起的那盞燈,知道他已回來,但他忘記她了,而從未給她寫過一行字。
她懷孕了,是作家的孩子,她終於和作家有了真正的生命的連接,她把肚子里的這個生命當著是作家本身,只是她可以天天廝守天天親近和親吻。但她為了不讓家人知道她懷孕的消息,只好賣掉自己所有的手飾,去到一個集體產房裡去,經受羞辱鄙視貧窮的折磨,在那個呻吟、謾罵喊叫的環境里生下了孩子,為了讓心愛的人的孩子不受貧窮之苦,不讓孩子那純潔的嘴唇不說出口,完美的肌膚不穿粗布麻衣,她賣身了,成為了很多人的情人和女朋友,盡管其中也有對她愛護有加,也向她求婚,她卻拒絕了,她在等待,等待那個他深愛的男從遲早會認出她來,會來到她的身邊。
每一年作家生日那天,她都會買一束白色的玫瑰,找人送到作家家裡,她希望作家的生活里,在這特殊的這一天,身邊彌漫著她的氣息,而白玫瑰正是她第一次與作家肌膚之親之後,作家曾送給過她的花,被她當成了愛情和生命之花,作家卻從未想起或問起過每年這個時候花的來源。
又是一年作家的生日,她帶著她的兒子,把這一天過成了特殊神聖而又重要的節日,她和男朋友去劇院以後,被某種不安情緒所吸引,提議走進了一個舞廳,在那裡再次遇見了心愛的人,在相互愛意灼熱的眼神里,她拋棄她當時的男友,再次投入到他的懷抱,看著那束白玫瑰,看著熟悉的房間布置,她希望能被他認出來,但他卻再次沒有認出她來,不僅沒有認出自己是當年那個隔壁的十三歲的女孩,更沒有認出她是那個經過三次銷魂良宵之後就有了他的兒子的母親,也沒有在乎過那白玫瑰是她每年送給他的生日禮物,最後還因為那一夜給她的手包里放了幾張鈔票,她像受到了一種極大的侮辱,匆匆起身離開,在門口遇見了作家的那個老僕人,看著淚眼汪汪的她,幾乎是一眼就認出她來。
可是作家從來都沒有認出她來,從來沒有,從來也沒有在乎過多資出現在他面前的這個女人。這是對作家喜歡隨性自由、喜歡在不同的女人身上享受情感和身體的一種諷刺。
最後,心愛的兒子死了,那份愛情也隨著兒子的逝去也死了,她的生命也應該走向了盡頭。
她在信里說:」你只是我生命中的匆匆過客,因為這個孩子就是你,換了一種方式出現在我的生命里「。」愛你,只是我一個人的事,與你無關。「
愛情是美好的,有愛的女人是偉大的。作家斯蒂芬 茨威格把一個從少女到女人的愛情寫的如此的細膩溫柔,而又寫出了愛情的無限張力和忠貞無私。
作者通過寫信的方式,寫出了一個女人愛而不得的幸福痛苦的一生,在愛情里的執著追求,在現實生活里的妥協和浮沉,她愛的偉大,也愛的深沉。
㈥ 《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 斯蒂芬·茨威格
這是一部自述式的短篇小說,主線是一個少女在年少時期遇到想一生相隨的人,然後也就那樣追隨自己心去做了。在2004年改變成電影,徐靜蕾和姜文主演,感情線演繹的很飽滿,尊重原著,值得一看。
「你,從來也沒有認識過我的你啊!」——這是來信的第一句話,這篇小說是我在大學時知道有這么個故事,懶惰或者沒有真心想看也就沒有找來看。書名給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位陌生的女人寫給陌生人的一封信,傾述自己。我是先看的電影再找書來看的。原來是她熟悉他,她對於他是陌生的,講述的是她遇到他之後,她生命開始鮮活起來以及之後的起起伏伏。
豆蔻年華的少女,心裡有的就是年少時的玩伴和定時定點的課堂。一切都是那樣的平常,無波無瀾。當在自己家門口出現一位學識淵博的青年人,少女心的純真,臉上的嚮往和傾慕表露無遺。只因是少女,也就被當做是見生人害羞的模樣。
就是這一眼讓她徹底淪陷,覺得自己被柔情的愛撫,似珍珠一樣被他珍惜。寧知是泥沼,還是一往情深。
她愛他,有時愛得隱忍,有時愛得像噴薄的火山。少女長成後,回來尋他,好似一切都沒有變,又好像一切都變了,他不認得她。她無所謂的想要來一次邂逅,圓滿的實現屬於自己美好的夢境。他的健忘讓一個在他身邊三次的女人都沒有認出,她過於理解他,知道他只喜歡輕松愉快、游戲人生、無牽無掛,她自己背負屬於她自己愛情。
孩子的出生使她的孤獨的生活再次出現色彩,她愛惜孩子的每一處毛孔,因為孩子是他給予她的饋贈。她的心完完全全屬於他,當孩子離世,她知道他和她的牽扯再次斷裂,她沒了求生的慾望。在臨死前完成這封充滿對他愛意的表達和自己滿心的歡喜。辭藻中沒有絲毫的責怪,只是帶著愛意表述自己一生的情感寄居地和和他相遇的絲絲細節。
在看書的時候會有種想哭的沖動,憐惜她的吶喊沒有被他聽到,但又覺得,她是幸福的,因為她勇敢追求自己所愛,在自己的重生的時刻起就活的飽滿。她愛他,做了一切她力所能及的事情,追隨他的腳步,傾聽他的生活,了解他的內心。她不願讓他覺得負疚,有負擔,願他活在自己的軌跡,盡管自己的軌跡已偏離。
我覺得她愛得傾其所有、無畏、純粹。但又覺得她很自私,自私的傷害自己。或許這就是愛情。熟悉的他,陌生的她。
願你我有個相互喜愛的人,在生活的這條路上結伴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