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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字著名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 2025-06-13 18:30:57

『壹』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600字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600字(通用13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600字(通用1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600字1

《热爱生命》是语文课本上的一篇文章,虽然只有那么聊聊几页,但是就是者寥寥几页,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和物竞天择的残酷,还有那些不为人知的人性的另一面。

这是一出残酷的求生悲剧,一个淘金人被伙伴抛弃,独自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苍茫野荒里。面临着种种生死考验但是他却九死一生的活了下来。他靠的是什么呢?是食物吗?是水吗?使得,有这些,但更重要的是他那坚强的意识,他的求生意识把他从死神边缘拉了回来。正如短文第五段所说的那样:“逼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就是因为这个他的生命火花才会闪烁起来。

短文第三段:“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边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这句话描写的是骨头,在很短的时间内,大自然却可以把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换成一副血肉骄横的骨头。这副骨头在表现了大自然的物竞天择时,也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脆弱。它是那么的娇小,经不起打击。这与淘金人顽强不屈的精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此表现了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和向往。

在第十期段,短文写到了淘金人的伙伴,他叫比尔,但是他不是一个忠心的伙伴,抛下了主人公自己先走了,但是比尔终究还是死了,这篇短文再次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残酷—在生死不知的情况下,还要经受朋友的背叛,那并不是一种好事。

然而本文的高潮却是淘金人与病狼的决斗。人已经奄奄一息了,却还要同狼拼得你死我活,这也是被迫的。人需要狼肉来补充能量,狼需要人肉来延续生命。但狼毕竟只是狼,终究没有人聪明。淘金人用自己的生命作诱饵,来引诱狼,最终,狼无赖的倒下了……

看完这篇短文之后,我真的觉得我们要热爱生命,热爱生命。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600字2

第一段主要诠释的成功。成功是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在有金钱、有地位才能代表成功的今日,诗人明明白白告诉我们,有了目标,就去奋斗,这个风雨兼程的过程才算是成功。我们人人应当去体验去追求这个过程,仅有一如既往的坚持这个过程,才会有好的结果。

第二段主要说的是感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的吐露真诚。敢爱敢恨,做真实的自我,这也正贴合此刻的倡导。

第三段是讲得奋斗。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不要瞻前顾后,仅有去奋斗去努力就好了。“吃苦”在我们一些大城市里已经是稀缺资源了,真是因为少了这个资源,才使得此刻的孩子们不愿去奋斗,因为不用奋斗也有吃有喝,但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奋斗。

第四段谈了未来。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这个与此刻的步调是一致的,我们看到各种媒体、朋友圈里不都是在传播过好当下吗?确实是这样,仅有我们脚踏实地的过好当下的每一天、每一个小时,才是对生命的无比热爱。

这首诗,我此刻读起来,感觉简单易懂,是一首鸡汤励志的诗歌,各个年龄段都适合阅读,并且读完,使得自我热血沸腾,年轻人读完会有一种我就应当这样做的感觉,年长的人读完会感觉继续这样做,我还很年轻。

可能人到中年,才能深感生命的可贵,期望用各种方式珍视生命。可能人到中年,才能体会对生命的敬畏,期望抓住一切完美的瞬间。余生不足,以汪国真的这首《热爱生命》共勉。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600字3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觉是,作为一个人,首先,我们必须热爱自己的生活。

我钦佩这本书中的英雄。他在无边无际的荒野上艰难地行走。她只是一个人走,没有同伴。天气不好,她又冷又饿。最使他害怕的是有一只狼在他后面。病狼一直在舔他身后地上的血迹。那个人和狼都活了下来。为了活着回来,这个人最终赢得了战斗。他对生命的热爱就是战胜了狼。尽管他又饿又累。但是他不想失去他的生命。最后,他去了海边,被一艘渔船救起。最后,他安全回家了。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如果一个人想要成功,他必须热爱自己的生活。如果他不爱自己的生活,他怎么能成功呢?因此,朋友,我们必须爱和保护我们的生命,这样人们才能快乐和成功。

今天,我读了张海迪的故事。本文主要讲述了1970年张海迪随父母来到聊城农村的故事。张海迪非常想站起来。她有时看见会走路的人就会哭。但张海迪固执地学会了针灸,治好了很多人。但有时她会因为长时间的姿势而感到疼痛,但她仍然选择继续针灸,为村民们做一些事情。

我觉得张海迪非常希望能够像其他人一样走路和跑步。她想从她的腿上跳起来,奔向那一万公顷的麦田。我也觉得张海迪非常热爱生活。多年来,她治疗过一万多人。“这是很棒的。当我看到这个数字时,我惊呆了!残疾人比医生更糟糕。我觉得她太爱生活了。她真的想为社会做贡献。

与张海迪相比,我什么都不是。因为有时候我是这样想的:暑假先玩,然后去旅游,最后一周做作业,但是我经常后退。去年暑假,我提前完成了作业,很舒服,无忧无虑。但张海迪仍然是我的榜样。她的'故事激励我热爱生活,不要浪费它。、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600字4

杰克·伦敦在其短篇小说《热爱生命》中描写了一位无名的淘金人在归途中遭伙伴抛弃、在自然困境中、濒临死亡下向我们展示的顽强的生存意志——惊人的生命力和挑战极限的斗志。

淘金人带着沉甸甸的金子凯旋而归,美好的未来似乎已经展现在淘金人的眼前。可是,他陷入了生命的困境——孤独一人在荒野中行走,身体病弱,行走艰难,缺衣少食,面对饥饿难耐的野兽,他该如何走出困境?

信仰是心灵最好的朋友。他显然被比尔抛弃了,可是他没有放弃对朋友的信任,他相信,比尔会在前面等他,他们会合后,可以结伴南行,远离寒冷的北方。这种信仰,支持着他迈着疲惫的步伐继续前行。这对他而言,是生的希望。

饥饿是身体最大的敌人。在体力透支的情况下,他努力吞咽着又苦又辣的浆果、灯芯草根、生鱼、活的小松鸡、野兽吃剩的碎骨头,只要是能补充体力的东西,他都吃,因为,保存体力才能生存下去,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当金子成为负担时,舍弃是一种智慧。金子曾经是淘金人绚丽的梦想,然而,此时却成为疲惫不堪的淘金人的负担。继续背负金子前行,只能走向死亡。舍弃它,才能走得更远。比尔至死没有扔掉淘来的金子,所以等待他的是死亡。而淘金人睿智地分批扔掉了金子,也就扔掉了负担,轻装前行,走向生命。

野兽是巨大的、可怕的。大棕熊在淘金人昂扬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却了,饥饿的大灰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并为他注入了活的血液。

他活下来了。到底是什么让他活下来了?是对生的渴望,对生命的不放弃和热爱,使他最终走出了生命的困境,焕发生命!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600字5

今天,我看了一本由杰克·伦敦写的名为《热爱生命》的书籍。其中有9个故事,虽然简短,但是震撼人心、引人深思,通过几个简短的故事,讲述了生命的哲理。我今天就对《热爱生命》这篇小故事,谈一下我的感想。

严冬将至,那位淘金者为了能活着走出荒野,用尽全身力气一步一步地向东南方赶去。他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历经艰辛,在前进的路途中,他身边没有食物,也没有可用的武器。难咽的野草、辛辣的浆果和指头大的生鱼,都成了他充饥的食物;又潮又湿的地面和冰冷的岩石也成了他睡觉的床铺。

除了生活的艰辛,他还要面对荒野上的野兽。大棕熊和野狼时刻威胁着他的生命,他已无法想象的毅力与它们进行着艰苦的周旋和搏斗。

一开始,他还摇摇晃晃地行走,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他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他筋疲力尽,甚至连思维都几乎处于混浊状态,他只能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

工夫不负有心人,凭着对生命的渴望,凭着顽强的意志力,他终于被救,活了下来。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他那种顽强的生命力和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让我们不得不感动,不得不热血沸腾。也让我更加坚定了对生命的看法。星期四,班长星说,她小学同学现在所在的中学,有人自杀。一个人死的话很容易,可是,一个人生下来本来就很不容易,为什么不去珍惜这一段漫长但又短暂的时光呢?文中的那位淘金者,他凭着对生命的渴望,凭着顽强的意志力活了下来,那么保住这个生命的过程虽然是苦不堪言的,但是他没有放弃,因为他热爱并珍惜生命。这本书中,每一篇的风格各异,却都表达了作者对生命和生活的独特见解,体现了一种非凡的个性。读了,让人感觉心潮澎湃,从而让我们更加珍惜生活,热爱生命。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600字6

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上一个好朋友,读书让我插上了翅膀,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翱翔。

《热爱生命》这本书收集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八篇中篇小说。杰克·伦敦的这几篇文章情节紧凑,语言精美,人物刻画生动,能深深打动读者的心。

《热爱生命》描绘了一个孤独的人在荒野上与饥饿、寒冷,并和野兽进行顽强斗争的故事。

一个在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途中被同伴比尔抛弃了,他的背包里装着很多黄金,还有跟黄金一样重要的火柴,他十分爱惜这些火柴,总怕弄丢了,所以经常把它们倒出来重新数。

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换作是我,肯定早就疼得哇哇叫了。记得以前我和朋友一起出去玩,结果摔了膝盖,就哭了老半天,后来发现原来只是轻微的擦伤而已。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太多了!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600字7

寒假里,老师让我们读《热爱生命》这本书,读后有很多感动与顿悟,在此与大家分享。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该作品讲述的是主人公在淘金回去的路上被同伴比尔抛弃了。他几经饥饿的折磨忘记了回去的路,但是他并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一次次与天气、与环境的斗争中活了下来。这些力量源于他对生活的热爱。饥饿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一开始他吃小鱼充饥,后来只有热水可以喝。饥饿使他就连一只小松鸡都捉不住,但他坚强地活着。开始他还可以走,虽然鞋子破了,但他继续努力寻找回去的路。后来他没有力气走就爬,虽然膝盖磨破了,但是他继续寻找活下来的奇迹。和病狼的相遇,可以说是最关键的转折点。最终因为人类对生命的热爱,让他冲破一切困难咬破了病狼的喉咙,从而获得找到生还希望的机会。

这使我想起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件事:在美国,有一个人得了癌症。如果换作其他人,都可能被病魔吓到。但他对生命强烈的爱,促使他决定和病魔进行一番较量。从那以后,他每天坚持锻炼身体。两年后当他再去医院检查身体的时候,奇迹出现了——病魔居然被他赶走了!这应该是上帝对热爱生命的人最好的回报。

《热爱生命》这本书告诉我们:如果我们热爱生命,永不放弃活下去的希望,生命就不会放弃我们。其实生永远比死更难,死,只需要一时的勇气,可是生,却需要一世的胆识。我也要做个热爱生命的人,用行动来证明我对生命的热爱。

你热爱生命吗?那就和我一起珍惜生命的每一天吧!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600字8

《热爱生命》是一部很有魅力的作品,它为我们描述了一个神秘、充满了传奇色彩的北极。在这个神秘的土地上,有一批淘金者,他们在这里奔波,在这里与寒冷、饥饿、野兽抗争,在这里寻求着自己的财富梦,挖掘自己的理想。

主人公就是一个远离家园到北方的淘金者,是下层人民的代表。在他身上,表现出劳动者的高尚品质和坚强的性格。在绝境中,他咬死了狼,喝了狼血,他获救了。他与狼的战斗告诉我们,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

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很多,例如第五章:强者的力量。“吃肉人”的团结和“吃鱼人”的不平等所引起的分裂,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那就是坚强的力量来自人与人之间的团结,这种力量是可以战胜饥饿和疲劳,可以克服一切的。他们团结一致,一齐打猎,一齐打鱼,一块儿去打仗。虽然是原始的生活,但给人震撼的力量,而且告诉我们一个简单的道理——团结就是力量,它可以克服一切的。

读完这部书,我明白了:文章中的热爱生命不是简单的如何珍惜生命,应该是对生命的一种本能的追求。在生命面前,人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主人公在危险境遇时,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不怕路途的艰辛,不怕野兽的凶猛,他无所不能,坚持着,他咆哮着吓退了熊咬死了狼,他获救了。文章中说道:“驱使我前进的,不是我自己,是我的生命。”

这是对生命的一种本能的追求。他的勇敢坚强,不屈不挠,对生命的热爱让人感动。

生命是神奇而宝贵的,只有敬畏生命热爱生命,才能让生命光芒四射。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600字9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另一方面来说,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与一具行尸走肉何已?!

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于是在这种没有信仰的人生观唆使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前些天看到一则报道,说我国目前每年自杀的案例中大多数在农村,而农药又是罪魁祸首;这也多少从侧面反映了我国目前农村人口总体素质相对城市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许困难、小事,不是想方设法去克服解决,而是“气不打一处来”,小事闹大,大事则要闹得寻死觅活。这同小说中的主人公克服险阻、艰难求生的勇气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可能有不少人曾经看过残疾人演出或残疾人运动会,那些身残志坚的勇士们克服着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甚至折磨,做出了连健全人都难以完成的任务。他们是热爱生命、勇于同困难作斗争的典范。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600字10

最近,我读了一篇名叫《热爱生命》的文章,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

一位淘金者,因为脚被扭伤,而被同伴比尔所抛弃。在艰难地返回途中,食物吃完了,但是这个人丝毫没有放弃。他靠吃浆果、小鱼来维持生命,还与大棕熊进行艰苦的周旋,与饥饿和疲劳展开难以想象的斗争。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发现一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想伺机吃掉他。为了活着回去,这个人最终在与狼的战斗中获得了胜利,并喝了狼的血,最终获得营救。

看了这篇文章,我想:生命是多么的脆弱,如果不好好珍惜生命,严苛的大自然的种种考验将无情的把你淘汰掉。在返回的路途中危险重重,如果他没有顽强的求生意志,他很有可能饿死或者被野兽吃掉,他后半生的梦想将也会破碎。然而,这位淘金人面对种种考验,顽强地生存下来。

尤其是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无比深刻的印象。那只又病又饿的狼时刻都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最后竟将这头狼杀死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从中感受到,人战胜死亡的坚强毅力是无比强大的,求生渴望也是无比巨大的,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就像文章中的主人公,他为什么能活下来?这都源于对他对生命的渴望。正是这种渴望,才让淘金人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所以我们要向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面对,不要退缩,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600字11

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因脚受了伤被朋友抛弃的情况下,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于是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考验着对方的意志。为了活着回去,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病狼,喝了狼的血。最终被捕鲸船上的人救了过来。文章表现他坚强的意志,顽强的精神和对生命的热爱。

文中有三次写到他对金沙的处理。第一次他把金沙从鹿皮口袋里倒下一半,然后把它包好,埋好后还做上记号以便出去后回来再取。第二次他把所剩的金沙又倒掉一半,但这一次是直接倒掉,虽然有些不舍,他还是依然选择了放弃。第三次他把剩下的金沙连同鹿皮口袋一同扔了,这一次显得是那样的坚决,义无反顾。

人对金钱的追求本是无可厚非的,因为人要在这个社会中生存还离不开钱。但是如果我们为了钱而不顾一切,像淘金者的同伴比尔一样,不但抛弃了同伴,致死也没舍得丢掉那袋金沙,结果往往会使得其反,丢了性命。

现在社会上有一部分人对金钱的追求简直到了疯狂的地步。他们为了钱不惜利用各种卑鄙的手段,坑蒙拐骗偷,拦路抢劫,杀人劫货。很多人因此进了监狱,被送上刑场。

大家都知道生命是宝贵的,无论有多大的诱惑,遇到多大的困难,我们首先要保住自己的生命,只要生命存在,其他的还可以重新获取,如果丢掉了生命,那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珍惜我们眼前的时光,前面一定会有一个更加广阔的天地。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600字12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的杰克·伦敦写的。讲了两个人背着金子走。两个个人过河时,一个人脚崴了,可是走在前面的比尔,连头都不会地走了。后来两个人就分开了。

在后面的人刚开始吃着没有营养的浆果生活着。走着走着他看见几只松鸡,他就抓松鸡吃,后来他看见一个小水坑,他就在小水坑里抓小鱼,最后小鱼从石头缝里钻到了一个大水池里,他只有放弃了。他一路上靠吃灯芯草生活,有时能吃到小鹿,松鸡和小鱼。路上还常常遭到野兽的攻击,还和病狼决斗过。在他最绝望怕爬着爬着的时候,他看见前面有一条大船,他就像大船爬去。爬着爬着他看见一堆死人骨头,仔细一看是比尔的骨头。旁边还有哟大块金子。这让他哈哈大笑,因为比而为了金子而丧失了生命而他却抛弃了金子不惜一切保住了生命。最后他过上了好日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别人有困难是我们要伸出援助之手,不要像比尔。有了朋友就有了财富。财富不是一生的朋友,而朋友却是一生的财富,所以我们要热爱生命,珍惜生命。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600字13

生命有多么宝贵,应该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故事发生在美国北部,一位淘金人带着辛苦淘来的金子和另一位名叫比尔的同伴踏上了遥远而艰难的归途。然而,他不小心扭伤了脚,他的同伴弃他而去。孤苦一个人走在荒野之中,频临死亡,他毅然丢掉了所有淘到的所有黄金,轻装上阵。一路上,忍饥挨饿,风餐露宿,与野兽对抗,终于在绝境中生存下来。

我在这个故事中读到了这位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生命本来是很脆弱的,如果不珍惜,生命在严苛的大自然的种种考验中将不堪一击。然而,这位淘金人面对种种考验,顽强地生存下来。为了保存体力,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聪明地扔掉了辛苦得来的黄金;为了与野兽抗争,他振奋精神,吓跑大棕熊,并用足够的耐心与饥饿的大灰狼斡旋到底……这一切,都源于对生的渴望!

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只又病又饿的大灰狼时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时,狼向他发起攻击,淘金人以顽强地意志也发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后一击,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的温润的血。他活了下来。

这是对生命多么顽强地热爱啊!正是这种热爱,才使淘金人能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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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求巴金的短篇小说,500~600字

《狗》
小时候我害怕狗。记得有一回在新年里,我到二伯父家去玩。在他那个花园内,一条大黑狗追赶我,跑过几块花圃。后来我上了洋楼,才躲过这一场灾难,没有让狗嘴咬坏我的腿。
以后见着狗,我总是逃,它也总是追,而且屡屡望着我的影子狺狺狂吠。我愈怕,狗愈凶。
怕狗成了我的一种病。
我渐渐地长大起来。有一天不知道因为什么,我忽然觉得怕狗是很可耻的事情。看见狗我便站住,不再逃避。
我站住,狗也就站住。它望着我狂吠,它张大嘴,它做出要扑过来的样子。但是它并不朝着我前进一步。
它用怒目看我,我便也用怒目看它。它始终保持着我和它中间的距离。
这样地过了一阵子,我便转身走了。狗立刻追上来。
我回过头。狗马上站住了。它望着我恶叫,却不敢朝我扑过来。
“你的本事不过这一点点,”我这样想着,觉得胆子更大了。我用轻蔑的眼光看它,我顿脚,我对它吐出骂语。
它后退两步,这次倒是它露出了害怕的表情。它仍然汪汪地叫,可是叫声却不像先前那样地“恶”了。
我讨厌这种纠缠不清的叫声。我在地上拾起一块石子,就对准狗打过去。
石子打在狗的身上,狗哀叫一声,似乎什么地方痛了。它马上掉转身子夹着尾巴就跑,并不等我的第二块石子落到它的头上。
我望着逃去了的狗影,轻蔑地冷笑两声。
从此狗碰到我的石子就逃。 —巴金
很高兴为你解答

『叁』 求莫言的文章,摘抄!最好是600~800字左右的!!急急急急急

《丰乳肥臀》(2004)
日本人的马队沿着河滩往东跑下去,跑到上官来弟她们放鞋子的地方,齐齐地勒住马头,穿过灌木丛爬上了大堤。她看不到日本马队了。她看到河滩上躺着那匹死去的大花马,硕大的头颅上沾满黑血和污泥,一只蓝色的大眼珠子,悲凉地瞪着湛蓝的天空。那个白脸的日本兵半截身子压在马腹下,趴在淤泥上,脑袋歪在一侧,一只白得没有一点血色的手伸到水边,好像要从水里捞什么东西。清晨光滑平坦的滩涂,被马蹄践踏得一塌糊涂。河水中央,倒着一匹白马,河水冲击着马尸缓缓移动、翻滚,当马尸肚皮朝上时,四条高挑着瓦罐般胖大马蹄的马腿,便吓人地直竖起来,转眼间,水声混浊,马腿便抡在水里,等待着下一次直指天空的机会。那匹给上官来弟留下深刻印象的枣红大马,拖着它的骑手的尸体,顺流而下,已经走到很远的下游,她突然想到,这匹马很可能要到樊三爷家去找那匹大种马。她坚决地认为,枣红大马是匹母马,与樊三爷家的公马是失散多年的夫妻。
石桥上的火还在燃烧,桥中央的谷草堆上,蹿起了黄色的火苗和白色的浓烟。青色的桥梁高高地弓起腰,发出呼哧呼哧的喘息声,发出哼哼唧唧的呻吟声。他感到桥梁在烈火中变成一条大蛇,扭曲着身体,痛苦不堪,渴望着飞升,但头尾却被牢牢地钉住了。可怜的石桥,她难过地想着。可怜的德国造丽人牌自行车,高密东北乡的唯一的现代化机械,已被烧成一堆歪歪扭扭的碎铁。呛鼻的火药味、胶皮味、血腥味、淤泥味使灼热的空气又粘又稠,她感到胸膛里充满了恶浊的气体,随时都要爆炸。更加严重的是,她们面前的灌木枝条被烤出了一层油,一股夹杂着火星的热浪扑来,那些枝条毕毕叭叭地燃烧起来。她抱着求弟,尖声呼叫着妹妹们,从灌木丛中跑出来。站在河堤上,她清点了一下人数,妹妹们全在,脸上都挂着灰,脚上都没穿鞋,眼睛都发直,白耳朵都被烤红了。她拉着妹妹们滚下河堤,向前跑,前边是一块废弃的空地,据说是回族女人家的旧房基,断壁残垣,被野生的高大胡麻和苍耳子掩映着。跑进胡麻棵子里,她感到脚脖子软得仿佛用面团捏成,脚痛得如同锥刺。妹妹们跌跌撞撞,哭叫不迭。于是,她们便瘫坐在胡麻棵子里,再次搂抱在一起。妹妹们都把脸藏在姐姐的衣襟里,只有上官来弟,竖着头,惊恐不安地看着漫上河堤的黄褐色的大火。

『肆』 求名家短篇叙事散文

贾平凹散文《天上的星星》
“大人们快活了,对我们就亲近,虽然那是为了使他们更快活,我们也乐意呢;但是,他们烦恼了,却要随意骂我们讨厌,似乎一切烦恼都要我们负担,这便是我们做孩子的,千思儿万想儿,也不曾明白的。”
读书总觉得浮躁,不能静下心来,读散文尤其要心境的。我想,读散文可以使一颗本就平静雅致的心愈发地安宁、舒畅,读罢也会有所得、有所悟;然,若是一颗急急噪噪的心去读散文,心情弄不好是要越来越糟的。
贾平凹先生,用三毛的话讲,是她一位“心极喜爱的大师”。
已不复记当时是怎样的心情去读《天上的星星》的,反正这一路来,读书都很泛泛,不管是散文,小说,传记,更甭提哲思类的文章。可是,我分明记得开篇的这一席话,打动了我。它一下子就攫住了我的眼球,通读文章,真是一种享受。
我读文章有一个恶习:不求甚解。读过之后,遗忘的遗忘,如过眼云烟,又没有读书札记之类的记录,对文章当中一些格言警句美文也从不摘抄。因此,一直好象没什么长进,浑浑噩噩的读书、写作。可是,《天上的星星》萦绕在心头,总也不能释怀,走路有时想起,躺在床上有时也莫名想起,甚至上厕所畅快的时候,也会想起。可,我也只是一开始一口气看了两遍而已呀!再说,我的记忆力实在是不敢自夸,我甚至说过我是健忘的。看来好文章也不定是细嚼慢咽地品出来的。
关于《天上的星星》,是该写点什么的,算是为了忘却吧!
文章以一个孩子的视角写的,细腻,优美,真切。
散文本就直白,可《天上的星星》别有一番风味,有好几个转折点,读来欲罢不能,有读情节小说的味道。只叹息文章太短!
本文用了“兴”的手法,很是贴切,真真佩服先生怎么就能把孩童的心描绘得如此生动,仿佛那星星就是那孩童,也是有生命的,也是有苦楚的;那月亮呢,似乎就是大人们,是威严的,不通人情的。
文章一开篇便垫下了一丝丝清谈的忧愁的格调,就表出了文章的大旨。果然,“天擦黑”“我们做孩子的”接下来就承担了“大人们”的“烦恼”。父母呵斥这群玩得兴起,正在捉迷藏的孩子。孩子们便蹑手蹑脚地走出房子,到门前树下纳凉去了,四周的又无甚可看,“本来就不新奇”,正“闲得实在无聊极了”呢。我分明看到了天真烂漫的孩童是多么的无辜、委屈、寂寞,呆呆地坐在黝黑的天空下,“不知道这夜该如何过去”。
可是,文锋一转。“我”的妹妹突然叫了一声:“星星!”
于是,“我”和妹妹便好奇起来,头顶上出现了一颗颗闪亮闪亮的星星。“我们”便欢快地数着星星:“呵,两颗,三颗不对,十颗,十五颗。”“我们”是多么兴奋啊,一时间看到漫天满空的星星迅速地出现,再数亦不可数了。“我们”尽情地欣赏着天空下闪烁的星星。星星是多么美丽,可爱,调皮,它们是多么地鬼灵精怪啊,灿灿的,灼灼的。
“它们真是一群孩子呢,一出现就要玩一个调皮的谜儿啊!”这么一句话,既表明了星星的可爱,调皮;也看出了孩子们此刻的心情是多么轻快。星星像是一群孩子,更为文章的深入埋下了伏笔。妙不可言!
于是,“夜空再也不是荒凉的了,星星们都在那里热闹,有装熊的,有学狗的,有操勺的,有挑担的,也有的高兴极了,提了灯笼一阵风似的跑”,“我们都快活起来了”。‘我’和妹妹一起站在树下,向星星扬起小手,星星呢,似乎也很得意,向“我们”挤眉弄眼的,还鬼鬼地笑。这是怎样一幅欢乐的画面,“我们”和星星是多么的惬意,这是无比美妙的时刻。
可是,好景不长。月亮出来了。月亮的出现“使我们大吃一惊”。
夜空里笼罩着白极白极的月色,星星一下子无端地就少了许多。“我们都不知道这月亮是怎么啦,却发现那些星星怎么就少了许多,留下的也淡了许多,原是灿灿的亮,变成了弱弱的光。”
妹妹很是无措,慌慌地问:“这是怎么啦?”接着又说:“月亮出来为什么星星就少了呢?”就这样两个孩童面面相觑,不得其解,又开始了闷闷不乐,很是茫然,迷惑。我们很容易知道,月明,所以星稀。而对于两个天真的孩子来说,他们又怎么会知道呢?坐下来想了“一会儿”,“我”终于是有所悟:着漠漠的夜空,恐怕是属于月亮的。一定是生气星星们的不安分,在吓唬它们哩。
妹妹一语破的:“哦,月亮是天上的大人了。”
于是,“我们”“深深可怜起这些星星了:月亮不在的时候,它们是多么有精光灵气,月亮出现了,就变得这般猥琐了。”而文章当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可怜的呢?因为大人的烦恼,我们却又跟着受罪,无辜受些气来,这就是大人的威严。大人们却不懂得疼惜孩子,反而把烦恼无故传染给孩子。“这便是我们做孩子的,千思儿万想儿,也不曾明白的。”
父母大人们就是那霸道的月亮,而“我们”便是那“猥琐”的星星。这影射是如此贴切,毫无牵强附会之感。
文章到这里,真叫人拍案叫绝。
可是,作者还闲不够。
接下来,“我们再也不忍心看那些星星了”,“我们”到小溪边洗手脸,小小的“我”不竟感叹着做孩子的不幸:是我们太小了,太多了吗?纯洁无暇脆弱的心灵遭到了莫名其妙地伤害。“我”和妹妹都不言语,都想着那可怜的星星。星星的消逝带给了他们阴霾,那短暂的快乐也了无踪影,反却平添了许多忧愁。美好的东西,我们情愿不要有,怕就怕我们拥有之后却有丢失了。那怅然若失的情结岂是两颗幼小的心所能承受和化解开的。“我们”甚至都不会用语言来表达内心的苦楚,“我们”只有“不言语”“默默”地承受,纵使承受不了也如此。
“啊,它们藏在这儿了。”妹妹好象发现了宝藏一样惊喜,大叫起来。原来她是看见了躺在清澈小溪里的星星。“我们”又高兴起来,“赶忙”地下溪去捞星星,可是捞不上来呀。但,只要看着他们“我们”也无比开心,那哗啦啦的流水幸好也不能冲走它们。“我们”兴奋得手足舞蹈,嘻嘻哈哈地欢笑。突然,“我们就再不声张”了,因为怕月亮发现躲藏在这里的星星,“让它们静静地躲在那里好了”。
“我们”回屋睡觉,可是兴奋得睡不着,也害怕那些躲藏起来的星星会被月亮发现!也遗憾“在水底的星星太少”。这个时候,大人们却又骂“我们”不安生睡觉。“我们”就等大人们睡着了,“赶忙爬起来,悄悄溜到门外,将脸盆儿、碗盆儿、碟缸儿都拿了出去;盛了水,让更多更多的星星都藏在里边吧。”
因为,“它们虽然很小,但天上如果没有它们,那会是多么寂寞啊!”
文章到此,浑然天成,堪称完美了。

川端康成 《花未眠》
我常常不可思议地思考一些微不足道的问题。昨日一来到热海的旅馆,旅馆的人拿来了与壁龛里的花不同的海棠花。我太劳顿,早早就人睡了。凌晨四点醒来,发现海棠花未眠。

发现花未眠,我大吃一惊。有葫芦花和夜来香,也有牵牛花和合欢花,这些花差不多都是昼夜绽放的。花在夜间是不眠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可我仿佛才明白过来。凌晨四点凝视海棠花,更觉得它美极了。它盛放,含有一种哀伤的美。

花未眠这众所周知的事,忽然成了新发现花的机缘。自然的美是无限的。人感受到的美却是有限的,正因为人感受美的能力是有限的,所以说人感受到的美是有限的,自然的美是无限的。至少人的一生中感受到的美是有限的,是很有限的,这是我的实际感受,也是我的感叹。人感受美的能力,既不是与时代同步前进,也不是伴随年龄而增长。凌晨四点的海棠花,应该说也是难能可贵的。如果说,一朵花很美,那么我有时就会不由地自语道:要活下去!

画家雷诺阿说:只要有点进步,那就是进一步接近死亡,这是多么凄惨啊。他又说:我相信我还在进步。这是他临终的话。米开朗基罗临终的话也是:事物好不容易如愿表现出来的时候,也就是死亡。米开朗基罗享年八十九岁。我喜欢他的用石膏套制的脸型。

毋宁说,感受美的能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是比较容易的。光凭头脑想像是困难的。美是邂逅所得,是亲近所得。这是需要反复陶冶的。比如惟—一件的古美术作品,成了美的启迪,成了美的开光,这种情况确是很多。所以说,一朵花也是好的。

凝视着壁龛里摆着的一朵插花,我心里想道:与这同样的花自然开放的时候,我会这样仔细凝视它吗?只搞了一朵花插人花瓶,摆在壁龛里,我才凝神注视它。不仅限于花。就说文学吧,今天的小说家如同今天的歌人一样,一般都不怎么认真观察自然。大概认真观察的机会很少吧。壁龛里插上一朵花,要再挂上一幅花的画。这画的美,不亚于真花的当然不多。在这种情况下,要是画作拙劣,那么真花就更加显得美。就算画中花很美,可真花的美仍然是很显眼的。然而,我们仔细观赏画中花,却不怎么留心欣赏真的花。

李迪、钱舜举也好,宗达、光琳、御舟以及古径也好,许多时候我们是从他们描绘的花画中领略到真花的美。不仅限于花。最近我在书桌上摆上两件小青铜像,一件是罗丹创作的《女人的手》,一件是玛伊约尔创作的《勒达像》。光这两件作品也能看出罗丹和玛伊约尔的风格是迎然不同的。从罗丹的作品中可以体味到各种的手势,从玛伊约尔的作品中则可以领略到女人的肌肤。他们观察之仔细,不禁让人惊讶。

我家的狗产且小狗东倒西歪地迈步的时候,看见一只小狗的小形象,我吓了一跳。因为它的形象和某种东西一模一样。我发觉原来它和宗达所画的小狗很相似。那是宗达水墨画中的一只在春草上的小狗的形象。我家喂养的是杂种狗,算不上什么好狗, 但我深深理解宗达高尚的写实精神。

去年岁暮,我在京都观察晚霞,就觉得它同长次郎使用的红色一模一样。我以前曾看见过长次郎制造的称之为夕暮的名茶碗。这只茶碗的黄色带红釉子,的确是日本黄昏的天色,它渗透到我的心中。我是在京都仰望真正的天空才想起茶碗来的。观赏这只茶碗的时候,我不由地浮现出场本繁二郎的画来。那是一幅小画。画的是在荒原寂寞村庄的黄昏天空上,泛起破碎而蓬乱的十字型云彩。这的确是日本黄昏的天色,它渗人我的心。场本繁二郎画的霞彩,同长次郎制造的茶碗的颜色,都是日本色彩。在日暮时分的京都,我也想起了这幅画。于是,繁二郎的画、长次郎的茶碗和真正黄昏的天空,三者在我心中相互呼应,显得更美了。

那时候,我去本能寺拜谒浦卜玉堂的墓,归途正是黄昏。翌日,我去岚山观赏赖山阳刻的玉堂碑。由于是冬天,没有人到岚山来参观。可我却第一次发现了岚山的美。以前我也曾来过几次, 作为一般的名胜,我没有很好地欣赏它的美。岚山总是美的。自然总是美的。不过,有时候,这种美只是某些人看到罢了。

我之发现花未眠,大概也是我独自住在旅馆里,凌晨四时就醒来的缘故吧。
夏河的早晨
作者:贾平凹

这是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四日早上七点或者八点,从未有过的巨大的安静,使我醒来感到了一种恐慌,我想制造些声音,但×还在睡着,不该惊扰,悄然地去淋室洗脸,水凉得淋不到脸上去,裹了毛毡便立在了窗口的玻璃这边。想,夏河这么个县城,真活该有拉卜楞寺,是佛教密宗圣地之一,空旷的峡谷里人的孤单的灵魂必须有一个可以交谈的神啊!
昨晚竟然下了小雨,什么时候下的,什么时候又住的,一概不知道。玻璃上还未生出白
雾,看得见那水泥街石上斑斑驳驳的白色和黑色,如日光下飘过的云影。街店板门都还未开,但已经有稀稀落落的人走过,那是一只脚,大概是右脚,我注意着的时候,鞋尖已走出玻璃,鞋后跟磨损得一边高一边低。

知道是个丁字路口,但现在只是个三角处,路灯杆下蹲着一个妇女。她的衣裤鞋袜一个颜色的黑,却是白帽,身边放着一个矮凳,矮凳上的筐里没有覆盖,是白的蒸馍。已经蹲得很久了,没有买主,她也不吆喝,甚至动也不动。

一辆三轮车从左往右骑,往左可以下坡到河边,这三轮车就蹬得十分费劲。骑车人是拉卜楞寺的喇嘛,或者是拉卜楞寺里的佛学院的学生,光了头,穿着红袍。昨日中午在集市上见到许多这样装束的年轻人,但都是双手藏在肩上披裹着的红衣里。这一个双手持了车把,精赤赤的半个胳膊露出来,胳膊上没毛,也不粗壮。他的胸前始终有一团热气,白乳色的,像一个不即不离的球。

终于对面的杂货铺开门了,铺主蓬头垢面地往台阶上搬瓷罐,搬扫帚,搬一筐红枣,搬卫生纸,搬草绳,草绳捆上有一个用各色玉石装饰了脸面的盘角羊头,挂在了墙上,又进屋去搬……一个长身女人,是铺主的老婆吧,头上插着一柄红塑料梳子,领袖未扣,一边用牙刷在口里搓洗,一边扭了头看搬出的价格牌,想说什么,没有说,过去用脚揩掉了“红糖每斤四元”的“四”字,铺主发了一会呆,结果还是进屋取了粉笔,补写下“五”,写得太细,又改写了一遍。

从上往下走来的是三个洋人。洋人短袖短裤,肉色赤红,有醉酒的颜色,蓝眼睛四处张望。一张软不耷耷白塑料袋儿在路沟沿上潮着,那个女洋人弯下腰看袋儿上的什么字,样子很像一匹马。三个洋人站在了杂货铺前往里看,铺主在微笑着,拿一个依然镶着玉石的人头骨做成的碗比画,洋人摆着手。

一个妇女匆匆从卖蒸馍人后边的胡同闪出来,转过三角,走到了洋人身后。妇女是藏民,穿一件厚墩墩袍,戴银灰呢绒帽,身子很粗,前袍一角撩起,露出红的里子,袍的下摆压有绿布边儿,半个肩头露出来,里边是白衬衣,袍子似乎随时要溜下去。紧跟着是她的孩子,孩子老撵不上,踩了母亲穿着的运动鞋带儿,母子节奏就不协调了。孩子看了母亲一下,继续走,又踩了带儿,步伐又乱了,母亲咕哝着什么,弯腰系带儿,这时身子就出了玻璃,后腰处系着红腰带结就拖拉在地上。

没有更高的楼,屋顶有烟囱,不冒烟,烟囱过去就目光一直到城外的山上。山上长着一棵树,冠成圆状,看不出叶子。有三块田,一块是麦田,一块是菜花园,一块土才翻了,呈铁红色。在铁红色的田边支着两个帐篷,一个帐篷大而白,印有黑色花饰,一个帐篷小,白里透灰。到夏河来的峡谷里和拉卜楞寺过去的草地上,昨天见到这样的帐篷很多,都是成双成对的鸳鸯状,后来进去过一家,大的帐篷是住处,小的帐篷是厨房。这么高的山梁上,撑了帐篷,是游牧民的住家吗?还是供旅游者享用的?可那里太冷,谁去睡的?
“你在看什么?” “我在看这里的人间。” “看人间?你是上帝啊?!”
我回答着,自然而然地张了嘴说话,说完了,却终于听到了这个夏河的早晨的声音。我回过头来,?菖已经醒,是她支着身与我制造了声音。我离开了窗口的玻璃,对?菖说:这里没有上帝,这里是甘南藏区,信奉的是佛教。
商州初录(2)
作者:贾平凹

众说不一,说者或者亲身经历,或者推测猜度,听者却要是非不能分辨了,反更加对商州神秘起来了。用什么语言可以说清商州是个什么地方呢?这是我七八年来迟迟不能写出这本书的原因。我虽然土生土长在那里,那里的一丛柏树下还有我的祖坟,还有双亲高堂,还有众亲广戚,我虽然涂抹了不少文章.但真正要写出这个地方,似乎中国的三千个方块字拼成的形容词是太少了,太少了,我只能这么说:这个地方是多么好阿!

它没有关中的大片平原,也没有陕南的�峻山峰,像关中一样也产小麦,亩产可收六百斤,像陕南一样也产大米,亩产可收八百斤。五谷杂粮都长,但五谷杂粮不多。气候没关中干燥,却也没陕南沉闷。也长青桐,但都不高,因木质不硬,懒得栽培,自生自灭。橘子树有的是,却结的不是橘子,乡里称苟蛋子,其味生臭,满身是刺,多成了庄户围墙的篱笆。所产的莲菜,不是七个眼,八个眼,出奇地十一个眼,味道是别处的不能类比。核桃树到处都长,核桃大如山桃,皮薄如蛋壳,手握之即破。要是到了秋末,到深山去,栗树无家无主,栗落满地,一个时辰便捡得一袋。但是,这里没有羊,吃羊肉的人必是上了年纪的老人,或是坐了月子的婆娘,再就是得了重病,才能享受这上等滋养。外面世界号称“天上龙肉,地上鱼肉”,但这里满河是鱼,却没人去吃。有好事顽童去河里捕鱼,多是为了玩耍,再是为过往司机。偶尔用柳条穿一串回来,大人是不肯让在锅里煎做,嫌其腥味,孩子便以荷叶包了,青泥涂了,在灶火口烘烤。如今慢慢有动口的人家,但都不大会做,如熬南瓜一样,炒得一塌糊涂。螃蟹也多,随便将河边石头一掀,便见拳大的恶物横行而走,就免不了视如蛇蝎,惊呼而散。鳖是更多,常见夏日中午,有爬上河岸来晒盖的,大者如小碗盘,小者如墨盒,捉回来在腿上缚绳,如擒到松鼠一样,成为玩物。那南瓜却何其之多,门前屋后,坎头涧畔,凡有一�黄土之地,皆都生长,煮也吃,熬也吃,炒也吃,若有至宾上客,以南瓜和绿豆做成“揽饭”,吃后便三天不知肉味。请注意,狼虫虎豹是常见到的,冬日夜晚,也会光临村中,所以家家猪圈必在墙上用白灰画有圆圈,据说野虫看见就畏而却步,否则小者被叼走,大者会被咬住尾巴,以其毛尾作鞭赶走,而猪却吓得不吱一声。当然,养狗就是必不可少的营生了,狗的忠诚,在这里最为突出,只是情爱时令人讨厌,常交结一起,用棍不能打开。

可是,有一点说出来脸上无光,这就是这里不产煤。金银铜铁锡样样都有,就是偏偏没煤!以前总笑话铜关煤区黑天黑地,姑娘嫁过去要尿三年黑水,到后来说起铜关,就眼红不已。深山里,烧饭、烧炕,烤火,全是木块木料,三尺长的大板斧,三下两下将一根木椽劈开,这使城里人目瞪口呆,也使川道人连声遗憾。川道人烧光了山上树木,又刨完了粗桩细根,就一年四季,夏烧麦秸,秋烧稻草,不夏不秋,扫树叶,割荆棘。现在开始兴沼气池,或出山去拉煤,这当然是那些挣大钱的人家,和那些门道稠的庄户。

山坡上的路多是沿畔,虽一边靠崖,崖却不贴身,一边临沟,望之便要头晕,毛道上车辆不能通,交通工具就只有扁担、背篓。常见背柴人远远走来,背上如小山,不见头,不见身,只有两条细腿在极快移动。沿路因为没有更多的歇身处,故一条路上设有若干个固定歇处,不论背百儿八十,还是担百儿八十,再苦再累,必得到了固定歇处方歇,故商州男人都不高大,却忍耐性罕见,肩头都有拳头大的死肉疙瘩。也因此这里人一般出外,多不为人显眼,以为身单好欺,但到了忍无可忍了,则反抗必要结果,动起手脚来,三五壮汉不可近身。历代官府有言:山民如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若给他们滴水好处,便会得以涌泉之报,若欲是高压,便水中葫芦压下浮上。地方志上就写有:李自成在商州,手下善攻能守者,多为商州本地人;民国年代,常有暴动。就是在“文化革命”中,每县都有榔头队,拳头队,石头队,县县联合,死人无数,单是山阳县一次武斗,一派用石头在河滩砸死十名俘虏,另一派又将十五名俘虏用铁丝捆了,从岸上“下饺子”投下河潭。男人是这么强悍,但女人却是那么多情,温顺而善良。女大十八变,虽不是苗条婀娜,却健美异常,眼都双层皮,睫毛长而黑,常使外地人吃惊不已。走遍丹江、洛河、乾佑河、金钱河,四河流域,村村都有百岁妇女,但极少有九十男人。七个县中的剧团,女演员台架、身段、容貌,唱、念、说、打,出色者成批,男主角却善武功,乏唱声,只好在关中聘请。

陕北人讲穿不求吃,关中人好吃不爱穿,这里人皆传为笑料,或讥之为“穷穿”,或骂之为“瞎吃”,他们是量家当而行,以自然为本,里外如一。大凡逢年过节,或走亲串门,赶集过会,就从头到脚,花花绿绿,崭然一新。有了,七碟子八碗地吃,色是色,形是形,味是味,富而不奢;没了,一样的红薯面,蒸馍也好,压��也好,做漏鱼也好,油盐酱醋,调料要重,穷而不酸。有了钱,吃得像样了,穿得像样了,顶讲究的倒有两样:一是自行车,一是门楼。车子上用红线缠,用蓝布包,还要剪各种花环套在轴上,一看车子,就能看出主人的家景,心性。门楼更是必不可少,盖五间房的有门楼,盖两间房的也有门楼,顶上做飞禽走兽,壁上雕花鸟虫鱼,不论干部家,农夫家,识字家,文盲家,上都有字匾,旧时一村没有念书人,那字就以碗按印画成圆圈,如今全写上“山青水秀”,或“源远流长”。

贾平凹的散文,地平线
小的时侯,我才从奏岭来到渭北大平原,最喜欢骑上自行车在路上无拘无束地奔驰。庄稼收割了,又没有多少行人,空旷的原野的稀落着一些树丛和矮矮的屋,差不多一抬头,就看见远远的地方,天和地相接了。
天和地已经不再平行,形成个三角形,在交叉处是一道很亮的灰白色的线,有树丛在那进而伏着。
“啊,天到尽头了!”
我拚命儿向那树丛奔去。骑了好长时间,赶到树下,但天依然平行;在远远的地方,又有片矮屋,天地相接了,又出现那道很亮的灰白色的线。
一个老头迎面走来,胡子飘在胸前,悠悠然如仙翁。
“老爷子,你是天边来的吗?”我问。
“天边?”
“就是那一道很亮的灰白线的地方。去那儿还远吗?”
“孩子,那是永远走不到的地平线呢。”
“地平线是什么?”
“是个谜吧。”
我有些不大懂了,以为他是骗我,就又对准那一道很亮的灰白色线上的矮屋奔去。然而我失败了:矮屋那里天地平行,又在远远的地方出现了那一道地平线。
我坐在地上。咀嚼着老头的话,想这地平线,真是个谜了。正因为是个谜,我才要去解,跑了这么一程。它为了永远吸引着我和与我有一样兴趣的人去解,才永远是个谜吗?
从那以后,我一天天大起来,踏上社会,生命之舟驶进了生活的大海,但我却记住了这个地平线,没有生活中沉沦下去,虽然时有艰辛、若楚、寂寞。命运和理想是天和地的平行,但又总有交叉的时侯,那个高度融合统一的很亮的灰白色的线,总是在前边吸引着你。永远去追求地平线,去解这个谜,人生就充满了新鲜、乐趣和奋斗的无穷无尽的精力。

看来,我是忘却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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