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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字短篇校园小说

发布时间: 2023-08-21 20:36:13

① 帮我写一个青春校园小说,1000字以上,不要言情的

第一章:开学了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宇文淘在老妈不停的喊声中极不情愿的从床上爬起来。
经过一番漫长的战斗,宇文淘终于穿好衣服来到了客厅。
但是老妈又开始啰嗦了:“今天第一天报道你就想迟到吗?这书你到是还想不想读了,别在学校给我瞎混。晚上都半夜了还不睡,早上太阳晒屁股了都不起来…”

听得宇文淘不由得皱了皱眉头,他强忍着他老妈的啰嗦,一口气把杯子中的牛奶喝了下去。

然后他走进自己的房间,来到镜子前整理一下发型,所谓头可断、血可流,发型不能乱。
宇文淘习惯性的把手往一摸,却没有碰到钥匙和校牌,于是又习惯性地皱了皱眉头,对客厅喊到:“妈,我的钥匙和校牌呢。”
片刻客厅又传了老妈的唠叨,让他真后悔不该问老妈。“钥匙和校牌,唉,你这丢三落四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啊!你昨天不是放在你自己的口袋里面了吗!你自己找找,我还要和别人聊QQ呢。”
对哦,好像是在口袋里。于是,他一只手整理发型,一只手去摸钥匙等物品,果然还真在口袋里面,幸亏老妈喜欢玩电脑,不然肯定会被她吵死。
过了大约一分钟以后他终于整理完毕。“恩,不错,就是这个。哦,对了现在几点钟了?”
于是他拿起心爱的帆船闹钟一看:“我靠,7:10,来不及了啊!赶紧跑哇。”
然后他随手把闹钟一扔,从口袋里掏出钥匙,跑到了门边,开锁开到一半的时候,突然记起校服没拿,于是又赶紧跑回去拿。老天你在玩我吗?宇文淘抱怨的说道。
经过一分钟的磨蹭,他终于出了家门、下了楼梯、来到等候公交车的地方,车还没来,于是这位小少就靠在路边的大树上,一边玩着新买的预言球,一边听着歌。悠闲之至。
突然一只手搭了上来,吓得宇文淘出了一身冷汗,回头一看,原来是唐子俊这家伙。
唐子俊这货以前是和宇文淘他是一个学校的,曾经一部校车,也是他的死党之一,由于家离得比较近所以也比较熟。而且唐子俊这货没宇文淘高,哈哈,这也是宇文淘喜欢和唐子俊走在一起的原因。

只见唐子俊这货笑嘻嘻的,一拳打在宇文淘肩膀上说道:“哈哈哈,桃子,被我吓到了吧。哈哈,话说你平时不是很早的吗?怎么今天这么晚?”

像宇文淘这种完美主义的双子座的人,当然不允许自己平白无故的被打了一拳,于是他也不甘示弱的一拳打在唐子俊这货肩膀上,微笑的说道:“靠,别喊这个外号。听着烦,还有本少是男生。而且我昨天发现了一个好看的小说,然后看着看着就10点钟了,所以自然就起晚了。”
唐子俊这货超级喜欢看小说,所以也没有介意宇文淘打他,这时宇文淘无意扫了一眼他的眼睛,我去,居然在发光。估计他肯定要问宇文淘是什么小说了。
本来这时唐子俊这货应该是想问是什么小说的,可是这时,公交车来了,一堆人都去抢位置,当然,宇文淘是很悠闲的,他慢慢的走,奇迹的是宇文淘交了那张绿色的毛爷爷以后,居然还有一个座位,靠窗,还是单人座,宇文淘当然当仁不让的坐了上去。申明一下不是老弱病残孕妇专座。
可惜学宇文淘慢悠悠的走的唐子俊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当然他还是可以站的。哈哈。而且这货还离宇文淘很远。
【好了,我也该介绍一下主角了。主角叫宇文淘,外号桃子(宇文淘:“想哭啊!好歹我也是一名男生啊啊!”)初中生,现读蓝魅校园。宇文淘也是一位宅男,日后将由宇文淘为大家带来一系列的校园故事。】
“话说路边的风景真不错啊!好美啊!”宇文淘听着歌,透过玻璃看着窗外的风景,由衷的感叹道。 看了看表才7:17,呼,还好,7:30才开始早读。
这时唐子俊这家伙,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来到宇文淘身边,他挤过来以后说:“桃子,(又是这个外号,啊啊,烦呐!)是什么小说那么好看。?”
为了打发他,宇文淘叹了口气说道:“当然是《魔纹天帝》咯”
“恩恩,好了,我还要过去了,毕竟车门才是下车最快的地方”唐子俊这货满意的点了点头,就又在宇文淘看待外星人一般的注视中挤回了车门那边。
“无语了……”宇文淘过了一会儿说道。
转眼间公交车就来到了蓝魅学校,就停了下来,学生们不断的挤,就想着快点下去,而宇文淘是个例外,他却等人都差不多了下去才背上书包下车,下了车以后,宇文淘也没有理会唐子俊那货了。他自己一人走进学校了,向教学楼走去。
按照老班的说法,宇文淘他们班的位置在二楼,并且女厕所旁边,但是不要乱看,当然宇文淘才不是那种人呢,额,别怀疑他,他对这些没兴趣,并且在宇文淘他们班中都说宇文淘是个忧郁的人,不过好像也是哦。
宇文淘大步走在楼梯上,听着自己的脚步声,宇文淘最喜欢的就是这种感觉了。
“恩哦”宇文淘突然发现前面没台阶了,于是抬起头来一看,原来到走廊上了啊。
宇文淘走在走廊上,突然教室里面不断传来尖叫声,他往教室里面一看,什么也没有发生。
“唔,不应该啊!没事他们叫什么,不对,肯定有鬼。”宇文淘打了一个响指,信心满满的说道
果不其然等宇文淘到教室门口时尖叫声更大了。这时,他抬头一看,刚好看见门与门上的窗之间放上了一块黑板擦。
“靠(⊙o⊙)想阴我,没门。”于是,宇文淘散打家附体,用腿一踹。
“嘭。啪”随着他的腿落下,他自己也被响亮的声音吓了一跳。
唉,没办法,宇文淘这一脚太用力了,门重重的撞在墙壁上,当然那个本来为宇文淘准备的黑板擦也掉在了地上。
然后走进教室,迎来的却是全班的人的疑惑的眼神,估计他们都不知道宇文淘是如何发现的,还有随之而来的各种议论声。
“我靠,桃子,你威武。”
“桃子,你寒假是不是修炼了什么绝招啊!”
“没事情啊,额,刚刚谁吵我,发出那么大声,算了,我继续睡觉。”
“居然没中弹,可惜了。”
“快点准备,有可能等一下又有人来了。”
嘿嘿,宇文淘可没管这些,继续尽直走到自己座位前面,拉出椅子,把书包随手往椅子上一挂,拿出昨天报名时领的新书,把它们整整齐齐的放进桌子里面,然后他正准备趴在他心爱的桌子上睡觉。
这时候,一件又有趣又恐怖的事情发生了。(敬请期待下一章)

② 青春校园励志短篇小说

分享几则关于青春的励志小说,希望大家喜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青春校园励志短篇小说,供大家参阅!

青春校园励志短篇小说:对不起,青春

那个男生总是单手插兜,站在教室的窗边时,金灿灿的阳光总会洒满脸庞,偶尔耸耸肩,一副什么也不在乎的表情。

像所有十六七岁的女孩子一样,在看见他的一刹那,她便不由自主地心动了。

后来她打听到,他喜欢收藏邮票,于是买了好多,各种样式的都有,常常放在手中仔细地摩挲,幻想着有一天这枚自己接触过的邮票能被他触碰。但也只是想想而已,她迟迟没敢送出去,站在他身边已经是一种奢侈了,她不敢追寻更多。当月考成绩出来的时候,他的名字出现在全校前几名的位置——她觉得自己离他又远了一大截。

于是她开始拼命地学,正如所有青春里的痴情人一样,在室友呼吸均匀的时候,自己却猫在被窝里,打着手电如同小偷一般地做令人头昏脑涨的物理题。学累了,就想一想他。困了,就骂自己。委屈了,就自己一个人抽泣一会儿。

那一天她学到了凌晨,总觉得他在叫自己的名字,虽然知道是幻觉,却还是蹑手蹑脚地起来,看着窗外发呆,看着太阳慢慢出来,她第一次知道等待的滋味多么煎熬,就像耗尽了整个生命。

她也开始研究邮票,其实以前从来不知道原来邮票有那么深厚的历史,竟然有那么多讲究,脸贴着屏幕不敢有一丝怠慢,这就是他喜欢的东西啊。久而久之,室友都开始避开她,因为她睡得越来越晚,越来越孤僻,不是捧着物理题就是盯着手机屏幕,要么就是在班级里偷偷摸摸而又害羞地用眼神追逐某一个人。前两样室友不一定能看明白,但是最后一种举动,是人都看得出来,是因为那个帅哥。

某一日,她正要上厕所,在操场上走着,却突然被人拖进厕所与墙壁之间的夹角里。面前站着学校的女老大,她一把拽起她的辫子,然后暴怒地甩到地上:“你什么意思?”

“我……怎么了?”她被无来由的质问吓了一跳,眼泪马上奔涌而出。

“你怎么了?你整天盯着他看,你什么意思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儿小心思,你课桌里有他最喜欢的邮票!是不是他给的?”她摇着头说不是,却印证了她喜欢他,于是对面的人抡起一拳便开始打。

她蜷在角落里,是那么无助,只能任凭身上的疼痛蔓延到心里。最后自己鼻青脸肿地回到宿舍,也没有人敢关心,因为关心她就是和那个女生过不去。她一头栽倒在小床上,痛哭起来。

从那以后,她没有停止喜欢他,只是比以往更加谨慎了。那些邮票被那个女老大给扔了,不过自己可以再买——即使她不会送出去。

自己就是那么卑微,连送出邮票的勇气都没有,毕竟他那么完美啊。他几乎不用努力就可以为班级争光,可是自己即使废寝忘食地学,也只能保持班级中游的成绩;他笑起来永远那么好看,可是自己的脸上布满雀斑;他举手投足都那么酷,可是自己笨拙得像一个傻子;他永远是班级里的焦点,可是自己那么默默无闻。

直到毕业,她也没有把邮票送出去,剩下的只是一场又一场盛大的臆想而已。床下慢慢积攒了四大盒邮票,不知道该何去何从。只是有的时候,活累了,便会拿出来看一看,好像那个少年还在自己身边。

那些年华,无论是什么样子,无论有多少瑕疵与遗憾,都会被人铭记。因为在那个年纪遇见令自己心动的人,并且竭尽全力地、默默地爱过了,便是一个普通人的最美的经历。

而她面对转瞬即逝的岁月,只能叹一口气:对不起,青春,我曾那么怯弱而平凡。

青春校园励志短篇小说:有担当的青春更精彩

在大多数人的眼里,做公益是件门槛很高的事情,不仅要有足够多的金钱和时间,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如果有人告诉你动动手指,不花一分钱就能做公益,不仅利人而且利己,你是不是会产生做公益的冲动呢?有这样的一个90后大学生,创办了一种全新的公益平台,让天下没有难做的公益成为可能,他就是米公益的创始人王子。

王子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虽是人们眼中的高富帅,他却不热衷啃老享受,而是想着做一些对社会有意义的事情。在上大学期间,他和同学就经常参加一些志愿活动,而有件事情触动了他想创新公益的想法。

有一年,他跟随广州志愿服务队到敬老院送温暖,他们陪老人们说笑聊天,喂老人吃水果点心,老人都非常开心。期间,一个老爷爷调侃地说,“像你们这样经常来的人不多,很多人献爱心是带着任务来的,本心里不是心甘情愿的。有些人送来用的东西,送完就走了,也不管你会用不会用,也不管坏了咋办,连个回访也没有。”

老爷爷有些不顺耳的话给了王子的灵魂很大的触动。反思社会上,确实很多献爱心送温暖都流于形式,使好事变成让人尴尬的事。可如何才能让大家心甘情愿做公益,又乐在其中呢?

2012年底,即将大学毕业的王子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同学莫子皓,因为当时两人皆因成绩优异分别被保送北大和清华研究生,正好无事可做。两个充满激情的年轻人一拍即合,决心做人人都能参与的公益。

他们拿出了自己的10万元奖学金,组建了开发团队,利用对互联网熟悉的优势,推出了一款健康有趣的米公益App,手机用户只要动动手指,然后按照提示扭扭脖子、伸展四肢、给家人打电话、做运动、学知识,就能获得虚拟“米币”从而兑换物资,再指定捐赠给某个公益活动。既向人们在细微处传递了健康生活的理念,也轻松地点燃了普通人的公益梦想。

起初,王子周围的同学对他们的做法嗤之以鼻,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然而,事情确实不是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前期,为了解公益的需求,他们走访了多家民间公益组织,虽然整天累得精疲力竭,但他们累并快乐着。他们了解了更多需要捐助者的切实需求,如有的公益组织需要玩具,有的需要衣物,有的需要一些知识的培训,有的需要工作岗位等等,这对他们设计对口捐助,提高公益的效率奠定了基础。

米公益的平台搭好后,接下来要找到捐赠企业。王子缺少和企业打交道的经验,于是在微博上艾特了数家企业的领导,只有少数几家回复他,大多企业都不肯和这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去冒险。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北京的几家公司和他们达成了合作,令王子欣喜若狂。企业捐赠了物品,王子可以根据企业的特征为其找到不同的公益渠道,并在米公益的所有平台上给予宣传,比企业纯拿出钱来做广告,更能让人接受,效果反而好的多。

为了宣传米公益,他们建了官网、微博、微信,他们从微博上传了公益项目视频进行宣传,并给一些大V们发私信请求给予推广,却遭到网友投诉,原因是散布不实信息,有打公益的名行骗的嫌疑,结果账号被封杀多次。在微信上宣传,网友还在质疑,他们的物资是否真的捐出去了,会不会被他们变卖私吞?

由于人们对米公益的认知不足,加上这个年代诚信缺失,他们的一腔热情遭到了质疑。做好事怎么就这么难呢?这个问题经常困扰着王子。尽管如此,现实中的艰难却挡不住公益带给他们的满足感,正如王子所说:“快乐有两种:自己快乐,让别人快乐。从米公益里,这两种快乐我都能感受到。”

自从2013年7月17日,米公益正式上线,与他们合作的公益组织和企业越来越多,其中包括当当网、京东商城等。如今,米公益已经成功策划了多次线上公益活动,10万“米农”在不同的公益项目中献出爱心,有为盲童录制有声读物公益项目募捐,有为自闭症儿童送玩具,为西藏学生捐赠毛衣等等。而更多的网友不仅线上“买米送米”,还热心线下公益活动。他们在不断地传播着正能量,这令王子非常自豪和开心,真实感受到:做公益真的没那么难。

王子曾在一次演讲中说:“在公众眼里,90后是享乐、脆弱、自私又叛逆的,我想让大家知道90后也有责任,也有担当,因为经过磨励的青春更饱满,有担当的青春更精彩!”

同样是青春年华,怎么度过是个人的自由,而只有那些担当的青春才更厚重、更有价值。

青春校园励志短篇小说:青春的纸条

“王老师用一个善良的谎言,挽救了我们的青春。”

那时,我还在初三读书,正是情感懵懂的时候。同桌是个女生,一个很美的女孩,一笑,让人心中一片明亮,好像面对一片春草,一片山花,十分舒畅。

女孩爱笑,爱叽叽喳喳地说话。说话时,望着人,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的,仿佛蝶翅一般,给人带来一片清凉。

有一天上午第四节课,是班主任王老师的。他是带语文的,戴着一副眼镜,能说会道,而且古诗词基本功很好,随便一首词,分析得鸟语花香春光灿烂,让我们沉浸其中,难以自拔。

可是,他又有一个缺点。

他把班上女生男生看得忒紧,不许走得太近,不许有恋爱迹象,用他的话说:“豆子大的娃娃,好好读书。”

谁知,那天上课时,就发生一件事。

当时,他正在滔滔不绝地讲课,眼睛突然一斜,马上停下了,然后快步走到我面前,伸出手说:“拿出来!”我红了脸,左顾右盼,假装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暗地里,把手中一张纸条揉成团,悄悄丢在地上。谁知,这个细小的动作仍被他看见了。他俯下身子,拾起那个纸团,严肃地对大家说:“这是吴晓蒙给周至的纸条。”吴晓蒙,是那个女生。周至,就是我。

他说,自己最近经常听到有同学反映,说我们两人走得很近,总有些不信,不料,今天竟让自己抓了个现场。

说完,他得意地转身问同学们:“我曾经说过,这样的纸条抓住该怎么办?”

大家听了,异口同声地回答:“读!”

他打开来看看,眉毛一跳,瞪大了眼。大家以为他不想读,都起哄道:“读,读。”他点点头,咳嗽一声,字正腔圆地读起来:“周至同学你好,你的英语那么棒,能教一下我吗?我特想考上重点高中。”

他读完,露出一脸失望的神情,笑着道:“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回事。”

大家都不说话了,望着我们俩。

他叹了口气:“看来,是我想错了,把同学们的关系想得太复杂了。现在,我得向他们道歉。”

他说完,真的向我们道歉了。接着,他向全班同学号召,向吴晓蒙和周至同学学习,一个桌子组成一个学习小组,互相帮助,共同进步。而且,他当场预言,吴晓蒙同学和周至同学有如此认真的学习态度,中考一定能考上重点中学。

全班同学听了,都鼓起掌来。

他笑着,把纸条随手装入衣兜,也跟着鼓起掌。

我和吴晓蒙都红了脸,很不好意思地低着头。

以后,我们班竟然没有早恋现象发生,即使有这样苗头的学生,也停止了。大家整日挤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讨论着学习,如一群鸟儿。我,还有吴晓蒙,竟然成了大家效仿的对象。我们当然不甘落后,不只是我们成了大家的榜样,更因为,王老师在课堂上为我们打了保票,说我们一定能考上重点高中的。

那年,我们班考得出奇地好。

我和吴晓蒙都如愿以偿,考上了重点高中。

临走,王老师拿出那张纸条,悄悄还给了我。那张纸条上写:周至,我很喜欢你,你呢?

纸条的背面,是一行龙飞凤舞的字,是王老师的:芽儿只有茁壮成长,将来,才会长成大树,才会在事业上开出红硕的花朵,否则,只能早早凋谢。我相信,我的学生一定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这张纸条,我一直夹在笔记本中。

多少年过去了,很多事情都已经忘记,独有那件事,还有那个善意的谎言,以及那张纸条,我永远忘不了。因为,王老师用一个善良的谎言,挽救了我们的青春。

③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

爱是对的,错的只是我们还没学会去爱,就那么急着去爱。 爱是天性,懂得爱的各种形态与变化则是智慧。也许你遇到了对的人,却还没准备好去爱一个人。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短篇 爱情 故事 小说校园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一:

他就在隔壁班,离我很近,又很远,不会时常到走廊上玩耍,只几次我去接水或上厕所,路过他们班,偶然看见他安静地站在走廊靠窗的位置,目光恬淡,不敢过多停留,生怕他看见我,于是加快了脚步,几乎是小跑着回班。只要看到他一眼我就开心,唇边会拘起笑意,几乎要发半天呆才回神。

不知道他叫什么,喜欢什么,成绩如何,性格怎样,只是单纯地觉得这个人是我喜欢的类型,就好像初一时,也是见了那人一面,就决定喜欢,在什么都不了解的情况下,那时的结果自然是不欢而散。

想象他有一个好听或严肃的名字,两个字或是三个字。既然是班长,那么成绩会很好,又是物理老师班的学生,理科也不会差。看起来很温柔,不像是坏学生,是温文尔雅的书生模样。

一次回班路上,不可避免地要路过他的班级。正要走到他班级的后门时,他却从前门施施然出来了,穿着件和我同款的黑色上衣(我那件是白色,因为太冷所以没穿了)。他往离门口有几步远的窗户那里走,我往没几步远的前门处走,只不到两米多的距离,他却一步一步慢慢地走,还往这边看。我不确定他是否在看我,因为我被他的突然出现扰乱了手脚,慌得只想快步跑走,可他偏在我正前方,无法突破,只好硬着头皮,装作很轻松的样子,视线越过他看向更远的前方,匆匆忙忙地与他错开。

其实是想擦肩而过的,只可惜我没那个勇气,他也没给我机会,就这么错开,像是在道口分开的铁轨。

有时会想到,如果他也喜欢我,那么在一起以后会是怎样?他会牵着我的手,轻轻地拥抱我,或是微皱着眉头耐心地为我讲解习题,他会在下课后等我,会帮我提有些沉的水壶,会陪我去很远的隔了三座教学楼的信箱处取信……

但我也只是想想而已,现实是,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也不会知道我是谁,我只是悄悄地看看他,就会心满意足。

不敢主动去追求,只因我已在初一的那场冲动里丧失了信心和勇气,害怕被再次拒绝,害怕在走廊上遇到,害怕被别人当做课余的闲话谈论……

越长大越怯懦,甚至不如小时候那样勇敢。

就这样吧,就现在这个样子也挺好,不必担忧对方什么时候会变心,不必担忧莫名的烦恼,我只要悄悄地看他一眼,就心满意足了。

记得运动会入场前的准备,看见他把他们班文艺委员的鲜花别在耳鬓,竟叫人移不开眼去,他皮肤白,再加上耳边一朵娇俏的粉嫩的花朵,可真是叫我看得呆住,连本班体委的唠叨也听不见。上场时他们班在我们班前方,看他把花叼在口中,踏着整齐的步子走上跑道,然后在 口号 喊完时信手把花向空中抛去——我简直要忘记接下来应该在上场后做什么动作了。

歌咏比赛时,那么巧,我们候场时,他们在上面的台子上比赛,看他认真地唱着,有条不紊地做着手语舞,倒衬得他身旁的物理老师颇有手忙脚乱的意味。等到我们班也比完,坐在看台上后,我便假装不经意地往他那边看——嗬!竟然盘起腿坐着!有点想笑,赶紧轻咳一声,敛住情绪,可他好像是发现了我一般,好几次都往这边看——我不敢再看他了,于是闭起眼睛听着其他班的合唱。

应该是没有发现,毕竟自己也不算显眼。

某天在走廊上,好像听到他的声音,不记得或是根本就没在意他说了什么,只记得那声音很好听,像是云朵缓缓飘过天空的感觉。于是更喜欢,也更怕他发现我。

但他大抵是永远不会发现我了,因为我压根儿就没想让自己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我只要有这么一个念想,就足够了。暗恋这种事情,只要自己知道,就足够了。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二:

最近一直在循环宋冬野的《董小姐》,他木头质感的嗓音,让我一不小心就想到一场邂逅,想到河岸边摇摇晃晃的水灯笼,和如墨夜色里氤氲而上的烟雾。

这首歌太过动人,当然我并不否认是我的恋声癖为宋冬野加了分,但更多的是那种与爱情撞个满怀的感觉打动了我。

这种感觉像什么呢,大概是像曾有一天,我在十字路口遇见一个骑摩托车的男孩儿,阳光能融化掉有着大白兔奶糖味道的冰淇淋。他戴一副墨镜,下巴的弧度坚硬而柔软,像太阳的神祗一样光明。就像那一刻心脏跳动的声音,像擦肩而过后仍然在记忆里挥之不去的痕迹。

我看过一篇 文章 叫《当我爱上路边女孩时我在想什么》,但我并不认为这就是爱情。爱太深了,我们的心还小,触不到它。相比于“爱”我更喜欢“喜欢”这个词。无论什么样的感情都可以用“喜欢”来诠释。爱需要太多太多的白发,喜欢只是一刹那的心动,一秒钟的花开。

我喜欢夏夏,因为她和我很像,她随时能让我笑到肚子疼;我喜欢小动物,因为它们有温暖的皮毛湿漉漉的大眼睛;我喜欢天蓝色的裙子,因为天蓝色很美而裙子可以让我变得更美;我还喜欢那么多那么多的男孩子,喜欢他们的理由也许只是 篮球 打得很棒,可以把一首歌唱得直抵心扉,抑或是某一天某一节体育课的一次回头,他的笑容点亮了我的眼睛。

我写了这么多的我喜欢,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有一句话这样说:喜欢一首歌是因为它的旋律,喜欢一件衣服是因为它的款式,但只有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我曾经把它奉为真理,现在却突然明白,喜欢,像一座灯火璀璨的大楼,总归要一个稳固的地基去支撑它。没有一种喜欢没有理由。只有爱着什么的时候,是说不出来话的。像爸爸爱妈妈,像每一个人爱着他的国家。

家长们总把早恋视为洪水猛兽中的哥斯拉,我猜我妈如果知道我喜欢过而且还喜欢着这么多男生的时候怕是要白眼一翻直接昏倒。他们会一遍又一遍地向你说教那个男孩有多么不值得爱,你现在的年纪有多么不该浪费在爱情上。当你试图和家长们解释“喜欢”与“爱”的区别时,他们有限的脑内存是铁定无法接受的。

可是什么样的喜欢是对的,什么样的喜欢是错的?因为种子被种在了错误的季节,就注定没有机会发芽,没有机会看看这世界的美丽了吗?

我一直都相信月老的存在,这世上所有的他和她都早早地用红线拴住了。我这一生也许会遇见很多男孩,但总会受红线的牵引去找到那个他。也许会有很多男孩的美好瞬间值得喜欢,但只有一个人受得住我那一句“我爱你”的重量。

在他穿越时光的神话抵达我面前之前,我也许还会喜欢很多人。别骂我,只是像林宥嘉唱的那样,“这么年轻,我还有这么多时间,不去喜欢谁,多不对。”

可是只有我的心足够强大了,才会去说爱吧。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三:

校外教学那天,天气冷得几乎睁不开眼。我饿着肚子急急忙忙赶到集合点,被催去跳绳还崴了脚,瞪着眼睛快要哭出来,满心都是抱怨。大家都跑去看接力赛的时候,我独自缩成一团,想着“今天真是太糟糕了”、“衣服穿少了,回去得感冒吧”,绝望地看着灰蒙蒙的天。

这时回到集合点来的他正好看到人群后面那个被风吹得无比狼狈的我,哆哆嗦嗦地跑来,明明自己也冻得脸色发白,却还是毫不犹豫地脱得只剩一件短袖,把外套和衬衫全堆在我背上,还得意地从包里抽出一个小号毛毯,牢牢裹住我的脖子。

我呆愣愣地看他,他就皱着眉头说“嘴唇的颜色好糟糕啊”。这个比我高不了多少的瘦男孩每次一皱眉整张脸就变得非常惹人发笑,不太大的眼睛简直要挤到一块儿去了,让人看了忽然就觉得心情好起来。

我把手递给他,他咕哝一句“好冷啊”,就直接揣进怀里焐着,一边还碎碎念“前辈们真是有干劲,我还差得远”、“早晨就发信息给你怎么还忘记呢”、“其实我还蛮清闲的,刚刚早点儿回来就好了”……

鼻子有点儿痛,我眨了几次眼,大概有模糊地“嗯”过几声当做回答。他瞄我一眼,就扯着我找了个人群的缝隙让我看接力赛,还不停问着“从这里能看到吗”、“要不要再站过来一点儿”。

那个时候已经是下午两三点,天气终于放晴了一些,可风还是挺大,吹得我打哆嗦。我紧紧裹着毯子和一层又一层不属于自己的衣裳,和他两个人站在人群的后方。他忽然从背后将手环上我的肩膀,轻微的重力失衡后,背上贴着一个暖暖的胸膛。心跳声那么近,清晰可闻。

“恋爱中的人都是傻瓜”——嘲笑过这句话的我,原来也有后悔的一天。

为了他早起梳妆打扮,在超市里拼命地思考“他会喜欢吃什么”;重感冒抽着鼻涕,第一个想到的不是“又可以请假偷懒了”,而是“要快点儿好起来;不能传染给他”。想要再近一点儿、再待久一点儿……所有这些自己曾经嘲笑过的傻事,原来只是因为“喜欢”两个字,就会付诸实践变成现实。

人真是会变的啊。

就好像面对“烂桃花”的穷追猛打,以前的他只是苦着脸帮我拖住对方,现在却学会了态度强硬地将我扯到一旁,一脸“我们甜蜜我们的,你一边看去吧”的别扭表情。

刚认识的时候,他还是个在地铁上给女孩子让座的好绅士,现在却挤挤也硬要塞进我身边的小空隙里,把我困得直耷拉的脑袋揽到他的肩膀上,告诉我还有很远睡吧没关系。结果家里人发来的信息把我吵醒,他郁闷地看我在手机上啪啪啪地用拼音打字,问我发给谁。我说发给我最喜欢最帅气最有男人味的老爸,他便皱着脸发誓要去学中文。我大惊地问:“难道你要偷窥我的短信?”他说:“不是啦,学了你的语言就可以看懂你写的东西。”

我们一起去水族馆看企鹅和鲨鱼,路上走过一对对的情侣。在这个全民浓妆的国度里,总是素面朝天的我难得一次在脸上认真地涂了几笔,心里居然还会纠结不安,“不戴眼镜会不会显得脸很大”、“眼线有没有花”、“粉底掉光了会露出黑眼圈吧”……而他,却摸摸我的头,说:“不用特地这样的,平常就够可爱啦。”觉得好笑又可气的同时,心里痒痒的那种感觉,应该就是甜蜜吧?

而闺密也开始毫不留情地揭发我:“明明夏天之前一点儿干劲都没有,甚至被指责出勤率过低,最近却干劲满满地每天早早来学校,到底是想看谁呀?”我怒而反驳,“夏天是因为身体状况差和想家”、“现在身体好了专业课也好玩了”,等等,心里却在担心自己的脸一定很红吧……真是好没面子,这么容易被看出来吗?

不过想到那个可怜兮兮跟我抱怨“明天又是周一啊不想去学校”,顿了一会儿又说“不过想见面啊周一还是快点儿来吧”的男孩子,我就忍不住又笑起来。

原来如此,那种想要在一起的心情,我们都是一样的啊。

④ 初三 青春生活小说 1000字

《哪一段青春不荒唐》
青春的那一页宣纸上,初时急匆匆高提了笔,摆开架势来弄风云,常常一不留神间,滴下几滴

墨迹来,以至于多年后,羞赧到总想绕开。 那时候,人生锦年,心高气傲,满城男儿瞧不上

,独独于千万人之中最后喜欢上他。这喜欢,荒草一样地长,以至于有点穿户越墙的张狂。有一

天,忽然一个人,在极冷的冬天,起了兴儿去找他。迢迢地过了曲曲折折的长堤,过了瘦瘦细细

的小桥……然后一个人回来了。锦绣年华里,有的是无果的爱情,可是,却能在一个人的内心里

演绎得烽烟四起。人生最好的时光里,总会犯上一些痴,或者傻。总会无视规矩方圆,我行我

素,一条道走到黑尽头,直至撞墙。好好的书不读,好好的路不走,偏要拐了一个人,心慌慌

地,到荒僻的郊外,或者无人的楼顶,喝酒,抽烟,谈艺术,谈离爱情或远或近的话题。放着身

后一大群亲人的心焦不顾,以为自己是仙了,从一群泥人里超脱出来,其实,多像一个逃到苦寒

边塞举旗的叛军。都是这样吧,总要绕过那么长的路、那么多的桥,到最后,才有了释然,才有

了这内心的清朗自在。回头想想,也不为过吧,青春,毕竟是人生才开场。刚开场,自然紧张,

自然做不到张弛有度,自然是拿得起却还不能放得下。那些一意孤行的欢啊,那些惊雷一样的爱

情,绝对,突兀。像初学绘画的小学生,桃红,草绿,用得太过纯粹,红就红到明艳灼人,绿就

绿到漫漶无边,不留白,不后退,只会一笔又一笔地添。到后来,才惊觉,是白辛苦一场。或长

或短,在那些美好的时光里,我们,一意孤行痴傻了多少回,寂寞地寻找,盲目地执著,问结

果,或不问结果。哪一段青春不荒唐!哪一场爱情不受伤!好在,还有后来;好在,还会长大

,还会放下。那一团莽撞的重墨,终于懂得兑些水,浓淡深浅之间,见出了节制和理性。那些惊

天动地的荒唐岁月,都可以化作后来素淡绵长的回忆吧。

望采纳!!!!

⑤ 短篇青春校园爱情文章1500字

在青春的爱情里,每个人都很期待,但也有很多人在其中充满伤悲,成为一段只能被回忆的爱情。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短篇青春校园爱情文章1500个字的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短篇青春校园爱情文章1500个字篇1:有一段青春,不再提起

文/雨夜情深

有一段青春,留作永恒。剪一段时光,放在最美的段落。好好保存留作永远,时间过去岁月的路过。只是多了一道曾经,流年一路改变了我们的模样。送走了我们的青春,留给了我们曾经。这样的夜别样的心情,倒影的年华。深夜想用文字表达我内心的段落,可是终究写不出整个心情。背着这些流年在岁月里流浪,终究没有安静的场所。来安放我这沉淀的一切,似乎不能放也不能放。因为只有装进心里,才最为合适。也没有地方比装进心里,更安全。就这样让这段流年,从此埋在心里。不再提起,让时间的尽头。留作无声的永恒,

有一段青春,埋葬的时间。总有一些人拼了命的,挽留最终还是留不住。总有一些话始终未能说出口,直至最后再也不必说出口。埋葬过去,我们有着太多的沉默。像是在时间的路刚好遇见,只是你装做什么也没看见。很多年过去了,我始终在这里执着。时间走过这里并没有,我想要的段落。也许下一段时光,会遇见一个更好的彼岸。流年划过陌路,我们终于渐行渐远。来不及说再见,也来不及为那段。往事而伤心哭泣,一切要走都是上天。许早准备好的,只待我们路过此地。

有一段悲伤,注定成为生命当中的曲子。一路离伤一路练习,秋天的落叶只能随风而去。走远的路人只能默默祝福,也许生命是一种选择。也是一种惜缘,一路顺着时间的痕迹。找到这个叫做岁月的尽头,一路的我们只是历经一次。流年就走散这么多的随行者,时间终告诉了我们。什么叫做流年,流年却告诉了我们。什么叫做永恒,独自站在黑夜的山峰。似乎自己与这个世界隔离一般,没有声音没有吵闹。是那么的凄凉。那么的安静,那些无声的岁月。只有宁静陪伴和这安静的夜,

珍惜的人,走过的路。我们跟着时间越走越远,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能留下来的才算是你的,一些路一些分别。时间终把那上错车的人,越送越远人生是一列车。走走停停,那里都是站,那里都有拥挤的人群。匆匆忙忙追追赶赶,一路的旅途有人坐错了车。有人坐过了站,似乎每一幕都在重演着。走过的路遇到的人,要走多久才能遇到直正对的人。这个世界真正能相遇的,真的太少。

有一段痛,我选择永远沉默。有些话选择不再提起,有些路选择安静走过。有些人有些情,有些时间注定。是陌路的相峰,有些人从我们生命路过。从不留下任何痕迹,有些人注定留下痕迹。但误以为别生活的悲剧,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只是换了种方式,换了个地点换了一批人。有些痛我们并不需要,向每一个人诉说。因为不是所有的痛都能说出口,有些伤真的是没有语言。可以表达只能用文字默默埋葬,这是我们的世界也是流年的见证。

最初的你,终经历一段落幕。变成坚强的自己,带上自己的梦。终于如愿以偿,记得最开始。你还是那个好笑的那一个,转眼时间走过。我们多了几份沉默,却少了几份语言。走在相识的最初,回想那么走远的画面。仿佛就在昨天发生的一样,无言以对历在那段时光。我们总以为我们还在,只是再次回到现在早已告秋还冬。路过你忧伤的心,最初的你。只是随着时间的沉淀而沉淀,我们曾写下的模样。只是再也找不到当初的那份勇气,只是再也翻不出那份。沉默已久的流年,

那些年,那些记忆。那些所历的每一幕。都是离别的痕迹,每一个夜上都是一个难眠的夜。有些事情,在经过了时间的沉淀之后。总会被遗忘在角落,而有些身影则相遇在风景无限的沧海。以为这样会一直走下去,当岁月划过。留下记忆的沧桑,是否会想起某个场景。触发埋藏在心底深处的泛黄,或许才明白。当初所谓的遗忘,也不过是暂时的失去记忆故事。流淌在回首之间,穾然才发现当初以为会一直。陪伴在身边的你,此时却早已不见了踪影。

有一段落幕,经历的时间始终是一个漫长的流年。在那些散落的人群中,依然没有半点音讯,无论是时光的离别。还是远去的祝福。相信那些从离别中,来回走过一遍的漂泊者。有一大半会胜过很多千言万语,漂浮中有很多语言是不需要发出声音的。也有很多无声的流浪只有喜欢安静的爱好者才懂,很多年过去了那些一起走过的人。说好一起经历风雨,一起走过流年直到出现最后的彩虹。生命终是一次旅途,那些出现的人终是走的走散的散。最后留下来的人,才会经得起岁月流逝。才会经得起时光静好,感谢那些所离别的时光。也感谢那曾埋过的年华。感谢我脚下那几个陌生的城市,也感谢那几年所执着过的年华。

短篇青春校园爱情文章1500个字篇2:说不出的 我爱你

说起青梅竹马这回事,我没有任何的发言权。我因为搬家太频繁,在青梅竹马这件事从一开始就输在了起跑线上。

对于青梅竹马这回事,老钱的故事就比我丰富得多。

老钱在穿着开裆裤的时候就认识了郭婷,那时候他一点都不喜欢郭婷,因为郭婷从不爱和他玩。我插嘴,这不是废话吗,老钱你从小就是个大胖子。

老钱瞪我一眼,说傻逼快闭嘴,听我和你说接下来的故事。

郭婷越是不爱和他玩,他就越想要和她玩。他越是表现地想要和郭婷玩,郭婷就越是讨厌他。在六岁时,老钱已经明白了一个真理:女人有时候是无解的。

我知道我爱你,可我知道你等的人不是我

老钱在七岁的时候搬到市里上小学,没想到踏进教室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郭婷。那时老钱正苦恼着怎么和一个陌生的班级打交道,突然出现的郭婷在他眼成了仙女下凡。

老乡碰老乡,老钱一个激动就对着班里说:“郭婷我从小就认识,谁都不准和她玩儿!”

这句话便是郭婷在小学时再也没搭理老钱的原因。

鉴于郭婷现在的个性,我想那时的郭婷心里一定在想:凭什么老娘只能和你玩?!

小升初,两人又分在了一个班。

老师让大家排队,按照身高排座位。老钱那时还没发育开,正好和郭婷一般高。老钱还耍了个小心眼,算准了位置,如愿以偿地和郭婷同桌。

老钱现在还老说这件事,老念叨:要是我现在还有当时的智商,还愁会挂科?

我说:老钱,依我看那是你这辈子最机智的时刻了。

两人是同桌,但郭婷还是不爱搭理老钱。

郭婷和老钱坐同桌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画三八线,老钱每次越线就被郭婷用尺子一段乱打。老钱刚开始老越线,想逗郭婷,可实在禁不住尺子的一顿乱打,倒也老实了。

郭婷在初二的时候喜欢上隔壁班的班长。那班长是个大高个,老钱在他面前矮了一截,瞬间没了气势。

为此老钱天天逼着自己喝牛奶,而不久前牛奶还是他最讨厌的东西。

但真正让老钱苦恼的事情,绝不是自己的身高,而是情窦初开的郭婷。

情窦初开的郭婷,疯狂迷恋上隔壁班长,以及班长喜欢的所有东西。这可急坏了什么都不懂得郭婷:艾弗森是矮的那个,科比是高的那个,姚明是最高的那个,麦迪是眼睛永远睁不开的那个.....诶?为什么加内特长得和科比一模一样!

.....尼玛加内特哪里和科比长得一模一样了!

作为从没看过且对篮球毫无兴趣的郭婷,为了能和班长有共同语言,没办法只得请教同样喜欢看篮球的老钱。

老钱一开始拒绝了,心想让郭婷和别人玩就算了,怎么可以把郭婷推向别人?!但老钱看着郭婷的表情,实在不忍心。叹口气把一本篮球杂志扔在了郭婷面前,说要了解NBA就先从篮球先锋报开始吧,以后有不懂的再问我。

要命的是,老钱在那一刻明白自己已经彻底喜欢上了郭婷。

人这生物最奇怪的就是: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多喜欢一个人,直到看到她爱上别人。

没办法逆转。

老钱是班长的背面。

班长的青春是热烈是激情,是校队队员,是晒不黑的高个子,是郭婷心目中的焦点。

老钱的青春是平淡是沉默,是无名小卒,是黑皮肤的矮个子,是郭婷不在意的角落。

你爱的人爱你时你是全世界,你爱的人不爱你时世界都和你没关系。

老钱和郭婷的高中是初中直升,两人成绩相近,又分在了一起。

两人成了名副其实的青梅竹马,两人的关系比刚进初中时好得多,自从郭婷开始向老钱请教体育问题以来,两人渐渐什么话题都聊。但郭婷说的最多的,永远是隔壁的班长。这时老钱长开了,初三那年一下长了十公分。

这时郭婷和老钱讲话已经需要稍稍抬起头。

高一那年,老钱坐在教室的倒数第三排,郭婷坐在第二排。高中时一次课后都会搬着凳子坐一个桌子,严格意义上没了同桌这个概念。郭婷每次下课都会坐到老钱旁边,两人一起讨论今天的比赛。不知道他们情况的人,一直以为他们是情侣。

不知是有意还是毫不在意,郭婷也从来不去澄清。

直到高三那年,她和班长走到了一起。

大学,两人终于去了不同的城市。

老钱常说自己不能一抬头就看见郭婷,怪奇怪的。这也难怪,从小学一年级起,整整十二年,老钱都能够一抬头就看见郭婷。

郭婷趴在桌子上睡觉时一定会把脸朝向右边;郭婷难过时一定会捏两下自己的鼻子;郭婷看到喜欢的东西时一定会先深吸一口气;郭婷撒谎时一定不敢直视对方的眼睛。

这些习惯,除了从小和她一起长大的老钱,或许没有别人能注意到。

大二那年,郭婷去南京找老钱。

郭婷一路上有说有笑,但老钱还是能察觉出来郭婷的不对劲,只是老钱什么都没有问。

那天老钱陪郭婷通宵了一晚上,第二天郭婷就回去了。

而后老钱在微博上看到了郭婷分手的消息。

老钱那天就买了车票,站了五个小时,跑到郭婷在的城市。他一路狂奔,终于到了郭婷的学校。这个看到消息下一分钟就买车票,二话没说就奔向郭婷大学的老钱,却在校门口犹豫了。

后来老钱又一个人跑回了南京。

那时我听到这里,没忍住直接骂他一句:“怂逼!喜欢她干嘛不说!”

老钱说,我和郭婷从小一起长大,她喜欢一个人时的眼神我一眼就能看出来。

我从来没有在那个眼神里住过。

这世上有太多故事,或热烈或沉寂,或苦逼或幸运。以前我不懂,常觉得有些故事的结局完全可以更好,比如:“为什么不勇敢点?”“为什么不说出口?”。现在我开始明白,我们眼里所谓的完美结局,不一定是局中人想要的。

因为我太明白,有些话不必说出口。

只要没有告诉你,就可以保持现在的样子。

我翻山越岭,我跋山涉水,我把要对你的话排练了几百次。可偏偏我太了解你,因为你等的人不是我,所以我不想告诉你。

如果我正好遇见你,只是我刚巧来这里;如果我正好遇到你,只是我刚巧走到这里。没有翻山越岭,没有跋山涉水,只是刚巧遇见你。

老钱的故事我一直想写,却不知道怎么写。今天老钱给我打电话,一边预祝我新书大卖,一边说:“卢思浩你个矫情逼,记得你以前送我一张明信片吗?”

我大惊,心说我居然会给老钱这个死胖子寄明信片。

老钱在电话那头说:“我今天又翻到了这张明信片,发现上面有句话...”

“即使今天坐在你身边,也不敢对你说我爱你。”

我听着这句话,仿佛看到了老钱从初中起对郭婷的暗恋,那是他一个人的兵荒马乱,那是他一个人在角落的自我斗争,那是他的青春。

我记得高中毕业那年,老钱这辈子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为郭婷唱歌。老钱唱的是周杰伦的晴天:“为你翘课的那一天,花落的那一天,教室的那一间,我怎么看不见,消失的下雨天,我好想再淋一遍。”

然后老钱唱:“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

我知道我爱你,可我知道你等的人不是我。

所以即使今天坐在你身边,也不敢说对你说我爱你。

短篇青春校园爱情文章1500个字篇3:那些以玩笑说出口的话,往往是最真的表达

作者:不倾城

有人说世上从来没有所谓的玩笑,所有的玩笑都有认真的成分,多少真心话在玩笑中说出口,只是不想让懂的人,怎么都不会懂。

是啊,有多少想要真心表达的话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无奈说不出口。

很想念一个人,清醒的时候放不下矜持,隔绝不下彼此之间的距离,于是会在某一次大醉过后借助酒劲把所有想说的话诉之于他,然后第二天酒醒过后,身边有人说起,你矢口否认,把它解释成酒后胡言乱语,可是你心里最清楚酒后的胡言却是最真的真言;

很喜欢一个人,却害怕得不到想要的回应,最后连朋友的位置都没办法保留,可是心里却有隐隐的不甘心,或许知晓心意彼此会有另一番可能,抱着这样的侥幸,于是会选择在愚人节这样的日子里向他表明自己的心意,若被拒绝,还可以笑着说:你竟然当真了,我和你开玩笑呢,哈哈哈。然后转身后便是长久的失落。

你是否也是这样的人?那些倔强又违心的话,总是可以轻易地说出口,而那些甜言却总是找不到合适的机会表达,怕一片真心被辜负,怕得不到回应,反而会打破之前关系的平衡,于是很多真心话便以玩笑的口吻说出,一边期盼着他能够给予回应,一边又打着哈哈,我和你开玩笑呢,以此来掩盖心底的失落。

叶子是一个性格大大咧咧的姑娘,喜欢打打闹闹,喜欢开玩笑,身边有很多关系很好的哥们,文轩就是其中一个。已经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渐渐地对他产生了不一样的情愫,等自己意识到之时,早已深入骨髓。

因为彼此关系很亲近,所以什么样的玩笑都开过。曾说过如果找不到心仪之人,干脆俩人凑合过;也曾说过未来的那个他要按照文轩的标准找,一样的帅气逼人,一样的幽默风趣,一样地懂得照顾别人的情绪。或许从那个时候起自己便已经对他产生了超越朋友之间的感情吧。

后来的他们依然保持着之前的关系,一起吃喝玩乐,开各种各样的玩笑,可是叶子知道有些东西正在悄悄改变。

会更加关注他的一举一动,会忍不住地把目光停留在他身上,有女生的搭讪会忍不住试探。

也会想要找一个合适的机会表明自己的心意,可是却鼓不起勇气。

因为太过于熟悉,所以她一直都知道文轩喜欢的女子的类型,而自己大相径庭,她也一直知道文轩心中住着一个求而不得的人。她害怕自己的表白会让彼此间滋生间隙,再也回不到当初。

清醒的时候尚且能控制住自己的情感,但是酒醉之后却再也难以控制。

那天是自己的生日,然后一大群朋友为自己庆生。只记得喝了很多酒,记得说了很多话,然后便断片了。直到第二天听朋友说起,才知道原来所有的心事都已表明。

可是他们却认为你只是酒醉后的胡话。你鼓足勇气,决定彻底摊牌,你说如果我说的是真心话呢?他们却一致认为你还没有彻底清醒在开玩笑。看吧,习惯开玩笑的人,你唯一的一次认真都会被认为是玩笑。

一群人喧闹,然后你笑的比谁都大声,是啊,我真是喝糊涂了,我怎么会喜欢他呢,他长的那么丑,脾气又那么臭。哈哈哈,可是其实只有你自己知道这些才是违心的话。

你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习惯于伪装自己的情绪,装作一副百毒不侵的样子;

你会说很多狠话,很多违心的表达,却从来不肯透露自己的一点软弱;

你表面像一块石头一样坚硬,只是不希望把自己的悲伤暴露,宁愿自欺欺人,装作不在乎,也不愿承认(⊙o⊙)哦,我是真的喜欢。

所以你对酒精情有独钟,因为只有酒醉你才能把自己心底的秘密袒露出来,以不清醒的方式,以可以为自己留一丝防线的余地,即使失败,你也可以以醉后的胡言来掩饰;

所以你才会在很多次说过的话后加上一句:哈哈,你当真了,我是开玩笑的。只有这样,你才能够保有最后的一点尊严,不至于一败涂地。

你就是这样一个倔强的人,倔强地为自己构造一个屏障,可以随时随地保护自己。

可是也只有你自己知道那些玩笑的背后才是最真的表达,而很多时候你说的很多脱口而出的话:比如不喜欢,比如你走吧,比如不想念,这些可以轻易说出口的话却最违心。

我们总是这样,不善于表达情感中最柔软的部分,却可以把那些坚硬轻易地表达。我常常在想,如果我们都可以少一点口是心非,多一点坦诚相待,是不是我们会过的更简单一点?

其实我们终其一生也都在寻找那个懂你的人,他可以看透你所有的口是心非,也可以读懂你玩笑背后的表达。懂你的沉默不语,小心翼翼地呵护你的孩子气。

⑥ 关于校园生活的小小说,1000字左右 ①、题材尽量与校园生活相关。 ②、思想积极,叙述生动。 ③、

下课铃一响,同学们纷纷跑到放扫把,拖把和桶的地方,因为老师说今天要大扫除,所以一下课,就去准备了。在这个班里,最霸道的就是谢丹娜,而我呢,又是谢丹娜的好朋友,你在我身上找,红一块,紫一块,都是她掐的,如果你得罪她,你不得好死啊!准被她打死!!!她啊,腰缠万贯,她家正在盖别墅,她家原有7台电脑,被她妈妈送人4台,所以她家只有3台电脑! 她长得眉清目秀,身材很好。哪像我,胖胖的,不过本人觉得挺好的,别人瘦得只有一把骨头,我还好嘛,强壮!她的脾气暴躁,谁都不敢惹她,而我又和她是好朋友,着大概是缘分吧,我乐观,她脾气暴躁,说不定可以帮她改改呢。 今早,李老师把工作分配好了,我们的李老师是最好的,大概是我们全班认为嘴好的老师,我们老师帮我们获取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罗雄镇语文第一。她长得很漂亮,卷卷的头发,被烫过,在课堂上,她是我们的老师,课下,是我们的朋友,也对我们很好。她家正开着“李氏烧豆腐”同学们都爱吃李老师家的。她从不浪费时间,而且,教学方法独特。 刘老师说扫完地后,到桂花树下背科学。刘老师是我们的数学老师,也是科学老师,他很脏,也很啰嗦。只要有人讲话,他就会浪费时分钟的时间,上数学课,我听他废话,上科学课,我听他念经。天哪,天理何在? 我们坐在乒乓球台上背啊背,我知道他没耐性,等不到65个同学全背完,于是,5点20多分就放我们走了。

呼喊特丽莎的人我迈出人行道,朝后退 几步,抬起头,然后,在街中央,双手 放在嘴上作喇叭状,对着这一街区的最 高建筑物喊:“特丽莎!” 我的影子受了 月亮的惊吓,蜷缩在我的两脚之间。有 人走过。我又叫了一声:“特丽莎!”那 人走近我,问:“你不叫得响一点,她是 听不到的。让我们一起来吧。这样,数 一二三,数到三时我们一起叫。”于是他 数:“一,二,三。”然后我们一齐 吼:“特丽丽丽莎莎!” 一小撮从电影院 或咖啡馆里出来的人走过,看见了我 们。他们说:“来,我们帮你们一起喊。 ”他们就在街中心加入了我们的行列,第 一个人数一二三,然后大家一齐喊:“特 -丽丽-莎莎!” 又有过路人加入我们 的行列;一刻钟后,就成了一大群人, 大约有20个吧。而且还不时地有新成员 加入。要把我们这么一群人组织起来同 时喊叫可不容易。总是有人在没数 到“三”之前就叫了,还有人尾音拖得太 长,但最后我们却相当有效地组织起来 了。大家达成一致,就是发“特”音时要 低而长,“丽”音高而长,“莎”音低而 短。这样听上去就很不错。当有人退出 时,不时地会有些小口角。正当我们渐 入佳境时,突然有人--如果是从他的 嗓音判断,他一定是个满脸雀斑的人- -问道:“可是,你确定她在家吗?” “不 确定。”我说。 “那就太糟了,”另一个 说,“你是忘了带钥匙,对不对?” “其 实,”我说,“我带着钥匙。” “那么,”他 们问,“你为什么不上去呢?” “哦,可我 不住这儿,”我说,“我住在城市的另一 头。” “那,恕我好奇,”满脸雀斑的声音 很小心地问,“那到底是谁住在这儿?”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说。 人群似乎有 些失望。“那能不能请你解释一下,”一 个牙齿暴露的声音问,“你为什么站在这 儿的楼下喊‘特丽莎’呢?” “对于我来 说,”我说,“我们可以喊其他名字,或 换个地方叫喊。这并不重要。” 他们有 些恼怒了。“我希望你没有耍我们?”那 雀斑声音很狐疑地问。“什么?”我恨恨 地说,然后转向其他人希望他们能为我 的诚意作证。那些人什么也没说,表明 他们没接受暗示。接下来有一阵子的尴 尬。“要不,”有人好心地说,“我们一起 来最后叫一次特丽莎,然后回家。” 这 样我们就又叫了一次。“一二三特丽 莎!”但这次叫得不太好。然后人们就纷 纷回家了,一些人往东,一些人往西。 我快要拐到广场的时候,我想我还听到 有声音在叫:“特-丽-莎!” 一定是还 有人留在那儿继续叫。有些人很顽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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