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水短篇小说
⑴ 找一本都市重生小说作者叫啥名忘了 开局是在大学里送送水和零食
《重生之财源滚滚》作者老鹰吃小鸡,咋一看书名有点俗,这是一本重生商战类小说,书名财源滚滚也无可厚非,本书大体内容讲的是小人物李东重生了,借着仅有的一点点超前的记忆发家致富,没有大错却小错不断,各种装逼各种打脸各种教做人,是一本不错的爽文。在女人方面有懵懵懂懂的初恋,也有稀里糊涂的爱情,作者文笔相当好,全书没有明显的毒点。
⑵ 《城南旧事》中《惠安馆》原文
太阳从大玻璃窗透进来,照到大白纸糊的墙上,照到三屉桌上,照到我的小床上来了。我醒了,还躺在床上,看那道太阳光里飞舞着的许多小小的,小小的尘埃。宋妈过来掸窗台,掸桌子,随着鸡毛掸子的舞动,那道阳光里的尘埃加多了,飞舞得更热闹了,我赶忙拉起被来蒙住脸,是怕尘埃把我呛得咳嗽。
宋妈的鸡毛掸子轮到来掸我的小床了,小床上的棱棱角角她都掸到了,掸子把儿碰在床栏上,格格地响,我想骂她,但她倒先说话了:
“还没睡够哪!”说着,她把我的被大掀开来,我穿着绒褂裤的身体整个露在被外,立刻就打了两个喷嚏。她强迫我起来,给我穿衣服。印花斜纹布的棉袄棉裤,都是新做的,棉裤筒多可笑,可以直立放在那里,就知道那棉花够多厚了。
妈正坐在炉子边梳头,倾着身子,一大把头发从后脖子顺过来,她就用篦子篦呀篦呀的,炉上是一瓶玫瑰色的发油,天气冷,油凝住了,总要放在炉子上化一化才能擦。
窗外很明亮,干秃的树枝上落着几只不怕冷的小鸟,我在想,什么时候那树上才能长满叶子呢?这是我们在北京过的第一个冬天。
妈妈还说不好北京话,她正在告诉宋妈,今天买什么菜。妈不会说“买一斤猪肉,不要太肥。”她说:“买一斤租漏,不要太回。”
宋妈梳完了头,用她的油手抹在我的头发上,也给我梳了两条辫子。我看宋妈提着篮子要出去了,连忙喊住她:“宋妈,我跟你去买菜。”宋妈说:“你不怕惠难馆的疯子?”
宋妈是顺义县的人,她也说不好北京话,她说成“惠难馆”,妈说成“灰娃馆”,爸说成“飞安馆”,我随着胡同里的孩子说“惠安馆”,到底哪一个对,我不知道。
我为什么要怕惠安馆的疯子?她昨天还冲我笑呢!她那一笑真有意思,要不是妈紧紧拉着我的手,我就会走过去看她,跟她说话了。
惠安馆在我们这条胡同的最前一家,三层石台阶上去,就是两扇大黑门凹进去,门上横着一块匾,路过的时候爸爸教我念过:“飞安会馆”。爸说里面住的都是从“飞安”那个地方来的学生,像叔叔一样,在大学里念书。“也在北京大学?”我问爸爸。
“北京的大学多着呢,还有清华大学呀!燕京大学呀!”“可以不可以到飞安不,惠安馆里找叔叔们玩一玩?”“做晤得!做晤得!”我知道,我无论要求什么事,爸终归要拿这句客家话来拒绝我。我想总有一天我要迈上那三层台阶,走进那黑洞洞的大门里去的。
惠安馆的疯子我看见好几次了,每一次只要她站在门口,宋妈或者妈就赶快捏紧我的手,轻轻说:“疯子!”我们便擦着墙边走过去,我如果要回头再张望一下时,她们就用力拉我的胳臂制止我。其实那疯子还不就是一个梳着油松大辫子的大姑娘,像张家李家的大姑娘一样!她总是倚着门墙站着,看来来往往过路的人。
是昨天,我跟着妈妈到骡马市的佛照楼去买东西,妈是去买擦脸的鸭蛋粉,我呢,就是爱吃那里的八珍梅。我们从骡马市大街回来,穿过魏染胡同,西草厂,到了椿树胡同的井窝子,井窝子斜对面就是我们住的这条胡同。
刚一进胡同,我就看见惠安馆的疯子了,她穿了一件绛紫色的棉袄,黑绒的毛窝,头上留着一排刘海儿,辫子上扎的是大红绒绳,她正把大辫子甩到前面来,两手玩弄着辫梢,愣愣地看着对面人家院子里的那棵老洋槐。干树枝子上有几只乌鸦,胡同里没什么人。
妈正低头嘴里念叨着,准是在算她今天共买了多少钱的东西,好跟无事不操心的爸爸报帐,所以妈没留神已经走到了“灰娃馆”。我跟在妈的后面,一直看疯子,竟忘了走路。这时疯子的眼光从洋槐上落下来,正好看到我,她眼珠不动地盯着我,好像要在我的脸上找什么。她的脸白得发青,鼻子尖有点红,大概是冷风吹冻的,尖尖的下巴,两片薄嘴唇紧紧地闭着。
忽然她的嘴唇动了,眼睛也眨了两下,带着笑,好像要说话,弄着辫梢的手也向我伸出来,招我过去呢。不知怎么,我浑身大大地打了一个寒战,跟着,我就随着她的招手和笑意要向她走去。可是妈回过头来了,突然把我一拉:“怎么啦,你?”“嗯?”我有点迷糊。妈看了疯子一眼,说:“为什么打哆嗦?是不是怕是不是要溺尿?快回家!”我的手被妈使劲拖拉着。
回到家来,我心里还惦念着疯子的那副模样儿。她的笑不是很有意思吗?如果我跟她说话我说:“嗯!”她会怎么样呢?我愣愣地想着,懒得吃晚饭,实在也是八珍梅吃多了。但是晚饭后,妈对宋妈说:“英子一定吓着了。”然后给我沏了碗白糖水,叫我喝下去,并且命令我钻被窝睡觉。
这时,我的辫子梳好了,追了宋妈去买菜,她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她的那条恶心的大黑棉裤,那么厚,那么肥,裤脚缚着。别人告诉妈说,北京的老妈子很会偷东西,她们偷了米就一把一把顺着裤腰装进裤兜子,刚好落到缚着的裤脚管里,不会漏出来。我在想,宋妈的肥裤脚里,不知道有没有我家的白米?
经过惠安馆,我向里面看了一下,黑门大开着,门道里有一个煤球炉子,那疯子的妈妈和爸爸正在炉边煮什么。大家都管疯子的爸爸叫“长班老王”,长班就是给会馆看门的,他们住在最临街的一间屋子。宋妈虽然不许我看疯子,但是我知道她自己也很爱看疯子,打听疯子的事,只是不许我听我看就是了。宋妈这时也向惠安馆里看,正好疯子的妈妈抬起头来,她和宋妈两人同时说“吃了吗?您!”爸爸说北京人一天到晚闲着没有事,不管什么时候见面都要问吃了没有。
出了胡同口往南走几步,就是井窝子,这里满地是水,有的地方结成薄薄的冰,独轮的水车来一辆去一辆,他们扭着屁股推车,车子吱吱口丑口丑的响,好刺耳,我要堵起耳朵啦!井窝子有两个人在向深井里打水,水打上来倒在一个好大的水槽里,推水的人就在大水槽里接了水再送到各家去。井窝子旁住着一个我的朋友和我一般高的妞儿。我这时停在井窝子旁边不走了,对宋妈说:“宋妈,你去买菜,我等妞儿。”
妞儿,我第一次是在油盐店里看见她的。那天她两只手端了两个碗,拿了一大枚,又买酱,又买醋,又买葱,伙计还逗着说:“妞儿,唱一段才许你走!”妞儿眼里含着泪,手摇晃着,醋都要洒了,我有说不出的气恼,一下窜到妞儿身旁,插着腰问他们:“凭什么?”就这样,我认识了妞儿。
妞儿只有一条辫子,又黄又短,像妈在土地庙给我买的小狗的尾巴。第二次看见妞儿,是我在井窝子旁边看打水。她过来了,一声不响地站在我身边,我们俩相对笑了笑,不知道说什么好。等一会儿,我就忍不住去摸她那条小黄辫子了,她又向我笑了笑,指着后面,低低的声音说:“你就住在那条胡同里?”“嗯。”我说。“第几个门?”
我伸出手指头来算了算:“一,二,三,四,第四个门。到我们家去玩。”她摇摇头说:“你们胡同里有疯子,妈不叫我去。”
“怕什么,她又不吃人。”她仍然是笑笑的摇摇头。妞儿一笑,眼底下鼻子两边的肉就会有两个小漩涡,很好看,可是宋妈竟跟油盐店的掌柜说:“这孩子长得俊倒是俊,就是有点薄,眼睛太透亮了,老像水汪着,你看,眼底下有两个泪坑儿。”
我心里可是有说不出的喜欢她,喜欢她那么温和,不像我一急宋妈就骂我的:“又跳?又跳?小暴雷。”那天她跟我在井窝子边站一会儿,就小声地说:“我要回去了,我爹等着我吊嗓子。赶明儿见!”
我在井窝子旁跟妞儿见过几次面了,只要看见红棉袄裤从那边闪过来,我就满心的高兴,可是今天,等了好久都不见她出来,很失望,我的绒褂子口袋里还藏着一小包八珍梅,要给妞儿吃的。我摸摸,发热了,包的纸都破烂了,粘乎乎的,宋妈洗衣服时,我还得挨她一顿骂。
我觉得很没意思,往回家走,我本来想今天见妞儿的话,就告诉她一个好主意,从横胡同穿过到我家,就用不着经过惠安馆,不用怕看见疯子了。我低头这么想着,走到惠安馆门口了。“嘿!”
吓了我一跳!正是疯子。咬着下嘴唇,笑着看我。她的眼睛真透亮,一笑,眼底下就像宋妈说的,怎么也有两个泪坑儿呀!我想看清楚她,我是多么久以前就想看清楚她的。我不由得对着她的眼神走上了台阶。太阳照在她的脸上,常常是苍白的颜色,今天透着亮光了。她揣在短棉袄里的手伸出来拉住我的手,那么暖,那么软。我这时看看胡同里,没有一个人走过。真奇怪,我现在怕的不是疯子,倒是怕人家看见我跟疯子拉手了。
“几岁了?”她问我。“嗯六岁。”“六岁!”她很惊奇地叫了一声,低下头来,忽然撩起我的辫子看我的脖子,在找什么。“不是。”她喃喃地自己说话,接着又问我:“看见我们小桂子没有?”“小桂子?”我不懂她在说什么。
这时大门里疯子的妈妈出来了,皱着眉头怪着急地说:“秀贞,可别把人家小姑娘吓着呀!”又转过脸来对我说:“别听她的,胡说呢!回去吧!等回头你妈不放心,嗯,听见没有?”她说着,用手扬了扬,叫我回去。
我抬头看着疯子,知道她的名字叫秀贞了。她拉着我的手,轻摇着,并不放开我。她的笑,增加了我的勇气,我对老的说:“不!”“小南蛮子儿!”秀贞的妈妈也笑了,轻轻地指点着我的脑门儿,这准是一句骂我的话,就像爸爸常用看不起的口气对妈说“他们这些北仔鬼”是一样的吧!“在这玩不要紧,你家来了人找,可别赖是我们姑娘招的你。”
“我不说的啦!”何必这么嘱咐我?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我都知道。妈妈打了一只金镯子,藏在她的小首饰箱里,我从来不会告诉爸爸。“来!”秀贞拉着我往里走,我以为要到里面那一层一层很深的院子里去找上大学的叔叔们玩呢,原来她把我带进了他们住的门房。
屋里可不像我家里那么亮,玻璃窗小得很,临窗一个大炕,炕中间摆了一张矮桌,上面堆着活计和针线盒子。秀贞从矮桌上拿起了一件没做完的衣服,朝我身上左比右比,然后高兴地对走进来的她的妈妈说:
“妈,您瞧,我怎么说的,刚合适!那么就开领子吧。”说着,她又找了一根绳子绕着我的脖子量,我由她摆布,只管看墙上的那张画,那画的是一个白胖大娃娃,没有穿衣服,手里捧着大元宝,骑在一条大大的红鱼上。
秀贞转到我的面前来,看我仰着头,她也随着我的眼光看那张画,满是那么回事地说:“要看炕上看去,看我们小桂子多胖,那阵儿才八个月,骑着大金鱼,满屋里转,玩得饭都不吃,就这么淘……”“行啦行啦!不害臊!”秀贞正说得高兴,我也听得糊里糊涂,长班老王进来了,不耐烦地瞪了秀贞一眼说她。秀贞不理会她爸爸,推着我脱鞋上炕,凑近在画下面,还是只管说:
“饭不吃,衣服也不穿,就往外跑,老是急着找她爹去,我说了多少回都不听,我说等我给多做几件衣服穿上再去呀!今年的衬褂倒是先做好了,背心就差缝钮子了。这件棉袄开了领子马上就好。可急的是什么呀!真叫人纳闷儿,到底是怎么档子事儿……”
她说着说着不说了,低着头在想那纳闷儿的事,一直发愣。我想,她是在和我玩“过家家儿”吧?她妈不是说她胡说吗?要是过家家儿,我倒是有一套玩意儿,小手表,小算盘,小铃铛,都可以拿来一起玩。所以我就说:
“没关系,我把手表送给小桂子,她有了表就有一定时候回家了。”可是,这时我倒想起妈会派宋妈来找我,便又说“我也要回家了。”
秀贞听我说要走,她也不发愣了,一面随着我下了炕,一面说:“那敢情好,先谢谢你啦!看见小桂子叫她回来,外面冷,就说我不骂她,不用怕。”我点了点头,答应她,真像有那么一个小桂子,我认识的。
我一边走着一边想,跟秀贞这样玩,真有意思;假装有一个小桂子,还给小桂子做衣服。为什么人家都不许他们的小孩子跟秀贞玩呢?还管她叫疯子?我想着就回头去看,原来秀贞还倚着墙看我呢!我一高兴就连跑带跳地回家来。宋妈正在跟一个老婆子换洋火,房檐底下堆着字纸篓、旧皮鞋、空瓶子。
我进了屋子就到小床前的柜里找出手表来。小小圆圆的金表,镶着几粒亮亮的钻石,上面的针已经不能走动了,妈妈说要修理,可一直放着,我很喜欢这手表,常常戴在手上玩,就归了我了。我正站在三屉桌前玩弄着,忽然听见窗外宋妈正和老婆子在说什么,我仔细听,宋妈说:“后来呢?”
“后来呀,”换洋火的老婆子说:“那学生一去到如今就没回来!临走的时候许下的,回他老家卖田卖地,过一个月就回来明媒正娶她。好嘛!这一等就是六年啦!多傻的姑娘,我眼瞧着她疯的。……”
“说是怎么着?还生了个孩子?”“是呀!那学生走的时候,姑娘她妈还不知道姑娘有了,等到现形了,这才赶着送回海淀义地去生的。”“义地?”“就是他们惠安义地,惠安人在北京死了就埋在他们惠安义地里。原来王家是给义地看坟的,打姑娘的爷爷就看起,后来又让姑娘她爹来这儿当长班,谁知道出了这么档子事儿。”
“他们这家子倒是跟惠难有缘,惠难离咱们这儿多远哪?怎么就一去不回头了呢?”“可远喽!”“那么生下来的孩子呢?”“孩子呀,一落地就裹包裹包,趁着天没亮,送到齐化门城根底下啦!反正不是让野狗吃了,就是让人捡去了呗!”
“姑娘打这儿就疯啦?”“可不,打这儿就疯了!可怜她爹妈,这辈子就生下这么个姑娘,唉!”两个人说到这儿都不言语了,我这时已经站到屋门口倾听。宋妈正数着几包红头洋火,老婆子把破烂纸往她的大筐里塞呀塞呀!鼻子里吸溜着清鼻涕。宋妈又说:“下回给带点刨花来。那你跟疯子她们是一地儿的人呀?”
“老亲喽!我大妈娘家二舅屋里的三姐算是疯子她二妈,现在还在看坟,他们说的还有错儿吗?“宋妈。”“小桂子她妈?”宋妈哈哈大笑,“你也疯啦?哪儿来的小桂子她妈呀?”我也哈哈笑了,我知道谁是小桂子她妈呀!
拓展资料:
主要内容:
这个小故事主要讲了 住在北京城南惠安馆附近的 英子的生活和两个好朋友。一个是住在惠安馆的疯子秀贞,一个是在油盐店认识的小朋友叫妞儿。原来这两人是母女,为寻找小桂子的亲生父亲,母女俩相依为命死在火车轮下。如此残忍的一幕,点亮了英子的那颗心,从而让英子变得更具有同情心。
作品简介:
《城南旧事》以1994年台湾格林绘本版为蓝本,收入关维兴先生七十余幅美轮美奂的水彩插图;据其他版本做了全面校订,邀专家对书中名物、方言进行考据;请上海电影译制厂配音演员狄菲菲将全书录制为时长近八个小时的有声书;以便携小开本三册套装 和大开本布面精装 两个版本出版,满足大家的不同需求。
《城南旧事》是林海音女士独步文坛半个多世纪的经典作品,自1960年出版以来,再版无数次,感动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
在书中,林海音以她超逸的文字风格,饶具魔力的文笔,通过主角小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自然,道尽人世复 杂的情感。林海音更将英子眼中的北京南城风光融入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更为读者架设出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散发出 一股浓浓的诗意。
作者简介:
林海音(1918年-2001年),原名林含英 ,女,1918年出生于日本大阪,台湾苗栗县头份镇人,祖籍广东蕉岭,著名作家 。
1921年林海音随父母返回台湾。1923年随父母迁到北京,定居城南。1948年回到台湾,开始文学创作。曾担任《世界日报》记者、编辑,主持《联合报》副刊10年。一生创作了多部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集。林海音于1994年荣获"世界华文作家协会"及"亚华作家文艺基金会"颁赠的"向资深华文作家致敬奖",于1998年获"世界华文作家大会"颁"终身成就奖"。
其自传体长篇小说《城南旧事》,于1999年获第二届五四奖"文学贡献奖",德文版获瑞士颁赠"蓝眼镜蛇奖"。她所创立的纯文学出版社(1968-1995)堪称中国第一个文学专业出版社,曾出版了许多脍炙人口的好书 。
⑶ 一滴眼泪换一滴水故事简介
一滴眼泪换一滴水的故事简介:
一滴眼泪换一滴水的故事是雨果《巴黎圣母院》的节选,讲述的是卡西莫多被绑在广场上示众,在烈日下口渴难忍,遭受围观者的嘲笑和辱骂。
只有爱斯梅拉达不计前嫌,把水送到他的嘴里,使这个看起来丑陋无比愚钝无比的人感动得流下了眼泪。
(3)送水短篇小说扩展阅读:
《巴黎圣母院》是善良的无辜者在专制制度下遭到摧残和迫害的悲剧。女主人公埃斯梅拉达是一个善良纯洁的少女,她富有同情心,敢于舍己救人。
当那个卖文为生的诗人格兰瓜尔深夜误人巴黎的流浪人和乞丐的聚集所、即将被杀死的时候,她挺身而出,表示愿意与他结婚,把这个诗人置于她的保护之下,虽然她并不爱他。
当卡西莫多在烈日曝晒的广场上遭到鞭挞,口渴得发出痛苦的呼号时,只有她对这个丑怪异常且深夜又劫持过她的敲钟人表示了同情。
她热情天真,以为世人像她一样纯洁,至死还对负心的菲比斯保持热烈的爱情;她品格坚贞,面对克洛德的淫威而宁死不屈。
她是巴黎流浪人和乞丐的宠儿,但自食其力、清白无瑕。雨果把这样一个鲜亮的形象放在中世纪阴森黑暗的背景上。
描写那个专制主义统治着的、教会势力极为猖獗的社会,如何像一个巨大的罗网威逼她、迫害她,以令人恐怖的手段把她置于死地。
以波希米亚少女为迫害对象的宗教狂热,教会人物为满足卑鄙的兽欲而施展的恶毒阴谋,专制国家机器的野蛮与残暴。
所有这些都被雨果以浪漫主义的笔法描写得像噩梦一样可怕。作者通过这样的描写表现了封建专制主义社会的黑暗,突出了作品的反封建的主题。
⑷ 一本小说中用男主角是送外卖的送水要给孙悟空拿手机看完后孙悟空魔化
一本小说中用男主角是送外卖的送水要给孙悟空拿手机看完后孙悟空魔化一本小说中用男主角是送外卖的送水要给孙悟空拿手机看完后孙悟空魔化,你可卟写穿越小说了。
⑸ 飞言情上的短篇小说,长篇小说
全民老公
文/刘文君
第一章
南阿蛮一大清早就在办公桌上看到一张礼券。
昨天中秋晚会的奖品都价值不菲,没想到她那毫不起眼的工号也能中大奖。
她觉得自己要时来运转了,可再一看礼券的内容,南阿蛮就像一个被冰冻豌豆打中了的僵尸一样,脸上的笑容慢慢地僵住了。
礼券上赫然写着——凭此礼券可与腾升集团总经理钟准共进晚餐一次。
南阿蛮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丽莎呷了一口咖啡后过来安慰她:“愿主庇佑你。”我主耶稣要是知道太子爷钟准是何等人物,怕也不愿庇佑她了。
作为国内首富钟正明的独子、估值一千三百亿的腾升集团的唯一继承人,太子爷钟准却并不愿意做一个安静的富二代。
他的火爆脾气人尽皆知,秘书组的八个高级秘书以泪洗面那是常事。作为太子爷的高级秘书丽莎的助理,南阿蛮亲眼见过丽莎每天被骂哭无数遍。
窝里横也就罢了,偏偏太子爷还不甘于此,硬是将威名传遍了神州大地。
自打有了微博这个社交工具,钟准隔三岔五就在微博上爆猛料,不是炮轰某知名女企业家打着慈善的名号却从不捐款,就是揭露某一线女星的包养价格,其言语毒辣、犀利,分分钟置人于死地。
种种劣迹奠定了他在毒舌界的崇高地位,至今无人撼动。
除此之外,太子爷还乐于炫富,没事就发发他在七星级酒店打游戏的照片,又或者是炫一下他花重金改装的摩托车,更声称我交朋友不在乎钱,反正都没我有钱……
一时间引起数百万网友哗然,纷纷到其微博下称钟准为老公。
太子爷一跃成为国民老公,有痴心女粉丝到楼下献花、献巧克力,更有甚者表示献身也可以。
为此腾升集团总部的保安加了一倍,太子爷不堪其扰,最近心情很不好。
跟心情很不好的太子爷共进晚餐,与自寻死路没什么区别。
南阿蛮握着礼券,小声地跟丽莎商议:“多谢集团厚爱,心意我领了。这豪华大礼包,我可不可以放弃?”
丽莎不动声色地指了指礼券下端的那行小字:弃权或转让此礼券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全年绩效奖励。
南阿蛮伏在办公桌上痛哭,那些口口声声叫太子爷老公的女青年们啊,你们显然都不了解太子爷钟准。就算钟准身家过千亿,但跟他这样的混世魔王相处过之后,你一定会觉得金钱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生命啊!
丽莎长长地叹出一口气,拍了拍阿蛮的肩膀:“七点,国贸云酷餐厅2号桌,你知道太子爷最恨人迟到的……”
阿蛮真想给自己一针“安乐死”,因为活着实在是太痛苦了。
第二章
怕犯了钟准的大忌,阿蛮提前一个小时就到了云酷。
落座之后,南阿蛮忽然就想开了。
既然横竖都是个死,那还不如撑死来得痛快。
为了让自己死得舒服些,她拿着菜单草草地翻了一遍,然后点了五块最贵的牛排、两瓶拉菲、小吃若干以及单人小提琴演奏。
阿蛮觉得反正都要被太子爷虐死,还不如先吃饱再等死。因此食物一上桌,她就开始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因此钟准一到场,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伴着悠扬琴声大杯喝酒、大口吃肉的南阿蛮。
他憋了一下没憋住,到底是笑出了声。
钟准走到桌边,敲了敲桌子:“注意吃相。”
南阿蛮这才从牛排与红酒中抬起头来,平时并没有什么机会能见到太子爷,他的秘书组拢共三十六人,其中二十八个秘书,八个高级秘书,连端茶送水这样的事都轮不到她,阿蛮几乎从未见过太子爷真身。
嘿,怪事,借着餐厅这昏暗的灯光一看,太子爷长得还蛮俊的,浓眉俊目,最勾魂的是他那微翘的厚唇。
忍住,千万不能被他的皮相所迷惑,阿蛮掐了一下自己的胳膊,暗想自己一定是喝多了。
太子爷坐定,先自顾自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然后双眸一转,冷冷地看向阿蛮:“你知道今天我为什么跟你吃饭吗?”
不是因为她运气不好中了礼券吗?难道这顿饭还有什么更可怕的目的?
阿蛮战战兢兢地开口问:“为,为什么?”
本来坐得离她很远的太子爷,此刻却忽地起身坐到她旁边来,二话不说就掏出手机点开微博。
看他那出奇愤怒的模样,阿蛮百思不得其解,毕竟以她的级别,是不太可能有机会得罪太子爷的。
半晌过后,钟准才将手机递到她面前,阿蛮疑惑地接过来,看到了界面上她一年之前给钟准某条炫富微博的评论:“你们这些凡夫俗子,看见有钱人就立马没了尊严,对于这样热衷于炫富的富二代,我只想说一句,老公,我爱你。”
“额,总经理,那个,您别误会,我是开玩笑的。”阿蛮在心底为自己叫苦。那时候太子爷还没有实名认证,她哪知道这个无聊的炫富男就是太子爷钟准。
再说了,那么久远的一句玩笑话自己都快忘了,他翻旧账做什么?
也怪自己,没事去做什么实名认证啊,现在被逮了个正着,真所谓不作死就不会死。
“开玩笑?”钟准咬牙切齿地看着她,“就是这个玩笑害我开始被叫老公并且被骚扰,你得负责。”
负、责?
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她怎么负责?
阿蛮绞尽脑汁想了半天,为了安慰他暴躁的情绪,最后只得一闭眼忍痛说道:解解恨?”
她的话一出口,钟
⑹ 好看的短篇小说(校园、穿越的都行)
短篇有很搞笑的《红鸾记》【PS:我看一次笑一次】
还有《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很现代啦,有点悲情但是很写实
《兰亭序-齐眉说》很有古典特色
榛生的文我都大爱《替你喂猫》《豌豆象的花园》
消失宾妮的《如果你还记得这条街》《骗子》都很和我胃口
不二小姐的《我不做仙女很久了》《喜剧》很棒
在这里我给你一篇我看了无数次都不厌的《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PS:你来解渴的说~】
陆景灏 2007.5
从画展出来,天空又下起了小雨。细密的雨丝斜斜的垂着,伞外的世界蒙了一层雾。办画展的是几个朝气蓬勃的小朋友。
我在一幅画前驻足良久。 画上的女孩白衣胜雪,黑藻般的头发软软地披下来,她的身后是一望无际的绿色田野。画手是个高瘦的男孩,笑起来露出一颗虎牙。他说这是将来他会喜欢上的女孩的模样。
人烟稀少的郊区站台,偶有车辆经过。我点了一支烟,怔怔地看雨。她撑了一把黑色的雨伞站到我旁边。她以为把伞盖压得很低,我就认不出她来。我叹口气说,我们有多久没见面了?她没有回答,踮起右脚尖在湿漉漉的地面上画圈。
七年?八年?我喃喃自语。
是——很久了。她说。
那么你好吗?我找不出其他的话来打破沉寂。
我…她犹豫着,把伞撑高了一点,抬眼看我。她一点都没变,脸颊消瘦,眼睛很大很黑,有些悲伤。
你呢?你做了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吗?她忽然问,声音冰凉如水。
我麽?我快忘记自己喜欢什么了。然后我们都不说话了。仿佛时间凝重得走不动。
雨越下越大,我甚至分不清哪是雨声哪是十里蛙声。我将烟头扔进水洼里,星点一闪就熄灭了。一缕孱弱的青烟冉冉升起。
顾长安 1998、7
生活是一条河流,尽头是汪洋大海。不知道是在哪本书上看过,还是自己随口胡诌的这句话,此刻如魔咒般盘踞在36°高温的天空下。头痛欲裂,暑假的生活唯“补习”二字而已,果真是无尽的苦海。
陌生的房间,视线从褪色的窗帘扫到很高的天花板,硬是找不到可以正视的地方。穿着短裤和背心的男生两眼直勾勾地盯着电脑屏幕,不知道是不是保持这个姿势太长时间,看上去傻兮兮的。伯母进来嘱咐几句,便带上门出去了。
他关掉游戏界面,站起来摇晃几下,不知所措地挠了几下头发。他努力半睁着眼睛,像只瞌睡的大袋鼠。好像蛮高的,应该只到他的肩膀。我暗自比画着。
“哎,我刚熬了通宵,先睡会儿,你自己做作业吧。”他居然把我晾在一边自顾自睡着了。陆景灏,Z大建筑系大二学生,据说当年以全市第三名的成绩考进去的。他一点都不是我想象了很多遍的尖子生书呆子模样。
男生的房间出人意料的干净。书架上都是些光看名字就觉得很深奥的书。夏天的阳光亮闪闪地撒了一屋子。呼吸和着滴答作响的闹钟声,深沉而温和。是食草动物那般安详平和的呼吸。窗口的大树吧嗒、吧嗒掉下很大的紫色花朵。我脑袋出了故障,直直盯着一道数学题却不知道在讲什么。夏天,本来就是一个适合睡觉发呆的季节。
睁开眼睛时,陆景灏拿着我的作业本,带着一副“你居然睡着了”的难以置信的表情看我。他好像完全换了个人,跟刚才那张水肿的脸相差好大。我讪讪地坐起来。“你醒啦——顾长安。”“恩,啊。”他想笑又忍着不笑的模样,让我尴尬到想用脑袋在墙上撞个洞,然后结结实实扎进去。
我相信了,这个世界上真的会有所谓天才,比如陆景灏。不管多难的物理题,他最多挠三下头发思路肯定出来了,然后嘴角露出一丝自信满满的笑。所以补习完后,他的发线总是如刚睡醒那样随意翘着。他会送我到门口,脚踩在那些紫色的花朵上居然脆生生地响。“呐,顾长安,再见咯。”他每天都重复这样一句话,叫我名字时会把顾字拖得长一点,像小朋友玩的一个恶作剧。
顾长安 1998、7
早上我在去补习的公车上看《小王子》,心里止不住的忧伤起来。我也正在一点点变成奇怪的大人。我生活在一个巨大的矛盾中。一面激愤地抗拒做一只被分数驱赶的小羊羔,一面又强迫自己去做那些毫无意义的复习题。但慢慢的我不再那么容易愤怒了,好像顺其自然地接受了一切。这些,都让我忧伤,有时候忧伤是种病。
我很怕听见妈妈一声比一声沉重的叹息,怕闻一年一年缠绕在她枯黄的头发上的油烟味。当我想狠狠丢掉书本的时候,就会看见她那双泡在水里的如核桃般皱缩的手。我用细细的银针扎自己的手指,伤口很小,一点不痛,能够让我清醒。
我问过陆景灏关于理想什么的,我很少向人敞开心扉。他一本正经地说自己不想当建筑师,想当摄影家。我腾地从椅子上起来,膝盖磕到桌子,有那么几秒种我以为自己痛得快要死去。我真的,满是感激地看着他,原来还有和我一样“不务正业”的家伙。
陆景灏说,我们现在还不够强大,所以需要耐心等待。等待有一天我们强大到能守护自己的理想。他目光灼灼,仿佛洞察一切。
补习的最后一天,因高三住校的问题和妈妈大吵一架,甩门而出。脚上趿一双拖鞋,皱起的棉布裙子和衬衣单薄地裹着身体,汗出如浆。空气里飘荡着什么东西馊掉的酸味。我在下午两点钟的大太阳下,狠狠地挤出一滴眼泪。
我用35分钟走完三条街。陆景灏的家在第三条街的尽头,门口有一棵长得很匀称的树,用碎红砖围起来,像童话里的一幅插画。我小心翼翼地按门铃。他开门,看我一身狼狈的模样,眉毛一挑,说,你刚从难民营遣回来?随即丢过来一条毛巾。我不依不饶地瞪着他说,你以为我想走这么多路来补习呀,唉,我是不想伤了你做老师的自尊。
补习啊…他嘿嘿笑着说,那么我们开始学习吧。见他一脸奸诈的笑着,我才意识到双手空空如也,连支写字的笔都没带。
我把身无分文的情况跟他详细地描述了一番。“该怎么办呢?”他若有所思地说,“算了,送你回家吧。”
“诶?”
“我可不想借你钱坐公车。”
我使足了劲才在陆景灏的单车上保持正襟危坐的姿势,他的车技真不怎么样。陆景灏是个纤细消瘦的家伙,像所有没长成的少年般有着瘦削的肩膀。风鼓起他白色的衬衣,柔软的布料不时触碰着鼻尖。温润的鼻息和周围温热的空气混合在一起,暖暖的感觉。
呐,天真热啊。
恩,很久没下雨了。
一条、两条,我抬头,千万条雨丝盖住了整个世界。
哈哈,顾长安,你是龙王吗?他笑得喘不过气。我惊异地看着雨越下越大。
你快骑,废话那么多!我喝道。
你就不会往我背上靠一点啊?还嫌自己淋得不够湿啊?唉,我要拿你这个家伙怎么办呢?做事老是慢半拍。让你靠你就靠好了,看你淋得这么湿怪可怜。要是在我们学校里,你早就被那些仰慕我的女生的眼光杀死了。
我的手紧紧扯着他的衣服的下摆,不出声地流下很多眼泪。那天的老街记得,一辆破旧的单车冲过下雨时四下逃散的人群。
陆景灏把单车停在我家楼下。他甩了甩湿漉漉的头发,雨停了。我们看着对方狼狈的模样相视而笑。
我局促地看着他,他笑着说,那我走了。我可以请他去我家坐一会,请他擦干身上的雨水,或者还有更多的选择,可是我说,好。他背对着我,右脚钩地,伸出左手挥了挥。一下就骑出很远。再普通不过的告别,好像我们明天还会见面那样,他真的一次都没有回头。“你不要走好不好?你来当骑士,我当马。”年幼的我拉着想要回家的小伙伴的衣服说。我苦笑一下,还想这些干什么。
走过厨房时,妈妈正在洗东西。我说,妈,我决定不住校了。她顿了顿,说,好。看着她的背影,心里涌起莫名的惆怅,堵得难受。我说,妈,我来帮你。她过来关厨房的门,边关边说,不用,你去学习吧。门关上的一刹那,我看见面前横起一堵白色的厚实的墙。重重地压在心上。
陆景灏 2007、6
1999年,有人预言了世界末日。现在是公元2007年,地球还是以它即定的轨道运转,坚持45亿年的执着。这真是个神经质的玩笑。
整个世界是一台启动后就轰轰作响,永远无法停下来的机器。我们脆弱的心脏,承受着机器巨大的轰鸣,每次跳动都有窒息的危险。有时胸口闷得透不过气,我就开始想念距离现在已经十分久远的某一天。关于1999年的夏天。那个异常燥热烦闷的夏天,贯穿没有MP3、CDplayer,只有walkman的1999年。每一次的想念都让我感觉到1999年的时间过得和那时的网速一样缓慢。一台转不动的电扇、冰棒、花露水、短裤、脚踏车,全部在另一个夏天到来之前消失不见。
“周遭人群的密集程度与个人孤独成正比”,我开始验证这句话的真实度。假设自己游走在电影情节里面,现在应该把镜头拉远。然后可以看见我四周密集的人群,一条灯火闪耀的街,一个孤单的银河系,一整个黑暗的宇宙。
就像,掉进了深不见底的海里,要不停地游才有机会靠岸。
顾长安 1999、4
南方的雨季冗长而粘稠。
从教室靠窗的位置望出去刚好可以看见一直滴水的雨伞和打皱的合欢树叶。我从抽屉里抽出考坏的数学试卷,叹口气。一只大鸟飞过浅灰色的天空,那么大,我叫不出名字。
一模的成绩还没出来,可是感觉很糟糕。我清楚的记得那张理综试卷在桌椅碰撞的混乱声中被收走时,脑门上的青筋突突地跳,连思考的力气也没有了。真是糟透了。
去食堂的路上惊异地发现平日安静的校园突然人声鼎沸。想了想才记起今天是5年一遇的校庆。高三被单独安排在另一个校区,像沉浮在大海上的一座孤岛,听不到外面的喧嚣。曾经在这里生活的人,再次回来追忆些什么,然后看着我们露出意味深长的笑。除去考试,学校还真是个令人怀念的地方。
“ 同学,请问新建的图书馆怎么走?”
“往——”我条件反射地伸出右手…等等,诶?
头发剪短了一点,黑色制服的领口露出挺直的白衬衫的领子。然后视线在回上去看那一张带着一点点优渥的微笑的脸。陆景灏说,好久不见。他松了松制服的袖口,自言自语地说,高中的制服居然还合身。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作出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说,你都一把年纪了还穿制服扮纯情,打算拐带未成年少女吗?
哈哈,难道你也觉得我穿制服的样子很帅?我无不鄙视地瞟了他一眼,本质上他就是一个无赖。我拿吃饭这件事打发他,没想到撞到了枪口上。正好,我也饿了。他说着,不容分说地把我拖到了食堂。我往一号食堂走,他一把把我拖进二号食堂。“我想吃花椰菜,二号食堂的花椰菜最好吃!”
他端着堆得满满的餐盘在我对面坐下,露出得意的笑。我可以想象他在食堂大妈面前装可爱的恶心样。吃完饭他又以老校友的身份强迫我这个在校学生带他逛校区。但不知怎么,到后来反成他带着我逛了。
你不知道吧?男生宿舍前面的荷花池里能钓到很多龙虾呢!
这条路以前被称作情人小路哦!
……
走到通往校门口的林荫道上,他突然看看手表,说,给你看个奇迹。“奇迹?”我半信半疑地看着他。“是啊,奇迹。从现在开始你闭上眼睛,倒数十个数,然后睁开眼睛。”闭眼睛。然后在心里默数几个数。不要睁开眼睛哦,他说,321,陆景灏难道真是魔术师?随着眼睑的开启,道路两旁的路灯一起点亮,夜幕倏然而至。橘色的灯光晕成一团一团,温暖而厚实地堆积在心脏里。
陆景灏笑着说,这个路灯还是那么准时啊!那我走了。你呀,好好体会一下这个地方吧,不要老是闷在教室里。天文台去过吗?没去过吧?唉,你还真失败呢,以后毕业了会遗憾的哦。
他向前走了几步,又折回,过来拉我的手。在我摊开的掌心写下几个细瘦的数字。“给我打电话吧。”他说。
他扁扁的身体颀长好看,在我的视线中渐行渐远。有那么几秒钟我真的感受到这个世界并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坏。雨,没有生息地潜入夜色中。旁边有个同学喊,快跑啊,下雨了!
顾长安 1999、5
我很怕面对那些看到我考试成绩的人。怕他们脸上露出“你以前不是成绩很好”那样惊异的表情。总是安慰自己我又不是为了他们而活,可是我是很累了。
我也很怕班主任找我谈话,怕她那些义正言辞的说教。她总是能让我怀着焦虑尴尬的心情不知所措地看她。现在,我把头深深地埋下来,想像一只鸵鸟那样。可是这里是办公室,我低头看着自己从裤脚下露出来的肮脏的鞋尖。
你应该知道的,她说。我不知道自己应该知道些什么,我心里想。
她从一叠试卷的最下面抽出我的试卷,发黄的试卷像一块旧手帕,被人随意仍在桌子上。
“我不想再说你成绩退步了多少,有句话叫‘木已成舟’你明白吗?可是我希望你能整理好自己的心情,一心一意对付高考。你怎么可以在这个时候和别班的男生交往呢?”
她脸上是痛心的表情。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说陆景灏不是她所谓的“别班的男生”?
“你最近的表现真是糟糕透了!”我不知所措又惊异又害怕地望着她。
上小学时,记不清楚具体哪一天。上学路上摔了一跤,被一个男生碰翻了午饭,上厕所时钥匙掉进了槽里。倒霉事像多米诺骨牌那样一块接一块倒。放学后一直欺负我的女生继续欺负我,推了她一把,刚好被老师看到。她把我叫到办公室,我刚想解释什么,她直截了当地说:“你今天的表现真是糟糕透了。”
我觉得自己的心像遗落在了千年冰原里,找回来了,却没了丝毫的温度。我怕孤单,怕一个人被渐渐遗忘,怕没有人仅仅因为我可爱而爱我。
回家的路上,我在十字路口停了下来。一只黑猫弓身掠过我的面前,像道黑色的沉默的闪电。我很怕猫,怕看到那种灼人的眼睛。一道慌乱的刹车声拉回我的思绪。我抬头,看见一个女孩像只单薄孱弱的蝴蝶那般飞了起来。她直直地盯着天空最后一抹蓝色,没有惊恐亦没有怨恨。她在空中画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然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像一幕无声电影的结束,我惊恐地捂住了嘴巴。
吃饭时觉得胃里一直有什么东西在翻腾,吃不下东西。爸爸生气地把饭碗一搁,说:“你摆脸色给谁看啊!”我很想像别人那样,和爸妈说说笑笑地吃顿饭,真的很想。我犟着脖子把饭碗一推走进了房间。关门时,听见妈妈说,可能高三压力太大了。我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硬是没让它流下来。他们不知道,我所目睹的死亡。
我看不了书,眼前只有那女孩苍白的脸。我把好好藏起来的素描本又抽了出来,我想画些东西,画女孩如蝴蝶般蹁跹的模样。妈妈推门进来,见我手里拿着素描本,又急又气。她夺过本子,用劲把它对半撕开,再撕再撕。纸张裂开的声音,一次次让我的心脏缩紧,她说,怎么生了你这样一个小孩!你怎么这么不听话,你不是答应我不画了吗?!你是想看我死吗!
我觉得自己没有错,大声地向她,向这个世界质问:为什么要让我背负这么重的理想,为什么给我这么沉重的负担!
她疲软下去,抹着眼角的泪走了出去。我像做错事的孩子蹲在地上流眼泪,惊恐地等待着惩罚。
我拨了那几个号码,一边拨一边拣着地上的纸片。
喂——喉咙被什么东西卡住了发不出声音。
喂——只有我的眼泪还在不停地流。
怎么没有声音呢——我仿佛看见陆景灏搔首疑惑的模样。可是,当我需要你的时候,我却牵不到你的手。
忙音——曾经那么热切地期盼去看一个更大的世界,期盼让你看到一个更好的我。可是不是每棵芽都能坚强地坚持到开放的。一时的勇敢,可以为我恒久的微末的胆怯找一个解脱。我害怕担负不了未来的重量,害怕一个人在未来的世界里踽踽独行。
冰冷的刀片伸过来,可是感觉不到疼痛。我闭上眼睛,很多人变成模糊不清的影子掠过我的面前。爸妈,小时候欺负我的女生,班主任,以及很多分辨不出的脸。我的心没有一点苦,没有一点怨恨,一个人不该因为自己的不幸而一直悲伤下去。最后的最后我看见陆景灏。他站在夏天泛滥的阳光里,被晒黄的额发闪着细碎柔和的光。他的右手把玩着一片受光的树叶,对着它吹气、微笑。他说,不要睁开眼睛哦。我说,好。
陆景灏 2007、7
我们时常会忘记一件以为会永远记得的事情,时常会想起一件早该忘记的事情。
“我喜欢夏天午后的暴雨,喜欢巧克力味道的食物,喜欢边骑自行车边想事情。最大的理想是当个画家。”“陆景灏以后当了摄影师的话,会去很多漂亮的地方把。”“以前因为成绩好被同班女生排挤,现在已经怎么和别人交往了。”“周遭人群的密集程度与个人孤单成正比,所以我不害怕一个人。”“人生啊,果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呢。”“不知道以后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子的人。”
时钟指向凌晨1点,我关掉笔记本,身子往后仰。木质的椅背把我的背搁得生疼。从高层公寓的落地窗向下俯视,这个城市仍然不眠不休。习惯把自己扔进无休止的工作中,赚得最体面的酬劳来面对如潮水般涌来的麻木的面孔及四周嘈杂却无意义的声音。
走出公寓去便利店买了饮料。从营业员手里接过一枚硬币。硬币上1999的字样闪着暗淡的光泽。距离现在已经十分久远的1999年,这座城市的一张晚报上印了一则新闻:某重点中学高三女生因不堪高考压力割腕自杀。距离现在更加遥远的1998年,我用相机拍下了一个孩子靠在书桌上安睡的模样。她微皱着眉头,似乎梦里也有困扰的事,那一刻我希望自己能够一直陪伴她。我把硬币抛向空中,漆黑的夜里分辨不出它滚向何处。
喜欢的歌手沉寂了几年之后又在这个夏天出了新专辑。她抱着吉他浅吟低唱:在所有人事已非的景色里,我最喜欢你。
我最喜欢你。我喜欢你。
一起工作过的女孩蕙发来简讯:三年过去了,可是我想我还是喜欢你。屏幕上荧荧蓝光映着那几个细瘦的字,看上去惨白无力。我想起我们深夜在工作间画图纸的情景。她异常认真仿佛笃信什么的神情,让我想起长安。很久以前她也是这样一丝不苟地伏在桌子上作物理题,偶尔皱起眉头思考些什么。我和蕙原来都是一样执着的人。对于爱,抓不住,也放不下。
我回过一趟高中母校。想象长安曾经和我一样孤单地走过长长的林荫道。沿阴暗晦涩的楼梯蹬上天文台。那里更加破败,细屑的灰尘在光线中舞蹈。
斑驳剥落的墙壁上涂满字迹:喜欢你、物理组的胖子去死、傻子才悲伤。写下这些字的人,如今不知流散在何方。剩下它们来传唱一个不老的传奇。
我在那些字里轻而易举地辨出一行娟秀的小字——顾长安到此一游。因为字迹上方有一幅画,画上的少年笑容摇曳,我看得清自己曾经那张无忧的脸。一缕光线打亮那些字,那幅画,仿若隔世。我的心脏缩成小而坚硬的一块,突突地跳着,痛得我流出眼泪。
光阴变成清冷的流水,变成细微的尘埃,变成温存的呼吸,带我回到那些看着天空作白日梦的岁月。
那里,我们都是需要陪伴的孩子。
很棒的、我一直这么觉得~
还有很多很棒的短篇、要的话我可以给你发。【完】
⑺ 巴黎圣母院重要剧情简介
维克多·雨果(Victor Hugo,1802.2.26~1885.5.22)19世纪浪漫主义文学运动领袖,人道主义的代表人物,被人们称为“法兰西的莎士比亚”。 雨果出生于法国东部紧挨瑞士的杜省贝桑松,他的父亲且曾被拿破仑的哥哥、西班牙王约瑟夫.波拿巴授予将军头衔,儿时的雨果随父在西班牙驻军。 雨果从小天资聪明,九岁时开始写诗,10岁回巴黎上学,中学毕业入法学院学习,但他的兴趣在于写作。他15岁写的《读书乐》时在法兰西学院的诗歌竞赛会得奖,17岁时在“百花诗赛”得第一名,20岁时出版了诗集《颂诗集》,因歌颂波旁王朝复辟,获路易十八赏赐,之后写了大量异国情调的诗歌。之后他对波旁王朝和七月王朝都感到失望,成为共和主义者,他还写过许多诗剧和剧本,几部具有鲜明特色并贯彻其主张的小说。 由于家庭的影响,雨果最初的诗歌大多是歌颂保皇主义和宗教。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汉.伊斯兰特》问世后,获得了小说家诺蒂埃的赞赏,从此与诺蒂埃结缘,促使了雨果开始逐渐转为浪漫主义,并逐渐成为浪漫派的领袖。雨果属于法国人民,同时也属于全世界人民。他的伟大精神、他的不朽作品,是全人类共同的财富! 1841年雨果被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1845年任上院议员,1848年二月革命后,任共和国议会代表,1851年拿破仑三世称帝,雨果奋起反对而被迫流亡国外,流亡期间写下一部政治讽刺诗《惩罚集》,每章配有拿破仑三世的一则施政纲领条文,并加以讽刺,还用拿破仑一世的功绩和拿破仑三世的耻辱对比。 1870年法国不流血革命推翻拿破仑三世后,雨果返回巴黎。雨果一生著作等身,几乎涉及文学所有领域,评论家认为,他的创作思想和现代思想最为接近,他死后法国举国志哀,被安葬在聚集法国名人纪念牌的“先贤祠”。 雨果几乎经历了19世纪法国的所有重大事变。一生写过多部诗歌、小说、剧本、各种散文和文艺评论及政论文章,是法国有影响的人物。 雨果的创作历程超过60年,作品等身,包括26卷诗歌、20卷小说、12卷剧本、21卷哲理论著,合计79卷之多,给法国文学和人类文化宝库增添了一份十分辉煌的文化遗产。其代表作是:长篇小说《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海上劳工》《笑面人》《九三年》,诗集《光与影》等。短篇小说:《“诺曼底”号遇难记》 创作背景《巴黎圣母院》是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第一部大型浪漫主义小说。它以离奇和对比手法写了一个发生在15世纪法国的故事: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道貌岸然、蛇蝎心肠,先爱后恨,迫害吉普赛女郎爱丝美拉达。面目丑陋、心地善良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为救女郎舍身。小说揭露了宗教的虚伪,宣告禁欲主义的破产,歌颂了下层劳动人民的善良、友爱、舍己为人,反映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 小说的插图这部书的遭禁是在沙皇尼古拉一世统治时期的俄国,因为雨果思想活跃,既有资产阶级自由主义倾向,又同情刚刚兴起的无产阶级的革命,因此保守顽固的沙皇下令在俄国禁止出版雨果的所有的作品。 小说《巴黎圣母院》艺术地再现了四百多年前法王路易十一统治时期的真实历史,宫廷与教会如何狼狈为奸压迫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怎样同两股势力英勇斗争。小说中的反叛者吉普赛女郎爱斯美拉达和面容丑陋的残疾人卡西莫多是作为真正的美的化身展现在读者面前的,而人们在副主教弗罗洛和贵族军人弗比思身上看到的则是残酷、空虚的心灵和罪恶的情欲。作者将可歌可泣的故事和生动丰富的戏剧性场面有机地连缀起来,使这部小说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小说浪漫主义色彩浓烈,且运用了对比的写作手法,它是运用浪漫主义对照原则的艺术范本。小说的发表,使雨果的名声更加远扬。 故事简介丑聋人卡西莫多被巴黎圣母院的神父克罗德收养,做撞钟人,外貌正经的克罗德神父自从遇见美丽的吉普赛少女爱斯美拉达后,被其美色所诱而神魂颠倒,指使卡西莫多强行掳走爱斯美拉达,途中被福比斯骑兵上尉队长所救,爱斯美拉达因而爱上了福比斯。但福比斯生性风流,被怀恨在心的克罗德刺杀,但没有死。并嫁祸于爱斯美拉达,令她被判死刑,行刑时,卡西莫多将爱斯美拉达救走并藏身于圣母院中,乞丐群众为救爱斯美拉达而冲入教堂,误与卡西莫多大战,爱斯美拉达被由克罗德带领的军队绞杀在广场上,卡西莫多愤然将克罗德从教堂顶楼摔落地下,最后卡西莫多抚着爱斯美拉达的尸体殉情。(故事中还有落魄诗人Gringoire 和丢失了孩子的可怜母亲“香花歌乐女”的衬托剧情。) 小说评价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们的手中。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美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卡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杀人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卡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卡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美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美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邪恶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 作为浪漫主义文学的里程碑,这部小说最明显的标志之一,是雨果把善恶美丑做了鲜明的对比。 但这种对照却不是按传统的方式不美与善,丑与恶分别集中在两类不同的人物身上,或是根本回避丑怪的一面,而是让他们互相交错:外表美好的,其内心未必善良;外表丑陋的,其内心未必不美,未必不善。 巴黎圣母院,威严赫赫,以其不朽的智慧,在它存在迄今八百多年中,默默注视着滚滚河水、芸芸众生,曾经是多少人间悲剧、人间喜剧的见证!在雨果的这部小说中,它仿佛有了生命的气息,庇护爱斯美腊达,证实克洛德的罪行,悲叹众路好汉尝试打击黑暗统治而英勇献身的壮举,惊赞卡席莫多这“渺不足道的微粒尘芥”把一切豺狼虎豹、一切刽子手踩在脚下的侠义行为;它甚至与卡席莫多合为一体,既是这畸形人灵魂的主宰,又是他那怪异躯壳的依托。在雨果的生花妙笔下,它活了起来,同时也以它所铭刻、记述并威武演出的命运交响曲增添了伟大作家的光辉。美丽的巴黎圣母院是哥特建筑艺术的珍品。雨果早在少年时代就对建筑艺术——尤其是哥特建筑艺术有浓厚的兴趣,及至青年时代,他至少进行了三年的准备,熟悉中世纪的法国社会,特别是屡次亲身钻进圣母院的旮旮旯旯,同时广泛阅读有关资料,掌握了法国人引以为荣的这座建筑物所有的奥秘,便于1830年7月着手写稿。他假托在那两座巍峨高耸的钟楼之一的黑暗角落,发现墙上有这样一个中世纪人物手刻的希腊词:命运!说是这个支配人类的命运,事实上支配那愚昧时代一切人的黑暗之力亦即魔鬼,它无所不在的宿命寓意深深打动了作者。确实,《巴黎圣母院》这本书就是为了叙说“命运”一语而写作的。伟大的人道主义者雨果寻求的是命运的真实内涵。无论是克洛德,还是卡席莫多,他们归根到底是社会的人,他们内心的分裂、冲突,反映的是他们那个时代神权与人权、愚昧与求知之间,庞大沉重的黑暗制度与挣扎着的脆弱个人之间的分裂、冲突,终于导致悲剧中一切人物统统死光的惨烈结局。我们在这部巨著中看见的命运,就是在特定环境即中世纪的法国首都,愚昧迷信、野蛮统治猖獗的那个社会之中,发挥其横扫一切的威力。《巴黎圣母院》作为一部浪漫主义代表作,正是由于作者力求符合自然原貌,刻画中世纪的法国社会真实生活,以卓越的手法和浪漫的形式,依据动人的情节发展,凝聚、精炼在这部名著中而呈现出它们的生动面貌和丰富蕴涵,赢得了继《艾那尼》之后浪漫主义打破古典主义死板桎梏的又一胜利。这是一部愤怒而悲壮的命运交响曲。 注意:《巴黎圣母院》是第一部具有雨果自身风格的长篇小说,他在十九岁时就已写出第一部长篇小说《冰岛凶汉》(又译《冰岛魔王》),只不过出版时没有署名。
⑻ 小说主角送水给西游记的孙悟空小说叫什么名字
送水跟孙悟空的那个小说叫什么名字?叫西有大把西游啊?
⑼ 都市类小说男主有三份工作一个是送水一个是剁排骨另一个忘记了 他救了一个日本人日本人送他两个女人
另一个工作是生孩子赚钱
⑽ 求短篇小说爱情小说 特短的就好 不过需要原创的 要两篇 谢谢了
九月之殇
我到现在仍记得十一挽着陈默的胳膊将他介绍给我时脸上幸福的表情。
那时是九月,十一笑得比九月的朝阳花还灿烂。
而她身边的陈默有双极好看的眼睛,温柔与宽容漾在那双眼里让人觉得它像古人所说的秋水。
十一依偎在他旁边的样子就像菟丝花缠着藤,我莫名其妙的觉得碍眼。
十一从来不会这样缠着别人,除了我。
十一和我的交情没有人会不知道。
我喜欢十一笑起来的样子,因为感觉上像是在照镜子。
所有人都说我和十一很像,不止言行举止,就连长相也雷同,尽管我们没有血缘关系。
其实我们小时候一点都不像,十一那时瘦瘦弱弱的像被刮干净的排骨,而我却壮实得很。
那时十一总是有事没事跟在我身后,脸上挂两串眼泪、鼻子下淌一管鼻涕,“七七,七七,XXX欺负我”的嘟囔,我被她烦得不行只好帮她去出气。
十一胆小又怯懦,我从不喜欢这样的人。
但是她是十一,是和我同穿过一条裙子跳舞的十一,是离了我只会被人欺负哭泣的十一,是哭泣的时候只会叫着七七的十一……
我们是姐妹,是死党。
我还记得那年我学着骑脚踏车,十一那个蠢蛋专往车轱辘前面跑,怕撞到她我连人带车摔在地上。
车把手戳破了额头,我疼得直哭,嘴上将十一骂个狗血淋头,她看见血也哭起来,我骂得厉害她哭得快喘不过气,最后她在我震惊的表情下一头撞在车把上把鲜血赔给了我。
后来我们额头上有一块一模一样的疤,我们将额头顶在一起,那块疤会丝毫不差的重合在一起。
从那之后我们就越来越像。
十一员团团的娃娃脸奇异地长成了和我一样的鹅蛋脸。
我们嘲讽人的口气一样,微笑时嘴角上翘的弧度一样,紧张时我们一起用左手食指敲击桌面。
我们是连体婴,而陈默出现,两人行变成三人行。
我从不给他好脸色,他抢占了我的位子——十一保护者的位子。
这样的人最令人生厌,明明自己抢了你的宝贝,你生气,你刻薄,你找茬,那人却还是可以温柔地望着你,就好像……你是个孩子正在发脾气……
陈默其实很好,他每天给十一买一支玫瑰,说凑齐999朵他们就要结婚。
他知道十一有气管病,从不让十一喝冷水,随时随地都能变出保温杯。
他帮十一记课堂笔记,把外衣披在十一背上让她睡得饱饱的。
他对十一真是很好。
好到,我感觉自己已经失去了呆在十一身边的价值……
我每天话里夹枪带棍的讽刺他,他就用看小孩子的目光微笑着纵容,我恨他那样的自以为是。
十一不再像以前一样时时刻刻跟我黏在一起,我不愿承认心里的不舒服。
大学生环城长跑,从学校到下一街区的路段名单里有十一的名字,陈默知道后让十一去申请退出。
十一是乖巧的女孩子,特别对象是陈默,她一直顺从他说的每一句话。
所以这次,即使眼底有渴望,她也把渴望压了下去,从课本里抬起头点了点,对他笑笑表示妥协:“……好。”
“好个屁!”我吐掉嘴里的口香糖,简直看不下去。
伸手去掐十一的脸,硬把那笑容给拧歪:“十一,你笑得可真丑。”
十一还是笑,拉着我和陈默在自习室里胡闹。
教室里没有几个人,学习的更少,我们便由着她闹去。
“七七,难道,你要十一去参加环城跑?”
“为什么不?”
“为什么不?!”好人陈默难得动了些微怒气,那双总是漾着柔光的眼睛点缀上微小星火,“十一气喘犯了你能代替她受苦?七七,理智一点。”
我不再说话,沉默。
十一知道我们向来不对盘,但也没有像今天这样剑拔弩张,只得闯进暴风圈里打圆场。
“我没关系,其实我也不是很想参加啊,只是、只是导员说……”
我站了起来,打断她的话:“十一,我们一起跑。”
十一愣了几秒,然后脸色象吞了黄连,急得似要哭了:“不,七七,我不跑我不跑了——!”
我暗叹一口气,傻十一。“十一啊,我们要一起跑完。”这样的记忆我们要一起拥有,飞扬的青春里怎么可以缺少奔跑的快意?
转头看看陈默隐含怒气的脸,我冷笑:“陈默,你从来不知道十一有多么想要痛快地奔跑吧,你所不在意的小事却是她最奢侈的梦想,你凭什么要求她为你放弃?即使以关心为理由也不要让这个来束缚她,十一有自由的意志,可不是你的布娃娃!说到底,你对爱的定义真狭隘。”
我多么希望能激怒这个人,可是他没有生气,望着我的眼睛越来越沉最后竟然燃起了我不了解的光,我被吓了一跳,立即转开头走了出去。
背后依然听到十一带着哭腔的声音:“不要啦,陈默,你帮我劝劝七七……呜呜……她有心肌炎……不可以跑步……”
我不想知道陈默说了什么,但是后背不舒服,我知道他在盯着我,我也可以想象得到他脸上的表情……
我们参加了那次环城跑,陈默一路上慢慢跟我们跑下来,在有人停下来的时候给我们擦汗,送水……整一护小鸡的老母鸡……
忍不了了!!“陈默,我们不会死的!!你保姆啊你~~~~全是女的你一大男人跟在我们屁股后面算怎么回事啊啊啊——”
陈默被我说的脸红,可是还是不放心的跟着。
“十一,七七,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不要逞强,停下来知道不?”复读机似的声音不停播放……
借他吉言,我和十一最后仍是没有跑完全程,但是我们笑得比所有人都大声。
那是真实的奔跑啊,耳边有呼呼的风声,和骑脚踏车时的风不一样……生命的极限在哪里呢?如果心脏是好好的,它就不会这样为了谁而加速吧……
那天的夕阳很美,宽宽的大马路上,橘黄的光将我们的影子拖得很长,我回头,看着陈默将笑得咯咯的十一举到天上去……
这样真好……
自由真好……
青春会老去,而老去,终究不堪。
有这样拼命的经历,或许以后后悔会少些……
而那次之后,一切都发生了化学变化,即使表面上大家不动声色。
十一依旧拼命让网游谋杀她的青春,我继续拿着DV记录着生活的点滴,一卷一卷的带子被我贴上日期码在一个粉色储物箱里。
十一有一次说我这样收集录影带,和陈默收集PLAYBOY期刊有一股子劲儿。
我告诉十一收集带子证明我有独到的品味,而陈默只能证明他是个独到的变态。
十一听完就哈哈笑,说看我和陈默斗嘴是件很幸福的事情。
我不认为那是幸福,我每夜每夜的失眠,而十一在我的上铺夜夜辗转反侧。
十一有时候失神的望着我,问我:“七七,你说陈默还喜欢我么?”
我沉默的时候十一的眼睛就灰灰的像一潭死水,我告诉她我常说的那句话:“没有人会不喜欢我家十一。”
听我这样说十一就又呵呵地笑,左脸颊上的酒窝和我有右脸颊上的酒窝对应在一起。
在十一收到第98支玫瑰那天,十一很高兴。
她一直期待收到第99支花时,陈默会对她说她最渴望听的那句话。
那天半夜夜空下将流星雨,自从听完电视预报后寝室的姐妹们就很兴奋的坐在阳台里嗑着瓜子聊天等待着。
当第一颗流星划过漆黑夜幕时,十一高兴的又叫又跳。
我退回屋里笑望着她,心里微笑,小孩子。
我不信许愿那一套,只是为那些星星感到可怜,它们在用生命换取人类愚蠢的幻想。
手机响起,我按下接通键,那面是沉默的呼吸声。
我的心瞬间凉下来。
十一正在打开的窗边朝双手呵气,天很冷,十一的眼睛让璀璨的星子映得闪亮。
她很幸福的在微笑。
“……我是陈默。”
外面的流星雨达到高潮,夜空昙花般绚烂。
尽管他的声音轻的像叹息,尽管楼层间起伏着女孩子惊叹的尖叫,我还是听清了他的最后一句话。
陈默的呼吸声沉重地充斥着我的耳膜……
十一从窗口回头兴奋地对我大叫:“七七——,七七快来看哪,也许一辈子就能看到一次,我们一定要一起看,快点过来啦——!”
是呐,我们要一起,十一……
我对十一微笑,然后和上手机盖,拆下了电池。
十一终究没听到想听的话,她手里握着陈默给的第99朵花红了眼睛,像小时候一样趴在我肩上哭泣。
我无法安慰。
从小到大强悍的性格总是使我比十一更早得到想要的,即使我不争不抢,有些东西还是落在我手心里。
我想我恨起陈默来了,他既然喜欢柔顺的十一后来为什么又爱犟脾气的我?
陈默用一句我爱你凌迟我和他自己,只有十一,虽然失望但还是快乐的过日子。
陈默的笑容越来越苍白,温柔的眼睛趁着大家不注意的时候充满痛苦的看着我和十一。
他的优秀是连我这样刻薄的人也不得不承认的,他能拿到与国外大学的交换生名额谁也不惊奇。
十一知道后为将临的分离不停的哭,然而不曾挽留。
陈默用了半个月收拾行李,他依然对十一很好,处处细心周到,只是不再送她玫瑰花。
陈默要启程的前三天,他邀请我和十一吃饭。
饭馆是我们常去那家,老板得知这是临别宴,很豪爽地送了我们半打啤酒,我们慢慢的喝,说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
我想,这是最后的晚餐,我们吃得可真奢侈……
十一挂在他身上不下来,可怜兮兮的就像即将被主人遗弃的宠物。
她一小口一小口的啜饮啤酒,我知道她讨厌苦味的东西,但她还是一直在喝,偶尔低低地叫一声:“陈默……”
陈默低头看她,她就再叫声:“陈默……陈默……”
他于是开始笑着揉弄十一软软的头发。
他知道十一不是想对他说什么,就只是想叫他的名字而已。
“十一,你真是个好女孩。如果哪个人惹你伤心了……那个人一定会遭天谴……”
陈默的脸在短短的时间内迅速瘦削,但是笑起来一样很好看。
十一看着他,噤了下鼻子抽鼻水:“陈默……你笑得可真丑……”
陈默愣了一下,笑脸维持不住,他不再笑了,眼光锁在我身上,这样的目光刺的我浑身生疼。
“七七……”
我听到他在叫我的名字,但我不敢抬头,因为十一就坐在他的旁边,我不敢看十一的眼睛,怕心虚会透过瞳孔泄露出去。
我已经竖起了浑身的刺,如果、如果他真的说了什么,如果他的话会让十一哭泣,如果十一哭泣的时候再也不会喊“七七”……
我不知道我会如何,但我一定会用最极端的方式报复。
我从来就很了解自己。
“七七,你真是倔强又骄傲的让男人很难喜欢你呐……”
意料之外的话语。
很轻很轻的叹息。
我抬起头,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他的眼睛,陈默的眼睛。
依然温柔的像秋水一样的眼进驻了风霜,疲惫折磨着它们失去了生气……
我死命的咬了下下唇,血液的腥味让我好受。
嗯,立冬了呢,秋水也要……结冰……
陈默,陈默,我已经杀死你了对么?
十一在他要走的前一夜挤在我被窝里哭得极惨,枕头湿了,抱枕湿了,被子潮了,我机械地拍着她的后背,眼睛望着头上的床板,那上面被我贴满了花花绿绿的壁纸,那些图案在我眼里扭曲的像吃人的恶魔。
他走的那天冬季第一场雪降临,许多同窗为他送行,十一拉着我站在机场外面,坚持不进去见他。
初雪纷纷扬扬的落了我们一身,当轰隆隆的飞机声响起时,我们仰头,望着高空中美丽的白色弧线将那个有着温柔眼睛的男孩子带离我们的生命……
我突然感觉有些窒息,不只是因为呼啸的北风在压迫我的胸腔。
陈默,他终究不了解我和十一。
若他了解十一就不会轻易言爱,相似的性格注定他只能将她当成妹妹喜爱;
若他了解我就不会在十一动情时对我言爱,逼我亲手掐死在角落里默默为他跳动的心。
陈默,爱情是什么?
我想我还不爱你,只是、只是动了情……
呼吸会有痛感,泪水会模糊了眼睛,这些只是我送你的临别礼。
我会记住现在的我的这份疼,连同我所赐予你的,刻在心版上一路好好走……
“十一,为什么不开口留下他,只要你开口,他就会为你留下来。”
十一的脸被初雪打得几近透明,她依然仰头看着那道渐渐散去的白烟,有些冰凉的液体牢牢锁在她眼眶里坚持不跑出来作怪。
“七七——”
“嗯?”
“七七为了我和大四的大姐头干架,七七为了帮我画考试重点差点熬出胃炎,七七,我们穿过同一条裙子,那是你小时候最喜欢的裙子,被我胡闹撑破了……这样的七七世上就一个,这样的朋友下辈子不会再遇到……十个男人我都不换……”
爱哭鬼十一始终微笑,我的眼睛与心脏突然潮湿……
似乎有一种更温暖的情感攀爬上因爱而冻结的心灵,生根,抽芽,只要我一微笑,它就能破土而出,如花般绽放出锐利又坚韧的美丽。
PS:够短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