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一根刺
❶ 短篇小说:杜雪的“书签”
(一)
杜雪肩虚逗早挎小黑皮包,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遛逛着。她是从儿子的出租屋出来的。儿子上班的市防疫站距离出租屋不远。
杜雪昨天来看儿子,天晚了,就没有回去。
儿子说,女朋友朱倩想到市里的医院上班。
朱倩是护校毕业,现在在农村老家的一家诊所给人帮忙。
杜雪犯愁了。儿子的工作还是花了好几万,托亲戚帮忙才办成的。要是有得力的人,儿子何至于流落到防疫站去?现在,朱倩居然想要去市里的医院,简直就是痴人说梦呢。儿子也是,你以为老妈有多大的能耐啊?净给老妈出难题!可是,朱倩是儿子的女朋友——这关系到儿子的终身大事,杜雪不能不管。
再说了,认输,这可不是杜雪的性格。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杜雪又想起了鲁迅的话。三十年了,每每遇到难事,她便想起这几句话。语文老师说的是对的。当初老师要求背诵《故乡》的最后几段,她还不大愿意背呢。是老师强硬要求,挨个儿背诵过关,她才不得不硬起头皮背会了。可是你瞧,这三十来年,这几句话给了她多少力量,帮助她度过了多少难关!她得感谢初中时的语文老师。当然,她更得感谢写出了这几句话的鲁迅。
三十岁时,杜雪突发奇想,要考会计师资格证。所有的人都说她是疯了。高中毕业之后就参加了工作,连一丁点的会计基础都没有,拿什么去考?可她不信邪。她就是觉得自己必须得有一技之长,否则,就是混吃等死。于是,她把所有的善意劝告或是强行阻拦抛诸脑后,报了一个会计培训班去学习。培训班是周六周日两天全天上课。杜雪狠心把小儿子丢给丈夫和公婆,住到市里,安心上两天课。周一到周五这几天,她便在家边带孩子边复习。
两年之后,当杜雪把那本倾注了她全部梦想的会计资格证书摆到丈夫面前的时候。她的丈夫不得不承认,自己娶到了一个能把不可能变为可能的老婆。
杜雪在婆家人心目中的地位,再一次得到了提升。
第一次地位的提升,是在她生下了儿子之后。儿子是第二胎,和大女儿相差了五岁。儿子的出生使丈夫和公婆欢天喜地,把她像功臣一样供奉了一段日子。可是,因为超生了一个孩子,她不但被罚差雀交了一大指缺笔钱,而且因此丢掉了工作。为了生儿子,她沦落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家庭妇女了。
日子细如流水,功劳也总是会被逐渐淡忘。
谁能想到,儿子两岁半时,她居然就能拿到一个会计资格证?
有了会计资格证,一个亲戚帮忙把她安排到了乡镇卫生院,负责收费。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动手数钱而已,离家又近,这工作不知比原先当工人时强出多少倍。
杜雪甩掉拖鞋,换上漂亮的高跟皮鞋,穿上合体的套装,蹬上刚买的红色自行车,一路小曲儿哼着——上班去了!
啥叫因祸得福?她杜雪就是最好的证明。
在医院收费室工作了五年,正嫌数钱数得厌烦的时候,可巧医院接到县卫生局的通知,说是要招五名懂会计的人到局里工作,算是正式职工,一个月能多拿千把块钱,一年就是一万多块钱呢。
这样的好事,自然是人人踊跃。
卫生局在两个月后组织了考试。
本来,大家都认为杜雪报名参加,纯属是打酱油的,因为参加考试的三十多个人中,只有杜雪一个人是在培训班上拿到的会计资格证书,人家其他人可都是正经的科班出身——以杜雪掌握的那点会计常识,怎么能和那些科班出身的正经会计相抗衡呢?
可是,再一次让大家瞠目结舌的是,杜雪为自己的三十八岁生日自备了一份大礼——第三名!
这样的结果,自然免不了有人说三道四。可是,杜雪才不管这些。难道她要去向每一个人说明,自己背地里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她才不会做那絮絮叨叨的祥林嫂。有那闲工夫,还不如多看两本书呢——说不定啥时候就又有了新的机遇。
如今,闺女已经出嫁了,儿子的婚事自然得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细细的高跟儿在坚硬的柏油路面上敲击着。杜雪掠一把飘散的鬓发,心中打定了主意。是的,她要从无路的地方走出一条路来。她要从没有希望的前途中开辟出未来!
早上八九点钟,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走到楼房挡不住的地方,便觉得炽热难耐。出门时忘了带伞了。便只好硬生生被晴好的太阳烘烤着。
杜雪心中有了初步的设想,便顾不上这炎热。她放慢脚步,在街道两边仔细搜寻。她想找一家离防疫站最近的医院,然后发起她的第一轮冲锋。
(二)
“大叔,您好!”杜雪看到迎面走过来一个六十多岁身穿黑色练功服的老人,觉得应该是本地人,便拦住问道,“咱这附近有没有医院?”
正昂首阔步的“大叔”停住脚步。仔细看去,“大叔”眉目间还真有点练家子的神采。“大叔”转身向身后一指,朗声说道:“你往前走,到十字路口向右拐,五十米就到市人民医院了。”
杜雪道了谢,看着“大叔”大步流星地去了。杜雪心想,将来儿子在城里买了房,自己也就可以和这个“大叔”一样,每天早上去公园或是街心花园遛遛弯儿,打打拳,多么惬意!
按照“大叔”的指点,杜雪果然就找到了市人民医院。
进了医院的大门,迎面是座十一层高的楼房,大门两边也有楼房,没有迎面的这座楼高。迎面这座楼的两边,不断地有人进进出出。医院应该是不止前边这一个院子。
杜雪跟着匆忙的人流从楼房的右边绕过去,果然还有一个院子。这个院子更大些,竖着好几座高楼。楼门里也是进进出出,人流不断。
这所医院的效益应该不错!杜雪心里很满意。到底是市里的医院,这气派,乡镇医院也只有干瞪眼的份了。
可是,找谁呢?杜雪想了一下,便进了旁边一座楼的大门。门口有导医台。
杜雪走过去问一个年轻的女导医员:“请问,你们医院的办公室在哪?”
年轻的导医员很亲切地告诉她,办公室在正对大门那座楼的九楼,她说:“你出了电梯向右拐,走到头再向右拐,然后……唉,你到了九楼再问一下吧。楼道比较多,我怕你到里边走迷了。”导医员看杜雪的眉头越皱越紧,不由得笑了一下,结束了自己的“拐弯”解说。
医院的电梯比商场的电梯可热闹多了。电梯还没到,电梯口已经围着好多的人了。电梯一到,电梯里的人还没有下完,外边的人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始往里冲。杜雪站在人群外围,竟然没能挤进去。这下子她可不敢大意了。她直接就靠在电梯门的边上。等到电梯再次打开了门,她几乎就是被后边的人给推进去的。
大楼里的走廊果然是像迷宫一样,要不是问了人,还真不好找。
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杜雪来到一间办公室的门口,抬头看到门框上方挂一牌子“办公室”,应该不会错了。
办公室的门开着,正对着门有张桌子,桌子后边坐着一个四十来岁的男子,眼睛盯着面前的电脑,右手晃动着鼠标,滴滴滴滴正点得起劲。
杜雪也没敲门,大模大样地走了进去。面前人影晃动,倒吓了那人一跳,“你,干什么?”他有些惊愕地抬起了头,手中还不忘紧点了两下。
“我是卫生局的,”杜雪有意隐去了一个“县”字,“找你们医院领导了解点事情。”
“你找谁?”那个人的手离开了鼠标,身子坐直了些。
“你先把分管人事的副院长的姓名、电话写给我吧!”杜雪说。
那个人咕噜着眼珠,很快地上下打量了杜雪一番,虽没弄明白杜雪是什么来头儿,却看她像是不好惹的主儿。便赶忙找纸找笔,写下了一个姓名,又在名字后边写下了一串数字。
“你把人事科长和护理部主任也写上!”杜雪语气肯定,毫不犹疑。
那个人又写上了两个姓名,并分别写了电话号码。写完,抬头望着杜雪,问道:“还有吗?”
“没了。谢谢你!”杜雪说着,伸手要那张写着人名和电话号码的纸片。
那个人赶紧双手递了过去。杜雪心中好笑。拿了那纸片,又问清楚了护理部主任的办公室,便出去了。
护理部的杨主任是个看起来很年轻的女人。杜雪站在护理部主任的办公室门口,看着杨主任像是踩着弹簧一样极富跳跃性地从走廊那头儿走过来的时候,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她。杜雪就是喜欢这样干净利落的人。
“杨主任!”杜雪迎上去喊道,仿佛多年不见的好友一般亲切自然。
杨主任在办公室门口站住,疑惑地上下打量杜雪:“你是?”
“这是你的办公室吧?我找你有点事。”杜雪赶紧说。
杨主任很客气地记下了杜雪和朱倩的手机号码,又记下了朱倩的名字。临出门,杜雪还不忘叮嘱一句:“杨主任,你们医院要招护士的话,请你一定通知我们朱倩啊!”
“一定一定!”杨主任笑着答应。
走出杨主任的办公室,杜雪心中有些得意。她很满意自己的沟通能力。从进门时的陌生冷淡到出门时的热络和气,不过短短的十几分钟而已。
杜雪本想趁热打铁,凭借自己这“见人熟“的本事,一举拿下人事科的吴科长和主管人事的靳副院长,可是转念一想,又觉唐突。怕是官职越高越不好糊弄。万一搞砸了,人家一口回绝,再要说话可就难了。不如赶紧让朱倩先准备好求职简历,然后想个万全之策,再发起第二轮冲锋。
心中高兴,杜雪的脚步也轻快了许多。
出了医院大门,已是快十一点了。炫目的阳光热辣辣地从四面八方裹挟而来。干燥的气息冲过鼻孔,直入五脏六腑。口干舌燥,整个身体都像要着了火。杜雪也顾不得了。战斗的激情和初战告捷的兴奋正充溢着她的全身,她觉得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劲。
“杜雪!”一个男中音传来。
杜雪抬起头,迎面走来的却是县医院的陈院长。陈院长五十多岁,慈眉善目地,是个很和蔼的小老头儿。
“陈哥,你怎么在这儿?”杜雪有些惊讶,心中却一下子升起一股莫名的希望。
“我还想问你呢,你怎么也在这儿呢?”陈院长笑着说。
杜雪简短地说了自己的来意。然后说:“哥,你在这家医院有认识的人吗?”
陈院长会意地笑了,说:“有啊!管人事的靳院长是我同学……要不要我替你打声招呼?”
“真的?太好了,哥!我说我命好吧,你瞧,正犯愁呢,就遇到救星了!”杜雪高兴得几乎就要跳起来了。
陈院长立刻掏出手机打了电话。靳院长说让杜雪带着简历去找他。
“哥,我该咋感谢你呢?要不,我请你吃饭吧?”杜雪特别真诚地想要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
“客气什么!今天我还有事,回头我请你吃饭!”陈院长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儿。
杜雪回到儿子的出租屋才发现,这一上午踩着高跟鞋跑来跑去地,脚后跟和小拇指外侧都磨出血泡来了。她甩掉高跟鞋,揉了揉疼痛的双脚,在电视柜的抽屉里翻找出几片创可贴,把磨伤的地方包好。然后,开始给儿子做饭。
手中忙活着,脑子里可是一刻也没有停歇。她想起了上学时老师曾经说过的话:“你做任何事都不会白做。”这话太对了!若不是不管不顾地考下来一个会计资格证,她就不会得到乡镇医院的工作;若不是没日没夜地学习,并且舍得下脸来去向年龄小的同事请教各种会计方面的问题,她就不可能得到卫生局的工作;若不是在卫生局工作,县医院的陈院长又认识她杜雪是老几啊?
可见,有前因,必有后果,这是一点也不错的。
(三)
第二天上班,杜雪让年轻的同事帮忙,根据朱倩短信传过来的资料,做了一份精美的求职简历。然后,向领导请了假,连午饭也没有吃,就赶到了市里。
下了公交车,看到有卖鸡蛋煎饼的,她便买了一个,又买了瓶水。很快地吃完喝完。便直奔市人民医院。
到了医院,正好也到了上班时间。她先去找了靳院长,然后去找了吴科长,最后是杨主任。并分别给他们递交了一份朱倩的求职简历。
在靳院长那儿,她自我介绍说是县医院陈院长的妹妹;在吴科长和杨主任那儿,她说是靳院长让她来找他们的,说靳院长让他们多关照朱倩。
走出医院,杜雪想,要人家办事,总得要表示表示的。怎么表示呢?她想了想,便拐向医院右边不远处的一个超市。她买了一张一千元的购物卡,又买了一本厚厚的心理学的书,把购物卡夹进了书页里。
重新来到靳院长的办公室,办公室里已经来了几个病号,听他们说话,像是跟靳院长认识的。杜雪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知道靳院长一时半会儿结束不了。想着自己还要赶回去上班,犹豫了一下,杜雪便很干脆地挤到办公桌前,说:“靳院长,这本书我看过了,内容非常棒!而且,里边的书签更精彩!”说着,她便把那本夹着购物卡的厚厚的书平放到了靳院长的面前。靳院长拿起书,笑着说了声“谢谢!”,便随手拉开抽屉,把书放了进去。
看靳院长收了书,杜雪心中窃喜。便又说:“靳院长,您先忙,我回头再找您聊啊!”
靳院长抬起胖胖的圆脸,向杜雪微笑了一下,说了声“好!”便又开始询问患者的病情。
此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杜雪隔三差五地往市人民医院跑。靳院长,吴科长,杨主任,她挨个儿拜访。他们忙时,她就知趣地打声招呼就走。他们不忙时,她便坐下聊一会儿。杜雪想着,无论如何,得跟他们混个脸儿熟,也好趁机打听到确切的消息。谁知道医院什么时候会招护士呢?万一人家没把这人情放在心里呢?错过了机会,可就难办了。而且,为了保持形象,她始终穿着高跟鞋跑来跑去。她脚上的血泡一天天演变成了硬茧。到了晚上,她抚摸着自己那双疼痛的起了硬茧的脚,心中感慨万分。儿子啊,要不是为了你,老妈能受这样的罪吗?还有那一千元钱的“书签”,心疼人啊!
一直没有任何有关招聘护士的消息,杜雪不敢气馁。她愿意相信“人怕见面,见面有情”这句话。所以,她除了腿勤——常跑医院之外,她的手也很勤快——没空儿到市里去的时候,她就挨个儿给靳院长、吴科长、杨主任发问候短信,有时候也打电话。反正就是拜年的话多多地讲呗。这样,他们总不至于会忘记她的吧?
可是,回了趟娘家,堂兄的几句话,却似兜头一盆冰水,浇得她从头凉到了脚。堂兄说:“雪啊,你太天真了!市人民医院进个人是那么容易的?人家正经的医学院毕业生尚且‘抱着猪头找不到庙门’呢!我还听说,就算是有熟人介绍,也得花上好几万才有可能进去。你谁都不认识,仅仅凭着一千元钱和陈院长一个电话的情分,就想把儿媳妇安排进去?门儿都没有啊!在人家院长的眼里,你那一千元钱算什么?只怕人家还会觉得,你只给一千,那是看不起人家,是羞辱人家呢。这事啊,我看算了吧。一千块钱,就只当是白扔了。别再瞎耽误工夫了!”
“那他要是不稀罕我的钱,我去了那么多次,他怎么没有把钱退还给我?而且,我每次去找他,他还挺客气呢!”杜雪努力证明着一千块钱起到了作用。虽然,她心里不得不承认,堂兄的话是有道理的。别说是市人民医院这样的好医院了,就算是县医院要进个人,也是很难的。
“哈哈,”堂兄被杜雪的话给气笑了,“我的傻妹妹啊,你见过喂进狗嘴里的肉有吐出来的吗?客气!——也就是客气罢了!”
(四)
杜雪又请了一天假到市里去了。堂兄的话总在她的脑子里萦绕,使她寝食难安。还有那一千块钱的“书签”,像一根刺一样扎进了她心里,使她愧悔又无奈。早知如此,不如狠狠心,买张面值更大的购物卡。可是,要真像堂兄说的,需要送好几万才有希望,她舍得送那么多吗?她狠得下心来拿出一年的工资去送礼?何况送了礼,也只不过是有希望而已,又不是真的就板上钉钉地能办成!
“呸!可恶的贪官!”杜雪狠狠地在心里骂了一句。
在去市人民医院的路上,杜雪看到路边停着一辆装满南瓜的大卡车,正在售卖南瓜。她挑了两个大个儿的,很费力地一手掂一个,却是昂首挺胸地进了医院的大门。
这次,杜雪没有去找靳院长和吴科长,而是直接去见了护理部的杨主任。
可巧的是,杨主任一个人在办公室里看书。杜雪掂着俩大南瓜就进去了。她亲热地喊了声:“杨主任!”顺手把俩大南瓜放到门口墙边的地上。然后,在办公桌旁边的一张四方的凳子上坐了下来。
杨主任从看着的书上抬起头,微笑地看着杜雪,招呼道:“来了?”
杜雪甩甩被两个大南瓜坠得酸痛的臂膀,亲热地说:“这是家里种的南瓜,挺好吃的!最起码是纯天然,无公害。我给你拿来俩尝尝。”
杨主任笑着说:“谢谢!谢谢!……”
杜雪见杨主任又要把目光移到面前的书上,赶紧说:“昨天,我给靳院长打了电话,他说,咱们医院即便只招一个护士,也一定会把朱倩招进来的。杨主任,我们朱倩还需要你多费心啊!”杜雪这次是豁出去了。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还让朱倩在老家呆着。要是说两句谎话就能把事情给办好了,她还有什么舍不出去的呢?人家有钱的靠钱砸,有权的靠权压,咱一个小老百姓,既没钱又没权,靠什么?去他妈的仁义道德吧!
“嗯,你放心,下午的面试我会多关照朱倩的!”杨主任听杜雪提到靳院长,态度明显热情了很多。
“啊?今天下午就面试了?”杜雪一脸的惊诧。
“你没接到通知啊?”杨主任狐疑地看着杜雪,眼珠转了转,又说,“这事是人事科的吴科长负责通知的……”
“唉,你看这个朱倩,这么大的事都不跟我说!我说她怎么大早上的就打电话问我面试需要注意的事呢。原来是今天下午就要来参加面试了!”杜雪说着,站了起来,“杨主任,那今天下午的面试,还请你一定多帮忙啊!我就不打扰你了,再见啊……”
杨主任意味深长地看着杜雪走出去的背影,微笑着摇了摇头。
杜雪离开杨主任办公室,直奔人事科而去。杜雪一路走一路想,那一千块钱的“书签”还真是插进狗肚子里了!
人事科的办公室里,吴科长正跟两个人在说话。杜雪也不敲门,直冲进去说:“吴科长,靳院长给我打电话,说今天下午就有招聘护士的面试,我们朱倩怎么没有接到通知呢?”
杜雪走路有点急,也是心中紧张、气恼,说出话来便不像以往那么柔和,听起来倒颇有些兴师问罪的意思。
吴科长见杜雪满脸通红,瞪着眼睛盯着他,又听她说是靳院长给她打的电话,竟有些呆愣愣地窘住了。自言自语似地“哦哦”了两声之后,终于反应了过来,说:“可能是工作人员打电话时给漏掉了……那样吧,你让朱倩下午来吧!下午三点,在八楼会议室啊!”
“你把朱倩的名字给添上呗,省得一会儿又忘了!”杜雪不放心,又追了一句。
“那是一定的!”吴科长说着,就从抽屉里拿出一张表格。
杜雪探身过去,正是一溜十几个人名。杜雪站在那儿,亲眼看着吴科长把朱倩的名字写了上去,这才放心地离开。
一出人事科的门,杜雪立刻拨通了朱倩的电话:“小倩,你现在立刻打的到市里来!以最快的速度!下午要面试了!”说完,又怕朱倩心疼钱,不肯打的,便又补了一句:“一定打的来啊,姨给你报销的费!”
杜雪又给县医院的陈院长打了电话,求他再给靳院长打电话,让靳院长一定关照朱倩。
不管怎样,死马全当活马医吧!到了这时候,杜雪可是再也想不出其他的招数了。能做的不能做的,她全都做了。现在只好是听天由命了。
一星期后,朱倩竟然接到了市人民医院的聘用通知。
杜雪只说是自己的执着坚持和那点小伎俩起了作用。便总是跟儿女说,凡事不可以过早放弃,只要去努力,总会有办法的。
可是杜雪不知道,朱倩能够被聘用,却是另有隐情。这隐情是杜雪永远无法知道的。
❷ 小说标题一根鱼刺的含义
小说的线索。
一根鱼刺是贯穿该小说的线索,同时一根鱼刺也推进了剧情的发展,有利于人物形象的完善。
通常一本小说的标题有着很重要的作用,除了是本文的线索,对于剧情和人物也有着关键作用。
❸ 失去女人的男人们——村上春树短篇小说解读
一、偶然遇上女司机——村上春树短篇《驾驶我的车》读后
中年丧偶的男演员家福酒驾撞车后被吊销驾照,为了热爱的工作,他急需雇一名司机载他去上班。
汽车修理店老板为他介绍了一名女性司机。
但对于女性开车他有点看法,认为她们的驾车状态大致可分两类:或过于大胆,或过于小心。对他来说如果由女性开车,他坐在副驾位上,难免会有些紧张。
但修理厂老板说这位女性开车绝对有两手,就是丑了点。
笫二天他见到一个叫渡利的女孩,二十五、六岁的样子,长得从哪个角度看都不能说是美女,素面朝天,脸颊有青春豆印,身板壮实,穿男款人字呢夹克。
上了车,女孩娴熟的车技,专注的态度让家福渐渐放松起来。
就这样一个中年丧偶男人和一个中性女孩,每天在路上。一天,两天……
家福的内心有一段隐秘,他很爱他的妻,妻和他一样,也是演员,演女主角那种,很美。而家福因外型条件不帅,一般演配角。但这并不仿碍两人相爱。在家福的记忆中两人是深深相爱的,共同探讨工作,互相扶持生活,两个人共同养家,生活工作都很默契。可就在这份默契与恩爱中,有一根刺常在他的心头。妻子出轨过4个一起工作过的男演员,年纪都比她小。
他一直想不明白妻子为什么要这样做,妻子是那么有深度严谨的人,对于别的男人也占有过她这件事,他想不明白也很痛苦。想问她,想听她的答案,但又怕伤害她,妻子患子宫癌去世后,这件事成了他心中永远的痛。
他不甘心,强忍痛苦去与情敌交友,希望能发现问题的症结。可是那不过是个寻常不过的男人,想不出哪里可以让妻子倾心。很多次也想过报复情敌,因为太深爱妻子,对同样爱过妻子的情敌最后竟选择了原谅和放手。
但妻子出轨这件事一直如针般刺痛他,心情不好酒驾,遇上了车技不同寻常的女司机,渡利。
渡利娴熟的车技,专业的态度,自然的个性,让他放松,她实际年龄24岁,如果他的女儿没死也是这个年纪,突然有一天他再也屏息不住内心的苦寂,对她畅开心扉,讲了这个从未跟任何人讲过的痛。
渡利的回答让他意外,她说,女人是有那种地方的,您太太大概并没对他们动什么心吧?所以才睡。这是一种病,不是能想出答案的东西。
家福沉默不语,故事最后是没有答案的结局。
村上以细腻的笔调,淡淡的口吻描写了一个略带伤感的故事。
他以文学形式就日常生活细节,人物心理活动作了精准的描写,准确地把握了现代人生活中的孤独感,让读者自己体会小说的思想内涵:
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相处和谐不在外表,家福开始对女司机不信任,对她的言行品性有认同感后,最终完全信任,与她有了精神上的彻底交流,释放了内心,把多年痛苦讲了出来。
美与丑的感受也不局限于颜值,相处一段时间后,不管渡利做何种打扮,长得怎样,家福说她其实不丑,说明人与人相处久了,内在美,让人舒服的性格比外表重要。
精神上的契合是不分性别年龄的,只要彼此认同,就能畅开心扉。
人生有很多不确定性,往往事与愿违,夫妻之间看上去很相爱,但可能对方有你不愿直面的另一面。心灵创伤在所难免,治愈靠天意也靠自己。
二、木野
木野君在体育大学读书的时候算得上一名优秀的中跑选手,三年级的时候一次训练时脚跟踺受损伤,不得不打消进企业田径队的念头。毕业后在教练的推荐下进了一家体育用品公司,成了一名跑鞋推销员。
工作内容是向全国各地的体育用品店推销跑鞋,让更多竞技场上的选手,穿上他公司的运动鞋。
虽然他不象别的推销员那么能说会道,但他诚实、质朴的品性让人信任,加上他曾是运动员更能体会运动员们对鞋的要求,工作开展地还算顺利,在公司一做就是17年。
木野觉得工作本身还算有趣,也蛮有价值,因为他感到自己无法再跑了,看着生龙活虎的运动员穿着合适的跑鞋奔跑在田径跑道上,也是件开心的事。
但有一天他突然辞职了,那天发生了一件出乎他夫妻俩意料之外的事。
他从外地提前出差回来,看到妻子和他在公司最好的朋友在床上。他什么话也没说,理了衣服塞入行李包就走,再也没有回去。
出来了到哪里去,之前他不曾想过,后来他想到在本地只有一个亲人,他开茶馆的姨妈。
电话里,姨妈说她正要告老还乡,木野就把茶馆顶了下来,在那处幽深的小巷开了一家酒吧。
酒吧开始偶有客来,听听爵士乐,有人来了招呼一下,日子过得寂寞但他总算安定了下来。
一段时间后,酒吧生意慢慢好起来,也有个把寻衅滋事的人会出现,有一个叫神田的男人帮助了他。
有一天,他养的猫突然不见了,在酒吧外的柳树上发现了蛇,接下来接二连三在酒吧发现蛇,他开始有不祥的预兆。那天那个叫神田的男人来了,对他说即将有祸事发生,让他走得越远越好,离开这儿至少两三个月,他来解决一些事情,没有他的召唤不要回来。他是受他姨妈嘱托来保护他的。
木野听从了他的意见,远走他乡。他心里隐隐知道是什么事情。记得一个月前,那个女人和那个男人来他店里。那个女人会和他谈些音乐的话题,而那个看上去不正派的老男人眼底充满了敌意。
有一天晚上那个女人单独来了,上了他的床,木野看到她脱去衣服后的身体上的烟疤蜿蜒曲折,如一条条爬行的蛇。
木野流浪在外一个多月,睡在小旅馆里,冷雨夜逼仄的空间,他说与世界失去联系,活着还有什么意义。想起唯一的亲人姨妈,给她寄了张明信片。堆积而来的孤独让他忘了神田的叮嘱,“寄信件别写住址。”
接下来风雨交加的晚上,木野住的房间窗户下传来咚咚咚的敲击声。然后是敲门声,他躲入被子中,黑夜中流下了眼泪。恍惚想起那天妻子来酒吧与他签离婚协议,看得出她整个人都精神了,脖子上的赘肉也减掉了,看上去很快乐。她从未如此温柔地同木野说话,向他倒歉,说对不起,伤害了他。他摇摇头说这种事不觉得有什么可伤心的。可其实他想说他很受伤,而且伤得很深。
此短篇村上通过心理描写和心理暗示的手法,讲述了一个运气偏差的老实男人在工作,婚姻和生活中遭遇的不幸。以此来辐射社会上弱势男子群体的生存状态。
他们普通平凡,没有好的工作和前途,在社会上遭受欺凌,婚姻中可能被离婚。因一步踏错全盘皆输。是好人却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村上在《木野》一文中把这种状况表达地深切透彻,让人读后泛起深深的怜悯与同情。
两篇故事收录在短篇小说集《没有女人的男人们》之中,7个男人7个不同的故事,讲述了他们与女人之间的纠葛,失去那个女人后的生活状态,透析了现代社会男女之间相处的心灵隐秘与现实痛点,一本让人找到共感的好书。
据村上春树在中国的出版社编辑说,《驾驶我的车》已被拍成电影,希望能在国内上映或在网站上看到。
日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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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母亲
父亲和母亲的冲突是故事的主线。父亲和母亲本是自由恋爱,也有过甜蜜的青葱年华,然而在岛上的漫长婚姻,却因为封闭甚至封建的渔民文化,而日趋瓦解。死去的大女儿是埋在母亲心底最锋利的一根刺,但这肯定不是唯一的刺。主人公去父亲的老友林叔家喝酒时,林叔用筷子狠狠敲了他的脑袋,说:"你这不中用的货! 没个规矩还行?由着女人闹吗?" 女人在小岛上的地位可见一斑了,或许一直都是当家渔船主人的附属品?与之形成对比的是,主人公回忆起幼时,母亲带他离开小岛去赶集的时候,母亲的轻松和快活。那时的母亲才是真正的自己,可以果断花钱,可以主动热情地打招呼。那么这些,她在小岛上一定都是做不到的。
在这几十年的过程中,母亲未必一直是逆来顺受的,她可能有过她的反抗。有的反抗是不自觉的,比如抱着林叔的女儿幸儿,就想起来了自己的女儿,在奶奶面前就哭了起来;有的反抗是主观故意的,比如在奶奶死后,就把奶奶住的院子门封上了,我在这里立刻就读到了一种理解的快感;有的反抗是无奈之举,比如她后来开始信洋教,如果没有信仰,我怕她很容易变成抑郁症吧,信教是她可以宽恕丈夫、宽恕婆婆,宽恕这个小岛,让自己能够继续生活下去的一根救命稻草,我跟她一样感谢这个教;有的反抗是最后的决绝,父亲不理解母亲,厌恶母亲的神,砸碎了母亲的神像,导致母亲终于决意出走,离开他,离开小岛。这最后一根稻草 -- 神像的压垮,是整个故事矛盾冲突的最高点,也是故事里所有人物中,最强烈的一次离开岛的举动。
母亲几乎是整个故事中最勇敢的人了,虽然她也是被逼的。
2.父亲
文章并没有花太多篇幅直面描绘父亲的早年面目。但有两个间接的场景,还是让我心里竖立起了像一个封建老头一般的权威的父亲形象。一个场景是,主人公5岁的时候,父亲带他上船,他摔倒、大哭、呕吐,父亲对他这个渔民的儿子居然水土不服露出了令他终身难忘的嫌弃表情。另一个场景是,当父亲在炕上睡觉时,母亲和他都轻手轻脚地做事,彼此还会心领神会地一笑。这显示并不是那种因为体恤父亲而来的轻手轻脚,反而像是一种地主家的长工看到地主好不容易打了个盹,赶紧喘口气,偷着乐一下的模样。
岛文化中的男权主义对父亲的影响似乎已经根深蒂固,牢不可破了。
可妙的是,在文章的结尾,父亲悲愤交织的一句"她把什么话都说给她的神听,神明明什么都知道,可神屁都没跟她放一个!"似乎又在告诉我们,其实父亲还是有倾听母亲的内心话的的渴望的,当年的女儿的事或许不是他的意思,也许他也有他的不得已,长久以来的酗酒或许是他反抗的一种形式。
或许,在强硬的外表下,他也在微弱地挣扎。
3.奶奶、林叔、其他人
当奶奶抱着幸儿哭自己的女儿时,奶奶不耐烦地数落母亲,阻止母亲的哭。
当主人公到林叔家喝酒,林叔呵斥他,怎么可以由着女人闹。
当主人公想到父母的分居,担忧的是,"城里老人闹闹分居、搞搞黄昏恋什么的,不会有人说什么,在乡下可就是胡闹,就是丑闻了。"
这一切都在告诉我们,这个小岛式的封闭文化侵蚀的绝不仅仅是一个人,一家人,而是所有人。
4.主人公-他
主人公在文章里没有名字,就用了一个"他"来指代。
主人公的塑造是在整篇文章里最有意思的部分。全篇文章看似讲的是父亲和母亲之间的纠葛,由他的回忆以及现在他上岛去见父亲这个事件串联起来。实际上,我觉得,"他"这个人物从幼时,到现在的思想行为轨迹,才是整篇小说的主题能凸显出来的最关键的部分。
如果没有"他"的串联,故事就只是个因文化冲突引起的婚姻矛盾。而有了"他"的思想行为轨迹,读者就感受到了一种深深的被封闭文化禁锢住了的,摆脱不掉的无奈、无力感。
主人公其实也像他的母亲一样,一直在挣扎,但他比他的母亲,好像更多了摇摆,这就让故事似乎更可悲了。
他的摇摆在于,他自小依恋母亲,站在母亲一边,但后来长大了后却好像变得跟父亲一样,开始嫌弃母亲。
他明知去岛上见顽固的父亲不会有什么结果,但是却还是去了,就好像那次雨夜寻猫。
上岛之前,他明明同情、理解母亲,似乎有能力去责难父亲,但是当父亲对他说,如果母亲腊月里不回来,就不要回来了时,他却虚弱地为母亲辩解"哪能呢"。这句话好像在暗示,他离开岛之外,很快就会去劝母亲回来,似乎离岛是母亲的过错了。
就是在这里,我知道了,埋藏在他心底里,自小就耳闻目染的小岛文化其实一直都在。
文章的另一条线索,是关于主人公和他妻子之间关于孩子的拉扯。妻子做梦梦见女孩儿,妻子担心感冒对怀孕不利,他的态度总是含糊其辞,不能明确他到底是想要孩子还是不要,不明确他喜欢女儿还是儿子。他既爱护妻子,怕妻子收到家族观念的伤害,但又不能不敢表达他的主张。这种矛盾的挣扎,就好像他在父亲和母亲之间的摇摆不定一样。
虽然他早已物理上离开小岛生活,但是他的内在竟一直离开不了。
就好像林叔,虽然腿脚不便,也还是非要在小岛上过着孤独的生活。他们似乎在心灵上摆脱不了这个小岛。
整个事件实际并无惊心动魄的矛盾冲突,也就是家长里短的小事。让故事可读性增强的关键,是作者把多年前死婴的原因作为了一个饵(悬念),引导着读者一直读下去。它贯穿了整个文章,串起了父母的矛盾,也串起了主人公目前和妻子之间的尴尬境况。
文章最大的亮点,我觉得是写的主人公对于要不要孩子,和妻子之间隐晦的几次交流。刚开始看第一遍时并不懂这些和父母事件的关联,直到看第二遍、第三遍时才能体会到这是岛文化给他的烙印。他的这种懦弱,游离,矛盾,就更让人唏嘘了。文章的立意就是在他这里升了起来。
易读,有代入感,引发思考,文学表达的这三个要求,作者都做到了。当然,离开第四个要求,让人思来想去,好像又想不明白,似乎还有些距离。
作者选取的这个小岛生活的题材,有一定的稀缺性,故事本身也用独特的角度,对生活进行了提炼,整篇故事中基本没有无关的情节。
看完这个故事,我马上就联想到了我自己,这种想走出去又走不出去的困境,或许每个人身上都有,比如童年的阴影,比如一些执念。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挣扎。我觉得,如果在文章最后,能把这个议题再隐隐地扩大一些,是否会更好呢?因为每个人心里都可能有一座走不出去的岛。
附录:金句摘抄
这几座大风车让岛看上去更像是一艘船了,仿佛它们细长的叶片转得再块一点,岛就会跑向大海深处去了。
父母对孩子隐而不宣的那一部分生活,像是一件褴褛的皮袄,尽管他们捂得很紧,但还是时不时就会漏风。
他在他们之间长大,像在冷水里长大的鱼,也自然地没养成活泼、开朗的性情。
他站在码头上,看着那几座大风车,想起工程师说换螺丝的事,就觉得父母之间应该也是有个螺丝坏了,只是不知道去哪里找新螺丝来换。
❺ 沈石溪的短篇小说 最好能打上全文来哦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共同的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则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在中国西南部的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正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脚下浩翰的尕玛儿草原上。
在草原东北端一个臭水塘边,有块扇形岩石,岩石背后从中午起就卧着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它快要分娩,正沉浸在一种即将做母亲的幸福和神秘感中。它渴望能在这儿捕猎到前来饮水的小动物。自从它怀孕以后,身子一天天变得沉重,无法再像从前那样追捕猎物了。饥肠辘辘的紫岚想念它死去的伴侣大公狼黑桑。要是它还活着该有多好。黑桑很体贴它,在它分娩的时刻,一定会忠实地守护着它。唉,可惜啊!紫岚悲哀地叹息一声。
天渐渐黑了,紫岚仍是一无所获,它不得不拖着疲沓的身子,回到自己栖身的石洞去。
躺在洞里,它无法入睡,强烈的饥饿感折磨着它。要是仅仅为了自己,它还能忍受。但腹中的小狼崽也饿得一阵阵躁动。紫岚心疼极了。它用前爪摸摸自己的乳房,干瘪瘪的,这样下去,它怎么能哺养好自己的宝贝呢?它还要继承大公狼黑桑的遗志,把小狼崽培养成地位显赫的狼王。黑桑为了当狼王,苦心磨炼了两年。可惜它死于非命。它死未瞑目。紫岚已经决定,无论今后道路多么坎坷,也一定要实现黑桑的狼王梦。
小狼崽在腹中剧烈地躁动,紫岚感觉到离分娩不远了,它多么渴望能逮到一头马鹿,痛饮一顿,让干瘪的乳房丰满起来,让自己有足够的体力把小宝贝平安地生下来。突然,她的脑子一亮,它要挺而走险,去郎帕察的养鹿场拖一头马鹿来充饥。
拖一头马鹿谈何容易!养鹿场有持枪的猎手严密看守,还有一条和狼差不多凶猛的大白狗防卫,一般狼是不敢轻易去的。可是,一种强烈的母爱,一种要培育新狼王的理想,一种无法抑制的饥饿感激励着它去冒险。
凭着它的智慧,紫岚冒险成功了。它叼到一头鹿仔向石洞奔跑。跑了一阵,它累得气喘吁吁,鹿仔也剩下最后一口气。紫岚决定就地喝干鹿血。它停下来,麻利地咬断鹿仔的喉管,顿时一股滚烫的血液使它感到无比惬意,干瘪的乳房似乎立刻丰满起来,它拼命地吸吮着。突然,前方黑黝黝的草丛里蹿出一条大白狗。紫岚一惊。它没想到养鹿场的大白狗会一路嗅着气味跟踪而来,远处还传来猎人的吆喝声。紫岚赶紧重新叼起鹿仔,扭头奔逃。大白狗紧随其后。
紫岚撒开四蹄一路狂奔,快到石洞时,它忽然一转身,拐进了古河道。
它不想让大白狗发现自己将要分娩的石洞。紫岚跑啊跑啊,最后累得精疲力尽。它停下来,准备和讨厌的大白狗拼杀。它们互相厮咬了一个回合后,大白狗显然不是紫岚的对手,但紫岚毕竟快要临产了,行动不很方便,大白狗只有以死相拼了,它汪汪狂叫,期待着主人来增援。
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向大白狗,尖尖的狼嘴使劲朝大白狗的喉管伸去,大白狗绝望地反抗着,它两条后腿在紫岚腹部猛蹬一下,恰恰蹬在紫岚高高隆起的肚子上。紫岚像被高压电流击中似的一阵的疼,浑身痉挛,惨嚎一声从大白狗身上翻落下来,在地上打滚。
大白狗懵懵懂懂,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它还以为狡猾的狼又在用什么诡计呢。它不敢贸然上前,只是后退几步,盯着紫岚。
紫岚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它忍住剧疼蹲在砂砾上,竭力撑直前肢,挺起胸脯,狼眼大睁。它的小狼崽不早不晚,恰在此时出生了!紫岚忍住剧疼,把小狼崽藏在腹下,装出凶狠的样子,朝紧张的大白狗威风凛凛地大嚎一声——“欧”,吓得大白狗夹着尾巴逃走了。
紫岚刚生完五只小狼崽,古河道上狂风骤起,电闪雷鸣。小狼崽还没有能力抵抗这暴风雨,紫岚必须把它们叼回洞去。它一次只能叼走一只。它顾不得其余狼崽的惊慌尖叫,叼起一只没命地向石洞跑。它来不及喘气,又接着跑回来叼第二只。当它叼第三只狼崽时,山雨劈头盖脑降下来。它顾不得自己身上流血的伤口,像接力赛似的,在雨中来回奔跑,又叼回一只狼崽。
作者:斑驳泪痕 2006-6-2 17:34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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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狼王梦
当它叼最后一只狼崽时,古河道里响起山洪暴发的轰鸣声。洪水把紫岚冲进河里,它拼命地挣扎,好不容易爬上岸。当它累瘫在石洞洞口前,才发现最后一只小狼崽已经死了。紫岚十分伤心,它想,还剩下的四只狼崽中,谁能成为未来的狼王呢?
四只狼崽三公一母,我们姑且一一给它们起个名字,以便识别。长子一身黑毛,称它黑仔;次子毛色有蓝有黑,叫它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毛色一半是黑色,一半是褐黄色,称它双毛儿,唯一的一只母狼崽长得一身紫毛,就叫它媚媚。
紫岚最偏爱黑仔,因为它长得最像黑桑,黑仔长大一定会像黑桑那样健壮、勇敢、聪明的。紫岚把全部的母爱倾注在黑仔身上,它要把黑仔培养成新狼王。每次哺乳,它总是先让黑仔吃饱,然后才轮到蓝魂儿、双毛和媚媚。
双毛和媚媚似乎已习惯了母亲的偏心。但蓝魂儿却有股桀骜不驯的劲头。每当它看到黑仔优先独享母乳时,脸上便露出极端嫉恨的表情。要不是紫岚一门心思想把黑仔培育成“超狼”,它会欣赏蓝魂儿的叛逆性格的。野心勃勃才是狼的本色。但为了黑仔能当狼王,它只能用严厉的眼神来束缚和扼伤蓝魂儿狼的天性。
这天,黑仔和蓝魂儿终于暴发了冲突。当紫岚从草原上逮回一只草兔时,四只小狼崽饿急了,一起朝它扑去。按惯例,黑仔先吸奶,其余的等在一边。
但是,当黑仔刚用一种理所当然的神态钻到紫岚怀里,蓝魂儿怒叫一声猛扑过来,一下把黑仔撞倒,张口叼住丰满的乳房。
紫岚犹豫了,它不知该不该把蓝魂儿蹬开,就在这时,黑仔从地上爬起来,困惑地看着正在吸奶的蓝魂儿,突然明白了,是蓝魂儿侵犯了它的特权,困惑的眼光立刻变得凶狠起来。它仰天长嗥一声,那嗥声混合着悲愤、激动和嗜血的野性。它伸开稚嫩的狼爪扑向蓝魂儿,它打败了蓝魂儿。
紫岚心里一阵欣喜,它从黑仔身上看到黑桑顽强的斗志。太好了,黑仔!
今天你能从蓝魂儿嘴里夺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乳汁,明天你就能从狼王洛戛手里夺取王位!
狼崽们断奶了。
黑仔在紫岚的精心哺育下,才半岁多就长得健壮结实,足足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高出半个肩胛,乍一看,像匹半大的公狼。而且黑仔的胆魄也是超群的。它敢于在紫岚外出猎食时,独自到山林闯荡。尽管黑仔还太小,紫岚不放心它独自外出,但一想到日后黑仔能成狼王,它心里就很兴奋。每次外出,它都观察好四周,看看有没有虎、豹、野猪等猛兽的踪迹。石洞很隐蔽,也很安全,它这才放心。但它忽视了来自天空的威胁。
厄运从天而降。
一只空中霸王大金雕趁它外出时,叼走了正在草地上玩耍的黑仔。可惜黑仔的狼牙还没有长硬,顷刻间便葬身雕腹。
当紫岚发现草地上残留的凌乱雕毛和斑斑狼血时,母亲的心破碎了,它恨不能插上翅膀,飞上天空向仇敌报仇。
黑仔死了,紫岚只好用蓝魂儿来顶替它实现狼王梦。
秋天过去了,寒风又吹过日曲卡雪山。蛇、熊等动物冬眠了,鹿群和羊群也躲藏起来,狼觅食越来越困难了。为了生存,散居在草原四周的野狼又集合起来,形成一个强大的狼群,以应付寒冬。
紫岚带着蓝魂儿、双毛和媚媚赶到狼群聚集的地点。狼王洛戛正神气地主持认亲仪式。洛戛和它的忠实助手大公狼古古让十几只狼崽依次来嗅闻自己的体味。轮到蓝魂儿时,洛戛的眼里闪过一道凶光。它仿佛在蓝魂儿身上看到了黑桑的影子。它没像对待其它狼崽那样舔蓝魂儿的额头,而是举起前爪粗暴地将它推开。黑桑曾经是洛戛的强有力的竞争者,它恨黑桑的后代。
狼群中最活跃的是幼狼,它们快活地生活在大家庭里,在抢食物时彼此互相厮咬。有一次,蓝魂儿和一匹比它大的小公狼黄犊争抢一只牛腰,蓝魂儿打不过比它高大的黄犊,求救的眼光投向紫岚。紫岚并不理会,它要让蓝魂儿懂得弱肉强食的原则。
蓝魂儿没有吃到牛腰,心中十分委屈,但它把怒火藏在心里。第二天下午,它又和黄犊为争半块羊胎厮咬起来。蓝魂儿凶狠地扑向黄犊。强壮的黄犊一口咬下蓝魂儿脊背上的一块肉,狼毛飞旋,狼血漫流。蓝魂儿毫不示弱,它忍住痛,反身咬下黄犊的尾巴,“咔嚓”一声,黄犊又咬掉蓝魂儿的右耳朵。蓝魂儿满脸流血,神情极其可怕,但它决不罢休,仍向黄犊龇牙咧嘴冲过来。黄犊害怕了,转身落荒而逃。
作者:斑驳泪痕 2006-6-2 17:34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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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狼王梦
蓝魂儿得意地吞下半块羊胎。紫岚很满意它的行动,又奖给它半条羊腿。
大雪一场接着一场,日曲卡雪山白雪皑皑。食物越来越少,生存越来越艰难。但蓝魂儿却在饥寒交迫中愈长愈大。它全身狼毛稠密闪亮,身体发育得格外强壮,一双贪婪的眼睛里闪着凶残的冷光,它的个头差不多高及成年大公狼的眉际了。要不是它少了一只右耳朵,可算是完美无缺了。
狼群猎食时,蓝魂儿开始不要命地冲在最前面。有一次,饿极了的狼群去袭击冬眠的黑熊,蓝魂儿冒着危险,冲进熊洞,对准熊的鼻子狠狠一口。
狗熊惊醒了,愤怒地咆哮起来,蓝魂儿把熊引出洞,狼群一起进攻,大狗熊终于败在狼群手下。狼群欢呼着胜利,大口撕咬着猎物。蓝魂儿的超群胆量赢得了众狼的尊敬,连狼王洛戛也不得不对这条半大公狼刮目相看。紫岚更是高兴。实现狼王梦已经为时不远了。
然而,想不到的事又发生了。蓝魂儿在狩猎中不幸踩上了猎人埋藏的猎夹。它拼命地用爪子抓刨夹在腰间的铁夹子,然而无济于事。蓝魂儿发出凄厉的嗥叫。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到铁夹上,用狼牙狠狠地咬,最后,两只牙齿咬断了,嘴里鲜血直流,但仍不住嘴地啃咬铁夹子。眼看着猎人就要从山谷那边过来了,紫岚不愿蓝魂儿死在猎人的枪口下,它狠狠心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又拼命咬断它的腰肢,然后无比悲哀地拖着断成两段的蓝魂儿的尸体,踉踉跄跄地逃回深山。
现在,只能轮到最后一只公狼双毛来实现黑桑的梦想了。
当紫岚把视线集中到双毛身上时,不由得一阵伤感。双毛从小营养不良,长得过于瘦弱,但最难容忍的是,它性格温驯,从来不跟别的狼抗争,那怕别的狼咬了它一口,它也默默忍受,没有一点狼的气质。双毛总是逆来顺受,因为长期不受重视,养成了它十足的奴性。
紫岚看到双毛体格单薄和性格温顺的双重缺陷,决定重新塑造双毛。
春天来了,紫岚又带着双毛、媚媚开始单独生活。它给双毛吃最好的食物,教它厮咬格斗的种种技巧。经过半年时间的精心驯养,双毛长得壮实些了,捕食技艺也越来越好了。双毛长成了一匹挺帅气的大公狼。紫岚以为过去在双毛身上显露出来的身体和精神上的缺陷该消失了,该让双毛到狼群中显显身手了。
到了冬天,散居的狼群又聚集到了一起。紫岚很快发现自己大半年的心血白费了。双毛身上的精神缺陷根本就没消失。
虽然它已长成一条健壮的公狼,但遇到同龄公狼,仍然卑怯地龟缩在一边。对狼王洛戛更是一副低眉顺眼的奴才样。紫岚好几次在它屁股上又撕又咬,但双毛似乎已甘心情愿做一匹狼群中地位最低下的平庸草狼,拣食吃剩的肉末骨碴,以此度日。
好一个窝囊废!
要是紫岚现在膝下还有另一匹狼儿,它一定会放弃双毛的。但它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再一次重新努力。媚媚是匹母狼,不能争夺狼王宝座。只有双毛才有资格争夺狼王之位。它必须付出更大的代价和力气,把双毛扭曲的狼心纠正过来,以实现它的狼王梦。
整整一个漫长的冬天,紫岚全副身心都投入到重新塑造双毛狼性的工程中。它一会儿用温柔的母爱和热情的鼓励;一会儿用饥饿胁迫或殴打威逼它。
软硬兼施,恩威并用。然而这套教育方法用在双毛身上却没有起什么作用。
双毛虽然很自卑,但智商并不低,它也晓得紫岚想让它出类拔萃,成为威风凛凛的狼王。但从小受冷遇,早已养成它根深蒂固的自卑心理。它总觉得自己是弱者,它怎么也没有勇气和同龄公狼争斗,更谈不上和狼王洛戛争夺王位。难道双毛真朽木不可雕了?不,紫岚不甘心,它设计出一套崭新的教育手段,一定要把双毛的精神缺陷彻底扫除。
狼群解散,紫岚带着双毛、媚媚回到石洞。从此,紫岚把自己那种母狼的爱深深埋在心底,它联合媚媚,把自己扮演成一个脾气暴戾的狼王,使双毛在家庭似的小狼群里处于受奴役的地位。
作者:斑驳泪痕 2006-6-2 17:34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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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狼王梦
紫岚想方设法地用暴力折磨双毛,双毛的眼角常常沁出委屈的泪。到了夏天,竟瘦得皮包骨头。双毛的忍耐力和承受力达到了极点。
紫岚耐心地期待着。
终于,在盛夏的一个中午,干渴的双毛为了和紫岚、媚媚争喝一口水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双毛身上的奴性崩溃了,爆发出全部的狼性,它看着母亲和媚媚痛快地喝完水,轮到自己喝时,它俩却用尾巴将水潭里的水搅浑。它无法理解母亲为什么会变得如此虐待它。它长期被压抑的嗜血本性暴发了。
它嚎叫一声,冲向紫岚,两只强有力的狼爪猛地扑来,“咔嚓”一声,紫岚的腿骨被折断。媚媚吓得掉头就跑。双毛瞪着凶恶的眼睛,望望呻吟的紫岚,又望望乖乖躲在一边的媚媚,威严地嗥叫了一声。
紫岚疼得钻心。但它悲喜交加。啊,果然,双毛按自己预想的那样,产生了质的突变。
接着,紫岚为了恢复巩固双毛的强者心理,又采取了第二步骤。在家里,它和媚媚的地位和双毛翻了个。双毛成为统治者,让它威风凛凛地享受狼王特权。
双毛尝到了甜头,越发凶狠威严了。又经过半个夏天和一个秋天的精心培育,双毛被诱发出来的狼王心态逐渐强化,最后定型了。为此,紫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它不但跛了一条腿,而且身子也明显地消瘦了。它,提前衰老了,它作出了作为母亲的最大牺牲。
深秋,狼群又按自然规律集合起来,双毛已成为一匹体格和胆魄都高度成熟的野心勃勃的大公狼。它在家里发号施令,现在回到狼群却要受狼王洛戛的统治。它无法忍受了。
紫岚先用计离间洛戛和它的盟友大公狼古古的亲密关系。洛戛和古古为争夺母狼莎莎恶斗了一场,洛戛咬死了强壮的古古,但它也消耗了大量体力。
就在这时,双毛适时地向洛戛发起挑战。双毛气势凶猛。洛戛一开始就显得力不从心,它扑击的速度有点迟缓,狼爪撕扯也缺乏力度。双毛扑击如闪电,不一会儿,就咬下洛戛背上的一块肉。伤痛刺激了洛戛。它拼命反扑。
双毛并没有因对手反扑而畏缩。它年轻气盛,越斗越勇,再次以极其迅猛的速度,扑向洛戛的喉管、眼窝和腹部。在双毛凌厉的攻势下,洛戛渐渐力弱气衰。
大局已定,围观的狼群望着血腥的场面激动地嚎叫起来。紫岚为双毛大声叫好,它知道,只要双毛乘胜进击,一定能咬断洛戛的喉管,夺取宝贵的王位。黑桑的遗愿就要实现了!
好样的!双毛又一个扑击,把洛戛撞出两丈多远。洛戛气喘吁吁地想爬起来,双毛威风凛凛狂嗥一声,又屈起后腿,大张狼嘴,瞄准洛戛的喉管扑过去。
洛戛明白自己正处在灭顶之灾的瞬间。它眼里掠过一道绝望的光。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洛戛不甘丢失狼王身份,不甘败在这个无名小辈手中,强烈的求生欲和多年狼王地位养成的傲慢气势,使它一声低沉而厚重的长嚎在草地上爆响。双毛已经跃起的前肢突然变软了,它像一只吹足了气的皮球,忽然被针戳破似的瘪了气。它的脸上浮现出久违的卑贱和萎缩神情。洛戛那声异乎寻常的嗥叫勾起了双毛的自卑感,它又旧病复发了。
紫岚再急也没有用了。
洛戛不愧是匹经验丰富的老狼王。它看到双毛神态突变,转身想逃。它猛地跳起来,一口咬住双毛的臀部,猛力一撕,血肉喷洒在草地上,只听双毛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嗥。
群狼得到狼王的信号,一起拥上来,可怜的双毛来不及发出一声诅咒,便魂归西天了。
紫岚伤心得几乎要昏了过去。它知道,与其说双毛死在洛戛爪下,不如说是死在它自己的自卑感下。
紫岚彻底绝望了。它在极端的孤独和痛苦中,熬过了漫长的冬天。
又一个春天来了。紫岚发现媚媚跟自己越来越疏远,紫岚常常独自待在冷冷清清的石洞里,媚媚理也不理它。最近几天,媚媚的情绪显得特别反常,一会儿兴奋得蹦蹦跳跳,一会又呆呆地盯着天空发愣。紫岚看得出,媚媚在恋爱了。突然,早已破灭的一线希望又闪现在紫岚脑中。媚媚是匹母狼,无法争夺王位。但媚媚可以生崽,黑桑和紫岚的优秀血统可以传给媚媚的后代,让孙子当狼王也好啊!问题是媚媚要找什么样的配偶呢?紫岚心急如焚。媚媚从不让它过问自己的事,紫岚只好悄悄跟踪媚媚。
作者:斑驳泪痕 2006-6-2 17:34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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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狼王梦
紫岚在暗中发现,媚媚的配偶是匹瘦弱难看的独眼公狼,名叫吊吊,更糟糕的是吊吊很没出息,胆小怕事。媚媚怎么能嫁给这种平庸的草狼呢!紫岚大怒,它想方设法阻止媚媚和吊吊往来,用母狼的威严限制媚媚的自由。
但媚媚不吃它这一套,差一点要和吊吊私奔。万般无奈的紫岚,终于下了决心,除掉了吊吊。
吊吊死后,媚媚伤心欲绝,它用绝食以示抗议。紫岚便百般体贴爱护媚媚,给它爱抚、给它捕食。紫岚不愿媚媚死去,它苦苦挽救媚媚,终于,媚媚冷静地接受了现实,它开始进食,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活,但她对紫岚的态度比以前更冷淡了。
终于同一匹英武的大公狼结合了。石洞成了它们的家,紫岚被赶了出去。它四处流浪,饱尝了一匹孤独的无家可归的老母狼所能得到的全部辛酸。两个月过去了,紫岚变得又老又丑,行动也很笨拙,成了可怜的乞讨者。
它常常孤独地走在寒冷的黑夜里,思念大公狼黑桑,思念它死去的三个狼子。
遗憾的是,它没能实现黑桑临终前的嘱托。为了实现狼王梦,它失去了三个狼子,现在唯一的亲人媚媚又抛弃了它。它惆怅、痛苦、惭愧。它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它克制不住老死前再见一次媚媚的强烈愿望,也许黑桑——紫岚家族的后代就要出生了,它多么想去亲亲可爱的外孙啊。
紫岚向石洞走去。刚靠近洞口,洞里就传来媚媚愤怒的嗥叫。媚媚以为来了陌生的狼。紫岚慢慢把头探进洞。洞里的媚媚也认出了紫岚。它以为紫岚又要来加害自己,它挺着鼓鼓囊囊的肚子,向紫岚扑来。紫岚发出凄惋的哀叫,仍一步一步向媚媚走去。它想消除误会。但媚媚不相信它,依然拖着沉重的身子扑到它身上,狠狠地咬了它一口。紫岚疼得在地上打滚,但它不敢反抗,它怕伤着媚媚肚子里的狼孙,它忍住伤痛,转身逃命。
疲惫不堪的紫岚口吐白沫,瘫倒在地,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忽然,一股猛烈的气浪把它从昏睡中惊醒。它睁眼一看,天空中盘旋着一只大金雕,正虎视眈眈地盯着它。金雕以为地下倒着一匹老死的狼,想飞下来捡便宜。紫岚满腔怨愤,它一声嚎叫,吓得金雕偏仄翅膀,向高空飞去。金雕虽然天性凶狂,但它还不敢主动袭击一匹成年狼。
这时,石洞那边传来媚媚的嚎叫,媚媚分娩了!紫岚一阵激动,它终于听到这种神奇的声音了。它拾头仰天长啸,倾吐内心欣喜。忽然间,天空中飞翔的金雕也被媚媚的嗥叫声吸引。它一定想起过去吞食黑仔的美味了。它盘旋在石洞上空,显出捕食前的兴奋。
紫岚想起黑仔的死,它不能让悲剧重演。为了狼孙的安全,它决定用生命的残余力量和金雕进行殊死的搏斗。
紫岚无法飞上天空,它只能设法把金雕从天上骗下来,这将是一场体力与智力的较量。
紫岚知道,自己必须装出一副垂死衰老的样子,来吸引老雕的视线。于是,它跛起一条腿,趔趔趄趄地在草原上行走。它相信,它的这副模样,一定会激起金雕贪婪的食欲。
果然,天空出现了金雕的黑影,狡猾的老雕不紧不慢地盘旋着,紫岚口干舌燥,但它必须继续表演,它口吐白沫,倒在草地上。
老雕突然收敛翅膀,向紫岚冲下来。是时候了,紫岚憋足劲,准备用狼牙对付老雕的脖颈。但是,它毕竟老了,长时间和老雕周旋,已经耗费了它大部分力气,它想奋力跳起,但已来不及了!老雕的铁爪一下就插进它的肋骨。一阵钻心的剧痛,紫岚发出一声惨嗥,老雕巨大的翅膀煽起一股飓风,紫岚被拎上了天空。
紫岚拼命用狼爪撕抓,它狂嗥着、挣扎着,但不一会,它昏了过去..
高空又湿又冷的气流将它刮醒了。它睁开眼,尕玛儿草原在身下像一块绿色的地毯。老雕正拎着它在高空飞行。
紫岚明白,自己已身陷绝境。它被吊在空中,犀利的爪牙毫无用处。紫岚非常伤心,难道它就这样被老雕吃掉?它的可爱的狼孙也会成为金雕的美餐。不,狼是草原的精英,是野性的化身,它不甘心就这样死去,它要用最后一口气和老雕拼搏,为自己、也为狼孙。
老雕向雕巢飞去。离雕巢越来越近了,老雕准备着陆。紫岚奋力地侧转身体,想抓住老雕的胸脯。老雕发现紫岚从晕死中苏醒了,它啸叫一声,俯下头来,用坚硬的嘴壳猛啄紫岚的眼睛。紫岚趁势将两条前腿勾住老雕的脖子,另一条后腿也勾住老雕的脊背。虽然它的一只眼珠被老雕啄出来了,鲜血直流,疼得它浑身抽搐,但它仍以超凡的毅力忍受着,依然用两腿紧紧地勾住老雕。
老雕挣扎着,它想摆脱紫岚的纠缠。它的翅膀沉重地煽动着,身体在空中摇晃起来,最终失去了平衡。
任凭老雕怎样折腾,紫岚绝不放松,它紧紧地缠住老雕,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老雕终于受不了比它体重重两倍的狼的纠缠,它耗尽体力,再也煽动不了一对沉重的翅膀,一头向下栽去。
“砰”的一声巨响,紫岚紧抱着老雕坠落下来,紫岚的脊背先落地,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肋骨都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腿仍紧紧地缠住老雕。
老雕也摔死了,它那双金色的翅膀僵直地伸向天空,犹如一块金色的墓碑。
这时,山麓中的石洞里,媚媚的五只狼崽呱呱落地了。也许它们中的一只,会成为未来的狼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