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短篇小说
Ⅰ 请问每天看一篇英语短篇小说对英语帮助大吗
当然有帮助 而且非常有帮助的 只要你能坚持就会有很大收获 的 最怕坚持几天就不看了
Ⅱ 谁知道好的短篇小说,注意一定要足够短,我要5部,要在一天内看完,我要写假期作业,谢谢
这几个人写的短篇非常有名
1)莫泊桑 :代表作有短篇小说《羊脂球》,《项链》等,长篇小说《一生》,《俊友》(又译做《漂亮的朋友》等
十九世纪法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1880年发表第一个短篇小说《羊脂球》,此后陆续写了一大批思想性和艺术性完美结合的短篇小说,博得世界短篇小说巨匠的赞誉.他的创作广泛而深刻地反映了十九世纪后半期的法国社会现实,无情地揭露了资产阶级道德风尚的丑恶,对下层社会的"小人物"寄予同情.小说构思新颖,描写生动,人物语言个性化,布局谋篇别具匠心.
(2)契可夫 :代表作有短篇小说《变色龙》,《苦恼》,《万卡》,《第六病室》,《套中人》等.
十世世纪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戏剧家和短篇小说艺术大师.他的早期合作讽刺和揭露了俄国社会官场人物媚上欺下的丑恶面目,写得谐趣横生,发人深思.八十年代中期,他创作了既幽默又富于悲剧的短篇小说,反映了社会底层人民的被侮辱被损害的不幸生活,具有深刻的思想意义.
(3)欧.亨利 :代表作有短篇小说《最后一片树叶》《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等.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美国现实主义著名作家.曾被诬告罪入狱三年.后迁居纽约,专事写作,他几乎每周写一篇短篇小说,供报刊发表.他一生创作了近三百篇短篇小说和一部长篇小说,对腐朽的资本主义制度,反人道的法律,虚伪的道德给予揭露和讽刺.代表作有长篇小说《白菜与皇帝》,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等.
Ⅲ 求 一些好看的短篇小说
杉杉来吃
我来就郎
岁月是朵两生花
晨曦之雾
千山暮雪
殇璃
一宵冷雨葬名花
Ⅳ 短篇小说推荐
短篇小说推荐:
1、《念念不想忘》作者:墨宝非宝
书评:这篇是个短文,通篇无虐。很简单的小故事,男女主网恋,被女主的家人发现后,就强制阻隔了二人的联系。等一年后女主能再上网的时候,发现已经找不到男主了。再次重逢的时候男主已是大名鼎鼎的导演而女主则是个小编剧。
女主一见到男主就慌张的装喉咙痛说不出话来,怕男主通过声音认出她来她。以为他忘记但其实并没有。这么多年来男主一直单身直到再次遇见了她。而因工作原因两人又渐渐地走到了一起。很温馨,没有太大的波折。
Ⅳ 短篇小说合集txt全集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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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莫里斯·卢布朗所写的短篇小说。
Ⅵ 好看的短篇小说
有一个很普通的高中,一天转来了一男孩,高大帅气,一身非主流打扮,从他身上总流露出一种高贵,桀骜不驯的气质。当然,对于这种普通的高中来说,这样优秀的一个男孩肯定会轰动全校的。果然,一夜之间,他就出了名,天天收到情书,礼物,经常被女生“不小心”撞一下几乎是常事。男孩却一直没有接受任何女生。不是她们不够优秀,只是对她们没有任何感觉。直到有一天,男孩看到一个可爱女孩后,他清晰的记得看到女孩的那一刻他的心跳的有多快。男孩知道他是爱上女孩了,虽然女孩并不出众,可是他却只对这个女孩有感觉。
之后,男孩拜托朋友和女孩说了男孩准备追她,女孩听到这个消息,先是一愣,随后就说;“我不答应!”便转身走掉了。之后女孩的朋友告诉男孩的朋友,女孩曾经受过伤害,她曾经很用心的对待一个男生,可是那个男生只把她当玩具,所以她不敢轻易接受感情了,她只是怕再受伤,何况男孩那么优秀,女孩觉得男孩一定不会对她真心的。朋友把这些话原封不动的告诉了男孩,男孩心里痛了,原来女孩受过伤。男孩在心里发誓,他一定会好好爱女生的,不让她受一点伤。第二天,男孩就昭告天下他喜欢女孩,这件事又一次轰动了学校。男孩每天都会去找女孩,陪她写作业,帮她打饭,送她去宿舍,下雨天帮他打伞,自己却淋湿,他从来不叫女孩的名字,一直都叫她“小傻瓜”因为男孩说叫“小傻瓜”才会更亲切...渐渐的,女孩相信了男孩是真心喜欢她的了。一天夜晚,在送女孩去宿舍的小树林走道上,男孩再一次对女孩表白:“小傻瓜,我喜欢你,真的好喜欢好喜欢,当我女朋友好不好?这么长时间了,难道你就真的还看不出来我真的喜欢你吗?我保证我一定不会让你受伤的,我一辈子都会好好的呵护你。小傻瓜,我会好好疼你的,相信我,好吗?”女孩害羞的低下头:“嗯”男孩低下头吻了女孩,朦胧的月光洒在男孩脸上,帅的一塌糊涂,女孩紧紧的闭上了眼睛。好长一段时间,两个人成了学校里人人羡慕的一对,女孩觉得自己就像是灰姑娘,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王子,她每天都过得好开心好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女孩发现男孩这几天对她越来越冷谈了,很少来找她,就连电话信息都很少了。女孩慌了,她觉得自己的幸福好像快溜走了。终于,女孩忍不住去了男孩的教室找他了。女孩去的时候男孩趴在桌上睡觉,女孩很生气,男孩宁愿睡觉也不愿意理她,同桌看到女孩,推了推男孩,男孩抬头看到女孩,慵懒的起身从座位上走出教室来到女孩面前,女孩抬头问男孩:“老公,你为什么不理我了啊?你是不是不要我了啊?”男孩冷漠的眼眸划过一丝悲伤,随即又马上被冷漠所代替,他低下头看着女孩,看着女孩,说:“是,所以你以后别再来找我了!我们结束了!”这些话如同晴天霹雳,使得女孩猛的一怔,眼泪马上就决堤而下,她拉住男孩的手;“老公,你骗我的对不对?你说过会一辈子都呵护我的啊,你说过不会让我受伤的,不是吗?!你说过我是你的小傻瓜,你会好好疼小傻瓜的啊!你怎么可能会忘了这些啊?老公,你一定是骗我的对吧?”男孩别过脸不看女孩,他闭上眼睛,狠狠地甩开了女孩的手,力道之大,以至于女孩跌倒在地。他对女孩说:“我说的还不够清楚吗?!我不要你了!不喜欢你了!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四周围满了看笑话的人,大家都对男孩的反应吓了一跳。女孩伤心欲绝,但她抬起来脸,看着男孩问;“为什么?”男孩一手搂住旁边一个漂亮女生的肩膀:“这就是理由”漂亮女生可能没想到男孩会喜欢上她,她一开始愣了一下,随后回过神,故意往男生身上靠了靠。女孩看着这一幕,心痛得快不能呼吸。她捂住胸口,是吗?原来一切都是骗人的,他也只是玩玩我的而已…既然这样,我又何必像个像个小丑一样,让所有人笑话呢?可是怎么办,我的心,好痛…女孩擦干眼泪,平静的对男孩说了句:“我知道了,以后我不会来烦你”说完便转身离开了。男孩没有看到女孩转身的那一刻,她哭得有多悲伤。同样,女孩也没有看到,她转身后,男孩一脸厌恶的推开漂亮女生后回到座位上继续睡觉,没有人看到,男孩趴到桌上的那一刻,他的眼眶红了。男孩再也忍不住了,他的心痛得快死,就连呼吸都变得有刺痛感,他真的不想伤害她的,他给她的承诺他也从来没有忘记过,他也想实现这些承诺啊!他也是真的爱他的小傻瓜的啊,他也好想好想疼她一辈子的啊,可是自从接到医院那张癌症晚期的单子后这一切就不可能了…亲爱的小傻瓜,我可爱的老婆,以后没有了我在身边,你一个人也要开开心心的活下去,老公我会在天堂爱你。老婆,原谅老公的自私,我宁愿伤害你,也不能让你看着我死,就算让你恨我一辈子,我也不能让你承受那么大的痛苦。老婆,对不起,我爱你。
第二天,男孩转学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儿。
女孩回到宿舍,把音响开到最大,一个人躲在被子里哭了好久好久,整整两天,不吃也不喝,无论谁劝都没有用。她就那样躺了两天。第三天早上,她终于起床了,正常的刷牙,正常的洗脸,正常的吃饭,正常的上学,跟个没事人一样。朋友都关心的问她是不是没事了,她只是一笑而过;“你们觉得我像是有事吗?”朋友们告诉女孩,男孩转学了,女孩无所谓的耸耸肩:“哦”。看着女孩无所谓的态度,大家都以为女孩已经忘了男孩,其实只有女孩心里知道,她这辈子都别想忘了男孩,即使他骗了她,可是她还是不争气的忘不掉…
男孩走了以后,女孩就没有再谈过恋爱,心思都用到了学习上。半年后,女孩考上了上海交大。在大学里女孩也没有谈过恋爱,因为她的心里仍然有着另一个人,虽然那个人对她残忍,但她始终都忘不掉男孩。而她也不想忘记,那些回忆是美好的,她不想因为时间而将它们遗忘,即使这些回忆参 杂着欺骗…
六年后的一天,女孩回到这所高中,这个学校还和以前一样,一草一木都没有什么变化。踏进学校大门,回忆如潮水般涌来,她和男孩的点点滴滴此刻就像一场电影,在她的脑海里放映。没走一步,她的心就多痛一次。学校后的小树林,她还清晰的记得他们曾在这里牵手一起散步,他对她说;“傻瓜老婆,我要爱你一辈子”那时的她,羞红了脸,心里是甜滋滋的。这些画面仿佛是昨天发生的一样,她还记得如此清晰。
Ⅶ 求一篇短篇小说
第一本:《念念不想忘》作者:墨宝非宝 完结字数:5万
书评:这篇是个短文,通篇无虐。很简单的小故事,男女主网恋,被女主的家人发现后,就强制阻隔了二人的联系。等一年后女主能再上网的时候,发现已经找不到男主了。再次重逢的时候男主已是大名鼎鼎的导演而女主则是个小编剧。女主一见到男主就慌张的装喉咙痛说不出话来,怕男主通过声音认出她来她。以为他忘记但其实并没有。这么多年来男主一直单身直到再次遇见了她。而因工作原因两人又渐渐地走到了一起。很温馨,没有太大的波折。值得一看!
第二本:《八竿子打着你》作者:莱弗 完结字数:12万
书评:双向暗恋,家族联姻,真香预警!腹黑闷骚男主设计了很多,让女主跟自己结婚了。虽然是女主第一人称叙述,但是蛮好玩的,偶尔穿插男主的视角。俩人还有个隐藏身份,网文大神作家和死忠铁粉,最后见面双双掉马甲。全文特别短,一口气轻松看完。
第三本:《炽夏》作者:笑佳人 完结字数:10万
书评:一个久别重逢,破镜重圆的小短文~乖乖女学生vs奶茶店小哥哥~ 初夏高三的时候买奶茶遇见了韩烈,男追女, 毕业的时候跟初夏在一起了,在一起一个月左右就被初夏妈妈发现,然后被迫分手了。因为韩烈只比初夏大两岁就辍学了,在奶茶店打工,初夏妈妈不认可韩烈。
分手的时候韩烈也没有纠缠,然后就分开了八年。八年里,韩烈专心搞事业变有钱,初夏认真读书工作,中途韩烈偷偷去找过初夏。文章开头就是两个人在机场相遇,韩烈就开始套路撩女主,中途有一些小片段,最后就两个在一起啦。见家长,慢慢被初夏父母接受~全文无虐,算是小甜饼一枚,作者文笔不错,强烈推荐!
第四本:《再让我欺负一下下》作者:女王不在家 完结字数:5万
书评:1v1,青春校园,超短小甜饼,适合睡前观看!不谙世事娇娇女×温柔体贴帅忠犬,已完结。超短的小短篇,小甜文。真希望这篇这篇文能长一些啊。想看齁死人不偿命的小甜文!
第五本:《别看了,秀恩爱的》作者:四日寸 完结字数:13万
书评:日常甜文向,温柔可人法学生女主x可盐可甜演员男主, 男女主从幼儿园到高中都是同校,高中时期彼此看对眼自然而然地走到了一起,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出道后男主并没打算让女主做他背后女人,从来都是大方地承认恋情舍不得女主受半点委屈,而且还定期给粉丝塞狗粮,把粉丝虐得哇哇叫。
外面眼中清冷寡言的男主在女主面前少年气十足,不仅活泼话多,而且还超级缠人,每次出门拍戏都搞得跟生离死别似的。女主也宠着他惯着他,给足他安全感。但这之后男主一直半温不火,主要是男主这人没什么事业心,心思全都放在女主身上。连经纪人都说他要是能把对女主的一半心思放在事业上早爆红了。后来女主出国读书,男主乖乖地在国内等她,过着度日如年的日子,每天捧着手机过活。
整个人郁郁寡欢不愿说话,唯独跟女主视频的时候才有好脸色。女主就是男主的命门,男主把她看得比什么都重,经常撒娇说要抛下一切去找她。没什么复杂的剧情,都是甜甜的恋爱日常,这本小短篇适合睡前看,文笔很流畅,就是平平淡淡的小幸福,很温暖也很美好!
Ⅷ 经典短篇小说
麦琪的礼物
[美国] 欧·亨利
一块八毛七分钱。全在这儿了。其中六毛钱还是铜子儿凑起来的。这些铜子儿是每次一个、两个向杂货铺、菜贩和肉店老板那儿死乞白赖地硬扣下来的;人家虽然没有明说,自己总觉得这种掂斤播两的交易未免太吝啬,当时脸都躁红了。德拉数了三遍。数来数去还是一块八毛七分钱,而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
除了倒在那张破旧的小榻上号哭之外,显然没有别的办法。德拉就那样做了。这使一种精神上的感慨油然而生,认为人生是由啜泣,抽噎和微笑组成的,而抽噎占了其中绝大部分。
这个家庭的主妇渐渐从第一阶段退到第二阶段,我们不妨抽空儿来看看这个家吧。一套连家具的公寓,房租每星期八块钱。虽不能说是绝对难以形容,其实跟贫民窟也相去不远。
下面门廊里有一个信箱,但是永远不会有信件投进去;还有一个电钮,除非神仙下凡才能把铃按响。那里还贴着一张名片,上面印有“詹姆斯·迪林汉·扬先生”几个字。
“迪林汉”这个名号是主人先前每星期挣三十块钱得法的时候,一时高兴,回姓名之间的。现在收入缩减到二十块钱,“迪林汉”几个字看来就有些模糊,仿佛它们正在考虑,是不是缩成一个质朴而谦逊的“迪”字为好。但是每逢詹姆斯·迪林汉·扬先生回家上楼,走进房间的时候,詹姆斯·迪林汉·扬太太——就是刚才已经介绍给各位的德拉——总是管他叫做“吉姆”,总是热烈地拥抱他。那当然是好的。
德拉哭了之后,在脸平面上扑了些粉。她站在窗子跟前,呆呆地瞅着外面灰蒙蒙的后院里,一只灰猫正在灰色的篱笆上行走。明天就是圣诞节了,她只有一块八毛七分钱来给吉姆买一件礼物。好几个月业,她省吃俭用,能攒起来的都攒了,可结果只有这一点儿。一星期二十块钱的收入是不经用的。支出总比她预算的要多。总是这样的。只有一块八毛七分钱来给吉姆买礼物。她的吉姆。为了买三件好东西送给他,德拉自得其乐地筹划了好些日子。要买一件精致、珍奇而真有价值的东西——够得上为吉姆所有的东西固然很少,可总得有些相称才成呀。
房里两扇窗子中间有一面壁镜。诸位也许见过房租八块钱的公寓里的壁镜。一个非常瘦小灵活的人,从一连串纵的片段的映像里,也许可以对自己的容貌得到一个大致不差的概念。德拉全凭身材苗条,才精通了那种技艺。
她突然从窗口转过身,站到壁镜面前。她的眼睛晶莹明亮,可是她的脸在二十秒钟之内却失色了。她迅速地把头发解开,让它披落下来。
且说,詹姆斯·迪林汉·扬夫妇有两样东西特别引为自豪,一样是吉姆三代祖传的金表,别一样是德拉的头发。如果示巴女王住在天井对面的公寓里,德拉总有一天会把她的头发悬在窗外去晾干,使那位女王的珠宝和礼物相形见绌。如果所罗门王当了看门人,把他所有的财富都堆在地下室里,吉姆每次经过那儿时准会掏出他的金表看看,好让所罗门妒忌得吹胡子瞪眼睛。
这当儿,德拉美丽的头发披散在身上,像一股褐色的小瀑布,奔泻闪亮。头发一直垂到膝盖底下,仿佛给她铺成了一件衣裳。她又神经质地赶快把头发梳好。她踌躇了一会儿,静静地站着,有一两滴泪水溅落在破旧的红地毯上。
她穿上褐色的旧外套,戴上褐色的旧帽子。她眼睛里还留着晶莹的泪光,裙子一摆,就飘然走出房门,下楼跑到街上。
她走到一块招牌前停住了,招牌上面写着:“莎弗朗妮夫人——经营各种头发用品。”德拉跑上一段楼梯,气喘吁吁地让自己定下神来。那位夫人身躯肥大,肤色白得过分,一副冷冰冰的模样,同“莎弗朗妮”这个名字不大相称。
[莎弗朗妮:意大利诗人塔索(1544--1595)以第一次十字军东征为题材的史诗《被解放的耶路撒冷》中的人物,她为了拯救耶路撒冷全城的基督徒,承认了并未犯过的罪行,成为舍己救人的典型。]
“你要买我的头发吗?”德拉问道。
“我买头发,”夫人说,“脱掉帽子,让我看看头发的模样。”
那股褐色的小瀑布泻了下来。
“二十块钱,”夫人用行家的手法抓起头发说。
“赶快把钱给我。”德拉说。
噢,此后的两个钟头仿佛长了玫瑰色翅膀似地飞掠过去。诸位不必与日俱增这种杂凑的比喻。总之,德拉正为了送吉姆的礼物在店铺里搜索。
德拉终于把它找到了。它准是为吉姆,而不是为别人制造的。她把所有店铺都兜底翻过,各家都没有像这样的东西。那是一条白金表链,式样简单朴素,只是以货色来显示它的价值,不凭什么装璜来炫耀——一切好东西都应该是这样的。它甚至配得上那只金表。她一看到就认为非给吉姆买下不可。它简直像他的为人。文静而有价值——这句话拿来形容表链和吉姆本人都恰到好处。店里以二十一块钱的价格卖给了她,她剩下八毛七分钱,匆匆赶回家去。吉姆有了那条链子,在任何场合都可以毫无顾虑地看看钟点了。那只表虽然华贵,可是因为只用一条旧皮带来代替表链,他有时候只是偷偷地瞥一眼。
德拉回家以后,她的陶醉有一小部分被审慎和理智所替代。她拿出卷发铁钳,点着煤气,着手补救由于爱情加上慷慨而造成的灾害。那始终是一件艰巨的工作,亲爱的朋友们——简直是了不起的工作。
不出四十分钟,她头上布满了紧贴着的小发鬈,变得活像一个逃课的小学生。她对着镜子小心而苛刻地照了又照。
“如果吉姆看了一眼不把我宰掉才怪呢,”她自言自语地说,“他会说我像是康奈岛游乐场里的卖唱姑娘。我有什么办法呢?——唉!只有一块八毛七分钱,叫我有什么办法呢?”
到了七点钟,咖啡已经煮好,煎锅也放在炉子后面热着,随时可以煎肉排。
吉姆从没有晚回来过。德拉把表链对折着握在手里,在他进来时必经的门口的桌子角上坐下来。接着,她听到楼下梯级上响起了他的脚步声。她脸色白了一忽儿。她有一个习惯,往往为了日常最简单的事情默祷几句,现在她悄声说:“求求上帝,让他认为我还是美丽的。”
门打开了,吉姆走进来,随手把门关上。他很瘦削,非常严肃。可怜的人儿,他只有二十二岁——就负起了家庭的担子!他需要一件新大衣,手套也没有。
吉姆在门内站住,像一条猎狗嗅到鹌鹑气味似的纹丝不动。他的眼睛盯着德拉,所含的神情是她所不能理解的,这使她大为惊慌。那既不是愤怒,也不是惊讶,又不是不满,更不是嫌恶,不是她所预料的任何一种神情。他只带着那种奇特的神情凝视着德拉。
德拉一扭腰,从桌上跳下来,走近他身边。
“吉姆,亲爱的,”她喊道,“别那样盯着我。我把头发剪掉卖了,因为不送你一件礼物,我过不了圣诞节。头发会再长出来的——你不会在意吧,是不是?我非这么做不可。我的头发长得快极啦。说句‘恭贺圣诞’吧!如姆,让我们快快乐乐的。我给你买了一件多么好——多么美丽的好东西,你怎么也猜不到的。”
“你把头发剪掉了吗?”吉姆吃力地问道,仿佛他绞尽脑汁之后,还没有把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弄明白似的。
“非但剪了,而且卖了。”德拉说。“不管怎样,你还是同样地喜欢我吗?虽然没有了头发,我还是我,可不是吗?”
吉姆好奇地向房里四下张望。
“你说你的头发没有了吗?”他带着近乎白痴般的神情问道。
“你不用找啦,”德拉说。“我告诉你,已经卖了——卖了,没有了。今天是圣诞前夜,亲爱的。好好地对待我,我剪掉头发为的是你呀。我的头发也许数得清,”她突然非常温柔地接下去说,“但我对你的情爱谁也数不清。我把肉排煎上好吗,吉姆?”
吉姆好象从恍惚中突然醒过来。他把德拉搂在怀里。我们不要冒昧,先花十秒钟工夫瞧瞧另一方面无关紧要的东西吧。每星期八块钱的房租,或是每年一百万元房租——那有什么区别呢?一位数学家或是一位俏皮的人可能会给你不正确的答复。麦琪带来了宝贵的礼物,但其中没有那件东西。对这句晦涩的话,下文将有所说明。
[麦琪:指基督出生时来送礼物的三贤人。一说是东方的三王:梅尔基奥尔(光明之王)赠送黄金表示尊贵;加斯帕(洁白者)赠送乳香象征神圣;巴尔撒泽赠送没药预示基督后来遭受迫害而死。]
吉姆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包东西,把它扔在桌上。
“别对我有什么误会,德尔。”他说,“不管是剪发、修脸,还是洗头,我对我姑娘的爱情是决不会减低的。但是只消打开那包东西,你就会明白,你刚才为什么使我愣住了。“
白皙的手指敏捷地撕开了绳索和包皮纸。接着是一声狂喜的呼喊;紧接着,哎呀!突然转变成女性神经质的眼泪和号哭,立刻需要公寓的主人用尽办法来安慰她。
因为摆在眼前的是那套插在头发上的梳子——全套的发梳,两鬓用的,后面用的,应有尽有;那原是在百老汇路上的一个橱窗里,为德拉渴望了好久的东西。纯玳瑁做的,边上镶着珠宝的美丽的发梳——来配那已经失去的美发,颜色真是再合适也没有了。她知道这套发梳是很贵重的,心向神往了好久,但从来没有存过占有它的希望。现在这居然为她所有了,可是那佩带这些渴望已久的装饰品的头发却没有了。
但她还是把这套发梳搂在怀里不放,过了好久,她才能抬起迷蒙的泪眼,含笑对吉姆说:“我的头发长得很快,吉姆!”
接着,德拉象一只给火烫着的小猫似地跳了起来,叫道:“喔!喔!”
吉姆还没有见到他的美丽的礼物呢。她热切地伸出摊开的手掌递给他。那无知觉的贵金属仿佛闪闪反映着她那快活和热诚的心情。
“漂亮吗,吉姆?我走遍全市才找到的。现在你每天要把表看上百来遍了。把你的表给我,我要看看它配在表上的样子。”
吉姆并没有照着她的话去做,却倒在榻上,双手枕着头,笑了起来。
“德尔,”他说,“我们把圣诞节礼物搁在一边,暂且保存起来。它们实在太好啦,现在用了未免可惜。我是卖掉了金表,换了钱去买你的发梳的。现在请你煎肉排吧。”
那三位麦琪,诸位知道,全是有智慧的人——非常有智慧的人——他们带来礼物,送给生在马槽里的圣子耶稣。他们首创了圣诞节馈赠礼物的风俗。他们既然有智慧,他们的礼物无疑也是聪明的,可能还附带一种碰上收到同样的东西时可以交换的权利。我的拙笔在这里告诉了诸位一个没有曲折、不足为奇的故事;那两个住在一间公寓里的笨孩子,极不聪明地为了对方牺牲了他们一家最宝贵的东西。但是,让我们对目前一般聪明人说最后一句话,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授受衣物的人当中,象他们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什么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他们就是麦琪。
Ⅸ 经典的短篇小说(不一定要名家,好看就好)
一只爱上狼的兔子
我是一只愚蠢的兔子,所有的人都是这样的说着。我有着自己美满的家庭,自己的父母,自己的妹妹,我爱他们,他们也爱我。对于家人的爱,我只能做到一点回报,那就是给他们一个美好幸福的笑脸。
森林里,在虎王的管理下,也算是一个和平的世界,只是牺牲自己的那一天还有没到来。在这个社会里,王就是这里唯一的神,他要谁死谁就得死,游戏的规则是他定的,也是为他自己而定的,我们其他的所有人都不是玩家,亦不是旁观者,我们只是其中的景物或道具。也可以说出生就是为了别人的玩乐,所以我也爱上了玩乐,虽然永远成不了主角的人,但我也要成为最精彩的配角。
一只不知道性别的兔子爱上了狼,别觉着那么的荒诞,那是一个并不为所有人知道的事实,兔子是我,而狼可能是你或是他。
夕阳西下,五彩的晚霞满天飘,我坐在森林的边际,看着广阔的平原和远处的高山,幻想着漫步其中,其今生的可能性可能为零了。一阵清风吹过,树叶“哗哗哗”的响,草低眼界阔,我看到了那只狼,我们又一次不期的邂逅,只是之前中是在亲人的强拉硬扯中离去。我给他一个笑容,笑声问他,可以陪我看看晚霞吗?他眼中充满了警示,不像刚才那种明显的贪欲,他在害怕,害怕我又是一个职业的诱饵,但是我的心痛了!观察了很久,他总算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坐了下来,时不时的把眼睛从夕阳那边转向我,我清晰的感觉到他的变化,从惊慌不定中,变的充满了疑问。在他疑惑不定时,我又打开了话匣子:我们都是配角,主角还轮不到我们出演。看到了他会心的微笑,我知道了他可能也是族群中的异类者,快乐的孤单者。我又继续我的话题:看天上的彩霞和夕阳,夕阳是主角,彩霞因为主角而精彩,狼,你说你是不是这样,而我只是天际最低的一丝丝灰蒙蒙的烟,我也幻想我会成为彩霞,但是得不到王者的青眯,所以灰蒙蒙的烟爱上了五彩斑斓的晚霞。
自己写的,论坛上发过,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