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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女儿找男朋友的甜蜜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 2023-08-08 16:01:49

Ⅰ 有没有什么好的爱情短篇小说故事推荐要感人点的!

我小皱菊,15岁就做了你的女人。李华成,你还欠我一条命。我经常在想,如果,当初我没有救你。那么,现在的我是不是就可以不必这么悲伤?
-------题记/

我从小就在所谓资优班长大,不但资优,还是舞蹈班,班上三十位女同学全是经由智力、舞蹈能力,从三百多位徵选人中挑选而出。国小六年,就那样和其他二十九位女同学一起长大,在我的生活圈,除了爸爸和老师,我没有很大机会去接触到男性;在我的国小生捱,男生是外来者。国中,我放弃了舞蹈班,我上了普通的男女混班。那种情形,很像乡下女孩第一次到了城市┅那麽的新奇,那麽的好奇。第一次听到脏话,是在电视上。第一次看见有人说,是在国中的班上。

我只是睁大眼睛,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后来班上的同学爱叫我「小雏菊」,因为我什麽都不懂。不懂帮派,不懂规矩,不懂男女┅我像一朵刚开的花儿,还不懂黑白,只觉得世界很稀奇。小雏菊,代表著无邪,天真┅小雏菊一直跟著我,直到国二下学期那天┅

下过雨的街,昏暗潮湿。

冬天的傍晚,七点多,天已经暗了下来,特别是下过雨,一切是那麽黑暗、邪恶┅

在街灯照不到的小巷里,五六个人马围成一个圈,圈住了一个人,像匹困兽,他没有挣扎,只是淡淡不语。每个人的手上握著棒球棒,为首的带头人吐了一口槟榔「干!你啊,活的不耐烦,跑到我大仁来抢地盘?」槟榔汁红红腻腻的滴到困兽的鞋上,他眉头一皱。

「***的耍酷?别以为妞多就,怎麽?槟榔汁嫌脏?」话一说完,又是一口,这一次不偏不倚吐上了他的脸。他用一种极慢的速度抹掉了红色的液体,双眼爆出杀机,猛然一拳挥像吐槟榔的人,只听见骨头断掉的声音夹杂惨叫声,红色由他的嘴里流出,只是这次不是槟榔,是血。

「老大!」

「老大!」跟随的小搂搂看见大哥倒下,纷纷抽出家伙大吼「干!砍死他!」棒球棒纷纷的落下,落在他的身上。他的拳头很硬;却硬不过木制棒球棒,他一拳又解决了一个人,还来不及闪躲,其他四只纷纷从他的头、手、腰、背重重的落下。这一仗,他是输了。

补习,是我很讨厌做的事,只是补习,却都是国中生要做的事。今天,还是一样补习,从补习班回来,我却看到了并不是每一天都会发生的事情。

群殴!

天!这种只听同学说过的事情,我还没有亲眼目睹过。我蹑手蹑脚的往巷子里头看,除了乒乒乓乓的殴打声,我还可以见粗俗的叫骂声。很快的,我分辨出被打的其实只有一个,其他根本就是打人。不满的情绪很快在我心里出现,我拿出童军课的哨子,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居然大声的叫了出来「**来了!」然后,我使出全力用力的吹著哨子。也许是奏效了,打斗声变小了,我听见有人不满的咒骂声和踏著水的跑步声,过了一会儿,暗巷里不再传出声音,我再一次探头看。没人了。一步一步的走进暗巷,除了斑斑点点的血迹,我看不到任何东西。也许都跑了,就当我想离开时,一声呻吟声引起我的注意,顺著声音走过去,我倒抽一口气,我看到了人┅面目几乎全非的人。这辈子,我不会忘记那呻吟声。如果,我没有走过去;或许如果他不出声┅如果、那麽多的如果┅却还是改变不了事实。我走向那个人,可以说,我救了他。而他呢?他亲手摘掉了我身上的小雏菊┅

教室外面挤了很多人,丫川、小温和班上一些所谓混混都一脸哈八狗像的站在门外。「他们在干嘛?」我边发作业,边问小宣。

「高年级的成哥出院了,说要来我们班谢人。」小宣也很好奇的往窗口挤。

「谁是成哥?」

「高中部的带头啊!大哥耶!」

我没有什麽兴趣,下一节国文考试,我得温习。看著班上一半同学都挤到走廊去,我翻了白眼,低头看著我的参考书。教室外面的吵杂声突然静了下来,我不禁也奇怪的抬头。只见门口站了一个穿高年级制服的人。我不知道他是谁,只看得出来他的脸上有点淤清,手上也还掉著石膏。这麽别脚的角色也能当大哥?我有点不屑┅直到他笔直得朝我走过来,我才惊叫出声「是你!」他是我三个月前救的人!被打的鼻子眼睛皱在一起的丑八怪!怎麽┅怎麽今天看起来有点帅?!「小雏菊!我欠你一条命。」说完,他抓下脖子上的项链,用残废的手霸道的挂上了我的脖子。我还来不及反应,还来不及说些什麽,高年级的教官救火冒三丈的冲进了教室「李华成!我警告你,再到国中部,我就让你高一再被当。」

「教官,我是在报恩,您不是教我知恩图报?」他轻蔑得一笑,看了我一眼,就像皇帝一样的被一群人围著走出了教室。等他消失在走廊,班上的人才全部像发了疯一样围著我,「小雏菊!你救了老大!」

「小雏菊!你和大哥怎麽认识的。」

「小雏菊!看不出来喔,店店吃三碗公喔!」左一句小雏菊,右一句小雏菊。我被叫的头都昏了,除了挂在脖子上的银链,我的视线再也容不下,任何东西。

我并没有忘记李华成,但是他也没有再找过我。班上,依然用一种尊敬的眼光看我。甚至有人开始叫我「雏菊姊」又过了三个月,国中二年级似乎就要结束了。璁假来临那天,就在我大出校门那一刹那,一群人围住我。我不禁一楞,什麽时候我也变的被围殴的对象?只见带头的人说「小雏菊,老大要见你。」制服上明明绣著我的名字,奈何这批瞎子只会雏菊雏菊的叫。

「你老大是谁?」

「成哥!五福的带头!」他很骄傲的说著。

「没兴趣。」我一时忘了成哥是谁。或许,我应该早就把他忘记。

「小雏菊。」淡淡的声音传来,围住我的人很外的让开一条路,看到来者何人时,我不禁睁大眼「是你!」「是我!」他脸上有嘲谑的笑容「我载你回去。」我应该说不的,真的,我应该的。可是我并没有,我上了他的后座,让他载著我回家。人是回到家了,心呢?心,被他载往和家反方向的令一个方向去┅

我从小雏菊、变成雏菊姊,再来晋升为「嫂子」、「大嫂」我很怀疑的看著那些高二、高三的学生,怎麽会对著我这又瘦又矮的小罗卜头嫂子来嫂子去。尤其当这些人不是叼著烟,就是满嘴脏话。后来,我终於迟钝的了解,我的「男人」是谁。

李华成。

我不懂,只知道,他不过璁假过后,每天会骑著那台拆了消音器,装上音响,多加跟喷气管的机车来在我上下课,怎麽突然我会变成他的马子。也许这不是什麽坏事,不过我却得瞒著父母进行。我能了解,在他们心目中,李成华是个不良少年。他国中被当,却神奇的考上高中。高一被当一次,又神奇的升上高二。算一算,他今年十八,却还在高二的阶段。我呢?那年,不过也才十四。不过是个国二生。在父母眼中,他是个带坏小孩、欺骗少女的大坏蛋。在师长眼中,他是个头疼的留级学生、三天小过、两天大过。只是,他却都有办法坳过去,到今年高二还没被踢出学校大门。在兄弟眼中,他是大哥,铁睁睁的汉子,他是势力的代表。在女生眼中,他是白马王子。而在我眼中呢?他不过是个偶尔会说脏话的调皮大孩子、大哥哥。我讨厌烟味,在我前面他不会抽烟,我讨厌脏话,他会尽量少讲;我讨厌翘课,他再怎麽痛苦都会风尘仆仆的带我上课然后「睡」死在他班上。我喜欢的,他会去做,我不喜欢的,他尽量不做————除了一样。他怎麽也不叫我名字,也是小雏菊、小雏菊的叫。除了这点,他让我没什麽可以挑剔。

「小~雏~菊~」听到这种恶心巴拉的叫法,我也能知道后头的人一定是李成华的最佳帮手———欧景易。只有他,不会嫂子来嫂子去,可是却会把哪三个小雏菊叫的让人鸡皮胳搭掉满地。欧景易染了一头金发,也不管教官一天到晚要剃他头,他一脸笑嬉嬉,一点也不察觉自己有再一个小过就会被踢出学校的危险。

「欧学长,请你不要那样叫我。」我放下扫把,冷冷的跟他说。

「小雏菊菊菊菊~我带话来嘛~」

「欧学长,有话快说,说完请滚。」

「哀唷~人家是替老大带话来嘛~成哥要你下课在北侧门等他。」我可以感觉班上同学又竖起耳朵,「收到,请滚!」给他个白眼,我转身进教室。还可以听见他嘀咕「老大什麽女人不要,偏要这营养不良的辣椒小女生。」下了课,我走到北校门,李华成从墙上翻下来,嘻皮笑脸的摸著我的短发,把我拉进怀里「干嘛?」「陪我去吃饭。」他带著那戏谑的笑,勾著我的短发。

「妈妈会骂。」我摇摇头,像往常一样拒绝。

「今天是我生日。」

「爸爸会骂。」他今年几岁?这是我第一个问题。

「我去跟他们说。」说完,他真的拉起我要上机车。

「你疯了!」我拉住他的衣角,不同的摇摇头。至少我知道,父母如果看到李华成,家里一定会闹翻的。

「陪我去吃饭。」有时候,他的脾气硬的像只牛。

「我回去问问看。」说完,我跨上他的机车,他满意的发动了车子,离开学校。

我说了谎,十四年来,我第一次说谎。

我告诉爸妈,我要和朋友去逛街。

和谁?

班上的女同学。

早点回来。

好。

我不懂为什麽我要骗人,我并不觉得和李华成出去事多大的罪恶,可是浅意识里,就是不敢说实话。换下制服,我穿了便服,出了门。李华成在路口等我,他很少接近我家附近。问他为什麽,他只说自己不是这区的人,不想给我惹麻烦。上了他的车,我听见后头一阵阵的机车上追上来,回头一看,是欧景易他们,十几台机车,跟在我屁股后面。他们比李华成停的远,至少隔了两条街。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和他们是不一样的世界的人。

我没到过寿山,不过现在看起来,高雄的确很美。我可以看见很多灯,很多大厦。风很大,好几次我都觉得自己要被吹散了,但是我却觉得恨快乐,因为第一次,我和朋友出游。李华成没说话的走到我身边,把外套批在我身上「要回去了吗?」他说话中有酒味,欧景易他们带了一堆啤酒,我想李华成也喝了几口。

我摇摇头「再多看一下下。」他笑了,眼中带的温柔「好,等一下。」我总觉得他抱著我的时候,不像大哥哥。至少,和我表哥抱我的感觉不一样。哪里不一样,我说不上来。

「唷~大嫂,大哥生日,你送什麽啊?」远远的,小虎打著酒嗝大声的问著。「献吻、献吻!」然后痞子林开始帮腔。「献身、献身!」欧景易不知死活的加油添醋。

[他们很吵!」我把头贴上李华成的胸口,闷闷的说著。

「来!」我牵著我,越过栏杆,抱著我滑下一个小山坡,站在一块平地上面。

「小雏菊,坐下。」他一屁股躺下,拍拍身边的空位。

「叫我的名字。」我嘟著嘴,却也顺然的坐到他身边。

「小雏菊。」他带著戏谑的口气,低低的叫了一声。

「叫我名字!为什麽都不叫我名字。」

「小雏菊,我要你当小雏菊,永远那麽纯洁可爱┅」他低低的说著,不知道是对我说,还是对自己。

「算了!」说来说去还是这个原因。

「生气?」他翻起身子,捱进我身边。

「没有!」才怪。

「今天我生日,你不准生气。」大手摸上我的脸,他霸道又带著笑意的说著。

「还有,你还没送我生日礼物。」

「我可以在身上扎个蝴蝶结,把自己送给你。」这句话,只是单纯的好玩,没有别的意思,真的没有!不过,我想李华成绝不是这样想。

「是吗?」我没有蝴蝶结,所以我只好摇摇头。想一想,他生日不送他礼物真的是不好。我身上也没有任何能当礼物的东西,考虑的半天,我才说「闭眼睛」他顺然的闭上眼睛。我一弯身,轻轻的再他脸颊上送了一吻。就像亲我爸一样,纯粹洒娇。我想,他对我的态度,不会比我爸差到哪里去,是值得一吻的。 他那双黑不见底的双眸看著,手指拂过我的唇,沉沉的说「小雏菊,你是我的,懂不懂?」

不懂。

我还没来得及说出,他又贴上我的唇,再一次,我无力抵抗,只任由自己和他的双唇吻著,戏著,喘息著。我终於知道,李华成和我爸、我表哥不一样。因为,他们不会这样吻我。

国三的联考压力很大,我却没有什麽心思读书。欧景易则是一天到晚抢著我的考卷,然后大似的嘲笑一翻,嘲笑到李华成出现,他才很努力的去止住笑。我发现我功课一直在
掉,从全班前三名掉到十名。这次月考,我掉到第十五。我并不介意,反正,第几名都一样,高中上的去就好。紧张的是我的老师,一天到我喊著要去做家庭访问。令一个替我紧张的,很好笑,居然是自己自身难保的李华成。

「怎麽又考这样?」他抓起我的考卷,不满的说著。

「不然你教我!」

「你知道我不会。」他把考卷塞给我,无所谓的说著。

「那就不要念我,我被我爸念的烦死了!」

「我不是你爸!」

「我知道。」又来了,他又不管这里是学校公共花圃的光天化日之下吻住我,直到训导主任气急败坏的从三楼丢了板擦下来「李、华、成,你给我滚回高中部!」他轻易的闪
过板擦,一手护住我,一手往楼上比了个中指。

「我回去了,好好读书。」他放开我,手插著口袋准备回去他的教室。

「你呢?」我扬眉,反问他。

「我不念了,这学期完,我休学。」等到他背影消失,我才回过神。不念了?为什麽?他不念完高中,爸妈怎麽可能会喜欢他?他不念完高中怎麽上大学?怎麽找工作?突然间,我觉得李华成离我的距离,又更远了一些┅

放学的时候,两三台机车闯进了校园,听到的却是很让我惊讶的叫骂声「叫小雏菊那**给我出来 ,叫嚣的是三信的女高中生,烫著短发,一脸浓妆的叫著。我的教室离旋关很进,坐在教室里就可以听到那叫骂声。我起身子,正想出去问她有何贵事,身边的花车轮拉住我,对我摇摇头。他是李华成下面的一个混混儿,平常对我也不错。「嫂子,别出去。」他一手拦住我,一手伸进书包抄家伙,还顺便跟小胖打了个眼神。「为什麽?」这里是学校,难不成她能吃了我?而且,我也没得罪她。「等成哥来。」「不要。」我甩开他的手,大步的走出去。

「你是小雏菊?」两三个女的把我围住,一脸凶神恶刹。

「你这**!」说完,她火落落的就给了我一巴掌。我痛的咪起眼睛,我不懂她会什麽打我。我根本没见过她。

正想询问,打我的女生又喷气的说「你她妈的犯贱,连我沈雅蓉的男人也敢抢?!」说完,她一手抓起我的短发,大力一押,把我摔在地上。

沈雅蓉?我更确定我没听过这名字。我也不懂,我什麽时候抢了她的男人。我一转身,又爬起身来,我不喜欢别人对我动手动脚

「你干嘛?」「干嘛?刮花你这张贱脸!」她手一伸,五只长长的指甲往我脸上刮下来,我急忙一闪身,却还是慢了一步。

左脸颊一热,血滴到了地上。我看著地上的血,一个火大反手给她一拳,只听到她惨叫一声,居然跌倒在地上。我楞楞的看著她脸上铜板儿大的伤口,不知所以。仔细的看我的手,才发现,李华成给我的戒指居然在滴血。

天!怎麽会这样!才一眨眼,其中一个女的扶起沈雅蓉,其他三个一个抓住我的手,一个又火辣的给了我一巴掌。这一掌,打得更重,我一个浪呛差点又跌倒。

只听到远远有人大喊「小雏菊!」我转头一看,李华成迈著大步冲了过来,后头跟著是欧景易、王中凯和一堆平常混在李华成旁边的人,只是现在他们的脸上没了笑容,照上了一层寒冰.
他扶助了我浪呛的身子,摸上我的脸?u有没有怎样?」其他的人,却把那几个女的围了起来。

「没有,你去看看沈雅蓉,她伤的很重,我不小心打伤她了。」想到她脸上的伤,我不禁掉下眼泪。我真的不故意打伤她的,是她自己先动手¨「你这傻瓜!」他抱住我,吻掉我脸上的泪和血,回头冷冷的对欧景易说「手,我要她的手。」这句话我不是很懂,可是我隐隐约约可以了解里面的意思,我急忙抓住李华成「你要她的手干嘛?」「你别管。」他撕开一节衣服,替我抹去脸上的血。我挣扎著,「不要,李华成,我不要你伤害她,让她回去好不好,拜托!」也许是我的话引起欧景易他们的注意,他们居然一脸不可思议的回头看我,李华成看了我一眼,才回头过去「沈雅蓉,你记住,小雏菊是我的人,伤了她,下次我要你命。」「听到没?滚!」欧景易勉强的让开一条路,让沈雅蓉他们一群人癫癫颇颇的离开。看著李华成没感情的脸,我发现,他变的不像我以前认识的李华成了┅

「女儿,过来。」我一踏进门,老爸就坐在沙发上叫著我。

「干嘛?」我著头,遮去脸上的红肿,心里暗叫不妙。

「学校打电话来,说你和人打架!」

「我没有!」

「你最近是不是和一个混混走的很进?」

「他不是混混!」我被他不屑的口气惹火,大声的吼回去。

「我告诉你,别以为国三我就不管你。从今天开始,你不准出门,上下学我载你去。你离那混混远一点!不准见面知不知道?」老爸站起来,一脸严肃的说著。

「你没有权利管我!」我大声的顶回去。

「你¨你这浑帐!」啪一声,他给我一巴掌。我楞在那边,今天我被打的还不够嘛?为什麽连爸也打我?!我掉下眼泪,对著他还有从厨房走出来的妈大吼「我讨厌你们!讨厌讨厌讨厌!」说完,我冲上楼,把自己锁在房间里,痛哭失声。李华成,李华成,我好想你!你在哪里?李华成!那一晚,我终於知道李华成是谁。他是我爱上的一个男人,不能爱,却爱上的人。
我被禁足了。除了学校,我哪里也不能去。李华成好像也知道我家的事,他没有来找我,只欧景易有空弯道国中部来看看我。我也不能去找他,因为爸妈老师,下课不让我去任何地方。这样过了三个礼拜,我只觉得我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像死了一样,灵魂像被抽去一般。剩下的不过是我的躯壳。我哭、我闹,在家里拼命的砸东西,摔东西,他们却丝毫不动心,只是把我看得更严,更寸步不离。后来,我乾脆把自己反锁在家里。我不去上学,也不出门。整天闷在暗黑的房间里,流眼泪。眼泪流乾了,就只剩喘息,我发现,我根本已经快死了。快被思念折磨死了。就这样,睡醒哭,哭醒睡。不知道过了多久,多久。那天晚上,我突然坐起身来。走到桌前,看著日历。我笑了,一个多月来我笑了,因为我发现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十五岁的生日。一股想见李华成的感觉满然窜起,我觉得自己再也无法控制了,我整理好自己的行李。在凌晨一点的时候,逃出了家门。我真笨,一个月来就只知道哭,完全没想到要逃。招了辆计程车,我往一家李华成曾经带我我去的刺青店。

踏出了刺青店已经凌晨两点多了,我没有头绪的走著。我想见他,却不知道他在哪里。我不知道他家在哪里,我发现我什麽都不知道。两台呼消而过得机车在我身边停住,车上的人走下来「妹妹~要不要去玩?」我抬起头来,看著他们,「今晚飙车的地点在哪?」他一楞,又露出痞子笑容「中正路啊,刚开始没多久,要不要去?我载你!」「好!」我二话不说的跨上他的车,我知道,李华成一定在哪里。

伦哥,载我的人,其实人不错,他边骑车边问「你要去找谁?没人的话,就让我载。」我知道他们尬车的时候习惯载个女生在后头炫耀。「今晚很多人吗?」

「很多啊!火龙车队跟青虎车队今晚连起来飙,一两百台有吧!你找的人是哪队的?」我不知道李华成是在哪一对,我没听他说过。只好摇摇头。很快的到的中正路,伦哥看了一眼手表,「应该在五分钟车队就会到了,你路边站点,免的被辗死!」他点跟烟说著「你脸色怎麽那麽不好?不会挂了吧?」我没有注意他的话,只是眼睛盯著前方看,果然不久,一堆谜谜蒙蒙的车灯在远方出现,接这是渐渐传来的车声。才一眨眼,几十台车子就呼萧而过。那麽多,我去哪找他?一咬牙,我冲道路中间,想看清楚每台车子。伦哥大叫一声想把我拉回来,已经来不及。我听见叫骂声,煞车声,还有撞车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只是张大眼睛想看李华成在哪里,可是我却看不到,除了车灯我看不到什麽。突然一台车子急速煞车在我前面,车身一斜,压著地面笔直的像我冲过来,在离我一公尺的地方硬生生的停住。只见滚了两圈的骑士站了起来,摔掉手上的安全帽,气冲冲的向我走过来「干!你找死?****挡在那———————小雏菊?」等我闭起眼睛准备接收他那怒气冲天的一拳,那人突然叫出我的名字。我睁眼一看,居然是欧景易,他摔的鼻青脸肿,整只手都磨出来血,我颤抖的说「对¨对不起┅」脚一软,我跌 坐了下去。欧景易连忙冲过来扶助我?A一边大叫「call成哥,叫他掉头,快快快!说嫂子在这!」他这一吼,旁边几打转的机车都停下来,后面来势汹汹的机车群也都停了下来,把中正路当成停车场。一下子,几百台机车停的停,转圈的转圈「他¨他们怎麽都停了?」欧景易扶著我坐在柏油路上「废话,一半车队是老大的,大家不停下来看大嫂不然要干嘛?」

伦哥,载我的人,其实人不错,他边骑车边问「你要去找谁?没人的话,就让我载。」我知道他们尬车的时候习惯载个女生在后头炫耀。「今晚很多人吗?」

「他在┅在哪?」我头昏目眩的问著,几天的眼泪,把我全部的体力都榨乾了。

「老大的车子早就飙到前面不知道哪里了,喂!小雏菊,你别葛屁!你死了,老大会把我们全砍了陪葬的!」他紧张的说著,我闭上眼睛,只觉得好累。想到李华成就要来了,又勉强打开眼睛。安静的路上,突然又传出呼呼的车声,接下来一群人吵杂不轻的说「成哥来了!」李华成来了!我看那台像失控的机车撞了过来,在机车还没有全部停下来的时候,车上的人跳了下来,他一手丢了安全帽,帽下是李华成,只见他苍白著脸,像我冲过来。他的脸好白,是不是病了?我松开欧景易的手,也朝他奔了过去,只见他喊「小雏菊!」我使劲全力冲了过去,和他扑了个满怀。他气急败坏的说「你到这来干嘛?」我努力的挤了一个笑容「我¨好想你!」这几个自用尽了我全身的力气,话说完,我全身一软,眼前一黑,就这样扑倒在李华成的怀里。我终於¨回到了他的怀抱。

那天,我在李华成的怀里睡著。醒来的时候,只见房里一片黑暗,我隐隐约约可以看到李华成坐在窗口,朝外面吐著烟。我拉开棉被,他也回了头,弹掉手上的烟,他走过来一把抱起我坐上他的大腿「好点没?」我只是点了点头,把自己埋进他的胸膛,听著他的心跳,只有他的心跳能让我安心,让我知道,我还活著。

「你瘦了。」他仰起我的头,看著我淡淡的说著

「都是为了你。」只是一句话,却包含了我所有的爱,李华成抱紧我,抿著嘴一言不语。过了好久,他才叹气「你这样跑出来,你爸妈会担心的。」

「不会!他们根本不管我死活。」

「别任性,睡吧,明天我带你回去。」说著他放下我,想替我盖被子。

「不要!我再也不要回去了。」我抓著他的衣服,大声的喊著「我讨厌他们,讨厌死了!」

「傻瓜,你要是像我一样没了爸妈,就不会觉得他们讨厌了。」我从来不知道他是孤儿。

「不管!他们不让我见你,我讨厌他们!」黑暗中,我彷佛可以听见他的叹息声,只见他喃喃的说著「他们是为你好,我不是好人,跟著我会受苦的。」

「在我心里,你最好。」我抱住他,自己送上了双唇,生涩的吻著他。他双手收紧,也低头热烈的回应著我,黑暗中,没有半响声息,就只能就我和他的心跳声,喘息声。过了好久,他才勉强把我推开「睡吧。」说完,他起身离开了床畔。

「你为什麽不要我了?」我拉住他,开始无理取闹的掉眼泪。

「不是不要,是不能。」他撇过头,故意忽略掉我挂在脸上的泪珠,望著窗外无奈的说著,我抿著嘴,不发一言,他则是头也不回的慢慢想走出房间。我看著他的背影,突然觉得,我不能让他走,他是我的男人。我的!我伸手把胸前的扣子一颗一颗解开,把整件上衣褪下,开口喊他。

「李华成,你转头!」他停下步伐,一转身,猛然倒抽一口气,生硬的问「你干嘛?」我下了床,往他的方向走去,边走边拉下我内*的肩带「我干麻,你很清楚。」他居然往门边退,一整脸死白,好像看到了怪物,指著我,结巴了起来「你┅你的胸口┅」我的胸口,刺著一朵艳黄的菊花,那是我到刺青店一针一针让刺青仔帮我刺上我的胸口,还记的边刺他边牢骚「成哥一定会砍死我。」

「我刺的,今天刚刺。」说完,我扑像他,把自己摔进了他的怀里,他颤抖的抱著我,「你这笨蛋,学人刺什麽青┅」

「你背上也有,我听欧景易说的,让我看¨好不好?」说完,我伸手粗鲁的把他的上衣脱了下来,瞪著他的胸口看,一条一条的疤,像蜘蛛被打扁一样的横挂在他胸前。那是被开山刀砍出来的。他推开我,喘气的问「你知道到底你在干嘛?去把衣服穿起来」他边说边大口的喘气,彷佛遭受倒什麽极刑一样的痛苦。我知道他为什麽喘气,我是小雏菊,可是国中三年,男女之间的事,我不是全然不懂。至少,我就看的出来他喘气的原因。那是一种欲/望,一种野性的欲/望。

「我不要,我要你,你是我的男人,欧景易他们都那样说,为什麽你不要我?」我再次扑上他,紧紧的抱住他,而他的手则是不停的抖。

「我一定会砍死他们。」他咬牙切齿的说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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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试读的,因为有字数规定,所以不能发全文了,不过你可以自己去查,名字是《小雏菊的黑道》,真的超级感人的,看到最后,我已经哭到不行了,真的心疼。

Ⅱ 请大家帮忙找本小说!

不知道是不是。。这篇?
第一次认识,我27,她19,我们相差8岁
她说,你老得都可以做我爸啦。
我笑笑,27与19差的8岁,不象37与29差的8岁,是两个世界的人。
我们恋爱了,她喜欢叫我爸爸。
时常粘过来,坐在我腿上,爸爸,你说我明天去面试好呢,还是和同学去唱歌好?
我喜欢这种感觉,奇怪的是,我竟然喜欢。
当一个女孩子叫你爸爸时,你感到你对她的宠爱绝对应该是无条件的,当她在床上,大汗淋漓地叫,爸爸,快一点,再快一点时。好刺激,简直让人兽性大发,当她乖乖地躺在你怀里,和你一起看碟时,你给她做鸡翅吃,她拿着送到你嘴巴里,然后自己只是抿一抿手指上的酱汁,然后撒娇地说,我孝顺吧?——的时候,她好乖。
这只是我们之间的秘密,当我们一起出门去街上,看起来是这么般配,她挽着我的手臂,我淡淡地走着,在人群中,她显得是这么成熟,这么游刃有余,只是回到家,她的孩童本性才暴露无疑,她才19岁,在爱的人面前,9岁都不为过。
的确我也渐渐发现了这一点,刚开始的新鲜刺激都变成了怀疑,她真的只象是我的女儿,永远在问,我这样好还是那样好?永远调皮捣蛋,永远在我骂过她后第二天在学校给我发来消息说,爸爸,我错了,对不起。我工作上的压力,我在这个人际场上遭遇的挫折,永远别想在她这里得到舒解,我跟她探讨一些形而上的问题时,她永远眨着眼睛,在钱柜里,她只认识SHE,我只是在不断地宠爱她,渐渐,这宠大过了爱,这和女儿有什么区别?和真的女儿有什么区别?
女朋友难道不应该是那个和你有精神交流的人吗?
恋人之间难道不应该是彼此扶持吗?我好累。
我说我们还是分开吧,或许你真的只适合做我的女儿。她说爸爸你是不是要给我找个后妈?我看着她,哭笑不得。
她说,那你还会疼我吗?象爸爸疼女儿一样,我说恩,我会的。
她走了,双目含泪,问我,爸爸,我还可以找男朋友吗?
我有了新的女朋友,和我一般大。她没有了消息,我们再少联系。我渐渐忘了她,女朋友很好,我们在一起,我感到宁静,不那么累,她是如此善解人意,我开始有信心,工作有起色,只是偶尔会想到,曾经有过一个女孩子叫我爸爸。
有过一次在一个酒吧遇到她,我牵着女友的手走出去的时候,她和一帮男女嬉闹着拥进来,她没有看到我,我却注意到她,头发长了。
几个月后的一天,我和女友正准备睡觉,她打电话来,外面正在下雨,她站在我家门口,说太晚了,回不了宿舍,女友过来问是谁,我说是我认识的一个小妹妹,她有些愕然,但马上甜甜地唤,嫂子好。我给了她另一个房间,去卧室睡了。
半夜睡不着,去洗手间上厕所,一进门差点魂飞魄散,她正穿着牛仔裤坐在马桶上发呆,我问她在干什么,她只是看着我说,爸爸。
我们心急火燎地拥进另一个房间,在房间我们互相脱着彼此的衣服,互相野兽一般地吻,我突然想到套子在我与女友的卧室里,她说不要紧,进来。
黑暗中我搂着她,问她现在还好吗,她说好的。
回到卧室,女友已经起来了,在床上吸烟,我问她大半夜吸什么烟,她淡淡看我一眼,说我在计算时间,一支烟五分钟,我想看你厕所上了多久。然后一字字道,让她走。
第二天大清早,她早已不知所踪,留了张条子说,嫂子,对不起,爸爸是好人。女人嗤了一声,看我,这什么乱七八糟的?抄起手机就去上班了。
再一次看到她是再几个月后,也是在一个酒吧,我也很奇怪怎么我偶尔去酒吧,怎么每次都遇到她,她居然是这个酒吧的DANCING QUEEN,她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甜甜地笑着问我,爸爸,我孝顺吧的女孩了,我走出酒吧,回头发现她站在门口,穿着小可爱,远远地用手掌在小腹上划了一个圈。
这个动作让我莫名其妙了很久,回到家,用钥匙插进锁扭动的刹那,突然全身每个毛孔都沁出一滴冷汗。
那晚她说不要紧,进来。
我拨她手机,没有人接听,我再拨,接起,我冲着电话喊,你不要那么任性!突然电话里是我女友莫名其妙地问,你说什么?
我一个人呆呆地想,是的,这都是计划好的,她来我家,与我做〈!-->爱,然后我拨她电话,第一遍她看着手机不接,然后在我拨第二遍的时候迅速把号码转移到我女友手机上。
她行事如此眉头也不皱,我毛骨悚然。
我们在一起时她曾说过,要和我生个孩子,叫她妈妈,让他爱上自己的妈妈,她叫我爸爸,我们是乱伦家族。我当时觉得她无比可爱。
其实我不知道她在肚子上划个圈究竟是不是这个意思,我一点不确定她是否真的怀孕,只是我开始明白,她从来不是我以为的那个小孩子,她太了解我,从一开始她就了解我,她用一个动作就可以让我魂飞魄散,我一直以为她很幼稚。
原来我从一开始就错了
人有时候喜欢自以为是地去解决什么问题,到头来捉襟见肘,我认为我应该主动地坦白从宽。
出乎我的意料,女友并不知道那天晚上我和“女儿”究竟做了什么,不过现在她知道了。
也知道了爸爸是什么意思。
她冷笑地看我,我努力让自己有勇气面对她。
努力让自己有勇气面对我和女友的将来。
可惜,没有将来了。
女友走了,我一个人在空荡的房间住了三天,突然跳起来往女儿的学校跑。
我在校门口堵住她。
你那天那个动作是什么意思?
什么动作?她眨着眼睛看我。
我闭起眼睛,叹气。
她笑了,笑得阳光灿烂。
我如坠冰库。
朝她赞赏地竖起大拇指,话也讲不出。
她笑得象只甜蜜的小狐狸,一个男生远远跑来。
对不起,下课迟了。
男朋友?我斜着眼,望她。
她朝我吐吐舌头,搂着男生的手往校门外走去
回头招手,爸爸再见。
男生远远狐疑地问,爸爸?
认的啦!她笑,两个人如初春的阳光般慢慢离开。
晚上,她和那个男生来了,来做客。
我不动声色地,“慈祥地”地招待他们。
我“爸爸”对我可好了,他喜欢我的朋友们。
男生胆怯地望着我,我朝他点点头。
把刚才买的碟拿出来!爸爸这里音响好!
音响都是我和她一起时买的,我愿意砸钱在这种地方,她当时在旁边,看得心惊肉跳。
啧啧,好贵。
贵死啦!
怎么会有这么贵的东西?爸爸,你买这个干吗呀。
你好罗嗦……
恩……嘟嘴。
我把音响全部打开,把他们的碟放进去,她和男生坐在沙发上。
我……去厨房,给他们做吃的。
看看他们买的一通碟,我实在嗤之以鼻,完全没兴趣陪他们看。
我把薯条,水果,鸡翅端到茶几上。
吃吧吃吧,我说,撑死你们。
谢谢叔叔。男生说。
叔叔……
我真是想掐死他。
转眼看她,对着鸡翅发楞。
怕是想到以前的情景吧。
你们慢慢看。
叔叔你不看吗?男生问我
这孩子真是傻得可爱。
我去自己房间看书,我跟你们有代沟。
男生真是懂事,好象很体谅地朝我点点头。
她听到代沟这个词,朝我飞了个媚眼。
神采飞扬。
我回到房间,给女友写MAIL。
我向她求婚,希望她嫁给我。
外屋一声尖叫。
我张皇冲出去。什么事?
可乐喝光了。
她拿了可乐瓶冲我招摇。
我下面买!男生蹭地站起来
你给我坐下!她斥道,笑吟吟望我,爸爸,你疼我的吧?
我微笑,我去买。
这男生好爱她,看她的眼神都惊慌。
她不该如此骗他,利用他。
今天周末,不用上班?我微笑看着她,盯着她问。
每个周末她都会是一个酒吧的DANCING QUEEN。
那男生不会知道,果然他瞪大眼睛望她,上班?
她亦微笑地看着我
不用,有爸爸养,我干吗要上班呢?她盯着我。
说得也是。我叹气。
下楼买可乐,突然很想哭,拿着可乐上楼,打开门。
他们正在接 吻。
听到开门,男生想挣脱,她箍住她。
没关系,就当在自己家好了。我慈祥地说道,把可乐放在桌上。
鸡翅一只也没有动过。
我回房,隐约听到。
他到底是你什么人呀?
爸爸呀。
真的吗?
不信就给我滚!
其实关于那天晚上的事情我后来记得不是很清楚。
后来到了一点多,我在卧室里辗转反侧的时候,她推门进来。
你又想叫我买什么?女儿?我讥讽地看着她。
她哀求地看着我,不发一言,我突然心软,搂住她,你怎么了到底?
不要赶我走。
我看着她的眼神,突然记起以前好多个这样的夜晚,她调皮捣蛋的样子浮现在我面前,她对这里是多么熟悉,这里曾经是她的家。
如果女友回来怎么办?我问自己?
我和女友再无可能。
可她,我说了,我会此生象爸爸一样疼爱她,宠她。
或许,今夜,事情会有转折,或许,我会和她重新开始。
你想住下来?我问她。
恩。她重重地点点头。
我同意了,出乎我意料的,她马上兴高采烈地转身向客厅里的那个男生大叫,我爸爸同意啦,我们去睡觉吧。
我呆呆看着她,他也住这里?
他是我男朋友啊,你不是说我可以找男朋友吗?
我感到我的心脏因为愤怒而颤抖,是的,她在玩我,她在用尽她19岁的智力在玩她曾经深爱的人。
我想我不会玩不过你。
好啊,我微笑道,当然。
我们注视着对方,她狠狠地盯着我,凶巴巴的。
曾经无数次,她这么瞪着我,我们在一起时,每当她不高兴时,她会大声宣布,我生气了!
然后整个人嘟着嘴坐在那里。
乖啦,我恐吓她,再不乖把你卖掉!
她就抬起头,用这种眼神看我,瞪着我,凶巴巴的。
然后跳起来,搂着我的脖子,撒娇道,爸爸,我看起来吓人吧?
无可否认,当时她这样看着我,我没有感到恐惧。可是,心痛如绞。
他们去睡了,音响,电视,统统不关。
我一一关掉,突然看到一张碟片,是他们刚才买来的。
《我的野蛮女友》
她曾经无数次央着我陪她一起看,说实话,我实在看不下去,看到一半就跑去阳台抽烟,每次被她拽回来,我就开始假寐。到后来,我乘她不注意,把碟找出来,扔掉了。
她看了无数遍,看得台词都背得出来,居然今天又找人看了一遍。
这个疯子。
收拾完客厅,我回卧室,刚要进去,他们那边房间打开,她打开门,笑嘻嘻地说
老爸。
干吗?
借个套子。
什么?
借个套子
************
她呆呆地看着我,过了一会,低下头开始掰手指——你是我爸,我大爷就是……
我的眼泪突然流下来。
晚上在我印象里有两个版本。
在第一个版本里,我躺在卧室的大床上,瞪大眼珠望着天花板,任凭隔壁欢愉的尖叫潮水般一波波涌来,我跳下床,翻箱捣柜地找棉花,塞耳朵。
不容怀疑,我是故意翻得惊天动地的,在翻弄的过程中,我脑中反复出现了一个被遗弃的怨妇的经典形象,头发散乱,动作迅疾且频率很大,还兼抽搐症状,如果你有看过尼古拉斯·凯奇演的《离开拉斯维加斯》,那会比较好理解一点,对,就是浑身发抖的那一种,最后我瘫在写字桌下,手里握着唯一找到的两片邦迪创可贴,上面还有一只小熊,一只小兔子。那是她上次从楼梯上摔下去,我给她买的,她觉得太可爱,不忍心贴。于是我把它们撕下来,贴在脑门上,呼呼喘气。
在第二个版本里,隔壁是很安静的,好象很纯洁,但这安静在脑中变成了最最KB的声音,他们现在在做什么?他们在用什么姿势?没有声音,他们不会在台灯下研究杜蕾斯包装上的英语语法吧?
老爸,这玩意好好玩哪。
老爸,你戴这个不难受吗?
老爸,这活象被人死死勒住脖子啊。
老爸,会不会里面的血倒流啊?
我走出家门,凌晨三点,到了女友家,灯还亮着。
我敲门,她开门。
又是一场相对。
她讶异地看着我。
能不能进来坐一坐,我说,突然发现自己嗓子都是哑的。
你怎么了?她问,你哭过了?
没有,我想抱抱你。我说
那天晚上我是在女友家度过的,这是我生平最希奇的一夜。
我住在分手的前女友家,原因是我被自己的前前女友从自己家活生生逼出来。
讽刺吧,生活就是这个样子的。
女友为我铺床叠被,当然,好笑的是,她在为我打地铺。
她睡床,我睡地。
一旦分了手,最狭小的空间也要分隔出最远的距离。
我躺在地板上,听着女友安静而均匀的呼吸声。
想与之共度余生。
她睡得这么安稳。
她会同意吗?
她翻了个身。
她翻身时呼吸的频率一点没有改变。
她根本没有睡着,她在装睡。
我想她会的。
你会不会嫁给我?黑暗里我问她。
你说什么?
你会不会嫁给我?
不会,永远不会。
我心凉了下去,为什么?
她沉默了很久,一字字道
你太变态了,我不适合你。
有没有人告诉你什么叫万念俱灰?那个时候我就是万念俱灰的。
我本来与她有最温馨的感情,我们一起上班,一起下班,周末看电影,一起逛家具店,经过钻饰店,她会似笑非笑地看我一眼,让我觉得,随时我牵她手进去,出来她就会是我的妻。
直到有一天,那个19岁的女孩闯了回来,把我打回原形。
那段过去,原本是恋人的私密,现在全成了险恶。
我无法往前走,前路全被堵死。
早上回家的路上看到那个男生和她正去上学,迎面走来,她朝我摊开手。
什么?
给我点钱。
作什么?
老去你家也不好,还是去开房。
OK。退无可退,也就无需再退了。
那一刹那,我决定正式应战。
我微笑望着她,伸出手指抵住脑门——那个贴着小熊创可贴的位置,笑。
地狱一共有几层?
我想,我和我的宝贝女儿很快都会知道。
我讲故事有一个很大的缺点,我从来不喜欢给人物编名字,这是一件非常头痛的事情,相比之下,我更喜欢称呼这样东西。
一个人只有一个名字,但是可以有无数个称呼。
每一个称呼是一个故事。
所以这是一个没有名字,只有称呼的故事。
但是我不知道这种只靠他和她的称谓能坚持多久。
要报复一个人有多少办法?
其实要惩罚她最好的办法就是接受。
于是我接受了“女儿”和她的男生。让他们自由进出我的房间,为他们所欲为的任何事。
那段时间是我记忆中最为诡异的时光,每天下班回到家,就可以看到她和那个男生坐在桌子前,要么在看电视,要么凑在一起做作业,那个场面极其温馨,甚至在好几次,刹那间我产生异样的幻觉,对面坐着的长发女孩确然便是我的女儿,而她心之所系的并非是我,而是边上那个男生。
她亦变得温驯起来,看到我回来抬头望我,乖乖道,爸爸,你回来了。
男生道,叔叔。
我带回披萨给他们吃,问他们的功课,陪他们一起看幼稚无聊的韩国片,每当边上的男生笑得浑身抽搐时,我都感到边上一双冷冷的眼神,注视着。
她越来越频繁地住在我隔壁房间,而他的男朋友则大多回宿舍。每次我们都站在门口,朝他挥手告别。
路上小心。她叫。
有空来玩。我说。
有一次,我私下问那个男生要张照片,他很奇怪,但还是给了我一张报名照。
后来一天晚上我和她一起晚饭,吃完我不动声色地起身收拾碗筷,她无限幽怨地看着我。
我把刚学的新歌唱得兴高采烈。
我洗碗,她从背后抱住我,从额头抵住我背脊,我转身,从口袋里掏出放大N倍的那张报名照,乐呵呵地展示。
她的“男友”在相片里无限肃穆地望着她,仿佛象遗容。
她无限怨毒地望着我。
猪。
不孝!
一个星期后发生了一件事。
那夜从女友家走出来时,我抱住她喃喃自语,如果你改变了主意,一定要告诉我。
一个星期后的一天,她改变了主意,可我再也没有机会得到她。
那天我在家,临时下楼买包烟,上来的时候发现女儿在哭,我没有理她,回到房间,上网,突然发现MSN里女友已经消失,我心生不详,马上打开聊天记录。
我冲到她房间,拼命砸门,她死也不开。
女友试图与我重新开始。
而她则冒充我严厉地拒绝了她。
女友觉得不对劲,打电话到我家,她接了电话,甜蜜温柔。
装疯卖傻。
开门!你他妈给我开门!
不开!死也不开!
你给我等着!
那天晚上,我去了一个酒吧,叫了一个鸡,把她带回家。
她在客厅呆呆地看着我带着一个艳俗女人回家,开门进了房间。
ji女脱了衣服,站在我面前,展示身材。
我一眼没看她,从皮夹点出一千块钱。
叫。
叫什么?
床。
我凑近她,低声说,我什么也不跟你干,你只要使劲叫。
所以说有些东西是需要专业素养的,那只鸡在我房间叫,我皱着眉头在边上翻杂志。
她困惑地望我,怕是从来没碰到如此疯的客人。
十分钟后,我嘴笑泛起微笑。
她终于来了。
她在门外砸,使劲砸。
开门!开门!
不开!死也不开!我冲着门外叫。
让她滚!
我置若罔闻,看着站在我面前的鸡,不要停!
屋外开始号啕大哭,她已经疯了。
我宁愿和只鸡做〈!-->爱也不想抱她。
开门!你给我开门,她开始门外使劲踹门。
她整整哭闹了十分钟,我懒散地去开了门。
她已瘫软在地上,哭着朝我喊,让她滚。
这是我家,要滚你滚。
她走了。
什么也没说,默默走了。
我闭上眼睛,但愿从未认识她。睁开眼,我已痛得躬下身去。
事情本来就这样结束的。
几天后,我接到那个男生的电话,他问我女儿为什么好几天没去学校。
我默不作声。
她失踪了?
电话那里沉默了很久。
她怀孕了你不知道?男生在电话那头问我。
她怀孕了?
是的。
我心脏一阵痉挛,是我的孩子?
是的。
我闭起眼睛。
电话里问:你是不是想问,那天晚上我们……,他笑了笑。
我不喜欢女孩子的,他轻轻讲。
全明白了。
万死莫辞。
在普通的故事里,我找到了她,我们幸福地在一起。
对不起,这可能是你们想看的,却不是我想说的故事。
我去了她学校,教务处的人说她已经办了退学手续,我到她寝室,所有的东西都收拾一空,空荡的床上轻轻飘动着粉红色的纱帐,那是学期开学时我买给她的。
她寝室的同学说,她整理东西时,大家都问她干吗,她笑吟吟地说,搬到男朋友家去住。
大家都羡慕地看着她,东西猜测。
她同学嫌弃地看着我,仿若我是纠缠不清的第三者。
我去了她跳舞的酒吧,所有人都说她辞职了,我不信,天天去那里等,我拽着新上任的DANCING QUENN,一厢情愿地肯定她知道她的去向,然后我就被打了。
我做得确然有些过分,我把那个女孩子堵在女洗手间门口,她不告诉我,我决不让她上台,她耸耸肩,拨了电话,过了会来了几个人,先是好言相劝,我朝他们翻白眼,他们拖着我往酒吧门口拉,经过一张台子,我抄起一个酒瓶,然后我就被打了。
我爬回家,坐在家门前擦着眼泪一遍遍拨她手机。
没有“您拨的用户已关机”,没有“您拨的是空号”,没有“您拨的号码暂时无法接通。”没有“您拨的用户正在通话,请稍后拨。”,什么都没有,就是无止境的空白。
躺在地上,还在痴痴笑。
明天她就会回来了吧,摇着我的胳膊说,老爸,我好饿。
老爸,我出去逛了圈,还是喜欢你这里。
我就这么痴痴笑着睡去,我把房间整理得很干净,我在门上贴着对联。
上联是“欢迎你回来。”
下联是“不许再走了。”
看了看,对自己的书法很是满意。
三个月后我撕掉对联。
揉成一团,放进嘴里使劲咽,最后趴在马桶边干呕。
我大病一场。
睡梦中常见一个华丽的景象。
一个婴儿在天花板上缓慢地爬,转过脸来,面容与她一般无异。
再也没有人见过她。
一年后的一天,我有事坐出租车路过一个师范学院,我靠在车窗,远远看见一个与之一模一样的背影。我连忙叫司机停车,我冲下车,追上去一把拉住她。
回过头,是个陌生的女孩子。惊恐地望着我。
对不起,我放开。
她笑了,认错人了吧。
她要赶去一个地方,打不到出租车,为了抱歉,我送她,到了目的地,她下车,我留下了她的电话。
刚开始在一起的时候,我一直在她后面保持一段距离走着,因为她们有着一模一样的背影,我常常痴痴地望着那张背影,然后缓缓走上去,搂住她,对她说,别离开我。
她摇着头笑,傻孩子,我不离开你。
她25岁,叫我傻孩子。
渐渐地,走在一起时,我离她的背影的距离越来越短,当我们终于可以并肩走着,而我转过脸和她说话时没有一丝怀疑时,我向她求婚了。
我确实是爱她的。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我不爱她。
爱只是一个词,内容千差万别。
我不这样爱你,不代表我不爱你。
婚礼很简单,然而我们却异常幸福,我没有问过她的过去,她曾与谁恋爱,她也没有问过我有什么过去。
她从师范学校毕业,在一个幼儿园兼托儿所的所在教授小孩子。
我辞去工作,开了一个广告公司,渐渐居然也招了些人来,添置了一部车。
周末,便与妻开车去近郊,归来时买些当地零碎杂食供奉她的同事,我的员工。
时间,就是这样慢慢过去的,我把她的照片放在最最隐秘的地方,隐秘到自己都不敢翻动,也不敢销毁。
婚后的四个月零三天,如往常一样,我去接妻下班。
妻正在和一个穿着长裙,化着淡装的女子聊天,他们并排坐在绿色的小长木凳上。
一个小孩子在他们四周调皮蹒跚地跑来跑去。
妻看到我,笑着介绍说,这是我先生。
我一动也不敢动,呆呆望着她。
我的女儿,她不再扎着马尾,长发流泻下来。
震惊从她眼眸中一闪而过。
你好,两秒钟后,她礼貌地伸出手,淡淡笑道。
小孩子摇摇晃晃地抱着我腿,牙牙地唤,爸爸。
笑得春光灿烂。
妻笑起来。
那不是你爸爸。
那年,我29,她21。
如果你日夜思念的人在你面前,你只能装作完全不认识她,是什么感觉?
因为她装作不认识你。
我甚至怀疑她从未认识过我。
她爱怜地撸撸小男孩的头发,抱起来朝我们点了点头,离开了。
我开着车,带妻去吃饭,不经意问。
那是谁?
哦,她很漂亮吧。
是哎,我嬉皮笑脸地望着妻,不过及不上你。
于是妻满足地讲起了她的来历。
前两个月一天,突然看见她隔着幼儿园的栏杆,无限贪婪地看着,我回望她。
她朝我笑笑,我请她进来坐。
过了两天,她带了那个孩子来。
她似乎很忙,总是周末来接他,平时都归我们园照管。
妻的幼稚园有日夜寄宿的一项服务。
类似孤儿院。
那多少次我去接妻时,我的孩子正在我边上玩着积木?
我极疲倦。
累了吧,早点回去吧,妻温顺地讲。
晚上,我抱着妻,一次次进入她,流着眼泪。
妻摸着我的脸颊,问我怎么了。
我说我爱你。
礼拜一,我离开公司去了那里,妻只是惊讶我怎么给她惊喜,没空顾我。
我找到那个孩子,问他妈妈好吗。
他只是笑着唤爸爸。
似乎妈妈只教过这一句。
第二个周末,我早早等在那边,她抱着孩子与妻出来,似乎与妻很谈得来。
望见我,朝我点点头。
不如回家一起吃个便饭。我提议。
妻极热烈地赞成,搂住我。
我老公做的鸡翅可好吃。
我迫切盯着她,她惶恐地看了看妻,低下看了看孩子。
好。

Ⅲ 短篇小说:花园

阳光斜射入房间,映出漫天飘舞的灰尘,轻盈的透出光线的轮廓。

太婆坐在床边,轻抚着还未整理的被褥,想从里面嗅出太公的味道。

已经一个月没有回来了,就像每一个与自己爱了一辈子的人道别的老人一样,一切都是那么的平静,口头上说了太多的“你走了,我再找个老伴儿”,但似乎真正失去,才发现自己已经是一副没有心的躯壳了,太婆觉着自己整个人是飘着的。

临别那天,太婆轻抚着太公的眼角,抚摸着一层层深深的皱纹,就像读着自己的爱情故事一般郑重与肃穆。这时太公睁开了一只眼,泪水注满了眼角深深的沟槽。太婆笑了“好端端的哭什么,真是老不死的”太公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望着太婆,望着太婆的眼睛。

太阳照在了太婆灰色的瞳孔上,依然有着年轻时的美丽。

是离别的时候了,太婆从太公的眼神中读出了这句话。

太婆没有哭,一只手将太公的手攥着,另一只手像抚摸孩子般轻柔的抚摸着太公花白的头发,“天堂路上要记得我的样子”太公似乎点头了,眼神就这样暗淡了下来。太婆依然轻轻拍打着太公,“要记得我的样子”。

太婆与太公的爱情,没有什么山盟海誓,地老天荒,也不是一帆风顺、和和美美,反倒是磕磕碰碰,或淡如细水长流。太公甚至还有一个相好的,用现在的话就算“小三”了,太婆固然不舒服,但是爱情就这么奇怪,太婆的宽容反而让那场风波平静地收场了,直到现在太婆也不清楚那个“小三”的模样,只记得太公喊她“文文”,直到后来,太公还时常偷偷摸摸的出去,这让太婆经常给太公一点颜色看看。

太婆一直有一个梦想,想回故乡的老花园看看,小时候经常坐在花园里,迎着风,望着远处的油菜花象一顶黄色的绒毯一直铺到天边,想起来太婆都能笑出声来。她和太公也没少回故乡,可是故乡早已物是人非,童年的美景与美味俨然被小楼与快餐取代了。

以前牙口好时,还有那一口油炸小黄鱼,太婆每次都能吃掉一大盘,现在门牙都掉光了,也尝不出那一口美味的滋味了。

太婆缓了缓神,想起了自己是回来干什么的了。

太婆直起身,将桌上的药瓶扔进了垃圾筒,又到窗台边将积满灰的衣服叠好,太婆还想扫地,她静静的拾起阳台上的扫帚,先是客厅,再是自己的卧室。

“老头子,把戳箕递过来!”

空荡荡的房间只传来了太婆的回声。

“我自己来吧,你老头儿去天堂度假去喽”

太婆就这样收拾了整个房间,仿佛自己又回到了从前。

当一切收拾停当,已是黄昏。

太婆坐在沙发上,烧了一小壶水,当滚烫的开水倒进小小的泥杯时,溢出扑鼻的茶香,太婆轻嘬一口茶,这才感觉到一丝哀伤,“你老头一个人到天堂享福,老太婆我也要在人间享福”

这时,电话铃打破了房间的宁静。

太婆轻轻放下茶杯,慢慢站起来,当她走到电话旁时,电话铃已经响了好多声。

“喂?哪位啊”

太婆总是在铃声熄灭前接通电话。

“太婆,我一下班不见您,就知道您又回去了,我马上去接您”

“唉,不用”

“那可不行,我可不放心,马上到”

说罢,重孙女挂断了电话。

“这丫头孝顺啊,知道我冷清,咦,什么时候这里放着一件夹克?”太婆顺手拿起夹克,折叠起来。

“叮叮”一声,从夹克口袋里掉出一枚早已磨暗了的铜钥匙。

“哎呦喂,我的老腰”太婆蹲下身,将钥匙捡起揣进了兜里。

当一切都干完后,太婆又回到了客厅,续上一杯水,接着品茶。

太婆小心翼翼的从兜里拿出了那把旧钥匙,眯起眼睛仔细端详着。

“这把钥匙,好像在那见过”

太婆攥住钥匙,想起了一件事。

“唉,这不是老头子那把小宝盒的钥匙么?”

太婆想起了这把钥匙的来历,当时就是因为这把钥匙,太婆不止一次和太公吵架,因为这把钥匙,她开始怀疑太公有了相好的,每次让太公把他的小宝盒打开,太公总是说钥匙早就丢了,找来锁匠,锁匠说锁太老,只能砸了,可是那小宝盒是自己出嫁时娘家的陪嫁礼,也是自己送给太公的物件,砸了怪可惜,于是便这样不了了之了。

“好啊你个死老头子,钥匙不在你兜里吗?还骗我说丢了,我偏要看看小宝盒里藏着什么”

太婆直起身,攥紧了钥匙,走到了太公的大衣柜前,翻开了上面压放的衣物,赫然出现了太公的小宝盒。

太婆有些紧张,她颤抖着从衣柜里拿出了小木盒,摇晃了几下,木盒里发出了“哗啦啦”的响声,太婆深吸一口气,颤巍巍的从兜里掏出铜钥匙,往锁孔里插去,可能太紧张,几次对都没对准。

正当太婆准备再一次尝试时,“叮咚”的门铃声响起,将太婆的精神拉回了现实。

“叮咚,叮咚”

门铃声响个不停“太婆,开门啊!我是雪儿。”

“唉,唉,马上就来”

太婆想起重孙女要来接她这一茬儿了。

可是这个盒子怎么办啊,这里面应该有秘密,说不定就是关于老头子那个相好的,可不能给孩子看到,太婆灵机一动,把刚叠好的那件夹克取了出来,展开,将小木盒小心翼翼的放进夹克里,又轻轻叠上,边叠边冲外面喊道“马上就来啊,等一会儿”

叠完后,将这一摞东西装进了塑料袋里,然后将钥匙揣进胸前的口袋。缓缓走出房间,打开了门。

“太婆,怎么这么慢啊”

“没事没事,收拾你太公的衣服呢,这不带几件回去,留个念想”

“太婆,别想那么多了,太公走了咱也要开开心心的过,不是么”

太婆连连点头,“走吧,走吧”

太婆拎着塑料袋,走出了房门,转身看了一眼房间,家具上都镀了一层夕阳的温暖,太婆轻轻合上沉重的门,钥匙在锁头里转动,轻轻锁上了房间里曾经的快乐和忧伤。

雪儿和太婆都一言不发的走下了楼梯。

“看,天边的夕阳真美啊”,雪儿说这话时夕阳正映在太婆苍老的脸颊上。

太婆坐上了雪儿的车。

“到家了!小鸡炖蘑菇,还有太婆最爱吃的炸小黄鱼儿做好了吗,太后要用膳了”雪儿一进家门就冲男友风风火火的嚷。

太婆拎着塑料袋,走进房间,把塑料袋放进了大衣柜里。

一家人有说有笑地吃着晚饭,无论怎样,生活还得继续。

饭后,太婆忙活了一会儿,看了会连续剧就早早回房休息。她心里依然惦记着那个小木盒,一进房间,太婆就将门合上,径自走向衣柜,拿出塑料袋,把夹克小心翼翼的展开,取出小木盒,将小木盒平放在床上。

“唉,钥匙呢?”太婆忘记了钥匙在哪了,太婆着急的挨个口袋找,找了好半天才发现钥匙在胸前的口袋里。

太婆将台灯挪近了点,灯光刚好照在盒子上,折腾了这么久,秘密终于要揭开。

钥匙缓慢的插进了锁孔,旋转,锁孔中传来弹簧压缩的声音,“咔哒”锁打开了。

太婆轻轻的掀起盒盖,一股淡淡的花香散发出来。

太婆最先看到的是盒子里的一些小玻璃珠。

“这个我知道”太婆拿起一颗在灯光下瞧着,这不是我给老头子的定情信物么,太婆不由自主的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盒子里的东西真的很多,有小玩具,硬币,摘抄的笑话。

“敢情这是老头的小宝盒啊”太婆边看着摘抄本边自言自语道“他这一辈子,也就会讲这几个笑话”

“嘿,这个小老头”太婆从盒子里拿出了一枚精致的邮票。这枚邮票是老头儿的宝贝,那是太婆还是姑娘时几番死缠烂打才要到手,想照着那上面的花鸟儿绣对枕头,没想到没过几天找不着了,原来又被老头子顺走了啊。

天已经晚了,太婆早没了困意,饶有兴致的翻看着小宝盒里的小物件,追忆着过往生活中的一幕幕。

翻到最后,太婆摸着一个精致的小绸布包,她竟然从来没瞧见过。展开布包,里面包着一张手画的地图,一张名片,一个透明的塑料包,里面装着许多小颗粒,花香味就是从这里面发出来的,仔细看,感觉这好像是种子之类的东西,这个香味真好闻,太婆不由的深吸了几口气。

太婆又翻了翻盒子,盒子里其他的东西她都见过,就只有面前的这一个小绸布包里的三件儿,让她有些摸不着头脑,不停的摆弄着小布包。

太婆突然拿起了名片,名片上赫然写着“周雯”

太婆不知道那个与太公有瓜葛的女人的名字,但看到这名片,太婆知道“雯雯,雯雯,原来是这两个字,敢情还真有这回事啊,死老头子真不安生”太婆气不打一处来。

太婆攥着名片,与其说攥着,其实已经揉成了一团儿。

过了好一会儿,太婆重新展开名片,一行字写着“青青花圃”。太婆感觉有块石头压在胸口上,有些透不过气。

一夜的辗转,太婆的气虽然消了,但头脑混沌又疼痛。

“这是何苦哟”太婆自我安慰“怄了一辈子气,人走如灯灭,还跟死老头子计较个啥呀”

早上重孙女儿雪儿见太婆睡着,没有惊动,忙店上的生意去了。

若大的房间,太婆一个人空落落的。

太婆梳洗停当,喝了碗小米粥,开始坐在阳台的藤椅上喝茶。

喝早茶和下午茶,这是太婆和太公慢慢学成的习惯,太公的泥壶结了厚厚的茶干,太婆要洗,太公恼,说洗掉了茶干那壶就没了茶香。太婆不信,太婆趁太公不在家,还真试过,太公的泥壶不放茶叶,开水倒进去,真的有茶香飘散出来。

现在太公不在了,太公的泥壶捧在太婆的手上,显得大而沉重,太婆放了很多茶也没品出太公泡出的茶香。

日子在太婆的泥壶中如烟消散。

没了太公和太婆争吵,太婆说“日子不叫个日子哩,人咋就天天晃晃惚惚,脚后跟不着地似的,怕是老头子唤我去和他作伴呢”

“太婆尽瞎说,太公才不希望你去呢,嫌您吵,他老一个人到处转游多自在,您人间的福还没享够,阉王小鬼不会收”雪儿劝。

太婆的精神一天不如一天,雪儿看着越发心疼,心想“太婆怕是不行了”

“老头子咋不回来看看”

太婆精神不好的时候一遍遍叨念太公,她希望去天堂的路上有太公的陪伴。

太婆抓住重孙女儿的手时,两行混浊的泪水不由自主地落下来。

“你太公真的把太婆给忘喽,我盼呀,这么长时间他不托梦给我”

“是呀,太婆,你可不能这么走了,太公没有托梦,说明他不答应您就这样见他,您还没看到重孙女穿上婚纱呢,您的心愿还没了呢”

“心愿?”太婆的眼睛突然明亮起来,她要雪儿扶她坐起来,说想喝几口小米粥,雪儿赶紧吩咐男友去煮。

太婆喝了小米粥后,人忽然就精神了一大截。

她趁准重孙女婿不在的时候,叫雪儿拿出太公的小宝盒。

“太婆,我咋从来没见您还有个古董?”

“啥古董,这是我的陪嫁,你太公当家说得算,当年我就把这小木盒又给了他,装个值钱东西管个帐啥的”

“里面有啥金银珠宝”

太婆“哧”地笑了,笑起的皱纹象一朵花。

“金银没有,有珠儿有宝儿”太婆可爱得象个孩子般一一展示小木盒里的物件。看得重孙女一脸的惊奇,她怎么也没想到小木盒里装的是两个老人一生的故事和回忆,感慨不已。

太婆颤抖地摸出那个红绸子布包,缓缓展开,又从塑料包捏出几棵籽问重孙女“帮太婆看看是个啥东西”

雪儿闻了闻,越发好奇地问“太婆,您怎么会有这个,我去过法国普罗望斯,这就是那里最美的一种花叫薰衣草啊,可美了,可香了,开着紫蓝色的小花,普罗望斯的薰衣草那叫一个壮观,一望无际,它还有一个美丽的爱情传说,这种花代表了爱与承诺”雪儿讲得滔滔不绝。

重孙女儿的话象针一样刺痛了太婆脆弱的神经,太婆攫烁的眼神开始浑浊不清,许久,太婆把一张皱巴巴的明片放到重孙女的掌心,“帮我找找这个叫雯雯的,我想见她最后一面。

雪儿照着明片的地址果然找到了青青花圃,也见到了周雯,一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女人,根本不是太婆口中讲的什么“老姊妹”。

青青花圃地处城郊结合处,几亩塑料大棚里种植着各种各样草本木本植物,边上有三间平房。

周雯见雪儿进来问她“是不是周经理”时就知道是打电话约她见面的姑娘,她把整理好的一批花装进三轮车,于是放下手上的活,把雪儿请进屋里。

周雯的房间很整洁,阳光从蕾丝窗帘洒在碎花床罩上,一朵朵小花温暖地开着干净美丽带着香草气息般,床头书柜上摆着透明的玻璃瓶,每个玻璃瓶都贴着标签,装着种子,写字桌上有一台电脑和各类植物书籍。

您的花圃规模挺大,怎么没有园工?雪儿问

小本经营,自己在做,老公在外忙呢,有时双休女儿过来帮忙。

您女儿多大了?

16了在读高一。

那您?

我快40了。雯雯笑意中透出几分羞色。

看您也就30,太出乎预料了,我29还单着呢,你看你女儿都16了,唉!是不是整天侍弄花呀草的就会象花一样漂亮,你看你多漂亮年轻啊?我叫你雯雯姐吧。

雪儿说话连珠炮地似,雯雯倒喜欢这姑娘的直爽应下了这个妹妹。

你不会是太挑剔了吧,29也不小了,你父母不催你吗?

他们在国外,管不着我,我和我太婆住。

你还真是个孝顺姑娘,现在的年轻人大都不愿和老人住一起,生活习惯、观念不同,很难相处的。

我是我太婆带大的,我太婆喜欢孩子,今年93了,我太公95了刚去逝不久。

真是一对长寿的老人。

对了,雯雯姐我太公有你的名片,你们以前认识吧。

你太公?

我太公叫高子良。

哦,高老爷子?当然认识。

雪儿从雯雯那里知道,原来太公十二岁的时候和刚出生的雯雯妈因两家的世交订下了娃娃亲,等太公长成人后懂得情爱的时候,他只喜欢和他从小玩到大的太婆,非她不娶,后来太婆家回迁到南方,太公和家里闹翻了自己退了婚去找太婆,固执的太公提出要么私奔要么入赘做人家的上门女婿,逼得太婆家为顾及名声还是接纳了这个上门女婿。

雯雯妈被退了婚,对于家族来说是件耻辱事,那时小,不懂事还拖着鼻涕要找子良哥陪着玩被父亲狠狠打一顿,长大了才知道退婚意味着她许配给子良哥,子良哥却休了她。往日旧习,被退婚的姑娘由此坏了名声,远亲近邻的都不愿意给提亲,雯雯妈就成了老姑娘,后来家里的光景不好父亲得唠病去世了,小脚母亲不久也离世。雯雯妈年纪越来越大被哥嫂说给了一个外乡来的跛子木匠,四十多岁生下雯雯就难产死了,剩下跛子拉扯个孩子过得十分艰难。

太公带着太婆回到老家县城生活时,他打听到雯雯妈的事,心里十分愧疚,他想他若当初娶了雯雯妈也许雯雯妈不会落此惨境。太公无法消除内心的愧疚,暗自关注着雯雯,有空就来看跛子木匠,跛子木匠从雯雯妈口中知道些许事情,但他从来没有怪罪太公什么,跛子临终时,托太公照顾他女儿,说这孩子可怜,打小就没见到自己的妈。

雯雯是个要强的姑娘,十几年下来,园林的生意做得有模有样,太公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他要出资帮助雯雯,雯雯没有接受,让他把钱留着养老。

三年前,太公觉着自己身体越来越不行,他就用积攒的钱在老家盘下一块地,盖上三间宽敞的大瓦房,自己还没计了一个花园,外面的田请雯雯两口子打理,一年两万元做为工钱。

雯雯说,别人都栽树或种地,什么来钱搞什么,老人家却只让种花,院落里的小花园是他自己设计的,我老公把老爷子给的工钱也都投进去帮助请工人种花和护理,这不,我老公又去待弄园子去了。高老爷子上个月还去过他的花园呢,还说赶不上种油菜了,说老太太喜欢油菜花,今年7月份就把老太太接过去住,看薰衣草呢,怎么老爷子没等到花开就没了呢。

雯雯啜泣着,老爷子留过一个电话,但说他耳朵不好不常用,也不让我打,平时他都会一个月上我这来一次,我老公带他去花园。我们觉着这老爷子这么大年纪也没个亲人照料总是独来独往,很是古怪,问他一些家里情况,他也吱吱唔唔不讲,有时聊聊老太太,他说老太太一辈子最喜欢花。这不有一个多月没来了,薰衣草就要开花了,乡里有人联系要搞农家乐,还要纳入旅游观光点,要谈合作的事,我们也当不了家呀,我老公打了几次电话,一直关机,我还正担心着呢,毕竟老人家上了年纪。

从花圃回来,雪儿的心里象压着一块石头。她知道太公致死还背负着深深的自责,太公用尽最大的气力想给太婆一座花园,实现太婆久久不能忘怀的念想,太公走时有太多的话想说,却一句都没说出来。

雪儿没有和太婆说起她找到雯雯的事,说最近工作太忙,没时间去,只是查到了联系方式并通了电话,说雯雯是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是经营植物园的。

太婆没再追问雪儿什么,精神明显地好起来,收拾房间的时候还哼着小曲,喝过下午茶,时不时挪下楼看小区的花花草草。

回到家,雪儿问太婆怎么样,太婆说精神好着呢,就是最近总是梦着太公,我叫他他也不和我拉话自顾喝茶,我坐在椅子上,突然眼跟前儿的油菜花黄黄的,一浪一浪地晃悠着,那个美呀,我怎么看怎么象我小时候的老家……

最近,太婆一阵阵犯糊涂,经常把现实和梦境搅在一起。

雪儿和雯雯两口子商量,双休,她们把太婆接到了太公老屋那座花园里住。

太婆坐在一把老木椅上说,我昨天来过这地方,老头子就坐在这把椅子上喝茶望着我笑哩,我和他拉话他不应声,他指着田里的油菜花说,你看花开得正好哩……你太公就是打那油菜花地的小路上走到我门口的,他求我爹应了婚事,跪在院子里打都打不走,犟着哩。啧啧,这油菜花咋变成紫色的哩,太婆睁大的眼睛又眯起来,哎哟真是好看呐。

雪儿紧紧握住太婆的手“太婆,您还记得我太公小宝盒装的花籽吗,您眼前这一片田里开着的花叫薰衣草,太公知道您喜欢花,这座花园是他送您的礼物啊。

太婆看着一望无际的花,象绒毯铺向天边,风吹过处一浪一浪晃悠着,太婆缓缓地说太公来接我了。

太婆仙逝了,走时一脸的幸福和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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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

能跟你一辈子的人就是:理解你的过去,相信你的未来,并包容你的现在的人。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短篇 爱情 故事 小说,希望大家喜欢!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一:

做了多年的妇产科医生,我诊断过的病例不计其数,然而几天前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久久无法释怀。

那天早晨,我刚上班,一对年轻的夫妇走了进来,男人个子很高,眉宇间流露出一股气定神闲的表情,女人有些清瘦,脸上洋溢着一丝温暖而满足的幸福。两个人手挽手,不时地窃窃私语,给人的感觉像是一对很恩爱的小夫妻。从他们的衣着与语言的表述能力上看,就知道是一对受过 教育 的年轻人。

他们五年前结的婚,两年前开始计划着要个孩子,可不知为何却总也怀不上,我问了问他们的身体状况及日常的生活规律,开了张单子让男人去做化验,同时给那女人简单地检查了一下,然后给她开了张B超单,并告诉他们明天来看结果。

第二天下午快到的时候,我正收拾东西,那个男人来了。他先是礼貌性地道了歉,解释说是因为接待客户来晚了。我请他坐下,他迟疑了一下然后默默地坐在椅子上,双手放在两腿间,十指不安地绕动。看得出他有一些紧张。

“医生,我们还能有孩子吗?”他一脸虔诚地望着我。

“化验的结果显示,你是正常的,你爱人属于幼稚形卵巢而且伴有先天性子宫畸形。”我平静地说。

“您说的这么专业我不太懂,我只想知道,我们还能怀上孩子吗?”那男人探起身,惶恐地看着我,眼睛在我的脸上搜寻着答案。

我努力笑了笑,说:“虽然现代医药的发展使一些疾病不再是不治之症,但由于你爱人是先天性的,因此怀孕的可能性很小,你要有思想准备。”

我的话还没说完,那个男人就跌回到椅子上,脸上痛苦清晰可见。

我正搜肠刮肚地想安慰他几句,他又一次探起身,猛地抓住我的手,说:“大姐,求您一点事情,帮帮我好吗?”他激动地说:“我和我爱人是大学同学,五年前她放弃了城市的生活随我来到这里,那时候我们是真正意义上的一无所有……”

那男人喃喃地说着,像是对我,又像是自言自语。我冲他点了点头。同样是白手起家的我,对从农村走出来寄居城市屋檐下的学生的艰辛深有感触。

“大姐,请您在诊断书上写上是由于我的原因怀不上孩子,行吗?我求您了!”那男人一脸期待地望着我。

我愕然了,愣愣地看着他。

“我爱人跟了我九年,她把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都给了我,我不希望她的下半生在自责中度过……”

男人哽咽了,他把头扭向一边,我清楚地看到他的眼里浸满了泪。我默默无语,开出了我从医20年来第一张虚假诊断书。

当我在那男人的名字后面写下“精索静脉曲张”几个字时,眼里涌出泪来,因为那一刻,我突然读懂了真爱。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二:

津川退休之后,心中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憧憬。

现在,他远不及当初上班时那么繁忙,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来陪伴妻子美奈子。他们可以一起散步,一起逗小狗玩,一起去超市买菜……其中他最想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和美奈子一起去看樱花。

在日本,观赏樱花的地方数不胜数。可是在津川看来,在樱花盛开的时节离开东京去伊豆半岛,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赏樱。那里的樱花树长成像隧道般的形状,长达几公里。樱花树生长的样子是完全纯天然的。行人在这条路上漫步,全身都会落满轻柔的花瓣。

每年的四月五日左右,是伊豆半岛空气最好的时候。此时正是小阳春的时节,拥有穿和服的最佳温度。想当初,他可就是因为美奈子穿着和服站在樱花树下,才对她一见钟情的呀!他们相恋之后,他就曾和她约定,等我们满头银发的时候,还会再带你来赏樱花的。

可是,津川万万没有想到,退休生活居然如同噩梦一样压在了自己的身上。

那天,他兴高采烈地去旅行社订好了出行的时间,想给妻子一个惊喜。可是,当他回到家中时悲剧发生了——美奈子因为突发性脑溢血去世了。

妻子死后,津川的生活陷入了一团糟。三十多年来,津川一直吃妻子做好的饭菜,自己从来没有做过饭。哪怕是有时间待在家中,也从来不会做任何家务。

享受惯了的津川现在就连口茶或者咖啡,都要自己亲自动手了。打扫房间、做饭、洗衣服……这么多的工作,自己能干得过来吗?当务之急,就是要先请一名家政人员过来帮忙。可是,生活拮据的他退休后靠年金生活,根本没有多余的钱来雇人。

于是,家里开始一天比一天显得脏、乱。最要命的是,他的精神也大不如从前,显得萎靡不振,整个人迅速衰老下去。偶然回家探视的儿子看到父亲这种样子,心里自然焦急万分。

转眼一年多过去了。这天,津川一个人闷着头喝啤酒,把酒瓶扔得到处都是。突然,门外响起了儿子熟悉的脚步声。他的头发乱蓬蓬的,而且身上的衣服也很邋遢。

儿子一进屋,便把行李卷随随便便往榻榻米上一扔,接着说:“爸,我失恋了。每次一回到家看到以前和女友共同用过的生活物品,心里就非常难受。我能搬到这里和您共住一段时间吗?”

其实,津川内心深处是非常想和儿子住在一起的。可是年轻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儿子又和女友同居在一起,自然非常讨厌他这样做,此事便不了了之。现在儿子同意和他一起住,津川当然求之不得。

看到儿子买了很多菜回家,他立刻便去厨房去做饭。以前津川都是凑合着去便利店买面包和冷食的。可是现在儿子在家,情况当然要有所不同。

为了避免出笑话,他还专门把家中以前买的 菜谱 带进了厨房作参考。

津川手忙脚乱地去淘米,准备给儿子做他最爱吃的寿司盖饭。他在厨房里找了很久才找到寿司桶,放在水槽里折腾了半天,才洗干净。再接下来,他开始泡发香菇和葫芦条。要泡多久才算好了呢?津川发了一会儿呆之后,又开始用平底锅做蛋丝,结果鸡蛋放多了,煎得像面包片那么厚。水烧开了,他却又找不到鲣鱼的调料……

当父子俩吃上热饭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十点多钟了。儿子无奈地看着他说:“爸爸,以后还是我来吧,请你不要再做饭了。”

津川却暗下决心,以后一定让儿子吃上美味的饭菜。可是没等他把做饭的技术练好,儿子又给他增加了一项任务。他带回来了自己的宠物狗,要求父亲每天都要遛狗。

据说附近的藤原太太有一位非常漂亮的女儿,养了一只比格犬,两个老人可以把狗当做共同话题来进行讨论呀!等相互熟悉了之后,津川开始考虑把儿子介绍给藤原太太的女儿了。儿子也时常把自己的生活计划讲给父亲听。津川频频点头,他第一次开始觉得自己并非在生活中一无所用,美奈子走了,他会接替她为儿子操心的。

生活一下子变得充实起来,津川每天想着如何把儿子的生活照料得更好,抽时间带着小狗去散步,这时,他最惬意的事儿是和藤原太太聊天。

日子一天天过去,津川渐渐从妻子去世的阴影中走了出来。生活重新充满了阳光,他与丧偶的藤原太太也成为恋人。

当津川替儿子向藤原夫人发出请求,让两个年轻人约会时,藤原太太乐呵呵地说:“难道你不知道,他们原本就是一对恋人吗?已经谈了几年恋爱了,感情一直不错,我们今年就替他们把婚事办了吧。”

原来,这一切都是儿子怕父亲寂寞而作的巧妙安排。可是儿子却在津川面前揭示了真正的答案。美奈子生前,曾多次嘱咐过儿子,一旦出现意外就要帮父亲找一位老伴,好陪他一起去伊豆半岛赏樱花,替自己完成心愿。

得知这一切,津川老泪纵横,泪光迷蒙中,仿佛又看到了穿和服的美奈子的身影……

那一年,津川一行四人去了伊豆半岛。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三:

她爱上了写作那刻起,整个人都象着了魔似的,工作八小时之外,她恨不得将一分钟用出两分钟来,她还真有这方面的天赋,再加上从小就喜欢读书,手一摸到键盘就文如泉涌,功夫不负有心人,几个月后,她的文字在诸多报刊杂志上露面了。

她有些沾沾自喜,庆幸自己年过三十还有此成就。每每收到稿费,那种自豪感让她忍不住支使他为她忙这忙那,那一刻,她感觉自己就是女皇。

她的一篇有关官场方面的小小说被艺云出版社的李社长无意间在一杂志上读到,李社长通过杂志社找到了她的联系方式,与她通话后,得知她在机关单位工作,建议她写一部反映机关工作和生活的长篇小说,出版社视小说质量给予丰厚的稿酬。

她早已厌倦了朝八晚六按步就班的机关生活,这一年下来,所得的稿费虽然没有工资那么多,但人却活得很充实,而她的骨子里向往的生活就是时间可以由自己支配,说穿了,她是一个不喜欢受约束的人。

她以出版社请她写书的理由和他商量能否辞职,进行专业创作。他沉吟了一下,问道:“你是公务员,多少人做梦都想进机关,你真的想好了吗?”

她重重地点了点头。回答道:“我今年三十二岁,不能再浪费时间,我都想好了,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只要你同意就行。”

他见她已下定决心了,笑着说:“即使你不写东西,我的工资也可养活你和女儿,我希望你开心!”他在工商局工作,企业科的科长,是局里的业务骨干。

见他同意了,她高兴得抱着他连连亲了几下,然后象个小孩子似地叫了起来:“我终于可以不上班了,我终于可以天天睡懒觉了。”

办理了辞职相关手续后,她与出版社签了协议,写这部小说的期限是半年。没有了工作方面的干扰,家务事都由他包了,她静心开始构思起小说来,因以前从未写过长篇,她无从下手,他在一边看着她苦思冥想的样子,很是心疼,安慰道:“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跑?”

她皱了皱眉,没好气地说:“你不会好好说话吗?说出这么恶心的话来,真没 文化 !”

他的文化水平真不高,初中 毕业 去当兵,五年前转业到工商局。而她是省师范大学中文系的高材生,一毕业就被教委机关谋过去当秘书。因为她从小就欣赏穿军装的人,有着这份军人情结,然后见他长得高高大大的,很有安全感,头脑一热,在认识他不到一年,就嫁给他了。

见她一脸不高兴,他知趣地忙着做饭去了。

终于,她在网上查了几天资料后,终于拟好了一个提纲,并眉飞色舞地宣布可以开战了,她叫他过去看,他却说道:“我看不懂,我去给你做饭吧!”他乐呵呵地往厨房里跑。

六个月后,初稿终于完成了,近二十万字。她与机关已没有任何关系,写起东西来不用顾忌什么,她以自己在机关近十年的所见所闻过滤出一个个小故事,将它们作为主线,再穿插进一些大环境小环境等方面的内容作为背景,这种独特的结构连她自己都感觉到耳目一新。她将这部小说取名为《走进机关大院》。

其间,她几次想让他先睹为快,但都被他拒绝了,他不是说看不懂,就是说会打断了她的思路。她感觉他离自己越来越远了,有时还会想当初与他结婚或许是个错误。

李社长将小说初稿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后,紧紧地握着她的手,赞赏道:“我的眼光没错!你真是一个才貌双全的女子啊!”说完用热烈地目光盯着她。

她有些不好意思,忙将自己的手抽了出来。

李社长感觉到自己有些失态,岔开了话题:“你的这部小说你先生指导了不少吧?听说他也在机关工作。真辛苦你们夫妻了!”

她想到他对于她写的 文章 只字不看,不觉轻轻地叹了口气。

李社长捕捉到她的变化后,说道:“这部小说立意很新,结构独特,有些技术方面的问题我来帮你,不过,最后版权什么的都是你的,我只算辅导。”

两个月后,她与李社长合作修改的小说一炮打响,她因此成了名人。

从许多院校讲座回家后,镀了一层光环的她更加感觉到他的普通,对他说:“我们分开吧!你没发现我们志不同,道不合吗?”

他象上次她辞职与他商量时那样问她:“你真想好了吗?”

她面对着他坦城的目光,嗫嚅道:“我们以后会有共同语言吗?我写的那些东西你连看都不看。与其以后距离越来越大,不如现在我们好合好散。”

他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朗声说:“你知道吗?你就是我一直在读的那部小说,你写作期间,我已将你大致读了一遍,你一皱眉,我就知道你卡壳了,忙递一杯奶给你解乏;你一笑,我就知道你写得很顺手,叫女儿不要打扰你。我不读你的小说,是担心我的意见影响你的思路,毕竟,女人的思维与男人不一样。现在,我要送一份礼物给你。”

他到卧室里拿了一个红色的本子递给她,她纳闷地打开,是全国自学考试汉语言专业专科毕业证书。他笑着说:“我还报了本科,准备利用两年时间拿下全部课程。我够格做你的秘书吧?”

她的眼睛湿润了,她在教委工作过,知道自学考试很难,不仅要有毅力,还要有扎实的文化基础。而他以前只是一个初中毕业生,特别近两年来,家里的事她基本上没管,而他的工作也做得那么好。

她拿起了手机,当着他的面,拨了一个号码,一字一句地说:“李社长,我老公是天底下最优秀的人,我离不开他,只能对你说抱歉了!再见!”

Ⅳ 求经典小短篇言情

注:下列推荐全是已完结,全是HE结局,没有悲剧、女尊、BL、一女N男

《多多益善》作者:喜善大人
转世重生到了古代时空,
原以为终于可以心安理得地做一回米虫,
怎料却是个爹不亲、娘不爱的主,
无奈,只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
“金子、房子、铺子、孩子、美男子!多多益善!”
你说什么!”有人处于狂飙边缘。
“呵呵!”心虚地笑,“妾身是说‘老公只要一个好’。”
她是忘记喝孟婆汤,带着前世记忆的相府千金小姐,
她是玄天宗第三十六代秘密传人,
她是红遍京城的多多药膳坊的老板,
却异想天开的与京城第一美男、英勇威武的大将军、当今皇帝的表弟借种生子,
只为摆脱万恶旧社会包办婚姻的悲哀命运。
于是,他成了她孩子的亲爹,却被逼做她的“地下情人”,并忍辱签下有史以来最不平等条约。
她不爱他?却容不得他身边的其他女人;她爱他?却又只想保持“地下情人”关系而不与他成婚……
现在穿越文泛滥,很多都是非常纠结的,不喜欢。当初看到这篇的时候非常激动啊,看到深夜,文字很特别,看完后很开心,女主真的好好玩,她穿越过去后变成一小孩,努力规划自己的未来,强啊。

《爱在唐朝》作者:杨家丫头
竹林的灯火 到过的沙漠 七色的国度 不断飘逸风中
有一种神秘 灰色的漩涡 将我卷入了 迷雾中
看不清的双手 一朵花传来谁经过的温柔
穿越千年的伤痛 只为求一个结果
你留下的轮廓 指引我 黑夜中不寂寞
穿越千年的哀愁 是你在尽头等我
最美丽的感动 会值得 用一生守候
看完这要书后觉得很震憾,非常欣赏这本书的女主,敢爱敢恨,第一次灵魂穿越时爱上了男配,为了爱他,不惜伤害深爱她的男主。在两个深爱她的男人生死相搏时,无法抉择,最后以死解开这个死结;第二次是本尊穿越回去,爱上的却是男主,最后圆满结局。书里有许多优美歌词,添色不少。
有些人会说不喜欢这样的女主,爱完一个换一个,但我想说的是,我很佩服她为爱不顾一切的勇敢,女主开始爱的是男配,为了爱他可以不顾一切,可是当她发现另一个人更值得她爱时,坚定而决绝抛掉过去不顾一切去爱。

《芙殇》作者:明月珰
她也许想穿越,
但是不想穿到后宫,
穿到后宫也不想穿成妃嫔,
穿成妃嫔也不能穿成皇帝最讨厌的那个啊?
为了出宫,她有计划有目的的纠缠他
他,沉默寡言,典型闷骚
她,坚信男人是下半身动物,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必须先练好技术
非常精彩的后宫戏啊,男主冷情,女主为了回到现代拼命地去招惹他,有两个结局,不过,我还是喜欢喜剧的那个。

《秋霁》作者:晚晴风景
什么?要我退位让闲?舍弃万千宠爱于一身的阳光型格格身份,去做风吹就倒的没人疼郡主,天妒红颜啊!!!
不过,这新身体容貌无双,又有个奸诈狡猾、英俊潇洒的狐狸哥哥,最重要的是此人还和我一样嗜权如命,终于找到同类了。
看来留下也不错,既然老天给我个如此柔弱美丽又有身份的身体,要不把这锦绣江山尽在掌握,我就不叫瑶华。
霁云:什么?要我退位让闲?舍弃万千宠爱于一身的阳光型格格身份,去做风吹就倒的没人疼郡主……天妒红颜啊!!!!晚晴,你给我解释清楚,为啥没事搞个现代女霸占我的身体,让她天天吃香的喝辣的却不思进取,连个皇后都没混上,简直丢尽我的脸,还让不让人活?
晚晴:…… …… …… 对不起,您拨叫的用户不在服务区。
霁云(发狠狂笑):好,这是你逼我的。既然给了我如此柔弱美丽又有身份的身体,要不把这锦绣江山尽在掌握,我就不叫瑶华。
晚晴:…… 你本来就不叫瑶华了,你现在叫秋·霁·云。
江水苍苍,望倦柳秋荷,共感秋色。废阁先凉,古帘空暮,雁程最嫌风力。故园信息,爱渠入眼南山碧。念上国,谁是、脍鲈江汉未归客。
这本书的女主是我看过的书中最心狠手辣的,机关算尽,男主也是跟她旗鼓相当的狡诈狐狸型,从头算计到尾,书中无论主角配角,大家集体都在算计,真是阴谋得非常彻底、非常过瘾啊。

《穿越与反穿越》作者:妖舟
穿越好,把马子看美男,金银财宝手里攥。
穿越好,出天山入龙谭,绝世武功身上缠。
穿越好,走江湖游深宫,中外历史听我侃。
穿越好,主角命好,没什么本事,也能当韦小宝!
穿越好,配角长得好,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还瞎了眼的总往主角身边靠~
以黄金规律为指导方针,歌舞与写诗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谨记广泛撒网重点培养的择偶原则,来吧,我们去穿越!
这本书前面非常搞笑也非常好玩,特别是女主为了穿越而做的这些准备工作,笑死我了,不过后面就一般般了。

《魅惑冷情公子》作者:月映沙丘
活泼大胆的现代女孩映月被车撞飞,来到了不知名的古代。
碰上了温和却冷淡的白衣男子,
不管了,人家到这里无亲无故,先赖上你再说!
什么,自己原本清秀的脸蛋竟然变成了另外一张脸,
看看这媚眼如丝,嘴角含情的模样。
呜呜,不要啦,这张脸美则美矣,
但是会不会太过妖艳啦,一看就像那种不安分的女人。
怪不得白衣帅哥老是不冷不热,让人家在后面追得好辛苦。
一本挺可爱的穿越书,一开始看的时候以为作者会写成一女N男,还好没有,女主虽然有点爱财又好色,但对男主还是挺专情的,抵制住了优秀男配们的诱惑,男主救了女主后被她以身相许,冷冷的男主医术很好,对女主深情温柔,对外人冷酷,用男配的话来说就是条冬眠的蛇,如果被惹到咬一口可不得了的。
这本书有的细节描写真的挺好玩的,女主拿了男主父亲打发她的五千两出府去逛了,被男主抓回来禁足,银票被没收,女主趁男主洗澡时没收了他的衣服,然后男主把女主叫出来让她伸出手,女主很得意地以为男主把银票还给她,谁知她手上是一条大大的虫,把女主吓得大叫。

《牵情》作者:Jassica
他,清冷淡漠,魔教之首,更有着另一个不为人知的身份 l, R8 a
她,带着异于常人的能力,以新的身份,落在新的时空中重生
两人相遇,将谱写出怎样的情曲?
她是否能融化他心中的冰冷?
他是否能让她丢开能力的桎梏,摆脱碰触的梦魇?
很喜欢男女主间的那种氛围,男女主都是冷淡的人,女主甚至是个哑巴,由于母亲而不愿再开口说话,两人虽言语不多,但很亲昵,似乎是天生相属,注定要相依相偎,不离不弃,不管身份地位如何变化,两人都没有变,没有所谓伟大的成全,两人的手始终紧紧相扣。是不可多得的好文啊

《苏肉难寻》作者:苏栩
来,介绍一下,我叫苏栩,大家都喊我苏苏,孤儿一个,一个很冷很冷专业的稍微大龄的女硕士生,近来有点花痴倾向。不能怨我,孤儿院的老院长成天在电话中苦口婆心的教导我说:“苏苏啊,你年纪也不小了,老爹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都会背锄禾日当午了,你要抓紧时间,在学校里找一个男朋友,将来一起在北京工作……”老爹的训话都是从我背锄禾日当午开始,然后开始描绘我的美好人生,一直描绘到买房生孩子然后孩子上幼稚园上小学上高中上大学上研究生最后娶了老婆我也死了为止。老爹的描述让我对人生产生了破灭感,但是对于男人……我想我不会放弃的,至于孩子么,没有男人哪来孩子,万里长征先走出第一步再说。
一位穿越的女硕士,穿越前后均很胖,整天想着如何麻雀变凤凰,一篇很可爱的穿越文,女主有点小奸小恶的,穿越后的生活也很平凡,与男主间的互动也很可爱

《怜香惜玉录》作者:十四郎
完全小儿女的情长,
没有波折,
没有勾心斗角,
也没有虐。
嗯,
大约就是叫做流水帐的东东
这本书有江湖版和穿越版,我只看了穿越版,还不错,非常地温馨,女主穿越被迫与男主成亲,后来两人闯荡江湖中渐渐爱上对方,男主女主属于小打小闹的小冤家类型,挺可爱的,两人从不断的经历中不断成长。

《为修正导致时空质量不均的失误而犯下的另一个失误的过程备案记录》作者:Hydrozoa
关于本文:原本是认真的打算写一个狗血的穿越爱情故事……然后在写的过程中似乎略有偏差的变成了冷笑话的样子……
另外,里边所有的事件如帕里斯和墨奈劳斯战斗中被救,埃内阿斯的被救,更不用说阿喀琉斯的拒战和帕特洛克罗斯的死,这些都是伊利亚特的设定,我没有进行什么架空。当然伊利亚特本身就是一种架空文了……话说历史上真正特洛伊战争的时候帕里斯已经五十多岁了……再话说特洛伊其实应该是希腊人势力和赫梯势力碰撞的小小牺牲品而已,其实并没有什么能和阿开亚联军分庭抗礼的实力……
所以,这个故事并不是什么历史文,而是建立在传说的基础上的无责任文章……我也并没打算表现什么古代人与现代人的价值观差异,只是在写冷笑话而已……
这书名还真有够长的,不过真的写得很不错,女主很好玩,里面的人物非常可爱,语言很风趣,女主穿回特洛伊战争期间,不过有点遗憾的是她为什么不是跟我的偶像阿喀琉斯在一起?

《歌尽桃花》作者:靡宝
暗恋了数年的温柔英俊的邻居大哥哥即将结婚,
失恋的谢怀珉同学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思,借着同乘电梯的档儿开口表白。
可是人生就是那么奇妙,下一秒,电梯失重了。
当小谢同学再度张开眼睛时,她的世界已经完全颠覆。
镜子里黑瘦的小女孩是她的新身份。神仙说,命格君系统有误,你就再等等吧。
这可要等到什么时候?百无聊赖的小谢同学,就这样开始了她啼笑皆非的穿越之旅——
女主是学中医的,穿越后成一千金小姐,男主是一王爷,后来成了皇帝,非常搞笑

《挽红颜》作者:静芬
一次偶然的误闯,一个平凡的女子,开启了她瑰丽的人生;
一个清新的女子,一个非凡的帝皇,交织出了灿烂的爱情;
一个是彷徨、抗拒,极力想守住自己的心,
一个是强势、深情,努力想留住这一抹幽兰,
终于,美丽的邂逅,永远有美丽的结局。
很好看的一篇文,男主是个强势的帝王,霸气十足,但非常宠爱女主,女主个性异常清冷,像一朵幽兰,一直想着回现代,被男主相中后立刻封了贵妃,但女主并未爱上男主,男主依然是非常温柔地宠爱着,终于得到她的心

《天朝恋歌之只想爱你》作者:静海深蓝
她一直相信自己会寻找到生命中那半弧,凑成一个圆圈。当她明白到男朋友并非她要寻找的那半弧,分手时却被男朋友恶意推她去了车轮之下,穿越到了天朝国靖王府当了九小姐。平凡的她只想安心地在这个陌生的国度生活,继续寻找那半弧,所有美好的憧憬却在她遇到他之后被打破了……
悲惨的童年,让他性格突变,他的阴狠、冷酷无情都是为了报复当年加载他身上的人,感情对于他来说只不过是可以利用的棋子。而他冰冷的心,遇到她之后,会为她而变吗?多年的仇恨会为了她而放弃吗?
他多来年封闭自己的心,就连美艳高雅的娇妻也动摇不了,为什么当那个温柔娴静的妹妹性格突然转变后,自己却深深地受到她的吸引呢?对于这份感情,他要爱还是不爱呢?
爱情不就是那回事,不是你选择我就是我选择你。当爱情遇上亲情、友情、家仇,他们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
女主穿越成一郡主,由原本的不受宠变成家人宠爱的对象,男主是一霸道蛮横的皇子,女主对他要求专一,可他放不下仇恨及皇位,我一开始以为会是一女N男,有点怕怕的,最近真的被许多这样的文雷到啊,幸好不是。男主与女主间的纠缠,女主一次次地想要坚定要放弃他,男主一次次地追回,两人差点就错失了啊

《淡极始知花更艳》作者:小醉猫
”淡极始知花更艳,愁多焉得玉无痕”
花了很久,我才明白,自己,原来是一个凡人
即没有倾世之才,也没有倾城之貌
既然老天让我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我决定,安心做一个凡人,体会平凡至极的幸福
只是,后来我才知道,即使是平凡,也是,可遇不可求的
本文清淡,需要极大耐心.
这本穿越的女主适应良好,在古代生活得很顺利,几乎不太看得出来穿越的影子,女主古代的父母为了在一起,当时承诺要把女儿嫁给皇家,女主被迫嫁给男主,也是后来的皇帝,两人婚后恋爱,里面有两只神兽好可爱

《享尽宠溺》作者:朵鸢
某某说:得,哪个杀千刀的神仙把我弄到这个鬼地方?还弄了个"冷面阎罗"当我的老公!姑娘我双十出头,多好一黄花大闺女,一到这儿,就给吃干了抹净了,我要伸冤!
某某的男人:伸冤?(冷眼横……)
某某(哆嗦……):没有,没有的事,我是说伸个懒腰,伸个懒腰……
某某的男人:(继续看书……)
朵朵曰:写此文【纯属无聊】,本人脆弱小心肝,经不起众大人的砖头,所以【谢绝砖头】,3Q
这篇文情节一般,但胜在温馨,看书名就知道了,男主虽然冷冷的,但非常宠妻,宠到女主有点无法无天了,没什么误会也不虐。女主虽然知道男主是她穿的身体主人的杀父仇人,但不在意还是很爱他,当然,又不是她的,呵,不过结尾就有点狗血了,是女主哥哥知道真相后杀了男主,女主穿回现代后与男主相遇了。

《此心无垠》作者:无非由
她神秘地穿越,竟莫明成了另一个时空的自己。她天性散漫,随遇而安,只喜欢吃睡二字。不料一场帝王选妃的百花盛宴,将她推向宿命的深渊。
在男权至上、妻妾成群的天下,她曾经一朝得尽宠爱,更妄想得到坚贞的爱情;却不料百转千回之后,成了权利斗争中,一枚小小的棋子。
经历了阴谋、背叛和绝望之后,她终于把心磨练成铁,设下瞒天过海之计,只为此心,能自由无垠……
这本书真的很长,分了上下部,挺好看的,女主穿越到一绝色千金小姐身体内,她父亲想把她当作谋权的棋子,女主与皇帝是旧识,在选妃宴上喜欢她的皇帝本想立女主为后,但女主想要的爱情是一生一世专情,所以谎称自己有心上人拒绝了皇帝,被男主听到以此要胁成了他的王妃,因男主曾救过女主并对她一见钟情。婚后两人相爱,但又相互提防,不能信任对方,中间夹杂着恩怨情仇,最终女主心冷,诈死逃离男主。男主始终不能忘怀,偶然发现女主没死,当然不会放过。

《陌上花已开》作者:若若瑶
高考失意女为救老弟郁闷落水,醒来后居然穿成了预备先知?!~~~
陌陌纤尘,一世如花,散落无尽的缱绻思念。坠入异时空后与你的相遇,究竟是一场牵绊心扉的眷恋,还是不过一次花开般惊艳的短暂邂逅?
“丫头是不是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从哪里来,又到了什么地方啊,别急别急,老夫现在就给你说说你的来历……”
“一座深山老林,一个老头儿,一个小孩”的乏味开局,还似乎有那么点玄幻的味道
顶着司命先知名号的普通现代女孩,将在这个未知的世界里遭遇到什么……
女主穿越后成了先知的徒弟,被认定是转世巫灵,与人身体接触时就会知道这人身上发生过的事,好神奇的力量,羡慕啊,当然有能力就会有天降大任,女主也是经历了很大的波折才与男主在一起了,女主是在一次偶然中救了男主,当时男主被人下药追杀,呵,里面比较好玩的是女主的先知师傅和他捡来的失聪孙子,他在别人面前老是端着先知的架子装成仙风道骨样,在女主及孙子面前则是一淘气可爱会上树掏鸟窝的可爱小老头,还有他孙子真的好可爱。

《笑看世间几多愁》作者:苑筱
穿越本身就俗,穿越到达官贵人家里更是大俗,穿越来了还跟一个古代美男子契约结婚更是俗中之俗。
我相公沉稳冷静武功高强,帅得天上有地下无一塌糊涂,美中不足是他不能说话。嗯,只是不能说话而已……
女主穿得很特别,似乎没有尽情发挥我们现代人的优势,没当成什么千金小姐,倒成了人家婢女,还被迫成亲,哎,男主是被刚刚穿越的女主莫名救了,因此被赖上了,有口难言,一开始还真看不出来他就是男主啊,感觉一般

《我自望星朝天歌》作者:七钉
是一部小说.
只是一部爱情小说.
只是一部轻松的爱情小说.
只是一部鲜活灵动在作者心中的,小说而已.
这女人,不是仙,嘻笑怒骂皆因随心所至.
这男人,也非神,抑心控情只因未遇真爱.
或许浅白,或许单薄,只求搏君一笑.
一曲回音里,有天歌的影子,便也够了.
女主在游泳池里穿了,是身体穿,架空,被男配捡到,拜师成了男主师妹,女主有时很粗神经,但粗中也有细,男主是个宰相,冷冷的,事业有成,但感情方面空白,表达方式很可爱,所以老是被女主气得跳脚。

《狐狸,你是我的劫》作者:七钉
缘份信佛,不信我,可我相信缘分,不信佛。
前世回眸五百次,你却没来今生寻我,我不悔不嗔不怨,静待花开时节;
终有一日,固守纯情得仙缘,甘踏奇境续红线。
古今风情融合,中外思想碰撞;
火花的魅力,一直在于让人升腾希望。
这是一个书中世界?非也!
这只是霉运天使谢三毛导游的第一次带团出行,
却步上了一条不可思议的,寻爱旅途!
最近在狂迷腹黑男,看到有介绍说这男主特腹黑的,当时还是个坑,没敢跳,终于完结了,我马上冲去看了。挺不错的,不过一开始就有点雷到我,女主名叫三毛,汗,在现代是个导游,在带团时穿了,是身体穿,还连带把外国友人一起带穿了,居然是穿到金庸的《鹿鼎记》中去了。一开始女主与外国友人特想回家,后来听说她缘定于此,以为美男小沐是良人,谁知是别人的良人,呵。后来狐狸男主出场了,我当时还想,啊,原来是他。男主一直想着要反清复明,但最后为了女主还是把仇放下了,确实是蛮腹黑的。最后一章我自己最喜欢,讲的是男女主吵架后,男主被朋友拉去青楼,与MM一起喝酒,被女主看到,她马上冲回家写休书,说这是原则问题,男主断了一指逼她留下。

《食霸天下》作者:林芝
穿越小白文,女主会做点菜,以此安身立命,食霸两字别有含义。
我一直很喜欢看厨艺好好的女主,作者应该是花了好多心思把找相关的食材,看得我那叫一个馋啊。在被许多穿越文雷到后,看到这篇文时真的是很激动啊,好久没有让我看得很兴奋的文了。男主清冷腹黑,武功高强,是皇亲国戚,女主卖身于他当奴婢,一心想赚钱赎回自由身,男主深爱她,女主有所顾虑,但最终还是接受了,两人间互动很温馨自然。整篇文看下来挺舒服的,里面的配角都好好玩啊,特别是男主师傅,简直太强了,牛人啊。

《家有刁夫》作者:周玉
当北极遭遇赤道是什么情况?当火星撞上地球是什么状况?
当终极杀手遇上野蛮夫君是什么状态?
是以暴制暴?是相看两相厌?还是冰雪覆没烈火?炙热散尽严寒?
一个屋檐下怎能容纳两个王者?王不见王,要想对方臣服
那么也许回炉在造后,懂的个中滋味在说。
这本书吧里没有,是潇湘的VIP,挺长的,有一半VIP了,不过有个网站可以看后面的部分。女主在现代是个冷情冷性杀人不眨眼的杀手,灵魂穿回古代成了男主的新婚妻子,架空,男主长得很美,脾气很爆,老是被女主打压住,气得跳脚,呵,冰冷的女主对所有CR都防备不信任,两人历经磨难,爱上男主后只全心全意爱他。

《代生王妃》作者:逍遥
世俗的眼光,她是个好人,却不长命,年纪小小就成了地府的鬼差,得
人缘是她的错吗?
连撒旦也看上她?
好不容易等到一个不愿意活的人可以代她而生。
可是,老天眼未免太不长眼。
这副破身子她真的能活八十?
运气不好也就算了
还碰上一个霸道到无以复加的男人
成了他的妻却连个婚礼都没有
他冷漠,他残佞,他阴寒,为何在遇到她时全变了样?
这本书跟古灵的《出嫁从夫系列》有点像。女主穿到一个元朝病弱千金身上,被男主相中成了王妃,男主是忽必烈的宠臣,也是一部落的族长,工作性质跟允禄的一样,性格也相似,对别人冷酷无情,武功高强杀人不眨眼,宠妻宠到天上去。里面有许多好玩的角色,比如男主部落的人,他的四个下属,他们的朋友、子女

《替身娘亲》作者:逍遥
穿越时空?她吗?
如果这等好事真的轮到她,她是很开心,很高兴,很想大笑三声.
可是……要她当人家的后娘没搞错吧
为什么差那么多?
没有高高在上的地位————呃,其实地位也不低了,据说是个将军夫人。
没有帅帅的老公在身边————属于她的那位压根就没个踪影。
没有爱她爱到死去活来的一号二号三号情人————嗯,有的是那位无踪无
影一号二号三号的爱慕者。
好命苦,赶快把人家送回去了,一点都不好玩。
什么什么?那位夫君还有个女儿?
他的前妻呢?
什么什么?她就是他的“前妻”?她就是他女儿的娘?
搞虾米啊!这下不只时空错乱,她的神经都快错乱了
女主穿回元朝,身体穿,由于与男主女儿长得一模一样,被没见过母亲的小女孩当作娘。男主是忽必烈的大将,个性冷酷,相处中被女主吸引,娶她为妻,婚后过得很幸福,男主很宠妻,但因为误会,分离十年,最终圆满结局。

《恋上一只猫》作者:半个灵魂
对于世间万物,他这一刻的喜欢,或许转个身就讨厌;这一秒的兴趣,或许一眨眼就厌倦。
狒狒跳草裙舞?秃鹰长头发?腊肠狗孵蛋?猫头鹰倒立?无尾熊长尾巴?
唉!全都不合他的意。问他为什么?嗯!答案只有四个字一不够有趣
没想到,他众多收藏品中的“天下一懒猫”,竟然自懒死复活之后突然变了性子,
第一次重逢就让他露出“本性”,差点断子绝孙。呵呵!有意思!
岂料它背着他“偷猫”也就算了,还连带的离奇失踪,这下他越来越“不正常”了。
就像知道一个感人的故事,若是没有人听,永远就只有自己知道。他的故事,其实只有三个字,我爱你。
看到很多亲介绍这本书,可总是觉得人猫恋怪怪的,今天看了,真的写得很不错,轻松温馨搞笑,自然流畅,没有别扭的感觉。女主为了救一只猫被车撞了,灵魂附到一只懒到不行的大肥猫身上,她努力减肥时真的好玩极了,天天被狗追,哈哈。男主真的是一个帅到不行的怪胎,家里专养一些奇怪的动物,对小猫脾气火爆但欺善怕恶又胆小,觉得好玩,整天逗它,不过最后爱上它,很深情。当然,最终女主变回人身,两人幸福在一起了。

《与艳少同眠》作者:沈沧眉
现代女子方怡穿越到明朝(仁宗年间),并且成了御驰山庄的庄主容疏狂,很不幸的又赶上汉王暗中收买江湖人士,意图谋反。迫于强大的压力,御驰山庄决定将容疏狂作为间谍嫁给汉王的谋士楚天遥,然后故事就开始了……
风流有王孙,猎艳少年场。
他相貌清俊,风流倜傥,随行总带有两名绝色少女。故而江湖朋友称他为艳少,为人高傲狷狂。
就是这样一个艳少,他名满江湖,名动天下,他武功高强,足智多谋,传闻中他是一个大魔头,喜怒无常,杀人如麻。
可是在女主的眼里他笑容温暖而亲切,眼里满溢包容与宠溺,淡定从容,静默如山,看不出有丝毫暴戾与冷酷,
这一切的改变只因为他遇见了他生命中所属的那一个她,容疏狂。
非常好看的一篇文,虽然走的是江湖恩怨、连环阴谋、儿女情长的武侠套路,但绝对是一篇让人耳目一新,不忍释卷的好文!男主是一位江湖中的神密人物,作者并没有描写他有多么英俊多么邪媚,而是通过江湖人物口中的“艳少”述说男主的从前,让人觉得他就象一个神话一样神密而吸引,使我想起从前古龙笔下的大侠们,女主率真的性格也非常讨人喜欢,让我们拭目以待这对“古今个性”组合如何在江湖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吧!

《姚果儿的穿越记事》作者:虫小扁
自认平凡小女子姚果儿华丽穿越,
竟成了嚣张跋扈的红衣妖女莫依落?
那好吧,她认命展开一场惊心动魄的江湖之旅
只求能阿弥陀佛,万事大吉!
女主穿越到一个江湖上人人讨厌的魔女身上,灵魂穿,架空。女主穿越后,当然是带给众人大大的震撼,魔女变了个人嘛。女主伤好后到江湖上去游玩,再次把江湖搅成一团,由于仇家众多遇袭,被武功高强的男主救了,男主很特别很好玩。女主遇到男配北堂,据说是她的未婚夫,同时全江湖的人都知道她曾几次求婚均被拒,北堂却爱上了变了个人似的女主。女主的师兄,阴柔邪魅,也爱上她。故事随着女主家仇的真相一步步揭开而展开,总的来说,挺好看的一篇文,挺喜欢女主的个性。

《挽留》作者:明月珰
他是腹黑的风流王孙;
她是腹黑的闺中弱女;
腹黑女大战腹黑男,
赢的未必是赢了,
输的未必是输了.
( 特此声明:本文所指的腹黑是真的腹黑,男主女主都是万里挑一的真正的坏人,良心被狗吃了,想看真善良假腹黑的童鞋就不必进来了,砖拍得已经够某?盖个七层小高楼了。谢谢)
架空,灵魂穿,我考虑了好久要不要把这篇文推上来,一开始我是被很多人的介绍吸引了,因为很喜欢腹黑男,所以赶紧看了,看到前半部分感觉是,太好看了,真不错啊,腹黑男女主在斗法,很好玩,可后半部分真真华丽丽雷到我,如果我早知道后面这样,绝不会看这文,郁闷啊!女主穿成一千金大小姐,整天吃喝玩乐,把自己名声败坏掉,以便不用嫁,极力跟皇家撇清关系,谁知对六皇子一见钟情,想尽一切办法用尽手段想嫁给他,男主是风流腹黑阴险的二皇子,女主的狡猾吸引了他,用计使女主嫁给他,女主始终不相信男主真爱她,两度想害死他,但男主始终计高一筹,但终至心冷,宠爱别人,女主被囚,被男主姑妈要胁去害男主,虽然女主这时看清自己爱着男主,但还是服毒、另嫁、回去害男主,最后算是HE结局。

注:(转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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