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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是跟踪我包厢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 2023-09-27 07:34:12

① 谁能复制几篇短篇那种小说给我

骗个财神郎:元湘
楔子:

降龙镇枭雄客栈

过了未时,用餐的人渐渐稀少,仅剩三、五桌闲嗑牙的,其中又以客栈中央那桌最为嚣张,高嚷的声响足以媲美客满时众人嘈杂的音量。

「他奶奶的,朱购那小子竟然敢偷老子的传家之宝,要是让老子给逮到,非扒他一层皮不可。」一个满脸凶恶、高大壮硕的男人大喊,那声音之大,就像响雷一般可怕,声传千里。

在旁一个小男孩睁着双好奇又可爱的大眼睛,边惊叹边点头。

嗯嗯嗯!够气势,好酷、好酷。

眼前这横眉竖眼、虎背熊腰的老大,大概就是他娘所「崇敬」的匪类模样。

没错!他娘说来有些奇怪,人家一般女子最爱的是温文儒雅的少年郎、要不就是风流多情的俊哥儿;而他娘刚好相反,最崇敬一些看来凶恶威猛、杀人不眨眼的盗匪,尤其以「饿狼山」名闻一时的「独眼枭雄」钟鹰霸为最。

听说那个钟鹰霸武功非凡,常常一身黑衣,肩上扛着把大刀,走起路来龙形虎步、威风凛凛。只要他一出现,路人立刻自动退避三舍,没人敢与他并行。

他娘觉得那才叫男人中的男人,够气魄!一颗芳心全给勾了过去,非君不嫁。

可惜呀,在某次官府的围剿之下,那一代枭雄最后还是逃不过法网,被关进大牢里去了。

他娘伤心之余,只好接受家人安排,成为客栈老板娘。

但她一直不死心,心念一转,将原本的「黑家客栈」招牌拆下,挂上了「枭雄」二字,让「黑家客栈」变成了「枭雄客栈」;连甫出生的亲生子都不放过,亲自为他取了个她自认为很有气势的名字——黑狂鹰。

她并不鼓励儿子往匪类方向发展,但却希望他有那种狂悍的气魄。所以她请来了武馆里最厉害的师傅教他武功,让他打下武学基础,将来好云游江湖,最好能做个雄霸一方的山寨主。

不能当寨主夫人,当个寨主他娘过过干瘾也好。

黑狂鹰年纪小,无法抵抗他娘亲的安排;而黑老爷向来没啥主见,先前听父母的,父母去世后,就将老婆大人说的话当成圣旨,不敢不从。

于是乎,黑家一对苦命的父子就在黑夫人的蹂躏下,苟活于世。

幸好黑狂鹰虽听话,却不盲从,他还是很有见地和自我主张的。

真是笑死人了,如果那个钟鹰霸真有他娘说的厉害,武功盖世,又怎么会变成「独眼」枭雄,而且那么轻易便让官府的人给抓了、砍了?

只有他娘才会轻易相信那种骗死人不偿命的荒谬传言,要换作是他,才不可能那么容易让人得逞。

他立志要当个雄赳赳、气昂昂,威武厉害的狠角色,左踢猛虎、右砍恶龙,人见人回避、鬼见鬼发愁。就算不能成为天下第一的盗匪,至少……至少气势也得和眼前这家伙能相提并论才行!

耳里炮声隆隆,那位凶恶的老大还在继续喷火中——

「你不是说有派人去跟踪,那人呢?死到哪里去了?」

咆哮的声音之大,似乎能让整座客栈震动,其它几桌客人见苗头不对,纷纷赶紧结帐落跑喽。

「老大,你……别生气,你那传家之宝『龙头宝剑』有六尺那么长,他若没变卖,目标十分明显,咱们迟早会抓到他的。」旁边的小喽啰连忙安抚。

「迟早?我已经等得不耐烦了。」那位老大一脸不爽,识相者最好有多远闪多远,要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若非身为下属跑不掉,旁边的其它喽啰真想立即夺门而出。

孰料,这时竟然有个不怕死的小鬼头敢靠近他,脸上甚至还挂着可爱的笑容,真让人为他捏把冷汗。

「这位老大,我想我见过你说的那个人喔!」黑狂鹰一脸崇拜。

真的好厉害,如何才能吼一声,就让全部的人吓得屁滚尿流?

「真的吗?小鬼,你见过朱购?」满脸怒容的老大挑起眉,不大相信。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你说的什么……猪狗啦,但我的确见过一个手持六尺长物的男子,而且他生得獐头鼠目、嘴巴歪斜,走路一拐一拐的,那是不是你要找的人?」自小在客栈混大,黑狂鹰早就养成一身敏锐视人的好本领了。

「对,对极了。」那位老大喜出望外,猛然揪起了黑狂鹰的小衣领。「快告诉我,那人现在在哪里?」

呃!这家伙也太激动了吧!

「咳咳……你先放我下来,否则勒死我,看你去哪儿找……答案!」短短的脚悬空踢呀踢地,他难受得几乎要翻白眼了。

那位老大赶紧将人放下。

「快说!」他命令道。

真的好凶恶哪!真的该崇拜这种鲁汉子吗?小小的黑狂鹰开始怀疑起母亲大人的安排。

「那人刚刚才走,就往西边的方向。」他指了指方向。

「小鬼,你没骗我?」

「当然,骗你又没好处。」若不是想近距离地看看何谓「枭雄」人物,他才懒得理他哩。

「呵呵呵!太好了,小鬼头,谢谢你的情报。」那位老大由怒转喜,发出洪亮的笑声后,阔绰地由怀里拿出了一锭金元宝递给他。「给你买糖吃。兄弟们,走!」

黑狂鹰让手上的金元宝给眩惑了眼,脑中轰轰然。

好漂亮的东西啊,这是什么?怎么会有这种东西呢?

他在将金元宝再拿近些,仔细端详,那金亮的色彩,让他不自觉地扬起一抹笑。

「哎哟!小……小少爷,真是让你给吓死了,那人凶恶成那样,你也敢靠近。」一直躲在角落边发抖的店小二见那群凶神恶煞走后,这才敢走出来。

幸好小祖宗没出事,要不然看他如何跟去午睡的老板娘交代喔!

黑狂鹰根本没听进他说什么,眼睛还是舍不得眨着眼,看着那锭金元宝。

「阿五,这是什么?」他怀疑地问,从来也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东西。

「这……」店小二阿五睁大眼。「金……金元宝!」

想不到那凶恶的家伙这么财大气粗,早知道……早知道……

唉,也罢!日头炎炎,性命宝贵,就算有十锭金元宝可赚,他也不敢出来啊!

「金元宝?金元宝是干什么用的?真的可以买糖吃吗?」这不能怪他,实在是小小年纪的黑狂鹰根本没见过所谓的「金元宝」,大人们更不可能会拿这玩意儿给他,给他几文钱就算对他很好喽。

「当然可以,这锭金元宝可以买下周老伯一整摊的糖葫芦还有得找呢!」

「一整摊的糖葫芦还有得找?」小小的脸蛋迸出了异常的光芒,最后化作比阳光还灿烂的笑容。「太好了,原来出卖情报也可以赚钱啊,而且还可以赚好漂亮、好实用的金元宝。呵呵呵,我决定了!」

「小少爷,你决定什么了?」阿五搔搔头,搞不清楚他说什么。

「我决定不当山寨大王,」小小的黑狂鹰语气坚定地宣布道。「我要当个贩卖消息的人,我要成为一个名闻天下的万、事、通!」

第一章:

一锭闪亮亮的金元宝,改变了黑狂鹰的一生。

立定了伟大的志向后,他开始朝自己的方向前进。

家里是开客栈的,平日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人多得不胜枚举,在众人七嘴八舌之下,能用的情报自然会在不经意间流露。

也因此,黑狂鹰既不用有猛虎般的音量,也不必练得一身虎背熊腰来吓人。和盗匪同样是做「无本」生意,贩卖情报似乎更适合他一些,而且不用杀人,又可挣钱,多好。

是的,他好爱、好爱钱喔。

虽然身为生意还不错的「枭雄客栈」唯一继承人,他一点也不缺钱用,但是他真的很爱钱,尤其是金元宝。

自从从那位凶恶的老大手中接过那锭金元宝后,他就不可救药地爱上了那闪亮亮的玩意儿。

当然、当然,赚钱绝对不是用来花的。

他的至理名言是:赚钱来花谁愿赚?

金元宝那么美丽可爱的小东西哪,是用来「看」的。

每次看到自己手边堆的金元宝越来越多,他的心也会跟着越来越轻松、越来越快乐,飘飘欲仙。

九岁那年,他便下了个决定——矢志一生要赚尽天下间所有的金元宝!以金为床、以宝为被,造金屋、造银屋……

随着年纪增长,他的生意也越做越大,从「枭雄客栈」出发,足迹踏遍降龙镇的每个地方。他不愧为商家之子,非常有生意手腕,善施小恩小惠给些孩子,以换取更多的情报、挣更多的财物。

也因此,没多久他便成为降龙镇上最八卦……呃,最厉害的万事通。

谁家小妾偷汉子,谁家在做不法勾当……他都一清二楚,而知晓门道的,都会来找他问问题。当然、当然,钱可得先准备好。

就这么过了几年,直到他十五岁,他娘找他为止。

黑夫人并不知道自己的儿子私底下在做什么事,虽然有人警告过她,但她根本不听那些妇道人家的话,始终认为自己的儿子还是一如往常的听话可爱。

况且她一心只放在打听哪个武师比较高明、哪座山比较适合占领……仍盼着儿子能赶紧练好绝世武功,招集大群同好,来个据地为王,成为盖世枭雄,以期「光宗耀祖」,哪有空去理会其它。

就在武师向她宣布黑狂鹰的武功已经青出于蓝后,黑夫人喜出望外,立刻召来儿子,语重心长地告诉他: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她拚命地游说、催促着儿子赶紧出外磨练去,最好三、两年后能传回捷报,占座山、或者抢座城,让她过过山寨大王他娘的瘾,别一直留在家里和一些三姑六婆、五叔八舅的混了,免得消磨志气。

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

黑狂鹰眼睛一亮,原本他就不愿被困在小镇上,壮志难酬,这下子正好可以让他大显身手。

于是他照着黑夫人的指示,开始了流浪的生涯。

为了避开他娘耳目,也因为黑狂鹰这名字实在是……太凶恶了点,不适合他童叟无欺、淳朴善良的本质,因此他决定为自己更个名行走江湖。

苦想了三天三夜,终于让他想到了个好名字——黑似仙。

是的,这名字就是他全部的想望,他要赚尽天下的财富,唯有如此,才能让他快乐似神仙。

他寻梦而去喽——

泉水镇

在镇郊处,有座破旧不堪的小草屋。

「阿雷、小雨,宝儿……咳咳,宝儿,她回来了吗?」气若游丝的苍老声音,由杂乱的草堆里传出来。

回答他的只有一阵啜泣声。

「咳咳……别哭,生老病死是很正常的事,别哭了……咳咳咳咳——」老人努力地安慰道。

「老爹,你……呜呜!你别多说话,宝儿,她很快就会回来的,你放心吧。」阿雷别过头去,对旁边同样哭得抽抽噎噎的女孩道:「小雨,你快去门外守着,一看到宝儿便赶紧拉她进来。」

对旁人来说,这间以草堆成的小草屋,半边已经塌陷,根本遮不了风、避不了雨,顶多算得上是座草堆。但对他们几人来说,这却是他们的「家」,他们已经在这里住了好几个月。

「呜呜呜……好的,我这就去!」小雨听了哥哥的话,连忙跑到门外守着。

「老爹,你放心,你不会有事的。」阿雷强忍着眼泪说。

简老爹惨白的脸色令他不忍卒睹,心头直酸。

「咳咳,阿雷,你别安慰我了,我……我知道自己的状况,咳!」老人又猛咳了一阵,才虚弱地道:「老爹……不能再照顾你们了,你要记住我的话,和你妹妹去投靠亲人,这样我才能走得安心,明白吗?咳咳咳——」

阿雷很用力地点头,承诺道:「老爹放心,我会照你的话去做,我也一定会好好照顾小雨。」

「那就好……那就好,咳咳咳——」又是一阵剧烈咳嗽,咳得惊天动地。

「老爹……」阿雷担忧惊慌极了。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骚动——

「老爹、老爹,宝儿回来了,宝……元宝回来了。」小雨带着哽咽的声音,由远而近传来。

除了小雨外,还有一个打扮得不男不女,眉眼间英气十足、神采飞扬的女孩跑了进来。

「老爹,呼呼!听说你不行啦?」女孩一进门,边喘气边用中气十足的嗓音劈头直接地嚷问。

「元宝!」阿雷瞅了这没分寸的丫头一眼。

「宝儿——」老爹原本黯淡的眼神,在见到她活力十足的红润俏脸后,突然瞿亮起,强硬地扯动一抹笑容。这丫头就是这么直接,每每总让他又好气又好笑。「咳咳,你终于回来了。」

「哎呀!老爹!你很讨厌耶,人家叫元宝,不叫宝儿啦!」俏丽的女孩跺脚抗议道。「你每次都叫错。」

「元宝这名字很土。」这丫头到底知不知道;阿雷忍不住插嘴说道。

「元宝怎么会土呢?它多实在呀!如果姓金呢,那就更好了,叫金元宝。可惜你姓简,不过这也不错啦,叫简元宝、捡元宝,嘻嘻!」她的笑容突然凝结,一脸惋惜。「可惜——我到现在还没见过真正的金元宝长什么样子哩!」

「宝儿……」老爹叫道。

「叫我元宝啦!」女孩跳来跳去,没一刻安静地执意道。

「你就非要和我抬杠才行吗?」哪有人自己想改名就改名的,根本没将他这老爹放在眼里嘛!

「我这是据理力争。」瞧!多有学问的话呀,真佩服自己。

「可是我……我是个病人耶!」她不该让让他吗?真不孝。

「听听你的声音多洪亮,你哪像个有病的人啊?」元宝姑娘怀疑地眯起眼。「老爹,你是不是想装病骗人啊?」

阿雷和小雨也同时瞥向他。没错耶,比起刚刚的有气无力,现在的简老爹真的是「活力十足」呀!

真是被这丫头给气死了,气到忘了自己只剩下一口气,还能跟她大小声,算她厉害!老人听到她的质疑后,似乎才想起自己早已病入膏肓,刚刚对骂的精神又颓靡下去。

「阿雷、小雨,你们……你们先走吧!我有话要单独对宝……元宝说。」老人有气无力地说道。

「老爹——」阿雷和小雨兄妹哭着拜别,迟迟不肯走。

他们知道,这一别,将会是永别了!

「去去去,人家老爹要跟我讲悄悄话,你们哪边凉快哪边滚吧!别留在这里碍眼了。」元宝将那对哭哭啼啼的兄妹踢出门后,才回到老人身边。「老爹,哇,瞧瞧你化妆化得多成功,简直就像个快死的人了。快点,快告诉我,你这回想使什么诈?」她开心地大声嚷问。

敢情她当他在开玩笑,这天真可爱的丫头……

老人摇摇头,由怀里拿出一只小小的玉镯递给她。

「哇!这是什么?」她伸手往玉镯套了套,可惜手太大,怎么样也套不进去。「老爹,这是真的假的?是你要买给我的吗?哎哟!你也太没诚意了,要送就送大一点的嘛!这么小的镯子,简直就是让小娃娃戴的。」

简老爹曾收养许多人,可最疼爱的还是她,总爱昵称她为小公主,若有好的东西,也会偷偷塞给她,而她也会给予相同的回报,这是他们「父女」间的默契。

「没错……那镯子的确是给小娃娃戴的。」他语重心长地道。

「是吗?」她随便说说而已耶!

「咳咳,听我说,元宝,这是你的。当初我在……捡到你的时候,这小玉镯子就套在你的小手上,相信这玉镯可以……为你解开身世之谜,证明你的身世。」简老爹用着从未有过的严肃神态道。

「身世之谜?」元宝一双水灵灵的灵动眼眸在玉镯子上转动。「你的意思是……这真的是我的?这只玉镯子是真的?」她还以为是老爹拿来逗她的玩意儿哩!

「是的。」

「你的意思是说,我有爹娘,不是孤儿?」她唇儿一努。「那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这件事?」

「这个……」老爹叹了口气。「如果不是老爹再也照顾不了你,我……我也用不着说出这件事。」

小宝儿这么单纯,实在不适合那种尔虞我诈的环境哪!

「什么意思啊!老爹,你……」

「咳咳咳……」老爹突如其来的一阵剧咳,让她停住了口。

「老爹,你不要紧,不要紧吧?」

「咳咳!元……宝儿,我的小公主,老爹很高兴……很高兴能够收养你,有你在身边的日子,永远不会觉得无聊,可惜我们的缘分尽了,我在天上会……庇佑你的,庇佑你早日找到……亲人。」

「老爹,你干么突然这么感性,好恶心喔!你就别假仙了啦,想骗我的钱就说嘛!」精灵的大眼睛转呀转地,元宝由怀里拿出两个铜钱。「这是我早上去替人家扛东西赚的,送给你就是了。我也答应你,以后我会赚很多、很多的金元宝给你,让你数也数不完,你别再跟我说什么天上人间的了。」

「呵呵……你这丫头。」简老爹被她惹笑了。「老爹相信,就算没有我,你依然可以活得很好,我……我总算可以放心的……去、了!」

话说完,他头一偏,断了气!

「老爹,老爹……你别跟我开玩笑呀,老爹——」元宝一脸错愕,尖锐的高喊声回荡四周,久久不散。

泉水镇,这是个民风淳朴的小镇,大街上虽然不如大城里那般繁华喧扰,可也十分热闹。

来往的人们的笑容中充满朴实和亲切的味道。

一个身穿银衣的俊雅男子行走其中,他一双黑亮如宝玉般的眸子,冷眼旁观着所有人的一举一动,似乎在探究着什么。

没错,他正是现在名满江湖的万事通——黑似仙。

在连续放出几件大消息后,他的名气跟着水涨船高,收入也越来越丰,距离自己想望的金山银山,脚步越来越近喽。

当然,他也以小器闻名于世,若要从他手中挖得一分子儿,那可以说是作梦。

只是,情况也有例外。

他若是要一个人单独收集全天下的情报,简直是项不可能的任务,自已累死不打紧,反正他死要钱嘛。但最重要的是无法兼顾太多消息,可能会有损他的名声。为了保持万事通的名声不坠,因此他也养了五个「讨债鬼」——大探子,专司替他打探消息。

黑似仙深谙人心,自然了解收买人心的重要,而收买人心最快速的方法,莫过于金钱的诱惑了。

因此他忍痛地颁布了个消息——不论手下这五大探子收集来的情报有没有用,每个月都会固定发薪饷,若是能探得有用的情报,还能分红。

黑似仙的名气大、客源广、索费高,而且还能固定发薪饷,又愿意分红,自然而然地,这五个属下们个个卯足了劲,私下也养了属于自己的小探子,以期有更好的表现;而小探子底下还有自己的小小小小探子……

就这么像瘟疫般扩散下去,有用的没用的情报,纷纷传回到黑似仙耳里,也因此他在这行更加无往不利,也难怪他能自豪地说,天底下没有他不知道的事,只差他愿不愿意说而已。

「应该就是这里了。」他站在一座相异于此朴雅小镇、装潢得金碧辉煌的房子外喃喃自语。

属下太厉害说来也不见得是件好事,抢光了他的锋头不要紧,重要的是还要分些红给人家。一想到那些白花花的银子,他就心痛;虽然不是很多,但是要他拿出来就像要刨他的肉一样痛苦。

反正他闲着也是闲着嘛,有钱干么不自己赚?所以黑似仙决定亲自出马打探消息,以期让自己的金山更添辉煌灿烂。

站在屋子前,他左叹气、右晃脑,怎么也想不透。

「唉!奇怪了,有人会嫌钱太多吗?要不,干么金屋藏娇?」要换作是他,他宁可将所有的钱都省下来,多换些可爱的金元宝宝贝,数呀数地,就算数断了手也甘之如饴。

就在他想施展身手进屋去一探究竟时,突然,旁边有几个做乞丐装扮的人对着他大叫。

「哎呀!你们看那个银衣男子,他会不会是传说中那个万事通黑似仙?」显然这几个乞丐有备而来,打听得很清楚。

「黑似仙?黑似仙——」有人瞪大了眼。

「哇。」其中一个乞丐大胆地上前一步,涎着讨好脸色问:「请问你是不是黑似仙?」

黑似仙深吸了口气,表面维持平静,心中却想着:想不到自己竟然这么有名,连这小镇上的乞丐都认识他?

他该高兴?不!一点也不。

他才不像他那风骚的结拜兄弟解君遥,习惯众星拱月,恨不得天底下的人都认识他。老实讲,若非为了建立响亮的名声,好索讨更高的费用,他绝对不希望自己那么出名。

「黑似仙?」他连忙装胡涂地挑起眉。

照他的历练看来,这群乞丐八成是想成为他的属下,跟他分杯羹;但他黑似仙从来不多花一分钱,养了五个手下和两个管家及一些奴仆已经很要他的命了,要他再多拿出些钱来养这些人,不如杀了他痛快些。

抵死也不能承认他就是他们要找的人,他仍装出一脸无辜相。

「不……」

「黑三爷,我知道是你,你一定是,不用否认了。拜托你收留我们,我们一定会好好替你打探消息,让你赚更多的钱。」有个眼色比较好的立刻巴结地道。

黑似仙有三个结拜兄弟,他排行第三,所以世人称他为黑三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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窒息,窒息,窒息。我抬起被繁重的功课压得惨白的脸,咬了咬干的没有一点血色的嘴唇,准备继续奋斗,脑袋却被清清敲了三下。
“今晚有焰火晚会,要不要去看?”
“疯了吧?明天有考试,你不复习了?”
“明天是明天,跟今天又什么关系。哎呀,去嘛去嘛,人家都请了好多人了……”
我被她无耻的撒娇搞得一点办法都没有,终于无奈地点点头,她就高兴地像要飞起来似的,转过身子抱着我亲了好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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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诺,你说今晚的烟火会不会很美呀?”
“唔,也许吧。”
清清无趣的望了我一眼:“你果然变得越来越没有情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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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清清拐带人口似的拖到了沙滩旁的高桥上。夕阳未落,沙滩上却已经密密麻麻地聚集了好多人。从我们站的这个地方向下看,黑压压的一片,让我想起了蚂蚁,脑子里就一阵眩晕,胃里翻江倒海地难受。
“呐,给你。”清清递过一杯奶茶。
“嗯,谢谢。”
“我讨厌你对我这么客气。”清清望着天空。
“这叫相敬如宾。”我笑道。
“相近如冰吧?”
“哪有!”我大气地伸出胳膊挽住她,暧昧地笑着。清清做呕吐状。
实话说,自打高三以后,我和清清就几乎没有这样地嬉闹过。虽然上学放学总是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但言语之间却不如往日般亲密。难道,难道我真的没有情调了?
“HI,两位美女。”一双干净的白色球鞋出现在视线里,似曾相识的声音逼迫我抬起了头,眼睛中就定格了一张阳光的笑脸。仿佛对应上了记忆里的某一个画面,记忆就被一连串的画面激活。
是莫路,除了他,不会有人把球鞋弄得这么干净。
我“噌”地一下站起来,露出官方式的笑。那表情一定很可笑。
“嘿!”清清站起来,拍拍粘在身上的沙子,“你们俩大眼对小眼地瞪什么呢?咦,你们认识?”
“嗯。”我点点头。
“中学的,同学。”莫路笑了笑,“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得有,三四年了吧?中学毕业照上,这个男生还比我矮一点呢,什么时候,撺得这么高了?
也许,不只是中学同学这么简单。
“子诺,莫路,你们看!”清清指着已在远处的天空绽放开来的烟花大叫,“好美!”
“是啊,好美。”
我有点痴呆地看着远处的烟花,一朵接着一朵的,在黑幕的映衬下绽放地无比灿烂。绽放,消逝,绽放,消逝,瞬息间的美丽之后,便毫不留恋地从高空陨落,从来不想会被摔得多么惨痛。无论如何,光辉过后总要落寞地退场,这,就是宿命吧?
烟花的宿命。
清清拿着她的宝贝相机疯狂地拍啊拍啊拍啊,嘴里哼起了小曲儿,美得不可言喻。
手机突然想起。接通。
“呃,请问,是许子诺吗?”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深沉的男声。
“嗯,我是。”我尽力大声说话,以便能让他在轰鸣的烟花爆炸声中听清我的话。
“我是清清的男朋友,她,是和你在一起吧?”他怎么知道?狐疑中……
“哦,是。”我看了看身边的清清,她仍旧沉浸在她的小世界里。
“可不可以让她接一下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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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

任时光飞逝,我回首从前

曾经是莽撞少年,曾经度日如年

虔诚祈祷明天,每个小小梦想都能够慢慢实现

我是如此平凡,却又如此幸运

我要说声谢谢你们,在我生命中的每一天

让我将生命中最闪亮中的那一段与你分享

让我将心中最温柔的部分给你,在你最需要陪伴的时候

让我们可以真心相对在每一天

让我们可以一起走到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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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保护着我。我的住宅离大路一百米左右。大路上行驶着各种车辆:货车,小轿车,公共汽车,推土机,卡车,拖拉机。车辆成千上万,来回穿梭。还有灰尘。路上的灰尘多大啊!灰尘飞向我的住宅,假若没有她,这棵白桦树,会有多少灰尘钻进窗户,落到桌子上,被褥上,飞进肺里啊。她把全部灰尘吸附在自己身上了。
夏日里,她绿荫如盖。一阵风拂过,它便婆娑起舞。她的叶片浓密,连阳光也无法照进我的窗户。但夏季屋里恰好不需要阳光。沁人心脾的阴凉比灼热的阳光强百倍。然而,白桦树却整个而沐浴在阳光里。她的簇簇绿叶闪闪发亮,苍翠欲滴,枝条茁壮生长,越发刚劲有力。
六月里没有下过一场雨,连草都开始枯黄。然而,她显然已为自己贮存了以备不时之需的水分,所以丝毫不遭干旱之苦。她的叶片还是那样富有弹性和光泽,不过长大了,叶边滚圆,而不再是锯齿形状,像春天那样了。
之后,雷电交加,整日在我的住宅附近盘旋,越来越阴沉,沉闷地——犹如在自己身体里——发出隆隆轰鸣,入幕时分,终于爆发了。正值白夜季节。风仿佛只想试探一下——这白桦树多结实?多坚强?白桦树并不畏惧,但好象因灾难临头而感到焦灼,她抖动着叶片,作为回答。于是大风像一头狂怒的公牛,骤然呼啸起来,向她扑去,猛击她的躯干。她蓦地摇晃了一下,为了更易于站稳脚跟,把叶片随风往后抑,于是树枝宛如千百股绿色细流,从她身上流下。电光闪闪,雷声隆隆。狂风停息了。滂沱大雨从天而降。这时,白桦树顺着躯干垂下的手臂流到地上。她懂得应该如何行动,才能岿然不动,确保生命无虞。
七月末,她把黄色的小飞机撒遍了自己周围的大地。无论是否刮风,她把小飞机抛向四面八方,尽可能抛得离自己远些,以免她那粗大的树冠妨碍它们吸收更多的阳光和雨露,使它们长成茁壮的幼苗。是啊,她与我们不同,有自己的规矩。她不把自己的儿女拴在身旁,所以她能永葆青春。
那年,田野里,草场上,山谷中,长出了许多幼小的白桦树。惟独大路上没有。
若问大地上什么最不幸,那便是道路了。路道上寸草不生,而且永远不会长出任何东西来。哪里是道路,哪里便是不毛之地。

海 上 的 日 出
巴金
为了看日出,我常常早起。那时天还没有大亮,周围非常清静,船上只有机器的响声。
天空还是一片浅蓝,颜色很浅。转眼间天边出现了一道红霞,慢慢地在扩大它的范围,加强它的亮光。我知道太阳要从天边升起来了,便不转眼地望着那里。
果然过了一会儿,在那个地方出现了太阳的小半边脸,红是真红,却没有亮光。这个太阳好像负着重荷似地一步一步、慢慢地努力上升,到了最后,终于冲破了云霞,完全跳出了海面,颜色红得非常可爱。一刹那间,这个深红的圆东西,忽然发出了夺目的亮光,射得人眼睛发痛,它旁边的云片也突然有了光彩。
有时太阳走进了云堆中,它的光线却从云里射下来,直射到水面上。这时候要分辨出哪里是水,哪里是天,倒也不容易,因为我就只看见一片灿烂的亮光。
有时天边有黑云,而且云片很厚,太阳出来,人眼还看不见。然而太阳在黑云里放射的光芒,透过黑云的重围,替黑云镶了一道发光的金边。后来太阳才慢慢地冲出重围,出现在天空,甚至把黑云也染成了紫色或者红色。这时候发亮的不仅是太阳、云和海水,连我自己也成了明亮的了。
这不是很伟大的奇观么?(1927年1月)

诗意盎然的黎明
(法) 科莱特
除了一小块地方,除了那棵银杏,整个花园热气逼人,沐浴在略带红、紫的黄灿灿的阳光里。可是我不知道这红色和紫色的印象是来自我感情的满足,还是因为我眼花的缘故。金黄的沙砾反射的夏天,穿透我的大草帽的夏天,几乎没有黑夜的夏天……我母亲有感于我对黎明的深情,允许我去迎接它。她按照我的请求,三点半钟叫醒我;我两臂各挽一只篮子,朝河边狭长的沼地走去,去采摘草莓、和长带须髯的醋栗。
此刻万物仍在混沌的、潮润的、隐隐约约的蓝色中沉睡,我踏着沙砾的小路行走,被自身重量的烟霞首先浸润我的双腿,然后我的嘴唇、我的耳朵和全身最敏感的鼻孔……就在这条路上,就在这个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的价值,意识到一种不可言喻的幸福,意识到我和早起的晨风、第一只鸟儿,以及椭圆形的刚刚出现的太阳之间的默契。
我母亲叫我一声“美人,金宝贝”,然后放我走了!她望着她的作品—她把我当作她的杰作—跑开并且在山坡上消失。我当年也许是俊俏的,我母亲的评价和我当时的照片并非总是一致的……我那时之所以显得俊俏,那是因为我风华正茂,因为黎明,因为我碧绿的眼睛,我在晨风中飘拂的金发和我作为被唤醒的孩子同其他尚在酣睡的孩子相比的优越感。
我听见敲头遍弥撒钟就往回走。但在此之前我已经饱餐了野果,已经像独自出猎的猎犬在树林中兜了一个大圈,还品尝了我崇敬的两眼清泉。一股清冽的泉水铮铮淙淙,勃然冒出地面,并在四周形成一个小沙洲。这股泉水刚出世就丧失了勇气,重新钻入地下。另一股泉水几乎不露踪迹,像蛇一样掠过草地,在草地中央隐秘地迂回。唯有一簇簇开花的水仙证实它的存在。头一股泉水有橡树叶的味儿,另一股有铁和风信子茎的味儿。提起这些泉水,我希望我万事皆休的时候嘴里能够充满它们的芳香,并且含着这想象的清冽的泉水离去……

⑦ 叩头求一短篇小说

两粒沙子的爱情

很久很久以前,在寂静的海底躺着两粒砂。他们相距两尺。一粒砂爱上了另外一粒。她凝视着两尺开外的意中砂,平安幸福地过了好多年。水下风平浪静,砂粒觉得自己很幸福,因为她知道有自己爱的砂可以让自己凝视,不用管水面上的台榭焦土,沧海桑田。

沙滩上现出恐龙的脚印。潮水涌来,脚印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这与海底的砂粒无关,但是在这一时刻她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要到自己所爱的砂粒面前对他说爱他。于是砂粒开始了漫长的旅途,她一点一点地滚动,不放过任何一点动力,不管是细如发丝的暗流还是鱼们搅起的微弱旋涡。每当有这种力量是她总是觉得很感谢上苍。
沙滩上的脚印换成了剑齿虎的,潮水仍然无声地抹去了这个生物留下的印记。砂粒距离她所爱的另一粒砂只有三寸了。再往后,沙滩上出现了人类的脚印,当潮水再一次将这些脚印抹掉的时候,砂粒终于来到了意中砂的面前。她痴痴地看着自己所爱的砂,想想自己在两亿年间所走过的漫长的两尺,瞬间感到天上地下所有的幸福全部都堆砌到了自己一个身上。两粒砂互相看着,不说什么。很久。砂粒终于决定要开口了。 正在这时一股水流涌来,巨大的吸力使砂粒漂起来,被吸进了一个洞里。他最后一眼看了看自己漫长的旅程,看了看自己爱着的砂粒,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时洞口合上了,顿时一片黑暗。他知道自己被一个蚌捕获了。

在以后的岁月里蚌偶尔会张开壳,砂粒还能看看外面的世界,这时他就看到那另一粒砂也在不远的地方凝视着自己。砂粒知道,世界是美好的。因为在光阴无法侵袭的海底,有另一粒砂在等待着自己。

某个时刻砂粒忽然觉得蚌有一点摇动,不久蚌壳张开了,映入眼帘的是海面,阳光,船和人类,人类用欣喜若狂的眼神望着他,他环视一下自身,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珍珠。这粒珍珠圆润硕大,在人类而言是无价之宝,可是对珍珠的制造者,死去的蚌来说只是一个带了些痛苦的意外。很快珍珠就被镶嵌到了王冠上。已经变成珍珠的砂粒觉得很悲哀,但是并不绝望,因为她知道,另一粒砂在海底,痴痴地然而永远地等待着她。 砂粒在王冠的顶端看着百官朝拜,看着国王老去,看着帝国衰落。随后国王终于死去了。王冠被用来陪葬。当王冠被放到棺材里的时候她听到墓穴门被关上。 她心里想着的是在海底等待自己的另一粒砂。她并不惊慌,因为她有的是时间,她为了两尺距离整整旅行了两亿年。

黑暗的墓穴并不寂寞,时常有老鼠之类的来和他做伴。她独自呆着,不知道光阴的流逝。 后来墓穴被打开了,两个盗墓者偷走了王冠,还有王冠上的珍珠。很不幸,他们在一条河边为了这粒最大的珍珠开始相互斗殴,双双死亡。 珍珠掉到了河边。珍珠中的砂粒燃起了一辈子从未有过的希望。她知道世界上的很多河水最终都要流到海里。等雨季来临,她就可以随着河水流下,到海里去寻找他。也许要经过无穷岁月才能达到最初的地方,可是有什么关系呢?她知道另一粒砂一定会在海底做永远的等待,望穿秋水。 很快雨季来了,可是来临的不是暴涨的河水而是泥石流。珍珠和珍珠之中的砂粒一同被埋到了浅浅的地下。砂粒非常失望,可是她知道自己还有机会,因为陆地也是运动的,而且比自己快得多。

又是一个漫长。珍珠层已经被剥离得没有了,砂粒又露出了自己的本色,她觉得很干净,自己可以一尘不染地去见另一粒砂了。

上面传来沉重的隆隆声,这是一个金矿,砂粒和其他石头、泥土等一起被扔到了一个酷热的罐子里。直到这时她才发觉自己原来是一粒金砂。很快,她和其他金子被融合到了一起,炼成一块金砖,运到了什么地方的金库收藏起来。砂粒在悲伤中度过了很多年,想到海底的另一粒砂就觉得心如刀搅,但是她安慰自己说:还会有机会的。不可预知的未来也许会再次把她回复成一粒砂,并且把她带回大海,那样她就可以做长久的搜寻,为了茫茫大海之中的另一粒砂,为了在海底等待她的那一粒砂。 有一天金砖和金砖之中的砂粒被一起取出,他不知道自己将会怎么样,金砖被做成了一张唱片,记录下了地球上的各种语言和声音,包括大海的波涛。直到唱片被安装在发射架上的火箭里时砂粒才觉得有些惊慌,她问身边的黄金: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要飞向宇宙,向其他可能存在的智慧生命传达地球人类的信息。其他黄金骄傲地回答:不是每个黄金分子都有这样的机会的。
正在这时火箭发射了。砂粒看着越来越远的地球,在宇宙中地球美丽而脆弱。她忽然间明白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回到大海,回到没有任何诺言就在海底无尽等待自己的那一粒砂面前了。她有极为值得骄傲的历史,她曾经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珍珠,最纯的黄金,现在她是一粒飞上了茫茫宇宙的砂粒,是一个星球向宇宙所做的标记。可是比起这一切来她宁愿在海底做一粒砂,哪怕在自己所爱的砂粒身边呆上一个小时,就灰飞烟灭。仅仅是为了两粒砂之间可怜简单的爱情。 宇宙空间之中穿出一粒沙的哭声,飘荡着,经久不息……

⑧ 【高分求小说】现代言情短篇小说(内详)

【竹马翻译官】

小时候被人称为的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从俊朗的少年到帅气的男人,她陪他成长了十余年。
可是十余年的时间似乎也不够她了解他。
他从小就特别喜欢欺负她,没有他在的时候他就不许她跟别的小朋友玩。
长大后的他依旧霸道无比,可是她却从没拒绝,只因为她觉得自己在他心里是特殊的。
可是,现实永远磨人,两颗不能交集的心,永远站在彼岸。
再见面时,他是全世闻名的翻译官,而她只不过是……
【你曾许我地老天荒】

那年陈熙18岁,林淼20岁,她与他第一次相遇,他对她一见钟情,而她却对他的好友情有独钟。她卑微地隐藏着那段不敢开口的暗恋,而他则默默守候着她。
她以为自己真的没救了,为了那段永远不能开口表白的感情,透支掉自己的青春。
直到有一天他对她说:“我的生日愿望只是想看到你笑,发自内心的笑。”
她哭了,泪水浸湿了脸颊,也融化了她心底的坚冰。
她开始相信有这样一个人会许给她地老天荒。
她笑了,发自内心的笑了。
他对她说:“你笑起来的样子才好看。”
陈熙20岁那年,他突然就从她的世界里消失了。
她再次哭了,她以为他再也找不到他。
两年后,他再次出现在她的面前,对她说:“我花了10秒钟爱上你,花了1年让你爱上我,可是我不知道我要花多久才可以忘记你。也许,那需要一辈子。”
她说:“一辈子太长,我希望你只花10秒钟,就像你爱上我那样短。”
【人生若只初相见】
早知道是没有结果的事情,
是的,
她一早就知道了.
她向来冷静自持,
偏偏遇到了他.
人生若只初相见,
她便是她,他亦是他-------
非常喜欢的一篇文,女主很淡然,冷静自制,在不断的接触中,男主深深地爱上她
【何须浅碧轻红色】
出去都没人相信,因为一颗小小的椰子糖,陈墨与文涛别扭了许多年。
陈墨对文涛第一印象差到极点,自然在以后的接触中没给他任何好脸色。幸好在大院上蹿下跳的时光里没多少文涛存在的痕迹,陈墨有读不完的闲书,玩不尽的游戏,耍不完的花招,捣不完的蛋,还有自己以为永远能在一起的青梅竹马——刘鹏程。
不过命运是个谁也说不准的东西,小伙伴的四散,刘鹏程的搬离,都让小姑娘有了那么点伤感的情绪。
进了大学,与刘鹏程意料外的分手,与文涛情理中的结合,都是让人哭笑不得的发生着,可小姑娘的骨子里那点泼la执拗半点没少。
有人叹息,俊帅多金,温文尔雅,成绩优秀的文涛怎么会被这泼la姑娘缠上,却不想,陈墨之于文涛,用一首诗形容最是恰当:
暗淡轻黄体性柔,情疏迹远只香留。
何须浅碧深红色,自是花中第一流。
男主是高干子弟,据女主说是长得很绝色,呵,与女主算是青梅竹马吧,两人因一颗椰子糖而结下梁子,女主非常个性,在大学里与另一青梅竹马在一起,分开后才与男主相爱 .
【似曾识我】
谁把谁真的当真?谁为谁永远的心疼?谁是唯一谁的人?来何来,去何去?谁是谁前生的眷恋?谁是谁永远的劫数?谁又是谁下个轮回里,最舍不得遗忘的人?
【江南恨】
晓风雨过,遗踪何在?一池萍碎。
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
她只不过是个棋子,对父亲来说如此,对他来说也如此----------------
她要的不过是归于平淡的幸福,而他要的却是江山社稷,百年乾坤。
她与他究竟是孽是缘?是悲还是喜呢?
【最初的爱,最后的爱】(完结)
什么叫放纵?
我渴望重遇你,眼神渴望抚摸你,声音渴望企及你, 最初的爱渴望走进最后的梦里。
世界上有两种人, 一种是被背叛的,一种是背叛的。
男人永远不懂,女人说分手是为了挽留,所以,他们都认为自己是前一种。
每个人有两次恋爱, 最初的爱用来伤害,最后的爱用来成熟,N年后回首,为仍然相信爱情的人们,记录的爱情纪念物。
【醉玲珑】
[上卷]醉里红尘,淡看半生旧痕玲珑解语,翻作一词新曲
[中卷]九州山河,千里烽烟尘埃是非成败,弹指一笑风流
[下卷]粉黛江山,留得半湖烟雨王侯事业,都如一局棋枰
【兰陵缭乱】
注定属于她的宿命,在出生那天起已经开始改变。她是天真明媚的绝色女子,他们是风华绝代的世家公子。生存于南北乱世,挣扎于禽兽王朝,上演着曼妙离奇、清绝感人的家仇、国恨、爱情、亲情、友情的一幕慕。看世事缭乱,她笑,她哭,她喜,她悲,她乐,她怒……唯一不变的,是她心底那抹与生俱来的温情与善良,犀利地刺破黑暗,呈现着最美丽的性灵。合上那张狰狞的面具,从这一刻起,她就是——绝世惊人的兰陵王。
【大爱晚成】
如果相亲时遇到绝色
“呸。”
张寒的回答向来言简意赅,她常说薛葵空长了个聪明脑袋,眼光太低,凡是五官齐整的男人,她都认为不错。
“醒醒,醒醒。”
叶澜澜更是一针见血,在研究所呆了十年,久不见潘安,便觉公猪美。
薛葵想想也是,绝色还用得着相亲?
女主是一女博士,男主是一高干子弟,出来创业。男女主相亲,女主对他一见钟情,想逃开,男主从一开始的不以为然到钟情,紧追着不放。
【可乐记事(又名:放弃你,是我做过最勇敢的事)】
“你好,我是小可。”我通常这样向人介绍自己。
“是可爱的可吧?!”大多数情况下别人会这么反问我。
只有他,在盯了我好半天之后,突然问了一句“是可乐的可吗?”
我最不愿意别人提到我的大名——田可乐,简直俗不可耐
我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是可乐的可?没错,我是田可乐!”
也许被我不善的口气吓到了,他停顿了一会儿,才问“是可口可乐,还是百事可乐?”
我晕倒!
男主是多金的高干子弟,在女主面前霸道有点小无赖,女主大智若愚,迷糊少根筋,挺好看的。
【终是自在】
5岁时,许自在就发誓要与程子执老死不相往来。
天不从人愿啊,偏偏两个人上了同一所小学,同一个班,还是同桌。
中学时,许自在庆幸终于摆脱了那个恶魔,从此可以高枕无忧了,可就在这段时期,上帝打了个瞌睡,许自在和程子执又相遇了。
当程子执站在未名湖畔对许自在说“I Love You!”的时候,许自在转头就走,天啊,这是不是搞错了?还是程子执今天发烧?
男女主都是高干子弟,男主小小的时候起就是风云人物,两人第一次见面时就打了一架,男主从小时候起就一直很在意女主,看到她与男配总在一起玩,总是忽略他而不高兴,所以老是欺负女主。两人从小学到大学都没分开过,女主也从讨厌到爱上他,挺佩服男主对爱情的坚持。
【杉杉来吃】
非常灰姑娘的一个短篇,很好看的一篇文,很爆笑。女主真的是太逗了,男主真的是太狡猾奸诈了,女主这只小白兔是永远斗不过大灰狼的 。结局出乎意料!
【听雪楼系列】
那是一座悲欢离合聚集的楼。
是传奇和神话的巅峰。
也是——心痛和眼泪的凝聚。
听雪江湖,那血薇夕影中的寂寞人生啊。
一个蔷薇般美丽倔强的女子,一个谜一样的年轻霸主,一对人中龙凤演绎出一段绝色伤痕之恋……梦想,少年时光,。救赎和守护,爱、以及宽恕……
听雪楼中听雪落,彼岸花开彼岸零。
纷染雪落憔悴了薇影,只剩下那一抹相思跌碎在风中。
如是,人这一生中,唯有离别才是真正的永远。
洛阳白楼上,微倚扶栏的白衣男子,暮色暖黄,手中的江湖文碟,轻念的名字是:阿靖。
听雪楼主。萧忆情。
——师傅,要不弟子替您出山一次,将故人之女接上山庄?
——不必。生死由她——江湖儿女便是这般长大,若活不下来那也是命。舒老魔头若在世,也不会帮他女儿。
那是那一对人中龙凤第一次错过,就因为雪谷的一句话,他们生生错过了七年 。七年的风雨飘零,几乎成了之后摧毁人中龙凤的利剑!
他不知道,会是这个以后一直被自己叫做阿靖的女子,用她手里的血薇剑,让属于自己的传奇戛然而止。
“阿靖,坐这里。”这样明显地表示出对于她的倚重,是她不曾料到的。想了想,她终于轻轻走过去,坐在他的身侧。
后来,才知道那只是一个开始而已……是他和她开始携手长达五年征战的序幕。
征战。杀戮。金戈铁马。
三年,他们的手始终握在一起,刀剑总是指向同一个敌人。
三年,平天下,定中原。
三年,就在满目的鲜血中这样度过了。她曾经说:“我舒靖容愿意加入听雪楼供楼主驱遣,百死而不回——直至你被打倒的那一天!”只是一笑而过,没想到她的戒备之深。
有一条河叫做记川,喝一口记川的水便会记起一切;有一条河叫做忘川;喝一口忘川的水便会忘记一切。——然而,世上某些事情,却是永远也无法忘记的。
过去的只是时间吧,却有如此震撼的恨意留在心里某处,终于在爆发的时候,血与火,终将湮没明月。
“如果你不是最强者,我就会杀了你,如果我对你不再有用,那么你就杀了我。”那样无情而冷静的约定,仿佛是两个为了利益而走到一起的商人,签订的一个契约而已。然而,他伸出了手“那么,嫁给我吧,阿靖。”可是她说她不想做寡妇。
她的话,该死的让人难过。
相顾无言啊……
萧忆情用自己的命,去赌一生中唯一可能的幸福。
“萧忆情!拿命来!”本来是在密室中等候她来议事和商量扩东的计划的,然而,等来的却是那夺命的一剑!
血色蔷薇泪滴中的夕影之芒,泛着浓郁和无上的悲哀。互相扶持过,刀剑总是指向同一个敌人。终于又一次看到了夕影刀,生死旦夕,夕影刀发挥出了极大的威力,毫不留情的杀戮着范围内的一切。有意无缘,有遇无合,久经沙场的人中龙凤终究只能孤独。
直到体温一点点降下,她口中任喃喃着“欺骗”与“谎言”。
何等悲哀,何等遗憾。
人中龙凤终亦逝,携手共赴黄泉中。
原本该是一对人中龙凤的幸福结局,怎奈他们永远徘徊于杀戮,背叛之间,不得还。
征服天下,笑傲武林又如何?你们仍是是近在咫尺的距离,心却无法触到对方半分。长叹,何用?人去楼空,刀剑无主锋芒无从,浮华如梦一场空,寒风之巅与谁同?也不过是和那个人沉睡在那一片碧草之下…薇影散尽,寂寞重生,彼岸花开,此岸凋零。
一切,结束在开始之后,一切,又开始与结束之后。
我是那么、那么爱你,怎么会对你……说谎……
他怎么会对她说谎!
辉煌,惨烈,寂寞,重生。
到最后换来的,不过是带着误会相伴在黄土下。
曾经有过多少激荡的风雨、指点江山的凌厉,然而,如今剩下的只有这一片碧草、一抷黄土、和黄土之下寂寞相伴的灵魂。
寸寸光阴如握不住的流沙,从指间转瞬滑落。人中龙凤……那样骄傲而敏感的两个人,却终其一生都无法真正走入对方的生活,那样隔着看不见的屏障遥望了彼此多年,到最后依然互相猜忌、相互伤害,以至于同死。
只希望,在所有一切都平静以后,他们能静静地相守于这一片青青的碧草之下。
幸福地重生。
【·镜系列】
镜是一部史诗型奇幻作品,在《奇幻》上连载,目前已经完结。 有的人认为这是一部家国天下的复仇记。 而还有人认为 这是一部关于苏摩与白樱与真岚、云焕和慕湮等人的爱情故事。 但不管怎么说,这本书向我们阐述了一个在虚幻的世界里发生的一个漫长的故事。
【三生三世 十里桃花】
远古众神凋零,现今只存了龙族、凤族、九尾白狐一族还留了些后人。狐帝白止膝下得了四个儿子一个女儿。这唯一的一个女儿长得颇好,却是个炮灰命。活到十四万岁的高龄,笼统不过遇得五朵桃花。
一朵碍于异族不能通婚,那思慕尚处于萌芽期,便被该桃花的爹娘终结了。
一朵误以为她是个男儿身,纠结于这段断袖情,待出现个跟她长得相似的女子,立刻便跟着人跑了。
一朵是他爹娘亲自做主给她定的亲,待到他们家走一趟,却看上了她的婢女,两人私奔了。
一朵在心底里暗恋她暗恋了万儿八千年不敢表白,待鼓起勇气来表白时,她前未婚夫的爹娘为了补偿她,又与她重新结了一门亲。
前头四朵桃花有三朵都是烂桃花,唯一算得上好的一朵,却又是个才打骨苞儿的。
这五朵桃花中的最后一朵,是她命中注定的夫君,九重天上的太子夜华。恩怨纠葛如浮云过,她遗憾没在最好的年华里遇上他。
遗传学淡定地告诉我们:跨物种恋爱注定是没有好结果的。
【岁月是朵两生花】
和你擦肩而过的遗忘,成了我一生的惊涛骇浪。
这世上有种植物,每年会开两次花,一次盛开在萧瑟的深秋,一次盛开在葱笼的初夏。
很多年之后,颜宋想,她的岁月,花期太短还是太长?
都市太喧哗,红尘太嘈杂,我们有一万种可能在霓虹灯下与爱情擦肩。
颜宋是谁,她顽强像杂草,不似花却比花妖娆。她勇敢,她乐观,她是个青春年岁里仿若活了两个永远的女人,幸抑不幸?
林乔是谁,是那青葱年华下,宛如白雪翠竹的少年郎。五年前,他的爱如斯残忍,五年后,他的爱如许安静。面对他的时候,怎会忘记永远。
秦漠又是谁,曾是她在遥远岁月里最初却最懵懂的爱。八年前,她饮下一口忘川,从此忘了他是谁。然而世上有忘川,也有记川。想起他的时候,便想到了永远。
如何才是我爱你,是五年前不堪的过往,还是五年后相顾的无言。
如何才是我爱你,是八年前残存的记忆,还是八年后剪不断的牵绊。
岁月是朵两生花,涉江而过,花开千朵,惊回眸如何才是我爱你。
【华胥引】
一段烟灭在青史中的风月传说。
幻术构成的曲谱里, 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
心之逆旅, 华胥为引。
内容简介 华胥一引,乱世成殇。
琴弦震响于九州列国之上,无声惊动。
这是一个发生在乱世的故事。
城破之日,卫国公主叶蓁以身殉国, 依靠鲛珠死而复生。当她弹起华胥调,便生死人肉白骨,探入梦境与回忆。幻术构成的曲谱里,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
而她与亡她国家的陈国世子一次一次于幻境中相遇,身份两重,缘也两重。
清平华胥调,能不能让每个人追回旧日的思念,不再悲伤?
幻术构成的曲谱里,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心之逆旅,华胥为引。
【三生三世步生莲】
行过处红莲开遍,谓之步生莲。
能步生莲的仙者,四海八荒不过两位,一是西方梵境的佛陀,一是九重天上统管瑶池芙蕖的成玉小仙。
他将她从二十七天锁妖塔下救起,她的脚下妖娆红莲开遍。
她说:“二殿下呢,和她那小娘子逃出去了罢?”
她说:“看你这一身衣裳,品阶挺高的么,从前没见过你,你是哪一处的仙?”
她说:“一个神仙死在锁妖塔里,太有失仙格了。”
她说:“你猜我死了会变成什么,会不会变成一朵莲花?”
她说:“给我唱支歌罢,我想听月高高,变成一朵花,大约也听不了歌了罢……”
他爱上她并不因她步生莲的曼妙,他爱上她的爱情。
【青青陌上桑】
女主淡然冷漠,倔强善良,由于身世在家备受冷遇,一心爱护爱自己的人。男主为了复仇接近女主一家,却爱上她,用计逼女主就范,为女主花尽心思,女主只是倔强地抗拒,最后两人才在相处中相爱,有够折腾的。
【幽幽夏季】
多年以后,重温那段年少轻狂的岁月,发现当初自己坚持苦苦维护的很多东西都不再重要。
那一季,炎热,蝉噪。空气中的热浪能把人冲晕。
我坐在机场的大厅里,等待。然而奇迹并没有发生,在安检的最后时刻,我毅然转身,毫无留恋的离开。在那一刻,我并不知道自己怀孕了。
“我就知道你还在这里!”文博站在我办公室门口微笑着说。
“没什么事就在这里多呆了一会。马上走。”我边收拾东西边看看表,今天的确不早了,刚才望着深圳的夜色发了半天呆,直到文博来了才回过神。
“小渊和方易五一要结婚,让你务必回北京参加他们的婚礼。”文博把请柬递给我。
男主是高干子弟,女主原是男主弟弟的女朋友,男主有目的地引诱女主,最终爱上她,两人结婚后不久,因误会分开,那时男主不知女主已有孕,几年后两人重逢,最后圆满结局 .
【灯火阑珊】
她由他拉着,脸上春光明媚,心里无限欢喜。
他们的掌心合到一起,她不再跑了。
停下脚步,那是一对朴实到毫无雕饰的银戒。
就好像他们之间,一切简单,自然。
她抬起头,看向人群中他的背影。他也刚好回头,找寻她的身影。
却看见她安然立在灯火阑珊处,微笑等待。
众里寻他千网络,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很喜欢的一篇文,清新自然,看得很舒服,番外很甜蜜。非常喜欢女主的淡然洒脱,女主喜欢旅行,到过很多地方,心不断流浪,直到在丽江遇到男主,两人酒后乱性,离开后,女主在男主公司工作,重遇,两人在一起生活,优质男主对女主慢慢上了心,在别人面前摆酷,在女主面前霸道耍赖
【除了我你还能爱谁】
女扮男装只为逃避婚姻,女主淡然,男主漂亮腹黑搞怪....
【深海里的星星】
这是一部最具城市性质的青春传奇。
这是一本折射命运悲喜的灰暗剖析。
这是程落薰的青春志,也是所有女孩的年华墓志铭。
16岁,她爱错一个男孩,心里荆棘丛生,从此学会对爱情小心翼翼。
20岁,她遇到真爱,可是命运只安排他们相遇,随后因为注定所以分离。
她寻找安稳,但却最终被这座城市的物质与空虚埋葬。
女主角:程落薰
男主角:林逸舟、许至君
独木舟的最新实景长篇小说。 这是一部最具城市性质的青春传奇。
文章背景定点在因娱乐节目火遍全国的长沙, 故事里的这群孩子在这里生,在这里死,他们在这里遇见了的爱情,也埋葬了的青春。
这是一本折射命运悲喜的灰暗剖析。 关于友谊的背叛与真意;关于人际的虚伪和真挚;关于爱情的脆弱与坚持。
这是女主角程落熏的青春志,也是所有女孩的年华墓志铭。 最美的黄昏后,是最黑的夜;最欢愉的背后,是最无望的虚空。
20岁那年,我在这座城市里同时失去了你与自己,从此人生只剩下夜晚,没有一颗星。 时光如数剥落,我在末路孤独仰望,你却在来路不慎迷失。
爱那么短,可是遗忘那么长……
【你是我的独家记忆】
文中除了收录《全世界已剧终》、《哪里还有第二个你》、《你是我的独家记忆》、《你来过一下子,我想念一辈子》等20个知名作品外,更独家收编了独木舟首次尝试的中篇小说《梦到醒不来的梦》。
独木舟写尽了青春的盛大与衰败,要看她的文字,应该从短篇开始,从这里开始。
【帝王妻】
古代言情,男主超宠女主,且权利和武功超强,占有欲极强,但是很温馨。女主也是一个聪明娃娃!
【绵羊绵羊我爱你】
网游甜蜜文,男主强大腹黑,女主就像小绵羊
【兔子爱吃窝边草】
办公室恋情,女主的各种男女理论超级经典,女主深受言情小说的熏陶!男主酷爱恶作剧,屡屡成功。
【红旗不倒,彩旗飘飘】
当贱格达到升华,当人格逐渐离我远去,请不要指责我磅礴的人文气质,我知道,在这一刻,我已经不是地球。男主腹黑。女主爆笑。
【冤家宜结不宜解】
她,一个新鲜出炉的研一师姐
他,一个桀骜不逊的大二男生
这两个人.....
居然不得已.....
抬头不见低头见.....
【嗨,我的男人】
大学小情侣,一开始超级搞笑,女主太强悍了,尤其是拿一百块钱去买两块钱的电影票报复男主,女主很单纯很善良但不小白,故事转折前,真是非常温馨,描写的也是校园里最普通的一对甜蜜小恋人,后来吧,哎,只能说男主一开始出发点错了,那种男人想想还挺可怕,故事发展还算自然吧,再虐虐男主就好了!阴险腹黑男主去酒吧灌酒意图博女主同情回心转意,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嘿嘿,被洗胃了,嘿嘿。女主呢是初恋,初恋都很认真的,所以受了伤格外痛,撕心裂肺啊,哎!记得以前跟一个同学说起恋爱,他说,总感觉现在爱的有点力不从心,嘿嘿,初恋受伤了吧,据说现在他等到了真命天女,羡慕啊,哎!
【花点心思谈恋爱】
在这个精神废墟的年代,谁来重新建立对爱情的信仰?
小说一反男追女的传统爱情演绎方式,讲述了女人反其道而行之,如何倒追男人的故事。角度新颖,语言轻松幽默,令人捧腹大笑的同时也引人深思。
【微笑深爱】
莎士比亚说,相爱过的人分手后,不可以做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也不可以做敌人,因为彼此相爱过。
可是,依然深爱着的两个人分手之后,该如何呢?
你恨他吗?那个承诺给你幸福的男子,曾经你以为会给你幸福的男子,忽然冷了面容,硬了心肠,说,对不起,我不爱你。
你还爱着他吗,在你被伤害以后?
如果,再见到他,你会怎样。
我会微笑。
微笑,深爱。
微笑,然后深爱。
【给爱情加点盐:好爱情是算计出来的】
爱情往往是天下女人的死穴。无法想象没有盐的人生,也无法想像没有爱的女人。对于女人来说,爱情就是我们生命中的盐。与其做剩女,像只败犬在远吠,不如从一开始就像经营生活一样经营爱情,像理科生一样去算计。
完美之前,先给爱情加点盐,这绝对是个好主意。盐出五味,五味杂陈才是天下最真的味道,也就是爱情的味道。也许这对爱情有点残忍,但总好过爱情对自己的残忍。
本书是献给爱情的,也是献给女人的。作者是倡导“索斯比女人”的教母,所谓“索斯比女人”,就是生为女人,最宝贵的不是容颜和青春,也不是男人的爱和承诺,而是自己对自己的经营!她们就像索斯比拍卖行的拍品一样,即使几经易手,依然存在升值空间;即使青春不再,照样美丽依旧,照样有人追,有人疼,有人爱。
【何必太多情】
这又是一个关于青梅竹马的故事。
丁逸和沈长东,孩提时便是邻居,一路打打闹闹,直到--他们都长大了。
什么时候,他们的感情在悄悄的改变?
既然注定要牵绊一生,又何必太多情。
这个文看着很温馨,有种淡淡的暖意在心头。推荐!
【良辰讵可待】
苏良辰,她携有情郎即将择日待嫁。凌亦风,他成为传媒大亨衣锦荣归。
五年前校内一对人见人羡的爱侣,五年后再见却处处感觉命运的讽刺与挑弄。
原以为一切早是定局。只是当两人再度一次次偶遇时,记忆的翻涌无力可挡。
也许只是命运的捉弄,他们分离,他们相逢,他们再次相爱。还有那掩盖在幸福下的——生与死的堑沟……
【染指你是个意外】
言羽:你说,咱俩在一块,这事有戏吗?
肖翔:没有。我跟你不熟。
言羽:可是,你刚刚已经染指我了。
肖翔:那是意外。
言羽:你说,你真不用我做你女朋友?
肖翔:不用。咱俩不熟。
言羽:可是,你刚刚又染指我了。
肖翔:那依然是意外。
言羽:肖翔,我决定放弃你了。
肖翔:你敢!我已经染指你了!
言羽:可是,咱俩不熟;那是意外。
肖翔:我就爱染指陌生人,怎样!
女主单纯,男主腹黑!
【一川明月向北】
其实,我并不是非要找到他,然后让他重新爱上我。
其实,我只是想让时光证实,如果青春倒退,你会不会选择爱上我。
其实,我念念不忘,不过是永生不回的青春。
爱情,我给了你。
你拿什么还我。
刚刚大学毕业的女孩陆小川,外在大咧,内心柔软,打听到暗恋五年的学长苏睿人在北京,毅然决然地北上,妄想寻回丢失的爱情。
【大约是爱】
欢喜冤家一开始或许是逢场作戏,可是随着纠缠的不断深入,不论是不甘亦或不屑,真真假假模糊了视线。问世间情为何物,那些经历过的喜怒哀乐,大约是爱。
【作茧自缚】
这世界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在你身边,而你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你在我身边,而我不知道我爱你。
又或者:我们明明这样近,却偏偏一个向左走,另一个向右走。
许多年前,郑谐信誓旦旦地说:“我若对和和有别的念头,就让我被雷劈!”
他坚信理性的力量比感性力量强大若干倍。
许多年后,他以自己完全没有预想到的方式,同时被天雷和地雷,结结实实地劈中了。
【满身风雨你从海上来】
“顺顺,我让你不要跟吴晓光结婚,你听见了没有?你不要和他结婚……”
“顺顺,这辈子我从来没求过人,这次算我求你,你给我一年时间,你别跟他结婚,只要一年, 一年后我们在一起,去哪都行,你别和他结婚。”
“林顺,要么我们一起死也好,死了,也在一起……”
她忽然放弃挣扎,幽幽的说:“敬南,我怀孕了……”
他僵住了,脸上是死一般的茫然。
回望灯如花,未语人先羞,心事勤梳拢,浅握双手,任发丝缠绕双眸,那一个人却只存在梦境里,他终于再也触不到她,那一滴温暖一点一滴从胸口冷下去,最后一丝温度仿佛都从身体流走,整个人结成一块冰,心好似生生被宛去一块,空荡荡的,风来风去,这一生,这一生再不能圆满,顺顺——
鸳梦,往日,星光满天,倾国倾城相守着永远,永远竟如此这般短暂,用尽全身力气,却换来半生回忆。该用什么样的面目来怨恨彼此,该用什么样的力气来铭记那些柔情,何以自处?
敬南,我从来没有这么恨一个人……
【我的邻居很腹黑】
情节虽然简单,但有些地方绝对会让人笑喷,尤其是女主屁屁挨枪子后,杀手的幽怨自白,下午跟朋友转述,还没开始讲自己在路边笑弯了腰,恰恰走到帅哥频频出没的留学生公寓附近,呜,后知后觉,再次泪奔!啦啦啦,校园里荡漾着我银铃般欢快空虚的大笑声……绝对温馨!
【与大神JQ的日子】
本文的男主是一个相当强大的黑客,可以这样说,在电脑的世界中他就是神,而我们的女主是一个什么都不行的超腐大学生,然后两人在游戏中认识,但是说这篇是网游文,还不如说是都市言情,因为网游的部分太少了。剧情波澜比较少,挺温馨的小文
【我靠!被潜了】
绝对的爆笑腹黑温馨的好文,男主又是一个大腹黑,女主又是一个小白。男主开始是女主的老师,女主为了考试就和宋老师做了男女朋友,嗯,俗称:被潜规则了。然后女主毕业后又到了男主的公司去上班,最后两人真正走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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