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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读后感50字

发布时间: 2023-07-10 22:11:17

⑴ 鲁迅短篇小说《孔乙己》读后感5篇

《孔乙己》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度时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的悲惨形象。下面是我整理的读后感,欢迎阅读。

篇一:《孔乙己》读后感范文

我昨天读了《呐喊》里的《孔乙己》。

里面讲了鲁迅先生在十二岁起就在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当伙计,来喝酒的有一人最特殊,那就是孔乙己。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穷的人都短衫,站着喝酒。富的人都在店面隔壁的房子喝酒,穿着长衫)。孔乙己是别人给他起的外号,说话总是之乎者也,逗得人摸哈大笑。

后来孔乙己可能因为偷了东西,被别人打断了两腿。再到后来也没有见到他。

读了这篇文章,我有些气愤,还有些怜悯孔乙己。他虽然好吃懒做,但是他非常爱孩子,邻居的孩子来了,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可以看出孔乙已很善良。文中描写的孔乙己是幽默、好吃懒做、善良的。后来说他也许死了我的心情也很沉重,就像老师说的一样:人会受生活的影响。孔乙己就是这样,因为生活去偷窃,才会被打断腿。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篇二:《孔乙己》读后感范文

结束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一文的教学后,颇有感受,课余得些体会,笔录如下,敬请各位老师斧正。

孔乙己者,不知何许人也。旁人常议,乃知其幼时天资聪慧,遂拜师于私塾,潜心苦读四书五经,以求功名。然功名未得,却迂腐之至。常以圣贤居之,不思营生,当婚未娶,孤寂一生,至死孑然。悲哉!

与之谋面,乃半百之人,天命定也。其生活窘迫,濒临绝境。常食不裹腹,衣不敝体,为求温饱,时有偷窃之举而遭殴打,乃至遍体鳞伤,加之秉性不改,所谓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为解忧闷,常独饮于咸亨酒店,饮罢,仰天长叹,留下之乎者也之语,飘然而返。长此以往,人已不人,鬼未为鬼,终不知所终。其命之苦、其终之悲,令人痛之。故父斥玩儿、妻妇相夫,皆以此为戒。嗟乎!典制止毒莫如此也,世人之愚焉有情乎?

然,余观孔乙己之境遇,岂不事出有缘哉?语曰:凡事因内外之因而变,外因者有相辅之效,而内因则具锤音之功。此理世人皆知也。而孔乙己怨天尤人、自甘颓废,真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愿世人明其理、衡其力、定其位、肩其责、平其心,不履孔乙己之覆辙矣。

篇三:《孔乙己》读后感范文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收录在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写出了清朝末年的一位书生的事。

一位名叫孔乙己的书生,他没有进乡试,别的书生穿的长袍是十分洁净整齐的,唯独他的长袍破破烂烂,像是许多年没有洗和补一样。孔乙己虽也识字,但不是秀才,满口“之乎者也……”之类的话。后来因偷丁举人家的书打折了腿,可他却自欺欺人地说:“跌断。跌断。再说了,窃书不算偷!!!”

读了这一篇小说,我的心头一颤,清朝的科举制度怎么有这么大的威力,能把一个勤苦劳作的朴实的老百姓逼上绝路。孔乙己这样的人,就是社会的末路徒,更是旧社会人民的一个缩影。那时的社会,天空是黑暗的,染黑了人们的心灵,。如今想来,我真正体会到了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美好!同时我想:人不能低头,不能让科举制度阻碍了人们前进的步伐!

篇四:《孔乙己》读后感范文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 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 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 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 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篇五:《孔乙己》读后感范文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⑵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范文

【 #读后感# 导语】以下是 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范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一天,我无意间翻动了《欧·亨利正亮短篇小说集》。我被欧·亨利充满戏剧性的结尾深深地打动了。开始,故事是风平浪静的,正当我享受作者笔下小人物的细腻生活时,情节却突发奇变,成就了“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结局。最后,让人惊奇之余却为小人物的悲凉遭遇而凄然一笑。这就是欧亨利式引人深思的“黑色幽默”吧!

他的每篇短篇小说都是那么的经典,那么地发人深思。我最喜欢的便是意味深远的《警察与赞美诗》了。

文中,一个名叫索比的流浪汉,由于无家可归又饥寒交迫,便千方百计想到牢狱里去。牢狱里温暖,有皇粮吃,又不用再到外面去乞讨。为此,他去豪华饭店打算吃一顿,然后呢,迹孝承认自己身无分文,渴望能被抓去监狱;他故意打碎玻璃,还站着不逃,等着警察来抓;他入室抢伞,又侮辱伞主人,希望能罪加一等……然而这一切都没能如愿,他所做的这一切,都没有让他进入牢狱,享受所谓的温暖、皇粮、住所。

但当他在赞美诗音乐的熏陶下觉醒,在他下定决心好好做人,改邪归正时,警察将他逮捕。

结局还是那样神秘不测。读完后,我哑然失笑。流浪汉的命运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又沉思良久。

欧亨利笔下描写的都是不起眼的小人物,却把他们都刻画得如此淋漓尽致,如此生动,如此令人喜爱!他们也有缺点,也会自私,也会粗鲁。但欧亨利笔下的他们却让我们在小说中体会到每个人本质的淳朴善良,人性的复杂,更令所有人动容。

欧·亨利的《警察和赞美诗》揭露并讽刺了虚伪的资本主义道德、反人道的法律。我觉得学习也是如此。机会是公平的,它举州宽给每个人受教育的权利,抓不抓得住就看你要不要去抓。如果连你自己都不想要去抓住机会,那么给了你也是白给。机遇遇到却不把握,是蠢材;不遇机遇却懂得把握,是人才;既遇机遇又懂得把握,是天才。

⑶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读后感

【篇一】《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读后感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这本书我已经阅读过很多次了,第一次在书店看到这本书,认为是名人的作品,觉得有必要读一读。看了之后就被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没有太过于华丽的辞藻和语句,十分平淡,甚至有些庸俗,但也正因为如此,它读起来才更平易近人,更加现实和亲切,十分有趣。我很认真地阅读,从中体会作者的写作方法。

又一次读,我自以为已经把这本书读透了,但老师说:“体现这本书的价值的是它的语言特点和人物描写的手法,要再一次去细细地体会,你一定会发现新的东西。”显然,我以前只关注了它的语言方面的特殊之处和故事的趣味,并没有看它的人物表现的手法。我又从头开始,去品读书的巧妙的描写手法,果然收获了以前没有发现的东西。

莫泊桑的人物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它的小说基本上都是写资产阶猛州级小市民、小指斗职员的日常生活,原来十分平淡无趣的素材,经过他的妙笔,变得津津有味。枝逗蔽他运用大量的语言描写和心理描写,把人物刻画的活灵活现,人物的一举一动都若电影片一样,不知不觉地浮现在读者的脑海中,栩栩如生。因此才让读者读的有趣。

由于莫泊桑亲自经历过普法战争,对战争的见闻十分丰富,所以他大部分作品都是以普法战争为背景的。想《羊脂球》,就是描写当时法国一行人逃亡的事件。书中对那一行人各自的性格、神态描写十分细致又生动有趣,比喻的修辞手法应用的也和巧妙。很沉重地体现出了羊脂球的痛苦无奈和那一行人的卑鄙、忘恩负义。《两个朋友》也是以普法战争为背景,这两个人的正义、爱国之心让人十分敬佩,作者运用了许多反面人物来衬托出他们的正直。

这些短篇小说大都批判了人性的贪婪、罪恶与黑暗,指责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卑贱和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痛苦。但也有正义和善良的人,他们为了祖国献身,为了坚贞的爱情抛弃一切。它们让我体会到了很多。让我明白了这个社会确实存在一些黑暗的东西,但只要我们做好自己,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我们感受到的社会就是快乐的,美好的。这就是《莫泊桑短篇小说集》带给我的。

【篇二】《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读后感


本书中短篇小说所描写的生活面十分广泛,它们构成了19世纪下半期法国社会一幅全面的世俗图,包括普法战争,巴黎的小职员的生活与法国诺曼底地区的城乡风光与琐事。所以当你在读这本书的期间,肯定会被莫泊桑那引人入胜的情节所吸引。

当然,莫泊桑在写作的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在他还未成名时,便遇到了一个令他焦急万分的问题。原来,他从小酷爱写作,并孜孜不倦地写下了许多作品,但这些作品并没有什么特色,因此一直没有成名。莫泊桑很疑惑,便去找他的师傅福楼拜,希望能通过福楼拜的指导解决这个问题。于是福楼拜便让他去观察自家门前来往的马车并记录。然而,莫泊桑并没有发现马车有什么好写的。于是,他登门再次拜访,通过福楼拜的又一次的点拨,莫泊桑终于找到了写作的技巧,从门前经过的马车身上获得了丰富的材料。在那之后,他通过孜孜不倦的学习与努力,积累了许多素材,并以短篇小说《羊脂球》一举成名,成为了“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其中之一。

【篇三】《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这本书主要由莫泊桑的三十篇短篇小说组成。莫泊桑的短篇小说,着重描写了人间百态: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从他的作品中,我们可以深刻了解19世纪法国的历史、文化和习俗。而他对人性的剖析又是那么的深刻。在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我的叔叔于勒》这篇。

在这篇小说中,作者以第一人称描写了一个破落的中产阶级家庭。他们的生活拮据、困窘。但他们又幻想着能过上富裕、体面的生活。他们全家都期盼着远在美洲的于勒能给他们带来大笔的财富,让他们从此过上体面、富裕的生活。这时,于勒在他们心中,就成了神一样的存在,成了他们的精神寄托。他们无比盼望着于勒的归来。

可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遇到了真正的于勒——一个衣衫褴褛的牡蛎贩子。这时,神的形象轰然倒塌。他们唯恐被于勒认出来而避之不及。他们对于勒无比嫌恶,甚至连“我”给了于勒一点小费,都被父母亲责骂。

这篇小说,通过对“我”的父母对于勒前后的截然迥异的态度,充分反映了当时法国人的势利、庸俗和冷漠。

【篇四】《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读后感


莫泊桑所写的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人性的冷漠、刻薄,社会思想的不成熟、不公平,对底层劳动人民的蔑视剖析,反映了当时人虚荣骄傲的人性弱点,从中让我们得到了这些启示。

莫泊桑短篇小说中的题材是多种多样的,在他的作品里,有着形形色色的社会生活。像战争的溃败,上流社会的喜庆游乐,资产者的聚会,官僚机构的“例行公事”,小资产阶级家庭的日常生活,宗教仪式与典礼,酒馆里的喧闹……无一例外都有着形象的描绘,都能使人陷入深刻的思考之中。社会各阶级各阶层的公共人物,从上层的贵族官僚、企业家,到中间阶层的自由职业者,到下层的工人、农民、流浪汉以至乞丐都得到了十分鲜明的勾画。在法国广阔的天地中,从巴黎闹市到外省城镇以及偏远乡村与蛮荒山野的风貌人情,都有着细致入微的生动写照。

我认为朴实、自然是莫泊桑短篇小说的一个最明显的、最重要的标志,在选材上,莫泊的短篇小说大都以日常生活的故事为内容,就像是在给人们讲述一件刚发生不久的事情一样,在平淡的语言中含有莫泊桑自己对这个社会的评判或者想法,又给人们留下了想象的空间。在他的文章中,找不到那些华丽的词藻,他总是以一些十分细微的、十分隐蔽的线索,将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十分巧妙地串连在了一起,一步一步地将读者引入文章的中心区域,一点一点将自己的情感潜移默化地感染着读者。就像书中《一家人》这篇文章,几乎没有任何情节可言,但是莫泊桑却生动入微地表现了他们的精神面貌。或许这种生活状态是一种生活现实,但这些我们观察不到的细节,作者却能一一明列,环环相扣。

在文章的写作中,莫泊桑不拘泥于所有的条条框框,他挣脱了一切束缚,将自己的思绪随意地挥散在纸上。他所描写的,有时是一个故事,有时又是生活中某一个片断,或者是某一瞬间,或者是一段心理活动,又或者是一种精神状态。正是以这种优美的语言,那些平实不起眼的情景便化成了莫泊桑笔下的小镇情貌、田舍风光等自然景色,从而给人们眼中呈现了一幅幅构思清晰的图画。

莫泊桑把短篇小说艺术提高到了空前的水平,他抛弃了一切常规,以平实的语言使人们感受到了真挚的情怀。

真善美是世界上永恒不变的美德,莫泊桑所写的每一篇都没离开过它,他希望世界上的人都有美好的品德。读了莫泊桑的文章让我更认真的审视自己和这个社会,去掉人性的贪念,虽然这很难,但去掉一点去掉一点,这个社会会变得更加和谐。

⑷ 鲁迅短篇小说《故乡》读后感5篇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1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故乡》的读后感,欢迎阅读。

《故乡》读后感【一】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张全家福,是在我五岁时候在家乡照的,在这张照片里全家都站着台阶上,唯有我一人坐在最前面坐着哭,这是多么戏剧的一幕!这里面还有个故事:小时候我在家乡,没几天就和一个小孩混熟了,当我们要去照全家福时,我想带他一起去,大人们不同意,原因很简单,他和我不是亲戚。但是我偏要带他去,最后我被大人们硬拉到那里,而我的伙伴也被他的父母留在家里,在照相的时候我坐着大哭,偏不站起来。于是,这一幕就被留在了相片里。后来听大人们说起这个故事,我暗自冷笑,没想到那时的我竟会这么“仗义”。

有一次,爸爸想带我去见这个儿时的伙伴,我提不起兴致,更不想去见他。过去这么久了,现在的我对于这个儿时的伙伴,早已不认得了,虽然这在我的脑海有留下几个残碎的模糊的画面,但我们也好像有一道看不见的墙给挡住了。这比起鲁迅来,我真感到惭愧。我就如后来的闰土,但我可以猜出,就算现在见面,他也不认得我了,两人见面,还能像小时后那无话不谈吗?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鲁迅那时的阶级差别,但是我依然也忘却了一个儿时的伙伴,因为我不能像鲁迅一样对朋友念念不忘?还是我变得冷漠了?后来我才明白,我在心中没有一个美好的回忆,我就只记得曾经有个玩伴。但鲁迅在心中对闰土有着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个回忆使他时时记得自己的这位朋友。

我们也在心中有着一段段美好的回忆,这也是我们的希望。只要我们在心中有个希望,不放弃它,这便是我们向前的动力。让我们牢牢记住鲁迅先生的那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故乡》读后感【二】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故乡》读后感【三】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故乡》读后感【四】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慢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感【五】

在上学期我们学习了大作家鲁迅写的短篇小说《故乡》,学完以后我一直深有体会,所以趁这个假期我就又再读了一遍。而这次我又别有一番感受。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⑸ 契柯夫短篇小说读后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契柯夫短篇小说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契柯夫短篇小说读后感1

毫无疑问,契柯夫的艺术在欧洲文学中是最有力、最优秀的一类。——托马斯曼

契柯夫是一位风格独特的短篇小说家。在他所写的短篇小说中,更注重的是对人物行为的描写,这便体现了他“敏锐的观察能力”。

如在《变色龙》中,契柯夫对主人公警官奥丘梅洛夫的言行进行了极其细致的刻画。当警官最后得知咬伤人的狗是将军哥哥(所养)的之后,“整个脸上洋溢着动情的笑容”,甚至威胁被狗咬伤的赫留金“我早晚要收拾你 !”凭着契柯夫细致入微的刻画,读者们一眼便知警官阿谀奉承的模样,见风使舵的性格,作者讽刺了当时趋炎附势的人们,又如《胖子和瘦子》中,两个自幼相好的朋友相遇于火车站,拥抱,接吻,热泪盈眶,然而,当“做了两年八等文官”的瘦子得知胖子已是“有两枝星章”的三品文官时,他竟脸色发白,耸肩弯腰,缩成一团。

在被选入小学教材的短篇小说《万卡》中,作者刻画了一个九岁童工的稚真心灵。他学徒生活的苦楚,他对祖父和故乡的眷恋。这一切巧妙地互相穿插、渗透,使读者情不自禁地同情小万卡。

翻看契柯夫的一生,在1888年时,他曾经被帝俄科院授予“普希金奖金”,尽管他的声誉与日俱增,但他并未陶醉于其中,只是越来越意识到作家的责任的重大。于是,他写下了《第六病室》,否定“勿以暴力抗恶”的托尔斯泰主义,控诉在沙皇统治下的,如监狱一般的俄国,在这里善于思索者被认做为“疯子”。我个人认为,鲁迅先生所写的《狂人日记》与其极为相似。《狂人日记》中,为我们展示了一个人吃人的黑暗社会,其中的画面震撼人心。

契柯夫的小说紧凑、言简意赅,给读者留以独立思考的余地。

契柯夫留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一张张生动的脸,更多的,是对社会的一种剖析,是一种灵魂深处的思考。

契柯夫短篇小说读后感2

“用无关的话题说着与它有关的意义”这是我看完这本书对契柯夫写作手法最深的影响。他用生活中及其细小的事物来反应当时的黑暗社会。在那个资本主义因素侵入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多个领域,而封建的农奴制残余还相当严重的历史时期,俄国人民在沙皇专制制度下的愚昧和无知、庸俗与无聊、痛苦与悲哀。

了解一本书必须走进作者的写作背景,这是我买这本书后做的.第一件事。契柯夫在世的四十四年里恰恰是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过度的时期。前途未卜,焦虑不安,已成为普遍的社会情绪。在这种情况下,契柯夫用他的短篇小说和戏剧反映了这种情绪,契柯夫在黑暗中呼唤,并且,他凭艺术家的敏锐的感觉,已经觉察出了新生活的暴风雨到来之前的清爽与湿润。

之后,我便带着这种焦虑的情绪去阅读这篇文章,确实这种情绪一直都在。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官员的死》,这篇小说正如题目所述讲的正是一个关于的死 。虽然死亡乃人必经之路,但小说中官员的死真可谓是个笑话。官员契尔维亚夫因一个喷嚏口水溅到了另一个单位的上司,契尔维亚夫一而再再而三的想他道歉,甚至跑到了他家去,但其实那位上司根本不在意,最后被契尔维亚夫给激怒了,将他赶出他家,最后契尔维亚夫抑郁而死。正由于他的懦弱,对位置的将来未发生的事情不敢面对,或者说对可能发生甚至更本不存在的事情,缺少正确面对的勇气和力量正因为他的卑微,他的微不足道,甚至在人们眼里经常被忽略,所以他必须对所有长官唯唯诺诺。这是所有仰人鼻息的小人物的悲哀!

但是,契尔维亚性格是从哪里来的呢?难道是天生?我想当然不是,虽说当时是资产主义,但人们对封建制度已经深入人心!这部小说反映的就是当时社会森严的等级制度造成的人们精神的异化、性格的扭曲及心理的变态,表现了作者对黑暗社会的抗议及对思想庸俗、生活猥琐的小市民的“衷其不幸”与“怒其不争”

可以说,小市民正是当时社会的“伟大产物”正所谓“世人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一旦我们放下,那么风吹云过,烟消云散,你便会发生觉天地原来如此澄清。所以做事我们应该学会放松,不必看得太重,就像学习一样,我们只需做好每一件是,结局是我们做好的回报!

⑹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我整理的《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精选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 篇1

热闹的圣诞节,一对贫穷而又幸福的夫妻。他们为了送给对方一个最好的礼物,妻子德拉卖掉了漂亮长头发,给丈夫吉姆买了金表的表链。吉姆却卖掉了金表为妻子买了一套梳子。两人相视,便互相了解了心意,温暖的节日依旧。

他们互相为对方牺牲,他们的爱,充斥着浓情与温暖。

这只是一些爱的碎片,还有很多很多的爱的故事上演着,作者欧·亨利用精湛的技巧,为主人公惨白的爱添上一抹柔和的粉红色。不管是怎样的故事,热情、矜持、荒唐...故事中都牵挂着爱的影子,温暖你我的心灵。即使故事中挂着幽蓝的哀伤,咧着嘴哭着也是微微笑着的。

我拥有一份特别的感情,这种感情,我不想与别人分享,我只想你会了解我的心意。我开始了解亲情、友情、爱情的幸福定义。对于爱的了解,我这个情窦初开的少女自然不敌前辈们的深刻。但是,我从欧·亨利小说中找到了单纯的爱,特别的爱。

欧·亨利的小说是独特的,它既没有莫泊桑的尖锐,也不似契科夫的悲惨,他的文章有一种特别的味道。像是嚼薄荷叶,一开始心里一阵麻麻的快感,再接着,薄荷清甜的味道便爬上全身,淡淡的喜悦,淡淡的忧伤,欢乐中带着淡淡的忧伤,连眼泪,都是挂着笑的。又像是久久萦绕不去的旋律,一直带给你别样的感受。这就是爱的感觉啊。

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中,正表现了一种别样的爱,它不仅仅局限于花好月圆的喜剧,也不似呼天抢地的悲剧。它就是一种淡淡的混杂着欢乐与忧伤的幸福。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 篇2

暑假中,我利用空闲的时间读了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集,其中让我留下深刻的是《命运之路。这一系列,这是关于人与路的选择问题。

这篇文章所描述的是戴维为了他的诗人之路而离家,在一个叉路口时戴维共有了三种选择:向左的路,向右的路以及当中的路。每一条路都象征着一种不同的人生。我很喜欢这篇文章,我也从中读到了不少人生体验。下面就来说说我的感受吧!

写作文就如行路一样,有的人浩然正气,仰天长舒;有的人昂首阔步,气势凌人;有的人亦步亦趋,低声徐吟。但是不管她们怎样走,他们都要走在自己的路上!

是否记得轰动文坛的《赤兔之死》,我曾经读过这篇文章,我真得很喜欢这样的文章。但是在这篇文章出来以后,所有的人都争先恐后的走到了反古的道路之上。每一个人都把我国几千年的历史运用上去,但是无奈之时,则是我国的几千年的历史都不够后人用作写作之力。

例。其实别人的路不是我们可以学习的,所以我们不如开辟属于我们自己的的路吧!我们要记得:自己的路是来源于前人,而又不是拘泥于他们,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走出自己的辉煌。我们的作文也要走出自己的道路,做创新的人,不拘泥于前人。

有时候觉得人生总是走得很累,就如戴维一样,要选择岔口,立起航向,每走一步,好要调整自己的步伐,走累时在休息的时间内,我们总忍不住回首看看人生路上属于自己的那一串脚印,然后与他人比比,有可能弯曲的你自己都不敢相信,有可能脚印浅的连你自己都不敢认同。头脑不免觉得又闷又热,眼前也甚是迷茫。那一句“道路该怎样走”扯得神经发酸,那么想想虽然在臭气熏天的垃圾里骄傲地说:“劳动就是美丽的,尽自己最大努力了就无悔”的叶辛防范,再念念那句“天空没有留下我的痕迹,但我飞过”此种话。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 篇3

我认为至今为止有三位伟大的短篇小说大师,他们分别是来自法国的莫泊桑的巴尔扎克,还有来自美国的欧亨利。

其中我最喜欢得便是欧亨利短篇小说集,从初一到现在为止,我一共读了四遍。记得读第一遍时,感觉真的是味同嚼蜡,苦涩难懂,只读一点就止步了,后来又仔细的读了几遍,读的遍数越多,就感觉这本书变的有趣了。

我也从文中体味到了作者对世界的感情与对周围世人的不解,我读了之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作为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你就对他人对社会有一份责任,这份责任不是他人强加给你的,而是自己应该承担的。

我想在真实生活里他也是同他的作品集里的大多数正面人物一样,具有相同的品德,且我认为他的人生目标并不象世人所说的那样肤浅,我相信他不是那种人,再他的作品里,我看出他还是对世界和生活充满希望的。但是他却好象并不希望将这种感情表现出来,至于这其中的原因,我就不得而知了。

他的小说虽然短小,但是如若细读起来却意味深长,并且一些常常被人遗忘的词语中其实暗藏着作品对其的深刻的评价,虽然我水平有限但是仍然能丛中窥其一二,作品可以说是一个作家的思想结晶,这一点在他的身上得到了集中的体现,他一生所著的作品虽然称不上很多。但却都可以称的上是精华之物。

对于他的作品内容我只能说说我读了之后的感受,那就是“粗(初)读苦涩,细读甘甜。”现在的我因为水平的关系,还不敢于其作品枉下自己的评论,这样是对大师的不敬。

最后,我希望大家都去读一读这部小说,如果你细细研读的话,你就会同我一样品味到其中的乐趣。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 篇4

有一天,我无意间翻动了《欧·亨利短篇小说集》。我被欧·亨利充满戏剧性的结尾深深地打动了。开始,故事是风平浪静的,正当我享受作者笔下小人物的细腻生活时,情节却突发奇变,成就了“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结局。最后,让人惊奇之余却为小人物的悲凉遭遇而凄然一笑。这就是欧亨利式引人深思的“黑色幽默”吧!

他的每篇短篇小说都是那么的经典,那么地发人深思。我最喜欢的便是意味深远的《警察与赞美诗》了。

文中,一个名叫索比的流浪汉,由于无家可归又饥寒交迫,便千方百计想到牢狱里去。牢狱里温暖,有皇粮吃,又不用再到外面去乞讨。为此,他去豪华饭店打算吃一顿,然后呢,承认自己身无分文,渴望能被抓去监狱;他故意打碎玻璃,还站着不逃,等着警察来抓;他入室抢伞,又侮辱伞主人,希望能罪加一等……然而这一切都没能如愿,他所做的这一切,都没有让他进入牢狱,享受所谓的温暖、皇粮、住所。

但当他在赞美诗音乐的熏陶下觉醒,在他下定决心好好做人,改邪归正时,警察将他逮捕。

结局还是那样神秘不测。读完后,我哑然失笑。流浪汉的命运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又沉思良久。

欧亨利笔下描写的都是不起眼的小人物,却把他们都刻画得如此淋漓尽致,如此生动,如此令人喜爱!他们也有缺点,也会自私,也会粗鲁。但欧亨利笔下的他们却让我们在小说中体会到每个人本质的淳朴善良,人性的复杂,更令所有人动容。

欧·亨利的《警察和赞美诗》揭露并讽刺了虚伪的资本主义道德、反人道的法律。我觉得学习也是如此。机会是公平的,它给每个人受教育的权利,抓不抓得住就看你要不要去抓。如果连你自己都不想要去抓住机会,那么给了你也是白给。机遇遇到却不把握,是蠢材;不遇机遇却懂得把握,是人才;既遇机遇又懂得把握,是天才。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 篇5

欧·亨利的小说常常在教学课本中作为经典文章出现,欧·亨利式结尾,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令人回味无穷。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其中,《麦琪的礼物》让我最为感动。有人曾说过:“什么是爱,爱就是无限的宽容,些许之事亦能带来的`喜悦。爱就是无意识的善意,自我的彻底忘却。”

妻子德拉有一头美丽的秀发:微波起伏,闪耀光芒,有如那褐色的瀑布,长及膝下,仿佛是她的一件长袍。在公寓里的贫穷的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惊喜,可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她知道这点钱根本不够买什么好的礼物,于是她把引以自豪的褐色瀑布似的秀发剪下来,卖了,换来了20美元。找遍了各家商店,德拉花去21美元,终于买到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这可以配上吉姆的那块金表。而与此同时,丈夫杰姆为了给妻子的美发配上一套梳子,卖了自己的金表,买了德拉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梳子作圣诞礼物。当他们互赠礼物时,才发现自己准备的礼物已不是对方需要的,其实不然,他们得到了比梳子和表链更珍贵的礼物——爱。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而且是深深地爱着对方,才会有这样有趣的结局。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这也许是笔者对此文的最好诠释吧。

或许我们现在还不懂爱情真正是什么,而《麦琪的礼物》就能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借鉴。在这个金钱可以买卖爱情,心理和感情出现畸变的社会中,这对夫妇的感情充满了浪漫的理想主义色彩。有了表链,但没有了金表;有了发梳,但没有了美发。这似乎啼笑皆非的结局,包含了令人心酸的悲剧,正是这种巧合,那种至高无上的爱情,才更见真挚、纯洁。

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人性的异化和畸变。读者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欧。亨利的小说就是有这种魅力。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 篇6

看一个人的小说,要从了解这个人开始。欧亨利一生命运坎坷,常与落魄的小人物们在一起,逃亡7年后在狱中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最终成为了和莫泊桑、契诃夫齐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这也大概铸就了他淳朴幽默的小说风格,也让他拥有了宽广的胸怀。毫无疑问,《麦琪的礼物》和《警察与赞美诗》是欧亨利经典的代表作品。

《麦琪的礼物》描写了一对夫妇各自卖掉了自己的宝物给对方的宝物添彩,让人回味深长,它不仅告诉我们真爱无价,更凸显了命运的现实在高贵的真爱面前的冷酷。《警察与赞美诗》戏剧性的结尾让人啼笑皆非却又沉思良久。他告诉我们人终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正可谓“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告诉我们当人想做一件事时,可能必须要无可奈何的放弃了。这就是人类的“悲剧”;然而真正积极乐观不会等到这悲剧的发生。

的确,欧亨利十分擅长结尾。他经常戏剧性地设计情节,埋伏笔,作铺垫,最后在结尾处让人物的心理情境发生出人意料的变化,或使主人公命运陡然逆转,使读者感到豁然开朗,柳暗花明,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不禁拍案称奇,从而造成独特的艺术魅力。被称为“含泪的微笑”。

我想欧亨利把小说的灵魂全都凝结在结尾,让读者在前的似乎是平淡无奇的而又是诙谐风趣的娓娓动听的描述中,不知不觉地进入作者精心设置的迷宫,直到最后,忽如电光一闪,才照亮了先前隐藏着的一切,给读者一个大大的惊喜。描写小人物是欧亨利的短篇小说另一大特色,其中包含了深厚的人道主义精神。欧亨利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深谙下层人民的苦难生活,同时也切身感受过统治阶层制定的法律对穷人是如何无情。

因此,他把无限的同情都放在穷人一边。在他的笔下,穷人有着纯洁美好的心灵,仁慈善良的品格,真挚深沉的爱情。但是他们却命运多坎,弱小可怜,孤立无援,食不果腹,身无居所,苟延残喘,往往被社会无情地吞噬。这种不公平的现象与繁华鼎盛的社会景象相映照,显得格外刺目,其中隐含了作者对自己命运的愤愤不平。

总之,欧亨利为我们不仅留下了宝贵的文学作品,更为我们留下了“一粒沙里看世界,半瓣花上说人情”的现实主义思想。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 篇7

最近,我再次翻开了《欧亨利短篇小说集》,收获颇丰。欧·亨利原名威廉·希德尼·波特,美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是美国现代短篇小说的创始人;与法国的莫泊桑、俄国的契诃夫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

他出生在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的一个小镇,父亲是名医生,母亲在他三岁时就去世了。他待过西部农场,去过拉丁美洲,当过歌手、戏剧演员、制图员、记者等等;这些丰富的生活阅历为他日后的写作积累下了丰富的素材。

欧·亨利的小说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哲理讽刺类。这类小说大多语言诙谐幽默,通过讽刺某些人和事来阐述想要表达的哲理。

比如《公主与美洲狮》里那个牛仔,为得到农场主女儿的芳心而编造谎言,最后沦为笑柄。《汽车等候的时候》里的女收银员,装成贵妇人向一位年轻人吹嘘自己的身世,抱怨上流社会种种不公,殊不知那位年轻人才是真正见过世面的富人。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寻宝记》。主人公与情敌古德洛共同喜爱的姑娘“不辞而别”;就在此时,一张意外得到的藏宝图却让两人结伴而行。大学毕业的古德诺常常卖弄自己的学识,并嘲笑主人公的市井身份。即将到达目的地时,古德洛却因发现藏宝图可能是伪造的而大发雷霆,退出寻宝。坚持到最后的主人公确实没有找到价值三十万美元的十驮金币银币,却在目的地重逢了跟随昆虫学家父亲搬迁至此的那位美丽姑娘。

第二类是温情治愈类。这类小说最大的特点就是“含泪的微笑”,着笔善良的人们为他人着想的一面,描写人们内心的美好。

如《最后一片藤叶》里的老画家,为了给病重绝望的姑娘带来希望,在大雨天往墙上画上一片藤叶,自己却受寒过世。《爱与牺牲》里的年轻夫妇,为了支持对方追寻理想而甘愿让自己受苦。

还有那篇著名的《麦琪的礼物》。德拉和吉姆是一对贫苦的年轻夫妻;德拉有一头宛如瀑布的褐色长发,吉姆则有一块精致华丽的金表。在圣诞节,德拉剪下自己的长发为吉姆买了一条崭新的白金表带,吉姆却卖掉金表为德拉买了一套小巧玲珑的玳瑁发梳……

在欧·亨利的小说里,我们可以看到人生百态:可喜与可悲,可怜与可恨,可敬与可耻……或许我们会鄙视《华而不实》里贫穷却装成一个纨绔子弟的建筑师,或许我们会赞扬《重新做人》里改过自新为救人抛弃自身功名的罪犯。

欧·亨利的小说就像一盏盏明灯,照亮人们前进的道路。道理我们都懂了,那就努力去做自己认为对的人吧!在自己的故事里书写精彩的篇章,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 篇8

欧亨利小说集再很久之前就已经读过一边,再这个寒假我又重新读了一边这本书。

对已经知道结局的我,又是是一重的震撼,再为得到最后的惊人的逆转,所做下的伏笔之多令我不可想象。

就以《汽车等待的时候》为例为了最后年轻男士其实是有钱人,而是那位姑娘是对面酒店的出纳员。比如最明显的当然是两次叫错那位年轻人的名字,把帕肯斯塔格叫成了派肯斯塔格。这与之前的一段中“有五六个显赫的名门贵族,我由于出生关系就属于其中之一。”

向矛盾,同时如此明显的还有女孩误认为冰块是放在香槟酒中的暗示,当然女孩对此的解释十分完整。当然再仔细看的是后还会发现很多。“你应该注意到,我的司机总是在他以为我不在的时候留神看我”其实那是对年轻男子的关注;“他把公园里的主席们宣布开会时的老一套搬出来说”这也时对年轻人身份的暗示;“”可不可以陪你——”“假如你尊重我的意愿”姑娘坚决的说”。当然这篇文章的伏笔很多。其他文章更是如此。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出作者为每个结尾都细心铺垫。给读者一种在阅读侦探小说的同时,更能感受到这位小说巨匠的文学功底。也有点不好意思的说,作者每篇文章的转折并非都十分出人意料,也有的比较简单,而又有些比较死板。

但是,这些并非我重新阅读的最大感受。我不经被那深深隐藏在欧氏幽默小的令人深思的对社会各种现象的批判,为此我在举两个例。

先已经以《汽车等待的时候》为例。文中的那本书则是最好的证明。第一处,“她坐在长椅上看书,白天还半个小时的余晖,可以看清书上的字”。第二处“他的虔诚得到了回报,因为她翻书业的时候,书从她手中滑下来,在椅子上一磕,落到足足一码远的地方。”女主人公的虚伪有所体现,第三次“光线太坏了不适合看书”这无非再一次验证了。第四次,跃然从开头到了文章结尾,“那张花花绿绿的封面使他认出就是那刚才姑娘看的书,他漫不经心地捡起来,看到书名是《新天方夜谭》,他仍旧把书扔在草地上,迟疑了片刻。”这时年轻人以经知道姑娘的身份,而同时这本书依旧留在原地,可能是女孩下一次的诱饵。我不在深究这篇文章了。

倘若要证明我的观点,《幽默家的自白》是在适合不过的,这篇文章一反欧式结尾的风格,全篇以幽默的风格玩起了嘲讽。文章前两段写的非常的有趣:一个毫无痛苦的潜伏期在我身上持续了二十三年,接着突然发作了,人们说我的了这种病。但是他们不称他为麻疹,而称他为幽默,全篇都以这个风格为曲调。讲述了自己从五金公司的一名员工到一名以写些幽默文章为工作的作家再到一位葬礼工作者。由于篇幅有限我就不再说下去。

欧亨利的文章并不是一次性的侦探小说,而充斥对时代的喷斥,对人性的揭露。

也许所有文章都改在读一遍。

⑺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

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他没有侦探小说的神秘,没有塑造显赫的大人物,但他笔下的每一个普通的小人物都让我们在含泪的阅读中绽放温暖的微笑……他就是欧亨利和他的短篇小说。以下是“《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篇一:《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

因为我们学了课文《最后的常春藤叶》,我们对欧·亨利有了一些了解。老师就为我们推荐了一本书———《欧·亨利短篇小说》

欧·亨利,美国作家,和莫泊桑、契诃夫并称“世界三大短篇之王”。代表作有《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白菜与皇帝》等。欧·亨利的写作非常有特点。他的结局常常出人意外,但是又特别合情合理。被人们叫做“欧·亨利式结尾”。这本书里的短篇小说,个个令人印象深刻,其中我最喜欢的两个故事是《爱的`牺牲》和《证券经纪人的浪漫故事》。爱的牺牲》,讲的是一对情侣,一个叫乔,一个叫德丽雅。他们互相瞒着对方打工挣钱,作出牺牲。其实,做出牺牲的原因,都是他们之间的爱。

《证券经纪人的浪漫故事》,讲的是一个证券经纪人和他的速记员结婚了。结果证券经纪人因为太忙,把这事儿忘了,结果向速记员再次求婚。从这件事可以看出证券经纪人工作认真。在这本书里的人物,个个性格不一样。有的善良,有的暴躁……

从此以后我一定要读更多更好的书,长更多的知识!

【篇二:《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

“我是为面包而写作的。”欧·亨利说,虽然欧·亨利是位著名作家,但是他的生活依然拮据,正因如此,欧·亨利才能了解到人生困难时的艰辛。贫苦算什么,困难算什么,他们依然互相关爱对方,因为他拥有人生最宝贵的财富——爱。

读完《麦琪的礼物》我才明白爱有如此温暖,主人公德拉为了给丈夫杰姆送圣诞礼物,把自己美若天仙的长发剪掉并卖了20元替杰姆买了表链,而丈夫杰姆却把自己的手表卖了买了一套发梳送给德拉,但交换礼物时,彼此都惊呆了,礼物没有任何作用了。但这时,空气中弥漫着爱的芳香,他们都为彼此献出了自己珍贵的礼物,这难道不是爱的滋味,爱的关怀吗?

《爱的牺牲》让我真正体会到爱的力量,一对喜爱艺术的夫妇,背景离乡来到纽约,却因生活艰难,难以施展报复。于是妻子便教起了音乐,丈夫则卖画。然而,爱就从这里渐渐扩散。原来,夫妇俩互相欺骗了对方,妻子在洗衣坊里烫衣,丈夫为了能让妻子教音乐在洗衣坊里当烧火工,看到这一刻我的眼泪涌了上来,爱就是这样默默无闻,经得起平淡的流年。

【篇三:《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

有人说读书有什么好处,那我来告诉你,读书能让你在低谷时逐渐步入高潮;能让你在悲伤中感到一丝愉快;让你在无聊时感到有趣。这就是书的魅力。欧亨利是美国的短篇小说家,主要作品有《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二十年后》等,曾被评为“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王。”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麦琪的礼物》,这里讲述了一对穷困的年轻夫妇忍痛割爱互赠圣诞礼物的故事,反映了美国下层人民生活的艰难,赞美了主人公善良的心地和纯真的爱情。《警察与赞美诗》也是我喜欢的小说之一,讲述的是一个穷困潦倒的流浪汉苏北,因为寒冬想去监狱熬过,所以犯罪,但没有如愿,最后他在教堂里被赞美诗所感动,想要从新开始,改邪归正的时候,警察却将他送进了监狱。该小说展示了当时美国下层人民无以为生的悲惨命运。通过这两篇小说,反映了当时美国人民悲惨的命运和生活的艰辛。

富兰克林说过:“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让我们在书的海洋里遨游,让我们的知识丰富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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