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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篇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 2025-06-01 02:06:28

Ⅰ 《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

《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 (一)

读完整本书以后,我最有感触的是这篇《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它主要讲述的是一位路过赫德莱堡的陌生人,因为被这个市镇的人无意冒犯而绞尽脑汁想报复这个市镇居民的故事。他拿着一袋有一百六十磅四盎司的金币去诱惑赫德莱堡的人们,想让赫德莱堡的人们引以为傲的诚实的好名声受到玷污。结果那位陌生人了,他假借一个死去的人来虚拟了一个故事,让十九位首要居民受到了金钱的诱惑而撒了谎。最终当谎言被揭穿时,那些人都成为了众人的笑柄。

看完这篇小说,我有很多感触。那些感触用来概括的话,那就是:诚实是人类最美好的品质!

在我看来,马克·吐温不只是一位小说家,在他的精神与风格上,他更像一位思想家,一位哲学家,他的作品不单单是引人发笑,更引人深思,他的确像一颗闪烁的星星照亮了我的心灵!

《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 (二)

《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集》一共采用了马克吐温的九篇中短篇小说,《竞选州长》、《加利维拉县声名狼藉的跳蛙》、《一个垂死者的忏悔》、《他是否还在人间》、《为艾德带来好运的玩笑》、《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那是天堂,还是地狱?》、《三万美元的遗产》、《神秘的陌生人》。

在这些小说中,其中一类是马克。吐温根据民间故事改编而成,也许没有多么深远的旨意,但是其中透显出的幽默风格却为马克。吐温所独具。《加利维拉县声名狼藉的跳蛙》一简短篇幅塑造了一个有赌癖的吉姆。斯迈利形象。马克。吐温那种冷静而幽默的笔触在吉姆。斯迈利形象的`塑造中初露锋芒,而通过对该形象的塑造,他似乎也对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人成性的一个侧影进行了勾勒和嘲讽。

《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充分展现了人在金钱面前的种种丑态。 赫德莱堡镇的旧格言是“请勿让我们受诱惑”;新格言则改为“请让我们受诱惑。”旧格言代表着已经逝去的那个由禁欲主义宗教主宰的时代,而新格言则反映了资本主义现代文明的核心本质,那就是尽可能的煽动人们的物欲。

《三万美元的遗产》则揭示了金钱在许多社会中无与伦比的魔力,现代人为了金钱可以放弃道德、人情以及现实人生中的各种乐趣,人生目标变得奇特的单一化,除却在眼前和想象中的金钱的闪光,此外就是灵性枯窘,了无生趣。

《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集》,这是一本经典的大师制作,是值得我们和孩子一起收藏和阅读的书籍,是孩子假期必不可少的精神食粮。

《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 (三)

美国社会对人的腐蚀力最甚者莫过于金钱。马克·吐温虽然也不自觉地流露出小市民暴富的,如《汤姆·索亚历险记》结局处让汤姆和哈克发现了强盗的大量藏金;但他对金钱的批判还是一针见血的。如果说《一张百万英镑钞票》中的主人公虽获横财尚能自持,在丑陋中反衬出他良心米混、崇尚的纯洁高尚的话,《三万元的遗产》则活画出那对穷苦夫妻的黄金梦的虚幻可笑——但我们只能苦笑,同时也不能不深感哀怜,他们毕竟是无辜的小人物啊!但到了《腐蚀了哈德利堡镇居民的人》,简直是“洪桐县里没好人”,镇上的那些稍有地位的人物,几乎无一幸免地全都屈从于金钱拜物的面前。读者在这样的解剖下,又有谁还笑得出来呢?我们恐怕只能为人类悲哀了。从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玩世不恭,到针随时政、鞭辟入里的愤世嫉俗,是马克·吐温思索的深化和作品的成熟,我们欣赏他的作品,也就此步步深入了。

文学作品离不开语言文字这一载体。马克·吐温的作品之所以深受欢迎,除去立意清新,剖析得当之外,很重要的要归功于他对语言的驾驭。大家都知道,群众日常生活中的用语是最为鲜活、生动和富于力的;但只有经过作家采纳,写入作品之中,才能成熟、定型和推广。萧伯纳曾称马克·吐温为语言大师,这是毫无溢美成分的。可以说,如果没有马克·吐温(当然也会有别人),就没有今天的美国英语。应该说,正因为马克·吐温把美国英语运用得恰到好处,才有如此充分体现美国民族个性的豪爽、乐观和不拘小节的他的那些纯美国式的作品。

作为幽默讽刺和美国英语大师,马克·吐温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

马克·吐温在我国五六十年代那一种特定的气候下,是对读者介绍最多的为数有限的美国乃至西方作家之一。但也正因此,对他的分析评价往往带有过多的功利目的而不够充分全面。此次人民文学出版社将马克·吐温的中短篇小说选与其长篇代表作一并收入《世界文学名着文库》,确实能够收到将世界文学名家名篇以精美的版本永远保留在文学爱好者书架上世代传阅的功效。

Ⅱ [希区柯克] 读懂这篇小说的帮我解析一下(超短篇)

凯伦的嫂子会在游泳的时候杀了她的,用那双强壮有力的手臂,就酱紫。

全文:希区柯克《向自己说再见》

凯伦那年九岁,个子小小的,皮肤黑黑的,是个近视眼。她没有朋友,和哥哥嫂嫂住在一起。
哥哥比她大二十岁,一双眼睛离得很紧,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他们家的人都长得不好看。
嫂嫂以前很漂亮,可是她越来越胖,当她穿上比基尼泳装时,活像个摔跤选手。凯伦非常想拥有一套比基尼泳装,但嫂嫂不肯给她买。凯伦常常想,如果她有一套比基尼泳装的话,到海滨就不怕水了。
凯伦七岁时,有一天爸爸妈妈一起出去购物,结果,他们再也没有回来。嫂嫂说,因为有人抢劫银行,
那人像疯子一样乱开枪,把爸爸妈妈打死了。

在爸爸妈妈外出购物前,凯伦知道自己必须向他们说再见。她先慢慢地、清晰地跟妈妈说再见,然后现跟爸爸说再见,但当时没有人注意到什么。只是事后哥哥记起来,对嫂子说:“小妹向爸爸妈妈说再见的样子,就像她早知道会出事一样。”
嫂子说:“天哪,她怎么可能知道呢!别瞎说了。”她停了一下,若有所思地说,“不过,我想,今后她的一举一动,都要由我们负责了。”
嫂子说这话时,显得很不高兴。
搬回来和哥哥嫂嫂同住之后,有一天晚上,凯伦知道,她必须向嫂嫂的弟弟说再见。那天他正在客厅里和哥哥嫂嫂玩纸牌。嫂嫂抬头看见凯伦走过来,说:“凯伦,你不能自己上床去睡觉吗?”凯伦好像没有听到嫂嫂的话,径直走到嫂嫂的弟弟面前,笔直地站着,双手放在前面,就像在学校里唱圣歌时,法勒老师教的那种站姿。
她慢慢地、清晰地对狄克——嫂嫂的弟弟——说了声“再见”,而嫂嫂的脸上露出一种怪怪的神色。
狄克没有抬头,仍然玩着牌,说:“晚安,小家伙。”
第二天晚上,凯伦再见到他时,他已经患一种叫做“腹腊炎”的急病死了。
嫂嫂对哥哥说:“昨晚你听没听到她怎样向狄克说再见的?”
哥哥喘着气说:“我早告诉过你,这个小家伙古里古怪的。她的怪异让我害怕,我真想知道她下一次要向谁说再见?”哥哥的气喘病又犯了。
嫂嫂安慰哥哥说:“好了,宝贝,好了,先安静下来。”
这时,凯伦从后门走出来,她一直躲在那儿偷听。她说:“别担心,哥哥,你没有事。”
哥哥被她的举动吓得脸上都起了鸡皮疙瘩,唇色也变蓝了。他压低声音问凯伦:“你怎么知道?”
多笨的问题,凯伦想,好像如果我知道,我会告诉他一样。
嫂嫂弯下身来,凑近凯伦的脸,凯伦甚至可以闻到她吐出来的烟味、酒味和大蒜味。嫂嫂皱着眉头,严肃地说:“以后不许再向任何人说再见!不许再说!”
问题是,凯伦忍不住会说。
这以后,有一段时间事情还算顺利。凯伦以为,也许哥哥嫂嫂已经把事情全都忘光了,但是嫂嫂仍不肯给她买一套比基尼。
后来,有一天在学校里,凯伦知道她必须向她的同学巴利、爱玛、苏茜和丽兹说“再见”。凯伦双掌合十,慢慢地、清晰地向她们说再见。
法勒老师奇怪地问:“天哪,凯伦,为什么要这么庄重?”
凯伦说:“嗯,你看,他们就要死了。”
“凯伦,你真是个残酷古怪的孩子,你不应该说这种话。你瞧,你伤害了苏茜,看着她哭泣,并不是件有趣的事情。”说着,法勒老师招呼苏茜,”上车去吧,一会儿就到家,到了家就平安了。“
于是,苏茜擦干眼泪,跟在巴利、爱玛和丽兹的后面上了汽车,坐在爱玛母亲的旁边,因为那个星期轮到爱玛的母亲开车接送孩子。
那是凯伦最后一次看到她们。因为汽车在山路行驶时,滑到路旁然后滚到下面的山谷,爆炸。
第二天没有上课,大家都去参加葬礼,为她们唱歌,在坟墓上撒花。
没有人喜欢站在凯伦身旁。
葬礼完毕之后,法勒老师来看嫂嫂。
在会客厅,凯伦向老师说:”晚安。“老师回答了,但是眼睛没有看凯伦,他的呼吸有些急促。嫂嫂
对凯伦说:”好了,上楼做你的功课去吧。“把凯伦打发出去。
当法勒老师离开之后,嫂嫂把凯伦叫进去。她说:“我不是告诉过你吗?千万千万不能再跟任何人说
‘再见’!”
她紧紧地抓住凯伦,眼睛里的怒火好像在燃烧。她扭住凯伦的手臂,扭得很痛。凯伦尖叫道:“别扭我,求求你,别扭我。”
但是她继续扭,一直扭着。于是凯伦说:“假如你不放手的话,我要向哥哥说再见。”
那是凯伦能想到惟一能叫她住手的办法。
她立刻停止扭凯伦的手臂,不过没有放手。她说:“哦,天哪,你意思是说,你能够让别人死亡。”
凯伦当然不能,但她不告诉嫂嫂,深怕她再弄疼自己,所以凯伦说:“是的,我能够。”
嫂嫂猛地放开凯伦,她一下子倒在地上。
“你没事吧?我是不是弄疼你了?凯伦。”嫂嫂急切地问。
凯伦揉着很痛的胳膊,说:“是的,很疼,你最好别在这样粗暴地对我。”
嫂嫂说:“我只是想和你开个玩笑,我不是真心的。”
于是,凯伦知道嫂嫂惧怕自己。
凯伦说:“我要一套黄色的比基尼,因为我喜欢黄色。”
嫂嫂说,“凯伦,你知道,我们得节约开支。”
“你要不要我对哥哥说‘再见’?”凯伦斜着眼睛悄悄观察嫂嫂的反应。
嫂嫂靠到墙上,闭上双眼,笑着说:“我们明天去海滨好吗?我们带午餐去。”
“你的意思是说,我可以买一套新比基尼泳衣?”
嫂嫂说:“对,你想要什么都行。”
于是,那天下午他们一起去买了一套黄色的比基尼。第二天早上,嫂嫂在厨房做了许多野餐用的食品:炸鸡、沙拉、巧克力蛋糕和圆糖果。她问:“凯伦,这些够吗?”
凯伦说:“太棒了,现在我有比基尼穿,我不怕海浪了。”
嫂嫂大笑起来,把午餐篮提到汽车上。她有着一双强壮有力的手臂。她说:“是的,我想你不会再惧怕海浪了。”
然后凯伦上了楼,回到卧室,把新买的比基尼穿上,泳衣非常合身。她走到镜子前,得意地转了几个圈,左看右看,然后,很庄重地双掌合十,心中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她慢慢地、清晰地对镜中人说:“再见,凯伦,再见,凯伦,再见!再见!”

Ⅲ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通用10篇),欢迎大家分享。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1

每次读完他的小说,眼前总会浮现出一双深邃的眼睛,紧盯桌子上的稿件,行书如行云流水一般,笔锋一转,画龙点睛。戛然而止,他捧起稿件,轻轻地读,微微笑出声来——他便是“美国的莫泊桑”欧亨利。

1862年1月11日美国北卡罗来纳州一个小镇上,一个婴儿“呱呱”地哭着出生。“是个男孩!”他的医生父亲兴奋地在旁搓着手,走过去安慰脸色苍白而洋溢着快乐的妻子,——威廉西德尼波特诞生了,他便是未来的欧亨利。

身体虚弱的母亲没能给他太多的母爱,便在他幼年时撒手人寰,次后他便与父兄移居祖母和姑妈家。姑妈激发了幼小的他对文学的兴趣,父亲传授他医学知识,他很快在亲人的关爱中长大,并在19岁获得药剂师的行业执照。

20岁,他移居到西部,感受到西部的风土人情,在他的记忆和小说里刻下重重的一笔。22岁后他因工作交替而奔波7年,终于当上银行出纳员,有了妻子和孩子。

好景不长,仅仅三年后,他便被法院离奇传讯。次年,他潜入拉丁美洲避难。可两年后,因妻子病重便回到妻子身边并受到传讯。妻子死后,他离开孩子,进入监狱,并在医务室工作。

工作之余,他开始写短篇小说贴补孩子生活费用。期间,他使用笔名欧?亨利,从此,欧?亨利这颗新星冉冉升起,在文学的夜幕中划出了一道璀璨的星痕!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2

欧亨利以他的短篇小说着称,他的短篇小说选材很生活,都是生活中平凡的小人物,做着平凡的事,平淡却充满着温馨与爱。在一帆风顺的过程后,往往会有一个出人意料的结尾,很值得一看。

作者欧亨利,原名威廉·西德尼·波特(William Sydney Porter),是美国最著名的短篇小说家之一,曾被评论界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他出身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格林斯波罗镇一个医师家庭。他的作品构思新颖,语言诙谐,富于生活情趣,堪称“美国生活的幽默网络全书”。

他笔下的一个个小人物,小的不起眼,却又这每个人不同的细腻,欧亨利把他们每个人的性情描写的淋漓尽致,如此的生动,如此的惹人喜爱。当然他们也有缺点,或粗鲁,或自私,或蛮横·但在他的笔下也让我们了解到,在缺点下,他们依然有着一个善良的心。又或人性是复杂的,但又因他们的缺点,使人物更见真实,使人更加喜爱。

欧亨利小说的结局是最具特色的部分。故事总是平淡细腻的发生着,但在结尾处,情节却突发其变,给人以“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惊喜。也正是这样的独具一格,形成了“欧亨利结尾”。

这样的“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是那样别致的幽默,带点讽刺的意味,这或许就是欧亨利那意味深长的幽默吧!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3

《警察与赞美诗》的作者是出生于美国的欧·亨利——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苏比的流浪汉为了度过寒冷的冬天而想方设法进入监狱过冬但屡次失败,在教堂听到赞美诗后决定重新做人去找工作时却被警察逮捕,最终被法院判刑三个月的故事。

看完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被文章的主人公——苏比所触动。小说中写道:“他可以去的地方多的是……”但是,对于性格高傲的苏比来说,他有着比别人更加要自立的想法,所以他拒绝了其他人所给他的恩惠与恩赐,认为这是别人看他可怜,给他的施舍。然而此时的他却身无分文,既没有任何工作去做从中来牟取钱财,更是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对于苏比现在的境况来说,这种所谓的“施舍”正是此时正穷困潦倒、居无定所的他应当接受的恩惠。我认为他有这种要自立的想法非常好,但是也应当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做决定。但是,他最终还是选择了“通过犯法进入监狱从而能够勉勉强强过完这个冬季”这条途径,最终使自己“被迫”如愿以偿,在监狱内过冬。

凡事都有两面性,接下来就要讲述苏比好的方面了。他想要自立的想法很好,但是却用的不是时候;他想要改邪归正,重新做人的想法也很好,但是为时已晚。

即使他有许多的不足,但是至少“想要自立”和“想要在自己做错事时改邪归正,重新做人”这两点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4

契柯夫,欧亨利,莫泊桑这三个耳熟能详的名字想必每个人都明白,作为世界三大小说之王的他们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那个时代的黑暗与沧桑。在这个第一次在初中度过的秋天里,我有幸读到欧亨利的小说。

在欧亨利的笔下,每个人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富人的贪婪,穷苦人民的善良,社会的黑暗……当翻开第一个故事《麦琪的礼物》时,我不由得为这对年轻夫妇感到悲哀,二人昔日感到彼此珍贵的东西到此刻却成了无用的东西;但我又为二人感到欣慰,因为他们得到了比表链和梳子套装更珍贵的东西——爱,他们告诉我们要尊重他人的爱,学会去爱他人,这难道不是人与人之间相处的基本规则么?

我用一丝惋惜翻去麦琪给予的礼物,展此刻眼前的是《警察与赞美诗》,文中的苏比想去监狱熬过冬天,几次惹是生非。当听到赞美诗想改邪归正时,却被意外的逮捕。这出乎意料的结局,令人感到捧腹有心酸。

欧亨利借苏比的故事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无情与残酷。主人公借助许多坏事扰乱社会,这也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下层人民的精神痛苦。

欧亨利为了表达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不满,把手中的笔当作武器,超多运用穷富的比较手法,揭示自我作为一名作家对这个社会爱莫能助的忧伤。

欧亨利的作品中,幽默代替了酸楚,流露出自我对被命运捉弄的穷苦人民的悲惨情绪。

如今的社会早已不是那个颓废的年代,不再有那么多饱尝辛酸的人民。读着欧亨利的小说,我能够想象出那个年代的悲惨,一个个画面浮此刻眼前……我不由得为欧亨利先生由衷敬佩。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5

读了《欧亨利短篇小说》之后,我在中间发现了很多,也学到了很多。虽然一些故事选材上很普通,但是却能带给我们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因为在其中有着许多感人的细节,让人产生出无限感慨。

《麦琪的礼物》这篇文章体现了爱是多么的伟大啊。爱可以让一个绝望的人重新燃起希望之火;让一个失败的人重新振作再次去尝试做这件事直到成功;让一个人为自己所爱的人付出所有。有时候那个人只是买了一件很普通的东西送给自己所爱的人,但那个人所爱的人经常会因为那个人的这一小小举动开心上很长时间。因为礼物虽然很小,但代表了那个人小小的心意,所以礼物的大小并不会影响两个人的感情,反而会让两个人的感情更上一层楼。即使贫穷也不会影响感情,因为每个人都尽最大可能为了对方付出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但却不会后悔。因为有爱在支撑着,所以他们才会毫不后悔自己所作的事情。

《贼骨人心》这篇文章中告诉我们并不是所有的贼都是坏的,也有人为了维持生计而走上了这条路。不过我认为贼总归是贼是改变不了的,虽然那个人可能是个好贼。但我认为在对待好贼的时候要宽容一些,不能把他们和那种很坏的贼相提并论,要听他们的解释不能照着自己的想象办事情,因为这样会坏了大事。不过也不能手软,该办的就因该去办,而且要办得漂亮。

总之,我认为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很多很多我们原来可能不知道的东西。从中我也感悟出了许多道理,我觉得这些道理虽然简单但也让我们十分受用阿。我们要把从书中学到的道理用到生活中去,这样生活才会美丽、幸福。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6

欧亨利这位小说家我早有耳闻,假期一直在拜读他的作品。

他的作品耐人寻味,只有细细品读,才能体会到作者的情感。并且一些常常被人遗忘的词语中其实暗藏着作品对其的深刻的评价,虽然我水平有限但是仍然能丛中窥其一二,作品可以说是一个作家的思想结晶,这一点在他的身上得到了集中的体现,他一生所著的作品虽然称不上很多。但却都可以称的上是精华之物。

每一篇短的文章中,都蕴含着一个道理,人与人的精神层面不同,对其文章的理解更是不同。每一次的阅读,都会让你感受颇深,明白颇多。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写的一篇有趣的文章。它主要讲述了圣诞节的前一天,住在公寓里的贫穷的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惊喜,可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她知道这点钱根本不够买什么好的礼物,于是她把引以自豪的褐色瀑布似的秀发剪下来,卖了,换来了20美元。找遍了各家商店,德拉花去21美元,终于买到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这可以配上吉姆的那块金表。而吉姆也想给老婆一个惊喜,他同样卖掉了引以自豪的金表,买了德拉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梳子作圣诞礼物。

看似戏剧性的结果,但却让我明白的许多,他们两各自牺牲自己的心爱之物,为的是博取另一半的欢心。两个人彼此深爱,可以放弃一切。而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而且是深深地爱着对方,才会有这样有趣的结局。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7

热闹的圣诞节,一对贫穷而又幸福的夫妻。他们为了送给对方一个最好的礼物,妻子德拉卖掉了漂亮长头发,给丈夫吉姆买了金表的表链。吉姆却卖掉了金表为妻子买了一套梳子。两人相视,便互相了解了心意,温暖的节日依旧。他们互相为对方牺牲,他们的爱,充斥着浓情与温暖。

这只是一些爱的碎片,还有很多很多的爱的故事上演着,作者欧·亨利用精湛的技巧,为主人公惨白的爱添上一抹柔和的粉红色。不管是怎样的故事,热情、矜持、荒唐……故事中都牵挂着爱的影子,温暖你我的心灵。即使故事中挂着幽蓝的哀伤,咧着嘴哭着也是微微笑着的。

我拥有一份特别的感情,这种感情,我不想与别人分享,我只想你会了解我的心意。我开始了解亲情、友情、爱情的幸福定义。对于爱的了解,我这个情窦初开的少女自然不敌前辈们的深刻。但是,我从欧·亨利小说中找到了单纯的爱,特别的爱。

欧·亨利的小说是独特的,它既没有莫泊桑的尖锐,也不似契科夫的悲惨,他的文章有一种特别的味道。像是嚼薄荷叶,一开始心里一阵麻麻的快感,再接着,薄荷清甜的味道便爬上全身,淡淡的喜悦,淡淡的忧伤,欢乐中带着淡淡的忧伤,连眼泪,都是挂着笑的。又像是久久萦绕不去的旋律,一直带给你别样的感受。这就是爱的感觉啊。

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中,正表现了一种别样的爱,它不仅仅局限于花好月圆的喜剧,也不似呼天抢地的悲剧。它就是一种淡淡的混杂着欢乐与忧伤的幸福。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8

在长达两个月的暑假里,我选择了欧·亨利写的《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来作为假期阅读书籍。通过阅读这本小说选,我受到了很大了启发,也使我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有了更好的启迪。

欧·亨利,原名为威廉·西德尼·波特。是美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大师之一。曾被评论界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代表作有小说集《白菜与国王》、《命运之路》等。其中一些名篇如《爱的牺牲》、《警察与赞美诗》、《最后一片藤叶》等。这些小说使他获得了世界声誉。

记得我刚开始阅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这本书像中药那样难喝一样很难读懂,刚开始我根本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究竟是在讲怎样的一件事。是要给予我们什么启示,我完成弄不清楚,刚开始读了一点点就没读了,过了几天,我重新仔仔细细的品读这本书,逐渐读懂了内容,也慢慢理解了每篇文章里所包含的的真正含义。

当我阅读完整本书的时候,我受到了很多很多的启发,例如我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职责,都有自己的责任在身。但是,有多少人尽到了自己的责任?有多少人是在逃避责任?有多少人明知道自己有责任做好某事却找借口而推脱?举个简单的例子:在外面喝了饮料明明垃圾桶就离自己不远,却因为和自己走的路没在同一个方向而懒得走过去丢进垃圾桶,而是远远的往垃圾桶扔,扔不进也不去管他,明明是想尽自己责任的,却因自己的懒散而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

总之,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体会到了很多,也理解了很多。希望大家也能去看一下这本书,真的很有趣。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9

我认为至今为止有三位伟大的短篇小说大师,他们分别是来自法国的莫泊桑的巴尔扎克,还有来自美国的欧亨利。

其中我最喜欢得便是欧亨利短篇小说集,从初一到此刻为止,我一共读了四遍。记得读第一遍时,感觉真的是味同嚼蜡,苦涩难懂,只读一点就止步了,之后又仔细的读了几遍,读的遍数越多,就感觉这本书变的搞笑了。

我也从文中体味到了作者对世界的感情与对周围世人的不解,我读了之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作为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你就对他人对社会有一份职责,这份职责不是他人强加给你的,而是自我就应承担的。

我想在真实生活里他也是同他的作品集里的大多数正面人物一样,具有相同的品德,且我认为他的人生目标并不象世人所说的那样肤浅,我相信他不是那种人,再他的作品里,我看出他还是对世界和生活充满期望的。但是他却好象并不期望将这种感情表现出来,至于这其中的原因,我就不得而知了。

他的小说虽然短小,但是如若细读起来却意味深长,并且一些常常被人遗忘的词语中其实暗藏着作品对其的深刻的评价,虽然我水平有限但是仍然能丛中窥其一二,作品能够说是一个作家的思想结晶,这一点在他的身上得到了集中的体现,他一生所著的作品虽然称不上很多。但却都能够称的上是精华之物。

对于他的作品资料我只能说说我读了之后的感受,那就是“粗(初)读苦涩,细读甘甜。”此刻的我因为水平的关系,还不敢于其作品枉下自我的评论,这样是对大师的不敬。

最后,我期望大家都去读一读这部小说,如果你细细研读的话,你就会同我一样品味到其中的乐趣。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10

闲暇之时,我又捧起了欧·亨利的小说。提到欧·亨利这个名字,想必许多人都不会陌生,他在短短的四十八年的岁月中创作出了三百余篇短篇小说,这些小说有的揭露了那些“社会宠儿”的骄奢淫逸,尔虞我诈,怒斥社会的丑恶黑暗;有的赞美着草原牧场上健美、彪悍的生命力,而他最为出色也最让我爱不释手的则是对处于社会低层的小任务的描绘,体现了他对健康的人性和健康社会的强烈向往与追求,歌颂着小人物在贫困生存中美好善良、相儒以沫的真淳品格。

如他的短篇名作《麦琪的礼物》,讲述了一对贫苦的夫妻为了在圣诞节到来的时候能让对方感受到生活的温暖,表达自己的美好情谊,妻子卖掉了一直引以为豪的长发,为丈夫换来了一条金表链,以配丈夫多年无链的家传金表,而当她把表链送给丈夫时才发现丈夫为了给她买玳瑁发梳已经将金表卖掉了。这两人各持均已无用的礼物,相对无语,让我们这些读者在为他们的处境道一声惋惜时又不能不为他们的深挚感情所感动。

《最后的常春藤叶》同样描绘了生活在贫困中的人们,那位老画家冒着冰冷的雨水在墙上画了一片常春藤叶,用自己的生命延续着深秋中的最后一抹绿,换回了一个年轻人对生的渴望。像这样的内容书总还有很多,作者用幽默甚至有些辛辣的笔触描绘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歌赞处于苍凉人生景况中却仍没有磨灭的崇高的品格,让我们在感慨小说主人公命运的同时也深深沉溺与人性的美好中,享受着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关怀与真诚所带来的深入到内心的温暖。

读完小说合上书,我发现身边的人和事更值得珍惜,爱就在每个有爱的人的心中。

Ⅳ 莫泊桑短片小说集读后感 500字左右!!

1)“莫泊桑短篇小说”书看完这篇文章写的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百感交集。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儒勒钱,我们全家期待他早日归来,你可以给“我们”带来的幸福,奢侈的生活。但此行,当“我们”看见他上了船,他没有取得任何真正的钱,但是老卖牡蛎时,可怜的老水手。像瘟疫一样在相同的“父亲”和“母亲”,尽量避免他。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他没有钱。换个角度想想。儒勒真的不认识他的侄子是什么?它真的不认识自己买牡蛎是他的兄弟是什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识。因为他知道很多以前犯下的错,对不起,我认出他来。再想想,为什么儒勒没有返回自己的家乡吧?答案可以了解到从主他的嘴:“他说有亲戚在勒阿弗尔,但他不想回到自己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如此说来,朱尔斯已经从以前的“流氓”改变成现在知道吃了不少苦头的血汗钱“卖牡蛎老头”,他至少他们知道是自力更生。现在看着他,但克拉丽丝钱,怕他回来吃。这就解释了,“我的母亲”是一个市场的钱,眼睛的女人。和“我的父亲,”菲利普和母亲“唯利是图”,他们发现“我的叔叔,”这辈子是不是无菌的。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时,我会和我的弟弟承认,因为人犯错误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悔改也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我的兄弟菲利普,无论流氓是如何可怜,然后就不管好,我会的,并认出他来,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远不会忘记。 2)“莫泊桑短篇小说”图书莫泊桑写小说,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人情冷漠,意思是,不成熟的社会思潮,不公平的,蔑视劳动人民的底层分析,反映了人类虚荣的弱点,人类的骄傲,我们得到这些启示。阅读“西蒙的父亲,”我感到深深的认为是一个强大的男人,西蒙虽然它是,但一个孩子可以承受他的“强”的压力外 - 说他没有父亲,小体,它经受住唾沫轰击,他的心,使他已逐渐扭曲像跳河,它是在这节骨眼上一个高大的工作人员菲利普来到他的身边,并答应给他做他的爸爸,这让西蒙的脸的力量,他返回到往常的笑容。这篇文章使我母亲的一个深刻的理解和西蒙是西蒙镇遭受其他两个玩世不恭的时间,但那种痛苦遭遇白眼别人挣扎与情绪,西蒙已经遭受了戏弄在学校里,同学殴打,只是因为他没有爸爸。即使一个孩子,他的父亲在前面的西门,还得意洋洋的说:“我父亲的墓地。”这句话直言西蒙的心深深的伤害了世界上有好的人 - 菲利普,他让小的家庭摆脱坏运气绕组,使他们回到幸福的笑脸。我觉得在今天的社会和社会莫泊桑它!有欺负,霸气的人,也关心体贴人。在去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人们自发捐赠活动此起彼伏,一场大地震,我们中国人的心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让我们看到了牧羊人,让我团结,才能经受住各种困难,成为长城。音乐之声是世界上永恒的美德,莫泊桑写的,它从来没有离开过,他希望每一个,人在世界上有一个良好的思想品德。我们已经了解到的“项链”,画图是一个虚荣的女人 - 玛蒂尔德。女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她有华丽的衣服,然后要醒目的珠宝首饰。当时,它是这样一个社会,社会的女人看起来只要你可以找到一个良好的家庭生活,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他们的资本是外观,玛蒂尔德是个例外。莫泊桑花了很大的空间来写玛蒂尔德在宴会上为了吸引大家的注意,之前的好,穿着在一次聚会上,她称赞的愿望,进入高社会向往,拟和后马蒂·斯图尔特失去的项链后在过去的个性改变,成为勤劳,善良,节俭,简单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并提出个人的意见称赞玛蒂尔德的勇气,坚强的性格,因为她总是不切实际表示消极的想法。从玛蒂尔德映射出这个小家伙的堕落的社会氛围,人们只是寻求满足物质和精神起来低。读莫泊桑的文章,让我更加仔细地审视自己,社会,消除人类的贪婪,虽然这是困难的,但需要一点点去除,这个社会将变得更加和谐。 3)“莫泊桑短篇小说”书的乐趣,像一个很好的阅读这篇文章,由于种种原因,我还没有读入,也有被遗忘的。后来,初中学校和教“我的叔叔于勒”,渐渐想起莫泊桑。最后一个前几天,我从学校图书馆借来的“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花了几天的时间,我读的书,感觉好极了。这本书是一开始的“羊脂球”,这让我很兴奋,终于可以读他的成名。所以我读这本书,发现大多数文章的背景是英国和法国的战争,所有的文章都是关于社会现象。我把“羊脂球”念了一遍又一遍是另一个英雄无疑是她的仇恨和蔑视反对侵略者,羊脂球的表现方式,但在相同的普鲁士人在酒店拒绝太高的水泥袋。可想而知,她不可能同意侵略者的无耻要求,但她最终为自己心爱的“同胞”投降。和那些虔诚的同伴的上流社会,她通过了普鲁士人在检查站使用后,彻底抛弃了她,甚至嘲笑她的牺牲行为。我很生气,想在开始的时候,他无私地把自己的食物给大家吃的女主角,但在年底的嘲笑,没有吃的,只能眼睁睁看着别人吃,我觉得真是可怜的女主角。女主角是一个背叛的英雄贞德,一个女孩,一个坚强的意志和伟大的形象爱国主义,她的钱或右侧的“同胞”我真的很喜欢他们的祖先背叛时,像圣女贞德抛弃了她那些同车,这是一个民族的悲剧。莫泊桑的爱国主义的表现。莫泊桑的小说是一个上流社会的蔑视和厌恶小资,但也提出了相同的批评,如在夫妻的“项链”是一次罗巴赛尔部长的党通过几十年的青春毁了,如果是虚荣心作怪,玛蒂尔德DS将不借朋友的项链,也失去了买一条项链相同陪朋友落入高利贷的陷阱后,开始了艰苦的生活。最凄美的是玛蒂尔德DS遇到的欠款后,一个朋友借给项链一种放松,骄傲,在她看来,为了支持门面的牺牲终于得到了反映。 “骑术”中的主人公,是唯一一个在家庭以外的组织活动,其华丽的视线,但尴尬 - 他打一个女人,谁声称的损失的能力工作。他被迫采取一生的赡养费,老妇人的责任,是不是很好的家庭生活,这一天是从越差不同,除了给别人,这是莫泊桑的社会不满情绪也可强调他是多么有关国家,以笔为武器,告诉社会缺陷。此外,在普法战争,爱国主义感染莫泊桑,拿着猎枪丛林深处开始游击活动。也可以看出他的爱国。我们要学习莫泊桑的爱国主义,民族的缺点指出,关心国家,为国争光的。无论是国家的主要责任。 4)“”莫泊桑短篇小说“本书语言阅读内容,这个月是”莫泊桑短篇小说“,结果让我非常沮丧,因为想都没想研究契诃夫的作品,然后非常仔细地用两个小时才能完成一个宏伟的,巧妙的书复查,结果意识到错误时,已经太晚了啊啊啊! ! !及时努力,结果也置顶精华,很神奇的,头发分享下这本小说讲述的故事的主角,格里·勃兰先生为整个家庭组织郊游。他们的家庭贫困,夫妻俩都在下降贵族,有两个孩子,生活十分困苦。格里,勃兰先生获得额外的报酬,然后举办野餐。因为他想炫耀自己的风头,结果骑打一个女人。老妇人原本是家政服务,结果声称丧失工作能力。所以格里,勃兰先生被迫承担责任维护老女人的生活。这是不是一个富裕的家庭,简直是雪上加霜......看完这篇文章后,思维的基本过程是这样的:老女人,我没有字符 - >她也被迫啊 - >呵呵,还是应该低调。事实上,这个女人是不是很有性格。本身已恢复,但仍假装生病,勃兰先生诈骗格里赡养费。有阅读的描述,让我觉得很恶心......文中说:“从早期完成的嘴,她不停地吃东西,脂肪慢慢起来,她很开心,和病人聊天,这不似乎已经习惯了漫步人生,如果五年后下楼,拍床垫,楼上送煤,在这里扫刷有生命,这是她的办公室得到充分休息。“作者老女人的形象描述,仿佛吸血鬼一般,或像猪整天除了吃饭,除了享受,不要想闲来无事,让我想想觉得恶心......作者写道:“她让他们检查,让他们触摸,新闻,太刁钻的一面与开放偷偷看着他们的眼睛。”看到老妇人的狡猾,为了以继续以欺骗赡养费,通过各种手段,用尽伎俩普通公民的狭隘,自私要显示的字符毫无疑问的。因此,人际交往能力,性格第一。虽然别人也不是你能假装生病怎么骗得了别人可能找不到,但在相同的时间无所事事,他的性格,尊严,人格也将消失......人格改变利益,不管别人的感受,只顾自己享受,万不可取!但是,相反,认为这是一个社会的迫害啊,老妇人可能有很多人一样,战斗的一生,他用尽了所有的能量在社会上打拼,结果是不只是微薄的收入和艰苦的生活吗?生活不抱任何希望,她已经麻木了,别无选择,当然,这可以让你的生活的机会了戏剧性的变化,她一定会迎头赶上。自然无法控制自己的命运,格里·勃兰先生情况。社会环境造就人,这也是不错的!此外,做事低调啊!格里·勃兰先生,是因为我想出风头,导致这场悲剧。我们,实在令人痛心的灾难,但它确实是不难理解,无论做的事情时,要低调,低调做人。因此,我鼓励对方,从低调的工作,希望良心。还记得刚开始的生辰八字什么职位,今年预测灾害福大,做事低调,好处还是邪恶的,现在看起来非常合理的。虽然低调不抢了风头,但也不会有任何大的失误。我们的生活一定会这样!阅读文本后,想了一个长期的,沉思的,如果募集资金。
请采纳。

Ⅳ 看看契诃夫短篇小说读后感

《一个文官的死》是契科夫早期的一部作品.顾名思义,故事是从一个俄国文官生前的最后几天开始展开,以时间轴为顺序展开铺垫,并在结尾处以该文官切尔维亚科夫的死,达到最高潮.整篇文章短小精悍,环环相扣.足以彰显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的深厚功力.
在这里,我要不自量力地当一会“福尔摩斯”,从一切表象入手,一步步深入,最终找到杀害“蛆虫”的真凶!
从案发现场来看,这似乎是一起自然猝死事件.并且从医学上的解释来看,似乎也支持这以观点.可就在这一结论提出的同时,有人发现“蛆虫”在死前曾和一个名叫布里兹扎洛布的交通部文职将军联系紧密,而且种种迹象表明,他们之间接下了“梁子”.所以,这个案子由猝死变成了谋杀,而且凶手就是布里兹扎洛布.事已至此,就该结案抓人了,可法律这个东西是讲究证据的,布里兹扎洛布的**证据始终无法找到.这案子又陷入了僵局,除少数人仍死咬布里兹扎洛布外,其他人都已经失去了耐心与继续下去的勇气.
不过这个“悬案”在我眼里,很简单.首先,这是一起谋杀案,其次凶手绝不是布里兹扎洛布!甚至可以说,他和“蛆虫”的死一点儿关系也没有.原因很简单:他们之间的矛盾根本微不足道,从作为一名文职将军的布里兹扎洛布的言行来看,我断定他对于“蛆虫”在戏院的冒犯根本没往心里去.就连他对切尔维亚科夫(蛆虫)所发的火,也并不是对切尔维亚科夫在戏院冒犯自己的记恨,更不像某些希望“快些”结案的人所说的那样——他是一个强者,所以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蛆虫”倨傲专横,最终导致了“蛆虫”走向死亡.试想一下,倘若有人无意间冒犯了您,并一再向您道歉,以至于影响了您的正常生活,想必您也会发火吧……所以,布里兹扎洛布仅仅是碰巧被牵扯进来的,他是无辜的.那么,**凶手又是谁呢?答案是沙皇、沙皇的专制统治、黑暗的社会环境……说得简单些就是封建思想.被这玩意儿杀害的可不止一条生命,它也不止在一个国家作案.对于它,各国人民似乎都缺少行之有效的手段,只能任由它继续“逍遥法外”.
这里肯定有人会替他辩护,因为在整个案件中,它并没有露面.但是,无数的铁证能说清它的所作所为;正是它让“蛆虫”患上了一种隐形病,从而病发猝死.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在他看见冒犯的是文职将军前后截然不同的神态.原因正是“凶手”让他患上了封建等级观的顽疾,从而在将军发火之后心理崩溃,猝死.
现在,只剩下追捕凶手了,然而我三千余年古国古德中华大地,却是凶手势力最大的地方,并且很多人生活在它的淫威之下.当然,也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庇护它.君不见有些人趋权附势,有些人任人唯亲,有些人大搞等级政治,以官阶来定态度.究其愿意,全是封建思想在人们心里种下的顽疾.古时,帝王为了巩固统治人民,提出了封建等级思想观点,实行文化高压,使人民树立封建道德观,加之自给自足的封建小农经济,使得民众变得麻木,安于现状.
我佩服那个提出“王侯将相宁有中乎?”的人,但倘若不是那场把他们逼上绝路的大雨,我想他们很难会去想打破这种等级观念,自古“官大一级压死人”就更不必说皇帝了,而封建思想也顺应着时代的需要而在不断发展.从“君权神授”到“忠高于孝”封建思想对人们的控制逐步达到了顶峰.1911年,孙中山先生仅仅推翻了封建王朝的统治;1919年,鲁迅先生等人领导的“新文化”在德先生和赛先生的带领下开始向封建思想进攻.可三千余年的经营早已让封建思想深深地植入中华民族的潜意识当中,去之又岂是一日之功!
如今的社会环境正在促进封建思想的瓦解,但我们也应看到,官僚作风等问题的存在.不过,只要我们齐心协力,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封建思想——杀害“蛆虫”与其它很多人的凶手,终将被“正法”!
我想,只有到了那个时候,我们才正真地完成了反封建的任务.
《契科夫短篇小说精选》,一本给予人深思的书.
契科夫用他犀利的文笔描绘了十九世纪沙皇俄国底层人民的心酸生活.他的目光是锐利而独到的.高尔基形容契科夫的作品:内容比文字多得多.正是如此,不像古典小说歌颂伟大的人物、浪漫的事迹,契科夫的短篇小说只是写小人物的生活.个中心酸,待我一一揭晓.
《变色龙》是名篇之一,被选进了中学教材.内容不需我多说了.故事围绕小狗是否是将军家的展开,思维十分灵活、跳跃的警官在各种态度间变化莫测.读者不难从中看出“打狗要看主人”这一古老的道理.若是“贵人”家里的宠物,那定是比普通民众精贵的多了.通过滑稽可笑的故事,作者揭示了这一深刻、现实的社会规律.发人深省的故事拥有强大的力量,特别是这种令人笑而不语的.此乃契科夫小说的魅力之一.
除了《变色龙》类的讽刺性极强的作品,书里也有让人痛心、惋惜、同情的故事.《渴睡》便是其一.故事从13岁的小女孩哄娃娃睡觉开始,昏暗的灯光照在墙上成了绿色的斑点,阴影,吱呀做响的摇篮,隔壁房间老板的打鼾声等等,构筑了小女孩眼中的混乱的世界.疲惫不堪的孩子唯一的愿望就是推开一切、两脚一蹬、倒地不醒.可是呢,矛盾在于偷睡被老板发现要忍受皮肉之苦.迷糊中,小女孩看到了自己的过去:爸爸生病死去了,因为医治的迟了.母亲和她去城里打工,和在乡下一样,遇到差劲的老板.想着想着就被老板骂了,开始了一天的做苦工,生炉子、烧茶炊、刷雨鞋、洗台阶、买啤酒……好不容易忙完一天,又到了哄小娃娃睡觉的时候,眼前的画面又混乱了、悲伤的回忆像默片一样不断上演.女孩觉得活不下去了,她被压的喘不过起来,可是她找不到不让她睡觉的罪魁祸首.她烦躁、苦闷、无奈.看着墙上绿色斑点,听着娃娃哭声,想到了,罪人是那个娃娃!她走近摇篮,弯下身,伸出手,掐死了他.掐死了她认为的罪孽的源头.她终于可以不顾一切的睡去.沉沉睡去.
这个故事的悲剧性恰恰表现了俄国底层人民受尽剥削、暗无天日的生活.一代一代的延续下去.小女孩只是百姓中的牺牲品之一,失去快乐的童年,也得不到幸福的未来.小女孩最后也睡得像个死人一样了,为了生存只能成为没有心智的死人.那个年代有什么比面包重要呢?
这本书给人感觉很沉重.我庆幸自己生活在21世纪——民主、平等、自由、幸福的时代.至少对于我来说.美好的日子怎么能不珍惜呢?和前人的痛苦相比,我所不满的事情都不算什么了.即使再大的苦也能承受吧.

Ⅵ 汪曾祺短篇小说《受戒》读后感5篇

《受戒》描写了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女小英子之间天真无邪的朦胧爱情,蕴含着对生活、对人生的热爱,洋溢着人性和人情的欢歌。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受戒》的读后感,欢迎阅读参考。

受戒读后感(一)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我并不赞同网络上大部分人所说,这是对人性最原始的复苏的赞美。更有甚者,说这是对人类原始的爱的赞扬。

受戒读后感(二)

7岁,一个多么美好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爱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美好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接受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己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己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己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己的可爱灵巧一定可以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己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起。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起。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己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美好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写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保持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受戒读后感(三)

《受戒》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叫做庵赵庄的地方。“赵”,是因为庄上大都姓赵。叫做庄,可是人家住得很分散,这里两三家,那里两三家。“庵”,是因为有一个庵,庵叫菩提庵,而这个菩提庵在这个庄里十分重要,因为这个地方出和尚。“就像有的地方出劁猪的,有的地方出织席子的,有的地方出箍桶的,有的地方出弹棉花的,有的地方出画匠,有的地方出婊子”。在这里,和尚算是一种职业。这个庵如此重要,却被大家叫讹了,叫成了荸荠庵。这篇文章就写了发生在荸荠庵的零碎琐事,这些事全似信手拈来,全都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荡气回肠的故事,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

这里的和尚,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也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可以收租、放债”,“可以赌钱、可以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让人看来有些离经叛道之感。但因为和尚在此地不过是种职业,所以这些实实在在的世俗人情与人间烟火让读者们看到了和尚谬的闲适的生活,看到了他们的与世无争,率性随意。

而本文的主角——小和尚明海,是个聪明好学,悟性高而多才,纯朴又老实的一个孩子。他与同样纯朴善良、聪明伶俐的农村小女孩——英子之间的丝丝情愫,似乎形成了这篇文章的线索,但都淡得让人把握不住。

在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脑子里一直在回想着一部小时候看的电影,是林志颖主演的《旋风小子》,又叫做《笑林小子》。释小龙演的那个小和尚,和那个古灵精怪的郝邵文,他们和明海一样纯真无邪,无所谓尘世如何,自有自己的欢乐。

第一次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好像是和表哥一起看的,那时候会去租VCD来看,五毛钱一张。后来我一遍又一遍乐此不疲地看这部电影,因为那时候电影频道总会一遍又一遍乐此不疲地放这部电影。这部电影除了有郝邵文和释小龙带来的欢笑,还有包括林志颖他们带来的关于少年时代的幻想——少林寺liuxue86.com,打棒球,滑轮,开车,女朋友……

那时候的我还在上小学,每天放学回家都会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视机——五点半的动画城,六点的大风车,从来都不会错过。蓝皮鼠和大脸猫,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西游记,哪吒……部部经典,时至今日提起仍然如数家珍。那时候的生活平淡但也不失精彩——红领巾,升国旗,合唱赛,眼保健操……还有每个周末去少年宫上奥数班。那时候不会有什么特别大的追求,所谓的理想似乎都在很遥远的以后,也从来不会有面对尘世的辛劳之感。

读着《受戒》就好像回到了那时候,看到了无拘无束的自己。

受戒读后感(四)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我并不赞同网络上大部分人所说,这是对人性最原始的复苏的赞美。更有甚者,说这是对人类原始的爱的赞扬。

设身处地地想,《受戒》原文来说,“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就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这是爱吗?与其说这是自由恋爱,还不如说打着和尚的幌子诱拐良家妇女。那家人的父母知道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又会作何感想?

另外,文章中关于和尚杀猪的描写也让我不舒服。不杀生,本身就是和尚的戒律,然文中的和尚杀了,“一切都和在家人一样”,只不过在猪临升天时假惺惺地多了一道“往生咒”。恶心!有这种伪善的和尚在身边,这里还是“桃花源”吗?

在我看来,和尚本身不是一种职业,守清规也并不是对人性的压抑。对于那些看破红尘的人来说,选择出家反倒是解脱。给心灵困惑的人们一个远离尘世的机会。而文章中,和尚变成职业,用来赚钱,是对佛教信仰的侮辱。

再说全文的主线,明海和小英子,二人两小无猜的感情倒是让人动容。也只有在庵赵庄这样宽容的环境里才有可能成长发芽的恋情。这也是全文唯一让我觉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

文章题目是受戒,而受戒却放在结尾,被浅浅一带而过。作者适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数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受戒读后感(五)

“我与我周旋,宁做我,我与我比我第一。”这是汪曾祺晚年时说过的一句话。

汪老先生是我十分喜欢的一个老人,喜欢汪老文字中流露出来的一派天真,喜欢他对世间寻常万物的怜惜珍爱之情。他的文字很淡,所写的小说不大有跌宕曲折的情节,但有的是意境之美,如青橄榄,如芦花荡,十分耐嚼,回味甘甜绵长。读他的文字,时常会激起我对平凡世俗烟火生活的感激欣赏之心,是一遍一遍重读亦不觉厌倦的好文字。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汪老先生《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

小说的标题叫《受戒》,开头的第一句话是“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读者一开始就会以为这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它也确实描述的是出家人的故事。只是读着读着,你会渐渐觉得小说中的人与事虽然未离佛门,但读者感受到的并非佛寺的森严和佛徒生活的单调与清冷,而是与之相反的浓郁的世俗生活的情致与意趣。

人们实在看不出作为小说主人公的明海在这里到底受了什么戒,反倒是他和他的老小伙伴们在这里尽情享受着日常世俗日子的温馨与快乐。与其他职业相比,当和尚的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二是可以攒钱。因此,明海之所以去当和尚并且还有望当一个好和尚,就是非常好理解的事情了。他不仅嗓子好,而且记性好、相貌也好。更值得提及的是,他出家以后连名字也不用改,还叫“明海”。出家了的明海被大家喜欢着,但似乎从来不因为他当和尚的“本职工作”做得好,而是因为会画画、会唱歌、帮人干农活。“念经,一要板眼准,二要合工尺。”说的都是不关内容的形式方面的要求,因此小明海念经又怎么会去关心经文本身的涵义?值得注意的,倒是他看见小英子的脚印,“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觉得心里痒痒的。”那每天本来就出于应付而不得不敷衍的经文恐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小说的最后,作者是把这种日常生活的诗情和温馨渲染到了极致,那就是明海和小英子的恋情在回家途中的瓜熟蒂落,那一段优美的文字令所有的读者读后无不悠然神往。本来,明海刚刚受了戒,等于在出家人的人生中完成了一个重要仪式,沙弥头、沙弥尾的前景开始在他的眼前浮现。殊不料小英子对所谓的沙弥头、沙弥尾毫无兴趣,她所想的,是给明海当老婆,而且要他马上回答要不要。明海头上的戒疤余痛未消,此刻却要马上回答这样的问题。但明海似乎很快就被小英子给俘虏了,回答了“要”以后,两人的小船就划进了既充满诗意、又引起人不尽联想的芦荡,小和尚这会儿头上的戒疤恐怕是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吧。

作者在小说结尾说,这是“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可见从那时起,汪曾祺对于人生的理想和憧憬就已显现这样的特征。在许多曾经大红大紫的应景之作被人渐渐遗忘的今天,汪曾祺的小说却以它特有的个性和魅力依然受到读者的青睐,我们现在这样饶有兴趣地欣赏和品味《受戒》不就是一个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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