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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塞花瓣的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 2023-10-27 18:56:05

① 找一篇大学校园爱情短篇小说,男主是个有些痞气,女主是她们系的系花。是90年代的故事

当我在全寝小聚的酒席上宣布我要在三个月之内把系花搞定时所有人一瞬间静了下来,然后沉默片刻,然后放肆地爆笑,一边喝酒一边开始了对我的无情嘲笑.而我一边喝酒一边冷冷地听着他们的无情嘲笑,在他们安静之后慢吞吞地说:即使是混混也有喜欢别人的权利.你们看我象条不自量力的狗,我看我自己象条堕入情网中的不自量力的狗.
那年我大四,我们全寝都是自费生,为了两到五分多交了三万元学费的失败男人.我们又是酒仙,又是战神,翘课喝酒打架作弊聚赌无所不为.其他同学远远地躲着我们.和别人想的不太一样,我们不孤独,我们极为冷静地看着自己,并且证明了任何环境下的任何人都不会缺少朋友.
系花和她的朋友们和我们不一样.她们勤奋学习,爱好广泛,关心国家大事,见到老鼠就尖叫,并且不少都被保送读研.在她们看来一所大学总不可能都是正经学生吧,总应该有一批捣蛋分子吧,捣蛋分子应该就是不知羞耻地糟蹋父母血汗钱的自费生吧.在大家按例都这么看我们之后我们屈服了.并且相当于惯性一般地担当起了捣蛋这一重大责任,至少我们可以证明学校保安不是吃闲饭的,在他们和我们交上朋友以前.
当痞子有一个明显好处,普通人说一千句好话都可能没人注意,而痞子们只要说上一句,大家就都会肃然起敬:哇,想不到这家伙还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喜欢上系花的.在确信无疑地知道自己喜欢上了系花之后,我曾经在学校的花圃前闭着眼睛折了一根花枝,一片一片地往下掰叶子.她接受我,她不接受我,她接受我,她不接受我,只剩一片叶子了,掰下去她就不接受我.我怀着一丝伤感与失落掰下去,仔细找找,还有一片小得不成形状的.于是大喜,轻手轻脚的撕下来,然后发现另有一片更小的,然后发现只要你有显微镜和足够的耐心,可以一直撕到细胞,而其过程中必然面临一个多少细胞以上才可以称之为叶子的哲学问题.我很烦躁地把空枝扔到地上,转身要走,被早已埋伏一旁的门卫老大爷叫住罚了五块钱.
后来我也设想过很多细节和情景.比如她在晚自习后回宿舍的路上被人截住并调戏,而且老天有眼被我撞上了,我把那批流氓打跑.可是且慢,平常打架时我一人打跑三五个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大家知道我是痞子无赖,他们承认痞子无赖应该能打跑正经人,于是退却了.在对方不知道我是痞子无赖的情况下一对三或者一对五无异于自寻死路.又或者她外出过程中忽然得了重病,老天有眼又叫我撞上了,于是我急得疯狗一般把她送到医院,天啊,我怎么这么不是东西呀.况且系花结实健康得估计可以活到九十二岁.又或者她在全班春游划船时掉到了松花江里,又是老天有眼我救了她.可是她会游泳而我却不会呀.所以我一提要追系花,全寝兄弟看我的眼神一定是认为若要成功,老天有眼是远远不够的,老天应该至少和我有直接血缘关系.
班主任常常喝骂我们.我很感激她从没当众这么干.如果人受的失败挫折太多,会认为此生已定而失去任何干劲的话,应该就是指我了.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基本上是干大事业的人应该如何如何,可是,为什么我一定要当干大事业的人呢?她也经常深入浅出地举例子,举得最多的是这么一件:某人自以为是很久了,忽然发现自己被人瞧不起,于是发愤努力,终成一代大家云云.我每次听完之后都想:这种笨蛋居然为了别人的一句评语狂热地做了十几年自己根本不喜欢的事,换了我打死也不干.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和系花一起去借书,我当时一定认为老天大概真是我亲爹亲妈之类.可是我们借的书似乎换了个个儿,我借<时间简史>,她借<倚天屠龙记>,她看我的眼神象在看一条毫不相干的狗,轻描淡写地说:你也借这种书看?
我只有一次引起她注意的回答机会.这难不倒我.我是全系写情书的第一圣手.我也一样轻描淡写地撒谎:我借书又不是为了看,是为了显得有深度.
一丝笑意在系花脸上荡漾开来,她在心里已经认为我是个傻瓜了.可是除此之外,任何回答都只能让她认为礼节性的对话已然杀青而不再理我.果然,她带着浅浅的微笑再度开口:我以为你们应该很喜欢看武侠小说之类的.
武侠小说……上乘武功动辄练个一百几十年,练成了再去杀人,你觉得很有意思么?我的语调平静,但心头有如鹿撞.那一刹那间我愿意用剩余的全部生命换她一句回答.开口吧,小姐.我虔诚地想.
系花把头转了过去,显示她美妙的脖子和肩膀,然后她低下头填写借书卡,头发垂下来遮住了半边脸.图书管理员是个中年女同志,她十分威严地望着我们.我想系花大概生气了.也好.不能让她高兴快乐如沐春风,把她气个半死也不错.更重要的是这种奇谈怪论她以前一定没听说过,而人们对新鲜事物总是抱着绝对好奇心的.那一刻我一点不否认我是在处心积虑地勾引系花-------如果应该有爱情的话,我们为什么不尽力将它营造得荡气回肠呢?
在我全心全意的盼望中系花仍然没有说话.我一向具有在任何情况下控制局势的能力,但此时我真的心乱如麻.她可能认为自己被冒犯了.所以我又接着问:是你自己喜欢看还是别人推荐的?
室友推荐的.她们说金庸最近很红.系花抬起头来望着我.
你是看书还是追星?我说完之后不理她,转向管理员同志:请再给她拿一本井上靖的<苍狼>.
此时身后的门开了.回头,是本系号称"东方盖茨"的大牛人,整天叫嚣乎南北:中国不是人呆的地方!要去就去美国!我一向讨厌挖空心思想改变自己国籍的人,并且我知道"东方盖茨"这个外号,国内大概有上万人顶着呢.但现在他和系花说说笑笑,最后两人挽着手走了.临走时系花回头向我一笑:谢谢你推荐的书,我会看的.我也笑笑:没关系.笑的时候我非常害怕自己的眼泪会把挤出来的那一点快乐盖住,或者会控制不住抄起凳子对"东方盖茨"狠下毒手.但我还是平淡如水地目送他们出了门.
当晚喝酒的时候寝室老大悲天悯人地对我说:别费劲了.系花有的是人追,你没戏.她看不上你.
就是因为追不上,追着才有意思啊.我喝了一大口,又说:就好比喝酒,要是喝不醉,有什么意思?
但那天晚上真的喝醉了.第二天醒来时头很疼,据寝室的兄弟说我除了摔碎一个酒瓶之外并没干其他特别的事,睡得很浓,象猪一样.我当然不信.
还有几个月就要毕业了.离愁别伤使所有的同学一夜之间变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也包括我们这些痞子学生.那段日子啤酒的消费量是相当惊人的,学校甚至传出了某人二十四瓶不倒或二十瓶不倒之类的神话.在大学里任何两个毕业届的学生都应该至少喝过一顿酒,于是我也很自然地同这些传奇人物碰面了.我最多只能喝十瓶,但我把这些传奇人物都放倒了.在随后的几周里我又成了新一轮的传奇人物,外界风传我二十四瓶不倒,最终,我也被放倒了.本人成为历史而传奇还在继续.大家相信总会有人二十四瓶不倒.
我一直也没机会问问系花到底看没看我推荐给她的<苍狼>.愚人节快到了,别人已经在兴致勃勃地准备新一轮的骗人计划.我想我该在那天送封情书给她吧.就算被拒绝了也不至于脸面丢尽,而且还有一个可以骗骗自己的理由:愚人节么,兴许她也在撒谎呢.但随即发现无论她怎样回答,自己都陷入了哲学中的二难命题.于是干脆想也不想.约她看场电影吧,请她喝杯咖啡吧,带她去通宵蹦的,或领她滑轮滑摔断自己一条腿,那都是没品位的家伙们干的事,何况系花也一定久经沙场,进攻重重防备中的敌人是危险的.
这一段日子系花令我了无生趣.我之所以没有卑躬屈膝,阿谀奉承地跪倒在她石榴裙下的唯一原因是我认为如果你这么干能追到一个女孩子的话,那她一定不值得你追.但是从古到今,相思都是件风雅地折磨人的苦事,单相思都是件毫无风雅地折磨人的更苦的事.老大之流见我意志消沉,早已在外面向他们能搭得上话的每一位女生疯狂鼓吹我才情横溢,英俊不凡,锦心绣口,从一而终等等.我相信如果对方稍微无知一点的话他们绝对敢吹牛说我光荣地参加过抗美援朝.这么干的效果当然是爱归零,恐怕没有哪个女孩子会相信这样的弥天大谎,即使相信了也不会自己送上门.小说里写的爱情故事都是假的,我认为.
应该和她说.又是酒席,老三语重心长,一手执酒杯,一手抠脚指头逢.
干吗要说呢?这个过程我已经觉得很快乐了.爱一个人也是幸福.我强词夺理,同时斩钉截铁地谢绝了他用刚刚抠脚丫的那只手递过来的鸡翅.事实上我很怕.我很怕失败,我怕她哈哈大笑,说:你这样的也敢动这种心思?我更怕她微微一笑,说:对不起哦.我还是学生我没考虑过.更何况盖茨大牛人也列席了这次饮宴.他迷惑地说:老赵要追人了?我怎么没看出来?说说,我帮你想办法.我们寝室的人当时就把酒喷了一桌子,让他该喝喝,这种事搀和不得.老三将我没接的鸡翅放到自己嘴里,恨的我只想剁了他那只手.
现在可以说说大牛人了.我近来发现他除了是系花的当前男友和一心想出国之外别的地方还不太讨厌.尤其是酒德不错而酒量不行.再加上因为我的关系,我们寝室的人一见他就讨厌,所以但凡喝酒有他,他一定最先倒下.今天他也照例倒得一塌糊涂.我带着些许厌恶之情揪着他的领子把他弄回自己的宿舍,摊在床上.刚想走又被他一把抱住了.他在我耳朵边喷着酒气说:你们都是好人,你们不是败类.我爸那样的才是败类.
因为他这一句话我没走成.我留下来听他胡说八道.第一次知道了这个一心想出国的人是西北某镇镇长的儿子,他所有关于中国没希望,要去美国的思想得自他父亲的一体传授,其实他很迷惘.他母亲死了六年半了,他那位担任镇长的家严大人几乎每年换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伴.最后他哭起考妣来,然后猛吐一气之后沉沉睡去.我看着他呆板的脸默默地想:对不起啦.我要撬你的女朋友.
事实上这件事要操作起来是极为艰难的.倒不是由于他们如何如胶似漆,而是我在学校的劣迹如果传到家乡,足以把我家祖坟的土气黑.在学校里怎么样就更不用说了.可是我又能怎么办呢?我没追求,没前途,没钱.在这个人人一心想升官发财出国成名的社会里单薄幼稚.除了追寻我自以为是的爱情,我还能干些什么呢?
我真正有勇气向系花发起进攻是在四月初.愚人节过了,我没上当,也没骗人.系花倒是上了一百多当,可是她不在乎.当天至少有二十个以上的男生对她说:我爱你!天知道是真的假的.
我已经习惯于没事时上系花所在的设计专教乱转一通了.每次看到各忙各的同学,我总是觉得很伤感.人想升官发财没什么不对的.几千年阶级斗争还不是为的经济利益?我这样对自己说.不想这么干的人被认为是无能,我就当个无能的人吧. 那天我象往常一样推开了那间设计专教的门.教室里很暖和,有很痒的微风,可是只有系花一个人在.她抬起头来,我鼓起勇气说:有间事我想和你商量.
说吧.系花的眼神之中没有一丝慌乱,不安或激动,连憎恶也没有,就好象一个等着和战士谈话的指导员.一瞬间我心凉如水,刚刚的任何激情都烟消云散.我语无伦次,虚脱一般地说:我想找你借点钱.最近喝酒喝得太凶,我们宿舍好几个人都没钱吃饭了.
多少?
三百吧.我随口报了个数.在大学里没钱了并不意味着你有可能饿死,只会意味着天天有人请.可是我能说什么?我必须找一个借口把谈话继续下去.
什么时候还?
好现象.要是打发一个痞子恶棍的话这一句根本不用问.于是我说道:下个月我家寄钱来时.
那你下个月怎么办?
再借.再不成就找个人管我饭.除非这个月你管我饭.
一丝红潮涌上了系花的脸颊,不知道是愤怒还是害羞.她把正在写着的什么东西合在书里,站起来,夹着书本说:你在这里等,我去取.
我目送她离开教室,即使她把写着的东西留在这里我也绝对不会去看.我是痞子没错,但不见得道德败坏.
等她回来时教室里已经多了好几个人.她把三张百元大钞递给我时所有的人都屏息凝气,并且在心里暗暗地期待着发生些什么.系花把钱给我之后忽然开口说道:<苍狼>我看了,写的特棒.再推荐几本给我吧.
想看什么就看什么吧.我心不在焉地说.一百年后没人会追究你看过什么书.
系花奇怪地看我一眼:你的思想怎么总是那么灰色呢?
灰色?我淡淡地说:不是灰色,只是这世界上有些游戏规则我不想遵守.
系花又是奇怪地看我一眼.什么游戏规则?
我注视着系花很久很久,也许只是片刻.然后一种英雄老尽的笑容在我唇间慢慢升起.说了你也不懂.你还年轻,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
你呢?你不是么?你比我还小着三个月呢!系花的声音里有被人轻视的愤怒.那一刹那间我想拥抱她.可是我没有,我只是略带伤感地说:没错,我也是早晨八九点种的太阳,可是不凑巧赶上了持续一整天的日食,这是没办法的事.说完之后我转身出了专教.
教室里立刻传出了嘘声笑声和嗡嗡声.我站住,再次推门,已经有几位从座位上站起,摆出了迫不及待地冲向系花问个清楚的架势.一见到我他们立刻象被点了穴道一般定在空中,满眼好奇化为尴尬,片刻之后才坐了下去.我关门退出. 刚走了两步门在我身后打开,系花追了出来,在我面前站住,欲言又止.
什么事?我问到.
下个月要是你没钱吃饭了就来找我.我管你.她脸上的红潮还没退尽.
死也不吃女人的饭.
眼就消失了踪迹.我举杯,饮干,在这个关于系花和她美丽的朝代之中,我默默地走着,却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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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求短篇小说

古典爱情
一宿南风吹落花,留得几处烟霞。本是无意随风走,迫入他人檐下。了无意,空对酒,庭轩寂寞催梦醒。月摇影招,素娥可寂寞,韵华飘逝,远去了人事。

愁无据,何处琴音更哀,想必年年肠断。留守伊人今何处,细数胭脂黯淡。含情目,口凝香,犹记那时容光。金戈铁马,蓦然都成假,误了佳期,美人已成画。

我本是宋钦宗时期的一位将军,那时骏马铁甲,而今,只能面对着芬芳的花瓣,对月饮酒烹茶。记忆中的女子,美人如画。

世代为将,尽出忠良,战功卓著,何惧沙场?“忠义”二字,从小就被刻在骨子里,不敢有丝毫懈怠。

犹记得我是少年封将,曾为家族带来无限荣光。当时金人进逼我大宋王朝,情况危急。父亲由于身染重病,于是我自动请缨,声明不破金人,誓不还朝。

那场战争打得异常激烈,其血腥场面现在还在折磨着我。总算,计谋与果敢的较量,最终是我更胜一筹。很快,我以大胜班师回朝。

迎接我的仪仗,排满了整条街道,欢呼声,赞叹声,湮没了内心的暗淡。胜仗,以多少人的生命换来,让我怀疑这样究竟值不值。然而更打击我的事,让我心彻底凉了下来。

我与父亲不同,我是个爱情至上者。我不会像父亲那样为尽忠而完全抛弃爱情,娶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我的母亲。我的母亲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她从未得到过父亲的感情。母亲深深爱着她的男人,即便他不爱她。她,把家里理得是井井有条,而父亲,一句夸奖都没有。自我懂事起,我就下定决心,我一定要强大起来,我要保护我的母亲,不让她受一点伤。

可,等我强大了,我的爱情却破裂了……

她——筱禾,是我父亲至交的女儿,也是一位将军的女儿。由于父辈的关系,我们从小就在一起玩,一直玩到大。

还记得有一次玩捉迷藏,她,怎么都找不到我,当时她哭了。还真没看过因为捉迷藏而哭鼻子的,我那时就慌了。心想这小丫头还真坏,要是让父亲知道了,还以为是我欺负她呢。所以,顾不得许多,我就赶紧出来安慰她。谁知道我刚一出来,她就跑过来抓住我的胳膊说:“我捉到你了,换你找我了,快,快!”

这小丫头片子,还真会耍赖。我当然不依,这小丫头就使劲儿晃着我的胳膊,晃得我胳膊疼。

“好哥哥,你就答应了,好嘛。长大我给你当媳妇好不好?你不是说你会对你的妻子很好的吗?怎么现在连我的要求都不依?”

“我愣了,站在那里动不了了。这丫头,我该那她如何是好呢?我是打心眼里喜欢她,想要疼她啊……”

……

转眼,我们都长大了。见她的机会几乎没有了,但我们心里都清楚我们对彼此的承诺。一直就没有忘记,更无须提起。答案,深藏在我们心底。

我原本想趁着这次获胜之机,让皇上赐婚。哪知道,筱禾,竟然死了,死了!

我一直不相信这是真的,站在她的墓旁,我不敢相信躺在那里的就是我的筱禾,我最爱的筱禾。

筱禾的父亲在一次战争中为国捐躯,至此,筱禾便失去了依靠。筱禾,并不是嫡生,母亲在生她时难产死了。因为有父亲的怜爱,筱禾才得以生活。筱禾的母亲,视她为仇人。因为筱禾的母亲,她失去了将军的宠爱。筱禾的母亲死了,她就把恨都撒在筱禾的身上。这些筱禾当然不会跟父亲严明,她是个孝顺的女孩儿。

那个将军夫人贪图荣华富贵,硬是将筱禾往虎口里推。就在我出征的第二天,将军夫人就答应了一个“无耻之徒”的求婚!

筱禾是在出嫁那天上吊死的。她让丫鬟告诉我,她是为我穿的嫁衣,只是我看不到了。她,是含恨而终的!

筱禾死后,我拒绝了皇帝给我的赐婚,尽管那是位公主,我忘不了我的筱禾。

拒绝皇帝的赐婚,谁都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我已经不在乎了,我的爱情没有了。

后来,我连续打了几场胜仗,在军中的威望日益提升。皇帝害怕我手握重兵,找了个机会消了我的兵权,将我贬到江南。这些,我都不在乎,没有了爱情,一切都是空壳。

而今,我已经年过半百了,由于筱禾,我至今未婚,更无一儿半女。对我而言,拥有回忆就够了……

又是一宿南风……

(这是我写的,凑合着看吧)

③ 我出轨了妻子的情人 | 短篇小说

【内含同性情节,慎入】

1

我在元旦那天发现了妻子璐璐的秘密。

那天璐璐正在浴室洗澡,我坐在卧室里看电视。她的手机忽然响了一声。我拿起来一看,愣住了。

那是一条微信消息:“我想吻你,宝贝”

我登时火冒三丈,想用指纹解锁却发现璐璐早就删掉了我的指纹。

我拿着手机拽开浴室门,不顾一切地冲进去,质问她这是怎么回事?

璐璐对我的质问有些慌张,她手忙脚乱地拿浴巾裹住身体,伸出手想抢回手机。我没有给她机会,又恶狠狠问了她一遍。

“对,我出轨了!你能怎么着啊梁俊!”璐璐瞟了一眼手机上的消息,忽然冲我发起火来。

我望着璐璐因怒火而微微泛红的娇艳脸蛋,泪光盈盈的眼睛。只觉得心里难受的厉害。

好啊,难怪她总把孩子丢给她妈妈照顾。生完孩子以后,只要我想碰她,都被拒绝。可算找到原因了!

我当时娶璐璐就是觉得她长得清纯老实,是相夫教子的贤惠媳妇。而且我的父亲觉得璐璐家的产业非常有发展。

没想到结婚才不到两年,她居然暗戳戳地给我戴了个绿帽子!

“璐璐,这人是谁啊?”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想想儿子天真无邪的笑脸,还有母亲关切的眼神,我必须把这个家庭维持下去。

“我喜欢的人没你有钱。别的就别问了,要离婚就离,孩子归你还是归我?”璐璐漫不经心地靠在沙发上,拿着神仙水往脸上抹。

一口恶气顶在胸口。我的满腔怒火好像砸在了棉花上。

她算准了我会因为儿子不愿意离婚,我母亲年纪大了,我要是离婚了,她一担心又得犯高血压。

我发了狠地对自己说。一定要找到那个勾引我妻子的人,好好教训一顿。

第二天,璐璐对着镜子认真化妆,平时跟我出门从来都没这么细致过。然后她把头发扎成马尾。穿着长裤和短袖出门了。

我忍着嫉妒和恼怒,在她身后如影随形。

只见璐璐上了一辆出租车,我开着车在后面远远地跟着。七转八转的,出租车停在一所大学门口。

我把车停在路边,看着门口的几个大学生,都是些年轻漂亮的小女孩。没有我想象中的什么小奶狗小狼狗。

只见璐璐从车里下来,其中一个穿着黑色连衣裙的长发女孩朝璐璐扑了过去。璐璐一把抱住女孩,和她笑眯眯地说着什么。

然后两个人手挽着手往学校门口的咖啡厅走去。

2

我在她们点完单之后跟进咖啡厅,要了一杯雪顶咖啡。然后坐进了她们隔壁的包厢里。

“璐姐,我特别想你……你是不是也很想我呀”女孩软糯的声音像小猫的爪子一样,软软地骚着人的心房。

璐璐轻轻应了一声。女孩又接着说:“璐姐,你以后……会离婚吗?”

“俏俏,好不容易见一次面,你就想跟我谈这些吗?”璐璐的声音有些沙哑,和平时不同,此刻带点撩人的余韵。

璐璐这话说的真是妙,四两拨千斤地把问题给岔开。

一阵令人脸红的接吻声传来,渍渍作响。我这个大好直男听的坐立难安,面红耳赤地喝了一口咖啡,雪顶沾的我唇舌冰凉,头脑也清醒下来。

我从来没听过我妻子发出那种声音,果然,跟喜欢的人在一起,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而率真。

这下可难办了。我妻子璐璐出轨的对象,居然是个女人!还是个没出校门的小丫头!这找谁说理去!

这事要是被外人知道了,得被嚼多长时间舌根子啊?

璐璐都是一岁孩子的妈了,居然还能有这魅力。我也是蛮佩服她的。

这两人腻腻歪歪了好一会,那个叫俏俏的女孩像个小孩子一样对璐璐撒娇耍宝。的确很招人喜欢。

“俏俏,我这段时间工作很忙,等我处理完再来找你”璐璐说完,离开了包厢。

确认妻子离开后,我溜到隔壁只剩俏俏的包厢。透过门缝看去,穿着黑色连衣裙的漂亮女孩似乎有些伤心,她的眼眶微微发红,嘴巴不满地撅着。

我敲了敲门,俏俏说请进。

她大概以为我是服务生吧。我走了进去,坐在她对面看着她。

俏俏被我吓了一跳,她睁大带着泪水的眼睛:“你是谁呀?”

“我是璐璐的同事,和她一起来这边谈业务。你放心,我不是坏人,我也不歧视,但是,璐璐好像结婚了吧?”我摸了摸下巴,不紧不慢地撒着慌。

3

俏俏沮丧地垂下眼帘:“是啊……”

“那你说,你算不算是小三?”我高深莫测地瞅着她。

俏俏激动地抬起头:“不!我才不是小三!我和学姐在大学就在一起了!她的丈夫才是小三吧!”

我强压着心里的惊讶,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璐姐那时也没办法,她家生意出了问题。她爸非让她嫁人。她爸说,如果不借用结婚对象的财力,她家只能坐等破产。这婚结的简直跟卖身没有区别呀!”俏俏气愤不已。

我隐约记得璐璐确实是家里出了点状况,婚礼也举办的有些仓促。我和璐璐并没有太深的感情,或许是责任更多一些。反而是我们的父辈,他们都很激动。

我的父母很满意璐璐这个儿媳妇,也特别疼爱我和璐璐的儿子。璐璐跟我都有工作,但是她赚的没我多。

我从来都不计较什么,她的工资自己花,我的工资拿来养家。她如果对哪个包包或者口红表现出喜欢,我一定会想方设法的满足她。

可是跟我在一起的时候,璐璐好像从来没有真正的开心过。无论我怎么努力取悦她,她的表情都是淡淡的。

原来……我才是那个横插一杠的角色。

我在心里苦笑片刻。看着俏俏在餐巾纸上写下一串数字。然后她拎着包包,潇洒地消失在包厢门口。

我用手机试了一下,原来那是她的微信号。

我把朋友圈设置成“近三天可见”,藏起我和璐璐的过去,然后把俏俏迎进了微信好友里。

这个女孩真的把我当成了璐璐的同事,总是拉着我问长问短,她还拿我当成交心的大哥哥,时不时跟我说说少女的烦心事。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我老婆对我的冷淡我也觉得无所谓了。我有无数次机会向妻子的情人摊牌,却在即将出口的前一秒硬生生收住。

我们谈天说地,时不时扯扯皮。俏俏是个性格很开朗的姑娘,我对她的印象很好。

如果刨去她和我老婆有一腿的事,我还挺喜欢她。

4

俏俏的大学食堂伙食不咋地,我没事就带她出去吃点好吃的。她会很开心的赴约,像个单纯可爱的小妹妹。

昨天带她去市里吃椰子鸡,她吵吵嚷嚷的要喝椰子。我给她买了一个喝,看着她喝椰子时一脸满足的模样,我的心莫名地柔软起来。

想给她最好的,想满足她所有的愿望。想一直望着她,望上一辈子……

或许,正是因为遇到了俏俏,我才第一次真正的在意一个人。

璐璐最近被工作折磨的焦头烂额,没时间去会她的小情人。这可便宜了我,隔三差五就带俏俏出门兜风。

可我心里一直都有一个声音:她是勾引你孩子娘的小狐狸精。

但是每当我看见俏俏的笑容,所有的一切就又被我抛在脑后了。

那天下午,俏俏忽然在微信问我:“大哥哥,你有没有喜欢的人呀?”

我怔了怔,脑海里第一时间浮现出的,是俏俏的巧笑倩兮,顾盼生辉。她的黑色连衣裙在我的心里荡出层层涟漪。她的高跟鞋在我的灵魂中踩下不灭的记忆。

“有”我回道。

再见面的时候,是喜来登酒店的房间。玫瑰花瓣撒了满地,红的妖艳。暧昧的灯光闪闪烁烁,照着屋内二人。

俏俏妆容精致地坐在床上。她身上穿着我送给她的四位数小礼服裙,裙摆散开曼妙的弧,她像小公主一样优雅而迷人。

“你……为什么答应我来这里?”我第一次出轨,有些紧张地搓了搓手。

俏俏低着头不说话,漂亮的脸蛋上浮起浅浅的红晕。半晌,她颤抖着手指开始解裙子的带子。露出大片雪白的美背。

门突然被人打开,璐璐拿着房卡站在门外。她的眼里没有一丝温情,她身后站在我的父母和她的父母。

“啊!!!”俏俏慌乱地钻进被子里,露在外面的圆润肩头,白的刺目。

我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进退两难。璐璐一把掀开被子,把瑟瑟发抖的俏俏拖了出来。

俏俏双眸含泪,楚楚可怜地望着璐璐。璐璐恶狠狠地瞪着俏俏,手指紧紧攥着俏俏纤细的手臂,气的脸色青白。

母亲颤巍巍地指着我骂:“你这个……这个混账啊!”璐璐的父母表情复杂地望着这一幕,轻声安慰着璐璐。

5

看着她们的反应,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只觉得自己很好笑。

原来俏俏早就知道我是谁了。这一出好戏,她们演的可真棒。

俏俏留下联系方式,每天陪我聊天,跟我出去约会……都是在为这出戏的高潮部分做铺垫。

她与我的甜言蜜语,此刻都是刀子一样的证据。一刀刀捅在我心里。我出轨了妻子的情人,反倒让自己成了局外人。

记得璐璐拖出被子里的俏俏的时,力道非常轻。尽管她看上去很用力,其实根本没有使劲。她怕自己伤着她。

在证据如此黑白分明的情况下,婚注定是要离了。在法院里,我争取到了孩子的抚养权。璐璐则选择带着车离开。

我和璐璐就此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带孩子走的那天,璐璐似乎有些不舍。但她只是轻轻的握了握儿子的小手,然后转身离去。

阳光洒在我的脸上,绚烂的金色让我的眼睛阵阵酸疼。有人说同妻难为,同夫亦难为啊!

④ 一篇关于玫瑰花瓣的短篇小说。

喝玫瑰茶是在三年前。 那时,她刚从护士学校毕业,生的是明眸皓齿,她坚信自己就是那个穿着水晶鞋,坐着番瓜车的女孩,所以难免有些心高气傲。 偏偏有个不知深浅的实习生爱上了她,天天追她。她也喜欢看实习生那朝日般的笑容,这让她的心中很甜。可唯一让她感觉遗憾的是,实习生是来自于偏僻的农村,她的浪漫在他的现实面前显得很可爱。 2月14日是情人节,他们去了一家咖啡屋。她正好遇上每月例行的“特殊情况”,所以有点无精打采的。他说要送给她一份特殊的礼物,这让她很好奇。 服务小姐问要喝点什么,他想都没想的为她点了一杯玫瑰花茶。精致的杯中漂浮着几朵干枯的玫瑰花,花瓣在水中泛着粉色的光芒,她端起杯,一股浓郁香气扑鼻而来。 “你到底要送我什么?”她直接问他。他竟有几分羞涩,犹豫了一下,吞吞吐吐的说:“就是这杯茶 ,你愿意喝它一辈子吗?”猛一听到答案,她暗暗有些失望,以至于没有听到他后面的话。不过是一杯茶!她不知道他为什么总与她那水晶鞋、番瓜车的梦想那么遥远?她品了一口茶,竟有些微微的酸涩。 “你希望我毕业留在这儿吗?”他满怀希望的问。“什么?当然。”她想着自己的同伴可能在被玫瑰花、巧克力包围呢,回答得有点心不在焉。他有些失落的看着他,没有再说什么。 从那天起,实习医生不再找她,只是远远的望着她,望着她离去,她想问他怎么了,可又担心失去少女的矜持.“反正追我的人多着呢。”她这样安慰自己。 实习医生离院的那天给她打了个电话:“我可能不是最优秀的,可我的爱很朴实。”她站在窗口看着她上了车,看着他向自己的方向张望,可就是什么也没有说。开车的时候,她的泪也掉了下来。“其实我是喜欢你的。”她在心里轻轻地说着。 一晃三年过去了,时间足可以磨去一切回忆。她变得很沉静,也现实了很多。她有了男朋友,高高大大的,笑起来很明朗。他爱她,关心她的一切。 知道她每个月遇见“特殊情况”时,总是疼得死去活来,便四处找中医偏方为她治病,那一碗碗含着浓浓爱意的药汁让她感到满足。她想:在爱自己的王子面前,灰姑娘更希望做个有爱的平凡的女人。 一天,刚进门就闻到一股浓郁的香气,那仿佛来自她记忆深处,推开厨房的门,男朋友正在熬一壶茶,水面上几朵滚动的玫瑰花,干枯的花瓣在水中泛着粉红色的光芒。这是玫瑰花茶! “这是.......”她有些迟疑的问。“亏你还是护士呢,这都不知道?”男朋友笑眯眯的说;“玫瑰花茶具有调经止痛的功效,还有个别名叫“浓情蜜意”呢!”“调经止痛?浓情蜜意?我真的不知道......”刹那间,往事如潮水一般涌上心头,那朝日般的笑容和深情的声音一次又一次的出现在眼前:“你愿意喝它一辈子吗?” 原来爱情早就曾经来临,可自认为最浪漫的她却认为他并不懂得浪漫而轻易舍弃了他。实习医生说得对———他可能不是最优秀的,可他的爱却是最朴实的

⑤ 伦理短篇小说:完美婚姻

靳翔车祸离世,他的儿子靳天宝从美国飞回,安葬了父亲之后,又遵照父亲留下的遗嘱,准备把父亲的一处房产过户给继母李三妮。可是,令靳天宝想不到的是,在约好办过户手续的当天,李三妮却没有到市民中心来,打她手机,也总是关机——她失踪了……

雨,还在下。没有风,没有闪电。哗哗的雨声就是整个的世界,满耳,满心。

五十八岁的李三妮站在窗前,凝视着窗外的一株美人蕉。那曾经娇艳欲滴的黄色花瓣早已被密集的雨点敲打得大半掉落,只剩下枝头的半片花瓣还支撑着那点美艳的灵魂,在凄美中显出一种傲然不屈的神采。

五天了,在这家隐没在偏僻胡同里的私人旅社的小房间里,李三妮已经躲藏了整整五天。五天来,她足不出户,每日只是以早已准备好的方便面充饥。她不能让恶棍无赖秦子寿找到自己,绝不能!

想到秦子寿,一阵彻骨寒意袭上心头。李三妮哆嗦了一下,下意识地抱住了膀子。

谁能想到他会是那样的人呢?当初的甜言蜜语、海誓山盟,在婚后竟然都变成了强烈而又鲜明的反衬。真是讽刺啊!喝酒,赌博,招惹别的女人,隔三岔五的辱骂和暴打……她原以为,结了婚,就可以远离娘家的冷漠和打骂,却没想到,她只是从一个地狱一脚踏进了另一个地狱……

直到遇见了比她年长十岁的靳翔。和靳翔五年的相识,三年的婚姻,是李三妮一生中最温暖最幸福的记忆。她从来不知道,婚姻原来可以这么完美,这么甜蜜。她前半生的所有苦痛,竟都成了他心疼她、爱怜她的理由。悲苦了半辈子的李三妮终于知道了,一个女人,真的可以幸福到哭!是的,李三妮的心中非常确定,即便是再给她一万次选择的机会,她依然会毫无悬念地选择答应靳翔的求婚,哪怕只是短短的几年,不,哪怕只是短短的几个月、几天也行,她愿意为此付出所有的代价。别说是她跟秦子寿根本就没有领结婚证,就算是有结婚证又如何?离婚,私奔,她不在乎。是靳翔让她明白了,她也是值得别人稀罕的。

只是,只是……现在,那么稀罕她的靳翔已经走了——永远地走了。他再也不能牵着她的手穿过马路;他再也不能在她做饭的时候陪在身边,为她择菜,洗菜;他再也不能在寒冷的冬夜握住她的手放在自己胸口为她暖着……再也不能,再也不能了!

两行热泪再次从脸颊滑落。李三妮哽咽着抹去了脸上的泪水。

天色将晚,雨却毫无停歇的意思。

李三妮离开窗口,开了灯,开始为自己煮方便面。方便面只剩下一包了。明天如论如何得出门去买吃的了。她不能糟蹋自己的身体,就算是为了死不瞑目牵挂着自己的靳翔,她也得把自己照顾好了。她得好好活,以前所未有的精气神好好活,就像靳翔还在她的身边一样。不,要比靳翔在的时候还要振奋,她不能让靳翔在另一个世界里为她担忧。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李三妮便起了床。出门前,她还特意在脸上扑了粉。这是她拥有的第一盒粉饼,是靳翔买给她的。淡淡的香气,细柔的粉沙,她舍不得,却每天都要打开粉盒,用粉扑轻轻地沾上些细粉扑到脸上。粉扑柔柔的,像有一双温暖的手在脸上轻轻地抚过。

来到大街上,李三妮犯难了。街道上到处都是水。她不知道,昨天的那场大雨,已经淹了大半个城市。李三妮看看脚上的皮鞋,踌躇着。买这双鞋时,靳翔蹲在她脚前,亲自为她换试……泪又涌了出来。她仰起头,深呼吸,硬生生把那就要夺眶而出的眼泪忍了回去。李三妮脱去了鞋,提在手中,光着脚在水中趟行。

这样也好吧,李三妮想,这样的天气,这样的积水,秦子寿肯定不会再跑出来到处找自己了。

附近的小超市因为地势低,房间里进了水,店主正在清理积水和淤泥,不能分身营业。李三妮只好趟着水继续往远处走。总算是找到一家正常营业的超市。李三妮进得门来,先是警惕地东张西望了一会儿,没见到秦子寿的影子,她这才放心地走了进去。很快地拿了几包方便面,又拿了几根火腿肠,结了账,她逃也似的快速离开了超市。

李三妮一路趟着水往回走,走几步就紧张地东张西望一下,唯恐那神出鬼没的秦子寿会突然出现在哪个拐角处。

匆匆进了旅社,小跑到房间门口,李三妮这才长长地松了口气。她掏出钥匙,却又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走廊里一个人也没有。她这才放心地把钥匙插进了锁孔。

就在她进了门,反过手去关门的一刹那,一只骨瘦嶙峋的大手抵住了门。李三妮惊出了一身冷汗。回头看时,却正对上秦子寿那张皮笑肉不笑的黑瘦的脸。

“怎么,有了后老伴儿,就把亲老公忘在脑后了?”秦子寿斜眼盯着李三妮,阴阳怪气地低声道。

“你,你,你怎么……跟过来的?”李三妮吓得牙齿打架,话都说不囫囵了。

秦子寿也不理她,抓住李三妮用力一推,李三妮便踉跄着被推进了房间。秦子寿跟着进了门,顺手把门反锁上了。

⑥ 短篇小说||海棠花开时

1989年的一个下午,奶奶坐在摇椅上,手里有一搭没一搭的摇着蒲扇。我刚和小伙伴挥手告别,满头大汗跑进院中,奶奶拿着蒲扇指了我一下,“晚棠,慢点跑,来奶奶这里,给你凉好了糖水。”我看向奶奶,她的旁边,放了一个小板凳,凳子上有个杯子。我赶紧跑过去,捧起杯子大口大口的喝水,“奶奶,真甜。”我向奶奶笑了一下,奶奶抬起手摸了摸我的头,帮我整理了被风吹乱的刘海儿。就在这时,一个纸片从摇椅上滑落。我小心翼翼的拾起,是张照片,照片上一个穿着军装英俊挺拔的男子和一个着旗袍端庄典雅的女子,站在一棵开满花的树下,“奶奶,这是谁呀?他们可真好看。”虽是黑白照片,但我能想象出照片上的颜色,军装是墨绿的,旗袍是天蓝的,树上的花是粉的。奶奶颤抖着手,指向了着军装的男子,“晚棠,这是你的爷爷。”我摇了摇头,“奶奶骗人,那个才是爷爷。”我手指着挂在厅堂里的黑白照片,从小父亲就告诉我,这是爷爷。奶奶笑了,“囡囡啊,这是年轻时的爷爷。”我撑着头,眨着眼,听奶奶讲她和爷爷的故事。

我的爷爷,叫陆德圣。

陆德圣14岁就随部队打仗,经历的战争不下数十场,他还没从抗日战争胜利的喜悦中走出来,就又迎来了解放战争。参加红军是陆德圣做的最不后悔的一件事。陆德圣是陕北延川人,14岁时遇上了红军,不知为何,总有一个声音让他去报名参军,他积极参加部队的一切训练,枪法奇准,无论什么战役,他都冲在最前面,班长和排长都对他刮目相看。大部队没在延川停留多久,就去了延安。抗日战争时期,延安位置偏僻,处于黄土高原,沟壑纵横,正适合打游击战,且南面潼关易守难攻,一直没有大规模的日军进入陕西来骚扰,顶多就是一些特务小分队,所以警卫连的任务尤为重要,要保护各位首长的安全。陆德圣因为屡立战功,被调到了警卫连。警卫连可不轻松,有时还会被派去完成一些特殊的任务。毕竟是真刀真枪的打打杀杀,哪儿能不流血?陆德圣基本上不怎么去医务室,就算流血了,摆摆手,“我没事,过两天就好了,哪儿那么金贵,把绷带药品留给有需要的人不是更好吗?”然后又笔直的站到队伍中进行训练。

一天,陆德圣正在睡觉,突然门被推开了,陆德圣惊醒,以为是鬼子来了,跳起来就要跟进来的人“拼了”,那人拍了拍陆德圣的头,“德圣,是我,那边办了一个识字班,没上过学的都可以去学,你去不?”陆德圣迷迷糊糊的看清眼前的人,是警卫连的小吴,陆德圣就这样被小吴拽去了识字班。说是识字班,就是几个小板凳和一个大黑板,他俩来的巧,正赶上老师的自我介绍,“同志们好,我是医务连的王玉英。”王玉英三个字像是落在了陆德圣心上。陆德圣脸不由得红了。“德圣,你咋啦?是不是生病啦?脸咋这么红呢?”旁边的小吴大声说。陆德圣拍了拍小吴,让他闭嘴。王玉英闻声也走到了陆德圣身边,“同志,等会儿下课后你先留一下,我帮您量个体温。”然后又走回到黑板旁,“同志们,今天我们学一首小诗。”然后转过身,在黑板上写下了一串字。“同志们跟我念,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一去二三里……”念诗的声音响彻黄土高原。下课后,王玉英从随身携带的急救箱里找温度计,抬头一看,本来坐在最后一排那个好像是发烧的同志不见了。一下课 陆德圣就拉着小吴跑了,跑回了他们住的窑洞,“你跑啥了?那位女同志不是要给你检查嘛?”陆德圣说,“我啥病也没有,检查啥了?”小吴说不上来话,转身躺到炕上睡觉了。

识字班是每天中午开,陆德圣和小吴每天吃完饭就直奔识字班,上了一个月,也多多少少认识了些字。一天,陆德圣被叫去执行任务,就没去识字班,下课后,王玉英叫住小吴,问陆德圣今天怎么没来。小吴挠挠头,“他可能有事儿吧,我也不知道,早上就没见到他了。”一连几天,王玉英都没见到陆德圣。王玉英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自从那天第一次见到陆德圣,就忘不掉了,他的眉眼就像是刻在了王玉英的脑海中。

直到三天后,担架抬进来了一个人,看不清脸,裤腿上有血往出渗。“同志,麻烦你一定要救救他。”一个小战士扒着王玉英的胳膊,差点给王玉英跪下,王玉英看了一眼伤者,剪开他的裤腿,帮他冲洗了伤口,并给他打了一针止痛针,他伤的很重,她能做的就是这么多了,剩下的要交给医生。好在,伤的虽然很重,但是没有危及到性命。医生处理完伤口,包扎好,就出去了。王玉英打了一盆水,想给伤者擦擦脸,灰一点一点的从他的脸上褪去,映入王玉英眼帘的是一个熟悉的面孔,陆德圣。王玉英眼泪都快掉下来了,一盆水险些打翻。“玉英,怎么了?”旁边的女护士看到,帮王玉英扶了一下水盆。王玉英回过神来,“没事儿,没事儿,就是晃了一下神。”王玉英一直在尽心尽力的照顾着陆德圣,直到他的伤痊愈。但是左腿留下了病根,走路总是有点别扭。陆德圣坚持要回到警卫连,说他的伤不碍事,不妨碍打鬼子,说他可以跑的比兔子快。连长也不想失去一个枪法准的好苗子,就把他留了下来。

陆德圣又重新回到了警卫连,和以前一样,中午他快速吃完饭就去识字班,说是想多识几个字,但明眼人都看的出来,他的眼睛哪里是在看字,明明是一直盯着王玉英看。就这么一来二去,在战友同志们的撺掇下,二人在一起了。那时候的爱情没有那么多风花雪月,你喜欢我我喜欢你就够了。他们二人在确定关系以后,感情迅速升温,他们会在红枣树下聊天,聊过去,聊现在,聊以后。陆德圣知道了王玉英是江苏苏州人,原本是纺织厂的女工,后来成为了护士,跟着红军一路北上来到延安,陆德圣还知道了王玉英喜欢春天,她说苏州春天海棠花开满树,满街都飘着海棠花的香气。

时间过得很快,1945年8月,日本投降。所有人都流下了激动的泪水。陆德圣知道消息后,激动的跑去找王玉英,还是在那棵红枣树下,陆德圣激动的说不出话来,半晌,从嘴里憋出几个字,“玉英,赢了,我们赢了,终于赢了啊!”二人在树下相拥而泣。

太平日子没过多久,就开始了解放战争,延安成了蒋介石的眼中钉,肉中刺,1947年,蒋介石严厉要求一定要对“匪军老巢”延安实行“犁庭扫穴,切实占领”。国民党军队用来进攻陕甘宁边区的总兵力共34个旅25万人,企图占领延安,摧毁中共中央,当时陕北的解放军在数量上和装备上与国民党相比都处于绝对劣势,延安的情况十分严峻。在经历了七天七夜的延安保卫战后 首长们撤出了延安。从延安保卫战开始,王玉英就没见过陆德圣了,她只知道陆德圣一定是在战场上,她心里着急,但也没有办法,只能求求老天,保佑陆德圣能活着。七天后,她听从命令跟着首长们一起撤退了。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王玉英才再次见到陆德圣,她只记得他黑了,瘦了。但好在,他还活着。1949年3月,各个首长前往北平,警卫连也跟着首长们一起,同时还派了几个医务兵跟随,这其中就有王玉英。

3月下旬的北平,生机勃勃,春光明媚,百花齐放。熙熙攘攘的人群,来来往往的汽车,陆德圣张大了嘴,原来这就是北平。一天中午,王玉英换上了借来墨绿色旗袍,把陆德圣拉了出去,“德圣,那儿有海棠花!”海棠花,陆德圣第一次见,粉粉的花朵压满枝头。王玉英和陆德圣站在海棠树下,咔嚓一声,照片定格了画面。

1949年10月,开国大典后,陆德圣决定和王玉英结婚。由于陆德圣履历战功,王玉英也一直尽职尽责,党组织很快就批准了。结婚当天,还专门腾了一间屋子给二人做婚房。那天,陆德圣和王玉英穿着灰色的军装,胸前戴着两朵大红花,被一群人簇拥着向前走。走到半路,一位首长路过,得知陆德圣和王玉英喜结连理,首长喜笑颜开,“把我的马牵来,这大喜的日子,让新娘子坐我的马。”王玉英跨上大马,陆德圣牵着马,大摇大摆的朝“婚房”走去。晚上,王玉英拿出那张二人在海棠树下的照片,在照片的背面写上“桑榆晚景,海棠花开”八个字,然后告诉陆德圣:“我们要一直一直走下去,到暮年白发苍苍时,也要一起看海棠花。”

1950年初,陆德圣在保护首长的过程中,腿部中弹,因残疾退伍。虽然留在北京会有很好的待遇,但是陆德圣毅然决定带着妻子王玉英回乡。他说:“既然不能为国家效力,那也不用再给国家添麻烦了,我还年轻,回家种地能养活自己。”陆德圣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延川县武家塬。几间土屋,屋前一片空地杂草丛生。他摸了摸王玉英的手,“玉英,你跟着我受苦了。”王玉英摇了摇头。陆德圣很擅长农活,回来不过几天,杂草就被锄光了,陆德圣把几棵小苗种在了屋前,陆德圣指了指那几棵苗:“这是红枣树,结果时红红一片,可喜庆了。这里太干了,种不了海棠树。”陆德圣没让王玉英干过什么活,总是让她歇着歇着,只有做饭陆德圣不会,一碗饭端上桌,陆德圣还总要说“辛苦了,玉英。”陆德圣和王玉英育有三子,他们努力的经营着这个小家,自给自足,日子虽清贫些,但却幸福。王玉英每天目送丈夫扛着锄头去锄地,然后给枣树浇浇水,看着日头,算着时间做好饭菜,等丈夫回来吃。一年四季都是杂粮小菜,也不觉得腻。

1977年,陆德圣躺在床上,村里的医生看过之后,对王玉英摇了摇头,“怕是不好了,准备后事吧。”王玉英坐在地上哭的像个孩子。耳边突然传来熟悉的呼唤,“玉英啊,玉英。”王玉英凑上前去,陆德圣抬手帮王玉英理了理鬓边的碎发,指了指院中的枣树,“快结果了吧。今年太阳好,果子甜,到时候给光明拿些。”陆光明是他们的大儿子,也是最有出息的一个,在延安机械厂工作,成了家,有一个女儿。王玉英推了推二儿子,“快去村长那儿给你哥厂里打电话,让他往回走。”看着二儿子跑远,王玉英又在陆德圣身边守着,陆德圣轻拍了小儿子的背,“大有点口渴,给大倒碗水。”小儿子也跑开了。陆德圣躺在床上,好像在说着什么,王玉英把耳朵凑到陆德圣嘴边,终于听清了,他在说:“桑榆晚景,海棠花开。玉英啊,此生唯一的遗憾就是没能再陪你去看一次海棠花。”说完,一滴泪从陆德圣眼角溢出,他闭上了眼睛,再也没有睁开。屋内爆发出一阵哭声。小儿子端碗的手一抖,水撒出来大半。陆光明接到消息,急急忙忙往家赶,也是没赶上见父亲最后一面。

陆德圣下葬后,陆光明也要回厂里了,王玉英装了一袋红枣,“你大临走时候嘱咐的,说今年枣甜,给你装点儿。”递给陆光明时,一滴眼泪滴在了陆光明手上,光明抱了抱自己的母亲,“光明,要是这次生的还是个女娃娃,能不能叫她晚棠。”光明点了点头,算是默认了。王玉英写下“晚棠”两个字,塞在了红枣袋子里。

我的名字是奶奶起的,奶奶把照片翻到背面,娟秀的字写着“桑榆晚景,海棠花开。”

军装是灰的,旗袍是墨绿的。我猜对了的,只有粉色的海棠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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