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短篇小说
1. 结局好的短篇男同性恋小说
《我磕了对家×我家的cp》
《某某》
《撒野》
《伪装学渣》
《我喜欢你的信息素》
《两A相逢必有一O》
《七芒星》等等等
txl不是错,同样都是爱情,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追求自己爱的就好了。
图片出自《某某》。
2. 某某是短文吗 虐不虐
罗某不是一个短文,他是一个非常好的一个名字,并不是虐心的意思,还是不错的
3. 由某人写的短篇小说的英文
short story written by a certain person
4. 国外短篇小说 是说一个人收到一封信,上面写着“如果某某死掉,你就可以得到XX钱”然后XX人真的死了
故事会,2010年9月上半期,名字叫如果这人死了。
建议可以看点星新一或者欧亨利的小说,悬念+转折。
5. 某个杂志上一篇关于孙悟空的短篇小说,名字忘了
是不是《忧伤的橘子花香》,第329期《儿童文学》上的一篇文。
忧伤的橘子花香
文:林夕
忘不掉的橘子花香,我心中那最美的忧伤。
一
我在等一个时间的期限!
等待是一种痛苦。
尤其是等待一种时间上的期限。
五指山的花开了又败,败了又开,而总有一丝淡淡的花香,在陪我等待。
我在等一个人,等待一个日子的到来。
一个能揭去山顶符咒的人。
一个我恢复自由的日子。
他叫玄奘,一个我要用毕生去帮助的人,观音大师告诉我,他是我师傅。
师傅?干什么的?去做什么?
去西天取经,跋涉十万八千里,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去取得普度众生的真经!
为什么选择我?为什么你不放我出来?为什么不让我去找他?为什么……
观音大师生气了,他大声斥责着我,悟空你又多嘴了!
我知道我多嘴了!五百年了,观音大师只来过一次,只给了我一次和她说话的机会。
天黑了,师傅不会来了,今天不会的。
轻柔的风吹到脸上,像一双手在轻抚,却看不清是谁。本来就有很多事看不清,天上, 人间,都是的。亦真亦假,亦梦亦幻。
银色的月光在我眼前投下了巨大的阴影,我从没见过月光,也不敢见,我怕那银白会刺 痛我的眼睛。
二
我喜欢一个人!
喜欢也是一种痛苦!第一次见到她,是在花果山脚下的一片橘子林里。她一身白衣,在芬芳的橘子花香中漫步,是那么脱俗,出尘。
唯一刺痛我的,是她眼中那化不开的忧郁的悲伤。
我喜欢上了这个身上有橘子花香的女孩。身边的小猴告诉我,她,叫紫霞。
牛魔王来了,他是我的邻居。他一边讪讪搭话,一边色迷迷的看着她,我受不了他的眼神,对他未加理睬。
齐天大圣,来,今日咱们不醉不归!牛魔王醉醺醺的和我说话。
我没理会他,只是看着紫霞。许多妖怪都怕他,可我不怕。我以为我的不理睬会使他自讨无趣的走开,可是,我错了。
牛魔王飞掠到她的身边,抱起了她,大摇大摆的从我身边走过。我闻到了淡淡的橘子花香,看待了那忧郁的眼神。
我一记拳打到了牛魔王那丑陋的脸上,她被甩到了地上。恼羞成怒的牛魔王和我拚了起来。最终,他还是怀着怨毒的眼神走了。
我轻轻的拉起了她的手,漫步在满是橘子花香的橘子林中。
晚上,我独自坐在水帘洞中饮酒,想起了牛魔王那怨毒的眼神。我不怕他,无论是单打还是群斗。我突然想起了她,忙拿起金箍棒飞了出去。
我来晚了一步,牛魔王已经带她飞上了天庭。我知道牛魔王要把她献给玉帝那个昏庸的家伙。他的不到的东西,也不会让我得到。
我又来迟了一步。她的胸口插着一把精致的匕首,鲜血染红了她的白衣。像一朵血色的 橘子花,很美很美……
为什么要死?为什么不等我?
生亦何欢,死亦何惧!得不到真爱,活着又如何呢?
我要为你报仇!
不!你要好好地活着。
我起身怒呵玉帝,玉帝无言。他的沉默更加剧了我的愤怒,我举起了金箍棒……
佛来了,我知道我打不过他,我想和他同归于尽,但我忽然想起了那句话,你要好好地活着。
我抛下了金箍棒,扔下了仇恨。佛给我戴上了一个铜环,要将我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
我以极快的速度向下坠,耳边是呼呼的风声,眼前是巨石和电光。
坠落和飞翔的感觉有点不一样,是真的不一样。我看到一个白衣女子忧郁的眼神,对我说,你要好好地活着。
三
我不再是威震天庭的齐天大圣,不再是花果山的统治之王。我只是一个阶下囚,被压在 五指山下的囚犯。
五指山的花开了又败,败了又开。饿的时候,我只能吃铁丸;渴的时候,我只能喝铜汁。我忍了下来,为的是那一句话,你要好好地活着。
五百年的生活太孤单,有一百的时间的时间,总有一个牧童陪伴着我,和我说话或给我几个或青或红的桃子。我发誓,我要报答他。
五百年一刹那就过去了!一刹那是多少呢?佛说,一弹指为六十刹那。哦,原来,一刹那就这么短暂。
玄奘来了,骑一匹白马,目光坚定而执著。我认得出他就是小牧童,而他已不再记得我了。
我终于自由了,可我不知道是该难过还是该高兴?我只知道我今后只有一条路,取得真 经,普度众生。
四
我遇到那只猪了,在高老庄中。他天生就是一个痴者,眼中总带着淡淡的忧伤。
那一天晚上,我没有走,我们面对面坐在云栈洞前喝酒,他自己用山泉酿造的烈酒。我 们互相倾诉着自己的故事。我们大声哭,大声笑。这时,我感觉我们两个是真正的男人。
我说,兄弟,认命吧!我们每个人都得向命运低头。以前我不会,现在会了,在五指山下,在紧箍咒中学会的。
我不是齐天大圣,你也不是天蓬元帅,我们只是护送师傅到西天取经,普度众生的小和尚而已。我在五指山下等了五百年,你在福陵山下等了一百年,为的就是这一天。除了西天这条路,我们别无选择。
天亮的时候,我们喝完了最后一坛酒。他烧了他的云栈洞,火光映红了我们的脸,映红了我们的眼。我的眼有点湿了,好像是被火烤的。对了,就是被火烤的。
在高老庄中,他皈依了佛门,穿上了僧袍剃去了长发,并由师傅赐了法号——八戒。
师傅说,没有大喜大悲,就没有大彻大悟。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可是我到现在还不明白师傅的意思。师傅的话既复杂又深奥。
五
我在做一名行僧。
做行僧的生活是痛苦的。
师傅说,不付出代价,就修不成正果。
我们在西去的路上斩妖除魔,餐风饮露,为的只是心中的信念,取得真经,普度众生。
众生有包括谁呢?
很多的夜晚,我无法入睡,总会闻到一股淡淡的橘子花香,总会看到一个忧郁的眼神,总会听到,你要好好活着。
我抬头看着那轮明月,月光并不刺眼,并没有刺痛我的眼睛。
我的眼睛有些湿了,可能是风吹,又或许是月光刺痛了我的眼睛。
我不再是以前的齐天大圣;也不是以后修成正果的佛;更不是一个普度众生的神。我只是我,一个时常会闻到忧伤的橘子花香的人,一个为那句你要好好活着的而活着的人。
六
天又亮了,我们一直朝西走去。不知道要走到什么时候,只知要去取得真经,普度众生。
我又闻到了那淡淡的橘子花香……
6. 找一部耽美短篇小说,现代,小受好像是某某公司的少爷,小攻是学武的大师兄,小攻帮小受夺回钱包相识,小
我记得就叫大师兄,是不是中间有一段是少爷住院了还是怎么样,反正攻骂他,羞辱他这部分,要是的话,我在帮你确认看看名字
7. 有部短篇小说,写的是某人因贫穷无吃住而故意犯罪想进牢房,请问这篇小说名及作者
你说的是美国作家欧亨利的《警察与赞美诗》。这是一个很讽刺的故事。大概内容如下:主人公苏比在冬天即将到来的时候,开始为进入他的冬季寓所--布莱克韦尔监狱作出努力,使尽各种办法想让警察逮捕他。可是,均未成功。正当他受到教堂中赞美诗的音乐的感化,决定放弃过去的生活,重新开始时,却被警察抓了起来,"如愿"地被送到了监狱里。由此,可笑变成了可怜、可气、可叹。
8. 谁能给我粘贴一篇短篇xx 小说
一元八角七。全都在这儿了,其中六角是一分一分的铜板。这些分分钱是杂货店老板、菜贩子和肉店老板那儿软硬兼施地一分两分地扣下来,直弄得自己羞愧难当,深感这种掂斤播两的交易实在丢人现眼。德拉反复数了三次,还是一元八角七,而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
除了扑倒在那破旧的小睡椅上哭嚎之外,显然别无他途。
德拉这样作了,可精神上的感慨油然而生,生活就是哭泣、抽噎和微笑,尤以抽噎占统治地位。
当这位家庭主妇逐渐平静下来之际,让我们看看这个家吧。一套带家具的公寓房子,每周房租八美元。尽管难以用笔墨形容,可它真真够得上乞丐帮这个词儿。
楼下的门道里有个信箱,可从来没有装过信,还有一个电钮,也从没有人的手指按响过电铃。而且,那儿还有一张名片,上写着“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先生”。
“迪林厄姆”这个名号是主人先前春风得意之际,一时兴起加上去的,那时候他每星期挣三十美元。现在,他的收入缩减到二十美元,“迪林厄姆”的字母也显得模糊不清,似乎它们正严肃地思忖着是否缩写成谦逊而又讲求实际的字母D。不过,每当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回家,走进楼上的房间时,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太太,就是刚介绍给诸位的德拉,总是把他称作“吉姆”,而且热烈地拥抱他。那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了。
德拉哭完之后,往面颊上抹了抹粉,她站在窗前,痴痴地瞅着灰蒙蒙的后院里一只灰白色的猫正行走在灰白色的篱笆上。明天就是圣诞节,她只有一元八角七给吉姆买一份礼物。她花去好几个月的时间,用了最大的努力一分一分地攒积下来,才得了这样一个结果。一周二十美元实在经不起花,支出大于预算,总是如此。只有一元八角七给吉姆买礼物,她的吉姆啊。她花费了多少幸福的时日筹划着要送他一件可心的礼物,一件精致、珍奇、贵重的礼物——至少应有点儿配得上吉姆所有的东西才成啊。
房间的两扇窗子之间有一面壁镜。也许你见过每周房租八美元的公寓壁镜吧。一个非常瘦小而灵巧的人,从观察自己在一连串的纵条影象中,可能会对自己的容貌得到一个大致精确的概念。德拉身材苗条,已精通了这门子艺术。
突然,她从窗口旋风般地转过身来,站在壁镜前面。她两眼晶莹透亮,但二十秒钟之内她的面色失去了光彩。她急速地折散头发,使之完全泼散开来。
现在,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夫妇俩各有一件特别引以自豪的东西。一件是吉姆的金表,是他祖父传给父亲,父亲又传给他的传家宝;另一件则是德拉的秀发。如果示巴女王①也住在天井对面的公寓里,总有一天德拉会把头发披散下来,露出窗外晾干,使那女王的珍珠宝贝黔然失色;如果地下室堆满金银财宝、所罗门王又是守门人的话,每当吉姆路过那儿,准会摸出金表,好让那所罗门王忌妒得吹胡子瞪眼睛。
此时此刻,德拉的秀发泼撒在她的周围,微波起伏,闪耀光芒,有如那褐色的瀑布。她的美发长及膝下,仿佛是她的一件长袍。接着,她又神经质地赶紧把头发梳好。踌躇了一分钟,一动不动地立在那儿,破旧的红地毯上溅落了一、两滴眼泪。
她穿上那件褐色的旧外衣,戴上褐色的旧帽子,眼睛里残留着晶莹的泪花,裙子一摆,便飘出房门,下楼来到街上。
她走到一块招牌前停下来,上写着:“索弗罗妮夫人——专营各式头发”。德拉奔上楼梯,气喘吁吁地定了定神。那位夫人身躯肥大,过于苍白,冷若冰霜,同“索弗罗妮”的雅号简直牛头不对马嘴。
“你要买我的头发吗?”德拉问。
“我买头发,”夫人说。“揭掉帽子,让我看看发样。”
那褐色的瀑布泼撒了下来。
“二十美元,”夫人一边说,一边内行似地抓起头发。
“快给我钱,”德拉说。
呵,接着而至的两个小时犹如长了翅膀,愉快地飞掠而过。请不用理会这胡诌的比喻。她正在彻底搜寻各家店铺,为吉姆买礼物。
她终于找到了,那准是专为吉姆特制的,决非为别人。她找遍了各家商店,哪儿也没有这样的东西,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镂刻着花纹。正如一切优质东西那样,它只以货色论长短,不以装璜来炫耀。而且它正配得上那只金表。她一见这条表链,就知道一定属于吉姆所有。它就像吉姆本人,文静而有价值——这一形容对两者都恰如其份。她花去二十一美元买下了,匆匆赶回家,只剩下八角七分钱。金表匹配这条链子,无论在任何场合,吉姆都可以毫无愧色地看时间了。
尽管这只表华丽珍贵,因为用的是旧皮带取代表链,他有时只偷偷地瞥上一眼。
德拉回家之后,她的狂喜有点儿变得审慎和理智了。她找出烫发铁钳,点燃煤气,着手修补因爱情加慷慨所造成的破坏,这永远是件极其艰巨的任务,亲爱的朋友们——简直是件了不起的任务呵。
不出四十分钟,她的头上布满了紧贴头皮的一绺绺小卷发,使她活像个逃学的小男孩。她在镜子里老盯着自己瞧,小心地、苛刻地照来照去。
“假如吉姆看我一眼不把我宰掉的话,”她自言自语,“他定会说我像个科尼岛上合唱队的卖唱姑娘。但是我能怎么办呢——唉,只有一元八角七,我能干什么呢?”
七点钟,她煮好了咖啡,把煎锅置于热炉上,随时都可作肉排。
吉姆一贯准时回家。德拉将表链对叠握在手心,坐在离他一贯进门最近的桌子角上。接着,她听见下面楼梯上响起了他的脚步声,她紧张得脸色失去了一会儿血色。她习惯于为了最简单的日常事物而默默祈祷,此刻,她悄声道:“求求上帝,让他觉得我还是漂亮的吧。”
门开了,吉姆步入,随手关上了门。他显得瘦削而又非常严肃。可怜的人儿,他才二十二岁,就挑起了家庭重担!他需要买件新大衣,连手套也没有呀。
吉姆站在屋里的门口边,纹丝不动地好像猎犬嗅到了鹌鹑的气味似的。他的两眼固定在德拉身上,其神情使她无法理解,令她毛骨悚然。既不是愤怒,也不是惊讶,又不是不满,更不是嫌恶,根本不是她所预料的任何一种神情。他仅仅是面带这种神情死死地盯着德拉。
德拉一扭腰,从桌上跳了下来,向他走过去。
“吉姆,亲爱的,”她喊道,“别那样盯着我。我把头发剪掉卖了,因为不送你一件礼物,我无法过圣诞节。头发会再长起来——你不会介意,是吗?我非这么做不可。我的头发长得快极了。说‘恭贺圣诞’吧!吉姆,让我们快快乐乐的。你肯定猜不着我给你买了一件多么好的——多么美丽精致的礼物啊!”
“你已经把头发剪掉了?”吉姆吃力地问道,似乎他绞尽脑汁也没弄明白这明摆着的事实。
“剪掉卖了,”德拉说。“不管怎么说,你不也同样喜欢我吗?没了长发,我还是我嘛,对吗?”
吉姆古怪地四下望望这房间。
“你说你的头发没有了吗?”他差不多是白痴似地问道。
“别找啦,”德拉说。“告诉你,我已经卖了——卖掉了,没有啦。这是圣诞前夜,好人儿。好好待我,这是为了你呀。也许我的头发数得清,”突然她特别温柔地接下去,“可谁也数不清我对你的恩爱啊。我做肉排了吗,吉姆?”
吉姆好像从恍惚之中醒来,把德拉紧紧地搂在怀里。现在,别着急,先让我们花个十秒钟从另一角度审慎地思索一下某些无关紧要的事。房租每周八美元,或者一百万美元——那有什么差别呢?数学家或才子会给你错误的答案。麦琪②带来了宝贵的礼物,但就是缺少了那件东西。这句晦涩的话,下文将有所交待。
吉姆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包,扔在桌上。
“别对我产生误会,德尔,”他说道,“无论剪发、修面,还是洗头,我以为世上没有什么东西能减低一点点对我妻子的爱情。不过,你只消打开那包东西,就会明白刚才为什么使我楞头楞脑了。”
白皙的手指灵巧地解开绳子,打开纸包。紧接着是欣喜若狂的尖叫,哎呀!突然变成了女性神经质的泪水和哭泣,急需男主人千方百计的慰藉。
还是因为摆在桌上的梳子——全套梳子,包括两鬓用的,后面的,样样俱全。那是很久以前德拉在百老汇的一个橱窗里见过并羡慕得要死的东西。这些美妙的发梳,纯玳瑁做的,边上镶着珠宝——其色彩正好同她失去的美发相匹配。她明白,这套梳子实在太昂贵,对此,她仅仅是羡慕渴望,但从未想到过据为己有。现在,这一切居然属于她了,可惜那有资格佩戴这垂涎已久的装饰品的美丽长发已无影无踪了。
不过,她依然把发梳搂在胸前,过了好一阵子才抬起泪水迷蒙的双眼,微笑着说:“我的头发长得飞快,吉姆!”
随后,德拉活像一只被烫伤的小猫跳了起来,叫道,“喔!喔!”
吉姆还没有瞧见他的美丽的礼物哩。她急不可耐地把手掌摊开,伸到他面前,那没有知觉的贵重金属似乎闪现着她的欢快和热忱。
“漂亮吗,吉姆?我搜遍了全城才找到了它。现在,你每天可以看一百次时间了。把表给我,我要看看它配在表上的样子。”
吉姆非旦不按她的吩咐行事,反而倒在睡椅上,两手枕在头下,微微发笑。
“德尔,”他说,“让我们把圣诞礼物放在一边,保存一会儿吧。它们实在太好了,目前尚不宜用。我卖掉金表,换钱为你买了发梳。现在,你作肉排吧。”
正如诸位所知,麦琪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他们把礼物带来送给出生在马槽里的耶稣。他们发明送圣诞礼物这玩艺儿。由于他们是聪明人,毫无疑问,他们的礼物也是聪明的礼物,如果碰上两样东西完全一样,可能还具有交换的权利。在这儿,我已经笨拙地给你们介绍了住公寓套间的两个傻孩子不足为奇的平淡故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家最最宝贵的东西。不过,让我们对现今的聪明人说最后一句话,在一切馈赠礼品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馈赠又接收礼品的人当中,像他们两个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任何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
他们就是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