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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误解原文

发布时间: 2023-07-27 11:01:16

❶ 《短篇小说写作指南》:故事的灵感从哪里来

很多人的写作生涯,是在深陷“灵感不够”的窘境时,草草结束的。

一个倒霉的写作者在那样的节骨眼上,会跟自己说:“我是个写东西的,但什么也写不出来!”这种自嘲和幽默令人心酸,以至于难以承受,只能弃写作而后快。

想要获得灵感的三种典型误解:

1.等待灵感自己光临。

真正的写作需要努力,必须把脑海里的东西化成字句写在纸上,除此之外别无他法。灵感不是苦苦守候就能从天而降,醍醐灌顶,灵感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获得灵感只是写作工程的一部分,写作需要规划组织、系统性的思考和充沛的热情与专注。如果只是一昧地等待灵感的光顾,记住一个好点子的同时,很有可能就会将另一个抛诸脑后。

把灵感记在笔记本、日记本或者是废纸上。想法、见闻、各种种样的经历,统统记下来。培养习惯,坚持下去。不要在当下过分苛刻地审视自己记录下来的东西,任其自然涌来就好。之后再回头检阅,去芜存菁。绝大多数伟大作家在最为多产的年代里都有记笔记的习惯。我们没有理由偷这个懒。

2. 不相信自己。

对于写作者来说,写作的冲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对阅读的热爱。伟大的文学作品深深地在心底搅动,燃起效仿的强烈欲望——一气呵成,写出一样好的东西!这是多少人曾经的目标和愿望。

可惜,初试身手的平庸、幼稚与皇皇巨著间的差距会不费吹风之力就把人击倒在地。

力不从心,从此一蹶不振,意志消沉的,大有人在。

这些被打趴的写作者如果记起来,被人仰慕的杰作从来都不是原作者常规水平的体现,而是从他们一生的作品中精挑细选而来的,会不会就能多给自己一些时间,会不会相信自己更多一些,会不会懂得一开始能写出什么并不重要,习惯才是重中之重呢?

3.不是真正对生活有兴趣。

对人有兴趣,喜欢与人相处,有很多朋友,精于人情,能侃侃而谈,喜欢解读他人的“性格”……这些都还不够。

如果你心思活泛,勤思好动,却对那些不活泼也不激进的人缺乏耐心。如果你是理想主义者,恪守宗教或道德准则,人们所犯下的劣迹会让你忧心忡忡,惊骇不已。如果你对人们的评价总是非黑即白,那么你对文学本真的意义也不会有什么兴趣。

看到这些,我想起了《追忆似水年华》的普鲁斯特,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他就是发自内心的对身边的所有,抱有一种深深的情感,他把所有目之所及,听见的闻到的感受意识到的,全部化为文字的涓涓细流,汇聚成河成海,流芳千古。

以下都是总结出来给自己和希望能写出自己想写的东西的朋友看的:

将浮光掠影的灵感梳理成实在的文字 :灵感总是稍纵即逝,闪现时,及时用文字记录下来。 写不出来,不要惊慌,问题不在于想不出东西可写,在于没有习惯将想法写出来。 先培养提笔化字的习惯,再坚持下去,文章的质量就一定会不断提高。等训练到可以迅速把想法转化为文字时,比如每天能够就各种趣事写上一千字左右,就可以说是登堂入室,可以试着提高这些散记的质量了。取其精华,把自己最好的灵感系统而明确地存录下来。

找寻故事灵感和精神动力 :相比较令人令人惊艳的、了不起的创意,如何获得让自己的写作可以持续进行下去的源源不断的想法,更为重要。 习惯用笔记本和档案,反浮光掠影的思绪随时随地记录在笔记本上。掌握某个题材的最好方法就是不断地收集、整理和归档一切与主题相关的材料。 不要瞧不起这个看起来机械死板的过程。

阅读: 为了更深刻地理解生活以及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多阅读,多读好书,多读经典,犹其多关注在心灵上对你有所触动的作者。

学会写自己。 梦想?野心?人生的转折?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意义?把自己的事,写成故事。在真实的生活中发现浪漫,而不是幻想浪漫和历险。细致观察身边的人,接触生活的某些特殊侧面, 发现生活的秘密和意义。当头脑没办法想出一个足够好的故事灵感时,动笔写下你已经知晓的东西就是最好的做法。 把你写的东西整理好,灵感有一天一定会眷顾你的。

年青时,磨练表达技巧,到了阅历和头脑都变得成熟时,当有很不错的灵感闪现时,一切或许就水到渠成。

以上是细读完《短篇小说写作指南》一书中,托马斯·H·乌泽尔写的《故事的灵感从哪里来》后的摘录总结和一下小感触。

❷ 沈石溪的短篇小说 最好能打上全文来哦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共同的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则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在中国西南部的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正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脚下浩翰的尕玛儿草原上。

在草原东北端一个臭水塘边,有块扇形岩石,岩石背后从中午起就卧着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它快要分娩,正沉浸在一种即将做母亲的幸福和神秘感中。它渴望能在这儿捕猎到前来饮水的小动物。自从它怀孕以后,身子一天天变得沉重,无法再像从前那样追捕猎物了。饥肠辘辘的紫岚想念它死去的伴侣大公狼黑桑。要是它还活着该有多好。黑桑很体贴它,在它分娩的时刻,一定会忠实地守护着它。唉,可惜啊!紫岚悲哀地叹息一声。

天渐渐黑了,紫岚仍是一无所获,它不得不拖着疲沓的身子,回到自己栖身的石洞去。

躺在洞里,它无法入睡,强烈的饥饿感折磨着它。要是仅仅为了自己,它还能忍受。但腹中的小狼崽也饿得一阵阵躁动。紫岚心疼极了。它用前爪摸摸自己的乳房,干瘪瘪的,这样下去,它怎么能哺养好自己的宝贝呢?它还要继承大公狼黑桑的遗志,把小狼崽培养成地位显赫的狼王。黑桑为了当狼王,苦心磨炼了两年。可惜它死于非命。它死未瞑目。紫岚已经决定,无论今后道路多么坎坷,也一定要实现黑桑的狼王梦。

小狼崽在腹中剧烈地躁动,紫岚感觉到离分娩不远了,它多么渴望能逮到一头马鹿,痛饮一顿,让干瘪的乳房丰满起来,让自己有足够的体力把小宝贝平安地生下来。突然,她的脑子一亮,它要挺而走险,去郎帕察的养鹿场拖一头马鹿来充饥。

拖一头马鹿谈何容易!养鹿场有持枪的猎手严密看守,还有一条和狼差不多凶猛的大白狗防卫,一般狼是不敢轻易去的。可是,一种强烈的母爱,一种要培育新狼王的理想,一种无法抑制的饥饿感激励着它去冒险。

凭着它的智慧,紫岚冒险成功了。它叼到一头鹿仔向石洞奔跑。跑了一阵,它累得气喘吁吁,鹿仔也剩下最后一口气。紫岚决定就地喝干鹿血。它停下来,麻利地咬断鹿仔的喉管,顿时一股滚烫的血液使它感到无比惬意,干瘪的乳房似乎立刻丰满起来,它拼命地吸吮着。突然,前方黑黝黝的草丛里蹿出一条大白狗。紫岚一惊。它没想到养鹿场的大白狗会一路嗅着气味跟踪而来,远处还传来猎人的吆喝声。紫岚赶紧重新叼起鹿仔,扭头奔逃。大白狗紧随其后。

紫岚撒开四蹄一路狂奔,快到石洞时,它忽然一转身,拐进了古河道。

它不想让大白狗发现自己将要分娩的石洞。紫岚跑啊跑啊,最后累得精疲力尽。它停下来,准备和讨厌的大白狗拼杀。它们互相厮咬了一个回合后,大白狗显然不是紫岚的对手,但紫岚毕竟快要临产了,行动不很方便,大白狗只有以死相拼了,它汪汪狂叫,期待着主人来增援。

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向大白狗,尖尖的狼嘴使劲朝大白狗的喉管伸去,大白狗绝望地反抗着,它两条后腿在紫岚腹部猛蹬一下,恰恰蹬在紫岚高高隆起的肚子上。紫岚像被高压电流击中似的一阵的疼,浑身痉挛,惨嚎一声从大白狗身上翻落下来,在地上打滚。

大白狗懵懵懂懂,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它还以为狡猾的狼又在用什么诡计呢。它不敢贸然上前,只是后退几步,盯着紫岚。

紫岚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它忍住剧疼蹲在砂砾上,竭力撑直前肢,挺起胸脯,狼眼大睁。它的小狼崽不早不晚,恰在此时出生了!紫岚忍住剧疼,把小狼崽藏在腹下,装出凶狠的样子,朝紧张的大白狗威风凛凛地大嚎一声——“欧”,吓得大白狗夹着尾巴逃走了。

紫岚刚生完五只小狼崽,古河道上狂风骤起,电闪雷鸣。小狼崽还没有能力抵抗这暴风雨,紫岚必须把它们叼回洞去。它一次只能叼走一只。它顾不得其余狼崽的惊慌尖叫,叼起一只没命地向石洞跑。它来不及喘气,又接着跑回来叼第二只。当它叼第三只狼崽时,山雨劈头盖脑降下来。它顾不得自己身上流血的伤口,像接力赛似的,在雨中来回奔跑,又叼回一只狼崽。

作者:斑驳泪痕 2006-6-2 17:34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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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狼王梦

当它叼最后一只狼崽时,古河道里响起山洪暴发的轰鸣声。洪水把紫岚冲进河里,它拼命地挣扎,好不容易爬上岸。当它累瘫在石洞洞口前,才发现最后一只小狼崽已经死了。紫岚十分伤心,它想,还剩下的四只狼崽中,谁能成为未来的狼王呢?

四只狼崽三公一母,我们姑且一一给它们起个名字,以便识别。长子一身黑毛,称它黑仔;次子毛色有蓝有黑,叫它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毛色一半是黑色,一半是褐黄色,称它双毛儿,唯一的一只母狼崽长得一身紫毛,就叫它媚媚。

紫岚最偏爱黑仔,因为它长得最像黑桑,黑仔长大一定会像黑桑那样健壮、勇敢、聪明的。紫岚把全部的母爱倾注在黑仔身上,它要把黑仔培养成新狼王。每次哺乳,它总是先让黑仔吃饱,然后才轮到蓝魂儿、双毛和媚媚。

双毛和媚媚似乎已习惯了母亲的偏心。但蓝魂儿却有股桀骜不驯的劲头。每当它看到黑仔优先独享母乳时,脸上便露出极端嫉恨的表情。要不是紫岚一门心思想把黑仔培育成“超狼”,它会欣赏蓝魂儿的叛逆性格的。野心勃勃才是狼的本色。但为了黑仔能当狼王,它只能用严厉的眼神来束缚和扼伤蓝魂儿狼的天性。

这天,黑仔和蓝魂儿终于暴发了冲突。当紫岚从草原上逮回一只草兔时,四只小狼崽饿急了,一起朝它扑去。按惯例,黑仔先吸奶,其余的等在一边。

但是,当黑仔刚用一种理所当然的神态钻到紫岚怀里,蓝魂儿怒叫一声猛扑过来,一下把黑仔撞倒,张口叼住丰满的乳房。

紫岚犹豫了,它不知该不该把蓝魂儿蹬开,就在这时,黑仔从地上爬起来,困惑地看着正在吸奶的蓝魂儿,突然明白了,是蓝魂儿侵犯了它的特权,困惑的眼光立刻变得凶狠起来。它仰天长嗥一声,那嗥声混合着悲愤、激动和嗜血的野性。它伸开稚嫩的狼爪扑向蓝魂儿,它打败了蓝魂儿。

紫岚心里一阵欣喜,它从黑仔身上看到黑桑顽强的斗志。太好了,黑仔!

今天你能从蓝魂儿嘴里夺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乳汁,明天你就能从狼王洛戛手里夺取王位!

狼崽们断奶了。

黑仔在紫岚的精心哺育下,才半岁多就长得健壮结实,足足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高出半个肩胛,乍一看,像匹半大的公狼。而且黑仔的胆魄也是超群的。它敢于在紫岚外出猎食时,独自到山林闯荡。尽管黑仔还太小,紫岚不放心它独自外出,但一想到日后黑仔能成狼王,它心里就很兴奋。每次外出,它都观察好四周,看看有没有虎、豹、野猪等猛兽的踪迹。石洞很隐蔽,也很安全,它这才放心。但它忽视了来自天空的威胁。

厄运从天而降。

一只空中霸王大金雕趁它外出时,叼走了正在草地上玩耍的黑仔。可惜黑仔的狼牙还没有长硬,顷刻间便葬身雕腹。

当紫岚发现草地上残留的凌乱雕毛和斑斑狼血时,母亲的心破碎了,它恨不能插上翅膀,飞上天空向仇敌报仇。

黑仔死了,紫岚只好用蓝魂儿来顶替它实现狼王梦。

秋天过去了,寒风又吹过日曲卡雪山。蛇、熊等动物冬眠了,鹿群和羊群也躲藏起来,狼觅食越来越困难了。为了生存,散居在草原四周的野狼又集合起来,形成一个强大的狼群,以应付寒冬。

紫岚带着蓝魂儿、双毛和媚媚赶到狼群聚集的地点。狼王洛戛正神气地主持认亲仪式。洛戛和它的忠实助手大公狼古古让十几只狼崽依次来嗅闻自己的体味。轮到蓝魂儿时,洛戛的眼里闪过一道凶光。它仿佛在蓝魂儿身上看到了黑桑的影子。它没像对待其它狼崽那样舔蓝魂儿的额头,而是举起前爪粗暴地将它推开。黑桑曾经是洛戛的强有力的竞争者,它恨黑桑的后代。

狼群中最活跃的是幼狼,它们快活地生活在大家庭里,在抢食物时彼此互相厮咬。有一次,蓝魂儿和一匹比它大的小公狼黄犊争抢一只牛腰,蓝魂儿打不过比它高大的黄犊,求救的眼光投向紫岚。紫岚并不理会,它要让蓝魂儿懂得弱肉强食的原则。

蓝魂儿没有吃到牛腰,心中十分委屈,但它把怒火藏在心里。第二天下午,它又和黄犊为争半块羊胎厮咬起来。蓝魂儿凶狠地扑向黄犊。强壮的黄犊一口咬下蓝魂儿脊背上的一块肉,狼毛飞旋,狼血漫流。蓝魂儿毫不示弱,它忍住痛,反身咬下黄犊的尾巴,“咔嚓”一声,黄犊又咬掉蓝魂儿的右耳朵。蓝魂儿满脸流血,神情极其可怕,但它决不罢休,仍向黄犊龇牙咧嘴冲过来。黄犊害怕了,转身落荒而逃。

作者:斑驳泪痕 2006-6-2 17:34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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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狼王梦
蓝魂儿得意地吞下半块羊胎。紫岚很满意它的行动,又奖给它半条羊腿。

大雪一场接着一场,日曲卡雪山白雪皑皑。食物越来越少,生存越来越艰难。但蓝魂儿却在饥寒交迫中愈长愈大。它全身狼毛稠密闪亮,身体发育得格外强壮,一双贪婪的眼睛里闪着凶残的冷光,它的个头差不多高及成年大公狼的眉际了。要不是它少了一只右耳朵,可算是完美无缺了。

狼群猎食时,蓝魂儿开始不要命地冲在最前面。有一次,饿极了的狼群去袭击冬眠的黑熊,蓝魂儿冒着危险,冲进熊洞,对准熊的鼻子狠狠一口。

狗熊惊醒了,愤怒地咆哮起来,蓝魂儿把熊引出洞,狼群一起进攻,大狗熊终于败在狼群手下。狼群欢呼着胜利,大口撕咬着猎物。蓝魂儿的超群胆量赢得了众狼的尊敬,连狼王洛戛也不得不对这条半大公狼刮目相看。紫岚更是高兴。实现狼王梦已经为时不远了。

然而,想不到的事又发生了。蓝魂儿在狩猎中不幸踩上了猎人埋藏的猎夹。它拼命地用爪子抓刨夹在腰间的铁夹子,然而无济于事。蓝魂儿发出凄厉的嗥叫。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到铁夹上,用狼牙狠狠地咬,最后,两只牙齿咬断了,嘴里鲜血直流,但仍不住嘴地啃咬铁夹子。眼看着猎人就要从山谷那边过来了,紫岚不愿蓝魂儿死在猎人的枪口下,它狠狠心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又拼命咬断它的腰肢,然后无比悲哀地拖着断成两段的蓝魂儿的尸体,踉踉跄跄地逃回深山。

现在,只能轮到最后一只公狼双毛来实现黑桑的梦想了。

当紫岚把视线集中到双毛身上时,不由得一阵伤感。双毛从小营养不良,长得过于瘦弱,但最难容忍的是,它性格温驯,从来不跟别的狼抗争,那怕别的狼咬了它一口,它也默默忍受,没有一点狼的气质。双毛总是逆来顺受,因为长期不受重视,养成了它十足的奴性。

紫岚看到双毛体格单薄和性格温顺的双重缺陷,决定重新塑造双毛。

春天来了,紫岚又带着双毛、媚媚开始单独生活。它给双毛吃最好的食物,教它厮咬格斗的种种技巧。经过半年时间的精心驯养,双毛长得壮实些了,捕食技艺也越来越好了。双毛长成了一匹挺帅气的大公狼。紫岚以为过去在双毛身上显露出来的身体和精神上的缺陷该消失了,该让双毛到狼群中显显身手了。

到了冬天,散居的狼群又聚集到了一起。紫岚很快发现自己大半年的心血白费了。双毛身上的精神缺陷根本就没消失。

虽然它已长成一条健壮的公狼,但遇到同龄公狼,仍然卑怯地龟缩在一边。对狼王洛戛更是一副低眉顺眼的奴才样。紫岚好几次在它屁股上又撕又咬,但双毛似乎已甘心情愿做一匹狼群中地位最低下的平庸草狼,拣食吃剩的肉末骨碴,以此度日。

好一个窝囊废!

要是紫岚现在膝下还有另一匹狼儿,它一定会放弃双毛的。但它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再一次重新努力。媚媚是匹母狼,不能争夺狼王宝座。只有双毛才有资格争夺狼王之位。它必须付出更大的代价和力气,把双毛扭曲的狼心纠正过来,以实现它的狼王梦。

整整一个漫长的冬天,紫岚全副身心都投入到重新塑造双毛狼性的工程中。它一会儿用温柔的母爱和热情的鼓励;一会儿用饥饿胁迫或殴打威逼它。

软硬兼施,恩威并用。然而这套教育方法用在双毛身上却没有起什么作用。

双毛虽然很自卑,但智商并不低,它也晓得紫岚想让它出类拔萃,成为威风凛凛的狼王。但从小受冷遇,早已养成它根深蒂固的自卑心理。它总觉得自己是弱者,它怎么也没有勇气和同龄公狼争斗,更谈不上和狼王洛戛争夺王位。难道双毛真朽木不可雕了?不,紫岚不甘心,它设计出一套崭新的教育手段,一定要把双毛的精神缺陷彻底扫除。

狼群解散,紫岚带着双毛、媚媚回到石洞。从此,紫岚把自己那种母狼的爱深深埋在心底,它联合媚媚,把自己扮演成一个脾气暴戾的狼王,使双毛在家庭似的小狼群里处于受奴役的地位。

作者:斑驳泪痕 2006-6-2 17:34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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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狼王梦

紫岚想方设法地用暴力折磨双毛,双毛的眼角常常沁出委屈的泪。到了夏天,竟瘦得皮包骨头。双毛的忍耐力和承受力达到了极点。
紫岚耐心地期待着。

终于,在盛夏的一个中午,干渴的双毛为了和紫岚、媚媚争喝一口水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双毛身上的奴性崩溃了,爆发出全部的狼性,它看着母亲和媚媚痛快地喝完水,轮到自己喝时,它俩却用尾巴将水潭里的水搅浑。它无法理解母亲为什么会变得如此虐待它。它长期被压抑的嗜血本性暴发了。

它嚎叫一声,冲向紫岚,两只强有力的狼爪猛地扑来,“咔嚓”一声,紫岚的腿骨被折断。媚媚吓得掉头就跑。双毛瞪着凶恶的眼睛,望望呻吟的紫岚,又望望乖乖躲在一边的媚媚,威严地嗥叫了一声。

紫岚疼得钻心。但它悲喜交加。啊,果然,双毛按自己预想的那样,产生了质的突变。

接着,紫岚为了恢复巩固双毛的强者心理,又采取了第二步骤。在家里,它和媚媚的地位和双毛翻了个。双毛成为统治者,让它威风凛凛地享受狼王特权。

双毛尝到了甜头,越发凶狠威严了。又经过半个夏天和一个秋天的精心培育,双毛被诱发出来的狼王心态逐渐强化,最后定型了。为此,紫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它不但跛了一条腿,而且身子也明显地消瘦了。它,提前衰老了,它作出了作为母亲的最大牺牲。

深秋,狼群又按自然规律集合起来,双毛已成为一匹体格和胆魄都高度成熟的野心勃勃的大公狼。它在家里发号施令,现在回到狼群却要受狼王洛戛的统治。它无法忍受了。

紫岚先用计离间洛戛和它的盟友大公狼古古的亲密关系。洛戛和古古为争夺母狼莎莎恶斗了一场,洛戛咬死了强壮的古古,但它也消耗了大量体力。

就在这时,双毛适时地向洛戛发起挑战。双毛气势凶猛。洛戛一开始就显得力不从心,它扑击的速度有点迟缓,狼爪撕扯也缺乏力度。双毛扑击如闪电,不一会儿,就咬下洛戛背上的一块肉。伤痛刺激了洛戛。它拼命反扑。

双毛并没有因对手反扑而畏缩。它年轻气盛,越斗越勇,再次以极其迅猛的速度,扑向洛戛的喉管、眼窝和腹部。在双毛凌厉的攻势下,洛戛渐渐力弱气衰。

大局已定,围观的狼群望着血腥的场面激动地嚎叫起来。紫岚为双毛大声叫好,它知道,只要双毛乘胜进击,一定能咬断洛戛的喉管,夺取宝贵的王位。黑桑的遗愿就要实现了!

好样的!双毛又一个扑击,把洛戛撞出两丈多远。洛戛气喘吁吁地想爬起来,双毛威风凛凛狂嗥一声,又屈起后腿,大张狼嘴,瞄准洛戛的喉管扑过去。

洛戛明白自己正处在灭顶之灾的瞬间。它眼里掠过一道绝望的光。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洛戛不甘丢失狼王身份,不甘败在这个无名小辈手中,强烈的求生欲和多年狼王地位养成的傲慢气势,使它一声低沉而厚重的长嚎在草地上爆响。双毛已经跃起的前肢突然变软了,它像一只吹足了气的皮球,忽然被针戳破似的瘪了气。它的脸上浮现出久违的卑贱和萎缩神情。洛戛那声异乎寻常的嗥叫勾起了双毛的自卑感,它又旧病复发了。

紫岚再急也没有用了。

洛戛不愧是匹经验丰富的老狼王。它看到双毛神态突变,转身想逃。它猛地跳起来,一口咬住双毛的臀部,猛力一撕,血肉喷洒在草地上,只听双毛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嗥。

群狼得到狼王的信号,一起拥上来,可怜的双毛来不及发出一声诅咒,便魂归西天了。

紫岚伤心得几乎要昏了过去。它知道,与其说双毛死在洛戛爪下,不如说是死在它自己的自卑感下。

紫岚彻底绝望了。它在极端的孤独和痛苦中,熬过了漫长的冬天。

又一个春天来了。紫岚发现媚媚跟自己越来越疏远,紫岚常常独自待在冷冷清清的石洞里,媚媚理也不理它。最近几天,媚媚的情绪显得特别反常,一会儿兴奋得蹦蹦跳跳,一会又呆呆地盯着天空发愣。紫岚看得出,媚媚在恋爱了。突然,早已破灭的一线希望又闪现在紫岚脑中。媚媚是匹母狼,无法争夺王位。但媚媚可以生崽,黑桑和紫岚的优秀血统可以传给媚媚的后代,让孙子当狼王也好啊!问题是媚媚要找什么样的配偶呢?紫岚心急如焚。媚媚从不让它过问自己的事,紫岚只好悄悄跟踪媚媚。

作者:斑驳泪痕 2006-6-2 17:34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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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狼王梦
紫岚在暗中发现,媚媚的配偶是匹瘦弱难看的独眼公狼,名叫吊吊,更糟糕的是吊吊很没出息,胆小怕事。媚媚怎么能嫁给这种平庸的草狼呢!紫岚大怒,它想方设法阻止媚媚和吊吊往来,用母狼的威严限制媚媚的自由。

但媚媚不吃它这一套,差一点要和吊吊私奔。万般无奈的紫岚,终于下了决心,除掉了吊吊。

吊吊死后,媚媚伤心欲绝,它用绝食以示抗议。紫岚便百般体贴爱护媚媚,给它爱抚、给它捕食。紫岚不愿媚媚死去,它苦苦挽救媚媚,终于,媚媚冷静地接受了现实,它开始进食,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活,但她对紫岚的态度比以前更冷淡了。

终于同一匹英武的大公狼结合了。石洞成了它们的家,紫岚被赶了出去。它四处流浪,饱尝了一匹孤独的无家可归的老母狼所能得到的全部辛酸。两个月过去了,紫岚变得又老又丑,行动也很笨拙,成了可怜的乞讨者。

它常常孤独地走在寒冷的黑夜里,思念大公狼黑桑,思念它死去的三个狼子。

遗憾的是,它没能实现黑桑临终前的嘱托。为了实现狼王梦,它失去了三个狼子,现在唯一的亲人媚媚又抛弃了它。它惆怅、痛苦、惭愧。它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它克制不住老死前再见一次媚媚的强烈愿望,也许黑桑——紫岚家族的后代就要出生了,它多么想去亲亲可爱的外孙啊。

紫岚向石洞走去。刚靠近洞口,洞里就传来媚媚愤怒的嗥叫。媚媚以为来了陌生的狼。紫岚慢慢把头探进洞。洞里的媚媚也认出了紫岚。它以为紫岚又要来加害自己,它挺着鼓鼓囊囊的肚子,向紫岚扑来。紫岚发出凄惋的哀叫,仍一步一步向媚媚走去。它想消除误会。但媚媚不相信它,依然拖着沉重的身子扑到它身上,狠狠地咬了它一口。紫岚疼得在地上打滚,但它不敢反抗,它怕伤着媚媚肚子里的狼孙,它忍住伤痛,转身逃命。

疲惫不堪的紫岚口吐白沫,瘫倒在地,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忽然,一股猛烈的气浪把它从昏睡中惊醒。它睁眼一看,天空中盘旋着一只大金雕,正虎视眈眈地盯着它。金雕以为地下倒着一匹老死的狼,想飞下来捡便宜。紫岚满腔怨愤,它一声嚎叫,吓得金雕偏仄翅膀,向高空飞去。金雕虽然天性凶狂,但它还不敢主动袭击一匹成年狼。

这时,石洞那边传来媚媚的嚎叫,媚媚分娩了!紫岚一阵激动,它终于听到这种神奇的声音了。它拾头仰天长啸,倾吐内心欣喜。忽然间,天空中飞翔的金雕也被媚媚的嗥叫声吸引。它一定想起过去吞食黑仔的美味了。它盘旋在石洞上空,显出捕食前的兴奋。

紫岚想起黑仔的死,它不能让悲剧重演。为了狼孙的安全,它决定用生命的残余力量和金雕进行殊死的搏斗。

紫岚无法飞上天空,它只能设法把金雕从天上骗下来,这将是一场体力与智力的较量。

紫岚知道,自己必须装出一副垂死衰老的样子,来吸引老雕的视线。于是,它跛起一条腿,趔趔趄趄地在草原上行走。它相信,它的这副模样,一定会激起金雕贪婪的食欲。

果然,天空出现了金雕的黑影,狡猾的老雕不紧不慢地盘旋着,紫岚口干舌燥,但它必须继续表演,它口吐白沫,倒在草地上。

老雕突然收敛翅膀,向紫岚冲下来。是时候了,紫岚憋足劲,准备用狼牙对付老雕的脖颈。但是,它毕竟老了,长时间和老雕周旋,已经耗费了它大部分力气,它想奋力跳起,但已来不及了!老雕的铁爪一下就插进它的肋骨。一阵钻心的剧痛,紫岚发出一声惨嗥,老雕巨大的翅膀煽起一股飓风,紫岚被拎上了天空。

紫岚拼命用狼爪撕抓,它狂嗥着、挣扎着,但不一会,它昏了过去..

高空又湿又冷的气流将它刮醒了。它睁开眼,尕玛儿草原在身下像一块绿色的地毯。老雕正拎着它在高空飞行。

紫岚明白,自己已身陷绝境。它被吊在空中,犀利的爪牙毫无用处。紫岚非常伤心,难道它就这样被老雕吃掉?它的可爱的狼孙也会成为金雕的美餐。不,狼是草原的精英,是野性的化身,它不甘心就这样死去,它要用最后一口气和老雕拼搏,为自己、也为狼孙。

老雕向雕巢飞去。离雕巢越来越近了,老雕准备着陆。紫岚奋力地侧转身体,想抓住老雕的胸脯。老雕发现紫岚从晕死中苏醒了,它啸叫一声,俯下头来,用坚硬的嘴壳猛啄紫岚的眼睛。紫岚趁势将两条前腿勾住老雕的脖子,另一条后腿也勾住老雕的脊背。虽然它的一只眼珠被老雕啄出来了,鲜血直流,疼得它浑身抽搐,但它仍以超凡的毅力忍受着,依然用两腿紧紧地勾住老雕。

老雕挣扎着,它想摆脱紫岚的纠缠。它的翅膀沉重地煽动着,身体在空中摇晃起来,最终失去了平衡。

任凭老雕怎样折腾,紫岚绝不放松,它紧紧地缠住老雕,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老雕终于受不了比它体重重两倍的狼的纠缠,它耗尽体力,再也煽动不了一对沉重的翅膀,一头向下栽去。

“砰”的一声巨响,紫岚紧抱着老雕坠落下来,紫岚的脊背先落地,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肋骨都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腿仍紧紧地缠住老雕。

老雕也摔死了,它那双金色的翅膀僵直地伸向天空,犹如一块金色的墓碑。

这时,山麓中的石洞里,媚媚的五只狼崽呱呱落地了。也许它们中的一只,会成为未来的狼王

❸ 急找!以前看过的一个短篇小说,好像叫做孤独的地图思年成灾。可以帮我找到原文吗

林简薇坐在灯光昏暗人楼道里,一页一页人翻看摊在双腿上的课本。年代久远人灯泡壁已经发黄,被油烟熏得脏兮兮的,精力充沛人夏虫前赴后继的一下一下的冲撞着,发出轻微人啪啪声。三十瓦的微弱灯光只能撕开黑暗的一道小伤口,林简薇便在这微弱的光线和蚊虫的袭击中看完了整整一个学期人历史。
因为之前连续三个月没有会电费,家里的电早就被停掉,林简薇只好每天九点之后在楼阁里照明灯下做作业成绩,十一点半左右回家洗漱睡觉。
在每天睡觉之前,她能遇见顾斯年一次。
家住四楼的顾斯年现在附近的私立高中念高二,每天在学校上夜自修至十点。十点十五的时候,林简薇就会听到自行车的声音,上锁。
在一小段时间的寂静之后,少年上楼的脚步声就由地面经过身体,传导至林简薇的耳朵里。
最后是,擦身而过时轻微的呼吸声。
第一次在楼道里见面的时候,不是不尴尬。
她拘谨的往墙一侧挪了挪,把自己缩得更小了一点;他微微愣了下,然后侧过身体,从她的身边安静的走过。
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记得他的影子被昏暗的灯光扩大几倍之后投在她心上的阴影;年不清他每天的穿着,只记住了他七双球鞋的牌子和款式。
他叫顾斯年,她知道。
他不知道,他住在她心里七年。
也许并不是那么重要的位置,甚至或许只是一粒尘埃那样婆婆的存在----但不能否认的是,他一直存在。

如果说林简薇现在的生活是一条看不到出口看不到光明的黑色通甬道,那么我们试着往加走一点,再走一点,退回到当初阳光还很明亮的那一段。
那应该是1992年的夏天,爸爸还没有染上赌博,妈妈也还没有离开,林简薇的笑容还是和其他孩子一样纯白的夏天。
9岁的林简薇放学回家的时候,看到有一个脏兮兮的小男孩站在楼梯口,手指抓着生锈的栏杆,一言不发的望着前方。
他的眼睛像湖水,睫毛很长,林简薇总觉得他眨眼睛的时候会有水光一闪,然后有轻轻的风吹过来。
她对他笑一下,那是属于一个孩子的友好。顾斯年起先是很严肃的瞪着她,然后从身后的左手,递给她----“你要不要吃黄瓜?”

那年顾斯年10岁。因为因为上完厕所不洗手就吃饭被妈妈罚不准看电视,在地上打滚撒泼无果后,从厨房偷了一条黄瓜作盘缠离家出走至楼下。
他在等他妈妈下来找他,抱着他叫他小名对他微笑。
可是妈妈一直没有下来,只有她对他微笑。
她叫林简薇,七年之后当他们形同陌路的时候,他依然记得当时的那个微笑。
像花香一样的笑容。

林简薇和顾斯年念同一所小学,只是不同年级。顾斯年的教室在林简薇的上方。林简薇有时候会忽然想到顾斯年现在正在她的上方,隔着一个天花板和空气踩着她的头,然后又想到在家的时候,是她踩着他的脑袋,忽然就觉得平衡的很安心。
偶尔会刚好一起出门,就一路讨论着昨晚的动画片去上学。可是一进校门就好像是完全陌生的人,两人像是约好似的,互相又回复到陌生人的位置。

有一次,林简薇趴在阳台上伸出脑袋往下张望的时候,后脑勺被告什么东西敲了一记,然后她就看到了一个纸团掉下楼去。
是楼上有人拿纸团砸她。
飞快的抬起头往上看,却不及对方躲藏的迅速,只听到嘻嘻哈哈的男生的哄笑声。林简薇不甘心的跑上楼去,看到正要进教室的顾斯年。
他穿着白衬衣侧身站在走廊里,一只脚已经迈进教室,却因为看到林简薇而停下。初夏的风吹过嬉闹的过道,经过顾斯和林简薇身边的时候却温柔安静下来。
他们两人之间的空气起了微微的波澜。
他不知为何忽然脸红,像一个蕃茄头少年,可是眼睛却很亮,像星星一样发光。林简薇莫名奇妙的也跟着脸红,没有再追究扔她纸团的人就转身跑下了楼。
那是1996年的初夏,顾斯年小学毕业的前夕。

顾斯年考进了附近很好的一所初中。因为初中上学比小学的早,所以林简薇在阳台上一边听收音机一边刷牙的时候,常常能看到顾斯年匆匆忙忙跑出楼去的样子。有一次他忘记了拉书包拉链,跑了几步之后书包像鳄鱼的嘴巴一样哗啦一下张的很大,课本作业本凌乱的落了一地。他折过身来捡时,似乎无意中看了一眼楼上。林简薇下意识的往后躲了一下。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躲,只是,就是不想让他知道她在看他。
偶尔下楼倒垃圾或者帮妈妈买小葱的时候会在楼道里遇见他,彼时的林简薇穿着宽宽大大的家便服,拖着小熊拖鞋,手里提着一个发臭的垃圾袋或者是一把小葱,样子总是有点好笑。
所以顾斯年每次看到林简薇的时候都会想笑,那种想要压下却又忍不住浮上来的微妙的笑容。
那时候他们还会说说话,当然只是擦肩时的几句,内容逃离不开葱和垃圾这两样东西。
当顾斯年第七次对林简薇说“你又去买葱啊”的时候,林简薇很得意的扬扬手里的绿色叶子的植物回答说“你说错了,今天我买的是大蒜。”
然后女生就咚咚的跑上了楼。
不知道在得意些什么,但是,就是莫名奇妙的很得意。
这么在的人了,居然分不清葱和大蒜。真是笨呐。

一年之后,林简薇也以漂亮的成绩考入顾斯年所在的初中。
又开始回复到之前常常会在楼道口碰见的早晨。遇见了就一起上学,说一些鸡毛蒜皮无关紧要的事情。例如“NBA里那个球星只会耍花枪,其实技术根本不行”、“出校门左转100米新开了家拉面店,味道无敌好”、又或者三班的班花四班的班草怎样怎样之类听起来会让气氛热闹的话。
对话是热烈的,但是感觉总像隔了一层玻璃,始终都无法再前进一步,始终只是陌生人的关系,顶多也就是“比较特别的陌生人”而已。
那一年,全市的梧桐树被一条街移走,替种上据说是刚选出来的“市树”的香樟树。
还在盛夏的时候,林简薇家门前那条街上的香樟树就开始大批大批的掉叶子。
她指着那些落叶说“顾斯年,你觉不觉得那些叶子很像绿色的眼泪啊。”
那是她第一次对他说这种寓意不明的话,附带着个人的小情绪。刚才还在讲伊拉克还有明天的地理考试的顾斯年忽然停焉,望着林简薇许久,忽然轻轻笑着说:”你们女生就是多愁善感。“
然后就吹着轻快的口哨大步往前走,把林简薇丢在身后。

初三的一次模拟考,顾斯年因为被老师怀疑考试作弊取消了成绩。因为他态度强硬,不仅拒不认错还骂监考老师”瞎了狗眼”。被班主任要求请家长。他回来后和父母大吵一架,然后摔门而出。
顾斯年气冲冲的往外走的时候,林简薇刚好帮妈妈打完酱油归来。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直觉的跟在了他后面。
一开始顾斯年走得很快,林简薇追的很道辛苦;后来他放慢了步子,双手插在口袋里,耷拉着肩,在林简薇的视网膜上印出一个很沮丧的背影。
天越来越黑,温度也降了下来,风吹到裸露的皮肤的时候开始有了寒意。顾斯年犹豫着想要往回走的时候看到一直跟在身后,提着一瓶酱油的林简薇。
她对他笑,像看到他10岁那年第一次离家出走时那样。

14岁的顾斯年忽然觉得很委屈,眼泪飙到最高的水位,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
他说:“我真的没有作弊。”
林简薇冻得嘴唇发白,可还是微笑的像太阳花那样美好。她说“我知道”
“你干嘛信我?他们都说我作弊。”
“我也不知道,反正我就信你,你说没有我就信你没有。”
顾斯年怔怔的看着林简薇,在她倒下去之前奔过去欣抱住了她下坠的身体和酱油瓶。
傻瓜啊,穿着凉拖鞋和短袖就跟着他穿过了半个城市。虽然已是在春余的季节,可是入夜之后的温度仍是很低啊。
“喂,我想回家......可是,你好重啊......”
那一年的夏天,顾斯年中考直觉发挥,分数足够上全市最好的高中S中。可是S中在城市的另一头,来回很不方便,而家附近一所私立贵族高中向他伸来橄榄枝----一样的教学水平,略低一点的升学率,但是三年学费全免。
那一年的夏天,林简薇的爸爸被朋友带着学会了赌博,从开始的小打小闹到最后输红了眼。家里开始有了争吵的声音,并且越来越频繁。
补课回来的林简薇常常站在家门口,听着从门的另一面传来的对骂声,摔东西的声音,拿钥匙的手就像灌了铅一样抬不起来。
她常常坐在台阶上发呆,等争吵的声音渐渐平息下去才开门进去。
有一次,吵得最厉害的一次,林简薇的爸爸把电视机摔在地上,发出巨在的碎裂的声音。楼下的顾斯年上来看是发生了什么事,看到一个人坐在门口默默掉眼泪的林简薇。
心里忽的一软微微发酸。
“我陪你去下面走走好不好?”他俯下身问她,声音和眼神都异常的温柔。
不点头也不摇头,只是眼泪掉的更凶。
顾斯年伸手牵住林简薇的手,拉着她下楼。她则像没有生命的娃娃一样任由他牵着。
在家附近的小公园里,他们并肩坐在低矮的秋千上。彼时夕阳正一点点的在他们身后落下去,天边是火烧一般的云朵。
顾斯年说“我给你讲个冷笑话吧。有一天,一些数字在路上相遇了。9对0说:‘兄弟,怎么截肢了?’2对5说:‘你该把肚皮收收了。’5说:‘怎么?隆了胸就了不起了呀!’大家吵得闹哄哄的,只有7和2默默相顾无言。后来7终于开口了,说‘下跪也没有用,我不会嫁给你的!’
林简薇终于停止了哭泣。她说,顾斯年,你的笑话好烂啊......
一边说一边回想了一遍他说的笑话,然后忍不住“噗哧”一下,笑出了声。
那是怎样的一个夏天呢?即使过了很多年,林简薇都不愿意回头去仔细的回想这个夏天除顾斯年以外发生的一切。

那个夏天是她生命里白天和默认的临界点。那个夏天结束的时候,她完全的陷入了黑暗里,开始一个人在黑色的通道里独自行走的旅程。
先是林简薇的爸爸彻夜不归,输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甚至当掉了他和林简薇妈妈的结婚;然后是林简薇妈妈阻止在家没找到钱,准备搬东西出去卖林简薇爸爸时被狠狠甩了一个民、巴掌,哭着跑出了家门,从此再没有回来过。
所谓的家,一下子变成了寒冷的洞穴。13岁的林简薇的世界就此塌陷了一半。
初三那年林简薇过得兵荒马乱的,家里所有一分钱的窘境。
幸好不有顾斯年。他好像能收到她饥饿的信号,总是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带给她温暖和慰藉。
林简薇中考时考了个很普通的分数,只够她上一个的高中。拿到中考成绩单的时候是最炎热的盛夏,林简薇用力抓着那张薄薄的成绩单一个人走在正午的街头。灼热的阳光不受任何遮挡的落在她的身上,她听到噼噼啪啪碎裂的声音,来自心底一个很深很深的地方。
经过街拐角的时候看到熟悉的身影,侧着身体在和一个陌生的女生说笑,脸上有像水波一样的笑容。
养护路面的洒水车开过的时候,他护住女生的身体,不让水没想到对方漂亮的白裙子上。
“顾斯年,你再这样我就没有办法不喜欢你哦。”女生扬着笑脸笑得又坦荡又明亮,眼神清澈的像泉水一样。
“好啊,那你喜欢我好了。”顾斯年侧着脸笑,然后看到三步之遥的林简薇。

那是他认识她一年以来第一次看到她露出那样的表情----不,是没有表情。眼神放空的经过他的身边。
14岁的林简薇,瘦的只剩下把骨头,穿着一年前的旧裙子,左肩上侧有一块洗不掉的黄色污渍。
她就像一株枝干细瘦但有顽强生命边的植物一样,从此将自生自灭。

林简薇和顾斯年,自此形同陌路。
也不是生气不开心或者其他的什么,而是忽然意识到,她以后人生将和别的普通的孩子不一样,她一切都得靠自己,并且必须很好的处理。不然她将永远走不出甬道。
能改变现在的生活的人,只有她林简薇自己了。她没有其他的时间或者多余的心,放那些轻轻浅浅的小心思了。
她要,一个人,很好的生活下去,考很好的大学,找安稳的工作。
那道好不容易撤去的玻璃墙又再次顽固的树立起来,并且比之前的更加坚固厚实。
顾斯年被那道漠然的眼神震到,犹豫的不知道如何靠近。
他也不过是个15岁的少年,心里也有软弱怀疑和不安定,被拒绝的眼神推到河的另一岸时只知道不知所措。

期末考试的前一夜,林简薇照常在楼道里看书。顾斯年比往常提早了十分钟回家。一系列熟悉的开门关门上锁声后,他上楼的脚步声由地面经过身体,又传导至林简薇的耳朵里。
已经熟悉了他脚步的频率,一听便知。
走过第24级楼梯的时候,顾斯年又出现在林简薇的视线里。依然是默不作声擦肩而过,轻微的喘气的声音。这时候,年久失修的照明灯光忽然闪了闪,然后一下子暗下去。
林简薇一时没有适应完全漆黑的楼道,在黑暗中坐了几分钟,然后起身准备回家。
身体忽然就僵在那里,有温柔的呼吸吹在她的脸上,皮肤有微微的痒。渐渐适应了黑暗的眼睛慢慢的在近在咫尺的男生的脸上聚焦。
饱满的额头和扦的鼻梁,嘴角微微上翘的嘴唇。所有线条细小的起伏都在视网膜上印出清晰的压痕,形成熟悉又陌生的,顾斯年的脸。
林简薇吓得又坐回原来的位置,不敢动。
“吓到你了吗?”声音里微微有笑意。
林简薇生气的瞪着前言,但又忽然想到自己刚她坐在阴影的折角,他应该完全看还清她的表情。
“怎么不回家?故意吓我吗?我才不会被吓到。”
“林简薇,你好久没有和我说话了。”语气像是受尽委屈的小媳妇,让林简薇哭笑不得。
顾斯年一定是遇到什么事了吧。他以前不会这样。
林简不问,顾斯年也不语,两人只是那样默默无声的并肩坐着。
林简薇忽然惊喜的“呀”了一声----有一只小小的萤火虫,笨头笨脑的从窗户里飞进来,像一个提着灯笼的小精灵,在顾斯年和她之间飞来飞去。
顾斯年伸出手去随便一抓,那个小小的亮点就不见了。然后他又慢慢摊开掌心的时候,那个傻乎乎的小虫子又欢天喜地人亮起灯笼飞了出来。
林简薇的目光一直追随着萤火虫,边自己的身体已经下意识的向前倾,暴露在阴暗折角外面了都不知道。
顾斯年看着也脸上的笑容,一字一句的说“林简薇,我想要当会发光的东西。那时候,你会不会用现在这种看萤火虫的眼神看我?”
林简薇瞪着他,然后忍不住笑起来:“顾斯年,你今年有十七了吧?”
就那么大眼瞪小眼的互相瞪着,谁也不甘示弱。最后还是女生先移开了眼神:“我要回家。”
“林简薇我今天很难过。”他对她的背影说。
她脚步没有停,上楼,轻轻的关上了门。
你的难过或者我的悲伤,对林简薇来说都是多么奢侈的事情呀。那些宛转似月光的隐秘心事,那些刚刚发芽的小欢喜,她早就已经在14岁的夏天通通埋葬。

林简薇高二的时候,又见过顾斯年一次。他和父母大吵一架,蹲在家附近的一棵香樟树下抽烟。看到林简薇经过的时候 望了她许久,终是没有开口。
快要期中考试了,借来的重点高中的内部复习试卷她都还没有看。林简薇低下头匆匆的走过。
等她再想起顾斯年的时候,是某次在逛街时偶然看到那个曾经对顾斯年说“你再这样我就没有办法不喜欢你了哦”的女生。她烫大波浪的头发,画浓艳的妆容,穿领口很低的收腰衬衣,比之现年之前的她更为妖娆妩媚,却再没有了当初水晶一样的笑容。

忽然就想起那年树下他对她的那个明亮笑容,忽然就又想起那个叫作顾斯年的男生。
林简薇真的很久都没有看到顾斯年了。
接踵而至的调研生活让林简薇心得手忙脚乱。好在爸爸终于在众人一次次的劝说下,想起这么多年亏欠女儿的种种,开始属悔改。找了份开出租车的工作,下毒誓不再碰赌博,重新开始踏踏实实的做人。
除了还套房子,家里早已一贫如洗。可是林简薇还是在某天回家时,看到围着围裙在为她做糖醋鲤鱼的爸爸背影时,哭得像个小小的孩子。
全心全意备战高考,林简薇不想也不能再输一次。
七月如愿拿到那所重点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林简薇的爸爸高深的在楼道里向每一个经过的邻居发糖。顾斯年的妈妈拉着林简薇的手。对她的爸爸说:“你有个好女儿。我真羡慕。”
“阿姨顾斯年呢?他现在在哪读大学?”林简薇状似随口的问道。
顾斯年的妈妈收敛了笑容。后来她拍拍林简薇的手说“阿姨有你这样的女儿就好了。”然后转身黯然的上楼。
林简薇是从别人嘴里才细碎的知道一些关于顾斯年的事情。他高三的时候执意要考影视学院,顾爸爸和顾妈妈自然死不同意----以他当时的成绩,考一个普通本科根本没有任何问题,再努力一把冲刺一下,名牌大学也未必是遥远的星辰。
可他偏偏,一意孤行。
高三第二学期开学之前的某一天,顾斯年第三次离家出走。这一次不是出走到楼下,也不是在生活了十几年的城市里瞎转悠,而是真真正正的坐上了北上的火车,踏上了他自己的梦想之途。一个月之后回来,错过了补习和开学。
顾斯年竟然真的过关斩将通过了三试!文化课成绩他自然不用担心。2002年的夏天,在顾爸爸和顾妈妈失望的眼神中顾斯年离开了熟悉的城市,开始他四年的大学生活。
林简薇渐渐淡忘了顾斯年。也不是真忘记,只是他的身影在心里越来越,渐渐幻化成水里的一道影子。
也许是她太过早熟吧,顾斯年这般忤逆父母的意思,一次次让大人担心的行为让林简薇觉得真是幼稚。她不喜欢这样的男生。若是别人,她会用“厌恶”
大三的时候林简薇接受了苦苦追求了她丙年的同班同学,将自己的手放入对方安定的手心里。说不上喜欢或者不喜欢,她知道他适合她,能够带给她细小的爱情和牢不可破的安定。
在男朋友忙着找工作的时候,林简薇一个人坐在自习室里安静的看书,准备研究生入学考试。
那时候她大四,顾斯年已经毕业。偶尔,她会在街角的音像店里听到他唱的歌。站在门口他的海报前仔细的看了很久,看他侧脸的线条和眼睛里微微的光,然后转过身去的时候,林简薇会忽然想起几年前那个没有灯火的黑暗中,他眼神执着明亮的望着她说:“林简薇,我想要当会发光的东西。那时候,你会不会用现在这种看萤火虫的眼神看我?”
之后七年,顾斯年一直半红不黑的在娱乐圈里沉浮,始终找不到属于他的,让他大放异彩的位置。而这七年间,林简薇考上了研究生又考上了博士生。然后亲眼目睹了她曾以为牢不可破的爱情在面前轰然倒塌的残酷。
二十八岁的时候林简经由相亲认识了现在的丈夫,按部就班的结婚生子。戴黑框眼睛,爱穿棉麻质地的衣服和牛仔裤,眼角已经有细细的淡纹,虽然不常笑,但笑的时候依然很天真。课间的时候望着讲台下精力旺盛的学生,望着那些眉目姣好笑容明亮的男孩子时,林简薇会忽然想起已经在她的生活里消失了很久的顾斯年。想起那年他淡淡的微笑和软弱的眼神。
那一年服斯年的事业似乎有所好转,拍了一部小制作的电影,却在国际的电影节上拿了大奖。他最终没有拿到最佳男主角的大奖,但出色的演技却像终于被拭去尘土的钻石一样绽放出绚丽的光芒,从此片约不断。
五年之后,三十四岁的顾斯年再战国际电影节,终于问鼎最佳男主角的奖杯。
这一年,三十三岁的林简薇离婚,带着一个四岁的小女孩开始新的生活。
带着很行李离开家的那天,她经过市中心的广场时看到大屏幕正播放电影颁奖见典礼的重播片断。西装革履的顾斯年,已经三十四岁的顾斯年,出现在镜头里的顾斯年,已经完全退去时的青涩轻狂,多了几分沉稳和内敛。眉眼变得更加谦和英俊,整个人散发出一种说不出的气质。他在国际的领奖台上,握着奖杯,长达 三分钟的沉默。后来他对镜头说:“你在看我吗?你在用那种当年你看萤火虫时的眼神看我吗?我做到了。”
“我一直以来的目标就是当明星,大明星。因为那样的话,你的世界里就会一直有我,你的目光就可以一直跟随我了。”
傻瓜。
林简薇微笑着转身,一颗温暖的眼泪落在她的手背上,连成一道彩虹样的弧线。
“妈妈,你认识那个叔叔吗?不然为什么哭?”四岁的小女儿仰着童稚的脸天真的问道。
“他长得很像妈妈的一个老朋友,刚才忽然想起一些事情。思年,我们回家了。”
街头年轻的漂亮男生戴着耳机在轻轻哼唱高晓松的老歌:这城市已摊开她孤独的地图,
我怎么才能找到你等我的地方......
那些属于少年的歌声,被风一吹就轻轻消散在夏日的城市上空,再也不见了。

❹ 契诃夫短篇小说

《一个文官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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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挺好的傍晚,有一个也挺好的庶务官,名叫伊凡·德米特利奇·切尔维亚科夫,坐在戏院正厅第二排,举起望远镜,看《哥纳维勒的钟》。他一面看戏,一面感到心旷神怡。可是忽然间……。在小说里常常可以遇到这个“可是忽然间”。作者们是对的:生活里充满多少意外的事啊!可是忽然间,他的脸皱起来,眼珠往上翻,呼吸停住,……他取下眼睛上的望远镜,低下头去,于是……啊嚏!!!诸位看得明白,他打了个喷嚏。不管是谁,也不管是在什么地方,打喷嚏总归是不犯禁的。农民固然打喷嚏,警察局长也一样打喷嚏,就连三品文官偶尔也要打喷嚏。大家都打喷嚏。切尔维亚科夫一点也不慌,拿出小手绢来擦了擦脸,照有礼貌的人的样子往四下里瞧一眼,看看他的喷嚏搅扰别人没有。可是这一看不要紧,他心慌了。他看见坐在他前边,也就是正厅第一排的一个小老头正用手套使劲擦他的秃顶和脖子,嘴里嘟嘟哝哝。切尔维亚科夫认出小老头是在交通部任职的文职将军勃利兹查洛夫。

“我把唾沫星子喷在他身上了!”切尔维亚科夫暗想。“他不是我的上司,是别处的长官,可是这仍然有点不合适。应当赔个罪才是。”

切尔维亚科夫就嗽一下喉咙,把身子向前探出去,凑着将军的耳根小声说:

“对不起,大人,我把唾沫星子溅在您身上了,……我是出于无心。……”

“没关系,没关系。……”

“请你看在上帝面上原谅我。我本来……我不是有意这样!”

“哎,您好好坐着,劳驾!让我听戏!”

切尔维亚科夫心慌意乱,傻头傻脑地微笑,开始看舞台上。他在看戏,可是他再也感觉不到心旷神怡了。他开始惶惶不安,定不下心来。到休息时间,他走到勃利兹查洛夫跟前,在他身旁走了一会儿,压下胆怯的心情,叽叽咕咕说:

“我把唾沫星子溅在您身上了,大人。……请您原谅。……我本来……不是要……”

“哎,够了。……我已经忘了,您却说个没完!”将军说,不耐烦地撇了撇下嘴唇。

“他忘了,可是他眼睛里有一道凶光啊,”切尔维亚科夫暗想,怀疑地瞧着将军。“他连话都不想说。应当对他解释一下,说我完全是无意的,……说这是自然的规律,要不然他就会认为我是有意啐他了。现在他不这么想,可是过后他会这么想的!”

切尔维亚科夫回到家里,就把他的失态告诉他的妻子。他觉得妻子对待所发生的这件事似乎过于轻率。她先是吓一跳,可是后来听明白勃利兹查洛夫是“在别处工作”的,就放心了。

“不过你还是去一趟,赔个不是的好,”她说。“他会认为你在大庭广众之下举动不得体!”

“说的就是啊!我已经赔过不是了,可是不知怎么,他那样子有点古怪。……他连一句合情合理的话也没说。不过那时候也没有工夫细谈。”

第二天,切尔维亚科夫穿上新制服,理了发,到勃利兹查洛夫那儿去解释。……他走进将军的接待室,看见那儿有很多人请托各种事情,将军本人就夹在他们当中,开始听取各种请求。将军问过几个请托事情的人以后,就抬起眼睛看着切尔维亚科夫。

“昨天,大人,要是您记得的话。在‘乐园’里,”庶务官开始报告说,“我打了个喷嚏,而且……无意中溅您一身唾沫星子。……请您原……”

“简直是胡闹。……上帝才知道是怎么回事!您有什么事要我效劳吗?”将军扭过脸去对下一个请托事情的人说。

“他话都不愿意说!”切尔维亚科夫暗想,脸色发白。“这是说,他生气了。……不行,这种事不能就这样丢开了事。……我要对他解释一下。……”

等到将军同最后一个请托事情的人谈完话,举步往内室走去,切尔维亚科夫就走过去跟在他身后,叽叽咕咕说:

“大人!倘使我斗胆搅扰大人,那我可以说,纯粹是出于懊悔的心情!……这不是故意的,您要知道才好!”

将军做出一副要哭的脸相,摇了摇手。

“你简直是在开玩笑,先生!”他说着,走进内室去,关上身后的门。

“这怎么会是开玩笑呢?”切尔维亚科夫暗想。“根本连一点开玩笑的意思也没有啊!他是将军,可是竟然不懂!既是这样,我也不想再给这个摆架子的人赔罪了!去他的!我给他写信封就是,反正我不想来了!真的,我不想来了!”

切尔维亚科夫这样想着,走回家去。那封给将军的信,他却没有写成。他想了又想,怎么也想不出这封信该怎样写才对。他只好第二天亲自去解释。

“我昨天来打搅大人,”他等到将军抬起问询的眼睛瞧着他,就叽叽咕咕说,“并不是像您所说的那样为了开玩笑。我是来道歉的,因为我打喷嚏,溅了您一身唾沫星子,……至于开玩笑,我想都没想过。我敢开玩笑吗?如果我们居然开玩笑,那么结果我们对大人物就……没一点敬意了。……”

“滚出去!!”将军脸色发青,周身打抖,突然大叫一声。

“什么?”切尔维亚科夫低声问道,吓得楞住了。

“滚出去!!”将军顿着脚,又说一遍。

切尔维亚科夫肚子里似乎有个什么东西掉下去了。他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退到门口,走出去,到了街上,慢腾腾地走着。……他信步走到家里,没脱掉制服,往长沙发上一躺,就此……死了。

❺ 经典短篇小说阅读-海明威

你是否遇见一个人,在机缘巧合之下,和他/她的交往改变了你一生的轨迹,甚至造就了你的人生?

海明威的短篇小说《一则很短的故事》(A Very Short Story)就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他当时才二十几岁,用简洁到极致的语言,写下了一战期间一场无疾而终的爱情。

据说,故事来自于海明威的真实经历。除了他本人并没有染病之外。

A Very Short Story

By:Ernest Miller Hemingway 

Paa  帕多瓦,意大利地名

chimney swift   [ˈtʃɪmni] [swɪft]烟囱刺尾雨燕,常见于北美洲

searchlight    [ˈsɜːtʃlaɪt] n.[C] a large powerful light that can be turned to shine a long way in any direction 探照灯,探照灯光

[1]原文为enema(灌肠剂),同敌人(enemy)仅差末一个字母。

on night ty   值夜班

operate  [ˈɒpəreɪt]  v. perform surgery on; direct or control; projects, businesses, etc.; handle and cause to function 动手术;运用;运行(机器)

anaesthetic [ˌænəsˈθetɪk] n. [C] a drug that causes temporary loss of bodily sensations 麻醉剂

blab  [blæb] v. divulg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or secrets 泄露

talky  [ˈtɔːki] adj. containing too much dialogue or inconsequential talk 爱讲话的,对话过多的

crutch    [krʌtʃ] n.[C] 拐杖

front  [frʌnt] n. [C] the line along which opposing armies face each other 前线

Duomo  [ˈdwɔːmɔː] n. 大教堂

dim   [dɪm] adj. not bright; lacking clarity or distinctness 昏暗的;朦胧的,模糊的

bann   n. [C] (教堂里的)结婚预告

certificate  [səˈtɪfɪkət] n. [C] an official document stating that particular facts are true 证明书

[2]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停战日,1918年11月11日。

armistice   [ˈɑːmɪstɪs] n. [C] an agreement between countries who are at war with one another to stop fighting and to discuss ways of making peace 停战协议;停火协议

bunch   [bʌntʃ]  n. [C] a grouping of a number of similar things 串,束,伙

G eona   热那亚, 意大利西北部港口城市

Pordonone  波尔德诺内,意大利东北部城市

battalion  [bəˈtæliən] n. [C] an army unit usually consisting of a headquarters and three or more companies (军)营

quarter  [ˈkwɔːtə(r)] v. to provide ab with a place to eat and sleep 驻扎;留宿

major  [ˈmeɪdʒə(r)] n. [C] 少校

gonorrhea n. 淋病  eg. Survey and Analysis on 126 female cases of chronic  gonorrhea. 126例女性慢性淋病调查分析

                                                                  - The End -

思考题

1.

单从字面来看,叙述者不偏不倚,没有掺杂任何个人的观点与评价,呈现给读者的就是一个简单而清晰的脉络。你认为在整个故事的叙述中,作者真的做到了公正、客观吗?

2.

一向以朴素、简洁、情感含蓄的写作风格著称的海明威为什么会在最后一段写下这样一个一反常态的长句?She was sorry, and she knew he would probably not be able to understand, but might some day forgive her, and be grateful to her, and she expected, absolutely unexpectedly, to be married in the spring.

3.

文中,He可以说是海明威作品中典型的男人形象,请你用几个词来形容他。

❻ 求契诃夫短篇小说的内容概要,急!!!

1,一个拍银文官的死
伊万
.
德米特里奇
.
切尔维亚科夫因为在戏院不小心朝文职将军布里兹扎洛夫打了个喷嚏。切尔维亚科夫三番五次去道歉,芦贺键惹得将军不耐烦。切尔维亚科夫以为将军生气不原谅他,在陪巧道歉回家途中精神恍惚,回家后便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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