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强短篇小说草地
Ⅰ 短篇小说治愈系
腾拉底没有名字
1.雨夜残花
眼前是无尽的黑暗,雨夜,雨的痕迹蔓延过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倾泻着七月的烦忧。她静静地在这条黑暗的路上走着,雨顺着她的头发慢慢流下来,混着些玻璃渣掉到地上。
她低着头,垂着的留海湿答答地贴在前额骨,遮住了正在流血的红色疤痕。安静的雨夜,也只有这踢踏踢踏的脚步声能更让人警觉。
路灯也熄灭了,摇晃的小圆灯也渐渐暗了,雨中飞腾挣扎的蛾碟,早已沾湿了翅膀,一动不动。仿佛一切都静下来,雨停了,人止了,天静了。
时间又回到三年前那场同学聚会。
Ktv包房里传出阵阵“鬼叫声”,男生和女生们对飙高音,一阵阵死了都要爱中,有人沉默不语,也许沉默也是一种表达方式吧。“亲爱的怎么了?”我对着对面正红着眼圈的闺蜜说。“这酒太辣了。”她挤出一种埋怨酒的表情,可惜她并不是好演员。我都明白。叶舒面前的玻璃杯里,泛着红色波光的酒,让人感觉一切都是那么地不真实,那么地不可置信。
今夜的缺席对她的打击是挺大的,很奇怪,正好是她的现任男友景浩和我们昔日闺蜜陈佳佳未到。其实叶舒和我心里都明白,我们亲眼见证过景浩和陈佳佳亲热,可叶舒心里就是不甘心。她作为一个事业上的强人,出过很多鼓励后生的一些书,可以说能呼风唤雨。但就在这种情况下,自己心爱的人却被别人夺走。这该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叶舒本身就并不是一个好演员,甚至在夜深人静时也会看着自己床边的景浩泪流满面,可她仍在继续隐瞒,她在演一场最难的戏,她的人生。
她和我对视了一眼,我明显察觉在她那双看似平静的眼睛深处,有着一个汹涌澎湃的大海,我好像有点不认识她似的,这是我们相隔三年后第一次正式见面。说是闺蜜,也很好笑,只是口头上说说,而暗地里,却总是相避。我们变得越来越陌生,也越来越成长。她曾经告诉我,她好像有点冷漠了,这是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起码在这次聚会之前。
冲着李老师的面子,她还是没有缺席,但她终于坚持不住了,一个再好的演员,都有心,她的内心,在洪水的冲击下,倒塌了。
她向我微笑着,拉开门,走了。我慢慢地起身,站在ktv白色大理石反光地面上,看着她如何踉踉跄跄地走出去,我也该明白,这便是沉默人生就此改变的一个开始。我追了上去,静静地跟在后面。我怕她太伤心,又怕她太绝情。我始终记得她的微笑,但身份和地位,拉长了我们俩的距离,仿佛咫尺,则在天涯。
没带伞,雨姗姗来迟。
她放慢了脚步,似乎在等我。“我很好,没事。”她颤抖地说。似乎想让我就此驻足。我也停留在原地,等着她渐渐在视线里消褪。
我很纳闷,自己为什么要这么死缠烂打,都已经不再是从前了。现在的她是我的上司,她是星旗国际的分公司老总,而我,却是她手下一个矮层上班族。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她在训斥和发号施令的时候,怎么可能没有看见在下面闪着泪光的我。我不知道她到底是怎么了,也还好,她难过时我不会莫名难过了。
“腾拉底你好,我想问你几个问题,可以吗?”腾拉底是网上的一个朋友,是一个书里夹着的一张纸条上写着的,这几个月,他总会帮我解答我困惑的事情。
“我尽量回答。”电脑屏幕上闪烁着暖心的对话框。
“我有很多朋友,曾经我们一起愉快地没心没肺大笑,但现在,她们好像变成了我不认识的另一个人。她们是失忆了吗?”
“是的,她们失忆了,得了一种绝症,容易对过去的事情有所遗忘,甚至忘得一干二净,云淡风轻。”
“她们会永远这样吗?”
“会的,我们都会的。这种绝症是无法治愈的,再多的钱也没用的。”
“那究竟是为什么呢?我也会得绝症吗?我会死吗?”
“会。而且会很痛苦。”
“你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吗?”
“很抱歉。等我以后再,慢慢告诉你。”
我叹了一口气,正准备离开电脑趴在床上的时候,对话框又弹出来了。
“静月,别太害怕,别太难过,一切都会过去的。”
“恩。”
又是一个难眠之夜,我总在想,以后我得了这种绝症了,是不是会变得像叶舒一样冷漠呢。吃下几片安眠药后,脑子里的画面渐渐淡了,只剩下一片空白。
2.匿名信
闹钟准时响了,7月早晨的阳光,暖暖地照进这间不那么温暖的屋子,满满的阳光清香,揉揉惺忪的幻眼,我以为今天可以这样暖暖地过去,可我顷刻间明白,我离上班迟到还差一个烤面包的时间。骑上电动车,风驰电掣地拉出一道风刀。当我坐到办公桌时,面前的主管已经铁青着面孔,站在我面前。我已经预知到了我未来的命运。“恭喜你,你成功获得迟到王的称号,这个月30天您已经迟到了19天了,您现在可以去前台填一下辞职信。”这句话对于我来说等于晴天霹雳,除了这家公司,我真的就只能成为一个无业游民了,我也不知道我一个十八岁的小女孩该怎么去面对这一切,我也想过那个比我大三岁的闺蜜兼留级同学,但我跟她的距离也不是三年这么近的。脆弱的内心终于在不经意间崩塌了,我擦了下眼角的泪,准备在无数人的漠视下,拿好那盆仙人球,抱着准备走向柜台。
“她继续留在公司。”冰冷的声音从我后面传来,抖动着这冰封的空气。我知道这是叶舒对我的照顾,但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开心不起来。我重新抱着仙人球坐到了办公椅上,打开计算机,史迪奇刷的一下便从屏幕映入眼帘,我看着主管哭笑不得的表情,笑得格外灿烂。
办公室很少有人注意到我,凭借我这一脸的雀斑的脸,完全没有了十八岁女孩应有的形象。但今天,自从叶舒施令后,全办公室沸沸扬扬地,他们在讨论着有关这个看似农村女孩的丑女的奇迹。
我在办公文件之间穿梭,不停地在打电话和eml联系客户,只是弄点简单的客户引进,
枯燥无聊的工作时间,无休无止,我一直在盯着时间表,一分一秒地流失,只是没有声音。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叶舒会让我这种废柴留下来,浪费公司形象。只是觉得挺感激她的,但不知道她的内心到底是怎样的,还跟我曾经一起在床单上涂鸦时承诺的要一直一直在一起时一样吗,我不明白,离别为什么是要演戏。
就在这慢慢的思考中,被一声熟悉的咆哮震醒了。“徐静月,你的信!”我在一片恍惚中抬头,看着一个熟悉的轮廓走到我面前,啪地一声放了一个白色的小卡纸似的东西在我桌上。好一会,我才缓过来,再次睁开朦胧的睡眼,抓住桌上的白色小东西,慢慢看,才发现,这是一封没有寄信人的信,我也不清楚在通讯这么发达的年代,还有谁会使用这么古老的通讯方式,而且没有寄信人的信,我无法想象这该是怎样荒唐的一件事。
信封里,装着一张斑驳的黄色信纸,上面没有字,我拿出来,一探究竟,却发现,新的背后,有着几个大大的字“梦幻馨城底”,没有署名。我大概了解信得格式,经验告诉我,这并不是信,只是一个极其简短的小留言。我似懂非懂地接受了这封并不是信的信。
在这个世界里,能给我写信的人,除了父母,况也不多了,我没有朋友,至少现在是这样。叶舒也只是认为我太可怜,同情心作怪罢了,除了叶舒,我在这个繁华的崇明岛,并不认识任何人,包括我自己。我在网络上搜索着有关“梦幻馨城底”的一切,但都是些没用的类似广告的答案,面前这封信,和电脑萤幕上闪烁的客户图标,我瞬间明白了什么事情才最重要,抓起鼠标,在键盘上风速般地开始打字回复客户,这种动动手指头就能拿工资的事情,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职业,这种梦寐以求,是在未看见中午那盘不知道名字的大杂饭前的想法,唯一值得高兴的,便是每天的大杂饭都在变换。
下班的时间总是令人兴奋的,我迅速地抓起桌上的文件夹,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跑出了这间公司的大门。正准备掏出钥匙发动电动车,突然觉得有些重要的事情忘记了去做。准备跑回去,就撞见在门口与主管详谈的叶舒,我和她对视了一眼,我轻轻地说,谢谢。她对我微笑,一瞬间过后,又变得面孔铁青。我悄悄地进去,准备拿走那封被遗忘了的匿名信,但我拿起信的一瞬间,我隐隐约约觉得,这封信有什么怪异,像是被人拆开过,不只是我。但一切又同原来一模一样,只是一种直觉,我并不觉得一切和原来有什么不同,也许是一种较真实的错觉。
月光冷冷地,骑着电驴,感受着一天余热后的清风洗礼,放松地享受这恬静的夜晚时分,一个人在她越喜欢的时间里,总喜欢走得慢一点。我幻想有一杯酒,一杯清风,一杯月光,一杯好心情,一杯心之所向,我能慢慢地睡去,不再醒来。
可我最终还是回家了,最终还是要面对这并不美好的一切,面对这间不那么大的小租房,面对这不那么温暖的冷被窝,面对这总是滴水的水龙头,面对7月燥热吐息后的余热。可隔着窗,我也能看见太阳,隔着一块破碎玻璃,我能看见7月零星点缀的夜空。“梦幻馨城底”,又在哪呢,思绪不断地在我脑海里闪过,像电影一样地,慢慢地放映。我不记得我好像是什么时候见过这个名字,只是很熟悉,也许是从前吧,我有过很伤心的记忆,但现在不知道,为什么不记得了,我有过曾经的灵魂,只是不知何处安放。我也想过问腾拉底,但一切都没有音讯,腾拉底对自己无法回答的问题,只选择沉默。我很害怕自己得了腾拉底所说的绝症了,看着昨天的自己慢慢消失痕迹,而自己却无能为力,会不会很痛苦呢?
放开疲惫一天的身心,把这封匿名信放在一个画着顽皮史迪奇的小盒子里,这里面放着很多对我很重要的东西,包括第一次掉过的牙齿,包括第一次画过的畸形爸爸,包括写过的第一封信,很多很多,爬满了时间的痕迹。我总是对第一次的事情有所珍惜,所以才会觉得她们弥足珍贵,但这种一文不值的情谊,总不会被人轻易记起,我从未忘记。
安眠药还是一如既往地来到了我的面前,拉好窗帘,锁好房门,脱掉工作服,露出自己洁白的身躯,并不像外表开上去那么野蛮,倒有点清新,仅仅是在我看来。钻进被热水袋暖热了的被窝,抱着自己,感受着黑夜的寂静。一片朦胧中,我开始了,深夜的熟睡。
轻轻地,我醒了,但面前却格外地清晰,只是觉得清晰,但仍只有一片白色的刺眼的光,我向前走,似乎这并不是我熟悉的小卧室,我到了一个虚幻的地方,我只是向前走,不回头,有时候自己也不知道何处是前方,只是跟着白光走,哪里会有方向,哪里会有止境。我并不感觉太劳累,只是隐隐约约地感觉前面有个和我差不多高的人,周围都有声音了,似乎是水,叮铃的声音,如我全是梦幻。空气中隐隐约约传出一句话,“梦幻馨城底”,这个令我抓耳挠腮的一个词,我往前面走去,但似乎一切都破碎了,光没有了,人影消散了,我的世界,暗淡下来,我停住了,在一片寂静中,惊醒。
原来一切都是梦境,我向窗外望去,又是美好惬意的一天,这间小房子所处,正在一个声音交汇处的死角,除了太大的声音,我都无法听见,还有阳光,只有初阳,这也算是一种幸运吧。在我享受着暖暖清晨的时候,我似乎又意识到,这是又要迟到的一天,于是一下子就准备翻起身,抓衣服和牛奶,但今天是星期六这件事情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我下意识地安静下来,站到床上,抓起衣服开始蹦蹦跳跳地自嗨,庆祝这终于不用迟到的,不那么美好的假期。
窗外飘进来一个小东西。我惊讶地拆开这封信,“梦幻馨城底”,一个熟悉的名词,映入眼帘。窗外却只有邮差,匆匆路过,偶尔几声汽车的鸣笛声,划破这黎明的寂静。
3.抉择
不上班的早晨,总是那么美好,把疑惑放在一旁,背着小书包,去流浪。世界那么大,没钱去看完,这是我发自肺腑的声音。七月快要走了,我生命中最灿烂的时间段,就要结束了,我打算独自一人去旅行,距离不长不短,时间不紧不慢,阳光不热不冷,微风不清不燥。
只是一个小相机,一双运动鞋,一顶长檐帽,搭上十七路公交车,路过小巷,路过大街,路过镜湖,路过花田,我不知道该去哪,只是想去那,一个我曾经未到的地方。总是对新事物充满好奇感,包括一些陌生人。塞上粉色小耳机,点开音乐播放器,纯音乐恰到好处,仿佛是夏天的情书,我,翩然而来。
我在半途,下了车,阳光不那么烈,我还能抬头看看天空。充满爱情的崇明岛,我深爱,也错过。我似乎闻到了海风的味道,虽然这里并不靠近大海,只是有种咸咸淡淡的感觉,在我心里酝酿。天是蓝色,和海一个颜色,我想看海,想去寻找属于我的那只扇贝,传说对着扇贝轻声说话,它会回答。
我到这里来,并不是欣赏风景,只是想一个人好好地享受这静谧的日子,腾拉底喜欢静谧,我也喜欢,他说,静谧能让人产生幻想,幻想自己的一生,幻想自己能有所大为,幻想自己心爱的人就在自己面前,幻想有一天我们总会相见。
坐在一片空地上,看着天空,阳光还好。我似乎回想起了小时候村里的那个神秘的诅咒,正因为这个诅咒,才导致爸妈离我而去。但随着封建迷信思想的渐渐褪去,他们最终还是接纳了我。我被上了一把爱的枷锁,此生不能有美满的爱情故事,自从说要和我一直一直在一起的青松消失后,我更加坚信了这个该死的诅咒,这辈子我注定为自己而活着,我曾歇斯底里地问过自己人生意义,才会发现自己输的是多么彻底,我是多么的冷漠无情。
有些事,过去了就好了,一切过去了的,都会成为亲切的怀念,国文老师教会我的,就只有这可怜的一句了,但足矣我,受用终身。我翻开手机里的照片,和着风,翻开了昔日光阴的种种。曾经青松消失后,我写过很多留言,如今看着这些留言截图,一股青涩的味道在我心里荡漾,从此我再也不相信誓言,再也不许愿,再也不看流星,再也不轻易去爱。还好我在这个世界里并不寂寞,我有父母,有很多愿望。
思绪切换得很快,我就这么一直望着天空,太阳耀光开始刺眼,七月流火似乎在慢慢逼近,我只好起身,关掉曾经的记忆。时间在慢慢流逝,似乎归家的时间也已经到了,任凭我再贪玩,也不能与时间为伴。可是在我正准备沿着原路归家时,路却难以分辨。来的时候因为有公交车,没太注意,才发现自己正处于岔路口的抉择之处。我沿着其中一条静静地走,旁边有树林,全是大片绿,和我初来时一样美丽,我并没有做太多的考虑,便开始义无反顾地走下去,管他是对与错,管他至于非,都是我选的一条,我总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就像十六岁那年,家里人都还是很排斥我的时候,我毅然决然地准备了去县城里参加考试,摆脱这农村生活的困境。那年摆在我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条是和一个有钱的农村小伙结婚,过着农村小妇人的生活;另一条,是我自己认为的要做的对的事情,虽然家里人只给了我一条死路,只强迫我能嫁人他们能拿彩礼钱,这也是我这辈子,最难以忘怀的事情。虽然现在我并不怪我父母,可在那时,我因为偷偷想溜出去参加区县的专业考试,考试成功了就能拿到超额奖学金,并且可以去到大城市里过上好日子。我实在不甘心,有太害怕,所以有一天晚上,我从楼上翻出去的时候,害怕到小声哭泣。作为一个本来就没有念过几年书,全是靠自己看书学知识的人,一想到我的一生,也许不会有所改变,也许我这样一走就再也回不去了,也许就要去当地的春楼当小姐,我害怕得一路走,一路哭。可谁也不知道,就是这样一个脆弱的小女孩,竟然能完成她的梦想,当我踏上离开农村的路时,我高兴得再次一路走一路哭,我是个脆弱的人,再没回过家,没联系过爸爸妈妈,再没见过面。夜晚我也幻想,一个没有家的孩子,最爱想象,我并不恨我的家人,也许他们也早已忘记有过这样一个孩子,他们都可能认为我在春楼搔首弄姿,委曲求全,为了谋生,迫不得已。
之后我便来到了大城市里的一所高级中学,也同样是在这里,遇见了留级三年的叶舒,她是我在这个大城市里第一个好朋友,她告诉我有关爱情,我很害怕,她因为爱情,变了。以前说爱着,现在只爱过。我也从此,越来越不相信爱情,我种仙人球,带刺,心带刺,才能习惯这个世界。我越来越相信自己的抉择,本来就这么敏感,感觉不再爱,就应该不再爱。
感觉要走下去,就继续走下去,最终,能到达心中的陆地。
可这次却没能如我所愿,这条路似乎很遥远,越往越走不到边,但我仍坚定不移地走着,这条路很舒服,我总觉得这两行绿色丛林间的路深处,总有一个什么东西在等待着我,很重要。似乎曾经那条乡村小路上,总有美好生活在等着我,这次也同样不例外。太阳射不进来,绿叶只是翠绿,不反光,天看不见了,只能看见缝隙。
“梦幻馨城底”一个破旧的路牌映入眼帘。我以为这只是一个恶作剧,一个错误的假路牌,但越往前走,就越能闻到海风的味道,不咸不淡,清风送爽。我心怀忐忑地往前走,绿树渐渐窸窣了,我有些害怕,但不愿回头。在一阵海浪声中,我来到了一处有很多礁石的海滩,我很惊讶。
面前的告示牌上,写着“欢迎来到梦幻馨城底”,我大概明白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恶作剧了,我想到了最近收到的几封匿名信,感到越来越发慌,总觉得这一切都太玄幻,都太不真实。我往前走,却发现,这是一座海涯,我跪在涯边上,向下探头,碰巧浪花溅我一脸,我很惊讶都害怕地向下看,海很深,很急,浪花是白色,腾飞如龙。我缩回头,我突然觉得后面有什么不对劲,才发现有个人,她拿着一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她戴着帽子和口罩,但我仍感觉很熟悉。她指了指下面,我看着她那把刀就这么嵌入我的脖子,我感到了肌肉断裂的疼痛,我下意识地想反抗,却无能为力,我想吼出来,却失声。她逼我下去,我的身躯不受控制,我一步步地移动,我的灵魂也在一次次地反抗,我知道掉下去,就只能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我有泪,她步步为营,最终在我最后一次反抗后,我掉下了海涯,浪花溅洗着我身躯,脖子上的疼痛感更加剧烈,我闻到了空气中的血分子的味道,眼泪是苦的,我的眼睛黯淡了,最终,我在一片黑暗中,消失不见。
我猛然地睁开眼,旁边是刚才休息的草地,手机屏幕还亮着,还是有关他的留言,风还是在吹,只有阳光的味道,太阳刺眼,考得炙热。又是一场梦,时间已是深午,太阳正热,我拍了拍身上的青草,向前方阴蔽的天地狂奔,手很酸,眼很花,但我还是惊奇地发现了一个公交车站,我站在那里,等一辆车,等一缕风,想一个梦。那个人是谁呢?这只是个不普通的梦,我骗自己,踏上了回家的车,收获一天的好心情,写下一天的日记,不知道梦,才是故事应该开始的地方。
Ⅱ 格日勒其木格·黑鹤的作品简介
1、《鬼狗》,“鬼”的父亲是一只藏獒,母亲是德国牧羊犬,就因为这种雪域高原与莱茵河畔血缘的巧妙结合,蕴育出鬼这样一头绝无仅有的纯白色獒犬。
鬼降生于警犬基地,因为野性难驯,无法完成训练而被送往机场仓库。可是又因为多次伤人,被卖给石料场主德子。鬼被过往的司机们百般玩弄,终于再次爆发,被货场看守黑人带走。
从未有过的残酷训练和毒打使它练就了超众的躯体和奔跑速度,却在同时失去了对温暖人心的信任与渴望。它被黑人带到草原度假村,成为人类牟利和娱乐的工具。一次出乎意料的失败迫使它逃出度假村,开始了在呼伦贝尔草原上的游荡生涯。
2、《狼獾河》,小说主要讲述了敖鲁古雅在大兴安岭原始森林深处,驯鹿、狼獾、雕鹗、熊、狼等隐秘的动物在那里自如出没,那些拥有与山林对话能力的鄂温克猎民的神秘歌声也在山林中回荡。
3、《高加索牧羊犬哈拉和扁头》作品以24个节气的方式结构,从一年的立春写到大寒,以优美的文笔、细致的观察描摹了大自然变化的过程,并用自己的镜头记录下了大自然的枯荣盛衰、动植物的生长变化。
4、《草地牧羊犬》内容简介:这些盲童怎么也不会想到,每天带他们去食堂吃饭、温柔地照顾他们的狗狗居然是一条能让狼闻风丧胆的巨大牧羊犬,它是被喝醉了酒的主人从草地深处卖到城里来的。它受不了城里的喧嚣,负伤逃亡晕倒在了福利院门口。
可是,福利院要迁到城里去了,大狗的幸福生活结束了,它又成了一条流浪狗……直到有一天。它遇到了一个叫阿尔斯楞的男孩,那男孩给它取了一个新名字叫蒙克,从那天起,它的生活整个儿的都变了。当然,男孩从此也有了一个生死相依的伙伴。
5、《狮童》,由作者串起的一个个草原生活的故事。作者的童年留在了草原上,在他的记忆中,那个镇子上少年们的统领——阿尔斯楞,既模糊又清晰。阿尔斯楞是一名狮子般野性难驯、阴险狡猾的猎手。
Ⅲ 童话短篇小说吗
星期一
凤仙花森林的阿丽丝说过:在蒲公英镇外,有一口叫做幸福的泉。
我决定去寻找这口泉,大约是七月间的事情。
对我来说,做一个决定并不容易,我是拖拉的人,那时候,被学习,工作,事业,爱情,所谓这些林林总总压得喘不过气,突然知道有这么一种不劳而获的东西,当即交了辞呈。
真正静下来的时候,才发觉并无头绪,阿丽丝只是说,有。并没告诉我,在哪里。
那么,好吧。所有的事都已经起程,因为,我们已经在路上。
背上我那不算大的行囊,前往凤仙花森林,那是蒲公英镇外唯一还像是可以藏着什么的地方。
森林不大,不过也够我走很久的。
走进森林的时候,突然发现绿树成荫,阳光透过树梢洒下星星点点的光和影。夏天,并不属于这里。透亮的清凉,被树影送抵心怀。
有很多不知名的花啊草啊的,长得很茂密。无论是否开放。想起来以前女友屡屡教我认识它们,我总是敷衍了事。不过,不认识,也没有关系啊,只要,美丽,就好。
林子里安静着,只有我沙沙的脚步,偶然有飞鸟掠过,并不为我停留。
我的眼睛追逐着这新奇的一切,这被我们忽略的,其实是再普通不过的一切。
看到有小兔子路过,我匆匆追了上去,眨眼就消失了。也许,对它来说,我才是它生命中的过客罢。
走了大半日,有些累,坐在一棵大树下时,脑门上一凉,居然是露珠呀。露珠沿着我的鼻梁直直滑落,滴在唇上,是森林的感觉。不甜,但沁人。
我想,这,是不是幸福的泉呢?沁人心脾的清新?
我不知道。
可是,露珠只能在森林里存在,我怎么把幸福带回家呢?
继续上路,我听到了哗哗的水声,是条小溪么?那么,它的源头,是不是那口幸福的泉啊!
想到这里,不禁激动起来。一跑着去了,只是,想早一点找到幸福的我,不过是再普通不过的我。
水声渐渐清楚,可是,我却发现森林慢慢在我的背后消失。
等我终于看到那条快乐歌唱的小溪时,我已经站在蒲公英镇上了。
那是镇子和森林的交界。
或许,离开这象梦一样的森林,需要的是这样一条忘川,不属于现世的幸福,不是我能把握的。
我又回头。
只是,还不死心。
在林子里寻找了一天的我,又累又饿,疲惫不堪地躺在草地上,我想,幸福在哪里。
可是我忘了问自己,幸福,是什么。
星星朝我使劲眨眼睛,小兔子请我参观她的新家,树爷爷说,露珠弟弟真调皮,我发现自己也变成了一片绿叶。半梦半醒的时候,我仿佛听到了有潺潺的水流,有丁冬的水滴,有雾气氤氲缭绕在我身边。
轻轻地呼吸,胸中充满了这温柔的情绪。
我突然并不再想着那口泉,那一刹的宁静,让我的心田,被真正滴入了一滴甘泉。
最大的宁静,就是那可遇不可求的幸福。
我睁开眼睛,天已经亮了,森林还是森林,阿丽丝并不在,我要回去了。
幸福,是落在手中那刹那的宁静。
作者:Alex
《天上有一朵云》郑渊洁/著
自从羊群里有了小羊羔后,牧羊人不再寂寞了。
那个稚嫩的小生命是在上周的星期四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牧羊人起初并未注意小羊羔,可当他看到她第二眼的时候,他的心灵被震撼了——纯洁、美丽、透明……所有这类形容词都通过小羊羔的形体争先恐后摩肩接踵地挤进他的脑海里。
小羊羔的出现给牧羊人的生命带来了活力,使牧羊人那本已被尘世弄得精疲力尽的身心再度燃起了青春之火。牧羊人感到奇怪,以往的上百万元遗产没给他带来幸福,一只小羊羔却使他强烈感受到生命的美好。可见终生追逐金钱的人实在是干着一件与追逐美好的人生南辕北辙的蠢事。
牧羊人比以往起得更早,他带着他的羊群寻找肥沃水灵的草地。他愿意为羊群提供最鲜美的食物,他喜欢看青草为羊群肌体里每一个细胞提供能源的过程,他觉得这是一种真正的享受。能通过自己的劳动促进自己生命之外的生命新陈代谢的人是幸福的人。有了小羊羔以后,牧羊人更深刻地体验到这种感觉。
小羊羔也很喜欢牧羊人,她知道他的价值,她理解他为什么要绞尽脑汁为羊群寻找最好的青草。她感激。她兴奋。通过他,她懂得了生命的含义。
一天,小羊羔问牧羊人:
“你为什么喜欢我?”
“因为你像羊。”
“不是所有的羊都像羊吗?”
“有的羊像狼。”
……
过了一会儿,牧羊人问小羊羔:
“你为什么喜欢我?”
“因为你像人。”
“不是所有的人都像人吗?”
“有的人像狼。”
……
以某一种形式的生命投生到这个星球上,内容却又不像那种生命的形式,这是生命的悲哀。
只有生命的内容和生命的形式一致时,才是灿烂的生命。
两个这样的生命碰到一起,是上帝的恩赐。可惜上帝在这方面是吝啬的。牧羊人和小羊羔明白这一点,于是他们更加迷恋对方,更加珍惜上帝对他们的照顾。
羊群终于不能忍受牧羊人对小羊羔的偏爱了,嫉妒像病毒一样在羊群中迅速蔓延,它终于形成了风暴。
在这个星球上,热带风暴和台风都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嫉妒的风暴。没有人给嫉妒风暴定级,但这次羊群对小羊羔刮起的嫉妒风暴应该是在12级以上。
这天中午,在草地上小憩的牧羊人醒来后,发现羊群中没有小羊羔。
的确没有。
牧羊人问羊群。
羊群告诉他,小羊羔跟一只狼走了。
牧羊人不信。
可方圆几十里内,没有小羊羔的踪影。
牧羊人无论如何无法将小羊羔和狼联系在一起。
羊群告诉牧羊人,那只狼是披着羊皮带走小羊羔的。
寂寞和孤独卷土重来。牧羊人重新开始体验生命的无聊与痛苦。
幸福使生命变得短暂。
痛苦使生命变得漫长。
这短暂使生命地久天长。
这漫长使生命转瞬即逝。
牧羊人的世界支离破碎了。他终日怅然若失。草不再绿。水不再清。阳光不暖。月光不明。都因为一只小羊羔的到来与离去。感情是魔鬼,它能把同一个环境一会儿变成天堂,一会儿变成地狱。
牧羊人在地狱里苦苦挣扎。
又是一个星期四的下午,牧羊人躺在草地上望着天空发呆。
从天边飘来一群云朵,当云朵经过牧羊人头顶时,一片云朵离开伙伴,伫足停留在牧羊人头顶的上空。
牧羊人并未注意那朵云,可当他看她第二眼时,他浑身的血顿时沸腾了,那分明是他的小羊羔:洁白、水灵、温柔、腼腆却不做作,周身透着自然。
笑容又回到牧羊人脸上。草绿了,水清了。
“你回来了?”
“是的。”
“为什么?”
“离开你,世界对我来说是地狱。”
“哦。”
“我还像羊吗?”
“像云。”
“你该不喜欢我了?”
“我喜欢像自己生命形式的那种生命。有的云不像云。”
“还有不像云的云?”
“有的云像狼。”
……
晴空万里的蓝天下,伫足而立着一朵白云。广袤无垠的草原上,仰首坐着一个牧羊人。牧羊人和云娓娓交谈。世界变成了天堂。
嫉妒风暴无能为力了。嫉妒风暴登不了天,只能在地上肆虐。
从此,牧羊人每日和云在蓝天下约会,那朵云是他的小羊羔。
天上有这样一朵云。
地上有这样一位牧羊人。
生命更加短暂,短暂得地久天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