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第一章是爱还是劫
『壹』 有没有哪些短篇却很惊艳的小说
推荐3本短篇言情小说,高人气高质量,超惊艳!
书名:《千年》 作者:十四阙
小短评:此文有两个故事,一个就叫千年,一个叫那么多年,讲得是“昙花一现,只为韦陀”的故事。 “纯真与禁忌之间,情爱如昙花一现,一瞬间过千年。优昙这样一个人物在她做小昙花时很可爱,单纯不失赤子之心。想成神只为见到他,靠近他,没有过多的妄念。多年的努力,终是有了成神的资格。而人世的历练是考验,亦是必经之路。她一生短暂,故其劫为‘恒’。三世劫未果,兜兜转转三千年未悟,看来最后解铃还需系铃人,让本尊出马助她。可还是爱而不得,想起了从前,执念更深。最后终是为爱之永恒燃尽了自己。 很悲伤也很唯美的故事,强烈推荐!
书名: 《箫月倾城》 作者:杨千紫
小短评:女主惊世美貌但不自视,心思细腻又有一身适当的武艺傍身,是个让男人都想珍惜的人。男主冷酷而强大,一腔柔情只为一人。爱的彻底而澄澈。为什么他没有做错什么,却把一切都还给她,一个是倾世美人,一个是邪魅而敏慧的枭雄,既然相爱了,本该是生生世世与君相知,与伊人相悦的。然而揭开身世的伤疤,却沾染了仇恨。他不想欠她,以性命相许,留得伊人在沁凉的夜风中独自怅然看盛开的半际烟花,爱而不得,大伤。一生缱绻,只为一人,百转千回,以为可以永远,却终躲不过命运的无情戏弄,强烈推荐!
书名:《不悟》 作者:则慕
小短评:男主皇帝女主将军,先虐女后虐男,女主战死疆场,魂魄飘回了男主身边——而这期间,男主并不知道女主生死音讯,焦灼等待。女主死讯传回前的几天里,插叙了男女主的曾经,现实与回忆交织,彼时男主还是个不受宠的皇子,而女主是个小宫女,两人共患难共成长,女主各种努力为男主登帝扫除障碍。男主伪渣(身心如一,不渣),一直让女主误以为他喜欢的是别人,其实男主只是一直没有认清自己的感情。从女主魂魄视角看男主痛不欲生悔不当初,可以说是非常虐男了……强烈推荐!
『贰』 【短篇小说】脚气与爱情
十年前的夏天,我在县城第一中学念高中。那一年,我刚好十七岁。
文理分科的时候,素有“数学白痴”之称的我选择了读文科。当然了,我也只能学文科,学数理化的话,那还不如直接一刀杀了我来得痛快。
就在走进文科班教室的那一刻,我看见了白雪。她人如其名,皮肤白皙,身穿一身雪白雪白的连衣裙,美丽得如同童话世界里的白雪公主一样。不,对于十七岁的我来说,她就是现实世界的白雪公主。
原本以为学了文科就可以摆脱噩梦一般的高中数学。可是没想到,这个魔咒终归还是无法摆脱。令人意外的是,白雪居然是文科生里的数学学霸,而且是超级学霸。文理分科刚结束不久,有一次学校举行理科班数学竞赛,本来这个竞赛是不让文科生参加的。白雪主动请缨报名参赛,然后在全校师生的关注下,居然一举夺魁,以一名文科生的身份轻轻松松地拿下了理科数学竞赛一等奖,让许多理科生大呼意外。从那以后,白雪成了我们学校的名人。
在高手如云的班里,每一堂数学课我都仿佛在蹲大狱一样难受,甚至感觉是在上刑场一样瑟瑟发抖。那一道道数学题目就像一个个刽子手,冷笑着看我,让我不寒而栗。然而,白雪却挥洒自如,那些我完全看不懂的题目对她来说完全是小菜一碟,三下五除二就可以拿下,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我承认,自己已经不可遏止地喜欢上了白雪。不,准确来说,我对白雪的感情除了喜欢以外,更多的是崇拜,一种发自内心的崇拜。
我想追求白雪。可是,我凭什么去追求人家呢?论相貌,白雪秀色可餐,楚楚动人,可我五尺差半寸,相貌平平;论智慧,白雪冰雪聪明,才智过人,而我反应迟钝,数理化一窍不通。云泥之别啊,看来明目张胆地追求白雪是不可能了,我选择了另外一条路——暗恋。
我主动在体育课上和白雪打了招呼,做了个简短的自我介绍。当时,白雪正在和另外一个女生喝汽水。听了我的自我介绍,她一口盐汽水喷了出来。可能是她听了我的自我介绍觉得很尴尬,然而我一定更加尴尬。因为我记得当天下午穿的是一条卡其色裤子,因为沾上了从白雪嘴巴里喷出来的盐汽水,看起来就像尿裤子了一样。
尴尬之余,我匆忙跑回教室。惊魂未定之际,我回头看见白雪也进来了。她走过来,递给我一包纸巾,小声对我说:“对不起啊,刚才是个意外,真的。”
“没……没事。我习惯了。”我随口回答。
“这种事你都习惯了?”白雪很惊诧。
“哦,不……不是。”我赶紧纠正,“我意思是说,在女生面前紧张我习惯了。”
“哦哦。你紧张什么呢?女生又不吃人。”白雪笑了,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我……我也不知道,就是紧张。”我顿了顿,“对了,你是怎么把数学学得那么棒的?高中数学那么难,一张试卷150分呢,你居然都能考到145分以上,真了不起呀。不像我,只能考45分左右。”
“哈哈。”白雪突然笑了,“从小到大,身边的所有人都这么夸我。可能是我在数学方面比较有天赋吧。当然了,勤奋认真也很重要的。比如说……”
“叮铃铃……”下课铃声响起了。我心里清楚,同学们马上就要涌进教室了。
白雪突然停止了说话,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在这个敏感的年龄段,我们都无一例外地害怕来自其他同学的流言蜚语。
这次搭讪以失败开始,却以一个挺不错的结局结束了。最起码,我和白雪单独说过话了。没错,是单独。
这以后,我时不时去找白雪问数学题。其实,我心里非常清楚,对我来说,那些题目无论是问老师还是问同学,都没有什么意义,不懂终归是不懂。但是,问数学题给了我一个接近白雪的绝好借口。
我有时候会给白雪带个早餐或者水果。当着旁边同学的面,白雪推辞不接受。我就说,你给我讲了那么多数学题,我非常感谢你,这是给你的“酬劳”,你看知识就是“金钱”吧。白雪笑了出来,坦然接受了我的小礼物。
白雪的每一天都非常忙碌。我知道,学霸的世界和我们学渣不一样。同样是日月星辰,他们的世界转速比我们快得多。我看见白雪每天从早上六点五十忙碌到晚上九点五十下晚自习,心里又心疼又羡慕。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可我觉得,如果有人给我一寸金,我会把自己所有的时间都给他。
白雪沉醉于学习,我沉醉于喜欢白雪和消磨时间。月考结束以后,我的总成绩排名又一次排在了倒数第几名。我担心班主任骂我,但是他没有那样做。班主任把我叫到办公室里,把成绩单拿给我看。沉默了几分钟后,他提醒我考试成绩很差,问我以后有什么打算。我没说话。我能有什么打算?像我这样的学渣,要么将来念个大专,要么将来出去打工,还能怎么样呢?麻雀变凤凰的事情,在我身上绝无可能。班主任愣了一会,突然问我是不是有什么心事?是不是喜欢上哪个女孩子了?这一针见血的关心打了我一个措手不及,我突然双脸发烫,喉咙像被堵住了一样。没有,没有的事情,我回答,声音很低,像蚊子一样。班主任没说话,但是我估计他已经猜到了,毕竟都是从青春期过来的。他说,没有就好,其实这个可以有,很正常的事情。我说,老师,这个真没有。
从老师办公室回来,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忍不住看了一眼坐在前排的白雪。她还是在马不停蹄地做数学题。我不明白,那些等差等比数列、三角函数、圆锥曲线、排列组合、微积分到底有什么魔力,居然让如此清纯可爱的女生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她心里有爱情的萌芽吗?她会对哪个男生产生一点点微妙的感觉吗?也许会的,但我几乎百分百确定那个男生不可能是我。
“木落雁南渡,北风江上寒。”秋天不知不觉就来了。校园里的玉兰树叶子开始片片飘落,气温也开始下降,我们都换上了秋装。白雪穿了一件格子外套,再配上牛仔裤,真的是非常可爱。
看着自己日思夜想的女孩子,我实在是寝食难安。于是,我鼓起勇气给白雪写了一封信。我不想把这封信说成是情书,因为觉得那个词语太俗气,配不上我的冰雪美人。这一次的表白让我实实在在体会了一下石沉大海和杳无音信两个成语的意思。我突然想到一个有趣的事情——如果每个成语都能够让我们切身体会一下的话,何愁语文学不好呢?
春节过后,新学期又开始了。冬去春来,气温开始回暖。燕子飞回来了,柳树暴青了,小草冒尖了,校园里的玉兰花又一次洁白芬芳了。
班里开展班干部竞选,我也踊跃参加了。可是我的成绩实在是太差了,也就语文勉勉强强,特别是作文每次得分较高,所以我竞选语文科代表。班主任刚好是语文老师,他看我热情很高,就大力支持我。于是,我如愿以偿了。当然了,品学兼优的白雪是班长,这一点几乎毫无悬念。
作为语文科代表,我收作业的时候特别关注白雪交了没有。这其实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因为白雪从来不拖拉作业,问了也是白问。可是我想通过这种方式来引起白雪的关注,尽管我知道她很可能对此不屑一顾。
有一次,我专门拿着白雪的作文去找她。我说:“白雪同学,在数学上你是我的老师,那么在作文上就让我也当一回你的老师吧。”
白雪白了我一眼说:“我的语文科代表,我的作文怎么了?”
我装模作样地坐在白雪的身边,拿出她的作文说:“你的作文立意和构思还是挺不错的,就是语言比较寡淡无味。比如,我们可以在适当的位置加上一些景物描写,借景抒情或者是使用象征手法……或者……”其实我明白,白雪是通才,文理通吃,作文也是一流的,我只是在鸡蛋里挑骨头而已。
“好了,大作家,我知道了。我会朝你看齐的。”
白雪的一番话把旁边的同学逗笑了。是啊,白雪什么水平我什么水平,她需要朝我看齐吗?搞笑。
五一一过,夏天就扑面而来。女孩子们又穿上了漂亮的裙子,看得男生一个个心痒痒。我看到白雪那么亭亭玉立楚楚动人,也许是因为喜欢,也许是因为紧张,身上更是不停地出汗。下午家上课的时候,我的脚底板就跟一条小河一样,哗哗淌水。
这一天下午,我上完厕所回来。因为下节课是英语课,我就拿出英语课本做好准备。不曾想,一打开书,发现里面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行清秀的字:“肖勇,你这个人挺好的,也有才华,就是个人卫生方面有点……建议你勤洗脚哈,实在不行了就去看看医生,治疗一下脚气。”
太尴尬了!平生最尴尬的事情莫过于此了。看那清秀的字体,应该是班里哪个女生的。可是我周围一圈的人基本上都是和我一个层次的学渣,好像没有哪个女生字写得特别漂亮的。那么,问题出来了——这个写字条的神秘人会是谁呢?
不管怎么样,我得先解决脚臭的问题。我看了一下手表,距离上课还有一分钟,还来得及。我马上把字条装进裤兜里,然后冲到最近的男卫生间,打开用来涮洗拖把的水龙头使劲儿冲洗双脚。然后,我赶在英语老师进教室的前一秒从后门溜进了教室。还好,有惊无险!
这一节课,我整个儿心不在焉,甚至连装样子都不想了。我在心里反复排查,写这个字条的女生究竟会是谁呢?是谁对本人的脚气如此敏感呢?突然,一道灵光在我脑海里闪现——我记得上次去给白雪说作文的时候,看到她写的字仿佛就是这样的,每一个汉字的笔画似乎都带了一点儿“小银钩”。难道这个字条会是白雪写的?她居然注意到了我有脚气,可是我和她的座位明明隔了有整整三排的距离……
“肖勇,请你起来回答问题。”英语老师声突然点到了我,“我刚才讲的限定性定语从句有哪两个要点?麻烦你给我复述一遍。”
英语老师洪亮的声音惊醒了我。糟了糟了,我完全没有听课,什么都不知道,怎么办呢?情急之下,我反应上来这两天上火了,鼻孔里有血丝,于是把小拇指伸进鼻孔里挖了一下,拿出来的时候手指头上已经带血了。
“老师,不好意思,我流鼻血了。”我说。
英语老师慌了,忙说:“怎么回事?那你赶紧去外面水池那边冲洗一下吧。”
就这样,我成功躲过了一劫。
当天晚上,我从学习委员那里要来了白雪的QQ号,想加她的QQ问一下那一张字条到底是不是她写的。可是,白雪加上了我又始终不回信息。第二天早上,我习惯性地查看QQ消息,才发现白雪回复了一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接下来的一周,我基本上每天下午都会利用课间休息时间去水龙头底下冲洗双脚。我有脚气病这事不假,但是我真的没想到会对别人造成了困扰,而且对方还是女生。
周末的时候,我给白雪发消息:“星期六下午有空吗?一起去体育场玩吧。”白雪回复:“对不起,没时间。我在筹备数学竞赛的事情。”我回复:“你不是已经拿了全校数学竞赛一等奖了嘛。”她说:“这次是全省高中生数学竞赛。”看到她的回复,我瞬间就傻眼了,没有再打扰她复习备考。
时光飞逝,我们很快步入了高三年级。这是高中生涯的最后一年了,很有可能也是我们这些学渣的最后一年校园学习生活。
“珍惜吧,最后一年了!”我在语文课本的第二页写下这句话。(我的所有课本里只有语文课本保护得最为干净和完整。)一来,我觉得这可能是我学习生涯的最后一年了;二来,我觉得这也很可能是我与白雪之间相处的最后一年。白雪那么优秀,几乎每一次大大小小的考试她都是总分第一名,而且第二名的成绩与她还有较明显的差距。我想她高考不出意外的话,肯定会考上北京大学或者清华大学,最低也应该是复旦大学或者是浙江大学那样的一流名校。那么,高中毕业后,我们的命运肯定是天壤之别了,可能连见一面都很不容易呢。
暗恋的滋味儿实在是太痛苦了。为了不给青春留下太多的遗憾,我决定在高考之前正式向白雪表白。怎么表白呢?我上网络查了一下,表白有多种方式,比如当面表白,节日送礼物表白,英雄救美然后趁热打铁表白,用蜡烛摆成一颗心然后手捧鲜花单膝下跪表白……思来想去,我决定在圣诞节的时候送礼物表白。
平安夜的那一天,我把提前买好的圣诞老人和巧克力装在书包里。等到下晚自习的时候,我特意动作很磨蹭,其实就是为了等待白雪。我知道,她特别勤奋,每次下晚自习都是最后一个才舍得走。想到这一点,我忽然有点儿觉得追求白雪就等于是在耽误她的锦绣前程。可是没办法,弓在弦上不得不发,既然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我就一定会把表白进行到底。
白雪要出教室了,我也赶紧把书包背上出门。关灯锁门的时候,白雪问我:“你怎么今天这么晚才走?”她有此一问其实也很正常,因为全班同学都知道,每天下晚自习我都是第一个从教室里消失的。
“是吗?可能因为今天晚上月亮非常地美吧。”我刚一说完就打脸了,因为一抬头才发现今天晚上根本就没有月亮。
下楼梯的时候,白雪没有说话,我也没有说话。楼道里很安静,安静得几乎可以听得见彼此的呼吸声。
下了教学楼,我们并排走在校园里。道路两旁是行道树,再旁边就是本校最近五年的大学录取光荣榜。我猜,半年之后,白雪的名字一定会在新的录取光荣榜的榜首位置熠熠闪烁。
“白雪,圣诞节……平安夜快乐!”我连忙拿出准备好的礼物送给她。
白雪愣住了,问:“为什么?为什么突然送我礼物?”
我满脸通红,硬着头皮挤出几个字:“因为我喜欢你!”
空气突然凝固了。
两分钟以后,白雪平静地回答:“谢谢你的心意,可是我不能接受你。”
“为什么?是因为我学习成绩差吗?我知道我成绩很差,配不上你……”
“不是。”
“那是为什么呢?”
“你先把脚气治好再说吧。我受不了男生的脚气。”白雪抛下这句话,自顾自走了。
我愣在原地,天旋地转。白雪不喜欢我,居然是因为我有脚气!太儿戏了吧!
晚上回家,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可是我又觉得我一个学渣去追求学霸,也许是我儿戏在先的。但是,不管怎么样,我必须先把自己的脚气治好再说别的。
寒假的时候,我让父亲带着我去各种小诊所看医生,用了各种外用软膏和泡脚汤药,虽然短时间不能根治,但是天天泡脚和抹药,毕竟起了一点点作用。一个寒假过去,我的脚气虽然没有根治,但是臭味儿没有以前那么明显了。
开学了,我也效仿白雪,给她英语书里夹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我的脚气基本上治好了”。三天以后,我的英语书里出现了另外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再把你的字努力写漂亮”。我又开始买字帖勤奋刻苦地练字,一个月下来,我的字谈不上漂亮,但是大有长进,比以前算得上是工整大方多了。
我又炮制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我的字也写好看了”。这一次,我收到的回复是“男儿有志在四方,你应该努力看远方”。我不明白,白雪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这到底是接受呢还是拒绝呢?
过了一个月,我以过生日的名义约白雪见面,当面问她这个问题。白雪沉默了一会儿,平静地告诉我,她其实从一开始就拒绝了我。她目前不想谈恋爱,觉得大好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想努力拼搏一下,给人生更多的可能与机会。她还说,她拒绝我并不是真的因为我有脚气。当初那么嫌弃地说,包括后来说我字写得不好看,主要是为了让我明白,人是可以努力改变自己的,而成功的路其实就在脚下,优秀的方法就在手里。
分别的时候,白雪走了两步又转过来说:“肖勇,你虽然总成绩很差,但是很有文学天赋。你也许会考不上大学,但是可以尝试写作,特别是写小说,说不定可以成作家。我相信只要坚持努力,你一定会成功的。加油吧,未来有缘再见!”
白雪走了,长发飘飘的背影逐渐消失在了五月的风里。我放眼望去,远处的田野里,风吹麦浪,绵延数十里。
时光飞逝。高考以后,白雪不负众望地考进了清华大学数学系,成为了我们所有人的骄傲。而我也毫无悬念地落榜了。成绩揭晓的那一天,我没有和任何老师与同学打招呼,买了一张车票,背上简单的行囊,坐着一列绿皮火车去了新疆。我听人说,新疆是一片非常广袤而神奇的土地,那里或许有许许多多等待发掘的故事……
(完)
『叁』 2014文学奖短篇小说奖——爱你一万年
鲁四能把自行车骑成风样儿。
天很冷,老北风还在烈烈地刮着。空气中漂浮着淡淡的硫磺味,耳边的鞭炮声一阵猛似一阵,好像把空气都炸开了。
今天是大年初八,街上的店铺都赶在今天开张,家家都放了鞭炮讨彩头。一路上,鲁四能专打放鞭炮的店铺门前过,听着那悦耳的声音在自己耳边炸开,偶尔有零星的红碎屑溅到自己身上,鲁四能心里乐颠颠的。借别人的鞭炮给自己开张,也是好兆头。鲁四能在心里说。
除了这些,鲁四能还觉得今天有些不同。街边很多花店的门口都摆着鲜红的玫瑰花,玫瑰花很漂亮,一朵朵,不怕冷地站在那里,有的花枝缠着好看的玻璃纸,有的花束上还插着心形的饰品。
今天是啥日子呀?直到鲁四能看到一家花店门口贴着的大红海报,鲁四能才明白过来,今天是情人节呀!
情人节,鲁四能听小巧念叨过。鲁四能记得去年的情人节他和小巧正要去上工。在路上,小巧看着一路上摆着的玫瑰花,眼睛就立即泛了花样。再看到街上的小姑娘手里拿着花,脸上写满的幸福表情,小巧就用手捅了鲁四能的肋下。鲁四能住了脚,看着小巧拿眼睛盯着玫瑰花,心里明白了八九分。他气得一跺脚,拉走小巧站定的身子说了一句,那不是该咱买的,别跟着起哄。弄得小巧一路上都没跟鲁四能说一句话。
今天鲁四能看着这些花,心里怪过意不去的,小巧跟着自己没摊上好日子,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的。他心说,今天如果开了工,咋地也给小巧买一枝,不,买一大把!想到那一大把玫瑰花,鲁四能咬了咬牙。
鲁四能和小巧都没有工作,俩人靠打短工维持生活。鲁四能手巧会做活,木工瓦工水暖工电工,只要是房子里的事,没有他摆弄不明白的。小巧没啥特长,可是能挨累,苦活累活不在乎,鲁四能人手不够,她就帮把手,要是没事,她就找些打扫卫生的活干干,一年到头也闲不着。鲁四能和小巧结婚三年,日子虽然过得清苦些,不过俩人感情好,过得倒也快活。
鲁四能一路上踩着鞭炮声到了零工市场。
零工市场只有零散的几个人。天气冷,几个人都缩着脖子立在寒风里东张西望,盼着有个主顾。鲁四能把自行车立住,从工具箱子里拿出找活的牌子挂在脖子上,跟那几个人一样把自己的脖子缩在大衣领子里,等着人来。
街上的行人不多,世界还懒懒的样子。人不多,找活的人更是没有。鲁四能等到中午也没见一个人来,肚子倒饿得咕咕叫。他有点后悔出来,刚过完年,谁家的活都在年前干得差不多了,哪还有活可干。零工市场里已经有人收拾家什走了,搞得鲁四能心里也活泛,要不回家吧?可是想到自己已经下了决心,如果开了工就买玫瑰花给小巧,鲁四能就放弃了回家的念头。
正当鲁四能脑子里转悠着玫瑰花的时候,真的有一束玫瑰花刺到了鲁四能的眼睛。这是一大捧玫瑰花,足足拥了捧花的人满怀,让人看不清他的衣裳。在花的映衬下是一张男孩儿稚气的脸,看样子不会超过二十岁。
男孩儿捧着花向鲁四能走来,鲁四能一看就是找活儿的主,心里一阵高兴,刚要迎上去,早有几个腿快的一窝蜂迎在了他的前面。他们劫住了男孩儿,开始七嘴八舌地打听男孩儿要找干什么活的,给多少钱。男孩儿瞪着好看的大眼睛看着这些人,却一句话也不说,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牌子举在了自己的胸前。鲁四能凑上前去一看,只见牌上写着:雇人说出我爱你。
围着男孩儿的这几个人都愣住了,半天没回过神来。大家都琢磨不透男孩儿是啥意思,问那男孩儿,男孩儿着急地开始比划起来,嘴里发出了咿咿呀呀的声音,大家这才明白过来,原来男孩儿是个哑巴。
男孩儿看大家不明白,就放下花,从怀里掏出笔来,写字给大家看。由于天冷,男孩儿的手冻得直哆嗦,字就写得歪歪扭扭的,不过倒也看得清楚。鲁四能看到字条上写着:我爱上了一个女孩儿,可他因为我是个哑巴不能说我爱你,不接受我,我要在今天雇个人替我对她说我爱你,直到她接受我为止。
大家一看这张字条来了精神,几张嘴一起叫了起来,给多少钱哪?忽然都意识到男孩儿听不见,他们开始跟男孩儿比划着数钱的动作。
男孩儿看懂了大家的意思,就在字条上写下了二十元。
二十元一句?有个穿军大衣的瞪大了眼睛说,这也太合适了,这要说上一百句还不发了呀?走,我干!说着,拉起男孩儿就要走。旁边的几个人眼看着到手的肥肉要被抢跑了,赶紧拽住男孩儿,生怕被那小子独吞了。在这几个人的争抢下,男孩儿就像一只要被活活拨毛的鸡,可怜地躲闪着。
鲁四能看着,在旁边闷闷地说了一句,这家伙也不像有钱人,能给你们那么多钱?众人听了鲁四能的话,立刻松了手。穿军大衣的小子接话说,也是,说一百句就是两千块,一千句就是两万块呀,这一天指不定说多少句呢。说着,他开始不断快速地说我爱你三个字,声音像一百只麻雀在吵。他一边说一边扳着手指头记数,等到他上气不接下气的时候,他收了嘴,喳着舌头说,不可能给这么多钱,得问清楚喽。他拿过男孩儿的笔在纸上写:说多少遍二十块钱?男孩儿拿过笔写道:一天,直到她接受我。等众人看到“一天”两个字的时候,大家全丧气地散开了,有人嘴里嘟囔着,一天把嘴皮子磨破了才给二十块,这不逗人吗?
零工市场变得安静起来,人们都回到原来的地方,又有两个没有耐性的收拾家什走了。男孩儿站在原地没动,他举着的那个牌子召来路人好奇的眼光,他垂着长长睫毛的眼睛盯着手里的玫瑰花,一副受审的样子。
鲁四能缩在墙角点了一支烟,一边抽烟一边看着那一大把玫瑰花,心里盘算着,雇人说我爱你,这事新鲜。如果说一句我爱你那个女孩儿就接受了呢?那二十块钱就是白得了。要是一直不接受呢?那没准就白忙活。唉,就赌这一回,反正刚过完年也没活,就当玩了,挣着钱就给小巧也买上这一大把花。
鲁四能想着就走到了男孩儿的面前,用手在男孩儿垂着的眼睛前晃了一把。男孩儿抬起了头,惊奇地看着鲁四能。鲁四能先伸出两个手指头,又伸出两根,在男孩儿眼前晃了晃。鲁四能一边伸一边嘴里叨唠着,再加两个数我就干,好像那男孩儿能听到似的。男孩儿看着顿了顿,他好像明白了什么,眼睛立刻放了光,手忙脚乱地把自己的衣服兜掏了个遍,掏出的钱全都塞到了鲁四能手里,鲁四能一数,三十五块七。
一路上,鲁四能把我爱你这仨字在心里转了无数遍。一直在盘算着咋把这仨字放出口,一想到说出这仨字他自己都觉得脸红。
鲁四能从来就没有说过我爱你。他就谈过一次恋爱,那就是和小巧。跟小巧也不算是正式谈过,小巧是家里人给介绍的,总共见过三回面就订了婚。他们俩从认识到结婚就半年,从来没有吐出过这三个字,小巧总是埋怨鲁四能嘴笨。刚结婚那会儿,小巧曾经逼过鲁四能像电视里那样说声我爱你,可是鲁四能的嘴就像上了大锁的牢房,把这几个字死死地关在里面,而且还判了个无期。刚开始小巧因为这事还哭过,后来日子久了,小巧也拿鲁四能没办法。用鲁四能的话说,挣钱过日子是真的,别的都是假的。
男孩儿领着鲁四能走了很久的路,转来转去到了一个住宅区。这是沈阳城里随处可见的一处住宅,盒子一样的楼房,青灰色的水泥楼面,让鲁四能推断出这个女孩也是普通人家的姑娘。
男孩在一栋楼前停下了脚步,抬头向楼上望了望,脸上露出了迟疑的表情。他回过头来看看鲁四能,眼中满是求助的目光。鲁四能看到这样的目光,忽然觉得自己的肩膀上一下子有了份量。
楼道里有些黑,男孩儿捧着花走在前头,鲁四能跟在他的身后,心里像打着个小鼓。女孩家住得很高,鲁四能觉得自己从来没上过这么高的楼,这么难上的楼。等男孩儿停下来,鲁四能喘着粗气抬起眼,看到楼道的墙上写着一个红色的“8”。
男孩儿在一家门口站了片刻,整整衣领,抹了抹头发,然后深吸了一口气,抬起右手准备敲门。鲁四能看到男孩儿的样子,仿佛自己已经站在女孩儿的面前,他的脸憋得通红,猛地拽下了男孩儿的手。
男孩儿转过身来惊奇地看着鲁四能。鲁四能像是对男孩儿说又像是在对自己说,等等,等等,我练练,我练练。鲁四能张开嘴巴,我我了半天,就像一个十足的结巴,怎么也说不完整我爱你这仨字。男孩儿似乎看明白了鲁四能在干些什么,他在那里静静地看着鲁四能,在这个安静的楼道里,鲁四能听到了男孩儿静静的喘息声,他的样子更加窘迫了。
大约过了三分钟,鲁四能终于勉强能把这仨字连缀在一起了,他让男孩儿敲了门。开门的是一个女人,穿着黑色的紧身衣,额上是齐齐的刘海儿,样子很年轻。鲁四能一看门里出来个女人,脚下就像安了一支弹簧,一下子弹到男孩儿的前面,冲到那个女人面前来了一个九十度的鞠躬说,我爱你。吓得女人妈呀一声关了门。把男孩儿惊得一把花差点没掉在地上。
鲁四能知道自己失了态,有点不好意思。他抬手开始敲门,一声声的,楼道里发出空洞的回声,屋里却没有一点动静。鲁四能想,这下演砸了,把人家姑娘吓回去了。
半天,门支开了一条缝。那张女人的脸从缝里露出了半张,她看着眼前的男孩儿和鲁四能。女人说,你回去吧,萌萌不在家,再说你一个哑巴,我也不能同意她跟你交朋友。鲁四能仔细看着边说话边做着挥手动作的女人,这才看清,女人虽然年轻,可是眼角已经有了些许皱纹。又一听她那话茬儿,忽然明白这女人是女孩儿的妈。
男孩儿显然没听懂女人的话,还借着门缝向里张望着,女人推了男孩儿一把,砰地一声关上了门。
男孩儿好像听明白了似的,在门关上的一瞬间兀地蹲在了地上。鲁四能也默着头,他想告诉男孩儿女人刚才说了什么,可是又不知道咋对男孩儿说。他拍拍男孩儿的肩膀想要拉起他,可是他忽然发现地上汪了几滴水。
『肆』 找一篇短篇小说《此去经年》只有几千字,主角叫 经年 ,有点玄幻的爱情故事
莲安,今日我与你告别,我决定进行一场旅行。关于幽狭的几条隧道,醒来之后终日的惴惴不安,或是痴迷。漆色的铁轨,散发沉重的金属味道;橘色的警示灯,横置的斑马线。星星点点的照亮,呼啸关于我对你的爱,如同是安期未觅的莲,所以,今日我唤你做。莲安。
莲安,这里很潮湿。覆了郁郁的苔藓,它们一程疯长,旺盛鲜活。连朝开暮落的葵都淡了踪迹,多年之前你苦苦追寻一两抹俏丽的颜色,委实,我也在寻她,她却不知,只我一个人在废弃的荒年里。我被芦苇伤了身,殷殷陈血染红了月白鞋子,我疼。我不是倔小姐玛利,无人在秘密花院里给我鲜花玫瑰。莲安,你竟亦狠心,剜了我一大片经年,这些个忌日,斑斑苍离,日日夜半。
莲安,你是北方的姑娘,受不住南边的天气,怕湿,怕潮,怕冷,17岁的一袭长裙。至今让你瑟瑟发抖,你第一次露出了大片的皮肤,白皙,细腻,因为寒冷,你细细的毛孔张结成网,细长突兀的锁骨裸置在空气里,大块的蝶骨展翅欲飞状。菀生,我有点冷。你仰头说话,两腮因羞涩而抹上了几指嫣红,看痴了一旁的我,禁不住俯身吻你稍稍突出的眉骨。你却似受了惊的兽,急急往后闪躲。
莲安,你不知道你是在这冗长的夜里,开出了美丽的花,朵朵惊鸿。
莲安,你十九岁时候一个劫。你第一次双颊潮红的不知所措。他俊朗挺拔,温暖如阳,他在你身边掠影而过,留给你满心的痴伤!你是何时学调脂弄粉,何时描上了柳黛烟眉?何时心存牵挂,何时意有所托?夜夜听你轻轻的呓语:“菀生啊,我若能为他的妻,这辈子都无怨了,真的,真的。”这是年少女子的小小心愿,在漫长的时光里,它不失俏丽,不落颜色。它给了你欢欣的等待和尽池的羞涩。它将你庇护在那重逢的高杨树之下,看路过匆匆,待尽苍颜白发,可何处才是你心念的良人?
“菀生,很小的时候在寺庙里,看见一筒筒的神签,我好奇。春天,落尽了扬花都是,匆匆的行人和行人的匆匆而过,佛,在窥探着他们的秘密。爱或恶,喜或悲,聚或散,合或离。不经意之间的动作,被看清了前尘,菀生,你想躲开吧,可那无华的眼神,如歌,似水。”
莲安,你坐在小小的车厢里,大片的阴影下,你埋着发,置若惘然的答,“菀生,我走了,走了。菀生,我该去寻他;菀生,我累了。”
你啜泣
我似见到七,八岁时候的你,粘染了细碎花瓣的脸,明净,透彻。你穿着浅蓝着的碎齿上衣,粉红色的露膝短裙。笨拙的在填字格样的日记本上涂鸦。你写,菀生,我们永远再一起。旁边涂两个并肩而立的小人儿。简易的线条衣裙,笑容一笔而就,背景也只是太阳,树木与流水。唯有你,从始至终的牵着我的手。不愿疏离。
莲安,你多年之前许下的誓。你说我们双生并蒂,应是不离不弃。你却一夜之间隐去身影。剩下的花,终是落地化尘。
彼时,我遇见一座孤孤的坟,她落在了灌木里头,不懂言语,不明哀伤。她好象是见着了你,婉婉孑立。墓上面稀疏几笔,长了厚厚的绿霉,因此模糊不清,走在远处便可以闻见腐味。我曾经试图走近,她却远远的拒绝,她不觉孤立无援,不觉静谧难安,她只是浅浅的魅。
至此
莲安,你可见那一片白?
“莲安,你可见那一片白?莲安,你可见那一片白?。。。。”惊鸣的声音震得菀生全身一颤,“莲安,莲安?”她低声的呼唤,背后湿凉一片。已经是深夜了,车厢里的灯已经全部暗了下来,火车在旷野里夜奔,不时能够看见远处村落里的点点星火,菀生将头靠在窗面之上,单手托着下巴,轻轻的笑出声音。
“不睡吗?”
菀生回头,原来坐在身边的男人早已经醒来,温润的眼神透过安静直直的放在菀生的眼中。
她低头不语,她不知该如何回答。
“旅行?探亲?”
“啊,是,回去看看。”
“什么地方?梧州?”
“不,是苍梧。”
“李济深故居可是那里?”
菀生抬起头,答“是的。”
“觉得孤单吗?一个人出行,没有人做伴的日子,半夜惊醒之后只能发现自己是在冷寂的车厢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找不到可真是可怜!是否这么觉得?”
菀生顺下眉眼微微的笑,“或许比起我自己来,更加的同情你。”
男人压低了声音,欢快的笑起来。“之前我很犹豫,是否应该同你开口。”他顿了一顿,“现在,觉得我还是聪明的时候比较多。”
两人一同笑起来,突然,男人伸出手,将菀生大力的挽进怀里。菀生挣扎,但很快便安静下来。这是夏天的天气,车厢里的风箱不断的有冷风供进来,菀生打了个冷战,透着薄薄的衬衣,她感觉到他的轻微的颤抖和愈演愈烈的恐慌。她反手拥上他的肩,“是的,我们都可怜;但是,也都聪明。”男人呼出的热气一阵阵的打在菀生的肩头,“哎,叫我徐年。”
“徐年”
菀生恍惚。
她终是要回到那潮湿阴冷的小阁楼,里面经年的弥漫着糨糊和宣纸的味道。它坐落在苍梧的城郊地方,离最近的镇子隔两条青石桥。菀生回忆起幼年时候,她在桥上匆匆的奔走,一只唤做“阿呜”的猫咪跟走在她的周围。她们如同被遗弃一般躲在桥墩底下,吃一两片焦黄的馒头片。在夜深之后悄悄的回家,避开院子里哭的凄风苦雨的人们。在狭小的阁楼里,她抱着泛黄的枕头沉沉入睡。
“苍梧给我的记忆很是单薄,我觉得我小时候不停的在跑。在青石桥上跑,在矮巷子里跑,在河里跑,在马路上跑。苍梧的冬天很短,但是很冷,地上的水结成冰晶,火炉里腾出白色的蒸气,以及木材被烧时候发出猎猎的声响。到了现在,每当我回想起那时候,总还觉得冷。”
菀生在火车里的谈话,男人弯起的眼角,似笑非笑的神情,“如果,我是你,或许,我会找一大帮的孩子玩捉迷藏。”
菀生沉默,稍久之后开口道“家里一直操持着镇里的白事,扎些纸人,纸马供老人家享福,没有人家会让孩子与我游戏。说来那些纸人伴我长大,但它们却不够吉利。”
半响,男人不再言语。
菀生推开那扇摇摇欲坠的木门,铺天盖地的腐浊味道迎面而来。她置身于二十多年的回忆之中。
她仿佛还可以听见多年之前那竹子断裂的声音,“嘣嚓,嘣嚓”轻微细小的声音,在这狭小的空间里,来回荡动,她竟觉得安心。这遍布着陈旧气息,舐人光阴的黑洞,少年时候的污浊记忆。每至夜半,在第二个瓦沿的逢中,漏进一两缕的光。带着温柔的橘黄月光。朝它伸出手,它便消失不见,她指尖透着点滴的凉。它不知幼年的恐慌,不知少年的成长。只有石梯下的水轮不停的转,转。
那些夜,夜夜凉如水。
“后来,他们杀死了我的猫,可怜它只是只不会抗议的畜生!”
菀生开口,她眉目紧皱。
男人却不加评论,顾自说着,
“你知道吗,我一直渴望与幼时相熟的事物相亲相爱的过下去,直到现在,我的房间里还摆着可笑的布衣老虎,与我一起的女人经常怀疑我的是否有不良的癖好。我想让她们明白,可是她们总是吝啬机会,到了最后,除了做爱,我们几乎没有语言。”
菀生侧着头,听他缓缓道。这个不安的男人,说话时候依然不得解脱,他目光四下里游移,观察着周围的人和事,即使是在漆黑的车厢之中,也不依不挠的进行着。
“但我还是可以安慰自己,这只不过是时下最流行的恋物癖而已。”他道,“虽然,这很可笑。”
菀生走进屋子,开始慢慢的用手触着阁楼里陈旧的家具,这个屋子多年无人料理,沉积着厚厚的灰尘与浊气,轻微的一个触碰,就会惹得埃尘满天。她在这个沉闷的环境下生活了十多年,没有留恋和感伤。她只记得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段,一个阴郁的早晨,孩子们肆意的笑声以及一只无辜的灰猫。
那时候,它已经死去,棕灰色的皮毛上黏染着点点沉暗的血迹,它的身体被甩在了床角,她从床底爬出来,靠近它,再靠近它,她的手轻轻的抚摩它的额角,轻轻的唤它,“阿呜,阿呜,天亮了,天亮了,再不起床我不和你玩了。”她低声呼唤,她以为她亲爱的猫眯还会在沉睡之后突然醒来,亲昵的靠近她,用粗糙的毛皮摩擦她的身体。
她错了。
她落下一大滴的眼泪,空气里是新年时候特有的烟尘味道,灰白色的天映衬成火红一片的光景。她将那小小的尸体裹在怀里,粘稠猩红的液体蹭在了她青白的大袄上,青底红面,分外撩人。
“那么,你恨吗?是否有恨过他们?甚至于想要报复他们。”
菀生忽得记起他的话,他似在蛊惑她。
恨他们吗?恨吗?
那一年的夏天不停的雷雨,明朗寂静的午后一下子灰暗下来,院子里的植物凌乱的栽了一地。她做了一个繁复而绵长的梦,她不停的奔跑,奔跑,头发在身后纠结成华丽的图案,有陌生的人亦步亦趋的跟随,他亲吻她的额头,不光洁,凹凸不平的质感在唇际匍匐前进,她的衣裳蘸着汗水,湿粘的依附在皮肤上。她想退后,却发现身后片片狼藉。
她挣扎,却在那一个夏日,一夜苍凉。
“唉,我。。可以与你一同上路吗?”
他站在面前,不再是夜里若隐若显的面容与神情,那时的暧昧气氛已经完全褪去,留下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疏离。
菀生不作声响,他不再是清冷车厢里的不寐者,在这一个光线充沛的清晨,他抖擞精神,朝气蓬勃的让她觉得疑惑。
“这,我只是回乡罢了,那里没有风景也没有故人。”菀生闪躲目光,她犹豫。
他黯淡目光,转身离开。
“那好”他轻声说。
菀生一颤。
她是被凌晨时候的凉风冻醒,她躺在阁楼里的雕花木床上,深红色的木床,红漆在多年的光阴之后已经开始脱落,留下班驳的沧桑痕迹。她扯过被子盖住自己的身体,动作缓慢轻柔,尽量避免身体的伤痛,她记得一个男人的脸,在印象中支离破碎,却给了她一触即发的深刻疼痛。她无法动弹,只觉得自己被包裹在一个充满了古怪气味的圈子里,里面杂合汗水腥咸的味道,精血浓稠的味道,以及昂扬时候的情欲味道。
男人的身体就在不远的篓花长椅上,臃肿肥胖的躯体与精巧的篓花椅格格不入,她一阵的恶心。
他的身体似乎在魅惑她,她勉强的起身,走近他。
之后她重复幼年时候的动作,她一个人奔跑,跑过潮湿的青石桥上,跑过坑洼的矮巷子,跑过夏日里冰凉的河,跑过空无一人的马路。她大口的喘气,她埋藏了多年的积怨在这一个时刻完全的爆发出来。
“是的,我恨他们,我要报复他们。”
菀生记得,在那个夜里,这是与他的最后对白。
菀生步行匆匆,人海如流的车站,她没有意外的重逢徐年。
菀生靠在窗户上,想起那日徐年渐行渐远的身影,那一个荒凉的夜里,他等她靠近,她犹豫,于是他转身走了。菀生修长的手指轻轻的敲击着扶手,这本是一个难堪的相对。但他却施舍于等待。
“怕吗?”菀生问道,“处心积虑了那么多的台词,却因为你的一时心软,功亏一篑。”
“这,确实后怕,怕你得知我的身份之后便拂袖而去。” 徐年少许尴尬,自嘲道,“或许那样,我真的会功亏一篑。”
菀生不看他,这个太过于聪慧的男人令她不断的挖空自己的回忆。
“清晨的时候,他只剩下一具干涸的皮囊,我真开心。”
“后悔吗”
“确实,后悔没有早些时候就揭穿你。”
菀生笑。
“626次班车即将启动,请乘客做好准备。”
“626次班车即将启动,请乘客做好准备。”
徐年看着她,目光坚定
他握住她的手,:“我还可以等你。”
菀生笑,“多少年?10年,还是20年?我想,没有一辈子,我是出不来的。”
徐年闭上眼睛,笑的从容,“那真是遗憾啊,我想我只能用我的后半辈子来等你了。”
他坐直了身子,张开眼,直直的望着菀生,“因为,我的前半辈子,都用做寻你了。”
菀生嫣然,她觉得多年的沉积在胸口的阴郁轰然倒地。
“那么,现在该去哪里?”
“梧州市公安局,”徐年握着她的手加了几分力,“菀生,自首吧。”
火车发出巨大的轰鸣声,菀生闭上眼,听着周遭一片嘈杂。
莲安是吗?
莲安!
我累月经年的惶惶,终是遇见了一扇门。我曾犹豫,是否能够执着于侥幸。可惜那前尘往事不见,来事变故不知,我推开了那扇门,从一个混沌,度进了另一个混沌。
莲安!
我想,我的才华早已尽了,终日的逐水草而居,我累了。如种的那片葵,盈春的时候竟全背弃了我而去,我真怕,一日雕尽长安花,不留一点模样。
莲安!
徐年转头,却发现她早已沉沉的睡去。她只微微的拢起身子,安静的倚靠在软座一角,
“菀生,累了吗,是否觉得这个长夜,一别又经年?”
莲安缓缓道。
应该是这个吧?
『伍』 欧 亨利短篇小说这本书(就是初三必读书)每篇小文章的概括 求人帮忙
读欧•亨利的小说,总有种轻松却又迫不及待的心情,说是轻松,是因为他的故事并不沉重,而说是迫不及待,又是因为我总是急于知道真相,看看这似乎是不和逻辑,意料之外的,却又合乎情理,耐人寻味的结尾。
其中,最为著名的,便是《麦琪的礼物》。开始,作者着力介绍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夫妇俩的金表,和德拉的秀发。他这样写道:“如果示巴女王①也住在天井对面的公寓里,总有一天德拉会把头发披散下来,露出窗外晾干,使那女王的珍珠宝贝黔然失色;如果地下室堆满金银财宝、所罗门王又是守门人的话,每当吉姆路过那儿,准会摸出金表,好让那所罗门王忌妒得吹胡子瞪眼睛。”夫妇俩生活贫困,但却彼此相爱,为了给对方一个圣诞礼物,吉姆卖了表,买回梳子,而他的妻子却卖了自己的头发,买了一个表链。初读完这段时,我真是替这对夫妇不平,费劲心思为对方买的礼物,却成了莫大的讽刺。富人可以挥金如土,可穷人却得用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交换。然而读到后面,我就释然了,作者写道:“正如诸位所知,麦琪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他们把礼物带来送给出生在马槽里的耶稣。他们发明送圣诞礼物这玩艺儿。由于他们是聪明人,毫无疑问,他们的礼物也是聪明的礼物,如果碰上两样东西完全一样,可能还具有交换的权利。在这儿,我已经笨拙地给你们介绍了住公寓套间的两个傻孩子不足为奇的平淡故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家最最宝贵的东西。不过,让我们对现今的聪明人说最后一句话,在一切馈赠礼品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馈赠又接收礼品的人当中,像他们两个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任何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
他们就是麦琪。”
是啊,从表面上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家最最宝贵的东西。但他们对彼此的爱才是物价之宝,金钱无法换得真情,圣诞礼物只是一个象征,但其中凝聚的爱确实高于众人之上的。他们便可以被称作麦琪——传播爱,为世间送来福音的圣人。他们象征着这种可贵的品质,在作者看来,这才是人间最聪明的东西。
这段结尾,是欧•亨利鲜有的点评式结尾,但从中足以看出作者对真爱的赞美,相信世界有真情,对美好人间的希冀。
而在本书中,我最较喜欢的,还有《高尚的骗子》系列,杰浦•彼得斯和安岱这两个骗子,在《精确的婚姻学》,《慈善事业数学讲座》,《艺术良心》及《虎口拔牙》中,通过各种奇异的方法行骗,有时在开头或结尾,你总以为两人会在行骗之余作些好事,如将两千元送给特洛特太太去结婚,或是办所学校,可到头来,钱还是到了他们的手上,令人啼笑皆非。可无论如何,对于这两个骗子,我却怎么也恨不起来。我想原因,在于这样一段话:“你在家乡上教堂,做礼拜,挺像一个正经公民,但是你到芝加哥来,想剥夺别人的钱。那些人同你今天想充当的这类卑鄙小人做交易,才创立了稳妥有利的行业。你可知道,那个卖假钞的人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要靠他养家活口。正因为你们这批假仁假义的公民专想不劳而获,才助长了这个国家的彩票,空头矿山,股票买卖。如果没有你们。他们在就没事可干了。你打算抢劫那个卖假钞的人,为了研究那门行业,可能花了好几年功夫。每做一笔买卖,他就承担这一次丧失自由,钱财甚至生命的危险。假如他弄到了钱,你可以去报警,而你弄到了他的钱,他只好一声不吭,典当掉他的会外套去换饭吃。”这段对塔克先生的职责,也是杰浦•彼得斯的内心话。人性本善,没有人天生就要去当坏人,但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想不劳而获的伪君子,资本主义家,才使老百姓们贫苦无依,他们受生活所逼,不得已才去行骗。而被他们骗倒的人,也大多拿的是不义之财,两人利用人贪婪,好慕虚荣,好逸恶劳的心里,以自己的自由,金钱甚至生命为筹码,去谋生计,对于他们,又真有什么可恨之处呢?作者笔下黑暗腐败的美国社会,才是最大的骗子,才是罪恶的源泉。
此外,还有《华而不实》,《汽车等待的时候》两篇文章相映成趣,一场邂逅,真正的上层人士隐藏自己的身份,穷人却将自己虚幻成有钱人,从中也能看出当时美国的社会风气——金钱至上。这个风气如今在许多地方依然风行,令人悲叹。
这便是欧•亨利的内心矛盾,一方面,他相信并歌颂人间的真爱,如《麦琪的礼物》,《爱得奉献》,《小熊约翰•汤姆的返祖现象》等,可另一方面,他又讽刺了人间世事难料,虚伪狡诈的一面,如《带家具出租的房间》《两位感恩节的绅士》。在他笔下,坏人也有善良的一面,而所谓的正人君子,有权有势之人,才是真正的黑暗势力。如《重新做人》中的吉米,《虎口拔牙》中的五金巨商。这显然不符合普通人的逻辑,可细读下来,放眼社会,这却就是真相。或许人们惊叹的是欧•亨利巧妙的写法,但更多的,是对我们所处的社会那隐约可见,却没有人敢于直面的黑暗面的震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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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花火杂志 短篇小说
烟花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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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小生来求一方金湘绣。
三月的天,桃花炎炎,极力开尽,仿佛行人一回眸,那粉粉淡淡弱弱纤纤的花瓣便要落掉一般。
隔墙柳枝盈盈,澄碧满天。
这是一家绣坊,红墙碧竹,青色的瓦楞上,几只灰羽白腹的雀儿在专心啄食。白玉雕栋上悬着一方杏黄色的匾,上面书着三个烫金大字:金湘绣。
那时的他,尚是一介书生,正为上元节上惊鸿一见尚书府千金魂不守舍。才子佳人的香艳旖旎传说霎那烫热他的心头。可此后那么多个恰恰相思的日子,柳下徘徊,花前埋影,他再未有幸见她一面。
此时,在这绣坊的烫金牌子前踟蹰了半天,才举起了手。
敲门。
开门的是一环髻的丫头,豆蔻年华,鹅黄小衫,妙眸流转,含笑打量了他一番,粗布衣衫,难掩文雅风流之气。她笑,贝齿樱唇:这位公子爷,是来求什么?
他缓过神来,叨扰姐姐,小生来求一方金湘绣。
他的小心惹得她吃吃发笑,银铃似的,洒满了这青瓦红墙。他不敢抬眼,竟觉得刹那间桃花都开上了脸。
她掩笑,公子,你还是跟姐姐们商量,挑一个小样,也好费工夫。说罢,莞尔一笑,闪进门。
他尾随着她走进大院。几树桃花,皎皎其华;芳草萋迷,碧油油的让人不忍看。他看她袅袅娜娜的走在清雅的卵石小路上,不由想起那个妙词:步步生莲花。
抬头时,发现她已映掩入一片桃花林中,消了踪迹。
于是,他也在这百折千转的院子里急急寻觅,这份情景,竟似梦中。当他走到那片潇湘竹林前,只见方方正正的雕花绣架前,一群红粉佳人,手拈银针,彩线压过织锦处,立时,鸳鸯戏水,荷叶团摆。
可能是听罢环髻丫头的相报,顿时,莺莺燕燕的娇笑不停,弄得他满脸窘色。
开口的是一个面泛桃花的女子,皎皎的笑,伶俜,这便是方才那位公子?
环髻丫头嫣然一笑,上前拉他,素白的手指埋在他粗涩的衣袖中,指尖的温度渗入他的皮肤,她只顾着急,忘了礼数,公子,你快跟姐姐们说来,要的是什么花式?
他红着脸开口:小生施子介,诸位姐姐有礼了。
桃花女子笑了,书生,少酸腐。姐妹们的针线可不是你的酸腐买得来的。既然伶俜丫头带你进来,你的请求,我们没有不应的道理。
他忙不迭道歉。
被喊做伶俜的丫头将脸埋在那位桃花女子身后,吃吃的笑。
他说,小生久闻金湘绣大名,奈何贫寒之人,无缘相求。今日犹豫半天,冒昧敲门,也蒙姐姐们不弃……
伶俜打断了他的话,对桃花女子皱眉:大姐,这书生天生榆木,不如我说。他上元节时,遇见一官家小姐,便丢了魂魄。日日痴念,夜夜挂牵,鬼神都烦,今儿,他是来求姐姐们帮他绣一方金湘绣,赠与那官家小姐,希望能结百年;就算是无缘,总也能托一方锦帕赠与伊人纾解相思……
桃花女子微愠,横了伶俜一眼。
伶俜吐吐舌头,不再言语,掐了一朵桃花,别入耳际,几分俏皮,冲施子介巧笑如花。
施子介目瞪口呆的望着她,自己的心事何曾托与别人,缘何这丫头竟悉数全知?
桃花女子笑,只是,公子想要怎样的绣样呢?交颈鸳鸯?临水桃花?还是……
施子介摇头,那些怎么能抵得上织媛小姐的千万分之一呢?
伶俜撇嘴,将桃花扔在地上,踩了几脚,叹道:看你这几分颜色,怎么能入人家公子的眼呢?
施子介忙解释,自己的话并无半分不敬之意,可能只是一时情迷。
桃花女子问,那公子想要什么呢?
施子介吞吞吐吐,最终道出:自己想为织媛小姐描一幅丹青,只可惜,微微墨迹,恐怕难入尚书府,所以才来金湘绣,求得姐姐们,能将小姐的画像给绣于锦上。
众姐妹窃窃,面面相觑。
桃花女子浅笑嫣然,那么公子就留下小姐的画像吧。
施子介再三行礼,说因不知是否能求下金湘绣,自己尚未画小姐的画像,怕单薄白纸,唐突了红颜。既然姐姐答应,我这就回去画。
桃花女子看了看伶俜一眼,只是叹气。
那日,他离去时,伶俜低眉相送,朱色大门幽幽敞开,清冷的不似人间。伶俜如一株雏菊凛冽的开在门前,施子介喉头一紧,施礼告辞。
其实,他想对她说,菊花在这春日里开,太过突兀。可又觉得自己的话更突兀,这漫天桃花季节中,哪来的半株清菊呢?
承:我叫夜妖,千年如是!
湖水幽蓝,诡秘的如同幽冥的眼。
安以轩在湖边抚琴,琴声婴宁,少女哭泣一般。
湖水中荡开,却不见一丝波浪。一个女子睡莲般浮出,顷刻间,水藻般茂密的秀发湿漉漉的跌宕在白如细瓷般的颈项前。她浸在湖水里,看着湖边抚琴的安以轩,眸如点漆。黑色纱衣因水紧贴在水润的皮肤上,如一盆凛冽的墨菊,傲然神秘、纤细冷淡。她冲他笑,眉眼弯弯,书生,我该赞美你的琴声美,还是该赞美你故事写得好呢?
她银铃一般的声音传至湖边,顺着他的琴声留下,仿佛一个哭泣的少女。安以轩按住琴弦,琴声戛然。
他望着湖水里的她,美得不似人间女子。他说,声音淡漠,那只是一个故事开端而已。
她笑,声同天籁,我知道,不就是一个叫施子介的书生爱上了一个官家小姐么?
安以轩修长的手指滑过琴弦,婴宁的低泣再次从琴上传来。他说,难道,你就看不出,伶俜也爱上了施子介?
她咯咯的笑,开什么玩笑!
转身,沉入湖底,水藻般茂密的长发,在水里飘摇,寂寞的如同水妖。
然后,她慢慢露出水面,水珠从颠倒众生的脸上滴下,格外晶莹。她冲安以轩笑,极妖娆,她说,书生,好好写你的书,一旦我看腻了,我就吃掉你!说完,不忘将柔细的手指轻轻划过菱花般的嘴唇,做一个吸血的手势。
安以轩懒懒的抬眉,做水妖真好,至少哭的时候,没人看到你的眼泪。
她笑,我不叫水妖,我告诉过你。我叫夜妖。说完,她沉入湖底,容颜变得恬淡安静,如梦一样消溶在水里。
安以轩的琴声继续流淌,关于那个故事,时过境迁这么多岁月,桃花无数次的盛开、落尽。谁还能记得?
她是这个湖里寂寞的水妖,每天唱着寂寞的调子。
这个湖边,反反复复、复复反反,只有往湖边走的脚印,却没有一个脚印从湖边离开。
这个湖里盛满了香艳的故事,也堆满了累累白骨。
制造这些香艳故事的女子,穿着落寞的黑衣,细瓷般白皙的皮肤在阳光下闪烁,划伤那些寻欢人的眼睛。
他们对她殷勤的笑,他们说,愿为她散尽万贯家财,愿为她妻离子散,甚至可以为她去死,只为博她倾城一笑。
所以,她毫不吝啬的笑了。
也毫不犹豫的拿走了他们的生命。
是他们自己说的, 可以,为她去死。
安以轩是沿着这些脚印来的,头束青色方巾;身着银灰长衫,暗藏着密密的针脚,也暗藏着心事。
那时,她正在湖边。
阳光非常好,照在她水样的皮肤上。刚刚晾干的长发,斜挽着一个髻,松松斜斜的,别样慵懒美丽。
他向她作揖,说,叨扰姐姐,小生……
如此相同的开场白,骤然间,划过层层叠叠的时空,炸雷一般,触痛她的耳蜗。她转身,抬头,望着他,时光就这么踉踉跄跄的辗转回来,几只灰羽白腹的雀儿呼楞楞的飞过红墙碧竹,飞过她记忆的沧海。
他也愣了,因为这份惊为天人的美丽,他不轻薄,却也年少,经不起这种美丽。
她先开的口,声银清脆甘爽,你来静湖做什么?
他傻傻的看着她,关于静湖的香艳他听说过,关于静湖的阴森他也听说过。他怀着心事而来,只因金湘寺的藏经阁里,他看到一个故事,一个关于金湘绣的故事。
故事里,那个叫伶俜的少女的眉眼,如烙铁一样,烫伤了他。
如果,如果他不是一个寒门书生,就不会寄读在金湘寺;如果不寄读在金湘寺,他不会在藏经阁层层摞摞布满尘土的书籍里找到那本野史--《金湘绣》;也不会为一个叫做伶俜的女子而心伤;更不会因为一个五百多年前的故事,几许轻狂的,来到静湖。
因为故事的结尾,那个叫伶俜的女子,坠下了湖。从此这座湖的水面再也没有波纹荡起,人们就称它为静湖。每天夜里,这里都会有女子低低的哭泣声。他们说,那个女子哭得很怪异,仔细的听,竟是得意的笑。很多走向静湖一探究竟的人,再也没有回来过。
安以轩想起这个故事,再看看眼前的女子,一时不能回答,只能拼命的清嗓子,掩饰窘态。
她笑,黑色的缎衣,并不能裹住她少女的柔媚。她合上眼眸,长长的睫毛在眼底投下暗影,她说,你从金湘寺来,对吗?
安以轩至今讶然,她如何知道,他是从何而来。
他并不知道,金湘寺所在之地,就是五百年前金湘绣的旧址,那些擅绣擅织的女子们,早已人影遥邈。
他问过她很多次,伶俜是你的名字吗?
她都偷偷的笑,慢慢沉下湖底,再慢慢探出头来,水珠在她脸上晶莹着,眼泪的模样。她说,可笑!我叫夜妖。千年如是!
后来,他相信了。
她怎么能是伶俜呢?那个鹅黄轻衫的少女,易哭易笑,明艳婉转,因爱成狂;确实不会是眼前这个满身阴魅之气的女子。
可是《金湘绣》故事中,静湖确实是伶俜最后归宿。
五百年来,没人来祭拜过她吧?安以轩叹,如此,不如将那个故事铺墨,聊作对这缕芳魂的祭奠吧。于是,他凭着记忆,将《金湘绣》慢慢写来。
偶尔,夜妖会使坏,扬起一阵风吹过,弄得他墨迹满身。
他不敢怒,因为她是静湖的主宰;也怒不起来,他总认为,她就算不是伶俜,也与伶俜有着很深的渊源。
她坐在湖边冷冷的笑,白皙的小腿在月光下拨动着湖水,湖面不见一丝波纹。
她笑,你莫不是爱上了她?
他不理她,继续铺开纸来写,写伶俜的眉伶俜的眼,伶俜的一颦一笑一喜一怒。
夜妖看着他笔下清秀遒劲的小楷,说,你在我的面前,将一个女子写的这么美,不怕我杀掉你?
她没有杀他,却在他面前杀过很多人。
那些寻到静湖的男子,看到她,魂魄都飞到了三天外。他们殷勤备至,原本清新的面孔都变得丑陋。
她问他们,每一个都很小心的问过,难道你不留恋家中娇妻么?
他们都干脆的摇头,没半分犹豫。
安以轩叹气,眼看着他们一步步堕向死亡的边缘;夜妖难过却又得意的看着远处的他,她曾说过,如果他们记得木石前盟,我怎能取得他们的性命呢?
黑色缎衣落尽,只有浓密的青丝遮住她年轻的身体,月光下,白玉一样。她轻轻迈入湖中,长发荡漾开来,水藻一样疯狂的生长。她对着每一个来的寻欢客回眸横笑,眼波温润,盈盈淡淡。
那些男子无一例外的,中邪似的,跳下水。而静湖安静的湖面,就像一个密闭的容器,封闭住了他们的生命。
不见血光的完美杀戮。
月色下,她笑,眼睛微开,伤口一样。
旋身,她已在安以轩身边,黑色的缎衣肌肤一样长在她身上,不曾离开过。她撩起裙摆,眼神清凝,你都看到,是他们情迷。与我无关。
安以轩倒吸一口冷气。眼前这个眼神清冽的女子,似乎是一幅断肠的毒药。
转:任凭你怎样美好,终究孤独一生。
她不想看他写的故事,那种毒药一样的疼痛她已遗忘了五百年,不想再记起。
她只记得,安以轩来静湖那天,那么雷同的对白,让她以为,那是施子介辗转了五百年的魂魄转生。
五百年前,当她还叫伶俜的时候,爱上了那个叫施子介的男子。
可从安以轩的故事中看来,那时的施子介竟然将自己当作是金湘绣的丫头。容颜再殊,终抵不过情有独钟。
如何说起?五百年前,她爱上这个男子的那刻?决不是金湘绣门前那盈盈一笑起。比那刻要早,早很多。
五百年前,她是玉帝膝下最讨巧承欢的女儿,容姿标致,十指纤巧。织就云霞漫天,绣来虹霓如练。
他是她手中的针,五色石所凝成,天地精华所致。
当王母将他放如她掌心时,她笑靥如花。她被成为织女,就是因为这枚针。他在她的指尖有了温度,他在她的指尖懂得了温柔,当她不小心扎伤了手,那嫣红的血无数次浸遍他的身体,从她的皱眉中感觉到她的疼痛。
从她讨巧的孩童岁月,到她盈盈婷婷的少女年华。天庭沉闷的岁月中,他用比针尖还细密得眼神观察着她没一分毫的容颜改变。
他最不忍看的就是她的眼,望进去,便掉了灵魂。而他是一枚针,最需要的就是积聚起一个成形的灵魂;终有一天,可化得人形,出现在她身边。
当岁月经过,天庭得生活在她花一样得季节里变得空白寂寞。
她对他说,其实,最大的悲痛怎么会是人间红颜见白头呢?最大的悲痛该是这天宫岁月,红颜难老。
她对着他微笑,然后叹气,说,不如我将你送入凡间,也免去了你天宫寂寞。
她的姐姐笑她,不过一枚银针,那能懂得寂寞?
他望着她姐姐桃花一样的容颜,叹,在她手中我确实不懂寂寞,可如今就要人间天上,怕这样的寂寞,我如何不知?
只是,那时,他只是一枚针,说不出话,便从她盈盈指端坠入凡间。
十万米高空,天宫的记忆迅速瓦解。
她的姐姐笑她,不过一枚银针,那能懂得寂寞?
他望着她姐姐桃花一样的容颜,叹,在她手中我确实不懂寂寞,可如今就要人间天上,怕这样的寂寞,我如何不知?
只是,那时,他只是一枚针,说不出话,便从她盈盈指端坠入凡间。
十万米高空,天宫的记忆迅速瓦解。
施子介,便是他做人的第一世。
当她在云端,看到了他,眼睛竟喜出了泪花。她原以为,这枚针,落入人间,不是一段寂寞的路也该是一座孤单的山,但是,如今,看到他因为自己指尖的温度和血液的浸染,竟然造化成一个那么文雅秀挺的男子,有血有肉有生命。
那一天,彩霞漫天。
这是她织就的最瑰丽的一天。这一天狠狠的嵌进她生命里,她对大姐姐说,我要去人间。
那个面如桃花的女子顿时呆住了。这么漫长的天庭岁月,她如何不知,她小妹妹将要面对的将是最苦最难的万劫不复!
伶俜?你怎么就不知呢?玉帝的女儿,为什么偏偏是这个名字?它的意思就是,任凭你怎样美好,终究孤独一生。
她没有丝毫的犹豫,悄然堕入凡间。她怕自己错过分毫,在天庭那种几乎静寂的时间里,人间的他,轰然老去。
她身着白衫,如同出尘的仙子。偷偷的跟在她身后,听他的脚落在地上荡起的声音,看他灯下读书时亦喜亦怒的容颜。一只飞蛾,撞在灯焰上,噼啪一声,荡起一阵轻烟,落在书案上,他眉心皱起无限怜惜。
她喊他的名字,施子介。
他转身,却只见竹影摇荡,不见玉人。
原来,她喊他名字的一瞬,被姐姐拉到了一边。那个面如桃花的女子,细细长长的眼划过她年轻的脸,她说,小妹,你这么轻狂,会吓着了他。
她笑,说不定他还记得我呢?他是我指尖的针啊。
姐姐叹气,转世之后,任凭你神仙鬼怪,哪来记忆?一碗孟婆汤,情也好,恨也好,过了奈何桥,都没了影儿。
红墙碧竹的金湘绣中,大姐姐说,小妹,这书生喜欢上了尚书府的织媛,今儿,会来求金湘绣。这姻缘天定,不是你我强求得了。
她错愕,心骤然龟裂。
原来,一碗孟婆汤,天宫岁月无数的寂寞相伴,他绝然记不得他身上有她的温度,骨中有她的血?
敲门声震断她的思索,她匆匆开门,只希望,不是她惦念的那张脸。
门缝里却见,他暗藏心事的眉眼。
开门,浅笑,鹅黄小杉,妙眸流转,她藏起眼泪,将自己最美的样子,交给他。
人生若只如初见。
夜妖喃喃,望着安以轩,月光的清冷洒满他的脸,他在写那个故事。她喊他,施子介?
他愣了,抬头。
夜妖走到他身边,眼中泪水婉转。她说,只要你承认你是施子介,我便不再杀人。
安以轩说,那你是会杀掉我么?
夜妖笑,我一直在等,等你的到来,我以为我会毫不犹豫的将你诱到湖中,可是,你也看到,我做不到。我空空恨了你五百年。
安以轩叹气,你就这么盼望我是施子介的转世么?因为他一个人的薄情,你就杀了那么多无辜的人?
夜妖落落离开,黑色的缎衣包裹住她寂寞的灵魂,她说,安以轩,一个女子等了五百年,只为求一句对不起,有错吗?
安以轩心疼痛的厉害,他看着夜妖,确切的说,是伶俜,她本是天界最无邪的仙子,因为一个男子的辜负,却成了最血腥的妖精,其实,天使与魔鬼,本来就是一线间。
他说,伶俜,可我确实不是施子介。我是安以轩,一个因为你而按图索骥的男子。关于前世,你为什么就不能忘掉?
静湖很久没有杀戮。
夜妖大段时间都在湖边,瀑布一样的长发散在身后,她对安以轩说,你看,这人世就是美好,再深的怨恨,也不过百年。最可怜的是神仙,有了恨,便是千年万年!
安以轩说,包括爱么?也是千年万年?
夜妖笑,如今恨也无端了。她说,安公子,你可知,下一个月圆之夜,便是我离开静湖的日子。
安以轩点头,因为施子介,你被玉帝关押在这片湖底,可你身上的怨气那么难平,这一关,就是五百年。只是,这五百年,你沾染了太多的杀戮,玉帝都不曾责怪你,可见他还是疼你的。
夜妖笑,在他眼中,只要保住天庭清白,就算我造再多的杀戮,他都不会为苍生而痛的。
突然,她想起了什么,她转身问安以轩,《金湘绣》里,施子介最后,好么?
安以轩说,好,他很好,科举高中,娶了尚书府小姐。安享百年。
夜妖点了点头,轻轻说了一声哦,便不再言语。长发遮住她苍白的脸,看不出她的悲喜。
合:那双眼睛,看了就会陷进去。
安以轩在湖边作画,画中女子,翠眉杏眸,浅笑盈盈,仿佛一伸手,她便会从画中走来。
夜妖记得,很久以前,施子介也画过织媛小姐的画像,可他不画眼睛,他说,那双眼睛,看了就会陷进去。
那时,她央求姐姐为他将这幅画绣成金湘绣,其实,她爱他,就算心碎,也甘愿为他的幸福做点什么。
此后的很长一段日子,他都没去过绣坊,那幅金湘绣一直空空的挂在绣架上。姐姐们回到了天宫,只留下她,等他来索取这幅绣像。
下面的日子,意料之中,她陷进了他温柔缱绻的爱情中。他不提,她亦不问,那幅见证他与别的女子爱情的金湘绣。
他极其擅长丹青。她说,你知道么?为什么我会来到人间?
来到人间?他脸色突然翻过了痛楚之色。
她知道自己的话有些不妥,连忙托词,是啊,就是因为,每天,你都在月下作画。你可知,你画的那么认真,给画中人注入了灵魂,所以,我就从画中走了下来。说罢,冲他顽皮的笑。
他方才释然。
夜妖看看安以轩,她说,安公子,你可知,如果,你画的太过投入,这画中人将会有灵魂?
安以轩笑,那该是多大的福气!
夜妖叹气,她有了灵魂,便也懂了烦恼,安公子,你如何忍心?
是啊,你如何忍心?五百年前,施子介离开那天,她也这么问。
那天,施子介突然跟她索取那方金湘绣,他说,伶俜姑娘,我要赠与织媛小姐的金湘绣,两年过去了,你可制备好?
她错愕,羞愤,她抓住他的衣袖,问他,施子介,你当我是什么?你不记得了,我是你的妻!
施子介推开她,弹弹身上尘土,叹,谁规定了,公子要与小姐相好,就不能顺便与丫头来一番别样风光?
到现在,她都不能相信,那是施子介说的话,她温文尔雅的相公,令她不顾天规、私下凡尘的男子,这样轻薄的抹去了他的盟约、他的誓言。
那天,他离开,头也不回。
她疯狂的烧毁了金湘绣坊,冲天火光中,她见到了她的父王。他高高在上,万世敬仰,却不肯成全她一段最初的爱情。
她说,让我留在凡间吧。做不成他的妻,我宁愿是他的妾,哪怕仆妇丫环。
他不开口,只是大手一挥,她便坠下了那片湖水,在湖水里,她听到了施子介的话,他说,我不要你做妻,更不要你做妾,不过逢场作戏的一段露水姻缘,你何必当真、何必念念不忘!
那天起,她便成了静湖里的妖,勾魂一笑,杀尽天下薄情的男子。
月亮终于挂满了天空。
她从湖中来,一身白衣,飘逸出尘,凌波而来。安以轩望着这个仿佛从画中走来的女子,不觉傻了。
他艰难的开口,今天,你便可以重返天宫了。
她冲他盈盈一笑,坐在他身边,纤细的手指抚过他英挺的脸,眼睛晶莹有泪,安以轩,你可知道?你一出现,我就陷在施子介的往事中无法自拔。其实,当他离开时,我便也不敢奢望什么爱情。我只求他会内疚,会自责。我在静湖等啊,等啊,我想,如果,他老了,总会为曾经辜负一个女子而隐隐难过吧?可是,我没等到他的忏悔;我一直等,等他转世,等他轮回,等他某天突然记起,我流过泪的眼。可是,如今,我总算明白了,所谓的郎心似铁!
说完,她一扬手,他书案前的纸张纷纷扬扬的散入湖中,《金湘绣》的爱情故事也埋入了水底。
安以轩说,你这又是何苦?
她惨白一笑,谢谢安公子对伶俜的情有独钟。只是,我宁愿自己不曾遇到过这个男子。说完,她凌空而起,白衣飘舞,将一枚明珠弹入安以轩手中,眼神黯然,如果公子,真想为伶俜写一个故事,伶俜宁愿曾经爱过的是一个善良木讷、一世平庸的放牛郎,不解风情,更不必俊朗,只要他一生不辜负伶俜的心。这枚明珠就是伶俜对公子的报答了。
说完,她的身体坠下了湖中,不见丝毫波纹。
安以轩流泪了。
他知道,这一生,她不能经历一份生死相许的爱情,所以她宁可用自己的仙珠来换一段虚假的神话。
仙珠离体那一刻,她再也做不回什么神仙,只是一个普通的世间女子,深深埋入湖底,等那份永远等不到的忏悔。
终究有一种爱情,哪怕它辜负你再深,你也会因它,做不了仙。
尾声:他爱她,只当她是一个平凡的女子。
从此,世上关于那个叫伶俜的女子,只有一个爱情版本,那便是牛郎织女的故事。
故事里,那个平庸的男子,为了她,不顾什么天规,也不顾什么神仙,他爱她,只当她是一个平凡的女子。
安以轩写这个故事的时候,眼睛里常常流泪。
他骗了她两次。
第一次,在他叫施子介的那一世。
他喝过了孟婆汤,却也不敢忘记她指尖的温度,也不敢忘记她血色的殷红,在他是一根针的时候,她就是他眼中的唯一。
可是,他成了人,只能带着这辈子对她最大的思慕生活在熙攘红尘。直到她的姐找到他,告诉他,为了她,他必须爱上别的女子。否则,一旦她触动了天规,必将是万劫不复的命运。他爱她,如何舍得?只可惜,最后,终究是情生意动。
直到那个桃花女子将天庭的震怒带到了他的面前,他才记起,她不属于凡间,其实,他是多么想如爱一个平常凡世女子那样爱她啊!
所以,他只有薄幸的离开。
他的配合,换来天庭的体面。
他看到她流泪的脸,而她,却看不到一个男人吞声的嚎啕。
第二次,在他叫安以轩这一世。
他骗她,他不是施子介的转世。
他骗她,施子介科举高中,娶了尚书府小姐。安享百年。
他骗她,那些辜负人的人,永生都不会内疚的。忏悔这个词,只是被辜负的人一厢情愿的以为。
这一生,他是为她而来的。
因为,那个桃花女子,在地狱找到了他,迟迟不肯转世的施子介的魂魄。她说,如果你还爱伶俜,就应该在去找她,让她这五百年的痛苦变得功德圆满,让她不再惦记的重返天宫。
所以,他带着痛苦的记忆来到静湖,看她冰冷的眼,看她对别的男子巧笑如花,一次一次暗示她,薄幸如施子介,轮回中不知经历了多少风月,又怎么记得她呢?哪怕她是仙子,在他眼中,不过是一个可以寻欢的丫头。
只是,他没想到,五百年后,她也了解不了这段情缘,纵使被辜负,也只愿意像一个世间俗女那般死去。
他不过是一根针,辗转在她如玉的指尖,可是,最终,他辗转到了她的心中,不可触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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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我心(短篇小说集)〉,收有30篇短篇小说,分别是《我心》,《顺路》,《生母》,《照片》,《良知》,《金刚》,《一年》,《永远》,《换妻》,《瞎子》,《黛玉》,《吃人》,《同谋》,《关系》,《不信》,《必胜》,《职业》,《手术》,《预言》,《单恋》,《拖延,《意外》,《舞会》,《密室》,《保佑》,《孝道》,《幸运》,《邻居》,《隧道》,《殖民》
27、〈雨花(中篇小说集)〉,收有《雨花》,《我这样的爱她》。
28、〈白衣女郎 短篇小说集〉,收有11篇短篇小说,分别是《白衣女郎》,《第三者的故事》,《红色跑车》,《我心》,《女朋友的女朋友》,《月亮》,《绑票》,《旅程》,《旧情人》,《师母》,《负心人》.
29、〈不要放弃春天 短篇小说集〉,收有11篇短篇小说,分别是《二次求婚》,《不要放弃春天》,《青梅记,缘》,《失恋症》,《影子》,《新年快乐》,《观光夜》,《花都故事》,《货腰女》,《战俘》
30、〈今夜不 短篇小说集〉,收有12篇短篇小说,分别是《今夜不》,《不称意》,《城市恋爱》,《冬天》,《公干》,《很久以前》,《婚姻生活》,《母亲与恋人》,《年轻的时候》,《通讯朋友》,《误车》,《一只手袋》
31、〈他人的梦 短篇小说集〉,收有11篇短篇小说,分别是《挨骂女郎》,《赐衣》,《家事》,《镜中花》,《那个男人与那封信》,《SARAISINSARDINIA》,《时代广场》,《他人的梦》,《新生》,《眼镜》,《一帘幽梦》
32、〈五月与十二月 短篇小说集〉,收有13篇短篇小说,分别是《父子》,《哥哥与丹薇》,《婚事》,《战场情场》,《雪儿》,《五月与十二月》,《我与琉璃》,《我就是我》,《千金小姐》,《两个男人》,《恋爱的一天》,《离婚之后》,《追求记》
33、〈伊人 短篇小说集〉,收有5篇短篇小说,分别是《伊人》,《天使任务》,《夜之女》,《更好的》,《选妻记》
34、〈安琪儿写照(短篇小说集)〉,收有12篇短篇小说,分别是从此以后,蜜月,假期,安琪儿写照,恋人,劫后,少男曰记,欢聚,第三代,寻梦,影迷,电梯
35、〈表演(短篇小说集)〉,收有8篇短篇小说,分别是被冤枉的人,一夜,死角,小店,两个女子,男朋友,叫我阿佛,表演
36、〈玻璃珠的叹息(短篇小说集)〉,收有6篇短篇小说,分别是玻璃珠的叹息,女神,浓情,江湖客,时装店,她的骄傲
37、〈杜鹃花曰子(短篇小说集)〉,收有11篇短篇小说,分别是杜鹃花曰子,假期,白天鹅,结束,不老山人,不胜寒,国际营,冰人,米雪儿,科学幻想小说,房客
38、〈封面(短篇小说集)〉,收有11篇短篇小说,分别是封面,开开头的时候,缘分,再见,有人哭有人不,姊妹,密密意,寻求新闻,画中人,跟踪,她还是爱那个家伙多一点
39、〈蝴蝶吻(短篇小说集)〉,收有11篇短篇小说,分别是淡淡的故事,独身女子,蝴蝶吻,花样,米凯拉,前妻,妻子与情人,十五岁半,星期曰,再见,珍珠
40、〈花裙子(短篇小说集)〉,收有6篇短篇小说,分别是花裙子,结婚,失败唐璜,花枪夫妇,影子,衣莎贝与米雪儿
41、〈花事了(短篇小说集)〉,收有12篇短篇小说,分别是衣莎贝,花事了,抉择,花之物语,三人行,佳人,就是她,丹薇的故事,租屋记,相亲,洗衣铺,不成调插曲
42、〈寂寞夜(短篇小说集)〉,收有11篇短篇小说,分别是寂寞夜,作弊,我儿,挖角,奇异生物,个案,对头,出卖,志愿,秘密,两全
43、〈精灵(短篇小说集)〉,收有12篇短篇小说,分别是我的故事,精灵,婴,圈套,过去,屈曲,家事,笔友,少女曰记,佳节,贤妻,弟弟
44、〈镜子(短篇小说集)〉,收有11篇短篇小说,分别是镜子,笔友,选择,生母,茉莉花般香氛,诱人的黑色跑车,朱红色药丸,小学同学,寻人,怪梦,事情并非必定如此
45、〈蓝鸟记(短篇小说集)〉,收有18篇短篇小说,分别是燕妮的爱,蓝鸟记,未婚夫,水晶,是的在剑桥,无心,我的邻居,留,一张照片,爱情是流行病,旅程,信,分手,花店,女人,家庭教师,无痕无恨,表妹
46、〈恋后(短篇小说集)〉,收有9篇短篇小说,分别是恋后,我与……鬼,姨,姐妹,女强人,醉女,客人,黑白,花种
47、〈卖火柴的女孩(短篇小说集)〉,收有11篇短篇小说,分别是卖火柴的女孩,雾航,最难忘的事,盒子,未生儿,初梦,秘密,女儿乐,归来,空室,舞伴
48、〈猫儿眼(短篇小说集)〉,收有10篇短篇小说,分别是猫儿眼,盼望,知彼,少女变,盲恋,外国人与我,作家,怪女孩,美女,名人
49、〈美丽的她(短篇小说集)〉,收有11篇短篇小说,分别是美丽的她,那漂亮的小玩意,拍卖行里的钢琴,失物,血,游伴,火星港假期,理想生活,灵感泉源,旅程,说故事的人的故事
50、〈暮(短篇小说集)〉,收有11篇短篇小说,分别是池边,丹薇,大小姐,结婚,玫瑰阿姨,暮,男朋友,外遇,戏,又三年,一夜
51、〈恼人天气(短篇小说集)〉,收有6篇短篇小说,分别是冰女,青鹞子,心痂,智能儿,恼人天气,姊妹
52、〈试练(短篇小说集)〉,收有7篇短篇小说,分别是病人,尤物,快乐,Baby Blue,试练,夏竹,继父
53、〈珍珠(中篇小说集)〉,内有3篇小说,分别是珍珠,蝎子号,香芍药的婚事
54、〈传奇短篇集〉,内有11篇小说,分别是毕业曰、传奇、酒吧、老师、临走、露与女朋友、玫瑰园、水彩画、夏之诱惑、心之色、意外。
55、〈红鞋儿短篇集〉,内有6篇小说,分别是刹那芳华、访问、红鞋儿、铃兰、涟漪、做梦的女人。
56、〈金环蚀短篇集〉,内有7篇小说,分别是传说中的女人、单性生活、风中孩子、工作、怀念、金环蚀、能见到爱吗。
57、〈满院落花帘不卷(中篇小说集)〉内有4篇小说,分别是《满院落花帘不卷》、《成熟女人》、《祖母》、《邂逅》。
58、〈变迁短篇小说集〉收集有作品:《变迁第一部》、《变迁第二部》、《变迁第三部》、《同居》、《兄妹》、《误会》、《妙笔》、《父母》、《我会回来》。
『玖』 爱情—莫泊桑—短篇小说
爱情
猎人笔记三页
最近,我从报纸的社会新闻栏中,看到一个爱情悲剧的报道。有一个男子将自己的女人杀死,然后自杀,可见,这个男子一直是爱着这个女人的。在我看来,这个男子与这个女人何许人也,并无关紧要,我所看重的只是他们的爱情。这爱情之所以使我大感兴趣,不是因为它引起了我的怜悯,不是因为它使我深感惊奇,使我颇为感动,使我思索不已,而是因为它唤起了我青年时期的一段回忆,一段狩猎的回忆,在那次猎事活动中,爱情向我显示出它的真谛,就像十字架在天空中第一次向基督徒显灵一样。
我生来就具有原始人所有那些本能的感官,不过被文明社会的理性与情感磨去了棱棱角角。我酷爱打猎;一看见动物身上鲜血淋淋,羽毛上染满了血,我自己手上也沾上了血,我的心就兴奋得无法控制。
那一年,时届深秋,天气骤冷,我被表兄卡尔·德·罗维尔叫去,在黎明时跟他一道到沼泽地去打猎。
我的这位表兄,是一个四十岁的壮汉,满头红棕色的头发,体格硕健,胡须浓密,既是个乡绅,又是半个未开化的野人,生性乐观,平日嘻嘻哈哈,天生有高卢人的机智幽默,其平庸凡俗的人品才得以显得有趣可爱。他的住宅是一座半农庄半城堡式的建筑,坐落在一条宽阔的山谷里,谷里有一条河穿流而过,其左右两岸的山丘上遍布着密密的树林,树林自古以来都归封建领主所有,其中还留存着好些参天壮丽的大树,那上面常栖有法国这一地区最为罕见的飞禽。人们常到这里来猎射老鹰;而那些从来不去人口稠密地区的候鸟,几乎毫不例外都来这些百年老树上栖歇,似乎它们认得并熟悉这古老森林里某个小小的角落,知道那是它们夜间短暂歇息的庇护所。
山谷里有一些大牧场,均能得到沟渠灌溉之利,被树篱隔成了一片又一片;较远处,河流与渠道疏通,铺陈为水网密布的广阔地带。这个地带是我所见过的最为理想的狩猎区,我的表兄倾心经营,将它保养得像一个公园。大片大片的芦苇覆盖在水网地带,飒飒作响,充满生气。如海浪一般起伏翻腾,人们在芦苇之中,辟出一条条狭窄的水道,平底船靠着篙撑,在静止不动的水面上行进,悄无声息,不时掠过芦苇的茎秆,惊走了那些在水草中游动的鱼儿,使得野水鸡黑黑尖尖的脑袋潜入水中,消失不见。
我爱水爱得不亦乐乎。我爱海水,尽管它过于浩瀚,过于激荡,难以调控;我爱河水,它如此美妙,虽然它奔腾、逃遁、一泻而逝;我尤其爱沼泽之水,那里面搏动着水生动物神秘莫测的生命。沼泽地,是地球上一个完整的特定世界,一个与众不同的世界,它有自己的生活,它有自己的常住居民,有自己的临时过客,它有自己的言语,自己的动静,特别是有自己的奥秘。没有什么地方比沼泽地带更叫人心神不定,更令人不安,更使人惊恐的了。为什么在这覆盖着水泊的低洼之地的上空,笼盖着恐怖?是大片芦苇的沙沙声造成的?还是星星点点、怪异闪烁的磷火?是被死寂夜幕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万籁无声?还是像尸衣般拖曳在芦苇丛上的神秘雾霭?要不然就是那难以察觉的汩汩声,它低微而轻柔,有时却又比人间的炮火或天上的雷鸣更令人恐慌,它使得沼泽地像梦幻之境,像令人畏惧的地方,深藏着不可知的危险的地方。
不,从沼泽地带之中还产生另一种东西,在它浓浓的雾霭里,还飘忽着另一种更深刻、更沉甸的奥秘,这也许就是大自然奥秘本身!因为生命最初的萌芽,就是滋生于停滞不动的泥浆之中,就是萌动、成长、绽放于温暖阳光的照耀下和滋润潮湿的泥土中。
傍晚时分,我来到表兄的家里。天气寒冷,石头都快冻裂了。
我们在大厅吃晚饭。大厅的餐具柜上、墙上、天花板上,都挂满了塞着稻草的飞禽标本,鹰、鹭、猫头鹰、夜鹰、猛禽、秃鹫、隼,无所不有,姿态各异,有的展开翅膀,有的栖息在固定的树枝上。表兄向我讲了讲他当天夜里的安排。他穿着一件海豹皮做的礼服,本人就像冰寒地带的一头怪兽。
我们必须在凌晨三点钟出发,这样就可以在四点半左右到达事先选好的潜伏地点。为了稍许抵挡抵挡破晓前的寒风,那里早已用冰块砌成了一个隐蔽所。凛冽的寒风呀实在可怕,吹在肌肤上,如锯子在撕裂,如毒刺在狠扎,如刀片在切割,如钳子在猛绞,如烈火在灼烧,
表兄搓着双手取暖,说:“我从没有碰见过这么冷的天气,现在是傍晚六点钟,气温已经是零下十二度了。”
晚饭后,我立刻爬上床,在壁炉熊熊大火的亮光中睡着了。
凌晨三点整,有人把我叫醒。我也披上一张绵羊皮,而表兄则裹着一张熊皮。我们每人喝了两杯滚烫的咖啡,接着又干了两杯上等白兰地,然后就带着一个跟班和两条狗出发了,一条狗名叫普隆戎,另一条叫皮埃罗。
刚一走出屋子,我便感到寒气透骨。那个夜晚,大地仿佛已经冻死。冰冷的空气变得似乎坚硬可触,令人难受,它凝固成型,岿然不动,没有任何风吹能搅动它分毫;它撕咬、刺透、吸吮、扼杀所有的树木、植物和昆虫,即使是飞鸟也在劫难逃,它们冷得从树枝上坠落到坚硬的地上,在严寒之中,冻得像土地一样硬邦邦。
一弯下旋月挂在天边,苍白黯淡,在太空中显得疲软无力,再也难以移动,它悬在空中,也受到高处严寒的侵袭而冻僵了。它向人间洒下一片干涩而悲凉的光,每个月它行将消隐之前,总要将这种微弱苍白、奄奄一息的光,洒向人间。
卡尔与我,肩并肩、弯着腰向前走去,两手插在口袋里,猎枪夹在胳膊下。我们的皮靴外面裹着羊毛,为了在冰冻的水面上行走不打滑,并且踩地无声,不惊动猎物。跟随着我们的两条狗,气喘吁吁,不断呼出白色的雾气。
我们很快就来到了沼泽地带的边缘,走进一条干枯芦苇所形成的小道,这小道穿过一大片低矮的芦苇丛,向前伸展。
我们的手肘轻轻擦过一条条像饰带般的长芦苇叶子,在我们身后留下一阵轻微的飒飒声。沼泽地在我心里所引起的那种强烈的奇特的感情,一下就完全控制了我,这是我过去从未有过的。这一片沼泽已经死了,被冻死了,即使我们穿过密密的干枯芦苇丛,走在它上面仍安然无恙。
突然,在小道的转弯处,我瞧见了那个事先砌好给我们当隐蔽所的冰屋。我走进去,因为那些居无定处的鸟儿要一个钟头以后才会醒来,我便钻进被子试图取暖。
我仰面躺着,开始观察那变了形的月亮,透过这间屋子略略透明的冰墙看去,我觉得它似乎有四只脚。
但是,沼泽地带的严寒、冰屋四壁的寒气、从天而降的冷气,很快就渗透进我的体内,我开始咳嗽了。
表兄卡尔开始惴惴不安,他说:“如果今天打不到什么,那就算我们倒霉,我可不想让你得感冒,我们这就生火吧。”说完,他就吩咐跟班去割干枯的芦苇。
我们在冰屋中央放了一堆芦苇,冰屋的顶盖捅了个窟窿,以便冒烟。当红色的火焰沿着水晶般明亮的四壁上窜时,冰墙开始静静地逐渐融化,就像是冰块在出汗。卡尔待在冰屋外,他朝我喊:“你快来看吧!”我走了出去,一下就惊呆了。我们那圆锥形的冰屋,就像一颗中心燃着火光的巨大钻石,突然被置于沼泽地冰冻的水面上。而在钻石之中,则可以看到两个奇特的形象,那是我们带来的两条狗正在火旁取暖。
但这时,我们头上掠过一阵叫声,怪里怪气、嘈杂零乱而又飘忽不定的叫声,原来是冰屋里的火光把那些野鸟惊得乱飞乱叫。
这是有生之物在黎明发出的第一声聒噪,没有什么比这更使我心潮起伏了,这叫声你看不清发自何物,但它于冬日第一道曙光初现以前,在黑漆漆的天空里,迅速地向远方传播。我觉得,当此寒冽的拂晓时分,这乘着鸟儿的翅膀飞逝而去的叫声,仿佛是世界生灵的第一声叹息。
卡尔说了一声:“把火灭掉,天亮了。”
天空的确开始泛白,成群的野鸭在天际飞远,像是一长串黑点,瞬息即逝。
夜色之中闪出一束亮光,卡尔刚刚放了一枪,两条狗向前扑去。
于是,每当芦苇上空出现飞行群体的阴影时,我们便赶紧瞄准射击,有时是他开枪,有时是我。皮埃罗与普隆戎便兴高采烈、气喘吁吁地跑去。把鲜血淋淋的飞禽衔回来,有时,垂死猎物的眼睛还瞧着我们。
天光大亮,这是一个晴朗的日子,天空一片蔚蓝,太阳从谷底冉冉升起,我们正要继续前进,有两只飞鸟颈脖直伸,双翅展开,从我们头上掠过。我开枪射击。其中一支几乎就坠落在我脚旁,那是一只腹部呈银灰色的野鸭。这时,在我头顶的上空,另一只还在叫唤,那是一种急促、反复而令人心碎的哀鸣。它幸免于难,却并未飞遁而去,而开始在我们头上那一片蔚蓝色天空中盘旋,同时盯着我提在手里的它那死去的伴侣。
卡尔跪着,枪扛在肩上,目光炯炯,直盯着剩下的那一只,等着它飞得靠近些。
“你打下的那只是雌的,”他说,“雄的那只不会飞走了。”
的确,它没有飞走,它一直在我们上空盘旋,围着我们不断哀号。这只可怜的生灵,在空中茫然若失,不断地发出凄厉的呼唤、悲痛的谴责,我从来没有听到过任何痛苦的呻吟比这更叫我心碎。
有时,在枪口瞄准的威胁之下,它也飞遁而逃,似乎准备独自向天空飞去,继续自己的行程。然而,它终究下不了决心,立刻又飞回来找失去的伴侣。
“你把打死的那一只放在地上,”卡尔对我说,“剩下的那一只马上就会靠近。”
果然,那一只全然不顾危险,飞了过来,由于对被猎杀的伴侣的怜爱而癫狂了。
卡尔开枪一射;似乎悬挂着那只鸟儿的绳索猛然被切断了,黑糊糊的它应声落地,我听见芦苇丛里那落地的响声。皮埃罗急忙窜出,将鸟儿衔了回来。
我把这两只已经冰凉的鸟儿,塞进一只小猎物袋里……就在那一天,我动身回到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