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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杯短篇小说免费阅读

发布时间: 2025-08-18 18:58:04

❶ 罗尔德达尔的短篇小说《待宰的羔羊》

待宰的羔羊
[美国]罗尔德达尔著 陶洁译

房间温暖而干净,窗帘闭合着,两张桌子上的灯亮着——她那一盏和对面空椅子边上的那一盏。她身后的餐具柜上,两只高玻璃杯,苏打水,威士忌。保温桶里,刚做好的冰块。

玛丽马洛尼在等候她丈夫下班回家。

她不时抬头看看钟,但并不着急,只是让自己高兴,想到每过去一分钟就更接近她丈夫回家的时间。她身上和她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有一种在慢慢微笑的氛围。她俯视她在缝纫的东西时,那低头的动作特别安详。她的皮肤——这是她怀孕第六个月了——有一种非常美丽的透明的味道,她的嘴巴很柔和,她的眼睛,由于那新有的安详的神情,似乎比以前更大了,也更黑了。时针指到五点差十分时,她开始销辩注意表面听,几分钟后,跟往常一样准时,她听见外面轮胎轧砾石的声音,汽车门碰撞的声音,窗户外面的脚步声,钥匙开锁的声音。她放下手中的针线,站起来,在他进门时上前去亲吻他。

“你好,亲爱的,”她说。
“你好,亲爱的。”他回答。

她拿过他的外套,挂到壁柜里。然后,她走过来配酒,一杯厉害一点的给他,一杯淡一点的给自己;没过多久她又回到椅子上做针线,他坐在对面,另外那张椅子,两手捧着那高玻璃杯,摇晃着让冰块碰到杯边,发出轻轻的响声。
对她来说,这永远是一天内幸福的时刻。她知道他在第一杯酒没喝完以前不想说话,而她,坐在她那边,也满足于安静地坐着,独自一人在家过了那么长的时间以后,她很满足他来做伴。她喜欢尽情享受他的存在,几乎像做日光浴的人感受阳光那样,感受他那男性的热量从他身上发出来流到她那里。她爱他,爱他那松松垮垮地坐在椅子里的样子,爱他进门时的神态或者大步慢慢地走到房间另一头的样子。她爱他看她的时候眼睛里那种聚精会神而又遥远的目光,他嘴巴滑稽的形状,尤其是他对他的疲劳保持沉默的做法,静静地坐在那里,一直到威士忌消除了一些疲劳。
“累了吧,亲爱的?”
“是啊,”他说,“我是累了。”他说的时候做了件跟平时不一样的事情。他举起酒杯一口喝完,尽管里面还有半杯酒,至少还有半杯酒。她并没有真正看着他,但她知道他把酒喝光了,因为她听到他把杯子放下来的时候冰块撞击杯底的声音。他停了一会儿,在椅子上俯身向前,然后他站起来,慢慢地走过去再倒一杯酒。
“我来,”她跳起来嚷道。
“坐下,”他说。
他走回来时,她发现新的这杯酒,由于威士忌很多成了暗琥珀色。
“亲爱的,我去把拖鞋拿来,好吗?”
“不用。”
她望核简着他开始一点一点地饮那深黄色的酒,由于酒的成分很浓,她可以看到酒里面小小的油亮油亮的旋涡。
“我认为这很不对头,”她说,“你当警察已经做到这样的资格,他们还让你成天在街上巡逻。”
他没有回答,于是她又低下头,继续缝了起来;但他每次举起杯子喝酒的时候,她听见冰块撞击杯边的声音。
“亲爱的,”她说,“你要我给你拿点奶酪吗?我没有做晚饭,因为今天是星期四。”
“不用,”他说。
“要是你太累了,不想出去吃饭,”她又说,“现在还亏氏缺不晚。冰箱里有很多肉啊鱼啊的东西,你可以就在这里吃,甚至连椅子都不用挪。”
她望着他,等他回答,一个微笑,小小地一点头,但他没有任何表情。
“无论如何她继续说,“让我给你拿点奶酪和饼干。”
“我不要,”他说。
她很不自在地在椅子里动了一下,大眼睛仍然望着他的脸。“可你得吃饭啊!我反正可以做出来,你可以吃也可以不吃,随你便。”
她站了起来,把手里的女红放在桌子的灯边上。
“坐下,”他说,“就一会儿工夫。坐下。”
直到这时候,她才开始觉得害怕。
“坐啊,”他说,“坐下。”
她慢慢地坐下身子,回到椅子上,一直用她那迷惑的大眼睛看着他。他喝完了第二杯酒,正皱着眉头看着杯子。
“听着,”他说,“我有事情要告诉你。”
他现在变得纹丝不动,他低着头,让他身边的灯光只照到他脸的上半部,嘴和下巴留在阴影里。她注意到他左眼角有一小块肌肉在抽动。
“这会让你吃一惊的,恐怕,”他说,“但我想了很久,我决定惟一该做的事情就是马上告诉你。我希望你不会太责怪我。”
于是他告诉了她。并没有花太多的时间,四五分钟,最多了,她在听的过程中一直坐着一动不动,怀着迷乱的恐惧望着他,看着他随着一句句话离她越来越远。
“就是这么回事,”他说,“我知道告诉你是件糟糕的事情,但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当然我会给你钱,负责做到你一切都有保证。但用不着争吵。反正我不希望有争吵。那对我的工作没有好处。”她第一个本能的反应是不相信,完全拒绝接受。她忽然想他也许根本没说过什么,这完全是她自己想象出来的。也许,如果她照常做她的事情,做得好像她并没有在听他说话的话,也许过一会儿,在她又醒过来的时候,她可能发现这一切从来没有发生过。
“我去准备晚饭,”她终于轻声说了出来,这一次,他没有阻拦她。她走出屋子的时候脚好像没有走在地板上。她什么感觉都没有——除了有点恶心,有点想吐。现在一切都是自动进行——下楼梯到地窖,开关灯,冷冻箱,伸进冰箱的手,拿起第一样摸到的东西。她拎了起来,看了一眼。纸包着,于是,她把纸打开,又看了一眼。
一条羊腿。
好吧,他们晚饭就吃羊腿。
她拿上楼,用两只手拿住腿骨细的那一头,她走进起居室,看见他背对着她站在窗口,她停下脚步。
“老天爷,”他说,他听见她上楼,但没有转过身子。“别给我做晚饭。我就要出去。”
就在这时刻,玛丽马洛尼径直走到他身后,她没有停顿,而是高高地举起那条冻结实的大羊腿,用尽力气砸向他的脑袋。
她简直就是用根钢棍打了他。
她朝后退了一步,等待着,有意思的是,他还是站在那里,有那么四五秒钟,慢慢地摇晃着。然后,他颓然倒在地毯上。
巨大的撞击、响声、小桌子倒了下来,这一切使她从震惊中清醒过来。她渐渐醒悟过来,感到浑身冰凉,十分吃惊,她站在那里,眨着眼睛看着那尸体,两手仍然紧紧地握着那荒唐的肉。
好吧,她对自己说。原来我把他给杀了。
现在,这实在太特别了,她的脑子忽然变得非常清楚了。她开始飞快地思考起来。作为一名侦探的妻子,她很明白会有什么样的刑罚。那挺好的。那对她没什么不一样。事实上,那可能是解脱。但另一方面,孩子怎么办?关于怀着孩子的杀人犯有什么样的法律?把他们两人一母亲和孩子都杀了?还是等到第十个月?法律会做些什么?
玛丽马洛尼不知道。她当然不准备冒险。
她把肉拿到厨房,把它放到平锅里,把烤箱的温度调到最高,把锅推进烤箱。然后,她洗了手,跑上楼,进了卧室。她坐到镜子面前,把头发梳理整齐,抹了口红,又在脸上涂了点胭脂。她试着笑了一下。但看上去很古怪。她又试了一下。
“你好,山姆,”她大声快乐地说。
嗓门也挺怪的。
“我要几个土豆,山姆。对,我想还要一个碗豆罐头。”
这好了一点。那微笑和说话的声音都听起来好了一些。她又反复练习了好几遍。然后她跑下楼,拿上外套,走出后门,穿过花园,到了街上。
还没有到六点钟,食品杂货店的灯还亮着。
“你好,山姆,”她高高兴兴地说,对着柜台后面的那个人微微一笑。
“哦,晚上好,马洛尼太太。你好吗?”
“我要买几个土豆,山姆。对,我想还要一个豌豆罐头。”
那人转过身子,去伸手够货架上的豌豆罐头。
“帕特里克觉得他很累了,今天晚上不想出去吃饭了。”她对他说,“你知道,我们通常星期四总是出去吃饭。这下他把我逮着了,家里正好没有蔬菜。”
“那肉呢,马洛尼太太?”
“哦,我有肉,谢谢你。我的冷冻箱里有一条很好的羊腿。”
“喔。”
“我对冻肉怎么做不大知道,山姆。不过,我这一次要碰碰运气。你认为能烤好吗?”
“我个人,”杂货商说,“认为冻或不冻没有什么不同。你要这种爱达荷州的土豆?”
“噢,对,挺好的。要两个。”
“还要别的吗?”杂货商歪着脑袋,挺高兴地看着她。“吃完饭以后呢?你饭后打算给他吃什么?”
“呃,你有什么建议,山姆?”
那人巡视一下店里的东西。“一大块好吃的奶酪蛋糕,怎么样?我知道他喜欢的。”
“好极了,”她说,“他最喜欢的东西。”
她等东西包好,付了钱以后,装出最明亮的笑容,说,“谢谢你,山姆。晚安。”
“晚安,马洛尼太太。谢谢你。”
现在,她在匆忙回家的路上告诉自己,她现在做的事情就是回家到丈夫身边而他在等他的晚饭;她必须做得好吃,尽量做得口味要好,因为那可怜的人累了;如果,在她进屋的时候,她要是发现有些不寻常的事情,也许悲剧性,也许很恐怖,那当然是震惊,她会因为悲伤和恐惧而狂乱。记住,她并不指望会发现什么事情。她只是买了蔬菜回家。帕特里克马洛尼太太在星期四晚上拿着蔬菜回家给她丈夫做饭。
就是这样,她对自己说。样样都要做得自然正确。一切事情都绝对自然,那就不需要做戏了。
因此,在她从后门进人厨房的时候,她对自己哼着小调,笑眯眯的。
“帕特里克!”她喊道,“你怎么样,亲爱的?”
她把袋子放在桌子上,走进起居室;当她看到他躺在地上,两腿弓着,一条胳臂扭曲着压在身子底下,她真的吓了一大跳。所有以前对他的爱和渴望都涌上心头,她奔跑过去,跪在他身旁,哭了起来,哭得肝肠欲断。这很容易。用不着演戏。
过了几分钟,她站起来,走到电话机那里。她知道警察局的电话号码。电话另一端有人说话时,她大声喊叫快!快来啊!帕特里克死了!”
“谁在说话?”
“马洛尼太太。帕特里克马洛尼太太。”
“你是说帕特里克死了?”
“我想是的,”她哭泣着说,“他躺在地上,我想他死了。”
“马上过来’”那人说。
汽车来得很快,她打开前门时,两个警察走了进来。她认识他们俩一那管区里的警察她几乎都认识——她投人杰克诺能的怀抱,哭得不能自制。他温和地把她放进一把椅子里,但她又走过去到另外那个叫奥马雷的警察身边,跪在尸体边上。
“他死了吗?”她大声说。
“恐怕是死了。出了什么事?”
她简略地说了她的故事,她去食品杂货铺,回来的时候发现他躺在地上。她说的时候,又哭又说的时候,诺能发现死者头上有一块凝固了的血迹。他指给奥马雷看,后者马上站起来,赶着去打电话。
很快,陆续又来了几个人。先是一个医生,然后是两个侦探,其中一个她认识,知道名字。再后来,来了一个警方摄影师,拍起照来,还有一个懂指纹的人。他们在尸体旁悄声说了好多话,小声咕哝着,那侦探问了她许多问题。但他们都对她态度和蔼。她把故事又讲了一遍,这一次从最开始讲起,帕特里克回来的时候她在做针线,他累了,他非常累,不想出去吃晚饭。她说了她怎么把肉放进烤箱——“现在还在里面,烤着呢”——她怎么出去到食品杂货铺买蔬菜,回来的时候发现他躺在地上。
“哪个食品杂货铺?”一个侦探问。
她告诉了他,他转身跟另外一个小声说了几句话,那人马上出门上街。
十五分钟以后,他回来了,手里拿着好几张笔记,他们又轻声说了一些话,她在哭泣中听到一些片言只语 “……表现得很正常……很高高兴兴的……要给他做顿好饭……豌豆……奶酪蛋糕……她不可能……”
过了一会儿,医生和摄影师离开了,来了另外两个人把尸体用担架抬走了。接着,管指纹的人走了。两个侦探留了下来,还有那两个警察。他们对她出乎异常地温和,杰克诺能问她愿不愿意到别处去,也许上她的妹妹家,或者去找他的妻子,她会照顾她的,可以留她过夜。
不,她说。她这一刻觉得自己寸步难行。要是她就呆在她现在坐的地方一直到她好一点的时候,他们会非常在乎吗?她眼前感觉不大舒服,实在动不了。
那你是不是最好到床上去睡一会儿?杰克诺能问。
不,她说。她就想呆在那里,就坐在这张椅子里。也许,过一小会儿,她好受一点了,她才换地方。
于是,他们让她留在那里,自己去干活,在房子里搜索。偶尔,有一个侦探会问她一个问题。有时候,杰克诺能走过她身边时会温和地对她说上几句。他告诉她,她丈夫是有人拿一个很钝的东西,几乎可以肯定是一个很大的铁器,打他的后脑勺把他打死的。他们正在找这武器。杀人犯可能把凶器带走了,但也可能把它扔了或藏在房子某个地方。
“还是那句老话,”他说,“找到凶器就逮到人。”
后来,一个侦探上来,坐在她边上。你是否知道,他问,家里有什么东西可以用来当武器的?你可不可以在家里找一找,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丢失了一比如说,一把很大的扳钳,或者一个很重的铁的瓮罐。
我们没有很重的铁的瓮罐,她说。
“那很大的扳钳呢?”
她认为他们家并没有很大的扳钳。但车库里也许有类似的工具。
搜查继续进行着。她知道房子周围的花园里到处有警察。她能听见他们踩外面烁石的脚步声,有时候她从窗帘缝里可以看到手电的亮光。天色晚了,她注意到壁炉架上的钟快九点了。那四个搜查房间的人,显得累了,有点气呼呼的。
“杰克,”诺能警官又走过她身边时,她说,“你能给我一点酒吗?”
“我当然可以给你一点酒。你是说这瓶威士忌?”
“是,谢谢。但只要一点点。这也许会让我好受一点。”他把玻璃杯递给她。
“你干吗不自己也喝一杯?”她说你一定累得很。请务必喝一点。你对我太好了。”
“唔,”他回答说,“这严格来说是不允许的。不过。我也许就喝一点点让我能干下去。”
其他的人一个一个地走了进来,接受劝说,喝一小点威士忌。他们手里拿着酒挺别扭地站着,在她面前很不自在,都想说几句安慰她的话。诺能瞥官溜达进了厨房,马上出来说,“嘿,马洛尼太太。你知道吗,你家的烤箱还开着,肉还在里面。”
“哎呀,老天爷!”她嚷了起来。“真的还开着!”
“要不要我把它关了?”
“劳驾关掉它,杰克。真是谢谢你。”
警官再回来时她看着他,黝黑的大眼睛眼泪汪汪。“杰克诺能。”她说。
“什么事?”
“你能帮我一个小忙吗?一你和那几个人。”
“我们可以试试看。”
“呃,”她说,“你们都在这里,还都是帕特里克的好朋友,都在帮我抓那个杀了他的人。你们一定都饿坏了,因为早就过了吃晚饭的时候了,我知道要是帕特里克,上帝保佑他的灵魂,知道我让你们呆在我们家而不好好地招待你们,他永远不会原谅我的。你们干吗不把烤箱里的羊肉给吃了。烤到现在,一定火候正好了。”“我们做梦都不会吃的,”诺能警官说。
“请她恳求他,“请吃吧。我本人什么也吃不下去,尤其不能碰他在的时候家里的东西。但你们没有关系。要是你们吃了,那是帮我的大忙。你们吃完以后可以再接着干。”
那四个警察犹豫了好半天,但他们确实很饿了,最后他们给说服了,走进厨房,吃了起来。那女人呆在原地,听他们说话,他们嘴里塞满了肉,说话声音滞重而含混不清。
“再来一点,查里?”
“不了。最好别吃完。”
“她要我们吃完的。她说的。这是帮她的忙。”
“那好吧。再给我一点。”
“用来打可怜的帕特里克的家伙一定他妈的是根大棒子,”其中一个人说,“大夫说他的脑壳给砸得粉碎,就像长柄大铁锤打的。”
“所以凶器应该很好找。”
“我也是这么说的。”
“不管是谁干的,他们不可能拿着这么样的东西到处走。”有一个人打了个饱嗝。
“我个人认为凶器就在出事的地方。”
“也许就在我们的鼻子底下。你说呢,杰克?”
在另外一间房间里,马洛尼太太咯咯地笑了起来。

❷ 短篇小说一一吻你万千

吻你万千

(壹)

1924年,民国12年,上海滩似乎比以往都要繁华,街上各形各色的人熙熙攘攘,有穿着小洋裙的名门千金,有扰动上海滩一池春水的交际花,同样也有身穿马甲,肩披擦汗巾的黄包拉车客。上海滩也似乎是个包容的城市,这里你能听到西洋留声机里的悠悠缠绵,看到舞厅里男女穿着洋裙,穿着西装,跳着西洋舞;也能听到胡琴咿咿呀呀的拉着,婉转悠扬,看到台上的伶人胭脂扑面,一步一步,唱说着世间的人生百态。

    一辆汽车驶在上海的街头上,汽车后座上坐着一个姑娘,穿着素色旗袍,留着长长的头发,只在发尾卷了几个卷。姑娘肤色白皙,眼睛像小鹿一般灵动。这是沈瑜,沈家的六小姐。

沈瑜坐在车上,她是来接她大哥沈默的,沈默在英国留学,如今学成归来。在沈家,沈瑜最喜欢的就是她家大哥了,所以沈瑜一听到沈默回国的消息便主动请缨要来接她家大哥。     

不知过了多久,汽车稳稳地停下,停在了黄浦江码头,也拉回了沈瑜早已飘得很远的思绪。

“六小姐,码头到了。”司机下车打开后侧的门,对着沈瑜说道。

沈瑜下了车,迎面吹来细微的风,吹起她的发梢,也仿佛吹进她的心里。沈瑜笑了,她爱这个风。

    沈瑜转过头来对着司机说到:“吴师傅,你在车里等就行了,大哥估计还要等一会儿才能到,我去江边那里吹吹风。”

“是,六小姐。”司机应了一声,待沈瑜走向江边后,便回到了车里。

  沈瑜站在江边,看着一望无际的江景和一望无际的蓝天,沈瑜忍不住张开手臂,感受着温柔的风从指尖划过,感受着江水的声音,沈瑜又笑了,嘴角弯弯,眼睛弯弯,像一缕温柔的春风,陪着云,陪着水,陪着天空,一起化成最美的画。而这幅画也落到了江上不远处邮轮上的白景文的眼里。他看着不远处岸边上的姑娘,微风吹起她的头发,似乎也吹起她的笑容,这笑容似乎顺着风的风向,轻打着旋,一直吹到白景文这里,也温柔了白景文的心。白景文看着那个巧笑嫣然的一抹景,想起一句诗“舟摇摇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白景文低头笑了出来,是啊,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

  没一会儿,邮轮靠岸了,邮轮的汽笛声阵阵想起,拉回了与云作画的沈瑜,沈瑜高兴的往邮轮靠岸的地方跑去。

很多人陆陆续续的从甲板上走下来,去拥抱那些他们日夜想念的亲人。沈瑜一个一个的看着,恐怕漏掉了她大哥。

  “大哥,大哥,我在这里。”沈瑜对着甲板上穿着西装,提着箱子的男人开心的喊道。

  沈默看到了前面冲他开心招手的沈瑜,笑了出来,提着箱子快步走向沈瑜。

走到沈瑜跟前,沈默把箱子放在地上,张开双手给了沈瑜一个大大的拥抱,又摸了摸沈瑜的脑袋,开心又不乏感慨的说道:“看看我家小妹,四年不见,出落的更加漂亮了。这上海滩的少爷是不是都快把我们家的门槛踏破了?”

沈瑜开心的去挽沈默的胳膊,冲着沈默笑道:“大哥,你就别拿我开玩笑了,我可不想这么早就出嫁,你才刚回来,我还想多缠缠你呢。”

沈默笑着看着他家小妹,又摸了摸沈瑜的头发。这时,白景文也提着箱子走到了两人面前,对着沈默笑道:“沈默,你不介绍介绍吗”

这时沈瑜也看到了白景文,男人穿着格子西服,长身而立,提着皮箱。

沈瑜知道,这是白景文,因为没人有他那种温文尔雅的气质,眸若清泉,英俊儒雅。

“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

不知怎么的,沈瑜想到了这句诗。玉树临风的人啊,终于归来。

沈瑜看着面前的男人慌了神,他站在她的前面,对她淡淡笑着,他的背后是一望无际的江水,是湛蓝色的天空,是温暖的日光,是云卷云舒。

“哦,对,小妹,这是白景文,我的同窗,”“景文,这是我家小妹沈瑜,”沈默又似笑非笑的接着问白景文:“哎,你们以前都见过的,还能不认识啊?”

沈瑜的思绪被大哥的话拉了回来,她这才发觉自己刚才一直在看白景文,而白景文貌似也一直淡淡的对自己笑着,心立刻慌了神,脸上潮红片片,赶忙低下了头,去看自己的脚尖。

前方白景文轻轻浅浅的声音传来,沈瑜不由的捏住了自己的旗袍裙边。

“自是认识,只是四个年头已过,万事在变,人也在变,不知沈家小妹可还记得白某?”沈瑜听到这话忽的抬起头来,白景文正好向前挪了一小步,两个人的距离近了不少。

沈家小妹,记得四年前他也是用轻轻浅浅的语气对着她说:“沈家小妹,我是白景文,你可以喊我作白大哥。”

那时的她似乎陷进这温柔的声音,只呆呆地站在原地,半晌才支支吾吾的回应了一声,低着头羞红了脸。

思绪飘回。沈瑜的眼睛遇上白景文的,只一瞬,沈瑜便心下乱跳,连忙挪了眼神,又对着白景文稍微躬了身,压下自己的慌张慢慢笑着说道:

“沈瑜自是记得白大哥的,只是不知白大哥同大哥一起回来,所以家中就我一人前来。有些许失礼之处,还请白大哥见谅。”

白景文听着眼前姑娘似春风细腻的声音,笑意更甚,微微低着头看着她说:

“沈家小妹客气了,并没有失礼之处,相反,白某很开心。。。”。

我开心,因为来的人是你。笑如春风的姑娘,你好。

沈默看着自家妹妹和自家兄弟,笑了出来,用手拍了拍白景文的肩膀,又对着自家妹妹说道:“小妹,你白大哥在上海有些事情要处理,所以会暂住在我们家几天,等事情处理完后再回北平。”

暂。。。暂住吗?白景文不是立即回北平,而是要在上海待一段时日吗?沈瑜呆愣了片刻,她不知道是什么感受,紧张亦或是惊喜,她分不清,因为她好像已经陷进那句“白某很开心”中了。。。

她不敢想他开心的原因,但她又忍不住去想,忍不住去期待。

四年前,那个长身而立的少年低头对她说:“沈家小妹,再见”,

四年后,还是那个人,还是那个码头,还是那片天空,还是那缕风,低头对她说:“沈家小妹,你可还记得白某”。

似乎一切都没有变,变化的只有斗转星移的时间。

(贰)

等到沈瑜大脑终于回到现实中时,她们已经坐在疾驶的车上了。。。不一会儿,车子就停在了沈家公馆内。

三个人随即下了车,天色也已经晚了,厅内早已准备好晚饭。

白景文的到来让沈家上下又惊又喜,毕竟是名震北平的白家四少呀。于是一顿晚饭变成了嘘寒问暖,沈瑜望着被自家人的热情稍微吓到的白景文,向来温润平静的他面上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慌乱。

她低头用手帕掩着嘴轻轻的笑了。。。。

晚饭过后,沈瑜坐在院子里的凉亭中,对着那一弯明月发呆。

月亮洒下银色的光,让黑黑的夜添了一份皎洁和温柔,周围很静,似乎万物都安睡了,只有虫儿还在鸣鸣的叫着,好像在陪着沈瑜一起看这温柔的月亮。

“月色美吗”

温润的声音传来,沈瑜转过身去看,还未开口,一件西服外套落在了她的肩上,很大很温暖。一双手放在她的肩膀上,虽隔着外套,但她也能感觉到那炽热的触感。

“秋风还是冷了些”他说。手从她的肩膀上拿了下来。

沈瑜的心跳的极快,她手抓着那件外套,衣服上还留有他的余温,肩膀上酥酥麻麻的,她紧张极了。

再也顾不上什么月色,虫鸣。

“谢谢。。。谢谢你,白大哥”沈瑜抬头望着白景文,眉眼化成笑。

但她手中的衣服被她抓的更紧了。

白景文一瞬间失神了,月色温柔,眉眼温柔,笑也温柔。他觉得夜色也温柔了。

“月色美吗”他的眉眼也渗了笑,又问了一遍。

“啊?当然,当然美”

沈瑜看到他笑,忽然好像没那么紧张了。风儿还在,她手捏着外套的一角,一点儿也不觉得冷。

他比她高了不少,她抬着头看着眼前的男人,他嘴角的笑还在,眼眸里光彩熠熠,映着明月,也映着她。

她忽然想起初见他的四年前,

他对她说:“沈家小妹,你好我是白景文。”

还是一样的夜晚,还是一样的月色。只不过那时他即将远赴西洋。

她问他:“外国的月亮当真如他人所说更加圆,更加美吗。”

所以大哥,其他人,还有你都选择赴西洋留学。

她记得那时的月极其亮,也极其圆,细风卷起他的长衫一角,她听到那个温润又坚定的声音:“不,没有哪里的月亮比祖国故土的月亮更圆,更美。去西洋是为了更好的守护这里的明月。”

那时她抬头看向他,他的眼睛里有星星点点的光,亮的耀眼,他轻轻浅浅的笑,她也跟着他轻轻浅浅的笑。

沈瑜念此,低头笑了出来,白景文看到她如此这样,不禁问道:“怎么,想到什么有趣的事?”

“嗯,看到此情此景,想到一些旧事。”顿了一下,沈瑜去瞧眼前的男人,他额前的碎发微微随着风扬动,沈瑜又不禁开口:“白大哥,英国的月色美吗?”

白景文一怔,看她如此这样问,也想起了四年前她的话。笑意不禁更甚。他轻轻弹了一下眼前姑娘的额头,笑答:“不及故土的月色美,更不及今晚的月色美。”

更不及眼前的你美。

沈瑜脸色渐渐起了红潮,额头上他手指的余温犹在。她想她不知道他原来如此爱笑,风还在吹,沈瑜却不觉得冷,只觉得这风也太过热烈了些。

沈瑜定了定神,把身上披的外套拿了下来,

“四年前白大哥所言沈瑜一直记得,现在时隔四年,白大哥留洋归来,沈瑜很高兴又听到白大哥如此说。沈瑜也觉得,再没有比故土的月色更美的了。”

沈瑜把外套递给白景文,她看着他,眼睛里似有星河。

“白大哥,欢迎回来。”

白景文,感谢你还是那个峥嵘少年。

明月犹在,清风自来。

白景文接过外套,那句软软甜甜的欢迎回来还萦绕在他耳边,融化掉他远渡重洋所受的辛苦和孤独,尽数化为一杯清酒浅浅入肚,只余香甜和醇香。

(叁)

白景文再见到沈瑜时,已是四五天后,白家在上海设有纺织分局,白景文在上海逗留几日也是因为受父亲之命处理生意上的一些事情。如今已经忙完了,也是他离开上海,离开沈家的日子了。

再见到沈瑜时,她正在院子里浇花。院子里的菊花一簇一簇,开的正艳。少女身穿霜白色的的洋裙,披着披巾,站在满园的金黄中,巧笑嫣然,更衬的她冰肌莹澈,皓如凝脂。

白景文看的入了迷,他又想起看月那晚她软软甜甜的声音。

白景文走到跟前时,沈瑜正蹲着看花,一双皮鞋落入她的眼帘,她不禁抬头去瞧,就看见白景文清风透彻却又不掩疲惫的眸子,沈瑜想,这几天他定是忙坏了。

白景文伸出他的手,嘴角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星辰一样的眸子看着她,却不言语。

几朵白云在天上卷动,时不时的有鸟儿飞过。

沈瑜望着眼前指节分明的手,手掌很宽,手指很长。沈瑜心跳跳的极快。不敢抬头瞧他的眼睛,怔了一下,她闭了闭自己的眼睛,压住自己的紧张,慢慢的把手放到他的手上。

白景文看在眼里,笑意更甚,原来,除了温柔的像雪像风,还可爱的像只小鹿,像只小兔。

我见过你的坚定,见过你的温柔,见过你的可爱。这样真好。

温热的触感包围着沈瑜的手,让沈瑜有点不知所措。待沈瑜站好,白景文松开了她的手。把那只手背在身后。

没人知道,在身后,白景文的手指若有似无的摩挲着,似要记住那只小手的柔软与香气。

沈瑜仍是有点不知所措,也把两手背在身后,相互交叠,减缓她的紧张。

“谢谢白大哥,今日怎回来了,事情都忙完了吗?”

她知道,他为了处理公务方便,这几天一直住在纺织局里。

“嗯,明日,我就回北平了。”

他说的很轻,沈瑜还是听到了,她几乎是在听到的一瞬间抬头去瞧他,他的眸子还和往常一样,淡淡的,像沉静的大海,风平浪静。

她把头低了下去,心头有些东西堵得她有点难受。

对呀,生在北平,长在北平的人,终究是要回去的。她和他相识至此,她只是作为沈默的妹妹,跟着自家大哥,唤她一声白大哥,而他也只是作为沈默的同窗跟着唤自己一声沈家小妹而已。

可沈瑜不知,表面风平浪静的大海也许在深处早已波涛汹涌。

沈瑜越想越觉心中苦闷,强忍着委屈,勉勉强强挤出一个笑,没敢再去瞧眼前男人的眼睛。

“噢,那沈瑜祝白大哥一路顺风,白大哥如此繁忙,肯定极为劳累,赶紧回房好好休息吧,沈瑜也有些其他事情,就先行回房了。”

说完就逃似的离开了满园金黄,独留白景文一人怔怔的站在园中。

他看着前面步子匆匆,像逃跑一样的背影,嘴角牵出淡淡的笑,然后他把那只背在身后的手伸出来,呆呆的看了一会儿,又对着那个背影的方向看去,他摇了摇头,眼睛再也藏不住深深的笑意。

怎么。。。。不听人把话说完呢?

(肆)

次日傍晚,一辆黑色的老爷车停在沈公馆门前,惹得街上行人时不时的侧目,白景文手中的皮箱被司机接去放在了车里。门口站着沈默和姗姗来迟的沈瑜。沈瑜本是不想来的,她不想再感受一次那种难受的闷塞感。算算看,她和白景文的见面,好像不是在送别,就是在迎接。总之,那是一种抓不住也留不下的感觉。

但是又想起今天中午,大哥沈默来她房间,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对她说:

“小妹,怎么,你不去送送白景文?”

  沈瑜顿了一下,又低头绣她的花:“他是大哥的同窗,我送与不送,于他而言,无关紧要。”

“你怎会这样说?”沈默看着眼前头也不抬的妹妹,眉毛皱了皱,

于他而言,你去送他,他自是满心欢喜。你不送,他倒是会黯然神伤啊。

没人比沈默更清楚,他家小妹于白景文来说到底有多重要。白景文其实是个不爱笑的人。但每次只要他提到自家小妹的时候,沈默总能看到白景文嘴角流出的浅浅的笑。

有次小妹写信过来说家中给她安排了一门亲事。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沈默思来想去,还是将这件事告诉了白景文。那天晚上,沈默是第一次见到白景文喝酒,喝的酩酊大醉。

一直以来温润如玉,滴酒不沾的少年,原来因为情也会变成这般模样。

沈默看着心疼,忍不住去问:“怎么,你就这么喜欢我妹妹吗?”

白景文抬头,看了他一眼,又拿起眼前的酒杯,一饮而尽。

“我不懂何为喜欢,我只知道,看见她,听见她的消息,我都会格外紧张,见到她笑,我似是着了魔,也会跟着笑。

来英国这几年,我从未忘记她,一颦一笑,都能拉动我的心弦。就像——”

他自嘲了一下,又一杯酒滑进喉咙。

“就像这次,知道她有了亲事,我竟是如此难受,心如刀绞。”

他抬头看他,眼睛里是藏不住的悲伤,那是沈默从未见过的白景文。

“沈默,你说,这算不算喜欢?”

沈默仍记得,他当时走上前去,拍了拍白景文的肩膀。对白景文说了一句话

“这不算喜欢,这算爱。”

那段时间,沈默再也没看到白景文笑过,也没见过他再喝酒,只一股脑的全扑进了学业上,让自己没有喘息的机会。

他说:“喝酒消愁愁更愁。”

直到沈瑜再来信时,沈默才见到白景文脸上久违的笑容。

沈瑜来信说,那家少爷爱慕的是他的五妹妹沈央,沈央也同样爱慕于他,是家里的长辈乱点鸳鸯谱了。知道了实情以后,家里长辈也成全了他们。所以变成沈央的婚事了。

自是一个好结局,沈默也心中欢喜。

可从那以后,白景文更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沈默让他别这么拼。他说他要提前修完学分,和自己一起回国。

那时沈默惊住了,自己是四年的学制,白景文学的却是五年的学制。现在却说要和自己一起回国。

他问他为什么,白景文只是笑笑,

半晌,沈默自己也反应过来,取笑白景文,说他这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但自己也真心为白景文高兴,为自己小妹高兴。

但如今,怎么变成了这副情景呢。

唉,可怜的白兄,怎么就沾上了爱情呢。

沈默揉了揉额头,对着自家妹妹故作伤心地说道:

“小妹啊小妹,白景文今日就要走了,白家把上海的纺织分局卖给了别人,今后也许景文不会再回上海来了。你该去送送他的。”

她当时正在绣花,就那一瞬间她楞了一下,针扎破了她的手指,红豆大小的血珠从白玉般的指尖渗出,沈瑜却没感觉,她只觉得这个红碍眼,碍得她心渐渐地疼。

窗檐处飞来一只小鸟,走来走去,昂首阔步,似是在嘲笑她的大惊小怪。

她无声笑了一下,低头用帕子去擦指尖上的血,可落到那指尖的却是一滴伤心泪。

半响,她说:“是了,我该去送送他的。”

她来时,沈默和白景文已经说完了话,白景文看到沈瑜,眼里有着细碎的光,像冬日的暖阳,沈瑜最怕他这样的眼神,因为这种光总是会让她沉迷,总是会让她胡思乱想。

她只得往沈默这边靠了靠,因为想要逃离,想要清醒。

沈默看到此情此景,轻咳了一声,手搭在白景文的肩膀上,用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说道:“咳咳,我可是把人给你带来了,好好说。

这爱情两字,可不能藏着掖着啊。”

说完,拍了拍白景文的肩膀,又摸了摸自家小妹软软的头发,笑意盈盈的进了沈公馆。

门口就剩了沈瑜和白景文两人。不远处街上的行人熙熙攘攘,汽车的响笛声,卖报的吆喝声此起彼伏,

但那边的喧闹似是和他们无关,天边泛起淡淡的红晕,法国梧桐的叶子铺满了道路,被夕阳的光照的更显金黄,些许金黄色的梧桐叶子被秋风吹在空中,打着旋,和在暮色中,像一首温柔缱婘的诗。

有片叶子随风飘呀飘呀,却飘到了沈瑜的头发上,像是温柔的抚摸,也打破了两人之间的宁静。

沈瑜想把叶子拿下来,却早已被一双大手抢先,再看时,白景文已拿着那片叶子轻挑着眉看她,眼睛里是沈瑜不能忽视的温柔。

沈瑜想,她或许真的是乱了。

如若无情,为何有意?如若无意,又为何含情呢?

兵荒马乱,沈瑜的心早已兵荒马乱。

沈瑜不知所措的理了理发梢,一手背在身后,捏成了拳,一手拿出攥在手心好久的荷包。没去瞧那人的神色,轻声开口,像柳絮般软软绵绵。

“白大哥,那日园中见你,看到你经常揉眼睛,想来是很累。这是我一直挂在床头的香包,有安神助眠的作用,对你应该有用的。”

黄色的荷包是刺绣而成的,盘着金色的线,上面绣着粉白的桃花,散发出淡淡的香气。

白景文瞧着眼前着素衣的姑娘,她微低着头,一手背在身后,一手张开把荷包递向他,嘴角有着淡淡的笑意。

香靥凝羞一笑开,柳腰如醉暖相挨。

心中一股暖流侵入白景文的五脏六腑。情不自禁的,他上前一步,轻轻的抚了一下沈瑜头顶的发。

看着眼前的她仿若一只惊弓之鸟,吓一跳似的抬头去看他。

他募自笑了出来,又缓了缓心神,

“这叶子,把你头发弄乱了。”

温润的声音一字一字的传到沈瑜这里,她早已控制不住她的心跳。

“谢谢,我定会好好挂在床头”

“我也给你留了一样东西,在我住的那间房里。”白景文顿了一下,

“我走后,打开它。”

沈瑜疑惑的望着他,半响,呆呆的点了点头。

(伍)

白景文走了约两个时辰了,听司机说早已上了火车,从上海到北平差不多需要一天一夜。

沈瑜待在自己的房里。好像还没有走出那个黄昏。

她记得他说“沈家小妹,我走了”。那时他的眼睛盛满的是一种不舍。

她在他上车的那一刻跑过去问他:“以后还会来上海吗”

“我一定会来,这里丢了我一件东西”那时他的眼睛满是炽热,灼的她心慌。她没问是什么东西,但又隐约知道是什么东西。

她看他上了车,又看他把车窗摇下来,他们的视线相抵,他的手上还拿着那片调皮的树叶。

“沈瑜,一定要看。还有,我会写信给你。”

她知道,他说的是他房里给她的东西。

东西是一个木槿盒子,复古精致。沈瑜打开盒子时,里面是一个发夹,上面镶嵌了一颗珍珠,浑圆浑圆的,在阳光下闪出耀眼的光。发卡下是一封信,上面写着沈瑜亲启。隽秀大气的字体,这是沈瑜第一次看到他写的字。

字如其人,那张温润的脸似乎跃然纸上。

“沈家小妹:

我是白景文,你的白大哥,在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坐上去往北平的火车了。

今日在菊园中见你,不是偶遇,是我为了想见你。”

沈瑜的心紧了,眼睛似有一层薄雾。

“本来我有许多话想要与你说,但想来是我做错了什么,你没给我这个机会让我一吐真心。

今晚在房间一直辗转反侧,思来想去,景文决定写信给姑娘,还望念信的姑娘不要见笑。”

看信的姑娘失笑,昏黄的西洋台灯衬的她脸色绯红一片。

“初见你时,是在四年前你的学校,圣约翰大学的讲堂里,当时我在上海,便去听了那次学生演讲。

你穿着校服,扎着双麻花辫,光束从窗户中打进来。

那时,我想,这姑娘真好看。

但我没想到你讲的这么好,有思想,有深度,不像一个女子说出来的话。

真真是淑逸闲华。

那时,姑娘的巧笑嫣然便记在了景文心里。

再见你时,竟是在沈公馆,知道你是沈默的妹妹,我心里是惊喜的,但也哀伤,我即将远赴西洋。

正如你在那次演讲中所说的那样,上海如今虽然表面上风平浪静,繁华如初,但是暗里早已波涛汹涌,风雨飘摇。

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去守护我们的故土。

姑娘尚且有如此心,身为一男子,景文更是立志,要守护家乡。

所以,远赴西洋,是应然也是必然。

再然后,月色,码头,那个抬头问我外国月亮圆不圆的姑娘,那个在码头挥手送别的姑娘。都让我一并刻在了心里,带去了英国。

那时,景文心中在想,待几年后你是否还会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曾陪你看过月色。

时过境迁。

码头再见你时,你就像一缕春风吹进我从未停歇的心池,泛起点点涟漪。

听你说还记得白某时,我更是满心欢喜。

再然后,月色,菊园,我终于知道,

对于你,白某的心早已兵荒马乱。

你大哥不止一次对我说过,

爱情两字,可不能藏着掖着啊。

所以,不怕姑娘笑话,写这封信,我鼓足了勇气。

我回了北平,但我的心丢在了上海

沈瑜,如果可以,如若可能。

望你珍摄,吻你万千。

白景文”

灯下的姑娘,眼里水汽涔涔,脸颊绯红一片。

“我一定会来,这里丢了我一件东西。”

“我回了北平,但我的心丢在了上海”

信纸上有点点的水渍,那是沈瑜的泪。但她又偏偏笑着,笑的灿烂。

如此情意拳拳的书信,他是第一次写,她是第一次收。

望你珍摄,吻你万千,沈瑜忍不住伸出手抚了抚信上的字,又拿起珍珠发夹在灯下仔细端详。

最后,姑娘终是忍不住拿起手帕掩面笑起。

(六)

半月之后,沈瑜收到了远在北平那人的信。信中只有短短几句,却让沈瑜喜笑颜开。

“昨得手书,反复读之。得书之喜,旷若复面。

下月十二,上海车站,等我。

吻你万千。”

合上书信,沈瑜把它放到自己的心脏位置,眉眼的笑像滴了蜜的甜。犹记得她那日写给他的回信,只有短短三句,但她知道那个峥嵘少年一定会懂。

“明月犹在,只待你来。

望君一切康适。

等你。”

  等你我相见,告诉你,你丢的心我找到了,我会万分珍摄。

等你我相见,告诉你,先生德宏才羡,我早已倾心。

也望君珍摄,吻你万千。

❸ 琦君简介

琦君
琦君(1917-2006),原名潘希真,浙江温州市瓯海区人。曾任台湾中国文化学院、中央大学中文系教授。有散文集、小说集及儿童文学作品40余本,主要著作有《永是有情人》《水是故乡甜》《万水千山师友情》《三更有梦书当枕》《桂花雨》《细雨灯花落》《读书与生活》《母亲的金手表》。
中文名
潘希真
国籍
中国
民族
汉族
出生地
温州瓯海瞿溪镇
出生日期
1917年7月24日
人物关系

潘国纲
养父
人物简介
琦君(1917-2006),原名潘希真。当代台湾女作家、散文家。作品多以散文、儿童故事为主。1917年7月24日生于浙江温州市瓯海区瞿溪乡一个旧式家庭,14岁就读于教会中学。另外,成名作为《外婆的澎湖湾》的台湾民谣歌手潘安邦(1961-2013)是琦君的侄子。
琦君
代表作品
有散文集、小说集及儿童文学作品40余种,包括《烟愁》《红纱灯》(获中山文艺创作奖)《三更有梦书当枕》《髻》《细雨灯花落》《读书与生活》《千里怀人月在峰》《与我同车》《留予他年说梦痕》《琦君寄小读者》《琴心》《菁姐》《七月的哀伤》以及《琦君自选集》等等。小说《橘子红了》曾被台湾的公共电视台改拍为电视剧,散文《春酒》入选人教版八年级下册《语文》第19课。《桂花雨》入选人教版五年级上册《语文》第3课
合集
《琴心》(散文、小说)国风杂志社 1954年,尔雅出版社 1980年
《琦君自选集》(词、散文、小说)黎明文化公司 1975年
《文与情》(散文、小说)三民书局 1990年
《琦君散文选》(中英对照)九歌出版社 2000年,新版 2007年
《母亲的金手表》九歌出版社 2001年,简体字版 中国三峡出版社 2002年
《梦中的饼干屋》九歌出版社 2002年,简体字版 中国三峡出版社 2002年
《琦君书信集》台湾文学馆 2007年
《未有花时已是春》(散文集)由九歌出版社授权,武汉爱漫画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出版中文简体字版本。 金城出版社 2017年[1]
小说
《菁姐》(短篇)今日妇女半月刊 1956年,尔雅出版社 1981年
琦君小说《橘子红了》改编电视剧
《百合羹》(短篇)开明书店1958年
《缮校室八小时》(短篇)台湾商务印书馆1968年
《七月的哀伤》(短篇)惊声文物供应社 1971年
《钱塘江畔》(短篇)尔雅出版社 1980年
《橘子红了》(中篇)洪范书店 1991年
散文
《溪边琐语》妇友月刊社 1962年
《烟愁》光启社 1963年,书评书目出版社 1975年,尔雅出版社 1981年
《琦君小品》三民书局1966年,新版 2004年
《红纱灯》三民书局 1969年,新版 2002年
《三更有梦书当枕》尔雅出版社 1975年
《桂花雨》尔雅出版社 1976年
《细雨灯花落》尔雅出版社 1977年,新版 2005年
《读书与生活》东大图书公司 1978年,三民书局 1986年
《千里怀人月在峰》尔雅出版社 1978年
《与我同车》九歌出版社 1979年,新版 2006年
《留予他年说梦痕》洪范书店 1980年
《母心似天空》尔雅出版社 1981年
《灯景旧情怀》洪范书店 1983年
《水是故乡甜》九歌出版社 1983年,新版 2006年;简体字版 湖北人民出版社 2006年
《此处有仙桃》九歌出版社 1985年,新版 2006年
《玻璃笔》九歌出版社 1986年,新版 2006年
《我爱动物》洪范书店 1988年
《青灯有味似儿时》九歌出版社 1988年,新版 2004年;简体字版 湖北人民出版社 2006年
《泪珠与珍珠》九歌出版社 1989年,新版 2006年
《母心‧佛心》九歌出版社 1990年,新版 2004年;简体字版 湖北人民出版社 2006年
《一袭青衫万缕情》(我的中学生活回忆)尔雅出版社 1991年
《妈妈银行》九歌出版社 1991年,新版 2005年
《万水千山师友情》九歌出版社 1995年,新版 2006年
《母亲的书》洪范书店 1996年
《永是有情人》九歌出版社 1998年,新版 2005年
儿童文学
《卖牛记》绘者:田原 台湾省教育厅 1966年,2006年 三民书局将旧版的《卖牛记》与《老鞋匠的狗》合一,成新版的《卖牛记》
《老鞋匠和狗》绘者:田原 台湾省教育厅 1969年
《琦君说童年》纯文学出版社 1981年,三民书局 2006年
《琦君寄小读者》纯文学出版社 1985年,健行出版社 1996年,2004年 原书更名为《鞋子告状—琦君寄小读者》九歌出版社
《桂花雨》绘者:黄淑英 格林文化出版社 2002年
《玳瑁发夹》绘者:黄淑英 格林文化出版社 2004年
论述
《词人之舟》纯文学出版社 1981年,尔雅出版社 1996年
《琦君读书》九歌出版社 1987年,新版 2006年
翻译
《傻鹅皮杜妮》国语日报 1965年
《凉风山庄》纯文学出版社 1988年
《比伯的手风琴》汉艺色研出版社 1989年
《李波的心声》汉艺色研出版社 1989年
《爱吃糖的菲利》(顽童菲利三部曲)九歌出版社 1992年,新版 2008年
《好一个馊主义》远流出版社 1992年
《小侦探菲利》(顽童菲利三部曲)旧版 九歌出版社 1995年,新版 2008年
《菲利的幸运符咒》(顽童菲利三部曲)九歌出版社 1997年,新版 2009年
作品评价
看琦君的文章就好像翻阅一本旧相簿,一张张泛了黄的相片都承载着如许沉厚的记忆与怀念,时间是这个世纪的前半段,地点是作者魂牵梦萦的江南。琦君在为逝去的一个时代造像,那一幅幅的影像,都在诉说着基调相同的古老故事:温馨中透着幽幽的怆痛。1949年的大迁徙、大分裂,使得渡海来台的大陆作家都遭罹(li)了一番“失乐园”的痛楚,思乡怀旧便很自然地成为他们主要的写作题材了。林海音写活了老北京的“城南旧事”,而琦君笔下的杭州,也处处洋溢着“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的美好气息。
琦君结婚照
熟读琦君作品的读者都会感觉到琦君的母亲在她作品中所占的分量。琦君写得最感人的几篇文章几乎都是写她母亲。可以说母亲是琦君最重要的创作泉源。琦君塑造的母亲意象是一位旧社会中相当典型的贤妻良母,充满了“母心、佛心”──但这并不是琦君文章着力之处,而是琦君写到她母亲因父亲纳妾,夫妻恩情中断,而遭受到种种的不幸与委屈,这才是琦君写得刻骨铭心、令人难以忘怀的片断。看过琦君脍炙人口的名篇《髻(ji)》的读者,我想没有人会忘记二妈头上耀武扬威的发髻是如何刺痛着琦君母亲的心的。琦君替她母亲鸣不平,为她母亲立碑作传,忠实地记录下一位菩萨心肠的女人,在情感上被丈夫抛弃后,是如何默默地承受着非人的痛苦与屈辱。当然,琦君母亲的故事,只有在从前旧中国社会男尊女卑的家庭制度中才会发生。
文坛恒星
琦君于1917年7月24日生于浙江永嘉县瞿溪乡一个旧式家庭里,既是官家小姐,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爱之深教亦严,父亲潘国纲(潘鉴宗)虽出身农野,久历戎行,身为师长,却酷爱中国古典文学,盼她成为才女,就请一位姓叶的家庭教师教她。于是:五岁,认方块字;六岁,学描红;七岁,读诗经、唐诗、习字;八岁,读女诫,孟子;九岁,读论语、唐宋古文、左传,学做古文;十岁,她就过目能诵,挥笔成文了。十二岁,随父母迁居杭州,入弘道女中。由于古典文学根基好,加之父亲的书房里有许多古今名著,如《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等,她常偷读。暑假中,饱看新文学作品,外国小说则偏爱《简爱》《约翰克利斯多夫》《小妇人》等等。
她从古典文学、新文学及外国文学佳作中吸其精华,因此作文比赛,常得第一,被同学们封为“国文大将”。高一那年,她在《浙江青年》杂志上发表了处女作《我的好朋友——小黄狗》,自此,她立志当文学家。高中毕业时,她以优秀的成绩直接升入之江大学,成为我国“一代词宗”夏承焘的得意女弟子,琦君因此诗词造诣极高,其中又以同更获赞赏。大学毕业后曾在上海汇文女中及故乡永嘉县中教书。
共5张
琦君生活照
1949年去台湾,服务于司法界,任台湾当局高检处记录股长及台当局司法行政部编审科长等职,同时在大学任教,并挤出时间写作。
1964年获台湾文艺协会散文奖。
1966年代表台湾妇女写作协会访问韩国。
1970年《红纱灯》散文集获中山学术基金会散文创作奖。
1972年应美国官方邀请访问夏威夷及美国本土参观各大学,与教授作家们交换教学、写作意见。
1969年在台湾当局“司法部”志愿退休后,在台湾的“中央大学”及中兴大学中国文学系任教,专心教课与写作。后其夫李唐基赴美任职,她也随任作“闲妻”而又闲不住,仍常给报刊写稿。
1985年《琦君寄小读者》获“台湾新闻局”金鼎奖。
1986年《此处有仙桃》散文集获台湾第十一届国家文艺奖。
1986年10月12日出席了在纽约举行的有大陆、台湾两地作家参加的第四十八届国际笔会学术活动。在台湾作一个畅销作家并不难,但从事真正的纯文学创作而作品畅销的作家却极少,琦君就是这极少数作家中的一位。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2013年台湾对三十年来图书出版情况作了一次调查,统计结果,作品最畅销的男女作家是琦君和林清玄。琦君名列台湾十大女作家之首。三十多年来她笔耕不辍,出版散文、小说、儿童文学、词研究等近三十本,有些散文被选入中学课本,作品被译为英、日、朝鲜文,深受海内外读者欢迎,被誉为“台湾文坛上闪亮的恒星”。
散文大家
琦君以撰写散文开始她的创作生涯。而她作为散文大家。她的名字总是与台湾散文连在一起。从她的第一本散文小说合集《琴心》算起,先后出版的《烟愁》、《琦君小品》、《红纱灯》、《三更有梦书当枕》、《桂花雨》、《细雨灯花落》:《读书与生活》、《千里怀人月在峰》、《与我同车》、《留予他年说梦痕》、《水是故乡甜》、《母心似天空》、《此处有仙桃》、《灯景旧情怀》、《玻璃笔》、《琦君说童年》、《琦君寄小读者》、《青灯有味似儿时》、《琦君自选集》、《母心·佛心》等二十多本。琦君在自己写的大量散文中,尽情地抒发十分真挚热烈的感情,这里有对故乡山水和童年生活诗一样的回忆,有对父母师长挚友深沉的怀念,有对在台湾生活的叙写,又有对异国旅游的观感,此外是读书心得,创作杂谈,以及专给小读者写的小散文,但写的最好最多的,是怀乡思亲的散文。正如《烟愁》后记中写的:“每回我写到我的父母家与师友,我都禁不住热泪盈眶。我忘不了他们对我的关爱,我也珍惜自己对他们的这一份情。像树木花草似的,谁能没有根呢?我常常想,我若能忘掉亲人师友,忘掉童年,忘掉故乡,我若能不再哭,我宁愿搁下笔,此生永不再写,然而,这怎么可能呢?”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她的根扎在故乡,扎在祖国。虽然年纪大了,常常丢三落四,可是故乡的景、事、人却永远印在心里,忘也忘不掉。那剪不断的故乡之情,理还乱的亲友之思,以它的真挚、深沉、执著和热烈,构成了琦君散文抒情美的基本特征,“我们从大陆移植来此(“移植”一词,用得何等精妙),匆匆将三十年。生活上尽管早已能适应,而心灵上又何尝能一日忘怀于故士的一事一物。水果蔬菜是家乡的好,鸡鱼鸭肉是家乡的鲜。当然,风景是家乡的美,月是故乡明”。“荨茱鲈鱼长入梦,他乡虽好总添愁。”恋乡的人,终于忍不住喊出:“故乡,我们哪一天回去?家乡味,我们哪一天能再尝呢?”(《家乡味》)这种感情,是琦君所有怀乡思亲散文中的血液,就如年年中秋,年年吃月饼。台湾是产糖的地方,有各种馅的美味月饼,可琦君一想起家乡的月光饼,那又香又脆的味儿好像还在嘴边呢。”(《月光饼》)即使是水,也是故乡的甜。琦君去台旅欧访美,喝过各种各样的水,也爱喝矿泉水,但又怀疑外国的矿泉水不是天然的,而且,“说实在的,即使是真正天然的矿泉水,饮啜起来,在感觉上,在心灵上,比起大陆故乡的‘山泉’来,能一样的清洌甘美吗?”(《水是故乡甜》)在《乡思》里,作者写得更恳切:“来到台湾,此心如无根的浮萍,没有了着落,对家乡的苦念,也就与日俱增了。”日里想,梦里思,“昨夜梦魂又飞归故里,躺在双亲的墓园中,拥吻着绿茵覆盖的芬芳泥土,望着悠悠出岫的白云,多年抑郁的情怀得以暂感舒松,可是短梦醒来,泪水又湿透枕边,美丽的家园啊!它依旧是海天一角,水阔山遥”。她多么盼望海天连成一片,山水连成一线,能回到故乡“享受壮阔的山水田园之美,呼吸芳香静谧的空气。我渴望那一天,难道那一天还会远吗?”(《写作回顾》),这里写的。不只是她个人的心愿。那梦,那渴望,是属于许许多多去台人士的,也是属于神州大地每一个炎黄子孙的!
共2张
晚年的琦君
述怀游记
有人说琦君不善于写游记,这种说法不确切。游记有各种写法,有的偏重于写景,有的偏重于记事,有的偏重于述怀。琦君是生活在人情中的人,无疑偏重于述怀的,但常常与记事写景结合在一起。她的《西湖忆旧》、《故乡的江心寺》、《何时归看浙江潮》,虽是追忆而写的,实是绝好的游记。这些地方,她离开了许多年,却写得一往情深,景、人、物——如在2013年,再一次说明她爱之切,忆之深。在她笔下,“西湖似明眸皓齿的佳人,令人满怀喜悦,古寺名塔似遗世独立的高人逸士,引人发思古幽情。何况秋月春花,四时风光无限,湖山有幸,灵秀独钟”、“令人留连忘返”,“若把西湖秀丽景物移到台湾,都成奇景”。对于“占世界风景最佳四大学的第二位的”母校之江大学,因为有“千变万化的钱塘江水”,“我爱之胜于西子湖”。清晨,“晨曦自红霞中透出,把薄雾染成了粉红色的轻纱,笼罩着江面。粼粼江水,柔和得像纱帐里孩子梦中带笑的脸……我们赤足在潺氵爰的溪水中拣石子,夏老师依槛闲吟,诗成后传诵一时”(《何时归看浙江潮》)。这简直是一幅色彩分明、人物鲜活、动中有静、静中有动的故乡母校游乐图。但更引起作者思恋的,是游子喝了“不忘本土”的“回旋井水”,因而盼望“再饮江心寺的回头水,更愿此身幻化为井底清泉,回旋地回到故乡”(《故乡的江心寺》)。
这种对故乡炽热的思念,正是作家热爱祖国的真诚表现。尤其令人难忘的,作者每看到异国他乡的山川景色稍似祖国风光时,又会引起丰富的联想,倾注她对祖国灼热的爱。如她游美国爱荷华城时,看到万缕千条柳丝,随风飘拂,她就“手牵着柔细的柳条,悠悠然真有置身大陆江南之感。台湾也有柳,但垂柳没有这么柔,这么长。爱荷华的柳很像杭州西子湖堤上的柳,自有一份魅力,引人无限乡思”(《静谧的大学城》)。她应邀访问韩国时,所以“使我骤一见就立刻爱上了她”,是“那一份似大陆北国又似江南的情调,与亚热带的台湾迥然不同。”在瞻仰汉城故宫的勤政殿的屋脊上的飞檐时,她觉得“仿佛置身于北平故宫中,顿然发思古之幽情”。作家对祖国母亲的眷念,是那样刻骨铭心。在这些篇章里,作者不是一字一句地来描述这一切,而是用整个心胸来拥抱这一切,那深沉浑厚的感情,深深地震撼着读者的心弦。
难忘故人
琦君忘不了故乡的山水,自然更忘不了故乡人,忘不了亲爱的父母、尊敬的老师、异姓姐妹,甚至长工和乞丐。她把她的满腔思念,一片至情,溶铸到每一篇作品里。不同的是,一般作家是一篇文章写一个人,她是一篇文章一个重点,通过许多篇章,集中许多重点,写活一个真人。这种效果,表现在写母亲时最为成功。如《母亲新婚时》,写母亲的爱情和婚姻,她与丈夫虽是“亲上加亲”,爱情却发生在婚后,突出母亲的娇羞、温柔和顺从。《母亲那个时代》,写她一天到晚为一家子忙,想得到丈夫的爱而不能,突出她的勤劳和容忍;《母亲的偏方》,叙母亲能用各种偏方治病,简直是一位“全科医生”,而这一切都是从外祖父那儿零零碎碎学来的,说明母亲的聪明干练;《母亲的手艺》表现母亲的多才多艺;《母亲母亲》述母亲对女儿既严厉又温和的教育方法;《髻》写母亲的幽怨,因为做官的丈夫把本应给她的爱转移到姨太太那儿去了;《毛衣》写母亲对女儿的慈爱。《母亲的教导》写母亲如何注重在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中教导自己的女儿。除了这些专外,在其他散文中,在写别人的同时,也给母亲一些侧写。如写母亲待长工和待家人,她甚至帮阿荣伯成了家,并让他们夫妻双双住进潘家(《阿荣伯》);她也善待奶妈,把一对金手镯分赠给奶妈的孩子和自己的女儿(《一对金手镯》);即使对乞丐她也充满了同情心(《三划阿王》)。读者可以从专篇或其他别篇有关的侧面描写中,多角度地发现她勤劳、刻苦、节俭、善良、容忍、慈悲的品德,一个虔诚的佛教徒和三从四德和旧式妇女的形象,活脱脱地站在我们面前。这种连环画式的写法,不啻是对散文艺术的一种创新。对外祖父、老师、阿荣伯的描写,也采用同一手法。《外祖父的白胡须》中的外祖父,既是私塾老师,又是义务郎中,对一切人都亲切和气,甚至连蚂蚁虫类都要“保护”,他抓到小偷也不打骂,反而送小偷两块银元叫他做生意以改邪归正。为了“最蹩脚”的戏班子能演下去,他特地带外孙女顶风冒雪去“捧场”,“拼命拍手叫好”,最后还给戏班子一块银元,“让他们买壶酒,买斤肉暖暖肠胃,天太冷了。”《红纱灯》则着重通过外祖父因材施教,寓教于乐的教育方法,希望把染有坏习惯的五叔教育成为力求上进的青年,突出外祖父不同凡响的智慧与热切心肠,我们也从这些不同的篇章里,看到了这位活神仙的方方面面。在怀念老师的散文中,《春风比雨》、《鹧鸪天——怀念夏承焘师》这两篇文章,将风流倜傥的大词人及与人迥异的教育方法与教育实践,写得丝丝入扣,而《一生一代一双人》则体现老师对师母的理解与体贴,从另一,角度显出老师的高尚人格,心地善良;《吾师》,把三个老师为教、为文、为人层层衬出,突出三人不同的学识、个性和风格。把一个雇工和官家小姐的美好关系写得那么动人,华人作家中只有琦君。如《第一双高跟鞋》、《阿荣伯伯》,阿荣伯伯的“学得能干点,要自己打天下”的叮嘱,倒不像雇工对小主人说的话,而是长辈对小辈的关切。怪不得他“仁慈慷慨乐于助人的性格,给我少年时代不少的启迪”了。
国内有些评论文章,只字不提琦君父亲写的散文,只是在别的文章中提及父亲对母亲的无情。其实琦君也很爱父亲,专文有《父亲》、《油鼻子与父亲的旱烟管》,在其他写母亲或母亲、父亲、姨娘三角微妙关系以及父亲对“我”的挚爱之类散文中,父亲的形象也是亲切鲜明的,如《小梅花》、《杨梅》、《酒杯》、《鲜牛奶的故事》、《喜宴》等等。琦君通过儿童的视角,将父亲弃官退隐后的心态,以及对种田人纯真的友谊(《油鼻子与父亲的旱烟管》),晚年对母亲的理解、深情和愧疚(《杨梅》),以及对“我”的挚爱(《喜宴》),写得那么细腻,那样鲜活,那样生动。而《父亲》的构思尤其独特。文章一开始,作家就为父亲造型:“每回听到马弁们一声吆喝:‘师长回府啦’”孩子们远远偷看到的是一个威风凛凛的父亲。“我”和哥哥,只是怕他,不敢亲近。待父亲因反对军阀内战而自动退隐闲居以后,父亲不再穿军装而着一身蓝色长衫,不像显赫的军官而像诗人学者时,“我”就感觉亲近多了。尤其是哥哥死后,父亲从北平回到杭州,“我”也由远远的“偷看”到“靠在他怀里”,为痛悼哥哥而与父亲相对痛哭。在这里可看出作家组合素材的高超:从形式上实质距离的拉近到感情距离的拉近,承接得天衣无缝,同时也借此将父亲的显赫、威武、悲愁、慈爱一一展出,既树起父亲的高大形象,又写出父亲丰富的内心感情。
人物散文
在写人的单篇散文中,有人把《一对金手镯》当成小说,这是不难理解的,因为它有鲜活的人物形象,严谨的结构。事实上琦君写人的散文,都小说化了,如《父亲》、《髻》、《红纱灯》等。所以这也是一篇小说化了的散文杰作。因为它是绝对真实的。琦君是独女,母亲爱之如掌上明珠,怎肯交与他人?据说是因为她一头浓发,听人说送与奶妈抚养才会健壮成长,迷信的母亲就让她与乳母之女阿月同吸乳汁。一岁半后,她被母亲接回,母亲拿出一对金手镯,一只套在阿月手上,一只套在她手上。七岁时,这一对小姐妹又见面了,一样童稚,一片天真,并不感到她们有什么不同之处。可是十八年后,当她们再见时,阿月竟当面喊出:“大小姐,多年不见了!”如同鲁迅的《故乡》中的闰土喊“老爷”一样,震颤着作者与读者的心。“鲁迅以他超越常人的冷漠,以极度悲悯所压缩成的冷漠,维系他古典的节制;琦君则以她静谧的诗词含蕴将悲悯扩散在时空以外”(杨牧:《留予他年说梦痕·序》)。这一声喊,一下子拉开了她们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点出她们不同身分地位。正因为琦君“将悲悯扩散在时空以外”,她对这“大小姐”的喊声也作了与鲁迅别样的处理,她不许这样喊,而且当晚,这位官家小姐、女大学生还执意与带一小女儿的贫苦农妇睡在一张床上,畅谈别后详情,关心她的命运。直到现在,她与阿月一别半个世纪,还念念不忘这位异姓姐妹,足以透示作家善良美好的心灵,温柔敦厚的个性。很可惜,作者只为阿月的贫困叹息,却无法找出阿月贫困的根本原因,却是她思想上的局限。情真意切是这篇散文的灵魂,这表现在文字方面,是作者不露痕迹地将她在古典诗词上深厚的造诣溶合于一篇白话文里,转成质朴的语言,抒写她的深情与眷恋。仅就流泪场面,就有七次之多,但没有雷同的。其中,有乳娘见到长大成人的“我”的喜极而泪,有“我”面对两“鬓已斑”的母亲和摸到乳娘“粗糙”双手而流的伤感的泪,有“我”与阿月话别时感到一对异姓姐妹“生活环境里离将日益遥远”而流的无奈的泪……除了写泪,作者运用对比手法,将失落之情,也写得如在当时,如当“老师讲到马克·吐温的双胞弟弟掉到水里淹死了,马克·吐温说‘淹死的不知是我还是弟弟’,全班同学都笑起来,自己想起阿月……心理就有点怅怅惘惘的。”这种对比,既鲜明又有新意。全文显得缠绵徘恻,动人心弦。比起忆旧文章的凝重情深,来台以后的生活写照的散文,则多幽默诙谐。当然不能说她写来台后的生活散文就不带感情,那是不可能的,因为琦君信奉“感人心者,莫善于情”(白居易语)这句名言。她是用“情眼”看世界的,在她的笔下,处处都是爱,万般都有情。我说她忆旧文章更凝重,更情深,只是比较而言而已。请看《我的另一半》、《我的另一半补述》、《三如堂主人》、《梨膏酱油》、《与我同车》写得多么幽默而又一往情深。至于《孩子快长大》、《孩子慢慢长》、《捕儿住校后》等等,也写尽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爱心,《家有怪妻》、《再做闲妻》则更是妙趣横生!
除了写人,她的笔也离不开她心爱的小动物。她写猫(《家有五猫》),写狗(《寂寞的家狗》)、写猴(《再见呆呆》),甚至写老鼠(《人鼠之间》)、小虫(《静夜良伴》)等等。她自幼爱小动物,她的处女作就是《我的好朋友小黄狗》。在所有写动物的散文中,我认为《我家龙子》最出色,它不仅表现作家对动物的爱,更突出一颗慈母心。因为那只猫是儿子雨夜拾回来的“爱宠”、拜托“我’代为照顾的,于是母子间的情愫得以沟通。而这聋了的小白猫所以不叫聋子而叫龙子(这名字还是最不喜欢小动物的父亲取的!),也表现做父母的对儿子的期望——望子成龙。结尾处“我抱着龙子,喃喃地对龙子诉说心事…但想想(已经远行的)儿子,他又何尝听得见,听得懂呢?”那种对儿子的担心和爱心,是每个母亲都有,却不是每个母亲所能言传的。
琦君写身边琐事的散文常富哲理,如《倒帐》,全家赖以生息补贴家用的一笔钱,被一位朋友倒掉了,怎么不难过呢?但“塞翁失马,安知非福”,由此“使我们懂得如何安贫守拙,更懂在贫与拙中,如何来享受无边的家庭乐趣”,“岂非‘得大于失’”?又如《财富和爱情》说明夫妻生活中,爱情和友情才是永恒的财富,给读者多少启迪!此外如《恩与爱》、《生与死》、《有我与无我》、《有甚闲愁可皱眉》等都是极富哲理与情趣的精品。有些身边琐事则写得富有人情味,如《课子记》,她嫌她先生对儿子太苛,“谁知轮到自己教他,竟比他爸更容易动火”,写做爸爸的辅导儿子功课时一下子叫“乖儿子”,一下子骂“笨东西”,声态笑貌,跃然纸上,像一幅家庭生活画,一出富有诗趣的小喜剧。通篇作品生气盎然、真实,真是使人神游而意会的好作品。
相关资料
《琦君的世界》隐地编 尔雅出版社 1980年
《琦君的文学世界》章方松三民书局 2004年
《剪不断的母子情─论琦君的亲情书写》黄渭珈 中国语文月刊 2005年
《永远的童话:琦君传》宇文正 三民书局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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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晋康,男,1948年生于河南南阳,高级工程师,中国作协会员,中国科普作协会员兼科学文艺委员会委员,河南作协会员。迄今已发表短篇小说87篇,长篇小说10余篇,计500余万字。 曾获97国际科幻大会颁发的银河奖、全球华语科幻星云奖终生成就奖。

❺ 短篇小说| 内裤,不送

小闺最近心事重重,为情所困,压得她喘不过气来。脑袋昏昏沉沉,躺在床上,小肚子一阵阵地收紧疼痛。她知道是来月事了,可疼得她无力起不来,不能给自己冲杯红糖水喝。

肚子里滚粥似地,酝酿着,终于开闸似的一泄而下,湿漉漉。她摸了一下屁股底下,不用看血浸透了裤头。渗透入了床单,画了一朵牡丹花。

她苦笑了一下,泄下之后,疼痛稍减些,拖着虚弱的身体, 晃晃悠悠起来上厕所换下被血吃透的内裤。换了被套,床单,冲洗,手泡在冰冷的水里,脑袋清醒了不少。疼痛也缓解许多,机械式地搓着牡丹花图,泡沫红色渐渐变淡,最后消失滑入下水道。

洗完把自己丢上床继续懒睡,"漂洋过海来看你……″却在这时响了起来。

是莫邪迪打来的,不接,她翻了下身, 让那首《漂洋过海来看你》继续唱着。认识莫邪迪,是在一个"顶级俱乐部″,这个俱乐部里的会员都是单身王老五。而且是身价过亿社会精英,每个男士除了有钱之外,还是外貌协会成员。

莫邪迪是制衣业巨头,在巴黎时尚界拥有一席之地。但近年因为午午 集团的崛起,使他心情暴跳如雷,在俱乐部里,骂天下人皆负他。

"小闺,你知道吗?那些制衣业最新潮品,全是我创造出来的。那款荷叶古典,引领时尚,让多少同行 羡慕嫉妒恨呐。仿造的产品满大街都是。害得我们公司损失不浅。现在又有午午推出一系列产品,挤得我没饭吃了。″莫邪迪控制不住内心的激动,倒起竹筒来。

小闺拉一下白色纱裙边站起来:"莫总,别生气了,让我弹一首古筝二月春给你听好了!″也不等他回,站起身飘然来到古筝前,坐下,玉指轻挥,叮咚声响,白云蓝天,小桥流水在她指间穿梭着。蝶儿翩翩起舞,花儿在微风中摇曳生姿。阳光晒落身上暖意浓浓。初春回荡在整个俱乐部里。

A君修长的身影走进俱乐部,他是俱乐部里最帅的男士。只要他一现身,身边莺莺燕燕围上来,可他总是换不同女伴,好像没有固定伴侣。

对了,俊男俊女成团而行,左呼右拥。似乎游戏人生才是他们的生活。

"好,一首二月春!要不我们来做一个游戏吧!以景写诗,词,每人把自己的职业写出来,怎么样?″低沉的男中音,是在墙角棕色单人沙发,俱乐部发起人芩村有嘴里发出来的。

这个提议立刻得到了俱乐部里其他人的响应。

身材丰满,穿一件黑色无袖深v字领,白白的两团糯米粉快要飘出来了,一顶网纱帽子 遮住了半边脸,只看见涂着玫瑰红的嘟嘟唇,是欣欣姐。她在俱乐部拥有一姐的地位,气场强大,诗词如衣,随手换来。

"我就不客气了,橘扒大家先来猜猜我做什么的?

七拼八凑成席坐,

三朋二友包间聚。

欣欣端杯穿梭忙,

五脏六腑全靠它。

深夜孤影游街行,

杯醉眼迷步伐乱。

冷风吹来起鸡皮,

再来二杯吼销魂。″

"好!不愧是一姐,出口成章,不才也来献丑了。″一个陌生的声音传入众人耳,大家齐刷刷向他看去。

这人小闺从来没有见过,或许他常来,但是俊男靓女太多了,在这个俱乐部里,没有几把刷子,闪光点,是会被碾压成渣的。

"峡谷山川丈量行,

亿年流光破肚研。

世上稀少探究竟,

杂草众生不俱险。″

短短几句打油诗,引起俱乐部里众人低声猜,这是何种职业?

一曲二月春演凑完,小闺起身,白衣飘飘向莫邪迪走去。

"小闺,你来首诗词,早听说你的词,别有一翻韵味!″芩村有晃动着手中琥珀色的威士忌酒,半眯着眼睛, 眼光闪烁着。看不清,他在想什么?

来首就来首,小闺眼睛游到A君身上他斜靠在一棵塑料桃花树下,双手插入裤袋,似笑非笑。她不由心里春心荡漾。陌上公子世无双,大概就是指他了吧!

她清清嗓子:"来俱乐部有段时间了,来猜一下我的职业。

悟空崩出五指山,

叩拜唐僧叫师傅。

赤裸露体羞煞为师也,

挑灯密密缝从此为人形。″

莫邪迪皱起浓眉,把手上的酒一口干了:"你跟我是同行?″

"差不多吧!″小闺伸手接过服务生端来的水果沙拉:"所以我跟你有亲近感啊!″

俱乐部里的迷虹灯,闪耀着看不清每个人脸部的表情,像雾里看花,水中涝月,你能分辨这变化莫测的世界。

这个俱乐部最大的特色是,没有操杂的音。安静,舒适才是大家爱相聚的原因吧!

三百多平方米的大厅埋差,正上方有一个舞台,上有多种乐器,圆液昌钢琴,吉他,小提琴,电子琴,萨克斯,鼓架, 古筝,竖琴……真是中西合璧, 这些乐器是俱乐部会员自己演奏用的。如果谁想要演奏,自己可以上台去演奏一下。来展示自己的才艺,心情,还可以吸引互相喜欢的人成为知己,粉丝。

会员们三五成堆,自成圈,磁场相吸,自然分成组。

漂洋过海来看你终于停了,把小闺的思绪拉了回来。她叹了一口气,烦!

都怪自己是巨蟹座的性格,母爱泛滥,让异性以为对他们有意思。见一个爱一个,可是身边的男士一个比一个出色,不是出色,是绝代美男子。

才华横溢,多金又多情。小闺在商场打滚多年,对人鉴定能力还是有的。俱乐部里任何一位,在社会上都是明珠。身边异性从来不缺,可爱情就不好说了。

爱情是独一份的,是保持忠贞的。对的爱情是愉悦的,不对的爱会痛苦万分。心中在打疑问的爱,还是放弃吧!

俱乐部里大多数人,什么都不缺,唯独缺了一份珍贵的爱情。单身的人,在人群中寻觅爱人。

小闺的烦恼就是她不知道自己爱上了谁?为什么对每个男士都会有好感?这是博爱,是滥情。唯独缺少爱情?何为爱?

她想起了那次聚会时,芩村有提议做真心大冒险活动场景。

那天人还是挺齐的,好像约过一样,全到场了。小闺业务上有点矛盾,处理完手中活进俱乐部, 空气中弥漫着各种香水。男士的古龙水 尤其冲鼻,与女士甜腻腻的玫瑰香水混合在一起,鼻子发痒让她忍不住狠狠打起喷嚏来。

对不喜香水味的女子来说,好像来错了地方。可她还是来了,抬头就看见A君身边又换了美美。

"小闺,来得真好,今晚我们来玩真心大冒险。怎么样?″芩村有热情地招呼着。"规则是把心中的爱人,用诗词 镶嵌的手法。写进去。″

小闺对人有好奇的冲动,这个芩村有为什么开这俱乐部?无人知道他的底细,他身上有 绅士风范,为人体贴周到,每个人都愿意跟他交朋友。就这一点就非常了不起了。

他来自江南,跟小闺的老家挺近的,在俱乐部里能用家乡方言交流,特别亲。但他刚失恋了,错,是他刚刚拒绝了一绝世美女的追求。

在小闺眼中,这位佳丽肤白腿长,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似乎从古代仕女图中走来。看过她写的情书, 哀怨动人,情意绵绵。

可不知为何,却被芩村有拒绝了。

"好!小时候玩过的游戏,来吧!″

击鼓传花, 游戏开始了。咚咚咚,咚咚咚……一声快过一声,心脏跟着突,突直蹦。突然停在欣欣姐面前。

今夜有点怪,小闺明显地感到气氛不对,可又说不出来。欣欣姐手上的红酒只剩下半杯了,看她脸,一定没少喝。

"还是我先来。″一姐做事就是咔嚓,一仰脖半杯入喉。

"谷雨下珠珠,

山岳雾漫漫。

吾在心口中,

爱字脱衣出,

你越山林来。″

好!大家拍手鼓掌!

哦!谷岳,原来那个陌生男子叫谷岳啊!欣欣姐爱上了他。小闺会心一笑。击鼓传花继续着。

咚咚咚,咚咚咚……

咚,停!传到了一身白色西装的A君手中,他修长白得有点吓人的手指,右手夹起红色的花放左手掌中磨擦着。

"春眠不觉晓,

处处闻啼鸟。

夜来风雨声,

花落知多少?″

他……居然用古诗,可这诗,小闺心跳加快,脸发红,她下意识地抓起桌子上的啤酒杯一口闷,喝了下去。

身边几位男士齐齐向她看去。芩村有叫:"好,开始!″

咚咚咚,咚咚咚……

在芩村有手上停了。他略微思索了一下,把手中花一抛一抛,然后抓紧。

"村中有一土,

种啥就出啥。

门前一小树,

今来就发芽。″

"太棒了!村中有一土,亏你想得出。″欣欣姐正好坐在他对面,伸手拍打过去。

脸上飞上了二朵红花,什么情况?小闺没有想到芩村有把他和小闺的名, 拆开了组合成一首诗。

她想找个地洞钻下去,为什么?这俱乐部里美女如云,为什么会这样?这是一个游戏,不是真的,她暗暗告戒自己。别自作多情,这不可能是真的。

可是周围所有的目光已经聚向了她。美女们各怀心事,盯着她。男士们的目光似乎要 扒了她的衣服似的。

继续传花……

小闺已经坐立不安了,害怕花传到她手上,传过来了,像烫手的山芋一样,她丢给了下一位。咚,又停了。

传到了谷雨的手上,他眼睛余光扫了一眼小闺,转头正眼默默地注视着欣欣姐。

"遇见你三生有幸,

爱上你命中注定。

期侍你步入爱河,

欣欣荣今生无悔。″

哇!果然是高手,一出手就是挽着爱人,成双成对了。小闺看着他俩,感觉真好。这就是爱情吧!今生找到唯一的真爱,多好!羡慕嫉妒恨!哈!咳!她看到几双眼睛 齐沙沙地向她看来。

不要,她预感到暴风雨来临之前的黑暗。

"我看不用传花了,我来一首吧!″莫邪迪拿过谷岳手上的红花,放到鼻子低下闻了闻。

"闺中待嫁女,

君子好逑之。

知音世难求,

你现可知晓。″

这,不是添乱吗?存心为难,小闺如坐针尖上,扎得慌。为什么啊?这……因该开心还是悲哀?

俱乐部里任何一个男士走到人群中,都是鹤立鸡群。优秀,要财有财,要貌有貌,要才有才。可是三位同时喜欢上,这是一种悲哀,真的,小闺想两脚 摸桐油,开溜!

"看来今天,小闺,你是人生大赢家啊!来姐姐敬你一杯酒。″涂着红色指甲的手端着红酒来到小闺面前。

一两糯米粉团快溜出来玩了。

小闺眼睛睁不开,她一口喝干了红色的酒。

"小闺,上次你说那个悟空师傅什么的,你是做内裤生意的吧!″芩村有一只手托着下巴,微微一笑,话中有话:"今天,有三位向你表白了,你得有个答复哦!你看咱们三,谁是你最爱?″

A君身边的美女嘟起了嘴:"君,我不舒服,你陪我回去吧!好吗?″

小闺抬眼一看,A君那双桃花眼里倒影着自己的身影。吓了一跳,心脏都要跳出来了。

"看来,你今天是不好过了,不如你送我们几位内裤吧,一人一条,公平吧!″芩村有那低沉的男声,带着讽刺似的语调,阴阳怪气地说着。

小闺肚子又痛了起来,她拉一下被子,用手揉着肚脐眼。她想忘了那天,怎么回到的家,之后就生病了。

二天没去公司上班,让手下打理。她想起当时是……

"不送,不送内裤。″她用江南吴语向芩村有狠狠地丢过去, 落荒而逃。

天空下着雨, 淋湿了全身。

没有人追上来,她孤零零地走在 弥红灯闪烁的街头。 喷嚏一个接着一个打。

截了一辆出租车,把自己送回了家。

手机有微信过来:"你送内裤不?″

"不送!″她打上二个字,停了下来。内心又读了一遍"内裤″,"内苦″啊!

"不送″可恶,他一定知道,我会说:"不送内裤的。″

"唉!我被你打败了!″小闺打过去。她突然心情好了!

好吧,不送内裤"苦″,那只剩下甜甜的,或许很平淡的,或许是咸的,但决不是苦的就行。

她收到一串坏坏的笑脸……

❻ 琴师【短篇小说】

青丝缠绕,琴音袅袅,罗帐内传出一声叹息:“琴师,你什么时候再来陪我喝酒·····”帐内隐约可以看见人的模样,那是一个极为俊秀的公子,凤眼微挑,白玉一般的肌肤,显得有几分媚态,却又丝毫不女气,“这酒,怕是再也喝不上了······”

天下的剑客都知道,天下间谁为武林第一人?那当然是柳云琴柳大公子!说起柳公子,那可是神仙一般的人物,相当神秘,相传柳公子不仅剑术出神入化,他的琴技,诗赋也是绝顶的厉害,长相英俊,剑眉微扬,眼眸深邃黝黑,棱角分明······不过,之所以是“相传”,因为那些未必全为真实,因为——从未有人见到过“柳云琴”公子,不,应该是从未有活人见到过!那些见过他的人,都败在了他的剑下!

剑客之所以为剑客,那是他们拥有“为剑而生,为剑而死”的豪气壮志,这也是一个剑客的尊严,他们的输赢决定了他们的生死,一个失败的剑客有何颜面立足于江湖?是的,一个剑客他可以选择死亡,但是他不能没有尊严的活在世上!这就是剑客悲剧的一生!

其实,世人不知道“柳云琴”并不是这位天下第一剑客的名字,而是他的琴的名字。

他叫琴师,却是一个剑客。

七岁那年拜入师门,成为天下第一江清远的徒弟,他还清楚地记得入门师傅说的第一句话:世上唯有无情无欲之人方能天下无敌。那年,他带着师傅赠他的剑,离开了故乡,来到这个叫“江湖”的地方。

十年,琴师在云闲山庄生活了十年,这十年里,师傅只负责教导他如何习剑,何为剑术,何为心术。师傅说:“你不能对任何事物产生感情,尤其是人!人啊,只要有了感情,有了欲望,他的剑,就会有破绽······包括我!现在,我是你的师傅,但当你离开这里那一刻,我就不再是你的师父,我们之间,再一次的相遇,那就只剩斗争了······”

山庄里除了师傅还有一位婆婆,她姓孙,没有名字,因为她也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她喜欢弹琴,她的琴弹得极好,可是她的曲子却总是充满了忧伤,婆婆说,这就是柳云琴,天下间的音乐,只有它,才能奏出最美的声音。婆婆的一生是悲哀的,没有人知道她经历过什么,是什么带给她了一生的伤痛。

离开云闲山庄的时候,他带着一把剑,一个酒壶,还有——婆婆送他的琴,婆婆说:“我已经活不了多久了,这把琴,和你有缘······”眼神还是如以往的空洞忧伤,师傅什么也没有说,因为该说的,他早就说过了。

洛阳三月花如锦,多少功夫织得成。 洛阳城。依然繁华似锦,四季如春。路上形形色色的人都朝着一个方向。

“段飞鸿向李啸天下了战帖?”

“是呀,是呀,在江湖中都是有名望的前辈啊!”

“听说就是今天午时在梅雨山决斗呢!”

“去看看······”

“小二,来一壶酒。”一个青衫青年头戴斗笠,腰间配着一把剑,拿出酒壶。看不清青年的外貌,只是——他的周围散发着一股冷气。

青年接过递来的酒壶,别在腰上,眼中若有所思,也追随人群而去。

几百里外,梅雨山。初春的空气微凉,在这山之巅,却显得愈加阴冷。

如今,两大武林中算得上有名气的前辈决斗,两条蓝影掠过山头。

剑气使空气变得轻盈,只见空中剑光飞过,普通人根本看不清两位大侠的一招半式,是的,他们的剑很快,丝毫不让对方发现自己的破绽。

其实,这两个人的剑法上的造诣差不多,唯一可比的不过是持久性罢了。

“哼······”在离打斗不到一里处的一棵大树上,没有人注意到一个青年躺在上面,他头戴斗笠,嘴里夹着一根树叶,眯着眼睛······没错,他就是眯着眼睛,可就算如此,他依然知道,段飞鸿要输了!这场决斗的胜负已定。是的,真正的高手,他用来看事物的,往往不是眼睛,而是耳朵!

果然,不出片刻,段飞鸿倒在了地上,这个武林,从此又少了一个剑客。

“江湖的‘仁义剑客’也不过如此······”从树上跳下来一个人影,他带着斗笠,看不到面容,从声音中可以听出来,他还只是个少年。

“谁?”李啸天惊道,在声音发出之前,他确实没有感受到附近的气息,而且,看着这个少年身后的树,怎么可能?他还只是个少年,在这么近的距离内竟然没被剑气所伤?习武之人都知道,比武之时不能在十里内观看,这个小子究竟是不懂规矩,还是······

“好个口出狂言的后生,难道你还想和老匹夫打斗一场不成?到时候,可不要说前辈欺负后辈······”作为这场比斗的赢家“仁义剑客”李啸天岂能让后辈如此放肆。

“哼,就凭你?已经是身疲力竭之躯了,和你比?那我岂不是以少欺老·····”他的口中透着几丝轻蔑。

“你······”

“三日后,在这里,再战吧······”转身,留下一个挺拔的背影,他的声音变得悠远······

于是,江湖有了新的热门话题,决斗现场惊现少年!这个看似平凡的无名的少年究竟是谁呢?

然而,这个话题人物此时却悠闲的喝着小酒······

“呵呵,你倒是闲哉,你可知······”柔魅的声音戛然而止,只剩下酒水流入喉咙的声音。

“来,喝酒······”揽过来人的肩膀,扬起手中的酒壶,酒水就入了他的嘴。 来人是个看似和他年纪相仿的少年,一袭青衫,凤眼微挑,显得有几分邪气,是个十分英俊的少年。

“琴师,你总是这样······”他笑到,“你明知道我喝酒从来不用杯。”

是的,这个在短时间就引起江湖注意的青年,就是刚从云闲山庄出来不久的琴师,而这个俊美少年——剑中有剑仙,酒中有酒仙,他便是那酒中仙!他是琴师的知己,唯一的朋友,这便是琴师终日与酒为伴的原因。

琴师是一个冷性之人,这或许是从小师傅教导的原因,可是,只有在面对酒仙的时候,他才可以放开自己,酒仙他是一个懂得倾听的人,倾听的不是他的言语,而是他的内心!所以,他们的交流不需要太多言语,因为他们有足够的默契。

谈笑之间,时光飞逝……永远,都让人觉得那么短暂……

三日后,幕时,梅雨山峰,一片黯然。

“小伙子,你现在认输还来得及,谁年轻的时候没干过荒唐的事情,只要你和老夫道个歉,老夫还是可以……”不是李啸天看不起后辈,而是,这个后辈实在是在江湖没有名号,这样一个没有任何经验的江湖后生,只怕是他太过于轻狂……

“哼,前辈,废话少说,开始吧!”琴师打断了他的话,他看不起这种仗着自己的经验丰富自以为很了不起的人,前辈?其实还是喊得太客气了……

“你,你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让老夫前来教训教训你!!” 说完,不留丝毫余地的出手,没有任何忍让。

暮色之中,观看的人看得不是十分清楚,能依稀看清的只是空中飞动的剑光。

空气变得宁静,听不见风的呼声,只是——刹那之间,一道剑影飞过,空气瞬间流动起来,还来不及看清发生了什么,一切又瞬间归为静止……一切,都已经结束,可是,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人看见到底发生了什么,根本来不及看——就已经结束!这样的速度,已经无法用语言来描述,因为——没有人有过这样的速度!

李啸天躺在了地上,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清了这个少年的模样,原以为,他是年少轻狂,看来——轻狂的不是他,而且他!是他自己!李啸天安详的闭上了眼睛,被江湖后辈打败,原本应该是件极丢脸的事情,可是,在这一刻,李啸天没有这样的想法,也许,这个江湖应该犹后辈们来掌控了……

剑尖在滴血,一滴一滴的落下,空气中可以听到血滴落的回声。这是最好的结果,剑客死在了剑下!这是每一个剑客一生的荣耀!

是的,从此,江湖上少了一个李啸天,却多了一个叫“柳云琴”的少年。

其实,琴师问过酒仙,为何要在战帖上留名“柳云琴”,那明明只是他琴的名字,而不是他的名字,酒仙狡黠一笑:“因为——我喜欢……”接着,两人相视一笑,继续饮酒寻欢。

杀人本不是一件神圣而美丽的事情,更何况,琴师本就不是一个轻视生命的人,况且天下真正值得他为之拔剑的人实在太少,战久了,就慢慢变得寂寞,在这过去的五年里,能够和他比斗的人,都已经不在了……

琴师终日与酒作伴,可是,连酒仙都已经看出来,他寂寞了!这种寂寞不是无人相伴,这种寂寞只有身在高处的人才能体会!高处不胜寒,可是,明知高处寒,偏爱高寒境!剑客,一辈子都离不开剑,他们用一辈子,去追寻最高的剑道,可是,何处是最高?难不成是天下第一?

“其实,你一点都不在乎“天下第一”这个名号,你只是想找个对手……没有对手,让你感觉寂寞……即使是我,也缓解不了你的寂寞!”酒仙倚着栏杆调笑道,“其实,你的心中早已有了人选,可是,你却在害怕,你害怕他被你打败,因为……你就会更加寂寞了!我说得对吗?”看着举着酒杯望着远方的人,他的心思,他一直都懂。

“为什么……你总是……?”拉回远眺的视线,看着眼前的人,他是如此洒脱不羁,笑看红尘庸人自扰。

“哈哈哈哈哈哈……”笑声打断了琴师的话,接着,两人就莫名其妙的笑了起来……

“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找我……只有这样,你才配当我的徒弟!”江清远的声音一如往昔般没有温度,也许,是他清净惯了。

“师傅……”琴师非常激动,是的,不是不忍,而是激动,面对对手的激动,想要一决高下的情不自禁!

“不,我早已不是你的师傅,我和你说过,出了云闲山庄,我们就再无瓜葛,我不会因为你是我的徒弟就手下留情!”这是两个剑术绝顶人的对决,“杀了我,你就是天下第一!”

叶落无声,风过留痕。天下间没有知道,在这里的两个绝世剑客的比武,没有战帖,没有宣言!

寒冬至。

云闲山庄下了一场大雪,压弯弯所有的树枝,除了——庄中的梅花,今年的梅花格外盛开,那朵朵红梅站在枝头,绽放出血红一般的花…… 庄内,谈笑风生。

“我还以为,再也等不到你喝酒了呢!”酒仙笑着看着这对在互相敬酒的师徒。

琴师笑着回看了酒仙一眼,有些话,不必多说,一个眼神就可以明白。是的,这场决斗没有胜负!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结果都是一样——平局!

其实,结果在这瞬间又变得不那么重要,如酒仙所言,他现在快乐,没错,快乐而不寂寞,也许,这就是最好的结局,也是最悲的结局……没有人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再次兴起,再来斗上一场,不死……不休……

酒仙看着杯中的酒水,天下第一?天下哪有什么第一?谁能真的无情无欲?最终都不过是有情之人罢了……所以,永远,都不会有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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