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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长是女孩骑摩托车小说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 2023-08-27 17:31:25

⑴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

爱是对的,错的只是我们还没学会去爱,就那么急着去爱。 爱是天性,懂得爱的各种形态与变化则是智慧。也许你遇到了对的人,却还没准备好去爱一个人。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短篇 爱情 故事 小说校园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一:

他就在隔壁班,离我很近,又很远,不会时常到走廊上玩耍,只几次我去接水或上厕所,路过他们班,偶然看见他安静地站在走廊靠窗的位置,目光恬淡,不敢过多停留,生怕他看见我,于是加快了脚步,几乎是小跑着回班。只要看到他一眼我就开心,唇边会拘起笑意,几乎要发半天呆才回神。

不知道他叫什么,喜欢什么,成绩如何,性格怎样,只是单纯地觉得这个人是我喜欢的类型,就好像初一时,也是见了那人一面,就决定喜欢,在什么都不了解的情况下,那时的结果自然是不欢而散。

想象他有一个好听或严肃的名字,两个字或是三个字。既然是班长,那么成绩会很好,又是物理老师班的学生,理科也不会差。看起来很温柔,不像是坏学生,是温文尔雅的书生模样。

一次回班路上,不可避免地要路过他的班级。正要走到他班级的后门时,他却从前门施施然出来了,穿着件和我同款的黑色上衣(我那件是白色,因为太冷所以没穿了)。他往离门口有几步远的窗户那里走,我往没几步远的前门处走,只不到两米多的距离,他却一步一步慢慢地走,还往这边看。我不确定他是否在看我,因为我被他的突然出现扰乱了手脚,慌得只想快步跑走,可他偏在我正前方,无法突破,只好硬着头皮,装作很轻松的样子,视线越过他看向更远的前方,匆匆忙忙地与他错开。

其实是想擦肩而过的,只可惜我没那个勇气,他也没给我机会,就这么错开,像是在道口分开的铁轨。

有时会想到,如果他也喜欢我,那么在一起以后会是怎样?他会牵着我的手,轻轻地拥抱我,或是微皱着眉头耐心地为我讲解习题,他会在下课后等我,会帮我提有些沉的水壶,会陪我去很远的隔了三座教学楼的信箱处取信……

但我也只是想想而已,现实是,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也不会知道我是谁,我只是悄悄地看看他,就会心满意足。

不敢主动去追求,只因我已在初一的那场冲动里丧失了信心和勇气,害怕被再次拒绝,害怕在走廊上遇到,害怕被别人当做课余的闲话谈论……

越长大越怯懦,甚至不如小时候那样勇敢。

就这样吧,就现在这个样子也挺好,不必担忧对方什么时候会变心,不必担忧莫名的烦恼,我只要悄悄地看他一眼,就心满意足了。

记得运动会入场前的准备,看见他把他们班文艺委员的鲜花别在耳鬓,竟叫人移不开眼去,他皮肤白,再加上耳边一朵娇俏的粉嫩的花朵,可真是叫我看得呆住,连本班体委的唠叨也听不见。上场时他们班在我们班前方,看他把花叼在口中,踏着整齐的步子走上跑道,然后在 口号 喊完时信手把花向空中抛去——我简直要忘记接下来应该在上场后做什么动作了。

歌咏比赛时,那么巧,我们候场时,他们在上面的台子上比赛,看他认真地唱着,有条不紊地做着手语舞,倒衬得他身旁的物理老师颇有手忙脚乱的意味。等到我们班也比完,坐在看台上后,我便假装不经意地往他那边看——嗬!竟然盘起腿坐着!有点想笑,赶紧轻咳一声,敛住情绪,可他好像是发现了我一般,好几次都往这边看——我不敢再看他了,于是闭起眼睛听着其他班的合唱。

应该是没有发现,毕竟自己也不算显眼。

某天在走廊上,好像听到他的声音,不记得或是根本就没在意他说了什么,只记得那声音很好听,像是云朵缓缓飘过天空的感觉。于是更喜欢,也更怕他发现我。

但他大抵是永远不会发现我了,因为我压根儿就没想让自己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我只要有这么一个念想,就足够了。暗恋这种事情,只要自己知道,就足够了。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二:

最近一直在循环宋冬野的《董小姐》,他木头质感的嗓音,让我一不小心就想到一场邂逅,想到河岸边摇摇晃晃的水灯笼,和如墨夜色里氤氲而上的烟雾。

这首歌太过动人,当然我并不否认是我的恋声癖为宋冬野加了分,但更多的是那种与爱情撞个满怀的感觉打动了我。

这种感觉像什么呢,大概是像曾有一天,我在十字路口遇见一个骑摩托车的男孩儿,阳光能融化掉有着大白兔奶糖味道的冰淇淋。他戴一副墨镜,下巴的弧度坚硬而柔软,像太阳的神祗一样光明。就像那一刻心脏跳动的声音,像擦肩而过后仍然在记忆里挥之不去的痕迹。

我看过一篇 文章 叫《当我爱上路边女孩时我在想什么》,但我并不认为这就是爱情。爱太深了,我们的心还小,触不到它。相比于“爱”我更喜欢“喜欢”这个词。无论什么样的感情都可以用“喜欢”来诠释。爱需要太多太多的白发,喜欢只是一刹那的心动,一秒钟的花开。

我喜欢夏夏,因为她和我很像,她随时能让我笑到肚子疼;我喜欢小动物,因为它们有温暖的皮毛湿漉漉的大眼睛;我喜欢天蓝色的裙子,因为天蓝色很美而裙子可以让我变得更美;我还喜欢那么多那么多的男孩子,喜欢他们的理由也许只是 篮球 打得很棒,可以把一首歌唱得直抵心扉,抑或是某一天某一节体育课的一次回头,他的笑容点亮了我的眼睛。

我写了这么多的我喜欢,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有一句话这样说:喜欢一首歌是因为它的旋律,喜欢一件衣服是因为它的款式,但只有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我曾经把它奉为真理,现在却突然明白,喜欢,像一座灯火璀璨的大楼,总归要一个稳固的地基去支撑它。没有一种喜欢没有理由。只有爱着什么的时候,是说不出来话的。像爸爸爱妈妈,像每一个人爱着他的国家。

家长们总把早恋视为洪水猛兽中的哥斯拉,我猜我妈如果知道我喜欢过而且还喜欢着这么多男生的时候怕是要白眼一翻直接昏倒。他们会一遍又一遍地向你说教那个男孩有多么不值得爱,你现在的年纪有多么不该浪费在爱情上。当你试图和家长们解释“喜欢”与“爱”的区别时,他们有限的脑内存是铁定无法接受的。

可是什么样的喜欢是对的,什么样的喜欢是错的?因为种子被种在了错误的季节,就注定没有机会发芽,没有机会看看这世界的美丽了吗?

我一直都相信月老的存在,这世上所有的他和她都早早地用红线拴住了。我这一生也许会遇见很多男孩,但总会受红线的牵引去找到那个他。也许会有很多男孩的美好瞬间值得喜欢,但只有一个人受得住我那一句“我爱你”的重量。

在他穿越时光的神话抵达我面前之前,我也许还会喜欢很多人。别骂我,只是像林宥嘉唱的那样,“这么年轻,我还有这么多时间,不去喜欢谁,多不对。”

可是只有我的心足够强大了,才会去说爱吧。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三:

校外教学那天,天气冷得几乎睁不开眼。我饿着肚子急急忙忙赶到集合点,被催去跳绳还崴了脚,瞪着眼睛快要哭出来,满心都是抱怨。大家都跑去看接力赛的时候,我独自缩成一团,想着“今天真是太糟糕了”、“衣服穿少了,回去得感冒吧”,绝望地看着灰蒙蒙的天。

这时回到集合点来的他正好看到人群后面那个被风吹得无比狼狈的我,哆哆嗦嗦地跑来,明明自己也冻得脸色发白,却还是毫不犹豫地脱得只剩一件短袖,把外套和衬衫全堆在我背上,还得意地从包里抽出一个小号毛毯,牢牢裹住我的脖子。

我呆愣愣地看他,他就皱着眉头说“嘴唇的颜色好糟糕啊”。这个比我高不了多少的瘦男孩每次一皱眉整张脸就变得非常惹人发笑,不太大的眼睛简直要挤到一块儿去了,让人看了忽然就觉得心情好起来。

我把手递给他,他咕哝一句“好冷啊”,就直接揣进怀里焐着,一边还碎碎念“前辈们真是有干劲,我还差得远”、“早晨就发信息给你怎么还忘记呢”、“其实我还蛮清闲的,刚刚早点儿回来就好了”……

鼻子有点儿痛,我眨了几次眼,大概有模糊地“嗯”过几声当做回答。他瞄我一眼,就扯着我找了个人群的缝隙让我看接力赛,还不停问着“从这里能看到吗”、“要不要再站过来一点儿”。

那个时候已经是下午两三点,天气终于放晴了一些,可风还是挺大,吹得我打哆嗦。我紧紧裹着毯子和一层又一层不属于自己的衣裳,和他两个人站在人群的后方。他忽然从背后将手环上我的肩膀,轻微的重力失衡后,背上贴着一个暖暖的胸膛。心跳声那么近,清晰可闻。

“恋爱中的人都是傻瓜”——嘲笑过这句话的我,原来也有后悔的一天。

为了他早起梳妆打扮,在超市里拼命地思考“他会喜欢吃什么”;重感冒抽着鼻涕,第一个想到的不是“又可以请假偷懒了”,而是“要快点儿好起来;不能传染给他”。想要再近一点儿、再待久一点儿……所有这些自己曾经嘲笑过的傻事,原来只是因为“喜欢”两个字,就会付诸实践变成现实。

人真是会变的啊。

就好像面对“烂桃花”的穷追猛打,以前的他只是苦着脸帮我拖住对方,现在却学会了态度强硬地将我扯到一旁,一脸“我们甜蜜我们的,你一边看去吧”的别扭表情。

刚认识的时候,他还是个在地铁上给女孩子让座的好绅士,现在却挤挤也硬要塞进我身边的小空隙里,把我困得直耷拉的脑袋揽到他的肩膀上,告诉我还有很远睡吧没关系。结果家里人发来的信息把我吵醒,他郁闷地看我在手机上啪啪啪地用拼音打字,问我发给谁。我说发给我最喜欢最帅气最有男人味的老爸,他便皱着脸发誓要去学中文。我大惊地问:“难道你要偷窥我的短信?”他说:“不是啦,学了你的语言就可以看懂你写的东西。”

我们一起去水族馆看企鹅和鲨鱼,路上走过一对对的情侣。在这个全民浓妆的国度里,总是素面朝天的我难得一次在脸上认真地涂了几笔,心里居然还会纠结不安,“不戴眼镜会不会显得脸很大”、“眼线有没有花”、“粉底掉光了会露出黑眼圈吧”……而他,却摸摸我的头,说:“不用特地这样的,平常就够可爱啦。”觉得好笑又可气的同时,心里痒痒的那种感觉,应该就是甜蜜吧?

而闺密也开始毫不留情地揭发我:“明明夏天之前一点儿干劲都没有,甚至被指责出勤率过低,最近却干劲满满地每天早早来学校,到底是想看谁呀?”我怒而反驳,“夏天是因为身体状况差和想家”、“现在身体好了专业课也好玩了”,等等,心里却在担心自己的脸一定很红吧……真是好没面子,这么容易被看出来吗?

不过想到那个可怜兮兮跟我抱怨“明天又是周一啊不想去学校”,顿了一会儿又说“不过想见面啊周一还是快点儿来吧”的男孩子,我就忍不住又笑起来。

原来如此,那种想要在一起的心情,我们都是一样的啊。

⑵ 我的青春岁月(系列小说之五)晃晃悠悠

晃晃悠悠(短篇小说)

          卢里又突然出现在我书屋里,他穿着皮西服,胡子很性格地挺着,两手插在裤兜里,左看右看,上看下看。

          “有根据地么,开辟根据地去”他说。

        我们所说的开辟根据地就是指认识女孩子。我首先陪他到图书馆后的民房敲了红漆的门,这位女孩我已三个月没联系了,但吃了一个闭门羹。“寝室老是关门的女孩子肯定也不是正经角色”卢里上下着喉结说。我们怏怏地漫无目的走。他老是呆在学校大镜子边不走,一个劲问我象不象学生。“怎么象呢?你离校多少年了,倒象个博士生了,”我解嘲地说。

        往回走,卢里两点零的眼睛一个劲往女学生身上瞟。他幽幽地说:“漂亮的还不少呢?走,到那外语成教楼去看看,毕竟是个线索呢。”

        外语成教宿舍在校外,上周我和卢里闲逛,我顺便编了一个名字往楼上叫了两声,不想真有个女孩走下来和我们打招呼。我看她长得丑,故意换了一个名字,她就郁郁地上去了,卢里过后嗟叹不已。

        现在我们又到外语女宿舍楼的门前溜达,偶尔某一间寝室吱哑一声探出一个身子,卢里就啧啧品评一番。如何头发长肯定较温柔。如何身段好估计挺风骚。“你是饥不择食了吧”。我因为是近视眼,对卢里嫉妒不已。

        怎么搭腔呢,我们准备孤注一掷直接找某班某人,也没什么收获。以前我们采取这种方式,有些还主动要我们坐,于是话题就打开了。“以前我们是学生,说话就亲近些,现在人家女学生看到我们的长胡子就怕了,”卢里带着悲壮的神情说。

        于是又到了坪里,看到坪里乒乓球台我灵感的说,可以到这玩乒乓球啊,到时顺便讨杯水喝,或一个人上厕所,另一个人到房子叫一个人对打不就可以开辟根据地了么。卢里连连说,好好好。但今晚是该回去了。

        路上散漫着勾肩搭背的一对对人,卢里和我分路时似乎佝偻着背,

        卢里又上班了,说又上班是卢里经常失业。工作常常从城南换到城北,这年头上班就得庆贺。卢里果然就兴冲冲地来找我了,并忘不了提醒我去泡妞。当然,卢里失业了也来,但他只会和我呆坐,一边愤懑地骂某一个公司的经理,他帮他做了事却没得到报酬,一边叹息这个社会分配的不均。因为这时,往往会有一辆挺洋气的摩托车无声地驶过我的店门,而车手就是我们以前的同学屡皮。

        屡皮不学无术,以前就是,他挂名在我们班读书,可从来就没看到他上过课,整天和一批狗朋狗友东转西转,到考试时就四处送礼买考题,最后分数反比我们这些成天捧着书本读书的同学高,最后文凭他照样到手。屡皮家就在我店面的附近,也就是说在学校附近。东搭西搭搭了很多违章建筑,然后租给学生和像我们这些做生意的人,每年收不下八万。他根本不用上班,还是持续着几年前的少爷架式,骑着摩托车呼地驶向远方。

        “真他妈的气愤,他生对了地方啊”卢里看到这无声地摩托车哑地掠过我店面的大路就忍不住会骂一句。然后又是一大堆关于他在外面打工奋斗的艰辛。“直到现在连一个女朋友都找不到”卢里愤懑起来眉头就拧麻绳,他其实挺英俊,络腮小胡一双眼炯炯有神。他现在似乎对自己的“终身大事”有点急躁了。而我反而有点平静下来。觉得随缘就是美,碰上了,到时你躲都躲不脱。

        想昔日新闻班毕业的一班人,有一半人大都到了稳定的新闻部门,因为他们都是广播电视文化部门的子弟,只有少数的几个,象我、卢里、姚帮等在省城奋战,几年来从没退缩过。一边失业着,掉换工作着,一边寻花觅草着,寻求出路着。卢里就一直没有放弃过考研,在学校捡了一些别人丢掉的考研书,没事就读。我说你考研不能这么捡烟屁股一样呵,一旦下决心就要坚持投入地干。“唉,别那么正经吧,聊以自慰而已,总比成天看录像玩麻将好,我哪敢投入呢”卢里的眉头又形成“川”字形。

        卢里找女朋友也象他考研一样,从没放弃,可也从来没有下大力投入。投入可意味着投入金钱呵,请女孩子吃饭,上菜馆。可卢里理论是:一开始就要男的请客的女孩子千万不要要,肯定不是正经货色。也就是说,实际上他的骨子里是很古典纯净的。可他见到我就谈起女孩子的乳房、大腿什么的,还描绘得象模象样,这就使我费解。记得刚从学校毕业,几个同学一星期一聚餐,我的房子经常爆满爆满的。因为我一直租住在学校附近。我的同学常往我这儿赶,无非是想在“母校”寻个相好而已。两年后,一群人就鸟兽散,有回家就业的,有找了临时女朋友的,有已找到目标正在发展的。只有卢里是个纯情的少男,他不止一次说他还是个处男,不仅仅是处男,连女孩子的手、胸脯也没摸过。当然是带感情色彩的。不带感情色彩的抚摸卢里还是有的。比如在人流拥挤的12路车,他就多次摸过车上女人的屁股,竟没有人对他回避。这是卢里亲口对我说的,描绘这些事,卢里显得沾沾自喜,既尔又是几分黯然。

        卢里是我自始到终的朋友。这就使我经常觉得和他有患难之交的想法。因为我其余的同学一旦找了固定的女朋友,就把我这个“引路人”忘得一干二净了。甚至连一个电话也没有,使我有时不得不对同学江进的“朋友之间就是互相利用”的谆训有点将信将疑。离校四年的我对社会冷峻有一套自己的看法,而且在大去年,我也有一段短暂的恋爱经历,当时我被一位外语学院的女孩子追得不行了,就接受了她。说接受是我并不是很喜欢她,我是情爱分明的人,我确是被女孩的爱所感动。可不到一年她就分配回家乡教书了,又是她非常理性的提出和我分手的。我沉默无语,谁叫我没有固定的工作呢?虽然在电视台当过记者,偶尔有颇高的收入,可我经常搬房子就使她受不了。

        卢里,这实在算是我患难的朋友。即使我谈了女朋友,他也照来不误。于是经常有我们三人同游同玩的局面。看电影时,他默坐到一边,从无怨言,有时我的女朋友就很天真地站在我和他之间,每人挽一只手。卢里就会露出长者的笑容。

        女友去了,我仍是一个人,虽然性格平和的我显得从从容容,可每当卢里来了,也免不了陪着一阵长叹。

        连黑而瘦的姚帮也有了,卢里更加不平衡。“他的女朋友又矮又丑,他不想见几个哥们是女朋友带不出来呢”卢里庄重地说。“你的运气也不好,你说的随缘怎么你总碰不到缘。”卢里又耷着眉对我说。

        卢里有过短暂的辉煌,他当时在九芝堂药业公司做销售。不到两个月倒是赚了二三万。这四年来,这些钱是卢里唯一的积蓄,他都齐整整地存在银行里,我有时觉得卢里过于小家子气,比如偶尔也有女孩子答应和他一起出去走走,可卢里事后总是后悔不已,特别是没有结果后,他更是不甘心,不甘心的最主要的是,他的发钱买的舞票,投影票等等。这使我对他很反感,“别人陪你玩,你象鳏夫,你获得了精神的快乐,这就够了”我总是三番五次开导他。他的实用主义哲学就是看鸡撒米。他常常把他的各啬说得形象动人,使我觉得他很可爱。

        这当儿他又坐在我的书店里,看到我正在收五角钱的电话费。“昔日的校园才子沦落到此”他看着我说。“你现在象个生意人一样,你以前可是浪漫的不食人间烟火,好象有好几个女孩子给你写纸条的,”“这有什么”我说。“我喜欢读书,我给自己一个读书时间不是很好。“读书有什么用,你说,我就后悔当时不该来这里读书,发了几万块钱,现在回也回去不得,呆在这里又呆不下,整个就是作孽”卢里说。我突然想到卢里现在正和他的老兄同租一间房,他老兄正和她嫂子同居着,用帘子隔开卢里。

        “你怎么睡得着,我想你晚上最惊心的声音怕是床垫子翻动的声音吧”,我有时和卢里观点不合就和他开些这样的玩笑,他就铁青着脸不作声,间或自我解嘲地说:“反正是没尝过女人,不知女人的味,也没什么大不了”我就真诚的劝他不要累自己了,赶快租出来,否则不发疯才怪呢。

      卢里所在的公司不管是周末还是假日都要上班,但工资却低得可怜。实际上,现在的人才市场,百分之九十九的公司是狗皮公司。他们只要人帮他做事,然后在效益中提成做工资,是不存在固定底薪的,所以卢里从来不干。他当过大公司的营销主管,他找工作要有底薪,即使少得可怜。也因此,卢里上班总有繁杂事做,繁杂得让他骂娘。

        此刻他又在骂娘,因为澳门回归,公司放假一天,而卢里还要到公司值班,他以前早就计划好到外语楼前和我打乒乓球也只有取消了。晚上他坐在我的柜台前,用他鹰隼一样的眼睛瞟着到我店里租书的女学生。“你不要把她们吓着了”我说。“嘿,住在校外的自考生越来越漂亮了。”卢里突然有点兴奋,于是又想拉着我去访探我的关系户。“你以前老是要我把书店搬到学校附近,好有个联络点,现在怎么没一点办法,告诉你,看中了,就大胆和她们说话,她们都很寂寞呢”我说。“那你怎么不搭腔,是你老妹在旁边吧,”卢里说。

        我老妹帮我看书店看了一年多,没工资她早就不情愿了,加上我从那家很体面的电视台退出来后一直赋闲,还租了单间。我和卢里不同,如果工资不高发展前途不大,我轻易不上岗。后来干脆躲进小楼成一统,一到吃饭就转到书店来。“当然兄长要表率作用嘛,况我找女孩子首先看她是不是喜欢文学”。“哎呀呀,还这么酸,我已二十七岁了,你比我小不了多少吧,”卢里边说边拿个小镜子左右上下看,看他总是刮不掉的胡须。“你忙也是白忙了,时间精力发了,女孩还未必看得上,不如趁早捞点资本,让别人喜欢你,那就轻松多了”。“怎么捞资本呢,事实上忙乎了四年,什么也没有。”卢里说。“逢人就推销自己嘛,总有对你感兴趣的”。“你总是那一套金钱加诗歌的生活理论,我才没有暴露癖呢,”卢里和人交往总是闪烁其辞,和女孩交往了大半年,别人对他还一点也不了解。“你那样做累不累,在女孩子面前怎么放得开”我说。

        一见面就聊爱情聊生活,生活得不好没有获得爱情的人总是这样。他们积聚了一大堆爱情理论,而爱情的理论只有行动。我们在一起聊起这些,重复着四年前的理论,有时一停下来我就觉得好笑。卢里还穿着皮西服,确实显得有点老成。我笑着说:“你现在只有两张脸,一是穿皮西服充大款,迷倒那些想傍款的女孩子;一是装学生样,和她们交流,然后选择自己喜欢的。”卢里马上选择后者,只是凝着眉低着头说装学生怕装不来了。这时他微微抬头就看到娄皮正从我店面前走过。他喊了一声,娄皮就进来了。“噢,是才子开的书店啊,落魄了,”娄皮眯缝着眼说。我对娄皮的印象不深,但我的名字很多人知道,作品经常贴在系里的橱窗里。“他不落魄才怪呢,钱都被你们这些地主赚了,你看,这屁股一点点,一千块钱一月。”卢里和娄皮是有点熟,当年临近毕业,卢里为找好工作,经常和本市的一些人套近乎。娄皮就是他网罗的对象之一,他看他经常骑一辆摩托兜风,以为他是某位区长的公子,还送了烟。后来看他的父亲比他的农民老爹还粗俗,很晦气了一阵子。

        因有了烟的关系,屡皮对卢里还满热情的。我却只是微笑着。因为往常屡皮一呼而过,我们几乎是没有打过招呼的,所以没必要攻击他。屡皮这当儿又是大吹了一通泡妞的高招,他如何带着漂亮妹子骑摩托车到了无人的地方,如何在××娱乐城风流一夜。如何对租他房子的学生妹子展开手脚的,“只要得心就可应手”屡皮说。“这些读自考有好多女孩子是很风骚的”。

        话题太空谈不下去了,特别是我一向喜欢文明的。卢里也黑着眼,对屡皮大摇其头,“卢里你还是一个人啊,我告你,不值呵。说着屡皮已站起了身,双手插在裤兜,一摇一晃地走了。

        “屡皮总是那种少爷派头,他还不是靠生在这里,不然这种人替我擦鞋我都不要。”卢里真诚地对我说。这时恰好是税务局的车来了,我赶忙关了门。

        这几天税务局的车呼啸来呼啸去,一连几天,这里的店面80%关了门,因为房租贵,这里的生意人大多没赚到钱。开着门的定然和税务局的有点关系的,如果哪一家店子偶尔探风把店门打天了,那好,立时,五六车税官把你店里所以值钱的东西捞过精光。他给你算税,一年来,从前又从前的生意的几个月没交,全算到你头上,那就倒霉了。你去赎东西,就只好倒卖掉店面的全部东西 了。“向国家交税本也公理,可这种人事关系复杂让人头疼。还有这里门面费这么高,他们为什么不向他们多收点税。像屡皮不作事,却风光得很。他娘老子,一个老太婆,人丑又俗气得要死。但耳朵上、脖子上、手指上戴金戴银的,钱都是多得没地方放了。况这些随便搭的建筑物根本就不合法,从没人管过,这世道啊!这世道”卢里和我坐在关了门的店子里幽幽长叹。

        “税务,工商,劳务,城管,又是什么居委卫生费,多得不得了”我说。“你能把门面费赚出来吗?”卢里说。“老妹省吃俭用点勉强对付。骑虎难下呵,转又转不出去。”我说。

        卢里说着说着似乎又有点感觉了,晚上还在我这里吃饭。过后又到四周转了一圈。

        在定王台进货时我发现了姚帮,和他在一起的还有一个个子很矮的胖女孩,他见到我表情有几分不自然。“噢,是小燕,好久不见啊”两年我就认识她,她当时一家证券公司上班。我们一起玩过牌,“姚帮经常提起你,你的女朋友呢?”小燕问。“还没定下来”我说,“不要要求太高了”小燕说。“要象我”姚帮说。“哦,我不行,可以了吧”小燕嘟着嘴只往前冲,姚帮去拉,我就只好知趣地走开了。其实,我和姚帮一年没见面了。以前几乎是每周两次聚会的好朋友,现在见面似乎反而生分了。于是我又叹气,回来。

        很快就收到姚帮的电话。他狠狠地贬了一通小燕,说反正是临时用用,随时换。我说:“也好嘛,只要不讨厌”。姚帮显然很在意我的语气。因为我以前读大学时向来有“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清高。不漂亮没品味的女孩我从来不瞧。他显然没反应过来,还在余味未尽向我解释着什么。

        我知道姚帮的意思,他想叫我不要把他找女朋友的事传出去。其实,后来,卢里也看见过一次,他问我,我含含糊糊不置可否。再后来姚帮找了一个丑女朋友的事便在同学群中传开了,他一直以为是我而对我恼恨不已。我也懒得解释了。

        在一个阳光很温暖的午后,我坐在草丛,看到许多大学生如花般四处散开,于是感叹着为何总没有属于自己的一朵。在逝水流年中,早已冲淡了我追求爱情的勇气,戴着生活这顶沉沉的帽子,我们一个个显得暮色沉沉。姚帮就是,其实他根本没必要隐瞒他没找到如意伙伴。都是哥们,谁不知道谁。况且,一个人在纯情的道路上坚持了这么久,或多或少会有点疲惫吧。我们从来不需要人敲警钟。我们的弱点就是太清醒自己了。比如在我心底,就有男权在内心作崇。我总觉得在没有物质条件的情况下奢谈爱情实在是一种罪过。难道一定要和情人在城市的矮檐过着未婚同居的生活?以此磨掉自己的青春朝气。那还不如自己先苦苦奋斗出一条路。然后让一切水到渠成。

        所以卢里每一次来我都怏怏的,他拉着我无非是在成教群中寻觅。我说帮他介绍一个做生意的。我陪他的芳芳精品店,但我还不认识她,我对她印象深的是有次在舞厅跳舞,她紧紧依偎着我,使我很不习惯,后来发现两个人的手掌都汗湿汗湿的,最后是我赶忙溜了。我打了一个电话就和她攀谈起来。她说起跳舞的事。我连忙否认,因为我认为跳舞和女孩挨得太紧是羞耻的事,她却反复强调她没认错。我就觉得她有点蠢,或者说有点骚。卢里也兴致地和芳芳聊天。

        回来时到底有点兴奋,耳颈子红热红热的,走路有点飘飘然,一改往日庄重的形象。

        其实所谓文明理性就是一种压抑,谁不需要慰籍。能够扼杀自己欲望的就是一种文明。回来时我和卢里都没做声。临别,卢里说,是可以去找的。我的心是有点蠢蠢欲动了,芳芳漂亮丰满,这就构成足以解决问题的理由。

        我再去找芳芳时,芳芳就对我很热情了,听说我开了书店她一定叫我拿书给她看。我把书带到她那里就有点紧张。,象这样的女孩是不该追求的,只有她主动示爱我才可随便弯着胳膊捎带一下。芳芳却讲了很多,她第一次看到我时穿的衣服,我第二次到她那里看过陈小东的磁带。被一个女孩记住无疑是快乐的事,我昔日就被女孩称过“美男子”呢?我有点沾沾自喜。第三天,我拿起我的诗并对她谈起文学,她却毫无兴趣,我就僵住了。脸皮告诉我该走了,于是我就走了。

        有点怅然,觉得认识她不如不认识她好,再去也没必要了。我不是一个对感情敷衍塞责的人,关于传统的观念已深植我心底,我无法为自己解决问题,我在寻求我的另一半,我显得渺小而悲壮。

        我情欲着,我压制着。文明的外表使我经常对人侃侃而谈,以显示自己的博识和坚强。可内心是多么的虚弱啊,怕夜晚,可夜晚天天来临,被子似乎随着天冷而减薄,有时对着雪白的墙壁,心竟不知在哪里。

        我又走到了我的店子里。我看到娄皮正走过来向我笑,并蹲在我的店前抽了一支烟,并抬头向路边张望,似若有所待又似若无所待,不一会就大踏步走了。娄皮似乎经常显得匆匆忙忙或者说是无所事事。他总是在眺望,没事装作有事的样子。他是富足后的忘乎所以,富足到空虚。而我呢,是对不能解决今天艰难的困惑,是对不能把握明天的茫然。我们时常对峙着苦笑着摇头。

        周末,我去找卢里,我之所以很少找他是因为不好意思看到他和他的哥嫂住在一起。果然,看到他们三人正在干坐着,他们看到我,都热情的站起来。意外地,我发现他的老妈正坐在屋的角落里,黑的皮肤衬着黑的墙,我竟没有发现。她已经很老了。是的,靠种地送了两个人读完大学是很不容易的了,而卢里兄弟,理应是尽孝心的时候了。他老妈站起来问我是不是也没找朋友,我笑着说还早得很,她边舒展着眉笑着。接下来是静,静得我不习惯,卢里就恰到好处的站起来说和我一起出去走走。“你老哥是回家结的婚吧,”我问。“不回家去哪里呢?”卢里说。“混了几年到底只有往屋里赶,我们读的大学不知有什么用,”我说。卢里的眉便又凝成了“川”字形。

        书店生意很萧条,而投影厅、电游室却红火得很,这是没有办法的事。老妹也因为没钱经常和我闹矛盾,她已经决定三个月后回家。我却不能回家。我是读完大学的,而且还在电视台当过记者呢?这似乎就是悲剧的所在。

        我在一个黄昏给卢里制定了一个详细追求芳芳的计划。时间定一个月。可卢里四天后就找到了我。我惊愕的问他怎么不上,他苦丧着脸捶了我一拳,并对我一口气说了一个小时。“我是按你的晚上十点之后去的,不错,她很平易近人,她比我还主动呢?还说她是服务要钞票的,我还不逃,无论如何,我还没饥饿到打鸡的程度”。卢里的眉头又凝成了“川”字型。我一拉他的手说:“走,唱歌去,”“小华天歌厅”到处坐着红头发黄头发的男男女女,和我们似乎又有点格格不入,我吼了几句:“我的爱无处依/浪荡不是我/我在另一个世界里漫游/我拒绝冷漠,我又拒绝温柔/我经常一个人走。”

        于是又到周围走走。老生的手大都搭上了男性的肩膀,而新生似乎挺幼稚,卢里已经不起期待。我似乎对这种解决不了今后生活问题的找朋友难提起兴趣。委婉的劝卢里到本科生里走走。卢里说:“我们凭什么赢得她们喜欢?没钱且年龄一大把,无异于自我调戏”。我就不能在说什么了,把刚认识几个研究生的事只好咽了下去。

        于是卢里有短暂的时间没来,来了也只是稍坐片刻就走了,因为一旦失去共同的开辟根据地的基础,我们的话题就失去了意义。到后来,卢里干脆就显得匆匆忙忙了,我也把生命耗在五毛钱的找兑里,间或以唯美的距离的心态和人交流,高唱着精神的伟大。偶尔也打芳芳的电话,竟意外的是卢里接的电话,他语气显得闪闪烁烁。

        再后来,他到我的书屋玩,干脆放肆地对我谈起芳芳如何如何的平易近人,而他那“川”字型的眉头竟然越来越淡。卢里看到娄皮的摩托车无声地掠过我的店面,一面感叹着很多人和很多人不同,一面又学着娄皮的样子两手插在裤兜,晃晃悠悠的走了。

            2019.6.12上传

⑶ 短篇小说:二丫与摩托车

二丫当然是个丫头,只是性格像个男孩。

二丫已经上了初中,可是爱玩爱闹的本性依然不改。

二丫早学会了骑自行车,可是她并不满足,已经悄悄把眼睛盯上了姨父家的摩托车。嘘,不准告诉别人哦!

姨父只要出门,都要骑着摩托车。你看他,一抬腿跨上摩托车,然后左手捏紧离合器,右手捏着刹车,左脚撑在地上,然后右脚就在那根启动杆上一下又一下地用力蹬。每蹬一下,摩托车就会“突突”地哼几声,后轮处的烟筒还配合着冒出一股黑烟。只是,那“突突”声不长久,就像水壶里的水快要沸腾时,有人撤了火一样,“呼嘟”一声又灭了。

但是姨父还在坚持用力蹬,总有那么一次,发动机开始“突突突”“突突突”地吼起来,摩托车就发动了。然后,梅姨就抱着两岁多的小女儿灵儿,坐上了后座,摩托车就载着一家人开开心心跑远了。

二丫就在梅姨后门口眼巴巴看着,摩托车越跑越远。因为,二丫要上学,不能一起跟着去随便逛。而且,一个十几岁的丫头,总不能告诉大人,她不是想坐摩托车,而是想骑,想像男人们那样,驾着摩托车在风里狂奔,还让风儿把头发吹得高高飘起。

不能说的秘密藏在心里很久很久,都快发了酵,连酸味都悄悄冒了出来。

还好,姨父的摩托车经常停在后门外。二丫放学后在姨家吃了饭没事干,就拉着灵儿在后门外玩。瞅瞅没人,二丫就让灵儿吃着苏打饼干在旁边看,自己则猴子般跳上摩托车学着姨父的样子死命蹬着启动杆,摩托也会发出“突”的哼声,只是从来都连贯不起来。灵儿在旁边看着二丫那一上一下乱跳的身影,也觉得好玩,总是嘻嘻笑着,经常忘记吃饼干。

二丫也知道,摩托车不插钥匙不能发动,而且到底怎样捏离合怎样捏刹车自己都是一窍不通,可是二丫就是不能放过在摩托车上练脚的机会,总是乐此不疲。

一日黄昏,姨父不在家,估计去村里谁家喝酒。二丫放学吃完饭,草草写了作业,就急急拉着灵儿出了后门。

嘻嘻,摩托车果然就在后门外的窗户底下停着,好像是一心一意就等着二丫来骑。二丫把苏打饼干往灵儿手里一塞,告诉灵儿看自己给她表演骑车的把戏去。灵儿高兴地直拍手,笑得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缝。灵儿跑到车旁边站好,开始当起最忠诚的观众。

二丫扶好车把手就坐了上去,开始有滋有味用脚蹬启动杆。不知那天二丫是遇上过什么开心事,还是晚饭的肉饺子给了二丫无穷的力气,二丫那次蹬车时间格外长,也格外用力。偶尔摩托车也会发出“突突”的声音,二丫和灵儿都会兴奋得尖叫起来,然后二丫就像打了鸡血一样继续死命蹬。

猛地,不知二丫怎么蹬了一下,摩托车就开始“突突突”地吼起来,这还不算,车子居然像冲出牢笼的囚犯,死命向前闯去。坐在车上的二丫还没有回过神,身体早随着车子一起向前冲,只是,车子没有奔出几米路,就因重心不稳身子不平衡栽在了地上。当然,二丫也被压在了摩托车下面,虽然车子“突突”了几声后不再吭气,但前后两个轮胎也还哗啦啦旋转着。

二丫把腿从摩托车下费劲地拽出来,也顾不上疼,赶紧爬起来去看灵儿怎么样。还好,灵儿当时站在摩托车的右侧方,摩托往外冲时,是贴着灵儿脸前向前奔的。如果直直朝灵儿冲过去,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再看傻乎乎的灵儿,她还拿着饼干看着摩托,脸上懵懵的,估计是没看明白今天的节目怎么和往日不一样,在发呆呢!

二丫看灵儿没事,才松了一口气,又赶紧去扶摩托车。这时候,在屋里洗碗的梅姨也听的声音不对跑了出来。梅姨居然没有意识到刚才发生了多么大的事故,也没有意识到宝贝女儿差点命悬一线,只是奇怪摩托怎么躺在地上,便费劲和二丫把车扶了起来。

二丫嗫嗫嚅嚅说了自己做的坏事,梅姨居然没有责怪二丫,只是和二丫一起把车推回了屋里,还叮嘱二丫不要和姨父说这件事。然后,梅姨就带着灵儿没事人似的去别人家看打麻将去了,只有二丫一个人在家里发呆。

后来,二丫也不知道姨父是什么时间回家的,只是早上起来听梅姨说姨父喝多了,还吐了一地,二丫就放心地去上学了。几天后,二丫就把这事忘记了。只是,她再也没有去后门外,给灵儿表演骑车的把戏。

不知哪一天中午吃饭时,二丫听见姨父喃喃自语:“咦,这段时间摩托车怎么老难骑了?方向不怎么正,脚蹬子还是弯的,我没有摔过啊,真是奇怪!”

二丫把碗放下,擦擦嘴巴对梅姨说自己吃饱了,要去看书,就回自己房间里去了。

一晃过去多年,二丫再也没有碰过摩托车,只是梦依然在。那发了酵的酸都快过了头,不过,从来没有人去打开酵着梦的缸盖。

二丫弟弟也长大了,小伙子眼馋别的年轻人都有了摩托车,自己就和父母说也想买一辆。男孩子想要摩托车好像是天经地义的事,所以家里没有一个人反对。不出十天,一辆漂亮霸气的豪爵就出现在院子里。

二丫看着弟弟拿湿布仔细擦车,比梳自己那头黑黝黝的头发还用心;二丫看着弟弟把红色的丝带绑在车把手上作装饰,比给约会的女孩子系头花还用心。

想到这里,二丫“噗嗤”一声笑了,想啥呢?弟弟还没有女朋友呢,和谁约会去?

虽然也有一些女孩子有意无意向弟弟示好,可弟弟好像天生不开这个窍。即使邻居家的小妞,每天都来家里几趟,虽说是和二丫拉家常,但二丫知道小妞的心其实在弟弟身上。然而弟弟就是后知后觉,没有任何反应。虽然二丫也打着趣告诉弟弟小妞的心思,弟弟却说别瞎说,人家没有那个心!

哼!谁没有那个心谁知道,真是的,没有一个人入你的眼,难道你还能领回一只天鹅来?真是!

五月的一天傍晚,弟弟悄悄拉二丫到屋里,他抓着头皮很不好意思地和二丫说,自己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自己已经和人家交往了一阵子了,女孩子和自己很对眼。

二丫捶了弟弟的肩膀一下,笑着说:“你小子厉害啊,不声不响就找上女朋友了,现在才和老姐说,肯定想求我帮你办什么事吧?说呗,姐定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弟弟挠着头皮说,最近农忙,女孩子父亲身体不好,弟妹还小,自己想开着家里的打麦机去她们家帮忙,问二丫能不能和自己一起去?毕竟,多个人手多把力。

二丫知道事关弟弟终身大事,自然拍着胸脯答应了。只是,每天来回如果开着打麦机,那速度不快不说,光那震耳欲聋的声音也能把人吵死,实在是太不方便了。弟弟说那也没办法,自己倒想把摩托车也运过去,可惜一人不能当做两人使,只能算了!

二丫心里那个发着酵的缸盖好像一下子被掀开了,她想都没想就说:“我给你骑过去!”

弟弟直接否定了二丫,干干脆脆地告诉她第二天还是坐着自己的四轮车兼打麦机一起去吧,虽然不好看,至少安全省心。

二丫犟脾气上来了,拖着弟弟去院子里,让他教自己怎么骑摩托,否则,第二天自己就不去帮忙了。

弟弟没辙,在院里指着摩托给二丫讲了怎么发动怎么停车,但那眼神里满是无可奈何和不相信,明摆着只是为了拉二丫这个劳动力才不得不这么做而已。

二丫一不做二不休,让弟弟把车推出院子,自己要在门口的街道上亲自试试,免得只会纸上谈兵。

说来也怪,二丫第一次上去就冷静地发动了车,只是离合放开的时间把握不好,车头居然是向上猛地一跃才往前冲的,但二丫最终还是制服了摩托车,还在街道上慢慢骑了好几个来回。直到心里有了底,二丫才停了下来。

二丫看着目瞪口呆的弟弟,自己得意地一笑,又捶了弟弟一拳,告诉他就这样定了,明天出发!

第二天早上,姐弟俩都早早起了床忙活起来。二丫问清了女孩子的村庄,以及房子的位置,就骑着摩托车先出发了。反正自己不敢骑太快,一会儿弟弟肯定能撵来。

二丫的村子离国道不远,所以出了村很快就上了平整宽阔的柏油路,虽然有来来往往的大货车,二丫也不怕,平时骑自行车早就把胆子练出来了!

早上太阳还没有出来,二丫骑着车在风里感觉好凉快。二丫试着把油门加大,车子就像被抽了一鞭子的骏马,蹭地腾云驾雾飞快冲起来,二丫多年前想在风里飞扬的头发,终于迎风飞了起来。这种感觉与骑自行车太不一样了,这才是真正的御风而行,任意驰骋啊!速度与激情在这个早上,在飞驰的摩托车上,在青春无敌天不怕地不怕的二丫身上,彻彻底底地上演了!

只是,二丫骑得太尽兴,早忘记了等弟弟一起去这回事。等骑了几十里,女孩子那个村庄出现在眼前时,二丫才发现,自己应该已甩了弟弟好远了。等还是不等他,二丫很快决定不等了,进村。

女孩子这个村子比较大,是个长条形,弟弟说女孩子家好找,最西头。也就是说,进了村子沿着街道一直走到头,她们家就到了。这么好记的位置太容易找了,二丫骑着车一头就冲进了村里。

咦,不对!这街道,和国道可真不能比。街道是泥土路,本来哪个村子都一样,二丫是有心理准备的。可是这个村的路还是有点怪,不知什么原因土路不是平平坦坦的,路面两边是条条壕沟深深凹下去,中间却是一道长楞高高扭曲着凸起,整个路面横着看,就是波澜起伏的太平洋海面唉!(呜呜,后来才知道,这个村子里每晚都有大货车偷偷通过,就为了绕过国道上的一些收费站,却把村里的路面压成了面瘫。)

那桀骜不驯的豪爵遇到这路面,一下子没了脾气。本来豪气冲天的二丫,在这路面上直接就傻了。可是车子已经冲到了壕沟,速度还不慢,如果认输停下来也不是不可以,可是二丫还真不愿意。最后,二丫一咬牙,硬着头皮在太平洋的波澜里小心翼翼地挺进,没有了速度,没有了激情,全是小心小心再小心。

如果街道只有二丫一个人也行,要命的是农村的老人都起得早,迎面动不动就有一个老人挑着箩筐慢悠悠地走过来,而且离二丫还很近很近。

二丫心里根本算不出车子与行人之间的距离,好几次眼看就要迎面朝着人家撞过去,还是二丫死命喊着“让开让开快让开,我是才学会骑车的,”对方才好像刚从睡梦中被地震惊醒一般,赶紧往路边匆匆闪去。那身手,仿佛身藏绝技的武林高手被迫现形,个个都敏捷得很。只是,面对大早上入侵村寨的豪爵和二丫,他们实在弄不清是何方神圣!

二丫才顾不上解释,只是手心冒着汗还紧攥着摩托的把手,在和太平洋的波澜一心一意作战。身后扬起的尘土阵阵弥漫,被惊吓了的老人最后只是喃喃两句骂语又该干啥干啥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街道的房屋才有了尽头,二丫在最后一座房子前把摩托车熄了火停了下来,人早就变成了刚从五行山下爬出的猴子,浑身上下都是灰尘。

那家屋里的女主人正好出门倒洗脸水,看见二丫便热情搭讪问二丫想找谁。二丫还好记住了女孩子的名,一问,这就是女孩子母亲。人家赶紧把二丫拉进了屋,还喊着女孩子让她去打水,好让二丫洗一洗。

哇,一个着白衣裙的女孩子应声过来,二丫一看就知道,这绝对是未来的弟媳。冲这俊模样,和这份温婉端庄,二丫觉得再来十次速度与激情,都值!!!

岁月匆匆,二丫也成了家,还有了可爱的孩子。那发过酵的摩托车的梦已然见过空气,鼓起来的气泡慢慢缩小,又慢慢缩回了现实的壳里。二丫,也开始踏踏实实做妻子,做母亲。

只是,和孩子在一起还不够六个月,二丫就得给孩子断奶并和孩子分别,因为二丫要上班了,而且单位离家还很远。

忙忙碌碌的白天还好,毕竟手边有做不完的事。然而每一个寂静的夜里,二丫脑子里除了孩子还是孩子。从来没有流过泪的二丫,开始用泪水填补相思。然而,泪愈流愈多,相思愈积愈浓,这是一段恨不得时光长了脚能跑就赶紧跑的日子。

到了周五下午四五点钟,爱人会骑了摩托车来接二丫,然后载着她一起向家的方向飞驰。

回家的路太长了,爱人一个人骑完全程太累。他也知道二丫那男孩子的脾性,于是就忽悠着二丫,让她骑三分之一的路程,自己骑三分之二。这样,二丫也过了车瘾,自己还乐得在后座休息一会儿。

春夏秋冬,回家的路上没有赏过花,却见过月,还常和风雨打打交道。

一个周五,两人准备回家时已觉天气阴沉沉的,怕是要下雨,但二丫犹豫了一下还是咬牙要求上路。

这次爱人不敢再让二丫骑车,怕她骑得慢路上耽误功夫,自己跨上摩托车等二丫坐好就一路狂奔,恨不得一口气冲回家里。

可是车子再快也没有老天那张脸变得快,两人还没走到三分之一的路程,乌云就气势汹汹压到了头顶,还伴随着毫不讲理肆虐着的风。

原本因为天热穿着短袖的二丫,瞬间觉得冷嗖嗖的,赶紧抱紧爱人的腰,渴望从他身上得来些暖气。

摩托车在狂风中艰难挪移,像极了醉酒的人的摇摇摆摆。公路两边挺拔的杨树,平日里站得笔直,还目不斜视。如今在暴风的纠缠下不再矜持,也左摇右晃起那婀娜的身子,一会儿相邻的几棵树枝枝叶叶绞在一起,仿佛在聚头商量一个重大的机密,一会儿又“刷”得一下分开,好像孩子们过家家闹崩了在发脾气,有的疯子一样扑向路面,有的则赌气般倒向路后的农田里。

二丫吓得抱紧爱人不敢吭气,她好怕哪一棵树禁不住风的折腾,“咔嚓”断了砸向两人。爱人更是惨不忍睹,狂风卷起的灰尘一阵阵弥漫,他经常看不清路面的坑坑洼洼,摩托车一会儿跳一个坑,一会儿再跳一个坑,他只是咬牙切齿小心翼翼保证车子还能从坑里跳出来就行。

不知在这段魔鬼之路上走了多久,才脱离了着了魔的杨树的威胁。风似乎小了一些,路边的杨树也被灌木代替。只是,乌云更厚,更低!爱人加大油门,趁机又赶了一段路程。二丫也微微坐直身体,略微喘了一口气。死里逃生的感觉,居然不是哭泣,而是庆幸。

可是,不知什么时候,雨还是来了。大滴大滴的雨,最初只是零零散散地砸在头上、身上、车子上,二丫能听得到雨滴坠落的声音,更能感受到直刺心间的凉意。可惜,临走时太匆忙,没有拿伞,也没有带雨披。

约摸走了三分之二的路程了吧,雨终于还是大了起来。不是瓢泼,那样子的话老龙王还让人喘口气。两人感觉就是骑着车在瀑布里穿行,雨水劈头盖脸地灌下来,人根本睁不开眼喘不过气。天仿佛在一刹那就黑了下来,两人和车都像蚂蚁一样在风里摇摇摆摆,东倒西歪。二丫不知道公路上还有没有其他的车子行走,只觉得两人已经行走在地狱,她只是死死搂着爱人的腰,他带她去哪里就算哪里。

还好,爱人发现路边有一处正在修建的工厂,没有大门,他就把车扔在路边,拉二丫跑到里面去避雨。

两人站在屋檐下,浑身已经湿透,都冷得不住发抖,但是看看昏黒的雨幕,又觉得好庆幸,终于不用在雨里淋。

不知过了多久,雨终于小了,渐渐停了。二丫和爱人从厂子里跑出来,骑上摩托继续往家里赶去。

夜幕降临,当两人满身泥水出现在家里的时候,二丫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放松下来哭一场了。但,宝贝女儿正好朝自己看过来,二丫那咧着的嘴居然迅速向上翘起,形成了一个最完美的弧度。

匆匆换了干净的衣服,二丫早和爱人抢着抱女儿,看女儿撅猪嘴做游戏了。风雨,都被关在了门外!

二丫和爱人在家与单位的公路上又骑着摩托车奔波了好几个春秋,不同的季节上演不同的故事,但故事的奖品永远是家里最爱的那个小东西!

多少年后,二丫和孩子回乡依然走的是同样的路,她还会给孩子讲起哪个地方当年杨树密集,哪个地方自己曾经避过雨。不过故事讲得轻描淡写,孩子也不大往心里去。

孩子倒是对二丫提起,当初因为大意,二丫和爱人只顾边说话边骑车,却不注意让装有从家里带出的衣服和小米的纸箱开了口,在坑坑洼洼的公路上边走边掉,最后一样不剩的故事很有兴趣。孩子乐得咯咯直笑,还说二丫和爸爸真笨、真有趣!

孩子还说,摩托车是个神奇的东西,自己长大了也要骑。

二丫却说不行,你以后一定要当淑女……

⑷ 短篇小说||路上

初春,这应该是最后一场雪了。董文海走在路上,头一直低着,只看着脚前面一尺左右的地方,紧皱着的眉头凝结成一个疙瘩,时不时的收紧、放松的变化一下。

六十分钟前,他在部门开会讨论年终奖金分配的事情,会上他很深明大义,摆出了一副大家好,才是真的好的态度,得到了全会最强烈的掌声呼应,他同意部门总监提出的民主投票来分配年度奖金。他挥手向所有鼓掌的同事们表示了自己的风度,当时董文海的心里有点小热,那是一种他特别喜欢的感觉,像是得到了全世界的认同。

雪花儿又开始飘啦,早上他没有开车,不是因为下雪地滑,而是他想省点油。近几个月,过新年,过大年,闹元宵,喜庆的节日一个接一个,花钱的地方自然就不少,更何况,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给已经80来岁,还生活在农村的爸妈做了两套新衣裳,还给二自己的二姨、二姨夫,三姨、三姨夫各买了两瓶茅台,这是去年春节就答应了两家老人的,兑现是必须的。

董文海看着落下的雪花儿,有一片停在了自己的睫毛上,但是,已经被冻的快要没有知觉的眼皮是感觉不到这雪花儿的冰凉的。他的脑子里正在想自己现在特别想喝点酒,如果能是过年的时候买了两箱,却一口也没喝上的茅台就好啦。这酒,是春节送出的礼物里,单件最高价的东西,现在一想起那个包装的样子,这心里还会有点小痛。

虽然给两位姨家里送了四瓶,可过年送的最多的,是在老丈人和小舅子那边。因为小舅子有三个,每个又有两个孩子,三个小舅子家两瓶茅台,外加老丈人家里两瓶,这两箱12瓶酒,就没轮上给自己留一瓶,最后,在爸妈那儿,喝的是村里打的散酒,回娘家喝的是小舅子带过来的,那种每年过年都喝的烧酒。六个外甥一人一千的压岁钱,岳母的一个治疗腰间盘的腰枕。

茅台是同事刘长福那儿进的,比市面上的要便宜几十元,因为他老婆是贵州人。腰枕,是同事李继业给推荐的,他家里的表舅开的厂,已经十年的历史啦,东西质量是真的不错,不过,销售价是全国统一的,也没得什么优惠,不过,还是挺划算的。

其实,董文海还还买了同事张窈婷的一套情侣内衣,这姑娘来了公司不到两年,只比自己儿子大一岁,特别上进,还自己在做微商,那套情侣内衣又保暖,又很时尚,图案也很有点小性感。想到这儿,董文海脸上浮现出一丝不被人察觉的窃笑。今年是本命年,不是他的,其实是张窈婷的,他已经45岁,明年才是本命年。但是,他买了一套红色的男士的内衣自己穿了。

虽然他对小张说过,女士的那套,是要送给自己媳妇的,但其实,现在还躺在他办公桌的柜子里。昨晚他在加班的时候,不小心在座位上睡着了之后,还有梦到过小张穿上那套内衣的样子。董文海心里很清楚,自己老婆是不会让他花600块买这样一套中看不中用的东西当过年礼物的,要是知道了,他还会被骂死。

董文海的脑子里,同事们都很喜欢自己,因为他总是很大气,很仗义,同事有事要求他的时候,从没说过个不字。这次的奖金分配,本来是按照工龄和级别来的,公司又补充了一个文件,说部门可以按照自己内部的协定,自由来分配已经发到部门的总数。年以,当吴秋月在刚才的会议上提出,大家可以每人相同的基数上进行不计名的投票,每票0.1分,得票多的,就得奖金多。这个建议,董文海第一个就举手表示了同意,并且表示这样的方式很公平,也很符合现代的公司管理模式。

啪的一下,他被一个不知从哪儿飞过来的雪球给打中了脖子,雪球居然有一半打进了很高的羽绒服领口儿,在毛衣立领儿和羽绒服领子之间,很快的感受到温暖的体温,有点融化了。他迅速的弯腰抖了下领口,把没化掉的雪掉落出来,然后抬头看到不远处已经在逃跑的几个小孩儿子,他笑了笑,说了声,这帮臭孩子,然后继续向前走。

他想起了自己小时候,从小在村里,爸妈就是村上的干部,谁家有个大事小情的,都是来找他家评理的。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还有那些得点理就不饶人的乡亲们,总是吵到他不能好好的学习。还有一些事,是他这样的孩子们都有撞见的,但是,到了那些当事人嘴里,却完全的变了样儿。

董文海曾经无意间的见过好几次村东头的陈四平遛进寡妇李小倩家里,一呆就是大半天,可是没几天,陈四平居然抓着自己媳妇来到他爸面前,说她和村上的广播员小何搞不正当关系,小何经常骑自行车带着他媳妇去镇上,当时陈四平说激动不已,气急败坏。他还见过,那个把没事就在背后说别人坏话的杨和平的老婆,哭天抢地的说自己被人在背后说她坏话,说她到处嚼舌根,要董村长给站出来评个理。每当这些事情发生的时候,他都看到自己的爹什么也不说,只是吊着烟,一根接一根的抽,到最后,等来评理的人情绪好点儿的时候,就打个圆场,说上一顿事事要以大局为重,和气生财之类的话。

他爹的村长,当了好多任,这让董文海有一个判定,那就是,要想日子过的平稳,不争,是最好的选择。要想在人们心里很有地位,宽以待人,是最好的选择。和别人争个长短,不好,为自己的一己私利,就把黑的说成白的,死的说成活的,这样的人,太卑鄙。

他上大学,进了城后,他的理论被他用在了大学的生活里。他学习成绩虽然平平,但是,总是主持着各种公道的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让他在大学当了四年的班长。毕业之后,他留在了城里,虽然工作在一线,也只是个小单位,但是也算是成就了自己离开那个天天都是事非的小村子的梦想。

学校里,董文海的处事处是平和,稳重,老师都夸他很成熟。但是,也是奇怪,就是没什么女孩子喜欢自己。继续慢慢往家走的董文海,现在感觉到脖子后面刚被扔进来的雪球融化的凉气,凉凉的雪水顺着毛衣,开始往里渗透开来。这感觉,很像是在大学四年级时候,曾经感受过的背后冒凉气的那个瞬间,这让他很不舒服,但是,也没有办法,只能用体温慢慢的去焐热。

那年,同学里有个富二代罗长根,家里开个汽车4S店,钱自然是不会少的,全班也就他有一部手机。罗长根的朋友很多,但是,在董文海看来,就是些酒肉朋友,无非去冲着跟罗长根一起,可以没事就吃吃喝喝,喝歌跳舞的。班上的女生,有三个都和他发展过关系,但是,都不长久,另外还总是有其它低年级的女生的绯闻也经常被同宿舍的人传的神乎其神的。

这一天,罗长根却找到了董文海,说自己在班上,被班花闫素青骚扰,没办法学习,希望班长可以出面帮着调停一下。董文海记得,自己从一年级就开始暗地里对闫素青很有好感,但是,人家是省城的,她爸是公安局的局长,妈妈是经商的,具体做什么不知道,但是,一定是很有钱就对了。

那天,素青被董文海约到了学校门口的一家烤肉店,虽然是第一次单独约她,可是她却答应的异常的痛快。这次,本来是计划要谈一下她和罗长根的事儿,一是要解除一下罗长根嘴里说的骚扰的事的疑惑,二是想劝解一下素青,像她这样的女孩子,长的漂亮,学习又好,家里背景也不错,不需要和罗长根去纠缠。可是,素青一进来,点上炎开始烤肉的瞬间,就开始落眼泪,开始以为是烟呛的,可是后来,董文海开始有点害怕了。

素青的眼泪吧嗒吧嗒的,就没停过,一边烤肉,一边吃,一边落泪,也不说话。董文海主这样陪着她一直吃完了点的所有的东西,一人喝了十瓶啤酒,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直到要买单的时候,他心里有点滴血,一顿饭吃了他十天的火食费。正想要说点什么,素青突然问他,是不是喜欢她,想不想和她在一起?

他没说出来话,嗓子哽咽了,只是望着素青在炭火里被映照的美极了的那张红红的脸,愣愣的点了点头,那天晚上,素青开了一间房,两个人借着酒劲儿就这么没回宿舍。当时,刚进到旅馆房间的董文海,被喝的醉眼迷茫的素青一把抱住的时候,他的背上,就是那么一股子的凉意。

后来,过了一周,素青要他陪着去医院,任务就是签字,打胎。毕业之后,素青成了他的老婆,后来还给他和了一个儿子。婚礼上岳父、岳母都没有能参加,他们因为一些权钱交易的事,分别被判刑了五年和三年。

后来,被释放之后,他们失去了公职,就带着三个小舅子一起经营起了边贸生意。董文海一直没有参与媳妇家里的生意,当年挣很多钱的时候,他也没有参与,后来,因为一些原因亏本儿的时候,他拿出来了一些钱帮着还起了债务。

现在,儿子已经二十三岁了,毕业后,去了南方,过年也没回来。他到也不是很想自己的儿子,因为,从小听自己的村长爹就说,儿孙自有儿孙福,别太管孩子们的事儿,让孩子们自由成长,自己发展就好了。

此时,他走了已经四站路,还有两站就到家了。雪突然的停了,就像是刚才飘雪的时候一样,很突然,完全没有个先兆。那年,他被原来的国企下岗,也没有千兆,头天还有说有笑,喝茶打牌的办公室的人,突然就被靠之,公司要整改,办公室的闲人,都要下岗。他没太明白,自己工作了五年的岗位,怎么就成了闲岗。

后来,他在家里呆了半年,有想过去回村里种地,可是,老婆不同意,要让孩子在城里上学。也有想过去做点小生意,靠手艺挣点钱,可是想来想去,也没想起来自己有些什么手艺。最后,他决定买一台出租车,这样就可以发挥下自己会开车的特长,并且听说出租车还是比较挣钱的,可是一打听,这一台车要大几十万才可以入手,算了算,除非卖了岳母生意兴隆的时候,购置的这套房子之外,没有办法搞的到这么多的钱。

董文海记得,自己走进那个人头攒动的人才市场的时候,感觉自己和村里的猪一样,在人群里挤来挤去,为的是找些可以让自己活下去的食物,也不知道自己下一秒的命运是怎么样的。还好,因为有过国企采购部的工作经验,他很快被现在的这家单位给录用了,并且是销售岗位。在和一群比自己还小好几岁的年轻人一起,经过三年的共同工作,那家公司最终还是倒闭了,他刚适应了天天跑超市的工作,就不得不再去适应经常找工作,应聘和面试的生活。

想到工作,董文海脑子里浮现出来了现在的工作,那是三年前来到这家公司的。想到公司,第一时间浮现在脑子里的,总是那张被挂在墙上的业绩公示海报。每个月,他都排在中间位置,没有上到过头上,也没有下去当过尾巴。后来,公司业务转型,从卖各种日用品,改成了销售学生用的点读机、学生防驼背背带、补脑的营养液等,还有一些其它的带点科技含量的产品。他被分在视力矫正事业部,今年,不知怎么,他们部门的业绩就在全公司排到了第一,虽然他还是在中间的位置,但是,在比其它部门面前,很有面子。经常听到其它同事和他开玩笑,什么时候买跑车。

他想起,自己开着自家的车,跑公司的业务,油费补贴差不多是花费的一半,但是,作为公司为数不多的几个有车的销售,他总是喜欢把车停在公司门外,那几台老总们的车边上。这要很早就到公司,抢好了车位,再去买早餐吃。回来的时候,可以碰到很多赶来上班的人,他也喜欢把车钥匙在手里摆弄一下,或是再跑回车上取下自己故意忘在车上的东西,慢慢的站在车前打开车门,然后等人少点了,再关上。

卖给自己情侣内衣的张窈婷,有时会坐他的车,总是会说,董哥,啥时候出去,顺道带我一程呀。而每次,董文海就会大约在十分钟之后,有一个外出的事情,方向虽然不一定相同,但是,捎带同事一程,还是可以的。每天下班回去,他都要在副驾位置上仔细的清洁一番,然后开着车窗散散味道。因为,有一天,下班拉老婆去看电影,她一上车,就发现了一根长发,应问,今天是不是有人坐过前面的位置?而且,还有一股极骚情的香水味儿。他说是顺道拉了几个同事,有男有女,刚好女的坐前面。但是,那天他还是接到老婆的“圣旨”,禁止再有女人坐副驾的位置。

不开车,也挺好,可以走走路,锻炼下身体,没事想想人生,也不错。而且,下班的时候,他还和好几个同事大谈赶路有多健康,环保和锻炼有多重要,想到这儿,董文海居然嘿嘿的笑了起来。突然,他的表情,又暗沉了下去,思考人生这事儿,原来修似乎还真的没怎么干过。现在这一思考起来,似乎没什么好思考的,好像有些事儿,不太对,又像是自己好像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善良,也没有得到爸爸说的,和气生财的结果。

和气,是和气了这么多年,想事情,从长远打算,但是,似乎,这个长远,却总是想的不太对,因为,自己的钱总是只能讲究过日子。好容易把孩子养到了20岁,自己感觉轻松些了,可时代又不同了,过个年,光红包就压力很大,不家同事结婚,孩子过满月什么的,不工作,这新买的房子贷款也是问题。原来那套房,当时感觉卖的很有价值,可是过了两年,决定买新的房子的时候,那些钱却只够付上新房的首付的,他感觉自己现在的日子还不如当年爹在村里的舒适。

到了小区门口,他站在外面,看着一辆辆进出小区的高档小车,不自觉的叹了一口气。这车还是自己三年前买的,当时还算是不错的,自己大半的积蓄去买个这东西,现在还是有点后悔。看看现在公司的小年轻,人家多快乐,家里有人出钱给买房,不买车,就拼同事的上下班,当年自己拉同事上下班,一分钱也没收过。

三十几年的岁月,像是在董文海的脑子里放电影一样的,这一路从公司门口,播到了自己的家门前。他站在小区外面,吸了两支烟,痛快了一下,因为回家就不能抽烟啦。他想,自己从村里进了城,取了班上最漂亮的姑娘当老婆,买了房子,买了车子,生了儿子,这些都是当年大家嘴时说的,人人追求的梦想,对自己来说,也算是都已经实现了,虽然过了一个年,家里账户上的钱已经快没有了,房贷还要还上个十年,但是,这应该也算是个成功的人生吧?

脚步要跨进小区的人行小门的时候,他看了一眼小区门口的年轻保安那冻的有点发青的脸,冲着自己努力挤出来的微笑,还有一个标准的敬礼动作,他挥了挥手,心里确认了,自己过的还是挺不错的。一路上的思考,都已经随着地上已经开始融化的雪水,被冲涮掉了,回家的感觉很好。

(完)

⑸ 求一篇叫做《青春是一段淋漓尽致的旧时光》短篇小说,布月童写的,是意林小小姐里面的文章

青春是一段淋漓尽致的旧时光
文/布月童

/////每个人都有三种面孔

我不喜欢跟周围的人变成完全一样的。身边这群人像聒噪的鸟群,千篇一律,爱凑热闹,爱做白日梦,爱追随年级最出风头的人物,爱讨论肤浅的电视剧和偶像派明星。惟一的青春期过后,他们将再无可骄傲。
我向往电影或小说里那些别致的女孩,她们总是单独地穿梭在城市里,眼角眉梢挑起来,狡黠的目光比湖水还要粼粼动人,像只消失在晨雾中的白毛狐狸,让追捕不到它的猎人怅惘兴叹。她们常常让成年人还深感恐惧,占据了青春,还占据了智慧。
语文课本上苏东坡写“遗世独立”,我特意用红笔勾出来。
在学校,没有几个人准确地记得住我的名字,因我并不常常像班长一样愚蠢地站在讲台上哗众取宠;也没有几个人听说过我的心事,因为我觉得把敏感的情怀讲给太多人听是种矫情的事。
有次停电,大家点起蜡烛玩不留名游戏,发言人收到的其中一张纸条是留给我的,他念:“周生生。你是一个傲慢、神秘、不一般的女生。你能不能剖析一下你自己?”
所有人望向我,那时,我正蹙着眉嗅班上某位女生的气味,我不是欣赏她的香水,我只是热中于玩猜前味、中味和后味的游戏。
好多双眼睛一下子期待地看着我,可是,我只是说:“每个人都有三种面孔,一个是自己眼中的自己,一个是他人眼中的自己,还有一个是,真正的自己。你要听哪一个呢?”
我凛凛地扫过每一个人,果然没有一个人敢接住我的目光,敢回答我的话。
既然是不留名游戏,当然是胆小鬼才敢在这时候不负责地发问。
我笑了笑,又继续猜着白麝香和紫罗兰到底有没有在香气里面。
灯光重新亮起来,大家都把蜡烛当生日蜡烛一样许愿后再吹息,我也一样,我希望我自己,把最好最年轻的年华,不庸碌不媚俗地过完整。
然后,我吹灭它,带着一层笑容。

/////为什么必须是我?

期中考的成绩发榜了,我不意外自己又是年级前五十名以内,我不想像书呆子一样天天熬夜看书辜负风景,也不想像无知少女天天幻想少年和未来,我认真上课做笔记,考试前抓紧复习一下,这样稳定的优良成绩理所应当。
路过教导室,我被班主任叫住,他先是赞扬我稳定发挥,又挥了挥手,招过站在墙角像松柏一般挺立存在的俊秀人物。
我记得他。林迦南。
他是前两天才被全校通报批评的人物。早会上被罚在全年级面前念悔过书,他吞吞吐吐念到一半,突然不耐烦地吼:“张新群。后面这个字怎么念?写得这么潦草我怎么看!”
学生们哗然大笑。
张新群被班主任揪着耳朵揪出来,求饶:“是他逼我写这一千字的悔过书的!我不写他就会揍我的。”
那时候他在台上,眼眸如没有云层遮挡的星光,闪耀着逼人的灼亮。周围人气急败坏,他反而笑起来,嘴唇卷着彩虹一般弯弯的弧度,他不怕天塌下来,不怕地陷下去。
那副什么都不怕的模样,竟然让他成了学生心目中的英雄。青春事太少,所以要自己生事。好像每个学生都藏着动乱的心事,只是有些人胆小地压下去,就像穿着统一校服一样毫无性格,而有些人却火山爆发。
但是他会关我什么事呢?
我疑惑地看老师,他局促不安地抿了抿嘴唇,似乎还是下定了某种决心。他把林迦南推到我面前,说:“同学之间互帮互助,以后你利用课余时间辅导林迦南的同学学习好吗?”
让这样一颗定时炸弹跟着我?这种事平常不是落在班长或学习委员的头上吗?
我才刚要摇头,老师却果断地说:“周生生。必须是你!”
必须是我?
我惊讶地看着老师,那种复杂的神色我猜不透,而林迦南太过靠近的气息更令我心烦意乱。我抱着书本,满腹狐疑地离去。

/////我的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

我不是一个听话的人,听话的人太像提线木偶,优柔寡断,毫无主见。林迦南当然更不是一个听话的人,否则为什么没有一天他不惹事生非?老师吩咐下来的事,我们俩都听过便忘。
他翘课,上课趁老师板书的时候从后门溜出去,就在我面前,甚至近得我能闻到他头发里的青草香。但是我没理他。
只是下课的时候,班长敲敲我桌子说:“周生生,老师让你进办公室。”
我一向不进去打小报告,也不进去论功讨赏,更不进去低头认错,我几乎从不涉足这个官方场所。
我满腹疑惑地去了,然后像被一道闪电给劈焦了。
因为老师跟我说:“周生生,林迦南的学习是你负责的。他现在逃学了,你去把他找回来!”
只要他打架的对象不是我,只要他考试作弊没有牵连我,只要他惹事生非没有连累我,我本来完全可以把他当作一场青春叛逆剧场来观赏,看后记得评论一句幼稚。
我郁闷地走出校门,路过商店时看到一对亲吻鱼,你把它们拉开,但是它们还是会被一根线“噗噗”拽着亲到一起。我和林迦南竟然也有一条这么线,他走我也得走,只不过我们是撞到一起!
我在桌球室找到林迦南。他潇洒地一球入袋,然后扔掉杆,陪我走出来。从烟雾缭绕的室内到空气清新的室外,我心情稍微好了那么一点。
“你喜欢我?”他带着窃喜的神色。
本来老师说得那番话已令我像个荷包蛋一样外焦里嫩,现在他这一句话更让我连心都焦得冒烟了!
他以为我是那些单蠢女生,迷恋他敢于反抗的男子气概,着迷他精于耍坏的叛逆风姿,我竟然不惜跟他一起翘课,追他到天涯海角。
“当然不是!”我大声地否认,“老师逼我的!”
林迦南想起上次的协议,露出被吓一跳的样子。我们都没想到老师居然履行得这么彻底。
回到学校后,老师吩咐爬墙逃校的他写英文悔过书,吩咐我一同留校纠正他的语法错误。
太阳便渐渐地西斜了,最后落下去,换了一片月光与星光。
林迦南的英文实在有够烂,连什么时候用be动词都不清楚。我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画画消磨时间,努力克制自己的怒气,不允许自己轻易受影响。
大概是我频频看表让他看出端倪,他咬着笔杆子问我还有事吗?
我不情愿地回答:“小提琴课,所以你快点搞定。”
林迦南走过来,坐在我的桌子上,从高处看我。“你会小提琴?”他又抢了我的本子,看了几眼吹声口哨,“你画画也很好!为什么大家从来都不知道这些?”
我平静地看着他,一句话也不说。
而他让他大拇指的银戒指在空中漂浮和移动起来,我难以置信地看着。
他收回他的戒指,眨眨眼,说:“以物易物。告诉我原因,我就把悬浮魔术的秘诀告诉你。”
我受不了诱惑,只能回答:“像个猴子一样对众人迫不及待的耍宝献艺有什么好呢?总让我觉得像孔雀开屏,有种谄媚的态度在里面。”
我喜欢自娱自乐,当别人的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时,我的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这是一种藏在心底的骄傲,就算别人看不见,却可以支撑着你挺直背穿行过人群,如同锦衣夜行。
而林迦南,他的戒指再浮起来,眼角眉梢也都一起愉快地浮起一个笑容。
这有什么好开心的?

/////若为自由故

班主任教的科目是数学,这次数学小测,看着他坐在讲台上怡然自得的模样,我真的很想很想故意答错题,故意考糟了,然后以林迦南拖累我学习的理由和他重归生疏。
但是,我又深深吸口气,痛恨自己的孩子气和不成熟。对于这种不合心意的小事我何必在意呢,生活中常有人令我怒,令我忧,令我的节奏乱糟糟。很小的时候我跟爷爷学茶道,耐心地等待茶叶醒过来,芬芳四溢,只为了修炼宠辱不惊的心态。
于是,该怎样答还怎样答,得一个真实的分数。
但是我在试卷的右上角用大一号的字写:“老师,如果我让林迦南门门功课都及格,你就要免掉我对他的责任。”
试卷发下来,我有一个高分,以及一个“OK”。
我回头望了林迦南一眼,恰好,他的目光也等着我,他竟是常常这样莫名其妙地看我么?
先把这些放一边,当务之急是怎样把我们两个解脱出来。
放学后,我跟林迦南说只要他考一次门门及格,我不用再辅导他,他也不用再被我管。我打个响指,容颜罩上一层光,像看见了重归正轨的以后,我说:“若为自由故,你暂且收起你的肆意妄为吧!”
林迦南看了我许久许久,那种表情我再熟悉不过,像我受伤的小弟弟,关了灯躲在床下,我伸手去捞他,他身子反而越往里缩,黑亮亮的眼睛有种蝶翼轻拍的脆弱。
不管怎样他说了好。
我把我精心准备的笔记递给他,声音忍不住欢快起来:“熬几次夜吧,以后你就不用管我了。”
“你也不用管我了是吗?”他收好资料,轻轻地笑着,却听不出阳光或彩虹,反而似下雨的小巷。
而后,他离开,我愣了半晌,也离开。
这样一个林迦南,莽撞冒失而荒唐,挥霍了青春之后一贫如洗,实在没资格侵占我太多思想。
值得我在意的是什么呢?我的未来,我的生活,还有我的李明夏。
李明夏已经是个大学生了,我记得他是因为在512大地震的时候,大地晃荡不安,我们像一群受惊的雏鸡一样,唧唧喳喳又浑身颤抖。可那时候全校都在自习,老师都在开例行教职工大会。
高一级的李明夏最先一个人反应过来,他指挥所有人先钻到桌子底下,然后等震况稍微平静的时候,让所有人到宽旷的操场上集合。大家都慌不择路,他却一直很镇定地沿班组织,直到老师前来。
他到我的班级时,我的班级乱成一团,他一瞬间看到冷静的我,说:“把你们全班人马上组织到操场好吗?”
时间匆忙得不容我点头,他就已经相信了我。
事后,我在荒芜的景色里找到面色苍白却眼神坚毅的他,那些平时敢斗狠的坏学生在此刻都还颤栗不安,独有他巍峨如青山。
“周生生。我叫周生生。你呢?”
后来,常常听见人谈起他,大家充满了惊叹,平日里毫不起眼的他竟然在危难时候最有担当。大家翻出缄默的他从不谈起的荣耀,攀岩冠军或野外生存挑战赛资格。他听到,不否认不吹嘘,一笑而过。
已和他熟悉的我坐在他的单车后座上,怀有一种骄傲的心情。
9月之后,李明夏去上本城的大学,只在高中留下传奇。我依然少有社交活动而欢喜看书。我听信亦舒在书中写的:“真正有气质的淑女,从不炫耀她所拥有的一切,她从不告诉人她读什么书,去过什么地方,有多少件衣裳,买过什么珠宝,因为她没有自卑感。”我渴望《傲慢与偏见》里的场景,伊丽莎白不惧地位悬殊,与达西先生在光影交错里优雅地翩翩起舞。

/////你喜欢锦衣夜行

虽然李明夏的生活轨迹已与我不再重合,可我常常去他的学校找他,他依然光芒内敛,认识他的人都说他给他们一种很可靠的感觉。
他的生日,我破例走到餐厅的舞台上,借了演奏手的小提琴,低低说:“献给李明夏。”然后流畅地拉奏起来。
他高兴地接受了我的礼物,问我最近高中生活怎么样。
我皱着眉,只回忆起一个林迦南。不知道他有没有认真背书,虽然他的确有勤快地找我问学习上的问题,可是每次和他单独留校辅导很久,我总觉得他并没有专心在书本上,反而时不时想像个熟人一样和我开玩笑。
接下来的一次月考,果然证明我的顾虑。
他不仅没有及格,而且有一道题明明前一天我才特意教过他,他居然一样错得离谱。
我忍耐了许久的怒气还是发作了。
而看着我的愤怒,他踢倒了桌椅,在夜色里如呼啸寒风,冷冰冰地问我:“你喜欢锦衣夜行,那为什么又要在餐厅里为一个人拉小提琴呢?”
为什么?
而他又有什么资格问我这个“为什么”吗?
我沉默地走出去,却遇见老师,他给了我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又拍了拍我的肩膀,像某种信任,某种责任,某种期待,某种我说不清的东西。
即是说,我和林迦南再怎么不情愿,还是得被绑在一起。
于是,我和林迦南依然貌合神离,我给他补习,补习时他什么都懂,而考试时他什么都不懂。他找一百种借口来敷衍我的不满,而每一次,他的忧伤都比从前要漫上来一点。
学校里的人都走光了,我和林迦南今天还在继续死磕。
有人敲窗,我抬头一看,是李明夏,他要带我跟着他的社团一起到海边露营,看流星雨。我说很快,只剩一道题了。
而那一道题,已看得出思路清晰的林迦南突然又混乱起来,求到了一个不可能的数值。
一个小时过去了,他古怪而固执地要我讲解一次又一次。
“明夏,你和他们约的时间快到了。那你先走吧。我可能去不了了。”我带着微笑送走李明夏,然后失去从容地回过头。
“你故意的!故意不会做,故意不及格!你都是有意要捉弄我是不是?”
我终于想了林迦南的臭名昭著,他擅长叛逆,擅长的是走到与所有人的期望相背的一个极端,他以为这样挑战别人的底线就是在昭示自己的力量。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眼睛里没有得意,却泛起雾气般的朦胧,然后声音穿过云雾,抵达这寂静的星球。
“没错。我都是故意的。我故意不会做。我故意不及格。”
很好!
我亮出手机,刚刚我按了录音键,这时候耍点小聪明拯救自己,是我无可奈何。
听到这段录音的老师,也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再勉强我。
事情平息以后,我长长地吐一口气,终于觉得这世界像新鲜剥壳的荔枝,柔润甜美。

/////我的沉默,等于默认

我身边少了一个林迦南,而李明夏的身边多了一个少女,就是在那次我没有遇见的流星雨他遇到的。
曾经,我想考到他的大学,和他在一起在夜色里走过校园的香樟树林,闻蓊郁的香气,说年少时期的惊鸿一瞥。
我去找李明夏还书,却看见李明夏身边的少女,我慌张地转身离去,茫然不知何处去,在等红绿灯并喘息的时间里,脸上带着要哭不哭的表情,心里反复跟自己说没什么,把一切放下来,地球会继续转动,时间也会抹平伤口,而我会清醒地活过每一日。
我眼前开始模糊的时候,前方突然不断地传来辱骂,我看清了,有一个影子像彗星撞地球一样朝我袭来。林迦南,他在对面就遥远地看见我不对劲,于是急匆匆闯了红灯,很多司机慌张地急刹车,骂是哪个不要命的小鬼。
他停在我面前,然后抓起我就跑。
我们跑太快,风不断地涌进我眼睛,风干我蓄满的眼泪。它们最终没有一颗掉落。
林迦南说:“这样就不会哭了。”
他又问:“是李明夏吗?”
我的沉默,等于默认。
本来这时候,他可以落井下石,以牙还牙,比如嘲笑我。可是他竟然没有,他竟然是善良地陪我走过很长一段路,坐一程城市的摩天轮,原地站着听一个流浪歌手唱很久很久的歌,直到我终于因为他的冷笑话而笑出来。
“我该怎么谢谢你呢?”他送我回家,我在家门前转身,看着他,问。
“如果你不可以在人前为我拉一次小提琴,那么给我画一幅画吧。我会收起来,保密的。”他小心翼翼地提出。
我点头,然后他下楼的时候,声控灯灭掉,又因为他一声愉快的口哨而亮起。
上一次逃掉没还的书,三天后我终于觉得自己可以以平常心应对,只是看见的李明夏浑身是伤。他不好意思地说走在巷子里,突然就有人像猛兽一样扑过来,乱拳揍过来,他终是不敌。
突然间,我脑海里浮现的只有林迦南,他曾握起又松开的拳头。
第二天他打开的课本,夹着一张A4纸。
我侧眼见他兴奋地拿起来,像个拆圣诞礼物的小孩,可是他的面色却渐渐枯萎,无可奈何花落去。
那一张夸张可笑的漫画,画尽了和放大了他所有的小缺点。
他看我,我不看他,我再也没有正眼看过他。我和他注定是不同的人,本来是两条平行线,意外变成了相交线,可也会一旦过了那个相交点,就奔赴不同的远方。

/////一旦拥有,别无所求

李明夏跟我说,查出来了,原来那个女生本来有男朋友,却瞒着两个男生,分路进行。男生知道了,气不过。
他看着我铁青的脸色,问我怎么了。
我无法告诉他我错怪了林迦南,而他又是如何默默地忍耐了我的无礼。而我也办法开心,从以为失去他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已经开始照顾自己直到痊愈,把一颗曾经为谁疯狂的心抛到时光里。
后来我试图道歉,而打桌球的林迦南淡淡然一球入袋,他擦球杆的时候,平静地说:“周生生,在你眼里我是这种人而已啊。”那一晚,他再也没有打进一个球,一般人会焦躁不安,而他只是满目悲凉。
但这些都是我不必记挂的事,因为在经年岁月以后,这些事只如微尘,想起来只会笑那时会在意的自己傻气。我从来以这样的想法宽慰自己,不必在乎。
就像高中同学怀念初中同学,大学同学怀念高中同学,人总介意过去是不会成长的。
我们迎接了高考后也要变成大学生。
放榜那天我走到学校,愣了一下,然后平静地露出一个笑容。我没想到我的名字变成了横幅上全校第一名的名字。
一路上不断有人祝贺我,他们倒比我更狂喜。有人跟我分析,多半是很多学生心态不好,太看重考试,太焦虑,导致发挥失常,倒是我轻松迎战,竟然第一次成了第一名。我们是考后填志愿,按照学校以往的记录来看,我报北大和清华都没有问题。
我坐回座位上,打开了柜子,里面安静地躺着一封信和一个包装精美的小盒子。
我打开信,密密麻麻的字覆盖了整整一页纸,不知道有谁对我有这么多的话要说。想一想,也只可能是林迦南。
我看着他空空的座位,从来没有这一刻这么想看看他不羁的面容。他是不是像洋葱一样呢?要一层层剥开,才看得见内里。
周生生。你是一个傲慢、神秘、不一般的女生。你能不能剖析一下你自己?
你还记得这句话吗?那一次停电时的不留名游戏,我以为我总算有机会来了解你了,可是你却没有松口。你就是这样了断了许多人想要通往你的桥梁。
我们从初中就一直同班,你总是一个人,可是你好像又不觉得孤单,我总看见你一个人突然就笑起来,我却又不知道你到底在想些什么。这些年,我从来都看不透你。起先没什么,可后来我好奇了,我努力地拐弯抹角想要了解你多一些,可是我总是失败,就算我故意不及格想要把你留下来,你依然离去。
我不能大大咧咧地接近你,因为就算你不说,我却直觉感到你看我的眼神就是对我说“不”。你大概讨厌我不识时务的叛逆,没有自知之明的疯狂,或是不负责任的人生态度。而你所抵达的境界,是我不可期望的疆域。
盒子里是我送你的毕业礼物,是一只表,有一天我路过钟表店,它的广告语是“一旦拥有,别无所求。”
周生生,就算我和大多数人一样,青春期混沌未明,浑噩不知,可是这份单纯的狂妄的快乐,一旦拥有,别无所求。
周生生。有一句话,你要听吗?
周生生,我林迦南对你,也是一旦拥有,别无所求的。
只是可惜,我永远拥有不了。

/////我们少年时便踮脚张望

我戴上那只手表,开始计算林迦南离开我的时间,无比漫长。
他没有再露面。
我本来以为他至少会来学校领通知书,他考得不错,上了本科,考到一个与我不一样的城市。
所以我天天去学校,期望能碰上他一次,可是他连通知书都是他弟弟来代领的。我站在办公室,听他弟弟说他骑了一辆摩托车去公路旅行,就像历史里著名的英雄切格瓦拉骑着一辆摩托车,沿着安第斯山脉穿越整个南美洲,在旅途的过程中切格瓦拉确定了自己的理想,拯救贫穷与苦难。林迦南决定认真起来,无可阻挡。
他弟弟走了,我慢慢地慢慢地哭出来,这次没有人帮忙阻止,于是平生第一次有泪水不受控制地落下来。
有些人可以不期而遇,有些人可以狭路相逢,而有些人却会渐行渐远,终成回忆。
我努力使自己从难过中恢复平静,转身要离开。
一直沉默的老师却叫住我。
“周生生,老师想要的不是一个北大生,老师一直想要的只是一个快乐的学生。你快乐吗?”
我看着老师,他认真得像守着昙花的人,屏息凝视,只怕错过一瞬花期。
“当初我要求必须是你来负责林迦南,是因为我觉得他过度放纵自己,你又过度控制自己,如果中和起来,倒是个妙极了的化学式。”
竟然有那么多人,悄悄地担心我。
我像个在夜色里行走太久的人,突然被放到阳光下,有无所适从,还有感受到旷久未见的温暖。
为此,我回以一个微笑。
“谢谢。我会从今天好好体会的。”
我才知晓,有朝一日,我们将成为必须承担起某些重量的男子与女子,生活自会教会那些我们少年时便踮脚张望、伸手盼摘的成熟情怀。而现在,在每时每刻都在流逝的年少时光,年华是不淋漓尽致不痛快,不极度浪漫不痛快,不哭到微笑不痛快。这是许久以后,我们终将失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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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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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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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个死亡,一个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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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他让女孩最后一次说她爱他,最后一次拥抱他,并让她戴上自己的头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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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一会的时间里,就在平常的生活里,爱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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