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赶集是谁的作品
⑴ 老舍的短篇小说集是什么
老舍以长篇小说和剧作著称于世,中篇小说《我这一辈子》,
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是第一部作品,由1926年7月起在《小说月报》杂志连载,立刻震动文坛。以后陆续发表了长篇小说《赵子曰》和《二马》。1930年老舍.主要著作有:长篇小说《二马》《猫城记》,中篇小说《我这一辈子》,短篇小说集《月牙儿》《赶集》《樱海集》《东海巴山集》《蛤藻集》《火车集》《贫血集》,剧本《龙须沟》《茶馆》《西望长安》。另有《老舍剧作全集》,《老舍散文集》《老舍诗选》《老舍文艺评论集》和《老舍文集》等。
⑵ 老舍的代表作
老张的哲学》(长篇小说)1928,商务
《赵子曰》(长篇小说)1928,商务
《二马》(长篇小说)1931,商务
《文学概论讲义》(理论)1931,齐鲁大学文学院
《小坡的生日》(长篇小说)1934,生活
《猫城记》(长篇小说)1933,现代
《离婚》(长篇小说)1933、良友
《老舍幽默诗文集》1934,的代
《赶集》(短篇小说集)1934,良友
《樱海集》(短篇小说集)19Z9,人间
《蛤藻集》(短篇小说集)1936,开明
《老牛破车》(创作经验)1937,人间
《三团一》(曲艺集)1938,重庆独立出版公司
《骆驼祥子》(长篇小说)1939,人间;修改本,1955,人文
《火车集》(短篇小说集)1939,上杂
《残雾》(话剧)1940,商务
《文博士》(长篇小说,又名《选民》)1940,香港作者书社
《张自忠》(话剧)1941,华中图书公司
《大地龙蛇》(话剧)1941,国民图书出版社
《剑北篇》(诗集)1942,文艺奖金管理委员会出版部
《归去来兮》(话剧)1943,作家书屋
《国家至上》(话剧)与宋之的合著,1943,南方印书馆
《谁先到了重庆》(话剧)1943,重庆联友出版社
《桃李春风》(话剧,又名《金声玉报》)与赵清阁合著,l943,中西书局
《贫血集》(短篇小说集)1944.文聿出版社
《火葬》(长篇小说)1944,晨光
《惶惑》(长篇小说,是《四世同堂》第1部)1944,良友
《偷生》(长篇小说,是《四世同堂》第2部)1946,晨光
《东海巴山集》(短篇小说集)1946,新丰出版社
《微神集》(短篇小说集)1947,晨光
《月牙儿集》(短篇小说集)l948,晨光
《方珍珠》(话剧)1950:晨光
《龙须沟》(话剧)1951,大众
《老舍选集》1951,开明
《春华秋实》(话剧)1953,人文
《老舍短篇小说》19567,人文
《福星集》(散文集)1958,北京
《茶馆》(话剧)1958,戏剧
《上任》(短篇小说)1958,作家
《四世同堂》(长篇小说,又名《惶惑》、《偷生》、《饥荒》三部曲)上下册,1959,百花;l—3部,四川人民
《正红旗下》(长篇小说,遗著,未完)
《我这一辈子》(中篇小说)
《老舍小说集外集》1982,北京
《老舍文艺评论集》1982,安徽人民
《老舍选集》(1—4卷)1982,四川人民
《老舍戏剧全集》(1一4卷)1982,戏剧
《老舍新诗》1983,花山
《四世同堂补篇》(长篇小说)1983,百花
《老舍散文》1984,百花
《老舍经典作品选》2002,当代世界
《草原》 未知
⑶ 老舍简介(主要作品)
第一次接触老舍的作品应该是初中课本里面的《济南的冬天》,同时也了解到了老舍的生平。老舍被认为是京派小说的代表,因其幽默诙谐的语言,也被称为中国的幽默大师。素有“鲁郭茅巴老曹“的说法,其中的老就是老舍,他的《茶馆》,《骆驼祥子》《四世同堂》等作品具有广泛的影响力,也是现代文学的经典著作!
那么老舍先生这一生当中都有哪些作品呢?据我了解到,老舍先生确实用他一生的时间写出了很多部优秀文学作品,主要包括以下这些作品,当然,这些作品也是我目前所知道的一些:
老舍的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骆驼祥子》、《赵子日》、《老张的哲学》、《四世同堂》、《二马》、《小坡的生日》、《离婚》、《猫城记》、《正红旗下》,剧本《残雾》、《方珍珠》、《面子问题》、《龙须沟》、《春华秋实》、《青年突击队》 《戏剧集》、《柳树井》、《女店员》、《全家福》、《茶馆》,报告文学《无名高地有了名》,中篇小说《月牙儿》、《我这一辈子》、《出口成章》,短篇小说集《赶集》、《樱海集》、《蛤藻集》、《火车集》、《贫血集》及作品集《老舍文集》。
⑷ 老舍《赶集》的主人公是谁
《赶集》是老舍的短篇小说集。
1930-1936年,老舍先后在山东济南齐鲁大学和青岛山东大学任教。此间,出版了包括《黑白李》《微神》等15部短篇小说在内的短篇小说集《赶集》。
《赶集》不是一部长篇小说,而是一本短篇小说集,所以不能说它的主人公是谁啊。
“这里的“赶集”不是逢一四七或二五八到集上去卖两只鸡或买二斗米的意思,不是;这是说这本集子里的十几篇东西都是赶出来的。”这是《赶集》序的第一句话,是说这本集子取名“赶集”的原因。
以下是《赶集》的序
这里的“赶集”不是逢一四七或二五八到集上去卖两只鸡或买二斗米的意思,不是;这是说这本集子里的十几篇东西都是赶出来的。几句话就足以说明这个:我本来不大写短篇小说,因为不会。可是自从沪战后,刊物增多,各处找我写文章;既蒙赏脸,怎好不捧场?同时写几个长篇,自然是作不到的,于是由靠背戏改唱短打。这么一来,快信便接得更多:“既肯写短篇了,还有什么说的?写吧,伙计!三天的工夫还赶不出五千字来?少点也行啊!无论怎着吧,赶一篇,要快!”话说得很“自己”,我也就不好意思,于是天昏地暗,胡扯一番;明知写得不成东西,还没法不硬着头皮干。到如今居然凑成这么一小堆堆了!
设若我要是不教书,或者这些篇还不至于这么糟,至少是在文字上。可是我得教书,白天的工夫都花费在学校里,只能在晚间来胡扯;扯到哪儿算哪儿,没办法!
现在要出集了,本当给这堆小鬼一一修饰打扮一番;哼,哪有那个工夫!随它们去吧;它们没出息,日后自会受淘汰;我不拿它们当宝贝儿,也不便把它们都勒死。就是这个主意!
排列的次序是依着写成的先后。设若后边的比前边的好一点,那总算狗急跳墙,居然跳过去了。说真的,这种“歪打正着”的办法,能得一两个虎头虎脑的家伙就得念佛!
蒙载过这些篇的杂志们允许我把它们收入这本里,十分的感激!
老舍一九三四年,二月一日,济南。
再贴两篇里面的小说吧。
五九 作者:老舍
张丙,瘦得象剥了皮的小树,差不多每天晚上来喝茶。他的脸上似乎没有什么东西;只有一对深而很黑的眼睛,显出他并不是因为瘦弱而完全没有精力。当喝下第三碗茶之后,这对黑眼开始发光;嘴唇,象小孩要哭的时候,开始颤动。他要发议论了。
他的议论,不是有统系的;他遇到什么事便谈什么,加以批评。但无论谈什么事,他的批评总结束在“中国人是无望的,我刚说的这件事又是个好证据”。说完,他自动的斟上一碗茶,一气喝完;闭上眼,不再说了,显出:“不必辩论,中国人是无望的。无论怎说!”
这一晚,电灯非常的暗,读书是不可能的。张丙来了,看了看屋里,看了看电灯,点了点头,坐下,似乎是心里说:“中国人是无望的,看这个灯;电灯公司……”
第三碗茶喝过,我笑着说:“老张,什么新闻?”
出我意料之外,他笑了笑——他向来是不轻易发笑的。“打架来着。”他说。
“谁?你?”我问。
“我!”他看着茶碗,不再说了。
等了足有五分钟,他自动的开始:“假如你看见一个壮小伙子,利用他身体气力的优越,打一个七八岁的小孩,你怎办?”
“过去劝解,我看,是第一步。”
“假若你一看见他打那个小孩子,你便想到:设若过去劝,他自然是停止住打,而嘟囔着骂话走开;那小孩子是白挨一顿打!你想,过去劝解是有意义的吗?”他的眼睛发光了,看看我的脸。
“我自然说他一顿,叫他明白他不应当欺侮小孩子,那不体面。”
“是的,不体面;假如他懂得什么体面,他还不那样作呢!而且,这样的东西,你真要过去说他几句,他一定问你:‘你管得着吗?你是干什么的,管这个事?’你跟他辩驳,还不如和石头说几句好话呢;石头是不会用言语冲撞你的。假如你和他嚷嚷起来,自然是招来一群人,来看热闹;结果是他走他的,你走你的路;可是他白打了小孩一顿,没受一点惩罚;下回他遇到机会还这样作!白打一个不能抵抗的小孩子,是便宜的事,他一定这么想。”
“那末,你以为应当立刻叫他受惩罚,路见不平……那一套?”我知道他最厌恶武侠小说,而故意斗他。果然不出我所料,他说:“别说《七侠五义》!我不要作什么武侠,我只是不能瞪着眼看一个小孩挨打;那叫我的灵魂全发了火!更不能叫打人的占了全胜去!我过去,一声没出,打了他个嘴巴!”“他呢?”
“他?反正我是计画好了的:假如我不打他,而过去劝,他是得意扬扬而去;打人是件舒服事,从人们的兽性方面看。设若我跟他讲理,结果也还是得打架;不过,我未必打得着他,因为他必先下手,不给我先发制人的机会。”他又笑了;我知道他笑的意思。
“但是,”我问:“你打了他,他一定还手,你岂是他的对手?”我很关心这一点,因为张丙是那样瘦弱的人。“那自然我也想到了。我打他,他必定打我;我必定失败。可是有一层,这种人,善于利用筋肉欺侮人的,遇到自家皮肉上挨了打,他会登时去用手遮护那里,在那一刻,他只觉得疼,而忘了动作。及至他看明白了你,他还是不敢动手,因为他向来利用筋肉的优越欺人,及至他自己挨了打,他必定想想那个打他的,一定是有些来历;因为他自己打人的时候是看清了有无操必胜之券而后开打的。就是真还了手,把我打伤,我,不全象那小子那样傻,会找巡警去。至少我跟他上警区,耽误他一天的工夫(先不用说他一定受什么别的惩罚),叫他也晓得,打人是至少要上警区的。”
他不言语了,我看得出,他心中正在难受——难受,他打了人家一下,不用提他的理由充足与否。
“他打人,人也打他,对这等人正是妥当的办法;人类是无望的,你常这么说。”我打算招他笑一下。
他没笑,只轻轻摇了摇头,说:“这是今天早晨的事。下午四五点钟的时候,我又遇见他了。”
“他要动手了?”我问,很不放心的。
“动手打我一顿,倒没有什么!叫我,叫我——我应当怎样说?——伤心的是:今天下午我遇见他的时候,他正拉着两个十来岁的外国小孩儿;他分明是给一家外国人作仆人的。他拉着那两个外国小孩,赶过我来,告诉他们,低声下气的央告他们:踢他!踢他!然后向我说:你!你敢打我?洋人也不打我呀!(请注意,这里他很巧妙的,去了一个“敢”字!)然后又向那两个小孩说:踢!踢他!看他敢惹洋人不敢!”他停顿了一会儿,忽然的问我:“今天是什么日子?”
“五九!”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泪流下来了。“呕!”张丙立起来说:“怪不得街上那么多的‘打倒帝国主义’的标语呢!”
他好象忘了说那句:“中国人没希望,”也没喝那末一碗茶,便走了。
热包子 作者:老舍
爱情自古时候就是好出轨的事。不过,古年间没有报纸和杂志,所以不象现在闹得这么血花。不用往很古远里说,就以我小时候说吧,人们闹恋爱便不轻易弄得满城风雨。我还记得老街坊小邱。那时候的“小”邱自然到现在已是“老”邱了。可是即使现在我再见着他,即使他已是白发老翁,我还得叫他“小”邱。他是不会老的。我们一想起花儿来,似乎便看见些红花绿叶,开得正盛;大概没有一人想花便想到落花如雨,色断香销的。小邱也是花儿似的,在人们脑中他永远是青春,虽然他长得离花还远得很呢。
小邱是从什么地方搬来的,和哪年搬来的,我似乎一点也不记得。我只记得他一搬来的时候就带着个年青的媳妇。他们住我们的外院一间北小屋。从这小夫妇搬来之后,似乎常常听人说:他们俩在夜半里常打架。小夫妇打架也是自古有之,不足为奇;我所希望的是小邱头上破一块,或是小邱嫂手上有些伤痕……我那时候比现在天真的多多了;很欢迎人们打架,并且多少要挂点伤。可是,小邱夫妇永远是——在白天——那么快活和气,身上确是没伤。我说身上,一点不假,连小邱嫂的光脊梁我都看见过。我那时候常这么想:大概他们打架是一人手里拿着一块棉花打的。
小邱嫂的小屋真好。永远那么干净永远那么暖和,永远有种味儿——特别的味儿,没法形容,可是显然的与众不同。小俩口味儿,对,到现在我才想到一个适当的形容字。怪不得那时候街坊们,特别是中年男子,愿意上小邱嫂那里去谈天呢,谈天的时候,他们小夫妇永远是欢天喜地的,老好象是大年初一迎接贺年的客人那么欣喜。可是,客人散了以后,据说,他们就必定打一回架。有人指天起誓说,曾听见他们打得咚咚的响。
小邱,在街坊们眼中,是个毛腾厮火①的小伙子。他走路好象永远脚不贴地,而且除了在家中,仿佛没人看见过他站住不动,哪怕是一会儿呢。就是他坐着的时候,他的手脚也没老实着的时候。他的手不是摸着衣缝,便是在凳子沿上打滑溜,要不然便在脸上搓。他的脚永远上下左右找事作,好象一边坐着说话,还一边在走路,想象的走着。街坊们并不因此而小看他,虽然这是他永远成不了“老邱”的主因。在另一方面,大家确是有点对他不敬,因为他的脖子老缩着。不知道怎么一来二去的“王八脖子”成了小邱的另一称呼。自从这个称呼成立以后,听说他们半夜里更打得欢了。可是,在白天他们比以前更显着欢喜和气。
小邱嫂的光脊梁不但是被我看见过,有些中年人也说看见过。古时候的妇女不许露着胸部,而她竟自被人参观了光脊梁,这连我——那时还是个小孩子——都觉着她太洒脱了。这又是我现在才想起的形容字——洒脱。她确是洒脱:自天子以至庶人好象没有和她说不来的。我知道门外卖香油的,卖菜的,永远给她比给旁人多些。她在我的孩子眼中是非常的美。她的牙顶美,到如今我还记得她的笑容,她一笑便会露出世界上最白的一点牙来。只是那么一点,可是这一点白色能在人的脑中延展开无穷的幻想,这些幻想是以她的笑为中心,以她的白牙为颜色。拿着落花生,或铁蚕豆,或大酸枣,在她的小屋里去吃,是我儿时生命里一个最美的事。剥了花生豆往小邱嫂嘴里送,那个报酬是永生的欣悦——能看看她的牙。把一口袋花生都送给她吃了也甘心,虽然在事实上没这么办过。
小邱嫂没生过小孩。有时候我听见她对小邱半笑半恼的说,凭你个软货也配有小孩?!小邱的脖子便缩得更厉害了,似乎十分伤心的样子;他能半天也不发一语,呆呆的用手擦脸,直等到她说:“买洋火!”他才又笑一笑,脚不擦地飞了出去。
记得是一年冬天,我刚下学,在胡同口上遇见小邱。他的气色非常的难看,我以为他是生了病。他的眼睛往远处看,可是手摸着我的绒帽的红绳结子,问:“你没看见邱嫂吗?”“没有哇,”我说。
“你没有?”他问得极难听,就好象为儿子害病而占卦的妇人,又愿意听实话,又不愿意相信实话,要相信又愿反抗。他只问了这么一句,就向街上跑了去。
那天晚上我又到邱嫂的小屋里去,门,锁着呢。我虽然已经到了上学的年纪,我不能不哭了。每天照例给邱嫂送去的落花生,那天晚上居然连一个也没剥开。
第二天早晨,一清早我便去看邱嫂,还是没有;小邱一个人在炕沿上坐着呢,手托着脑门。我叫了他两声,他没答理我。
差不多有半年的工夫,我上学总在街上寻望,希望能遇见邱嫂,可是一回也没遇见。
她的小屋,虽然小邱还是天天晚上回来,我不再去了。还是那么干净,还是那么暖和,只是邱嫂把那点特别的味儿带走了。我常在墙上,空中看见她的白牙,可是只有那么一点白牙,别的已不存在:那点牙也不会轻轻嚼我的花生米。
小邱更毛腾厮火了,可是不大爱说话。有时候他回来的很早,不作饭,只呆呆的楞着。每遇到这种情形,我们总把他让过来,和我们一同吃饭。他和我们吃饭的时候,还是有说有笑,手脚不识闲。可是他的眼时时往门外或窗外了那么一下。我们谁也不提邱嫂;有时候我忘了,说了句:“邱嫂上哪儿了呢?”他便立刻搭讪着回到小屋里去,连灯也不点,在炕沿上坐着。有半年多,这么着。
忽然有一天晚上,不是五月节前,便是五月节后,我下学后同着学伴去玩,回来晚了。正走在胡同口,遇见了小邱。他手里拿着个碟子。
“干什么去?”我截住了他。
他似乎一时忘了怎样说话了,可是由他的眼神我看得出,他是很喜欢,喜欢得说不出话来。呆了半天,他似乎趴在我的耳边说的:
“邱嫂回来啦,我给她买几个热包子去!”他把个“热”字说得分外的真切。
我飞了家去。果然她回来了。还是那么好看,牙还是那么白,只是瘦了些。
我直到今日,还不知道她上哪儿去了那么半年。我和小邱,在那时候,一样的只盼望她回来,不问别的。到现在想起来,古时候的爱情出轨似乎也是神圣的,因为没有报纸和杂志们把邱嫂的像片登出来,也没使小邱的快乐得而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