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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没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 2022-06-17 21:26:40

⑴ 有什么好看的正常趣向,文笔好的完结的小说

推荐你看《亵渎》

内容简介

故事发生在一个动荡的时代。乱世之中,英雄辈出! 然而英雄们大多倒下了,倒在罗格的脚下。
因为群殴是罗格的战略!因为暗算是罗格的战术! 身为破落贵族的儿子,罗格阴险、好色、贪婪且行事不择手段。在误打误撞之下,他继承了最强大的死灵法师罗德里格斯的灵魂与最纯净的灵魂能量:神之本源,并以神之本源创造了独一无二的法师宠物,一个会装死的骷髅:风月。
凭着天生对金钱与权势的嗅觉,他一手创立了“战神之锤”这个专为贵族打造的魔法装备店。成功收复塞勒斯堡则使他如愿以偿的攀附上了巴伐利亚大公的独子,真正的英雄“黄金狮子”奥菲罗克。然而他随即发现自己已经无可奈何地被绑上了公国这辆战车。在各大势力的乱流中,为求活命,罗格不得不使尽全部手段。
乱世中的小人物们是可悲的,罗格正是这样一个小人物。虽然寻求力量的道路还很漫长,但罗格无畏也无悔。被牢牢捆在公国战车上的他实在是无从悔起。
前路漫漫,还有无数英雄的高大身影横亘在他的前方。毕竟,这是个英雄辈出的时代。

作者简介

烟雨江南,原名丘晓华,超人气玄幻小说作家,代表作玄幻类小说《亵渎》,堪称网络小说史上里程碑式的存在,在网络小说日益浮躁和商业化的时代,《亵渎》可谓是一个异数,无论是情节设计、语言风格、世界观构架、讲故事的方法、埋伏笔的深度,都达到了极高的境界,这部作品历时三年完成,共两百多万字,实可称之为三年磨一剑、厚积薄发的典范。在此书发布的日子里,无数的书评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出现,充斥论坛,几乎形成了一种小范围的文化现象,盛况之空前可见一斑。
烟雨江南在网络上拥有非常多的铁杆粉丝,号称“烟丝”,被视之为经典制造者,目前正在17k.com独家发布作品仙侠类作品《尘缘》,却已然以极高的数据赫然列在各排行榜的前五。
烟雨江南本科毕业于复旦大学,毕业后进入新华社,任记者。数年后旅英留学,取得硕士学位后回国发展,加入北京一家特大型投资公司,从事资本市场业务三年。其间先后从事证券分析与投资、风险投资、并购与重组业务。目前任职于国内某知名金融机构,从事核心业务。
对奇幻文学有着莫大的兴趣,遂开始创作《亵渎》并连载于起点中文网之上,成为中国网络上最受欢迎的奇幻小说之一,在全国拥有莫大的拥护者群。一时间,罗格、风月和格里高利成了网络人尽皆知的名字。真是太卑鄙,太无耻了,则成为了知名的口头禅。
自小算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一路行来,走的也是一个好学生该走的路。如今为共产党打工,过着窃取皇粮的惭愧生活。生平不喜拘束,幼时最恨作文。一时兴起写了《亵渎》,数次差点太监。玄幻小说,以我的理解,就是讲个故事,供大家闲时解解闷罢了。

作品评价

亵渎 是一个童话
最近出差到一个只有15万人口的小镇,无聊之余,找到一张名为《亵渎》的英雄无敌地图,本意消遣部分时光。结果试玩之后,直叫人郁闷的吐血。遂把烟大的《亵渎》download(下载)下来重新阅读了一遍。
何谓亵渎,一如以前一样的耐人寻味。
是悬幻,是意淫,还是对现实的映射?都是!这种文体最早叫做童话。
这种故事是给愿意思考的人看的,每个人都能通过思考得到一些不同的启示,这就是童话。
“造物,那是神的领域”
烟雨大神用它独特的造物能力,为我们创造了一个属于魔法的世界。
故事从轮回之卷开始,到七日之书卷结束,难得一如始终的贯彻了造物大神不变的位面理论和空间法则——那缤纷的色彩不过是蒙蔽的人心,终于一天,世上的一切将以我的本心存在。
忽然觉得,这是一个用西方的文化为背景,讲述的带有浓郁的东方哲学的故事。
如何能够让读者理解这个魔法世界的秩序基础,在开篇的布局中占据了巨大的篇幅。故事的背景从主角罗格的周围慢慢展开,对于世界的秩序也是由这个表面上卑鄙无耻,其实却不得不停追求进步的胖子介绍给读者。一切都很自然,一个个经典的角色的次第出现,一个个法则的深入探索,从老罗到《论死灵魔法的本质》,从奥菲到《空间法则》,从《君王论》《权臣论》到泡妞的理论,一个纷繁的魔幻时空展现在读者的面前。阅读,可以触摸另一个灵魂。你很难想象,一个白天对着成组的数字奋斗的人,他的头脑中完整的装载着另一个如此不同的世界。这本身是不是一种亵渎?
角色是一些线索,带领读者去发现一个不同的世界。
罗格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条线索,他具备两条其他线索没有的特质,不是卑鄙无耻,而是空间和进化。空间使角色可以包容从而丰富多彩;而进化让角色变得可以永恒。这两重特质让罗格从一个我们能够触摸到的身边猥琐的胖子,最终变成了一个超过我们认识范围的真神。书中很多的角色都如同夜幕中划过的流星一样灿烂,但他们是流星,他们缺少了进化这种特殊能力,继而被埋葬到了罗格的光辉之下。流星的归宿在哪里并不重要,因为他们不可能走完创世纪的7日之旅,在最灿烂时候湮灭,反倒使他们变得更耀眼。当然也更能攫取热血读者的金币。
空间法则,就是力量的本源。
烟大创作的时候,莫不是受了什么重大的刺激,大彻大悟了?整部作品,罗格在突然的最后一节才突然的飞升!前期早就明白力量本源的胖子,一直在别人的棋盘里面充当棋子,这部分无疑也是最让人感觉卑鄙无耻的时期,读着也是诙谐和灰色的;中后期胖子想在别人的规则下当棋手,这部分虽然精彩但是连载的时间很漫长,现实中足有一年时间吧,胖子纵横大陆,魔界,异界,极大地丰富读者的阅历,让读者完全融入到了亵渎这个幻想的世界中去,然而胖子其实都在停滞不前。也许那些叫力量的积累?
只有在最终章,胖子突然想到要开一局自己的“棋”!从而烟大完成了一次伟大的亵渎,原来那至高无上的,与那阴暗邪恶的本质竟然是一样的?
战斗描写,精彩准确。
刚开始读的时候正在玩着一系列的魔兽游戏。对烟大描写的场面有很强的带入感,对于文字描绘得场景就好像是看电影的分镜头,选择的角度绝对超过奥运开幕式直播的导演。遂以为烟大可能也是一个游戏高手。
渐渐的发现,烟大可真的是包罗万有,也许是信手拈来的景物描写,俺时常都要去网上搜寻下才能有些概念。尤其是对那个魔法世界战斗场面的描写,写意与写实同时出现在一部作品中,疏不多见,直到重读还是觉得十分的——准确,生动。仿佛那乳白色的就一定是神圣的,那碧蓝色的就真的是星空一样。但是,嗯嗯,现实中超过70年的葡萄酒是有的,只是应该叫做葡萄醋。瓶装的葡萄酒的最佳饮用时间是15年以内,超过15年的味道就有些变质了,在酵母菌的作用下,超过30年的葡萄酒已经是醋的成分占多。
战神之锤,一个经典。
一个看上去就像矮人般质朴憨厚的品牌,进行的却是赤裸裸的对人性的剥削。
商道无疑是最捷径探寻天道的修行。也许深夜静思可以静心涤念,了解本心。但是充满五色五欲诱惑的商场却绝对探寻人性的妙境。多年的商道打拼,很是学了些不人不鬼说胡话的能力,如何面对利益的诱惑,把握住自己的本心呢?这个战神之锤的商业品牌,无疑是前期作品吸引我的地方之一。损有余而补不足,是为天道,而如何用天道来牟利,一念之差就是奸商和义商的区别。
然而不论是奸商还是义商,莫不是对人性玩味的十分圆通,所以泡妞水平定然超群,这也许是成功商人身边多红颜知己的原因吧。罗格就是一个成功的商人。
说到了泡妞,现实中的贞节烈女是不存在的,女人其实都需要有人关心和爱护。古人云:铁做的面皮,纸糊的裤裆!现实中曾被铁面皮吓退的,遂于幻境中寻得一个直奔裤裆的机会,然而还要安排种种的善后抚慰自己的良知。如果在现实中,能够勇于掀开铁面皮,是不是更能把握幸福的机会呢?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读者一思考,烟大就笑了。
股市不行,故事还坚挺。
亵渎,是一部值得思考的童话。
这里本来是一片虚无,那一刻,主张开了双眼,下一刻,主说:要有光。

读者点评

前言
小说的灵魂
合格的小说应有流畅的文笔和完整的人物、情节与环境。出色的小说在此基础上,还要拥有自己的“灵魂”。从读者的角度讲,小说的灵魂就是作者在文字之上想要表达的东西。它可能是一种贯穿始终情绪,或者是一种富有戏剧性的冲突,也可能是一处引人遐思的场景,异或是一次独特的经历。具有自己的灵魂小说,便不再只是单纯的文字堆积,而是思想的载体。
长篇小说的灵魂,则应该是的作者独特世界观。
世界观
认知哲学认为世界观是知觉的基础架构,通过这种架构,个体可以理解世界并与之产生互动。它以一般化的知觉,来描述具体化的存在。简单的讲,世界观是位于历史时代,社会形态,知识层次,民族,语言,文化,伦理道德之上的,一种属于全人类的共通性。
为什么说观是长篇小说的灵魂应是作者独特世界观呢?这要先从长篇小说的特点说起。
长篇小说
从篇幅上讲,字数在六万以上的小说都是长篇。然而出色的长篇,绝不是那些结构松散、思想浮躁的注水文。艺术是对生活的提炼,好的小说既要有统一的主题也要有紧密的结构。中短篇小说往往会选择一个巧妙的角度描述生活中富有戏剧性的片段,以求突出其所要表现矛盾冲突。只有当这些矛盾冲突塞入中短篇已经过于臃肿不堪时,长篇才有了它存在的理由。
《欢乐》的作者莫言认为长篇作家要有“长篇胸怀”——“胸中有大沟壑、大山脉、大气象之谓也;要有莽荡之气,要有容纳百川之涵。如此才能不流俗,不拘束,不沉迷,才能写出大时代的庄严气息。”换句话说,长篇小说当有其贯穿始终的灵魂,这灵魂就是作者对这个世界的认知。长篇作者只有通过对自己灵魂的拷问,才能写出震撼人心的鸿篇巨制。
幻想文学是对现实世界的投影,用世界观的概念来考较幻想小说的思想性也许并不合理。但是,好的幻想作品也应当有贯穿始终的灵魂。这种灵魂应当同样大气磅礴,震撼人心。烟南的作品背后是否具有这种贯穿始终的灵魂呢?
让我们且看《亵渎》。
正文
《亵渎》是一个关于规则与挑战的故事。
破立
第二卷 月陨 第六章 破立
“这技巧的本质,就是规则!”
一盘棋有游戏规则。
一个家族有家法。
一个国家有法律。
水往低流,树向阳光,鹿马逐水草而居,候鸟依天时而徙。
就是这天,也有雨露风霜,也有四季分明。这地,也有山川湖泊,也有地脉龙气。
世界万物,日月星辰,莫不依规则而行。
“世人诸多强者,无非是由力量而技艺,再由技艺而力量。正有观树是树,观花是花;观树不是树,观花不是花;以及观花还是花,观树还是树三重境界。其实返朴归真,万流归宗,依然是徘徊门外罢了......”
“我订的规则,我当然可以改变它。就算你规则掌握的再好,只要威胁到了我的存在,我就会设置一套新的规则来限制你,束缚你,直至绞杀你。”
这真正的力量,就是制订规则。
棋盘
棋盘是一个寓言,凡人就如同棋盘上的棋子。强者如“后”,是规则下力量极至的体现。而诸神卓立于棋盘之上,摆弄着众生的命运。
因此,凡人挑战诸神的下场,只有灭亡。
罗德里格斯却是这么一个敢于挑战神权的凡人。早已达到了力量极至的他,不愿苟活,用自己的生命造就了规则的挑战者——罗格。
在罗德里格斯的身上,我仿佛听到了那被吟唱了千百遍的话语:“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卷 月陨 第六章 破立
罗德里格斯临去前终于看到了这一局,眼眶中闪过一丝欣慰。
适才还热闹无比的小楼,这一刻却显得无比的空旷。
良久,一滴水滴落了下来,溅起几片小小尘埃。
空白。
巨大的空白。
罗格不知道这空白该如何填补,也不想去填补。
壁炉里的火渐渐的熄了,小楼里慢慢的充斥了寒意。
折翼的天使
罗德里格斯的死,在罗格的心中埋下了反抗的火种,这火种不断灼烧贵族恶少那原本麻木的灵魂。顺从还是反抗,成了根植于罗格灵魂烙印中的一对矛盾。矛盾的双方不断相互激斗着,绞杀着,随着罗格命运而高低起伏的变化着,其间有情谊,有权谋,有背叛,有旖旎,更多的则是痛苦和无奈。
当风月最终死于诸神手下时,罗格终于爆发了。
心中反抗的火种化为了熊熊的烈焰,燃烧着,呼叫着,冲向了天界的大门。
第十九卷 七日之书 第七日 审判
罗格猛然站起,仰天发出一记声嘶力竭的狂吼!
他不再多言,只一把拔起死神镰刀,然后双足用力踏下,人已如电般冲上天际,飞向了天界之门!
唐古拉雪峰悄然出现无数龟裂,然后轰然倒塌。
罗格紧握着死神镰刀,身周不住喷发出无形的火焰,转眼间已化作一颗燃烧着的星辰,穿越了那尚未成型的伟大存在,然后迎着无以计数、羽翼之辉已汇成天河的天使,逆流而上,呼啸着冲入了天界之门!
在这一瞬间,天河竟也断流!
它旋即恢复了常态,继续奔涌向前。
天,亮了。
我不承认那蛇足一般的终章,罗格的故事在审判日结束的时候已经收场。堕落的天使撕碎了自己的翅膀,华丽的奔向毁灭,血淋淋的悲剧结局,如此而已。
只是,感动之余,我还想问,这规则到底是什么?
对奇幻小说来说,规则是架空一个世界时首先考虑的问题。规则确立后,维护和反对它的双方便成了相互对立的两大阵营。两大阵营之间的争斗也就成为了小说的主要矛盾,情节由此展开。
因此,要进一步的解读《亵渎》,我们尚需回看它的世界构成。
三级
《亵渎》的世界可以划分为凡人,强者,神三个等级。天界诸神掌控万千位面,遵循天界守则,于各位面攫取信仰之源;强者实力强横,但是受限于位面规则,通过国家宗教等体制统治着凡人;凡人是最底层的存在,没有权利,只作为高层的“食粮”。三者在实力上存在着绝对的差距。
西方几百年的民主进程无时不刻不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身份平等的基础是实力的相对均衡。没有对等的实力作为保障,就不可能有相应的地位。在《亵渎》这个剑与魔法的奇幻世界中,实力上的绝对差距,决定了其等级制度必然是森严的。任何越级挑战的尝试,只能被残酷的镇压。
作为三级最底层的民众,残酷的现实早已使他们麻木。当麻木逐渐成为习惯,习惯了也就成了一种幸福。众生如狗,但是兔子急了也会咬人,何况是狗。
凡人
第十二卷 烈焰红唇 第三章 黄昏
预备军已经在要塞下列好了阵。
与狰狞恐怖的莱特要塞和城头上密密麻麻的守军比起来,两万人的 队伍显得如此的单薄,就连那上百架巨大的攻城器械都如同小孩子的玩 具一样可笑。
一位前雷顿的将军从阵列中走出,他猛然抽出长剑,狂吼了一声!
“为了自由!”
“为了自由!”两万人同声的呐喊让整个大地都在颤抖!
罗格的瞳孔急缩,给战争古树上的拉斐尔下了命令。
整个世界似乎忽然亮了一下。
那位将军刚刚领头冲出了几十米,他的胸前就突然出现了一个碗大 的血洞!
他仍然喘息着,挣扎着向前冲着。
又是一道光芒闪过,他的腹部再次出现了一个透明的血洞。
这一次将军终于支持不住了,他不甘地咆哮了一声,奋起最后的力 气,向要塞掷出了手中的长剑。
长剑飞舞着,越过了长长的距离,在城上城下数万人的注视下,呛 的一声,插在了护城壕的边缘,剑柄犹在颤动不息。
“为了自由!”
…………
修斯的房门被人粗鲁地一脚踢开,一身酒气的罗格摇摇晃晃地走了进 来。他一言不发,拎起一瓶烈酒仰头痛饮一会,才将酒瓶重重地放在桌上。
“修斯长老!你说……这些预备军怎么会这么蠢!只有两万人,竟然 还敢来攻我的要塞!这……这不是送死吗?真是些不知所谓的傻瓜!”
“可是神使大人,他们差点就成功了。”
“是的,我知道!但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罗格低声咆哮着。又伸手去拿桌上的酒瓶,他的手却抖的厉害,差点将酒瓶碰翻。
罗格烦燥地晃了晃头,他很想麻醉一下自己,不再去想这个问题。但魔兽般强悍的体质,使他在喝下十几瓶烈酒之后,头脑仍然非常清醒。
“神使大人,您在害怕。”
“我不想承认,但是……见鬼!是的,我是在害怕!这些人都疯了!”罗格诅咒着。年轻预备军战士不甘的双眼始终在他心中挥之不去。一直以来,罗格都十分怕死。就算他是个死灵法师,就算他现在很难被彻底的消灭,但他仍然不愿意冒险再死上一次。所以,他无从理解这些预备军战士的想法。
修斯递给了罗格一杯茶,微笑道:“神使大人,在这个世界里,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能够用理性和利益去衡量的。正因为有这些傻瓜的存在,世界上才会多了许多叫做‘奇迹’的东西。”
…………
整体来说,战争描写是《亵渎》中的败笔,然而莱特要塞前的战役却写的催人泪下、荡气回肠。
为什么?是因为信念。当弱者为了信念可以抛弃自己的生命的时候,实力的差距又算得了什么?
我的目光似乎又飘回了半个世纪前那血与火战场,当人们用血肉之躯誓死捍卫自己的家园的时候,钢铁大军也为之却步。
国人也有激情奔放的年月,何惧,死便埋我……
强者
强者在力量和技巧的掌握上有着自己独到的地方。和凡人比他们是强大的,他们甚至可以凭一己之力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他们在帝国、教廷或者其他的实力团体中起者中坚作用,对诸神来讲他们是统治位面的工具。然而诸神需要的只是工具,当工具违反了主人的意愿的时候,就会被无情的抛弃。
第四卷 问情 第九章 问情
“我可怜的孩子啊,你如何能让魔鬼蒙蔽了你的灵魂呢?”
高台上的教皇似是在喃喃自语,然而奇怪的是每个人都听到了这句话,一个字比一个字的声音更大,到了最后几字,竟是一股极大的声浪在广场中回荡着。
教皇站了起来,在一瞬间,似乎所有的高楼都在这个瘦小枯干的老人面前埃里一截。
“主创造了一切,主掌握世间,主说要停止,就不会再向前。”天地间似乎只剩下来教皇那洪大无极的语声!
世间万物突然失去了色彩,一切都静止下来了。
奥菲罗克也凝定在空中,还保持着振翼飞行的姿势,埃丽西斯的笑容也凝固在脸上,只有教皇的声音还在继续。
“主赐予你荣耀,你却将它付与了魔鬼,主说,背弃我的荣光的,我将收回它”
世界恢复了色彩,一切又开始运转。然而奥菲罗克身上闪耀的金色斗气却迅速褪去,他身子向下一沉,羽翼急速的扑动着,这才维持着空中,挣扎着向埃丽西斯飞去。
“是大预言术!”罗格低声惊呼。
教皇手向奥菲罗克遥遥一指。
“主创造一切,主掌管世间,冒犯主之威严者,必被禁锢!定!”
奥菲罗克的羽翼突然有如千斤之重,再也挥动不起来。他拼命挣扎,与庞大无匹的魔法力量抗衡着,无数细小的血丝从他的皮肤上溅射出来。
“背弃主的信仰的,必被剥夺主的恩赐!”教皇再次凌空一指!
奥菲罗克一声惨叫,无数黑色的羽毛从他的双翼脱落,漫天的血雾中,那幅黑色的羽翼竟然一点一点地被剥落下来!
教皇伸足向前,在地上轻轻一踏,整个广场都随着他这一踏晃动起来!
奥菲罗克的双翼被彻底撕裂下来。两道紫黑色的血液标上了天空。他眼中的光彩迅速地黯淡了下去……
烈焰已经扑上埃丽西斯的身躯,她的黑袍之火焰中化作了飞灰奥菲罗克眼中亮起最后一点火焰,他的身躯突然向上一升,划过了一道弧线,投入了烈焰之中。
他的手指终于触到了埃丽西斯,紧紧地抱住她。
烈焰升腾,吞没了两个缠绕到身躯……
“奥菲,你不该回来的……”
“我若不回来,就再也见不到你了……”
“奥菲,你终于选择了我,我好高兴……”
“若是没有你,我就是得到了整个世界,又如何会快乐……”
生当如夏花,只为绚烂一瞬。
黄金狮子败了,他和他的爱人埃丽西斯一起在烈焰中化作了炼狱天使雕象。站在位面力量顶峰并亲手击败了黄金狮子的教皇当时会作何感想?身为其导师看着心爱弟子堕落的血天使心中又是怎么想的?看破了红尘的教皇也许会更加麻木,麻木不仁的血天使也许会因此颠醒。或者什么也不会改变,即使改变了,也只能深埋在心底。
在诸神面前,强者同样没有自由。绝对的强权,这便是《亵渎》的规则。
以上内容转自我不知道论坛,原作者六厘
嘈杂:
有平衡就有失衡,有规则就有反抗。当一本书选了绝对的强权作为规则的时候,也就注定了其矛盾冲突是激烈且不可调和的。压制越沉重,对它的反抗也就越发强烈。
然而只有这些尚不够支持起一部长篇。长篇小说中的矛盾不应仅仅是善与恶公式化的对立,它应该是嘈杂的,是多元化的。
聊聊“烟雨江南”:
“《亵渎》最成功之处即在于将不可调和的矛盾双方置于一个统一的整体当中。
不仅是风月的身体,而是书中所有的一切。
圣洁而愚蠢的光明教会,瓦解于内部的联盟,自私且无耻的天使,胆小而勇敢的格利高里,温柔而冷酷的风月,强大而卑微的不死君王,以及凤蝶对罗格的感情,罗格与风月的关系,圣骑士与魔族公主的结合……从一开始的死灵法师单挑圣殿,到圣骑士为魔族公族叛出教会,而至高神直接领导的光明教会居然会为罗德里格斯的传人洗礼祝福,甚至整个精灵族的希望居然会是一个杀死神使的人。”
《亵渎》正是这么一本嘈杂的小说。圣洁与愚蠢,结盟与背叛,自私与无私,卑微与高尚,冷酷与温柔,强大与懦弱,爱与恨,亲与疏,神与魔,信仰与愚弄,红粉与骷髅,种种矛盾的错综复杂的对立绞杀间,小说的艺术魅力挥洒的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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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楔子 第一章:我在回忆里等你 如果你问:夏木,你最讨厌谁? 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舒雅望。 第二章:青梅竹马唐小天 舒雅望抿着嘴唇看他,非常非常贱的说了一句:“我只对你好。” 第三章:父亲的骄傲 唐小天,你要是个男子汉,就不能让女孩子跟着你受苦,受伤,被人打! 第四章:年少时光总是少 舒雅望以为,她和唐小天会一辈子在一起。 一辈子,从出生,到死亡,一秒也不多,一秒也不少。 第五章:唐小天当兵 年少的他们,在星空下做了承诺,一个说愿意等,一个说一定回来。 第六章:圣诞节约会记 她喜欢他的怀抱,温暖而又结实,干净而又安心,让她迷迷糊糊的想闭上眼睛,在他的怀抱里呆上 一 辈子。 第七章:这个男人很危险 曲蔚然问:“很讨厌我么?” 舒雅望点头:“是啊,非常讨厌。” 曲蔚然状似苦恼的说:“可是怎么办呢?你却让我很着迷。” 第八章:夏木的告白 夏木咬咬嘴唇,在她耳边说:“我喜欢你。” 第九章:曲蔚然的回忆 那是他和唐小天的第一次见面,他到现在还觉得他的笑容真的很耀眼,闪的让人睁不开眼睛。 第十章:甜蜜爱念 小的时候,我很羡慕你,因为你总是有很明确的目标,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想干什么,未来是什么。我 很喜欢这样的你。也特别希望自己可以变成这样。 第十一章:雅望,别哭 舒雅望靠着房门缓缓蹲下来,咬着嘴唇,捂住耳朵,痛苦的张大嘴巴,想大喊想大叫,却又不能发出 声音来。 第十二章:混乱中的救赎 他从来没想过,她会成为别人的妻子。 第十三章:用什么赔给你 可是他现在……只是一个杀人未遂的逃犯! 等待他的未来,也许……只有监狱! 第十四章:最初相爱的人,最终不得相守 现在你回来了,可是,我等的已经不是你了。 第十五章:爱也一辈子,恨也一辈子 爱一辈子也好,恨一辈子也好,终究是要让你记我一辈子。 第十六章:男人的眼泪 一个等了,却等的太早, 一个回来了,却回来的太晚。 怪只怪那缘分太浅,未满千年。 第十七章:这一生,你不来,我不老 有的时候,一旦错过便是一生。 再次遇见,可有来生? 番外: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我用了十年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结果只令她的轮廓更鲜活。《夏有乔木 雅望天堂1》媒体评论
这本书语言很朴实,可是就在这朴实的文字后面我看到了一个荡气回肠的故事。这个故事亲切的就像发生在我自己身边一样。作者构架故事的能力非常好,是我见过为的青年作家里为数不多的很有潜力的一位新人。 ——《晨报周刊》著名书评人袁复生 人生,是不是真的要纠缠才能算得是真实活过?爱情,是不是一定要唇边带泪才会刻骨铭心? 泪水不自觉华丽丽的落下,暗笑自己太痴!合书,闭眼冥想。何时?何地?何方?都不在重要! ——《影迷》《星月刊》执行主编:高瑞沣 从来没有任何一个美丽的少年,能够象这本书里的夏木一样给予我那么深刻的痛楚与悲伤。我连夜看完的这个故事,立马决定在《花火》上轮番连载,五年了,还从来没有哪一部小说能像当年“凉生”一样感动我,可是“夏木”办到了。 ——花火主编小狮 书里蔓延着细致绵长的深情,不同《深海》般凛冽,读懂它,即是从另一个角度读懂爱情。 ——独木舟不是所有人的生命里都会出现一个叫夏木的男孩,但是如果你遇到,你一定一定会用一辈子的时间记住他。所有的悲痛和伤,凝结成幸福的回忆,让你永不能忘。 ——张芸欣《夏有乔木 雅望天堂1》我毁了这世间最美好的少年夏木完结,作者籽月重温纯白的夏木,特显番外:我毁了这世间最美好的少年。 你你还记得那个少年么? 那个总是安静的坐在角落里的少年。 那个在军区大院长大的少年。 那个身世凄楚的少年, 那个如洋娃娃一般的少年。 你还记得他么? 他总是蓝格子衬衫,沉默的微低着头,俊美的侧脸弧线让人移不开视线,当他望向你时,那个空洞的眼神,那木然的表情,。那深深的黑眼圈,是否让你无法忘记。 我毁了那世上最美好的少年。 遇上我,也许,真的是他这辈子的劫难。 ——舒雅望《夏有乔木 雅望天堂1》书中角色 夏木 网络热门人选《悲伤逆流成河》是郭敬明的第四部长篇小说。是2006年10月郭敬明为《最小说》创刊时量身定做的,每期一万多字的连载稳坐《最小说》“读者最喜欢的文章”排行榜头把交椅,并曾推动《最小说》创造出最高60万册的销量。
2002年《爱与痛的边缘》 2003年《幻城》《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2003年11月《梦里花落知多少》 2005年《1995-2005夏至未至》 音乐小说《迷藏》 《剑侠情缘》 2004~2007年主编《岛》系列《岛.柢步》《岛.陆眼》《岛.锦年》《岛.普瑞尔》《岛.埃泽尔》《岛. 泽塔泽塔》《岛.瑞雷克》《岛.天王海王》《岛.庞贝》《岛.银千特》 2006年初《无极》 2006年11月主编《最小说》 2007年《悲伤逆流成河》 2007年底《N世界》(郭敬明著,年年绘) 2007年11月《最小说》连载《小时代》系列 2008年《小时代1.0折纸时代》 2009年《蜀绣》(李宇春,郭敬明词) 《听我的声音》(韩红,郭敬明词) 2009年12月30日 《小时代2.0虚铜时代》 2010年《小时代3.0刺金时代》在《最小说》连载中. 2010年6月6日 《王牌大助理》 2010年8月24日 发行《临界·爵迹Ⅰ》 2010年9月 《以爱之名》(李维嘉,郭敬明词) 2010年9月30日《再回首-幻城》 2010年华影盛视《我们约会吧》(原名:丘比特来电)编剧 2011年1月1日 《临界·爵迹Ⅱ》 2011年1月25日《临界·爵迹 燃魂书》 2011年1月 《我们约会吧同名小说》(郭敬明、笛安、落落等) 2011年2月13日《我们约会吧》上映 2011年1月 《最小说》连载《爵迹》系列《爵迹·风津道》 2011年4月 《下一站.神奈川》 2011年4月 《下一站.伦敦》 2011年7月1日 《小时代3.0刺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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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只象:给所有在爱的人 青海湖畔的悲情绝恋 七只象的猜想——爱分七象,看你是哪一象? 本土首部青春疼痛小说 引爆华语世界的末世狂欢 中国版的《追风筝的人》 后中国时代的《山楂树之恋》 以《悲伤逆流成河》一书纪念悲伤的繁盛,或者丰收的荒芜。 全新收录最新番外篇章《黑暗源泉》 全新收录郭敬明创新手记《对他说》 收录名家评论+众多作者读后感言 百万册黄金纪念版全新修订 2007年年度全国畅销巅峰 时间把脉络轻轻改写,试管里萃取出的青葱色泽,在漫长的消耗里褪成苍白与灰蒙。旭日暖子时是你凝望的眼。 与荒芜对峙,与时间对峙,与锋利对峙,与和煦对峙,与酸痛发涨的年少岁月对峙。世间四季循环,人心剥去残片。停留在过去的淡薄少年抬起手擦去尘埃。 被承载于玻璃片上的青春标本,在时间持续不停的风化里,终于流徒成为了宇宙里漂浮的尘埃。它们汇聚成漫长的光河。
编辑本段内容简介
该小说24万字,讲述了少女易遥在17岁时爱上不良少年后怀孕,和她比邻而居的齐铭则生活在完全不一样的世界里——老师的宠儿,父母的掌中宝。两人之间产生了某种介于爱情和友情之间、或者说是凌驾于爱情与友谊之上的微妙情感。直到顾森湘和顾森西姐弟俩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齐铭和顾森湘自然而然的相爱,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顾森西对易遥产生了好感,当易遥与齐铭各自有了感情归属、彼此渐行渐远时,易遥却因无意中给顾森湘转发了一条短信,间接害死了她。后来,易遥因为齐铭和顾森西对自己的不信任以及他们对自己的厌恶,跳楼自杀了。那种全身的关节、骨骼、胸腔、头颅一起碎裂的声音,让齐铭再也承受不了,在弥漫着煤气的黑暗中慢慢闭上了眼睛。易遥,顾森湘,齐铭,都被淹没在悲伤的河流里,还有在电视机前哭红了双眼的顾森西,四个人的爱情,四个人的命运,纠结,撕裂……
编辑本段序言
楔子 你曾经有梦见这样无边无际的月光下的水域么? 无声起伏的黑色的巨浪,在地平线上爆发出沉默的力量。 就这样,从仅仅打湿脚底,到盖住脚背,漫过小腿,一步一步地,走向寒冷寂静的深渊。 你有听到过这样的声音么? 在很遥远,又很贴近的地方响起来。 像是有细小的虫子飞进了耳孔。在耳腔里嗡嗡地振翅。 突突地跳动在太阳穴上的声音。 视界里拉动出长线的模糊的白色光点。 又是什么。 漫长的时光像是一条黑暗潮湿的闷热洞穴。 青春如同悬在头顶上面的点滴瓶。一滴一滴地流逝干净。 而窗外依然是阳光灿烂的晴朗世界。 就是这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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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如今,时过境迁,我们都已经长大,我很想让你跟我走,可是已经成为不可能。 第一章 祭 清晨呼了一口气,对初一说,抱着我,因为明天你就要离开我。 第二章 惑 我们的爱翻越多少山峦,才能有圆满的结局。如果让我没有遇见你,我们是不是都会很幸福的过下去。 第三章 迷 纸片上只有一句话:初一,如果抉择如此痛苦,我能否先自行出局。 第四章 喜 城市就是一个爱情的容器,容器里装着一团团的红尘往事,悲伤轮回与擦肩而过。 第五章 行 那年,他牵起她的手,说要照顾她一辈子。可是他不知道,牵一个人的手容易,而牵一个人的一辈子需要多么的艰难。 第六章 忆 他想,或许他的死,是让清晨幸福下去的唯一方式。 第七章 象 在那片湖水上方,突然飞过来一大片的鸟群,它们就那么围着那一串串的气泡,盘旋着飞舞着鸣叫着,久久不愿散去。 终她终将铭记于心的是,不管日月如何变迁,那河水永无止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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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你曾经有梦见这样无边无际的水域么?无声起伏黑色潮水,在地平线上翻滚出骇人的音浪。就这样,从仅仅打湿脚底,到盖住背,漫过小腿,一步一步地,走向寒冷的深渊。在潮水漫过心脏的时候,耳朵里被斜斜地刺进这样的声音。 你有听到过这样的声音么?在很遥远,又很贴近的地方响起来。像是有细小的虫子飞进了耳孔。在耳腔里嗡嗡地振动翅膀。突突地跳动在太阳穴上的声音。蜂振般持续而细密的压抑感。 视界里拉动出长线的模糊的白色光点。交错编织成巨大的回路。笼罩着窗外的依然是阳光灿烂的晴朗世界。就是这样了吧。 1. “齐铭把牛奶带上”,刚准备拉开门,母亲就从客厅里追出来,手上拿着一袋刚从电饭煲里蒸热的袋装牛奶,腾腾地冒着热气,“哦哟,你们男孩子要多喝牛奶晓得伐,特别是你们高一的男孩子,不喝怎么行。”说完拉开齐铭背后的书包拉链,一把塞进去。因为个子比儿子矮上一大截,所以母亲还踮了踮脚。塞完牛奶,母亲捏了捏齐铭的胳膊,又开始叨念着,“哦哟,大冬天的就穿这么一点啊,这怎么行,男孩子嘛哪能只讲究帅气的啦?” “好啦好啦,”齐铭低低应了一声,然后拉开门,“妈,我上课要迟到了。” 拉开门,浓重的雾气朝屋里涌。头顶是深冬里飘荡着的白寥寥的天光。 还是早上很早,光线来不及照穿整条冗长的弄堂。弄堂两边堆放着的箱子,锅,以及垃圾桶,都只能在雾气里浮出一圈浅浅的灰色轮廓来。 齐铭关上了门,连同母亲的唠叨一起关在了里面。只来得及隐约听到半句“放学后早点……”,冬天的寒气就隔绝了一切。 齐铭提了提书包带子,哈出口白气,耸耸肩,朝弄堂口走去。 刚走两步,看见踉跄着冲出家门的易遥,险些撞上。齐铭刚想张口问声早,就听到门里传出来的女人的尖嗓门: “赶赶赶,你赶着去投胎啊你,你怎么不去死!赔钱货!” 易遥抬起头,正好对上齐铭稍稍有些尴尬的脸。易遥沉默的脸在冬天早晨微薄的光线里看不出表情。 在齐铭的记忆里,这一个对视,像是一整个世纪般长短的慢镜。 2 . “又和你妈吵架了?” “恩。” “怎么回事?” “算了别提了”,易遥揉着胳膊上的淤青,那是昨天被她妈掐的,“你知道我妈那人,就是神经病,我懒得理她。” “……恩。你没事吧?” “恩。没事。” 深冬的清晨。整个弄堂都还是一片安静。像是被浓雾浸泡着,没有一丁点儿声响。 今天是礼拜六,所有的大人都不用上班。附近的小孩都还小,最大的一个念小学一年级。高中的学生奉行着不成文的规定,周六一定要补课。所以,一整条弄堂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不急不慢地行走着。 齐铭突然想起什么,放下一边的肩带,把书包顺向胸前,拿出牛奶,塞到易遥手里,“给。” 易遥吸了下鼻子,伸手接了过去。 两个人走向光亮的弄堂口,消失在一片白茫茫的浓雾里。 3 . 该怎么去形容自己所在的世界。 头顶是交错而过的天线,分割着不明不暗的天空。云很低很低地浮动在狭长的天空上。铅灰色的断云,沿弄堂投下深浅交替的光影。 每天放学上学,经过的一定是这样一条像是时间长廊般狭窄的走道。头上是每家人挂出来的衣服,梅雨季节会永远都晒不干,却还是依然晒着。 两边堆着各种各样的东西,日益吞噬着本来就不宽的弄堂。共用的厨房里,每日都在发生着争吵。“喔唷,你怎么用我们家的水啦?”被发现的人也只能装傻尴尬地笑笑,说句“不好意思用错了用错了。” 潮湿的地面和墙。 小小的窗户。光线弱得几乎看不见。窗帘拉向一边,照进更多的光,让家里显得亮堂。 就是这样的世界。 自己生活了十六年。心安理得地生活着,很知足,也很舒服。如同贴身的棉毛衫,不昂贵,可是却有凉凉的依赖感。尽管这是让男生在冬天里看起来非常不帅的衣服,但一到秋天,哪怕气温都还是可以热得人发晕,母亲也会早早地准备好,唠叨着自己,赶快穿上。 就是这样生活了十八年的世界。不过也快要结束了。 四年前父亲辞去单位的职位,下海经商。现在已经是一个大饭店的老板。每天客来客往,生意红火异常。已经得意到可以在接到订座电话的时候骄傲地说“对不起本店不接受预定”了。 新买的房子在高尚的小区。高层住宅,有漂亮的江景。 只等夏天交房,就可以离开这个逼仄而潮湿的弄堂。甚至是可以用得上“逃离”这个词了。像是把陷在泥泞里的脚整个拔起来。 母亲活在这种因为等待而变得日益骄傲的氛围里,与邻居的闲聊往往最后都会走向“哎呀搬了之后我这风湿腿应该就好很多了,这房子,真是太潮湿了,蛇虫百脚。”或者“我看你们也搬掉算了。” …… 1. 你曾经有梦见这样无边无际的月光下的水域么? 郭敬明
无声起伏的黑色的巨浪,在地平线上爆发出沉默的力量。 就这样,从仅仅打湿脚底,到盖住脚背,漫过小腿,一步一步地,走向寒冷寂静的深渊。 你有听到过这样的声音么? 在很遥远,又很贴近的地方响起来。 像是有细小的虫子飞进了耳孔。在耳腔里嗡嗡地振翅。 突突地跳动在太阳穴上的声音。 视界里拉动出长线的模糊的白色光点。 又是什么。 漫长的时光像是一条黑暗潮湿的闷热洞穴。 青春如同悬在头顶上面的点滴瓶。一滴一滴地流逝干净。 而窗外依然是阳光灿烂的晴朗世界。 就是这样了吧。 弄堂里弥漫起来的晨雾,被渐渐亮起来的灯光照射出一团一团黄晕来。 还没有亮透的清晨,在冷蓝色的天空上面,依然可以看见一些残留的星光。 气温在这几天飞快地下降了。 呵气成霜。 冰冻三尺。 2.记忆里停留着遥远阳光下的晴朗世界。 …… 浓重的雾气朝屋里涌。 头顶是深冬里飘荡着的白寥寥的天光。 3.还是早上很早,光线来不及照穿整条冗长的弄堂。弄堂两边堆放着的箱子,锅,以及垃圾桶,都只能在雾气里浮出一圈浅浅的灰色轮廓来。 …… 4.齐铭关上了门,连同母亲的唠叨一起关在了里面。只来得及隐约听到半句“放学后早点……”,冬天的寒气就隔绝了一切。 …… 该怎么去形容自己所在的世界。 头顶是交错而过的天线,分割着不明不暗的天空。云很低很低地浮动在狭长的天空上。铅灰色的断云,沿弄堂投下深浅交替的光影。 齐铭和易遥就像是同一个端点放出去的线,却朝向了不同的方向。于是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每一天,都变得和前一天更加的不一样。生命被书写成潦草和工整两个版本。再被时间刷得褪去颜色。难以辨认。 十二岁之前的生命都像是凝聚成那一个相同的点。 而在十二岁那一年,生命朝着两个方向,发出迅速的射线。 每一个生命都像是一颗饱满而甜美的果实。只是有些生命被太早的耗损,露出里面皱而坚硬的果核。像个皱而坚硬的果核。 窗外是冬天凛冽的寒气。灰蒙蒙的天空上浮动着大朵大朵铅灰色沉重的云。月光照不透。 不过话说回来,哪儿来的月光。 只是对面齐铭的灯还是亮着罢了。 而就是这样的自己,却在每一天早上的弄堂里,遇见和自己完全不一样的齐铭。 然后一起走向涌进光线的弄堂口。 走向光线来源的入口。 这多像一个悲伤的隐喻。 …… 5.胸腔中某个不知道的地方像是突然滚进了一颗石头,滚向了某一个不知名的角落。然后黑暗里传来一声微弱的声响。 …… 6.水龙头哗哗的声音。 像是突然被打开的闸门,只要没人去关,就会一直无休止地往外泄水。直到泄空里面所盛放的一切。 从食堂走回教室是一条安静的林荫道。两旁的梧桐在冬天里只剩下光秃秃的枝丫。 叶子铺满一地。黄色的。红色的。缓慢地溃烂在前一天的雨水里。空气里低低地浮动着一股树叶的味道。 头顶飞过的一只飞鸟,留下一声尖锐的鸟叫声,在空气里硬生生扯出一道透明的口子来。刚刚沾满水的手暴露在风里,被吹得冰凉,几乎要失去知觉。 两个人面对面站着。谁都没有说话。 风几乎要将天上的云全部吹散了。 冬季的天空,总是这样锋利的高远。风几乎吹了整整一个冬天。吹得什么都没有剩下。只有白寥寥的光,从天空里僵硬地打下来。 眼泪一颗接一颗掉下来,像是被人忘记拧紧的水龙头。眼泪掉进锅里烧热的油,四处飞溅。 手臂被烫得生疼。 放到冷水下一直冲,一直冲。冲到整条手臂都冰凉麻木了。 可眼泪还是止也止不住。 路灯将黑暗戳出口子。照亮一个很小的范围。 走几米,就重新进入黑暗,直到遇见下一个路灯。偶尔有一两片树叶从灯光里飞过,然后被风又吹进无尽的黑暗里。 大风从黑暗里突然吹过来,一瞬间像是卷走了所有的温度。 冰川世纪般的寒冷。 以及瞬间消失的光线。 7.易遥躺在床上。盖着厚厚的两床被子。 窗户没有关紧。被风吹得咣当咣当乱晃。也懒得起身来关了。反正再冷的风,也吹不进棉被里来。 黑暗中,四肢百骸像是被浸泡在滚烫的洗澡水里。那些叫做悲伤的情绪,像是成群结队的蚂蚁,从遥远的地方赶来,慢慢爬上自己的身体。 一步一步朝着最深处跳动着的心脏爬行而去。 直到领队的那群,爬到了心脏的最上面,然后把旗帜朝着脚下柔软跳动的地方,用力地一插—— 哈,占领咯。 精彩选段: 小说转载-悲伤逆流成河(第八选段) 学校后面的仓库很少有人来。 荒草疯长一片。即使在冬天依然没有任何枯萎倒伏的迹象。柔软的,坚硬的,带刺的,结满毛茸茸球状花朵的各种杂草,铺开来,满满地占据着仓库墙外的这一块空地。 易遥沿路一路找过来,操场,体育馆,篮球场,食堂后面的水槽。 但什么都没找到。 书包里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不会凭空消失。 易遥站在荒草里,捏紧了拳头。 听到身后传来的杂草丛里的脚步声时,易遥转过身看到了跟来的顾森西。 易遥拍了拍手上的灰尘,说,你跟着我干什么? 顾森西有点脸红,一只手拉着肩膀上的书包背带,望着易遥说:“我想跟你说,我其实不是那个意思。” 易遥皱了皱眉,说:“哪个意思?” 顾森西脸变得更红,说:“就是那个……” “上床?”易遥想了想,抬起手挥了挥,打断了他的说话,“算了,无所谓,我没空知道你什么意思。” 易遥转身走回学校,刚转过仓库的墙角,就看到了学校后门口的那座废弃的喷水池里,飘荡着的五颜六色的各种课本,自己的书包一角空荡荡地挂在假山上,其它的大部分泡在水里。 阳光在水面上晃来晃去。 喷水池里的水很久没有换过了,绿得发黑的水草,还有一些白色的塑料饭盒。刺鼻的臭味沉甸甸地在水面上浮了一层。 易遥站了一会儿,然后脱下鞋子和袜子,把裤腿挽上膝盖,然后跨进池子里。 却比想象中还要深得多,以为只会到小腿,结果,等一脚踩进去水瞬间翻上了膝盖浸到大腿的时候,易遥已经来不及撤回去,整个人随着脚底水草的滑腻感,身体朝后一仰,摔了进去。 ——其实那个时候,真的只感觉得到瞬间漫过耳朵鼻子的水流,以及那种刺鼻的恶臭瞬间就把自己吞没了。甚至来不及感觉到寒冷。 ——其实那个时候,我听到身后顾森西的喊声,我以为是你。 ——其实那个时候,我有一瞬间那么想过,如果就这样死了,其实也挺好。 在很久之前,在易遥的记忆里,这个水池还是很漂亮的。那个时候自己刚进学校,学校的正门还在修建,所以,所有的学生都是从这个后门进出的。 那个时候这个水池每天都会有漂亮的喷泉,还有很多男生女生坐在水池边上一起吃便当。水池中央的假山上,那棵黄角树,每到春天的时候,都会掉落下无数嫩绿或者粉红的胞芽,漂在水面上,被里面的红色锦鲤啄来啄去。 直到后来,大门修好之后,所有的学生都从那边进入学校,这个曾经的校门,就渐渐没有人来了。 直到第一年冬天,因为再也没有学生朝池塘里丢面包屑,所以,池里最后一条锦鲤,也在缓慢游动了很久之后,终于慢慢地仰浮在水面上,白森森的肚子被冬天寂寥的日光打得泛出青色来。 易遥脱下大衣拧着水,裤子衣服大部分都浸透了。 脚下迅速形成了两滩水渍,易遥抬起手擦着脸上湿淋淋的水。 她回过头去,顾森西把裤子挽到很高,男生结实的小腿和大腿,浸泡在黑色的池水里。他捞起最后一本书用力甩了甩,然后摊开来放在水池边上。然后从水池里跨了出来。 易遥把大衣递过去,说,你拿去擦吧。 顾森西抬起头,看了看她红色的羽绒服,说,不用,你赶快把水拧出来吧,这水挺脏。我等下去水龙头那边冲冲就好。 易遥缩回手,继续用力地拧着衣服。 衣服吸满了水,变得格外沉重。易遥抬起手揉向眼睛,动作停下来。 手指缝里流出湿漉漉的水来。 顾森西赤着脚走过去,拉过易遥的衣服,说,让我来。 易遥左手死死地抓着衣服,右手挡在眼睛前面。露出来的嘴角用力闭得很紧。 那些用尽力气才压抑下去的哭泣声。 “放手。”顾森西把衣服用力一扯,拿过去哗啦拧出一大滩水来。 被水浸湿的双手和双脚,被冬天里的冷风一吹,就泛出一整片冻伤的红。 顾森西催促着易遥赶快回教室把衣服换了。 易遥说,我没衣服。 顾森西想了想,说,那你先穿我的。我外套厚。你赶快回家去吧。 易遥没回答,死死地抱着怀里的一堆书,整个人湿漉漉地往前走。 顾森西还追在后面要说什么,易遥转过身朝他用力踢了一脚,皮鞋踢在他小腿骨上。顾森西痛得皱着眉头蹲到地上去。 “别跟着我,我不会和你上床,你滚开。” 顾森西咬了着牙站起来,脱下他的厚外套,朝易遥劈头盖脸地丢过去,看的出他也生气了。

⑶ 孔乙己主要内容

孔乙己主要内容:描写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度时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

孔乙己原文赏析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这篇小说的篇幅不长,但是深刻揭露了当时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精神的毒害和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具有强烈的反封建意义。
孔乙己是一个在当时的社会中找不到自己的位子的苦人和弱者,用众人的哄笑来贯穿这样一个令人悲酸的故事,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悲剧效果。这种哄笑是麻木的笑,这使孔乙己的悲剧更笼上一层令人窒息的悲凉的意味。

孔乙己的一生是悲惨的一生,他是封建科举制度的受害者和封建文化教育的牺牲品。统治阶级不但在政治经济上对他进行残酷的控制,推残了他的肉体,剥夺了他的生路,而且在精神上毒害了他,使他蒙受了极大的耻辱和痛苦。文章刻画了一个被封建思想所毒害所麻木而最终又被社会抛弃吞没的下层知识分子孔乙己形象和他的悲惨命运,对吃人的封建文化教育和害人无数的科举制度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和无情的揭露。

⑷ 谁有短篇鬼故事,跪求啊!!!

小明在午夜的公交车站捡到它的,对此,他称之为上帝的恩赐。这是一个钱包,也不知道是材料制成的,似皮非皮,红黑发亮,拉链像两排上下相合的锯齿,连颜色都是那种白生生的。他捡到时,这个钱包是敞着口的,但肚子却是鼓鼓的格外诱人,躺在地上的一个小血泊中。这里似乎发生了一场恶斗,而这个似乎是一个见证。若是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小明可能只会看上一眼,然一跺脚就走开了事。他是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若是要在人前捡起钱包,然后将里面财钱搜刮一空,面子是抹不开的。
但午夜的马路,空空荡荡的,街灯排排站,每一盏只能照亮黑暗的小一片,渐行渐远。做了一下思想斗争,他迅速的捡起它往口袋里一揣,一口气跑回了家中。也许是心理作用,他一直黑暗好像有人在注视着这一幕,黑夜像一个巨大舞台,他就是那个暴露在聚光灯下的小丑。关好门拉上窗帘,也顾不得擦洗掉上面发粘的血污,一把扯开钱包往下倒。叮当。一个金属物件掉了下来,亮晃晃的,在地板上旋转着。他捡起来一看,竟是一枚小小的戒指,银色的上面镶着一颗芝麻大小的钻石。不免有些失望,他继续抖,但里面的东西就是掉不下来,好像卡住了似的怎么也倒不出来。或许只是一包纸巾、一张家人的照片,或者是金银首饰。这个钱包,变得像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物一般诱人。
他爬起身,对着屋内的光企图看清了里面有什么,但钱包里面好似黑洞一般,投射进去的光线都是有去无回。他抖了一下,立马缩回了身。想起童年时到亲戚家玩耍,偶然发现屋后有个古井,井壁石板上满是青苔,又湿又滑。他小心挪动着脚步蹭过去,趴在低矮的井栏边向下望去。井深得像一条通下地底的隧道,井壁上长满了草,水面只有一点点幽幽的波光。他感觉那口井仿佛有引力,要把他拽下去一般。
对,现在这个钱包给他的就是这个感觉。他不敢伸手进去掏,那古怪的拉链太像白生生的牙齿,一动不动的蛰伏在那里,只等有一只手颤巍巍的伸进去。
或许可以剪开它,他找来一把剪刀又扎又划,无奈那钱包坚韧如钢条,锋利的剪刀竟无处下口。他气馁的扔掉一边,却从里面咕咕碌碌滚出一些银元来,明明亮亮,仿佛刚刚从模具里里铸造出来。然后钱包像是千里之堤的上一个小小缺口,哗哗往外涌着着各种钱币,大多是外圆中方的铜钱,偶尔也能看到一两锭银子,还有一些印刷古怪的纸币。小明猝防不及,不几时屋内便变成了钱币的海洋,成吨的各色钱币很快就淹没了他的膝盖,还在往上涨。不妙,惊喜过望的他回过神来,慌忙从钱堆里摸出那个还在井喷的钱包,脱下自己衣服,死死堵上塞紧。
钱币已经涨到了他的腰间,整座卧室只有一半还在空气中,低矮的天花板似乎触手可及。
小明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钱,他向后仰倒,闭上眼睛伸长胳脯,沉醉一般倒在这钱山上。他裸着瘦骨嶙峋的上身,胸膛因为兴奋而剧烈的起伏丰。
美梦没做片刻,门铃不合时宜就响了。嗯,这个时候,不是他贪的无厌的女友,就是来催房租的房东太太。他躺了一会儿,假装不在,可是那个门铃不依不饶的响着。
他稳了稳情绪,从泥潭似的钱堆里拔出脚来,打开门,钱哗哗涌出去,像是快乐的潮水。他欣赏着聆听着,世间美景莫过于此。
小明一边喊着来了来了,一边不紧不慢拉过一条沙发将卧室门挡住,从阳台上摸了一件还带潮气的衣服换上。这个物质日益丰富的年代很难找到一个穷到只有两套衣服的人,但是如果这个人非名牌不穿的话,这就是很可能的事情了。
开门,门外是一脸狐疑的女友,探头探脑往门里张望。小明看着她这副样子就觉得讨厌,感觉像看到一个八卦的居委会大妈,她脸上的雀斑此时此刻看起来也是那么恶心,像是点点干掉的麻雀粪。他以前怎么就没发现了。
“怎么现在才开门?”
“我的事不用你管,你来干嘛?”他横着身子堵在门边,丝毫没有让路的感觉。
“我,我来拿一下我的东西。”她被他的恶言恶语吓了一跳。
“几件破衣服有什么好拿的?”他冷冷的说道,从口袋摸出仅有两百块钱甩在她脸上,"拿去,有多远滚多远。”
“你——”纷纷扬扬各种纸币后,是她混着惊讶与伤心的脸,有亮亮的东西从她的脸上滑过。
小明有点后悔自己的举动,事实上他的暴怒也吓了他一跳,有点手足无措的站在那里。
“再见,算我看错人了。”女孩扔下这一句话,就捂着嘴跑了。
小明站在原地,咕哝着是你先离开我的,一切都是你咎由自取的.当年的古玩市突出来冒出一堆古钱币来,从西汉的五铢钱到民国的袁大头几乎应有尽有,其数量之巨、保存之完好,几乎让人怀疑它们的真实性。但是无论器形还是材质,都挑不出毛病来。小明大发了一笔横财,有了启动资金,开了个公司。
几年后,他回想起这一段过去,已经是躺在在一栋豪宅宽大的水床上,身上穿着丝质睡袍,托着高脚杯慢慢的摇晃着杯中的红酒的动作也格外熟练。现在和过去的巨大差,让他恍惹隔世一般,那个女现在想起来也没什么恨了呢。呵呵,他来到书房扳动书架上的一个机关,推开书呆,里面的墙壁上嵌着一个保险箱,里面却空空如也,只有角落里躺着一个钱包。
真是个神奇的东西,自从那次钱币喷涌之后,还时不时能倒出东西来,也不尽能是财物,有泥捏的猴子,半张笔迹稚拙的情书,一柄卷刃断口古剑。他也研究过这钱凶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却一点头绪都没有,也许这是一个能打开时空缺口的神物,能将其它时代地点的东西带到这个世界来也难说。有一次他似乎听到里传来纸弱的话语时,似乎有人在交谈。他对着钱包喊了两嗓子,那边就没了声息,这以后无论他怎么屏气凝神,也听不到里面传来什么声音。但是如果不是这钱包口大小的话,他相信从这里面倒出个大活人来也不是不可能。后来,小明有了另一个爱好,往里面装钱财,他想试试到底能不能将这个东西完全填满。先是一捆捆百元小钞,然后是零钞硬币,成车成车的往里倒。甚至为此找人订做了一个机器,有传送带将东西往一口漏斗倒,另一端连接的就是这个永远敞着口不知满足的小东西。成吨的钱财啊。他一边感叹着,一边掂量着手中这小东西的分量,大概也就几个馒头重。会不会以前也有人试图填满过了它?一定是的,这样恰恰能解释,这里面怎么会有这么多五花八门的东西。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遇上金融危机,他的公司也破产。一夕之间,他又成了穷光蛋,坐小出租房的硬板床上,徒有四壁。不,这不是以前他曾经住过的地方,但看起来竟然如此相似。小明只剩下那个钱包。不要说他傻,当小明需要它的神奇时,却发现怎么也倒不出一星半点东西了。钱包张着黑黑洞洞的大嘴,仿佛也在嘲笑他的无能。
小明真的饿急了,最后一包泡面带着汤水也流进空空荡荡的肚子里,像是一滴水落进了沙漠里,那种无力绝望的感觉又涌上心头。小明不是找不到一个自食其力的工作,只是现在这个城市都认识他了——曾经风光无限坐在车里往窗外撒零钱,然后以看着人们低头疯抢为乐的富豪,现在落魄到要看人脸色过日子了。
小明一咬牙,将手伸进那个钱包里,不大巴掌大的东西,里面却深的摸不以边际。他努力的伸长胳膊,四下摸索着,没发现钱包的口似被撑大了,吞没了他整条的手臂,还在悄悄睁开。却无意中触到了一个什么东西,大概是个金属,他摸索着,嗯,像是一件首饰。他心中大喜,一把想抓住,却不想摸到一个东西,软软暖暖的的,竟是一只手。两手碰到一起时,彼此一试探,都不约而同的怔了下,然后一把抓住那金属物体往两边拉。他咬着牙,脸都痉挛了,但对方也似乎在加大力气,小明感到了不对时,半个人都歪倒钱包口里。小小的口子不知何时变大了,像一张巨兽怒张的嘴。但是为时已晚,松松的敞开嘴的钱包突然咬合,死死的咬住他的肩膀。锋利的三角形链齿切开了他的皮肉,左右撕扯,剧痛让他几乎昏迷。模糊糊中,他感到对方在往反方向拽他,下意识往自己这边拉,却感觉对方也在同一时间发力。他耗尽力气,顺势滑进了那深不见底的黑中。
他听到似乎对成有人喊了一声,那声音似他,又不像他。但小明忽然明白,捡到它时,那上面的血迹是怎么回事了。
一个女孩走在去往他住处的路上,这个长着淡淡雀斑的女孩,小心翼翼攥着一本存折。她希望能在他无助的时候帮他一把,那样,明天就可以放下一切和别人走上红地毯。

⑸ 求最小说上一些经典的短篇

其实最小说里很多文章都不错,楼主可以自己买一本看看,下面是一些经典段子 -我只是想要和你跨越头顶上这片天空,就像跨越了永远一样
年华哗哗啦啦的扭转着,可是谁曾经出现在谁的记忆里这些只有自己知道。
-谢谢你曾经的存在,存在于我记忆里最深处最美好的位置。谢谢因为有你我的记忆里只存在这些毛茸茸的轮廓。它们有着明晃晃的光圈叫我一直幸福者。
-我是不是已经等待了太久?还是只能陪他到这里。

-我选择让你回到那个世界,选择让你去彼岸等着我找到你,并不是因为你给我的回忆让我充满勇气。而是因为,对方是那个一定会让我找到的你。

-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事...
那些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那些都是只对我们而言的事...
那些都是只对我们而言的,很好很好的事,它们发生在很久以前...
那些发生在很久以前的很好很好的事,只对我们而言...

-因为对方并不是喜欢自己。
因为自己认为喜欢自己的对方并不是喜欢自己。
因为自己认为喜欢自己的对方并不是喜欢自己而自己已经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对方。

-那是从来不曾悲伤地坐在我身旁的你。
那是从来不曾快乐地坐在你身旁地我。
可悲的是,在曲终人散之后。
我才恍悟,原来再也不能有你坐在身边,才是真正的不快乐。

-在我们的生命之河短暂相遇然后别离之后那些孑然独立的岁月,因为知道人情淡薄,由奉守着那句老生常谈的话— —安慰捉襟见肘,唯有冷暖自知——所以我们都并不关心他人,亦疲惫到不常愿做没有回报之事。可是为何,我仍时时怀念,过去我们曾经是被彼此那般毫无保留地盛情关怀过,以至于让我在日后看多了人情淡薄的年岁,在这炎凉的时间某个角落寂寞起来的时刻,想起你来便会微笑。
-Y轴是y=1/x的渐近线。渐近线的定义在于渐渐接近,但却永远无法相交,哪怕近到看不出距离。哪怕看上去几乎叠在一起。无限地靠近。无限地靠近。一直冲往宇宙的边缘。但是到了那样绝对零度绝对真空,连光线也无法传播的地带,依然没有交点。

-我们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以彼此为不可替代。
我们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那样用力的爱,直到哭了出来。
-也许所有的人都没有注意到过,我们听过的那些美好的童话,善良的传说,感人的故事,所有的这些都有一个如出一辙的开头:
--在很久很久以前。
那么我们所生活的当下,是不是早就是一片荒芜的沙土,善良根植在另外一颗遥远的行星,而自私和恶毒,是头顶厚厚的乌云。

-在我们并没有这样成熟的时候,我们使用的词语是"世界","天下"。
而现在,我们开始讲述人间。
烟火这个词语,在无数华丽的悲伤的文字里出现过,夜空里展示它们的寂寞和悲伤。
但是很多时候这个词语并行在人间之后,变成"人间烟火"这样一个有时候温暖有时候冷漠的成语。

-我之所以看你的背影会流泪.
并不是因为我伤心.
而是我知道.
无论多少年过去之后.
此刻你挥动着手臂朝前奔跑的样子.
都不会退色.

捕捉白色的梦想.
装进跳动的心房.

曾经年轻的你.
永远年轻的你.

-当你停在这样一个美丽而又冷酷的地方,很久之后才想起回头去看看,对岸依旧青春正好,梧桐树在两旁笔直地连成线,男孩或者女孩一路摇摇晃晃地冲过,笑声长留在耳边.于是你背过身用手掩住了潮湿的眼眶.

然后你才明白.

我们真正爱了,真正难过了,原来也就只有那几年.

-天之此端为天涯 海之彼端为海角 ---你所定义的天涯海角

-每一个女生的生命里,都有着这样一个男孩子.他不属于爱情,也不是自己的男朋友.可是,在离自己最近的距离内,一定有他的位置.看见漂亮的东西,会忍不住给他看.在想哭的时候,第一个会发短信给他.尽管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会从自己生命里消失,成为一个女孩子的王子,而那个女孩子也会因为他变成公主可是,他还是呆在离自己最近的距离内的时光里,每个女孩子,都是用尽力气,消耗着他和他带来的一切.但是这样的感情,永远都是超越爱情的存在.

-人生海海 浮云开外 挥手拜拜.

-渐渐被自己埋葬和隐藏的过去。

-人生路那么长,每个时刻都有人与自己邂逅、同行、离开。感激他们丰富了生命,然后就这样子,慢慢的成长了吧。

不属于这里,不属于我到过的每一个世界,也不属于我曾经存在的地方。

希望那些我没有做到的,可以让你做得更好。

不知道明天会不会还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离开。但确定的是不可能永远存在吧。

这个世界,有着无数的洞穴。
一个入口连着一个出口,他们重叠、相连。
当你走出去、踏进来,就会看到一个全新的世界。
却再也不是从前的那一个。
有些人不小心踏入,不知去往何处,也没有归途。

只是被狠狠的伤害过以后,再也无法认真对待。

世界在庞大的雨水里变得安静。变得孤单。变得寂寞。变成了一个让人悲伤的星球。

只要我不说,就永远不会有人知道。 好きた

好像要远远的逃开。
逃离这片卷动着流沙的无情荒漠。

并不是所有的结束都是残缺,悲伤不会化成河流一般壮大反而会被声明中那些温暖而美好的事情所覆盖。

原来只要是分开了的人,不论原来多么熟悉,也会慢慢变得疏远。

不要丢下我一个。
遗落在空无一人的教室里,谁的私语。

我希望我自己,未来还能遇见你。
对不起,我真的无法用等待去比喻。

以后,只要维持一定距离,舀上些许深水,沸腾半分,便已足够。

三百年到会在转瞬之间。只是,这次不想再等待了。

年轮哗啦啦地扭转着,可是谁曾出现过谁的记忆里这些却只有自己知道。
缘分这种东西
又怎么会像是某个制定的目标
只要努力
就一定能得到呢?

他们说
遥望着摩天轮的人
其实都是在遥望幸福

———是一个秘密,他们都不知道。
———嗯?那会是什么?
———你想要听么。
———其实也无所谓……
不相信么,一个人抱着秘密太寂寞。
两个人一起承担会更轻松,你也无法告诉别人不是么。

如果我有一个秘密必须有人知道,我希望那个人是你。

有那么一瞬间,我们的门打开了。可我们都是怕受伤的人。

马山不会明白,青春是可以浪掷的,但是人却不可以。
有些人,一旦失去,就是一辈子的事情。

那记忆中最温暖的笑容是不是终有一天会发现那条横在两人之间难以逾越的沟壑,而最终消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呢/

生命竟然如此脆弱
死亡的感觉不自己溺水时还要来得真切鲜活
仿佛连自己的呼吸也因此而停住了
深黑色的绝望卡在了咽喉里
发不出任何声音

你说你,永远记得这温暖。你说你会因为那一点温暖,勇敢地活下去。

房间里的时光仿佛静止在某处,周围的一切都染上了一层细灰。

原以为上天不存在,原以为默默许的愿望都不致被投往哪个未知的地方。原以为自己用这么多年、一心祈祷着实现的愿望,被封锁在无人查看的信箱。
只是终究有人,让那个多年前偷偷深藏在心底的隐秘之愿实现了么?

内心里未表达的话,都哽塞在喉间,想找到一个人倾吐诉说,然而被光明驱散了每一处黑暗,都是荒芜。

空间如同容器。每个空间自然存放不同的物质。然而时间久了,也会因为各式各样的因素而产生裂缝。裂痕并不难处理。然而因为各个容器内的物质不一样,通过裂缝所渗漏的物质,会使一些原本平衡的事物产生变化。所以,才有了不一样的存在。

人影隐隐闪现,却又在不经意之间,匿于尘埃之间。

我是不是到现在才突然发现,我走了那么远,原是为了漂泊。
但事实上只是发现那些远离我身后的,对我有多么重要。

有一瞬,想要伸手去碰的念头。来自光的久远的温柔。

如果。
如果把脑海里关于你的记忆,用一个点来表示的话
那我大概可以书写出足以延绵到宇宙尽头,那么长的省略号。
……可我遗漏了句号

据说巨大的行星在灭亡后,会微缩成肉眼也看不到的存在,叫做“黑洞”。又据说人在极度痛苦或遭遇撞击的时候,大脑会为了自保而自动舍弃一些记忆一次逃避现实。称为“选择性失忆”。

那些被自己一厢情愿所认定为平滑而空白的过渡里。你忘了绝望与悲伤曾带着怎样巨大的羽翼从上方尖啸而过。

所谓记忆,就是因为要保存住“喜欢”才奢侈的存在吧。

而那些和你有关的过去,我决定将之和那条项链一起封存,就好像这首海子的诗一样。
从此不再提起过去
痛苦或幸福
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不试的话,真的连成功的可能都没有。
———那么,试了的话,连期待成功的可能都没有。

为着彼此深藏的秘密,我们想要传递给对方的温暖,始终无法泅渡至彼岸。

甜是爱。涩如思念。而汤之浓稠都是内心待解的焦灼心态。

在夏日的阳光下,依在树旁等待他的身影。尝试在千百万人之中一眼就找到你。看你越过茫茫人海,脚步轻轻,他国有愁情绪,向我奔来。

因为没有人关怀,却又一直受伤害,甚所以才想召唤出另一个世界的力量。而自己唯一的朋友,也竟是自己所创造出来的唯一的依托。

那样也好。在错失了整个世界之后,备受伤害的心终于不需要再顾及他人的想法。

就算是为让我知道,我应当活着,去寻找你生活的那个温暖的彼岸。而你应该永恒的在那里,等我到来。

仅仅是那些隔着一个世界的温暖,在无数次拐曲、迷失之后,平安的到达彼岸。

你知道吗。
我会依靠着你所给的温暖在第一时间里、认出你。并且依靠他们,去追寻你所在的那个彼岸。但这是因为,你所带来的光芒,足以逾越一个世界远的距离。

倘若我们各自有自己的轨迹,那么,若非平行,我们总会相遇。
倘如没有他人。也许我之轨迹与你之轨迹,终会交叠至一处。
倘若……没有他人。其他事。没有属于彼此的心结,那么我们的轨迹也不会忽然失衡,如此这般,只在一处相会,而后各自离别。行驶至天涯之远。
可这个世界,却存在着那么多种未知。
那么,就让我去一个永恒的空间。
以永恒的生命,来达成永远的存在。
让我以永恒来证明你追寻的彼岸,一直就在这里。
幸亏你能忘记我。
因为,喜欢着、却又隔着一个世界之远的悲伤,我一个人承受便好。

你以为我感觉不到,刚刚那些冰冷消失的瞬间,你带来的温暖么……

沉浸于黑暗的过去,无法逃避的黑色时光。然而在内心深处被黑暗吞没之处,在那样一个污浊的地方,却有着难以置信的光亮。

人类的世界,很痛苦。猜测、嫉妒、毁灭、损坏。

鸣谢那些生命中带来幸福的人们,无论你们现在还是过去式。
年轻,本来就是一处忘了又记起,美化又可笑的戏。

从来没有人宁愿相信常理,或者用三段论严格解释自己的遭遇。因为很美的事情本身就是一场证明,证明你曾进这样无遮拦的遇见过美好。

一小部分的影子随着忽忙合上的书本被夹在了里面,即将进行一场短途的旅行。

无数暖湿气流随着车辆经过,卷起风低速搅动着逆光的颜色,让人看不见眼前,看不见身后,看不见别人的表情,看不见远方的灯火,看不见一秒秒之后的光经是否与这一瞬有什么不同。
暧昧让人受委屈,找不到相爱的证据。连拥抱都没勇气。

我是不是已经等待了太久?还是只能陪他到这里。

可笑,却又浪漫。
可是,即便努力用浪漫装点的心情,也只能在拥挤的车厢和发散着异味以及别人年你的皮肤面前脱下虚张的武装。

若时间是一个圆,我期待与你再圆的另一头重逢。

其实早就明白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巧合,偶然不过是必然在某种介质下的一种转换形式。能遇见已经很不容易,所以才要珍惜你送给我的每一种巧合。

计算着抛物线的周期,想想这个着周期重现的点。彼此相像着,却又恒定的疏离着。

心底被抽走了一块,力气就从被打开的缺口流出来,舒展的身体缓缓贴着墙壁折叠起来,被光投在后面的影子是长长的一块辨不出形状。这也叫留白么?

可它只是在我想你的狭小空间顶天立地,那之外它是个不具意义的简单修辞,哪怕只是让我找到你,它都不能。即使“喂”得再大声,它也不可以越洋过海,在你清醒的时候,牵扯到哪边的神经。

不求回报的爱不叫爱,叫犯贱

1.生命若给我无数张面孔,我永远选择最疼痛的一张去触摸。

2. 我想去相信一个人,非常想 。

3.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

4.因为是血肉相连的亲人。所以许多话反而就成为禁忌。交流是羞耻,亲近是羞耻。唯有通过相互苛求和中伤来表达对彼此的爱,才是理所当然。这是多么可悲的事实 。

5.我见过你最深情的面孔和最柔软的笑意.在炎凉的世态之中.灯火一样给与我苟且的能力.边走边爱...

6.在青春之书里,我们同在一行字之间。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关于少年时代,冷暖自知,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这一切将在被回忆肆意篡改的书写下,渐渐抽象成一些雾一样的尘埃,浮在梦境之外的空茫黑暗中,日日夜夜不停坠落,终会尘埃落定。在我们的希望和愿欲的深处,隐藏着对青春的默识。如同种子在雪下静静梦想。所以你要知道,我将在更大的沉默中归来。青春是生活最温暖的被窝,是生命最华丽的裙袂

7. 我庆幸,他因为信任我,使我成为他内心秘密的第一个知情者。他是一个喜欢男孩的男孩,那些年当我在寂寞而伤感地想念着他的时候,他也同样,甚至更为艰苦卓绝地,想念着另一个无法企及的人。

8.若得其情,哀矜勿喜。

9.你不会忘记我。你不需要忘记我。我对于你来说是那么轻,你可以将我当做星期日下午的棉花糖一样不时吃一下,调调生活的味儿。你一个人的时候你会想念我,想念我对你的执恋,想:我遇到过一个热烈的女子。

10.也许一个人要走很长的路,经历过生命中无数突如其来的繁华和苍凉才会变的成熟。

11.太阳尚远,但必有太阳。

12.在每一段赤诚的叙述或者回忆之前,都是困顿.-<花朵之蓝>

13.十禾说,给我一条路,我来教你怎么走.--<北方>

14.有时侯明白人的一生当中,深刻的思念是维系自己与记忆的纽带.它维系着所有的过往.悲喜.亦指引我们深入茫茫命途.这是我们宿命的背负.但我始终甘之如饴地承受它的沉沉重量,用以平衡轻浮的生.-<远镇>

15.只有记忆成了身外之物,我们才可以在这陵园一样的人间,走得远些.-<春别>

16.我们明明都会料到事情的结局 ,却要走一段很远的行程去探索它的意义 ,我们的路途 ,不过是在毫无意义的上演一个闹剧的圆。

17.这个城市没有草长莺飞的传说,它永远活在现实里面,快速的鼓点,匆忙的身影,麻木的眼神,虚假的笑容,而我正在被同化。

18.想念只是一种仪式.真正的记忆与生俱来.

19.我却要花一生的精力去忘记,去与想念与希望斗争;事情从来都不公平,我在玩一场必输的赌局,赔上一生的情动。

20.如果没有别离 成长也就无所附丽.

21.在这个把回头看作软弱和耻辱的世界上。走德再远,也终究达不到想要的永远。走得再近,也终究回不到想要的梦境。人永远是一群被内心的遗憾和憧憬所奴役的生物,夹在生命的单行道上,走不远,也回不去

22.一些事情渐渐变得淡灭,你知道它存在过,但却已经忘记怎样的存在过 。

23.陌路尽头,撒去一抨惨淡暗白的骨灰,有多少淡漠的人情能够留得住厚养薄葬的遗憾,在悲郁的挽歌的尾音上,给这尊尊沉默的青碑下孤孑的魂灵叩首, 而在这朝生暮死之间,有多少尸骨未寒的魂灵遁入空寂,却在人世中再也捞不起一丝纪念。

24.我开始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要背负的十字架..........

25.从那个十八岁的夏天开始,在后来的时光当中,我一个人按照青淮寄给我的明信片的地址,一一重新去看一遍。而每次我在彼地准备寄一张明信片的时候,却发现,我的路途上的想念找不到那个可以寄达的人。即使有那样的一个人,我也不知道她的地址。毕竟,她是候鸟。

26. 遇到你时,我尚是一张白纸。你不过在纸上写了第一个字,我不过给了一生的情动,心底有了波澜。但我知道波澜总归平静。

27.我说人生啊,如果尝过一回痛快淋漓的风景,写过一篇杜鹃啼血的文章,与一个赏心悦目的人错肩,也就够了......

28.Somehow I will show you that you are my night sky.
——《你的名字叫红》

29.人事音书,亦不过是冷漠
那些苍白的反抗之后,有着更苍白的妥协接踵而来

30.4月有着此去经年里鼎盛的一段荒凉生活
但其中有蓬勃生机
春花已落 夏叶未老

31.两个人最好是不要在一起……也不要不在一起.

32.浅浅的睡眠,沉沉的梦幻。醒来,你已在彼岸。

33.如果我们能真正地举重若轻起来,至少在表达上,该是多么好 。

34.灵魂喷薄影子踯躅. ..一些事情渐渐变得淡灭 ..你知道它存在过.. ..但却已经忘记怎样的存在过 ?

35.那是从来不曾快乐的坐在你身边的我--可悲的是,在曲终人散之后,我才恍悟,原来再也不能有你坐在身边,我才是真正的不快乐.

36.我们都对了还是错了,我们都爱了但是忘了,走的时候你哭了还是怎的,我只是疼了但还是笑了.

37.风空空洞洞地吹过。一年又这么过去。而来年,还要这么过去。我不知道是安稳的背后隐藏着沮丧,还是沮丧里终归有安稳。只是我们,无法找到。

38. 年华里, 我们失去的是种心情

39.我唯一的信仰就是能牵着你的手一直走下去,走到尽头再看到底错到哪里.

40,因为我们都如此轻易地走到了别人的光环和阴影的笼罩下,愚蠢地聒噪,还坚信这就是自己的优点和价值所在。而我淡然地坚持以苍白的语言尽我所能刻画出理想与现实之间的敌对,以及内心深处库存已久的冷漠与希望,决绝与妥协。真实真实再真实。青春,我可爱的青春。

41.朝花夕拾 捡的是枯萎 。

42.所以如果有不幸你要自己承担,安慰有时候捉襟见肘,自己不坚强也要打得坚强。还没有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举目无亲,我们没有资格难过,我们还能把快乐写得源远流长。

43.有很多人,你原以为可以忘记。其实没有。他们一直在你心底的一个角落。直到你的生命尽头。在尽头你会怀念每个角落里的黑暗之中的光,因为他们组成你的记忆与感情。但你已经不能拥抱他们,只能在最后明白,路途是一个念念不忘的失去的过程。

44.从今日起,看书,写字,弹琴,画画。给每一个日子去一个温暖的名字,做一个赏心悦目的人。

⑹ 如何以「我是皇后,但皇上不爱我」写一篇短篇小说

我是皇后,但皇上不爱我。我入宫多年,一直未有子嗣。我没有,旁的姐妹也没有,所以只能是皇帝不行。

红烛摇曳,我和郑烨十指紧扣,同他身体纠缠,颠鸾倒凤。他的汗水滴在我身上,眼睛里都是我,意乱情迷地唤我的闺名“思思”,而不是皇后娘娘。我看着紧闭的房门,这扇门之外,我的夫君,当朝皇帝萧云庚,就坐在外间。纸糊的门窗隔音效果并不好,我捂住郑烨的嘴,“别跟本宫说话,办好你的差事。”他的眼睛赤红,眼中的痛苦要将我吞没,“是,皇后娘娘。”

我沐浴过后,坐在梳妆镜前,慢慢地梳着头发。萧云庚站在我身后,苍白修长的手指按住我的肩膀,“思思,等你有了身孕,就好了。”皇上已过而立之年,至今未有子嗣。我知道,前朝后宫都在给他施压,他必须要有自己的嫡子。就算不是他亲生的骨肉。我拍了拍萧云庚的手,身子疲软,其实我不想跟别的男人刚巫山云雨后,就见到他。

郑烨的气息还留在我的身体里,我想他也不会喜欢。我跟萧云庚是少年夫妻,他还是太子的时候,我就是太子妃。太子是高危职业,我跟他风雨同舟,一路共患难过来,情义是别人比不了的。

我当上皇后之后,不想整日里忙着宫斗,于是致力于加强后宫文娱建设,争取让每个妃嫔都玩得开心,住的舒心。关心她们的心理健康,见谁有黑化的苗头,就给她做心理辅导。没事就给她们送唇釉和螺子黛,用我的月例银给姐妹们买买买。时日长了,效果颇丰。

在我的治理下,后宫一团和气,姐妹们没事就打打牌,唱唱小曲,聊聊八卦。只要她们不搞事情,我是不会太拘着她们的。整个后宫的姐妹都很喜欢我,有些妃子喜欢我,甚至胜过喜欢皇上。


写好短篇小说:

1、精炼文字,重点突出,斟酌字句

短篇小说因为篇幅有限,写作的时候,要做到行文简洁,重点突出,故事背景要追求简练,每一句话都要严谨精炼,斟酌字句。

写作时,少用长句,多用短句。长句会让读者读起来很累,让人有透不过气的感觉,最好长短相间,让读者读起来快,也有节奏感。

短篇小说要做到重点突出,不能写太多的事情,长篇小说,你可以不紧不慢地介绍人物,铺垫情节,但是短篇小说不行,每件事情必须是人物鲜明个性的展示。

2、有画面感,具体形象,生动鲜活

良好的画面感,能够让读者更好地代入,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写作的时候,少用一些抽象的词语,多用一些能够给读者带来具象感的词语,比如,具体的名词和动词,能够直接在读者的脑海里浮现出来的词语或句子,就好像在放电影一样,让人印象深刻。

修改的时候,就把那些抽象的形容词,副词给替换成一些更具体,容易产生想象的名词+动词的组合。

3、悬念冲突,引发好奇,吸引读者

把短篇小说的故事根据起因,发展,转折,高潮,结果等几个部分去分解,写作的时候,不要平铺直叙,一下子把所有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要学会隐藏一些东西,学会吊读者的胃口。

开头的时候铺设悬念,冲突,引发读者的好奇心,吸引读者把整篇小说一口气看完。

一个简单的公式是:冲突=渴望+阻碍。刚开始,小说中的人物想要去做某件事情,然后遇到了一个阻碍,产生冲突,接着是怎么解决问题的过程,这样,简单的故事模板就产生了。

⑺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读后感 急急急。。。。。。谢了啊。。。

这几天,我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这本书。全书是由有“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的美称的法国短篇小说家莫泊桑写的。
全书使我受益匪浅,从表面上看来是一种描写过去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战争的描述,但其内涵却是一种对过去社会的讽刺与批判,它反映了那时的社会不公平,为我们展现了一个腐败的社会中的最深处“黑暗”。在作者的笔下,各种任务都写得是那么得生动详细,连那些雪景、舞会场面、人们的来历,讲解的都是那样的详细,使我们可以真正地看到富人与穷人只见的区别与对人的态度还有对社会的看待与真实的生活写照。它就像一部电影,一点一点地为我们讲述着故事。每一句话,在我看来都是那样的富有情趣,那样的生动,句子使用的是那样的老练,简直毫无半句废话,使我看到了自己作文中所存在的缺陷与不足之处。
其中,第一个故事《羊脂球》更是为我们展现了那时的社会的腐败。小说的名字虽然看上去很平常、普通,却在内容上称得上精美。它讲述的是一个当时的以卖身来维持生计的妓女——羊脂球。她待人友善,不管是对富人还是穷人都是一视同仁,而她面对敌人却是刚强不屈,显示出了她个人与那些富翁不一样的强烈爱国主义精神,她把自己三天的便餐分给了车上的人,得来的却是那些狼吞虎咽吃下自己便餐的那些人“忘恩负义”不记自己施舍与付出的那些富人的背叛,以至于被敌军的军官抓住,被迫同床共枕。最后只得在暗地里哭泣……
社会的腐败在这个故事上看来已经显得足够具体。而故事中的羊脂球显得让人怜惜与赞美,而对那些富人也只有批判与鄙视。那些富人为了自己的那条命不知付出了多少,到最后居然连给自己恩惠过的人也不放过,可见他们的私心与虚荣心是多么的肮脏,同时也看到了社会的阴暗与不公。想到这儿,我不禁想到:还好这种社会已经离我们远去,如果在那样下去的话世界迟早都会灭亡,都会因为人们的私心而引发战争,最终都将被“私心“所吞没。我们决不能做那种像富人一般的人,在为人态度与对国家的热爱都应该学习羊脂球那样,对人友善,有一颗爱国的心。只有没有那些私心与虚荣心,世界才不会存在什么不公,也不会引发什么战争。
做一个真正的人,不要做那些连狗都不如的想富翁那般的人。让我们堂堂正正地走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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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便是莫泊桑的成名作《羊脂球》。主人公无疑是以另一种方式表达了她对侵略者的仇恨和蔑视。羊脂球曾因与普鲁士人同住一所旅馆为由,拒绝过高尼岱的无理要求,她根本不可能答应侵略者的无耻要求,然而最终她还是为了亲爱的“同胞”而屈服。而那些道貌岸然的上流社会的旅伴,在利用她通过了普鲁士人的关卡之后,却彻底的抛弃了她,甚至还嘲笑她的牺牲行为。我愤怒了,想到在开头,女主人公曾经无私地把自己的食物给大家吃,在结尾却被大家嘲笑,一点吃的都没有,只能看着别人吃,我觉得女主人公真的非常可怜。女主人公是一个被出卖了的英雄,一个有着贞德姑娘那样的坚强意志和爱国热忱的英雄,那些有钱或有权的“同胞”真像当年他们的祖先出卖贞德一样,出卖了她而又抛弃了她,这是一个民族的悲剧。《羊脂球》充分地表达了莫泊桑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对只顾私利而不顾民族尊严的贵族资产者们的寡廉鲜耻的抨击。

莫泊桑的小说中为数不少是对上流社会的鄙视和厌恶,而对于小资产阶级也同样提出了批判。比如《项链》中的罗瓦赛尔夫妇为了参加一次部长举办的晚会而葬送了十年的青春。若不是虚荣心作祟,玛蒂尔徳不会向朋友借项链,也不会在丢失项链后买一条“完全相同”的赔给朋友而落入高利贷的陷阱,就此开始了十年艰辛的生活。最令人心酸的是玛蒂尔徳在还清欠款之后偶遇借给项链的朋友时那种轻松,自豪的心情。在她看来,为了支撑门面而付出的牺牲终于得到了体现。

《我的叔叔于勒》以于勒叔叔与“我”的家人相遇前后我家人对他的截然相反的态度,提出了“究竟是金钱重要,还是亲情重要”的疑问。这些作品都表达了对社会的不满,也突出了作者是多么关心国家,以笔来当武器,来诉说社会的不足。

在莫泊桑的笔下,我读到了他对贵族们寡廉鲜耻的抨击;对小资产阶级爱慕虚荣、羡慕荣华的风气的讽刺;对资产阶级腐化堕落、拜金主义等丑恶风尚的鄙视以及对穷苦人民悲惨命运的同情、对劳动人民优秀品质的歌颂,还有他那浓浓的爱国之情。

从莫泊桑的写作风格中我也学到了不少。他不是哲人,也不是历史家。他缺乏巴尔扎克那种深邃的历史洞察力,更不像他的老师福楼拜那样缜密细致,也不如左拉的视野那么宽广。可他却有一种非凡的捕捉生活的能力,善于在一般人视而不见的凡人小事中,发掘出带有本质意义和美学价值的内容,使得自己作品中的文学题材大大丰富了。

莫泊桑的短篇小说精悍深刻,包罗万象,他的许多文章都非常有趣,读来非常过瘾。课余读一读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吧,只花费你几分钟的时间,但相信你会有不少收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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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通过“我”一家人在去哲赛尔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划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变态情形。 在教学过程中,我不断的思考,在当今的社会里,这种以金钱和权力来衡量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现象太多了,单纯的去引导学生分析菲利普夫妇在于勒富的时候和穷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学生是不是真的会那么容易的明白,或者是不是真的能够把学生引导到这篇文章的真正主题上来呢?因为现实生活中,中国古代的传统思想,也就是增广贤文里所说的“穷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种思想和意识,在人们心目中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教师在引导学生认识菲利普夫妇的时候,就很难让学生真正的认识到本文的题旨。因此,在引导学生学习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特别注意强调于勒这一个人物形象在这篇小说中的重要性。 在教学的过程中,我就特别注意引导学生对于勒这个人物形象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目的就是通过对《我的叔叔于勒》这一课的学习,使学生真正的明白,一方面我们不能以金钱来衡量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另一方面,又让学生理解了造成于勒悲惨生活的某些个人的因素,以及于勒的生活悲剧带给我们的教育意义。这样,更有助于引导学生对小说主题思想的理解。 《我的叔叔于勒》的这一个题目,好像在告诉我们,这篇小说主要写的人物应该是于勒,但是,在莫泊桑这篇小说中,对于于勒这一个人物形象的着墨并不多。于勒只是小说中的一个线索性人物。但是,值得强调的是,于勒其实也是这篇文章中非常重要的角色。也正是本文中的这一个线索人物的遭遇和经历,才衬托出了菲利普夫妇的唯利是从,趋炎附势。也就是说,文章中的所有的人和事,都与这一个线索性人物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因此,对于勒这一个人的进行深入的分析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那么,于勒究意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小说中用这样的一段文字来介绍了他,“据说他当初行为不正,糟蹋钱。在穷人家,这是最大的罪恶。在有钱人家,一个人好玩乐无非算作糊涂荒唐,大家笑嘻嘻地称他一声‘花花公子’。在生活困难的人家,一个人要是逼得父母动老本,那就是坏蛋,就是流氓,就是无赖了。于勒叔叔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确实,这样的一个人,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现在,都无法得到家人和大家的同情的。这就有了大家所看到的于勒。于勒就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那么,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是不值得我们同情的,我想不仅仅是在法国,就是在我们中国,这种行为也是极其不好的。于勒根本就没有顾及家庭和自己亲人的感受的利益,这时候,被菲利普夫妇和大家认为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也是情理之中的。因为,于勒的这种行为,与我们传统一贯所主张的“节约”观念都是相违背的,都是让人痛恨的。 于勒是生活在当时法社会底层的一个小人物,虽然年轻的时候的于勒“行为不正,糟蹋钱”,但是,老年的于勒,是一个可怜的人,他的“衣服褴褛”,脸“又老又脏,满脸皱纹”,还带着“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手也“满是皱纹”。于勒在美洲的生活,是艰辛的。常年在外的他,饱经生活的折磨,受尽了人世的苍伤,这是一个多么可怜的人啊。对这样的一个老人,这样可怜的一个老人,就是出于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出于一种人道主义精神,我们都应该去同情他,关心他,更何况他还是“自己”的亲人呢?正如“我心里默默念道”的,“‘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这是从“我”幼小心灵里发出的对亲情的呼声,也是对菲利普夫妇的行为、心理和灵魂的一种强烈的讽刺。 其实,造成于勒的生活悲剧,与于勒本人有着非常联系的关系。从小说的内容当中,我们还可以认识到,之所以在于勒被送往美洲之后,成了富翁,却又成为一个穷光蛋,“讨饭的”,一个靠卖牡蛎糊口的小贩,这与于勒在年轻时候养成的那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不良习惯,应该是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的。虽然莫泊桑没有讲到于勒为什么会变成穷光蛋,但是,我们也可以想象,一个在年轻的时候“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肯定不会有什么好的习惯,再加上由于家庭的原因,于勒没有受到过及时的良好的教育,他的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习惯已经形成了,根本就是无法改变的。即使他成了富翁,有了很多的钱,可能由于他的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习惯,使得于勒又很快的变成一个大穷光蛋了。 从于勒的身上,其实给我们的启示也是很多的。这其中,我觉得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就是,一个人从小应该养成一种良好的习惯,更不应该“行为不正,糟蹋钱”。这也是我们学习《我的叔叔于勒》这一课时,教师应该着重指导学生理解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因而,我们在同情老年于勒,穷于勒的时候,也要注意分析年轻时候的于勒,指导学生想象和分析于勒变穷的原因,同时,我们更要注意引导学生,让学生明白、理解,年轻时候的于勒是不值得大家同情的。与此同时,大家更必须认识到,不能学习年轻时候于勒,使学生在将来的生活中,自觉的养成良好的行为和习惯。答案补充
自己删答案补充
《我的叔叔于勒》,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通过“我”一家人在去哲赛尔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划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变态情形。 于勒是生活在当时法社会底层的一个小人物,虽然年轻的时候的于勒“行为不正,糟蹋钱”,但是,老年的于勒,是一个可怜的人,他的“衣服褴褛”,脸“又老又脏,满脸皱纹”,还带着“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手也“满是皱纹”。于勒在美洲的生活,是艰辛的。常年在外的他,饱经生活的折磨,受尽了人世的苍伤,这是一个多么可怜的人啊。对这样的一个老人,这样可怜的一个老人,就是出于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出于一种人道主义精神,我们都应该去同情他,关心他,更何况他还是“自己”的亲人呢?正如“我心里默默念道”的,“‘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这是从“我”幼小心灵里发出的对亲情的呼声,也是对菲利普夫妇的行为、心理和灵魂的一种强烈的讽刺。 加最后一段

3篇……满意给分哈

⑻ 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的代表作《羊脂球》小说中 羊脂球 指的是什么

主人公啊,绰号,呃,你可以理解为她的艺名啊。
小说描绘了一八七零年普法战争期间,有一辆法国马车在离开敌战区时,被一名普鲁士军官扣留。军官一定要车上一个绰号叫羊脂球的妓女陪他过夜,否则马车就不能通过。羊脂球出于爱国心拒绝,可是和他同车的乘客为了私利,逼她牺牲自己,羊脂球出于无奈而作了让步。可当第二天早上,那些昨天还苦苦哀求的乘客们却突然换了一副嘴脸,个个疏远她,不屑在与她讲话。她觉得自己被这些顾爱名誉的混帐东西轻视淹没了,当初,他们牺牲她,之后又把她当作一件肮脏的废物扔掉。从小说中羊脂球的具体表现来看,她是位心地非常善良的姑娘,富有同情心与宽容心。马车上她对别人的恶意侮辱和蔑视不予计较,反而以德报怨,主动请他们吃东西,这表现出她助人为乐的品质。而更重要的则是她身上的那种强烈的爱国情感与民族自尊心。她坚持拒绝普鲁士军官逼她“过夜”的无理要求,是因为在她看来,委身于自己民族的敌人,便意味着对祖国的背叛。羊脂球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具有爱国精神的人,身份低微却同样有着自尊心和爱国心

⑼ 《孔乙己》主要故事情节(50字左右)

他经常到一家酒店喝酒,为了体现自己的身份,穿着长袍(不同于穿短衫的工人),站着喝酒(和短衫工人一样),用手一个一个的排钱,来显示自己的身份。 并且喜欢炫耀自己的学问,问人家茴香豆的"茴"有四种写法是否知道。

他有一次为别人代笔,在别人家偷走了一些书,结果被人打残。但他仍然显示自己的身份,经常成为他人的笑料。他还经常赊帐。最后一次,被人打的只能靠双手撑着蒲团走路了,又赊帐买了酒.从那以后,就再也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

(9)吞没短篇小说扩展阅读:

《孔乙己》是近代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最早发表在1919年4月《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后编入《呐喊》,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篇白话小说。

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度时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的悲惨形象。

篇幅不长,但是深刻揭露了当时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精神的毒害和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具有强烈的反封建意义。

这部作品是我国的现代文学巨匠鲁迅先生的著名小说,也是20世纪中国文学史上的经典短篇小说之一。作者以极俭省的笔墨和典型的生活细节,塑造了孔乙己这位被残酷地抛弃于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潦倒,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所吞没的读书人形象。

孔乙己那可怜而可笑的个性特征及悲惨结局,既是旧中国广大下层知识分子不幸命运的生动写照,又是中国封建传统文化氛围“吃人”本质的具体表现。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的精神状态以及社会对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⑽ 吞噬小说

吞噬 Devour (2005)
tūnshì (1) ∶吞吃;吞咽。整个地吞下去 近义词:吞食。只有当一个物体在水中静止不动的时候,鲨鱼才会吞噬它 (2) ∶吞没 阿米巴用它的伪足吞噬红血球
导演:David Winkler
主演:威廉姆·赛德勒 William Sadler
Teach
R. Nelson Brown
类型:恐怖
片长:Australia:90 min / Argentina:90 min
国家/地区:美国
对白语言:英语
发行公司:Columbia TriStar Films de Arge
上映日期:2005年5月31日 美国
剧情:大学生杰克刚过21岁生日,发现自己做了很多奇怪的噩梦,百思不得其解,后来和朋友玩命图电脑游戏,随之发生了一系列恐怖事件,他的恋人和朋友都相继杀了人后自杀,原来该游戏是恶魔的作品,于是,杰克踏入了与恶魔的斗争之旅……

Phage(吞噬),毒液的儿子之一。
真名:Carl(姓氏不详)
别名:Rampage(狂暴),Black Buzzsaw(黑锯)
具有超出常人的力量及速度,同时具备超强的忍耐力和敏捷度。保留了
蜘蛛侠的全部能力。包裹在身上的寄生物常常转化成利刃般的武器来攻
击敌人。
小说《吞噬》
版权信息
作 者: 苏京 著
出 版 社: 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出版时间: 2008-4-1
字 数: 201000
页 数: 243
开 本: 16开
纸 张: 胶版纸
I S B N : 9787505724167
包 装: 平装
所属分类: 图书 >> 小说 >> 惊悚/恐怖
定价:¥22.00
[编辑本段]编辑推荐
校园里发生了一系列离奇的失踪事件,但这些事件却被人刻意隐瞒,并渐渐被众人遗忘。白希桐十五年前曾目睹了他爷爷的离奇失踪。但一场意外的车祸,又将白希桐卷入了失踪事件,与他同时失踪的,还有女大学生林丹。
是真?是幻?是镜中万灵?还是世间百态?缠绵的文字,战栗的故事,让人久久不能自拔……
苏京的小说总是擅于用优美的语言讲述一个缠绵悱恻,却又惊悚恐怖、令人战栗的故事,更多的是对于人性、人生的思考,让人读过之后,有种顿悟的感觉,久久不忍释卷。——夷梦
我怀着惊喜的心情读完苏京的新作《吞噬》,然后除了小说诡异的氛围中,久久不能自拔……这是一种超级的体验,希望大家和我一起享受!——李西闽
是真?是幻?是镜中万录?还是世间百态?《吞噬》带给我们的远远不只是惊悚与震撼。当镜子可以将映射其中的事物——吞噬,这世界对于自诩为万物主宰的我们,空间还藏有多少秘密?——雷米。
苏亦的作品,为我们展示了一个感想、大气、残忍而又钩心斗角的年代,又巧妙地用一面古镜,将其与现代社会中的一个普通校园连接在一起,镜外人行镜中事,让观者恍如庄周梦蝶,难分虚实,随着行云流水般的文字,越隐越深……
——纳兰元初。
[编辑本段]内容简介
张秋红与林丹是同班同学,葛正宏是林丹的追求者,屡遭拒绝。葛正宏正告林丹会出事,是夜,林丹无故发烧。张秋红送林丹去医院过程中,发现校医院内空无一人,医生不敢容留病人在医院内过夜。次日,无意中听到其它同学议论,原来校医院内人、动物,均有无故失踪现象。体育老师钟厚文半夜送发烧的儿子上医院,结果父子齐齐失踪。白希桐凌晨遇奇怪车祸,被送进医院,连同看护人林丹、齐青云,一起失踪。张秋红与男友白希文寻找无果,欲报警,不料发现钟老师失踪后,在大家的记忆中也淡去,所有人都不复记得有钟厚文父子的存在,包括他的亲人。张秋红、白希文探校医院,发现里面有一面青铜镜,而白希文幼年时发生过的一桩惨剧中,也有一面青铜镜,两人回村查看究竟。村里发生人员离奇死亡现象,最后得知当年的青铜镜,来自村里的大凶之地——镜冢。七叔公传给白希文一盒名单,使白希文开始怀疑历来的传说确有其事。而张秋红、林丹纷纷恶梦频频,屡次梦见古代之事。白希桐、林丹、齐青云在医院内屡次险境,齐青云消失。白希桐林丹冲破重重幻境后,终于来到医院所有神秘事件的起源地:值班室。而与此同时,白希文、张秋红也在值班室内。四人同处一室,却互相不可见,声音也不可闻。只有一面窗户,以及窗帘,是双方共同可见的。张秋红与林丹通过窗帘传递信息。而当年镜冢事件的幸存者疯三却冲了出来,揭出要突破幻境的唯一方法:所见即所得,不见即不得。白希桐与林丹终于逃出医院。但另一可怕事件正在进行中:时光倒退。近年来的建筑物纷纷消失,而大家的思维都很混乱,无法搞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白希桐四人得到学校勤杂工李贵清老师的暗示,来到学校北边的一座湖边,林丹与张秋红失踪。白希桐、白希文、李贵清发现,湖边有一可怕的现象:错位。一切事物的本身,和它的影子,发生了严重的错位。而当日白希桐的离奇车祸就是由此造成。三人从发生错位的四个点,推断出那面青铜镜所在的位置。张秋红与林丹身处幻境中,两个勾心斗角,分别欲置对方于死地。白希桐遇见青铜镜后,又全身出血,幻境之门打开,张秋红突然有点醒悟,将林丹救下。三人考虑到要解决青铜镜的灾厄,必须再回镜冢。镜冢打开,三人在里面得到启示。原来那面青铜镜,因为沾染了多人怨气和鲜血,已成为大凶的阴噬镜,能吞噬掉它所照到的一切东西。白希桐是当年铸镜人的后代,他用自己的鲜血洗去了阴噬镜上的怨气……
[编辑本段]作者简介
苏京,女,70年代中后期生人。长期活跃于网络,天涯社区莲蓬鬼话版主。自02年开始创作首部恐怖小说《白马村传奇》,立即在网络上引起轰动,广为传播。此后创作中长篇小说数篇,现已经出版长篇小说《人骨手镯》,另一本长篇《谜咒》即将由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在国内多家杂志上发表短篇小说数万字。
[编辑本段]目录
契子
第一章 晚上不要去医院
第二章 我撞到了谁
第三章 夜探医院
第四章 离奇车祸
第五章 前缘
第六章 一起消失的记忆
第七章 迷失
第八章 镜冢
第九章 迷失
第十章 流失的时间
第十—章 脱困
第十二章 同伴
第十三章 错位
第十四章 镜里镜外
第十五章 终章
尾声
书摘插图
楔子
夜已深,除了偶尔的虫鸟鸣叫,四野寂静。一大一小两个人影,从村口闪了出来。
“阿爷,咱们真的要去吗?都说那儿闹鬼!”小的十五六岁模样,单薄的衣衫在秋风里不胜寒意。
“别胡扯。”老的嘴里呵斥,心里却也有些害怕。一个多月前,村里建了砖窑,在挖土制坯时,竟然无意中挖出传说中古代一个大官的坟来。村里人迷信,大家谁也不敢动,怕得罪了坟里的亡灵。众口相传的故事太过可怖,一直以来,大家都以为那不过是传说,谁知竟真的有这么一座坟。族长和村里最有威望的七叔公出面了,他们商量后,一致同意封存起来。但有几个光棍不信邪,半夜刨开了坟,东西倒是掏出来了,但人却离奇失踪。一个路过的疯汉被吓晕在离古坟不远处,天亮时被发现,救醒后嘴里直嚷:“月亮吃人……月亮吃人!快跑呀,月亮要吃人了!”直喊到口吐白沫。
那些被掏出来的东西,依然散落在古坟旁。其实也没有什么金银财宝,不过是几面锈迹斑斑的青铜镜,也不知在土里埋了多少年,全都锈蚀不堪,只有一面依然光可鉴人。大家本来就被一直以来流传的故事吓得不敢妄动,再加上那晚的事件,借给他们个胆也不敢动了。族长皱着眉头将这几面铜镜用麻袋装起,存放在砖窑不远处的一个库房里。
而这深夜溜出来的一老一小,是村里的一对祖孙。老的没有大名,姓白,排行第七,大家都叫他阿七头。小的是他的孙子,叫希桐。
阿七头原也不敢打它主意,但开学已一月有余,孙子的书费学杂费仍未交清。儿子媳妇双双撒手,只把一个现年十七岁、另一个现年五岁的孙子扔给他这把老骨头。庄稼人朴实,牢骚归牢骚,对这个自小带大的孙子,还是百般疼爱。为了供希桐读书,阿七头只剩没把自己的骨肉剔出来卖了,却依旧凑不上钱。这几天的事闹得纷纷扬扬,想来青铜镜是古董,应该颇值些钱,阿七头决定冒一次险。
“爷爷,村里人都说,那个坟里的东西动不得,动了会有厄运的,咱别去了成不成?”希桐脸色惨白,低声说道。“要是有得法子,你当我乐意去?再说了,你也别担心。他们都只说不要打坟里东西的主意,没有人说坟里的东西出来后也不能碰。”阿七头在这儿待了几十年,知道的要比白希桐多得多,但现在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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