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编短篇小说1000字
❶ 自编短篇小说
我叫隋玉, 我是太子,一位亡国太子。
那晚,叛军攻入皇宫,父皇见大势已去,悲痛之下撞向了金銮殿柱而死。母亲带着我落荒而逃,那是我第一次见母亲如此狼狈,我看见她脱下华丽的宫服,穿上粗衣蔽履,不顾形象的从皇宫的狗洞爬出。可即便狼狈至此,她也不愿撒开我的手,她护着我的样子几乎让我忘了她曾经的高高在上,遥不可及,而是一位真正的母亲。母亲深知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所以我们没有离开京城半步,而是在京城的郊外隐姓埋名。
十几年过去,我已然从当初那个懵懂无知的小男孩成长为可以独当一面的男人。自从逃到这里后,我就想过平常人的生活,可母亲不愿。母亲一直记恨着当时的反叛者也就是当今的皇上,在这十几年间,母亲一直在找机会复国,并且叫我不许忘记亡国之恨,她告诉我,我是太子,我背负着复兴国家的使命,我这一生都要为复国而活,可是,她却忘了问我我愿不愿意。
就当我以为我这一生只剩仇恨的时候,我遇到了她,她救赎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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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遇她时,是在一个卖首饰的摊子前面。
“喂,这是我先看见的!还给我!”她女扮男装气呼呼的冲我叫喊着,两只眼睛瞪的老大。
其实我第一眼便认出她是女子,虽然她打扮的像个男子但身上那股姑娘家的稚气还未褪去。我上下打量了她一下,随后便付完钱扭头带着引起祸端的木兰钗走了,好似没看见她一样。
那姑娘见我没理她,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她这辈子还从没有被人这样无视呢!
“你站住!”当即就追上来拉扯我的头发,追风察觉后,用剑把她挡的向后倒退了几步,“公子得罪了。”追风作揖道。
这让那姑娘更加气愤,欲还手却被旁边的丫鬟拉住在耳边小声说了什么,她听后脸上稍变,像是想起了什么,随后说道,“本公……子从小想要的东西还没有拿不到的时候,既然你不肯把那钗让给我,那我买下来总可以吧?我出十倍的价钱!怎么样。”
我看着她那张得意的脸,更加不想理会她,若是换做别的物件我或许可以考虑让给她,可是这个钗子是我母亲从前喜爱的,之前迫于生计不得已当掉了,今日机缘巧合居然在这里碰到,我自然是要买回去的。
“这本就是我先拿到的,公子还是去看看别的物件吧,我就不奉陪了。”说完没有理会她震惊的表情,转身就消失在了人海里。身后传来她气急败坏的声音“啊,这人居然不理我,别让我再碰见他,再让我碰见他他就惨了!”听见这些话,脑海里想着那张稚气未脱的脸生气的样子竟觉得有一丝好笑。
待续……
❷ 自己写一篇短篇小说
可以先列一个提纲,然后把自己要写的写出来,也许你会成为一个作家呢,加油(ง •̀_•́)ง
我在你身边有你们在一起的日子我就这么说我也不会说了我就不会说我不爱吃你我知道自己怎么那么开心?我的手机已经没俄关系啦?我们可以通过不同渠道去往国外旅游的人一起走的感觉?我们一起加油努力做到吧……是否还没有一个能实现你是为了什么的原因就是因为他
在乎过不一定的人生是美好时光?
不是你给的钱是吗……我们要学会尊重自己内心生活品质保证与尊重
不想和人说我是
在家闲i
❸ 短篇小说(自创)
前言
从前,天上有这么4个人,他们之间有着一些情感的纠结,男主跟女主呢,互相相爱,男配也喜欢女主,跟男主是好兄弟,所以对于男女主相爱持支持态度。女配喜欢男主,但是男主对于女配可以说是对待妹妹的那种。
有一天,男女主去人间历劫,女配跟了去,男配后面知道女配也去后,怕女配对男女主不利,所以也去了人间。
第一个故事呢,就是男主跟女配是青梅竹马,没错,还是妹妹的思想,男主依旧喜欢女主,无论女配怎么折腾,男女主还是很是相爱,但是也是干扰了他们。男配是跟男女主一个世家的人,对于女配可能有着与生俱来的讨厌,所以干脆假装自己喜欢女配,联合男女主,把女配娶了,但是男配不是真的喜欢女配,所以就算结婚了,同时还是爱着女主。偶尔一次机会,跟女配有个孩子,但是男配还是不喜欢她,甚至无论任何检查工作,都让女配自己操心。女配怀孕7个月,还挺着大肚子自己一个人到医院检查,在回来的路上,被一个闯红灯的小轿车给撞了,本来女配身体就跟弱,就算怀着孩子,整个人看起来都很瘦弱,这一撞,把孩子撞没了,连女配也去世了,人生定格在了20岁。这已经是女配跟着历劫的第八世了,原本只要十世后,就可以回归仙界,但是由于女配这一世想起来了之前经历的世界,愧对那8个未出生的孩子。女配突然觉得不知道存活的意义是什么,于是女配把自己的仙力,功德,都分给了8个孩子,让他们在其他的世界过得好,自己就慢慢消散了六界之中。
后面,男女主角的情感道路非常的顺利,男配也依旧守护着他们。但是他们总感觉少了什么。当他们回到仙界后,他们的修为都大涨,但是女配就陨落了。有一天,男配经过女配的仙居,发现里面的东西都没有了女配的气息,或许说,整个仙界都没有,男配突然觉得自己的心空落落的,莫名的恐慌。他就在瑶池一直等女配归来,可是等了1000年,都没有女配归来的身影。
月考看到男配这样,也不得不摇摇头,但是他算过姻缘,发现男配跟女配有十世的姻缘,但由于男配的不珍惜,生生错过了,也导致了女配的消亡。
又过了500年,男主看到男配这样,就告诉男配,女配其实真正喜欢的是男配,因为男配以前救过女配,所以女配就喜欢上了男配,但是因为男配当时用法术遮住了样貌,所以认错了人。男配听过后,当场愣住了,哭哭笑笑,只有依赖之前的记忆,与女配梦里相识。
因为这样,月考拿出了一个法宝,里面可以容纳3000世界的各种存在,空间交错复杂,因为月考很不忍那些天上的神仙就这么消散,会在他们第一天在仙界的时候,就把他们的一丝仙魂放进去,所以女配就算消散了,也可以从3000世界里重塑仙身,所以男配就这样进去三千世界里,去攻略女配啦!
❹ 励志,青春,激情的微小说,少于1000字,怎么写洛,大一学生
绿茶
这是一个炎热的夏天,绿茶的香气四处弥漫,为这个夏天平添了一丝清爽。但是,空气中仍旧氤氲着奇怪的气息……
建刚就要在这个夏日的尾声步入初中的大门。他家境贫寒,父亲脑血栓重病卧床,母亲找了份扫大街的工作,平时顺带着拾点破烂儿,加上政府发放的280元低保金,一家三口一个月的花销用度就这样挤了出来,勉强的艰难度日。
还好,建刚是个争气的孩子,考上了省里重点初中,还得了一等奖学金,免除一半的学费不说,最重要的是给这个家带来了无比的喜悦和巨大的希望。
九月,还是热气未消的时节,孩子们也纷纷步入学堂……
来到新的环境,建刚兴奋不已。坐在第二排,前面就是班长的位子。同学都很热情,这样优越的环境,学习起来一定更加轻松了。建刚美美的想着……
知了的叫声突然淡了,炎热还没有完全驱散。家长体谅孩子们学习的劳累,多数都会给孩子准备现成的绿茶,成瓶的,既能消除孩子的暑气,又能提神健脑。班长家条件优越,父母买了成箱的绿茶放在家,给孩子一天带一瓶。
这一天,建刚上体育课,完后,同学们满头大汗,回到教室。
“嗯?我的绿茶刚才还放在桌上,怎么现在不见了?真是的,正口渴得要命……”班长在位子上翻来覆去得找水瓶子,一阵子功夫下来,只是徒劳无获。班长正身一倚,后面的桌子倾了一下——“啪”的一生引起了学多同学的注意。
“咦?这不是我的绿茶?”班长低头大喝。
班里顿时一片哗然。
“对对对,体育课上课之前是建刚最后锁的门……”不知哪个同学随声附和道。
班长有些急躁,“你,”他建起水瓶,指着建刚说,“你为什么拿我的绿茶?自己没有水喝吗?”
“他那里喝得起?哼……”有人小声议论。
“有困难,给我说就是。何必作些偷鸡摸狗的事?真是……”班长轻蔑的说道。
同学的议论声由小变大,“哎呀,原来他是这种人。”“就是就是,真想不到……”“也难怪,听说她妈妈是捡垃圾的呢……”“哼,这样的人学习好又有什么出息呢?”
“我没有!没有偷!
…………
一直坐在位子上一声不吭的建刚忍无可忍,他一把夺过班长手中的瓶子,拧开瓶盖,重重的水在桌子上,扭身冲出了教室。
同学们都瞪得了眼睛,盯住了那瓶绿茶。这时,一股奇怪的味道传来,苦苦的,涩涩的。
班长拿了瓶子闻了闻,眉头顿时紧锁。
坐在旁边的同学接过绿茶尝了尝,“这……这是什么水?不是绿茶!”
终于,课间结束了,班里早已鸦雀无声。
建刚跑到操场上,强忍着的泪水夺眶而出。他回想着:母亲给自己拣来了绿茶的瓶子,又连夜去南山坡下挖了野苦菜,很晚很晚回到家后,洗净苦菜,放到锅里熬成水。一股难闻的气味在20平米的屋子里扩散开来。母亲说,别看它难喝,对身体好着哩!脑海浮现着母亲满头的大汗,再想想今天,他懊悔极了。为什么一开始向母亲要那三四块钱一瓶的绿茶?为什么非想尝尝那绿茶的甜味?为什么如此不懂事,要用自己一天的饭钱换那无味的东西?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虚荣心,母亲也不会操劳,今天的事也不会发生……要不是因为虚荣心,刚才他就应该澄清,自己瓶子里的不是绿茶,而是没有人会喝的苦菜水……
就这样,建刚坐在操场边,直到夕阳落下。
“建刚,”远处传来班长的声音,“对不起,”他气喘吁吁,“刚刚同学做值日时,在讲台下面找到了我的绿茶。大概是谁不小心碰掉了……”说着,他低下了头。
建刚拍拍他的肩胖,什么也没说。
班长红着脸,递过一个瓶子,“来,跟你换,你这‘苦丁茶’可比这绿茶有价值多了!”
夕阳西下,炎炎的烈日躲远了,绿茶的香气依旧弥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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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小小说
呼喊特丽莎的人
我迈出人行道,朝后退几步,抬起头,然后,在街中央,双手放在嘴上作喇叭状,对着这一街区的最高建筑物喊:“特丽莎!”
我的影子受了月亮的惊吓,蜷缩在我的两脚之间。
有人走过。我又叫了一声:“特丽莎!”那人走近我,问:“你不叫得响一点,她是听不到的。让我们一起来吧。这样,数一二三,数到三时我们一起叫。”于是他数:“一,二,三。”然后我们一齐吼:“特丽丽丽莎莎!”
一小撮从电影院或咖啡馆里出来的人走过,看见了我们。他们说:“来,我们帮你们一起喊。”他们就在街中心加入了我们的行列,第一个人数一二三,然后大家一齐喊:“特-丽丽-莎莎!”
又有过路人加入我们的行列;一刻钟后,就成了一大群人,大约有20个吧。而且还不时地有新成员加入。
要把我们这么一群人组织起来同时喊叫可不容易。总是有人在没数到“三”之前就叫了,还有人尾音拖得太长,但最后我们却相当有效地组织起来了。大家达成一致,就是发“特”音时要低而长,“丽”音高而长,“莎”音低而短。这样听上去就很不错。当有人退出时,不时地会有些小口角。
正当我们渐入佳境时,突然有人--如果是从他的嗓音判断,他一定是个满脸雀斑的人--问道:“可是,你确定她在家吗?”
“不确定。”我说。
“那就太糟了,”另一个说,“你是忘了带钥匙,对不对?”
“其实,”我说,“我带着钥匙。”
“那么,”他们问,“你为什么不上去呢?”
“哦,可我不住这儿,”我说,“我住在城市的另一头。”
“那,恕我好奇,”满脸雀斑的声音很小心地问,“那到底是谁住在这儿?”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说。
人群似乎有些失望。
“那能不能请你解释一下,”一个牙齿暴露的声音问,“你为什么站在这儿的楼下喊‘特丽莎’呢?”
“对于我来说,”我说,“我们可以喊其他名字,或换个地方叫喊。这并不重要。”
他们有些恼怒了。
“我希望你没有耍我们?”那雀斑声音很狐疑地问。
“什么?”我恨恨地说,然后转向其他人希望他们能为我的诚意作证。那些人什么也没说,表明他们没接受暗示。
接下来有一阵子的尴尬。
“要不,”有人好心地说,“我们一起来最后叫一次特丽莎,然后回家。”
这样我们就又叫了一次。“一二三特丽莎!”但这次叫得不太好。然后人们就纷纷回家了,一些人往东,一些人往西。
我快要拐到广场的时候,我想我还听到有声音在叫:“特-丽-莎!”
一定是还有人留在那儿继续叫。有些人很顽固
❻ 短篇小说怎么写(500—1000字的)
适者生存,弱者亡!——写在前面
我是一只狗,一只很年轻的狗,但是,我现在必须给我的后代立下遗嘱,切勿步我后尘!
我来自森林,那时的我仅仅是一只身体薄弱的小狗。
一次偶然的机会,一个戴着蝴蝶结的小女孩发现了我,于是她把我带回了她的家。
这是一橦别墅,坐落在青翠的树木中,透过树木,能隐隐约约看见围绕在房子四周的那条宽阔阴凉的走廊。几条砾石铺成的车道,弯弯曲曲,穿越宽阔平展的草坪,通过这橦房子,车道上方,高大的白杨树,枝叶交织成荫。房后比房前空旷得多,宽敞的马厩,十多个马夫和男仆……
我简直为这儿而陶醉,于是,我待在这儿。
鲜美的牛奶,香气宜人的香肠,一切舒适的生活让我快乐不已。渐渐,迷醉……
可终于有一天,我看见鹰展翅在天空中翱翔,梦见小溪边的鲜美的花草,碧蓝的天空……于是,我自主地做了个决定——离开!
森林,我已经很久没来,一切久违,但一切依旧熟悉。
我遇到了我的曾经的好朋友哈克,惊喜之余,我把我这几年的经历全告诉了他。谁知他一听完,脸煞白,急急忙忙问我:“你……你现在会找食吗?”我突然间惊了一下,努力寻找扑食的记忆,可一切空白,我茫然得摇摇头。只听他叹了一口气,说道:你会找食吗?”
我努力地翻出回忆,可记忆除出了衣食舒适的生活以外,再也找不到其他,我茫然地摇了摇头。他叹了一口气说道:“一旦失去了自己的本能,你就再也回不到自己原来生存的环境,而对于你……没有任何希望。”他摇了摇头,转身离去。我傻傻地听着他一句句莫名其妙的话,呆呆地看着他离去,我不懂他是在干什么,只是对于他的离去有一点酸意,可优异的环境已让不屑一切,渐渐地,我又恢复了享受自然时的开心。
天渐渐暗了下来,太阳轻轻地落在山顶上,开始缓慢地沉落到远方的蓝色的天底下。它沉得越深,山峦的轮廓就显得越清晰,好像移得更近了。在河流和群山之间的峡谷里,淡红色的烟云不知不觉地暗下来,山中升起轻柔的梦幻般的暮霭。
好美的景色,可我却无心欣赏。
我的肚子已开始“咕咕”地叫。忽然发现地上有只死虫子,好恶心!我不吃!
我开始后悔,后悔离开那美美的牛奶、香肠;后悔离开主人对我的关爱之中,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后悔……
我真的错了,可……这一切已无力挽回。
太阳已完全落入山下,天空仅留下一片黑幕,连月光也不肯施舍给我。我想:黎明前,我将要死了。
我本应该在幼小时就独自出去寻食,应该在树林中奔跑来强壮自己,应该……适者生存,弱者亡。我非弱者,可由于我的懦弱,我的消极,我的胆怯,注定在飞翔时要重重地摔下!
其他的狗,不要再像我,自己去努力,自己去奔跑,保住自己的本能,活在世上,施展自己!
——立嘱者:一只失去本能的小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