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异地的短篇小说
『壹』 短篇小说 | 灵魂指引着身体出发
短篇小说处女作, 2020年1月18日晚开始创作,3月9日下午完稿。
01
初冬的雨夜冷风肆意,街道遁入无边的迷茫与混沌里。西麦刚从维多利亚跑出来,他径直站在路灯下,仿佛静止在古城的边角,一刻也不能动弹,只有掌心还是湿热的。
恍惚了一会,他拿出手机,很快找到了微信里那个熟悉的名字,删了。然后,点了支烟。
雨滴飘进衣领,西麦莫名地战栗了一下,酒劲似乎涌上了喉咙,他蹲下身子,吐了。按他的酒量,不至于如此。
西麦想起上一次这种感觉,是在大哥冰冷躺着的时候,他突然觉得透不过气来。他蹲在地上,使劲地捂着肚子,吐了好一会儿,他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力气去念自己写的悼词了。
西麦的心里藏着一个人,就认死理。
寒风袭人,雨丝飘零,西麦一直蹲着,心里有些难受。没有谁知道他此刻的心情。半秋游离的目光和普世的热度瞬间撕裂了他的心。
这使他突然明白,在这个人世间,无论如何挣扎,最后只剩下一声叹息。
就这么独守寂寞,让自己内心平静如水,不再痛彻心扉,反而如释重负。
今晚,那个熟悉的半秋一度让他兴奋、着迷。
“公司来古城搞活动,顺便来看你。”几天前,西麦试着约半秋。
“好啊,等你哦。”半秋爽快地答应了。西麦想象着她说话的样子,呵呵地,透着明亮与温暖。
只要说是西麦的女友,无论是前台丰润的小依,还是身材高挑的助理小诗,自然都飘在半空。而半秋例外,她的眼神里,似乎总有西麦透着热气的影子,他可以抬起屁股马上去找她。
“半秋,我等了太久,而你姗姗来迟。”如此大胆的想法,对西麦而言,也许,有些突然。尽管单身,囿于年龄,他实在无法多想,而且他已单了很久了。
有些爱,欲爱不能,又欲罢不能。反而愈不能,愈爱。而思想本身,并没有罪。
西麦来了,带着一帮人,来古城参观游学。总公司外出活动,作为行政主管,他有主动安排的提议。于是他动了小心思,去半秋驻店的古城,或许,他可以与半秋见见面,待上一晚。
在西麦安排活动的当口,半秋已在酒店电梯口等着他。一袭米灰色的羽绒,裹着她紧致的身体,眼睛依然那么明亮,而且有一种久别重逢的微笑。西麦就很感动,有一点想拥抱的冲动。但他不敢放肆,骨子里对半秋的感情让他学会了收敛。
他迎上去握了握她的手,有些冷,又捂住她的双手好一会儿。半秋什么话也没说,只顾低着头,眼睛里似乎已打转了泪花。
后来西麦对我说,他有些后悔。自己太实诚了,缺半秋一个大大的拥抱,甚至可以亲亲她,真辜负了这个顶着冷雨打车过来的女孩。
半秋的亮相,让饭堂一下热闹了起来。
她脱了外套,很自然地坐在了西麦右手边的位置。带着微微的腼腆,依着西麦的介绍,她站起身来,一个个打着招呼。有人过来给她倒酒,她也不推辞,礼貌地说着谢谢。她一个个地敬酒,自己也一饮而尽,俨然忘记了自己的酒量。她似乎也忘记了自己,或者已经把西麦当成了男朋友。后来她温热的手掌一直扣着西麦的手指。
初冬,雨夜,冷风。异地,遇见,红酒。
有时候,氛围渲染了情绪,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而美妙。
趁着酒兴与夜色,西麦牵着半秋的手,打车去K歌,大伙儿嬉闹着一起去。
维多利亚的包间大而阔气,一帮人随便怎么坐都舒坦。西麦要的就是这种自由宽松的味道,他是个玩得开的男人。这时候,有兄弟,又有心仪的女朋友在,可以玩嗨了的。
半秋跳着去点歌,她也许已经把自己当成了女主。而她一出嗓子,张惠妹的《听海》,莫文蔚的《他不爱我》,刘若英的《后来》,自然成了夜场上的主角。她唱着,大家敬她的酒,她由着性子地喝,不停地在场上穿梭游曳,像一条渴死的鱼,不羁放纵爱自由。
西麦的目光始终在半秋的身上,几乎没有离开过。他觉得此刻,自己充满着幸福的感觉。微醺了的半秋,红扑扑的脸蛋,紧身的羊绒衫衬起了她浑圆的胸,让他有一种抱抱的冲动。
很奇怪的是,半秋始终没有回到他的身边,这使得他渐生妒忌,甚至怨气。她一直在别人的欢呼声里,看上去热情似火。年轻和酒精让她快活,而眼里全然没有了他的存在和心情。
西麦莫名地走出了包间,一直往外走。离开一会儿,把持续触碰的冷,背后的冷,变成可以原谅的,甚至暖吗?也许太在乎反而羁绊了自由,这并不好。
那么现在,在冰冷的街口,西麦在等什么呢?他躲避着一切,他此刻多么厌倦生活,在自我的禁锢中,如同困在栏里的猪。他想对什么说些什么呢?对谁说呢,也不需要谁知道。一切事物似乎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比如身体,在街灯里找到了自己的影子,而他什么也没有。
一切都会过去的,那些隐忍、委屈、甚至背叛和妒忌。但是,灵魂是可以拯救的,就像最初的半秋和西麦。爱情的高潮和过多的恐惧,都在各自的U盘里,而且私密,别人不会找到什么,这很好。
疼痛如无边的黑暗,几乎吞噬了西麦,他蹲下身子,又想吐了。
“把手机给我。”
西麦吓了一跳,转头,半秋就蹲在自己身边,一手正拽他的胳膊。她湿发散乱,目光微冷而坚定。西麦有点不知所措,她什么时候跟出来的?
“拿来。”她伸手拿走手机,一副不容置辩的口吻。
“好了,加了。”她抿着嘴笑了。 “找不到你,我跑出来了。我错了。”她摘下自己的灰色丝巾,替西麦围上,在他耳边低语,“我们回去吧,大家等着呢。”
飘零的雨中,好像有一把伞,撑住了整个湿冷的夜空。
02
终于登上了古城墙。
人类总是有旺盛的创造力,凭着智慧与想象,寻着历史的脉络,自然而巧妙地结合。就像这座古城,在战火中走过几百年,经历了无数岁月的沧桑,人们依然能让它“重现天日”,再现往日繁华。
站在古城的一角,原始的那座城墙就在那里。
城墙头,满身的枯草,斑驳的藤蔓,每一块石头,都有痕有迹,轻轻地触碰底下的那些面,上面的苔藓都是鲜活的。尽管保留着那么一小段,无论谁注目,都有一种历史沧桑的印记,似乎无声地传递给你,属于那个时代的故事与风华。
半秋来古城一年有余,居然也没有光顾过这里。
“没人一起啊,一个人也没有兴致。”挽着西麦的手臂,她撒娇似的说,“有你这个文化人作陪,才有意思呢。”
最好起个早,撇开众人,两个人的世界,不拘不束,挺好。在湿冷的街口,西麦捂了捂半秋的手,放在胸口,又捧起来亲了亲。他们约在古城墙下见面。
清晨,这条古街,还不算冷清,不少店铺开门了,尤其是小吃店、百货店。
在俗世的日常里,人们按自己的方式生活、生产,每一张面孔,都是那么真实,并非复制,这里也一样。
古街,看上去没有尽头。宽大的青石板路上,思萌像个快乐的孩子,一会儿挽着西麦的胳膊,一会儿跑去店铺,她对糖葫芦、冰淇淋、臭豆腐,还有些手工制品都有兴趣。西麦跟着她,心里满是快活。
眼下,古城还在复建中,还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一些融于建筑、景观、山石、草木之中的主题与雕塑作品已然有模有样了。沿街的“古街印象”“中酒残春”“刻本遗风”,让人有了些印象。
沿街有茶楼,小饭铺,旅馆,戏馆,澡堂等,招牌的制式统一、协调。打铁铺、箍桶店、酱菜店、棕麻店和篾匠店等手工作坊,也可以在这里遇见。还有新华书店、电影院、邮局等,比较完整地展现了当地人们独特的生活景象和民俗风情。
走一段,就有牌楼牌坊。这些俨然成为了古城新的文化地标。
西麦会在每一块牌楼下仰望,识字句,拍照。可以想象, 这些文字的背后,一定有一个特别的人和他的故事,以至于后人仍能够惦记着他,仿佛能重新唤醒那些荣光,也见证古城一段传奇的历史。
这个时候,半秋会站在他身边,抬头看匾额,也会转头看他。他专注的样子,在她心里是生动的,有纯度的,她开始喜欢他这个样子了。
她也注意到了他的发际线,有点高,但头发货真价实,全是自然黑的。还有他额头上的皱纹,这里清晰地镌刻着他的阅历。她完全没有否定心里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
眼下是路,青石板踏实稳当。抬头看天,天空阔亮明净。
半秋想起了她来古城的第一个生日。那天上班,传达室大爷送上来一大捧献花,是本地一花店送过来的。她一时想不出会是谁送的,她想到过西麦,但觉得不太可能。离开了,什么也没有发生,也许,一切都过去了呢。但她又隐约地感觉到,会是西麦,她也希望是,又不确定。
十点钟左右,西麦发来了微信,“生日快乐!半秋,喜欢你!”半秋一样明白过来,心里一热,她的眼眶有些湿润。她趴在桌上,想起了一个人异地的孤单,想起了离开前一天聚餐时,西麦当着大伙儿面给她献花的惊喜。
“代表兄弟姐妹们送你。”她记得他当时就是这么说的,她当场哭了起来。
这以后,就像风筝失了线,除了微信步数上那个1。半秋心里十分清楚,这是西麦每天的必修课,他会一直想着她。
“去里面看看,”半秋拉过西麦的手,“有钱人家的豪宅,见识一下。”一直飘在街面,走进去,才有真体验。古街上有不少建筑讲究的厅堂,大底是大员、乡贤、富贾们的居所。
果不其然,厅堂亮堂,正中摆着八仙桌,靠背椅,做工、雕工花纹极考究。两层正房,左右厢房各一。四方檐角下一口天井,廊间有不少的盆栽。过一个小门,是主人家的后花园里,这里假山池沼,竹树花草,皆是古风古韵,俨然江南私宅、清末民国大户人家的标配。
“啧啧,这里的日子,贵人过过的。”器物如斯,让人感怀良久。也许,站在这里的每一个旅人,都会有同样的感受。
再往里间走,右拐居室的风景,则更精致亮眼。一排书架,与创意十足的器物搭配,有一种分明的错落感与现代感,且不失雅致。一进门,仿佛走入一家咖啡馆,在轻松舒缓的音乐声里愉悦身心。
“先生,在这里住一晚吗?”
吧台里一个姑娘正摆弄着杯子,看上去挺年轻,身材与脸蛋都不错。“今年新装修的,十月一号开张,现在优惠价580,要不要看下?”
“老板娘是美院毕业的,花了些周折租过来,设计成自己喜欢的样子。”经姑娘这么一说,半晌之闲,可以体味匆忙的日子里一份难得的舒适。
“住一晚。”西麦朝半秋笑了笑,顺手搂住她的肩。
“住一晚。” 半秋也朝西麦笑了笑,微微翘起的嘴角,淡若微风。
“创意真不错,古朴与时尚结合的很妙,还有韵味,有机会真来住一晚。你喜欢这里吗?”西麦很认真地说。
“你先在这里住一晚试试。”半秋咯咯地笑了起来。女神的双眸,每眨一次,都会拨乱他的心。
他和她牵着手,跨出了门槛。 阳光点亮了青石板路,古城突然袭上了一种异常鲜活的颜色,仿佛热血沸腾,在街面上丰富起来。
03
西麦有个七岁的女儿小书,读小学一年级。西麦去古城的当晚,小书就在大哥家,与堂妹一起做作业,一起玩。小书比堂妹大一个月,在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级。平日里放学,她们跟着大嫂回去,大嫂是本校教师,又喜欢小书,把小书放这里,西麦放心。
小书也懂事,学习自觉,成绩稳定,周末也不用上辅导班,两姐妹有伴,玩得来,不孤单。这让西麦心里多少有些安慰。
有一次,西麦试探着问小书,给你找个妈妈照顾你,给你讲故事好不好。
“找个也要喜欢我的,” 小家伙一点儿也不含糊,“阿姨好看吗?”好像在探口气。
西麦翻开手机相册,里面有半秋的照片。一张是在县城“今夜无眠”酒吧,画面里,一盏柔和的挂灯下,半秋安静地坐着,手里握着茶杯,微笑着地朝他看。在她的眼睛里,可以捕捉到他的眼神。他把这张做了办公电脑的桌面。
另一张是在小镇“因为单着”茶室,她靠在沙发上,灰色印花蕾丝衫,格外引人注目。他和她谈论《霍乱时期的爱情》,惊讶于她居然比他还熟悉细节。依然是拨动内心的眼神和笑容,他把这画面做了手机背景屏幕。西麦特别喜欢这两张,他喜欢她的眼睛,专注、明亮而纯净。
“这个阿姨好看吗?”
“好漂亮的小姐姐哦。”小书看上去很是喜欢,她调皮地朝他爸眨眨眼,“真人更好看吧。”
“叫阿姨。”小书对半秋的称呼,让西麦有些尴尬,不过心里还是蛮开心的。有机会,见见面也好。
04
简单地打点了行装,西麦就出发了。
阳光很好,天空中漂浮着幸福的空气。西麦把茶杯塞进车架框,也把夜晚的思念塞进去了。他打开计程表,他的灵魂,开始指引着他的身体出发了。
原本,西麦有自己喜欢且擅长的方式去表达,比如,写信。他心眼不坏,文笔不赖,嘴皮子也厉害,静夜无边,思念悠长,他有足够的能量去“勾引”,但他觉得自己消受不起这样的痴迷。俗世有太多的羁绊与悲苦,可有一种一次了结的方式?
西麦不再是一个羞涩的少年,好像一张明净的白纸。他已经可以穿透生活的迷雾,去寻找自己想要的。不多想了,灵魂指引着他自己的身体,就出发吧。几个小时后,半秋,就在自己的眼前,多好啊。
“你怎么这么傻!”半秋的眼泪一下就流出来了。她一手抓着西麦摘下头盔的手,一边去捋他憋成一团的头发,汗从他的额头上渗出,湿了她的手,也疼了她的心。
半秋早算过两人的实际距离,298公里。“骑行了多久?”她拿了茶杯让他喝口水,其实已经不想知道答案。她直直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这个不羁放纵爱自由的家伙,硬是不肯放过她,让她的灵魂战栗,不由自主。
西麦拥着她,一幅决胜千里的姿态。灵魂指引着身体出发,多好啊。无论如何,骑行奔向她的方向,让她真实地感动到了。她的心已无话可说,充满了爱的期待。她想,一切美好,都将毫无保留地开始了。
就在古城古街580的房间里,她的身子整个的紧致起来,似乎充满着力量,她要把最好的身体迎向他。
他觉得自己进入了,他就在充溢着水的小池里,他闭着眼睛,不停地往前游,一路泛着水花,他喘着气,快速地向前冲,他觉得自己有使不完的劲,他向着各个方向冲,一切畅通无阻。他觉得她就在他底下,平行线一样地游着,她夹紧了双腿,让他有持续的热度,更有征服的冲动。在碰壁的那一刻,他整个人都绷紧了,旋转了。
她反身趴在他的胸口。他顺着她的腰往下,拍拍她浑圆的小臀。心里想,离不开了。
『贰』 鲁迅小说《故乡》的原文!!!
我冒着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篷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我这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
第二日清早晨我到了我家的门口了。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在说明这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几房的本家大约已经搬走了,所以很寂静。我到了自家的房外,我的母亲早已迎着出来了,接着便飞出了八岁的侄儿宏儿。
我的母亲很高兴,但也藏着许多凄凉的神情,教我坐下,歇息,喝茶,且不谈搬家的事。宏儿没有见过我,远远的对面站着只是看。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认识他时,也不过十多岁,离现在将有三十年了;那时我的父亲还在世,家景也好,我正是一个少爷。那一年,这祭祀忙不过来,他便对父亲说,可以叫他的儿子闰土来管祭器的。
我的父亲允许了;我也很高兴,因为我早听到闰土这名字,而且知道他和我仿佛年纪,闰月生的,五行缺土,所以他的父亲叫他闰土。他是能装弶捉小鸟雀的。
我于是日日盼望新年,新年到,闰土也就到了。好容易到了年末,有一日,母亲告诉我,闰土来了,我便飞跑的去看。他正在厨房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
第二日,我便要他捕鸟。他说:须大雪下了才好。我于是又很盼望下雪。闰土又对我说:“现在太冷,你夏天到我们这里来。我们日里到海边检贝壳去,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晚上我和爹管西瓜去,你也去。”
我素不知道天下有这许多新鲜事:海边有如许五色的贝壳;西瓜有这样危险的经历,我先前单知道他在水果店里出卖罢了。
阿!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稀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
可惜正月过去了,闰土须回家里去,我急得大哭,他也躲到厨房里,哭着不肯出门,但终于被他父亲带走了。他后来还托他的父亲带给我一包贝壳和几支很好看的鸟毛,我也曾送他一两次东西,但从此没有再见面。
现在我的母亲提起了他,我这儿时的记忆,忽而全都闪电似的苏生过来,似乎看到了我的美丽的故乡了。我应声说:“这好极!他,——怎样?……”
一日是天气很冷的午后,我吃过午饭,坐着喝茶,觉得外面有人进来了,便回头去看。我看时,不由得非常出惊,慌忙站起身,迎着走去。
这来的便是闰土。虽然我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我这记忆上的闰土了。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
我这时很兴奋,但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是说:“阿!闰土哥,——你来了?……”我接着便有许多话,想要连珠一般涌出……但又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
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我问问他的景况。他只是摇头。母亲问他,知道他的家里事务忙,明天便得回去;又没有吃过午饭,便叫他自己到厨下炒饭吃去。
下午,他拣好了几件东西:两条长桌,四个椅子,一副香炉和烛台,一杆抬秤。他又要所有的草灰,待我们启程的时候,他用船来载去。
又过了九日,是我们启程的日期。闰土早晨便到了,我们终日很忙碌,再没有谈天的工夫。来客也不少,有送行的,有拿东西的,有送行兼拿东西的。
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来了。闰土要香炉和烛台的时候,我还暗地里笑他,以为他总是崇拜偶像,什么时候都不忘却。现在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么?只是他的愿望切近,我的愿望茫远罢了。
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一九二一年一月。
(2)关于异地的短篇小说扩展阅读:
作者鲁迅于1898年第一次离开老家绍兴,“想走异路,逃异地,去寻求别样的人们”(《(呐喊)自序》)。
1919年12月,最后一次回故乡绍兴接他的母亲等人来北京居住。从《鲁迅日记》中可以了解这次回乡的经过:1919年9月,鲁迅卖掉了绍兴的老屋,添了些钱,买了北京西城新街口附近八道弯宅第。11月修葺完毕,21日“上午与二弟眷属俱移入八道弯宅”。
26日鲁迅“上书请归省”。12月1日,由北京动身回老家,4日晚“抵绍兴城,即乘轿回家”,在家乡处理搬迁事务,大约住了二十来天。12月24日“下午以舟二艘奉母偕三弟及眷属携行李发绍兴”。29日中午抵达北京,“下午俱到家”。
往返大约29天。《故乡》的故事情节便是根据这段生活经历演绎而来。不过这只是触发故事的一点,而作品真正反映的却是更为广阔深邃的社会背景。
『叁』 异地恋爱情故事短篇感人
1、故事一: 大学毕业的那段时间,女朋友忙于备战考试,自己终日无所事事,只有泡在网吧,认识了一个女孩,跟她聊天是一种享受,让我体验到了久违的激情,我们决定见面了。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抱着一束鲜花站在广场最显眼的地方等候那个女孩的到来。 这时,收到了女朋友发来的短信:刚才我和同学路过广场,看见了你,她们都让我上前追问是怎么回事,我说我相信你,记住,就算在大街上碰到你像领我过马路一般地牵着另一个女孩的手,只要你说不是,我就相信你不是。 我怔住了。脑海中铺天盖地的是和女友相处的点点滴滴和她那清澈的双眸,心颤过后,我把鲜花随手送给一对惊愕的情侣,生活中难免有形形色色的诱惑,尤其是异地恋的我们,独守着这份爱,当心灵开始骚动的`时候,我总会看到女友那双清澈的眼睛,心里也是总是想起女友和我说的那句话“我相信你”。 2、故事二: 异地不远,同省不同市,但因为双方都是教师的关系,学期间特忙,联系时间特短,假期会见面。 小M老师说:除了寒暑假,春秋学期的时候,我和他都要上课备课,还要出卷子改试题,联系的时间非常少。我们可以和睦相处,除了理解,最重要的是找到平衡点吧。 可能我和他都是老师,非常了解彼此的圈子和职业,所以并不会为难对方什么,工作日的信息都是有空就回,没空就想起来再回,周末会聊天,交流下各自或奇葩或有趣的校园生活。 有时候会特别特别想念对方,但是平衡点就在这里,我理解他的工作,他理解我的生活,我不让自己闲着,我有事可做,有事可想,他即是我的一部分,又不会占有我全部。在工作和维系感情中找到平衡,接下来的日子就好过许多了。 小M总是和我强调着,有时候会看着大家的合照发呆,但如果一联系,就会聊很久很久,彼此生活都会影响。 有很多时候需要忍耐,更需要等待。但最重要的是别让思念变成痛苦的事,这是一件幸福的事,是一件给自己力量的事情。 若你觉得思念是甜蜜的,等待联系机会也是等待幸福的过程,那这段异地恋就可以继续下去。如果你觉得思念只有得不到的痛苦,等待联系机会是飘渺的幻想,那这段感情就真的完了。 异地恋爱情故事短篇感人2 1、高一的时候,就是前台和后台。下课后,就是下一节课了。高考结束后,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确定关系。相当于青梅竹马。四年来,这所大学一直在不同的地方。 放假回家后,本来想跟她一起回家的。她上车的时候,我也买了同一辆火车。即使没有座位,我也会突然出现在她面前,给她一个惊喜。 日常生活比较平淡,微信联系人很多,然后每天晚上十点左右都有电话。情人节,我已经是老夫老妻了,没什么特别的,但我会出去走走,散散步,逛万达广场等等。 在异地恋中,肯定会有苦恼和愤怒的争吵。当然,这些理由都??是出于对彼此的渴望。现在他们仍然是异地恋。他们的状态很好,他们的关系很稳定,而且他们订婚了。 2、我们相伴七年,牵手走过了42个城市,9个国家。 有一次他在西安上大学,我在成都,一直是异地恋。为了不让我太难,他每个月都坚持坐火车硬座30个小时,就是为了陪我。 毕业后,家里安排他去当公务员,他不顾家人的反对,还是决定来成都和我一起生活。我问他,你会离开我,以后再回去吗?他说,成都有西安,也有在成都没有亲友的西安。 我来成都只是因为西安没有你。可以有很多工作,如果你没有他们可以结交更多的朋友,但你只有一个。我们还一起养了一只狗。今年,这只狗七岁了。他从不怕长,只怕时间不够。 我从没想过爱情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我不得不含泪忍耐,屈服,放弃。 虽然微不足道,但只要能和你断一辈子,我都很愿意。 马上就是我们的七周年纪念日,我只想对他说两句话:对不起,谢谢! 异地恋爱情故事短篇感人3 1、那天是光棍节,也是女生的生日。女生早早买好了去那个城市的车票。她想要男朋友陪自己过生日,而不是天各一方各自过单身节。 那天是周五,女生下午早早就到了,在家里等着男生回来吃晚饭。男生知道女生要来,也答应女生要早点下班回家,可还是捱到11点半才到家 。在等待的时间里,女生的心情从兴奋,到期待,再到焦虑,再到愤怒,最后一个人默默在被窝里流眼泪。 咔嚓一声,女生终于听到了开门的声音,是他!女生停止了哭泣,哽咽着窝在被窝里装睡。她期待着男生能过来,哄她,安慰她,给她赔礼,解释,道歉。 一分钟过去了,两分钟过去了,五分钟过去了…男生还是没有过来,女生简直绝望的都不知道生气了。咦?什么味道?女生透过蒙在脸上的被子闻到了香味。“亲爱的,还没吃饭吧?对不起,老板逼着加班干活,我回来晚了。刚才下厨给你做了一碗长寿面,快趁热吃了吧,还好没过12点,生日快乐!”呆子,女生一把拉下遮在脸上的被子,一下子呆住了——热腾腾的面条上用胡萝卜摆成了一个爱心! 2、女孩子出国了,答应男朋友一年多后,修完硕士学位就回国成婚。男孩子隔日一信,每周一通电话,不曾间断。当他知道女孩子感冒发高烧时,心焦如焚,在电话的那一头急得痛哭。 他甚至隔着海跪下来,请女孩千万保重…… 女孩子果然一年多就修到了硕士,并嫁给国外研究所的同学。“他的爱情是让我感动!”女孩子对朋友说:“但是当我在大雪天走出教室,冻得浑身战抖时,是我丈夫的车,及时停在眼前。” 3、一对恋人到原始森林中去探险,不幸的是他们坠崖了。在惊惶失措地滑落中,姑娘抓住了一根树枝,小伙子则拼命地拽住了姑娘的脚踝,两个人荡秋千般地挂在绝壁上。但是树枝太细了,绝不可能同时负重两个人,树枝噼噼啪啪眼看着快被挣断。“也许我不能送给你结婚礼物了,多保重!”小伙子含泪说了一句,撒手跳下了悬崖。 “他用生命表达了对我的爱。”姑娘讲到这儿,就哽咽难语,泪水滂沱。她就是那个幸存的姑娘。每天每天,忙完了工作和家务,姑娘就去一个地方:未婚夫的墓地。在那儿,她静静地坐在一块石板上,沉思默语,用灵魂同她的爱人对话。他一定希望我好好地活,也一定希望我陪伴在他的身边。姑娘为此,特意将居住在闹市区的家迁到冷寂的郊外。姑娘说:离他越近,越能心安。 20年,姑娘坐的石板微微凹去一块。姑娘说,那是他们俩的呢喃太多太重,让岁月压弯了腰。
『肆』 《相爱不相知》——短篇小说
作者/云亭北
夏新想,应该再也不会有那么一个女孩儿陪他在网吧里通宵了吧!更不会陪他淋雨穿越整个城市了吧!
这个世界上,除了父母对夏新这么好,应该就是官云堇了。
可是,夏新和官云堇在相恋了三个年头以后,还是分手了。轰轰烈烈,风雪无痕。官云堇把夏新的QQ、微信、手机号统统删的干干净净。而夏新,再没去找过官云堇,也没有主动去了解有关她的任何信息。
夏新每次和最好的兄弟说起他的这段感情的时候,都是一副岁月无波的样子。不懂他的人可能会认为,他确实洒脱。懂他的人才知道,夏新每次想起那些官云堇,心都在疼。
夏新和官云堇在一起,是高三的时候。官云堇是补习生,她刚来到新班级就因为好运气顶替了刚退学的一个同学的座位。于是,她就成了夏新的邻桌。他们之间,就仅仅隔了组与组的走道。
官云堇属于那种很活泼的女孩,很喜和别人打闹,八卦学校里的趣闻趣事。可能也正是因为这样心思没放在学习上,所以她才没考好回来补习一年。
而也正是因为补习的这一年,她遇到了夏新,一个与众不同的男生。
作为补习插班生,官云堇刚来的时候和其他人都不熟,如汪猜上课下课一开始都显得拘谨,和周围的同学玩不起来。再加之,她的同桌和前后桌都是那种只知道学习的乖孩子,上课下课都在看书。没有人聊天,没有人打闹,官云堇的生活真是枯燥乏味极了。
还好,官云堇的邻桌是夏新。要知道,夏新可是曾励志要成为古惑仔的男人。学习什么的,他全然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儿。
不想而知,官云堇和夏新成为了伙伴。夏新坐三组四排,官云堇坐四组四排,他们之间那一条走道在高三的紧张与慌乱中也是变得越来越窄。而他们的关系,也被越拉越近。
他们上课的时候,逃过老师的眼睛扔着小纸条。下课的时候,在周围同学都在紧张复习的时候,他们还在为刚才谁塞了垃圾在自己口袋里打打闹闹。
官云堇的补习生活,变得活泼生动起来。但是,官云堇也并不是整天只知道混日子的。她作为花了很多钱来补习的插班生,她也清楚得知道,她需要付出,才能换回她想要的收获。
只是,她天生活泼,她不想那么呆板的度过自己最好的年华。
官云堇也会在别人午休的时候还强撑着困意做往年真题,她也会因为月考错了的选择题生气一整天。
每次,夏新都鼓励她,告诉她越努力,越幸运。叫她不要放弃,叫她过好生活的每一天。
当然,夏新说这些话的时候底气是不足的,他也只是厚颜无耻的把鸡汤递给了官云堇。
夏新不喜欢读书,他喜欢打游戏,他喜欢抽烟,喜欢喝酒,喜欢一有时间就从南到北漫天满地去溜达。夏新知道,自己这些都是不良嗜好,而他自己就是个问题学生,但是他也觉得无所谓,他从来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甚至,高三这年就已经二十岁的他还和别人说,他渣型崇拜程浩南,他喜欢黑社会,他想成为一个古惑仔。当然别人都觉得他在开玩笑,只有他自己明白那曾经也是他的一个梦想,尽管他荒诞不羁。
官云堇喜欢这样的夏新,敢爱敢恨敢想,洒脱坦率,真诚。所以,高三这一年,官云堇向夏新告白了。
“夏新,我们好吧!”官云堇脸上泛起了潮红,她盯着夏新等他的回答。
“我……想……想……陵脊”,夏新从容不迫的从怀里掏出了一支烟,刚要点上,又匆忙一把揉碎在手里赶紧揣回兜里。
“妈的,学校不让抽烟,被老师看见就死啦。”夏新是真的慌了,否则怎么会如此无意识的类似反射性的掏出香烟含在嘴里。
其实关于夏新和官云堇,其实有一些人已经开始对他们议论纷纷。没错,他们之间太亲密了,课上和课下的互动也太过频繁,连他们吃饭都很多次一起去的食堂。
但是夏新确实没想过要和官云堇要成为男女朋友这件事,他只是当她是朋友,可以一起闹,一起玩那种。
夏新的舍友在宿舍总是起哄,问夏新是不是和官云堇好上了。夏新当然是否认的,每次都极力解释,后来看解释没用,也就随他们说,他自己全然不放在心上。
岁月开始了它漫长的穿梭,高三就像是一场炼狱,让人感觉这是永远都渡不完的时光。
夏新和官云堇,似乎也把那次尴尬到极点的告白全部忘记。他们,还是和往常一样,和彼此打闹着,调侃着,任时光在他们脸上风霜雨雪的摩刮着。
虽然高三时光很慢,但不可否认,它在向前流去。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最新还是过去了。高考也在向他们慢慢逼近。
当然,夏新是感觉不到这样的变化的,他只会担忧最近游戏里的皮肤有没有打折,以及他怎样能在升一升自己的段位。官云堇则不然,她毕竟是补习生,她所要担负的责任远远大于夏新。官云堇上课开始变得沉默了,更多的时间是听老师讲课,无论懂不懂,她都努力的去尝试,去做好自己该做的。
夏新说;“加油呀!”然后他自己就开始拿出了小说,平摊在桌子上光明正大的看。
后来,夏新和官云堇还是好上了。
眼看高考步步逼近,官云堇不想在她最好的青春里留下遗憾,于是,她再一次向夏新表白了。她很主动,主动到毫不矜持,却终是一个性情中人的敢爱敢恨。当时,官云堇叫夏新先不忙着回答,等想好了再回答她。官云堇的严肃认真,夏新看在眼里。
这天晚上,夏新和舍友说了这件事,本来他想叫大家帮忙出谋划策,可最终所有人都一致叫他答应。结果就是,夏新翻来覆去的想这件事,一夜没睡。
第二天,夏新传了一个纸条给官云堇,他告诉她中午吃饭的时候等他,一起去食堂。
“官云堇,做我女朋友,可以吗?”
“啊……好!”官云堇开始有些意外,而后笑的像个小孩子。
“记住了,是我先向你表白的,我追的你哦!不然多没面子。”夏新一本正经的一边说,一边吃饭。
“嗯……”官云堇开始对着夏新笑,傻傻的笑。
夏新也笑了,尴尬且傻。
他们好上以后,官云堇对夏新更好了,每次去买零食,必有夏新的一份,每次做什么,都会想起夏新。
也许十八九岁的女孩对爱情的看法是最纯洁不过的,没有一丝杂质,只有义无反顾的喜欢。
当然,官云堇对夏新的好,夏新是看在眼里的。而最令他感动的是,那一个周末,学校放假,在学校待了整整一个月的夏新憋坏了,犯起了网瘾。他叫官云堇先回家吧,他想去网吧通宵一晚。官云堇说,没事,她陪他。
于是,官云堇买了一整袋吃的,然后带到网吧陪夏新打游戏。她不会打,她就坐在他旁边陪着他,吃着零食看着他玩。夏新通宵打游戏特别有精神,一打就是整个夜晚,毫无倦意。而官云堇一到深夜就犯困,于是靠在夏新的身边就睡着了。夏新脱了外衣盖在官云堇身上,然后继续在游戏里厮杀。
这就是高中时代夏新和官云堇的爱情,平淡,却美好。
时光是穿梭的,慢的时候很慢,快的时候又很快。
高考结束的这个夏天,伴随着失望与遗憾的呐喊,他们都离开了高中生活了三年的校园。而选择在三个月后踏入大学的校园,开启另外一段人生。
当然,这个夏天过去的时候,夏新和官云堇还彼此陪伴着。他们似乎已经打破了毕业季即分手季的魔咒,官云堇也相信,他们俩会一直这样走下去。
不过有点可惜的是,他们上的大学并没有在同一个城市。两个城市相隔不远,但异地就是异地,那些距离始终会让两个相爱的人煎熬着。
官云堇觉得没关系啦,起码夏新还陪伴着自己。官云堇这么想,是有原因的,当时高考的时候,她以为夏新很有可能考不上大学。可是最后,夏新超长发挥一样,和自己的分数持平,最后上了本科。填报志愿的时候,他们也有商量过,报同一所学校,只是最后录取的结果有些差强人意。但是,人生总要学会知足嘛,那样才会快乐。
其实异地有一个很大的坏处,就是费钱,这对出身普通家庭的夏新来说是个极大的难点。作为男孩子,是需要多承担一点费用,何况是对一直都对自己很好的官云堇呢,对于此,夏新也从来没有怨言。
只是,大学异地的这些时间里,夏新很少去网吧了,他想,去网吧里的费用可能会超出自己的预算。于是手游,曾一度成为他打发时间的最大乐趣。
夏新差不多两个星期一次的乘坐长途车穿越自己和官云堇所在的城市去看官云堇。他们一起去吃饭,一起去唱歌,一起游荡在城市最繁华的大街小巷。
当然,也免不了晚上一起去开房。
很多人都说,这是一个开放的时代,于是大学生的性生活变得不是那么十恶不赦,甚至是默认的。
但是夏新并没有对官云堇做什么,他和她只是简单的同床而眠,夏新从来没有做过任何违背原则的事。
作为成年人,很多事大家都懂,官云堇也有过暗示,但是夏新从始至终都没有做什么。并不是不敢,而是他有自己的原则。
也许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很少有人像夏新这样能坚守住自己的底线。带女朋友开房却什么都不做,而是两个人手游开黑到深夜。这样的事,曾一度被夏新的大学舍友嘲笑到昏天黑地。
细数时光,夏新和官云堇在一起快三年了。在此期间从来没吵过架,这要得益于夏新的好脾气。官云堇属于那种调皮捣蛋,偶尔还会发点小姐脾气的人,所有的一切夏新都包容在内。
网上流传过一句话:异地要是能够坚持下来,那就是一辈子的事。
夏新和官云堇最终没有坚持下来,很可惜。
那个月,夏新没有来找官云堇。官云堇很不高兴,她问夏新为什么最近都不来找她,夏新的回答很是敷衍,这让官云堇有些不高兴。
官云堇并不知道,这个月,夏新手头紧,没钱再带她满城市的跑。夏新没有告诉她,夏新从来都是个要面子的人。
官云堇想,爱情是需要两个人付出的,那么,她就去他的城市吧!在去的时候,她想给他一个惊喜。
有时,事情就是那么难以预测,你永远无法知道下一秒站在你面前的是谁。
夏新见到官云堇的时候,已经挨了她狠狠的一巴掌。当然,这起源于一个误解,却也是故事的导火索。
上一秒在酒吧玩真心话大冒险玩输了的夏新被要求去和邻桌的女孩说:“我想睡你!”,下一秒官云堇的巴掌已经打在了夏新的脸上。
虽然刚才喝多了,但是夏新并没有完全丧失意识,他刚想要解释,却被官云堇抢先开了口。然后谩骂,嘲讽,挖苦……她说他虚伪,说他装,说他根本不值得她付出那么多……没弄清事情缘由的官云堇和被误解的夏新成了酒吧里所有人眼里的笑话。
在官云堇难听的话语和酒精的刺激下,夏新第一次对官云堇发起了脾气。他说,她不懂他,他说,和她在一起并不快乐,他说,分手吧!
一切都有点像电视剧里烂大街的情节,却又真实的让人不敢相信。
其实,故事也确实如此,官云堇不懂夏新,夏新只想真实快乐的过完每一天,但是官云堇开始想要童话般的爱情,夏新给不了她。而夏新,也不够喜欢官云堇,他一开始就只是被官云堇的好所感动,他每天打游戏的时间可能远远多余和官云堇聊天的时间。
他们彼此都不知道对方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他们曾在繁华喧嚣的世界里相爱相拥,但最终谁都没有走进彼此的世界。
官云堇一气之下回到了自己的城市,然后把夏新的所有联系方式统统删除。夏新也没多想什么,剪不断理还乱,他不想再纠缠更深,否则只会伤害更深。
就这样,他们再无联系。夏新回想起来这段爱情,也并没有觉得愧对官云堇什么,因为他从始至终,都没有对官云堇做过什么出格的事。
而在同一时空不同地点的官云堇,对她年少时的这段爱情,其实更多的是怀念。过去的终究是过去,她只希望,接下来的日子,时光不老,故人不散,如此,就好……
『伍』 推荐十部经典短篇小说
长篇小说往往篇幅长,容量大,情节复杂,人物众多,结构宏伟。短篇小说则篇幅短小精悍,情节简洁,人物集中,结构精巧。前者体现的是作者的叙事抱负,后者更体现审美与情趣。现在社会生活节制快,生存压力大,极少有人能沉下心来去啃“大块头”的世界名著。
所以,我推荐十部国内外经典短篇小说,闲暇时,耗二十分钟甚至三五分钟,享受文学经典给予人的慰藉,提高人文素养。好吧,这理由太巨大,换个小理由——打发时间,充实一下寂寞空虚冷的灵魂。
1《孔乙己》——鲁迅
推荐语:
有人问鲁迅,在他创作的30篇短篇小说中,最喜欢哪一篇,鲁迅回答说是《孔乙己》。《孔乙己》不但是鲁迅最好的短篇小说,也是中国乃至世界短篇小说的巅峰之一。
这篇小说,我们初中时就曾在语文课本中学习过,也许一辈子都不能完全读懂。孔乙己是一个非常饱满的艺术形象,在他身上集中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悲剧,他身上折射了一个时代的悲剧。“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可是现在和将来还有无数孔乙己活着。
我们写作,或者与人交流时,如何用一件道具,表现一个人死要面子,穷困潦倒,好吃懒做?鲁迅只用了一件长衫,两句话。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穿的虽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洗。”
2《命若琴弦》——史铁生
推荐语:
小瞎子是老瞎子的徒弟。师徒以拉三弦琴说书为生。
小瞎子爱上了一位美丽的山里姑娘,还把初吻给了她,姑娘嫁了别人。老瞎子的师傅在临终前告诉他有一张复明药方,只要弹断一千根琴弦,这张药方就能让他的眼睛看到世界。
这张药方支撑着老瞎子坚持了几十个个春夏秋冬,老瞎子唯一的人生目标就是将一千根琴弦弹断,看到光明,看到山山水水,看到小芳。弹断一千根琴弦后,老瞎子发现复明药方不过白纸一张,他找到了失恋后的小瞎子,对他说:“是我记错了,是一千二百根,师傅记错了,记住,是一千二百根!”
命若琴弦,琴弦虽然坚韧却也亦断,这不就是我们丰盈又脆弱的生命吗?
3《古典爱情》—余华
推荐语:贫寒学子柳生入京赶考,在一座大宅的阁楼邂逅了富家小姐惠。屌丝逆袭白富美的桥断不回出现在余华的小说里。在故事的五分之二处,一副余华氏暴力美学徐徐展开。
“公子切记,不管榜上有无功名,都请早去早回。”后面的情节,可以拍成恐怖片了。
余华常自诩以川端康成为师,连这篇故事的男女主角的名字——柳生和惠,都是日本烂大街的名字。可是这篇故事的叙述语言极具中国古典美,情节一如既往,像一张散发血腥味的温和笑脸。残忍与瑰丽的外衣下,隐藏着淡淡的温情。
4《河边的台阶》——泰戈尔
推荐语:
第一,如果直接叙述一对男女的爱情故事,情节难免令人乏味。大诗人泰戈尔玩出了新花样,借助河边台阶的口吻讲一个女人等待苦行僧丈夫的故事娓娓道来。——“如果把发生的事情都印在石头上,那么,你就可以在我的每一个台阶上读到许多昔日的故事。你如果想听过去的故事,那就请你坐到我的台阶上来;只要你侧耳细听这潺潺的流水,你就可以听到过去无数动人的故事。我现在还记得从前发生的一个故事。那天也像今天这样。”
第二,爱情与信念的两难,苦行僧是爱自己的妻子的,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民国电视剧里经常有这样的画面,一些仁人志士和美女发生关系后,都会深情地凝视着她,悲凉道:“奈何七尺之躯,以许国,再难许卿。”然后,提上裤子走人,给世人留下一抹倔强的背影,继续轰轰烈烈地闹革命。这也是爱情和事业的两难。
人生的两难实在太多,我高中的班主任有一天给我们上晚自习的时候,看了一下手表,已经22点30分了,冷不丁来一句,“我多想陪陪家人。”这也是两难。
人生那么多两难,还活着干什么?请看下一篇。
5《麦琪的礼物》——欧亨利
推荐语:
自诩文艺青年的人,如果没有听过“欧亨利氏结尾,”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
欧亨利小说向来以“情理之中,意料之外”著称。
《麦琪的礼物》是一个富有戏剧性的故事:女主人公德拉和她的丈夫詹姆斯都很贫穷。他们都有一件最珍贵的礼物。圣诞节到来之际,他们为了给对方买一件与之相配的礼物,不惜卖掉了自己珍贵的东西。而他们所准备的礼物此时也失去了意义。
这对年轻小夫妻也是幸福的,因为有爱情。有了爱情,在贫富悬殊,人情冷暖的社会,可以找到安慰。无论老公或者妻子回家多晚,在城市的某间屋子里,都有一盏灯在等待者。活着干什么呢?少年少女们,先谈个对象再说吧。
6《套中人》——契诃夫
推荐理由:
“他也真怪,即使在最睛朗的日子,也穿上雨鞋,带上雨伞,而且一定穿着暖和的棉大衣。他总是把雨伞装在套子里,把表放在一个灰色的鹿皮套子里;就连削铅笔的小刀也是装在一个小套子里的。他的脸也好像蒙着套子,因为他老是把它藏在竖起的衣领里。”
我们都是套中人别里科夫, 我们都活在一个有一个套子里,从一个套子换了另一个套子。这个套子是鞋子车子,女子,屋子……
我们能看到别里科夫有形的套子,却看不到自己心里无形的套子。
7《我的叔叔于勒》——莫泊桑
推理理由:这又是一篇中学课文,十年前学习的课文,至今还受益匪浅。
从写法上讲,堪称现实主义创作经典,明暗两线,最终交叉;以语言,动作,神态刻画人物心理,作者述而不叙。再次就不再引用。
小说主题,令人心里悲凉。想起了中国的一句老话——“穷在大街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是古今中外,相同之处,放之四海八荒而皆准。
8《白象似的群山》——海明威
推荐理由:
海明威常言自己的创作是冰山理论。。他以“冰山”为喻,认为作者只应描写“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水下的部分应该通过文本的提示让读者去想像补充。——“冰山运动之雄伟壮观,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在水面上。”
《白象似的群山》是海明威的短篇小说代表作,文字简约到不使用一个形容词。文中男女每一句话,都能让人有很多种猜想。
海明威是最能将感情藏自文字背后的作家。准确的说,《白象似的群山》里的文字只能占到小说八分之一,另外八分之七是隐藏在文字后面的感情。
这种写法非常累,但是文字却非常有张力。
9《竹林中》——芥川龙之介
人性中的阴暗乃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这就是《罗生门》告诉我们的真相。《竹林中》是芥川龙之介短篇小说合集《罗生门》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多年以来,我看过十几遍了,还没确定谁是凶手,想想真是令人毛骨悚然。
无论多襄丸、妇人、还魂的武士,还是樵夫,他们的叙述究竟谁最接近真实?
这种写法,我称之为“横看成岭侧成峰”。金庸的《雪山飞狐》就抄袭了《罗生门》的写法。好吧,我说错了,是向经典致敬。
10 ,《一块牛排》——杰克·伦敦
推荐理由:
杰克·伦敦是我成年后读的第一个美国作家,《热爱生命》里那个与艰苦环境搏斗,求生意志逆天的那个采金者;《马丁·伊登》里爱着白富美,心怀作家梦想,看透资本主义本质,生无可恋,绝望自杀的水生;《白牙》和《野性的呼唤》里,狼与狗的互相融合生成。
杰克·伦敦深受尼采超人哲学的影响,无论是野兽,他字里行间透漏着一股汗淋淋的男子汉味道。在杰克·伦敦笔下,野兽,荒原,饥饿,海啸,恶徒都不要怕,生命本能的力量会让你战胜他们。
这篇《一块牛排》却是例外,中年贫困的拳击赛汤姆·金无法战胜年轻力壮的对手,无法赢得比赛,付房租,养活老婆孩子。
正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陆』 短篇小说||我的故事,望春
“本文参加茶点故事主题征文活动,主题:春”
我成名啦!黄向冬,成了知名的作家,有点像作梦。
自从网络小说被改编,并拍摄成网络电视剧《九百里加急的爱》之后,我一直在等着什么时候可以收钱。今天下午首播,这些记者兄弟姐妹们,一定很想赶在放映之前可以聊上一会儿,独家的新闻,在下午6点前发出,点击量一定可以爆表。廖明说,会给我安排一个5:00整的采访,在这之前,哪个媒体的也不要见。
我的笔名“望春”的来由,成了他最关注的事,特别强调不可以讲这个故事,现在不可以讲,以后不可以讲,作品里也不可以再讲,如果需要,一辈子都不能讲,直到我退休为止。这三天,我也在思考他的建议,阿春是个可爱的姑娘,她从小出生在东北方的小城镇,如果不是他的爸爸去世得早,妈妈身体又不好,她和妹妹阿秋是不会来到这沿海的城市里来谋生的。
如果她不来,我也不会认识她,我也不会从她那儿听来那么多的,关于那个小镇上的人和故事。如果,不是她对我的笑,给我的温暖,让我感觉到世界上还存有真情,我就不会在那最撂倒的日子里还坚持我的梦,自然,这小说《九百里加急的爱》也就不可能写出来了。
六年前,我上班的单位裁员,我这个平庸之辈,毫无悬念的第一个被经理叫进了办公室。回到家里的时候,我一直没有哭,29岁这尴尬的年纪,不适合在别人眼前掉眼泪。我还有希望,只要回到家,女朋友秦爱丽给我做上一顿晚餐,我告诉她我被解雇的消息之后,她会抱着我,让我在她的肩膀上哭的。她的工资比我高,暂时度过一段时间,再重新找工作,也是可能的。
但是,晚上我没有等到她回来,我猜想,爱丽会不会因为前一天晚上吵了架,还在生我的气。我发了条消息给她,“我饿了,什么时候回来?我们到楼下,我请你吃一碗炒米粉。”手机响了,很快地回复,我举起手机时,那憋了一天的眼泪掉下来了,她说:“今天我去你们公司采访了关于裁员的事情,我想,你会知道你们管理层是如何评价你的,你让我很失望。我想,是应该和你说分手的时候了。”
记得,那天晚上,我没有去吃炒粉,用口袋里不多的钱,买了一打儿啤酒,独自坐在灯火辉煌的城区大河边,不作声的,一罐一罐的喝完了。我站起来时,身体变得特别的重,腿却像失去了力量一样,如果倒下,我知道我会掉进河里,但是这里没有栏杆,我的手拼命地乱抓着,坚持着想找到平衡。
一只手拉住了我,虽然力量不是特别大,但是,我从倾斜中被拉到了另一个方向。倒在先前坐在观景台阶上的我,张开嘴巴大口地呼吸着,眼泪把视线全遮掩了,只能分辨出,是有一个人,在弯腰看着我。酒精,加上这一起,一倒的血流冲击,使我的头痛的要裂开了。
“大哥,啥事儿呀,这么想不开的,至于嘛?估计是失恋了吧。”一个清脆的女声带着点儿嘲笑,传入我的耳朵。
“关你什么事!别惹我。”我借着酒劲儿,用力的挥手,想把这个人推开。
“哎呀,还挺虎呀。算我白救你啦,我可和你说,死了可就活不过来了,我也不会游泳,你真跳下去,我可就没折啦。这么重,把我胳膊都拉痛了。”她说。
“我死了,关你什么事情。又不是我要你救我的。”我没好气地回着。
“瞅你那点儿出息,啥破事儿呀,还要死要活的,你去吧,跳下去,一了百了,不敢,我帮你下。”小姑娘显然也在生气。
我再次站起来,朝河边走去,我想当时应该是喝多了,不知道怎么回事,和她较上了劲。猛地,我感觉自己屁股上被踢了一脚,人向前扑了下去,整个人爬倒在河岸上,头和肩膀已经出了岸沿。这一吓,我酒醒了好多,本能地乱抓一气,撑着地面爬了起来,又向后退了几步。
“干什么呢?你们两!”还在惊恐中的我回头看到了两个巡逻的警察。
“警察,救救我,她要把我扔河里。”我居然被吓得喊起了救命。
小姑娘没说活,双手交叉到胸前,看看我,又看看警察,一直在笑。警察已经走过来,并且很快看到了地上的空酒罐,也应该闻到了我一身的酒味儿。他们指了指我,又看了看姑娘。那姑娘瘪了下嘴,耸了耸肩膀,用眼神示意了一下地上的酒罐。警察像是明白了似的,说:“这大晚上的,别在这儿打闹,多危险呀,喝多了就别到危险的地方。你们这些年轻人,谈恋爱也不选个好地方。一会儿把这垃圾收了呀!”
姑娘说:”我才不是和他谈恋爱呢,你看他这样儿,刚才还想自杀呢。”警察白了她一眼,说:“有什么事不能回家说呀,别在这儿呆着啦,收拾好了,赶紧走。”说完了,居然转身离开了。
“哎,警察同志,不是,她真要把我踢下去。”我争着站了起来,但是,看到警察回头也白了我一眼,我想想算了,也没成事实,也告不了她。我于是站起来,气呼呼地准备要走。那小姑娘居然拉住了我,没好气地说:“讲点文明呀,罐子还没收呢。”
我特别无奈,但是,不想和这个小姑娘争辩,于是我蹲下身子,去收拾起来,罐子太多,我拿不了,但是,刚才提酒的那个袋子不知道去了哪儿。我正在四下寻找,小姑娘走过来,蹲下来帮我捡起来了几个,两人合作,所有的罐子都被拾起了。我的酒也醒了好多,想想,也算是刚才被她救了一把,于是说:“谢谢你,刚才喝多了,不好意思。”
她笑了,笑得很好看,像是春天里的桃花一样,在灯光下特别的娇艳。“醒了呀?哎,我看你根本不是想死,刚看你那个熊样儿。”说着,她又把脸变得严肃起来,走向了河岸上的垃圾桶,扔了垃圾后,她和我也说起了话。
她叫宋春柳,是在这河岸上的一家按摩店里打工的按摩师,刚来这里一星期,刚才休息想过来看看河景,结果看到我在河边晃悠着身子,就赶紧跑过来,拉了我一把。她说话特别直接,和南方姑娘不同,单纯,但是说的话却很在理。我没有什么朋友可以聊天的,于是鬼使神差地和她说起了我的各种痛苦遭遇。
我告诉她,我是学文学的,从小记事起,父母离异,都不见了踪影,毕业后被爷爷安排到了这家关系单位。去年爷爷过世了,我在这个不喜欢的工作岗位上,也没有了什么存在的理由,于是被下了岗。我还告诉她,我女朋友也离我而去了。
她听得很认真,陪我在她们按摩店门口的小商店坐下来,给我买了一瓶水喝。她发表着自己对我女友的不认可,听到我独自在这城市里无依无靠,伤心地还掉下了眼泪。她也告诉我,她是因为家里困难,被镇上的一个阿姨叫来这里做工,本来以为是去饭店当服务员的,可是来了才知道,是在按摩店里。
在春柳在接受培训的时候,就感觉到不太对劲,自己要天天面对那些穿得很少的男人。她想跑,但是,打电话给妈妈时,才知道,妈妈原来早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只是怕她不愿意来才串通了别人隐瞒事实。她很伤心,她提出,不可以让妹妹做这个工作,只能自己来干。妈妈哭着答应了之后,她和老板商量,自己不休息,每天加半天班,用两个月时间,把妹妹的路费还上,然后妹妹只能在店里做卫生,不要吧接触客人。
听了她的故事,我很同情她,当问及是不是怕妹妹太累的时候。她哭了,哭得特别伤心。我才知道,原来这按摩的工作,对于一个女孩子是多么的痛苦的事。那些不安分的客人,实在是太多了。
上工的第一天,第一个客人,就对她动手动脚,因为害怕,她起初只是躲避,之后那男人更加的过份,她打了一个耳光之后,跑了出来。但是,后来,她被老板和几个看店的人打了,还给客人道了歉。那个无耻的客人,最后走的时候,还要求必须摸她一下才行,老板居然同意了。
家里确实需要钱,于是她只能忍着,她不让妹妹来店里了,只是在她们的出租房里呆着。我突然爆发出来了同情心,因为相比之下,这个女孩子更是可怜。她说:“再过一会儿就要下班了,希望今天不会再来客人了。今天已经按了四个人,好累。”
我看着她瘦弱的身材,那个可怜的呆住的眼神里,充满着期盼和忧郁。这时,她的老板娘来到了门口:“春柳,来客人啦,快回来,就知道四处乱跑。”
春柳无奈地和我笑了一下,站起身回答:“来了。”
我突然站起来,冲着老板娘喊道:“老板,我刚预订了春柳给我按。”
春柳吃惊的回头瞪着我,我没有理她,直接拉着她走向了店门。老板娘笑着把我请了进去,说:“哦,这位老板,您以前来过呀?”
我只嗯了一声,拉着春柳往里走。“这也快下班啦,只能按一个钟头啦。您按什么项目呀?我们这儿有三种项目,价格不一样。”
“最贵的那个。”我说完站住了,因为我不知道应该往哪儿走。春柳看着呆在那儿的我,笑出了声,她拉着我走进了楼道。进到那间昏暗的红色灯光的小房间里,我突然感觉有些紧张,我从来没进来过这种地方。一张床在房间中央,有一间小的浴室,我看了看墙壁上的色情海报,心里开始扑通起来。
“你先洗一下,然后换上这个短裤,我在外面等你,好了叫我。”她转身出去了。我只好去冲了一下,换上了那个薄薄的短裤。
春柳在我怯生生的招呼下,进了房间,看到我把被子盖在身上,她噗嗤地笑出了声。“你盖着我怎么按呀。”说完直接拉掉了薄被子,开始从我的脚上按摩起来。这是我第一次按摩,更是第一次被女生按摩,整个过程,我都特别的紧张,而且,还经常会感觉到特别的痒。按到腿的时候,我发现自己产生了很大的生理反应,我用双手一直护着那个暴露我心理的地方。
春柳的眼神在嘲笑着我,但是,她还是坚持按完了。我换回衣服之后,她说:“你这钱花的冤枉啦,这最贵的项目,本来是包含一个特殊服务内容的。可是,你太紧张,我也不知道怎么地,就是感觉自己不想去给你做这项服务。”我尴尬的笑了下。
突然,我发现,我口袋里居然只有80元,而这个按摩需要150元,我紧张地翻着所有的口袋。春柳笑了笑,说:“等我下。”
不一会儿,她拿了一百元过来,塞进了我手里。我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些什么,但是,心里特别的不是滋味,我又一次掉下了眼泪。她安慰着我,帮我用纸巾擦干了眼睛,带着我出去结账了。我留了她的电话,之后回家的。一晚上我都没有睡着,我不知道自己是在想现在悲惨的生活,失恋的痛楚,还是在想春柳的不幸,亦或,是在想着刚才的按摩。最后,我在一次特别到位的双手运动之后,疲惫地睡去了。
第二天,我幸运的找到一份工地的搬运工作,开始我很开心,月收入居然可以高过我原来的公司。但是,只一天,我就感觉自己的小身板儿承受不起了,拿着结算的200元钱,我回到家直接爬到床上睡着了。这样干了一星期,终于休息一天,我又想起了春柳。她没给我打过电话,我却特别挂念起她来。
我知道她现下了钟,正在休息的时候,告诉她我马上过去,她开心的答应等着我。我去做了人生的第二次按摩。这一次,一进房间,我就忍不住一把抱住了她。她没有推开我,也没有抱我,静静的等我抱着的手松了一些之后,说:“你想勒死我呀?快换衣服,我给你按摩。”
看着我手上的血泡,还有肩膀上的淤青,春柳没有做声,只是轻轻地帮我抚摸着。我沉醉在这种被安抚的感觉里,我的心跳慢下来,我把她拉过来,说:“不用按了,我想靠着你休息下。”她坐过来,把我的头放在她的腿上,继续轻抚着我的伤,我就这样,静静的靠在她怀里睡去了。
我醒来时,她还在静静的看着我。这个比我小十岁的小姑娘,这时却感觉像个大姐姐一样地安慰着我的心。从房间出来,我看到了老板娘狡黠的微笑,她问我:“怎么样,我们春柳姑娘手法好吧。你看,人又漂亮,又懂事,还手上有活儿。您可要常来光顾呀。”
我现在想到,还有三个小时春柳才会下班,我抬头看到刚进门的一个肥胖而又猥琐的男人,心里突然感觉很不是滋味。不想让她再接任何客人啦,我问老板娘,如果我包下春柳接下来的三个小时,带她出去看个电影,需要多少钱。老板娘伸手比划了一个五,我说:“好,我出五百。”
“老板,您理解错了,可不是五百呀。我们的姑娘,都是良家妇女,您这带走了算是怎么回事儿呀。您说去看电影,要是领去了什么别的地方,我可就吃了大亏了呀。所以,我说的是五千!”老板娘说完,轻蔑地看着我,似乎知道我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来。
我确实没有这么多钱,我转身看着刚收拾完,抱着床单出来的春柳。她奇怪地问我:“怎么还没走呀?不会又......”她没说出口,我知道她以为我又没有带钱。我转头对老板娘说:“我不带她走,但是,后面别让她接客啦,我包下后面三个小时可以了吧。”
“您这是心痛春柳了呀,可以,当然可以。”老板娘说着答应了。我拿出五百元,扔到桌上。春柳一把抢了过来,说:“你疯啦,这白花钱呀。我不要,我一会儿再按一个两个的就下班啦。你快回去吧。”说着,一把就把我推到了门外。她手劲儿明显大了很多,应该是天天按摩练就的,我居然没力反抗。
回到家里,我思考着,不能就这样下去,我要赶紧挣钱才可以。又是一周,我拼命地干着活儿,省吃俭用地存下了一千块。我打电话问春柳是不是空闲,她说我别过来了,明天她请了一天假,陪我聊天。我开心的不得了,在家里找到了几张纸,写了一首诗,准备送给春柳。诗的名字,叫“望春”。这诗我几乎是一气呵成,原来我给前女友写过诗,但是,作为学习新闻的她,从来也没认真地看过。
春柳特别开心的读着这首诗,她说特别喜欢其中写的一句:“不是春风唤醒春柳,而是春柳让我看到,春天就要来到这个世界。”
我们聊了很多,去看了电影,去吃了小吃,还坐了好几趟公交车,跑到郊外的小镇上。春柳特别喜欢这里,说有点像她的家乡,就是房子不一样,人不多,又特别安静,还可以看到猪、牛、狗还有鸡鸭。回来的路上,她在公交车上,靠着我睡着了。我很奇怪自己,刚刚失恋不到一个月,居然感觉自己爱上了这个小姑娘,而她不是我原来想的那种,文化程度高,可以和我讨论文学的人,但是,她读我的诗,让我感觉特别甜蜜。
我邀请她到我家里吃晚餐,我要买外卖带回来,因为我根本不会做饭。她笑话了我半天,然后带着我去菜市场买了好多菜,回来给我做了一顿特别美味的晚餐。吃完了饭,她问我一个问题:“你这么会写诗,那不就是诗人呀,为什么不去找个写作的工作。”
我笑着给她解释,写作和写作工作的区别,作者和作家的区别。我还告诉她,我确实有个梦想,是成为一个真正的作家。她说:“我在网上就看过小说呀,你写了是不是也可以放到网上去?这样不就成作家啦?”我感觉她说的也有点道理,但是,我又进一步告诉她,写作是件需要时间的事,而且,还不一定写一个就可以成功,我还要工作,晚上的时间写,也会很慢。
“不怕,你慢慢写,我慢慢看,然后,你写完了,说不定就可以成名啦。哎呀,大作家,厉害啦!”她笑着推了一把我的头,我也笑了,说:“到时候,你当我秘书呀,我写好,你给我校对错别字。”
“我哪有那本事呀,别逗啦,我给你当保姆,洗衣服,做饭可以。你这么能吃的,我就不怕丢了工作啦。你说,你吃饭的时候,特别像我们刚才在村里见过的小猪。”听到她嘲笑我,我一把拉过来她,两个人打闹到了一起。之后,闹累了的我们,抱在一起,互相看着对方,躺到了床上。
时间飞快,三年过去了,我靠着一些稿费收入和春柳的补贴,成了专职的写作者。头两年的时候,春柳的妈妈突然过世了,她回家休息了一年,帮着母亲料理了后事,还帮着家里盖了房子。回来之后,她继续拼命工作,挣钱。她的收入多了,因为换到了一家很高档的按摩院,她不让我去,说那里消费太高,浪费钱,不如她回家休息的时候给我按摩。
我也很少再让她给我按摩,因为感觉她特别辛苦,相对于我那不固定的微薄稿费,春柳的收入支撑着我的生活。我每天就在家里专心的写着文章。她给我讲了很多在家乡的故事,我把南北的文化和不同的人物性格都写进了书里,还有她给我讲的很多故事。
我开始写起一本小说,大意是在民国时期,两个相爱的人,因为各种原因,被迫生活在相隔九百里的异地,中间隔着长江。战争和饥荒让百姓苦不堪言,而两个人男人教书,实际上是地下工作者,女人在另一个城市照顾着自己的妈妈,她告诉男人,她在医院当护士。两个人靠着书信,一直互相倾诉着情爱和生活。在经历过好多年的各种坎坷,终于解放了自己所在的城市。
男人跑去九百里之外的敌占区,想接回女人,结果发现,女人为了自己母亲的病,沦落到去做了妓女,并且现在被新政府关了起来。而男人知道之后,伤心欲决,他用各种的办法救出了女人,在回来的路上,为了保护女人,男人被敌人打伤。新中国的部队打过了长江,解救了他们,但是,女人不愿意嫁给她,因为,她感觉自己不干净,在一个夜里,她跳江自杀了。
在留下的一封遗书里,男人得知,女人其实有一个女儿,在亲戚家里。这个孩子是她们两的,男人知道后,才没有去跟着女人自杀,去接孩子回来,一起生活,圆了自己的梦。但是,后来,在男人很老的时候,他才知道,这个女孩儿根本不是他的,而是女人爱上的另一个男人的孩子。他明白,女人并不是自私,而是为了这孩子,也是为了自己,他在痛苦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春柳特别喜欢这个故事,每次都会被故事里的情节感动的哭个不停。
我的这个故事真的火了,网上点击跟读的人越来越多,直到有一天,一家公司找到了我,说要帮我出电视剧。春柳特别开心,她说,她按摩的地方认识一个经纪人,特别厉害,介绍给我认识,这样,就可以更有把握,放心的和出版社、电视投资公司谈判了。
廖明来了,他打断了我的思路,他把合同扔到我桌上,要我签了好多字,然后他和约好的记者打了电话。记者进到我房间的时候,我一眼就认了出来,她是我的前女友秦爱丽。采访在有点尴尬的过程里进行,在廖明的监督下,我说了很多不切实际的话。当爱丽问到我为什么起了“望春”的笔名里,我沉默了。
廖明让我说的原话是,我的这个笔名,是为了怀念我的生命里特别重要的一个女人。但是,他还要求我,永远不说出这个女人是谁,因为春柳的背景,还有和我的关系,不合适让公众知道,最重要的,是不可以让粉丝和记者们用来做发挥话题,对我特别不利。爱丽再一次加重语气问的时候,我看了一眼廖明,他和手比划着数钱的手势,并且急得真瞪我,于是说出了他要求我说的话。
爱丽有点感觉突然,然后脸绯红起来,她咬了咬嘴唇,轻声说了一句:“我也刚离婚。”我没有太明白她的意思,廖明走了过来,说采访就先到这儿,马上要开播了,这时间正好适合发稿。于是爱丽就在我的客房里,用电脑把稿子发了出去。我则守在我的电脑边上,等着电视剧的首播。
首播得到了很好的点击量,播出二十集的时候,我收到了第一笔钱。这是我人生里从来没有见过的数量,廖明特地把钱提成了现金,摆在我的写字台上。我明白,这是他在刺激我,要更多的,更好地写出作品,挣更多的钱,我确实也被刺激到了。我足足看着那些钱有半个小时,到我感觉口特别干的时候,才动了地方去找水。
我拿起电话,打给春柳,想告诉她,现在就可以辞职不做,回来给我做饭啦。便是,电话提示音说: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我以为自己弄错了,但是经过检查,号码是对的。我看着廖明,他拍拍我的肩膀,说:“哥们,你的春天到了,好好的。”
“我早上还和她通过电话,她说这几天你让她先别过来的,你是不是和她说什么啦?怎么电话突然成了空号?!”我有些急了。
廖明看着我,给我把水杯又送了过来,说:“你冷静下,喝点水。现在,不是你闹情绪的时候。她很理解你,她说,是你让她这些年这么开心,让她一直生活在春天里。她知道,你的春天要来了,而这个世界里,没有她的位置。”
“胡说,我就是为了她才这样拼命地写作的,我就是要她在我的春天到来的时候,和我一起享受。她也是一直这么期盼的,说,是不是你和她说什么啦。”我凶狠地瞪着眼前的这个叫春柳的老乡。
“你知道她的身份的,我都去享受过她的服务好多次啦,这样的女人,不可能和你现在的身份匹配的,你难道要让全世界知道,你要把一个出卖肉体的女人娶回家?这事关你的前途的哥们儿!”廖明说着,手指向桌子上的一堆的现金。
我根本没有转头去再看那些钱,我一拳就打向了廖明。这个东北男人,身体要比我好得多,我挨了一顿揍之后,廖明扔下几句话:“我早就知道你会是这德行,打我是不太可能的,这种场景我见的多了,哪个不是一口的真爱,最后全他妈的爬在钱上啦。我给你时间冷静下,你消停儿的呆着。”
我在房间喝了一打的啤酒,之后,我拿了一把钱,背起自己的背包,跑了出去。我坐上火车,来到了一千九百里之外的春柳的家乡。按照记忆里春柳的描述,我找到了她住的小镇和那条她从小长大的街道。春天刚到,这里还很冷,穿得不够多的我,被冻得直发抖。
通过打听,我找到了她的妹妹,这个和她长的很像的女孩子,我只见过一次,很早就被她送回了老家。家里住在刚盖好的小新房,妹妹春杨请我进来之后,把一封信交给了我,这是春柳写给她的。我急切的拿出纸来,第一眼看到的,是我原先写给她的那一首诗,《望春》。
之后,春柳告诉春杨,我一定会来找她,而我到来的时候,春柳已经去了国外。她不希望自己不能见人的身份影响到我的事业,更不希望我因为她而受到任何的影响。她在信的最后写道:“向冬的冬天,就要结束了,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春的影子。而这影子里,有一棵枯死的柳树,特别的不和谐。现在,我跟他也学着很会咬文嚼字的啦,我送一句诗给到你,也给到他,‘春风唤不醒枯死的柳树,春杨的花却已经开放,它可以让你看到,春天确实已经来到这个世界’。我希望你可以读给他听。”
我开始掉起了眼泪,从一滴一滴,变成一窜,再到从脸上直接地奔流下来。春杨在边上站着,看着哭得伤心的我,也哽咽起来。她说:“我姐根本没有去国外,她在上周跳河自杀了。她都没有带任何的身份证件,她不想让你知道她的选择。后来,警察是通过DNA检测,才找到我的。我妈妈已经过世了,这房子是去年我姐寄钱回来修的。她说,你也喜欢在小镇上的生活。这些年,她一直在给我讲你的故事,讲你的才华,讲你的为人,讲你很多很多。”
我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春杨过来,摸着我的头,我一把抱住了她。我真的需要一个肩膀,让我抱住,好好地哭一场,我感觉到呼吸变得越来越困难,眼前越来越黑,我的头被抬起来,看到春杨在和我说话,但是,我什么也听不到,我无力的闭上了眼睛。
我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头靠在春杨的腿上,她正轻轻地摸着我的脑门儿。我闭上眼睛,眼前回到了在小按摩店的红色房间里,我躺在春柳的腿的腿上,疲惫地享受着她的爱抚。
“春风唤不醒枯死的柳树,春杨的花却已经开放,它可以让你看到,春天确实已经来到这个世界”春杨读着这句诗。我仿佛是听到了春柳的声音,我继续闭着眼睛。这时,一个孩子的声音响起来:“姨,我回来啦。”
春杨把我的头一下扔到了边上,我坐了起来,看到一个小男孩儿跑了进来,正瞪大了眼睛,愣愣地看着我。
“小春,今天放学这么乖就回来啦。”春杨走过去春孩子把书包拿了下来。然后,把他带过来在我身边坐下来。
我注意到,春杨说话和走路都特别像当年的春柳,近两年春柳化妆的时候比较多,已经不再像当初,那个满身绽放着春意的样子了。
“小春,你的大名叫黄望春,这个人叫黄向冬,他是你的爸爸。”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