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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不开心的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 2023-08-02 13:49:59

A. 短篇小说

白桦树
(苏) 沃罗宁
她保护着我。我的住宅离大路一百米左右。大路上行驶着各种车辆:货车,小轿车,公共汽车,推土机,卡车,拖拉机。车辆成千上万,来回穿梭。还有灰尘。路上的灰尘多大啊!灰尘飞向我的住宅,假若没有她,这棵白桦树,会有多少灰尘钻进窗户,落到桌子上,被褥上,飞进肺里啊。她把全部灰尘吸附在自己身上了。
夏日里,她绿荫如盖。一阵风拂过,它便婆娑起舞。她的叶片浓密,连阳光也无法照进我的窗户。但夏季屋里恰好不需要阳光。沁人心脾的阴凉比灼热的阳光强百倍。然而,白桦树却整个而沐浴在阳光里。她的簇簇绿叶闪闪发亮,苍翠欲滴,枝条茁壮生长,越发刚劲有力。
六月里没有下过一场雨,连草都开始枯黄。然而,她显然已为自己贮存了以备不时之需的水分,所以丝毫不遭干旱之苦。她的叶片还是那样富有弹性和光泽,不过长大了,叶边滚圆,而不再是锯齿形状,像春天那样了。
之后,雷电交加,整日在我的住宅附近盘旋,越来越阴沉,沉闷地——犹如在自己身体里——发出隆隆轰鸣,入幕时分,终于爆发了。正值白夜季节。风仿佛只想试探一下——这白桦树多结实?多坚强?白桦树并不畏惧,但好象因灾难临头而感到焦灼,她抖动着叶片,作为回答。于是大风像一头狂怒的公牛,骤然呼啸起来,向她扑去,猛击她的躯干。她蓦地摇晃了一下,为了更易于站稳脚跟,把叶片随风往后抑,于是树枝宛如千百股绿色细流,从她身上流下。电光闪闪,雷声隆隆。狂风停息了。滂沱大雨从天而降。这时,白桦树顺着躯干垂下的手臂流到地上。她懂得应该如何行动,才能岿然不动,确保生命无虞。
七月末,她把黄色的小飞机撒遍了自己周围的大地。无论是否刮风,她把小飞机抛向四面八方,尽可能抛得离自己远些,以免她那粗大的树冠妨碍它们吸收更多的阳光和雨露,使它们长成茁壮的幼苗。是啊,她与我们不同,有自己的规矩。她不把自己的儿女拴在身旁,所以她能永葆青春。
那年,田野里,草场上,山谷中,长出了许多幼小的白桦树。惟独大路上没有。
若问大地上什么最不幸,那便是道路了。路道上寸草不生,而且永远不会长出任何东西来。哪里是道路,哪里便是不毛之地。

海 上 的 日 出
巴金
为了看日出,我常常早起。那时天还没有大亮,周围非常清静,船上只有机器的响声。
天空还是一片浅蓝,颜色很浅。转眼间天边出现了一道红霞,慢慢地在扩大它的范围,加强它的亮光。我知道太阳要从天边升起来了,便不转眼地望着那里。
果然过了一会儿,在那个地方出现了太阳的小半边脸,红是真红,却没有亮光。这个太阳好像负着重荷似地一步一步、慢慢地努力上升,到了最后,终于冲破了云霞,完全跳出了海面,颜色红得非常可爱。一刹那间,这个深红的圆东西,忽然发出了夺目的亮光,射得人眼睛发痛,它旁边的云片也突然有了光彩。
有时太阳走进了云堆中,它的光线却从云里射下来,直射到水面上。这时候要分辨出哪里是水,哪里是天,倒也不容易,因为我就只看见一片灿烂的亮光。
有时天边有黑云,而且云片很厚,太阳出来,人眼还看不见。然而太阳在黑云里放射的光芒,透过黑云的重围,替黑云镶了一道发光的金边。后来太阳才慢慢地冲出重围,出现在天空,甚至把黑云也染成了紫色或者红色。这时候发亮的不仅是太阳、云和海水,连我自己也成了明亮的了。
这不是很伟大的奇观么?(1927年1月)

诗意盎然的黎明
(法) 科莱特
除了一小块地方,除了那棵银杏,整个花园热气逼人,沐浴在略带红、紫的黄灿灿的阳光里。可是我不知道这红色和紫色的印象是来自我感情的满足,还是因为我眼花的缘故。金黄的沙砾反射的夏天,穿透我的大草帽的夏天,几乎没有黑夜的夏天……我母亲有感于我对黎明的深情,允许我去迎接它。她按照我的请求,三点半钟叫醒我;我两臂各挽一只篮子,朝河边狭长的沼地走去,去采摘草莓、和长带须髯的醋栗。
此刻万物仍在混沌的、潮润的、隐隐约约的蓝色中沉睡,我踏着沙砾的小路行走,被自身重量的烟霞首先浸润我的双腿,然后我的嘴唇、我的耳朵和全身最敏感的鼻孔……就在这条路上,就在这个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的价值,意识到一种不可言喻的幸福,意识到我和早起的晨风、第一只鸟儿,以及椭圆形的刚刚出现的太阳之间的默契。
我母亲叫我一声“美人,金宝贝”,然后放我走了!她望着她的作品—她把我当作她的杰作—跑开并且在山坡上消失。我当年也许是俊俏的,我母亲的评价和我当时的照片并非总是一致的……我那时之所以显得俊俏,那是因为我风华正茂,因为黎明,因为我碧绿的眼睛,我在晨风中飘拂的金发和我作为被唤醒的孩子同其他尚在酣睡的孩子相比的优越感。
我听见敲头遍弥撒钟就往回走。但在此之前我已经饱餐了野果,已经像独自出猎的猎犬在树林中兜了一个大圈,还品尝了我崇敬的两眼清泉。一股清冽的泉水铮铮淙淙,勃然冒出地面,并在四周形成一个小沙洲。这股泉水刚出世就丧失了勇气,重新钻入地下。另一股泉水几乎不露踪迹,像蛇一样掠过草地,在草地中央隐秘地迂回。唯有一簇簇开花的水仙证实它的存在。头一股泉水有橡树叶的味儿,另一股有铁和风信子茎的味儿。提起这些泉水,我希望我万事皆休的时候嘴里能够充满它们的芳香,并且含着这想象的清冽的泉水离去……

B. 10本超级正能量小说推荐

读书是主观的,你看到喜欢的书可能会愿意当天就看完,看到不喜欢的就可能只是随便翻翻,如果读书不是一种习惯而是一种规定就会丧失过程的那种美感,可能还很痛苦。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励志小说推荐,希望大家喜欢!

10本超级正能量小说,说不定看了可以改变人生

1、《麦田守望者》告诉你理解很珍贵

帮我熬过父亲去世的痛。

—— hayleya4c8776cd9 via buzzfeed

我在阿富汗服役时,这本书帮了我。对于和平的深切渴望,这本书写得太棒。

—— Jeremiah D. via Facebook

2、《魔戒》给你一个美好的世界

不顺心的时候我就读托尔金,把自己埋进中土世界。

—— Kirbie A. via Facebook

刚读的时候并没有代入感,但莫名给我一种家的感觉。每次不开心、搞不定的时候我就会读它,书中有一个更友好更安全的世界。

——Cristina P. via Facebook

3、《挪威的森林》教你不要自怜,成长的痛要靠自己来治愈

主人公仿佛是我的朋友。直子,她沉溺在痛苦中不可自拔,只能逃开所有人所有事情才能治愈。渡边,他无法忘掉过去。还有绿子,教会我当我选择放手,才能懂得自己的价值和力量,不需要任何人来提醒我。村上春树真的教会我很多。

—— Ethna C. via Facebook

4、《伊甸之东》让你不再自寻烦恼

没有它,我简直不懂如何度过自己在医院住院的时光。

——sierrao44a157429 via buzzfeed

5、《追风筝的人》让你秒懂爱与亲情

当时我和妹妹正在闹矛盾,闹得很凶。读到这本书我懂了很多,哭了很久。仍是我最爱的书。

——Alexandria C. via Facebook

6、《钟形罩》帮你积极面对精神困扰

普拉斯让我懂得与精神疾病搏斗并非不正常的事情,而且会有好起来的机会。

——chloeb47fab377d via buzzfeed

7、《偷书贼》给你书、世界与力量

这本书提醒我世界上有太多比我痛苦的人,犹如一记耳光,把我从任性和孩子气中扇醒。

—— 1pronquillopuhsd via buzzfeed

8、《芒果街上的小屋》告诉你幸福很简单

《芒果街上的小屋》共由44个相对独立的短篇构成,所有故事发生在一条叫芒果街的芝加哥小街上。 居住在拉美贫民社区芒果街上的女孩埃斯佩朗莎,生就对他人痛苦的具有同情心和对美的感受力,她用清澈的明眸打量周围的世界,用美丽稚嫩的语言讲述成长、讲述沧桑、讲述生命的美好、讲述年轻的热望和梦想。埃斯佩朗莎梦想着有一所属于她自己的房子,梦想着在写作中追寻自我,获得自由和帮助别人的能力,早日远离贫困,飞出芒果街。

9、《哈利·波特》让你对未来保持美好期待

哈利·波特救了我的命!当时我就快自杀了,但突然想,那我就永远不会知道哈利·波特的结局了。于是我活了下来,而且真的很美好。

——Brittanie R. via Facebook

10、《平凡的世界》让你有更多的精神追求

如果对精神的追求多于对物质,那如果还不能对本书产生共鸣

——eyesfour

C. 求 温馨短篇言情小说

《依然爱》
很短,,不用发邮箱。。。。
依然爱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鹊桥仙(秦观)
战国时期,各国之间战乱不断,实力最强大的有齐、楚、燕、韩、赵、魏、秦。七雄并立的局面,当然,也不乏有云云小国,例如中山、鲁、宋、蜀、巴··· ···当时的宋国就栖居于魏国之下。然而,十几年后,宋国育有一女,吟月公主,她的出生就是一场阴谋。她美丽善良,贤惠机智,能歌善舞,却生于这最是无情的帝王之家。即使再万般无奈又如何?上天赐予她绝世容颜,究竟是福是祸?对于事实无奈的感叹,对于离别无奈的惆怅,她亦不怨天,也不怨地,而是怀着一份爱而活着。能够给她这份爱的只有他,步履尘,一个云游四海的游侠··· ···
只为她一句:“纵然我们不能在一起,可是,你还是你,我还是我,我依然是那个快乐的吟月,你心目中的吟月,我希望,你也依然是我心中的那个步履尘。”从那以后,纵然相距千里又如何?他与她的心依然相连共存,千世万世,永远在一起。

我,叫做吟月,是宋国的公主,从小就在父王和母后的呵护下成长,不问世事,安逸的生活,一如我所向往的那样。今天,是我成年的日子,也就是说从今天开始我就是成人了,这既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又是一件令人不舍的事,从今天开始我不再是父母跟前饶膝而乐的孩子,而是宋国的公主,我需要肩负起我的使命。父王和母后一直都很关心我,可以说是捧在手心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哥哥姐姐们为此都不太喜欢我,我的成人礼来的也要比其他哥哥姐姐的隆重。父王和母后这么宠自己,作为子女的哪个不开心!
一道黑影像以前一样,一闪而过,没有人知道那是什么?只有我知道,那是什么!是他来了!既陌生又熟悉的一个人。半年来,他夜夜来此,无人知晓,他没有什么恶意,所以,我便支走了吟月宫的侍卫。在这宋国皇宫中,也许除了父王母后,他便是最好的心灵支撑吧!(莫名的兴奋,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是你来了吗?你在哪里?现在只有我一个人了,你可以出来了!”我小心翼翼地打开吟月宫花园的门,生怕惊动了他,一个身份不明的人,却是我最信任的人。
吟月宫花园寂静无声,嗯?怎么回事?明明每天的这个时候他都会在屋檐上静静地等我,每天的我都会在这个地方将一天的喜怒哀乐统统倾诉给他,他很沉默,至今为止,我没有听过他的声音,他只是静静地听着听着。
没见过他的容貌没听过他的声音,仅仅只凭直觉。
这样的安静透着不寻常半年来,就没有过。我心中紧张了起来;“你··· ···你在吗?”始终没有回音,我心中更加紧张了,手紧紧地揪着裙摆。
在漆黑的夜里,我摸索着蜡烛,一支支点燃蜡烛。空寂的花园内,空无一人,即使已经很亮了,他还没来吗?还是··· ···我更希望是前者。
唉!他还没来!等了好久也没见,心中一丝失落,又有一丝兴奋。莫名的失落,我也不知这是什么!兴奋?或许没有消息才是最好的消息。
静谧无声,默默地叹了口气,说不出的情感压抑着我,腿像灌了铅一般,难以迈出这个步子,难以跨出这个花园。
蓦然,一团猩红灼伤了我的眼,那··· ···那是?心慌无措··· ···这血是谁的?他?是他吗?你在那儿?
终究停不下来,就算翻遍整个吟月宫,我也一定会找到你的。可是为什么我找不到你,你是在和我捉迷藏吗?不要玩了好不好?这个游戏一点都不好玩!··· ···
最终还是理智占了上风,我不可以这么漫无目的地找下去了,线索?对!找线索!从那一抹鲜血,一滩一滩的鲜血,一寸一寸的刺痛了我的眼,一点一点的穿透了我的心,直到··· ···猩红没在一堆灌木丛中依着墙角缩卷的身影,那个熟悉的身影,我认得你。
“你··· ···你醒醒!”摇不醒他,滚烫的鲜血染红了我的手,红色的,红色的,全是红色的。怎么办?你告诉我啊!我要怎么办才好?我没有想到过自己也会有无措的时候泪水也禁不住滴落,面对身形比自己大太多的男人,我使出了前所未有过的力气,即使鲜血染红了我的白裳。
回到自己早已被支走侍女的寝宫,费力的将他搬到床上,面对拖了一地鲜血的寝宫,我像发了疯似的找药品。救活他是我唯一的想法,好像失去了他,我便失去了一切。
··· ···
腹部的血窟窿催下了我的泪,终于我看到了他的容颜,但是这样苍白,痛苦,毫无生机的脸,我宁愿不见。我更希望看到他屹立屋檐,沉默的身影,至少,那时的他是健康的。
看到你这个样子,我不是没有猜到过你的身份,一个剑客对吗?可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打破这份静谧但是我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整夜整夜,我不敢叫大夫,不敢叫侍女,不敢叫父王,更不敢合眼入眠。守着,只是静静地守着,等待着他醒来的那一刻,莫名的信任,加注在他身上,父王母后,以及你,是我唯一的信任了!
··· ···
我轻佻红妆,淡黛素裹,我从父王的眼里看到了今日的自己,从未有过的平静,一个成人礼,真的就一夜之间长大了吗?恬静淡雅,心无波澜,仅仅只是表面罢了,那个躺在吟月宫生死不明的人,我的心弦牵动之所在。
要不是为了会见魏国公子,我无论用什么理由都可以拒绝父王。他是魏国公子,我是宋国公主,一样的身份,为什么要我拜见他?借口是;魏国公子特为吟月公主成人礼前来送礼,吟月公主要会见魏国公子才是。从那以后,各种各样的借口,为的就是一次次与我相见!我一向不问政治,每次都是敷衍过去。
··· ···
他醒了,极不愿意,露出不安的表情。伤还没好,拖着伤拼命地想要离去,我却心慌了!
“你就那么讨厌我?”我的一句话,他愣住了,背对着我,久久地没有一句话。(履尘:好女孩,不是我讨厌你,我怕我会连累你。若你会为此难过,那么我不会让你伤心的!)
然而,他并不知身后的我已泪流满面,泪水永无尽头。
许久,他沉默着躺回了床上。这次,我愣住了,刚才他还拼死拼活地要离开,这会儿?只是,他不再要离开了,我的心也放宽了,已堆起了满面的笑。
我问他,他叫什么名字?他在我的手心上写下三个字——“步履尘”。我止住了话,原来他有哑疾,我极害怕伤了他的心。他却淡淡一笑,表示他不介意。
(他从来没有因为自己是哑巴而自卑,他从来只是一个孤寂的剑客,直到遇上她!)
从哪以后,为了不让别人发现履尘,我学会了自己打扫寝宫。自己处理一切,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公主,倒变得有些为人妻,为人母的感觉。他的伤也渐渐好了,我们一起吃饭,我们一起散步,我们一起看书··· ···
每时每刻,他与我形影不离。每时每刻,我都在快乐中度过。或许,这正是我一生当中最快乐的时光!只希望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刻!
··· ···
只是,如书中所说,好花不常开,好景不长在。这样无忧无虑的日子最终还是过去了。一纸诏书,便改变了我的命运。来自魏国的诏书,说是要封我为魏国太子妃,意外的是,父王竟然同意了,即使我再不愿意,父王也不容许我反驳。这时候,我终于明白了一切,阴谋,阴谋,一切全是阴谋。从小对我的宠爱,只不过是因为我的美貌。宋国寄人篱下,为了使魏国不吞并宋国,想尽法子都要我来联姻,我便成了战争的牺牲品。果然,最是无情帝王家。我现在能怎么办?连我最信任的父王母后,都不可信了,我还能信谁?
(这时,她才知道自己的错,其实,有一点她并不知道,是自己的孤傲清高吸引了魏国公子,才会有这一纸诏书。)
履尘,我可以相信你吗?你会是我唯一的信任!
花园内,就算花开的再艳丽,再妖娆,也一样是孤寂的开放,寂寞的凋零。在这样的乱世之中,哪里容得下我?更何况,我还是宋国的公主,注定要肩负起我的使命。
可是,我舍不得,我放不下,我不能做到毫无感情的成为一个木偶,任人摆布而无动于衷。我是活生生地人,我有感情,我舍不下履尘,因为舍不下才反抗,才不认命。
“履尘,我··· ···”我深吸了一口气,瞒是瞒不住的,即使我不愿意告诉他,但是,他有权知道:“父王要把我嫁给魏国公子。”
依如我所料,他笑意顿失,表情极为难看。义无反顾地拉着我,要带我离开。这时的他像个赌气的孩子。他有想过要带我离开。听到这个消息,他有生气,说明他在乎我!当初,他受伤,却留在我这养伤,说明他信任我!他因为我而变换喜怒哀乐,说明他爱我!
望进他的眸子,无需言语,他的眼睛便是心灵之窗,我含笑看着他,伸手抚平他紧皱的眉:“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再也不回来。你愿意带我离开吗?”
他的手扣着我的头,唇轻轻地印在我的额头上。温热的湿度给了我最大的安慰和决心。(为了你,我步履尘就算一死又何妨?)
我做了一个天大的决定,是的,我要抛弃一切和他离开!
··· ···(世道的无常难容得下有情人,即使她愿意抛弃一切,命运也不容许她抛弃一切,她的命是上天注定的!)
永远都是人算不如天算,我要与他离开的那一日,魏国公子设下埋伏,履尘为了保护我,受伤了。他步步艰险,最终还是寡不敌众。
“我跟你走,你放了他!”几乎用吼着,使出全身的力气,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你死!
为了他,我答应了魏国公子,嫁给他,前提是放了履尘。他身受重伤,动弹不得,眼里是不甘,是无奈,是痛苦,是愤怒。我亦是如此,但我要他活着,给他一个希望。
他身受重伤,动弹不得,眼睁睁地看着我被魏国公子带走,魏国公子不容许我有半点的停留,我来不及向他说永别!来不及道出我心中的苦涩,只是惨淡地笑着··· ···
风沙吹了满地,秀发被风扬起,一身红色嫁衣多么刺眼啊!却是红地那么孤寂。我的婚礼如同葬礼般:“纵然我们不能在一起,可是,你还是你,我还是我。我依然是那个快乐的吟月,我希望,你也依然是我心中的那个步履尘。”
从那以后,我是魏国的太子妃,你是远走天涯的江湖侠客,不再有任何的瓜葛。我被锁在深宫后院,日日夜夜对着宫墙叹气,我望穿秋水,临风轻叹。而你,走尽天下路,历遍巫山沧海,看尽洞庭云雨。
我们的心都是自由的,纵然我们相距千里又如何?我们的心依然共存,毕将千世万世的活在一起!看似孤寂的我们,内心温暖无比!
相爱过了便不再后悔!

D. 短篇的言情小说推荐,虐男主的,虐女主的不要,一定要短篇的!!!!

《三救姻缘》女主任云起因地震被穿越到天盛王朝,无意中救了被绑架致残的九王爷,并带他逃出困境。两人在接触过程中生出情愫,女主没有因为男主的残疾而嫌弃,但却因为女主现代人的理念和古代三从四德和一妻多妾制度的冲突,离开男主闯出一番事业,后因为爱情再次把两人联系起来,并在危急中两次救了病弱的男主,也拯救了自己的爱情。两人相守一生。作者写作角度独特,不同于烂大街的晋江穿越文,阅读轻松,让人回味。
《爱莫能弃》婚礼前夜,宋欢语才发现未婚夫与好朋友的双重背叛。 她买醉消愁,却于另一个时空与同样饮酒求醉的伤心绝望之人——某朝太傅千金董玉洁互换了灵魂。董玉洁对京城第一才子——谢审言心生爱慕而大胆求婚,却遭拒绝。 谢审言的父亲招人陷害,官位被削,谢家从此落败。求爱不成的董玉洁因爱生恨,私自将谢审言囚禁于别院,对他百般凌辱,导致其残。 醉酒梦醒,宋欢语已成董玉洁,她对遍体鳞伤的审言心生怜爱之意,对他细心照料,嘘寒问暖,审言也渐渐被她吸引。。。这篇文的看点之一就是文笔不错,对爱情、对友情演绎得淋漓尽致。男主虽然受过伤害但是心底非常善良,也很坚强,也是看点之一吧
《迷侠记》、《迷行记》、《迷神记》故事曲折却并不复杂,男主角慕容无风是闻名天下的神医,却残废且身染重疾。故事全因他悬赏的一件生意而始:寻找身世之迷。"因"在牵开故事后,却退至幕后,喟然,缘只为了要给他带来是一个可爱、特别的"果":楚荷衣。一个江湖名人谱上排名第一的女人!他们的情缘兜兜转转,乍分乍离,纵是扬扬千里,只怕也未敢未能片刻消释的想念。 这是一个系列,第三篇是将前两篇男主女主的儿子的故事。定柔笔下的江湖,从古龙的另类里多添了几缕诧异和柔情。文笔云淡风清,开篇犹如幅泼墨山水,闲云之姿。

E. 知乎上有什么好看完结了的短篇小说

1、《御繁华》

讲述江载初和韩维桑初遇后,由于男主是皇帝最讨厌的弟弟,因此被贬,女主的父亲认为嫁给男主会让皇帝一起讨厌他们家。后来,女主的哥哥世子和三万族人参军,全军覆没,女主的爹和嫂子离世后,皇帝下旨封女主为皇贵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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