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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伦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 2023-12-19 12:55:02

㈠ 关于穆时英的小故事

帮你找了一点资料 你需要的话 好好看看吧 新感觉派是崛起于20世纪20年代日本文坛的一种现代主义流派。当时,以横光利一、川康端成为首的几个青年作家,接受欧洲现代派文学的影响,张起了现代主义的旗帜。他们声称不愿再单纯地描写外部现实,而要力图把主观的感觉印象投注到客体中去,以新奇的感觉来创造由智力构成的“新现实”。鉴此,日本文艺评论家千叶龟雄称他们为“新感觉派”。在我国又把这种流派称作“心理分析小说派”,或现代派。
中国的新感觉派小说是在日本新感觉派的影响下,在30年代步其后尘发展起来的。它的产生,既是世界性的现代主义思潮对中国新文学冲击的一种反馈,又是30年代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的阶级矛盾和民族危机空前激化的结果。是时,一些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被夹在越来越剧烈的阶级斗争的夹板里,感到自己没有前途,他们像火烧房子里的老鼠,昏头昏脑,盲目乱窜;他们是吓坏了,可又仍然顽强地要把‘我’的尊严始终保持着”。⑴他们既不满于旧的社会秩序,又寻求不到施展才华的归宿,陷入了苦闷、彷徨的困顿之中。为了填补自己精神的空虚,他们追求新的刺激,因而欣赏现代派小说的“新、奇、怪”的表现手法,这就为他们接受日本的新感觉派提供了前提条件。不过,他们并不像西欧的现代派那样,以一种与现实主义相对抗的形式出现于文坛,而是力图兼容各种不同的表现手法,把“心理分析、意识流、蒙太奇等各种新兴的创作方法,纳入了现实主义的轨道”,⑵因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感觉派”小说。
新感觉派在中国最早的传播者和积极实践者是刘呐鸥。他原名刘灿波,笔名洛生,台湾省台南县人。早年在日本东京青山学院攻读文学时,深受将西方现代派文学与东方精神结合于一体的川康端成的影响。在日本应庆大学毕业后回国,曾先后创办“第一线书店”和“水沫书店”,出版了许多进步书刊。他自己也译介过进步的社会科学书籍和日本新感觉派小说集。1928年9月,他创办《无轨列车》杂志,团结了一些刻意追求艺术形式创新的文学青年,初步显露了新感觉派的创作倾向。同年底,《无轨列车》被国民党查封后,他继续尝试新感觉派小说的创作,先后写出八篇小说,于1930年4月结集为《都市风景线》出版。这是我国第一本较多的采用现代派手法写的短篇小说集。
1929年9月,施蛰存与刘呐鸥、戴望舒、徐霞村等集结在一起,创办《新文艺》月刊,继续张扬新感觉派的大旗、宣告了这个流派的诞生。施蛰存是这个流派成绩最为显著、影响最大的作家。他是杭州人,早年在中学教书时,著有现实主义小说《江干集》、《娟子姑娘》、《上元灯》等。1929年9月,在他创办的《新文艺》上,发表了《鸠摩罗什》,才正式涉笔于新感觉派小说创作。《新文艺》仅出版一年,就被国民党政府查封,又使新感觉派小说创作陷于困顿之中。1932年5月,施蛰存应上海现代书局之聘,主编大型文学月刊《现代》,他又以此为园地,或发表国内文学青年的作品,或介绍国外的詹姆斯??乔伊斯、福克纳、横光利一等现代派作家的作品,从而使新感觉派的小说进入一个全盛时期。
在《现代》杂志造就的作家中,穆时英的小说创作对新感觉派的发展具有突进性意义。穆时英是浙江慈溪人,笔名伐扬,1929年开始写作。他最初发表的小说并没有新感觉派的味道。大约在1932年以后。他的作品突而转向新感觉派。他先后出版了《公墓》(1933)、《白金的女体塑像》(1934)等小说集,运用感觉主义、印象主义等现代派手法,来表现大都市光怪陆离的生活,不仅开了“洋场文学”的先河,还使他获得了“中国感觉派圣手”的称号。
新感觉派的全盛时期并没有维持多长时间,在刘呐鸥和穆时英弃“文”从政之后,施蛰存又于1935年2月离开《现代》杂志。到此,这个来去匆匆的文学流派则像彗星一样悄然而逝了。
新感觉派的这三位代表性作家的创作都起始于现实主义,后来才接受了现代主义思潮的影响;但他们的价值取向却不完全一样。刘呐鸥、穆时英更多地受到了日本的早期新感觉派的熏染,而且在汲取现代派的技巧的同时,也接受了现代派的文艺观,成了彻头彻尾的现代派。施蛰存则从日本新感觉派后期的新心理主义那里撷取了更多的精华。他是立足于现实主义的创作精神,并吸收现代派的技巧来丰富自己。因此,在他脱手《现代》之后,就以一种新的姿态回归到现实主义。尽管他们在创作道路和创作的价值取向上有所不同,但作为一个流派。也构成了一些共同的创作特色。
首先,新感觉派的创作题材多取材于半殖民地大都市的病态生活,并通过描写大都市生活中形形色色的日常现象和世相世态,暴露出剥削阶级男女的堕落与荒淫、寂寞与空虚,为开拓中国现代的“都市文学”建树了筚路蓝缕之功。
刘呐鸥的小说集《都市风景线》不仅是我国最早出版的新感觉派小说集,也是最早出现的反映都市生活的小说集。作者以他对都市生活的敏感,描绘了都市的赛马场、夜总会、影院、茶馆、富家别墅、海滨浴场等色彩斑斓的场景,也刻画了舞女、少爷、小姐、交际花、姘头、资本家、小职员等各式各样的人物,并以急骤的节奏,跳荡的结构,活灵活现地显现出剥削阶级靡烂生活的剪影。他的《礼仪和卫生》依据弗洛依德的学说描写了一伙在“唯乐原则”支配下的青年男女放荡纵欲的生活。小说里的人物都在无所顾及地追求本能欲望的满足。可琼与人私通,还厚颜无耻地当着她丈夫的面公开了这种关系,并在私奔前,动员自己的妹妹去满足她丈夫的淫欲。这些违反道德的恶行反映了中国的封建社会解体后,在急剧变化的半殖民地化的过程中,一些中小资产者在外来文化冲击下所产生的猎奇意识和病态心理。他的《热情之骨》所表现的是日本都市生活的一个侧面。西方青年比也尔到东方来寻求真正的爱情,以平复他极度忧郁和寂寞的心灵创痕;可是,在那“正义,道德的价值都可以用金钱买的经济时代”里,在那充满着淫靡、混乱的现代都市中,田园诗般的生活早已被挤出了人生的轨道。最后,他不愿把真正的爱情变成性交易而导致爱情的幻灭。作者正是通过比也尔爱情的幻灭而引起郁闷忧伤情绪,揭示了资本主义世界人与环境的尖锐矛盾,人与人的精神隔绝,从而暴露了现代都市的畸形生活,及其对人的精神的严重摧残。
刘呐鸥的小说在描写都市生活方面“开了一端,但是他没有好好地继续下去,而且他的作品还有着‘非中国’即‘现实’的缺点。能够避免这缺点而继续努力的,这是时英”。⑶的确,穆时英对半殖民地大都市生活的描写,不仅内容广泛丰富,而且表现手法新颖高超,尤其是能一针见血地揭示出半殖民地都市生活的本质特征,因而他被称作是“都市文学的先驱作家”。他的《夜总会里的五个人》写了破了产的金子大王胡均益、失去了青春的交际花黄黛茜、失了业的市政府秘书缪宗旦、失了恋的女大学生郑萍,还有怀疑主义者季洁五人。他们在一个周末来到夜总会,以狂热的跳舞来发泄各自的苦恼,来填补精神的沟壑。到第二天拂晓,胡均益开枪自杀,彻底摆脱了他的苦恼和郁闷。作者所塑造的五个人物都是“从生活上跌落下来”或“被生活压扁了”的人。他们内心里充满着悲愤、仇恨和无法排除的寂寞感,然而他们却“在悲哀的脸上戴了快乐的面具”,⑷强作笑颜。其实,他们的悲愤、仇恨、寂寞早已“深深地钻到骨髓”里,在疯狂中寻求刺激,只不过是饮鸩止渴而已。《白金的女体塑像》描写了两种性病态的表现:一是谢医师的节欲独身主义,一是女病人的性欲过度亢进。这两种性变态说明高度集中化与极端化的都市文明不仅于预了人们的外在生活,而且还穿击到人们的心灵深处。谢医师的繁忙、拥挤、枯燥、刻板快节奏的生活,使他的心理失去平衡,逐渐变得连人的本能欲求都冷漠寡淡,成了一个独身主义的节欲者(实际上这是极端个人主义的恶性膨胀),而那位女病人无法摆脱社会的魔影,也无法摆脱那种糜烂的资本主义都市文明的环境。畸形的都市生活使她感伤、郁闷、空虚,只好在床褥间来倾泻心中的郁闷,来减轻思想的重荷,因而她那本来健康的身体就变成了“不是病”的病躯,几乎成为“白金的女体塑像”了。作者通过描写大都市生活这两种性变态同社会生活的密切幽微的关系,反映了都市的畸形生活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和肉体的摧残。《上海狐步舞》所展示的生活领域更为广泛,也更进一步揭露了“上海,造在地狱上的天堂”的半殖民地大都市生活的本质。据作者说,这篇小说是长篇小说《中国一九三一》的一个断片,作者以冷漠的心情表现了上海这个半封建半殖民地都市生活的腐朽、糜烂、堕落的各个侧面。这里有沪西黑社会的凶杀,有冒充法国绅士的比利时珠宝掮客的行骗,有资本家刘有德家里的母子乱伦及其荒淫无度的生活,有长头发作家在小里弄的遭际,以及挣扎在生命零度的劳动者被迫出卖肉体,等等。这里有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狂乱生活,也有食不果腹,拚命挣扎的悲惨遭遇,作者在强烈的反差中,既写出了疯狂发泄的种种病态,又展示了被社会现实扭曲了的可悲的灵魂。穆时英和刘呐鸥一样,他们都是通过描写性爱,描写大都市的病态生活,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都市生活的现实;但由于他们对现实持不可知论,认不清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看不清未来的前途,因而在他们笔下浸润着一种颓废色彩和悲观厌世的情绪,甚至还以冷漠的欣赏心情来肯定那些超越道德规范的动物性本能及性变态。这就使他们的小说格调不高,缺乏健康奋进的力量。
相比之下,施蛰存的小说创作则高于刘呐鸥和穆时英。施蛰存的病态小说,题材更为广阔,内容也更为丰富。他不仅以上海为主要场景反映大都市的病态生活,而且还对上海市郊小城镇的生活作了形象的扫描。他笔下的人物多是生活在都市底层的小人物,如舞女、小商人、小职员之类。作者对他们寄予了深切的同情,以酣畅淋漓的笔触来抒写他们受生活挤压的惨苦情状。如《鸥》写的是刚由练习生提升为洋行小职员眷恋故乡的故事。他被提升为职员,这本来是十分令人高兴的事,可是他面对熙熙攘攘的人流,刻板机械的生活,感到非常寂寞和无聊。他期望回到故乡,找回初恋的温情,但又迫于生计,不得不忍受都市生活的煎熬。作者从主人公这种矛盾的思绪、飘忽的情感中,剖析了受压抑的意识,披露了潜伏的欲念,从而揭示了都市的病态生活所造成的病态心理。《薄暮的舞女》的主人公素雯非常厌倦终日陪伴男人们寻欢作乐的舞女生涯,把脱离苦海的希望寄托在她的情人身上,并因此中止了与舞厅老板签订的合同,也拒绝陪客人跳舞。恰在此时,她的情人破了产。她的希望成了泡影,她又只好低三下四地给舞客打电话,陪笑脸,表示不再拒绝对方的邀请。素雯的前后变化,决不是她个人的品行不端,而是由于生活的折磨,她不得不去食自己泡制的苦果。施蛰存的这些小说内容较为健康,善于通过底层的人物、平凡的事件来揭示主题,较之刘呐鸥、穆时英更显得接近现实主义;但由于作者的生活视野狭窄,缺乏一种平中见奇,小中见大的内蕴和气势。
其次,新感觉派十分注重心理分析。他们提倡作家要“纯客观”地挖掘与表现人物的潜意识、隐意识活动,以及人物在特定环境中由某种客观事物引起的微妙心理和变态心理。
最初的新感觉派小说把追求新奇的感觉当作创作的关键。到30年代初期,他们又接受新心理主义的影响,创作了一批以表现心理分析为主要内容的小说。如刘呐鸥的《残留》采用主人公霞玲独白的形式来进行人物的心理剖析,在当时是别开生面的。穆时英的《南北极》、《白金的女体塑像》等小说都是将心理分析作为构成作品艺术形象体系的重要环节,丰富了刻画心理小说的表现手段。但真正把心理分析推上一个新的高度的还是施蛰存。他的《梅雨之夕》、《春阳》、《药羹》等小说代表了心理分析小说的最高水平。《梅雨之夕》展示的是一个男子在街头屋檐下同一个素昧生平的姑娘一起避雨及主动送她回家时的一系列心灵的历程。最初,这个美丽的姑娘出现在街头的屋檐下时,他先是注视着、欣赏着,继而又对姑娘产生的不安情绪寄予了奇特的冷惜之感。天色将晚时,他主动送姑娘回家。后来雨停了,姑娘向他致谢告别,他却怨恨老天爷“何以不再继续下半个小时雨呢”。作者在表现男主人公的心理变化时,创造性地运用了弗洛依德的情神分析法,不但以静态分析揭示人物的心理特征,自然属性,展示了主人公由欣赏、注意、好奇到怜惜、关心、疑惑、惆怅的复杂的心理过程;而且又从人物的心理结构中发掘了社会性的内涵,揭示了造成小说中男女双方心理差距的客观的社会根源。当男主人公主动提出帮助姑娘而对方只是付之淡淡微笑时,他马上意识到:“上海是个坏地方,人与人都用了一种不信任的思想交际着!”这句独白反映了当时上海社会的复杂真相,以及为这社会现实所导致的人与人之间不被理解和认识的精神鸿沟。小说的独到之处就在于作者对这种社会性内涵的揭示不是外加进去,游离于小说情节线索之外的,而是从人物的最隐秘的心理中流露出来。这就使小说的社会性内涵与人物的心理活动、人物之间的关系本质地连结为一体。他的《春阳》是一篇以反封建为主旨的具有积极意义的心理小说。小说主人公为继承夫家三千亩土地的大宗财产,在未婚夫死后抱着丈夫的牌位结了婚。她渴望得到爱情,可是周围的男子都把她看作是有夫之妇;她心中有所爱,可是族中人早已张开了无形的网,迫使她只能独身生活下去。她无力摆脱封建道德的束缚和资本主义的金钱奴役,最终成了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殉葬者。施蛰存的这些心理分析小说都不是孤立地剖析主人公的心理世界、变态心理,而是把人物的心理分析与社会内蕴的发掘巧妙地结合起来,既丰富了小说的思想内涵,又赋予了新颖的艺术手法,从而使新感觉派小说开拓出新的艺术天地。
新感觉派作家由于受到弗洛依德学说的影响,还十分热衷于刻画“双重人格”的心灵冲突和变态心理。根据弗洛依德学说,人的“本我”(本能)在受到“自我”(理智)和“超我”(道德)的制约的时候就会形成矛盾,构成二重或多重人格。如施蛰存的小说《将军的头》描写了花惊定将军奉命征讨吐蕃的故事。在出征途中,为严肃军纪,他处决了一个企图调戏民女的兵士。可是他自己却为这一民女的美色所倾倒。后来在激战中,他忘记自己正置身于生死搏斗的战场,想到与那民女合欢的美事。此念一生,就被飞来的一刀砍掉了脑袋。可是这个没有脑袋的将军依然策马来到那个民女的身边。小说表现的是爱欲的“本我”与“超我”的军纪的冲突。这种由两种相背驰的力所构成的冲突,正是“双重人格”的典型表现。此外像刘呐鸥的小说《残留》写女主人公霞玲在丈夫刚刚亡故之后,一方面确实悲恸欲绝,思念异常,另一方面又在料理完丧事当晚,就挑逗一个男朋友来代替她的丈夫。还有施蛰存的《鸩摩罗什》里的那个内心里充满着宗教与性欲冲突的高僧;《石秀》里充满着友情与性欲冲突的石秀,都是“双重人格”在性爱方面的代表。在他们笔下的这种“双重人格”的描写,一般都是从作者的主观意念出发,缺乏生活的依据,但在一定程度上较为奇橘地揭示了病态人物的变态心理,为新感觉派小说“开辟一条创作的新蹊径”。⑸
再次,新感觉派十分注重小说技巧的创新。新感觉派作家的创作都是起步于现实主义手法的。但是他们基于“在创作上独自去走一条新的路径”的想法,⑹刻意移植和实验现代派的“新兴”技巧,有意识地把各种非现实主义的技巧运用到自己的创作之中。
这个流派主张以纯粹的个人官能感觉作为基点,依靠直觉来把握事物的特征。他们往往借助于听觉、视觉,乃至幻觉的外化描写,创造出带有主观色彩的艺术世界。如《梅雨之夕》的“我”在迷蒙的雨雾里,撑着伞同一位妙龄女郎并肩而行时,仿佛觉得这位女郎是他当年“初恋的那个少女”;倏而又似乎发现他的妻在一家街店旁用“忧郁的眼光”盯视着他;继而又好像看到了日本画伯铃木春的《夜雨宫诣美人图》;后来又仿佛觉得他身边的少女变成了“一个不相干的女人”。作者所描写的这些错觉、幻觉是一种深层意识的极其复杂的变异反应,也是交织着情感的与理性的、悲的与喜的两极对立的心态扫描。而这种变异反应,对立心态正是基于“我”的内心深处的“爱”和“不得所爱”的复杂情绪的。小说主人公心理结构中的这种“爱”的和“不得所爱”的情感因素引发了心理幻觉、错觉,激发了联想、想象,从而创造出一种具有深刻性和缜密性的心理世界。再如《热情之骨》里写比也尔在理想的爱情破灭后,心情沮丧之时,“觉得天上的月亮也在笑他”;当嘈杂的汽笛声传来时,连门窗的“玻璃也在响应”。这种视觉与听觉交迭复合的通感现象,把比也尔当时的那种自怜、愤怒、失望、抑郁的混乱心绪客体化、对象化,使艺术描写增强了可感性,收到立体地表现生活的艺术效果。
借鉴西方意识流手法也是新感觉派的艺术追求。他们打破了传统小说的情节连续性和时序性,而以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或作者创作思想的需求为线索,来对情节和事件进行新的排列组合,构成了一种节奏起伏多变,情节跌宕多姿的小说世界。如《上海狐步舞》将上海这个半殖民地都市生活的各种图象,通过作者本人的意识流动来切割和连缀。一忽儿街头凶杀,一忽儿母子乱伦;一忽儿夜总会灯红酒绿,一忽儿被迫出卖肉体……。这些时空交错、空间跳跃的场景片断,给人扑朔迷离、朦胧恍惚之感。这里,作者依据直觉来把握事物的现象,并把自己的主观感觉注入到客观描写中去,使客体描写的每组画面都洋溢着作者主观上的危机感与狂乱感,从而构成了现代部市畸形文明和病态社会的疯狂节奏与旋律。复如施蛰存的《在巴黎大戏院》运用意识流动手法描绘了一个有妇之夫在女友面前的种种猥琐、庸俗的意识流程,对展示主人公的心理纠葛、刻画变态人物都有一定的意义。
新感觉派小说创作总体倾向的一致性,构成了这个流派产生和存在的基础;但是,他们创作倾向上的一些严重弱点也导致了这个流派的解体。譬如,他们忽视内容的重要性,一味地追新求奇,使其小说的审美理想与生活理想,同群众的民族心理、欣赏趣味产生了相当的距离;同时,技巧的新、奇、怪并不能掩盖生活内容的空虚,反而使一些“新兴”的技巧失去了富有创造性的魅力。这种难以克服的矛盾,使他们陷入了严重的创作危机,于是这个流派在困境中只好分道扬镳、各奔前程了。

注:
①茅盾:《夜读偶记》。
②施蛰仔:《关于“现代派”一席话》。
③杜衡:《关于穆时关的创作》。
④穆时英:《公墓??自序》。
③施蛰存:《将军的头??自序》。
③施蛰存:《我的创作主后之历程》。
——写于1987年5月15日(发表于《中国现代文学专题史》,
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

㈡ 跫音———短篇小说

灵感来自于郑愁予的《错误》——
......
三月的柳絮不飞
你的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跫音不响.
三月的春帷不揭
......

(一)

沈鄞邺推开门,就听到一阵稀里哗啦声。以他多年吃喝玩乐的经验,自然知道是洗牌的声音。果然,大厅里支了一张麻将桌,还是簇新的,样式却是民国风。一桌的女眷花枝招展,正开始新一轮摸牌。

他一下子觉得自己不该回来,可是有人眼尖,对着门口的吴太太正好瞥见他,先是愣了愣,随即笑起来,“哟,这不是沈二少爷么?”

话是对着沈太太说的。对面的女人背对着门,不疾不徐地回头,“回来了。”
“嗯。”

听着不情不愿的口气。沈鄞邺没有停留,垂了眼皮,兀自上楼。母亲倒也没说什么,毕竟人回来了。
一桌的女人们倒是比两位当事人还兴奋,叽叽喳喳的声音早就盖过了打牌声。没办法,八卦是女人的天性,尤其是老女人。明目张胆的眼神来回逡巡了好几遍,直到沈鄞邺上了楼彻底不见,才收回来落到其中一个女人身上。

“沈太太好福气!”

秦钦笑了笑,没有接腔,眼神专注于眼前的牌局。她已经赢了很多局,不知是其他太太们有意让她赢钱还是别的,反正手气不错。打牌赢钱总不是坏事,还可以打发时间。以前她可从来不打牌的,觉得浪费时间。但自从丈夫沈跻晏去世后,她便觉得这时间于她而言,多的有点过分了。

家里太静,总想弄点什么动静出来。

所以几位太太们接到来自于秦钦打牌的邀请,都有点受宠若惊了,想方设法地输钱给她,一搏沈太太的欢颜。

可事实是,秦钦心不在焉,也并不计较牌局上的得失。因为人生的一副牌她已经赢了。若说有什么遗憾的话,也就是沈鄞邺了。天下没有不想自己的孩子成材的父母,但沈鄞邺是一块顽石,众人皆知。

他是浪子,哪天高兴了就会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但平时休想知道他身在何方,是醉生还是梦死。反正18岁之后就没人管了,也管不了,索性随他去。对他唯一的了解是每隔几个月的报平安,来自世界上的每一处角落,千里之外的视频传来,开场白永远是:嗨,大家好,我沈鄞邺还活着。

每一次,都令所有人无可奈何。

(二)

晚上一家人吃饭。平时就秦钦和向晚两个女人,如今多了沈鄞邺,自然就热闹很多。

李阿姨照例是炖了一锅乌鸡汤,用一下午的时间慢慢熬,料足火候好。一揭锅,整个屋子香气肆意。
沈鄞邺二话没说,先自顾自地盛了一碗,旁若无人地开始喝。母亲来得迟,见到他这幅样子,气不打一处来,“这是给你大嫂的!”

向晚被搀扶着正好到了饭厅,反应过来,忙说,“没事,我不喝没关系的。”

沈鄞邺极不情愿地站起来,毕恭毕敬地叫了一声“大嫂好”。却没有看她,眼神下移,正好瞥到她高高隆起的肚子上,心里冷笑一声。

向晚怀孕已8个月。

明天有孕检,母亲要求他陪着去,沈鄞邺破天荒地没有拒绝。大抵也是因为家里已经没有别的男人。

半个月前母亲深夜打电话给他,大意是要他回来。但沈鄞邺是骄傲的人,吃软不吃硬。母亲倒也没有强求,只是说,“本来你在外面怎么样,我都不会管,因为还有你大哥。但是现在不同了,公司的事我可以处理,只是一家子的孤儿寡母,到底是女人。还有你大嫂也差不多要临盆,我只是怕出个什么事,对不起你父亲和大哥。”

不知道是哪句话打动了他,反正浪子沈鄞邺回来了。这给所有人都提个醒,沈家还是有男人的。秦钦要的就是这任何时刻都不会倒的坚韧表象,不给别人可趁之机。

饭桌上,母子两人闲聊。

沈鄞邺说,“你倒是还有闲情打麻将?”

“怎么?不行么?”秦钦笑,五十岁的人看起来不过三十,眼角一条细细的鱼尾纹,“谁说一定要痛不欲生的?”

也是,毕竟人死不能复生。当年沈跻晏突然去世,正值公司换届,几个股东各怀心思,蠢蠢欲动,沈家算是四面楚歌,但最后也挺过来了。而如今,没有理由挺不过去。

作为公司的接班人,大哥沈鄞郁半年前车祸去世,但那时向晚已有孕。有人说秦钦的命太硬,也有人说她福气好,一生富贵荣华,且任何时刻都有底牌,足够扭转局势。

(三)

其实沈鄞邺并不想见向晚。

沈家的叔嫂关系并不好,只有极少人知道。说起来,两人还是校友。但大三那年,沈鄞邺作为交换生去美国,就一直留在那里。两人并不怎么接触。

他放浪形骸惯了,对谁都是爱理不理的。向晚出身寒门,她和沈鄞郁交往到结婚,竟是出奇的顺利。
因沈鄞郁并非秦钦所生,所以秦钦保持中立;父亲沈跻晏素来对大儿子疼爱,且沈家家风开明,并不拘泥于门当户对。

订婚的时候,沈鄞邺还取笑他,不会是政治联姻吧?老爹都那么有钱了,没必要再让你娶个富家女吧?

他没想到,是向晚——三月的柳絮不飞,你的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再没第二个向晚。

回来那天,他上楼路过书房,见到里面有人。知道是她,心下有迟疑,但脚步不停,直径回了房,门“砰”一声关上。

他知道她过得很好。大哥沈鄞郁为人温和,谦谦君子,是一个合格的丈夫。都说两人伉俪情深,是天作之合的一对。每年向晚生日,沈鄞郁再忙都会抽出时间来给她庆生。有一次开party还邀请了他,沈鄞邺自然是没去。

但后来沈鄞郁发来一个视频,他看了一半就再也看不下去。存在手机里,不删也不看。默默的,好像心里存了一个人。

这一生还很长,心里有个人,才不至于虚无。

可是,那样寂寞。

鲜衣怒马自在生活的背后,是无处不在的寂寞。

他在黑暗中一步步走,像是穿梭在一场寂寞里。深夜书房的灯还亮着,沈鄞邺没有多想就进去。没想到是向晚。

叔嫂共处一室,向晚不是不尴尬,站起来微颤颤地就要走。

沈鄞邺似笑非笑,“还是我走吧。”

说完,就真的转身走了。

(四)

沈鄞郁出事那天,和往常一样。

倒是向晚不太舒服。一连几天吃不下东西,恹恹的,像是病了又像是没有。沈鄞郁开玩笑说,“你不会是有了吧?”

他们结婚5年,还没有孩子。

向晚愣了愣,才明白过来他说的是什么,心里瞬间的感觉竟是恐惧,“不会吧?”

沈鄞郁笑笑,却是认真起来,“明天去医院检查一下吧,我陪你去。”

还是检查清楚好。虽然以前闹过几次乌龙,但沈家想要抱孙子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沈跻宴还在的时候,就常常说,他退休之后便回家抱孙子。

只是没有等到。

沈鄞郁也没有。那天下班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还来不及知道向晚已经怀孕近两个月。

大抵这就是命,得到什么就失去什么。

沈鄞邺陪向晚去医院做孕检。彩超里可以清晰看到胎儿的一切,护士告诉他哪里是心脏,哪里是大脑。沈鄞邺面无表情,好像是很认真地听,又像是没有。护士笑他,快要当父亲的人反应都迟钝,他也一样,激动得都手足无措了。

他笑笑,没有说话。

那天晚上,向晚梦到沈鄞郁。梦里他问她,为什么。

她从睡梦中惊醒,凌晨3点。床头灯开着,而沈鄞邺就站在床边,目光掺了夜色,什么都看不出来。医生说她过于紧张,有早产的迹象。

此刻向晚见到沈鄞邺,其实连死的心都有。

“你怕什么?”沈鄞邺又是那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反正现在大哥死了,没人会知道。就算孩子是我的,也是姓沈,你只要生下来,就有继承权。我都不知道你在怕什么?”

“滚出去!”

“别动了胎气。”他笑,“都忍了这么久了,别功亏一篑。”

在此之前的沈鄞邺或许不会想到,有一天他会恨这个女人入骨。

向晚简直要疯了。她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的,沈鄞邺恨不得活剐了她。

“你让我把孩子生下来,等孩子生下来,你想怎么样都可以。”

“其实我不想怎么样。”沈鄞邺在床边坐下来,将手搁到向晚肚子上。

向晚一动也不敢动,她知道他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人,“那你回来干什么?”

或许快要发疯的人,并不只是她。

沈鄞邺作了“嘘”的手势,静静听了半响,“他在动?!”

他笑起来,像是自言自语,“你说这孩子,会有几分长得像我?”

(五)

秦钦素来认为有能者任之,在确定公司接班人的问题上,从来都认可沈鄞郁,而不是沈鄞邺。

知子莫若母,秦钦知道按着沈鄞邺的性子,若是接管公司,只怕是时刻都使着法子如何让其破产倒闭。这是他的风格,不喜欢的东西,再好也没用。

若是沈鄞邺喜欢的,哪怕再不好的东西,也会念念不忘。

秦钦万万想不到,沈家的两个男人都载到了一个女人手里。不知是幸,还是不幸。她觉得应该是幸运多一点,因为终于知道是什么,可以让沈鄞邺停留。

沈鄞邺一连几天在书房看书,一看就是通宵。这一点像秦钦,需要付之努力的事,从来都不会迟疑。也足够低调,去年已经开始Columbia的硕士学位。

还是沈鄞郁告诉秦钦的。这事沈鄞邺只告诉了大哥,从小两人感情好,手足之情胜过母子之情,秦钦不得不承认。

所以连挑女人的眼光都一样。

沈鄞邺再次从向晚房间出来,秦钦已经等在书房里。沈鄞邺见了母亲,面上淡淡的,看不出什么来。

秦钦自然也不会表露什么。对情绪的控制来说,两人如出一辙。

“这么晚了还不睡?”

“睡不着,看书呢。”

秦钦笑,“书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那点迂腐的东西。”她顿了顿,“哪有人好看?”

沈鄞邺点头,“是,人是比书好看多了。”

“所以你这是守门么?每隔半小时看一次,倒是尽心尽职。”

沈鄞邺没有接话。事已至此,已没什么好说的,也不屑辩解。

“怎么不说话?”秦钦还是笑,眼神却冰冷,“沈鄞邺,我叫你回来,不是为了让你看女人!”

“那你让我回来干什么?”沈鄞邺无所顾忌,“我就是回来看她的,她要生了,大哥不在了,我不该尽责任么?”

“沈鄞邺,你真是长进了。”

“那你想让我说什么?说我爱上一个女人?说我沈鄞邺这么多年,他妈的就因为爱上一个女人,这几年都不回来?就因为一个女人,我像个贼一样?”

沈鄞邺爱向晚。

他是浪子,可是不管在哪里,他的心从来没离开过。这么多年,他逃得远远的,不想见她,不想见大哥,不想见父母。可是到最后他发现,自己的无处可逃。

他知道自己错过了,他情愿什么都不知道。

(六)

沈鄞邺到底是一个男人,不会跟一个女人过不去。

但愈临近预产期,向晚心里那种恐惧的感觉愈无处可逃。她当然知道,这孩子是沈鄞邺的可能性有多大,虽然只有一次。

沈鄞邺的态度令人捉摸不定,似乎已经认定自己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每次他把手搁到向晚的肚子上,胎儿就会动。这令沈鄞邺觉得有一种感应。

他说,“这孩子肯定像我。”

大抵这两个人谁都不会料到,命运会有这一刻的伏笔。

19岁,第一次喜欢一个女孩子,那么单纯的感情,单纯得令人觉得有点无聊。从来都只有女孩子爱慕他,明的暗的,也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角色对换。他习惯了别人的仰慕,却不知道如何处理自己的感情。

沈鄞邺甚至不确定,那时的向晚是否喜欢自己。

沈鄞郁取笑他,“你直接去问她不就好了,想那么多干什么?”

沈鄞邺自然不会去问,若结果不是自己期望的,那到时恐怕要羞愤致死了。所以两人从来没有正式交往过,也不是男女朋友。

但大哥的一句话,就令沈鄞邺心里那些懵懵懂懂的感情一览无余。他并不喜欢那种感觉,好像心都不是自己的。沈鄞邺知道自己是喜欢向晚的,但他更向往自由,喜欢鲜衣怒马的快意生活。感情好像是一种束缚。他有期待却不执着。

所以直到沈鄞邺离开去美国,也没有问出口。

两年后向晚毕业,进入沈氏集团工作,是沈鄞郁的助理。一年后,嫁给沈鄞郁。沈鄞邺赶回来参加婚礼,真正的始料未及。

感情是可以放弃的,却是不能够忘记的。

是的,浪子沈鄞邺从来没有忘记过向晚,至此之后,也永远不会忘记。一念之差错失后的人,足够一辈子来缅怀。

命运以这种方式,让他来记得她。

那场还未开始就以终场的爱恋,终于渐渐沉淀在沈鄞邺自由驰骋的心底,无人知晓。他依然是来去如风的,却再也没有曾经的洒脱。

很多年后,他对自己说,沈鄞邺,你真可怜。

(七)

其实岁月不宽宏。

向晚知道,沈鄞邺恨她,也恨这个孩子。

沈鄞郁的葬礼上,向晚悲伤过度,晕在当场。医生做完检查,告知所有人,已有孕在身。所有人都说,这是天见可怜。

只有沈鄞邺。

向晚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刻他的眼神,轻蔑?鄙夷?

他说,“你挺有本事的。”

向晚怀孕两个月,离那个晚上恰巧两个月。她喝多了,引诱了沈鄞邺。当时沈鄞邺也喝了一点,但不多,可是他没有拒绝。

真可悲,一个投怀送抱,一个欲拒还迎。

那时沈鄞郁因为公司临时有事,提前回国。他们结婚5周年的度假还没有结束,所以向晚一个人滞留美国,住在沈鄞邺的公寓里。

那晚两人闲聊,像是老朋友一样。谈到兴致处,开了一瓶酒。本来是三人一起庆祝的,但沈鄞郁缺席。

两人聊大学时的往事,细碎的温情的,一件件,只有彼此才知道的过往。隔了这么多年重温,也只有彼此可以分享。

沈鄞邺问,“你是怎么认识我大哥的?”

向晚想了想,却笑着摇头。她不知该如何讲那些曾经,只是说,“我是你大哥的助理,自然认识了。”
沈鄞郁一表人才,事业有成,是众多妙龄女性再合适不过的交往对象。向晚也是女人,不会不被打动。

“大哥追得你?”

“是。”

沈鄞邺再也没有说话,向晚接着喝酒。后来她应该是喝多了,所以当向晚抱住沈鄞邺的时候,他也以为她喝多了。

“我送你回房休息。”

沈鄞邺自始至终都没有那个念头,直到向晚主动吻他。他微微侧头躲过去,她固执地扳回他的脸,固执地吻。

沈鄞邺没有拒绝,当他回吻她的时候,知道一切都完了。

末日之前必定疯狂。

他们之间是一种绝望的疯狂。

(八)

向晚又开始做那个梦,梦里沈鄞郁问,为什么?

为什么背叛他?

沈鄞邺和向晚都只字不提那晚的事,沈鄞郁自然也不知道。可是做贼心虚,向晚隐隐觉得其实沈鄞郁已经什么都知道,或许是他已经看出了什么蛛丝马迹,所以才会在开车时分心,出了车祸。

沈鄞邺素来敢做敢当,大哥一死,公司只能由母亲一人苦撑。

“我会接管公司。”

秦钦理智清醒,“你的条件?”

“结婚。和向晚结婚。”

秦钦再也忍不住笑起来,“傻儿子,你知道你在说什么么?”

沈鄞邺淡淡的,“我很清醒,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妈妈,我并不是来征求你的同意。你若是同意,那再好不过,我会代替大哥接管公司。”

“威胁我?”

沈鄞邺揉着额角,他觉得累。自从回来之后,他和向晚一样,几乎整夜整夜睡不着。他是背叛了大哥,但沈鄞邺的心里愧疚么?

未必。

秦钦知道事情无回旋之地,这世上若还有什么她不能掌控的话,便是沈鄞邺了。作母亲的,不会不爱自己的孩子。因为爱,所以这一场较量胜负已定。

可秦钦始终不能看着唯一的儿子被世人唾弃,“她是你大嫂!沈鄞邺,其实你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是可以娶她,但外人会怎么看?你大哥尸骨未寒,你就这么急着上位?你这是乱伦!”

“乱伦?”沈鄞邺笑得讥讽,“我和她连孩子都快生了,还能怎么乱?”

“你什么意思?”

沈鄞邺看着母亲,一字一句地说,“孩子是我的,不是大哥的。不信的话,等孩子生下来,我们去验DNA。”

秦钦饶是在商场上翻云覆雨,但还是被惊到。

“还有一件事要告诉您。”沈鄞邺轻描淡写地开口,“大哥结婚这么久了,都一直没有孩子,您不觉得奇怪么?要生早生了。”

沈鄞郁不能生育。大抵这也是命,一个男人可以拥有的一切都拥有了,可是偏偏这一切都没有意义。

秦钦不知道,毕竟不是亲生的,这种事怎么能开口。但兄弟是亲兄弟,沈鄞郁第一时间告诉了沈鄞邺。

沈鄞邺年轻,不能理解这种痛苦,觉得生养小孩是多么麻烦的事。他安慰大哥,“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不会治不了。如果真不行的话,以后我的小孩就给你好了。”

那时,多天真。

谁也不会想到,竟一语成缄。

这辈子沈鄞邺最恨自己的时候,便是在大哥的葬礼上得知向晚怀孕的那一刻。那一刻,真正的痛不欲生。

他恨向晚,恨这个孩子,更恨自己。

可是,沈鄞邺并不知道,命运还有更大的不仁在等着他。

(九)

关于那天晚上的事,向晚其实并不记得。

那是一场噩梦。但她清楚地记得,噩梦醒来之后的一切。那才是真正的噩梦的开始。身边躺着的男人,不是自己的丈夫,而是沈鄞邺。

向晚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沈鄞邺。他附过身来吻她,眼神温柔,“早。”

不不不,不是这样的,不能是这样。他们不应该这样。

“我......我昨晚......”

现实令人绝望,也令人清醒。

沈鄞邺看着向晚,“你昨天喝多了。”

她记得他们聊得很开心,可是之后的事,什么都不记得。

“对不起。”向晚生平第一次觉得绝望,19岁的时候她都没有觉得绝望,“我喝多了,对不起。”

那个早上,沈鄞邺把这辈子该听的“对不起”都听完了。

“那你把我当什么?”

沈鄞邺问,他也觉得绝望。他可以找任何别的女人,但不能是向晚。永远最渴望拥有的,却偏偏得不到。

向晚订了最快的班机回国,像逃一样的逃离了沈鄞邺。她也永远都记得出门的那一刻,沈鄞邺站在她身后,悲伤欲绝地问。

他问,“向晚,你有没有爱过我?”

没人知道那段时间沈鄞邺是怎么过来的,反正是孤魂野鬼一个。这个男人陷在梦里,回忆里,幻想里,固执地认为一切还没有结束。

直到大哥的噩耗传来。

沈鄞邺终于可以确定,他和向晚的一切永远都不会结束。理智回来的时候,他是心思再缜密不过的沈鄞邺。

这是一场阴谋。

回忆再动人,也不可能让人失去理智;就只有那一晚,却偏偏珠胎暗结;如果这个孩子生下来,那么谁会是最大的赢家?

那晚的红酒样本拿去化验,好友幸灾乐祸,“You’re lucy,the wine there is an aphrodisiac。”

那种东西叫“迷迭”,俗称“合欢散”。

如果说之前是恨,那么如今是一种悲凉。

背叛和被算计,哪一个更令人绝望?

沈鄞邺情愿什么都不知道。

(十)

向晚再一次惊醒,又一次看到坐在床边的沈鄞邺。

“快点睡,再不睡天就要亮了。”

他们终于可以心平气和地面对彼此,就像面对溃烂的伤口。

向晚看着沈鄞邺,她从来没有这样好好地看过他,“我知道你恨我。”

“没有。我已经不恨你了,真的。”

她的眼底有泪,就要落下来。

沈鄞邺伸手去擦,笑起来,“都要当妈妈的人了,还动不动就哭。”顿了顿才说,“我会努力当个好父亲。”

向晚只觉得心酸,“不是的,我没有......”

"我知道。"

“我没有想过要背叛鄞郁。我没有。”向晚避开他的手,“孩子不可能是你的,不可能......”

原来这样可怜,这两个人,一个一无所知,一个自欺欺人。

“等孩子生下来,我们结婚吧。”

向晚不可置信地看着他。

“妈妈同意了。我会接管公司,我不会再离开了。”

沈鄞邺终于要安定下来。这么多年之后,他终于明白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那些最初的爱恋,因为念念不忘,也最终沉淀成最厚重的爱。

谁也不知道,命运会有这样的伏笔。

19岁那年的一天,两人约好了一起看电影。可是向晚等了4个小时,没有等到沈鄞邺。电影开始又结束,人潮涌动又寂静,可是那个要等的人,没有来。

向晚等来的,是沈鄞郁。

沈鄞郁告诉她,自己的弟弟已经上了去美国的飞机,作为交换生,两年内不会回来。

那一刻,向晚知道,她是等不到他了。沈鄞邺是她等不到的人。他可以说走就走,但她没有翅膀。或许终其一生,她都无法追随他的脚步。他们家境悬殊,性格更是南辕北辙,她和他不配。

而沈鄞邺也从来没想过要安定下来,坚守一份平淡无奇的感情。外面的世界那么精彩,他还那么年轻,怎么甘愿将自己的心囚禁成一座枯井。

只有离开,唯有离开,才会懂得什么叫失去,什么叫后悔。

向晚毕业后进入沈氏工作,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想见沈鄞邺一面。她嫁给沈鄞郁,也是出于爱,只是内心深处依然渴望可以见到那个人。

她一直在等。

但是他们已经咫尺天涯。向晚始终没有问出口,到底沈鄞邺有没有喜欢过她。就像沈鄞邺问她,有没有爱过。

一念起执,由执生爱,爱而不得,万般皆苦。

其实都已经不重要,因为最终他们等到了要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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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喜欢她的狠心而已
夏七夕/文

十四岁的时候,她的头发已经很长了,垂地的青丝如被天水漫洗过的绸缎,隐隐可见人影。但她极爱惜这一头太过美丽的头发,便不肯盘起来,任那瀑流水倾泻而下,随风飘动。
那时候,她父亲已久卧病榻。每日都有不同的郎中跨进那道高高的门槛,然后,统统满脸惋惜地摇头。她躲在屏风后,极清澈的眸子窥探着他们的一言一行。虽然年幼,但她已是聪慧无比,明白人性本恶,明白那些医者多半还是为了那天价的酬金感到惋惜罢了。
而她父亲,已经时日无多。她父亲躺在病榻上,握住她的手,很紧,她微微皱眉,却不敢把手拉出来,于是乖乖地低下头,听父亲说话。
“离湄,爹就只有你这么一个女儿,可惜你天赋过人却不是男儿身,我死后,族里的亲戚少不得欺负你。”他顿了顿又说:“你阿娘早去,唯今之计只得将你早早嫁人,以求夫家庇护。”她抬头,微微惊愕,张开口却不知说什么。
她父亲摸摸她的脑袋,笑了一下,眼里尽是父亲对自己女儿独有的自信,“作为我的女儿,就算你日后不想在夫家生活了,你也有办法出来。”然后微微沉默,叹气,“你阿娘等我太久了,我亦想她太久……”
江南首富招婿的帖子一经发出,各路人马纷涌而至,几乎挤破了江府的大门。那么多下聘的人中,她惟独相中了林炜笙。
窗外阴雨绵绵,她躲在屏风后,看那男子一袭白衣胜雪,眉目清朗,不沾一丝商家的铜臭,就像连日缠绵的阴雨终于破开一缕天光,晃花了她的眼。
林炜笙似乎察觉到了屏风后那双极清澈的眸,竟转过头对着屏风浅笑,微弯,上扬,好看的弧度。心中似敲打着铜锤大鼓,繁乱着,自此坠下阿鼻无间,无可救药。
她父亲沉吟良久,终说:“离湄,他日后必是一凉薄之人。”她咬住下唇,倔强地摇头。“罢,罢,罢,命中自有定数!”她父亲一声长叹,激起她心中涟漪层层。
婚宴办得极尽奢华,铺了十里红毯,散了漫天缤纷的花瓣,街面上竟似过节一般,小孩子捧着散发的喜果互相追逐嬉闹。
她坐在喜床边,心中忐忑,侧耳听那远处喧闹,却直等到红烛快要泪尽灯枯之时,他才推门而入,微带歉意,“呀!竟让你等了这么久。”然后轻轻挑起盖头,俯身看着她。她扭着衣角,仰起头迎上他的目光,呼吸却不由控制的急促起来,两颊微红。这世间怎么会有如此俊秀的男子,那样好看,那样温文尔雅。
林炜笙笑说:“累了吧,那早早休息。”他吹灭红烛,却阖门离她而去。长夜漫漫,她倚着床头,失望之极,理着长发,竟一夜未眠。也许,是自己太小了……黑暗中,惟独她那双眼睛清亮。
第二日,嫣红要为她梳上妇人鬓,她抿着嘴看着镜中苍白的人影,摇摇头,仅一身素白的衣裙,散着黑发,去给公公婆婆敬茶。
这已是大不敬,然而公公婆婆见她这副模样,不仅没怪罪,反而诚惶诚恐地说:“哎呀,你起这么早做什么?怎么不多睡一会。”她冷冷的应了一声,可望着公公婆婆谄媚的脸,心中像硌了什么东西,不明白这样粗鄙的人怎么会生养出林炜笙如此清朗的男子。公公见她反应冷淡,于是尴尬的笑着,也不知再说什么,于是不停地搓手。林炜笙转过头冲她笑,江离湄愣了一下,心中的不快顿时散去,也划开一抹淡淡温温的笑容。她望着林炜笙澄净的眸,心中牵扯着一丝不为人知的情絮。
或许,爹爹说错了,这样温良的人,怎至凉薄?
他拉着她细腻柔软的手,细心解释,“你还太小, 不如先住檀园吧!那是特意为你而建的,风景很好。”她羞涩的低下头,也许再过两年就好了。她不急,只要林炜笙在,她就不急。
可是,她没料到,仅仅在她嫁过来一个月后,她父亲就撒手西归。
江离湄望着灵堂上大大的奠字,梁上悬着的白纱,那些跪在堂下嚎啕大哭的人,她就慌了神,手脚冰冷,却怎么也哭不出来。仿佛满屋伤心之人只有她这个亲生女儿是外人。

只有林炜笙懂她,他握着她冷冰冰的手说:“心里很难过对不对?想哭了就大声哭出来,不要压抑自己。”眉眼温柔,轻声细语。她的鼻子忽的酸了,倚着他的肩,低低地哽咽起来。
果然如她爹爹所料,她站在林炜笙身后,看着那些忽然陌生丑陋起来的嘴脸,心中才真感到世态炎凉。但她不用出面,只需顶着一双核桃般的泪眼,站在他身后,看着亲戚们忿忿咒骂。他却不理会任何人,只是转过头遥遥地冲她微笑。
江离湄贴着乌黑的棺木,轻轻地带着确信的声音呢喃,“爹爹,你看,她绝不会是凉薄之人。”
轻风吹起梁上悬下的白纱,不语。
江家的财产一下子使林家家业扩大数十倍,江离湄坐在厅堂里,侧眼看众人满心狂喜却硬要装出一副伤心的模样,心中蔑视。
婆婆拿着细帕抹着眼角,絮絮地说:“以后你就把我们当成你亲爹亲娘吧!可怜的孩子。”可那帕下的嘴角分明是上弯的。
她随口应付几句,借故离去。她不能再待在那里,里面满满的全是虚伪,她会窒息而死的。
清风细柳,枝上皎月,湖面上银波粼粼,林炜笙追了出来。“我知道你心中的难过,不过……你要节哀顺便。”“恩。”她点头,心中才恢复一点温暖。
这一年,她仅到他胸口。
檀园是林家花巨资为她而建,当初为了迎娶她也颇费了不少心思。她极喜欢这个园子,常坐于湖畔树阴下。仅仅因湖对面就是林炜笙所住的畅心楼。有时,甚至遥遥可见林炜笙的一袭白袍。
林炜笙心怀抱负,眸中常现炙热的光芒,而他也越来越忙。林家产业在他手中不停地扩大,林家老爷夫人怎么会不开心。
然而时日长了,公公婆婆看她的目光也就渐渐冷了下来,不似当初那样奴颜婢膝。江离湄也不在意,依旧我行我素,极少出园子。乃至林府中大半仆人竟不认得她。这样由垂鬓稚女初长成艳冠绝伦的女子。只是,眉眼间尚还青涩。
林炜笙或因事务繁忙或因其他原因,渐渐少来。有时来了,也说不上几句话,便匆匆离去。有几次 ,还可以看见他眸间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厌倦。
“嫣红,相公已经多少日子没来檀圆了。”她立在窗前,和煦的阳光打在她身上,竟有丝晃眼。
“小姐,别说几日了,姑爷足有一个月没踏进檀园大门了!”嫣红原是从江家带来的侍女,自小服侍身旁,向来心直口快。
“是吗……收拾下,去给老爷夫人请安。”她淡淡的吩咐。
江离湄领着嫣红越过大半个林府到公公婆婆所住的园子里。还未进园门,就远远听见婆婆的声音。“我们家炜笙是越来越出息了,竟把生意做到了南疆。”
“林家最后还是要交到他手中的。”
“只是那江家的丫头我着实看不上,不就仗着她从娘家带来的嫁妆嘛,有什么了不起的?”婆婆有些得意忘形,声音陡然拔高。全然忘记林家有今日的辉煌靠的是谁。
“对那丫头还是要客客气气的,不要让外人落下话柄,说我们林家过河拆桥。”公公轻声训斥。
“小姐,他们太过分了!”嫣红上前欲进园中评理。她淡笑拦住,故意放重脚步进园。果然,那林家老爷夫人见她来了,立刻换上一副热切的笑脸。
“都说你身子骨弱,不用来请安。你怎么还来这么早做什么啊?”婆婆上前拉住她的手,丝毫不见刚才的刻薄模样。她笑了起来,不着痕迹的将手抽出,“离湄多日未来请安,心中已愧疚万分,婆婆这么说,岂不折了离湄的寿命?”接过嫣红手中竹篮又说,“离湄本不是好儿媳,更愧对公公婆婆,这是我亲手做的桃花糕,特敬于公公婆婆。”
婆婆尴尬地接过竹篮,离湄嫣然一笑,然后轻描淡写地说:“相公已有几日未来檀园了!”
这话果然有效,林炜笙当夜就来到了檀园,歉意十足。
“对不起,最近忙于生意,倒冷落了你。”
江离湄侧头而笑,却是不语。只是静静的望着他。林炜笙终是沉不住气,问:“你可是生了我的气。”
她摇摇头,“我不会生你的气,我只是希望能常常看见你。”仅此,就足够。
林炜笙沉默良久,后抬头微笑,“南疆的玉好,我明天去南疆定给你带回一些。”
他依旧没有在檀园留宿,江离湄站在窗前,望着他离去是欣长的身影,不言不语。烛影摇动,映在她苍白的脸上,一时间辨不出脸上是何表情。
服侍她睡下后,嫣红走到窗前关窗。见那窗棱上用指甲深深划下的三个字“望君楼”。嫣红回头望了一眼离湄,见她睡梦中依旧轻皱黛眉,不由深深叹气。
“小姐,你这是何苦呢。”
林炜笙果真为她带回一块玉,晶莹剔透。她将这方碧波系于腰畔,映着乌发白裙,竟是一番妖娆。
可终比不过那林炜笙带回的女子,绿波。人如其名,眉眼如钩,妖娆又放肆的美丽,像缠绕的藤蔓,倚在林炜笙身边。
林炜笙事先并没有通知她一声。
那便只是侧室,但婚宴办得喜庆而热闹。似乎众人都有意的忘却绿波仅仅是城南望君楼身份卑微的粉头。
对岸的灯火辉煌并热闹非凡。她立于湖畔,看那两个红色人影被簇拥的走进畅心楼,然后灯火熄灭。
刹那间,心凉如夜。
次日,是新媳妇向长辈敬茶的日子,江离湄素着苍白的脸,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坐到了上席的椅子上。
那绿波也不惧她,笑容可掬地说:“妹妹绿波……”
“妹妹虽年纪较离湄大,但离湄好歹早进门几年,吃你这一杯茶也不过份。”离湄打断她的话,却不拿正眼瞧她,决意是要将绿波压在身下了。
绿波久在风月场所过活,自然也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笑说:“姐姐说的对,绿波这就为姐姐敬茶。”说着到上一杯雨前龙井,笑着跪下,将差递过。却在离湄即将触到的那一瞬间,故意将茶打翻,然后惊呼:“姐姐,你这是做什么?绿波什么地方做错了吗?”再看,已是梨花带雨,惹人怜爱。
江离湄还未开口,林家婆婆以冷言:“绿波虽然晚入门三年,但终究年纪比你大,你怎么可以这样欺负人?这是大家闺秀应做的吗?”
江离湄并不理会她,转头去看林炜笙,他虽然没说什么,但神色明显不悦。跪坐在地的绿波一脸无辜,但瞬间却充满挑衅的意味。
江离湄嫣然一笑,趁人不注意,拾起地上的碎瓷片掩在袖里。
“哎呀,真当怪姐姐不小心了,绿波妹妹,你没事吧?”假意去扶她,却暗中将那锋利的瓷片狠狠划入绿波手心。绿波吃痛惊呼,她继续笑,如沐春风,“妹妹可不要怪姐姐啊。”
越过双手鲜血淋漓的绿波,她径自走到林炜笙面前,仰头浅笑“相公,今夜你来檀园可好?”
千娇百媚亦不过如此,一时间林炜笙心荡神迷,无所谓天南地北。
是如夜般华的盛大的吧。
仿佛一夜蜕变,天刚拂晓,江离湄幽幽转醒,倚着床头,看着林炜笙熟睡的样子,心中怜爱,玉润的手指轻轻划过林炜笙的额头,江离湄低声呢喃,“炜笙,你可千万不要负我……
绿波极善于讨好众人,连仆役私下聚到一起也偷偷议论说绿波姨娘比少夫人更易于亲近,而绿波又常常杂老爷夫人膝下卖乖乞巧,使得林家二老颇宠爱她。偶尔,散步遇到了。绿波仰着下巴挑起眉,眼睛斜斜地瞄着她,满脸越越欲试的挑衅神色。
江离湄只当她是空气,看不见,听不着。她父亲教了她世间千百样,惟独没教她争宠这一说。
况且那林家二老从一开始就不喜欢她。只因当初碍于她丰厚的嫁妆,才硬装出慈眉善目的模样来。这几年,江家的财产多与林家合并,林家人以为烤熟的鸭子飞不了稳吃盘中餐了,自然待离湄就没当初那般热切了。
这又奈她如何。
这一干人等她江离湄何曾放在眼里,心中所挂念无非一个林炜笙,仅此一个而已。所以,只要绿波不触及她的底线,能忍的她都忍了。能让的,她也都让。
可这似乎让绿波越发骄纵起来,尤其是她传出喜讯后。林炜笙因不久将为人父,欣喜若狂,对绿波更是有求必应。绿波就像女皇般被众人捧在手心里。
绿波孕吐期想吃桃花糕,而且必须是江离湄亲手所制的那种。林炜笙便连衣服也穿不整齐,连夜赶到檀园,唤起沉睡多时的离湄。
她只是沉默片刻,复而抬头微笑。然而嫣红是心疼她的,责怪不止,“姑爷,你也真 舍得下心,绿波姨娘想吃桃花糕你就跑来,怎么不想想我家小姐这几日身体不舒服呢?”
“嫣红,闭嘴!”她苍着脸,一脸病容。
林炜笙有鞋尴尬又有些愧疚连说:“仅此一次,下不为例!你知道我这是第一次当父亲……”
江离湄神情寥落,轻轻叹气,“仅这一次倒好。”
可怎么能是一次呢?那绿波怎会知足?
于是便开口说要住檀园,林家人也是为难。后来便闹到了上吊的地步。江离湄听了,也仅仅淡笑一下,连夜搬出了檀园。
“相公,我听那大师说了,说这个日子出生的人,她的头发可以保佑胎儿。”绿波挺着肚子,将纸递了过去。林炜笙接起,瞄了一眼,心中为难——那上面正是江离湄的生辰。全家人都知道,她最爱惜那一头黑发,这叫他如何开口?
绿波见他久久不回话,立刻哭得梨花带 鱼。林炜笙见之心中痛怜,咬了咬牙,转身离去。
江离湄听他将原委说完,理着长发,垂眸,不言不语。
林炜笙按捺不住,心中焦急起来,“绿波怀有身孕,虽说有些无理取闹,但你就……就让着她点儿吧!”说着持起剪刀,欲上前自行剪下一缕来,嫣红见状扑上前要拦,被他推倒在地。
她抬头,幽幽地看着他,终于开口,“相公,你既然知道她是无理取闹还这样,难道离湄在你心里连一点分量也占不上吗?”
林炜笙愣住,不知所措,“也……也不全是。”
她叹息,接过剪刀,闭上眼,剪下一缕。然后随手扔了出去,任那缕愁丝轻飘坠地。
林炜笙尴尬地捡起头发,讪讪地说:“你早点休息,那我走了。”
江离湄忽然叫住了他。她低头,轻抚小腹,说:“相公,我亦有喜了。”

林炜笙走后,嫣红不解,“小姐,你这是做什么?你最爱这头长发呀!你还让什么?那个绿波都快骑到你头上了!”
她理着缠绕的丝发,低低地说:“我还心存希望。”
即便知道她也有喜了,林家二老还是对绿波更好点。绿波处于众人宠爱中,看着她的目光是恶意的是挑衅的,像是毒蛇在吐着乌黑的信子。
家宴时,绿波腆着大肚子,依偎着林炜笙向婆婆抱怨,“婆婆您不知,我手下的丫头笨得很,上次给我揉肩膀,差点疼死我!”
“那咱们再多买几个手脚灵俐的就好了。”林夫人笑着给绿波夹菜。
绿波瞟了离湄一眼,笑着说,“不了,我听说姐姐的侍女嫣红倒是心灵手巧……”
“恩,如果你喜欢……离湄,你就把那个丫头借绿波使几天吧!”
嫣红却急了,上前一步,“夫人,我要是去照顾绿波姨娘,谁来服侍我家小姐呀?”
“大胆!”林夫人不悦道,“你这个丫头怎么这么没礼貌!离湄她离了你就不能活了吗?”
“可是……”嫣红还欲争辩。
“嫣红,听夫人安排。”江离湄放下筷子,淡淡吩咐,“去吧,不要让人家说我们江府调教出来的丫头没规矩。”
绿波掩口而笑,一双盈盈媚眼不怀好意地望着她。
仅仅两日就出了问题。
江离湄接到消息赶过来时,绿波正躺床上呻吟,而嫣红跪在地上遍体鳞伤。见她来了,嫣红挣扎地扑了过去,满心委屈,“小姐,我真的没有推她!我真的没有推她!是她自己摔倒却故意赖上我!”
“离湄,若是绿波母子有什么不测,这个丫头也别想活下去!”她抬头,只见林炜笙瞪着血红的眼睛,手中拿着尺长的浸过的鞭条。
她略微思量,前因后果便了然于心。嫣红是她的侍女,出了什么事情自然与她脱不了关系,甚至就是暗指是她指使嫣红下手的。绿波,劳你费心了。
江离湄暗自冷笑,故做焦急地奔到床前。俯过身假装为绿波擦汗,然后凑到绿波身边。低头慢慢说:“一切都是你一手策划的吧!我劝你不要动我的侍女。我可以忍受之前的所有事情,但如果……”她不易察觉地将手移到绿波高高隆起的肚皮上,暗中施力,绿波明显一颤,而后呻吟得更加痛苦,此时,却是真的疼痛难忍。
她继续微笑,“你看,我这么轻轻一按……你的孩子就会完了。我是正室,而且我也怀有身孕,你说他们能把我怎么样?”
离湄浅笑退回,只见绿波的呻吟渐弱,最后挣扎坐起,满头大汗,“相公,你饶了嫣红吧!我想起来了,是我自己摔倒,不怪她。”
江离湄瞟了一眼绿波,浅笑离去。
绿波死死盯住离湄离去的背影,眼睛里掺杂着恐惧和不甘,她神经质地抓着棉被,下定了决心 。
这个女人不能留,绝对不能留!
绿波劝林炜笙暗中下药,然后彻底侵占江家财产。林炜笙开始百般不愿,本身就愧对江离湄了,怎么还能做这等无情无义的事?
绿波咬着牙说:“那江离湄才是江家产业的继承人,她活着一天你就得顾忌一天。况且那天你也看到了,分明是她想谋害我,而且还威胁我。我死了不足惜,可我肚子里怀着的可是你的孩子呀!”
林炜笙思量再三,终于缓缓点头。不想一切被窗外的一个人暗中窥见。绣花鞋慌乱地跑在青石板上。
江离湄听完嫣红所说,心中渐冷。林炜笙已不是当初那个白衣少年了,可怎会变至如此地步。她还想赌一下,赌他会不会来,赌他还有没一丝感情存在。
然而她输了,林炜笙终是来了。手里端着碗乌黑的药,手腕轻抖,脚步发虚。
“离湄,这是家里请御医配置的安胎药,我给你盛了一碗,你趁热喝了吧!”他笑得勉强,额上涌起细密的汗。
“多谢相公挂念。”她依旧笑着,端起药碗作势欲饮,眼却暗暗瞄向林炜笙,只见他的眼睛越瞪越大,几次张口,几次又咽了回去。最后一顿足,竟转过身不去看她。
她心中已冷,将碗扔在地上,惊呼一声,“哎呀!怎么会这么烫!”
“没关系!没关系!我再去为你倒一碗。”说完他匆匆离去,竟似逃难一般。
嫣红抱来一只猫,喂它喝地上的残汁,那猫儿抽搐几下,口吐黑血而亡!
万年俱灰。
她起身,冷眼望他离去的方向。
林炜笙,你果真凉薄!
在江离湄不告而别后,绿波生下一女婴。顺利登上正室的位置。那女婴眉眼精致,深得林家上下宠溺。
绿波说:“江家的产业多被你转到林家名下,所剩的也不过是一个空壳,那丫头只弱质女流,回去也没用。”
林炜笙点头,却不知为何心中沉重,隐隐有不好的预感,绿波将婴儿递过去给他抱,他逗弄怀中婴儿,心中的不安也渐渐散去。或许真得是自己想太多……
江府
江离湄望着窗外的景色,一边轻抚高高隆起的肚子一边对立于旁边的四个老者吩咐,“时候已到,今夜悉数将产业收回。”
四个人点头离去,嫣红端着碗燕窝粥走进来,“小姐,你早该这样,这是他们林家人应得的报应!”
她望想窗外不语。其实江家产业一直紧紧握在她手中。只不过是顶着林家的名头而已。林炜笙空有满腔抱负,却着实不是一个经商的材料。这几年来,一直是她暗中操控市场以及江家生意。
即便是当初,林炜笙的一举一动不也是掌握在她手中。她又怎会不知林炜笙暗中和望君楼的绿波有染。她的沉默只是一种有限度的忍让,却被当成了可欺!
林炜笙,你既待我无情,我留情何用?
她蓦地抬头,眼中寒星,隐透狠绝。 只是一夕之间,林炜笙惊骇地发觉林家名下产业通通散去,各总号分号钱号等全部不听号令,各债权人也趁机纷纷上门,最后,竟姿不抵债,将林家宅院抵了出去。
蓦然间,听一老商家感叹,“江家小姐果然是他父亲的女儿啊!这么狠的手段一般人怎么玩得过她!”
林炜笙抱头痛哭,绝望悔恨如滔滔洪水倾泻而下。
林家二老一时气极攻心,竟双双离世。仅仅一夜,辉极一时的林家家破人亡,林炜笙带着妻女逃到破渔村,忍饥挨饿,潦倒度日。
绿波忍受不了清苦日子,丢下襁褓中的女儿与他人私奔,却不想半路被离湄高价买回,又仅以五两的价值卖入军营充当营妓。江离湄掂着手中的银锭,对她浅笑,“你看,你也就值五两银子而已。”
随后将钱扔到臭水沟,不管身后被士兵强行拖进草丛凄厉大喊的绿波,优雅的离去。
半个月后,绿波受尽折磨而死。
至于林炜笙,终是留过情,她狠不下心,可是心已成灰,怎能原谅?
于是任他在大门前长跪不起,经日晒雨淋也不为所动。只是,只是有时一觉醒来,她还是会想起多年前,她躲在屏风后偷看林炜笙时他的模样,白衣胜雪,那么好看的微笑,直直的探进她心中最里处,扎根,盘结。
孩子百日时,她抱着他去留缘庙祈福。林炜笙见她出来。踉跄地去扒车窗,苦苦哀求她原谅。天气不错,她浅笑,逗弄怀中婴儿。仿佛根本就看不见听不着。
一江烟花终散去,了无痕迹。

【完】

㈣ 莫泊桑的(玛蒂娜)小说表达了什么主题

恰恰相反,和他大悔兆部分的其他短篇主题是相同的,讲的是被打倒的伦理如何自我修复,和《玛碧亏租蒂娜》主题最接近的是《残废人》,都是将本来我们是有一个完美的伦理观念的,但是在经历了生活的无奈之后,这个伦理观开始瓦解,但是最后小说主人翁却在上帝的指引下神奇地修复了被瓦解的道德。这就是所有一流小说共同的主题。
莫泊桑想告诉我们什么呢?我想需要弄懂两个问题。
首先玛蒂娜为什么要嫁给瓦兰?虽然玛蒂娜和伯努瓦陷入了热恋,但是婚姻毕竟不是爱情,或者说不是纯粹的爱情,婚姻要考虑阶级;而爱情更多的是激情。当然如果爱情够深,也能超越阶级,伟大,勇敢,但不是我们大多数。所以玛蒂娜嫁给瓦兰,本质上是因为瓦兰和伯努瓦不在同一个阶级,也就是他们并不平等。人人生而不平等,这是人间的普遍现象。伯努瓦第一次深刻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想不通,所以苦恼。
其次伯努瓦为什么原谅了玛蒂娜?简单的说他经历了一场接生,复杂的说他经历了一次蜕变。他看见了什么?一个婴孩经他双手来到人间,如果没有他,母子可能难产。他能够给那个和他不平等的家庭带来帮助,他能够决定一个看似高高在上的男人空缓的幸福。他发现其实不平等也有一定的范围。我们在体貌,健康,教育,阶级等许多方面都不平等,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在道德选择上,却是完全平等的。这就是莫泊桑小说对我们的最大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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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浠沫是一位三十岁的少妇,人说女人三十如虎,却在此时浠沫却死了丈夫。
最近几天浠沫性欲明显增加,只有深夜在被窝里不了了事。
这天浠沫像往常一样独自在楼下散步,等待着高三的儿子回家。不知怎的自从老公死后儿子小贤懂事了很多,成绩优异也不在班上闹腾了。
正在浠沫想着自己儿子时一个猥琐的老头拎了一包东西在浠沫身旁道:“小姐,光盘要吗?”浠沫听出弦外之意羞涩的快步离开。正走出十步却又回头走向那老头嗡声道:“一张多少钱?”
“十块。”老头更猥琐的一笑。
浠沫取出一张连忙跑开生怕被邻居发现,说三道四的。
回到家中浠沫打开DVD插上光盘,里面竟是《母子乱伦》。浠沫最近几次手淫都是想着自己的儿子的,心里早有了些意思,必进儿子只比自己小十四岁,今年十六岁该发育的早齐全了。
“啊,啊,啊···嗯······”里面那个妇女被自己儿子插得呻吟不止······
浠沫轻轻掰开阴唇食指缓缓插入,速度随着DVD的镜头不断加速,口中也学着DVD里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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