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英语短篇小说的方法
㈠ 关于写作 | 短篇小说(Short Story)的套路
在英文文学中,有一种写作类型叫narrative writing,narrative这个词的中文意思就是讲故事,所以narrative writing可以译成 记叙文体或叙事文体写作 。Short Story(短篇小说)和Novel(长篇小说)都属这种文体。
在中文中,我们习惯把Novel翻译成“小说”,Story翻译成“故事”,所以Short Story究竟是翻译成“短篇小说”好还是“短篇故事”好,也未有定论。由于不同语言本身并没有完全对等的翻译,也由于中国文学的小说发展路径与西方文学小说发展路径有很大的不同,所以,这种咬文嚼字的细节暂时先放下不提,下文统一口径称之短篇小说。
英文文学中的短篇小说是专指 篇幅较短 、围绕 单一事件 描写的记叙文体作品。篇幅以一万词为最高上限,也有说法认为五千词是最高上限。
那么,经典的英文短篇小说有哪些要素呢?简单地说就是P.A.C.T.S.,加拿大高中老师会让学生填写P.A.C.T.S. sheet来分析和理解一篇短篇小说。
故事也好小说也罢,都离不了情节。依据短篇小说的定义,它只有一个中心事件,故事的情节就围绕着这一个中心事件展开。包括:
一个完整的短篇小说的情节应该包括所有这些要素,使小说的整体走势呈A字:
讲故事要营造一种氛围,使读者产生相应的情绪。 氛围 是作者通过自己的文字传达出去的,而 情绪 是读者在阅读文字的过程中所感知的。一篇好的作品,应该是作者能够让读者感受到自己营造的氛围,并产生相应的情绪。而差的作品则相反,读者或者感受不到作者营造的氛围,或者产生跟作者期望的完全不符的情绪。
比如,用自然环境营造气氛是文学作品中最常见的手法,晴天代表好心情,阴天代表伤心难过……。并不是说现实生活中晴天白日就不会发生倒霉事,而是说这样的写法最接近正常人的心理感知,因为人在心情好的时候就是会感觉气朗天清。这一方面,托马斯·哈代是个中高手,可以参考他在《德伯家的苔丝》中对自然的描写是如何烘托主角的悲喜境遇的。
当然,文学名家可以让倒霉事发生在大晴天并让读者更觉悲摧,但对初级写手来说,这样做往往是危险的,会造成读者在阅读时情绪混乱,怀疑作者是蛇精病。
曾有人在新年时收到远方友人一封信:“过去几个新年,每次我们两家人都在一起过,朋友欢聚何等愉快。今年你们远赴他乡,但不知道怎么的,我们一点儿也没觉得难过。”——如果不是知道这哥们永远词不达意,这信基本就是绝交信的节奏了。这就是氛围营造的车祸现场。
不用说,短篇小说必须有人物,而且一般还不止一个人物:一或两个 主要人物 和几个 次要人物 。主要人物不能多过两个,否则就乱套了。
次要人物在整个故事中是不变的 ,做为背景色存在。而随着情节展开,各方冲突的发展, 主要人物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合乎逻辑的变化过程 ,或者是处境变化,或者是心理变化,或者是情绪变化,等等等等。如果主要人物没有变化,那将是一个无味的故事,如果次要人物发生变化,那将是一个混乱的主次不分的故事。
主角还应该有一个敌手(Antagonist),就是那个给主角制造麻烦的人或物。敌手可以是另一个主角,也可以是次要角色,还可以是主角自己,甚至还可以是主角身处的社会、自然环境。
在中文语境中,小说与故事最重要的一个区别是:故事只是讲述一件事,这件事可能是真实发生的,也可能是想象的,故事 可以 不传达讲述者的任何价值和观念;而小说则不同, 小说是作者通过一个故事传达自己的思想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也是中学时代最恨的“中心思想”。
因此,一篇好的小说应该能让读者get到一个“人生道理”。当然每个读者有自己的人生经验,所以从同一篇小说中每个读者get到的人生道理可能不一样。还是以莫泊桑的《项链》为例,中国的高中语文的标准答案是“对资产阶级虚荣的生活方式的无情批判”,而加拿大的标准答案有好几个:做人要诚实(早跟朋友承认项链丢了可能就只用赔500法郎不必做十年苦工了)、爱情很坚贞(这败家老婆都没家暴她,还借钱帮她还债,绝对是真爱了)……
一般来说,故事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会在故事的一开始交待清楚,但也并非总是这样。有时,故事的时间地点会隐藏在故事情节中,比如,看到出租马车,读者就大概猜到这起码是一个世纪以前的故事,提到一周挣七个先令,就能猜出故事发生在英国,而且也是很久以前。
初级写手可以一开头交待清楚时间地点,高段位写手则可以把这些信息在行文中润物细无声地传达出来,和故事情节结合成一个协调的整体。
除了PACTS五大要素,短篇小说还有一大要素Narration & Point of View,英文缩写成POV。 POV就是指故事是从谁的视角来讲述 ,即中文所说的第一人称叙述和第三人称叙述。
第一人称很好理解,整篇故事是“我”“我”“我”,我看、我听、我动、我说、我想。这种视角最大的限制是,“我”只能知道别人在我面前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但“我”不知道别人想了什么,也不知道别人在“我”不在场时说了什么做了什么(除非再有另一个人来告诉“我”)。而这种视角最大的好处是适合初写者,因为只要写清楚“我”如何就可以了,别人都是“我”眼中、耳中的映射。
第三人称是用“他”“她”“它”讲故事。第三人称又细分为 有限制的第三人称(3rd person view limited) 和 上帝视角第三人称(3rd person view Omniscient) 。
有限制的第三人称是用主要人物的视角去写,故事讲述者知道主要人物所做所为所思所想,但对其他人物则所知(写)不多,这是大部分第三人称故事使用的讲述方式。
上帝视角第三人称之所以称为上帝视角,就是指故事讲述者知道整个故事所有人的所有行为和思想,是一个全知全觉的存在。具体写作的例子可以参考简奥斯汀的小说。这种讲述方式是初学者最喜欢用的,因为直接把每个人物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交待给读者简单易行,比费工费力地描写人物的行为举止可省事儿多了。然而这样写却很容易造成行文的混乱,让读者在不同人物的不同视角跳来跳去,好像一个初学摄像的人,镜头摇来晃去,拍出来的视频只能让人头晕。至于有些初学者以第一人称写作却总是“不小心”钻到别人的身体里把人家的想法说出来,那就更是笑话了。
这篇文章是根据我在加拿大读高中英语的课堂笔记整理及个人理解而成,如有错误,欢迎指正。
㈡ 短篇小说用英语怎么说
短篇小说:
翻译: short story;
双语例句:
这本集子是由诗、散文和短篇小说三部分组合而成的。
This collection is made up of three parts: poems, essays and short stories.
㈢ 英语短篇小说泄密的心翻译
泄密的心
爱伦?坡
真的!焦虑,很焦虑,极其焦虑,经久以来,我都超级焦虑;可是为何说我疯了?病痛消弱了我的知觉——木有消除——木有麻痹我的知觉。先说说我的听力。放耳听去,天上人间,冥界繁事,尽收耳内。所以我怎么算是疯子?听仔细了!我可以不紧不慢、心平气和地告诉你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
讲不清啥时候第一次冒出这念头;但自从想过后,它就日日夜夜萦绕心头。木啥目的,也木啥贪念。我还挺喜欢那老人。他自从木有烦扰,甚至辱骂过我。我也不念叨他的小金库。我想:是他的眼!对,就是他的眼!他其中一只眼像秃鹰眼一样——苍蓝色。每次他看我,我都全身凉透了;所以,自然而然,我决定灭了他,永远脱离出那阴冷的视线。
此时正是关键。你当我是疯子?疯子可是什么都不知道。你已经明白我做事多么理智,多么谨慎,多么高瞻远瞩——我若无其事地上班!杀他前一星期,我对这老人超殷勤。每晚,午夜,我打开他的卧室门——哎,要多轻柔就多轻柔的说!接着,门缝够容下脑袋时,我就伸进去一盏提灯。灯被裹得紧紧的,黑乎乎的,一丝光都不透的。然后我伸进头。哈哈,你要是真看到我怎么机智地进去的,你肯定会点32个赞的!我慢慢的,很慢很慢,超级缓慢地伸进头,当然吵不醒那熟睡的老人啦。差不多1小时后,我才完全伸进头去,就看到他躺在床上。哈哈——疯子有这智商?后来,我可以方便点动时,就打开提灯。哇塞,我那么谨慎,那么小心,刚好露出一丝光线,正好投射到他那秃鹰眼。
连续七晚,我都干这事——每晚午夜——但是他眼睛一直闭着的;我没办法下手;因为惹火我的不是这个老人,而是他的魔眼。每天早晨,我进屋,亲切地和他交谈,夸奖他,呼唤他,问候他睡得好吗。因此正如你所见,实际上他是纯良之人,毫不怀疑每晚午夜时分我窥视他的睡颜。
第八天晚上,一如既往,我极其小心地开门。动作比手表分针还磨蹭。此前,我从不知道我预见能力这么厉害。胜利在望,我又害怕又激动。心有所思地一点点推开门。他做梦都想不到我的心思我的行为。一想到这,我咯咯地笑了。莫非他听到了?他好像惊醒,突然动了。你可能猜我现在会退缩——错。他房间那么黑,暗黑得不得了,(他害怕匪徒所以紧绷着身子颤抖。)因此我知道他看不见门在打开。我依旧偷偷摸摸地推开门。我伸进头,要开提灯,手指刚滑过灯线,老人在床上跳起大吼“谁在那?”
我一动不动,始终沉默。一个小时过去了,我一丝肌肉也不曾松懈。这时我听到他躺下的声音。他也躺在床上听着——如同我夜夜做的那样,听到死神注视着墙面。马上我就听到极低的呜声,我晓得这是神经恐惧才有的声音。这不是因为疼痛或忧伤而产生——绝不是!这是过度惊悚时,从心灵深处升起的阴郁的颤抖的声音。我深知这声音。每每深夜,万物皆眠,唯我梦醒子时,内心深处、灵魂深渊中就发出这种声音,回声阵阵,让我恐惧到崩溃。我说了我了解这种声音。我知道老人想啥子。虽然我心里窃笑但我仍可怜他。我知道从第一次轻微声音使他在床上转身时,他就一直清醒着。他越来越害怕。他尝试去忽视,但这不可能做到。他不停地自语——“什么事都没有,只是烟囱里的风——只是老鼠穿过地板”或“只是蟋蟀的声音”。是的,他一直这么安慰他自己:但是白费力气。毫无作用;因为死神来了,都站在他面前和他的影子谈判,签约受害者了。老人感觉得到阴郁地黑影——虽然看不见听不到——却真切感知我存在在房间里。
我耐心地呆了很久,还没听到他躺下的声音。我打开了提灯,仅露出一丝缝隙。我开灯了——你想不到我有多偷偷摸摸地开灯——终于,从蜘蛛丝般细的狭缝里射出一线光,落进那秃鹰般的眼眸中。
睁着眼睛的——挣得大大的——看到这些我变得激动。我清楚明白地看到它——苍蓝的眸,似蒙了昏沉的纱,让我感到彻骨寒气;但我看不到老人的脸或身体:因为我顺着光线直接精准锁定目标。
跟你说了没?有这么敏锐的感官会是疯子?——此刻,我听到一种声音,沉闷,模糊,像是钟表在棉花里发出的声音。我也熟悉这种声音。这是老人的心跳声。我更为兴奋,好像受到鼓声激励的士兵。但是我依然克制自己,保持沉默,呼吸都有些胆怯。我恍惚地提着灯,小心地保持光线照在那眼上。同时,那该死的心脏跳得更欢了。速度越来越快,声音越来越大。他一定怕极了!声音越来越大,分分钟变大!——你懂我意思吗?我说过我焦虑:我现在就焦虑着。今晚,挺尸的时,房内死一般的沉寂,多么搞怪,我惊讶有这声响竟让我产生难以抑制的恐慌。目前为止,我仍极度克制,数分钟一动不动。此时,我异常焦虑——邻居会听到声音的!动手时候到了!大吼一声,扔掉还亮着的提灯,我冲进房间。老人惊叫一声——仅一声。我一下把他抓到地上,掀倒厚重的床板压住他。然后我会心地笑了。可是,过了很久,他心脏还跳着,发出那种沉闷的声音。不过这回我没发火;隔墙听不到这声音。终于声音消失了,老人死了。我移开床,检查尸身。的确,他死得硬硬的。我手在他心脏那很久,没有感觉到脉搏。他最终死了。他的眼再也不会烦我了。
还当我疯了么?听完我多么聪明细心地藏尸后,你就不会这么想了。夜深,我安静地忙碌着。首先,肢解尸体,砍下头、胳膊和腿。接着拿起卧室地板上的三个木板,把尸块放入方格。然后重新放好木板。我如此聪慧如此机敏。没人,就算是老人的眼——也察觉不到异常。没啥要清洗的——没任何污渍——没血斑,啥子也没有。我超级谨慎地处理了。都用澡盆清洗过了——哈哈!
都处理完,到四点了——天依然漆黑如午夜。钟声响起,街上传来阵阵敲门声。我淡定地下楼开门——我还有啥怕头?进来三个人,他们和善地介绍自己是警署人员。那晚邻居听到那声尖叫了;已经怀疑涉嫌谋杀;他们在警局登记了信息,已经开始着手调查。
我笑了——我还怕什么?我欢迎他们进屋。我说,我做梦时尖叫了。还说,老人去乡下了没在这。我让调查人员在屋子里全部查看下。我请求他们好好查查——查仔细了。我带他们去他的卧室。我给他们看他的财宝,一分不少,稳稳当当地放着呢。我相信自己,所以我热情地搬了椅子进那间屋,招呼他们坐,缓缓疲乏。而我自己,肆无忌惮,坐在存放遇害者尸体的位置上的那把椅子上。警察们很满意。我的举止取信了他们。我非常放松。他们说话,我也开心地回应着。他们聊着类似的事情。不过,一会儿,我觉得不舒服了,我想他们先离开。我头疼,幻听到铃声:但他们还坐那儿聊天。铃声清晰了,越来越清晰。我说得更加流畅,不顾自己的感受。可是声音还在,更清晰,更悠长,原来不是在耳朵里响的。
毫无疑问,我现在很虚弱——但是我说得更流利,声音高昂。声音越来越大——我能怎么办?有低沉的模糊的频率很快的声音——像棉花里的钟表声。我呼吸不顺——警察还没听到吧。我说得更快速——更激动;可是杂声自动变大了。我提高嗓门,嘲讽争辩,声音高昂,举止粗鲁;但是那声音还在增大。他们为什么还不离开?我大步走来走去,好像被人们看着而激动起来——但是他们干吗还不滚?我要怎么办?我吐口水——胡言乱语——发誓!那些人正愉快地谈笑。他们可能听不到?万能的神呐!——不,不可能!——他们怀疑啦!——他们嘲笑我的恐惧!——我止不住地这么想。但是没什么比这痛苦更糟糕了!没什么比嘲笑更不能容忍的了!我受不了这些虚伪的笑容了!我感觉我要么咆哮要么去死!——此刻——又来了!——听!吵!很吵!更吵了!越来越吵!
“够啦”我吼叫“别装了!我承认我干的!掀开地板——这儿,就这儿——就他的心跳声在吵。”
㈣ 小说英语是什么
novel
【读音】英['nɒv(ə)l]美[ˈnɑːvl]
【释义】
adj. 新奇的;异常的
n. 小说
n. (Novel)人名;(法、西、英)诺韦尔
【例句】
这些书中有一半是小说。
Halfofthebooksarenovels.
(4)翻译英语短篇小说的方法扩展阅读
相关短语:
1、小说家novelist ; fictionist ; John Barth ; Fiction writer
2、中篇小说novella ; novelette ; nouvelle ; novelle
3、教育小说Bilngsroman ; Erziehungsroman ; the Novel of Ecation
4、轻小说light novel ; strike blood ; ACGN ; sf
5、犯罪小说crime fiction ; Crime Novel ; Romanzo Criminale ; crime story
㈤ 英文短篇小说《the blue jar》(Isak Dinesen的)中文翻译。
英国一位富有的老先生,年轻时任过内阁大臣,也当选过议会议员;如今年纪大了,无欲无求,独爱搜藏青瓷老古董。为此他偕同女儿海琳娜,不惜远渡重洋到波斯,日本还有中国寻觅爱物。一个寂静之夜,这对父女坐的轮船进入中国海域时意外失火了。漆黑和混乱之中,别的乘客很快转移到救生船中,海琳娜却还在着火的船上,就这样与老父亲断了联系。等她逃上甲板,整艘船已被烧毁得差不多了,眼看就要将她葬身火海。这时一位年轻的英国水手出现了,二话不说背起她,安全登上最后那只被逃生者们慌乱之下遗忘的救生船。黑暗的海面泛起大片磷光,犹如大火从四面八方涌来,追赶吞噬着这两个亡命者。彼时,二人仰起头,一颗流星划过夜空,好像瞬间就要落入他们船里一样。整整九天过去,两人才被救上一条荷兰商船,最后总算回到了英国。
原以为女儿早已葬身火海的老爵士这会是喜极而泣,不能自已。为了让身心受难的女儿尽早康复,老先生匆匆将她安顿在一个温泉疗养胜地。他还想到,万一这个在航海业谋生的年轻水手大嘴巴,全世界都会知道海伦娜和一个陌生男人孤男寡女在海上漂了九天,这肯定会让女儿很不开心。于是老爵士给了水手一大笔钱,并让他承诺只在另一个半球继续航海,永远不再回英国。老先生说,这不正是好人做到底吗?
海伦娜身体恢复得差不多时,旁人给她讲王宫和家族的动态,最后还说了那个救她的年轻水手永远离开英国的来龙去脉,他们发现海伦娜精神上依旧受那次大难折磨着,而且她变得对世间一切事都不在乎了。她不想回到父亲大庄园的城堡,也不想去宫里,或游览任何一个欧洲怡人小镇。她唯一想要做的事就是和父亲以前一样,去搜集珍稀青瓷。于是海琳娜开始航海旅行,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这次是父亲一直陪在左右。
寻找青瓷时,海琳娜跟卖瓷器的人说,她正在找一种特别的蓝色,愿意为之付出任何代价。她买过数千只青瓷罐和瓷碗,但过一段时间就搁到一旁,叹道:“唉,这不是我想要的那种蓝呢。” 陪她航行多年的父亲劝道:也许根本就没有这种颜色存在吧。“天啊,爸爸,你怎能说这种丧气话呢?曾几何时我们的世界一切都是蓝蓝的,肯定会有那么一些遗留下来啊。”海琳娜十分坚定地说。
远在英国的两位姑妈都恳求外甥女回家,并要给她介绍好人家。但海琳娜回答说:“不不不,我必须去航行。亲爱的姑姑啊,你们一定都知道,有学之士宣扬大海是有底的,那是谬论胡说。正好相反,大自然中最高贵的海水,肯定是贯通大地的,所以我们的地球实际上像一个肥皂泡般浮在宇宙之中。而在另一个半球有这么一艘船航行着,我的船必须跟它齐驱并驾。在深海之中,两只船像是彼此的倒影。我乘的船正下方就是前面所说的那艘船,它就在地球的另一面行驶着。你们从没见过会有一条很大很大的鱼在船底之下,如一个暗黑的影子在海里随船而行吧。但我们这两艘船恰恰就是这样,不管我坐的船在地球大部分区域穿行到哪,另一个半球那只船就像影子一样,被牵引着来回移动,这和潮水在月亮的引力下涨起退去是差不多的道理。如果我停止航行,那些靠航海谋生的出身不好的水手怎么办?” 海琳娜还说:“我得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在最后的最后,我坐的船会下沉,直到地球中心,另一只船也会在同一时间沉下来,就如通常人们说的沉没。但我可以向你们保证,在海里没有你上我下,因为在世界的最中心,我们两只船会相遇在一起。
一年又一年过去,老爵士作古了,海伦娜也变成失聪的老太太,却未曾停止航行。大清帝国的颐和园被入侵洗劫后,有位商人给她带来了一个古老的青瓷罐。一看到它海琳娜就发出一声可怕的尖叫:“就是它!”她哭喊着:“我总算找到了!这是真正的蓝!瞧,它真让人晕眩!天啊,它清新得像一阵柔美的微风,又深邃得好如一个玄妙的秘密,还圆润得像我说过的什么来着?”海琳娜双手颤颤巍巍,将瓷罐捧入怀里,静静凝思着,六个小时就这么过去了。其后她对私人医生和女伴说:“现在我可以死去了。到时请把我的心取出来,安放在这个青瓷罐里,那样一切都回到最初的模样。我的世界会化作蓝色,在这个纯蓝天地的最中心,我的心纯洁而自由,还会温柔地跳动,像轮船航海的尾波轻轻哼唱,像桨叶划动的水滴盈盈滑落。”一小会儿后她问到:“相信只要怀着耐心,一切美好都能重现——这不是一件很杏糊的事吗?” 不久之后,老太太离开了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