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下来自己摇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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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青菜
作者:潘向黎
他进门的时候,客厅里没有她的身影。他微微一笑,向厨房走去。她果然在,正在用饭勺搅电饭锅里的饭。她总是这样做,盛饭之前要把电饭锅里的饭彻底搅翻一下。他曾经问为什么,她说:“好把多余的水分去掉,口感才好啊。”显然她是听见了开门的声音。
饭冒着蒸汽,她的脸有一瞬隐在水气里。他闻到了饭香。
饭很香。奇怪的是,他在别的地方几乎闻不到这种香。这是好米才有的香味。他知道她只用一个牌子的米,东北产的,很贵,因为是有机栽培。
好米只是密闭着的香味,要加适量的水,浸适度的时间,然后用好的电饭煲煮,跳到保温之后,焖合适的时间,香味才会爆发出来,毫无保留,就像一个个储满香膏的小瓶子打破了一样。
她是他遇到的最会煮饭的女人。他这样说过,她回答:我尊重米。
在他笑起来之前,她又加了一句:不过只尊重好的米。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边时,两碗饭已经在桌上了,他的这边多一个空碗,筷子照例搁在搁筷上,是一条鱼的形状。她端上来两个青花小碟,一个碟里是十几粒黄泥螺,并不大,但很干净,一粒粒像半透明的岫玉,里面有淡淡的墨色。一个碟里是香菜心,嫩嫩的酱色,也是半透明。家里的菜一向这么简单,因为他都是在外面吃过了,回来再吃一遍。
最后她端来一个小瓦罐。这才是他盼望的重点。马上打开盖子看了一眼,里面有绿有白有红,悦目得很。她说:“你先喝汤。”自己坐下来,开始吃饭,拨几口饭,就一点菜心,看她吃饭的样子,好像不吃一口菜也可以似的。
他就自己从瓦罐里舀了小半碗汤。清清的汤色,不见油花,绿的是青菜,白的是豆腐,还有三五粒红的枸杞,除了这些再也不见其他东西。但是味道真好。说素净,又很醇厚;说厚,又完全清淡;说淡,又透着清甜;而且完全没有一点味精、鸡精的修饰,清水芙蓉般的天然。
就那么一口,整个胃都舒服了,麻木了一整天的感官复苏,脸上的表情都变了,好像一个薄薄的壳被敲碎了,所有的肌肉、每一条纹理都活了起来。真是好汤!
他一连喝了两碗,然后吃饭,就着黄泥螺和菜心,一个滑,一个脆,都是压饭榔头。不知不觉就把一碗饭都吃完了。他也不添,而是又酽酽地喝了一碗汤。然后把碗放下,对她笑。
她也笑,“好像在外面没饭吃似的。”
“是没饭吃。现在谁吃饭?”
他说的是真话。他的工作宴会应酬多,那种宴会不会有饭。总是太多的油腻、浓烈的味道轰炸口腔,味蕾都半昏迷了,直到喝了她的汤,才缓缓醒过来。
“你的汤怎么做的?”
她莞尔一笑,笑容里有阳光的味道:“好吗?”
“好。”
“那就多喝一点。”
“喝了。到底怎么做的?人家都说老王家汤馆好,我看就是那里都喝不到这么好的。说给我听听。”
"说起来——其实也简单,就是要有耐心。”她说。
后来,他不只一次怀念那时的生活。那种安宁,那种坐在餐座前等着妻子把瓦罐端上来的感觉,掀开瓦罐的盖子时看到的好看的颜色,第一口汤进口,微烫之后,清、香、甘、滑……依次在舌上绽放,青菜残存的筋脉对牙齿一点温柔的、让人愉快的抵抗,豆腐的细嫩滑爽对口腔的爱抚,以及汤顺着食道下去,一路潺潺,一直熨贴到胃里的舒坦。
他们的家是让人羡慕的白金家庭。白金的意思是,既有钱又白领,这个白领的意思是泛指,指的是读过书,有修养讲规则,凭知识和智力挣钱,不是手上戴好几个宝石戒指的暴发户。
他先是吃皇粮的机关干部,后来不愿意看人脸色慢慢从孙子熬成爷爷,早早下了海,折腾了许多行当,最后在房地产上发了,然后是网站、然后是贵族学校,他的事业像匹受惊的野马一样势不可挡。
他成了本市的风云人物,电视台人物访谈的明星,各种捐款、善事的大户。毕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他的风度、谈吐,赢得了瞩目和好评。有一次电视台让女白领评选全国范围的十佳丈夫人选,他就上了榜,而且击败了几个电影明星、歌星。现在的女白领真是不傻。那些又蹦又跳的男人,只能远处看看,怎么能近距离相处?要是她们知道他还每星期两次开着宝马到那所著名的大学读哲学硕士,她们可能会发出尖叫——要多少实力才能有时间和闲心做这样的事情啊。但是他从来没有对外面透露过,这种事,要等人家自己无意中发现才好。越不经意越有风度,像他这样的年纪和身份,这种选择已经不需要经过考虑了。
他当然结了婚。都十七、八年了。妻子是她的大学同学,是初恋,而且是那种把情窦初开和爱和性和婚姻一锅煮的关系。他们从来没有想过两个人还会有其他选择,那时候也不知道要给自己多留一点时间,毕业后第二年就结了婚,然后很快就有了孩子。就是现在进了寄宿制双语教育的培鹰学园的儿子。儿子是他们的骄傲,他不但聪明、学业优异,而且长得非常漂亮。这不能完全归功于他,因为儿子明显地集中了他们两人的优点,而妻子当年也是学校里的美女,不化妆也青翠嫩叶一样清新可人。
因为有这样的妻子,他对女人是不容易惊艳的。而且他知道现在的女人的漂亮已经充满了化学的味道。
嘟嘟的出现完全是一个意外。起初他觉得这是个稚气未脱的女孩子,像个水晶花瓶一样好看又透明,而且不实用。等到看出她的企图还觉得有些好笑——这不是胡闹吗?要不是她是他的下属,本来可以叫他叔叔的。当然心里还是有点高兴的,很隐蔽但是很真切,这可是一个比自己小20岁的女孩子啊,又漂亮,而且出身很好,父亲是大律师,母亲是名医,家里本来要送她去剑桥留学的。这样的女孩,没有任何为了钱而接近男人的嫌疑。
起初他真的没有什么。因为觉得嘟嘟是一时冲动,再说他不可能破坏自己的家庭,这么些年,妻子辞掉干得好好的中学教师工作,专心在家相夫教子,他没想过要辜负她。他若是辜负她,她真是什么都没有了,一个40出头的女人,没有工作没有事业没有朋友,她怎么活?况且,许多男人成功了就另觅新欢抛弃发妻,他不想也掉进这种俗套,犯这种通俗的常见病——他不是一般的男人,这是他对自己的要求。
起初真的没有动心,他只是考虑怎么让嘟嘟少受一点伤害就退出去。但是现在的女孩子真是任性,她们想要什么就敢大喊大叫、又哭又闹、要死要活,他又下不了狠心把她开除掉。嘟嘟真是一个水晶花瓶,而且因为对他无望的爱,这个水晶花瓶就站到了悬崖边上,随时可能掉下来粉身碎骨。最后,他只好伸手把她接住。
他不回家吃晚饭了。后来,他连晚上都不回来了。他说,实在太忙,不赶回来了。后来又说,想一个人静静。
她沉默,就像他每次说不回家吃饭时一样,绵长而细密的沉默,那重量使他感到压迫,但是不敢挂电话。最后,她说:“这样吧,你要回来吃饭就打电话。”
他想,这等于说,如果不打电话,她就不会做好他的饭,还有那罐汤,等他回去了。那是他的家,但是从现在起,没有他的饭了,没有人等他了。他有点失落,但是马上感到了巨大的轻松。这太好了。她当然会有看法,也会生气,会伤心,但是以她的性格,不可能会主动挑破、发作出来。这些年来,他一直觉得自己选对了人结婚,现在又一次这样觉得。在爱上别人之后这样想,也许有点荒谬,但是他就是这样觉得。
他不喜欢租房子,他说哪怕只住三个月,我也要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我不住别人的地方。嘟嘟欣赏地看他,说:我也是,我也是。他就说要买一套房子,全装修的,带全套家具和电器的,“只要带上牙刷就可以住进去。”他愉快地说。嘟嘟却不要,她说那种房子没有风格,她不喜欢。最后她让他住到她那里去。
嘟嘟一个人住着两房一厅,是父母给她买的,装修是她自己来的,是很现代的简约风格,但是却比华丽更费钱的那种。全套北欧风情家具加全进口洁具,一色的白,卧室里连地毯都是白的,这不是这个年龄应该有的气派。看来她父母确实把她宠坏了。
嘟嘟为了欢迎他,给他买了名牌的浴袍和拖鞋,他没有听说过,只记得她说那是某个国家皇室用的牌子,她喜欢这个牌子,她说皮肤感觉到的奢华比眼睛看到的更真实。
新鲜的爱情,新鲜的疯狂,新鲜的住处,新鲜的气氛,好像连他自己都成了新的。几个月的时间过得像飞一样。
也有问题。问题是出乎意料的小问题:他们还是会肚子饿。
他是半个公众人物,不能到外面吃饭。嘟嘟一个人出去买肯德基,他倒是可以接受,只是觉得好笑,说:“我儿子最喜欢吃。”嘟嘟就变了脸,拒绝再买了。
只好叫外卖,从茶餐厅的简餐到永和豆浆,从日式套餐到避风塘,从披萨到意大利通心面,他们都叫了个遍,外卖没有汤,他们有时喝罐装的乌龙茶,更多的时候喝可乐。
慢慢的,吃饭成了个苦差事。因为难吃,而且他必须掩饰他对这些食物的难以下咽。真潦草啊,有的硬梆梆的,有的干巴巴的,有的木渣渣的。他思念一碗香香柔柔有弹性的米饭,更思念一碗热热润润让味觉苏醒的汤,冰凉的饮料怎么能代替汤?和他以前吃的晚餐相比,这些简直是垃圾。
但是他不敢说。只要他一流露出不满,嘟嘟就会生气:那我们出去吃啊,什么好吃的都有!我也不喜欢吃这些!还不是因为你!或者说……我知道,你又在怀念你过去的生活了!你是不是后悔了?后悔了就明说嘛!
每次他都要冒险出去请她吃一顿饭才能平息。
吃饭成了他们的一个心病。甚至下了班在往那个甜蜜的小巢走的时候,他就在犯愁,要不要自己先到哪里吃一点东西?不然等一下进了门吃点吃不饱的东西,半夜又要饿醒。
按照现在流行的划分,嘟嘟在这个城市里应该算个真正的“小资”了。说她真正,是因为她小资得天经地义,而且不是为了在人前装样,她不欺暗室,别人看不见的地方更下功夫。他从来不知道一个女人可以为了享受,这样认真把钱不当钱,这样一丝不苟。她的内衣比外衣更贵,她基本上不化妆,但是她的保养品一套都是她一个月的工资,而且用了觉得不好就被丢在一边。
她说:“用名牌有什么?把过期的名牌化妆品丢掉,那种感觉才算奢侈,我喜欢!”
她也解释为什么这样:“我要让自己眼睛看的、耳朵听的、皮肤接触的都是好东西,这样气质才会好。”
嘟嘟有两个爱好,一是健身,一是读村上春树。她不但有村上春树的所有作品,而且每种都不止一本,有各种版本,他怀疑只要国内有的她都买齐了。甚至还有日文原版的,虽然她不懂日语,“我可以学啊!”她唱歌般地说。只要有空,她就会随手拿起一本村上春树,随便翻到哪一页,开始看。看着看着,她的眉头就会微微蹙起来,光洁的脸似乎突然长了几岁。书架上、沙发上、床头、甚至洗手间的梳妆台上,都放着村上春树,有的合着,有的打开封面封底朝上趴着。
他看过几次,但是都看不下去,好像是一些莫名其妙的生活片段、稀奇古怪的梦和幻境,不知道在说什么,也不知道想说什么。这么乱哄哄的,真奇怪,嘟嘟在里面看到了什么呢?是什么吸引了她?他没有问,怕她根本不解释,反而笑他落伍。嘟嘟太年轻了,她的年轻使她的一切都有一种理直气壮,这一点让他感到可爱,也有点怯意。
没想到有一天,他一走进门,就看到嘟嘟因为兴奋而泛着粉红的脸。“今天有好东西吃!我给你做!”他望着她,好像她突然在说英语,虽然他能听懂,但是一时反应不过来。她又说了一遍,他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真是好消息,他能听到的最好的消息。
他跟着嘟嘟走进厨房。眼前的厨房一扫往日的清寂,热闹得像个小型超市,工作台上放着两块硕大的案板,崭新的,上面搁着两把刀,一把黑黝黝的切菜刀和一把雪亮而窄长的、带着锯齿的刀,旁边还有红的火腿、绿的黄瓜、嫩黄的奶酪,一大袋蔬菜,还有一个长面包,还有五颜六色的罐头,瓶里袋里的各种调料。这是个地震后的小型超市,一切都显得有点凌乱,嘟嘟的头发上也粘了一抹可疑的黄色膏体物质,但是也显出了热诚,心无城府、掏心掏肺的那一种。
他感动地表示要帮忙,嘟嘟坚决拒绝了,要他到厅里休息、看看报纸。她把他推到沙发上,把报纸递到他手里,甚至给他泡了一杯茶。他看了一下,居然是龙井,她笑着说:“刚买的。茶庄的人说是新茶。”然后她就像一个贤惠的妻子那样进了厨房。
嘟嘟终于忙完了,让他坐到餐桌边。他急切地过去,看到了餐桌上的东西。每人一碟三明治,切成小块的,一摞一摞的几摞,旁边点缀了嫩玉米芯和炸薯条。中间是一大盘红红的、一片混沌的东西,仔细看可以辨认出里面有腊肠一样的东西。惟一熟悉的东西是啤酒,麒麟一番榨。
嘟嘟说:“怎么样?”他说:“看上去很漂亮。”他决定先从容易接受的开始,就自己倒上啤酒,开始喝。嘟嘟一边解着身上的围裙,一边兴致勃勃地说:“这不是一般的东西,这可是村上春树餐啊。”
“什么?”他赶快把一口啤酒咽下去。
“村上春树的小说里写到的美食很多,日本就成立了一个村上春树美食书友会,根据他书里的描写,编了一本村上春树食谱,让大家分享。我今天就是按照这本食谱做的。好玩吧?没想到吧?”
原来是这样。他拿起一摞三明治,“这是什么三明治?”
“黄瓜火腿奶酪三明治。《世界末日与冷酷仙境》里生物学家的孙女做的。这个做起来很麻烦,生菜叶子要用凉水泡,吃起来才脆。面包片上要先涂上厚厚的黄油,不然蔬菜里的水分容易把面包泡软。最后也是我自己切的,特地买了一把刀,切得很整齐吧?”
他吃了一口,为了躲避作出评价,就指着那盘红红糊糊的东西说:“这是什么?”
“番茄泥炖史特拉斯堡香肠。我买不到史特拉斯堡香肠,还好书里注明原味维也纳香肠也可以,就用了维也纳香肠。主料是西红柿丁和维也纳香肠,调料是大蒜、洋葱、胡萝卜、芹菜、橄榄油、月桂油、百里香、花薄荷、罗勒、番茄酱、盐、胡椒、糖,我数过了,一共13种。本来想做蘑菇煎蛋卷,但是那是《挪威的森林》里的,早期作品,风格不一样,所以做了这个,这也是《世界末日与冷酷仙境》里的,就是世界末日当天,他和图书馆女孩过了一夜,在她家做的早餐。”
他心里涌起了爱怜,但是仍然没有动,倒是嘟嘟,把一条香肠用餐刀切成几段,用叉叉起一段,送进嘴里,“哎呀,太棒了!另类!浓烈!丰富!绝对村上春树!”她吃着,又喝啤酒,渐渐的眼里泛起了迷蒙,又说了一些“真是忧郁世界的美味情怀”、“对于挥别人生而言似乎是个不错的一天”之类的话,他知道,她已经进入了村上春树的世界,正在里面扮演一个角色,这些都是台词了。
他也作出毫不迟疑的样子吃了起来。这么难看的东西,居然不是非常难吃。但是想到居然要花上那么长的时间,动用那么夸张的阵势,那么多的调料,他还是觉得有点可笑。这就叫用最村上的方式享受生活?那么这个人的品位真成问题。不过这么出名的作家,应该不会这么粗糙。慢着,这个叫村上春树的人,会不会故意戏弄这些崇拜他的人呢?这样想,又马上觉得有点对不起嘟嘟,于是努力往嘴里塞进一叠三明治,马马虎虎地嚼几下,急忙用啤酒把它冲下去,感觉好像自己正坐在某架国内航班的经济舱里。
什么玩意儿呀,就是夹馅面包片,怎么看都是简单对付肚子的东西,好吃?见鬼吧。搬出川端康成来也没用。看看中国的小说家,看看《红楼梦》,里面写的好吃好喝的,那才叫美食,那才叫见识!可是这些他都没有说,因为嘟嘟忙了半天,他不能让她伤心。何况说了她多半也不懂。
吃完这顿难忘的村上春树餐,他最后说了一句:“以后不要这么麻烦了。在家里吃越简单越舒服。”
“今天这样不是很舒服吗?”嘟嘟奇怪地反问。
他把嘟嘟的手抓起来,轻轻爱抚着说:“不是这样的。真的会做的人,就是一碗白水青菜汤,吃起来就够好了。”他说完这句话,看到嘟嘟脸上的月亮被云遮住了,他立即知道,自己说了一句不该说的话。
他们都不愿意想起一个人,一个女人。但她总是在最不经意的时候出现。就像一个狡猾的债主,从来不会拦在大路中间,让你可以放心地开车回家,回到家门口,也不会看到有人气势汹汹地站在那里。于是你松了一口气,走进房间,打开灯,却猛然一惊,角落里赫然站着一个人,正是躲也躲不掉的那一个。
她听见门铃响的时候,有一秒钟以为是他回来了。但是她马上知道不是。先从猫眼上往外看了看,果然不是。是一个女人。
她打开了门,一个年轻女孩出现在她面前,有着紧绷的脸颊和鲜嫩的皮肤的女孩。她用微笑的眼神发问,这个女孩子说:“叫我嘟嘟吧,我是你丈夫的朋友。”
她立即明白了。明白了这个女孩是谁。她打开门,请她进来。像一个有礼貌的女人对待丈夫的朋友那样。嘟嘟从她脸上寻找一点情绪的流露,没有找到。
她让嘟嘟参观了他们的家,但是没有让她看卧室。然后她们坐了下来,喝着茶,一时都找不到话题。嘟嘟说:“谢谢你接待我。其实我今天来,一是想看看你是什么样子的,另外就是想吃你做的饭。”看到她脸上的惊讶,嘟嘟急忙解释:“我总听他夸你是个高手,最简单的菜都能做得最好吃,真的很好奇。”
她似乎有点为难,想了一下,说:“那,你就在这里吃一点便饭好了。”
嘟嘟像一个真正的客人那样,坐在餐桌边等。看着女主人端上来一碗饭,两个小碟,然后是一个瓦罐。她惊讶地睁大眼睛:就这些?女主人给她盛了一碗汤,一边说:“平时我们吃饭,也就是这样。他总是自己盛汤,脾气急。”
嘟嘟一边听,一边看她的手势表情,又注意汤的内容,简直忙不过来。但是她还是发现女主人没有碗筷,就问:“你不吃吗?”她的语气,好像她是主人。
女主人摇了摇头。嘟嘟不知道是她不想吃,还是不愿意和她一起吃,就不敢再说什么了。
她喝了一口汤。她不假思索地“哇——!”了一声。然后她难以置信地看看女主人,“这就是白水青菜汤?”
女主人说:“他这么叫。”
“你能告诉我怎么做的吗?”嘟嘟一脸恳切,好像她正在上烹调课,面对着给她上课的老师那样。
女主人停了一下,好像微微地叹了一口气。然后说:“要准备很多东西。上好的排骨,金华火腿,苏北草鸡,太湖活虾,莫干山的笋,蛤蜊,蘑菇,有螃蟹的时候加上一只阳澄湖的螃蟹,一切二,这些东西统统放进瓦罐,用慢火照三、四个钟头,水一次加足,不要放盐,不要放任何调料。”
嘟嘟难以置信地看看面前的瓦罐,排骨?火腿?虾?还有那么多东西,哪里有它们的影子啊。
女主人自顾自慢慢地说:“好了以后,把那些东西都捞出去,一点碎屑都不要留。等到要吃了,再把豆腐和青菜放下去。这些东西顺便能把油吸掉。”
嘟嘟倒吸了一口冷气。这就是所谓的白水青菜汤?白水?这个女人的心有多深啊。那个男人说的是什么胡话?他每天享用着这样的东西,却认为是非常容易非常简单就可以做出来的,他真是完全不懂自己的妻子。就在这一瞬间,嘟嘟深深地明白了眼前的这个女人,也明白了世界上,爱情和爱情之间有多大的不同。
“你每天都要弄这样一罐汤吗?”
“是啊。早上起来就去买菜,然后上午慢慢准备,下午慢慢炖,反正他总是回来得晚,来得及的。”
“那今天你怎么也准备了呢?他不是……”
“你是说他没有回来吃晚饭吧?是啊,都半年了,不过我还是每天这样准备,说不定哪天他突然回来吃呢?再说我都习惯了,守着一罐汤,也有点事情做。”
嘟嘟整个人呆在那里。半天,才说:“你真了不起。”
女主人愣了一下,然后失神地、轻轻地说:“他整天那么辛苦,能让他多喝一口汤也好啊。”她好像在自言自语,完全忘记了眼前还有一个人。
嘟嘟突然说:“你今天都告诉了我,你不怕我学会了,他永远不回来吗?”
女主人回过神来,看了嘟嘟一眼,笑了。那笑容,好像在说,他不是已经不回来了吗?又好像在说,他怎么会不回来呢?好像在责备:你这样说是不是有点过分啊?又好像在宽容,因为这问题本身很可笑。
这样笑完了以后,女主人轻轻地问:“你能这样为他做吗?”
嘟嘟偏着头,认真地想了想,说:“我也可以的,但是不必了。”她说完,就站起来走了,走到门口,她站住,回头一笑,说:“我不是你。”
她走得就像她来时那样突然,毫无征兆。
又过去了一个月。傍晚,女人照例在厨房里,汤罐在煤气灶上,微微冒着热气。女人的目光穿过后阳台,往外看,好像看着楼下的草坪,又好像看着一个不确定的地方。
门铃响。她应着“来了”,过去开门。她刚刚发现家里的米快没有了,就到那家固定的米行买了一袋米,还是那个牌子的东北大米,完全绿色无公害的,价钱比普通的新米贵了5、6倍。这是米行的伙计给她送米来了。
她打开门,却发现是他。她愣了一下,一句话脱口而出:“怎么?忘了带钥匙?”
他回答:“是啊。”
她马上回到了厨房,丢下他一个人。他不知道她这样算是什么意思,有点想跟进去,又觉得不妥,一时有些浑身长刺的感觉。过了一会儿,她在厨房里说:“等一下米行的人会送米来,你接一下。”
他说:“哦。”
“还是那种米。”
“我知道。”他说。
米行的人来了,他接下来人手里的米袋,随口问道:“钱付了吗?”伙计说:“付了付了,太太每次都先付的!”
他用双手握住米袋的两角,把它提进橱房。她说:“放这里。”他就放下了,同时感到如释重负。
这时他确定自己可以坐到餐桌边等了。他就坐到了餐桌边。
她好像看见他坐下来了,就说:“洗手去。”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边时,她端着一个大托盘过来了。他想,家里还是有改进,她不再分几次跑了。托盘放到桌上,里面有两碗饭,两碟菜:一个是虾仁豆腐,一个是番茄炒蛋。一个小瓦罐。这是他思念的,忍不住马上打开盖子看了一眼,说:“我先喝汤。”
他从瓦罐里把汤舀了小半碗。还是有绿有白有红,还是清清的汤色,不见油花。他急忙喝了一口,就那么一口,他脸色就变了。像被人从温暖的被窝里一下子楸出来,又惊又气,又希望一下子挣醒,发现是梦,好瘫回到温暖的被子里。
“这是什么汤?”他不敢吐出来,挣扎着把嘴里的一口汤咽下去,急急地问。
“白水青菜汤啊。”
“怎么这么难喝?以前的汤不是这样的!”他委屈地抗议。
她尝了一口,然后说:“白水青菜,就是这样的。你要它什么味道?”
他放下调羹,审视她。她不看他,脸上没有任何波动。她还是那么喜欢吃饭,但是现在不像过去,好像没有菜也吃得下去的样子,她把虾仁豆腐和番茄炒蛋都舀了一下,和饭拌在一起,自顾自吃起来,吃得很香。他干脆不吃了,点起了一支烟。过去在她面前他是不抽烟的。但是现在,这些好像无所谓了。她连看都没有看一眼。
吃完最后一口,她把所有的碗碟都收回托盘里,然后正视着他,说:“我们家以后可能要雇一个钟点工,我找到工作了,家里这么多事。”
他吃了一惊,“工作?什么工作?”
“到烹饪学校上课。”
“你?当烹饪老师?”
“你忘了,我本来就是老师。烹饪考级我也通过了。”她说。
刚才那口难喝的汤好像又翻腾起来,他脱口而出:“这么大的事,也不跟我商量。你现在怎么这样了?”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他不该这样说。理亏的人是他自己,是他对不起她,不管她做什么他都失去了质问的权利。而且这些日子,他几乎不回家,让她到哪里找他商量呢?他现在这样说,只会给她一个狠狠反击的机会,反击得他体无完肤。
但是,她没有反击,她甚至没有说什么。她只是看了他一眼。这一眼,让他真正开始感到自己的愚蠢。那目光很清澈,但又幽深迷离,好像漆黑的夜里,四下无人的废园子中井口窜出来的白气,让人感到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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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人的故事,有点似张爱玲笔下的《白玫瑰与红玫瑰》,可悲而不可喜。尊重好米的妻子和喜欢春上春树的嘟嘟,生活都是精致,讲究。即使一个古典一个现代,我仍不觉得这两个人有什么不同,小资的两种形式吧。那样费时的炖一锅汤,奢侈的让我觉得有些罪恶了。那个做妻子的,读起来温文尔雅,可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呢。那种深沉的忍耐让我觉得害怕。
我,我喜欢豆腐青菜,喜欢真正的白水青菜汤!
② 找一个短篇小说,大家帮帮忙,我想再看一遍
结婚的那天晚上,不看你会后悔的!~!~
有一个女孩名叫茜,在她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她的爸爸就已经去世了,她和妈妈、姥姥、还有继父生活在一起,可是姥姥和继父都不喜欢她。于是,在她上高中时妈妈给她送进了一所私立学校。私立学校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在这一群富家子弟中,茜显得是那样的另类,她每个月的生活费只有123.5,这些钱只够她一个月吃饭的花销,所以,她每天都等同学吃过饭后,躲在一个角落里吃馒头和咸菜。但女孩从小就要强的性格让她在学习方面很突出,她每一次考试都是全年级的第一名,许多有钱人的家长都希望她能给自己的孩子补课,但是,她看不惯有钱人家孩子的样儿,所以,都被她拒绝了。
没多久,班级里一个名叫巩的男孩对茜说:“你帮我补补课吧?”茜不屑的笑笑,说:“我为什么给你补课?”巩理直气壮的说:“因为我成绩差!”这句话使茜多看了他一眼,就是这么一眼让茜觉得巩与众不同,因为巩和别的有钱人家的孩子不同,他身上总是穿着一件破旧的大衣,而且也没有贵族人的傲气,于是便答应了给他补课。每天茜都给巩补习功课,同时也增加了茜的收入。渐渐地,他们熟悉了,得知巩的生日是12月31日一年中的最后一天,而茜的生日是1月1日一年中的第一天,巩开玩笑的说:“我比你大了整整一年啊!”茜冷淡地回了一句:“仅一天而已!”这一天放学,学校门口停了一辆宝马,许多有钱人家的孩子都没有见过,那是巩的家人来接他了,茜看着巩走向了车的方向,心想:“为什么他们可以那么有钱?为什么他们就可以开宝马?”就在这时,巩回头对茜淡淡地一笑便上了车。茜回过神来想:“我为什么要羡慕他?他又没有我学习好!”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尽管茜每天都给巩补课功课,可巩的成绩一直也没有明显的进步,离高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他们都顾着自己的总复习,也不再补习了。茜一心就想考上清华,因为她不想被别人看不起。考试成绩出来了,茜如愿地考上了清华大学,并且是高出全校第二名整整50分的优异成绩考入了清华大学。
由于学校还没有开学,茜想回家看一看妈妈,她们母女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面了。可她刚进家门,继父见了她就又打又骂的,妈妈把她护在身后,无奈之下茜离开了家,当她走到楼下抬头看着自己家的阳台时,她多么希望在临走前再见妈妈一眼,可等来的却是姥姥把她所有的行李丢了下来,她伤心的离开了家,又回到了北京。
茜回到北京后,准备四处找房子,正在这时她看见一个老奶奶在收拾一个库房,她走上前去问:“老奶奶,您这房子租吗?”老奶奶笑眯眯地说:“小姑娘,你想租房子吗?”茜点了点头,“那就100块钱吧!”老奶奶回答她。茜正收拾房子的时候,见到了很久不见的巩,茜不想让别人看见自己落魄的样子,生气地问:“你怎么在这儿?”巩还是和以前一样穿得随随便便的,表情怪异地说:“我来看我姑奶奶!”茜像被看穿了一样,一直沉默不说话。巩问:“听说你考上了清华,恭喜你啊!”茜也不是那种不识价的人,就说:“谢谢!那你呢?”巩不高兴地说:“我爸爸让我出国!”茜冷冷地看着他,狠狠地说:“哼!你们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这样!”巩又接着对茜说:“你愿不愿意帮我一个忙?”茜疑惑地问:“什么事?”巩说:“愿不愿意到我妈妈的公司做打字员?”茜立刻就生气地说:“你是在同情我吗?”巩急忙解释:“不是的,我妈妈的公司最近效益不好,许多员工都走了,现在正好缺人,你就当是帮帮我,好不好?”茜答应了,每天都去巩妈妈那上班,一个月发600元的工资,这对她来说已经很满足了。巩就要出国了,在巩走之前茜请了他吃顿饭。
巩出国了,茜依旧每天一边上课一边工作,现在每个月的工资已经可以达到2000元了,并且巩的妈妈怕她跑来跑去的不方便,给她配了一个笔记本电脑,在别人看来都以为她很有钱,当然了,茜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过。
在茜的寝室有一个北京的女孩,个性比较刁蛮,但是从来不欺负茜。茜还是同以前一样的要强,受不得别人的学习比自己强,可这一次她遇到了对手。有一个叫林的男孩,每次的成绩都要比她高,茜很不服气总想超过他。在一次复习课上,茜心里想:下一次考试我一定要超过他!就在这时,老师问了一个问题并叫茜来回答,可由于茜精神没集中连问题都不知道是什么,所以,摇了摇头。老师又问:“有没有人会这道题?”……林主动地站了起来回答了这道题并受到了表扬。茜恨恨地想:你以为我不会吗?用你来告诉我?下课了,茜把林截住说:“下次考试我一定会超过你!”当时在场的同学都感到很惊讶。考试成绩出来,茜果然取得了第一名,茜在成绩单上寻找着林的名字,却发现林的每科成绩都是零分,她很生气:不愿意和我比就直接说嘛!宿舍的女孩告诉茜,林在校园的湖边等她,她愤愤地跑过去说:“你什么意思?这算什么?”林没有说话,只是把手中的卷子递给了茜,茜疑惑地问:“你怎么会有卷子?”林说:“我姑姑是教务处的……”还没等他说完茜就打断了:“你们有钱人都是这样!怪不得每次成绩都那么高!”林不慌不忙地解释:“可我从来就没有动用过这种关系,卷子我已经答完,你可以合一下分数!”茜拿卷子算了一下总分还是比她高,她很是不解……林突然抱住了她,对她说:“我喜欢你!”一个女孩被男孩抱在怀里,她所有的骄傲都没有了,于是他们开始交往了。没多久他们就发生了关系,每一次出去茜都要给林钱,因为两个人出去男人付钱总是有面子,时间久了,她每次都会给林零花钱,这在他们之间也成了很普通的事情。茜的生日就要到了,茜幻想着林会送她什么礼物,心想:给他的零花钱已经足够给我买一个项链或钻戒的了。她想想就觉得很开心!
茜生日那天,林一天都没有联系她,她以为是林故意的,为的是给她一个惊喜。这时电话响了,茜拿起电话说:“你死哪儿去了?”只听见对方惊讶地说了一声:“啊?”她问:“你是谁啊?”“我是巩!”她生气地说:“怎么是你呀?”巩淡定地说:“祝你生日快乐!”“谢谢!没有什么事先挂了!”巩说:“那好吧!再见!”巩并没有等到茜的回答,而是对方那边传来嘟嘟嘟嘟的声音……电话又响了,是林打来的,接过电话后,茜急急忙忙的跑到楼下,可是,林看起来很不开心的样子。茜心想,可能是他想给我一个惊喜吧!林问茜:“晚上可不可以不回去?陪陪我!”茜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到了酒店,茜才知道原来悲伤、痛苦的表情是不可以伪装的。林对茜讲了一段她最不想听到的故事:林原本有一个女朋友叫蕊,在一所电影学院,他希望他的女朋友和其他的女孩不一样,希望她不被世俗所感染,但当他去找蕊的时候,她却和一个有钱人走在了一起,说着贬低自己的话,可林并不甘心。上午,林用积攒下来的零用钱给蕊买了一个钻戒,结果却被蕊丢了回来。茜手中拿着那枚钻戒,看着上面刻着一个“蕊”字,这一刻,茜好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要那么努力的读书?为什么要认识字?如果她不认识字,她会认为那个字是她的名字,可是,茜忍住了泪水,安慰着林说:“没事,没事的!”没多久,茜不在巩的妈妈的公司工作了,由于她所学的市场营销管理正是巩的爸爸公司所缺少的,所以,她又到巩的爸爸公司上班。眼见就要毕业了,大家就要各奔东西,茜和林也就分手了。
茜随着巩的爸爸来到了深圳发展,几年的努力茜已有了很出色的表现。经过各种关系,现在茜已经是英国总公司在中国分公司的经理。茜为自己买了房子、买了车,她只是为了证明别人有的东西自己也会有,但只是时间的问题。
巩在国外回来了,请家里人在一起吃饭也包括茜。茜看见巩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种拉里拉遢的,没有什么上进。吃过饭后,茜问:“你去哪儿?”巩回答:“白天鹅!”茜又讽刺的说:“你们有钱人总是住那种星级酒店。”巩并没有回答茜的问题,而是问她:“可不可以陪我上去?”“为什么?”巩哀求着说:“就算是求求你了,陪我上去,好不好?”茜想了想答应陪他上去,刚进屋门,巩说:“把眼睛闭上!”倒数5个数!当茜睁开眼睛的时候,在屋的角落里跳出了许多的小丑为她弹琴、唱歌。这时,巩推出一个五层的大蛋糕走到茜的面前:“生日快乐!”茜好感动,因为她已经好多年没有过生日了。巩手中拿着钻戒单膝跪在地上认真地对茜说:“嫁给我,好吗?”茜说:“给我个理由!”“我爱你!”巩回答。茜点头答应了,但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样是对是错,因为她还是没有办法忘记林,但是,巩的父母对她也很不错。没多久,巩和茜结婚了。
结婚以后的茜还是同以前一样整天的忙于工作,而巩却是在家养养鱼、养养花、上上网,这让茜很看不惯,有一次茜不平地说:“为什么我整天的在外面奔波,而你却整天在家闲着没事!”巩笑嘻嘻的说:“要不我们都在家吧!反正,我爸妈挣的钱够咱俩花一辈子的了!”话音刚落,茜就生气地吼道:“为什么要花你爸妈的钱?难道我们没有能力挣吗?”巩见老婆生气了,急忙连笑带求饶的哄茜。每一次都是这样。一天,茜的QQ上有一个陌生男人加她,她隐约地感觉到那个男人是林,但她还是加了。结果真的是林,他们聊了很久,茜得知林在西北的一家公司当经理,她就觉得自己的老公太没出息了。回到家以后,茜看见鱼缸里有一只鱼腹朝上了,她就捞出来扔了。巩回来以后发现少了一条鱼,就问老婆:“我的‘二姨太’呢?”茜冷淡地说:“我看见它腹朝上就扔了。”“不是,它每天都这样休息一会儿的!”茜听了以后气急了:“你整天就知道在家呆着,就不和别人一样?”巩听了以后,没有一丝表情的问:“你说的‘别人’是他吗?”茜伸手给了巩一个大嘴巴,巩没有说一句话,把门轻轻地带上离开了家。已经两天了,巩都没有回家,茜也知道自己确实有些过分了,但又不好意思主动打电话,她忽然想到了巩的那本日记,巩一直都不让她看,这一次她可以看看了。
打开日记,第一页:
年X月X日,我们班有一个女孩她和别人不一样,每次同学吃过饭后,她都躲在角落里吃馒头、咸菜,我很想去帮帮她,可是,她好象很讨厌有钱人家的小孩,我得想一个好办法!”
“今天我让爸爸给我弄了一件破旧的大衣,我想这样就容易接近她,她也不会讨厌我了。她已经决定给我补课了,为了能和她在一起的时间久一点,我故意每次都考不好,虽然每次她都说我笨,但我还是很开心。可就是无法向爸妈交代。”
…“我的生日到了,爸爸开车来接我,我有点不高兴,因为我怕她会因此疏远我。明天是她的生日,我多希望叫她一起上车,但我知道她一定不肯,所以,我只能送给她一个无奈的微笑。上了车以后,我脱下了破旧的大衣,换了一件新衣服,爸爸还说我是不是有毛病,总爱穿这件破旧的大衣。”
“我觉得我已经喜欢上她了!”
……“爸爸妈妈知道我喜欢她了,但爸爸说只要我考上清华就同意我们在一起,所以,我开始努力的学习,但是,她有那么要强,我不能超过她的分数,所以,我把每一科都少答了几道题,就这样,我比她少了整整50分,考了全校的第二名。可爸爸让我出国,如果我不同意,他会把我帮助她的真相全部告诉她,所以,我答应了!”
“出国前我见到了她,我邀请她到我妈妈的公司做打字员,我怕她知道我是故意帮她,所以就和妈妈商量了一下说公司效益不好。在我走之前,她说要请我吃饭,我说我吃牛肉面,她不同意,我就说我最喜欢吃牛肉面了,因为我知道即使我们两个人都吃才要3块钱,那样的话这个月她还有597块钱的零花钱。吃过饭后,她回学校了,没走多远我就吐了,因为我从来就没有吃过这么难吃的饭。”
……“太巧了!她宿舍有一个女孩是我的初中同学,我告诉过我同学不许欺负她,不然,我就不客气了!”
……“在同学的口中得知她有了男朋友,我很想问问她最近好不好?但是,我却找不到打电话的理由!”
……“今天她的生日,我终于有了一个打电话的理由,但是,听她的声音觉得很急,好象在等人,所以匆匆的就把电话挂了。同学告诉我,她今晚没有回宿舍,我好害怕,我真不敢想象会发生什么事情!我心好乱!”
……“在国外,我努力地奋斗,但是,我却不能告诉她我的成就,我怕她会因此不理我。我经过了一番打拼终于使自己的公司在中国有了分公司,而总经理就是她,我自然就放心了!我就要回国了,我却不能告诉她这些年我的努力。但是,不管她现在还有没有男朋友,我都要向她求婚。”
……“我向她求婚了,她答应了我!”
……“结婚的那天晚上,我故意把自己的手指割破,把床单染红了,尽管我和她的心里都明白她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是,在我的心里,她永远都是那个我要珍惜的人。”
……“结婚以后,她依旧整天忙于工作,而我不能一天见不到她,所以每天只用电脑和总公司的副经理联系,尽管在她眼里我没有出息,但只要不伤害到她比什么都好。”
……“我感觉她又和他联系了,我好怕我会失去她,因为我现在真的不能没有她,我想就这样和她过一辈子。”
……“老婆,我真不想失去你,因为我真的不能没有你!”
……茜已泪流满面,身边这个男人为了帮助她是多么地用心良苦,付出了那么多!她再也不顾忌面子,给巩打了电话,说:“老公,我知道我错了,回来吧!”“给我个理由!”巩问。“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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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 BY 侧侧轻寒
【内容简介】
很简单一个短篇,
关于爱情。
【正文】
“他回来了。”
母亲突然这样说。
渐惜羽正在洗碗的手停了下来,抬头看她。
她皱眉说:“你这个未婚夫,当年爹妈真是把你许错人了!到现在二十八岁了,在外面闯荡了十年回来,钱包里居然只有半块银币!”
渐惜羽低着头,什么也没说。
“还是推掉吧?上次说的那个人,家境多好。”
渐惜羽还是沉默。
黄昏。
渐惜羽从自己家简陋的院门走出来,向西边,太阳的方向望去。
紫云英开遍了这平原,大片大片。
十年前,就在这里,他要走的时候,她躲在树后看他。他走到树的前面。
隔着一抱粗的云杉树,他低声问:“你能等我多久?”
她没有从树后出来,靠在树上,抬头看天空。
天高云淡。
“十年吧。”
十年,能让一个人改变成什么样?
一个人,会怎么样去过这十年呢?
自己的十年,似乎只是在家务和父母不停的旁敲侧击中,机械地过下来了。
他的十年呢?
渐惜羽在太阳的背后,抬头看慢慢走过来的渐沉沙。
他只是低头说:“对不起,我……回来了。”
“干吗要说对不起呢?”
她微笑。如此时的夕阳般,金色,灿烂。
我……什么也没做成……”
“至少,长高了很多啊。”
渐惜羽在十年后,用多年前一样的笑容,迎接他。
渐沉沙拥她入怀,两个人在夕阳下,如同从来没有过分离一般。
但,始终,他不说,她也不问,十年来,他到底去了哪里。
“你真的要推掉那么好的人家,嫁给那个穷光蛋吗?”
母亲忍不住还是问。
渐惜羽缝着嫁衣,轻轻点了一下头。
“从小就这么固执。”母亲无奈地说,“以后,不要后悔啊。”
“恩。”
手中的嫁衣穿在身上,渐惜羽与渐沉沙坐在一起,身上撒满了花。
族人们笑呵呵地给他们敬酒。
渐惜羽的母亲也在笑。
渐沉沙偷偷握住了渐惜羽的手。
渐惜羽低头微笑。
月亮在屋脊上的时候,渐惜羽醒过来。
什么时候了呢……要准备早饭了吗?
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了……她转头却没看见渐沉沙。
渐沉沙在后院里,单足跪在一棵树下。
渐惜羽看见他手上的东西。
一把剑。
剑柄上有金色的龙缠绕着。
他把剑埋在了树下。
渐惜羽慢慢地转身,回到房间去。
我从不知道他有一把剑。也不知道他把剑深埋地下是什么意思。我想,他一定也有无法实现的理想吧。十年,终于还是回到自己身边。
是……自己的幸运吧。
小孩子在被窝里香甜地睡着。
外面是小雨天气。
渐惜羽提着水桶,在门口对渐沉沙说:“村口有个外乡来的修补匠,听说
手艺不错,我去让他修一下。”“还是我去好了。”他接过水桶。
“你背上的伤下雨天会发作,还是我去吧。你照看小澄。”
“那……我送你去,一手撑伞,一手提这么大的桶,小心摔倒。”
“好。”
她撑伞,他提水桶,两人在小路上慢慢走着。
“背上的伤……痛吗?”她问。
“还好。一点点。”他转头对她微笑。
“还说一点点,我还从没见过这么大的伤口呢,从肩膀一直到腰上。” 她看看他的背,“怎么受的伤啊?”
“已经很久了,都记不大清楚了。”
他低头沉默地微笑。
那个年老的修桶匠一直偷偷地打量渐沉沙。渐惜羽见雨停了,对渐沉沙说:“要不你先回去?小澄醒来会哭的。”
“那我就先回去了。”他拿着伞回去了。
修桶匠盯着他的背影看。
“大爷,你修好了吗?”渐惜羽问。“马上,马上就好了。”他忙说,又低头敲水桶。但不一会儿,又向他离去的地方看看。
渐惜羽忍不住问:“大爷,我丈夫怎么了?”
“你别见怪,我只是觉得他很象某个人。” “什么人啊?”
他停了一下,说:“你们这里太平静了,可能不知道,十年前,西面的国家发生叛乱,老王被迫逃亡,几乎丧生乱军之手。后来,一位传奇性的人物在王军中崛起,传说他手持一把以龙首为柄的神剑,所以百战百胜,十年之内平定了叛军,重新将老王扶上王位,也因此封王。我曾经有幸见过他一面,是在决战后,王军进入都城,百姓们竟相向他欢呼,因此忽略了真正的皇帝。那时我是夹道欢迎中的一个。他长得,和你的丈夫很象。”
渐惜羽漫不经心地问:“那他现在呢?”
“老王在重登王位后,因为他功劳太过显赫,对他有了戒心,听说后来是在召他进宫时,提出要将公主嫁给他。其实是笼络他的意思。不知为什么,他竟然坚决拒绝,说什么也不同意。所以在他转身要离开时……老王一剑劈向他的后背,以谋反罪处死。据说他手下的士兵将他的尸体抱回时发现,那一剑居然从肩膀一直劈到腰部……你说,他为什么要拒绝娶公主啊?”
“对啊,世上人求都求不来的事情,他干吗要拒绝呢?”
渐惜羽慢慢地说。
“假如他娶了公主,他现在不是还好好地过富贵荣华的生活吗?”修桶匠迷惑不解。
“幸好……我丈夫和我青梅竹马长大,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大风浪。”渐惜羽抬头看远山,平静地说。
雨后的山一片氤氲。
“我丈夫只不过是……一个一事无成的傻瓜……”
门外,渐沉沙在焦急地等他,看见她慢慢走来,大声叫她:“惜羽,快点,小澄一定要你,我哄不住他!”
“来了,来了!”她快跑几步,”连孩子都不会哄。
“你知道我笨嘛。”他赔笑,接过她手中的水桶。
“背上的伤还痛吗?”
“不痛了。”
“真的?”
“真的!”
他只不过是,出外闯荡了十年,还一事无成的,我青梅竹马的恋人。
(完)
奈何桥
作者:不详
奈何桥处,今夜又迎新魂。
幽幽站在桥边,楚楚动人的眸子闪着泪光。
“喝了这汤,真的什么都会忘了?”她的声音象烟,轻飘飘地似被风吹过,颤颤散落。
“当然。”孟婆点头:“喝下孟婆汤,过了奈何桥,前事尽忘。前世的一切愁苦,不再随身。”
“那前世的诸般美好呢?花前月下,山盟海誓,又如何?”她犹不休,捧着冷冰冰的汤,追问。
“可笑。”孟婆难听地嗤笑:“花前月下,山盟海誓,若不忘个干净,如何有个干干净净的下世?”
她睁大美丽的眼睛:“最深最美的记忆,难道竟一点也不能留下?”
“自然。”
端着汤碗的手斜了斜,她思索一会,放下这碗轮回必喝的汤:“这汤,我不能喝,我不能忘了他。”
孟婆冷笑:“傻孩子,不喝孟婆汤,如何过奈何桥?不过奈何桥,如何投胎轮回?”
“那我就不投胎,在桥这边等他。”她咬牙,毅然盯着脚下。
“罢罢,又一个痴人。花前月下,山盟海誓,唉,唉,真个傻。”
她不管孟婆的唠叨,轻轻让黑暗淹没她的影子。
孟婆瞥那黑漆漆的远处一眼,低头继续熬她的汤。
桥头总有动静,影影绰绰,这个迈下去,那个踏上来。
这日,枯井似的昏花老眸里,又印出那孤零零的瘦弱鬼影。
轻盈的白服有点邋遢,轻飘飘走到桥脚下,目光憔悴。
“吃苦了吧?孤零零一个女鬼在外,怎能不被欺负?来吧,喝过孟婆汤,过了奈何桥,前尘尽抛,比什么都快活。”孟婆淡淡地叹,又勺起她的汤。
“不……”她见了那汤,似受了惊,怯怯向后退了一步,低婉吐了一声,抬头轻轻说:“孟婆,我求你一事,你若见他来,叫他别喝你的汤,我会来找他。”
“孩子,别白受这般苦楚,情份下辈子还有呢。我在这桥头站了八万年,什么没瞧见过?
当初,杨贵妃也不过是一仰头灌下,踏过奈何桥,哪还记得什么唐明皇唐三郎。什么蓬莱成仙梦中相会,不过是世人杜撰骗人的话儿。”
“不……”她仍是低低说着那个字,转过身飘回暗处:“你若见他来,记得叫他别喝汤,别忘了我。”
孟婆继续勺汤,新魂源源不绝的来,到奈何桥旁各有各的行事。
有的吼一声:“只求下辈子别再这么命苦。”仰头一口气喝下,迈过桥面。
有的满眼泪水:“我那苦命的孩儿,他还小,若他爹娶个后娘,可如何是好?”被孟婆劝着接过冷冰冰的汤,哭道:“来世叫我们母子做个邻居,也好照顾他几分。”喝下汤后,前世尽忘,再无哀容,听桥那边引路的鬼差透风下世可以投个好人家,一世衣食无忧,喜得笑逐颜开。
也有跪在孟婆脚下求情的,涎着脸央告:“我在郊外十里破庙的墙根下埋了十坛金子,那是我一世积蓄,连老婆也不知道,若喝了这汤,就再也没人知道金子的下落了。”
孟婆慢吞吞说:“不喝汤,就不能过奈何桥,当个无处可去的游魂,可要处处被欺。”
左右思量,没奈何,只好一边痛苦哀悼自己的十坛金子,一边小口小口,将冷冰冰的汤灌下肠胃。
这日,熟悉的身影又来了。
更加邋遢,更加落魄,伤痕处处,凄凄惨惨。
“怎么落得这般模样?”
她怯怯地,抚摸手臂上一道道伤痕,道:“太饿了,偷吃了小庙里的香火。”
“难怪。”孟婆递上汤:“喝吧。”
“不不……”她见了妖魔似的后退,睁着泪盈盈的眼睛,轻轻哀求:“喝了这个,我就记不住他的模样了。”
“别说模样,连有他这么一个人也不知道。”
“啊?”她越发惊恐:“忘了他的名字吗?忘了他送我的小铜镜?忘了他给我画的扇面?忘了他从京城带回给我的胭脂?不不,这不行,这不行的。”
她畏惧地看着孟婆手里的汤碗,远远逃开。
孟婆长叹一声:;“傻啊……花前月下,山盟海誓,小小脑子里的回忆,值得这么样孤苦寂寞?傻孩子……”把汤倒回锅里,慢慢搅拌。
终有一天,她又来了。
衣服破破烂烂,黑发凌乱,失魂落魄走到桥头,泪眼蒙蒙。
“孟婆,他娶了新妇。”泪珠断线般落。
“喝汤吧。”
“可我还是舍不得。他如今变心了,那美若梦境的回忆就更珍贵了。你不知道,他真是个好人,我一辈子从没见过这样的男人。下辈子也不会碰着。老天待我真好,让我今生许配他为妻。”她摇头,坐在桥头,低着头,想着从前,一边含笑,一边落泪。
“孟婆,我若轮回,下辈子还能遇上他吗?”
“那可说不定,天下这么大,人又那么多。”
“我会不会,偶尔在梦中记起他的模样?”
“呀,姑娘,那是没指望的事。”
“是吗……”她幽幽低头。
孟婆搅着汤,喃喃:“痴人,不过一些回忆罢了,何苦误了轮回,吃这般苦楚?”
“你不明白的。他对我真好,我还记得第一次见面,他看着我,眼睛炯炯有神,俊美潇洒……”她笑笑哭哭,泪儿续了又断,断了又续。
饿了,站起来,幽幽隐没黑暗,回来时满身伤痕,鼻肿脸青,道:“那些地头鬼神守着香火,没偷到。”
一碗汤递到眼皮底下。
“喝吧。”孟婆叹:“我在这待了八万年,看透了。孩子,别为难自己,喝吧。别痴到这份上,倒难为自己。”
她不言声,静静坐下,抱着膝盖,静静回忆。
孟婆继续招待前来的新魂,一个接一个,络绎不绝。
她不作声,看着他们舍弃前世,义无反顾。
跨过奈何桥,就是新生。
“孟婆,给我一碗汤吧。”有一天,她终于下了决心。
孟婆长年冷冰冰的脸终于逸出一丝宽慰:“好孩子,你总算想通了,想通了就好。唉,我在这看了八万年,这放不下的苦楚,比谁都清楚,压根没指望啊。”
她接下汤,含着眼泪,一饮而尽。片刻后,睁开眼,笑得灿烂如花。
“去吧,过奈何桥,下世别再那么痴情。”孟婆向桥那头一指。
她踏过奈何桥,鬼差候在一边,松了口气:“等你这差使真不容易,耗得我也站了好一阵日子,真生怕你不肯放弃前世记忆,就那么待在桥那头。”
她讶道:“什么,竟有人这般傻,宁肯不投胎,不肯放弃前世记忆?”
“那不就有一个?”鬼差伸手一指。
视线顺着去,是奈何桥上老迈的背影。
“八万年,不肯过奈何桥,不肯忘记那个早已投胎轮回无数次的男人。唉,唉,什么花前月下,海誓山盟,傻。”
“对,”她不解地摇头:“真傻。”
孟婆独自搅拌着她的汤,摇头叹气:“什么花前月下,什么海誓山盟……”视线转到桥头,身躯微震,老态龙钟地站了起来。
“你来了。”
“我?我又?”
“哦,”孟婆自失地笑:“我糊涂了。”小心翼翼递上一碗汤,昏花老眼静静凝视:“喝吧,喝了孟婆汤,踏过奈何桥,好好过下一世。”
下世过后,我们又能在这奈何桥头――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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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人死先到鬼门关,途经黄泉路,便来到忘川河边。忘川河水呈血黄色,里面尽是不得投胎的孤魂野鬼,虫蛇满布,腥风扑面,波涛翻滚。河上有座奈何桥,桥分三层,生时行善事的走上层,善恶兼半的人走中层,行恶的人就走下层。下层的人就会被鬼魂拦住,拖入污浊的波涛之中,为铜蛇铁狗咬噬,受尽折磨不得解脱。
奈何桥上有孟婆,要过奈何桥,就要喝孟婆汤,不喝孟婆汤,就过不得奈何桥,过不得奈何桥,就不得投生转世。孟婆汤又称忘情水,一喝便忘前世今生。一生爱恨情仇,一世浮沉得失,都随这碗孟婆汤遗忘得干干净净。今生牵挂之人,今生痛恨之人,来生都同陌路,
相见不识。
为了来生再见今生最爱,你可以不喝孟婆汤,那便须跳入忘川河,等上千年才能投胎。
千年之中,你或会看到桥上走过今生最爱的人,但是言语不能相通,你看得他,他看不得你。
千年之中,你看得他走过一遍又一遍奈何桥,喝过一碗又一碗孟婆汤,又盼他不喝孟婆汤,又怕他受不得忘川河中千年煎熬之苦。千年之后若心念不灭,还能记得前生事,便可重入人间,
去寻前生最爱的人。
每个人都要走上奈何桥,孟婆都要问你是否喝碗孟婆汤。
今生已知前生事,
三生石上留姓氏,
不知来生他是谁,
饮汤便忘三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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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究竟等了我多少千年呢…我爱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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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子衿 洛袈小麦
子衿自昏迷中醒来时,发现之前喧嚣的闺房已是安静如常,舅舅家的两个女儿想必已离去。丫鬟随喜把雕花的窗户全打开了,一抹阳光沿着打开的窗户摸索进来,窗台上的君子兰开得正旺。 他坐在阳光里,皱着眉头为她写方子。他剑眉朗目,挺直的鼻子,挺拔的腰身,她以前所见的郎中多半年老体衰,像他这般干净清爽的男子倒真是没见过。 子衿忽然就红了脸。
【 一 】 子衿自幼体弱,又有心悸病,出生不久母亲便离世。父亲倒是极爱她的,一直都不曾婚娶,怕那后母会背着自己虐待子衿。季家的典当行越做越大,在子衿10岁那年,季家成了开封的首富。都知道季子川膝下无子,季府的万贯家产将来都是季子衿的,所以提亲的人几乎要踏破季府门前的青石板。季子川微笑着推托,只说子衿年纪小。 如此一等就是七年。子衿生活在父亲为她营造的世界里,温暖安稳,只是时常要延医吃药。 那天的天气极好,舅父家的两个女儿来访,姐妹们唧唧喳喳,说起街上贴着的通缉令来。据说是一位何姓御医狠心毒死了皇上最爱的鸾妃,然后潜逃出宫……两个表姐说得兴起,嘴唇开开合合,子衿觉得头晕,摸索着端起细瓷茶杯来,然后就听得哗啦的清脆声,子衿晕了过去。府中的家丁乱成一团,慌乱中,随喜拖了一个面生的青年大夫过来。季子川来不及细问。那后生神态自若地坐定,然后伸出两根干净修长的手指搭在子衿冰凉的手腕上。净手之后,他坐下来写药方,字是极飘逸的瘦金体,署名是陈忠恕。 方子呈到季子川的手中,和往常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多了双宝这味药。那青年莞尔,说这是我家祖传的药方。 陈忠恕始终坚持自己煎药,一个人关在小厨房里,不许任何人进入。那味药引子双宝,始终都无人睹得它的真面目。 吃了陈忠恕的几服药之后,子衿的身体倒是好了起来。白皙的脸上开始出现红晕,胃口似乎也开了,心悸病许久都没有复发。 季子川大喜,吩咐厨娘煮了许多稀奇的菜式来,说是要答谢陈忠恕。陈忠恕一袭青衫,举止大方,季子川显然对他颇有好感。两人谈兴渐浓,不知不觉已是月上柳梢。子衿坐在父亲的下首,低头举眉之间,眼神难免和陈忠恕碰个正着,两人便慌忙避开去。季子川看在眼里,却是喜上心头。 二月的深夜,月色清凉。子衿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毫无睡意。身边的随喜睡得倒沉,子衿摇了许久,她才迷迷糊糊地揉揉眼睛,说,陈忠恕我一点都不了解,我知道的那点消息,早就告诉你了。说完,翻身又睡了。 随喜长子衿两岁,8岁被卖入季府,做子衿的侍女。所以两人姐妹之间的情谊多于主仆。子衿依恋她,她疼爱子衿。
【 二 】 已是初夏,香樟木的雕花窗子全推开了,四面八方的风逡巡着吹进来。随喜做的珠串,挂在窗棂上,彼此拥挤着,碰撞着,发出悦耳的低鸣声。陈忠恕显然被这样的声音吸引住了。他空闲着的那只手情不自禁地和着珠串,轻轻地叩击着桌面。 子衿的心怦怦地擂鼓似的跳个不停。随喜站在子衿身后,看看陈忠恕又看看子衿,她的脸色渐渐阴郁起来。良久,陈忠恕终于睁开眼睛,看着子衿说道,再调养一阵子,就好了。他写好方子交给随喜,随喜退了出去。房间里只剩下她和他,子衿忽然呼吸艰难。陈忠恕看着她,那么,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出去走走? 三三两两的人群,出得城来。扫墓的人多,踏青的人更多。 陈忠恕走得极慢,子衿知道,其实他是在等她。足不出户的女子,自小身子又弱,远足之于她,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多亏了他的体贴。 他们第一次说了那样多的话。他说他来自南方,幼时也曾家境富裕,后来因父亲得罪了官场中人,被削职回乡。父亲一病不起,母亲亦撒手西去,那年陈忠恕16岁。好在他自幼喜读医书,又被名师指点过,再加上生性豁达,所以一路行医,权当自己是在远游罢了。 都说是医者父母心,他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虚弱得连呼吸都困难,他的心忽然疼了一下。最初的情感总是源于心疼吧。
【 三 】 岁末之前,他们初婚。随喜大概受了风寒,忽然病倒,好了之后始终面色戚戚然。她说子衿,你嫁了人,就不会再把我当成最好的朋友了。子衿笑她,原来在吃陈忠恕的醋,又轻轻刮了一下随喜的鼻子说,无论何时,你都是我最好的姐妹。 无论陈忠恕喜欢与否,季子川渐渐地将手头的生意移交给了他。一年后,子衿产下一子,取名季嘉平,随了子衿的姓,是陈忠恕的坚持。季子川异常高兴。 立秋之后,季子川病倒了,持久地咳嗽,人渐渐佝偻下去,直至停了呼吸。子衿永远都记得,陈忠恕在她最无助的时候,对她说,子衿,你还有我。短短六个字,如一柄温热的剑,直直地击中她的心。 办完父亲的丧事,或许是过度伤心,子衿旧病复发。陈忠恕开了方子,随喜抓来药,在后院里支个小火炉,蒲扇一摇一摇地扇着火。子衿笑道,你现在会偷懒了,不肯亲自熬药了。陈忠恕微微一笑,随喜很聪明嘛,早学会了如何熬药。 子衿缠绵病榻数日,身体竟是一天不如一天。陈忠恕偶尔会大声责骂下人,怪他们偷懒,其实都是无名火,发得没来由。 天气渐渐凉了起来。典当行的生意也开始忙碌。陈忠恕每日要去店里,总是很晚才回来。无论多晚,他都要亲自熬汤药、煮燕窝粥给子衿吃,不许子衿吃下人煮的食物或是汤药。 冬至那天,陈忠恕被同行请去吃酒。二更之后还未回来,子衿喊饿,摇着随喜的手向她撒娇,说要吃燕窝粥。随喜踌躇良久,终于亲自下厨煮了燕窝粥端上来。 子衿接过燕窝粥,门吱呀一声响了,陈忠恕走了进来。看到子衿手中的燕窝粥,他的脸色变了变,随喜的脸色也变了变。他说吃了太多酒,现在肚子很饿,他让随喜再煮一碗燕窝粥给子衿,然后坐下来,一口一口地吃完了那碗燕窝粥。 第二日,季府传出丧乐,下人向亲戚朋友报丧,说昨晚陈忠恕吃醉了酒,失足跌落在水塘里。丧事办得很隆重,前前后后,都是随喜在操持。季子衿早已没了主意,铺子里的生意还是要继续。账房先生拿了账簿过来,还是随喜替她拿的主意,简单的三两句,账房先生便点头退下了,眼睛里竟是钦佩的神色。 子衿轻轻握住随喜的手,将额头抵上去,倘使没有你,随喜,我该如何面对这一切。随喜掉下泪来,那泪,像大大小小的珍珠,直直地砸在子衿的头发上。 随喜一夕之间坚强起来。在随喜的细心照顾下,子衿的精神渐渐好了,有时会和她一起去铺子。随喜将所有的账目和生意往来的单子都拿给子衿。季家的产业,你必须自己管理,外人终究是靠不住的,为了嘉平,她顿了顿,为了陈忠恕,子衿,你必须坚强地走好以后的路。 子衿摇着她的手,我知道你会陪着我,随喜,你不能离开我。 随喜死于两年后。那天下了第一场秋雨,天气微凉,随喜着一身白色的衣裙,坐在藤椅上,人如一杯沏好的茶,渐渐就凉了下去。 他喜欢着白衣的女子,随喜看着子衿,虚弱地说。子衿握住她的手,眼中渐渐有泪,你放心,我会把你和他葬在一处。随喜的嘴角已溢出鲜血来,他一定不愿意看到我,把我葬在他五百米之外,让我能远远地看着他就可以了。 她自己服的毒,鹤顶红,一杯致命。
【 四 】 随喜说恨她,是的,她比子衿健康,甚至比子衿聪明。但子衿是云端的花朵,她则是脚底下烂污的稀泥。她不甘心。 遇见陈忠恕,原本是无心插柳的事,偏偏是他改了姓名改了相貌就是不改用药的习惯。通缉令里写得明白,陈忠恕为人开方子,喜欢用干玫瑰花儿做药引子,普天之下无人雷同。虽然他将药引子取名为双宝,虽然他很细心地将用过的药引子都碾碎了,可是,细心的随喜还是拣出了那些细碎的玫瑰末儿。她许他以五万两黄金,步步为营地要拿走季家的所有财产。他为了保全性命,不得已答应了随喜。 只是,她千算万算,却没想到,陈忠恕会真的爱上子衿,自己竟也会昏了头爱上陈忠恕。燕窝里有毒,是特意拣陈忠恕不在家的时分炖的。可是陈忠恕还是回来了,不早一步,也没晚一步。 陈忠恕看着那碗燕窝粥,觉得人生始终都是一张网,他是网中的待宰杀的鱼儿,无论到哪里,都无法挣脱束缚。他站在黄金堆砌的宫殿里,眼见着那些繁华与富贵在身边来来去去,只觉得寒冷与荒凉。以前他是宫廷里最有名气最有前途的御医,上司赏识,同僚巴结。只因不肯答应醋意大发的皇后毒死皇上最爱的鸾妃,他只好潜逃出宫,隐姓埋名地活了下来。可鸾妃还是死了,通缉令贴得到处都是,说他毒死了鸾妃,畏罪潜逃。 那碗燕窝粥毒死了陈忠恕,子衿却选择了宽恕。原来她一直都知道。随喜还以为自己布局缜密,无人看得破。
⑤ 短篇小说《我家的荒凉》第四章是什么
第四章主要是从各个方面描述我家的荒凉。
第四章:我们有几家邻居,西边的一间破草房租给一家喂猪的;还有一间草房租给一家开粉坊的,他们常常一边晒粉、一边唱歌,过着很快乐的生活;厢房里还住着个拉磨的;粉坊旁的小偏房里还住着个赶大车的胡家。
她家的院子是荒凉的。满院子净是些破砖头、破缸、烂猪槽,破旧的院子丝毫没有人工修饰的痕迹,任凭大自然风吹雨打。甚至变成了虫子的家,在那缸碴的下边就有无数的潮虫爬进爬出。
她家的房子是荒凉的,除了破房子还是破房子,东壁有三间破房子,西壁有三间破房子,此外还有六间破房子、三间破草房、三间碾磨房。这些房子外表虽然宽大威武,内容却很空洞。年久失修,破败不堪。很多都租给了各种闲杂人等。草房子歪歪斜斜,房顶上长满青草,一下雨,还会生出好多蘑菇,“住那房子的人提着筐子,上房采蘑菇。”引得全院子的人“感慨唏嘘、相叹不已!”。还有的租给了养猪户,“黄昏的时候,那叫橡樱锋猪的声音就远近可闻。打着猪槽子,敲着圈棚。”那单梁晌调的声音让人觉得颂绝荒凉寂寞。也有的租给了磨粉的,那更是些粗人,“他们没有好的鞋袜,没有好的行李,一个一个跟小猪差不多。”那草房子实在是太差了,每下一次雨,都是摇摇欲坠,甚至歪斜得成了菱形。多可怕!一刮起风,那房子“又走了!”,而住在里面的人好像并不在乎自己的命,“你看着很危险,我却自己以为得意。不得意又能怎么样?人生苦多乐少。”他们逆来顺受一辈子,逆来的事多,顺的事却很少。悲哀啊!
⑥ 怎么强迫自己写短篇小说
创造性的过程是困难的,你以一种创造性的方式解决一个谜题,以前没有人做过(至少不是你),我们作为人类被编程为选择阻力最小的道路。(记住这一点)所以当我们遇到一个困难的问题时,我们寻找简单的答案。时期。感觉是我们在强迫自己。

⑦ 世界上最短的科幻小说: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续写)
无人的世界
“喀嗒…喀嗒….”轻和的敲门声传自身后,不用想我已知晓那是风儿的缘故——因为,这儿是无人的世界。
1.繁华的街道
这里好像刚沐过雨,弥漫着一丝雾气,带着一点朦胧。
推门而出,步入雾间,置身于一条长长的街上。起初,看到的只有齐整的碎砖街面,只有道路两边时时出现高脚街灯;走了些时间后玩具店、蛋糕店、图书店、服饰店、CD店、咖啡店….各式各样的店,各式各样的橱窗忽的出现在身旁,当回过神时自己的身影已映入其中。
香甜的蛋糕、诱人的樱桃、与我分享的是胖胖的小熊;雕花的水晶鞋、可爱的蕾丝洋装、与洋娃娃一起共舞;偶像的CD、香醇的咖啡、爱的小说被我翻阅…….
不知何时,天色暗了下来,一瞬间,所有的店,所有的灯都亮了起来,街道变得越发引人出神。不过,我没有停留,因为到处都有来自街灯的冷冷的光芒——我开始在街道间奔跑,逃避那照明路面的冷光。
2.高大的城堡
当月光完全替代灯光时,黑色的巨人出现在我的面前,他是一座城堡,美丽,高大,令人敬畏使人向往。
“咯吱、咯吱….”推开厚重的城门,迎来的是庆典般的红黄烛光,而为烛光所照亮的,则是足已举办社交舞会的宽敞厅堂。
在透亮的大理石上走过,自己的倒影清晰的出现其中,不知为何,对着影的自己突然想要起舞;仔细倾听的话,似乎本就有悠扬的舞曲在厅内回荡,其实,也不止是曲,听,还有……舞步声……交谈声…….欢笑声……..酒杯的碰触声在互相交错、回荡……
与自己的倒影、与悠扬的乐曲、与触不到的舞伴共舞的我累了。拾级而上,步入二楼,随意的推开了离自己最近的一道门,香浓的气息随即将我包围,这儿是餐厅,长长的桌上放满了各种美食——炸鸡腿、烤乳猪、鹅肝酱、三文鱼、大龙虾、鲜鲈鱼…...蛋糕、布丁、慕斯、三明治……苹果汁、葡萄汁、芒果汁、葡萄酒、血腥玛丽…….
吃的圆鼓鼓的我、脚步不稳的我、微醺的我推门而出,推门而进,步入一条长长的廊。廊的一面有能看到美丽的月的窗、另一面是每隔数米就会出现一扇门的墙,而在宛如无尽的廊两旁还有排得整齐的骑士盔甲,月光与烛光的映衬下他们显得威武、坚强,让人有安全感。
开门、关门、开门、关门……每一扇门后的房间都是不同的,有的是推满了书籍、有的是放满了衣装、有的是摆满了玩具、有的是装满了金币……虽然这是座城堡,但是却并不输给外面的街道,一切所喜爱的东西这儿都能看到……..
3.古老的密室
我深夜醒来,走出有着舒坦大床的房间,梦游般的继续在城堡间游荡起来。脚步仍有些不稳,血腥玛丽的香甜还在舌间回味的缘故吧。跌跌撞撞,无意间碰落墙上的一副油画,密室的门赫然出现眼前。
迈动脚步、步入其中,好奇心驱使。门后的也是一条廊,与先前的很像——玻璃的窗、骑士的甲、苍白月光…..所不同的,少了烛光多了份冰凉。
开门、关门、开门、关门……每一扇门后的房间都与之前相仿,有的是腐朽的书本、有的是撕碎的衣裳、有的是残缺的玩偶、有的是金钱的铁臭……
没有方向的我又推开了一扇大门,这儿是餐厅,没有芳香。长长的餐桌上排满食物,热闹非常——仅剩半只肉翅的鸡骨头,与身着‘白色紧身衣’的乳猪正在跳舞;苍开肚皮、似乎少了点什么的肥鹅低头寻找着什么;骨感的海鲜河美正谈着政治……蛋糕、布丁、摩斯、三明治不知为何显得粘稠,偶尔的,只是偶尔的好像能看到青蛙的腿,蜘蛛的眼浮现其中……..杯中的果汁早已经干涸,唯有血腥玛丽愈显鲜红……
外面有乐曲的声响,似乎在开舞会,我打开了门,证实自己的想法——确是舞会,就在足已举办社交舞会的宽敞厅堂。
有舞者、有伴奏。无故撑起的西装们,规律飘动的白纱们整齐的、优雅的跳着华丽的宫廷舞、伴奏的是乌鸦、蝙蝠、猫头鹰……
4.一个稻草人
清晨醒来、在一片金黄的麦田;昨晚的城堡与密室不知去了何方、吃撑的圆鼓肚皮已经瘪下、竖立的汗毛也已睡下,一切好似没有发生过一样。
迎面拂来,风的感觉很温柔,轻轻的嗅,能感到阳光的芳香。没有目标,没有方向,就是那样在麦穗间走着,隐约的能听到孩子们的笑声,但左顾右盼后什么也不在。
忽的,在眼前出现了一个稻草人,深深的带着草帽,看不见脸。我走上前去,将草帽挪开,想看看她的脸。
然后,我流泪了,止不住,也说不清,就在另个我的面前…….
半夜哭醒的我,在没有睡着,坐着直到天明。清晨,我将艳丽的藤萝花埋葬。
注:藤萝花语贪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