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抱短篇小说
『壹』 求一个爱情短篇小说名
没看过,对不起
『贰』 经典短篇小说
麦琪的礼物
[美国] 欧·亨利
一块八毛七分钱。全在这儿了。其中六毛钱还是铜子儿凑起来的。这些铜子儿是每次一个、两个向杂货铺、菜贩和肉店老板那儿死乞白赖地硬扣下来的;人家虽然没有明说,自己总觉得这种掂斤播两的交易未免太吝啬,当时脸都躁红了。德拉数了三遍。数来数去还是一块八毛七分钱,而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
除了倒在那张破旧的小榻上号哭之外,显然没有别的办法。德拉就那样做了。这使一种精神上的感慨油然而生,认为人生是由啜泣,抽噎和微笑组成的,而抽噎占了其中绝大部分。
这个家庭的主妇渐渐从第一阶段退到第二阶段,我们不妨抽空儿来看看这个家吧。一套连家具的公寓,房租每星期八块钱。虽不能说是绝对难以形容,其实跟贫民窟也相去不远。
下面门廊里有一个信箱,但是永远不会有信件投进去;还有一个电钮,除非神仙下凡才能把铃按响。那里还贴着一张名片,上面印有“詹姆斯·迪林汉·扬先生”几个字。
“迪林汉”这个名号是主人先前每星期挣三十块钱得法的时候,一时高兴,回姓名之间的。现在收入缩减到二十块钱,“迪林汉”几个字看来就有些模糊,仿佛它们正在考虑,是不是缩成一个质朴而谦逊的“迪”字为好。但是每逢詹姆斯·迪林汉·扬先生回家上楼,走进房间的时候,詹姆斯·迪林汉·扬太太——就是刚才已经介绍给各位的德拉——总是管他叫做“吉姆”,总是热烈地拥抱他。那当然是好的。
德拉哭了之后,在脸平面上扑了些粉。她站在窗子跟前,呆呆地瞅着外面灰蒙蒙的后院里,一只灰猫正在灰色的篱笆上行走。明天就是圣诞节了,她只有一块八毛七分钱来给吉姆买一件礼物。好几个月业,她省吃俭用,能攒起来的都攒了,可结果只有这一点儿。一星期二十块钱的收入是不经用的。支出总比她预算的要多。总是这样的。只有一块八毛七分钱来给吉姆买礼物。她的吉姆。为了买三件好东西送给他,德拉自得其乐地筹划了好些日子。要买一件精致、珍奇而真有价值的东西——够得上为吉姆所有的东西固然很少,可总得有些相称才成呀。
房里两扇窗子中间有一面壁镜。诸位也许见过房租八块钱的公寓里的壁镜。一个非常瘦小灵活的人,从一连串纵的片段的映像里,也许可以对自己的容貌得到一个大致不差的概念。德拉全凭身材苗条,才精通了那种技艺。
她突然从窗口转过身,站到壁镜面前。她的眼睛晶莹明亮,可是她的脸在二十秒钟之内却失色了。她迅速地把头发解开,让它披落下来。
且说,詹姆斯·迪林汉·扬夫妇有两样东西特别引为自豪,一样是吉姆三代祖传的金表,别一样是德拉的头发。如果示巴女王住在天井对面的公寓里,德拉总有一天会把她的头发悬在窗外去晾干,使那位女王的珠宝和礼物相形见绌。如果所罗门王当了看门人,把他所有的财富都堆在地下室里,吉姆每次经过那儿时准会掏出他的金表看看,好让所罗门妒忌得吹胡子瞪眼睛。
这当儿,德拉美丽的头发披散在身上,像一股褐色的小瀑布,奔泻闪亮。头发一直垂到膝盖底下,仿佛给她铺成了一件衣裳。她又神经质地赶快把头发梳好。她踌躇了一会儿,静静地站着,有一两滴泪水溅落在破旧的红地毯上。
她穿上褐色的旧外套,戴上褐色的旧帽子。她眼睛里还留着晶莹的泪光,裙子一摆,就飘然走出房门,下楼跑到街上。
她走到一块招牌前停住了,招牌上面写着:“莎弗朗妮夫人——经营各种头发用品。”德拉跑上一段楼梯,气喘吁吁地让自己定下神来。那位夫人身躯肥大,肤色白得过分,一副冷冰冰的模样,同“莎弗朗妮”这个名字不大相称。
[莎弗朗妮:意大利诗人塔索(1544--1595)以第一次十字军东征为题材的史诗《被解放的耶路撒冷》中的人物,她为了拯救耶路撒冷全城的基督徒,承认了并未犯过的罪行,成为舍己救人的典型。]
“你要买我的头发吗?”德拉问道。
“我买头发,”夫人说,“脱掉帽子,让我看看头发的模样。”
那股褐色的小瀑布泻了下来。
“二十块钱,”夫人用行家的手法抓起头发说。
“赶快把钱给我。”德拉说。
噢,此后的两个钟头仿佛长了玫瑰色翅膀似地飞掠过去。诸位不必与日俱增这种杂凑的比喻。总之,德拉正为了送吉姆的礼物在店铺里搜索。
德拉终于把它找到了。它准是为吉姆,而不是为别人制造的。她把所有店铺都兜底翻过,各家都没有像这样的东西。那是一条白金表链,式样简单朴素,只是以货色来显示它的价值,不凭什么装璜来炫耀——一切好东西都应该是这样的。它甚至配得上那只金表。她一看到就认为非给吉姆买下不可。它简直像他的为人。文静而有价值——这句话拿来形容表链和吉姆本人都恰到好处。店里以二十一块钱的价格卖给了她,她剩下八毛七分钱,匆匆赶回家去。吉姆有了那条链子,在任何场合都可以毫无顾虑地看看钟点了。那只表虽然华贵,可是因为只用一条旧皮带来代替表链,他有时候只是偷偷地瞥一眼。
德拉回家以后,她的陶醉有一小部分被审慎和理智所替代。她拿出卷发铁钳,点着煤气,着手补救由于爱情加上慷慨而造成的灾害。那始终是一件艰巨的工作,亲爱的朋友们——简直是了不起的工作。
不出四十分钟,她头上布满了紧贴着的小发鬈,变得活像一个逃课的小学生。她对着镜子小心而苛刻地照了又照。
“如果吉姆看了一眼不把我宰掉才怪呢,”她自言自语地说,“他会说我像是康奈岛游乐场里的卖唱姑娘。我有什么办法呢?——唉!只有一块八毛七分钱,叫我有什么办法呢?”
到了七点钟,咖啡已经煮好,煎锅也放在炉子后面热着,随时可以煎肉排。
吉姆从没有晚回来过。德拉把表链对折着握在手里,在他进来时必经的门口的桌子角上坐下来。接着,她听到楼下梯级上响起了他的脚步声。她脸色白了一忽儿。她有一个习惯,往往为了日常最简单的事情默祷几句,现在她悄声说:“求求上帝,让他认为我还是美丽的。”
门打开了,吉姆走进来,随手把门关上。他很瘦削,非常严肃。可怜的人儿,他只有二十二岁——就负起了家庭的担子!他需要一件新大衣,手套也没有。
吉姆在门内站住,像一条猎狗嗅到鹌鹑气味似的纹丝不动。他的眼睛盯着德拉,所含的神情是她所不能理解的,这使她大为惊慌。那既不是愤怒,也不是惊讶,又不是不满,更不是嫌恶,不是她所预料的任何一种神情。他只带着那种奇特的神情凝视着德拉。
德拉一扭腰,从桌上跳下来,走近他身边。
“吉姆,亲爱的,”她喊道,“别那样盯着我。我把头发剪掉卖了,因为不送你一件礼物,我过不了圣诞节。头发会再长出来的——你不会在意吧,是不是?我非这么做不可。我的头发长得快极啦。说句‘恭贺圣诞’吧!如姆,让我们快快乐乐的。我给你买了一件多么好——多么美丽的好东西,你怎么也猜不到的。”
“你把头发剪掉了吗?”吉姆吃力地问道,仿佛他绞尽脑汁之后,还没有把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弄明白似的。
“非但剪了,而且卖了。”德拉说。“不管怎样,你还是同样地喜欢我吗?虽然没有了头发,我还是我,可不是吗?”
吉姆好奇地向房里四下张望。
“你说你的头发没有了吗?”他带着近乎白痴般的神情问道。
“你不用找啦,”德拉说。“我告诉你,已经卖了——卖了,没有了。今天是圣诞前夜,亲爱的。好好地对待我,我剪掉头发为的是你呀。我的头发也许数得清,”她突然非常温柔地接下去说,“但我对你的情爱谁也数不清。我把肉排煎上好吗,吉姆?”
吉姆好象从恍惚中突然醒过来。他把德拉搂在怀里。我们不要冒昧,先花十秒钟工夫瞧瞧另一方面无关紧要的东西吧。每星期八块钱的房租,或是每年一百万元房租——那有什么区别呢?一位数学家或是一位俏皮的人可能会给你不正确的答复。麦琪带来了宝贵的礼物,但其中没有那件东西。对这句晦涩的话,下文将有所说明。
[麦琪:指基督出生时来送礼物的三贤人。一说是东方的三王:梅尔基奥尔(光明之王)赠送黄金表示尊贵;加斯帕(洁白者)赠送乳香象征神圣;巴尔撒泽赠送没药预示基督后来遭受迫害而死。]
吉姆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包东西,把它扔在桌上。
“别对我有什么误会,德尔。”他说,“不管是剪发、修脸,还是洗头,我对我姑娘的爱情是决不会减低的。但是只消打开那包东西,你就会明白,你刚才为什么使我愣住了。“
白皙的手指敏捷地撕开了绳索和包皮纸。接着是一声狂喜的呼喊;紧接着,哎呀!突然转变成女性神经质的眼泪和号哭,立刻需要公寓的主人用尽办法来安慰她。
因为摆在眼前的是那套插在头发上的梳子——全套的发梳,两鬓用的,后面用的,应有尽有;那原是在百老汇路上的一个橱窗里,为德拉渴望了好久的东西。纯玳瑁做的,边上镶着珠宝的美丽的发梳——来配那已经失去的美发,颜色真是再合适也没有了。她知道这套发梳是很贵重的,心向神往了好久,但从来没有存过占有它的希望。现在这居然为她所有了,可是那佩带这些渴望已久的装饰品的头发却没有了。
但她还是把这套发梳搂在怀里不放,过了好久,她才能抬起迷蒙的泪眼,含笑对吉姆说:“我的头发长得很快,吉姆!”
接着,德拉象一只给火烫着的小猫似地跳了起来,叫道:“喔!喔!”
吉姆还没有见到他的美丽的礼物呢。她热切地伸出摊开的手掌递给他。那无知觉的贵金属仿佛闪闪反映着她那快活和热诚的心情。
“漂亮吗,吉姆?我走遍全市才找到的。现在你每天要把表看上百来遍了。把你的表给我,我要看看它配在表上的样子。”
吉姆并没有照着她的话去做,却倒在榻上,双手枕着头,笑了起来。
“德尔,”他说,“我们把圣诞节礼物搁在一边,暂且保存起来。它们实在太好啦,现在用了未免可惜。我是卖掉了金表,换了钱去买你的发梳的。现在请你煎肉排吧。”
那三位麦琪,诸位知道,全是有智慧的人——非常有智慧的人——他们带来礼物,送给生在马槽里的圣子耶稣。他们首创了圣诞节馈赠礼物的风俗。他们既然有智慧,他们的礼物无疑也是聪明的,可能还附带一种碰上收到同样的东西时可以交换的权利。我的拙笔在这里告诉了诸位一个没有曲折、不足为奇的故事;那两个住在一间公寓里的笨孩子,极不聪明地为了对方牺牲了他们一家最宝贵的东西。但是,让我们对目前一般聪明人说最后一句话,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授受衣物的人当中,象他们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什么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他们就是麦琪。
『叁』 搜短篇爱情小说
无恨歌
作者:黎菁
什么,贴身侍女?他根本就是个男的啊!大家怎么公母不分呢?好吧!好吧!既然长得这么漂亮,男的就男的好了。只是,只是,他也太太太漂亮了点儿;脾气也太太太火爆了点儿。一不小心,她就就就喜欢上人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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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很短的
我看书也不快,这个作者的文我挺快解决的
『肆』 谁有这部短篇小说全文
初恋 邓洪卫
秦皮从30岁开始,好上了酒。一喝即醉,醉了爱说事儿。说什么事儿?说风花雪月的事儿。对谁说?对他的女人说。
叶儿呀,你过来一下。秦皮说。女人知道他又要说事儿了。女人就倒了一杯水,坐在床边。秦皮抓住女人的手,说,叶儿呀——
目光里柔情似酒,醇厚。
那时候,我们都还小,小学五年级吧。我要到县里参加少儿故事比赛。先在班上讲,又在全校讲。老师同学们都说好,我的心里甜呀,得意呀。我总是第一个到校的。我是班长,我要开教室的门。可那天早上,我一进校门,就见你站在教室的门口,你穿着一件蓝花上衣,是不是?你眨着小黑眼睛,说,你的故事讲得好呀,要是讲话的速度再慢一点就更好啦。我想了想,真是有点快了呢。我就调整了语速。结果到县里一讲,第一名,第一名啊!
女人说,喝水。秦皮就咕咚喝了一口水。喝了水,清了清嗓子,秦皮接着说。每说完一段,总要握着女人的手,摇。情真意切。
秦皮40岁,仍然爱喝酒。喝了醉,醉了爱说事儿。说风花雪月的事儿,对他的女人说。
叶儿呀,秦皮说,记不记得,高考结束的那天晚上,我们到校园后面的响水河堤上散步。那天晚上,我们谈了好久。我说我没考好,你说你也没考好,作文还跑了题。你骗我呀。你的作文根本没跑题,得了个满分,还登在省报上做范文。跑题的作文能得满分吗?嗯?我们互相宽心,宽着宽着,我们的眼神就有点飘忽忽的。我们就拥抱了,我们就接吻了。我到现在也分不清是你先动的手,还是我先动的口。总之,我们都觉得语言是多么苍白无力,动作才最真实有效。那是我的初吻哪。麻麻的,咸咸的,多复杂的感觉呀。是这感觉不?叶儿。
对呀,麻麻的,咸咸的。女人说。
那咱们学着吻一个。秦皮着脸凑过来。女人有些犹豫,但还是闭着眼迎上去。他*的,找不着当初的感觉了。秦皮拍着脸,怅然若失,掉头睡去。
秦皮50岁,越发爱喝酒,三天两头地,喝了酒醉握着女人的手,说风花雪月的事儿。
叶儿呀,你后来怎么就做了一个护士呢?而且还分在一个乡医院。那天晚上,我去看你,正好该你值班。真是个小医院,一晚上没一个病人。值班室也不大,一张帘子隔开来,外面是桌子,里面支一张小木床。我们先是在外面说话。后半夜,有些冷,你就坐上了床,盖了被。你让我坐在外面,有病人喊一声。我坐了一会儿,撩起帘子,钻进被窝儿。被子小,冷风透着缝隙往里钻。我们就抱在了一起。后来,我松了手,我解你的纽扣儿,你拉我的手,不让我解。我甩开你的手,解!就解了。解开了,就成了一团火了。多旺的火呀,我快要熔化了呀……你说巧不巧,我们的事刚完,就有病人了。外面的门就被捶得咚咚响。你赶紧穿衣服。看完病回来,我们都乐坏了。原来,你从上到下,都穿着我的衣服。你说好玩不好玩?你说呀。好玩,女人挤着笑容说。
秦皮60岁了,仍然是酒不离口,醉眼迷蒙地对女人说事儿。女人真是好性子,仰着菊花状皱皱的脸儿,听。
有人对女人说,老醉鬼瞎绕绕,别睬他。
女人就笑,他高兴说,我也高兴听呢!
这一天,秦皮又跟一伙老朋友在外面耍闹。中午,聚在小酒馆喝酒。还没喝几杯,有人慌张张地来了,叫,秦皮,快回家,你女人喝醉了,躺在院子里,吐了一地。
秦皮扔了酒杯,跑到家里。女人已经被人扶在自家床上。歪着脖子,神志不清。
女人一把抓住秦皮的手臂,摇。
女人说,阿毛哇,你爱打架,成绩又最差,老师和同学都避着你,只有我喜欢你,跟你在一起玩。我考上了省城师范,家里没钱哪,东拼西凑5000块钱,送我上了学。你什么也没考上,你就到省城打工,挣的钱你舍不得花,给我买书,买衣服,买化妆品。我想好了,一毕业,就跟你结婚。可是,毕业后,你却瞒着我跟另一个女人结婚了,并且去了一个遥远的城市。你说你配不上我,希望我能找一个门当户对的,真心对我好的。我后来就找了秦皮。
女人摇着秦皮的手,说,阿毛哇,秦皮是个好人哪,对我也不错。可是他有一个毛病,爱喝酒。喝就喝呗,一喝就醉。醉就醉呗,可他爱说事儿。说就说呗,可尽说他以前的风花雪月事儿。他把我当做他以前的恋人了呀。我每次强作笑容,心都要碎了,碎了哇。30年了,他讲了上百次,我只好耐着性子听,我怕他不高兴啊。今天,他又出去喝酒了,一会儿回来,还得讲那些酸事儿,我真想拿胶布把他嘴粘上,粘上!
女人说,阿毛,你当初为什么要离开我呀,为什么呀?你知道我这么多年是怎么过来的吗?我苦呀。呜呜。
秦皮木木地坐着,任女人的手在他的手臂上,一下下地击打。
秦皮的眼里汪着泪,秦皮说,小苏哇!
60岁的秦皮戒酒了,这是谁也没想到的事。
每到黄昏,小街上会出现一对老人相拥的身影。
有人喊,秦皮,喝酒。秦皮转身微笑,说,谢了。
那人又喊,这老东西,老了老了还浪漫了。
秦皮说,我们在恋爱呢。恋爱,你懂吗?
『伍』 绿亦歌的所有短篇小说
宁愿没拥抱,共你可到老。
亿万星辰共璀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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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很感人,很凄美!
『柒』 最感人的爱情短篇小说
一天夜里,男孩骑摩托车带着女孩超速行驶 ,车速很快·
女孩:“慢一点行吗?...我怕...”
男孩:“不,这样很刺激啊....”
女孩:“求求你了...太吓人了..我害怕.”
男孩:“好吧,那你告诉我你爱不爱我...”
女孩:“好....我爱你...你现在可以慢下来了吗?”
男孩:“紧紧的抱着我...”
女孩紧紧抱着男孩
女孩:“现在你可以慢下来了吧?”
男孩:“把我的安全帽摘下来戴上,我戴着它不舒服,影响我驾驶”
第二天,报纸报道:一辆摩托车因刹车失灵而撞毁在一幢建筑物上
车上有两个人,男孩死亡,女孩幸存了下来...
男孩知道当时刹车失灵,但他没有让女孩知道,因为他担心女孩会害怕,所以没有告诉她。
而安全帽却只有一个 男孩决定让女孩戴上
他让女孩最后一次说她爱他,最后一次拥抱他,并让她戴上自己的头
盔,结果,女孩活着,他自己死了...
『捌』 校园爱情短篇小说
我们什么时候分手
我一直以为可以守住当初的约定,但是到现在才明白,那不是对方的影子。
老婆(女友的称呼)旅程的终点站不是我旅程的终点站。因此,我们不在同一个城市。
老婆的终点站不是我的终点站,我很忧伤也很无奈,为什么从同一个地方出发的人儿到达的终点是不一样的呢?
每次从家乡出发,两人在火车上谈天说地,乐呵呵。而当我们到了那个曾经叫着陈仓的地方就可是沉默,我看着老婆就要先我下车,心中酸楚,不禁想掉泪。看着老婆离去,最后消失在地下道口,莫名的忧伤就涌上心头。
没有老婆陪伴的后半路程,一直很安静,心里一直很寂寞。
春节过后,不知道是春天天气渐渐变暖的原因还是我们离昨天的往事又远了一点,大学校园里的那些或林荫小道或花前月下,不时看见那么一些男女亲亲我我。
那些陷入叫着爱情的海洋里,像鱼儿一样自由的游来游去;像海鸥一样,或盘旋上空,或游弋于水面之上。
我,老婆不在自己身边,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看见那些恋人做作的场面,脸上不免有一种厌恶之情,而心里却也想像他们一样,自己的老婆在自己身边。那是一件惬意的事情。
两个人的日子尽管不方便,但是我还是愿意两个人的日子。因为一个人的日子好苦好孤独。
对着来自老婆日渐稀少的短信,也不是没有想过,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陌生的大学寻找我的另外二分之一。但迫于现实的艰难:一是对不起不在同一个城市的老婆,二是在这个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校园里,想要找到满意的实在太困难。
因此,蠢蠢欲动的想法始终都没有得以实施。
象征性的嘘寒问暖,从分离的那一刻开始,我能够做的就是期盼“五一”长假的来临。那样就有机会去看老婆。在那个古城。
“五一”的来临,我穿过老婆曾经穿过许多次的地道口,我知道我就要看见老婆了。
古城,一座我从来没有留下脚印的城市。在老婆的领路下,我一步一步的留着我无知的脚印。
“每一步都是新的”不知道是出自那位大侠的话,不过我知道后来我来西安的每一步都是残酷而忧伤的。我的每一步都意味着我和老婆的爱情正在一步步的走向深渊。
钟楼鼓楼大雁塔小雁塔城墙,都见证了我和我的爱情流失的过程。后来我发现。
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西安,依依不舍地离开老婆。踏上北去列车的那一刻,紧紧的拥抱。老婆流着泪,挥挥手,告别。
从来就没有想到这一拥抱竟是最后的拥抱,这告别就是我们爱情的终结。以后的日子我和你,曾经的老婆,行同陌路。
离别的那一刻,将永远定格在我的记忆里。当我在路上收到你短信“老公,我们什么时候分手?”的时候,我的心很痛,其实我也知道,我们尽管相爱,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距离的疏远,我们分手的那一刻也就不远了。分手是我意料中的事情,尽管早就有想到,但是怎么会如此那般的快。
是时间消磨了我们的爱情,还是720千米的距离累坏了我们的爱情?亦或都是亦或都不是。
我这一生注定是悲哀的,相信真爱的我却忘了,爱情可以被残酷的现实所主宰,没有物质的生活,没有时间的陪伴,真爱也只是美丽的泡沫。
『玖』 最最感人的短篇小说
挥发的爱
一天夜里,男孩骑摩托车带着女孩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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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慢一点...我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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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求求你...这样太吓人了...”
男孩:“好吧,那你说你爱我...”
女孩:“好....我爱你...你现在可以慢下来了吗?”
男孩:“紧紧抱我一下...”
女孩紧紧拥抱了他一下,女孩:“现在你可以慢下来了吧?”
男孩:“你可以脱下我的头盔并自己戴上吗?它让我感到不舒服,还干扰我驾车。
”
第二天,报纸报道:一辆摩托车因为刹车失灵而撞毁在一幢建筑物上,车上有两个
人,一个死亡,一个幸存...
驾车的男孩知道刹车失灵,但他没有让女孩知道,因为那样会让女孩感到害怕。
相反,他让女孩最后一次说她爱他,最后一次拥抱他,并让她戴上自己的头盔,结
果,女孩活着,他自己死了...
就在一会的时间里,就在平常的生活里,爱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