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第一章大雨磅礴
❶ 推荐虐恋小说
风流
极品攻下死,做受最风流。
既然要断袖,就要断得彻底,就要断得无懈可击。当上面那个,还不如找个姑娘相亲相爱。唯有当下面那个,才能享尽断袖余桃之乐。
这话是个王八羔子说的。那个王八羔子,用一句话形容就是狂简斐然吟咏足。
季斐然,单字贤。当朝礼部尚书。只要有人提到他,皆纷纷感叹:聪明,聪明啊。想了想,又会摇头摆手补充一句:造孽,造孽啊
这个看完让我郁闷好久,小受看似不羁,其实只是为保护自己不再受伤,但单纯真诚的他早已被现实伤的千疮百孔。小攻你既然没有能力去保护他又何必去招惹他!
纸大一贯风格,越往后越悲。纠结!
神玉
我,灵界的主公,号称灵界第一大色魔。
流景,灵界近一千年来最美的男人。
玉髓,灵界的长老。
玉髓说,我让流景给你侍寝,你给我下凡去找神玉。
一时好色成千古恨,自此,我走上了不归路……
结尾乱了,前面很纠结!小受苦等虐心,小攻刻意回避也虐心。
而且剧情上纸大似乎总跟咱反着来。
天籁纸鸢
一小攻强娶一堆老婆,后遭造反。
耽美过程NP文。
得不到又放不掉啊~
天神右翼
天神右翼,即:坐在上帝右边的人。
作品以基督教的经典圣经做为蓝本;
其历史背景庞大,风格细腻,字里行间耐人寻味,带着淡淡的无奈,使人潸然泪下。
风弄的文,虐心得纠葛,这篇被列为耽美经典(感觉小受被吃得死死的):
《昨天》 风弄
评:机关算尽,相思为谁?
风弄的代表作。高超的写作技巧,生动而简洁的语言,风弄特有的看似虚伪的真实及梁凤仪式的结尾,使这部小说即使在很远的将来,仍会熠熠闪光。对于有志于从事耽美文学创作的有志青年,风弄的小说仍是不可或缺的必修课。
易人北的,统统虐身更虐心,相对口味重些,有时让人纠结欲死啊,
尤其《马夫》《男儿也会流泪》《路人》,把小受伤得透透得再去补救,
还有这个:
俺不想做一个好人啊/好人难为
一个温良、平凡的土包子——郝好,只因被父母陷害而背负巨债,从此开始了他暗无天日的悲惨生涯。
又因为在无意之间,救了年轻英俊的黑帮阔佬一条小命,更加难以回复过往平静、安宁的日子!
一美、一丑,一穷、一富;他们之间的故事,究竟会演变成什么模样?
老男人——在赵晓伟的眼中,凡是超过二十五岁的男人,都算是老男人。他的姿色普通,身材倒是够高,就是太瘦。而发型……
竟然剃个小平头?他是哪个年代的人?这衣服的品味?地摊货?那脚上穿的是什么鞋子?
赵晓伟开始生气,怎么让这么一个乡下老二哥救了自己!好歹你也给我弄个站得出台面的好不好?否则,你让我怎么以身相许?
见赵晓伟突然转过头,不再盯着他看,郝好终于呼出了一口大气——这个人的眼光怎么这么严厉!看得他后背直冒鸡皮疙瘩……
馄饨摊
因老爹自私离家,弓长放弃进入大学的机会,一肩扛起家庭重担,老实安分的经营著自家馄饨摊的生意。
弓家的生活逐渐起步之际,弓长再次见到了七年未见的小友李航。这个当年饱受凌虐、患羊癫疯的孩子,如今看来健康活泼,但不变的娃娃脸下,似乎多了一层神秘......
弓长不知道,外表是李航的少年早已被更换——来自千年前的灵魂占据了这个身体!而这家伙死皮赖脸地窝在他的馄饨摊,还顺便对他毛手毛脚起来......
这李航该不会是喜欢男人?
李应闲知道过去的自己很正常,所以如今见到馄饨摊老板冒出不应该有的反应,肯定、应该、就是李航的原因!
难道李航想要被男人抱?
李应闲把脑中馄饨摊老板压在身下的女人,换成自己现在的形象......嗯,李应闲点点头,心想这个李航的身体还有可救之处!如果这具身体真的渴望被男人拥抱,他发誓自己会立刻重新跳井一次!
《夜泉》Fatty
推荐度:7
火爆程度真是人人可看到,其虐心度达到耽美界无文能敌的程度,《夜泉》有身体上的虐,更多的是精神上的虐,但最虐人的还是F大的填坑速度,简直比蜗牛还慢,还要好停不停偏要停在最紧张的时刻.........看着一大堆死在这坑的尸体........我不禁......放声大笑,庆幸自己看了3章就因为太虐心而放弃看(注意:并不是故事不好我才不看的,而是太虐了,看得我胆战心惊,不敢想象以后更可怕的剧情)。喜欢虐心文的绝对不能放过错过这篇!本人强烈推荐这个~虽然是个万年大坑~但作为耽美爱好者没有看这个的话,真的会后悔一辈子的~各位注意了,这是个万年大坑啊,而且有人说原作者F大已经不打算再填这个坑了~都已经停了两年了的说~
不知道楼主是否看过大风刮过的《又一春》,我觉得其实所谓虐,未必要折腾的死去活来,更不是为一点小事无病呻吟,《又一春》的表面是轻松搞笑的,但只要看懂了,人人都会辛酸.个人认为,又一春里面的伏笔暗线也是耽美文里当之无愧的经典。
《束缚》作者:Erus
文案
有时候,我会想化身于禽兽,按自己的欲望行动。
但我终究还是人,人不能完全遵从自己的欲望,社会性的动物有太多道德和义务在[b]束缚。
几个理想中的男人,未必能走出一个理想中的结局。
关于爱情和伦理,
关于情感和责任。
穿越、美貌、强大的主角、宫廷背景、阴谋斗争、强权争霸,一个不少,但某想写的并不是这些,某更想写的只是几个主角的感情纠葛,想问那些可以为爱情抛弃一切——家庭、事业、责任、伦理——的人,是不是爱情真的就是一切?
这是一篇父子乱伦文,想说的就是关于伦理和感情的故事,不喜勿入!
这是正剧,悲喜交错,神经脆弱者慎入。
随便说说:这本书实在是太赞了。里头几个人物写得很成功,我和同学看了都很喜好。很感人
引用一个评论:
一寸相思一寸灰——玄澈
对玄沐羽,他有爱;对云昭,他有责;对玄恪,他有愧;对玄浩,他有宠;对玄泠,他有怜;对郑关,他有敬;对天下,他有义。玄澈心里装的东西太多,有太多的情割舍不下,这个男人活得太累太累。他为每个关心的人都打算好,却惟独为自己打算得太少。在这个布满阴暗的宫廷,他是唯一的光明;在这个混沌的世界,他是唯一的清澈。所有人都被他所吸引,又被他的逃避所无形中伤害。玄澈的弱点是依赖那个照顾他的人,前世他依赖着哥哥颜川;今生,他依赖着父亲玄沐羽。或许从被玄沐羽强迫他一起洗澡的那一刻起,玄澈已经无法离开割舍这份温暖,已经开始作茧自缚。与玄沐羽之间的爱,是他的宿命,在劫难逃。
流水•天涯 by 张尽
絮絮叨叨两三语:宫变的文很多,以宫变开头的文也不少,但是却没有任何一篇有这篇让我如此动容的.从那些字里行字间我几乎都可以想象出混乱宫廷的逃亡,大兵压过的混乱,人人自危的恐惧,这是实实在在的宫变,功过参半的君王如何傲气的喝下逼宫的毒酒,危乱中仍然风骨峥峥的皇后如何跪下托孤,尊贵的公主如何在磅礴的大雨下被蹂躏至死,倔强的皇子又是如何在流云公子的庇护下一路颠沛流离,顺着血水逃出生天.这就是故事正式的开头,由此引出了流云与宗寿远那关于现代一魂一魄的纠葛,引出了他和嘉凛命中注定的痴缠.作者本人其实说得最好:他毫无防备的,就跌进了一个混浊的乱世,开始了他另一段糟糕得一塌糊涂的人生。
《回首已惘然》BY水月华水月华大人的超短篇故事。这位大人在后面还会具体介绍,这里就先荐这篇。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自惊鸿一瞥,相谈甚欢后,荆国太子爱上了燕国三皇子,在灭了燕国后终于得到自己的爱人。然三皇子的孤傲寡言使他误以为自己并没有得到三皇子的爱,并误会三皇子欲行刺自己为国报仇。盛怒之下他深深伤害了三皇子便领兵出征,待功成归来时才得知深爱自己的三皇子已经含恨病逝……故事很短,文笔却文雅优美到极致!个人认为论及语言的优雅婉约,当今耽美界能和水月华大人一争高下的寥寥无几。小说的出色在于短句运用清新自然,浑若天成,并不刻意营造悲情的情节,淡然言语中的哀伤却令人为之震撼
灵异玄幻:
《醉卧红尘》by 水月华
文案:红尘人醉醉红尘,月华如水水月华
清水美文代表作。此文绝对经得起最挑剔的读者的细读。登峰造极的优美字句连同动人的故事,好象一件精美的工艺品。也是水月华的代表作。
这部小说可以用惊艳来形容。醉卧红尘红尘醉卧,笑看风云眼前过。万丈软红,真正能醉卧的,又有谁呢?千年企盼,三界寻觅,只为了,还他一滴眼泪。玄狐王墨尘,杨筝,青帝织锦,龙九炫,天帝月昭,冥王樱重华,这些看破红尘修炼有成的人们却偏偏最是看不破红尘,为了情,宁可抛弃一切无怨无悔。小说有极高的声誉,从文学修辞或情节构思方面来看都达到登峰造极的境界。据说此文是水月华大人历时两年方写成的作品,果不其然,修辞华美凄艳,情节恢宏不失精致,绝对不容错过的极品文!看到青帝仙去和小说结尾的时候,不由黯然泪下。拈起一朵洁白的芦花,我轻轻一笑,问一声:痴心的狐狸,你幸福么?
冥水中的青莲呦,吾心之痛啊~~
《记忆之伤》by 水月华
楔子
破灭,正是开始。
光之大陆——阿卡澜特,在圣光的银月中呈现出一片朦胧的乳白色。
一年之中,只有短短的三个夜晚,阿卡澜特是完全被圣之银月所支配的,这段时间,被光之大陆的原住民称为“真实之白夜”。所有圣光系
的魔法到达顶峰,和光之属性相背的暗系因子皆被排斥在外,形成单一魔法的真空。
无边的白色如一层轻纱覆盖住整个圣都,大街上看不见一个行人,甚至,在这样皎洁纯净的月光照耀下,建筑物连灰暗的影子都没有。
这种过于纯粹的魔法空间,容易让力量失去控制,也容易让意志疯狂,所以,没有人敢沐浴在这样的月光下,只有死一般的静寂弥漫在白得
透明的空气中。
穿回过去,试图改变,却迷失在了亲人、恋人、敌人的漩涡中……
《污黑》BY黑色禁药 口味最重,一路虐到底,
虐惨了,四月天持续更新中,快完结了,之前的迅雷可下。
亡夜,
当这个你信誓旦旦说要守护的人,
在为你而情愿承受这份屈辱时?
你在哪里……?
当这个你承诺要保护他一生一世的人,
在为你带着满身伤痕回来找你的时候,
你怀里,
搂着谁?
当他的眼泪终于在那个雨天彻底流干的时候……
你可曾回头看他哪怕只是一眼……
他或许比任何人看起来都坚强,
可是,他所承受的痛,
却并不会因为他的坚强,
而减弱那怕一分……
那个男人只是,比别人更能忍耐罢了……
可是,他一样会疼的……
❷ 悬疑小说经典开场白
一、推荐参考中国作家秦园的悬疑小说开场白,选摘部分如下:
1、她在河底沉睡了很多年了。
她的尸骸与水藻纠缠在一起,她的头颅骨早已被水老鼠叼到了菖蒲深处,成了水老鼠的窝,她不记得自己的头颅骨送走了多少窝粉色的小老鼠了。她还记得很多动物的尸体从她的头盖骨上方飘过,还记得一盏盏寄托着生者祈念的莲花灯被风雪打落的恐慌,还记得一个七八岁的孩童坠入水中时挣扎的声音以及放大的灰色瞳孔。
——摘自秦园悬疑小说《丧钟》(《悚族》杂志封面主打)
2、张小辫第一次听说“红牌坊”是在民国26年初的某个傍晚,当时他在破落的候氏祖祠避雨,一个打更的和一个赶尸的蜷缩在角落里,借着长明灯的光,依着墓碑说起了那个男人的“销金窟”。
——摘自秦园民国间谍悬疑中篇《天灯》(《新悬疑》杂志封面主打)
3、那是一个她一辈子也忘不了的灾难日子。
那一天,老黄历上写着:“宜居家,宜剪裁;不宜丧葬,不宜西行。”然而追求旅行乐趣的红男绿女们谁在乎这些个?只有一些老人们躺在“吱吱呀呀”叫的藤椅上,捧着紫砂茶壶战战兢兢的看着西天——那个他们即将归去的地方。
——摘自秦园长篇悬疑推理小说《天问: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新世界出版社,2009年出版。)
4、那座黑色的灯塔耸立在海岸线上,每到夜间,探海灯便会光芒万丈地将碧沉碧沉的大海照耀,那光芒比渔人在大海深处朦胧的光影中寻到的珊瑚枝还要红,曾有个能占得几笔风水的大副说,那灯光很有些“血光之灾”的意思。也是,在别处,谁见过血色的灯光?
——摘自秦园悬疑小说(首发《悬疑志》杂志)
5、小沙弥南光听到那阵哀怨的古筝声是在伽蓝寺的藏经阁前,那时他正在晚照下清扫一地的梧桐叶,一群战栗的乌鸦从他头顶飞过。
——摘自秦园南北朝细作夺宝短篇《伽蓝雨》(首发《胆小鬼·豪华版》杂志)
6、去年深秋,树林中甲虫和树脂的气味极其浓烈的时候,阿爸珍爱的猎狗“黑子”老死在他的破草鞋前。阿爸用厚厚的松塔埋了黑子后,一下子老了许多,也寂寞了许多。
——摘自秦园悬疑小说《婴咒》(首发《悬疑纪》杂志创刊号)
7、那件诡异的事端从某年秋末说起,那时小和尚南叶正在耳房抄写《般若菠萝蜜心经》,什海寺里香烟鼎盛,紫竹在纱窗中映出一个个“人”字,岁月安详而静谧。
——摘自秦园悬疑小说《画戒》(《新悬疑》封面主打,刊发名《暗夜玫瑰》,《悬疑故事》转载)
8、这件诡异的事端埋没在野史里,鲜有人提及,它涉及到满清皇室“龙脉”的畸形分支,以及一项至今难寻科学根据的人体裂变——然而它确是真实的,一切的一切,让我从一张夹在野史中泛黄的旧照片说起。
清宣统三年(1911年)秋末黄昏时分,槐叶飘零,几辆华贵的马车碾着晚霜,入了北海,在九龙壁下打住。
——摘自秦园悬疑小说《梳洗》(《悚族》杂志封面主打)
9、花家大少爷被断头的那一天,青花古镇下了一场磅礴的雨夹雪。
——摘自秦园悬疑小说《秋声》(首发《胆小鬼》杂志)
10、苏小白抵达萨迦大院是在傍晚时分,有人在门口手捧一盏酥油灯等她。那人骨骼粗大,一副康巴汉子打扮,一张脸沉浸在黑暗中,身上却透出一股子艺术家的气质。
——摘自秦园悬疑小说《青花》(《悚族》封面主打,刊发名《蛇图腾》)
11、那个灰云拉得比裹尸布还狭长的黄昏,周沫死也不会想到,她将遭遇一件极其诡异的事。
——摘自秦园悬疑小说《沉香》(首发《胆小鬼·豪华版》)
12、悬兰寺本是香火极其鼎盛的,它沦为狐狸和蝙蝠的窝,源于三年前那一宗骇人听闻的“星座连环凶杀案”。
——摘自秦园悬疑小说《罪星座》(首发《悚客》)
13、一辆大篷车上了盘山高速公路,车上载着一群流浪艺人,歌声和粗暴的笑骂声惊飞了山间栖息的鸟。天虽迟暮,却蓝得发绿,阴暗中一些毛烘烘的东西蠢蠢欲动。
——摘自秦园悬疑小说《王的女人》(《诡》封面主打)
14、那是白露之夜,孟田放下厚厚的《本草纲目》,走出实习生宿舍,去医院后花园散心。当时上弦月已移至东南方,秋风飒飒,花木间不是掠过一团毛烘烘的东西,令人心里也毛森森的。
——摘自秦园悬疑小说《孔雀昙花》(《悚族》封面主打)
15、自清末民初,我曾祖父为一个落魄的满族正红旗官宦人家做过守墓人之后,我家便三代为守墓人。后来新中国成立,这家人死的死,关的关,零落无几,那片坟场便被划为我祖父的基业了。不少临近的百姓人家相中那片坟场的风水,纷纷入葬此处,我祖父从中倒也捞了不少油水。坟场传到我父亲这一代,已然遍地脓包,不下千个坟墓。
——摘自秦园悬疑小说《千家冢》(首发《绘皮》杂志)
16、许多年后,舒雅也无法忘记那个秋风如刀的黄昏,她和四个童年伙伴在铁轨边猜火车。
——摘自秦园悬疑小说《魔鬼的南瓜车》(《悚族》杂志封面主打)
17、那是个菖蒲初凉之夜,一条乌篷船靠向了清水码头,下来了一个头戴斗笠的女人。月光下那女人姣好的面容显得异常苍白,身形瘦弱,背部凸起,形如鬼魅。那女人上了岸,绕过草木灰“飒飒”飞扬的谷场,纸人一样飘忽着孱弱的身子,拍开了镇子里有名的赤脚医生胡医师的门。
——摘自秦园悬疑小说《众生相》(入选2012出版的《十二星座诡异事件》)
二、秦园的悬疑小说,开场白写的精彩动人,一上来就抓人心魄,令人产生要读下去的愿望。这是好作品开头必须具备的因素。
三、作家介绍:秦园,本名杨爱明,1985年生,金牛座,江苏盐城人,现居南通,出版有长篇悬疑推理小说《天问: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曾为多本畅销书专职枪手,在全国数十家悬疑推理书籍与杂志刊发中短篇小说百余篇,因将中国古典文化与西方“爱与美”的惊悚哲学完美结合,形成独绝的文风,有“中国的芥川龙之介”的美誉。
❸ 名人故事:莫言和他的女儿
名人故事:莫言和他的女儿
2012年10月,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令国人骄傲不已,但在女儿管笑笑眼中,这位文坛巨匠的成功不仅体现在写作上,更因为他是个好丈夫,好父亲和好姥爷。30年间,他与掌上明珠演绎出了怎样感人至深的父女情?又是如何把女儿培养成80后作家及文学博士的呢?
你追我赶,大作家与小女儿比进步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出生在山东高密市大栏乡一个农民家庭。1976年入伍后,历任班长、图书管理员、教员、干事等职。1979年,他经人介绍与同乡杜勤兰结婚。尽管妻子只上过小学二年级,身为部队文化干部的莫言,却与这位勤劳善良的农村女子感情甚笃。
1981年,长着一双大眼睛的女儿管笑笑呱呱坠地,这个不谙世事的婴儿令莫言和妻子视为珍宝,疼爱有加。小生命的到来也给了莫言创作的灵感,当年秋天,他发表了第一部短篇小说《春夜雨霏霏》,从此一脚迈进文坛。
6岁之前,笑笑一直跟母亲住在农村,而父亲远在北京,尽管在一起的时间很少,但女儿从没觉得跟莫言有生疏感。“虽然有人觉得父亲长得有点凶,每次回家又都穿着严肃的军装,没有太多的话,但他看我的目光总是那么温和。”管笑笑说,她在童年最期盼的事就是看到穿军装的父亲和他身后那只塞得鼓鼓囊囊的旅行包。因为每次他都能从里面掏出很多好吃的,还有很多有意思的童话故事、小人书和连环画来送给她。
笑笑6岁时,为了方便女儿上学,莫言夫妇把家从乡下搬到高密县城。当时家里后院有一块很大的菜地,白天杜勤兰在工厂里做出纳,闲时就摆弄这块菜地,种的菜不仅自己吃,还经常送给街坊邻居。莫言每次回家探亲,妻子就要去园子里摘最新鲜的蔬菜做给他吃,此时莫言就会自告奋勇帮她锄草、打药治虫、翻地,而笑笑则非常乐于做父亲的小尾巴,跟在他屁股后面在菜园里跑来跑去,给他打下手。父亲费了半天劲翻松的地,一不注意就被她给踩实了。莫言也不恼,只是又好气又好笑地看着女儿“糟蹋”他的劳动成果。
自从学会认字后,笑笑就开始觊觎父亲的大书架。那上面的书特别多,大部分都是文学类的。虽然其中很多她都半懂不懂,但还是“装模作样”地一本接一本读了下去。笑笑长大后会一直热爱文学,完全是在这种生活环境里耳濡目染的缘故。
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笑笑想学骑自行车,缠着父亲要他教自己。莫言就放下了手头的文章,陪女儿找了一块空地练习。真到了骑上车的时候,小女孩非常害怕,根本不敢踩。莫言用双手扶着自行车的后座说:“笑笑,别害怕,眼睛看着前面,有爸爸掌着呢,绝对不会摔着。”“你保证不松手?”笑笑还是很害怕。“我保证。”莫言坚定地回答女儿。
笑笑终于鼓足勇气蹬起了踏板,车是往前开动了,不过由于紧张,她越踩越快,生怕一慢下来就失去平衡要跌倒,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停下来。身后传来父亲粗重的喘气声,回过头她才看见,父亲一直在跟着单车跑,此时已经累得满头大汗,他把头偏向一侧,把肩膀抬起来擦拭着耳边滴落的汗水,而两只手还紧紧抓着自行车的后座。“爸,你刚怎么不松手呢?”看着父亲累成那样,笑笑心疼了。“爸爸跟你保证过的,就一定不会松手的。”莫言喘着气回答。
1995年,14岁的管笑笑和母亲离开山东,跟着父亲来到北京生活。尽管当时的莫言正处于构思长篇小说《丰乳肥臀》的关键时期,但他怕女儿跟不上北京的学习进度,每天都从繁忙的小说创作中挤出些时间,认真辅导笑笑的作业,并与女儿约定:“我写的小说要成功,你的学业也要成功,我们一起努力!”初三上学期,笑笑考了全班第一名,莫言自告奋勇地要代替妻子去开家长会,去之前还跟妻子讨论应该穿什么衣服。母亲笑着对女儿说:“你瞧瞧你爸,简直比去国外领奖还兴奋。”
1997年,莫言的《丰乳肥臀》夺得中国有史以来最高额的“大家文学奖”,获得高达10万元的奖金,这是继《红高梁家族》之后,他的小说再次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影响。获奖当晚,在一家门脸不大的鲁菜馆宴请妻女时,莫言笑着对女儿说:“爸爸也算赶上你的好成绩了,不过我会继续努力的,你可要小心。”
父爱如伞,为爱女撑起一片温暖的天
莫言小时候“嗜书如命”,为了换取别人的书看,他就去给小同学家推磨,有时候整整推一天的磨才能换来一本书。一天下来,经常累得脸色煞青,但只要能捧着书回来,他都是满面春风。在莫言的影响下,管笑笑自幼也继承了父亲的这个爱好,小时候只要有儿童故事书或连环画陪着,独自在家里呆上一整天她都不哭不闹。这对“书痴”父女的家里面,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书籍。《丰乳肥臀》获奖后,莫言从奖金中拿出一部分钱,送给宝贝女儿一个向往已久的书柜,和一些她心仪的书籍。当晚,笑笑兴奋得彻夜难眠。
在购书这件事情上,笑笑和老爸更是“心有灵犀”:每当在书店看到可能会对爸爸创作有用的书,她就会毫不犹豫买下来;碰到自己也爱看的`,她会一次买两本。而莫言在逛书店时,也会如此考虑。曾经有过几次,父女俩竟然都因为出于为对方考虑,而一次买两本相同的书,结果到家一碰面,一本相同的书竟买了四本!
除了读书之外,莫言还喜欢听音乐,他喜欢国粹京剧和外国的古典乐曲,家里各种音乐CD至少有300多张。爱听京剧的莫言和不听戏曲爱看电影的女儿,有时也会因争抢电视频道而发生半真半假的“战争”,可争执的结果往往是父亲爱女儿,想满足她的小愿望,女儿也心疼老爸,希望他生活得开心,双方都不好意思抢台了。于是最后就被妈妈“坐收渔利”,拿着遥控器看她的家庭剧去了。
进入高中后,笑笑的成绩一直很好,在学校的表现也不错,很少让父母操心。但随着高考临近,每天埋头复习的笑笑明显消瘦了很多。莫言看在眼里,虽然什么也不说,但饭桌上,总会时不时出现笑笑最喜欢吃的菜,比如爸爸亲自下厨房做的啤酒鱼。炎炎夏夜,笑笑在家埋头温习功课时,身后的小茶几上不知何时就会多了一盘切成小块的冰镇西瓜,或几个包装精美的果冻。
有一天中午,笑笑在学校食堂吃饭,突然下起了磅礴大雨。笑笑暗暗叫苦,然而等她回到教室,却意外发现课桌上放着一把崭新的雨伞。同学们羡慕地告诉她:“笑笑,你真幸福,刚才你老爸来给你送伞了!”一股暖流涌上笑笑的心头。从学校到爸爸上班的魏公村有四站多路,而爸爸一路在风雨中奔波,为的就是给自己送一把伞!
笑笑高考那几天,莫言如临大敌,简直比女儿还紧张。虽然考场就安排在笑笑本校,莫言还是不放心,看考场的时候就亲自去检视了一番,低着头猫着腰找到贴着女儿准考证的那张桌子,用手在桌面上细细摸了一番:“恩,这张桌子够平滑,写字时不会忖到。”说着,还坐在椅子上晃了晃,生怕椅子也不够结实。
到了高考前一天晚上,莫言更是在家收拾了好大一个包,什么书啦、衣服啦、药品啦、食物啦……他能想到的一切在这三天可能用得着的东西,全都给装上了,然后和妻子一起送女儿去“赶考”。为了避免孩子来回奔波,莫言提前在校内的培训中心定了一个有空调的房间,距离考场只有一百米,好让笑笑每天能从容地去考场,而中午还可以有地方小憩。
安顿好行李后,笑笑马上伏案复习功课,父亲劝她看看电视或者到校园里转转,笑笑不肯。一直复习到深夜11点,笑笑才在父亲的反复劝说下熄灯上床。可上了床她怎么也睡不着,心里总是觉得不踏实,又问父亲问题。莫言担心女儿会影响睡眠,索性装睡不搭她的话。等笑笑在迷迷糊糊中被窗外的鸟叫声吵醒,才凌晨四点多。睡意全消的她翻身起床,准备洗把脸继续复习,却没想到父亲早醒了,他说:“笑笑,怎么就起来了?昨天好晚了我才听到你睡着。”看到父亲那两个大大的黑眼圈,笑笑心里一阵心酸,原来父亲一直都没睡着啊!
在笑笑的学业上,莫言就像一个谨小慎微、爱操心甚至爱唠叨的中年人,这位大作家对女儿的期待和担忧,跟全天下的父母并没有两样。笑笑没有辜负父母对自己的期望,2000年,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山东大学外语学院。
最牛家庭,先出文学博士再现“诺奖”得主
在山东读大学期间,管笑笑与父亲之间还有一个小小的癖好,就是书信往来。虽说当时通讯已经挺发达了,但她总觉得书信是一种很质朴的媒介,能承载的情感也是纯朴而厚重的。大二的时候,笑笑突发奇想要给父亲写一封毛笔信,当下就跑到文具店买了宣纸,拿起毛笔一本正经地写,一封几百字的信写得非常费劲。莫言接到女儿的毛笔信后,感动得不行,竟把这封信贴在客厅的墙壁上,天天茶余饭后就站在旁边细读品味。每次有客人来家的时候,都会惊奇地问到这封信,莫言就会装作很平淡地回答客人:“是的,这就是我女儿给我写的。”当客人羡慕着赞叹他有一个有心又乖巧的女儿,他嘴上不说什么,神情里却透出按捺不住的得意。
2002年暑假,笑笑回到北京家里,忐忑不安地拿给父亲看她的处女作《一只反 刍 的狗》。莫言一字一行地读完了这部19万字的言情小说稿,然后淡淡地说了句:“还行。”但在笑笑看来,父亲嘴里能蹦出来这俩字,对她已经是莫大的鼓励。因为莫言从不会在言辞上狠夸女儿,他说还行,就一定算不上糟糕。于是笑笑就鼓起勇气问,既然还行,我就投投看吧。令笑笑喜出望外的是,后来她的书稿还真出版了,并且在市场上引起了不错的反响。一时间,媒体上充斥着“虎父无犬女”之类的赞誉,让她着实陶醉了一把。
本科毕业后,由于管笑笑成绩突出,被学校老师推荐保送到清华大学文学院,攻读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硕士。此后,她和父亲的共同语言更多了,经常在饭桌上和他滔滔不绝地聊文学,母亲一句话也插不进来,急得直嚷嚷:“饭都凉了!”
2006年,笑笑第一次把男朋友带回家给父亲看时,莫言当面没有过多的表示,对那个小伙子不冷不热,不咸不淡。男友很忐忑,偷偷问笑笑:“你爸爸是不是不太喜欢我啊,一个‘好’字都没说呢!”女孩扑哧一下笑出声来:“我做了我爸20多年的女儿,好容易才混到一个‘还行’,你来吃一顿饭就想他说你‘好’呀,那你可把我爸想得太容易了。”莫言事后也没有过多地评价笑笑的男友,但不反对他们交往。笑笑知道,这就代表父亲接受了他。后来还是母亲私下里向她透露,父亲观察了她男友很久,结论是从各方面看来都是个可以托付的年轻人,而且他也相信女儿的眼光。
2007年夏天,笑笑翻译了一本库雷西的小说《加百列的礼物》,拿到出版后的书样后第一个就送给了父亲。莫言摩挲着书页,一行行仔细阅读,末了说:“笑笑你长进了!”幸福得像个孩子。
研究生毕业后,笑笑成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的一名老师。每到周末,她总会想多找一些时间陪陪父母,有时候鼓捣全家一起出动看电影,有时候带着父母去郊外摘野菜。莫言一家人都很喜欢自然,喜欢享受田园之乐。每当在某个山头野地里辨认出一些可食用的野菜,笑笑会兴奋地拿给父亲去验证,此时的她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跟着父亲在院子里种菜的那个年代。每逢采了野菜回来,莫言就会兴致很高地亲自下厨,笑笑也在一旁帮忙打下手,晚上的饭桌上就会有一些野菜烙饼、野菜盒子,全家人围着桌子享用自己的劳动成果,其乐融融。
2011年,笑笑读完了在职博士,登台参加毕业典礼前,当父亲发现她稍稍驼背的时候,就轻轻地推了一下女儿的背。只是一个很细微的动作,却差点让笑笑当场落泪。从上高中开始,每天伏案苦读的她就落下的身子不挺拔的毛病,父亲时常这样矫正她,这一“推”就是十多年啊!
管笑笑有一个可爱的女儿,莫言微博中也常常流露出当姥爷的自豪感。在他获茅盾文学奖后接受访谈时,以这样一句话作为收尾:“我每日做的事,多是与文学无关的,但也都是与文学有关的。朋友们,我该给外孙女洗奶瓶了,谢谢各位捧场!再见!”再成功的人,在家人面前,都是老小孩。
2012年10月11日晚,莫言成为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从网上看到父亲获奖的消息后,管笑笑立刻打电话给在山东老家的莫言,调皮地说:“没想到啊老爸,我还以为您参评就是去打酱油,谁想还真获奖了,祝贺!”莫言笑呵呵地对女儿说:“是得奖了,听到消息的瞬间兴奋了一下,现在已经平静了。”当问及12月是否会随父亲一起赴瑞典领奖时,管笑笑开心地表示:“当然是我和妈妈陪他去了,我们可是莫言大作家身边最重要的两个女人!”
;❹ 情非得已
文/小燕子
01
陌尘是一名兼职网络写手,经常写微小说,短篇小说,长篇小说,在上拥有9万多的粉丝。她写的故事有些是虚构的,有些是九分真实,十分是虚构的,引起好多青少年的共鸣。阅读量最高的要数她写的情非得已这篇故事,十五万的阅读量,还有数上万条的评论,这足足让陌尘在上火了一把。
02
其实,感动大家的故事,更多的是真实情感的流露,这篇故事其实讲的是陌尘生命中出现的那个人。虽然离毕业都六年多了,那一幕幕情节扔挥扫不去,刻在陌尘的心里,失而不得的感觉让她痛苦到茶饭难以下咽。终于她想把这个故事讲给其他人听,也许讲出来能舒服一点。
故事中的男主人公叫子曦。陌尘文里的主人公的名字也是与他生命中那个人的名字一样,只是字有差别而已。
陌尘和子曦的相遇也很特别。
03
那天是一个磅礴大雨的夏天,正上完大二英语课的陌尘,没有带伞,正准备头顶本英语课本一溜烟冲会宿舍。刚冲出五六步,路面湿滑,摔了个狗吃屎。
教学楼跟前传来一片洪亮的笑声。
陌尘感觉好尴尬,漂亮的米黄色的纱裙也都沾上泥土,也都淋湿了。
她起身正准备走,发现高跟凉鞋的跟也掉了。
“呸,呸,呸,真倒了八辈子的霉,今天被人笑话死了”。
“姑娘,我送你回宿舍吧?”
从耳边传来一声清脆又有磁性的声音。
陌尘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微微抬起头。站在她跟前的小伙子足足有一米九五的个子,戴着一副黑色边框的眼镜。眼镜下面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最特别的是浓浓的左眉毛里有一颗小米米粒大的痣。
“咦,这颗痣竟然跟我的一样,只是我的在右眉毛里。”陌尘心里想着。
“嗨,姑娘,你发什么愣,请问,需要我送你回宿舍吗?”子曦这次提高了嗓门说话。
“不,不用了,我自己回去。谢谢你。”
“你这姑娘还真犟,你看你的鞋跟都掉了,难不成你想提着一只鞋子回宿舍,你想这两天上学校的头条新闻吗?”
陌尘看着自己的鞋跟,还真是的,自己一个人走着回不了宿舍。
“同学,你真好,谢谢你。”
“不客气,你上来,把伞拿着,我背着你,我今天也没有课了,带你出去先把鞋跟修一下。”子曦说。
“好的,谢谢你。”
话说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让男生背着,这宽厚的肩膀给人一种稳稳的安全感。
“姑娘,你在想什么着,都不做个自我介绍?”
“哦,对了,我叫沈陌尘,大二了,学的是英语专业。你呢?”
“我叫陈子曦,也在大二,学的是数学专业,很高兴认识你。”
到了鞋铺,鞋匠工人十分钟就将鞋子跟钉好了。
“今天真谢谢你,想请你吃个饭,你有空吗?”
“哈哈,恭敬不如从命,要不咱去男餐那边去吃吧,男餐那边有家砂锅冒菜味道特别好,正好又离得比较近。”子曦提议到。
“好的,那我们去吧。”
吃饭之余,陌尘和子曦互相聊着各自的爱好,互加了微信。
有事没事两人互相讲着八卦故事,从天南谈到地北,从天文谈到地理。陌尘写的故事,第一位读者总是子曦。子曦给她文章最认真的点评,给她构思最中肯的建议。
04
每周六,学校窑洞广场都会组织舞会。陌尘是组织者中的一名。高挑的身材,披肩长发的她在人群中总是最耀眼的。她最擅长的舞蹈是华尔兹。每次只要有机会都会约他的恩人子曦一起去跳舞。
刚开始子曦满脸紧张,总是出错步子。陌尘不厌其烦的教他。长时间的训练,陌尘与子曦成为最默契的舞伴。
与子曦长时间的接触,陌尘喜欢上了这个帅气又霸气的男孩子。篮球场上子曦打完球,陌尘总是第一个冲上去给送矿泉水的,第一个给擦汗的。虽然喜欢子曦的女孩子都可以排长队了。演讲比赛中,陌尘是子曦最靠谱的听众,第一个替他缓解紧张情绪的姑娘。
有光芒的人总是会互相靠近,相互吸引的。
05
喜欢之情是越来越藏不住的。陌尘等子曦先开口,越等越着急。人常说:“女追男隔层纱”,陌尘想我就先试着开口表白,兴许能追到这位万人迷的子曦。
就在临近暑假的一个下午,陌尘约子曦在人民广场相见,说是有重要的事情想当面谈。
见面后,陌尘递给子曦一杯清凉柚子茶。
“嗨,喝呗,味道不错的。”
恩恩。
今天我郑重的问你个问题:“有没有喜欢过我?可以当我男朋友吗?”
子曦沉默了一分钟,开口说道:“说是没有喜欢过是骗人的,你这么漂亮,而且又优秀,怎能不惹人怜爱呢?可是你对我了解的太少。我觉得我可能配不上你这么优秀的女孩子。”
“哈哈哈,你说什么,配不上,哪会有?我还觉得我不敢高攀你。你年年都是优秀学生,院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等都快拿到手软了。我一次都没有拿过。来来来,说说看,哪里配不上我了?”陌尘说。
“可是你不了解我的家庭情况。我的老家在西北的一个农村,一路盘山公路,父母是农民,没有稳定收入,平时就靠种庄稼维持生活。现在父母年龄已高,已经干不了多少体力活,以后你跟了我要照顾他们,你生来就出生在工薪家族中,不缺吃不缺穿,肯定受不了这些苦的。你跟我后肯定会吃不消的。”子曦说着从兜里掏出一根兰州烟,缓缓的点着。这也是他第一次在陌尘跟前抽烟。
“嘻嘻,我以为是什么配不上我的事情,就这么点小问题,难不倒我的。我在家里没吃过苦,可是上大学来我尝试过多少苦,你知道吗?顶着大烈日在户外发传单,站一天当临促,勤工俭学,一个人独自出门穷游,肯德基当服务生,这些你虽然见的少,但是也不是没存在过。你可别小瞧我,我照样都坚持下来,没被这些打倒。何况你说的那么些问题,都不是问题。只要你愿意和我一起打拼,会让父母过上好日子的。有信心没?”陌尘问子曦。
“一言为定,驷马难追,你以后可不准说后悔,哈哈哈哈哈哈。。。。。。”子曦说着一下子将这个长发飘飘的姑娘揽入怀中,终于可以抱得美人归了。
广场上传来两人的嬉笑声。
陌尘与子曦两人的恋爱模式终于被打开。
06
生活平静而又充满温馨。
没课的时间,陌尘最喜欢泡在图书馆里,看各种各样的小说。从言情到武侠,再到科幻类,推理类,最喜欢将自己幻化为故事中的人物,随着故事情节起伏深入其中。有时哭的稀里哗啦,有时又笑的前仰后翻。不了解的人以为这姑娘不正常。
思路来了后,陌尘还会在网络上写一些故事。她的故事迷遍布全国各地。
图书馆往往就变成了两人相会的地方了。
有天,陌尘对子曦说:“将来我要将咱两的爱情故事写进我的故事里,记录咱两的青葱岁月,从相恋写到相伴到老,有没有很期待?”
“当然很期待了,希望永远能成为你故事的主人公。快继续看你的小说吧,你这个小说迷。”
07
转眼接近大三暑假了,暑假学校的三农学社会组织社员去偏远山区的小学支教,子曦每期只要有时间都会安排当志愿者去支教。子曦内心对山区的孩子有一种情愫,了解他们生活的艰苦与困难,他总想带一些特别的书与文具给这群孩子们,因为他也是这样过来的。子曦懂他们。
今年暑期支教的地方挺特别,离子曦的家乡就十公里路程的一所小学,子曦得知离自己家乡特别近的地方就特别开心。心想终于可以为自己家乡做点事情了,满心欢喜。
子曦打电话问陌尘:“愿意一起去支教吗?”
陌尘答应了。陌尘也愿意为山区的孩子们做一点事情。
暑假开始后,三农学社社长带领12名支教老师经过4个小时的车程,两次换乘,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学校仅有的两名老师带领33名学生欢迎大哥哥大姐姐们。
陌尘给学生们教英语,带学生学英文歌。聪明开朗的陌尘又是个故事能手,脑海里有各种各样的故事。下课期间,孩子们围着她听她讲千奇百怪的故事,孩子们深深喜欢这个漂亮大姐姐,总爱拽着她一起玩。
子曦教孩子们数学课,发挥他的特长。空闲时间教孩子们打篮球,演讲给孩子们听。
短短15天的支教很快就要结束了,子曦邀请陌尘去他家里转转,顺便看看他的爸爸妈妈。陌尘同意了。子曦带着早已经准备好的礼物,带着女朋友回家里,心想父母一定会特别开心。
子曦和陌尘在马路边等来一辆三轮车,挡住让人家稍他两过去,离家越近,两人的小内心像有只小鹿在跳,紧张不已。陌尘心里在想着见了叔叔阿姨该怎样问好,该讲些什么,小内心正在一遍遍的演示着。
08
“看,那就是生我养我的家。”子曦指着不远处的窑洞对陌尘说。
映入眼帘是两孔从石头山上打出来的窑洞,有三米左右高,窑洞外围是由白灰粉刷的,院子里种着月季和红薯花,粉红色的月季和大红色的红薯花开的争相斗艳。院子东北角的一堆木柴整整齐齐的放在那里。整个院落显得干净又舒服。
走进院落,陌尘感觉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听见狗吠声,子曦的爸爸妈妈走了出来。看到儿子回来了,两人急忙接过儿子手中提的东西。子曦将陌尘介绍给他们认识,说陌尘是他女朋友。陌尘给叔叔阿姨打了招呼,就一起进里屋了。
子曦的妈妈细细的端详着眼前的这位姑娘,高挑的身材,披肩长发。子曦的妈妈发现陌尘右眉毛里那颗痣,似乎想起来什么。
子曦的妈妈问陌尘家里的情况,父母是干什么的,多大年龄,陌尘的生日等等。陌尘都一五一十的说了。
顿时,子曦的妈妈眼眶里含着泪水,瞬时捶胸顿足,把陌尘吓了一跳。
陌尘赶紧喊来正在和爸爸拉家常的子曦。
“妈,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要不要带你去看看医生?”
子曦的妈妈哭声越来越大,“是我对不起陌尘, 是我对不起她。”
“妈,你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子曦的妈妈说着从箱子底下翻出一张泛黄的照片,上面有两个小朋友,男孩子和女孩子并排站着,女孩子比男孩子稍微矮一点。子曦的妈妈说:“子曦,这是你三岁的时候,旁边的是你妹妹,就是陌尘,以前她叫子倩,那时候两岁多,妈妈在你一岁的时候有的陌尘,那时候正值闹饥荒,妈妈和爸爸又没有工作,根本养不起你们两,爸爸妈妈不能眼睁睁看着你们两饿死。最后经过人托人,将你妹妹给了别人家养。你和你妹妹的眉毛里都有颗痣,那是你妹妹那时候犯天花,你和妹妹天天在一起,结果也感染上,最后留的疤,只不过一人在左,一人在右,这也是那次天花唯一的印记。陌尘刚进门的时候,妈妈就觉得不可能这么巧吧,没想到问了那么多后我确定她就是你妹妹。陌尘,妈对不起你,看你养父母把你管的这么好,我就放心了。”
“阿姨,你说的肯定不是真的,我要问问我爸妈。不,我不相信我们两只能做兄妹,我不相信我不能和子曦在一起。”说着陌尘拿着电话要给自己爸妈打电话。
山区里信号差到极点,怎么也打不出去。陌尘控制不住的流眼泪。她接受不了她不是父母亲生的这个事实,也接受不了不能和子曦在一起的事实。
真是造化弄人呀。
子曦安慰陌尘,劝她陪他在家里再待一天,然后和他一起回学校。
09
回到学校后,陌尘给自己的爸妈打电话问了情况,没想到是真的。电话中的陌尘仰天大哭,吓到了她的父母。一旁的子曦将这个亲妹妹搂在怀里,好生安慰。
10
六年后,陌尘的文章终于写成了,故事结尾写到:“人生真不会是按套路出牌,总会出其不意,翻到哪张牌,看你的手气了。不管哪种情况,都接受吧,这就是命运。”
❺ 小说第一章一般写什么内容
小说第一章……一般都写一些引子或者介绍的吧。也可以直接写正文,不过要注意对下面章节的铺垫,多埋一些伏笔,这样可以使小说更有吸引力。如果lz要写小说的话也可以去看看别的大大的小说,明确一下思路~加油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