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字短篇小说后记
A. 写了20万字,是一种什么水准谈一下我的感受
从两年前开始写作,一直到现在,断断续续,一共写了20万字,这段历程,其中的感言,可谓什么滋味都有。
本链茄人的写作基础,是从高中读文科开始,诵读了不少诗词,开始喜欢上诗词,后来因为工作的原因,这些都被搁浅。前些年吧,因换了职业,工作之余又重新开始翻阅起诗词,并在网上(慈善诗会)系统学习了对联写作,又自学汉语基础知识点,但不是很专业,只是拿点资料自己随手看看。学了这些之后,感觉“基本功”提高不少,就产生了写小说的期望,只是可惜,平时自己没有写文章练习,这个时候,就感觉错失了练习的好机会。
我是从网络小说开始写的,主要是网络小说发展到现在,各大平台已经比较完善,把自己的文字写起来,放到小说平台上发表,不管质量怎么样,自己总有一种收获感,虽然自己也知道,刚开始写确实如作家海明威所讲的,就是一堆狗屎。
第一本网络小说,写得是女频,主角池羽,生活在现代,在一次深入朋友家开的矿山时, 不幸陷入深坑,穿越到了唐朝,围绕杨贵妃,展开了池羽的修仙之路,和宫庭内的斗争,及太子们的爱恨情仇。为此,我还收集了有关那段历史时期的一些文献,阅读了《花千骨》。后来,又看了《武动乾坤》,感觉里面的故事,自己的情绪更能受到影响,第一本小说《繁花仙子》写了4万字,就太监了。这样,便开始了现在每天都在续更的玄幻仙侠小说《凡间仙修记》.
这本小说,写得是主角以一个废柴,走上修仙之路,不断崛起的故事。故事有些老套,作为一个新手小白,老套的故事,更容易上手。刚开始档唤念写的时候,文笔很散,写着写着,经常离题,或者说更像是在写散文一样,故事的构思也没有目的性,思路也不畅,有时坐下来,不知道写什么好,会不断的怀疑自己,这些都是正常现象。其间,好几次想放弃,可后来,自己确实喜欢写点东西玩玩,而且还有一个梦想,写一本完整的小说,提高写作能力,成为签约写手。当写到15万字的时候,还是觉得离梦想,非常之遥远,仿佛是天上的太阳,伸手去抓,只能听见一些空响。现在到了20万,情况就大不一样了,这是一个跨越,这种跨越,是历经千山万水后坐看云飞云散的从容,是那种经历万千繁华的平静,小说的故事情节,在你的眼里,更加清晰,你会沉入角色中,享受角色带给你的喜怒哀乐,这个时候,写作已经不是一项劳苦的事情了,而是每天都必须去做的快乐事,一旦某天你没有去做,你会很焦虑,会有一种负罪感,人就是这么奇怪,虽然你并不急于去取得成绩。
写的过程中,你会不断去修复前面的内容,会有新的故事构思出现,内容也不会像开始时那样平铺直叙,会出现“卖关子”“悬念”等吸引读者的构思出现。这些是跨越式进步的体现。
当然,20万字,可以说,还没有入门,对小说 的总体规划和构思大纲,还没能力把控,估计这种能力,要到50万字吧,到那个时候再来说说我的体会吧!总之,只要你坚持下去,相信一定会成行困功,我很高兴,能把自己写了20万字所得到的提高感想分享给大家,进步是可以感受的,只要你肯攀登!
说归说,做归做,你如果走上写作这条路,切记!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半个小时休息一下,每天锻炼,作家唐家三少,是上午写作,下午跑步,晚上是不工作的,因为晚上工作太容易疲劳,伤身体。而我自己是晚上和周末,因为那些时间要上班,没时间练笔。我为何会说这些话,因为我的颈椎,腰椎,都出现了问题,疼痛和难受更是难以言表。当你开始发现后,再想去治,就来不及了,去年光花在缓解病症上,就是好几千,得不偿失啊。
也许将来我还是写不好文章,当不了签约写手,但我还会继续写下去,远方,只在脚下,踏遍天涯海角,览尽风华月貌,无悔出发时的初心萌动!
B. 求自创穿越短篇小说【要符合历史】
不知道这篇可不可以,希望能帮到你~^ ^~
三国·丹青
人说,丹青之色,百代不渝。
那是个以画为生的人。
谁都不知道他的姓名,也不知道他是何方人也,又要去往何方。
他自名“画痴”,说是从吴地的千山万水而来,往吴地的千山万水而去。
画痴肩上挑着一个小小的蓝布包袱,戴着大大的斗笠,也不束发,胡子拉碴,着一身破旧的赫衣,蹬一双仿佛日晒雨淋、跋山涉水都不会破损的草鞋。
虽然装束与路边的乞儿无差,但当人们看到他斗笠下,那张狂不羁的笑容和星子般明亮的双眸后,却都纷纷收起了适才的不屑,着了魔似地相信了他的话。
画痴说,他这一生只画一幅画,那幅画,只给一个人看。
皖城巷口,讲故事的老人坐在丝绦纷乱的柳树下,摇着一把蒲扇,眉宇间飘过满城飞絮。
他们永远不用担心找不着人说话,因为孙郎和周郎的那些传奇,即使讲上一辈子,也永远有人津津乐道,乐此不疲。
今天讲的,就是小霸王孙伯符智取皖城的故事。
“你道刘勋是何许人也?那可是当初黄祖手下的心腹大将!还不照样被我们的故讨逆将军耍得团团转?一封信,一句‘吴娃越姬,明珠大贝’,那刘勋不就摸摸鼻子,乖乖跟着走了?”
老人说罢,围着他的孩子们、少年们也都跟着哈哈笑了起来——不知是笑刘勋的无能,还是笑故讨逆将军的机智。
“后来呀!故讨逆将军就和我们现在的水师都督周瑜一起,带着……”
讲故事的老人还在不停地讲着,讲着,如此口若悬河,绘声绘色,眉飞色舞,仿佛当年拿下这皖城的人,就是他自己一般。
人们听得入了迷,失了魂,所以,谁也没有注意到站在最后的那个戴斗笠的赫衣男子,已经悄然离去。
后来呀,后来的事,他早就知道了。
那或许是这场乱世硝烟中,最动人的胭脂色了吧。
谁都说双璧与二乔是英雄美人,天作之合,是上天赐给江东的礼物。
但他倒不以为意,觉得这连襟才是孙策和周瑜的私心所在。
舒城的总角之好,吴郡的君臣之义,直至皖城的兄弟之情——怎么看,怎么觉得这是他们人生中一次暧昧的阴谋。
画痴这么想着,循着斜阳的影走入一间破庙中。
放下包袱,他又摇摇头——罢了,这想法当真荒唐,难道孙策还会把周瑜从马背上带至床榻边,做他的暖床人不成?
好男儿,最要策马驰骋天下,马革裹尸而还,其次是纵笔挥毫,亦有豪气万丈,再次便一人一剑一壶酒,风里浪里去飘流。
自己属于那种呢?也许是最次的那种吧。
画痴自嘲地笑,边笑,边将包袱中的东西一一拿出。
那是再简单不过的毛笔,一支,两支,三支。
丹青亦是市面上的中等货色,稍微讲究些的画师,都不会去用这种丹青。
最后,他小心翼翼地捧出了画卷——上好的素绫,仿佛还浮着幽光。
画痴的全部家当,兴许就数这块画卷最值钱了。
他将画卷铺开,研好了色,蘸足了丹青,思索片刻后,终还是在上面添了两株烟柳。
虽然根种得远,但树干却都朝着彼此的方向弯去,枝条如水流般从上坠下,缠缠绕绕,相互交错。
就像是被什么人系在了一起一样,也许直至枯萎,都难以分离。
画痴笑笑——每个人,都多少有点私心,这便是他自己的私心罢。
是夜,月满窗棂,露湿丹墀。
第二天,画痴挑起包袱,离开了皖城。
路过昨日的巷口时,隔着层层柳绵,他依稀看到那里仍围着一群人,但讲故事的老人却换了。
今天,讲的是孙郎火攻会稽的故事。
画痴知道这个故事很精彩,但他还是得走了。
下次他会出现在哪里,没有人会知道。
但也没有人会去关心。
他可以是走在山涧中,跟着晨鸟一起清唱,也可以是驾一叶扁舟,缓缓渡江,反正无论他走在哪里,都走不出这吴地的山川大河。
去往舒城的山路上,急匆匆地行着一辆马车,女主人怀中抱着一个十岁大的女孩。
落日西沉,晚风萧瑟,山路崎岖,寒鸦凄苦。
妇人端庄地坐在车厢中,闭起双目养神,但脸却紧绷着,养神一说,倒像是有意使自己镇定下来一般。
车夫抹掉了额角细细的汗珠,一次又一次地扬鞭,焦心地盼着前方能赶紧出现个村落。
若非夫人时间紧,他万不会冒险走这条总是潜伏着杀人越货的山贼的险路。
两旁的树长得茂密,枝桠就快伸到了路的当中。
树影如鬼手般拢过马背,又拢过车夫的肩头。
树叶细密地划过脸颊,生疼生疼。
不多时,车厢中传来了女孩不满的娇嗔,没一会儿,就变成了骄纵的哭闹。
清亮的童音此刻听起来如此刺耳,愈发惹得人心烦不已。
但事实往往是——越担心什么,就越会出现什么。
或许是女孩的哭闹声引起了贼人的注意,一小片树丛微不可查地一抖,一支冷箭直朝奔驰着的马腿射去。
随着马的一声长嘶,车夫一骨碌从车上摔了一下来。
等他趴在地上看清周围时,自己连同马车,已然都被持刀的山贼们围住。
“留下钱财,便放你们生路。”山贼将刀往车夫鼻子前一插,白晃晃的刀刃映着如火的斜阳,反射出一片让人绝望的血色……
画痴也不过是在无意中救下的这对母女,还有车夫。
他躲在半人多高的草丛里,猫着腰四处跑动着,又抽出挑包袱的棍一阵乱划,大喊着:“在这里!快跟上!我找到他们了!”
远远见得山贼有所动容,画痴来回跑得更快,捏起鼻子变了个音,喊得更响:“快!快!我也看到了!”
他终是用这办法,滴血不沾地赶走了山贼。
夕阳下,妇人对他千恩万谢,他拽了拽衣肩,呼了口气,二话不说带他们往官道的方向上走去。
子夜时分,终遇山村。
一户好心的农家收留了这狼狈不堪的四人,安顿好一切后,妇人拿出钱囊,说这是救命的报酬。
画痴摆摆手瞧也未瞧,抱起包袱钻到屋里去了。
他将画卷轻柔地摸了一遍,确认没有破损后,又拿了油灯来凑近细细看了一番,终于放宽了心。
妇人仍在屋外立着,似有画痴一刻不收下谢礼,她就站在此地一刻的意思。
画痴低低叹了口气,走了出去。
“救你的不是我,是故破虏将军。”
闻得画痴之言,妇人微微一震:“你可是说……孙坚将军?”
画痴不置可否,突然想起了什么,又道:“那如果真的要给……”他摸摸头,“一点点就好,我想换点好的丹砂与青雘。”
妇人举起油灯,在看清楚他的面貌后,立时失魂落魄地后退几步,差点连灯也掉了。
次日清晨,她又默默地往画痴的包袱中多塞了一小块金子。
到了舒城后,他与妇人三人分道扬镳。
他想尽量将舒城再画得柔和一些,那是一座最温情的江南小城,耳畔始终是侬糯的软语。
他踏上那里的石桥,坐着竹筏流过纵横的水道,剥去青石板上覆着的青苔。
空气里弥漫着清新的青草味,仿佛永远是雨后初霁的时分。
他最爱舒城的桃花,或许所有的舒城人,都爱这里的桃花。
画痴来时,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一片有一片的树冠连成了漫天的柔粉,仿若梦中仙乡。
他寻着桃花走,就找到了周家旧宅,然后,扶着外墙缓缓地走了一周。
是凭吊么?也许是,也许不是罢。
守屋的老人见了他,昏花的老眼似乎瞬间明亮了起来,猛然起身,颤颤巍巍地走过来邀他进屋一叙。
画痴也不推辞,进去落了座后,直接掏出画卷笔墨。
这次,画卷上凭空多出了几许灼灼桃树。
丹砂轻点,花开不败。
“孙将军……”老人的声音嘶哑,但脸上却是笑的,所有的皱纹都舒展开了。
“孙将军?”画痴搁下笔,抬头用询问的目光看着他,“我可不是什么将军,我就是一个画画的。”
“画画的……?”老人凑近睁大了眼睛,又伸出双手捧着画痴的脸,一番细细描摹后,才终于叹道,“你和孙将军长得真像……我起初还以为,是将军终于回来看我了呢,呵呵。”
画痴一怔:“老、老人家……”他喃喃道,“孙策将军,已故十年了……”
晚上,他躺在床上想着老人的话。
自己长得,像故讨逆将军?其实画痴并没有见过孙策,也没有见过周瑜,他只是打小就听他们的故事,把他们当做传说。
母亲坐在一旁,拍着他的背,嘴里念叨着孙郎,周郎。
画痴趴在地上,拿树枝在泥中画着,有时是一起舞剑的两个人,有时是比肩跪着结拜的两个人,有时是并辔徐行在山路上的两个人。
但无论是怎样的两个人,都是母亲口中的孙郎,周郎。
算命的说,他活不过三十,于是他便下决心要画下这江东——有着孙策,和周瑜的江东。
“囿于笼中的鸟儿不会唱出动听的歌,拘于室内的诗人写不出触人心魂的篇章,困于潭中的死水无法激起万丈波澜。
孩子,你该出去走走。”
父亲这一句话,他便挑起包袱离开了家。
一走,就再没回来过。
现在,他又走到了柴桑。
柴桑就在孙权脚下,按理来说是不敢有人犯事的,可偏生就有那好事的青年日日飞鹰走狗,喜欢惹是生非。
“你拿了我的钱!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个偷儿……”画痴被一把抓住手腕,站在他面前的人一脸倨傲。
画痴像个乞丐,被人这般欺负也不是第一次了。
斗笠压得很低,他从檐下看着那少年的半张脸——尚是很稚嫩的轮廓。
画痴不愿这样闹将开来,就想挣开他的手默默离去,谁知对方抓得甚紧,那手腕是连转也转不了一下。
“拿来吧你!”包袱被人一把抢下,倒拎着抖出了画痴所有的家当。
“别——!我的画!”对方松了手,他立刻慌乱地扑到地上,将画布护在身下,又急忙伸出手去够滚到一边的毛笔。
“啊!金子!”那惹事的少年忽得大叫一声,只见一个金块从那包袱中滚落,骨碌骨碌地滚到了他脚边。
少年凭空得了宝贝,又有了“证据”在手,捡起金子得意洋洋地捏在指尖向周围的人群展示:“怎么样,我说他偷了我的东西吧?这么个乞儿,怎么会有金子!”
围观的百姓们也开始起哄,一下子街中央热闹了许多,画痴抱着他的画卷和笔墨缩在人群中间。
已经到了柴桑,到了那个人的身边,这幅画也终于要完工了。
只要画能完好无损地送到那个人手上,他自己纵是再受什么委屈,也值得了。
周瑜才进了柴桑周府,就有家丁来报。
“都督,都督!夫人和小姐回来啦,还带着个、带着个乞儿。”
话音未落,只见一个身穿鹅黄色衣裙的女孩像小鸟一样飞进来,扑进了周瑜的怀抱。
“爹爹,女儿好生想你,你好久都没有回来了!娘就在后面呢。”
周瑜笑着摸摸她的头:“嗯,绛儿乖,绛儿长高了。”
小乔笑盈盈地走入,将女儿周绛拉至一旁:“夫君,舟车劳顿,你辛苦了……”
“爹爹!爹爹!女儿这次可给你带来好东西了!”说完,周绛看向门外——一个带着斗笠,穿着破旧赫衣的人正站在门外,双手捧着一块卷得一丝不苟的素绫。
“画痴,你还不快进来!”周绛一招手,画痴便摘下斗笠,抬脚不卑不吭地走了进来。
这次,他将头发束得整整齐齐,就连那件破赫衣看起来也十分规整。
可让所有人震惊的,还是那张脸庞——飞眉入鬓,星子般明亮的双眸,高挺的鼻梁和紧抿的、坚毅的唇角。
令人不敢逼视。
这、这简直是……
像,太像了!
“这画痴在舒城的路上救过我们母女的命,当时妾身想要好好酬谢他,可又没有带什么合适的,偏巧今天绛儿看到他在大街上被几个流氓欺负,妾身就自作主张,把他带回来了。”小乔依偎在周瑜身边。
而周瑜看着他,只是失了一瞬的神。
似是故人来,但也仅仅是相似,如此而已。
“爹爹!这画痴还说,他有一副‘锦绣山河图’要献给你呢!”
周瑜笑笑,轻轻地应了声。
周绛见他没有什么反应,有些急了,但又不敢去嗔怪周瑜,便转向了画痴:“你、你看吧!我早和你说过了,我爹爹不爱看画的!”
画痴却是胸有成竹,一勾唇角,走上前去在周瑜眼下放下画卷,弓着腰,一分一毫地将它缓缓展开——
渺渺长空,郁郁群山,莽莽大江。
野鹤展翅南去,苍鹰排云击空,黄云翻卷万里,雄风吹山欲倾。
东旭日而西皓月,下方的山水褪色,映衬出一派人间祥和。
城镇村庄如珍珠般点缀在吴地的千山万水间,细看来,竟与江东的实际地形无差!
寿春,舒城,曲阿,吴郡,会稽,皖城,春谷……
十步长,三步宽的画卷上,笔势若狂,浓墨重彩,竟将整个江东毫厘不失地双手呈现在人的眼皮底下!
同时,这画又工笔极细,江上千帆排列如麻,山林间禽兽现踪,渡口酒肆迎风旗扬,甚至连这座山上的草木,都有别于那座山上的。
在场的所有人,皆瞠目结舌,画卷一开,四下无声。
就连周绛也闭了嘴,看着它吃吃地一动也不动。
这,便是穷画痴一生所绘的“锦绣山河图”!
画痴静静立在一旁,欣赏着众人的脸色。
这画是他为江东双璧所绘,细想来,似乎没有原因,或许踏遍江东,本就是他自己的一个心愿。
许久,才有人开口。
“此画绝妙,只是……为何不见人的踪迹?”小乔笑问。
画痴颔首,早就有了答案:“只因这锦绣山河,只属于故讨逆将军与周都督二人!在下愚钝,却不知该将二位将军绘于何处。
此番得见都督,还望都督指点一二,在下这就将此最后一笔添上,使此画完整!”
他说完了许久,可周瑜但笑不语,亦不再去看那副画,反而拿起了一旁才烹好的热茶,轻轻吹了起来。
“爹爹!”周绛急了,扯着周瑜的袖子,“你快说呀!”
一时间,所有的人都看着周瑜,而画痴紧握着笔的手,也在不可抑制地微微颤抖着。
周瑜缓缓转过脸来,品了口茶后,放下茶碗。
“此画诚然妙极,只是,真正绝妙的画,当以剑为笔,以血为墨,以天地万物为画卷,画师胸中怀着一股纯清正气,运气宇内,落毫沙场。
这,才是真正隽永的锦绣山河图。”说罢,周瑜回头看了一眼呆愣在他面前的画痴,淡然一笑——
“就像……小霸王孙策那样。”
后记:
他活了很久。
后来,周瑜也故去了。
昔日的江东双璧,仿佛一夜间真的成为了遥不可及的传说。
人说,丹青之色,至死不渝。
三十岁。
四十岁。
五十岁。
他孤独终老,再没画过任何一张画。
也许,他的确是与故讨逆将军有着相似之处吧——
他们一生,都只画一张画。
【完】追问
不错!但是内容不是我喜欢的。
追答(⊙o⊙)…
C. 短篇小说一般多少字
短篇小说一般在5万至20万字 。
字数的多少,是区别长篇、中篇、短篇小说的一个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因素。人们通常把五万到二十万字的小说称为短篇小说,二十万字到五十万字的小说称为中篇小说,五十万字以上的称为长篇小说。
这只是就字数而言的,其实,长、中、短篇小说的区别,主要是由作品反映生活的范围、作品的容量来决定的。
长篇小说容量最大,最广阔,篇幅也比较长,具有比较复杂的结构,它一般是通过比较多的人物和纷繁的事件来表现社会生活的,如《红楼梦》。
当代短篇小说:
当代短篇小说以刘心武《班主任》开反思先河为发端,成为当代文学极其重要的一种创作体裁,而阿城的《棋王》、李国文的《月蚀》则使短篇小说的思想内涵大幅提升,一时间短篇小说的影响里甚至超过长篇,王蒙、铁凝、张贤亮、张承志、池莉、方方、等一批小说名家涉足短篇创作,诞生了大量精品。
九十年代的短篇小说繁花似锦,其中以王阿成、陈村为代表的新写实主义、新结构主义等作家,成为短篇创作主流,世纪之交短篇小说作为主流文学渗入网络时代的轻骑兵,最先得到网络读者群的接受。
在传统期刊发表的优秀短篇如贾平凹《废都》(短篇,与其长篇小说《废都》同名)、徐坤《狗日的足球》、唐伟《我脑有病》、王安忆《月色撩人》等被网络版《建国后小说999篇》以及《当代优秀小说选》等网友自编集收录、传播,并获得超过传统期刊效应的广泛影响。
这使得以前对网络不屑一顾的纯文学队伍认识到网络的巨大传播和影响能力,众多传统媒介作家开始进入了期刊、网络的双轨创作并因此获得成功。
D. 找个小说,代表作《成长》,关键词:护士长肖琳,小东。要有后记的
您要找的小说可能是《红楼一梦》作者曹文轩的代表作之一《草房子》。
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个家庭的故事,家中桥喊的长女护士长肖琳和小儿子小东之间的关系是故事的重要线索之一。肖琳在家中扮演着长女和母亲的角色,照顾着家里的老人和弟弟妹妹。岩段而小东则是一个善良、聪明的孩子,他和肖琳之间的敏枣野互动和相处方式,温暖而深刻地展现了成长和亲情的主题。
这本小说有后记,作者曹文轩在后记中写道,他创作这个故事的初衷是为了记录他童年时代的生活和那个时代的风貌。他希望通过这个故事,让读者了解那个时代的社会背景和人们的生活方式,同时也希望通过这个故事,向那些默默奉献的人们致敬,他们在那个时代中默默地奉献和付出。
总之,《草房子》是一部充满温情和教育意义的小说,通过一个普通家庭的故事,展现了成长和亲情的主题。这本小说不仅在国内受到了广泛的读者喜爱,也在国际上获得了多个文学奖项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