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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短篇小说信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5-05-03 17:49:50

Ⅰ 《赴宴之前》读后感

毛姆写的故事简短有力,讽刺了一些现实,也揭露了一些现象,让人觉得既亲近又犀利!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赴宴之前》读后感,欢迎阅读。

《赴宴之前》读后感1

往往我们许多人,在读完一本书后,似乎要停下来很久整理思路,那么无论是随笔还是读书笔记,该如何写?该从何处入手去写?而我读过这本书后,脑子里不断涌现出许多许多的头绪,几乎喷涌而出,不是如何写的问题,是怎样精简着去表述这本小说集。

19世纪到20世纪初期,欧美的短篇小说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黄金时代,陆续涌现出一批优秀的短篇小说家。其中,法国的莫泊桑、俄国的契诃夫、美国的欧亨利最负盛名,影响力也最大,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之王。本书作者毛姆深受莫泊桑的影响。自15岁起,毛姆每次去巴黎都会在书店消磨半天的时光,如饥似渴地阅读莫泊桑的作品。自然把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当作了模仿的对象。毛姆成功继承了莫泊桑擅长讲故事和善于塑造人物的两大优点,亦成为优秀的短篇小说家。我以为,最优秀的小说家一定是擅长写短篇小说,而往往最优秀的作品是长篇小说,比如毛姆说的《战争与和平》。

本书由12个小故事组成,是作者多产中的精品。《万事通先生》,听题目就知道是一位八面玲珑的人物,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作者在与他同船共行的途中,不止一次表现出对此人的厌恶。他非常健谈,似乎他什么都是对的。在一次争辩中,他夸赞某人的妻子项链漂亮,而某人嘲笑他说,那只是个假的,不信可以赌100美元。精通珠宝的他仔细看过项链后,也看见了他妻子紧张苍白的脸,于是他说,我输了。事情很快传开了,人们都嘲笑万事通先生,第二天一早,门缝里塞进一封信,夹着100美元钞票。他选择令自己蒙羞的方式,来保住这位夫人的秘密。其实那位先生的脑袋上已经是绿油油的一片了。在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现实世界中,展现出一种温情的可能性,从而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作者说,此刻我不那么讨厌他了。《教堂司事》,每天穿上长袍,爱德华觉得自己的身份如此尊贵,做了十六年的教堂司事,是他觉得特别荣耀的事情,而新来的牧师发现,原来他不会写也不会读,这怎么可以呢?爱德华只能离开,为了生活,在街边开了家烟店,第二年开了第二家,这样,十几年里他开了十几家,这大概就是最早期的连锁超市吧。当银行经理告诉他存款已经是三万英镑,可以去投资的时候,惊讶的知道爱德华居然只会签字,这太不可思议了。而此刻爱德华露出一丝贵族的微笑:“要是会的话,我现在只是教堂司事。”真是讽刺。《患难之交》我们看清了所谓温文尔雅,表里如一的富商“似好实话”的嘴脸,毛姆用细腻的笔触揭露了富商的伪善和卑鄙的真面目,把一个貌似慈祥实则冷酷无情的矛盾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

《午餐》中那位可爱的大妈,“我中午从不吃东西,有条鲑鱼就够了,我不介意吃鱼子酱,我从来不喝饮料除非白葡萄酒,我绝对不想再要了,除非有大芦笋,我还要一杯冰淇淋咖啡。”不懂拒绝的青年作者一个月生活费没了。哈哈,看来,不要轻易请网友或者书友吃饭啊。结尾处,作者给了自己一个大大的赞,那就是N多年后,这位女士胖到了300磅。把一个自私、虚伪、贪婪的中年妇女和一个死要面子活受罪的青年作家的形象描绘得活灵活现。

《红毛》,三十年后的岛上月亮,是否还如三十年前一般明亮?作者对海边的描写真是棒极了。《逃脱》,一个颇有心计的家伙如何摆脱他的未婚妻。《珍珠项链》,许多细节类似莫泊桑《项链》中的情节。一个小失误改变了一个女家庭教师的命运。这里能感受到毛姆对女性的偏见和不满。从毛姆作品被引入中国后,一直就有关于“毛姆女性观”的议论,称他幼年丧母,婚姻不美满,同性恋,都影响着对于女性的真实表述。《诺言》亦如此。

这些小说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我现在热爱生活,充实而有意义,这是不是一种堕落?“堕落”是一个贬义词,但小说中的“堕落”,却是一种令人向往的人与自然和谐的心灵境界。这部短篇小说描写的是一位受到良好教育的中上层社会的芝加哥青年爱德华,在遇到家庭的破产后,毅然与未婚妻伊莎贝拉分离,只身到塔希提想要做一番事业,两年过去了爱,爱德华并没有明确的回芝加哥与未婚妻完婚的意愿。作为两个人的发小、大学同学、且暗恋伊莎贝拉的贝特曼,受托去探个究竟。谁料爱德华竟在塔希提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并决定取消与伊莎贝拉婚约,而是要与她名声狼籍的蹲过牢的舅舅阿诺德的女儿伊娃结婚,不再回芝加哥。他堕落了吗?人活着,究竟是为别人活着,还是为自己活着?《格拉斯哥的来客》,这可能是个鬼故事,有些悬念,有些恐惧。那些在异国他乡的孤单的人,忍受着恶劣气候,忍受着寂寞,几乎精神崩溃,难免有妄想和瞻望,在我看来就是精神疾病的一种,妄想症。《赴宴之前》,斯金纳家的女婿八个月前去世了。全家准备去赴宴,妹妹凯瑟琳听说了姐夫并不是死于感冒,而是自杀,于是质问姐姐。全家人要求她说出真相。“你非要听实话吗?行,那你别怪我,你会后悔的。”和盘托出了丈夫酗酒以及自己杀夫的真相。做为律师的父亲感觉到无比尴尬,看似一本正经,其实很虚伪。毛姆仅用短短的几段话,便塑造出七八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吞食魔果的人》,在这世上,你难得找到一个勇于掌握自己人生轨迹的人。倘若果真找到,那就值得好好看看此人了。小说中的威尔逊在三十五岁时就辞掉了银行经理的工作,来到意大利的小岛上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游逸,趁着年轻,生趣盎然过上完美无憾的生活。他把自己全部的.财产买下为期二十五年的一份年金保险来到小岛上,悠闲自在,无牵无挂地生活了十五年。他为人诚信、随和,可没到二十五年,他因负债而潦倒、自杀未果,六年后去世。做任何决定,虽然要听自己内心的声音,但是前提条件下,是你有做决定的资本,或者说资格。我们现在有太多人,在自己还没弄懂的情形下去做某些决定,先问下自己,你有什么条件去决定一些事情?没有,或者条件不具备,那么就乖乖地学习,老实地工作,否则,随性而贪图安逸,那是一颗魔果,吃了会中毒身亡的。

如央视春晚的小品越来越难以满足观众一样,现在的许多电影和电视剧亦难以俘获人心,是因为,人们的欣赏水平在提高,思想境界在提高。这给小说和故事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毛姆说,故事比真实更像真的,的确,他是个特别会讲故事的人,好比一个人坐在你对面,娓娓道来,而且仿佛就是刚刚发生的一样。过了一百年,依然可以欣赏这么优秀的短篇小说,毛姆亦堪称伟大的短篇小说家。

毛姆曾多次宣称“我有故事要讲,我把讲故事看作是乐趣。”他的小说风趣幽默,情节跌宕起伏,他冷静描绘生活,人物刻画惟妙惟肖,使你相信,这些个故事都是真实的,情不自禁地与人物同悲喜,共命运。

《赴宴之前》读后感2

这本短篇小说集里大约有4篇并非真的很短。

超短篇里真的精彩的部分也就只有《午餐》的结尾,让人莞尔一笑;还有《格拉斯哥的来客》里对被声音纠缠无法逃脱的来客在探索声音来源时那氛围的烘托,让人误有在阅读恐怖小说之感,体会到因为影视的发达而很久未感受过的文字的压迫之感,通过被折磨人心境的改变以及他人的无可理解,塑型了一位与外貌形成反差的内心十分脆弱以及绝望的男人。

其余超短篇在时间的流逝下也有些黯然失色,毕竟现代人的阅历已经大有长进。

但是最让我心情无法平静的还是《红毛》。我私感《红毛》与《月亮》有说不清的关系。先讲一些表面上的联系,例如Strickland和红毛都是“红毛”,故事都有发生在南太平洋的土著小岛之上,爱情最终都没什么好结局,都出现了对一个“世外桃源”久违的心理,文章里的主要人物最终都变得待人轻蔑(不知道是翻译问题还是毛姆真的很喜欢这个词,每个自命不凡的人最常见的一种心理)。更深层的是洞察了人在被驱动追求一种高尚的事物后心里状态的改变(《红毛》里的是爱情,《月亮》里是一种理想)。

《月亮》中,因为Strickland是一个第三人称,全部的心理活动只能通过他的语言以及讲述他故事的人都语言倒推出来,但由于是一个有单纯追求(追求他心中真理的表达)的人,所以他的心理活动其实很好理解。

《红毛》里追求爱情的有尼尔森和萨丽,萨丽也属于心理活动单一的角色,容易理解;但尼尔森则是毛姆笔下Strick land如果不是这样一个内心单纯的人且还在现实碰壁后可能变成的样子。对于理想的久追不得会让“Strick land”怀疑是否理想'这样一个圣殿真的存在'?会让他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了不屑。会让他在发现自己的理想实际上能被如此不堪地表现出来后感到鄙视。会让他开始怀疑自己之前的追求是否值得或者都只是一场浪费?在他完全醒悟过来后,他会想逃离这种理想。

以上正是一个人意志力与欲望都不够强烈时(常有的情况)注定会出现的悲剧。事实是Strickland从来不确定自己能在死前实现自己了理想但从来不质疑这种尝试是否值得。而尼尔森则动摇了自己的信念,让自己开始怀疑起追求的价值。尼尔森是一个可能的Strick land。

最终Strick land达成了自己的心愿,纵使身残,理想的热情最后也让他获得了心里的平静。而尼尔森则在身体的复原中又对旧有生活抛出的橄榄枝产生了背弃“理想”的想法,他的内心可能拥有平静吗?结局也许会让人有点唏嘘。

爱情与理想有如此之多的相通之处,它们都有着低概率性、不可知性;并且总是与悲剧捆绑在一起,以衬托某些悲壮的故事。

《红毛》里更是揭示了只有很小的概率才能遇上相互仰慕的单纯的爱情。总结一句,毛姆还真是个厉害的作家呀!

补一句不晓得要插在哪的话:尼尔森在结尾处幻灭了,他意识到自己一直一来追求的东西是多么可笑且在别人的眼里是多一文不值,感到自己收到了侮辱,因此决定离开。爱情最可怕的就是冷漠,而冷漠的来源是“理智”(这里的理智所指为精明,对自己的利益重新开始考虑),算得明白是爱情忌讳的东西,从一个人热度消退重新开始计算起值得与否的问题后,他离开始注意对方的种种不足也不远了。

还有另外两篇,一篇是《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一篇是《吞食魔果的人》。这两篇则是在一个人选择放弃原有生活方式去接受一种放松回归自然生活的两个不同结局,内在联系像《红毛》与《月亮》。

这四篇我私感应该连在一块读,具体说起来就像是对一个放弃原有生活去追求理想生活的人可能有的各种结局。

至于同名短篇《赴宴之前》则颇有电影的观感,就是描绘在短时间内很多人对一件事态度的剧变,采用了一些心理分析的写法,不过没有很深入,所以观感一般。

Ⅱ 赏析毛姆短篇——一串珍珠项链

上午的阳光正好,我坐在家中阳台,品读了一篇毛姆的短篇小说《一串珍珠项链》,其篇幅之短,仅需一杯热水的工夫就能读完。
这部小说有一个非常贴切的名字——a string of pearls,直译过来应该叫做“一串珍珠项链”。这让我想起了莫泊桑也曾经写过一篇名为《项链》的短篇。这两部作品的相似之处在于它们都围绕着珠宝展开,而且,女主人公的人生都和项链紧密相连,一件首饰改写了她们各自的命运。
在莫泊桑的小说里,女主不慎丢失了借来的钻石项链,从此陷入了虚荣的泥潭,辛勤劳作,很多年后终于买回了一模一样的项链时,却被告知那是一串假首饰。女主愕然,此时青春已逝,粗糙的双手,饱经风霜的面容......
而毛姆或许就是要借由莫泊桑的那部《项链》,写出一个完全不同版本的差羡唯的人生。女主是一位女家庭教师,一次主人家的宴会上,席间一位对珠宝十分在行的伯爵突然发现这个家庭教师带了一串价值5万英镑的项链,在场的人都吃惊地将目光聚焦在她身上,而这位女士却不卑不亢地调侃自己挺会讲价的,只花了15先令就拿下了这么昂贵的首饰。
接下来女主被两位不速之客叫到了外面,上流阶层便展开了丰富的想象力揣测起女主来,怀疑女主被带上手铐,因盗窃会坐牢,有的女士甚至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项链,有的则要清点一虚培下自己的全部首饰。总之一句话,卑微的身份配不上昂贵的首饰,所有的负面臆想都是情理之中。结果呢,那俩男士是珠宝店工作人员,由于疏忽导致没分清真假,特意前来将真的收回,假的还给女士,给了她300英镑作为补偿。女主丝毫不在意上流阶层对她的嘲讽和质疑,欣然接受了这笔钱。本着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想法,靠着这300英镑实现了人生的逆袭,摆脱了女家庭教师的身份,迈步上流社会。
故事至此按常理是该结束了,挺完满的不是吗。这位故事叙述者总时不时流露对女教师的鄙视,最后用了一个词ruined,形容女教师的人生其实是毁掉的。她带着阶级固有的偏见,怂恿作家将故事写出来,但作家丝毫不感兴趣。她可以写,但结局要改一下。
被串改了的结局是这样的,女主后来嫁给了战争中负伤的银行小职员,两人生活极拮据,准备结婚时女主慷慨拿出了那笔300英镑的补偿金,两人喜极而泣。日后女主不仅要继续当家庭女教师派乱,还要照顾生病的丈夫,日子用一个词形容pathetic。
故事说到这就几乎结尾了。作家听完用一个词形容这改写的结尾,ll无趣。而串改结局的上流小姐则振振有词地否定,说这才符合moral,道德标准。至此小说结束。
记得小说一开始那位上流小姐说她要讲一个真实的故事时,男作家立马回了一句话,说A true story is never quite so true as an invented one.意思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永远不如一个虚构的故事来的真实。毛姆借文中作家之口表达了对上流阶层的虚伪和偏见,思想的固化和腐朽,嗤之以鼻的嘲讽态度。言外之意就是虚构的故事才更真实地反映了人性的丑陋。

Ⅲ 人在地狱,心在天堂——《毛姆短篇小说精选集》读后随笔

毛姆是真正的大师,擅长描写。三言两语,栩栩如生。用外貌写品味,用对话写心境,用行为写人性。丰富不枯燥,细腻不啰嗦。变幻的天色,美妙的山与海,远帆摇曳,微风醉人,仿佛就在眼前。人与人之间的一幕幕,既让人感到绝望,又总能看到希望。

毛姆钟爱意大利的海岛。那里总有来自天堂的云,温暖宜人的阳光,阵阵海浪拍打着礁石。沿一条藏在青翠间的小路拾级而上,就能抵达一栋舒适通透的大别墅。早上沐浴着阳光迎接美好的一天。傍晚依在躺椅上,望着色彩斑斓的天空,直到月亮把一切照得仿佛白昼。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被称作自由的味道。很多人为了这等美景,甩开一切功名利禄,就这样守着世间最廉价也最震撼的景色,直到死去。

脱掉身上的一切枷锁,只追求真正的美。这一主题,在《月亮与六便士》里达到顶峰。我们人生中绝大部份的欲望和满足,其实都来自大脑中此起彼伏的多巴胺。名利、财富、各种物质的炫耀和赞美,都像毒品一样紧紧锁住我们的生命。而上帝造出这世界的诸般美好,又把人放在其中。目的只是想在这美好中与人同在,直到永远。是人的贪欲和骄傲毁了一切。也令自己像拉磨的驴一样了此一生。

Ⅳ 我从毛姆的短篇中学到的

喜欢毛姆的短篇,生活总是在最后才揭晓答案,而他的小说也是,不读到最后一句,永远不会知道真相。

《雨》当信仰是反人性的,那么它终将成为扼死人类的工具。人不可能绝对的邪恶,亦不无法做到绝对的正义。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有些人喜欢你,而有些人喜欢你所能带给他的生活。爱情讲究门当户对,如果你喜欢自由自在的田野,那么锋锋滚橱窗间游走的高雅女神也许并不适合你,相反一个率真的乡村姑娘也许更能让你幸福。

《火奴鲁鲁》当你以为我在讲一个让人神魂颠倒的爱情故事的时候,其实我是想说,那些都已经死在了该死的过去里。你永远无法想象一个女人能为你付出什么,正如你无法想象她何时就会离开你。

《午餐》你填不饱一个虚伪的人的胃,但也许时间可以拆穿他。

《蚂蚁和蚱蜢》现实生活中,努力不见得会让人富足,但却一定会让人嫉妒那个可以不劳而获的人。

《家》人总是忍不住幻想那个并没有选择的选项。

《水塘》爱情必须建立在文明等级相同的基础之上,放弃文明迷失自我的爱情方式,只能让自己溺死在野蛮与污秽的沼泽里。那时你会发现你再回不去你的生养之地,而这里也不是能容纳你的地方。

《麦金托什》我们在解读他人时,往往很难摆脱主观的好恶,而现实却是,性情乖张未必是恶人,笑容可掬也未必良善。

《表象与现实》包养是物质与虚荣之间的交易,而爱情只是它的调味剂与牺牲品。

《昂蒂布的三个胖女人》我们彼此亲密,往往是因为共同的堕落。

《生活的真相》事实是,运气这档子事的作用,有时候远远大于经验和真理。

《舞男舞女》这世界从没有会害怕事太大的看热闹之人。

《幸福的夫妻》绑在一根绳上的蚂蚱彼此交配,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但在此之前,他们未见得能瞧上彼此一眼。

《斑鸠之音》一个讨厌的人也会因为他的真实变得动人。

《狮皮》有些人终其一生地模仿,直到最后,他的本我被湮没,却全然不知。

《不可征服》仇恨本身比任何所恨之事,都更具有毁灭的力量。

《逃跑》伪绅士与心机婊哪个银余更可恶?

《上帝审判台》当你违背意愿,强迫自己屈从于社会良俗之下,却因此耿耿于怀,甚至迁怒于人,你自以为自己受了莫大的委屈,理应得到尊重,而在上帝心中,其实你早已下了地狱。没做显而易见的坏事,也不能证明就是好人。

《全懂先生》不该挑明的事不插嘴,这才是全懂先生的智慧。

《幸福的人》真正幸福的人是敢于抛弃身外之物而追寻内心的人,对于这样的人,命运从不会亏待。

《一个浪漫的年轻女子》一个无数人都不愿承认又必须承认的事实——基缓人要活着,其次才是爱情。

《事关尊严》虚荣的自尊总是建立在牺牲别人的基础之上。

《诗人》现实并不总是和你以为的一样。

《母亲》母爱的悲哀之处就在于,当你已近疯狂,他却视你为疯子。

《格拉斯哥来的人》人永远逃不过的,是自己心里的鬼。

《赴宴之前》人们往往只想知道秘密,而不愿付出代价。在真相没有公之于众之前,他们永远不会相信你辛苦隐瞒独自承受是为了他们好。

《路易丝》有些人即使你看透了他,也揭不穿他。

《承诺》浪子回头也不见得就能有圆满的结局。

《珍珠项链》金钱的魅力有时候远大于我们的想象,拾荒者中了彩票,以后便再也无法弯下腰。

《怯懦》每个人都有怯懦的时候。

Ⅳ 读毛姆的短篇小说《风筝》

     

    《风筝》这篇短篇小说的男主人公赫伯特有一位极其严厉的母亲,她很少与外人接触,丈夫几十年如一日,从不违背她的意思;儿子赫伯特从小都很听话,成长的轨迹一直都由母亲一手操控,这一家人最快乐的娱乐活动就是每周六到公共绿地去放风筝。这样的日子直到赫伯特带着一位年轻姑娘回家时,发生了变化,那一年,赫伯特二十二岁。这位一向严格苛刻的母亲并不能接受这位姑娘,在吃甜点喝茶期间处处为难她,想好叫她知难而退。她形容这个姑娘太粗俗了,就像泥土一样粗俗不堪。原话是这说的“ 漂亮个鬼。看看她脸上抹的那一堆脂粉。她要是洗干净脸、不烫卷头发,气质肯定会大不一样,我说的肯定不会错。粗俗,一点没错,就跟泥土一样粗俗不堪。”

      这个尖酸刻薄的母亲对于儿子有一种依赖和强烈占有的欲望,她把所有的青春和爱都倾注其中,怎么可能轻易允许另一个女人将其夺走。最终,赫伯特选择了维护女友,和母亲对抗,他们自行决定结了婚,并且搬出去住,租了房子和分期付款买了家具。而赫伯特的母亲决定永远不与儿子和儿媳来往。“除非我死了,否则她永远别想再踏进这幢房子一步。”这是她说的狠话。赫伯特的母亲是个聪明并且极其厉害的角色,儿子与自己反目,她不动声色,并未表现出很在意,也没有进行挽留,自己养大的儿子自己最清楚,她内心正打着小算盘。原文这样进行了描述:“一种恶意的兴奋出现在桑伯里太太的脸上。 ”  “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他是绝对不可能放下这件事的。” 她想到一个办法如何叫儿子乖乖自觉回家,抛弃那个她自己认为粗鄙不堪儿媳的好办法:坚持每周六去公共绿地放风筝,这可是儿子从小最喜欢的一件项活动,她就不信儿子能经得起诱惑不来,当母亲为他准备了他儿时就想拥有的巨型箱形风筝时,这个风筝在人群中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当赫伯特的风筝经过一番努力成功飞上天后,在众人的欢呼和不断赞美中,他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甚至有些飘飘然,他的风筝无人可比,他决定跟父母回家喝茶,还要一起讨论制作一个巨形风箱风筝。

      赫伯特与妻子之间的意见分歧和婚姻裂痕逐渐开始产生:赫伯特向妻子提出买一个风筝,遭到拒绝。她讽刺赫伯特这是小孩子才玩的游戏:“你,一个成年男人,居然去放风筝。我真是觉得可笑至极。”另外,大型做工精良的风筝太贵,他还要赚钱养家。每个天气晴好的星期六赫伯特都会在公共绿地出现,当然,这一切,都是瞒着妻子进行的。赫伯特的一次次晚归终于让夫妻俩爆发了婚后最严重的一次争吵,两周以后,再次争吵时,妻子将赫伯特赶出去,他搬回父母家去住。母亲高兴至极,她的目的终于达到了,赫伯特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他觉得每天的日子变得越来越舒服,事实上他已经产生了一种他从来就没有离开过家的感觉,他就像只小狗一样,安安稳稳地待在那个为它特制的舒适篮筐里;他的衣物、鞋袜自有他妈妈帮他洗刷、修补,这种感觉真是好极了;他妈妈提供给他的食物,都是他一直习惯了的而且是他最喜欢吃的东西。

    母亲为他洗刷衣物,为他做可口的饭菜,周末还能一起进行全家的娱乐活动。毛姆将赫伯特形容为一只小狗,他的确生活地非常舒适,同时,也少了些精神上的空间。他成为母亲的宠物,却浑然不自知。故事马上结束了,每周五是赫伯特领薪水的日子,妻子终于上门了,她来讨要生活费。几个礼拜后,赫伯特给妻子写了封信,郑重告诉她,只要她别再来打扰他和家人的生活,他愿意每周支付汇款单。赫伯特的妻子终于低头,她说希望丈夫回来,她爱他,她说他从未真心要赶走丈夫,只不过是想吓唬吓唬他而已。女人放下一切尊严提出的要求被拒绝,赫伯特却再也不想过受人管控的婚姻生活了,他表示不会再回去了。赫伯特的妻子恼羞成怒趁赫伯特一家没人的时候,用斧头砍碎了放在煤球房心爱的大风筝,这件事彻彻底底激怒了赫伯特。他决定,自此之后,租房子的钱、分期买家具店钱、生活费一分钱都不会再出。最终,妻子将他告上法庭,但是他表示自己宁可坐牢也不再给妻子出钱。“我说过,我不会给她掏一个子儿,我说到做到,她毁了我的风筝,就别想再从我这儿得到一分钱。如果你要送我去坐牢,那我就去坐牢好了。”“只要一想到妻子生活在水深火热中,他就是在监狱中也开心。”赫伯特看来真下了狠心,所谓“宁为玉碎 ,不为瓦全”。

      毛姆在最后总结道:“或许,当他看着风筝扶摇直上、飞上高空的时候,他体验到了一种唯我独尊的权力感;当他好像能按照自己的心意驱使天空中的风时,他又体验到了一种凌驾于天地万物之上的神秘感。或许正是因为这样,他以一种奇怪的方式,在如此自由飞翔、远远高出于他之上的风筝身上,找到了自我的一种认同感,让他感觉自己好像逃离了现实生活的千篇一律和单调乏味。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这种看起来朦胧而又混沌的方式,表达出了他的一种渴望自由和历险的理想。你想必知道,如果一个人一旦感染上了理想这种病毒,就算是国王陛下所有的内科和外科医生都拿他没办法啦。不过所有这套说辞不过是我的异想天开,你就当做是我的强作解人和不经之谈,听听就算了。我想,你还是去找那些对于人类这种动物的心理比我懂得多得多的高人,请教这个问题吧。”

      读了这篇小说我认为双方都不值得同情,赫伯特从小被母亲操控,像一个被提线控制的木偶,婚姻是他这辈子自己做出的最勇敢的决定,却没有坚持到底,是一个十足的妈宝男,对母亲听之任之,没有男人的责任和担当。一个巴掌拍不响,赫伯特的妻子同样也有问题,经济不独立,只能依靠男人生活,丈夫的爱好不给予支持,嘲笑他幼稚可笑,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而赫伯特的母亲,只想操控儿子人生的母亲,最终把儿子送进了监狱,牺牲了大好前程。

      毛姆拿“风筝”进行隐喻:赫博特为什么这么喜欢放风筝,一方面是母亲从小带他去放风筝培养出来的兴趣爱好;另一方面他在放风筝时才能自己独立操控,感受到自主支配的自由;感受到无拘无束的快乐,这一刻他是独立的个体,这一刻他只是他自己。      新婚时期的新奇与甜蜜逐渐被账单消磨,妻子对自己的爱逐渐变成管控,回归父母温暖怀抱和逃脱婚姻束缚的想法如期而至,这些力量注入他的内心,驱使他去观望飘扬在天空中的风筝,这也是他母亲胜算的砝码。

    纪伯伦说:“你的儿女, 其实不是你的儿女。 他们是生命对于自身渴望而诞生的孩子。 他们借助你来到这世界, 却非因你而来, 他们在你身旁, 却并不属于你。”孩子不是父母的私人物品,是一个独立的精神个体,而爱的本质也不是占有,而是付出与成全。养孩子就像放风筝,你永远拽着他,他永远飞不高。该放手时就放手,聪明的家长总是在孩子身后,糊涂的家长总是堵在孩子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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