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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会

发布时间: 2022-06-03 07:59:30

㈠ 这年头短篇小说会畅销吗

我认为不是很畅销了,因为看小小说的人少了。本人认为现在畅销的是灵异,玄幻小说,还有关于人生,理财,健康,职场等和生活关系较大的书,还有就是·永远畅销的 ,小学,中学,高中教辅书籍。

㈡ 好看的短篇小说

有一个很普通的高中,一天转来了一男孩,高大帅气,一身非主流打扮,从他身上总流露出一种高贵,桀骜不驯的气质。当然,对于这种普通的高中来说,这样优秀的一个男孩肯定会轰动全校的。果然,一夜之间,他就出了名,天天收到情书,礼物,经常被女生“不小心”撞一下几乎是常事。男孩却一直没有接受任何女生。不是她们不够优秀,只是对她们没有任何感觉。直到有一天,男孩看到一个可爱女孩后,他清晰的记得看到女孩的那一刻他的心跳的有多快。男孩知道他是爱上女孩了,虽然女孩并不出众,可是他却只对这个女孩有感觉。
之后,男孩拜托朋友和女孩说了男孩准备追她,女孩听到这个消息,先是一愣,随后就说;“我不答应!”便转身走掉了。之后女孩的朋友告诉男孩的朋友,女孩曾经受过伤害,她曾经很用心的对待一个男生,可是那个男生只把她当玩具,所以她不敢轻易接受感情了,她只是怕再受伤,何况男孩那么优秀,女孩觉得男孩一定不会对她真心的。朋友把这些话原封不动的告诉了男孩,男孩心里痛了,原来女孩受过伤。男孩在心里发誓,他一定会好好爱女生的,不让她受一点伤。第二天,男孩就昭告天下他喜欢女孩,这件事又一次轰动了学校。男孩每天都会去找女孩,陪她写作业,帮她打饭,送她去宿舍,下雨天帮他打伞,自己却淋湿,他从来不叫女孩的名字,一直都叫她“小傻瓜”因为男孩说叫“小傻瓜”才会更亲切...渐渐的,女孩相信了男孩是真心喜欢她的了。一天夜晚,在送女孩去宿舍的小树林走道上,男孩再一次对女孩表白:“小傻瓜,我喜欢你,真的好喜欢好喜欢,当我女朋友好不好?这么长时间了,难道你就真的还看不出来我真的喜欢你吗?我保证我一定不会让你受伤的,我一辈子都会好好的呵护你。小傻瓜,我会好好疼你的,相信我,好吗?”女孩害羞的低下头:“嗯”男孩低下头吻了女孩,朦胧的月光洒在男孩脸上,帅的一塌糊涂,女孩紧紧的闭上了眼睛。好长一段时间,两个人成了学校里人人羡慕的一对,女孩觉得自己就像是灰姑娘,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王子,她每天都过得好开心好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女孩发现男孩这几天对她越来越冷谈了,很少来找她,就连电话信息都很少了。女孩慌了,她觉得自己的幸福好像快溜走了。终于,女孩忍不住去了男孩的教室找他了。女孩去的时候男孩趴在桌上睡觉,女孩很生气,男孩宁愿睡觉也不愿意理她,同桌看到女孩,推了推男孩,男孩抬头看到女孩,慵懒的起身从座位上走出教室来到女孩面前,女孩抬头问男孩:“老公,你为什么不理我了啊?你是不是不要我了啊?”男孩冷漠的眼眸划过一丝悲伤,随即又马上被冷漠所代替,他低下头看着女孩,看着女孩,说:“是,所以你以后别再来找我了!我们结束了!”这些话如同晴天霹雳,使得女孩猛的一怔,眼泪马上就决堤而下,她拉住男孩的手;“老公,你骗我的对不对?你说过会一辈子都呵护我的啊,你说过不会让我受伤的,不是吗?!你说过我是你的小傻瓜,你会好好疼小傻瓜的啊!你怎么可能会忘了这些啊?老公,你一定是骗我的对吧?”男孩别过脸不看女孩,他闭上眼睛,狠狠地甩开了女孩的手,力道之大,以至于女孩跌倒在地。他对女孩说:“我说的还不够清楚吗?!我不要你了!不喜欢你了!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四周围满了看笑话的人,大家都对男孩的反应吓了一跳。女孩伤心欲绝,但她抬起来脸,看着男孩问;“为什么?”男孩一手搂住旁边一个漂亮女生的肩膀:“这就是理由”漂亮女生可能没想到男孩会喜欢上她,她一开始愣了一下,随后回过神,故意往男生身上靠了靠。女孩看着这一幕,心痛得快不能呼吸。她捂住胸口,是吗?原来一切都是骗人的,他也只是玩玩我的而已…既然这样,我又何必像个像个小丑一样,让所有人笑话呢?可是怎么办,我的心,好痛…女孩擦干眼泪,平静的对男孩说了句:“我知道了,以后我不会来烦你”说完便转身离开了。男孩没有看到女孩转身的那一刻,她哭得有多悲伤。同样,女孩也没有看到,她转身后,男孩一脸厌恶的推开漂亮女生后回到座位上继续睡觉,没有人看到,男孩趴到桌上的那一刻,他的眼眶红了。男孩再也忍不住了,他的心痛得快死,就连呼吸都变得有刺痛感,他真的不想伤害她的,他给她的承诺他也从来没有忘记过,他也想实现这些承诺啊!他也是真的爱他的小傻瓜的啊,他也好想好想疼她一辈子的啊,可是自从接到医院那张癌症晚期的单子后这一切就不可能了…亲爱的小傻瓜,我可爱的老婆,以后没有了我在身边,你一个人也要开开心心的活下去,老公我会在天堂爱你。老婆,原谅老公的自私,我宁愿伤害你,也不能让你看着我死,就算让你恨我一辈子,我也不能让你承受那么大的痛苦。老婆,对不起,我爱你。
第二天,男孩转学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儿。
女孩回到宿舍,把音响开到最大,一个人躲在被子里哭了好久好久,整整两天,不吃也不喝,无论谁劝都没有用。她就那样躺了两天。第三天早上,她终于起床了,正常的刷牙,正常的洗脸,正常的吃饭,正常的上学,跟个没事人一样。朋友都关心的问她是不是没事了,她只是一笑而过;“你们觉得我像是有事吗?”朋友们告诉女孩,男孩转学了,女孩无所谓的耸耸肩:“哦”。看着女孩无所谓的态度,大家都以为女孩已经忘了男孩,其实只有女孩心里知道,她这辈子都别想忘了男孩,即使他骗了她,可是她还是不争气的忘不掉…
男孩走了以后,女孩就没有再谈过恋爱,心思都用到了学习上。半年后,女孩考上了上海交大。在大学里女孩也没有谈过恋爱,因为她的心里仍然有着另一个人,虽然那个人对她残忍,但她始终都忘不掉男孩。而她也不想忘记,那些回忆是美好的,她不想因为时间而将它们遗忘,即使这些回忆参 杂着欺骗…
六年后的一天,女孩回到这所高中,这个学校还和以前一样,一草一木都没有什么变化。踏进学校大门,回忆如潮水般涌来,她和男孩的点点滴滴此刻就像一场电影,在她的脑海里放映。没走一步,她的心就多痛一次。学校后的小树林,她还清晰的记得他们曾在这里牵手一起散步,他对她说;“傻瓜老婆,我要爱你一辈子”那时的她,羞红了脸,心里是甜滋滋的。这些画面仿佛是昨天发生的一样,她还记得如此清晰。

㈢ 有什么好看的短篇小说

《七十七夜》
【简介】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题材.

还有,向 电锯惊魂 和 乙一 致敬= -.

《百鬼集》
【简介】
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只恶鬼。她叫白鬼,她有一支笔,带着一个飘渺的愿望,穿梭在不同的空间之中。记录着许多“鬼”的风花雪月……
女主独白:白鬼,既是我的名,也是我手中这支笔的名。收齐一百只鬼后,它将替我圆一场千年遗梦。俗世沉浮,岁月荏苒,我不知穿梭过多少时空,看过多少悲欢离合,渐渐忘了故人,没了情感,只是心中那个夙愿从未改变……
ps.本书由多个短篇构成。

[以下两篇都是看过许多人推荐的。]
《黄雀纪事》几个不同的人说同一件事,不到最后不知道真相。
【简介】
黄雀岛上没落豪族的两姐妹
妹妹逃婚,姐姐被迫代嫁
从表面上看是这样一个故事,但在不同人的眼中这故事又是怎样的呢?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但有时候,谁是那黄雀,谁是那蝉,却难说得很。

《我忘记了自己自杀的理由》强推,这个也是不到最后不知道真相。

【简介】
我从顶楼一跃而下,正好摔在一个眼镜男面前,他显然被吓坏了,瞪大双眼死死盯着我。
我被他盯得很不爽,看什么看,没看过帅哥跳楼啊。
结果这孙子手一松,怀里抱的书本散了一地,还有张考卷飞到了我脸上,迅速被血液浸透。
我在心里将那孙子的祖宗操了个遍,然后忽然意识到,我忘了自己自杀的理由。

㈣ 短篇小说作文

《孽缘》,作者:尘之行者

老刘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影视剧里才有的“狗血故事”会实实在在地发生在自己身上。看着精神恍惚醉酒的儿子,老刘既心疼又自责,借着酒劲抽了自己几个嘴巴子,烟一根接一根地抽着。然而,这又有什么用呢?

01

老刘第一眼看到儿子的女朋友就不禁心里一悸。

女孩一米六多的个头,皮肤白皙,扎着不短不长的马尾辫,两眼清澈明亮,透出清水芙蓉般的明媚,举手投足间充满了朝气。女孩像极了一个人,特别是她的左耳垂下同样也有颗绿豆粒大小、不专门注意就难以发现的黑痣。那人是二十多年前的芹。女孩和芹完全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长得出奇地一致。

“但愿这不是真的!”老刘祈祷着。

女孩很大方,说话很开朗,和自己说话的时候毫无违和感,就像一家人聚在一块随性闲聊。女孩也很有礼貌,每次看自己喝完水,就笑眯眯地起身给自己倒上,还不停地劝自己夹菜。相反,儿子倒像是一个客人。女孩看上去非常地亲切,没有一点生疏的感觉。

老刘心里也升起一股莫名的暖意,那感觉是一见如故。

老刘心里七上八下的,惴惴不安。

“姑娘,你妈叫什么名字?”

老刘问出这话的时候,脸上立时烧了起来,赶紧地低头端起酒杯,掩饰自己内心的尴尬。

这太唐突了,“自己怎么会问出这样的话来?”老刘暗骂自己,“这场合哪有问未来亲家母名字的,顶到天也不过是礼貌地问一下女孩爸妈的工作。这太不合礼数啦,我真是个二货!”

听见这样问,儿子怔怔地看了老刘一眼,眼神里充满了疑惑。女孩也先是一怔,然后很快地抿着嘴、微笑着说出了来,“俺妈叫李香芹”。

“李香芹”!这个名字,是老刘最不想听到的!

老刘,“嗯……哦……噢……我到外面抽颗烟,……你……你们先吃着。”

老刘踌躇着,心情沉重地走出了儿子大学门前的饭馆。

02

一九九四年,老刘二十二岁。他工作了四年的县制革厂在企业改制、破产重组的浪潮中破产了。那时候,他年纪轻轻意气风发,没再接受工厂的重新安置,他只身一人南下深圳创荡,以图能混出个样子。

在深圳的工厂里,老刘凭着年轻聪慧和好学上进的实干精神,几个月就当上了班组长,后来升任车间副主任,专管生产技术。期间,他结识了车间里的一位女孩——李香芹。女孩家是沂蒙一带的。也许都是山东人的缘故,两人走的特别紧,后来,他们恋爱了。

在工厂里,许多男女青年为了打发离家背乡的孤独和寂寞,寻找心灵的慰藉,早早地就“结合”在了一起,过上了“夫妻”般的生活,有的连二十岁都不到。

但,老刘和芹不是,他们都不想早早地把自己“交待”给对方。老刘是想自己还不足以给芹一个稳定的家,他在憋着一股劲;而芹是有苦衷的。

芹家里很苦。她是背着家人跟着同乡“跑”出来的。她上面有三个哥哥,都没有娶亲,家里很穷。她初中没上完就被“狠心”的爹娘给拉下来下地干活、喂猪、放羊,当她十七八岁的时候,就被媒婆张罗着给大哥“换亲”。芹不认命,于是便跑了出来,那年她十九岁。比老刘早来工厂一年。芹虽是从家里跑了出来,但她十分挂念家里的爹娘。

突然有一天夜里,芹抱着老刘哭,说她家里让她回去,因为家里老娘突然得病瘫了,让她回家伺候老娘。老刘预感到了芹为什么会哭:她这一去可能是再也回不来了。

老刘说陪她一块回去,芹死活不让,她说事情也许没那么坏。此时,工厂里正好有批货要赶,工人们正夜以继日,老刘也是日日夜夜地盯着,他也真的是没有时间陪芹回家。

就是在芹离开的前一夜,老刘和芹越过了“雷池”,越过了“男女大防”。老刘和芹是真的相爱。

那时候,通讯非常不便。芹离开后,老刘始终没等到过芹的来信,更没有什么电话、手机。老刘写给芹的信都是石沉大海,他曾试着用厂里的电话给芹村里联系,但那时,村里哪有什么电话可打。

就这样,老刘和芹失去了联系,他也没能等到芹的返回。

再后来,老刘回到家乡创建了自己的工厂,结婚生子。

03

“世上哪有那么巧的事?也许她仅仅是像她妈而已。”老刘在饭馆外抽着烟,这样自我安慰。但再一想,为什么自己看那女孩会如此地亲切,亲切地就像自己的孩子。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万一是真的,我这可就是造下了大孽,会被天打雷劈的。不行!这事无论如何也要弄个清楚。”老刘下定了决心。

老刘经营工厂多年,走过南闯过北,见过不同的人,遇到过不同的事。他很快让自己镇定下来,重新回到了饭馆里坐下。

两个孩子已经吃完,正坐在那里斗着头说悄悄话。

“姑娘,你一定纳闷刚才我为什么会问你妈是什么名字?”老刘故作轻松地说,“当年,我在深圳干过几年,我们工厂里有个工友,我一见到你就发现你和她当年长的很像,所以我就问了。你刚才说的名字也和她一样,家也是沂蒙一带的,我想是不是同一个人,如果是同一个人的话就太巧了。”说完,老刘喝了一口水,看着眼前的儿子的女朋友。

“是呀,我妈说过,她年轻的时候是在深圳打过工,不会这么巧吧?叔叔。”儿子女朋友惊呆呆地说。

一声“叔叔”让老刘百爪挠心,听来莫名地刺耳和阵痛。

“那你现在能不能打电话问一下你妈,问她还记不记得当年深圳皮革厂有个叫刘仪礼的,家是泰安一带的?”

“要真这样就真是太巧了。不用打电话了,我这里有我妈的照片,你先看看是她不,不过就是有些老了。”姑娘惊奇着、微笑着,翻出手机里的照片给老刘看。

照片是和姑娘的合影,果然就是芹!人是老了,头上已是花白的头发,一身农妇的打扮。但基本模样并没有变多少。

老刘看完照片已是恐惧袭来。

这“万一”真的就发生了,真的就发生在了自己的身上。

但老刘还存着一线希望,希望那女儿的感觉仅仅是错觉。

老刘又喝了一口水,还是故作镇静。

“哟,果真就是你妈,天下竟有如此巧合的事。……你能不能把你妈电话号码告诉我?等一会儿我要给她来个惊喜,二十多年不见了,我们聊聊。”

“没问题!”姑娘爽快地说着,便让老刘记下了她妈妈的电话。

04

电话通了,老刘说自己来省城济南联系一笔业务,顺便来学校看一下儿子,碰巧见到了儿子的女朋友和芹当年长得完全一样,心有疑虑,便冒昧地打了电话。

电话那边开始非常迟疑,但最终还是说,当年自己回到老家两个月后便嫁人了,老娘并没有生病,女儿媛媛应是“我们的女儿”。

老刘最后一线希望破灭了。媛媛果真就是自己“亲生的女儿”,那感觉没错。

这可如何是好?

老刘苦涩地给芹说,咱们快给孩子们说明了吧,越快越好,以免生出些“事端”。电话那边的芹当然也没有任何犹豫,也是苦涩涩地说这事必须立马解决。

老刘改变了行程,没有回去,当天就留在了省城。

第二天是星期六,儿子接到电话就快马加鞭地赶了过来,相同的饭馆。

老刘明知故问,“媛媛为什么没来?”儿子说,“她妈让她立马回家,也不知道她家里发生了什么事。”

老刘放心了。

在饭馆里,老刘尴尬地问儿子,“你们谈了多长时间了?有……没……有……过那事?”

儿子非常惊奇老爹的问话。这完全不是一个长辈该问的话题,特别是老爹。但他却看出了老爸的紧张,紧张地等着他的回答。

儿子说,“我们才确定恋爱关系不久,并没有发生过什么。”

老刘喃喃地说,“那就好!那就好!”

于是,老刘借着酒劲壮胆,给儿子说了自己和芹当年的事,说媛媛是你的姐姐,你们是姐弟,你们是不能在一起的。

儿子听了老刘的讲述,痴呆呆地,犹如五雷轰顶。他一把夺过老爹手中的酒瓶,给自己倒上,一饮而尽。儿子平时是不喝酒的。

儿子醉了,醉的彻底。

这是一个噩耗!是爷俩的噩耗!也是芹和媛媛的噩耗!

老刘心痛,给儿子说,“到此为止吧,媛媛今天到家,她妈妈也会给她说明一切的,你们只可以以姐弟关系相处。”

儿子瘫倒在饭馆的坐椅上,两眼迷离,对老刘的话毫无反应。

最后,老刘说,“这事不要告诉你妈,媛媛也不会告诉她爸,就让这事成为我们四个人的秘密,我们就不要再让别人受到伤害了。儿子,老爸对不起你们!”

说完,老刘醉醺醺地走出了饭馆,留下醉醺醺的儿子还在发呆……

㈤ 经典短篇小说

麦琪的礼物
[美国] 欧·亨利

一块八毛七分钱。全在这儿了。其中六毛钱还是铜子儿凑起来的。这些铜子儿是每次一个、两个向杂货铺、菜贩和肉店老板那儿死乞白赖地硬扣下来的;人家虽然没有明说,自己总觉得这种掂斤播两的交易未免太吝啬,当时脸都躁红了。德拉数了三遍。数来数去还是一块八毛七分钱,而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

除了倒在那张破旧的小榻上号哭之外,显然没有别的办法。德拉就那样做了。这使一种精神上的感慨油然而生,认为人生是由啜泣,抽噎和微笑组成的,而抽噎占了其中绝大部分。

这个家庭的主妇渐渐从第一阶段退到第二阶段,我们不妨抽空儿来看看这个家吧。一套连家具的公寓,房租每星期八块钱。虽不能说是绝对难以形容,其实跟贫民窟也相去不远。

下面门廊里有一个信箱,但是永远不会有信件投进去;还有一个电钮,除非神仙下凡才能把铃按响。那里还贴着一张名片,上面印有“詹姆斯·迪林汉·扬先生”几个字。

“迪林汉”这个名号是主人先前每星期挣三十块钱得法的时候,一时高兴,回姓名之间的。现在收入缩减到二十块钱,“迪林汉”几个字看来就有些模糊,仿佛它们正在考虑,是不是缩成一个质朴而谦逊的“迪”字为好。但是每逢詹姆斯·迪林汉·扬先生回家上楼,走进房间的时候,詹姆斯·迪林汉·扬太太——就是刚才已经介绍给各位的德拉——总是管他叫做“吉姆”,总是热烈地拥抱他。那当然是好的。

德拉哭了之后,在脸平面上扑了些粉。她站在窗子跟前,呆呆地瞅着外面灰蒙蒙的后院里,一只灰猫正在灰色的篱笆上行走。明天就是圣诞节了,她只有一块八毛七分钱来给吉姆买一件礼物。好几个月业,她省吃俭用,能攒起来的都攒了,可结果只有这一点儿。一星期二十块钱的收入是不经用的。支出总比她预算的要多。总是这样的。只有一块八毛七分钱来给吉姆买礼物。她的吉姆。为了买三件好东西送给他,德拉自得其乐地筹划了好些日子。要买一件精致、珍奇而真有价值的东西——够得上为吉姆所有的东西固然很少,可总得有些相称才成呀。

房里两扇窗子中间有一面壁镜。诸位也许见过房租八块钱的公寓里的壁镜。一个非常瘦小灵活的人,从一连串纵的片段的映像里,也许可以对自己的容貌得到一个大致不差的概念。德拉全凭身材苗条,才精通了那种技艺。

她突然从窗口转过身,站到壁镜面前。她的眼睛晶莹明亮,可是她的脸在二十秒钟之内却失色了。她迅速地把头发解开,让它披落下来。

且说,詹姆斯·迪林汉·扬夫妇有两样东西特别引为自豪,一样是吉姆三代祖传的金表,别一样是德拉的头发。如果示巴女王住在天井对面的公寓里,德拉总有一天会把她的头发悬在窗外去晾干,使那位女王的珠宝和礼物相形见绌。如果所罗门王当了看门人,把他所有的财富都堆在地下室里,吉姆每次经过那儿时准会掏出他的金表看看,好让所罗门妒忌得吹胡子瞪眼睛。

这当儿,德拉美丽的头发披散在身上,像一股褐色的小瀑布,奔泻闪亮。头发一直垂到膝盖底下,仿佛给她铺成了一件衣裳。她又神经质地赶快把头发梳好。她踌躇了一会儿,静静地站着,有一两滴泪水溅落在破旧的红地毯上。

她穿上褐色的旧外套,戴上褐色的旧帽子。她眼睛里还留着晶莹的泪光,裙子一摆,就飘然走出房门,下楼跑到街上。

她走到一块招牌前停住了,招牌上面写着:“莎弗朗妮夫人——经营各种头发用品。”德拉跑上一段楼梯,气喘吁吁地让自己定下神来。那位夫人身躯肥大,肤色白得过分,一副冷冰冰的模样,同“莎弗朗妮”这个名字不大相称。

[莎弗朗妮:意大利诗人塔索(1544--1595)以第一次十字军东征为题材的史诗《被解放的耶路撒冷》中的人物,她为了拯救耶路撒冷全城的基督徒,承认了并未犯过的罪行,成为舍己救人的典型。]

“你要买我的头发吗?”德拉问道。

“我买头发,”夫人说,“脱掉帽子,让我看看头发的模样。”

那股褐色的小瀑布泻了下来。

“二十块钱,”夫人用行家的手法抓起头发说。

“赶快把钱给我。”德拉说。

噢,此后的两个钟头仿佛长了玫瑰色翅膀似地飞掠过去。诸位不必与日俱增这种杂凑的比喻。总之,德拉正为了送吉姆的礼物在店铺里搜索。

德拉终于把它找到了。它准是为吉姆,而不是为别人制造的。她把所有店铺都兜底翻过,各家都没有像这样的东西。那是一条白金表链,式样简单朴素,只是以货色来显示它的价值,不凭什么装璜来炫耀——一切好东西都应该是这样的。它甚至配得上那只金表。她一看到就认为非给吉姆买下不可。它简直像他的为人。文静而有价值——这句话拿来形容表链和吉姆本人都恰到好处。店里以二十一块钱的价格卖给了她,她剩下八毛七分钱,匆匆赶回家去。吉姆有了那条链子,在任何场合都可以毫无顾虑地看看钟点了。那只表虽然华贵,可是因为只用一条旧皮带来代替表链,他有时候只是偷偷地瞥一眼。

德拉回家以后,她的陶醉有一小部分被审慎和理智所替代。她拿出卷发铁钳,点着煤气,着手补救由于爱情加上慷慨而造成的灾害。那始终是一件艰巨的工作,亲爱的朋友们——简直是了不起的工作。

不出四十分钟,她头上布满了紧贴着的小发鬈,变得活像一个逃课的小学生。她对着镜子小心而苛刻地照了又照。

“如果吉姆看了一眼不把我宰掉才怪呢,”她自言自语地说,“他会说我像是康奈岛游乐场里的卖唱姑娘。我有什么办法呢?——唉!只有一块八毛七分钱,叫我有什么办法呢?”

到了七点钟,咖啡已经煮好,煎锅也放在炉子后面热着,随时可以煎肉排。

吉姆从没有晚回来过。德拉把表链对折着握在手里,在他进来时必经的门口的桌子角上坐下来。接着,她听到楼下梯级上响起了他的脚步声。她脸色白了一忽儿。她有一个习惯,往往为了日常最简单的事情默祷几句,现在她悄声说:“求求上帝,让他认为我还是美丽的。”

门打开了,吉姆走进来,随手把门关上。他很瘦削,非常严肃。可怜的人儿,他只有二十二岁——就负起了家庭的担子!他需要一件新大衣,手套也没有。

吉姆在门内站住,像一条猎狗嗅到鹌鹑气味似的纹丝不动。他的眼睛盯着德拉,所含的神情是她所不能理解的,这使她大为惊慌。那既不是愤怒,也不是惊讶,又不是不满,更不是嫌恶,不是她所预料的任何一种神情。他只带着那种奇特的神情凝视着德拉。

德拉一扭腰,从桌上跳下来,走近他身边。

“吉姆,亲爱的,”她喊道,“别那样盯着我。我把头发剪掉卖了,因为不送你一件礼物,我过不了圣诞节。头发会再长出来的——你不会在意吧,是不是?我非这么做不可。我的头发长得快极啦。说句‘恭贺圣诞’吧!如姆,让我们快快乐乐的。我给你买了一件多么好——多么美丽的好东西,你怎么也猜不到的。”

“你把头发剪掉了吗?”吉姆吃力地问道,仿佛他绞尽脑汁之后,还没有把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弄明白似的。

“非但剪了,而且卖了。”德拉说。“不管怎样,你还是同样地喜欢我吗?虽然没有了头发,我还是我,可不是吗?”

吉姆好奇地向房里四下张望。

“你说你的头发没有了吗?”他带着近乎白痴般的神情问道。

“你不用找啦,”德拉说。“我告诉你,已经卖了——卖了,没有了。今天是圣诞前夜,亲爱的。好好地对待我,我剪掉头发为的是你呀。我的头发也许数得清,”她突然非常温柔地接下去说,“但我对你的情爱谁也数不清。我把肉排煎上好吗,吉姆?”

吉姆好象从恍惚中突然醒过来。他把德拉搂在怀里。我们不要冒昧,先花十秒钟工夫瞧瞧另一方面无关紧要的东西吧。每星期八块钱的房租,或是每年一百万元房租——那有什么区别呢?一位数学家或是一位俏皮的人可能会给你不正确的答复。麦琪带来了宝贵的礼物,但其中没有那件东西。对这句晦涩的话,下文将有所说明。

[麦琪:指基督出生时来送礼物的三贤人。一说是东方的三王:梅尔基奥尔(光明之王)赠送黄金表示尊贵;加斯帕(洁白者)赠送乳香象征神圣;巴尔撒泽赠送没药预示基督后来遭受迫害而死。]

吉姆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包东西,把它扔在桌上。

“别对我有什么误会,德尔。”他说,“不管是剪发、修脸,还是洗头,我对我姑娘的爱情是决不会减低的。但是只消打开那包东西,你就会明白,你刚才为什么使我愣住了。“

白皙的手指敏捷地撕开了绳索和包皮纸。接着是一声狂喜的呼喊;紧接着,哎呀!突然转变成女性神经质的眼泪和号哭,立刻需要公寓的主人用尽办法来安慰她。

因为摆在眼前的是那套插在头发上的梳子——全套的发梳,两鬓用的,后面用的,应有尽有;那原是在百老汇路上的一个橱窗里,为德拉渴望了好久的东西。纯玳瑁做的,边上镶着珠宝的美丽的发梳——来配那已经失去的美发,颜色真是再合适也没有了。她知道这套发梳是很贵重的,心向神往了好久,但从来没有存过占有它的希望。现在这居然为她所有了,可是那佩带这些渴望已久的装饰品的头发却没有了。

但她还是把这套发梳搂在怀里不放,过了好久,她才能抬起迷蒙的泪眼,含笑对吉姆说:“我的头发长得很快,吉姆!”

接着,德拉象一只给火烫着的小猫似地跳了起来,叫道:“喔!喔!”

吉姆还没有见到他的美丽的礼物呢。她热切地伸出摊开的手掌递给他。那无知觉的贵金属仿佛闪闪反映着她那快活和热诚的心情。

“漂亮吗,吉姆?我走遍全市才找到的。现在你每天要把表看上百来遍了。把你的表给我,我要看看它配在表上的样子。”

吉姆并没有照着她的话去做,却倒在榻上,双手枕着头,笑了起来。

“德尔,”他说,“我们把圣诞节礼物搁在一边,暂且保存起来。它们实在太好啦,现在用了未免可惜。我是卖掉了金表,换了钱去买你的发梳的。现在请你煎肉排吧。”

那三位麦琪,诸位知道,全是有智慧的人——非常有智慧的人——他们带来礼物,送给生在马槽里的圣子耶稣。他们首创了圣诞节馈赠礼物的风俗。他们既然有智慧,他们的礼物无疑也是聪明的,可能还附带一种碰上收到同样的东西时可以交换的权利。我的拙笔在这里告诉了诸位一个没有曲折、不足为奇的故事;那两个住在一间公寓里的笨孩子,极不聪明地为了对方牺牲了他们一家最宝贵的东西。但是,让我们对目前一般聪明人说最后一句话,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授受衣物的人当中,象他们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什么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他们就是麦琪。

㈥ 短篇小说

白桦树
(苏) 沃罗宁
她保护着我。我的住宅离大路一百米左右。大路上行驶着各种车辆:货车,小轿车,公共汽车,推土机,卡车,拖拉机。车辆成千上万,来回穿梭。还有灰尘。路上的灰尘多大啊!灰尘飞向我的住宅,假若没有她,这棵白桦树,会有多少灰尘钻进窗户,落到桌子上,被褥上,飞进肺里啊。她把全部灰尘吸附在自己身上了。
夏日里,她绿荫如盖。一阵风拂过,它便婆娑起舞。她的叶片浓密,连阳光也无法照进我的窗户。但夏季屋里恰好不需要阳光。沁人心脾的阴凉比灼热的阳光强百倍。然而,白桦树却整个而沐浴在阳光里。她的簇簇绿叶闪闪发亮,苍翠欲滴,枝条茁壮生长,越发刚劲有力。
六月里没有下过一场雨,连草都开始枯黄。然而,她显然已为自己贮存了以备不时之需的水分,所以丝毫不遭干旱之苦。她的叶片还是那样富有弹性和光泽,不过长大了,叶边滚圆,而不再是锯齿形状,像春天那样了。
之后,雷电交加,整日在我的住宅附近盘旋,越来越阴沉,沉闷地——犹如在自己身体里——发出隆隆轰鸣,入幕时分,终于爆发了。正值白夜季节。风仿佛只想试探一下——这白桦树多结实?多坚强?白桦树并不畏惧,但好象因灾难临头而感到焦灼,她抖动着叶片,作为回答。于是大风像一头狂怒的公牛,骤然呼啸起来,向她扑去,猛击她的躯干。她蓦地摇晃了一下,为了更易于站稳脚跟,把叶片随风往后抑,于是树枝宛如千百股绿色细流,从她身上流下。电光闪闪,雷声隆隆。狂风停息了。滂沱大雨从天而降。这时,白桦树顺着躯干垂下的手臂流到地上。她懂得应该如何行动,才能岿然不动,确保生命无虞。
七月末,她把黄色的小飞机撒遍了自己周围的大地。无论是否刮风,她把小飞机抛向四面八方,尽可能抛得离自己远些,以免她那粗大的树冠妨碍它们吸收更多的阳光和雨露,使它们长成茁壮的幼苗。是啊,她与我们不同,有自己的规矩。她不把自己的儿女拴在身旁,所以她能永葆青春。
那年,田野里,草场上,山谷中,长出了许多幼小的白桦树。惟独大路上没有。
若问大地上什么最不幸,那便是道路了。路道上寸草不生,而且永远不会长出任何东西来。哪里是道路,哪里便是不毛之地。

海 上 的 日 出
巴金
为了看日出,我常常早起。那时天还没有大亮,周围非常清静,船上只有机器的响声。
天空还是一片浅蓝,颜色很浅。转眼间天边出现了一道红霞,慢慢地在扩大它的范围,加强它的亮光。我知道太阳要从天边升起来了,便不转眼地望着那里。
果然过了一会儿,在那个地方出现了太阳的小半边脸,红是真红,却没有亮光。这个太阳好像负着重荷似地一步一步、慢慢地努力上升,到了最后,终于冲破了云霞,完全跳出了海面,颜色红得非常可爱。一刹那间,这个深红的圆东西,忽然发出了夺目的亮光,射得人眼睛发痛,它旁边的云片也突然有了光彩。
有时太阳走进了云堆中,它的光线却从云里射下来,直射到水面上。这时候要分辨出哪里是水,哪里是天,倒也不容易,因为我就只看见一片灿烂的亮光。
有时天边有黑云,而且云片很厚,太阳出来,人眼还看不见。然而太阳在黑云里放射的光芒,透过黑云的重围,替黑云镶了一道发光的金边。后来太阳才慢慢地冲出重围,出现在天空,甚至把黑云也染成了紫色或者红色。这时候发亮的不仅是太阳、云和海水,连我自己也成了明亮的了。
这不是很伟大的奇观么?(1927年1月)

诗意盎然的黎明
(法) 科莱特
除了一小块地方,除了那棵银杏,整个花园热气逼人,沐浴在略带红、紫的黄灿灿的阳光里。可是我不知道这红色和紫色的印象是来自我感情的满足,还是因为我眼花的缘故。金黄的沙砾反射的夏天,穿透我的大草帽的夏天,几乎没有黑夜的夏天……我母亲有感于我对黎明的深情,允许我去迎接它。她按照我的请求,三点半钟叫醒我;我两臂各挽一只篮子,朝河边狭长的沼地走去,去采摘草莓、和长带须髯的醋栗。
此刻万物仍在混沌的、潮润的、隐隐约约的蓝色中沉睡,我踏着沙砾的小路行走,被自身重量的烟霞首先浸润我的双腿,然后我的嘴唇、我的耳朵和全身最敏感的鼻孔……就在这条路上,就在这个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的价值,意识到一种不可言喻的幸福,意识到我和早起的晨风、第一只鸟儿,以及椭圆形的刚刚出现的太阳之间的默契。
我母亲叫我一声“美人,金宝贝”,然后放我走了!她望着她的作品—她把我当作她的杰作—跑开并且在山坡上消失。我当年也许是俊俏的,我母亲的评价和我当时的照片并非总是一致的……我那时之所以显得俊俏,那是因为我风华正茂,因为黎明,因为我碧绿的眼睛,我在晨风中飘拂的金发和我作为被唤醒的孩子同其他尚在酣睡的孩子相比的优越感。
我听见敲头遍弥撒钟就往回走。但在此之前我已经饱餐了野果,已经像独自出猎的猎犬在树林中兜了一个大圈,还品尝了我崇敬的两眼清泉。一股清冽的泉水铮铮淙淙,勃然冒出地面,并在四周形成一个小沙洲。这股泉水刚出世就丧失了勇气,重新钻入地下。另一股泉水几乎不露踪迹,像蛇一样掠过草地,在草地中央隐秘地迂回。唯有一簇簇开花的水仙证实它的存在。头一股泉水有橡树叶的味儿,另一股有铁和风信子茎的味儿。提起这些泉水,我希望我万事皆休的时候嘴里能够充满它们的芳香,并且含着这想象的清冽的泉水离去……

㈦ 有哪些很虐心的短篇小说

很虐心的短篇小说有:《我曾对你情深似海》、《一生囚爱爱如尘埃》、《你是通往毁灭的爱情》、《新婚夜下温情》、《你是我的半生风景》。

1、《我曾对你情深似海》

夏叶二十岁的时候遇见肖北琛,便对他一见钟情,五年的痴情守候,为的就是能够有一天获得肖北琛的爱,只是五年的时间没能换来一点他的关注,有的只是肖北琛带给自己无尽的屈辱。

很虐心的长篇小说:

1、《不负如来不负卿》

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这部曾经火爆网络的言情小说,用最真实的笔触,写出了一段不凡的爱情!她等了他三十七年,而他却等了她四十七年,他们每一次的相遇,都是隔了十年,而这每次的相遇,都是他们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值得用一世的时间去品味!

2、《声声漫》

她如愿的嫁他,却在洞房花烛夜看到他与别的女人寻欢作乐。嫁他,为偿还前世欠他的情。娶她,为折磨她,报复她。他再爱她时,她是否还愿交予他一生?情定、情伤,尽在声声漫。

3、《奴儿七七》

一个是权倾朝野的相国,一个是身份地位的贱奴,如果不是命运的机缘巧合,两个人的一生不会产生任何的交集!但偏偏命运就是如此的巧合,让人怎么想也想不到!身份上的差距,注定了这两个人不会平稳的走过一生,即使相爱了,也必定会让两个人都遍体鳞伤。

4、《何处再有终南山》

爱情里的故事,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恰巧刚刚好,两个人用彼此的鲜血,成了对方记忆里,最难忘的人!也许有些人,刚刚走进来,就再也出不去了。有人说,这是一部现代版杨过与小龙女的故事,在爱与不爱之间,在错过与珍惜之间,记住了彼此一辈子!

5、《我只是难过不能和你一起老》

很多年前,曾经有一个少年,他站在我的面前,对我说要带他去英国!可是,在爱情与亲情面前,她舍弃了他,那是她第一次舍弃一个人,没想到却放弃了自己全部的爱情!她的离开,让他一度颓废,一度沉沦,被爱情折磨的死去活来!后来,他站在她的床前,对她说了句:“梁满月,你不配……”

这一生,再也遇不到一个人,能够陪你走到老了!有些人,错过了,就是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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