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脸人短篇小说
㈠ 赤色小子全文阅读
头大一团土块在空中滚了几滚,“噗”地落在晒坪右侧。那几只偷食麻雀着实吓个半死,“叽喳”惊叫,“呼”一下飞上屋顶。杂毛不敢松怠,随声跃起,向着那青灰瓦楞“汪汪”吠叫。麻雀挑衅般在瓦上左左右右地跳,觊觎那片金黄,却不敢再作妄想。
一切平息下来,四周重又寂静。日头白白亮亮,万里无云。暑热自上而下逼将过来,往四周蔓延。远处,地表腾着晃眼热气。一颗汗在瘦小眉尖欲坠不坠,痒痒的如同虫攀。瘦小一抹,掌上就湿渍渍一片。瘦小突觉口中渴得生火,喉间如梗了块燃炭。他对杂毛哼道:“杂毛,你守了那帮飞贼,莫让馋嘴东西啄食了谷米,到晚上我去秃头屠子那儿讨骨头犒你……”
杂毛似通人意,“狺狺”地叫了两声。
瘦小来到井边,那么跪在井沿。头探入水中,“咕口占,”就一顿饱饮,凉津津感觉自上而下。瘦小伏在那,突然见水中倒影,脸还是那么瘦瘦窄窄。
瘦小想:你怎么就长不胖?这日子好起来,你也没少吃呀。
㈡ 求求急急 超感人短篇小说~5千-2万字左右 看了就会哭的那种呀,如果谁有请直接贴出来吧,在这里非常感谢谢
我小皱菊,15岁就做了你的女人。李华成,你还欠我一条命。我经常在想,如果,当初我没有救你。那么,现在的我是不是就可以不必这么悲伤?
-------题记/
我从小就在所谓资优班长大,不但资优,还是舞蹈班,班上三十位女同学全是经由智力、舞蹈能力,从三百多位徵选人中挑选而出。国小六年,就那样和其他二十九位女同学一起长大,在我的生活圈,除了爸爸和老师,我没有很大机会去接触到男性;在我的国小生捱,男生是外来者。国中,我放弃了舞蹈班,我上了普通的男女混班。那种情形,很像乡下女孩第一次到了城市┅那麽的新奇,那麽的好奇。第一次听到脏话,是在电视上。第一次看见有人说,是在国中的班上。
我只是睁大眼睛,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后来班上的同学爱叫我「小雏菊」,因为我什麽都不懂。不懂帮派,不懂规矩,不懂男女┅我像一朵刚开的花儿,还不懂黑白,只觉得世界很稀奇。小雏菊,代表著无邪,天真┅小雏菊一直跟著我,直到国二下学期那天┅
下过雨的街,昏暗潮湿。
冬天的傍晚,七点多,天已经暗了下来,特别是下过雨,一切是那麽黑暗、邪恶┅
在街灯照不到的小巷里,五六个人马围成一个圈,圈住了一个人,像匹困兽,他没有挣扎,只是淡淡不语。每个人的手上握著棒球棒,为首的带头人吐了一口槟榔「干!你啊,活的不耐烦,跑到我大仁来抢地盘?」槟榔汁红红腻腻的滴到困兽的鞋上,他眉头一皱。
「***的耍酷?别以为妞多就,怎麽?槟榔汁嫌脏?」话一说完,又是一口,这一次不偏不倚吐上了他的脸。他用一种极慢的速度抹掉了红色的液体,双眼爆出杀机,猛然一拳挥像吐槟榔的人,只听见骨头断掉的声音夹杂惨叫声,红色由他的嘴里流出,只是这次不是槟榔,是血。
「老大!」
「老大!」跟随的小搂搂看见大哥倒下,纷纷抽出家伙大吼「干!砍死他!」棒球棒纷纷的落下,落在他的身上。他的拳头很硬;却硬不过木制棒球棒,他一拳又解决了一个人,还来不及闪躲,其他四只纷纷从他的头、手、腰、背重重的落下。这一仗,他是输了。
补习,是我很讨厌做的事,只是补习,却都是国中生要做的事。今天,还是一样补习,从补习班回来,我却看到了并不是每一天都会发生的事情。
群殴!
天!这种只听同学说过的事情,我还没有亲眼目睹过。我蹑手蹑脚的往巷子里头看,除了乒乒乓乓的殴打声,我还可以见粗俗的叫骂声。很快的,我分辨出被打的其实只有一个,其他根本就是打人。不满的情绪很快在我心里出现,我拿出童军课的哨子,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居然大声的叫了出来「**来了!」然后,我使出全力用力的吹著哨子。也许是奏效了,打斗声变小了,我听见有人不满的咒骂声和踏著水的跑步声,过了一会儿,暗巷里不再传出声音,我再一次探头看。没人了。一步一步的走进暗巷,除了斑斑点点的血迹,我看不到任何东西。也许都跑了,就当我想离开时,一声呻吟声引起我的注意,顺著声音走过去,我倒抽一口气,我看到了人┅面目几乎全非的人。这辈子,我不会忘记那呻吟声。如果,我没有走过去;或许如果他不出声┅如果、那麽多的如果┅却还是改变不了事实。我走向那个人,可以说,我救了他。而他呢?他亲手摘掉了我身上的小雏菊┅
教室外面挤了很多人,丫川、小温和班上一些所谓混混都一脸哈八狗像的站在门外。「他们在干嘛?」我边发作业,边问小宣。
「高年级的成哥出院了,说要来我们班谢人。」小宣也很好奇的往窗口挤。
「谁是成哥?」
「高中部的带头啊!大哥耶!」
我没有什麽兴趣,下一节国文考试,我得温习。看著班上一半同学都挤到走廊去,我翻了白眼,低头看著我的参考书。教室外面的吵杂声突然静了下来,我不禁也奇怪的抬头。只见门口站了一个穿高年级制服的人。我不知道他是谁,只看得出来他的脸上有点淤清,手上也还掉著石膏。这麽别脚的角色也能当大哥?我有点不屑┅直到他笔直得朝我走过来,我才惊叫出声「是你!」他是我三个月前救的人!被打的鼻子眼睛皱在一起的丑八怪!怎麽┅怎麽今天看起来有点帅?!「小雏菊!我欠你一条命。」说完,他抓下脖子上的项链,用残废的手霸道的挂上了我的脖子。我还来不及反应,还来不及说些什麽,高年级的教官救火冒三丈的冲进了教室「李华成!我警告你,再到国中部,我就让你高一再被当。」
「教官,我是在报恩,您不是教我知恩图报?」他轻蔑得一笑,看了我一眼,就像皇帝一样的被一群人围著走出了教室。等他消失在走廊,班上的人才全部像发了疯一样围著我,「小雏菊!你救了老大!」
「小雏菊!你和大哥怎麽认识的。」
「小雏菊!看不出来喔,店店吃三碗公喔!」左一句小雏菊,右一句小雏菊。我被叫的头都昏了,除了挂在脖子上的银链,我的视线再也容不下,任何东西。
我并没有忘记李华成,但是他也没有再找过我。班上,依然用一种尊敬的眼光看我。甚至有人开始叫我「雏菊姊」又过了三个月,国中二年级似乎就要结束了。璁假来临那天,就在我大出校门那一刹那,一群人围住我。我不禁一楞,什麽时候我也变的被围殴的对象?只见带头的人说「小雏菊,老大要见你。」制服上明明绣著我的名字,奈何这批瞎子只会雏菊雏菊的叫。
「你老大是谁?」
「成哥!五福的带头!」他很骄傲的说著。
「没兴趣。」我一时忘了成哥是谁。或许,我应该早就把他忘记。
「小雏菊。」淡淡的声音传来,围住我的人很外的让开一条路,看到来者何人时,我不禁睁大眼「是你!」「是我!」他脸上有嘲谑的笑容「我载你回去。」我应该说不的,真的,我应该的。可是我并没有,我上了他的后座,让他载著我回家。人是回到家了,心呢?心,被他载往和家反方向的令一个方向去┅
我从小雏菊、变成雏菊姊,再来晋升为「嫂子」、「大嫂」我很怀疑的看著那些高二、高三的学生,怎麽会对著我这又瘦又矮的小罗卜头嫂子来嫂子去。尤其当这些人不是叼著烟,就是满嘴脏话。后来,我终於迟钝的了解,我的「男人」是谁。
李华成。
我不懂,只知道,他不过璁假过后,每天会骑著那台拆了消音器,装上音响,多加跟喷气管的机车来在我上下课,怎麽突然我会变成他的马子。也许这不是什麽坏事,不过我却得瞒著父母进行。我能了解,在他们心目中,李成华是个不良少年。他国中被当,却神奇的考上高中。高一被当一次,又神奇的升上高二。算一算,他今年十八,却还在高二的阶段。我呢?那年,不过也才十四。不过是个国二生。在父母眼中,他是个带坏小孩、欺骗少女的大坏蛋。在师长眼中,他是个头疼的留级学生、三天小过、两天大过。只是,他却都有办法坳过去,到今年高二还没被踢出学校大门。在兄弟眼中,他是大哥,铁睁睁的汉子,他是势力的代表。在女生眼中,他是白马王子。而在我眼中呢?他不过是个偶尔会说脏话的调皮大孩子、大哥哥。我讨厌烟味,在我前面他不会抽烟,我讨厌脏话,他会尽量少讲;我讨厌翘课,他再怎麽痛苦都会风尘仆仆的带我上课然后「睡」死在他班上。我喜欢的,他会去做,我不喜欢的,他尽量不做————除了一样。他怎麽也不叫我名字,也是小雏菊、小雏菊的叫。除了这点,他让我没什麽可以挑剔。
「小~雏~菊~」听到这种恶心巴拉的叫法,我也能知道后头的人一定是李成华的最佳帮手———欧景易。只有他,不会嫂子来嫂子去,可是却会把哪三个小雏菊叫的让人鸡皮胳搭掉满地。欧景易染了一头金发,也不管教官一天到晚要剃他头,他一脸笑嬉嬉,一点也不察觉自己有再一个小过就会被踢出学校的危险。
「欧学长,请你不要那样叫我。」我放下扫把,冷冷的跟他说。
「小雏菊菊菊菊~我带话来嘛~」
「欧学长,有话快说,说完请滚。」
「哀唷~人家是替老大带话来嘛~成哥要你下课在北侧门等他。」我可以感觉班上同学又竖起耳朵,「收到,请滚!」给他个白眼,我转身进教室。还可以听见他嘀咕「老大什麽女人不要,偏要这营养不良的辣椒小女生。」下了课,我走到北校门,李华成从墙上翻下来,嘻皮笑脸的摸著我的短发,把我拉进怀里「干嘛?」「陪我去吃饭。」他带著那戏谑的笑,勾著我的短发。
「妈妈会骂。」我摇摇头,像往常一样拒绝。
「今天是我生日。」
「爸爸会骂。」他今年几岁?这是我第一个问题。
「我去跟他们说。」说完,他真的拉起我要上机车。
「你疯了!」我拉住他的衣角,不同的摇摇头。至少我知道,父母如果看到李华成,家里一定会闹翻的。
「陪我去吃饭。」有时候,他的脾气硬的像只牛。
「我回去问问看。」说完,我跨上他的机车,他满意的发动了车子,离开学校。
我说了谎,十四年来,我第一次说谎。
我告诉爸妈,我要和朋友去逛街。
和谁?
班上的女同学。
早点回来。
好。
我不懂为什麽我要骗人,我并不觉得和李华成出去事多大的罪恶,可是浅意识里,就是不敢说实话。换下制服,我穿了便服,出了门。李华成在路口等我,他很少接近我家附近。问他为什麽,他只说自己不是这区的人,不想给我惹麻烦。上了他的车,我听见后头一阵阵的机车上追上来,回头一看,是欧景易他们,十几台机车,跟在我屁股后面。他们比李华成停的远,至少隔了两条街。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和他们是不一样的世界的人。
我没到过寿山,不过现在看起来,高雄的确很美。我可以看见很多灯,很多大厦。风很大,好几次我都觉得自己要被吹散了,但是我却觉得恨快乐,因为第一次,我和朋友出游。李华成没说话的走到我身边,把外套批在我身上「要回去了吗?」他说话中有酒味,欧景易他们带了一堆啤酒,我想李华成也喝了几口。
我摇摇头「再多看一下下。」他笑了,眼中带的温柔「好,等一下。」我总觉得他抱著我的时候,不像大哥哥。至少,和我表哥抱我的感觉不一样。哪里不一样,我说不上来。
「唷~大嫂,大哥生日,你送什麽啊?」远远的,小虎打著酒嗝大声的问著。「献吻、献吻!」然后痞子林开始帮腔。「献身、献身!」欧景易不知死活的加油添醋。
[他们很吵!」我把头贴上李华成的胸口,闷闷的说著。
「来!」我牵著我,越过栏杆,抱著我滑下一个小山坡,站在一块平地上面。
「小雏菊,坐下。」他一屁股躺下,拍拍身边的空位。
「叫我的名字。」我嘟著嘴,却也顺然的坐到他身边。
「小雏菊。」他带著戏谑的口气,低低的叫了一声。
「叫我名字!为什麽都不叫我名字。」
「小雏菊,我要你当小雏菊,永远那麽纯洁可爱┅」他低低的说著,不知道是对我说,还是对自己。
「算了!」说来说去还是这个原因。
「生气?」他翻起身子,捱进我身边。
「没有!」才怪。
「今天我生日,你不准生气。」大手摸上我的脸,他霸道又带著笑意的说著。
「还有,你还没送我生日礼物。」
「我可以在身上扎个蝴蝶结,把自己送给你。」这句话,只是单纯的好玩,没有别的意思,真的没有!不过,我想李华成绝不是这样想。
「是吗?」我没有蝴蝶结,所以我只好摇摇头。想一想,他生日不送他礼物真的是不好。我身上也没有任何能当礼物的东西,考虑的半天,我才说「闭眼睛」他顺然的闭上眼睛。我一弯身,轻轻的再他脸颊上送了一吻。就像亲我爸一样,纯粹洒娇。我想,他对我的态度,不会比我爸差到哪里去,是值得一吻的。 他那双黑不见底的双眸看著,手指拂过我的唇,沉沉的说「小雏菊,你是我的,懂不懂?」
不懂。
我还没来得及说出,他又贴上我的唇,再一次,我无力抵抗,只任由自己和他的双唇吻著,戏著,喘息著。我终於知道,李华成和我爸、我表哥不一样。因为,他们不会这样吻我。
国三的联考压力很大,我却没有什麽心思读书。欧景易则是一天到晚抢著我的考卷,然后大似的嘲笑一翻,嘲笑到李华成出现,他才很努力的去止住笑。我发现我功课一直在
掉,从全班前三名掉到十名。这次月考,我掉到第十五。我并不介意,反正,第几名都一样,高中上的去就好。紧张的是我的老师,一天到我喊著要去做家庭访问。令一个替我紧张的,很好笑,居然是自己自身难保的李华成。
「怎麽又考这样?」他抓起我的考卷,不满的说著。
「不然你教我!」
「你知道我不会。」他把考卷塞给我,无所谓的说著。
「那就不要念我,我被我爸念的烦死了!」
「我不是你爸!」
「我知道。」又来了,他又不管这里是学校公共花圃的光天化日之下吻住我,直到训导主任气急败坏的从三楼丢了板擦下来「李、华、成,你给我滚回高中部!」他轻易的闪
过板擦,一手护住我,一手往楼上比了个中指。
「我回去了,好好读书。」他放开我,手插著口袋准备回去他的教室。
「你呢?」我扬眉,反问他。
「我不念了,这学期完,我休学。」等到他背影消失,我才回过神。不念了?为什麽?他不念完高中,爸妈怎麽可能会喜欢他?他不念完高中怎麽上大学?怎麽找工作?突然间,我觉得李华成离我的距离,又更远了一些┅
放学的时候,两三台机车闯进了校园,听到的却是很让我惊讶的叫骂声「叫小雏菊那**给我出来 ,叫嚣的是三信的女高中生,烫著短发,一脸浓妆的叫著。我的教室离旋关很进,坐在教室里就可以听到那叫骂声。我起身子,正想出去问她有何贵事,身边的花车轮拉住我,对我摇摇头。他是李华成下面的一个混混儿,平常对我也不错。「嫂子,别出去。」他一手拦住我,一手伸进书包抄家伙,还顺便跟小胖打了个眼神。「为什麽?」这里是学校,难不成她能吃了我?而且,我也没得罪她。「等成哥来。」「不要。」我甩开他的手,大步的走出去。
「你是小雏菊?」两三个女的把我围住,一脸凶神恶刹。
「你这**!」说完,她火落落的就给了我一巴掌。我痛的咪起眼睛,我不懂她会什麽打我。我根本没见过她。
正想询问,打我的女生又喷气的说「你她妈的犯贱,连我沈雅蓉的男人也敢抢?!」说完,她一手抓起我的短发,大力一押,把我摔在地上。
沈雅蓉?我更确定我没听过这名字。我也不懂,我什麽时候抢了她的男人。我一转身,又爬起身来,我不喜欢别人对我动手动脚
「你干嘛?」「干嘛?刮花你这张贱脸!」她手一伸,五只长长的指甲往我脸上刮下来,我急忙一闪身,却还是慢了一步。
左脸颊一热,血滴到了地上。我看著地上的血,一个火大反手给她一拳,只听到她惨叫一声,居然跌倒在地上。我楞楞的看著她脸上铜板儿大的伤口,不知所以。仔细的看我的手,才发现,李华成给我的戒指居然在滴血。
天!怎麽会这样!才一眨眼,其中一个女的扶起沈雅蓉,其他三个一个抓住我的手,一个又火辣的给了我一巴掌。这一掌,打得更重,我一个浪呛差点又跌倒。
只听到远远有人大喊「小雏菊!」我转头一看,李华成迈著大步冲了过来,后头跟著是欧景易、王中凯和一堆平常混在李华成旁边的人,只是现在他们的脸上没了笑容,照上了一层寒冰.
他扶助了我浪呛的身子,摸上我的脸?u有没有怎样?」其他的人,却把那几个女的围了起来。
「没有,你去看看沈雅蓉,她伤的很重,我不小心打伤她了。」想到她脸上的伤,我不禁掉下眼泪。我真的不故意打伤她的,是她自己先动手¨「你这傻瓜!」他抱住我,吻掉我脸上的泪和血,回头冷冷的对欧景易说「手,我要她的手。」这句话我不是很懂,可是我隐隐约约可以了解里面的意思,我急忙抓住李华成「你要她的手干嘛?」「你别管。」他撕开一节衣服,替我抹去脸上的血。我挣扎著,「不要,李华成,我不要你伤害她,让她回去好不好,拜托!」也许是我的话引起欧景易他们的注意,他们居然一脸不可思议的回头看我,李华成看了我一眼,才回头过去「沈雅蓉,你记住,小雏菊是我的人,伤了她,下次我要你命。」「听到没?滚!」欧景易勉强的让开一条路,让沈雅蓉他们一群人癫癫颇颇的离开。看著李华成没感情的脸,我发现,他变的不像我以前认识的李华成了┅
「女儿,过来。」我一踏进门,老爸就坐在沙发上叫著我。
「干嘛?」我著头,遮去脸上的红肿,心里暗叫不妙。
「学校打电话来,说你和人打架!」
「我没有!」
「你最近是不是和一个混混走的很进?」
「他不是混混!」我被他不屑的口气惹火,大声的吼回去。
「我告诉你,别以为国三我就不管你。从今天开始,你不准出门,上下学我载你去。你离那混混远一点!不准见面知不知道?」老爸站起来,一脸严肃的说著。
「你没有权利管我!」我大声的顶回去。
「你¨你这浑帐!」啪一声,他给我一巴掌。我楞在那边,今天我被打的还不够嘛?为什麽连爸也打我?!我掉下眼泪,对著他还有从厨房走出来的妈大吼「我讨厌你们!讨厌讨厌讨厌!」说完,我冲上楼,把自己锁在房间里,痛哭失声。李华成,李华成,我好想你!你在哪里?李华成!那一晚,我终於知道李华成是谁。他是我爱上的一个男人,不能爱,却爱上的人。
我被禁足了。除了学校,我哪里也不能去。李华成好像也知道我家的事,他没有来找我,只欧景易有空弯道国中部来看看我。我也不能去找他,因为爸妈老师,下课不让我去任何地方。这样过了三个礼拜,我只觉得我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像死了一样,灵魂像被抽去一般。剩下的不过是我的躯壳。我哭、我闹,在家里拼命的砸东西,摔东西,他们却丝毫不动心,只是把我看得更严,更寸步不离。后来,我乾脆把自己反锁在家里。我不去上学,也不出门。整天闷在暗黑的房间里,流眼泪。眼泪流乾了,就只剩喘息,我发现,我根本已经快死了。快被思念折磨死了。就这样,睡醒哭,哭醒睡。不知道过了多久,多久。那天晚上,我突然坐起身来。走到桌前,看著日历。我笑了,一个多月来我笑了,因为我发现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十五岁的生日。一股想见李华成的感觉满然窜起,我觉得自己再也无法控制了,我整理好自己的行李。在凌晨一点的时候,逃出了家门。我真笨,一个月来就只知道哭,完全没想到要逃。招了辆计程车,我往一家李华成曾经带我我去的刺青店。
踏出了刺青店已经凌晨两点多了,我没有头绪的走著。我想见他,却不知道他在哪里。我不知道他家在哪里,我发现我什麽都不知道。两台呼消而过得机车在我身边停住,车上的人走下来「妹妹~要不要去玩?」我抬起头来,看著他们,「今晚飙车的地点在哪?」他一楞,又露出痞子笑容「中正路啊,刚开始没多久,要不要去?我载你!」「好!」我二话不说的跨上他的车,我知道,李华成一定在哪里。
伦哥,载我的人,其实人不错,他边骑车边问「你要去找谁?没人的话,就让我载。」我知道他们尬车的时候习惯载个女生在后头炫耀。「今晚很多人吗?」
「很多啊!火龙车队跟青虎车队今晚连起来飙,一两百台有吧!你找的人是哪队的?」我不知道李华成是在哪一对,我没听他说过。只好摇摇头。很快的到的中正路,伦哥看了一眼手表,「应该在五分钟车队就会到了,你路边站点,免的被辗死!」他点跟烟说著「你脸色怎麽那麽不好?不会挂了吧?」我没有注意他的话,只是眼睛盯著前方看,果然不久,一堆谜谜蒙蒙的车灯在远方出现,接这是渐渐传来的车声。才一眨眼,几十台车子就呼萧而过。那麽多,我去哪找他?一咬牙,我冲道路中间,想看清楚每台车子。伦哥大叫一声想把我拉回来,已经来不及。我听见叫骂声,煞车声,还有撞车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只是张大眼睛想看李华成在哪里,可是我却看不到,除了车灯我看不到什麽。突然一台车子急速煞车在我前面,车身一斜,压著地面笔直的像我冲过来,在离我一公尺的地方硬生生的停住。只见滚了两圈的骑士站了起来,摔掉手上的安全帽,气冲冲的向我走过来「干!你找死?****挡在那———————小雏菊?」等我闭起眼睛准备接收他那怒气冲天的一拳,那人突然叫出我的名字。我睁眼一看,居然是欧景易,他摔的鼻青脸肿,整只手都磨出来血,我颤抖的说「对¨对不起┅」脚一软,我跌 坐了下去。欧景易连忙冲过来扶助我?A一边大叫「call成哥,叫他掉头,快快快!说嫂子在这!」他这一吼,旁边几打转的机车都停下来,后面来势汹汹的机车群也都停了下来,把中正路当成停车场。一下子,几百台机车停的停,转圈的转圈「他¨他们怎麽都停了?」欧景易扶著我坐在柏油路上「废话,一半车队是老大的,大家不停下来看大嫂不然要干嘛?」
伦哥,载我的人,其实人不错,他边骑车边问「你要去找谁?没人的话,就让我载。」我知道他们尬车的时候习惯载个女生在后头炫耀。「今晚很多人吗?」
「他在┅在哪?」我头昏目眩的问著,几天的眼泪,把我全部的体力都榨乾了。
「老大的车子早就飙到前面不知道哪里了,喂!小雏菊,你别葛屁!你死了,老大会把我们全砍了陪葬的!」他紧张的说著,我闭上眼睛,只觉得好累。想到李华成就要来了,又勉强打开眼睛。安静的路上,突然又传出呼呼的车声,接下来一群人吵杂不轻的说「成哥来了!」李华成来了!我看那台像失控的机车撞了过来,在机车还没有全部停下来的时候,车上的人跳了下来,他一手丢了安全帽,帽下是李华成,只见他苍白著脸,像我冲过来。他的脸好白,是不是病了?我松开欧景易的手,也朝他奔了过去,只见他喊「小雏菊!」我使劲全力冲了过去,和他扑了个满怀。他气急败坏的说「你到这来干嘛?」我努力的挤了一个笑容「我¨好想你!」这几个自用尽了我全身的力气,话说完,我全身一软,眼前一黑,就这样扑倒在李华成的怀里。我终於¨回到了他的怀抱。
那天,我在李华成的怀里睡著。醒来的时候,只见房里一片黑暗,我隐隐约约可以看到李华成坐在窗口,朝外面吐著烟。我拉开棉被,他也回了头,弹掉手上的烟,他走过来一把抱起我坐上他的大腿「好点没?」我只是点了点头,把自己埋进他的胸膛,听著他的心跳,只有他的心跳能让我安心,让我知道,我还活著。
「你瘦了。」他仰起我的头,看著我淡淡的说著
「都是为了你。」只是一句话,却包含了我所有的爱,李华成抱紧我,抿著嘴一言不语。过了好久,他才叹气「你这样跑出来,你爸妈会担心的。」
「不会!他们根本不管我死活。」
「别任性,睡吧,明天我带你回去。」说著他放下我,想替我盖被子。
「不要!我再也不要回去了。」我抓著他的衣服,大声的喊著「我讨厌他们,讨厌死了!」
「傻瓜,你要是像我一样没了爸妈,就不会觉得他们讨厌了。」我从来不知道他是孤儿。
「不管!他们不让我见你,我讨厌他们!」黑暗中,我彷佛可以听见他的叹息声,只见他喃喃的说著「他们是为你好,我不是好人,跟著我会受苦的。」
「在我心里,你最好。」我抱住他,自己送上了双唇,生涩的吻著他。他双手收紧,也低头热烈的回应著我,黑暗中,没有半响声息,就只能就我和他的心跳声,喘息声。过了好久,他才勉强把我推开「睡吧。」说完,他起身离开了床畔。
「你为什麽不要我了?」我拉住他,开始无理取闹的掉眼泪。
「不是不要,是不能。」他撇过头,故意忽略掉我挂在脸上的泪珠,望著窗外无奈的说著,我抿著嘴,不发一言,他则是头也不回的慢慢想走出房间。我看著他的背影,突然觉得,我不能让他走,他是我的男人。我的!我伸手把胸前的扣子一颗一颗解开,把整件上衣褪下,开口喊他。
「李华成,你转头!」他停下步伐,一转身,猛然倒抽一口气,生硬的问「你干嘛?」我下了床,往他的方向走去,边走边拉下我内*的肩带「我干麻,你很清楚。」他居然往门边退,一整脸死白,好像看到了怪物,指著我,结巴了起来「你┅你的胸口┅」我的胸口,刺著一朵艳黄的菊花,那是我到刺青店一针一针让刺青仔帮我刺上我的胸口,还记的边刺他边牢骚「成哥一定会砍死我。」
「我刺的,今天刚刺。」说完,我扑像他,把自己摔进了他的怀里,他颤抖的抱著我,「你这笨蛋,学人刺什麽青┅」
「你背上也有,我听欧景易说的,让我看¨好不好?」说完,我伸手粗鲁的把他的上衣脱了下来,瞪著他的胸口看,一条一条的疤,像蜘蛛被打扁一样的横挂在他胸前。那是被开山刀砍出来的。他推开我,喘气的问「你知道到底你在干嘛?去把衣服穿起来」他边说边大口的喘气,彷佛遭受倒什麽极刑一样的痛苦。我知道他为什麽喘气,我是小雏菊,可是国中三年,男女之间的事,我不是全然不懂。至少,我就看的出来他喘气的原因。那是一种欲/望,一种野性的欲/望。
「我不要,我要你,你是我的男人,欧景易他们都那样说,为什麽你不要我?」我再次扑上他,紧紧的抱住他,而他的手则是不停的抖。
「我一定会砍死他们。」他咬牙切齿的说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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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试读的,因为有字数规定,所以不能发全文了,不过你可以自己去查,名字是《小雏菊的黑道》,真的超级感人的,看到最后,我已经哭到不行了,真的心疼。
㈢ 情人(短篇小说)
题记:
前两天,我无意间听到了几个同事聊天,话题是关于情人的。从她们的谈话中,我似乎知晓了情人间的关系也并不都是为了钱,为了肉体的欲望的。他们之间是存有爱情的——真正的爱情。我瞬间产生了同情情人的心理,于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女性的形象就从我的脑海中走了出来,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我为这个形象感动着,我决定写一篇短篇小说,只取一些不太使人伤感的生活中的一些小片段,以此来歌颂情人之间的爱情。事情就是这样的。
正文:
夜深了。一个南方小城的高档小区里。天还下着秋雨,雨朦胧胧的,就着路灯,远看时,好似浓雾一样。青青和衣坐在床上,等着万卡回来。昏暗的灯光使她看起来显得特别不真实,显得渺小。无聊的电视剧的声音像是被她屏蔽了似的,除了她自己粗重地喘息声,还有砰砰地心跳声,她什么也听不到了,好像这个世界里就只剩下她似的。
她是个十分美丽的女人,约有三十来岁,要不是此时的她看起来十分的疲惫,脸上挂着很厚重的忧郁的神情,眼神空洞,像是紧盯着另一个世界;别人还真以为她还是个二十岁的黄花闺女呢!她离过一次婚,那段不幸的婚姻时常让她做噩梦,在梦里,仿佛她又回到了那段不幸的时日里。她在梦里哭,哭醒了就哭地更凶。每到这时,如果身旁睡着万卡,她就会把万卡推醒,然后紧紧地拥进他怀里,怎么也不肯放手,好像只有这样她才能确定过去的已经过去了似的。但大多数时候她都是一个人睡的,万卡很少回来陪她,他总说他很忙。所以在没有万卡的时候,在她哭醒的时候,她就会切实地感到她被这个世界给遗弃了,她把自己想成一个孤儿,所有的人都不爱她,她甚至想到死。她是个不幸的、可怜的女人。
万卡是她的男朋友——与其说是她的男朋友,倒不如说是她的情人。没错,万卡已经结了婚,他有一个美丽、贤惠的妻子,他还有一个十岁的儿子,也是十分的聪明可爱。他是本地人,他做着木材生意,很有些钱。在外人看来,甚至他的妻子,都认为他是顶幸福的人。好像世间的一切幸福都是为他而准备的。可这和他又有什么关系呢?他认为自己是不幸福的。他已经三十五岁了,在他的内心深处,一个极其敏感的地方,时刻让他感知到自己的不幸福——他唯一的缺憾就是没能拥有过爱情。这种缺憾使他感到他的生命是不完整的,就犹如缺了角的玉盘。他和他的妻子的结合,是中国典型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他和妻子在结婚前只见过两面,连手都没牵过,就在双方父母亲的安排下结婚了,然后就像是世界上的任何一对新婚夫妻一样,享受着鱼水之欢,整日里耳鬓厮磨,然后就有了孩子。随之而来的是逐渐冷淡的热情,这使他对自己的婚姻有了新的看法:这哪能算是什么爱情啊!好像娶妻的不是他,而是他的父母亲一样。但没人敢说他不爱他的妻子,他自己也不能。在别人眼中,他们夫妻俩郎才女貌,他们的结合亲友间都认为是天作之合,是十分般配的。可是,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对妻子的爱,更像是亲情,从不是爱情。这使他十分苦恼,好像有个声音在嘲笑他说:瞧吧!瞧这个没有爱情滋润的不幸的生命。
“我娶的不是爱情,而是父母口中男大当婚的传统。我是个传统观念的牺牲品!”他常这样对自己说。
直至两年前他遇到了青青,啊!那是怎样的女子啊!她那美丽的姿容,娇柔的神情,真正的春天一样的双眸,无一不使他产生一种从未有过的青春的激情。他完全忘记了自己已经结了婚,还有了儿子,倒觉得自己还是个小伙子似的,他仿佛看到了爱情的圣光在向他招手:来吧!拥入我的怀抱吧!我可怜的囚徒。
他妥协了,沉沦了。
那时的青青正处在不幸的婚姻的阴影里,她很想逃,但她不知道该往哪里逃。可是她遇到了万卡,面对万卡的追求,她似乎知道了“逃跑”的目标。要知道,不幸的女人是最禁不住男人对她的好的。她随即结束了自己不幸的婚姻,义无反顾地拥入了万卡的怀抱。他俩在一起了,没有任何人知道。好像他们的结合是不需要任何结果的,只是为了爱情而已。
夜更深了,万卡还是没回来,今晚怕是又不会回来了。她不敢给万卡打电话,发信息也不能,除非是万卡先给她打电话。因为万卡对她说过,要是他们之间的事被他的家人察觉的话,他们间的缘分就该到此结束了;他不愿丢掉他算是幸福的家庭,包括脸面。而她不愿丢掉万卡,她是爱他的,她已经离不开他了。死也不能!她无心睡眠,她陷入了沉思,在这个装修得顶舒适、顶豪华的金屋里,她就像是关在用金子做成的笼子里的鸟,靠着主人的施舍维持生命,没有自由,也没有任何的思想,只是日复一日地盼望着能和万卡走进婚姻的殿堂。这无疑是可悲的。
“可是还能怎样呢?”她对自己说。
她又陷入了沉思,没人知道她在想这什么。
第二天,雨早已经停了,空气中湿润润的,风中携带着萧条之感,凉凉的,涩涩的。青青还没睡醒,房门就被温柔地打开了。是万卡来了。这是一个成熟的、挺拔的男人,他长得并不很帅,但很有气质,人只要一看到他,就会被他的气质所吸引。他全身上下好像都闪着光。他穿着整洁的黑色西装,白色的衬衫雪一般洁净,领带也扎的十分讲究。他的头发,他白净的面庞,都整理地十分干净清爽,让人一看就认为他是个有品位、会生活的男人。他手里提着热乎的早餐,轻手轻脚地来到青青的床前,把早餐放在了她床头的柜子上。他久久地看着青青。青青依旧熟睡着。
这时,万卡突然间想起了昨天的事,好像这份记忆是它自己钻进他的脑子里似的。
那天,万卡在外面亲自接待了几个很重要的客户,回到家时,夜已经很深了。他是被朋友抬回家的。他喝得大醉,可关于他木材原材料采购的问题,还是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一想到这,他就摇了摇宿醉未醒的、很沉重的脑袋,叹了声气。
“生活里,有谁是容易的呢?”他在心里感叹着。
在他回来的时候,儿子已经熟睡了,妻子还在等他回来。他的父母亲不愿意和他们住在一起,他们说既然他们身体健康,能照顾好自己,他们就应该有属于自己的二人世界,他俩不愿意儿女打扰到他们的生活。老两口到哪都是并肩走着,手拉着手,好像越老就爱得越深似的。
万卡躺在床上,因为头疼而轻声呻吟着,他不停地呕吐着,妻子琳娜拍着他的后背,用垃圾桶接着呕吐物。整一夜,琳娜几乎就没合过眼。她的话不多,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她总是默默地为自己的丈夫做着一切。她从没向万卡索取过什么,她不会撒娇,除了爱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好像没有欲望一样,她只希望她的丈夫和儿子都能平安健康,这就是她最大的幸福与安慰。
万卡虽然喝得大醉,可他的心里却跟明镜似的,酒精并不能麻醉一个人的心灵。每当深夜里的任何一个时候,他渴醒了,刚一翻身,琳娜就已经把放着蜂蜜的温水送在他的嘴边了。他喝着蜜水,心里也如同蜜一样甜蜜,感到幸福。他闭上眼睛,一动不动,并没有睡去。满脑子都是琳娜和青青,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女人之中的两个,另一个是他的母亲。他开始拿琳娜和青青对他的爱做对比,他似乎明白了;青青对他的爱就像是一只美丽、粘人、给他带来欢乐的鸟儿。而琳娜,他的妻子,却像是鸟儿的窠,虽然她有些时候很不起眼,但没人能代替她的作用。那是一种温暖,一种归宿感。就像他喝的蜂蜜水一样,那是平淡如水的浓浓的爱。而青青给他的爱,却像是四月里的骄阳,虽然美丽,令他神往,但却不能长久,再美丽的春天,也都是会过去的。想到这,他想象着此时琳娜为他担忧的神情,他流出了眼泪:得妻如此,夫复何求。我还有什么好不甘心的呢?这不就是爱情吗?还有比这更伟大、更动人的爱情吗?
耳边传来儿子的呓语:“爸爸——回——来——”他幸福地笑了。
想到这,万卡只觉得眼前熟睡的青青,睡美人一般的她,好像突然间变得很陌生一样。他不忍心把这样的她叫醒,又不知道该怎样面对她。他觉得他得找个机会对青青坦白这一切,越快越好,但不是现在。他又轻轻地离开了,除了茶几上冒着热气的早餐,好像他从没来过一样。
青青醒来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了已经冷掉的早餐,她知道万卡来过了。她仿佛意识到了什么,陷入了沉思中,她总喜欢沉思。
时间又过了两个月,一切都和往常一样,除了天更冷些,除了青青的噩梦,除了万卡的应酬和醉酒。这是一个淡红色的傍晚,天空却飞舞着凌乱的雪花,这是十分罕见的。往常碰到下雪天,青青必定会高兴地像个孩子,又蹦又跳的,她最喜欢雪了。可是现在,她却无心欣赏面前的一切。万卡依旧在忙,他总是很忙。她和她最好的闺蜜嘉欣,坐在小区公园的凉亭里,旁边的几株粉红色的梅花展露着迷人的姿容,雪也似乎变得温柔了起来。青青坐在凉亭里的石凳上,一只手撑着下巴,柔软的秀发顺着胳臂垂在石桌上,宛如黑色的瀑布。她望着旋旋飘落的雪花,望着刚毅的寒梅,沉思着,伤感的气氛使梅花失去了颜色,雪也变得木纳起来。好像一切都不该存在似的。
嘉欣把一切都看在眼里,她用一只手接着飘落在她手掌里的雪花,看着它一点点的消融,“你和他会有结果吗?”她没有看青青,依旧紧盯着手心,像是自言自语。
嘉欣的话打断了青青的沉思,她换了一只手,继续撑着下巴,眨了眨眼,愣了愣,说:“我不知道。只要能和他在一起就好。”
“可是,”嘉欣走到了青青身边,和她坐在一起,抚摸着青青瀑布般的秀发,说,“可是你还在伤感些什么呢?我看得出来,你并不快乐。你应该考虑一下,这样的生活是你应该得到的吗?没有名分,贼一般的提心吊胆地活着,只为了他施舍的一点温存,我不觉得这有什么意义,这不是爱情,更像是彼此间的需要。你是在拿你的青春做赌注,对于你来说,青春是无价的。我们是好闺蜜,我得向你说出我的心里话,我觉得,既然他给不了你结果,你还不如在他身上多敛些钱,即使是将来你们分开了,你之少还不算是太亏。他是本地人,他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而你就不同了,他不知道你的家在哪里,你随时可以消失掉,让他找也找不到。青春对于女人来说,可是无价的啊!”
“我也不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快不快乐,可我不想要他的钱,我只想和他在一起。我爱他,爱他对我说的每一句话。和他在一起所感受到的快乐,是我以前做梦也没有感受过的。我们在一起的这两年间,我们没红过一次脸,虽然他很少来陪我,可我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快乐的,他对我的好,我是知道的。一个女人,图的不就是一个男人对她的好吗?虽然我很想和他结婚,可即使是现在,我只是他的情人,我也依然很满足。我还能幻想些什么呢!”
“你可真是让我又怜悯,又气愤,又想祝福你得到幸福,嗨!我可爱的人儿啊!”嘉欣笑了笑,看不出是欣慰还是失落。她们都沉默了。伤感的气氛又主宰着一切,梅花舒展着愁容,雪花依旧飞舞。
又过了两个月,临近年关,天还依然冷着,雪却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年的气氛在这个小城里,也愈来愈浓厚了。在这样的团圆的佳节,一元复始,万象更新的节日气氛却使青青愈发感到孤独。一到夜幕降临,华灯初上时分,灿烂的烟火就在夜空中争奇斗艳,此起彼伏,相互呼应着把黑夜照耀的宛如白昼。啊!这是多么喜庆的节日啊!可是,就在这样的夜晚,在绚烂的烟火中,孤独却是多么的不合时宜,多么的明显、扎眼。
青青望着窗外的烟火,她想起了她小的时候。那时每到过年时,夜空中烟花璀璨,宛若星辰欲坠。她呢,是最喜欢烟花的,她认为烟花是最能给人以希望的。所以每当夜空中的第一声烟花响起,她就会放下盛满母亲包的好吃的饺子的碗,一溜烟儿地跑到屋外开阔的地方,仰起脖子,痴痴地看着夜空中灿烂的烟花。若是没人叫她,看她那劲头,还真以为她能看到整整一夜,看到连烟花也睡着了呢!
“可是,长大了的我,为什么总觉得快乐远比烦恼少呢?现在看到烟花,为什么不觉得是看到了希望,反而更加惆怅了呢?我难过的根源是什么呢?我不幸的婚姻已经过去了,那么就是现在,就是万卡。或许嘉欣说的是对的,这种生活真的是我想要的吗?如果我真的是只鸟儿,那么我只能属于蓝天,属于山川河流,而不是笼子。如果我爱他,他也爱我,我们就应该像世间的任何一对情侣一样,爱得张扬,爱得洒脱,爱得无畏。而不是像现在这个样子,就连打个电话都得顾虑重重。这算是什么啊!这简直就是煎熬。我还是一无所有。”青青想着。
这个年,比往年来得晚了一个月,所以这个年也比往年都要暖和些。年是青青一个人过的。万卡好像来看过她一次,她不记得了。她厌倦了,她感到累了。
“一切都该重新开始了!”青青想时常这样想着,仿佛她在等待着什么。
该来的终于还是来了。这是一个年后的傍晚,万卡对青青说:“我们总说我们在一起是为了爱情,可究竟什么才算得上是爱情呢?我觉得我现在有必要和你说说我的看法,我认为爱情是应该比世间的任何一种爱都更需要一颗责任心,都更应该全身心地去投入它、经营它的。因为能朝朝暮暮陪伴我们一生的爱,只有爱情。所以爱情比亲情也好,友情也好,都更需要一颗真诚的心来对待它,容不得一丁点儿的虚伪。而我对你的爱,是不负责任的,是没有结果的。你为我放弃了你的婚姻,这是我的错,我不该出现在你的世界里,打扰到你。可我不能为了追求我那幼稚的、可笑的爱情而让我的家人痛苦,使他们遭受到不幸。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我们应该冷静地思考一下未来的生活。既然我不能给你结果,我就不能自私地去占有你的青春,这对你是不公平的。”
他点上了一支烟,递给青青一支,继续阴沉地说着,“直到今天,直到今天我才明白,我是爱我的妻子的,我对她的爱就是爱情,是爱情的本质。爱情的尽头就是亲情!我承认我是爱你的,可我对你的爱更多的是理想中的爱情,那仅仅是我的幻想,是不切实际的。现在的我能怎么办呢,不管是你还是我的妻子,无论我选择谁,我都是负心汉,都是不可饶恕的罪人。既然是我犯下的错,我就应该一个人去承担这一切,可我知道,我无法做到。我爱你,是你让我感受到了爱情,也让我正真认识到了爱情。我由衷地感谢你,可是我想,既然你是爱我的,我也同样爱着你,我就应该坦白地向你说明这一切。我不想骗你,想起你美丽的容貌,你温柔的笑脸,你的体贴,你的善良,你一切的一切,对我何尝不是一种煎熬?这样的你,让你在我身上浪费你的青春,我办不到!你应该得到幸福,你比谁都应该得到幸福!啊!我多么希望你能得到幸福啊!我爱的人!我不需要你的原谅,我也永远无法原谅我自己,因为我的幼稚的幻想,我伤害了多么美丽的你。我死后是要下地狱的,可我不怕,我怕的只是你为我而痛苦。这是我下地狱也不愿看到的。善良的你,请你告诉我,你会获得幸福的,对吗?”
青青没有哭,她原以为她会哭的,可是她没有眼泪,她现在却比哭还要痛苦一千倍。她声音颤抖着,说:“我知道,我都知道!我知道我们在一起没有结果,我也知道其实我一直都在骗自己,我为自己编织着一张幻想中的网,那网中有我,有你,只有我们。而那张网却是那么的脆弱,那么的错乱,它逃走了你,却将我紧紧束缚其中,无法逃脱。可是现在,现在你把我从这张幻想中的网用力扯了出来,我睁开眼看到这现实中的一切,发现我还是一无所有,就像我那重复了无数次的噩梦。我连哭都没了泪水!你用不着对我说抱歉,我们都没错,你爱我没错,我爱你更是。错的不是我们,是时间,是我们在错的时间里遇到了对的彼此。现在,我想开了,我一切都想开了。我会得到幸福,像你拥有的那种幸福。我们都要幸福,为了幸福,我甘愿退出……”
万卡走了,留下一张银行卡走了。他认为这是他能为青青做的唯一的补偿。青青望着那张还留有万卡的余温的银行卡,好像眼泪迟到了一样,放声哭了起来……
(全文完)
㈣ 求好看的小说。
我一般都看都市言情的给你推荐几个我总结的比较好看滴文文(绝对原创,希望你喜欢)
顾漫写的小说都很经典,其中最喜欢的就是《何以笙箫默》
内容简介: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 本书从七年后超市的相遇开始,把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娓娓诉来。书中男主角何以琛深情而执着,平静的外表下汹涌着刻骨的相思,冷淡的语言中暗藏着最深的温柔。如果世界上曾经有她出现过,其他任何人对他来说,都成了将就,而他,不愿意将就……
洛于写的《何以笙箫默同人续》跟顾漫的文笔很像,值得一看
还有《微微一笑很倾城》
内容简介:男人对女人一见钟情的是什么?容貌?气质?身家?NO,校园王子+游戏高高手肖奈同学一见微微,钟情的并非她逼人的艳色,而是她那飞舞在键盘上的纤纤玉手和她镇定自若的气势!!!囧掉了吧?同是网游高手的贝微微,彼时彼刻正在电脑前有条不紊地指挥着帮战,打了一场完美的以弱胜强的辉煌战役,完全没意识到爱神小天使近在己侧……随后,篮球游泳全能优等生与游戏公司总策划人等身的肖奈大神开始了网上网下全方位地捕猎美人心……于是,一场爱情,就在一朵花开的时间里,悄然萌生了。
君じのve写的《微微一笑很倾城》的续《怎奈何你的微微一笑》正在贴吧连载,可以看一下。
还有《杉杉来吃》跟《何以笙箫默》是不同的风格,是轻喜剧,是《微微一笑很倾城》的姐妹篇。
内容简介:杉杉无比乖顺的蹲在产房前当临时血库,期间又被大老板支使着去做了个血液检查,以证明身体健康,血液合格。 生产中孕妇果然一度危急,杉杉乖乖的被抽了三百CC血,孕妇转危为安,杉杉在言清的千恩万谢下走出了医院,走了一会,停下,看着月亮仰天长叹。 “资本家果然是吸血的啊,没人性啊没人性。” 犹自摇头晃脑的杉杉没注意到,一辆黑色跑车在她身后停了一下,听到她的感叹后,跑车后座的男子嘴角动了一下,然后关上了刚打开的车窗。 “回家。” “老板,你刚刚不是说要送薛小姐回去的吗?” “不用了。”男人不帯表情的说,“资本家都是没人性的。”
明晓溪写的文不用说是很经典了。最喜欢看的就是《泡沫之夏》,描写的欧辰好让人心疼的。同样纠结的还有《烈火如歌》和《会有天使替我爱你 》喜欢虐文的可以看一下。现在在看的就是《旋风少女》了,还在连载,现在完成了三部,讲述的是以跆拳道为背景的N个男女的纠结故事。
我喜欢的作者还有匪我思存,国内原创都市爱情小说的领军人物。古代故事以《寂寞空庭春欲晚》为代表,民国故事以《碧甃沉》为代表,现代故事以《佳期如梦》系列为代表,匪我思存创造出了独特的爱情小说风格——悲情,并影响了最近两年青春小说的阅读风向。
《佳期如梦系列》包括《佳期如梦》,《佳期如梦之海上繁花》,《佳期如梦之今生今世》
其他的文还有《来不及说我爱你》,《千山暮雪》,《冷月如霜》和《水晶鞋》
辛夷坞80后作家新领军人物,独创“暖伤青春”系列女性情感小说。著作有《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原来你还在这里》、《山月不知心底事》、《我在回忆里等你》、《许我向你看》、《晨昏》
笙离的文也很好看,有《耳洞》、《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寂静流年遍开花》、《你的天涯我的海角》、《时擦》、《是你,给我一半的爱情》
这些文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何以笙箫默》,所以再推荐一些文笔或内容比较像的
首推就是洛于写的《何以笙箫默同人续》跟顾漫的文笔很像,值得一看
花清晨《想入非非》情节像,女主倒追男主,后来男主失忆后出国,回国后开始纠结的爱情。男主一旦爱上就很痴情的
田畈《告诉大雄我爱她》温馨版,俩人大学时就在一起,后来女主出国,回国后俩人闪婚了……
晴空蓝兮《良辰讵可待》情节像,大学时俩人在一起,后来男主出国,俩人分手,多年后男主回国,俩人兜兜转转又走到了一起……
叶紫《可惜不是你》情节很像,男女主大学恋爱,因为某个原因分手,最终又在一起。结局在番外里。
随风迁徙《二元二次》情节很像。男主毕业时出国,俩人分手。后来男主回国,又重新追女主,经过一场大水以后两个人又在一起鸟,本文语言很诙谐幽默,强推。
木槿天蓝《恋爱吧,就像不曾受过伤害一样》情节很像。大学时女主倒追男主,女主也是高干子弟,男主也只是普通家庭。后来分分合合,最终又在一起鸟。
桩桩《指间秋阳》情节像,女主是记者,和男主分分合合……
皎皎《风起青萍》情节稍微像。两个人离婚后因为一起谋杀案再次牵扯在一起……男主很深情。
无处可逃《醒来时的那一记阳光》情节像。男主很深情,女主有强迫症,本故事和历史文物有关。强推
无处可逃《有一种爱谁敢言说》情节有点点像。前世今生类型,有神话色彩。
无处可逃《桃花流水》大学时俩人恋爱,后来分分合合数十载……最终he
以下就不一一叙述了,楼主自己看吧
晴空蓝兮《尽在不言中》
大懒虫,小懒猪《要婚姻干嘛》
田反《你是我学生又怎样》
皎皎《君子一诺》
自由行走andrea《第三种爱情》
安宁《温暖的弦》
还有一些是我总结滴一些高干文
匪我思存的《佳期如梦》系列《佳期如梦》,《佳期如梦之海上繁花》,《佳期如梦之今生今世》
《佳期如梦》
内容简介:你别以为我是等你呢,我是没遇上一个好的——我要真遇上了,哪还会等你啊。可是尤佳期,我这么多年找来找去,就没能再找着第二个你。
《佳期如梦之海上繁花》
内容简介:我们到底会为了什么爱上一个人呢?因为楚楚可怜,因为回眸一笑,因为一句话,一件事?还是因为他就是他,不是别人?
梦里轻盈的雪花一朵朵落下,无声无息,消失在海面上。
所谓繁花不过一梦。
《佳期如梦之今生今世》
内容简介:这是一部纯属YY的小言情,所以文中包含并不限于以下雷元素:
俊男美女、商界精英、人中龙凤、铺张浪费、金钱互砸、张扬跋扈、跑车豪宅、华服美食、万能女主……
主角配角们不食人间烟火不关心民生疾苦只会爱来爱去……部分对白台词描写极其肉麻,可能令你产生胃部不适。
这是一个还是大纲还是胚胎还是萌芽状态就卖掉的故事,所以更新不见得及时,大结局更不见得能在实体书上架前贴出。不接受催文,停止更新后敬请漫骂,我写这个故事第一为了自己高兴,第二就是为了钱,谢谢!
步微澜的《沉香豌》
内容简介:只是当初茫然,不知情之一字润物无声。
香豌的花之箴言:当失去的时候,才会了解其真正的价值。
皎皎的《君子一诺》
内容简介:
故事的开端,皆因一个来不及的承诺。初恋的离开,彻底改变了苏措。原以为无法再爱,命运却安排她遇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热切而温暖的大学生活,张扬洒脱的青春,不期而遇的爱情也悄然来临。英俊睿智的陈子嘉,冷静平和的许一昊,关心体贴的邵炜,谁有可能走进她苍凉的心?过往不能违背的承诺,前方触手可及的爱情,看苏措何去何从? 走过了最初的痛苦,苏措也逐渐接受了那个默默关注自己,等待自己的男人。陈子嘉用了七年的等待,换来了心中的至爱。也许江为止会一直留在苏措的心中,但苏措和子嘉都明白自己深爱彼此。而许一昊和李文薇,苏智和应晨,也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或许总有遗憾,但未来依旧美好。
梅子黄时雨的《人生若只初相见》
内容简介:早知道是没有结果的事情,是的,她一早就知道了.她向来冷静自持,偏偏遇到了他.人生若只初相见,她便是她,他亦是他-------
妾心如水的《佳音如梦》
内容简介:一个关于生活梦想的故事——
俗世生活里向往幸福生活的小女人遇到了小说中才有的最最极品的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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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梵的《白昼的星光》
内容简介:容貌尚可、脾气尚可、连头脑也只是尚可的小女子顾且喜,因为一次意外,匆忙嫁给了优秀男人赵苇杭,而后者也是在经历了刻骨铭心的伤痛后,急于在现实中寻找一份没有爱情奢望的婚姻。两人各取所需,各尽本分,相安无事地过着有性无爱的生活。 在“大灰狼”一样的丈夫面前,顾且喜始终扮演着一个的谦卑的、没有骨气的小媳妇形象,可爱、可恨之极。然而,在琐碎的、不经意的家庭生活中,爱在两人之间悄悄萌芽,当两人都深陷其中时,又不得不分手……
缪娟的《翻译官》
文章涉及了翻译官的职业描写,会让你在看后爱上这个貌似遥不可及的职业,也爱上浪漫的法语营造的氛围。 文中不乏激情场景的描写,力透纸背,看后令人感叹“爱一个人原来可以如此纯粹”。
南东北西的《落落·清欢》
内容简介:
……你说你爱我到老,到现在我还忘不掉……
……什么天荒地老,不到最后不会知道……
那一年的单车,午后的林荫道,男孩转头对后座的女孩温柔的说:落落小心,转弯了。
这一年的乱世,人群中他一抬眼看见她,咧开嘴呲出一排大白牙,招摇的:乔落!你去哪儿啦?
彼时,
形容乔落,大抵是这些词汇——
骄傲,漂亮,神气,聪慧,幸运,一帆风顺,趾高气扬,落落大方。
棋子和松子的《半是蜜糖半是伤》
内容简介:
她就是他的那根肋骨,他是她一世的归宿,经历过了,挣扎过了,爱能如期而来吗?爱情这东西,半是蜜糖半是伤!
我微笑,不代表我没有落泪;
我离开,不代表我不想留下来;
我坚强,不代表我不需要依赖;
我忘记,不代表我们没有曾经相爱。
花,曾经开过,所以我微笑;
风,曾经经过,所以我离开;
心,曾经动过,所以学会坚强;
我,曾经爱过,
但, 不会回来。
金陵雪的《大爱晚成》
内容简介:
如果相亲时遇到绝色。
“呸。”
张寒的回答向来言简意赅,她常说薛葵空长了个聪明脑袋,眼光太低,凡是五官齐整的男人,她都认为不错。
“醒醒,醒醒。”
叶澜澜更是一针见血,在研究所呆了十年,久不见潘安,便觉公猪美。
薛葵想想也是,绝色还用得着相亲?
.....
进退得宜、恭谨有礼,长相普通的大龄单身女博士;
每天由凌志车接送穿,着香奈尔上学,美貌与智慧并重的女子,究竟哪个才是真正的薛葵?
别人眼中的大冰块,不苟言笑的小老板;
对恋人温柔到近乎宠溺,对家人爱护的无微不至,究竟哪个才是真正的卓正扬?
当卓正扬遇到薛葵,原本只是普通大龄单身男女的相亲却引出纠结过往
——复杂的经历成就了谜一样的薛葵,却也使本应千篇一律的恋爱变得绚烂多彩。
这个海葵般的女子,看似温驯无害,却能在被伤害时能予人致命一击。
以诙谐和玩世不恭,演绎着一个带点忧伤的故事,作者的故作世故,其实却是深深的无奈和沧桑。
明月他乡照的《暮然回首》
内容简介:我多么不愿意承认,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如果可以,我愿意用任何代价去留住那些美好的时光,你知道吗?与你相处,总是不断的让我感受生命的愉悦以及那些快要被遗忘的滋味。我一直以为自己赢了,亿万的财富,别人的掌声,美女在怀,应有尽有,直到多年后,再看到你,我才知道我输了,在我最好的时光,在我最想分享的时刻,在我最需要安慰的日子,我最喜欢的人都不在我身边,如果能重新开始会多好。
陆观澜的《心素如简》
内容简介:虽然常常会听到希望人生若只是初度的话语,可是当一个深深爱过的人在你的生命中——只是飘浮如一片黄叶,那么,这份爱的执拗还要不要进行下去?当名教授之女关心素偶遇商贾世家的简庭涛,从萍水相逢,到矛盾重重,再到两情相悦直至走进婚姻的殿堂,看似平静美满的背后隐藏着层层危机:逝去的初恋男友,别有用心的第三者,和平淡生活中不可避免的种种猜忌、不满还有误会,他们终于选择劳燕分飞。岁月的手,拂过心间。相爱的人,淡如秋菊。兜兜转转间始终在人生转角处相逢的他们,是破镜重圆,还是命中注定从此陌路?
顾漫的《何以笙箫默》
内容简介: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 本书从七年后超市的相遇开始,把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娓娓诉来。书中男主角何以琛深情而执着,平静的外表下汹涌着刻骨的相思,冷淡的语言中暗藏着最深的温柔。如果世界上曾经有她出现过,其他任何人对他来说,都成了将就,而他,不愿意将就……
顾漫的《微微一笑很倾城》
内容简介:男人对女人一见钟情的是什么?容貌?气质?身家?NO,校园王子+游戏高高手肖奈同学一见微微,钟情的并非她逼人的艳色,而是她那飞舞在键盘上的纤纤玉手和她镇定自若的气势!!!囧掉了吧?同是网游高手的贝微微,彼时彼刻正在电脑前有条不紊地指挥着帮战,打了一场完美的以弱胜强的辉煌战役,完全没意识到爱神小天使近在己侧……随后,篮球游泳全能优等生与游戏公司总策划人等身的肖奈大神开始了网上网下全方位地捕猎美人心……于是,一场爱情,就在一朵花开的时间里,悄然萌生了。
花儿对我笑的《肥女要翻身》
内容简介:她是真正的才女,内心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打算,
只是女子无才便是德,样貌才决定一切,她样子不好所以
所以便成了大家口中的肥女。
她本是性格温和与世无争,得过且过,
可是当原本的一切信念都不再一样的时候,
她还能再守候住原来的那个自己吗?
这个故事讲述着一个女子蝶变的过程,
从最初平凡或许笨拙的肥女肖瞳蜕变成一个真正的大美女~
且看她的毅力,她的潇洒,她的才华。~看她和他一起走过~~
此文走轻松路线,女主一开始大概会很没有特色。
可到了后面就会慢慢的好起来。
那啥,以前的文案太啰嗦,太剧透,SO,直接一句话总结。
肥女变美,不小心网恋了。
笙离的《你的天涯我的海角》
内容简介:年少的时候,青春懵懂,你有没有这样关注一个人: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有时候他会在那儿出现;想认识他,却总是无法上前一步,随着岁月的流逝,你能不能记得当初让你隐隐牵挂的人,你会不会在茫茫人海中留意他的身影,南京十月的秋天,在我心里一直是最美的风景。每次穿越王府大街,看到那些鳞次栉比美轮美奂的酒店,我都忍不住在你面前长吁短叹,你拍拍我的肩,很严肃的对我说:对于爱情,我们也要坚持清华的校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简单、相信、自强不息。这就是你教会我的爱的意义。
笙离的《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
内容简介:爱上一个人,有很多原因。 仅仅因为那些花草昆虫制成的药材,能否给这一世带来期盼许久的安定? 爱上一个人,到底有多难? 一小时,几味药,淡淡的笑,她心里就满满地装了那温润的男子。 那男子,看着她有些糟糕的都市病,看着她偶尔的孩子气,心里茫茫然地多了些宠多了些怜惜,更多了些责任。 而他为她熬的那剂药,也治愈了彼此心底的伤。
苼离,80后的江南女子,矛盾分裂的双鱼座,近乎变态的完美主义者。
少时学画,长大写文,有很简单的人生经历,喜欢思考,诡异的想法层出不穷,喜欢把人生的感受写成文字,让懂的人领悟,努让自己的人生留下精彩的回忆。
李李翔的《大约是爱》
内容简介:一开始或许是逢场作戏, 可是随着纠缠的不断深入, 不论是不甘亦或不屑, 真真假假模糊了视线。 问世间情为何物, 那些经历过的喜怒哀乐, 大约是爱。
寒烈的《你的味蕾,我的爱情 》
内容简介:
原来,你爱我的时候,我是你唇边,诸神的美食;
原来,你不爱我的时候,我是你脚底,弃若蔽履的残羹。
有一天,你醒来,发现我再也不会为你洗手做羹汤,发现我对你的爱一如你一次又一次任其冷却乏味的饭菜,终至丢弃,你会不会,想起一丝一毫,我从前的好?
——温琅
嫁入豪门一年,温琅便做了下堂妇。
所有往日里的美好,时至今日,悉数化成了教前夫难以忍受的缺点。
温琅不吵不闹,收拾了行李,离开了那比坟墓还冰冷的豪门别墅。
可是,温琅没脸回家,回头检视,竟也没有一技之长,只除了,会做一桌又一桌的美食。
温琅款去华衣,做了一个闹市里的厨娘。
被美食所诱,无论是冷峻的,清癯的,英挺的,魅惑的男子,先后走进了温琅的生活,渐渐喜欢上了平淡随和,笑容疏浅的温琅。
然而当温琅的前夫,挟雷霆之势,追求之姿,重新走入温琅的生命,这道关于爱情的美食飨宴,温琅又将如何烹制?
寒烈的《亭亭玉立逗骄阳》
内容简介:
赵亭亭说,章朝阳,我掐死你!
章朝阳笑起来,麻烦你掐得温柔点。
赵亭亭怒了,章朝阳,今天不灭了你我跟你的姓。
章朝阳笑容渐深,张开手臂,亭亭,任你欺压。
性格开朗,脾气火暴的美食节目外景主持人赵亭亭,遇见了躲在闹市觅轻闲的新贵富豪章朝阳,就如同一团炽热燃烧的天外来石,轰然一声落在了一潭清凉幽静的深水之中,非但没有将湖水沸腾烧干,反而被深水吞噬殆尽……
总之这是一根呛口小辣椒与腹黑老狐狸之间,攻与反攻,爱与被爱,调戏与被调戏,天雷与狗血齐飞,腹黑共猥琐一色,最终辣死人不偿命故事。
一树梨花一溪月的《花开淡墨痕》
内容简介:过尽千帆皆不是,独自凭栏,沉吟至今,不过是,为了一个她……
灰的深睡眠的《徐徐涂抹》
内容简介:涂景致自顾自地成长了。随性有点颓,却长成现今的RAS女王。
徐顾离,本想慢慢抓住这只小猫,却发现,慢不下来了。
水古月的《惜意绵绵》
内容简介:17岁的她,拖着他的手,站在最靠近家的那座梯田的顶端,笑着喊:“你是我的小绵羊。”眉目飞扬笑颜如花,那是人生最张扬的岁月,总以为能握着一切,她爱的人,她的梦想,都以为能那么稳稳地握在手中,永不放开。
27岁的她,褪去稚嫩,脱下张狂的笑脸,脸上只泛着淡淡的微笑,轻轻地挣开另一个他的手,“灰姑娘的一切,当十二点的钟声一响时,便都消失了····华服,王子····都不属于我。利息透支太多了,我怕最终还不起!”
这是关于回忆与现在的故事,曾经的那么美好,我们有时候宁愿永远沉浸其中不再自拔,也不要那种撕心裂骨的痛生生撕裂自己的所有。可是,我们不曾知道,有些人,有些事,再怎么回忆,都回不到过去了。
画地为牢,谁为谁情愿画地,谁又是谁的牢?
我愿乘风的《千帜雪》
内容简介:商场银海,几度沉浮。谁能百炼成刚,谁能全身而退。笑最后,一场角逐,输赢拥有何物?围绕她,起的一段风云,一场纠葛。宇阳:“纵我赢你千回,你却只赢我一样,仍是我败。” 高敏:樊铃,每个人都要出卖一些东西来换取生存,有人出卖智慧,有人出卖体力,有人出卖尊严,有人出卖自己。丁立伟把他自己卖给我了,他很庆幸遇到我这个买主,因为我可以给他整个高家的支持。让他在商场大展拳脚,且让他拥有我高家驸马这个堂皇的身份。
自由行走的《第三种爱情》
内容简介:作者叙事的笔调,明明很悲伤,却没有写的那么歇斯底里,而那淡漠的叙述却能引起人心底的那片稚嫩... “世界上浪漫的爱情只有两种,一种是电视剧里的爱情,不论多么肉麻,都可以让你看得掉眼泪,另一种是自己正在经历的爱情,即使对方是只猪,你也可以痛苦到彻夜不眠。 但是你要知道,别人看你为爱痛苦的样子,只会暗地里笑你是个傻瓜,没有人同情你,更没有人祝福你,大家只是站在旁边看好戏,包括那个不爱你的男人。” “但是,现在我才知道,还有第三种爱情,这种爱情,每个人都知道,每个人都感动,每个人都守口如瓶,每个人都讳莫如深。它是一条暗涌的河流,奔腾不止,泥沙俱下。如果你不幸遇到,还是躲远些好,实在躲不过,被挟裹着,被卷带着,在刻骨的甜蜜和痛苦中沉沦,那我也只能祝你修成正果,虽然我知道这很难很难,因为,我没有到。 ”
㈤ 求有关婚姻类的言情小说,男主背叛了女主,女主报复。(多给几本,但请不要给女主是懦弱选择忍气吞声的)
在红袖添香网上看到过的,看有你需要的么 或许没有你想看的,参 考下了
《蜗婚(已签约出版)》
《小三来袭的日子》
《有生之年不说我爱你》
《前妻来袭(已签出版)》
《我不愿做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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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子《第三者的第三者》
虽然我们曾爱过/她也曾是第三者/但我不会让自己再重蹈覆辙/
我很快乐/请不要再说爱我/别再触碰我心里还未伤愈的角落/习惯一个人的我/并不是缺你不可/如果你是爱我的/就别让自己再犯错/我已经把失去的当成了一种收获/悲伤的剧情太多/曾经都侵袭着我/所以我不再做/这第三者的第三者/
梁静茹《第三者》
没有谁非爱谁不可/就算变心了也非罪不可赦/她只是最最无辜的第三者/
她只是无意闯入的第三者/我们之间的困难/在她出现之前就有了/虽然我愤怒但是我明白的/把过错让她去背着/那是不对的/
所有爱情都有竞争者/我不妒忌你们快乐/虽然我人生因此有曲折/
你用青春大胆假设/我去将失去活成一种获得/
岳夏《我不愿做第三者》
哪里才有我/停留的角落/
被迫寻找另一片天空/
分手是解脱/伤心又如何/
眼泪无法改变爱的法则/
别说爱我/心里却放两种结果/
一个是她一个是我/
【作品简介】
《蜗婚(已签约出版)》
⊙当温安年带着一个妖娆的女人回家,他指着那个叫秦汤汤的女人对季素说:她是我的女友。
季素就想起六年前他也是这么对他的家人介绍她的。
温安年,我就在你的隔壁,你和秦汤汤温柔的调情。
深深刺痛我的神经,那些情话似曾耳闻。
她开始机器一般的工作,她要买房,她要离开这所房子。
直到杨之放出现在她的面前,他爱怜地说,季素,我带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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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嫁:法医》一溪明月
【简介】
生命里第二十五场相亲,男人被她利落的刀法吓得落荒而逃,悲愤之下仰天长啸:神啊,请赐给我一个男人吧!
咚!天降花盆,直接把她砸到了异世。
刚一醒来,便匆匆披上嫁衣,嫁入靖王府。
她发誓,这次一定把握机会,隐藏本性,排除万难,誓要把百炼钢变成绕指柔。
然,府里姬妾如云,相互争宠,无端挑衅,暗箭伤人。
本着穿越寻常事,做人要低调的原则。
她能忍则忍,能让则让,永远笑脸相迎。
可她的委曲求全,并未换得众人的认可,反而变本加利地欺凌。
佛曰:忍无可忍,则无需再忍。
于是,她再次长啸:我!要!休!夫!
㈥ 我的青春岁月(系列短篇小说之十三)寂静的青春b
是的,我希望一切好起来,可时间对孤独者过得好慢。我时常在屋子里忽坐忽立的消磨时间。周五,这个渗透着忧伤的日子,我不希望她来,可她总来,我在心底计数了多次,要找个玩处,可我把一个个筛选了,俱没收获。赵江是个记者,二十五岁了还没谈恋爱,实际他只是皮肤黑点而已,但前几天也找了个很丑很性感的女孩同居了,遂沉入温柔乡,断绝了所有原先朋友的信息,他的理由是他的女朋友带不出去,放在家里会很快乐么?我试着叩了一个电话,听得的果然是唉声长叹。昔日同事赵萍,现在在电视台跑广告,莫名其妙就把头发染红,让人很不舒服,不悦目又如何赏心?还有何旦,总是约我,可她过胖的脸总是双着下巴;王亭年龄比我还大,她好几次向我诉说她的寂寞,可她曾和男朋友同居过;李珊是保险公司职员,稳定工作,收入颇丰,可她太爱唠叨了。唉唉,这些先生小姐们我都和她们热情的聊过芹弯天,那时我上班,大家一起玩解解寂寞,能接触寂寞么?我痛苦着,为什么这些对我兴趣宛然的女性我都不感兴趣,老天总喜欢阴差阳错。不让我遇见那一位。
那一位应该笑容如花,面庞清秀,长头发散着清柔,身材苗条丰满,眼睛多情大方。可她总是在那边。一位外国朋友说:“孤独的人是可耻的。”不错,因为他首先对周围人和事很苛求,而同时具有和周围人一样的下流想法。
我一个人,我对我身边的女孩充满热切的向往,我对她们充满神秘和赞赏,虽然也许她们很平常。就象穿着黑衣服的阿华,我突然觉得她很高贵,在我眼里飘来荡去,直到心里。
周五了,下午,燕子的房子似乎有男的出来倒水,贞莹的房间里似乎有很粗的男音,唯有阿华的房子如一弘静水。黄昏时还亮着灯,我尖着耳朵也没听到声音,她也许在里面,也许出去了,或许还有一个男猛陆的呢?对了,中午,她的房子里是有男音的,她们还一起吃了午饭,但她们的门是开着的。但现在是关着的,男士还枝首顷在么?我似乎听到床的咯吱声,或许正热恋呢?我忧伤的想。这房子只有我象一只晾着的馋猫,这世界真的不公平。
我是个近视眼,直到现在我对周围这几位的女生面目还迷糊,阿华的对面住着两位女中学生,总是嘻嘻的不成熟的笑,那自然不必串门的,那么就只有阿华了,她的床铺是不是在响?我把门半开着,天黑了,电风扇吹得我喉结有点哽咽,我把电风扇的吹拂想象成温柔手的抚摸,在这间房子里,毕竟只有他是个动的生命了,其余是死寂,我的墙上的字已现出苍白的孤独感,象我一样。
我听到阿华的门打开了,又关上了,她到楼下打水去了,回来时又把门打开,于是我就肯定只有她一个人,啊哈!周末,也有人象我一样孤单!但阿华的门顷刻又关上了,我串门的想法也便关闭了。我无聊的在帖桌的报纸上乱写乱画,感到晚上的电风扇还有点热。突然,灯熄了,灯熄的时候我正在楼下方便,上楼时看到四楼梯口站满了人,一个很眼生的女孩叫我去叫老板,老板不在,我回来时,她问:找到没有?我看她挺漂亮,只是后面有一位光着上身的男士把手放在她的腰。四处一片黑,怎么办,阿华恰好打着火机寻找着什么,我趁机借过来,她问我有蜡烛么?我说要找。找了许久找不着,我便想关上门出去玩,阿华也在前面走,我把热忽忽的衣服往身上一罩,心想是可以约阿华一起玩的,可灯已亮起来了,阿华说灯亮了,我只好往回走,拿起陀氏的《罪与罚》看起来。阿华十多分钟才上来,她的门一直开着,凳子还咯咯的响。我想该还阿华打火机了,我故意把我的火机给她,试探她欢迎的程度。她说她的小一些,我看她是笑盈盈的,所以回来换时把衣披上把门关上了。我坐在阿华的床上了。
我什么时候变得文质彬彬了?唔,失群的大雁自然也对灰黑的云彩有钦羡心呢?看阿华正在学平面制作,我就滔滔不绝的把我的广告从业经历说了出来。面对女性,我发现我的口才仍旧是特别的好,阿华逐渐把电脑关了,侧过身来和我说话。她问:你应聘时紧张么?我说我当过广告公司的经理,招聘过别人。她说当老板有什么感觉。我说还不是一样,大家都是凡人,我只是觉得让别人帮我做事挺惬意,然后我把我的广告文案精华介绍了一下,她显得兴致嫣然,说:你不是中文系的么,我同学说你在写作,想当作家。我说我现在是专业写作,但写作也是一种策划啊。象你们搞广告设计也是一种策划,需要新需要奇,我们是同出一脉啊。她频频点头说正好找到了一个师傅了。我发现阿华有一张很嫩匀的脸,只是脸皮给人的感觉很薄,牙齿似乎随时会脱颖而出。当她听得津津有味时我感觉她确实挺幼稚肤浅,但不是学生式的天真,她似乎有种缺乏书本知识的苍白,她肯定很少看书,她几乎没有什么见解,没有使我启迪的东西,也就是说她只是一个极普通的女大学生,普通得很难给人留下印象。
然而我感动于她的谈兴,她兴奋起来还撩了几下裙子,她显得有点压抑,这与她封闭的个性有关。我们很快聊了近一个小时,我把自己袒露无遗,实际上我本来就是一爽直的人,不喜作假也不修饰。临行时我说我要出一本书,叫她帮我设计个封面。她很情愿的说好。
恰好,门口有个男士站着,说可以进来吗。他赤着上身皮肤很黑。他一进来就热情洋溢的说着平淡无奇的话,口齿也含糊不清。还作着很轻率很孩子气的动作。我努力想奉和他笑,但找不到由头,觉得他实在是太缺乏魅力了,正想离开时,灯熄了。等灯亮时那男的不知去向,阿华的门一关闭。
晚上,我想,他不会是阿华的男朋友吧,但他分明是出去了所以至少没有同居。夜很深时,我忽又听到了一个神秘的声音对阿华说话,好象是钥匙什么的,又好象向阿华讨水喝什么的。但不久又听到贞莹的声音,似乎问钥匙什么的,再下来又听到贞莹那边传来吵闹的声音,似乎正和她的男朋友吵架。
第二天清晨,我把我书的标题拟好,并把自己的作品集也附上,要她帮我设计封面。她正吃早餐,问我吃了没有,还笑盈盈的盯了我好一会。
上午我去桃子湖,想找个门面做生意来维持我吃饭,本想转一整天,但转一上午就乏了,我还想到我周围有阿华贞莹呢。四点赶回来,一睡就睡到天黑,待吃了晚餐,正见到贞莹和她的男朋友一起出去,她也瞅了我好一会,而她身边那位豁然竟是昨晚找阿华的,我没太深的印象了,但昨晚他那神态我很反感。他纯粹是那种没底气的混混儿形象,他说话的乏味使我摇头,于是对贞莹禁不住同情起来,这般黑碳的身子压在贞莹那娇嫩洁白的身上,真叫人忍不住为世上的美鸣不平。同时想,难怪贞莹总带着红杏出墙的神态,又再想,贞莹找这样一位俗气的男友她自己也高明不到哪里去,对她印象就又减了一层,虽然在水笼头边她仰起头想和我说话的神态挺迷人,还有昨天停电时娇滴滴叫我喊老板的也是她。
我洗完澡已很晚,阿华的房间有灯,但没声音,我不知道她是一个还是两个,所以不敢轻举妄动,今晚就知道阿华是不是和人同居了。可一整晚阿华的房子没点声音,而灯光始终亮着,直到十二点才有门开的声音,所以我知道至少一个人在里面。今晚天气很热,我几次醒来又睡着。加之我想我和阿华进行了长达一小时的交流,我精辟的让人启迪的言论恰好让她消化消化,况她还要看我的作品呢?
周日晨,我碰到阿华在洗脸,我们对笑了一下,她显得挺友好,相反,我觉得自己够酷的。接着,燕子来,我侧过身让她过。中午,停电,很热,我不知阿华在不在,燕子和她的男朋友吹风,我也兴致地唱着歌,还和一个木匠开低级玩笑,然后我和燕子的男朋友聊起天来,他在一家开发公司上班,而我对本市开发公司太了解了,我侃侃而谈,使这个男的很佩服我,正好,阿华的门开了,但人没出来,我想到她房子玩,看她正躺在床上,便退了出来。
整个下午我感觉阿华一直在睡,我在五点时把那本广告书还给他,她已坐在电脑边,于是我对着电脑侃起来,我要她做一个太阳,她就做了一个。她说她看了我的作品,想了几个封面。我问她对我作品感觉如何,她说还不错只是一个模式。于是谈电脑,我觉得挺乏味,两人也不是谈得很热烈。于是我出来,阿华仰起头看我,她可能认为冷落我了。其实这也不是使我难过的地方,使我难过的是另一件事,因为我和阿华挨得很近时,我闻到的不是体香什么的,而是带有死老鼠的气味,我仰头窒息了一会,阿华竟有狐骚味。这使我很快明白她一个人过的原因。
于是我禁不住有点可怜起阿华来,晚上我没去她那儿,她却在我的门口走来走去,周日她整天一个人不出门,因为贞莹她们都和男朋友玩。下午,她俩分别送走了她们的朋友,阿华才显得有点活跃,时不时到贞莹的房子,还发出压抑的欢快的笑声。
周一,我出门,在她们学校门口我发现了贞莹,她对着太阳做了个遮望眼的姿势,在她们教学楼前我看到了阿华她们,好象一整班在开会。阿华带着墨镜,燕子则转过身远远的看我。我回来时只有贞莹一个人在,她的桶子响声等就格外清脆。她显得很活跃,我认为是受到滋润的缘故。她在我窗前走来走去,我隐隐觉得她已在阿华的房子里看了我的作品。
晚上我忽然有点烦,在房子里走来走去。想找阿华说话,可阿华已带上门出去了。一去竟很久不回。我就突然想着阿华其实是个有心计的人,从我那天借稿纸到我看人的经验,还有昨天我去玩时她说了一句:“你学会设计也好呢。至少出书不要请别人了”。我想她是故意逼出我叫她设计是想借此接近她。还有,她昨天画太阳时顺便画了一个小孩子,我应该说:“这是你的自画像吧,”幽她一默以调和气氛。另外,她说她近视不带眼镜是不想装斯文。我说:“你不喜欢装斯文么?”连说了两次。她说那倒不是,竟耳根子发红。男人你说你敏感。女人比你更敏感呢?
于是我想,阿华看到我一天没回,看到我进屋,故意出去,一则证明她有地方玩,二则可以掉我胃口。而我九点开始想续写我的《孤独者之歌》的下集了,写得兴致,竟是下笔千言,一发不可收,对她的再回来已没兴趣了。只是在中途倒水时我看到了贞莹,她站着看我使我很不好意思。然后她到阿华的房子,我猜想正看我的小说,因为她房子有人大声叫她也不去。
贞莹出去后阿华的房子还是开着,我想以讨杯开水的理由去找她。但因文章写得投入就耽搁了,我打个呵欠时阿华的房门已关了,但不久我感觉阿华的灯照在走廊上,我想下楼去方便,顺便到阿华的房子转一圈,因为晚上她洗了澡不至于有狐气,但上来她的门又关了,我想敲她的门,但一看已十一点多,勇气又是大减,但今天交流的愿望满浓,所以拼命在纸上写要有勇气,勇勇勇!但最后到底觉得没必要。带着微微的惆怅,我黯然的熄了灯。
清晨,我们同时开门洗漱,她说她的电脑坏了,中午我就和她研究起电脑来,气氛是异常的和谐,我们头碰头也研究不出来,但我身心畅快多了,我说我明天可以帮她抬过去,她说:那可不好意思。于是我吃饭去罗!
我早早地往房间赶,刚开锁的刹那,她的门陡的大开,看了我一眼,又关上了。我因有事,在房子拿一样东西就走了,觉得她的动作挺复杂,三十分钟后我回来,她的门又陡的大开,而我一身汗,先洗个澡再说,正碰上阿华在洗衣服,她特意过来和我打招呼,我便看出她的语气中有着无奈。洗澡回来,我正梳头,阿华忽的从我门前走过,而我的门因为风的缘故,一下自关了,而且很响,我再打开时,她的门已关了,我很不好意思,可不要误解呵!于是打主意今晚找她聊天,她今天许是电脑坏了,无聊吧,想和我聊聊,但又不敢,或者她是叫我明天搬电脑呢!这个女孩也是,不喜欢看书,电脑一坏,自然没事干。但我现在想掉她的胃口。看书一口气到十点,阿华的灯已熄了,她竟睡了,阿华!未免太夸张了,倒使我有点不安了,她此刻定然正寂寞的望天,我走来走去,把门拉开一条缝,希望她能起来,然而她的房间一片寂静,我想她肯定在等我去敲她的门,我一敲她就翻身起来,那么话题就在花与非花之间停留,那才爽。我今晚是预计给她看手相的,看手相是我接近女孩子的高招,两手一握,然后辅之以挑逗之语言。嘿嘿,于是我叮叮的过去,咚咚,这是我第一次敲门,回答我的是一片寂静。
早晨我出门,恰好碰到她,她穿白衬衣不好看,阿华是一个封闭型的女孩子。我后来向她提起周六的事,她说她去玩了。我明明知道她在家里,可见她是怕人瞧出她的孤独。我再问她的电脑的事,她说前天叫了一个同学一个男孩子,帮她搞好了。我就有点想笑。走到她房子时,她从床头拿出我的文学作品,我问她感觉如何,她只轻描淡写的说了声,不错,就没下文了,我是不是太自负了?
天气逐渐转凉,临近周末时贞莹就有点坐不住了,大声喊阿华,于是她们窃窃的说话,我隐隐能听得。“那个男孩子很有才华,只是有点酷”是贞莹的声音。“要抓住机会呵……”我听不清了,嘻嘻,嘻嘻,她们笑起来似乎比男士还下流。
后来我以随意的姿势踱到阿华的房子,她竟有点慌乱,我反而觉得她过于拘谨,缺乏女孩应有的灵性,也许是我没能激发她的可爱吧。我觉得有点乏味,加之她对文学的迟钝,我更觉得索然。啊。在荒凉的季节里,只要是生命就是风景,我们何谈选择,何况阿华有一张姣好的脸。我打开门出去了,阿华的电脑还没去修,好象她的同学没时间,她绝对不会对我开口的,而我惮于对电脑的敏感,觉得没必要揽这笔业务。
周末,是个艳阳天,秋天的太阳易让人产生欲望,孤独的青春需要收获语言、吻和拥抱。我在外转了一圈,企望遇到一个笑脸什么的,那怕是一个背影。但慢慢的终究觉得有点空洞,也许还不如阿华还算白的手,说话时微露的牙齿,贞莹猛地回头瞧我的姿势,或大胆的带着挑逗的神情对着我,久久不别开。燕子该站一边了,虽然前天她挡在过道上,我叫她让一下,她竟很有感觉的向我笑了一下,但也难于掩盖她的俗气。
清晨,阿华的房子正开着,当我坐下不到五分钟,就有一个男的咚咚咚咚地往里走,他本来是阿华对面中学生的老乡,前几天在阿华的房子侃了一通,声音很大,我听的尽是某个录像的踢打动作什么的,打桌球的注意点,刘德华的鹰勾鼻什么的。“电游室我一坐通常是一个小时”。他的粗嗓子带着炫耀,我听到很无聊,阿华却不时发出欢快的大笑,临别时还送了他老远。现在这个人又来了。“我昨晚看了一通宵录像,很困”。那人带着塑料本地话说。阿华却连说:“没关系。没关系,你可以睡到我床上”那个人还显得嘟嘟囔囔,阿华就反复宽他的心。然后是阿华咚咚咚咚出去的声音,然后又是阿华咚咚咚咚进来的声音,贞莹穿着拖鞋在我窗边叫了好几声,阿华的房子都没有声音。
我吃完早饭回来,阿华的房子还一片寂静,但当我躺在床上半休闲的看书时,却突然听到阿华的房子传来剧烈的凳子桌子的撞击声,接着是那个男的猛地把门拉开,飞一样的往楼下跑,然后是阿华的嘤嘤的哭泣声。
我想去探个究竟,但终于没有,孤独的人总是在自己心灵翻江倒海还喜欢给人一张平静的脸,他们对别的人和事思考得很深刻透彻,同时却把自己丢掉了。
后来是贞莹的声音,她在阿华的房子站了片刻,然后敲我的门,第一次女孩敲我的门,况且又是贞莹洁白的手指,我微笑着打开门,她问:“阿华怎么了”,我摇摇头说不知道,贞莹带着埋怨的神情瞧了我一眼,我边跟着她到阿华的房子,看见阿华正伏在桌子上。我终究觉得和她还很陌生,默默地退回我自己的房子,贞莹也出来,在我的窗前站了一会,在我门前作出欲进不进的动作,我没有用眼神和微笑鼓励她,她不久就装作有急事般走开了。
我终究不知道阿华为什么哭,也未必要知道,我只知道和我的这些邻居们要离别了,月底我将不向任何人告别的搬到新的地方。在这里,我不知道我给别人留下了什么给自己留下了什么。
2019.6.27上传
㈦ 求短篇小说爱情小说 特短的就好 不过需要原创的 要两篇 谢谢了
九月之殇
我到现在仍记得十一挽着陈默的胳膊将他介绍给我时脸上幸福的表情。
那时是九月,十一笑得比九月的朝阳花还灿烂。
而她身边的陈默有双极好看的眼睛,温柔与宽容漾在那双眼里让人觉得它像古人所说的秋水。
十一依偎在他旁边的样子就像菟丝花缠着藤,我莫名其妙的觉得碍眼。
十一从来不会这样缠着别人,除了我。
十一和我的交情没有人会不知道。
我喜欢十一笑起来的样子,因为感觉上像是在照镜子。
所有人都说我和十一很像,不止言行举止,就连长相也雷同,尽管我们没有血缘关系。
其实我们小时候一点都不像,十一那时瘦瘦弱弱的像被刮干净的排骨,而我却壮实得很。
那时十一总是有事没事跟在我身后,脸上挂两串眼泪、鼻子下淌一管鼻涕,“七七,七七,XXX欺负我”的嘟囔,我被她烦得不行只好帮她去出气。
十一胆小又怯懦,我从不喜欢这样的人。
但是她是十一,是和我同穿过一条裙子跳舞的十一,是离了我只会被人欺负哭泣的十一,是哭泣的时候只会叫着七七的十一……
我们是姐妹,是死党。
我还记得那年我学着骑脚踏车,十一那个蠢蛋专往车轱辘前面跑,怕撞到她我连人带车摔在地上。
车把手戳破了额头,我疼得直哭,嘴上将十一骂个狗血淋头,她看见血也哭起来,我骂得厉害她哭得快喘不过气,最后她在我震惊的表情下一头撞在车把上把鲜血赔给了我。
后来我们额头上有一块一模一样的疤,我们将额头顶在一起,那块疤会丝毫不差的重合在一起。
从那之后我们就越来越像。
十一员团团的娃娃脸奇异地长成了和我一样的鹅蛋脸。
我们嘲讽人的口气一样,微笑时嘴角上翘的弧度一样,紧张时我们一起用左手食指敲击桌面。
我们是连体婴,而陈默出现,两人行变成三人行。
我从不给他好脸色,他抢占了我的位子——十一保护者的位子。
这样的人最令人生厌,明明自己抢了你的宝贝,你生气,你刻薄,你找茬,那人却还是可以温柔地望着你,就好像……你是个孩子正在发脾气……
陈默其实很好,他每天给十一买一支玫瑰,说凑齐999朵他们就要结婚。
他知道十一有气管病,从不让十一喝冷水,随时随地都能变出保温杯。
他帮十一记课堂笔记,把外衣披在十一背上让她睡得饱饱的。
他对十一真是很好。
好到,我感觉自己已经失去了呆在十一身边的价值……
我每天话里夹枪带棍的讽刺他,他就用看小孩子的目光微笑着纵容,我恨他那样的自以为是。
十一不再像以前一样时时刻刻跟我黏在一起,我不愿承认心里的不舒服。
大学生环城长跑,从学校到下一街区的路段名单里有十一的名字,陈默知道后让十一去申请退出。
十一是乖巧的女孩子,特别对象是陈默,她一直顺从他说的每一句话。
所以这次,即使眼底有渴望,她也把渴望压了下去,从课本里抬起头点了点,对他笑笑表示妥协:“……好。”
“好个屁!”我吐掉嘴里的口香糖,简直看不下去。
伸手去掐十一的脸,硬把那笑容给拧歪:“十一,你笑得可真丑。”
十一还是笑,拉着我和陈默在自习室里胡闹。
教室里没有几个人,学习的更少,我们便由着她闹去。
“七七,难道,你要十一去参加环城跑?”
“为什么不?”
“为什么不?!”好人陈默难得动了些微怒气,那双总是漾着柔光的眼睛点缀上微小星火,“十一气喘犯了你能代替她受苦?七七,理智一点。”
我不再说话,沉默。
十一知道我们向来不对盘,但也没有像今天这样剑拔弩张,只得闯进暴风圈里打圆场。
“我没关系,其实我也不是很想参加啊,只是、只是导员说……”
我站了起来,打断她的话:“十一,我们一起跑。”
十一愣了几秒,然后脸色象吞了黄连,急得似要哭了:“不,七七,我不跑我不跑了——!”
我暗叹一口气,傻十一。“十一啊,我们要一起跑完。”这样的记忆我们要一起拥有,飞扬的青春里怎么可以缺少奔跑的快意?
转头看看陈默隐含怒气的脸,我冷笑:“陈默,你从来不知道十一有多么想要痛快地奔跑吧,你所不在意的小事却是她最奢侈的梦想,你凭什么要求她为你放弃?即使以关心为理由也不要让这个来束缚她,十一有自由的意志,可不是你的布娃娃!说到底,你对爱的定义真狭隘。”
我多么希望能激怒这个人,可是他没有生气,望着我的眼睛越来越沉最后竟然燃起了我不了解的光,我被吓了一跳,立即转开头走了出去。
背后依然听到十一带着哭腔的声音:“不要啦,陈默,你帮我劝劝七七……呜呜……她有心肌炎……不可以跑步……”
我不想知道陈默说了什么,但是后背不舒服,我知道他在盯着我,我也可以想象得到他脸上的表情……
我们参加了那次环城跑,陈默一路上慢慢跟我们跑下来,在有人停下来的时候给我们擦汗,送水……整一护小鸡的老母鸡……
忍不了了!!“陈默,我们不会死的!!你保姆啊你~~~~全是女的你一大男人跟在我们屁股后面算怎么回事啊啊啊——”
陈默被我说的脸红,可是还是不放心的跟着。
“十一,七七,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不要逞强,停下来知道不?”复读机似的声音不停播放……
借他吉言,我和十一最后仍是没有跑完全程,但是我们笑得比所有人都大声。
那是真实的奔跑啊,耳边有呼呼的风声,和骑脚踏车时的风不一样……生命的极限在哪里呢?如果心脏是好好的,它就不会这样为了谁而加速吧……
那天的夕阳很美,宽宽的大马路上,橘黄的光将我们的影子拖得很长,我回头,看着陈默将笑得咯咯的十一举到天上去……
这样真好……
自由真好……
青春会老去,而老去,终究不堪。
有这样拼命的经历,或许以后后悔会少些……
而那次之后,一切都发生了化学变化,即使表面上大家不动声色。
十一依旧拼命让网游谋杀她的青春,我继续拿着DV记录着生活的点滴,一卷一卷的带子被我贴上日期码在一个粉色储物箱里。
十一有一次说我这样收集录影带,和陈默收集PLAYBOY期刊有一股子劲儿。
我告诉十一收集带子证明我有独到的品味,而陈默只能证明他是个独到的变态。
十一听完就哈哈笑,说看我和陈默斗嘴是件很幸福的事情。
我不认为那是幸福,我每夜每夜的失眠,而十一在我的上铺夜夜辗转反侧。
十一有时候失神的望着我,问我:“七七,你说陈默还喜欢我么?”
我沉默的时候十一的眼睛就灰灰的像一潭死水,我告诉她我常说的那句话:“没有人会不喜欢我家十一。”
听我这样说十一就又呵呵地笑,左脸颊上的酒窝和我有右脸颊上的酒窝对应在一起。
在十一收到第98支玫瑰那天,十一很高兴。
她一直期待收到第99支花时,陈默会对她说她最渴望听的那句话。
那天半夜夜空下将流星雨,自从听完电视预报后寝室的姐妹们就很兴奋的坐在阳台里嗑着瓜子聊天等待着。
当第一颗流星划过漆黑夜幕时,十一高兴的又叫又跳。
我退回屋里笑望着她,心里微笑,小孩子。
我不信许愿那一套,只是为那些星星感到可怜,它们在用生命换取人类愚蠢的幻想。
手机响起,我按下接通键,那面是沉默的呼吸声。
我的心瞬间凉下来。
十一正在打开的窗边朝双手呵气,天很冷,十一的眼睛让璀璨的星子映得闪亮。
她很幸福的在微笑。
“……我是陈默。”
外面的流星雨达到高潮,夜空昙花般绚烂。
尽管他的声音轻的像叹息,尽管楼层间起伏着女孩子惊叹的尖叫,我还是听清了他的最后一句话。
陈默的呼吸声沉重地充斥着我的耳膜……
十一从窗口回头兴奋地对我大叫:“七七——,七七快来看哪,也许一辈子就能看到一次,我们一定要一起看,快点过来啦——!”
是呐,我们要一起,十一……
我对十一微笑,然后和上手机盖,拆下了电池。
十一终究没听到想听的话,她手里握着陈默给的第99朵花红了眼睛,像小时候一样趴在我肩上哭泣。
我无法安慰。
从小到大强悍的性格总是使我比十一更早得到想要的,即使我不争不抢,有些东西还是落在我手心里。
我想我恨起陈默来了,他既然喜欢柔顺的十一后来为什么又爱犟脾气的我?
陈默用一句我爱你凌迟我和他自己,只有十一,虽然失望但还是快乐的过日子。
陈默的笑容越来越苍白,温柔的眼睛趁着大家不注意的时候充满痛苦的看着我和十一。
他的优秀是连我这样刻薄的人也不得不承认的,他能拿到与国外大学的交换生名额谁也不惊奇。
十一知道后为将临的分离不停的哭,然而不曾挽留。
陈默用了半个月收拾行李,他依然对十一很好,处处细心周到,只是不再送她玫瑰花。
陈默要启程的前三天,他邀请我和十一吃饭。
饭馆是我们常去那家,老板得知这是临别宴,很豪爽地送了我们半打啤酒,我们慢慢的喝,说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
我想,这是最后的晚餐,我们吃得可真奢侈……
十一挂在他身上不下来,可怜兮兮的就像即将被主人遗弃的宠物。
她一小口一小口的啜饮啤酒,我知道她讨厌苦味的东西,但她还是一直在喝,偶尔低低地叫一声:“陈默……”
陈默低头看她,她就再叫声:“陈默……陈默……”
他于是开始笑着揉弄十一软软的头发。
他知道十一不是想对他说什么,就只是想叫他的名字而已。
“十一,你真是个好女孩。如果哪个人惹你伤心了……那个人一定会遭天谴……”
陈默的脸在短短的时间内迅速瘦削,但是笑起来一样很好看。
十一看着他,噤了下鼻子抽鼻水:“陈默……你笑得可真丑……”
陈默愣了一下,笑脸维持不住,他不再笑了,眼光锁在我身上,这样的目光刺的我浑身生疼。
“七七……”
我听到他在叫我的名字,但我不敢抬头,因为十一就坐在他的旁边,我不敢看十一的眼睛,怕心虚会透过瞳孔泄露出去。
我已经竖起了浑身的刺,如果、如果他真的说了什么,如果他的话会让十一哭泣,如果十一哭泣的时候再也不会喊“七七”……
我不知道我会如何,但我一定会用最极端的方式报复。
我从来就很了解自己。
“七七,你真是倔强又骄傲的让男人很难喜欢你呐……”
意料之外的话语。
很轻很轻的叹息。
我抬起头,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他的眼睛,陈默的眼睛。
依然温柔的像秋水一样的眼进驻了风霜,疲惫折磨着它们失去了生气……
我死命的咬了下下唇,血液的腥味让我好受。
嗯,立冬了呢,秋水也要……结冰……
陈默,陈默,我已经杀死你了对么?
十一在他要走的前一夜挤在我被窝里哭得极惨,枕头湿了,抱枕湿了,被子潮了,我机械地拍着她的后背,眼睛望着头上的床板,那上面被我贴满了花花绿绿的壁纸,那些图案在我眼里扭曲的像吃人的恶魔。
他走的那天冬季第一场雪降临,许多同窗为他送行,十一拉着我站在机场外面,坚持不进去见他。
初雪纷纷扬扬的落了我们一身,当轰隆隆的飞机声响起时,我们仰头,望着高空中美丽的白色弧线将那个有着温柔眼睛的男孩子带离我们的生命……
我突然感觉有些窒息,不只是因为呼啸的北风在压迫我的胸腔。
陈默,他终究不了解我和十一。
若他了解十一就不会轻易言爱,相似的性格注定他只能将她当成妹妹喜爱;
若他了解我就不会在十一动情时对我言爱,逼我亲手掐死在角落里默默为他跳动的心。
陈默,爱情是什么?
我想我还不爱你,只是、只是动了情……
呼吸会有痛感,泪水会模糊了眼睛,这些只是我送你的临别礼。
我会记住现在的我的这份疼,连同我所赐予你的,刻在心版上一路好好走……
“十一,为什么不开口留下他,只要你开口,他就会为你留下来。”
十一的脸被初雪打得几近透明,她依然仰头看着那道渐渐散去的白烟,有些冰凉的液体牢牢锁在她眼眶里坚持不跑出来作怪。
“七七——”
“嗯?”
“七七为了我和大四的大姐头干架,七七为了帮我画考试重点差点熬出胃炎,七七,我们穿过同一条裙子,那是你小时候最喜欢的裙子,被我胡闹撑破了……这样的七七世上就一个,这样的朋友下辈子不会再遇到……十个男人我都不换……”
爱哭鬼十一始终微笑,我的眼睛与心脏突然潮湿……
似乎有一种更温暖的情感攀爬上因爱而冻结的心灵,生根,抽芽,只要我一微笑,它就能破土而出,如花般绽放出锐利又坚韧的美丽。
PS:够短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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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从来不是一对两情相悦的恋人
她却贪恋着与他温存的短暂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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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能做的只有等待,等他给自己一个交代
但她没料到,这一等就是三年……
当她终于决定放手,也默许身边出现“追求者”时
这男人竟然像戴绿帽的丈夫,跟“假想敌”争风吃醋!
是怎样啦?!莫非就算不要她,他也不许她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