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元短篇小说
❶ 经典超短篇爱情故事_经典超短篇爱情小故事
在时间的驿站,我要许下一个心愿,叫永远;在爱情的港湾,我将寄一份希望,叫真挚,下面这些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几篇经典超短篇 爱情 故事 。
经典超短篇爱情故事1:相爱是一辈子的承诺
那时他们刚刚考上大学,他是从偏远农村出来的孩子,她也是,当他们被嘲笑是乡下人时,他们总是会相互安慰,久了,两颗心就近了。
和所有恋人一样,他们一起打饭,一起逛公园,钱不多,大多时候,她和他会泡在图书馆里,写写小纸条。人虽然穷,爱情世界里的光芒却是一样的。他和她,就那样自然而然地相爱了。
因为都穷,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少了电影院里的亲密拥抱,少了情人节时的神秘礼物。他极少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她看上一副红手套,10元钱。他摸了摸兜里,只有7元,于是只好尴尬地笑笑。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两副红手套。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大三时,他们出去打工,生活情况好了一些。因为做家教,他有了一点钱。这次,他用自己两个月的薪水为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时,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当时他就说,我有钱了就买给你。那是条银链子,做工精美,戴在她的脖子上真的好美。她不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可是戴上那条项链后显得别样美丽。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他把项链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她,而她说,我也有一样礼物送给你。
她送给他的,是她的第一次。那天,在一个简陋的小旅馆里,她和他,缠绵得那么动情。他说,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让我们相爱一辈子吧,不论何时何地,不论谁将来有多大能耐,好不好?一辈子,我们不分开。她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怀里,泪流满面。她相信这个男人会对她好的。
两个月后,她恶心呕吐……她怀孕了。这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找他商量。做掉吧,他说,我们还是学生,校方知道了会开除我们的,我们明年就 毕业 了,不要冒这个风险。不!她执拗地说,我要这个孩子,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为我爱他,我一定要他。
一个月后,她办了因病休学手续,然后回了家乡。他几乎每天写信询问她的情况,到他大学毕业时,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
她没有再回来上学,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因为她在那里等他。她没有告诉家里人,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给一个小公司打工,挣的钱仅能果腹,她在等他毕业,然后一起过日子,可是他没回来,他说上海机会多,等有了钱,我会接你和孩子出来的。
这个诺言,他没有实现。
实际的情况是,他只回家看过她一次,发现她变得难以入眼:碎乱的头发,眼角有没来得及擦拭的眼屎,穿的衣服极邋遢,上面还有奶渍,孩子乱哭着。和衣冠楚楚的他相比,她就是一个还没有走出大山的女人,他一阵阵地害怕。真的还要她吗?真的还带她走吗?
她还是那样依赖他,问他在上海怎么样了?他说混得不好,你再等等。他撒了谎,那时,他已经是一个部门的经理主管了,月薪可以拿到七八千了,而她每月只有少得可怜的几百元钱,临走时还拿一千元给他,说,你在上海开销大,拿着。他的眼泪决堤了,知道自己负了这个女人,上了火车,他打开那包钱,是散乱的一千元钱,大概是她凑了好多零钱才凑够的吧。
而他却骗了她,他决定,用钱来还。
不久,他给她寄去两万元,并写了一封信,他只说,我太忙了,暂时结不了婚。他还不好意思直接说分手。不久她就把钱寄回来了,她说,对不起,我没有等你,我结婚了,说好要相爱一辈子的,可我结婚了。
他哭了,她是一个多懂事的女人啊,为了他,她才结婚的啊!她把自由还给了他,他没有勇气再回家乡看她。他想,从此,各自奔前程吧,也许她现在的老公会比自己更适合她。
那时,他身边有美丽时尚的女子爱他。因为她的离开,他决定重新开始他的爱情,更何况这女孩子家里有权有势,对他极有帮助。不久,他和女孩子远渡重洋 出国 留学 ,在美国开了自己的公司。他有了很多钱,有了别墅和私家车,这些他和她当年梦想的一切都有了。他知道自己是一个坏男人,太坏了,所以他选择“五一”后回国,在她的家乡投资一个公司,他准备帮助她。
而她那时是家乡一所中学的老师,快40了,头发已花白,人微胖,浮肿的眼睛因为过度劳累显得极其无神。见面的刹那,他们愣了很久,岁月给她增加的是沧桑,给他增加的却是成熟的魅力。
他看到了他们的孩子,一个17岁的小伙子,如他的翻版,已经被保送到北大。他想说谢谢,可语言是如此单薄无力;他想说对不起,又觉得自己没这个资格。在她简陋的办公室里待了好久,他才敢问一句,你爱人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笑了笑,嘴角的皱纹动了一下,静静地说:“我,一直没有结婚。”
刹那间,他从椅子上站起来,眼泪猝不及防地落下来,心里的洪水决了堤,她一直在等他,一直这样痴情地等待。
你傻呀,他骂道。她眼中都是泪花,人有些发抖,她说,你说过要相爱一辈子,我认为它是真的,你说过的。他蒙住脸,然后缓缓跪下。在爱情上,他不如这个女人,他不懂什么叫一诺千金,此时他不能再和她在一起,可是他知道,她是他心里的一颗珍珠,价值倾城。在回美国的飞机上,他打开一个包,里面是两副红手套,已经旧了,褪了色,脱了棉线,他拭图把手伸进去,刚一伸,线就断了,真是旧了,年头太久了。只有她,她纯净的眼神一如当年,说那句“相爱一辈子”时,仍然动人。
现在,他终于明白,相爱是一辈子的事,而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那是要用一生来完成的,用自己的心、自己的爱。可是他没有做到,他知道这一辈子,他不只是对不起她,他还辜负了爱情。
经典超短篇爱情故事2:支教新娘,集一万个赞娶你2015年9月,在他们举行婚礼的时刻,张杨应本刊之约,深情讲述了他动人的爱情故事——
2011年8月8日,太阳从东面的大山山顶刚露头,我就起床了。我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山村药铺小学当支教老师,这天,乡中心小学安排新来的支教老师到我们学校参观。我不知道迎来的支教老师中,有没有人像我经历过那么多热烈而又伤痛的爱?
1978年10月,我出生在哈尔滨一个干部家庭,从黑龙江大学毕业后,从事过医药、纺织等行业。2008年,我在网上认识了台湾女孩龚颖,与她深深相爱。就在我们俩谈婚论嫁时,2009年9月,龚颖被诊断患上了恶性脑瘤,随后远赴澳大利亚治病。每天,我通过微信和女友联系,鼓励她战胜病魔。孰料三个月后,我接到噩耗:女友在澳大利亚墨尔本皇家医院病逝。痛失挚爱的人,我难以自拔。让我没想到的是,龚颖留下遗嘱,将数百万元遗产赠与我,我这才知道龚颖的父亲是台湾渔业巨贾。女友已不在人间,靠她的遗产过日子,我精神上只会更加痛苦。我随后将遗产转赠给女友的哥哥。
我急需一种方式来拯救自己。2011年 春节 ,在经过一番网上搜索和联系后,我背起简单的行囊,选择来到四川大凉山深处的药铺小学支教。药铺小学三面高山环绕,海拔2800米左右。我从成都几次转车,辗转3天才来到这里。当时的药铺小学一楼是土房,二楼是木房,窗户没玻璃,房间四处漏风,操场上到处是猪粪、狗粪。除了缺水,学校还经常停电,来这里支教的几名老师先后都走了……
我和其他四名来自各地的支教老师一起,开始对学校进行“改造”。我们筹资买来小型发电机发电;手持锹镐清理操场;动手和泥,将木头房的缝隙抹死;粉刷教室, 修理 损坏的桌椅。基础设施“完善”后,我们又挨家挨户走访,让适龄孩子来校读书。
一学期过去了,药铺小学终于有了欣欣向荣的气息。面对一双双童稚和纯净的眼睛,我渐渐忘了伤痛,感悟到了生命新的意义……
2011年8月8日,在迎接来观摩的支教老师时,我终于望见崎岖的山道上走来三人。走在前面的是一个穿红衬衫、扎马尾辫、身背旅行包的女孩。在苍翠的山峦映衬下,红衣女孩好似画中人,我一时看呆了。
到了近前,我发现女孩身高约在1。61米左右,戴着一副近视镜,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女孩见我眼眸里布满疑惑,大方地伸出一只手来:“我叫李海燕,在呷咪坪小学支教。”握手时,我感觉她手劲挺大的。
来观摩的三位支教老师一边喝水,一边听我介绍支教生活。李海燕似乎被我的坚守感动了:“张老师,你很伟大,我为你点赞。”交流中,我得知李海燕比我小8岁,老家在河南省济源市,大学毕业后,在珠海一家外企做秘书。日复一日机械式的生活,让她感到迷茫。经过抉择,她辞去报酬丰厚的工作,来到呷咪坪小学支教。呷咪坪不通车,条件极差。我听了李海燕的对未来教学的设想,由衷地说:“李老师,我也为你点赞。”李海燕笑了。我和她的距离感随着相互“点赞”,消失了。
在观摩学习过程中,李海燕每天和我一样劈柴、扫除,脏活、累活样样干,一点没有城市女孩的矫情。7天后,她要走了,我心里突然觉得空荡荡的……
临近新学期开学,我和几名支教老师到呷咪坪小学回访。因不通车,我跟伙伴们从药铺小学走了3个小时山路,先是到达乡中心小学,又走了3小时,才到达呷咪坪小学。见到李海燕时,发现她变黑了。
吃过晚饭,我和李海燕在大树下聊天。我向她敞开心扉,将自己的情感遭遇娓娓道出……月光下,她听得落泪。交谈中,李海燕发现我竟是她的校友,我俩一直聊到夜里。风起时,我将外套轻披在她的身上,心头升腾起想要呵护她的冲动,此刻她像月光一样地静美。
第二天早晨,我和伙伴们顶着薄雾离开呷咪坪小学。临走时,我和李海燕互留了手机号码。
新学期开学了。10月初的一个星期天,我想和李海燕通电话,可山区信号弱,必须先发短信,约定几点通话,再跑到外面搜寻信号才能通话。早晨,我给她发了一条短信,约她中午11点通话。两个小时后,我才收到她的回复“好……”,后面的字是乱码。
还没到11点,我就举着手机出了校门,我要到地势高的地方搜索信号。李海燕比我还要辛苦,她要走半个多钟头,登上一座山顶捕捉信号。通话时,还要使用耳机或免提,因为一碰手机,信号很可能消失。
11时20分,我俩终于接通电话,彼此的一声问候,让举目无亲的我们倍感温暖。突然,我问李海燕:“你有男朋友吗?”“没有。”我说:“我想见你。”李海燕说:“我也想。”随后,我和她都收起手机,各自往山下跑去。
我们将约会地点选在乡中心小学,同时朝一个方向走,只用一半时间就能赶到。下午2时30分,我们终于见面了!没有拥抱,没像第一次那样握手,那一刻我们眼里都涌着激动的泪花,足以说明一切。
2012年春季,药铺小学六年级的15名学生面临一次机遇,他们有可能被输送到县中学励志班去。在征得李海燕的同意后,我把教学过硬的她“挖”过来。李海燕除负责 六年级语文 教学,还要教学前班的孩子。
然而,过度劳累也让李海燕吃不消了,她从96斤的体重下降到84斤。2012年5月中旬的一天,李海燕上课时突然高烧晕倒,我将她背回了宿舍。第二天,她仍高烧不退,睁不开眼。我非常害怕,山区手机信号弱,学校又缺少药品,病情一旦凶险就会致命。我赶紧出去请村民帮忙,用担架抬着她,走了近3个小时到白碉乡,又乘班车把她送到县人民医院。
李海燕患了呼吸道感染并引发急性支气管炎。我一直守在她的病榻前,经过治疗,她的病情得到了控制。出院返校路上,我苦笑着对她说:“我真不该把你弄来。”她依偎着我说:“有你陪我,再苦的日子也如天堂。”我紧搂着她,害怕一松手,她就会溜走。
李海燕身体没有恢复好,就走进了课堂。即便我很想用心照顾,但她的体质还是越来越弱。
2012年6月,经过考试,药铺小学的15个孩子,有6人被录取到县中学宏志班,另有2人也考入县中学,其他7个学生全部进入白碉乡中学。李海燕终于松了口气,可她经常发高烧,走路多了就会大汗淋漓。
2012年7月中旬,考虑到李海燕的身体确实需要休养和治疗,我们婉拒了校长、村民和孩子们含泪的挽留,一起回到了成都,和几个支教伙伴发起创办了“绿之叶”支教公益机构。这年,她在我的敦促下调养身体,而我则四处筹措了20万元,通过“绿之叶”机构用于药铺小学扩建。之后,“绿之叶”在三年的时间里,又募资开办了十余所山区小学。由于每年有大半年时间在山区奔波,我的健康也严重透支。
2014年秋的一天夜里,我接完一个电话,突然眼前一黑,被送到了医院。医生诊断我是因为体力透支引起的低血糖昏迷,需要静养。住院的那些日子,李海燕衣不解带地守着我,我非常内疚:“我没照顾好你,现在却要你来照顾我。”李海燕说:“你是个像山一样坚实的男人,放心做事业,有我在你身边!”我瞬间泪下。
2015年8月20日,我坐在电脑前,将我和李海燕在大山深处相识、相知、相爱的过程写成文字。我将这些文字连同照片,以《集一千条祝福一万个赞向我心爱的支教新娘去求婚》为题,发到了微信朋友圈。
“我想准备一份全世界只属于你的礼物,就是集满认识与不认识的朋友们的一千条祝福和一万个赞送给你,在我心里你值得我为你这样做。就在今天,我决定/我要娶你为妻/这是我迄今做的最幸福的一个决定/只要你愿意/希望你愿意/嫁给我,好吗?”
微信发出第一天,就在朋友圈引起巨大反响,我的手机一直响个不停,许多陌生人加我“好友”,当晚,点赞量就达2000个。我本想集够10000个赞后,再告诉李海燕。可是当晚,这条微信就传到了她的朋友圈。下班后,我去看她,当她打开微信,看到我写的求婚帖和大家的祝福、点赞后,泪水像溪流一样流淌……
到8月27日,点赞量终于超过10000个,祝福留言也过了1000条。我的求婚成功了!
9月20日(谐音“就爱你”),我在成都以一场“感恩婚礼”,迎娶我的“支教新娘”。我们约定,终生不放弃支教事业。婚礼上,我重复着这句话:“我要娶你为妻,这是我迄今做的最幸福的一个决定!”
❷ 短篇小说合集,看不过瘾!可再也不熬夜!笑佳人和墨宝非宝都大爱
喜欢看小说的,几乎每天晚上都会熬夜看。捧起一本就停不下来,经常是一夜没睡,对第二天影响很大。虽然我天天都在熬夜,但我希望大家还是少熬夜,毕竟熬夜对身体不太好。
所以,今天我精心整理了一大波短篇小说合集,一般来说两三个小时就能看到,但绝对都是精品,上榜的都是口碑作者的文。以后大家睡前看一本,就不会熬夜了。
墨宝非宝的《念念不想忘》超好看,只有五万字,但超甜的,典型的二宝式甜文。男主导演,女主编辑,小时候两人网恋,没了网就恋不起来了,几年后重逢,女主帮男主带狗,一起拍剧,然后就又有了交集。可能真的是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吧。
笑佳人的《云鬓医香》我也超爱啊,是我喜欢的强取豪夺!女主重生到民国,原身家境不好嫁入了豪门,结婚几年丈夫虽然对她好但一直没碰过她,后面一次策划后女主怀孕却又流产死了,好悲催。然后女主重生过去后,就一心想着离婚,还想要要回彩礼钱。男主是女主小叔子,对原身女主一见钟情,各种帮助照顾,也各种死缠烂打。挺好看的,喜欢重生过去改变命运的这种设定,很爽。而且女主前夫不碰女主的原因,很神奇,很带感,大家看了才明白,牛!
“记得GOSSIP GIRL里的一句话吗?如果两个人注定在一起,他们总会找到重温旧梦的路。”
网络完结,有时间写长篇番外就出版,没时间就到此结束。
关键词:破镜重圆/小甜文
又帅又冷又学霸的萧缙很快吸引了第一中学女生的星星眼,就在一群少女跃跃欲试打算上去追的时候,她们听说——
萧缙跟在那个学渣兼纨绔少女顾一萌屁股后头,帮着人家拎书包买卫生巾。 超短小甜饼,基本无波澜甜甜甜,真得比较短哈……
这篇文算是《送你一座不孤城》的衍生文啦,里面的一对情侣的故事,文不长,算是中短篇吧。
林宝宝一向和谭家大少爷不和,在她看来,就算世界末日来临,他们也走不到一起。
哪知道有一天,谭家大少爷突然发疯,和她告白了。
林宝宝一脸懵逼。
林宝宝:“对不起,我不喜欢年纪比我小的。”
谭默:“放心,我的年纪比你大。”
林宝宝愕然,“难道你不是比我小一岁?”
“我的心理年龄比你大。”
林宝宝:“…………”X的,这种男人她会喜欢才有鬼!
你是这个世界上绝对独有的存在,与我相恋,不负时光。
PS:短篇小甜汤,写到哪就是哪。
PSS:男主末世重生,但是重生在一个没有末世的平行世界。
以爱之名,你愿不愿意?
PS:三观不正的解压产物,毫无逻辑的放飞之作。
扫雷:斯德哥尔摩+强取豪夺+天雷狗血+洁癖党慎
微悬疑瞎掰胡扯中短篇不V
循规蹈矩二十一年,周尤的人生突遭巨变—— 买彩票意外获中巨款,还未来得及惊喜,又检查出不治之症。 迪拜一夜放纵。 清醒后,她卷铺盖溜之大吉,还贴心地给睡梦中人留下一千块加时费。 再次见面。 周尤眉眼低垂,掌心微湿,A4文件纸被捏得发皱,“江总您好,我是周尤,以后请多多指教。” “指教?”男人抬眼,清澈天光自百叶窗缝隙垂落在他身上,“一千一分钟,你要指教几分钟?” - 这一生鲜衣怒马的风光,希望都能与你分享。
真刀实枪秀恩爱的。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做梦都想见你。” 全校都知道高一八班有个漂亮少年易榷, 冷漠又高傲,常年面无表情。 谁知高考前,他突然有了女朋友。 南昭:在一起之前,谁能想到你有这么可口?
日常甜文向/睡前食用最佳
文案废,其实只是关于一个帅哥如何花式秀恩爱的故事。
我把你当死对头,你居然想娶我!
*萌宠甜文,勿考据,瞎掰。无车。
余生,结发携手,爱平山海。 有你,平安喜乐,万事皆宜。
不定时更新中,慢慢记录些和先生的琐碎段子以及美好回忆,望大家看得开心。
金风玉露一相逢 便胜却人间无数。
你是我的,人间绝色。
白小汐粗枝大叶,日常毛手毛脚,丢三落四。傅栩细腻温柔,斯文儒雅,能一丝不苟的处理好所有的事情。 白小汐和傅栩本就是假婚,相处两年,她的心逐渐野了,想早早离婚,过一个人的小日子。 结果,谈离婚的第二天,傅栩就把她给睡了。 白小汐清心寡欲,压根没想着和男人过一辈子,事后吃了药,继续谈离婚,暗暗收拾了东西要跑路。 傅栩只喜欢过这一个姑娘,这个又傻又甜的姑娘,再怎么跑,最后还是落到了他的手中,被吃干抹净,再也跑不动。
食用指南:
粗神经的美艳暖心女主X贼好看的斯文霸道男主
女主傻白甜,男主偏执霸道
「伪学渣校园霸王vs伪乖顺跟班少女」的故事
邵寒越身边多了个“可移动监控”,他妈雇的,还跟他同桌。
“监控”少女傅今栩品学兼优,为他的成绩鞠躬尽瘁。
打群架,傅今栩给他递砖头:“还有三分钟就到补习时间,速战速决。”
说完拿着英语书坐在一边,单词背的比打骂声还响。
打架众人:“……”
大家本打赌邵寒越什么时候会爆发,可后来却眼睁睁看他一天比一天乖巧。 某次月考后—— 友人:“卧槽越哥,你为什么瞒着我进步了40名?!”
邵寒越微微一笑,在课桌下牵住了同桌的手:“某个人说,超过一个人牵手一分钟。”
所以小跟班,我凑一节课了哦。
重生后的俞婉,再次嫁进了陆家。
俞婉只想赚钱,陆季寒却继续纠缠。
闭塞的试衣间内,他在她耳边说:跟了我,我能让你快活。
《盛宠相思》又名《小狼崽子反攻记》注:年下,年下,年下!
顾相思觉得自己上辈子肯定没做好事,这辈子给那小狼崽子缠的不要不要的。
又是当先生,又是当护卫,还得管他生活起居,当个老妈子。
最后以为可以功成身退,自由自在远走天涯享受人生的时候,小狼崽子的利爪又把她给摁住了:
一日为后,终身为后,休想从朕身边溜走。
得,还得陪着小狼崽子共建和谐美满新社会,勤勤恳恳培育祖国小花朵,这辈子算是载了。
第一次一起上热搜的时候
男主的公关团队:不用管,运动员追追星而已嘛,不是什么大事,又不是谈恋爱。
女主的公关团队:不用管,人家运动员追追星而已嘛,不是什么大事,又不是谈恋爱。
后来,双方的公关团队眉头一皱,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多年后,余长皓带着余小号看比赛,指着台下的观众跟余小号说:“你看,这下面都是被你爹打哭过的人,其中你妈哭得最好看。”
谢家隔壁搬进来一个小哥哥,
他身材高,成绩优,打篮球,连手指甲盖儿都是双眼皮的,
——是家长口中完美的“别人家的孩子”。身高1米57,运动细胞极差的谢了了每次看到他都绕道走。
不是因为自卑,绝对,不是。
仙贝有严重的社交恐惧,没办法看着人说话。
可她暗恋一个男人。
一咬牙一跺脚,仙贝转过身,我我我喜喜……了好半天,脸爆红,满头汗。
而他已经从背后抱住她,轻声道:“我也是。”
——我尝过万千口味,却独爱你这一杯。
独立奶茶店老板x漫画家宅女女主
(谨以此文献给我的一生挚爱——奶茶)
柳城萧家大少留洋归来,发现家里已经给他定了个大家闺秀的未婚妻,于是问题便来了。
【开放的萧大少和他保守的小媳妇儿】
严暖是个很有想法的姑娘,做什么都比别人快一步。
在大家搏出位的时候,她已经开始炒小仙女人设了。
粉丝负责吹低调不争清淡如兰,通稿负责吹美颜盛世艳压群芳。
在大家醒悟过来卖人设的时候,她的人设崩了。
- 若前路风雨飘摇,这一次,我来为你撑腰。
怎么也没想到,导师千辛万苦从国外请来的精英,竟是她曾经的约会对象!
三年前,他拿着她那封送错的情书问,“上面写你暗恋我。要不要约会?”
听说,顾轻舟有个混黑的爹,左手美人,右手砍刀,脖上金链足足二斤重。
生怕黑太子爷恼羞成怒将她砍成肉酱,她牙一咬,眼一闭:“约!”
后来的后来,她才知,那天他不是在耍横……
她:“当年,你一副我不和你约会就砍死我的样子,我能不将错就错吗?”
他:“难道你看不出来我只是在害羞?”
她:“……”鬼才看得出来好嘛!
她的少年曾在这个赛场身披荣光
也在这里脱下战袍
—— “我的人生目标就是要找个玩游戏的大神当男朋友,带我carry全场,人头是我的,伤害是他的。”
—— “喜欢的人在身边,亲人一切安好,我以后人生不求值不值得,只求问心无愧,心安理得。”
爷爷出院后,为了能再见江医生一面,我注册了健康问答网站,在神经内科版块编了个理由匿名提问:「急急急!!这两天有急事要请假!!辅导员说没病不给开假条!!各位医生大人行行好,怎么才能立刻患上偏头痛???」
很快,有位专家轻描淡写给出回答:「收到一份补考通知」
一怒之下,我点开他的名字。
万万没想到,专家正是江医生。
苏蔓通宵看完一本BE快穿虐文,虐的心疼肝颤儿,对书中的大反派深痛恶绝,穿书后—— 谁知她不仅成了每个世界反派心心念念却念而不得的白月光,还成了破坏男女主的罪魁祸首,女主也对她虎视眈眈。
苏蔓:啊摔!剧本明明不是这样的QAQ,救命,为什么她们都要爱我爱得死去活来? 每个世界的江予南都是极尽冷血不择手段的人,深情又无情,却偏偏被苏蔓给吃得死死的。 大反派:做我的女人,什么都给你,命都可以。 苏蔓:……(瑟瑟发抖)
貌美如花的女主:男主是什么,能吃吗,我只要你就好了,我最可爱的小蔓蔓。 又名《被女主和反派同时爱上是一种什么体验》 阅读提示:切片攻,都是一个人,结局HE。
意外变成小朋友之后,她被男神捡回家。从此好吃好喝伺候着,捧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简直是疼都不知道怎么疼了。
“我把C家最新款的套装都买了,你真的不来我家住吗?”
“这个戏要出国拍,太远了,别去。”
“不高兴?要不要抱抱举高高。”
司栗:成人版司栗也要抱抱举高高噢。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师傅让我下山找的那个人是个冰冷冰冷的御史大人。
大人,我对你没什么企图,我救你一命,你以身相许吧。
作为季衍的资深迷妹
周周在王者荣耀里收了个送上门的大神徒弟后
就开始苦口婆心给小徒弟安利她家星星的好
每天顶着季衍小媳妇的微信名花式表白
直到有一天
她的小徒弟对她说:
“你好,我是你家星星。”
LPL顶梁柱ADC与他的迷妹小可爱
虞城百姓常道:“娶妻莫娶楚家女”。
指的就是楚清玟。
大梁百姓常道:“嫁夫当嫁陆家郎”。
指的就是陆璟。
有一天,楚·大龄剩女碰上陆·抢手货,并且不小心扯到他的袖子,
这陆二公子也是个有脾气的,转眼就把她娶回家。
陆璟:这是朵白莲花,我才不屑一顾。
楚清玟:……冤枉。
再后来,
陆璟:真香。
女主佛系聪慧偶尔脑里跑马x男主前期冷漠后期护妻狂魔
裴桉穿进了一本名叫《总裁绝宠小娇妻》的书里,成了里面的恶毒女配。
本想找个角落安静度日不再惹事生非的裴桉做梦都没想到,原主居然一波操作猛如虎,嫁给对女主爱而不得的恶毒男配。
裴桉看着手里红得发亮的结婚证,后知后觉地发现——
这他妈好像有哪里不对:-)
一觉醒来,徐清翊觉得自己妻子浑身上下都不对劲。
原来的妻子:我一定要搞死那对狗男女!(咬牙切齿
现在的妻子:哦!这是什么绝世爱情!这是什么神仙CP!立刻给我锁死!锁死!(嘶吼
徐清翊冷漠地看着自己的小妻子: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废物,我倒要看看你能玩出个什么花样来。
一觉醒来,她的身份从国公府的大姑娘变成了表姑娘,
厌恶她的继兄变成了未婚夫,阿晚还在暴击中,
那个曾让她瑟瑟发抖的继兄已经森森地看着她,语气莫测道:“晚晚,再过几日我们就要成亲了,你可高兴?”
大家好,我叫沈建国,是一名夜校教师,主讲思修和马哲,偶尔为学生们解析一下最近的新政策新举措。
我每天上课的时间是深夜,白天从来没见到同事和学生,培训机构找的教室全是废弃的学校、医院或者民宅,接送我的巴士车牌号是444,并且永远准时在午夜十二点在我家门前出现,清晨五点前消失。
什么?你们说我遇到了鬼?不可能的,作为一名坚定的科学唯物主义者,我绝不相信这世界上有鬼!
只是最近我有个困扰,培训机构能不能把上课时间稍稍提前一点,20点左右不好吗?我天不怕地不怕,怕秃头。
PS:调剂小短篇,第一人称轻松小甜文,15w字左右吧,一本正经科学唯物主义(经常没钱)心大教师受X霸道天师有钱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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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拜托帮忙找一篇短篇小说1000字左右,不要电视剧的,要有寓意的。 加上中心思想和主要内容
原来爱情这么伤
听说,这就是爱情
不顾严寒,我独自一人来到他的身边,
可他却早有佳人在怀,
在我陷入失恋的悲痛之时,
所以的人却说我幸福。
生命中,我遇上了两个男人,
一个我深爱着,却命在旦夕,
一个我伤害着,却依旧相守。
——
第一节苦涩的青春(1)
听说,这就是爱情,微微的甜,浓浓地苦,看着屋里相依在一起的两人,眼睛一热,我竟流下了由生以来的第一滴泪。
转身,回头,我把手中沉甸甸地礼物放到他家门口,不知道他是否还能像过去那样期待里边装得是什么呢?或许不会了吧。
记得前天我对他说我会喜欢他一辈子,而他亦说会喜欢我一辈子,然而此刻他让别的女人入驻他的心,原来爱情也会伤人,我的心门正被一刀一刀切割着……
曾经我想过我们再次相遇的许多可能画面,有他依然在不顾严寒地等待我乘坐的火车,有他给我递来温暖的热水袋,有他对着我送的礼物千般珍惜的样子,可是我就没有想到,想要给他来一个惊喜时,却让自己受到无比惊吓。
他叫米凯轩,一次无意度假,让我认识他,一个让我视为生命般疼爱的男人,一次无意的邂逅,我们许诺今生,为了他,我可以不顾寒假寒风刺骨,坐上火车,只为能陪他一起度过假期。
誓言变离言,我们终转身,相背而去。
我知道米凯轩犹如我的指汁沙,我稍有放松,他便随风而去,也终离我远去,他是一个花一样的男人,拥着神赐的佳容,我知道他是神话中的白马,而并非能与白马匹配的灰姑娘,只是如今,想到他的离去,我的心却疼痛不已。
痛止不住,泪流不停,我最终没有回头,因为伤口已经扯开了,我不想在上面撒盐。
两年的感情,走到了最后一步,我没有听到他说分手二句,而我却在上面加上了句号。
拎着小小的行李箱我在寒风中站了足足一个小时,我不知道该去哪里,难道我该回家吗?然后把我的遭遇告知那些所谓的朋友,然后等代着她们来嘲笑我吗?
我不要!
在此我举目无亲,却又无颜回家,看来现在摆在眼睛的只有一条路了。
仅有的路,是我从米凯轩那里认识的唯一一个人,可我与他命格相冲,每次见面都会闹得不欢而散,然而他现在是我唯一的希望了,哼,原来我也有走到穷途末路之时啊。
正在我想着见到他时该有的开场白时,然而他却出现在我的眼前,而且似乎知道我的目的般,一来便拿起我的行李往他的家走去。
“莫言海,你都知道了?”我好奇地问他。
难道他知道米凯轩有了新欢吧,不然怎么会知道我无处可去吧。
可是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转身的时候轻轻地说了句话,虽然很小声,但我却听到了,他说我真幸福。
幸福?我冷笑,今天我失恋了,然而有人却说我幸福。
第二节苦涩的青春(2)
因为春节尚未到来,所以莫言海的家里只有他与他的妹妹莫言朵在家里,莫言朵看到我,眼神里有着浓浓的羡慕。
我苦笑,难道我的遭遇在别人的眼里是这么值得欢喜的事情吗?
我还以为来到这里,我可以向莫言朵诉苦的,只是没有想到她会如此羡慕着我失去米凯轩的遭遇,叹了口气,我进了房里,这一刻我坚强的脸皮终于撕破,倒在床上大哭起来。
一段感情,还以为可以爱到天荒地老,现在才知道,爱情也不过是一根嫩芽,是那般的脆弱,风一吹,便夭折了。
不知道哭了多久,等我走出房间的时候,莫言海与莫言朵已经不在那里了,听到阳台上传来声响,我慢慢地移步,看到莫言海正在接电话。
我知道偷听别人讲电话是很不好的,但看到莫言海神秘的样子,我把耳朵贴在墙上,听到她莫言海刻意压底的声音,我几乎可以肯定有问题。
“她现在还在房里哭呢。”莫言海对着电话说着。
我在想,他口中的她是我吗?
不知道对方说了什么,莫言海回了一句:她真幸福。
这个她又是我吗?为何他会认为我幸福呢?电话的另一边又是谁呢?为何如此的关心我?
不管是谁,都不重要了,现在我好累,好累,不想再想谁关心谁,谁又伤害了谁,我敲了一下门,莫言海回过头,看到我,慌乱地挂断电话,我告诉他,我出去转转。
一个人走在大街上,天气很冷,但没有人流减少,我让泪轻弹,身边人群来来往往,没有人回头看我一眼,仿佛就只是一粒尘埃,让所有的人忽略了我的存在。
清楚地记得我和米凯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情况,那时的我就像迷失了方向的人,不断地用渴求的目光看着过路人,在无数次回头后,我终于发现了他,是他把我带到了他家。
可如今,他伊人在怀,又怎么会想到我的存在呢?不管我多少次回头,依然见不到他的身影。
无意地经过一家精品店,看着上面的招牌,那是我和米凯轩常光顾的店,轻轻地走了进去,依然还是以前的老板,这里的货品依然是最时尚的,然而唯一不一样的是这次我的身边就没有米凯轩。
老板见到我,马上停下手边的工作,热情地对我打招呼,我笑笑,问他有什么新产品,我随意地挑了样自己喜欢的东西买了下来。
在我结账离开的时候,老板却突然叫住了我,把一个水晶球放到我的手里,我看了看水晶球,很精致,上面还有我爱你三个字闪闪发光,我以为那是老板向我推介的产品,摇动摇头,我退还给他。
我告诉他,那水晶球很贵,我买不起,这也是我的实话。
然而他却告诉我,这是有人给我订做的,说是送给心爱的女人。
我依然没有拿,我想应该是米凯轩订的吧,这个水晶球是送给那天的那个女人的吧,那水晶球真美,可我却没有资格拥有它。
在我走出精品店大门时候,我听到了老板发出羡慕的声音:真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第三节苦涩的青春(3)
回莫言海那里的时候,在路上我看到了和米凯轩在一起的女人,而她的身边陪着一个男人,但那不是米凯轩,看到我,他们两人放开彼此。
看到他们的动作,我很好奇,照理他们是不认识我的,那为何看到我后,他们会如此的慌张呢?他们似乎在隐藏着什么?
会是什么呢?与我有关吗?
没有任何的交谈,我们在人海中擦肩而过,而这是我听到的那女人对男人说我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又是一个说我幸福的人,这一刻我多想冲过去对她说,是啊,曾经我是最幸福的人,然而我的幸福都被你抢走了,如今幸福来对我来说,也不过是片刻云烟,随风而散了。
原本是要回莫言海那里的,然而双脚却走进了公园,坐在冰冷的石板凳上面,我看着没有星星的天空,仿佛看到了绝望,想靠着石板凳而眠,这时我看到了木柱上一行深红色的大字,我好奇,是因为上面有我的名字。
“苏可歌,我爱你一生一世。”这知道这不是米凯轩写的,因为我认得出他的字迹,那这会是谁写的,在这里我还认识谁?刚才和莫言海通电话,关心我的人又是谁?
“原来你在这啊,天冷,回去吧。”在我沉思的当头,耳边传来莫言海的声音。
很低沉,却很温柔,以前他不曾这般对待我,我知道他变了,他不再对我冷若冰霜,可这是为什么呢?
我问他,刚才的电话里是谁,他说是我不想提起的人。
我没有再问,转身要离去,却看到他看着那块刻着我名字的木柱,目光是那么的温柔。
第四节苦涩的青春(4)
米凯轩的生日到了,我和莫言海都去了,见到米凯轩的时候,我控制不住地抱紧了他,当他看到莫言海的时候,却轻轻地把我推开,当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生日晚会的气氛很古怪,在场每个人都怪怪的,我坐在那里,看到米凯轩和那个女人坐在那里,他没有给我介绍她是谁,也没有提到我们的事情,似乎我们的过去,只是我的一个梦。
来到顶楼,看到莫言海在那里抽烟,他看到我,把烟蒂丢进垃圾桶里,走到我的身边,把我的头按到他的胸前,他说想哭就哭出来。
“为什么他到了最后,也不说他不爱我之类的话,为何他的怀抱变得如此冰冷。”
莫言海不说话,只是站在那里,静静地听着我说。
“为何你们变得那么的陌生,你以前是不会对我那么好的,你以前看到我这样你会嘲笑我的。”抬头,用泪眼看着莫言海,感觉得他的眼神中闪过一丝痛楚,我很好奇,他在想些什么。
“我从来就没有变,依然还是那个人。”莫言海这般回答着我的话。
莫言海的手机响了,是一条信息,正要打开的时候,看到我在身边,他把手机放进裤袋里,我很想知道那信息是什么,为何他不愿让我看到。
手快速地伸进他的裤袋,把手机拿出来,翻开刚才那条信息,是莫言朵发来的,她说:你的心一定很痛吧。看着莫言海,我问他会心痛什么,他却没有说话,把手机收好。
深夜,我们都留在米凯轩的家里,在我睡得正香时,一阵的的咳嗽传进我的耳朵,我听得出是由米凯轩的房里传出来的,我下了床,向他的房里走去。
走进米凯轩的房间,我看到他倒在地板上,手不断地按着胸口,眼神中充满了痛苦,我把他扶到床上,拿起柜台上的一瓶药,药瓶底下压着一张纸条,条纸上写着:切记,每次只能吃两颗。
那字迹,和那木柱上的是一样的,我问米凯轩,那字条是谁留的,他却没有回答我,只是用着羡慕的眼神看着我,他说有个人比他更爱我。
随后我看着他就要入睡了,我只好离开。
第五节苦涩的青春(5)
第二天正要回莫言海那里的时候,却没有看到米凯轩送我们,我的心里有些伤感,难道两年的感情对他来说是这般的不值一谈吗?就连最后的送别也这般牵强吗?
米凯轩可以放下,但我不能,我在那里等,直到中午,依然没有见到他下楼,我等不及了,冲到他的房里,却看到他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苍白的脸色,活像一具尸体,不,他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米凯轩死了,在他的手里紧紧地握着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苏可歌,他爱你。
我根本就理不清是为什么,我不知道他口中的他是谁,我只知道我不想他离开,我抱着他,泪轻弹。
莫言海随后进来,看到已经死去的米凯轩,叹了口气,深深地说:“还以为他可以活过今年。”
我回过头,看着莫言海问着:“你都知道,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不告诉他会死。”
那天莫言海告诉我,米凯轩自八岁的时候成了孤儿,他的父母不是死于意外,而是自杀,因为他米凯轩的父亲有遗传性心脏病,到了晚期的时候,他母亲殉情而死,也就在那个时候,米凯轩得知自己也有心脏病。
“那么说,他不是移情别恋,他只是不想我和他的妈妈一样,选择自杀陪他下葬是吗?他是爱我的,是不是。”我大声的喊着。
莫言海把我的头压到他的胸前,不断地抚摸着我的乱发,而我却不停地哭。
“米凯轩说,有个人比他更爱我,你知道他是谁吗?”我问。
“知道,但你恨他。”
最终他并没有告诉我,那个人是谁。
米凯轩死了,我已经没有留在这里的必要了,我提出了回家。
莫言朵把我叫到了她的房间,她说:“你真的记不起来了吗?”
我疑惑地看着她,不懂她的意思,或许是不明白她为何会知道,没错,两年前,我失过忆,并不是完全的忘记,只是忘记了某些记忆罢了,可这个莫言朵是怎么知道的呢?
看着我的反应,莫言朵苦笑,她说:“如果不是因为他爱你,我真想一刀杀死你。”那表情很真,而我也看到她的眼睛露出对我的恨意。
“他是谁?”我问。
“他是谁?你恨他,可你知道吗,最可恨的人是你。”
不管我怎么问,她始终没有告诉我那个人是谁,我唯一知道的是那个人比米凯轩更爱我,而我却恨他。
在我陷入沉默的时候,莫言朵告诉我,我怀过孕,我再一次愣然,是的,妈妈说我在两年前怀过孕,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孩子没了,那年我18岁。
“孩子是莫言海的。”这是我听到最不敢相信的话。
第六节记忆有点伤(1)
离开之前,我去了一趟精品店,我问老板,那水晶球是不是还在,老板说刚才被取走了,我奇怪的问他,这不是米凯轩订的吗,可米凯轩已经死了,又怎么会来拿呢?老板告诉我不是米凯轩订的,当他看到我的手链时,他说是订这条手链的人订的。
可我明明记得这手链是米凯轩送我的。
离开那天,是莫言海送我去车站,那天我很想问他,是不是曾经我怀过他的孩子,可最终我没有说过口,提着小小的行李箱,手里握着莫言海写给我的信,走上了大巴。
大巴开走的那一刻,我看向窗外,竟然看到莫言海的眼睛闪烁的泪光,而他的手里却捧着一个水晶球。
我拆开他给我的信,内容不多,只要几个字:记得要快乐。只是那字迹让我发抖,因为和木柱刻的一模一样。
我突然明白米凯轩口中的人是谁了,原来是莫言海。
可我依然理不清我和莫言海有什么往事,为何我曾经怀过的小孩会是他的,我与他的相识不是通过米凯轩吗?还是说我和莫言海早已认识,可为何莫言朵又说我恨莫言海呢?
大巴穿过隧道,撞上了一排护栏,顿时我陷入了黑暗之中。
我的头撕裂般疼痛,脑海里不断地闯进莫言海的身影,我看到了一个女人和我长得很像,她微隆着腹部,手里拿着一把尖长的水果刀,她一步一步地走向莫言海,再把水果刀刺进莫言海的身体。
莫言海没有痛呼,只是深深地看着她,眼里带着泪,声声地说着:“苏可歌,我爱你……”
在莫言海的晕迷的时候,她不断地向自己的腹部挥拳,直到小孩流产。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终于知道梦中那个和我长得很像的女人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原来我曾经想过我杀死莫言海。
在我的记忆中沉睡了两年的记忆,我终于知道了答案。
第七节记忆有点伤(2)
两年前
我和好友陈非非到城里买书,在书店里我认识了莫言海,他手里拿着一本我找了很久的书,我问过店长,这里只剩下一本了,而我知道来城里的机会不多。
我小心地拉拉莫言海的衣袖,问他能否把那书给我,他上下打量我一番,然后拿着书到柜台结账走人了。
“这什么人啊。”我指着他,真想臭骂。
“算了吧,城里的人都比较骄傲,下次出来再买吧。”陈非非了拉我。
没办法,人都走了,我气也没用,只有随手挑了几本书便到柜台结账。
出了书店,我与陈非非两人想要去找一家店面吃点东西,这时却发现莫言海靠在石柱上,正有一瞬没一瞬地看着我。
“原来这书是言情的啊,看来我是用不上场了,反正你喜欢,那我送你吧。”说完后,他把书给放到我的手上,随后离开。
在我翻开书的时候,我看到书上留下了一个名字,和一个电话号码。
就是这样,我认识了他,一个和我完全不同世界的男人。
更让人意料不到的是,我们居然相恋起来了,并很快地,我发现我怀孕了。
自我和莫言海相恋以后,陈非非变了,她对我不再像以前那么好,每次见到就像见到敌人一样,也说不上为什么,自那以后,她做什么事情都特别的针对我。
一日,我妈妈来看我,面对妈妈的到来,我很好奇,也很害怕,因为我怕她知道我怀孕的事情,可我没有想到的是她正是为了这事而来的。
“你这个不要脸的,居然做出这样的事情?”妈妈一见到我便大喊着。
“妈,我做错什么了。”我在掩饰着。
“这么小就怀孕了,这就对了吗?”妈妈骂着,一个耳光落到我的脸上。
妈妈是怎么知道我怀孕的?我没有告诉她啊,而且这事除了莫言海和陈非非之外,没有任何人知道的,妈妈是怎么知道的呢?
看着我那微微隆起的腹部,妈妈气极败坏地回家了。
第八节记忆有点伤(3)
有一个晚上,很冷,陈非非来敲我的房门,我看到她衣服凌乱,吓个半死,连忙把她带进房间,不断地问着她发生了什么事情,而她却只是哭。
我天生不会安慰人,看到陈非非哭了,我只能静静地坐在那里,等她哭完,她告诉我:“莫言海他不是人。”
她说莫言海不想我怀他的孩子,把消息告诉我妈妈,让我妈妈逼我打胎,可他没有想到我妈妈却没有这么做,然后他便威胁陈非非,叫她陪他睡觉,便让我生下这个小孩。
听了陈非非的话,我整个人不受控制的站了起来,拿着水果刀,奔向莫言海的家里。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莫言海会这么对待我们的感情,既然做了就要认,为何还在如此的伤我?还要把我的朋友拖下水。
那时我脑子一片空白,只想到要替陈非非讨回一个公道,更要替我的感情申冤。
看到我的出现,莫言海有点惊讶,却还算热情,看到我那微微隆起的腹部,他脸上露出了欢喜,可当时我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点。
“你爱我吗?”轻轻地我问了一句。
那时我没有等莫言海回答,便用刀捅进他的身边,他没有痛呼,只是深深地看着我,重复着一句话:“苏可歌,我爱你……”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已经没有小孩了,而那段记忆也没有了,唯一有的是那张火车票,我不知道在我的身上为何会有那张火车票,似乎为了找回些什么,我一个人再次来到城里,也就是这时我遇到了米凯轩。
第九节原来这叫爱情(1)
我终于知道我为何会怀上莫言海的孩子了,而我也终于明白他为何会说我恨他了,原来我真的很恨他,可为什么别人都说他爱我呢?
伤得不重,我申请了出院,等我走到车站的时候,我却买了返城的车票,或许我该去问个明白。
来到莫言海的家,感觉到他家的气氛不太好,他的眼眶红红的,而莫言朵旁边的垃圾桶里却装满了擦过眼泪的纸巾,看到我的出现,两人错愣地站起来。
我走到莫言海的身边,我问:“我是不是怀过你的孩子?”
“是。”莫言海虽然疑惑我的问题,却老实的回答。
“那我问你,我怀了你的孩子是不是让你很生气?”
“不。”
我看着莫言海,把陈非非的话重复地告诉了他。
“陈非非,就是那个不要脸的女人,哼,那天我刚回到家,我看到她脱光衣服求莫言海要她,现在倒好,居然说莫言海威胁她。”莫言朵冷笑着。
我看着莫言朵,再看看莫言海,他的眼中只有真情。
我终于明白了一串的事情,原来一切都是陈非非步的局,而我却走了进去。
笑了笑,我转身,想要离去,我知道这坐城市不再属于我了,曾经这里有一个深爱着我的男人,而我却往他的胸口桶上了一刀。
我知道,我已无颜面对莫言海,我无法想象,这两年来,我当着他的面与米凯轩亲热时,他会怎么想,我不知道当我带着他托米凯轩转送的礼物向他炫耀那是米凯轩送我的礼物时,他的心会不会痛。
我明白他们所说的幸福是什么含意了。
米凯轩说我幸福是因为了他爱我,在他死后却有一个比他更爱我的人继续着爱我。
精品店老板说我幸福是因为有两个男孩在他的店里给同一个女孩买礼物。
那天和米凯轩在一起的女人说我幸福是因为了她知道米凯轩为了不让我为他的病而难过,找她演了一出戏。
……
“这么晚了,你要去哪里?”见我要走,莫言海拉住了我。
我回过头,看着他,眼泪夺眶而出,原来想要挣脱的,而我却冲进了他的怀抱。
第十节原来这叫爱情(2)
原来这叫爱情,有点刺痛,有点伤感,却依然幸福着。
春天来了,城市里显得非常的热闹,莫言海拉着我手,漫步在广场上,他说,晚上会有烟花,我说我喜欢看,然后他便坐在冰冷的石板上,再让我坐在他的腿上。
春暖会花开,只是今年的春天格外热闹,因为我成为了莫言海的新娘。
我想起了陈非非,打了个电话向朋友打探,朋友说陈非非坐牢了,是因为她看上了她的老板,她老板早已有妻在身,感情也不错,为了拆散他们,陈非非在老板娘的茶里下了药,随后老板娘和她家司机发生了关系。
医院检查出老板娘是受了药物的控制,才会情迷意乱,最后警方在陈非非的包里查到了剩余的药。
在莫言海的陪同下,我们到了当地的派出所,看到我和莫言海一同出现,我看到陈非非的眼里带着恨。
“朋友不是用来伤害的,如果朋友是建立在利用的立场上,我想我们已经不再是朋友了。”轻轻地,我对陈非非说。
“你们为什么还在一起,为什么你们都可以得到幸福,而我却不能。”陈非非就像发了狂一样。
“幸福是建立在感情上面的,你对待爱情,只付出心机,却不曾付出感情,又怎么会得到幸福呢?顺便再送你一句话吧,我和苏可歌已经结婚了。”
陈非非还要对我说什么,莫言海却在丢下话后,拉着我离去了。
爱是神圣的,不是真心的人是永远也不能走在一起的。
❹ 推荐十部经典短篇小说
长篇小说往往篇幅长,容量大,情节复杂,人物众多,结构宏伟。短篇小说则篇幅短小精悍,情节简洁,人物集中,结构精巧。前者体现的是作者的叙事抱负,后者更体现审美与情趣。现在社会生活节制快,生存压力大,极少有人能沉下心来去啃“大块头”的世界名著。
所以,我推荐十部国内外经典短篇小说,闲暇时,耗二十分钟甚至三五分钟,享受文学经典给予人的慰藉,提高人文素养。好吧,这理由太巨大,换个小理由——打发时间,充实一下寂寞空虚冷的灵魂。
1《孔乙己》——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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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鲁迅,在他创作的30篇短篇小说中,最喜欢哪一篇,鲁迅回答说是《孔乙己》。《孔乙己》不但是鲁迅最好的短篇小说,也是中国乃至世界短篇小说的巅峰之一。
这篇小说,我们初中时就曾在语文课本中学习过,也许一辈子都不能完全读懂。孔乙己是一个非常饱满的艺术形象,在他身上集中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悲剧,他身上折射了一个时代的悲剧。“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可是现在和将来还有无数孔乙己活着。
我们写作,或者与人交流时,如何用一件道具,表现一个人死要面子,穷困潦倒,好吃懒做?鲁迅只用了一件长衫,两句话。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穿的虽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洗。”
2《命若琴弦》——史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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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瞎子是老瞎子的徒弟。师徒以拉三弦琴说书为生。
小瞎子爱上了一位美丽的山里姑娘,还把初吻给了她,姑娘嫁了别人。老瞎子的师傅在临终前告诉他有一张复明药方,只要弹断一千根琴弦,这张药方就能让他的眼睛看到世界。
这张药方支撑着老瞎子坚持了几十个个春夏秋冬,老瞎子唯一的人生目标就是将一千根琴弦弹断,看到光明,看到山山水水,看到小芳。弹断一千根琴弦后,老瞎子发现复明药方不过白纸一张,他找到了失恋后的小瞎子,对他说:“是我记错了,是一千二百根,师傅记错了,记住,是一千二百根!”
命若琴弦,琴弦虽然坚韧却也亦断,这不就是我们丰盈又脆弱的生命吗?
3《古典爱情》—余华
推荐语:贫寒学子柳生入京赶考,在一座大宅的阁楼邂逅了富家小姐惠。屌丝逆袭白富美的桥断不回出现在余华的小说里。在故事的五分之二处,一副余华氏暴力美学徐徐展开。
“公子切记,不管榜上有无功名,都请早去早回。”后面的情节,可以拍成恐怖片了。
余华常自诩以川端康成为师,连这篇故事的男女主角的名字——柳生和惠,都是日本烂大街的名字。可是这篇故事的叙述语言极具中国古典美,情节一如既往,像一张散发血腥味的温和笑脸。残忍与瑰丽的外衣下,隐藏着淡淡的温情。
4《河边的台阶》——泰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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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直接叙述一对男女的爱情故事,情节难免令人乏味。大诗人泰戈尔玩出了新花样,借助河边台阶的口吻讲一个女人等待苦行僧丈夫的故事娓娓道来。——“如果把发生的事情都印在石头上,那么,你就可以在我的每一个台阶上读到许多昔日的故事。你如果想听过去的故事,那就请你坐到我的台阶上来;只要你侧耳细听这潺潺的流水,你就可以听到过去无数动人的故事。我现在还记得从前发生的一个故事。那天也像今天这样。”
第二,爱情与信念的两难,苦行僧是爱自己的妻子的,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民国电视剧里经常有这样的画面,一些仁人志士和美女发生关系后,都会深情地凝视着她,悲凉道:“奈何七尺之躯,以许国,再难许卿。”然后,提上裤子走人,给世人留下一抹倔强的背影,继续轰轰烈烈地闹革命。这也是爱情和事业的两难。
人生的两难实在太多,我高中的班主任有一天给我们上晚自习的时候,看了一下手表,已经22点30分了,冷不丁来一句,“我多想陪陪家人。”这也是两难。
人生那么多两难,还活着干什么?请看下一篇。
5《麦琪的礼物》——欧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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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诩文艺青年的人,如果没有听过“欧亨利氏结尾,”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
欧亨利小说向来以“情理之中,意料之外”著称。
《麦琪的礼物》是一个富有戏剧性的故事:女主人公德拉和她的丈夫詹姆斯都很贫穷。他们都有一件最珍贵的礼物。圣诞节到来之际,他们为了给对方买一件与之相配的礼物,不惜卖掉了自己珍贵的东西。而他们所准备的礼物此时也失去了意义。
这对年轻小夫妻也是幸福的,因为有爱情。有了爱情,在贫富悬殊,人情冷暖的社会,可以找到安慰。无论老公或者妻子回家多晚,在城市的某间屋子里,都有一盏灯在等待者。活着干什么呢?少年少女们,先谈个对象再说吧。
6《套中人》——契诃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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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真怪,即使在最睛朗的日子,也穿上雨鞋,带上雨伞,而且一定穿着暖和的棉大衣。他总是把雨伞装在套子里,把表放在一个灰色的鹿皮套子里;就连削铅笔的小刀也是装在一个小套子里的。他的脸也好像蒙着套子,因为他老是把它藏在竖起的衣领里。”
我们都是套中人别里科夫, 我们都活在一个有一个套子里,从一个套子换了另一个套子。这个套子是鞋子车子,女子,屋子……
我们能看到别里科夫有形的套子,却看不到自己心里无形的套子。
7《我的叔叔于勒》——莫泊桑
推理理由:这又是一篇中学课文,十年前学习的课文,至今还受益匪浅。
从写法上讲,堪称现实主义创作经典,明暗两线,最终交叉;以语言,动作,神态刻画人物心理,作者述而不叙。再次就不再引用。
小说主题,令人心里悲凉。想起了中国的一句老话——“穷在大街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是古今中外,相同之处,放之四海八荒而皆准。
8《白象似的群山》——海明威
推荐理由:
海明威常言自己的创作是冰山理论。。他以“冰山”为喻,认为作者只应描写“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水下的部分应该通过文本的提示让读者去想像补充。——“冰山运动之雄伟壮观,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在水面上。”
《白象似的群山》是海明威的短篇小说代表作,文字简约到不使用一个形容词。文中男女每一句话,都能让人有很多种猜想。
海明威是最能将感情藏自文字背后的作家。准确的说,《白象似的群山》里的文字只能占到小说八分之一,另外八分之七是隐藏在文字后面的感情。
这种写法非常累,但是文字却非常有张力。
9《竹林中》——芥川龙之介
人性中的阴暗乃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这就是《罗生门》告诉我们的真相。《竹林中》是芥川龙之介短篇小说合集《罗生门》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多年以来,我看过十几遍了,还没确定谁是凶手,想想真是令人毛骨悚然。
无论多襄丸、妇人、还魂的武士,还是樵夫,他们的叙述究竟谁最接近真实?
这种写法,我称之为“横看成岭侧成峰”。金庸的《雪山飞狐》就抄袭了《罗生门》的写法。好吧,我说错了,是向经典致敬。
10 ,《一块牛排》——杰克·伦敦
推荐理由:
杰克·伦敦是我成年后读的第一个美国作家,《热爱生命》里那个与艰苦环境搏斗,求生意志逆天的那个采金者;《马丁·伊登》里爱着白富美,心怀作家梦想,看透资本主义本质,生无可恋,绝望自杀的水生;《白牙》和《野性的呼唤》里,狼与狗的互相融合生成。
杰克·伦敦深受尼采超人哲学的影响,无论是野兽,他字里行间透漏着一股汗淋淋的男子汉味道。在杰克·伦敦笔下,野兽,荒原,饥饿,海啸,恶徒都不要怕,生命本能的力量会让你战胜他们。
这篇《一块牛排》却是例外,中年贫困的拳击赛汤姆·金无法战胜年轻力壮的对手,无法赢得比赛,付房租,养活老婆孩子。
正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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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数
一位幽默家的自白
《麦琪的礼物》:为了给丈夫条一条白金表链作为圣诞礼物,妻子卖掉了一头秀发。而丈夫出于同样的目的,卖掉了祖传金表给妻子买了一套发梳。尽管彼此的礼物都失去了使用价值,但他们从中获得的情感却是无价的。
《麦琪的礼物》、《爱的奉献》、《带家具的出租屋》、《生活的陀螺》是一曲曲刻骨铭心的爱情礼赞;《最后一片常青藤叶》、《刎颈之交》歌颂感人至深的真挚友谊和善良人性;《握数裤警察与赞美诗》写一个流浪汉想躲避进监狱以免受冬日的饥寒之苦,数次以身试法却屡试不得如愿,而当他站在教堂前,聆听赞美诗,毕吵决心从此振作精神认真做人时反被诬陷入狱,故事结局,使人啼笑皆非;《汽车等待的时候》表现都市小职员的虚荣心;《忙碌经纪人的浪漫史》、《我们选择的道路》抨击惟利是图的经纪人和钩心斗角、尔虞我诈的行径;《财神与爱神》讽刺了拜金主义以及持有“有钱能使段简鬼推磨”观念的资本家;《二十年后》表现警察秉公执法、不徇私情的行为;《改邪归正》、《一位幽默家的自白》则力图探索复杂的人性。
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揭露金钱万能、惟利是图的社会罪恶,描绘了社会底层“小人物”的生活艰门辛,赞美了他们的人性美,反映了作家对健康人性和健康社会的强烈向往与追求,从此振作民众精神,医治社会痼疾。而对“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巧取豪夺、利欲熏心予以无情的揭露和鞭挞。作者从社会生活的侧面,选取极富表现力的生活场景,以奇特的构思、调侃的口吻表现他那个时代的风貌。
❻ 十大惊艳的小说言情短篇推荐
十大惊艳的短篇言情小说推荐有:《共酣》、《表妹万福》、《云边咖啡馆》、《野兽也是裙下臣》、《怎敌他晚来疯急》、《宠溺》、《耳朵说它想认识你》、《咬定卿卿不放松》、《陈先生与陈太太》、《朝秦暮楚》。
1、《共酣》作者:Zoody
内容简介:居民巷里藏着家酒馆,名字叫At Will,风格独特,员工也一个赛一个有个性。江蓁白天给人兢兢业业当社畜,到了晚上,酒馆就是她的避世桃源,她的灵魂栖息地。她在这里吵吵嚷嚷地发过酒疯丢过人。还偷亲过老板。她以为人家不知道这事儿。后来季恒秋找她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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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殊信誉的树立> 北宋词人晏殊,素以诚实著称。在他十四岁时,有人把他作为神童举荐给皇帝。皇帝召见了他,并要他与一千多名进士同时参加考试。结果晏殊发现考试是自己十天前刚练习过的,就如实向真宗报告,并请求改换其他题目。宋真宗非常赞赏晏殊的诚实品质,便赐给他“同进士出身”。晏殊当职时,正值天下太平。于是,京城的大小官员便经常到郊外游玩或在城内的酒楼茶馆举行各种宴会。晏殊家贫,无钱出去吃喝玩乐,只好在家里和兄弟们读写文章。有一天,真宗提升晏殊为辅佐太子读书的东宫官。大臣们惊讶异常,不明白真宗为何做出这样的决定。真宗说:“近来群臣经常游玩饮宴,只有晏殊闭门读书,如此自重谨慎,正是东宫官合适的人选。”晏殊谢恩后说:“我其实也是个喜欢游玩饮宴的人,只是家贫而已。若我有钱,也早就参与宴游了。”这两件事,使晏殊在群臣面前树立起了信誉,而宋真宗也更加信任他了。 <立木为信与烽火戏诸候的对比> 春秋战国时,秦国的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法。当时处于战争频繁、人心惶惶之际,为了树立威信,推进改革,商鞅下令在都城南门外立一根三丈长的木头,并当众许下诺言: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赏金十两。围观的人不相信如此轻而易举的事能得到如此高的赏赐,结果没人肯出手一试。于是,商鞅将赏金提高到50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终于有人站起将木头扛到了北门。商鞅立即赏了他五十金。商鞅这一举动,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而商鞅接下来的变法就很快在秦国推广开了。新法使秦国渐渐强盛,最终统一了中国。 而同样在商鞅“立木为信”的地方,在早它400年以前,却曾发生过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烽火戏诸侯”的闹剧。 周幽王有个宠妃叫褒姒,为博取她的一笑,周幽王下令在都城附近20多座烽火台上点起烽火——烽火是边关报警的信号,只有在外敌入侵需召诸侯来救援的时候才能点燃。结果诸侯们见到烽火,率领兵将们匆匆赶到,弄明白这是君王为博妻一笑的花招后又愤然离去。褒姒看到平日威仪赫赫的诸侯们手足无措的样子,终于开心一笑。五年后,酉夷太戎大举攻周,幽王烽火再燃而诸侯未到——谁也不愿再上第二次当了。结果幽王被逼自刎而褒姒也被俘虏。 一个“立木取信”,一诺千金;一个帝王无信,戏玩“狼来了”的游戏。结果前者变法成功,国强势壮;后者自取其辱,身死国亡。可见,“信”对一个国家的兴衰存亡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郁离子》中记载了一个因失信而丧生的故事> 济阳有个商人过河时船沉了,他抓住一根大麻杆大声呼救。有个渔夫闻声而致。商人急忙喊:“我是济阳最大的富翁,你若能救我,给你100两金子”。待被救上岸后,商人却翻脸不认帐了。他只给了渔夫10两金子。渔夫责怪他不守信,出尔反尔。富翁说:“你一个打渔的,一生都挣不了几个钱,突然得十两金子还不满足吗?”淦夫只得怏怏而去。不料想后来那富翁又一次在原地翻船了。有人欲救,那个曾被他骗过的淦夫说:“他就是那个说话不算数的人!”于是商人淹死了。商人两次翻船而遇同一淦夫是偶然的,但商人的不得好报却是在意料之中的。因为一个人若不守信,便会失去别人对他的信任。所以,一旦他处于困境,便没有人再愿意出手相救。失信于人者,一旦遭难,只有坐以待毙。 <季布“一诺千金”使他免遭祸殃> 秦末有个叫季布的人,一向说话算数,信誉非常高,许多人都同他建立起了浓厚的友情。当时甚至流传着这样的谚语:“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这就是成语“一诺千斤”的由来)后来,他得罪了汉高祖刘邦,被悬赏捉拿。结果他的旧日的朋友不仅不被重金所惑,而且冒着灭九族的危险来保护他,缍使他免遭祸殃。一个人诚实有信,自然得道多助,能获得大家的尊重和友谊。反过来,如果贪图一时的安逸或小便宜,而失信于朋友,表面上是得到了“实惠”。但为了这点实惠他毁了自己的声誉而声誉相比于物质是重要得多的。所以,失信于朋友,无异于失去了西瓜捡芝麻,得不偿失的。 (转自: http://www.cgy.cn/news/detail/6278.html ) 早年,尼泊尔的喜马拉雅山南麓很少有外国人涉足。后来,许多日本人到这里观光旅游,据说这是源于一位少年的诚信。 一天,几位日本摄影师请当地一位少年代买啤酒,这位少年为之跑了3个多小时。 第二天,那个少年又自告奋勇地再替他们买啤酒。这次摄影师们给了他很多钱,但直到第三天下午那个少年还没回来。于是,摄影师们议论纷纷,都认为那个少年把钱骗走了。第三天夜里,那个少年却敲开了摄影师的门。原来,他在一个地方只购得4瓶啤酒,于是,他又翻了一座山,趟过一条河才购得另外6瓶,返回时摔坏了3瓶。他哭着拿着碎玻璃片,向摄影师交回零钱,在场的人无不动容。这个故事使许多外国人深受感动。 后来,到这儿的游客就越来越多。 在纽约的河边公园里矗立着“南北战争阵亡战士纪念碑”,每年有许多游人来祭奠亡灵。美国十八届总统、南北战争时期担任北方军统帅的格兰特将军的陵墓,坐落在公园的北部。陵墓高大雄伟、庄严简朴。陵墓后方,是一大片碧绿的草坪,一直绵延到公园的边界、陡峭的悬崖边上。 格兰特将军的陵墓后边,更靠近悬崖边的地方,还有一座小孩子的陵墓。那是一座极小极普通的墓,在任何其他地方,你都可能会忽略它的存在。它的绝大多数美国人的陵墓一样,只有一块小小的墓碑。在墓碑和旁边的一块木牌上,却记载着一个感人至深的关于诚信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两百多年以前的1797年。这一年,这片土地的小主人才五岁时,不慎从这里的悬崖上坠落身亡。其父伤心欲绝,将他埋葬于此,并修建了这样一个小小的陵墓,以作纪念。数年后,家道衰落,老主人不得不将这片土地转让。出于对儿子的爱心,他对今后的土地主人提出一个奇特的要求,他要求新主人把孩子的陵墓作为土地的一部分,永远不要毁坏它。新主人答应了,并把这个条件写进了契约。这样,孩子的陵墓就被保留了下来。 沧海桑田,一百年过去了。这片土地不知道辗转卖过了多少次,也不知道换过了多少个主人,孩子的名字早已被世人忘却,但孩子的陵墓仍然还在那里,它依据一个又一个的买卖契约,被完整无损地保存下来。到了1897年,这片风水宝地被选中作为格兰特将军陵园。政府成了这块土地的主人,无名孩子的墓在政府手中完整无损地保留下来,成了格兰特将军陵墓的邻居。一个伟大的历史缔造者之墓,和一个无名孩童之墓毗邻之墓,这可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奇观。 又一个一百年以后,1997年的时候,为了缅怀格兰特将军,当时的纽约市长朱利安尼来到这里。那时,刚好是格兰特将军陵墓建立一百周年,也是小孩去世两百周年的时间,朱利安尼市长亲自撰写了这个动人的故事,并把它刻在木牌上,立在无名小孩陵墓的旁边,让这个关于诚信的故事世世代代流传下去…… [故事二]一个士兵,非常不善于长跑,所以在一次部队的越野赛中很快就远落人后,一个人孤零零地跑着。转过了几道弯,遇到了一个岔路口,一条路,标明是军官跑的;另一条路,标明是士兵跑的小径。他停顿了一下,虽然对做军官连越野赛都有便宜可沾感到不满,但是仍然朝着士兵的小径跑去。没想到过了半个小时后到达终点,却是名列第一。他感到不可恩议,自己从来没有取得过名次不说,连前50名也没有跑过。但是,主持赛跑的军官笑着恭喜他取得了比赛的胜利。 过了几个钟头后,大批人马到了,他们跑得筋疲力尽,看见他赢得了胜利,也觉得奇怪。但是突然大家醒悟过来,在岔路口诚实守信,是多么重要。 这么多 自己选吧 !!!
❽ 谁能告诉我,欧亨利的《一千美元》的主题思想是什么啊
讲述了一个在金钱和爱情之间的抉择的故事。
(8)一千元短篇小说扩展阅读:1862年9月11日,欧·亨利生于美国北卡罗莱纳州格林斯伯勒,曾当过银行职员、药剂师
等。1896年2月,欧·亨利因受到盗用公款的指控入狱,后逃亡洪都拉斯。1898年再次入狱,期间开
始发表作品。1902年,欧·亨利移居纽约,成为职业作家。1910年6月5日,欧·亨利因肝硬化在美国
纽约去世。欧·亨利与契诃夫和莫泊桑并列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曾被评论界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
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他的作品有“美国生活的网络全书”之誉。
❾ 欧亨利“一千美元”读后感(一定要读最后两段!)
欧亨利“ 一千美元 ”读后感(一定要读最后两段!)
欧·亨利(O.Henry)是我最喜欢的美国短篇小说家之一。其主要作品有《 麦琪的礼物 》《 警察与赞美诗 》《 最后一片叶子 》《 二十年后 》等,极为精彩。喜爱读书的人应该基本都读过吧。他对于人性探索之深刻,对社会丑陋现象讽刺之辛辣,均属一流。他写的小说构思巧妙,结尾更是特别,让人不得不叹服!所以,凡是读他的小说,绝不会感到沉闷乏味,不仅引人入胜,还给人思考,让人回味无穷。
短篇小说“一千美元”,我读的是原著。读一遍是不够的,必须读第二遍才能基本看懂。但是要得出结论,需要仔细思考,绝非轻松。我看了网上一些人的评论,觉得还是有所欠缺。如果不仔细推敲,还真难下结论。即使现在认为想清楚了,也许过一阵,又会有新的想法冒出来。这样的小说怎不让人喜欢?
“一千美元”的译文网上有,但是质量实在不敢恭维。因为文章很长,我懒得翻译,那就根据自己的记忆,简单介绍内容,并附上自己的意见吧。
小说主人公吉利恩的叔叔过世了,他很有钱,而吉利恩是他唯一的财产继承人。按照惯例,叔叔委托两位律师来执行他的遗嘱。可奇怪的是,律师告诉他,一贯溺爱他的叔叔只留给他1000美金(相当于现在的15万人民币左右)。而叔叔的管家和秘书每人只得到一枚戒指和10美金。( 显然可以看出,叔叔尽管富有,但在花钱上绝对是个极其精明的人 。)这区区1000美金对于吉利恩来说,似乎算不了什么,他有点看不上。( 不过,当然他心里肯定觉得很奇怪的。 )律师提醒他说,遗嘱规定,当他用完这1000美元之后,必须回来书面报告是怎么用的。( 为什么要他报告呢?难道还有什么花样? )
于是吉利恩就出去设法用掉这笔钱。( 对于叔叔的过世,他好像并没有感到非常悲哀,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怎么用这笔钱才合适?他找到老朋友布莱森,请他指点一二。布莱森对吉利恩是个什么样的人是了如指掌。这个花花公子,总是荒唐过日子,花钱如流水,免不了要好好讽刺了他一顿。不过他知道老吉利恩至少有50万美金的财富。吉利恩说是的,但是叔叔拿钱奖励科学家,还办了医院,估计所剩无几。而自己只拿到1000美金,觉得还是太可笑了!布莱森说1000美金也可以办很多事,比如:
买一栋漂亮的房子。把患病的妻子送到南方,救她的命。(肺结核)为一百个孩子买足他们在三个月里月要喝的牛奶。可以在高档的艺术画廊里玩上半小时的菲罗牌。可以资助一个有抱负的孩子完成学业。
搬到新罕不什尔一个小镇上过两年舒适的日子。
租下麦迪逊广场花园一个晚上,在那里发表演讲。在拍卖会上,可拍得一幅柯罗的真迹。
听了布莱森的话,吉利恩不为所动,又再次提问。布莱森说那还不容易?去剧场找个明星,给她买个钻石吊坠,或者去爱达荷州买个农场养羊好了。
结果吉利恩真的直接坐马车去了剧场。可那位忙碌的明星根本瞧不起他,暗示起码要去蒂芙尼买个2500美金的钻石项链才行。
在剧场碰了一鼻子灰后,他坐上马车。又问车夫1000美金该怎么花。车夫让他去开一家酒馆,这自然也不能合他的意。他中途下车后,看见有个盲人在卖铅笔,他就问盲人同样的问题。盲人打开钱包,里面有银行储蓄本,上面显示欠银行1785美金。帮盲人还钱?不可能。吉利恩又返回车上,吩咐再去律师事务所。
律师见到他,露出讨厌的神情。他却高高兴兴问律师,叔叔那位秘书海顿小姐除了得到一枚戒指和10美金之外还有什么吗?结果得到的答复是Nothing (没有)。( 这个答复很平常,是不是?难道没有什么奥妙在其中?海顿小姐是个什么样的人? )
离开律师后,吉利恩马上坐车去叔叔家。看见穿着黑衣服的海顿小姐在书房里写信。(她竟然为老人哀悼呢!)他告诉她,叔叔的遗嘱里面有补充条款,另外留给她1000美金。(为什么要说这样的假话?把钱给海顿小姐有什么打算?)海顿小姐拿到钱时顿时 脸色苍白,惊讶万分 。此时他假装看向窗外,好像漫不经心低声地对她说,你知道我是爱你的。海顿小姐说,抱歉。吉利恩说难道不行吗?海顿小姐又说,抱歉。( 说抱歉是什么意思?抱歉我不知道你爱我?或者是假装没听见说抱歉?意味深长啊 !)
吉利恩在叔叔家书房写了如何使用1000美金说明的条子,放入一个信封就走了。(条子上写的是: 罗伯特.吉利恩叔叔支付1000美金给海顿小姐,为了她永远的幸福,这是老天欠这个世界上最好,最亲爱的女士的钱 。)
吉利恩又回到律师那里,高高兴兴通知他们说钱已经花出去了,并把信封放在桌上。此时,律师并没有理会那封信,而是从保险箱里面拿出了遗嘱补充说明。补充说明规定:如果吉利恩能够谨慎,明智,无私使用这1000元,那么就可以获得5万美元的债券。而如果吉利恩胡乱浪费这1000美金的话,那么5万美元就送给海顿小姐,立刻兑现。律师说自己一定会秉公办事,不偏不倚,严格按照遗嘱补充条款办事。( 此时读者大概会非常高兴,一颗悬着的心终于可以落下了。不得不赞叹吉利恩实在是太聪明啦!他肯定早就猜到叔叔的想法了。这下可要发大财啦!可是真是这样吗?如果就这样结束小说,欧亨利就不是欧亨利了 !)
还没等到律师拿起信封来作出最后判决,吉利恩突然伸手拿回信封,悠闲撕成碎片,放入口袋。满面笑容说,不必麻烦两位大驾了。然后承认自己去赌马,1000美金已经输掉了。然后高高兴兴吹着口哨就走了,留下律师在后面悲伤地摇头叹息。( 他为什么要说谎?把本来可以到手的巨款随意放弃?损失惨重还能高兴吹口哨,难道他疯了不成? )
小说到此结束。那接下来会怎么样?
律师一定会将5万美金交给海顿小姐。但是海顿小姐能够收下吗?她应该会告诉律师那1000美金的事情。这可就轮到律师大吃一惊了!竟然有那样的事?那该怎么办呢?按照补充说明的规定,5万美金只能交给吉利恩啦!但他会收下吗?如果他真要这笔钱,只要当时把信封交给律师就可以了呀,何必那么麻烦?由此可见,他是真心要把钱给海顿小姐的。到底是谁来拿这笔钱?似乎唯一完美的解决方案是吉利恩和海顿小姐喜结良缘。吉利恩说他爱海顿,那么海顿爱吉利恩吗?
我猜想有可能是这样的: 叔叔在临终前,已经谋划好一切了。他非常喜欢海顿,盼望侄子能够娶她。但他也深知吉利恩,必须给他一个最严格的考验。要是他经不起考验,钱就归海顿所有。活该吉利恩倒霉,这个婚姻也就没有意义了。要是吉利恩竟然经得起考验呢?那就太好了!老人当时应该亲口将计划透露给海顿小姐了。于是当海顿小姐拿到1000美金时,她已经清楚知道自己的终身可以托付给他了,所以她太惊喜,以至于激动得脸色苍白,而连说“抱歉”是因为简直不相信幸福来得那么突然!不得不赞叹老人家简直是料事如神,精明透顶啊!
你对于我的猜想怎么看?是不是有道理?请告诉我你的判断吧。
补充:我原来以为吉利恩爱海顿,但海顿可能不爱他。难道一个秘书会爱一个花花公子吗?门不当户不对!这是典型的中国人思维。但是这涉及西方人的文化,和我们不同。突如其来的好消息往往让女人脸色苍白,甚至晕厥。西方人说抱歉,也和我们不同。听到吉利恩的表白,简直不敢相信,吉利恩竟然经受住了考验!所以说抱歉。这是语言和文化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