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第一次下海短篇小说
① 女主和男主第一次见面是在下水道打斗,而且男主强吻了女主的言情小说
《亿万老婆买一送一》里面的另外一对主角,叶薇和墨玦。
② 最小说里从第几辑开始连载的“悲伤逆流成河”
2006年
11月
最小说
第一辑
01
弄堂里弥漫起来的晨雾,被渐渐亮起来的灯光照射出一团一团黄晕来。
还没有亮透的清晨,在冷蓝色的天空上面,依然可以看见一些残留的星光。
气温在这几天飞快地下降了。
呵气成霜。
冰冻三尺。
记忆里停留着遥远阳光下的晴朗世界。
02
“齐铭把牛奶带上”,刚准备拉开门,母亲就从客厅里追出来,手上拿着一袋刚刚在电饭煲里蒸热的袋装牛奶,腾腾地冒着热气,“哦哟,你们男孩子要多喝牛奶晓得伐,特别是你们高一的男孩子,不喝怎么行。”说完拉开齐铭背后的书包拉链,一把塞进去。因为个子比儿子矮上一大截,所以母亲还踮了踮脚。塞完牛奶,母亲捏了捏齐铭的胳膊,又开始叨念着,“哦哟,大冬天的就穿这么一点啊,这怎么行,男孩子嘛哪能只讲究帅气的啦?”
“好啦好啦,”齐铭低低应了一声,然后拉开门,“妈,我上课要迟到了。”
浓重的雾气朝屋里涌。
头顶是深冬里飘荡着的白寥寥的天光。
还是早上很早,光线来不及照穿整条冗长的弄堂。弄堂两边堆放着的箱子,锅,以及垃圾桶,都只能在雾气里浮出一圈浅浅的灰色轮廓来。
齐铭关上了门,连同母亲的唠叨一起关在了里面。只来得及隐约听到半句“放学后早点……”,冬天的寒气就隔绝了一切。
齐铭提了提书包带子,哈出口白气,耸耸肩,朝弄堂口走去。
刚走两步,看见踉跄着冲出家门的易遥,险些撞上。齐铭刚想张口问声早,就听到门里传出来的女人的尖嗓门:
“赶赶赶,你赶着去投胎啊你,你怎么不去死!赔钱货!”
易遥抬起头,正好对上齐铭稍稍有些尴尬的脸。易遥沉默的脸在冬天早晨微薄的光线里看不出表情。
在齐铭的记忆里,易遥和自己对视时的表情,像是一整个世纪般长短的慢镜。
03
“又和你妈吵架了?”
“恩。”
“怎么回事?”
“算了别提了”,易遥揉着胳膊上的淤青,那是昨天被她妈掐的,“你知道我妈那人,就是神经病,我懒得理她。”
“……恩。你没事吧?”
“恩。没事。”
深冬的清晨。整个弄堂都还是一片安静。像是被浓雾浸泡着,没有一丁点儿声响。
今天是礼拜六,所有的大人都不用上班。高中的学生奉行着不成文的规定,周六一定要补课。所以,一整条弄堂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不急不慢地行走着。
齐铭突然想起什么,放下一边的肩带,把书包顺向胸前,拿出牛奶,塞到易遥手里,“给。”
易遥吸了下鼻子,伸手接了过去。
两个人走向光亮的弄堂口,消失在一片白茫茫的浓雾里。
04
该怎么去形容自己所在的世界。
头顶是交错而过的天线,分割着不明不暗的天空。云很低很低地浮动在狭长的天空上。铅灰色的断云,沿弄堂投下深浅交替的光影。
每天放学上学,经过的一定是这样一条像是时间长廊般狭窄的走道。头上是每家人挂出来的衣服,梅雨季节会永远都晒不干,却还是依然晒着。从小受到的教导就是不要从挂着的女人裤子下面走过去,很晦气。
弄堂两边堆着各种各样的东西,日益吞噬着本来就不大的空间。
共用的厨房里,每日都在发生着争吵。
“喔唷,你怎么用我们家的水啦?”
被发现的人也只能装傻尴尬地笑笑,说句“不好意思用错了用错了。”
潮湿的地面和墙。
小小的窗户。光线弱得几乎看不见。窗帘拉向一边,照进更多的光,让家里显得稍微亮堂一点。
就是这样的世界。
自己生活了十六年。心安理得地生活着,很知足,也很舒服。如同贴身的棉毛衫,不昂贵,可是却有凉凉的依赖感。尽管这是让男生在冬天里看起来非常不帅的衣服,但一到秋天,哪怕气温都还是可以热得人发晕,母亲也会早早地准备好,唠叨着自己,赶快穿上。
就是这样生活了十六年的世界。不过也快要结束了。
四年前父亲辞去单位的职位,下海经商。现在已经是一个大饭店的老板。每天客来客往,生意红火异常。已经得意到可以在接到订座电话的时候骄傲地说“对不起本店不接受预定”了。
新买的房子在高尚的小区。高层住宅,有漂亮的江景。
只等夏天交房,就可以离开这个逼仄而潮湿的弄堂。甚至是可以用得上“逃离”这个词了。像是把陷在泥泞里的脚整个拔起来。
母亲活在这种因为等待而变得日益骄傲起来的氛围里。与邻居的闲聊往往最后都会走向“哎呀搬了之后我这风湿腿应该就好很多了,这房子,真是太潮湿了,蛇虫百脚的。”或者“我看你们也搬掉算了。”
这样的对话往往引来的都是羡慕的恭维,以及最后都会再补一句“你真是幸福死来。不但老公会赚钞票,儿子也争气,哪回不考第一啊。哪像我们家那小棺材,哦哟。”
这个时候,齐铭都只是远远地听着,坐在窗前算习题,偶尔抬起头,看到母亲包围在一群烫着过时卷发的女人中间,一张脸洋溢着掩饰不住的得意。
其实有好几次,齐铭在回家的路上,都会听到三言两语的议论,比如。
“齐家那个女人我看快得意死她了,早晚摔下来,疼死她。”
“我看也是,男人有了钱都变坏,你别看她现在嚣张,以后说不定每天被她老公打得鼻青脸肿。”
“倒是她儿子,真的是算她上辈子积德。”
“听说刚进学校就拿了个全国数学比赛一等奖,哎。”
就是这样的世界,每天每天,像抽丝般地,缠绕成一个透明的茧。虚荣与嫉妒所筑就的心脏容器里,被日益地灌注进粘稠的墨汁。
发臭了。
齐铭每天经过这样一条狭长的弄堂。
05
路过易遥家的时候,会看到她穿着围裙在厨房里做饭。
她妈林华凤每天下午都坐在门口嗑瓜子,或者翻报纸。
齐铭从厨房窗口把笔记本递进去,“给,帮你抄好了。”
易遥抬起头,擦擦额头的汗水,说,谢谢,不过我现在手脏,你给我妈吧。
齐铭将笔记本递给易遥她妈时,她母亲每次都是拿过去,然后朝房间里一扔。齐铭听到房间里“啪”的一声掉在地上的声音。
往前再走两步,就是自己的家。
钥匙还没插进孔里,母亲就会立刻开门,接下自己的书包,拉着自己赶快去吃饭。
吃到一半的时候,差不多会听到隔壁传来易遥“妈,饭做好了”的声音。
有段时间每天吃饭的时候,电视台在放台湾的连续剧《妈妈再爱我一次》,听说是根据当年轰动一时的电影改编的,母亲每次吃饭的时候就会一边吃一边长吁短叹,沉浸在被无私的母爱感动的世界。那段时间,母亲总是会擦一擦眼角几乎看不见的泪水,然后告诉齐铭母亲的伟大。
齐铭总是沉默地吃饭,偶尔应一声。
就像是横亘在血管里的棉絮,阻碍着血液的流动。“都快凝结成血块了。”心里是这样满满当当的压抑感。总觉得有一天会从血管里探出一根刺来,扎出皮肤,暴露在空气里。
每当母亲装腔作势地擦一次眼泪,血管里就多刺痛一点。
也只是稍微有一点这样的念头,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坦然地面对自己对母亲的嫌恶。这是违反伦常和道德的。所以这样的念头也只是偶尔如气泡从心底冒出来,然后瞬间就消失在水面上,啪地破裂。一丁点儿的水花。
不像是易遥。
易遥的恨是赤裸而又直接的。
十三岁的时候,偶尔的一次聊天。
齐铭说:“我妈是老师,总是爱说道理,很烦。你妈妈是做什么的?”
易遥回过头,说:“你说林华凤啊,她是个妓女,是个很烂的女人。我恨她。可我有时候还是很爱她。”
易遥十三岁的脸,平静地曝晒在夏日的阳光下,皮肤透明的质感,几乎要看见红色的毛细血管。
我恨她。可我有时候还是很爱她。
妓女。烂女人。这些字眼在十三岁的那一年夏天,潮水般地覆盖住年轻的生命。
像是在齐铭十三岁的心脏里,撒下了一大把荆棘的种子。
吃完饭。齐铭站起来刚要收碗,母亲大呼小叫地制止他,叫他赶紧进房间温书,说“你怎么能把时间浪费在这种事情上。”说实在的,齐铭顶不喜欢母亲这样大呼小叫。
他放下筷子,从沙发上提起书包,朝自己房间走去。临进门,回头的罅隙里,看见母亲心满意足的表情,收拾着剩饭剩菜,朝厨房走。
刚关上门,隔壁传来易遥的声音。
“妈,你到底要不要吃?”
“你管我吃不吃!”
“你要不吃的话就别让我做得这么辛苦……”
还没说完,就传来盘子摔到地上的声音。
“你辛苦?!你做个饭就辛苦?你当自己是千金小姐大家闺秀啊?”
“你最好别摔盘子,”易遥的声音听不出语气,“摔了还得买,家里没那么多钱。”
“你和我谈钱?!你有什么资格和我谈钱!……”
齐铭起身关了窗户,后面的话就听不清楚了,只能听到女人尖利的声音,持续地爆发着。过了一会儿对面厨房的灯亮起来。昏黄的灯下是易遥的背影。齐铭重新打开窗,听见对面厨房传来的哗哗的水声。
过了很久,又是一声盘子摔碎的声音。
不知道是谁摔了盘子。
齐铭拧亮写字台上的台灯,用笔在演算纸上飞速地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数字。
密密麻麻的。填满在心里。
就像填满一整张演算纸。没有一丝的空隙。
像要喘不过气来。
对面低低地传进来一声“你怎么不早点去死啊你!”
一切又归于安静。
06
拥有两个端点的是线段。
拥有一个端点的是射线。
直线没有端点。
齐铭和易遥就像是同一个端点放出去的线,却朝向了不同的方向。于是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每一天,都变得和前一天更加的不一样。生命被书写成潦草和工整两个版本。再被时间刷得褪去颜色。难以辨认。
十二岁之前的生命都像是凝聚成那一个相同的点。
在同样逼仄狭长的弄堂里成长。在同一年带上红领巾。喜欢在晚饭的时候看机器猫。那个时候齐铭的家庭依然是普通的家庭。父亲也没有赚够两百万去买一套高档的公寓。阳光都用同样的角度照射着昏暗中蓬勃的生命。
而在十二岁那一年,生命朝着两个方向,发出迅速的射线。
齐铭的记忆里,那年夏天的一个黄昏,易遥的父亲拖着口沉重的箱子离开这个弄堂。走的时候他蹲下来抱着易遥,齐铭趴在窗户上,看到她父亲眼眶里滚出的热泪。
十三岁的时候,他听到易遥说,我的妈妈是个妓女。她是个很烂的女人。
每一个生命都像是一颗饱满而甜美的果实。只是有些生命被太早的耗损,露出里面皱而坚硬的果核。
07
像个皱而坚硬的果核。
易遥躺在黑暗里。这样想到。
窗外是冬天凛冽的寒气。灰蒙蒙的天空上浮动着大朵大朵铅灰色沉重的云。月光照不透。
不过话说回来,哪儿来的月光。
只是对面齐铭的灯还是亮着罢了。
自己的窗帘被他窗户透出来的黄色灯光照出一圈毛茸茸的光晕来。他应该还在看书,身边也应该放着杯热咖啡或者奶茶。兴许还有刚煮好的一碗馄饨。
终究是和自己不一样的人。
十七岁的齐铭,有着年轻到几乎要发出光芒来的脸。白衬衣和黑色制服里,是日渐挺拔的骨架和肌肉。男生的十七岁,像是听得到长个子时咔嚓的声音。
全校第一名的成绩。班长。短跑市比赛在前一天摔伤脚的情况下第二名。普通家庭,可是却也马上要搬离这个弄堂,住进可以看见江景的高档小区。
规矩地穿着学校地制服,从来不染发,不打耳洞,不会像其他男生一样因为耍帅而在制服里面不穿衬衣改穿T恤。
喜欢生物。还有欧洲文艺史。
进学校开始就收到各个年级的学姐学妹的情书。可是无论收到多少封,每一次,都还是可以令他脸红。
而自己呢?
用那个略显恶毒的母亲的话来说,就是,“阴气重”,“死气沉沉”,“你再闷在家你就闷出一身虫子来了”。
而就是这样的自己,却在每一天早上的弄堂里,遇见和自己完全不一样的齐铭。
然后一起走向涌进光线的弄堂口。
走向光线来源的入口。
这多像一个悲伤的隐喻。
08
易遥坐在马桶上。心里凉成一片。
有多少个星期没来了?三个星期?还是快一个月了?
说不出口的恐惧,让她把手捏得骨节发白。直到门外响起了母亲粗暴的敲门声,她才赶快穿上裤子,打开门。
不出所料的,听到母亲说,“关上门这么久,你是想死在里面吗你!”
“如果能死了倒真好了。”易遥心里回答着。
食堂里总是挤满了人。
齐铭端着饭盒找了很久才找到一个两个人的位子,于是对着远处的易遥招招手,叫她坐过来。
吃饭的时候易遥一直吃得很慢。齐铭好几次转过头去看她,她都只是拿着筷子不动,盯着碗里像是里面要长出花来,齐铭好几次无奈地用筷子敲敲她饭盒的边缘,她才回过神来轻轻笑笑。
一直吃到食堂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易遥和齐铭才吃完离开。
食堂后面的洗手槽也没人了。
水龙头一字排开。零星地滴着水。
齐铭挽起袖子,把饭盒接到水龙头下面,刚一拧开,就觉得冰冷刺骨,不由得“啊”一声缩回手来。
易遥伸过手,把他的饭盒接过来,开始就着水清洗。
齐铭看着她擦洗饭盒的手,没有女生爱留的指甲,也没其他女生那样精心保养后的白皙嫩滑。她的小指上还有一个红色的冻疮,裂着一个小口。
他看着她安静地擦着自己的不锈钢饭盒,胸腔中某个不知道的地方像是突然滚进了一颗石头,滚向了某一个不知名的角落。然后黑暗里传来一声微弱的声响。
他不由得抬起手,摸向女生微微俯低的头顶。
“你就这么把满手的猪油往我头发上蹭吗?”易遥回过头,淡淡地笑着。
“你说话还真是……”齐铭皱了皱眉头,有点生气。
“真是什么”,女生回过头来,冷冷的表情,“真是像我妈是吗?”
水龙头哗哗的声音。
像是突然被打开的闸门,只要没人去关,就会一直无休止地往外泄水。直到泄空里面所盛放的一切。
从食堂走回教室是一条安静的林荫道。两旁的梧桐在冬天里只剩下光秃秃的枝桠。
叶子铺满一地。黄色的。红色的。缓慢地溃烂在前一天的雨水里。空气里低低地浮动着一股树叶的味道。
“我怎么感觉有股发霉的味儿。”易遥踩着脚下的落叶,突然说。
齐铭没有接话。兀自朝前走着。等到感觉到身边没有声音,才回过头去,看到落后在自己三四米开外的易遥。
“怎么了?”齐铭抬起眉毛。
“下午你可不可以去帮我买个东西。”
“好啊。买什么?”
“验孕试纸。”
09
头顶飞过的一只飞鸟,留下一声尖锐的鸟叫声,在空气里硬生生扯出一道透明的口子来。刚刚沾满水的手暴露在风里,被吹得冰凉,几乎要失去知觉。
两个人面对面站着。谁都没有说话。
风几乎要将天上的云全部吹散了。
冬季的天空,总是这样锋利的高远。风几乎吹了整整一个冬天。吹得什么都没有剩下。只有白寥寥的光,从天空里僵硬地打下来。
“是李哲的?”
“除了他还有谁。”
“你们……做了?”
“做了。”
简单得几乎不会有第二种理解可能性的对话。正因为简单、不会误解、不会出错,才在齐铭胸腔里拉扯出一阵强过一阵的伤痛感。就像是没有包扎好的伤口,每一个动作,都会让本来该起保护作用的纱布在伤口上来回地产生更多的痛觉。缓慢的,来回的,钝重的痛。
齐铭从车上跨下一只脚,撑在地上,前面是红灯。所有的车都停下来。
当初她决定和李哲在一起的时候,齐铭也知道的。
易遥的理由简单得几乎有些可笑。“会为了她打架。”“很帅。”“会在放学后等在学校门口送她回家。”
那个时候,齐铭甚至小声嘀咕着,“这些我不是一样可以做到么。”带着年轻气盛的血液,回游在胸腔里。皱着眉头,口气中有些发怒。
“所有的生物都有一种天性,趋利避害,就像在盐浓度高的水滴中的微生物会自动游向盐度低的水滴中去一样,没有人会爱上麻烦的”,易遥脸上是冷淡的笑,“我就是个大麻烦。”
而之后,每次齐铭看到等在学校门口的李哲时,看到易遥收到的鲜花时,看到易遥为了去找李哲而逃课时,他都会感觉到有人突然朝自己身体里插进了一根巨大的针筒,然后一点一点地抽空内部的存在。
空虚永远填不满。
每踩一下脚踏板,齐铭就觉得像是对着身体里打气,就像是不断地踩着打气筒,直到身体像气球般被充满,膨胀,几乎要爆炸了。
足足骑出了一个小时,已经快要靠近城市边缘了。齐铭感觉应该不会再有熟人认识自己了,才停下来找了家药店,弯腰钻了进去。他找到计生柜台,低下头看了看,然后用手指点在玻璃上,说,“我要一盒验孕试纸”。
玻璃柜台后的阿姨表情很复杂,嘴角是微微地嘲弄。拿出一盒丢到玻璃柜面上,指了指店右边的那个收银台,“去那边付钱。”
付好钱,齐铭把东西放进书包里,转身推开门的时候,听到身后传来的那一句不冷不热的“现在的小姑娘,啧啧,一看见帅气的小伙子,骨头都轻得不知道几斤几两重了”。
齐铭把书包甩进自行车前面的框里,抬手抹掉了眼睛里滚烫的眼泪。
他抬腿跨上车,朝着黄昏苍茫的暮色里骑去。
汹涌的车流迅速淹没了黑色制服的身影。
光线飞快地消失在天空里。
推着车走进弄堂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弄堂里各家的窗户中都透出黄色的暖光来,减弱着深冬的锐利寒冷。
齐铭推车走到易遥家的厨房面前,看到里面正抬手捂着嘴被油烟呛得咳嗽的易遥。
他抬起手,递过去笔记本,说,给。你要的。
易遥拿着锅铲的手停了停,放下手上的东西,在围裙上擦掉油污,伸出手,从窗口把笔记本接了进来。
齐铭松开手,什么也没说,推着车朝家里做去。
易遥打开笔记本,从里面拿出一包验孕试纸,藏进裤子口袋里。
10
每一个女生的生命里,都有着这样一个男孩子。他不属于爱情,也不是自己的男朋友。
可是,在离自己最近的距离内,一定有他的位置。
看见漂亮的东西,会忍不住给他看。听到好听的歌,会忍不住从自己的MP3里拷下来给他。看见漂亮的笔记本,也会忍不住买两本另一本给他用,尽管他不会喜欢粉红色的草莓。在想哭的时候,第一个会发短信给他。在和男朋友吵架的时候,第一个会找他。
尽管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会从自己生命里消失掉,成为另一个女孩子的王子,而那个女孩也会因为他变成公主。可是,在他还是呆在离自己最近的距离内的时光里,每一个女孩子,都是在用尽力气,贪婪地享受着消耗着掏空着他和他带来的一切。
每一个女生都是在这样的男孩子身上,变得温柔,美好,体贴。
尽管之后完美的自己,已经和这个男孩子没有关系。
但这样的感情,永远都是超越爱情的存在。
齐铭是超越爱情的存在。
眼泪一颗接一颗掉下来,像是被人忘记拧紧的水龙头。眼泪掉进锅里烧热的油,四处飞溅。
手臂被烫得生疼。
放到冷水下一直冲,一直冲。冲到整条手臂都冰凉麻木了。
可眼泪还是止也止不住。
我那么 辛苦 把分给我了````
③ 好久以前看的一本小说,忘了叫什么名字。求告知。内容大概是这样:女主被父亲逼迫还赌债要她下海,一次偶
建议上小说网去找找,也许有意外。。
④ 求一篇女主穿越到古代,然后靠卖猪下水让生活好了起来 后面还收养了一个男生 在学校里让自己妈做衣服
女主穿越到古代,然后靠卖猪下水让生活好了起来,后面还收养了一个男生,在学校里让自己妈做衣服
小说的名字是:《农园似锦》
⑤ 《下海》这部电视剧主要讲的是艰苦创业后来成功的故事吗
是的。还不错。讲得时艰苦创业的故事。其中周芸这个角色不错。她做事不中途而费,有原则。陈志平,对爱人尊重,能理解和支持周芸,是一个好丈夫。在他身上我看到了一个男人的大度和气派。
⑥ 找一本好早的武侠小说,主角叫什么忘记了,只知道主角好像是姓陆,主角小时候被追杀后来掉下海,又被地下
阴阳三书生
⑦ 鲁宾逊第一次出海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小说简介
我父亲原来指望我学法律,但是我却一心想去航海。有一天,我去赫尔,我的一位同伴正要坐他父亲的船到伦敦去,再没有什么比这更让我动心了,我必须跟他而去——这是1651年的8月,当时我十九岁。
船刚驶出海口,便碰到了可怕的风浪,使我感到全身说不出的难过,心里十分恐怖。我在痛苦的心情中发了誓,假如上帝在这次航行中留下我的命,我在登上陆地后,就一直回到我慈爱的父母身边,从此一定听从他们的忠告办事。
可是第二天风停了,浪也歇了。太阳西沉,继之而来的是一个美丽可爱的黄昏,这时又喝了我的同伴酿的一碗甜酒,我就把这次航行后便回家的决心丢到九霄云外去了。我的这种习性给我的一生招来了巨大的不幸——任性的行动常给我带来灾难,可我总不肯在灾难来临的时刻乘机悔改。待到危险一过去,就忘掉了 所有的誓言,又不顾一切地投入了我的毫无名堂的生活。
在第一次狂风暴雨似的航行后,我又有过几次不同的冒险。在去非洲的几内亚做生意时,我被一艘土耳其的海盗船俘虏,被卖为奴隶,经过许多危险,我逃到了巴西,在那里独自经营一个甘蔗种植园,生活过得很顺遂。可这时我却又成了诱惑的牺牲品。巴西因为人工不足,有几个种植园主知道我曾为做生意而到过非洲的一些奴隶市场口岸,他们竭力哄诱我作一次航行,到那一带去为他们的种植园买些黑奴回来。
听从坏主意,人就会倒霉。我们的船在南美洲北岸一个无名岛上触了礁,所有的水手及乘客全都淹死了,上帝保佑,只有我一个人被高高的海浪卷到了岸上,保住了一条命。当时我所有的只是一把刀、一只烟斗和一个盒子里装的一点儿烟草。待到我的体力恢复,可以走路了时,我就沿着海岸走去。使我大为高兴的是,我发现了淡水。喝了水后,又拿一小撮烟草放在嘴里解饿。我就在一棵树上栖身,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振作了精神,海上风平浪静。但最叫我高兴的是我看见了那艘船,待到潮水退下,看到它竟离海岸很近,我发现可以很方便地游到船上去。船上只剩下一只狗和两只猫,再没有别的生物。不过船上有大量的生活必需品,这样,我就干了起来。为了把那些东西运到这个岛的一个水湾里,我专门制造了一只木筏,还把岛上有淡水而且比较平坦的一块高地作了我的住所。面包、大米、大麦和小麦、干酪和羊肉干、糖、面粉、木板、圆木、绳子——所有这些,再加上几支滑膛枪、两支手枪、几支鸟枪、一把锤子,还有——那是最没有用的——三十六镑英币。所有这些东西我都一天又一天——在两次退潮之间一一从船上运到了岸上。到了第三十天夜里,我的搬运工作做完了,我躺下来时,虽然像平常一样害怕,但我心里也满怀感恩之情,因为我知道,我已为以后对付这个荒岛作好了准备而心里感到踏实了。
岛上有不少野果树,但这是我过了好久才发现的,我把它晒成葡萄干。岛上还有到处乱跑的山羊,但要不是我从船上取来了枪支弹药,它们对我又有何好处呢?因此,我有理由感谢仁慈的上帝,让船搁在海岸边,直至使我搬来了对我有用的一切东西。
要想确保我能在这个岛上生存下来,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我尽可能地相继办了几件我非办不可的事。但是我的努力并非总是交上好运道。我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子的种子时,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原因是播种得不是时候。我辛辛苦苦花了几个月工夫,挖了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花了四十二天时间,才把一棵大树砍劈成我的第一块长木板。我起劲地干了好几个星期,想制造一个捣小麦的石臼,最后却只好挖空了一大块木头。我足足花了五个月工夫,砍倒一棵大铁树,又劈又削,让它成了一只很像样的独木舟,以备用来逃离这个小岛,可结果却因为怎么也没法子使它下到海里去而不得不把它丢弃了。不过,每一桩失败的事,都教给了我以前不知道的一些知识。
至于自然环境,岛上有狂风暴雨,还有地震。我那时也对一切都适应了。我种植和收获了我的大麦和小麦;我采来野葡萄,把它们晒成了很有营养的葡萄干;我饲养温驯的山羊,然后杀了吃,又熏又腌的。由于食物这样多种多样,供应还算不差。如此过了十二个年头,其间,岛上除了我本人之外,我从来没见到过一个人迹。这样一直到了那重大的一天,我在沙滩上偶然发现了一个人的光脚印。
我当时好像挨了一个晴天霹雷。我侧耳倾听,回头四顾,可是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我跑到海岸上,还下海去查看,可是总共就只有那么一个脚印!我惊吓到了极点,像一个被人跟踪追捕的人似地逃回到我的住处。一连三天三夜,我都不敢外出。
这是人怕人的最好说明!经过十二年的痛苦和苦干,十二年跟自然环境相抗争,竟然会因一个人的一只脚印而恐怖不安!但事情就是这样。 经过观察,我了解到这是那块大陆上的那些吃人生番的一种习惯。他们把打仗时抓来的俘虏带到这个岛上我很少去的那个地方,杀死后大吃一顿。有一天早晨,我从望远镜里看见三十个野蛮人正在围着篝火跳舞。他们已煮食了一个俘虏,还有两个正准备放到火上去烤,这时我提着两支上了子弹的滑膛枪和那柄大刀往下朝他们跑了去,及时救下了他们来不及吃掉的一个俘虏。我把我救下的这个人起名为"星期五",以纪念他是这一天获救的,他讲话的声音成了我在这个岛上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听到的人声。他年轻,聪明,是一个较高级的部族的野蛮人,后来在我留在岛上的那段时间,他始终是我的个可靠的伙伴。在我教了他几句英语后,星期五跟我讲了那大陆上的事。我决定离开我的岛了。我们制造了一只船,这次不是在离海岸很远的地方造。正当我们差不多已准备驾船启航时,又有二十一个野蛮人乘着三只独木船,带了三个俘虏到这个岛上来开宴会了。其中一个俘虏是个白人,这可把我气坏了。我把两支鸟枪、四支滑膛枪、两支手枪都装上双倍弹药,给了星期五一把小斧头,还给他喝了好多甘蔗酒,我自己带上了大刀,我们冲下山去,把他们全杀死了,只逃走了四个野蛮人。
俘虏中有一个是星期五的父亲。那个白人是西班牙人,是我前几年看见的那艘在我的岛上触礁的船上的一个幸存者,当时我还从那艘船上取来了一千二百多枚金币,但对这些钱我毫不看重,因为它们并不比沙滩上的许多沙子更有价值。
我给了那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枪支和食物,叫他们乘着我新造的船去把那艘西班牙船上遇难的水手们带到我的岛上来。正在等待他们回来时,有一艘英国船因水手闹事而在我的岛附近抛了锚。我帮那位船长夺回了他的船,跟他一起回到了英国。我们走时带走了两个也想回英国去的老实的水手,而让闹事闹得最凶的一些水手留在了岛上。后来,那些西班牙人回来了,都在岛上居留了下来。开始时他们双方争吵不和,但定居后,终于建立起了一个兴旺的殖民地,过了几年,我有幸又到那个岛上去过一次。
我离开那个岛时,已在岛上呆了二十八年两个月二十九天。我总以为我一到英国就会高兴不尽,没想到我在那里却成了一个异乡人。我的父母都已去世,真太令人遗憾了,要不我现在可以孝敬地奉养他们,因为我除了从那艘西班牙船上取来的一千二百个金币之外,还有两万英镑等待着我到一个诚实的朋友那儿去领取,这位朋友是一位葡萄牙船长,在我去干那项倒霉的差事之前,我委托他经营我在巴西的庄园。正是为了去干那差事,使我在岛上住了二十八年。我见他如此诚实,十分高兴,我决定每年付给他一百葡萄牙金币,并在他死后每年付给他儿子五十葡萄牙金币,作为他们终生的津贴。
我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我除了因为要到那个上面讲的我住过的岛上去看看,又作了一次航行之外,再没作漫游了。我住在这儿,为我不配得到的享受而心怀感激,决心现在就准备去作一切旅行中最长的旅行。如果说我学到了什么的话,那就是要认识退休生活的价值和祈祷在平静中过完我们的余日。
⑧ 一篇校园小说 女主和女主哥哥都在一个学校里然后女主哥哥的朋友们 记得女主好像不会游泳 被第三者推下海
拽公主的王子
本文塑造了一个活力、可爱、美丽但不缺乏个性的女主角,这就是刚满16岁的林雪从美国转学回来打扮成‘丑女’,用自己丑化后的模样开始在学校招摇撞骗,成为学校号称“王子篮球队”的经理,被所有女生羡慕,也同时遭受白眼,但有个性的她总是那么耀眼,吸引着篮球队所有人的眼球 ,摆平所有对她不满的人。
儿时的林雪曾经是四位王子心目中的“小公主”,长大后的她再次遇到他们,她是白轩的妹妹,成为杜豪的老大,变成菲雨的‘妈妈’,‘肖衡’的“老师”,苏静堂心目中的公主,段誉心目中的天使,还光荣的交了一个帅男友——净一,最终还认了一个小儿子小奇——司徒琪。
把自己打扮丑没有影响到她所散发出的耀眼光芒,再变回真正的自我时所有人都大吃一惊,一件件幽默搞笑的事让她变成所有心目中的公主,厉害的功夫,超长的成绩,个性的生活,优秀的一切……
谁说公主就要美?看我丑女钓帅哥!
看我大闹校园!
是这篇吧?
⑨ 小说男主角回老家下海捉虾买了一艘渔船家里养了海里带回来的巨龟还有一只神雕还有一个妹妹
小说男主角回老家了,海蜇虾买了一艘渔船,家里养了。海里带。这是一个。很好的故事。
⑩ 一个珠子放在水里可以改善水,男主经常下海的小说
推荐同类 我的浴缸通海洋
作者:打僵尸
简介:泡澡:泡着泡着突然摸出一只大龙虾。
池棠:…………八百块钱。
泡澡:泡着泡着又摸出一只大章鱼。
池棠:…………八百块钱。
泡澡:泡着泡着突然泡出一条人鱼!!!!
池棠:………………这个就相当值钱了。
人鱼: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
池棠:我只是想卖个海鲜,万万没想到最后竟然继承了整个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