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嗯啊短篇小说
Ⅰ 禁欲系言情短篇小说推荐
禁欲系言情短篇小说推荐《唯有正义与你不可辜负》。
这是一家非常具有国风的餐厅,园林式的设计,一进门就是假山流水,漏窗与隔扇巧妙地将每一处座位隔开,半开放式的布局既给顾客保留了一定的个人空间,又能隔着漏窗观赏外面的风景。餐厅得服务人员注意到坐在靠窗位置的一位男士非常非常的帅,而且十分有味道。
他穿了一件黑色的羊绒大衣,背部挺得笔直,就像朔朔寒风里笔直的白杨,短而削薄的短发,修眉乌目,修长手指间夹着细长的香烟,就坐州桥在那里安安静静的,一言不发,偏冷的神色使他看起来气场强大。
精彩内容
宋原和李然一大早来到法医鉴定心,张厅迹搏亚南和陆微微早就来了,张亚南因为涉嫌诬告陷害罪目前处于被拘留状态,由民警押着前来复核伤情。陆微微靠在走廊上,比照片上还要清秀许多,面容白皙,乌眉秀目,一身蓝色运动服,扎着马尾,简单清爽。
院明州是她读研期间的同学,她刚到北京那会儿,人生地不熟的,身为老乡的院明州对她格外照顾。一开始,陆微微并没有往扮祥男女之情那方面想。因为院明州为人比较热情,对周围的人都很好,尤其是对女生,不过时间一长,陆微微察觉到他的情意,便开始疏远他。
Ⅱ 【高分求小说】现代言情短篇小说(内详)
【竹马翻译官】
小时候被人称为的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从俊朗的少年到帅气的男人,她陪他成长了十余年。
可是十余年的时间似乎也不够她了解他。
他从小就特别喜欢欺负她,没有他在的时候他就不许她跟别的小朋友玩。
长大后的他依旧霸道无比,可是她却从没拒绝,只因为她觉得自己在他心里是特殊的。
可是,现实永远磨人,两颗不能交集的心,永远站在彼岸。
再见面时,他是全世闻名的翻译官,而她只不过是……
【你曾许我地老天荒】
那年陈熙18岁,林淼20岁,她与他第一次相遇,他对她一见钟情,而她却对他的好友情有独钟。她卑微地隐藏着那段不敢开口的暗恋,而他则默默守候着她。
她以为自己真的没救了,为了那段永远不能开口表白的感情,透支掉自己的青春。
直到有一天他对她说:“我的生日愿望只是想看到你笑,发自内心的笑。”
她哭了,泪水浸湿了脸颊,也融化了她心底的坚冰。
她开始相信有这样一个人会许给她地老天荒。
她笑了,发自内心的笑了。
他对她说:“你笑起来的样子才好看。”
陈熙20岁那年,他突然就从她的世界里消失了。
她再次哭了,她以为他再也找不到他。
两年后,他再次出现在她的面前,对她说:“我花了10秒钟爱上你,花了1年让你爱上我,可是我不知道我要花多久才可以忘记你。也许,那需要一辈子。”
她说:“一辈子太长,我希望你只花10秒钟,就像你爱上我那样短。”
【人生若只初相见】
早知道是没有结果的事情,
是的,
她一早就知道了.
她向来冷静自持,
偏偏遇到了他.
人生若只初相见,
她便是她,他亦是他-------
非常喜欢的一篇文,女主很淡然,冷静自制,在不断的接触中,男主深深地爱上她
【何须浅碧轻红色】
出去都没人相信,因为一颗小小的椰子糖,陈墨与文涛别扭了许多年。
陈墨对文涛第一印象差到极点,自然在以后的接触中没给他任何好脸色。幸好在大院上蹿下跳的时光里没多少文涛存在的痕迹,陈墨有读不完的闲书,玩不尽的游戏,耍不完的花招,捣不完的蛋,还有自己以为永远能在一起的青梅竹马——刘鹏程。
不过命运是个谁也说不准的东西,小伙伴的四散,刘鹏程的搬离,都让小姑娘有了那么点伤感的情绪。
进了大学,与刘鹏程意料外的分手,与文涛情理中的结合,都是让人哭笑不得的发生着,可小姑娘的骨子里那点泼la执拗半点没少。
有人叹息,俊帅多金,温文尔雅,成绩优秀的文涛怎么会被这泼la姑娘缠上,却不想,陈墨之于文涛,用一首诗形容最是恰当:
暗淡轻黄体性柔,情疏迹远只香留。
何须浅碧深红色,自是花中第一流。
男主是高干子弟,据女主说是长得很绝色,呵,与女主算是青梅竹马吧,两人因一颗椰子糖而结下梁子,女主非常个性,在大学里与另一青梅竹马在一起,分开后才与男主相爱 .
【似曾识我】
谁把谁真的当真?谁为谁永远的心疼?谁是唯一谁的人?来何来,去何去?谁是谁前生的眷恋?谁是谁永远的劫数?谁又是谁下个轮回里,最舍不得遗忘的人?
【江南恨】
晓风雨过,遗踪何在?一池萍碎。
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
她只不过是个棋子,对父亲来说如此,对他来说也如此----------------
她要的不过是归于平淡的幸福,而他要的却是江山社稷,百年乾坤。
她与他究竟是孽是缘?是悲还是喜呢?
【最初的爱,最后的爱】(完结)
什么叫放纵?
我渴望重遇你,眼神渴望抚摸你,声音渴望企及你, 最初的爱渴望走进最后的梦里。
世界上有两种人, 一种是被背叛的,一种是背叛的。
男人永远不懂,女人说分手是为了挽留,所以,他们都认为自己是前一种。
每个人有两次恋爱, 最初的爱用来伤害,最后的爱用来成熟,N年后回首,为仍然相信爱情的人们,记录的爱情纪念物。
【醉玲珑】
[上卷]醉里红尘,淡看半生旧痕玲珑解语,翻作一词新曲
[中卷]九州山河,千里烽烟尘埃是非成败,弹指一笑风流
[下卷]粉黛江山,留得半湖烟雨王侯事业,都如一局棋枰
【兰陵缭乱】
注定属于她的宿命,在出生那天起已经开始改变。她是天真明媚的绝色女子,他们是风华绝代的世家公子。生存于南北乱世,挣扎于禽兽王朝,上演着曼妙离奇、清绝感人的家仇、国恨、爱情、亲情、友情的一幕慕。看世事缭乱,她笑,她哭,她喜,她悲,她乐,她怒……唯一不变的,是她心底那抹与生俱来的温情与善良,犀利地刺破黑暗,呈现着最美丽的性灵。合上那张狰狞的面具,从这一刻起,她就是——绝世惊人的兰陵王。
【大爱晚成】
如果相亲时遇到绝色
“呸。”
张寒的回答向来言简意赅,她常说薛葵空长了个聪明脑袋,眼光太低,凡是五官齐整的男人,她都认为不错。
“醒醒,醒醒。”
叶澜澜更是一针见血,在研究所呆了十年,久不见潘安,便觉公猪美。
薛葵想想也是,绝色还用得着相亲?
女主是一女博士,男主是一高干子弟,出来创业。男女主相亲,女主对他一见钟情,想逃开,男主从一开始的不以为然到钟情,紧追着不放。
【可乐记事(又名:放弃你,是我做过最勇敢的事)】
“你好,我是小可。”我通常这样向人介绍自己。
“是可爱的可吧?!”大多数情况下别人会这么反问我。
只有他,在盯了我好半天之后,突然问了一句“是可乐的可吗?”
我最不愿意别人提到我的大名——田可乐,简直俗不可耐
我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是可乐的可?没错,我是田可乐!”
也许被我不善的口气吓到了,他停顿了一会儿,才问“是可口可乐,还是百事可乐?”
我晕倒!
男主是多金的高干子弟,在女主面前霸道有点小无赖,女主大智若愚,迷糊少根筋,挺好看的。
【终是自在】
5岁时,许自在就发誓要与程子执老死不相往来。
天不从人愿啊,偏偏两个人上了同一所小学,同一个班,还是同桌。
中学时,许自在庆幸终于摆脱了那个恶魔,从此可以高枕无忧了,可就在这段时期,上帝打了个瞌睡,许自在和程子执又相遇了。
当程子执站在未名湖畔对许自在说“I Love You!”的时候,许自在转头就走,天啊,这是不是搞错了?还是程子执今天发烧?
男女主都是高干子弟,男主小小的时候起就是风云人物,两人第一次见面时就打了一架,男主从小时候起就一直很在意女主,看到她与男配总在一起玩,总是忽略他而不高兴,所以老是欺负女主。两人从小学到大学都没分开过,女主也从讨厌到爱上他,挺佩服男主对爱情的坚持。
【杉杉来吃】
非常灰姑娘的一个短篇,很好看的一篇文,很爆笑。女主真的是太逗了,男主真的是太狡猾奸诈了,女主这只小白兔是永远斗不过大灰狼的 。结局出乎意料!
【听雪楼系列】
那是一座悲欢离合聚集的楼。
是传奇和神话的巅峰。
也是——心痛和眼泪的凝聚。
听雪江湖,那血薇夕影中的寂寞人生啊。
一个蔷薇般美丽倔强的女子,一个谜一样的年轻霸主,一对人中龙凤演绎出一段绝色伤痕之恋……梦想,少年时光,。救赎和守护,爱、以及宽恕……
听雪楼中听雪落,彼岸花开彼岸零。
纷染雪落憔悴了薇影,只剩下那一抹相思跌碎在风中。
如是,人这一生中,唯有离别才是真正的永远。
洛阳白楼上,微倚扶栏的白衣男子,暮色暖黄,手中的江湖文碟,轻念的名字是:阿靖。
听雪楼主。萧忆情。
——师傅,要不弟子替您出山一次,将故人之女接上山庄?
——不必。生死由她——江湖儿女便是这般长大,若活不下来那也是命。舒老魔头若在世,也不会帮他女儿。
那是那一对人中龙凤第一次错过,就因为雪谷的一句话,他们生生错过了七年 。七年的风雨飘零,几乎成了之后摧毁人中龙凤的利剑!
他不知道,会是这个以后一直被自己叫做阿靖的女子,用她手里的血薇剑,让属于自己的传奇戛然而止。
“阿靖,坐这里。”这样明显地表示出对于她的倚重,是她不曾料到的。想了想,她终于轻轻走过去,坐在他的身侧。
后来,才知道那只是一个开始而已……是他和她开始携手长达五年征战的序幕。
征战。杀戮。金戈铁马。
三年,他们的手始终握在一起,刀剑总是指向同一个敌人。
三年,平天下,定中原。
三年,就在满目的鲜血中这样度过了。她曾经说:“我舒靖容愿意加入听雪楼供楼主驱遣,百死而不回——直至你被打倒的那一天!”只是一笑而过,没想到她的戒备之深。
有一条河叫做记川,喝一口记川的水便会记起一切;有一条河叫做忘川;喝一口忘川的水便会忘记一切。——然而,世上某些事情,却是永远也无法忘记的。
过去的只是时间吧,却有如此震撼的恨意留在心里某处,终于在爆发的时候,血与火,终将湮没明月。
“如果你不是最强者,我就会杀了你,如果我对你不再有用,那么你就杀了我。”那样无情而冷静的约定,仿佛是两个为了利益而走到一起的商人,签订的一个契约而已。然而,他伸出了手“那么,嫁给我吧,阿靖。”可是她说她不想做寡妇。
她的话,该死的让人难过。
相顾无言啊……
萧忆情用自己的命,去赌一生中唯一可能的幸福。
“萧忆情!拿命来!”本来是在密室中等候她来议事和商量扩东的计划的,然而,等来的却是那夺命的一剑!
血色蔷薇泪滴中的夕影之芒,泛着浓郁和无上的悲哀。互相扶持过,刀剑总是指向同一个敌人。终于又一次看到了夕影刀,生死旦夕,夕影刀发挥出了极大的威力,毫不留情的杀戮着范围内的一切。有意无缘,有遇无合,久经沙场的人中龙凤终究只能孤独。
直到体温一点点降下,她口中任喃喃着“欺骗”与“谎言”。
何等悲哀,何等遗憾。
人中龙凤终亦逝,携手共赴黄泉中。
原本该是一对人中龙凤的幸福结局,怎奈他们永远徘徊于杀戮,背叛之间,不得还。
征服天下,笑傲武林又如何?你们仍是是近在咫尺的距离,心却无法触到对方半分。长叹,何用?人去楼空,刀剑无主锋芒无从,浮华如梦一场空,寒风之巅与谁同?也不过是和那个人沉睡在那一片碧草之下…薇影散尽,寂寞重生,彼岸花开,此岸凋零。
一切,结束在开始之后,一切,又开始与结束之后。
我是那么、那么爱你,怎么会对你……说谎……
他怎么会对她说谎!
辉煌,惨烈,寂寞,重生。
到最后换来的,不过是带着误会相伴在黄土下。
曾经有过多少激荡的风雨、指点江山的凌厉,然而,如今剩下的只有这一片碧草、一抷黄土、和黄土之下寂寞相伴的灵魂。
寸寸光阴如握不住的流沙,从指间转瞬滑落。人中龙凤……那样骄傲而敏感的两个人,却终其一生都无法真正走入对方的生活,那样隔着看不见的屏障遥望了彼此多年,到最后依然互相猜忌、相互伤害,以至于同死。
只希望,在所有一切都平静以后,他们能静静地相守于这一片青青的碧草之下。
幸福地重生。
【·镜系列】
镜是一部史诗型奇幻作品,在《奇幻》上连载,目前已经完结。 有的人认为这是一部家国天下的复仇记。 而还有人认为 这是一部关于苏摩与白樱与真岚、云焕和慕湮等人的爱情故事。 但不管怎么说,这本书向我们阐述了一个在虚幻的世界里发生的一个漫长的故事。
【三生三世 十里桃花】
远古众神凋零,现今只存了龙族、凤族、九尾白狐一族还留了些后人。狐帝白止膝下得了四个儿子一个女儿。这唯一的一个女儿长得颇好,却是个炮灰命。活到十四万岁的高龄,笼统不过遇得五朵桃花。
一朵碍于异族不能通婚,那思慕尚处于萌芽期,便被该桃花的爹娘终结了。
一朵误以为她是个男儿身,纠结于这段断袖情,待出现个跟她长得相似的女子,立刻便跟着人跑了。
一朵是他爹娘亲自做主给她定的亲,待到他们家走一趟,却看上了她的婢女,两人私奔了。
一朵在心底里暗恋她暗恋了万儿八千年不敢表白,待鼓起勇气来表白时,她前未婚夫的爹娘为了补偿她,又与她重新结了一门亲。
前头四朵桃花有三朵都是烂桃花,唯一算得上好的一朵,却又是个才打骨苞儿的。
这五朵桃花中的最后一朵,是她命中注定的夫君,九重天上的太子夜华。恩怨纠葛如浮云过,她遗憾没在最好的年华里遇上他。
遗传学淡定地告诉我们:跨物种恋爱注定是没有好结果的。
【岁月是朵两生花】
和你擦肩而过的遗忘,成了我一生的惊涛骇浪。
这世上有种植物,每年会开两次花,一次盛开在萧瑟的深秋,一次盛开在葱笼的初夏。
很多年之后,颜宋想,她的岁月,花期太短还是太长?
都市太喧哗,红尘太嘈杂,我们有一万种可能在霓虹灯下与爱情擦肩。
颜宋是谁,她顽强像杂草,不似花却比花妖娆。她勇敢,她乐观,她是个青春年岁里仿若活了两个永远的女人,幸抑不幸?
林乔是谁,是那青葱年华下,宛如白雪翠竹的少年郎。五年前,他的爱如斯残忍,五年后,他的爱如许安静。面对他的时候,怎会忘记永远。
秦漠又是谁,曾是她在遥远岁月里最初却最懵懂的爱。八年前,她饮下一口忘川,从此忘了他是谁。然而世上有忘川,也有记川。想起他的时候,便想到了永远。
如何才是我爱你,是五年前不堪的过往,还是五年后相顾的无言。
如何才是我爱你,是八年前残存的记忆,还是八年后剪不断的牵绊。
岁月是朵两生花,涉江而过,花开千朵,惊回眸如何才是我爱你。
【华胥引】
一段烟灭在青史中的风月传说。
幻术构成的曲谱里, 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
心之逆旅, 华胥为引。
内容简介 华胥一引,乱世成殇。
琴弦震响于九州列国之上,无声惊动。
这是一个发生在乱世的故事。
城破之日,卫国公主叶蓁以身殉国, 依靠鲛珠死而复生。当她弹起华胥调,便生死人肉白骨,探入梦境与回忆。幻术构成的曲谱里,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
而她与亡她国家的陈国世子一次一次于幻境中相遇,身份两重,缘也两重。
清平华胥调,能不能让每个人追回旧日的思念,不再悲伤?
幻术构成的曲谱里,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心之逆旅,华胥为引。
【三生三世步生莲】
行过处红莲开遍,谓之步生莲。
能步生莲的仙者,四海八荒不过两位,一是西方梵境的佛陀,一是九重天上统管瑶池芙蕖的成玉小仙。
他将她从二十七天锁妖塔下救起,她的脚下妖娆红莲开遍。
她说:“二殿下呢,和她那小娘子逃出去了罢?”
她说:“看你这一身衣裳,品阶挺高的么,从前没见过你,你是哪一处的仙?”
她说:“一个神仙死在锁妖塔里,太有失仙格了。”
她说:“你猜我死了会变成什么,会不会变成一朵莲花?”
她说:“给我唱支歌罢,我想听月高高,变成一朵花,大约也听不了歌了罢……”
他爱上她并不因她步生莲的曼妙,他爱上她的爱情。
【青青陌上桑】
女主淡然冷漠,倔强善良,由于身世在家备受冷遇,一心爱护爱自己的人。男主为了复仇接近女主一家,却爱上她,用计逼女主就范,为女主花尽心思,女主只是倔强地抗拒,最后两人才在相处中相爱,有够折腾的。
【幽幽夏季】
多年以后,重温那段年少轻狂的岁月,发现当初自己坚持苦苦维护的很多东西都不再重要。
那一季,炎热,蝉噪。空气中的热浪能把人冲晕。
我坐在机场的大厅里,等待。然而奇迹并没有发生,在安检的最后时刻,我毅然转身,毫无留恋的离开。在那一刻,我并不知道自己怀孕了。
“我就知道你还在这里!”文博站在我办公室门口微笑着说。
“没什么事就在这里多呆了一会。马上走。”我边收拾东西边看看表,今天的确不早了,刚才望着深圳的夜色发了半天呆,直到文博来了才回过神。
“小渊和方易五一要结婚,让你务必回北京参加他们的婚礼。”文博把请柬递给我。
男主是高干子弟,女主原是男主弟弟的女朋友,男主有目的地引诱女主,最终爱上她,两人结婚后不久,因误会分开,那时男主不知女主已有孕,几年后两人重逢,最后圆满结局 .
【灯火阑珊】
她由他拉着,脸上春光明媚,心里无限欢喜。
他们的掌心合到一起,她不再跑了。
停下脚步,那是一对朴实到毫无雕饰的银戒。
就好像他们之间,一切简单,自然。
她抬起头,看向人群中他的背影。他也刚好回头,找寻她的身影。
却看见她安然立在灯火阑珊处,微笑等待。
众里寻他千网络,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很喜欢的一篇文,清新自然,看得很舒服,番外很甜蜜。非常喜欢女主的淡然洒脱,女主喜欢旅行,到过很多地方,心不断流浪,直到在丽江遇到男主,两人酒后乱性,离开后,女主在男主公司工作,重遇,两人在一起生活,优质男主对女主慢慢上了心,在别人面前摆酷,在女主面前霸道耍赖
【除了我你还能爱谁】
女扮男装只为逃避婚姻,女主淡然,男主漂亮腹黑搞怪....
【深海里的星星】
这是一部最具城市性质的青春传奇。
这是一本折射命运悲喜的灰暗剖析。
这是程落薰的青春志,也是所有女孩的年华墓志铭。
16岁,她爱错一个男孩,心里荆棘丛生,从此学会对爱情小心翼翼。
20岁,她遇到真爱,可是命运只安排他们相遇,随后因为注定所以分离。
她寻找安稳,但却最终被这座城市的物质与空虚埋葬。
女主角:程落薰
男主角:林逸舟、许至君
独木舟的最新实景长篇小说。 这是一部最具城市性质的青春传奇。
文章背景定点在因娱乐节目火遍全国的长沙, 故事里的这群孩子在这里生,在这里死,他们在这里遇见了的爱情,也埋葬了的青春。
这是一本折射命运悲喜的灰暗剖析。 关于友谊的背叛与真意;关于人际的虚伪和真挚;关于爱情的脆弱与坚持。
这是女主角程落熏的青春志,也是所有女孩的年华墓志铭。 最美的黄昏后,是最黑的夜;最欢愉的背后,是最无望的虚空。
20岁那年,我在这座城市里同时失去了你与自己,从此人生只剩下夜晚,没有一颗星。 时光如数剥落,我在末路孤独仰望,你却在来路不慎迷失。
爱那么短,可是遗忘那么长……
【你是我的独家记忆】
文中除了收录《全世界已剧终》、《哪里还有第二个你》、《你是我的独家记忆》、《你来过一下子,我想念一辈子》等20个知名作品外,更独家收编了独木舟首次尝试的中篇小说《梦到醒不来的梦》。
独木舟写尽了青春的盛大与衰败,要看她的文字,应该从短篇开始,从这里开始。
【帝王妻】
古代言情,男主超宠女主,且权利和武功超强,占有欲极强,但是很温馨。女主也是一个聪明娃娃!
【绵羊绵羊我爱你】
网游甜蜜文,男主强大腹黑,女主就像小绵羊
【兔子爱吃窝边草】
办公室恋情,女主的各种男女理论超级经典,女主深受言情小说的熏陶!男主酷爱恶作剧,屡屡成功。
【红旗不倒,彩旗飘飘】
当贱格达到升华,当人格逐渐离我远去,请不要指责我磅礴的人文气质,我知道,在这一刻,我已经不是地球。男主腹黑。女主爆笑。
【冤家宜结不宜解】
她,一个新鲜出炉的研一师姐
他,一个桀骜不逊的大二男生
这两个人.....
居然不得已.....
抬头不见低头见.....
【嗨,我的男人】
大学小情侣,一开始超级搞笑,女主太强悍了,尤其是拿一百块钱去买两块钱的电影票报复男主,女主很单纯很善良但不小白,故事转折前,真是非常温馨,描写的也是校园里最普通的一对甜蜜小恋人,后来吧,哎,只能说男主一开始出发点错了,那种男人想想还挺可怕,故事发展还算自然吧,再虐虐男主就好了!阴险腹黑男主去酒吧灌酒意图博女主同情回心转意,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嘿嘿,被洗胃了,嘿嘿。女主呢是初恋,初恋都很认真的,所以受了伤格外痛,撕心裂肺啊,哎!记得以前跟一个同学说起恋爱,他说,总感觉现在爱的有点力不从心,嘿嘿,初恋受伤了吧,据说现在他等到了真命天女,羡慕啊,哎!
【花点心思谈恋爱】
在这个精神废墟的年代,谁来重新建立对爱情的信仰?
小说一反男追女的传统爱情演绎方式,讲述了女人反其道而行之,如何倒追男人的故事。角度新颖,语言轻松幽默,令人捧腹大笑的同时也引人深思。
【微笑深爱】
莎士比亚说,相爱过的人分手后,不可以做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也不可以做敌人,因为彼此相爱过。
可是,依然深爱着的两个人分手之后,该如何呢?
你恨他吗?那个承诺给你幸福的男子,曾经你以为会给你幸福的男子,忽然冷了面容,硬了心肠,说,对不起,我不爱你。
你还爱着他吗,在你被伤害以后?
如果,再见到他,你会怎样。
我会微笑。
微笑,深爱。
微笑,然后深爱。
【给爱情加点盐:好爱情是算计出来的】
爱情往往是天下女人的死穴。无法想象没有盐的人生,也无法想像没有爱的女人。对于女人来说,爱情就是我们生命中的盐。与其做剩女,像只败犬在远吠,不如从一开始就像经营生活一样经营爱情,像理科生一样去算计。
完美之前,先给爱情加点盐,这绝对是个好主意。盐出五味,五味杂陈才是天下最真的味道,也就是爱情的味道。也许这对爱情有点残忍,但总好过爱情对自己的残忍。
本书是献给爱情的,也是献给女人的。作者是倡导“索斯比女人”的教母,所谓“索斯比女人”,就是生为女人,最宝贵的不是容颜和青春,也不是男人的爱和承诺,而是自己对自己的经营!她们就像索斯比拍卖行的拍品一样,即使几经易手,依然存在升值空间;即使青春不再,照样美丽依旧,照样有人追,有人疼,有人爱。
【何必太多情】
这又是一个关于青梅竹马的故事。
丁逸和沈长东,孩提时便是邻居,一路打打闹闹,直到--他们都长大了。
什么时候,他们的感情在悄悄的改变?
既然注定要牵绊一生,又何必太多情。
这个文看着很温馨,有种淡淡的暖意在心头。推荐!
【良辰讵可待】
苏良辰,她携有情郎即将择日待嫁。凌亦风,他成为传媒大亨衣锦荣归。
五年前校内一对人见人羡的爱侣,五年后再见却处处感觉命运的讽刺与挑弄。
原以为一切早是定局。只是当两人再度一次次偶遇时,记忆的翻涌无力可挡。
也许只是命运的捉弄,他们分离,他们相逢,他们再次相爱。还有那掩盖在幸福下的——生与死的堑沟……
【染指你是个意外】
言羽:你说,咱俩在一块,这事有戏吗?
肖翔:没有。我跟你不熟。
言羽:可是,你刚刚已经染指我了。
肖翔:那是意外。
言羽:你说,你真不用我做你女朋友?
肖翔:不用。咱俩不熟。
言羽:可是,你刚刚又染指我了。
肖翔:那依然是意外。
言羽:肖翔,我决定放弃你了。
肖翔:你敢!我已经染指你了!
言羽:可是,咱俩不熟;那是意外。
肖翔:我就爱染指陌生人,怎样!
女主单纯,男主腹黑!
【一川明月向北】
其实,我并不是非要找到他,然后让他重新爱上我。
其实,我只是想让时光证实,如果青春倒退,你会不会选择爱上我。
其实,我念念不忘,不过是永生不回的青春。
爱情,我给了你。
你拿什么还我。
刚刚大学毕业的女孩陆小川,外在大咧,内心柔软,打听到暗恋五年的学长苏睿人在北京,毅然决然地北上,妄想寻回丢失的爱情。
【大约是爱】
欢喜冤家一开始或许是逢场作戏,可是随着纠缠的不断深入,不论是不甘亦或不屑,真真假假模糊了视线。问世间情为何物,那些经历过的喜怒哀乐,大约是爱。
【作茧自缚】
这世界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在你身边,而你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你在我身边,而我不知道我爱你。
又或者:我们明明这样近,却偏偏一个向左走,另一个向右走。
许多年前,郑谐信誓旦旦地说:“我若对和和有别的念头,就让我被雷劈!”
他坚信理性的力量比感性力量强大若干倍。
许多年后,他以自己完全没有预想到的方式,同时被天雷和地雷,结结实实地劈中了。
【满身风雨你从海上来】
“顺顺,我让你不要跟吴晓光结婚,你听见了没有?你不要和他结婚……”
“顺顺,这辈子我从来没求过人,这次算我求你,你给我一年时间,你别跟他结婚,只要一年, 一年后我们在一起,去哪都行,你别和他结婚。”
“林顺,要么我们一起死也好,死了,也在一起……”
她忽然放弃挣扎,幽幽的说:“敬南,我怀孕了……”
他僵住了,脸上是死一般的茫然。
回望灯如花,未语人先羞,心事勤梳拢,浅握双手,任发丝缠绕双眸,那一个人却只存在梦境里,他终于再也触不到她,那一滴温暖一点一滴从胸口冷下去,最后一丝温度仿佛都从身体流走,整个人结成一块冰,心好似生生被宛去一块,空荡荡的,风来风去,这一生,这一生再不能圆满,顺顺——
鸳梦,往日,星光满天,倾国倾城相守着永远,永远竟如此这般短暂,用尽全身力气,却换来半生回忆。该用什么样的面目来怨恨彼此,该用什么样的力气来铭记那些柔情,何以自处?
敬南,我从来没有这么恨一个人……
【我的邻居很腹黑】
情节虽然简单,但有些地方绝对会让人笑喷,尤其是女主屁屁挨枪子后,杀手的幽怨自白,下午跟朋友转述,还没开始讲自己在路边笑弯了腰,恰恰走到帅哥频频出没的留学生公寓附近,呜,后知后觉,再次泪奔!啦啦啦,校园里荡漾着我银铃般欢快空虚的大笑声……绝对温馨!
【与大神JQ的日子】
本文的男主是一个相当强大的黑客,可以这样说,在电脑的世界中他就是神,而我们的女主是一个什么都不行的超腐大学生,然后两人在游戏中认识,但是说这篇是网游文,还不如说是都市言情,因为网游的部分太少了。剧情波澜比较少,挺温馨的小文
【我靠!被潜了】
绝对的爆笑腹黑温馨的好文,男主又是一个大腹黑,女主又是一个小白。男主开始是女主的老师,女主为了考试就和宋老师做了男女朋友,嗯,俗称:被潜规则了。然后女主毕业后又到了男主的公司去上班,最后两人真正走到了一起。
Ⅲ 爱情故事小说短篇3个
爱情 故事 小说短篇 四季、忘记
夏季,天还很热,学校的操场上有很多个大汗淋漓的孩子,他们在操场上排着整齐的队伍。这是六年级在快要 毕业 之前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拍毕业照。天很热,整个年级都挤在一起,更是热得不行。
来来往往的学生替老师搬运着拍照时的梯子,小个的男生和女生站在那,看着高个的在前面忙活。在这群人中,有一个最不起眼的女孩子,她中等个,棕色的眼睛,嘴抿成一条线,凌乱的头发紧贴在脸上。紧张的看着在前面忙活的学生,急切地搜索着。
忽然,看见了一个戴着蓝色眼镜的男生,脸一红,低下头,可一会儿,她又抬头去寻找那个男生。这个女生叫白墨,而那个男生,叫楚茗。
楚茗是六年三班老师公认的聪明学生,为人虽急躁,但也天生有一种帅气范,让无数女生为之倾倒。女孩白墨却与他不同,她没有聪明脑子,也没有漂亮的脸蛋,用她闺蜜的一句话来说,没了辫子就是一男的。
他们在三年前转到一个班,楚茗为人张扬,可有时又有点犯傻,可绕是这样的他,却成功的俘获了不少女孩的心。可白墨,在他面前,没有一点值得他喜欢,白墨清楚,也明白。
原本像这样的两个人,不该有什么关系,可因楚茗上课爱说话,老师让楚茗坐在了白墨后面,白墨也因为这样爱上了楚茗。
闺蜜看出了白墨的心思,劝她放手,因为它们之间,不只是一点点差距。她的坚持只会让自己受伤。可白墨不听,就这样,一场毫无结果的暗恋持续了两年之久。而楚茗毫无察觉。
楚茗做完事回来,自觉地站回队里,和一旁的男生聊着有的没的,不亦乐乎。完全忽略了白墨关切的目光。
毕业照先拍年级,好多人站在一起,连呼吸都麻烦,好在很快就过去了。接下来拍班级,两张男生,两张女生,最后一个合照,自始至终,白墨都怀着一种难言的痛苦。“这样,就分开了吗?”她轻轻地问自己。
最后一点时间,可以自己找同伴,然后找拍照的照。白墨一直都人缘不好,别人邀请了她也不去。因为一直阴着脸,同学也没说什么。抬头,看到楚茗和几个好兄弟一起拍照,她淡笑,真的要放弃了吗?
径直上了楼,坐在空无一人的教室里,想哭,可又觉得好笑。老师进来,看到教室里的白墨,吓了一跳,好一会儿才出声说:“把他们叫回来吧!”白墨听后石头人似的走出去,把人都叫回来。
楚茗气喘吁吁地进来,坐好后拿着水瓶几口就灌了下去。白墨注意着他的动静,看他没什么动作,有点伤心,但她清楚,这一切只是自己一厢情愿。
假如真爱,从不存在。
她们心中都有自己的理想的初中,当然,无数个人想近离这不远的一个县城的学校。可无缘,谁也勉强不了。
两个人的关系就这样淡淡的,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小进中的考试渐渐将近。两人注定了不能在一起。
楚茗想尽县三中,可白墨的基础摆在那,她,不可能和他一起进入一个初中。一切,像履行了生命的轨迹,他们的命运线,永远不能相交……
考完了试,一切悄然落幕,白墨清楚,两人注定分离。去拿自己的中学录取单时,白墨找了好久,楚茗没有来,听同学说,他回了自己本来该去的地方。再也见不到了。
两人的生命就像被隔了一道墙,永远不能看到对方。而这道墙,是性格,是地点,是身份……是四季。
爱情故事小说短篇 亲爱的,请在吸烟时吻我好吗?
男孩和女孩认识是一个来严热的夏天,男孩有23岁,女孩只有20岁。他们只见过一次面。男孩就认定女孩是他一生的伴侣。过了几天,男孩不知从哪弄来了女孩的联系方式。于是他们就聊了起来。就这样聊了一段时间,两人相恋了。女孩接受男孩并非喜欢他,而是因为这样不无聊。但是男孩很爱女孩,为了女孩让他干什么都愿意,但是女孩总觉得他不够好,说他小气不够关心他,总爱拿他和别人比,或许是男孩的表达方式不对,才导致让女孩误会了,其实女孩很花心也可以说是见一个爱一个的。男孩一天到晚都担心会失去女孩,因为他知道女孩的追求者很多。
他们在每个人眼中都是让人羡慕的神仙着侣,因为男孩太爱女孩的缘故,他们从不吵架,处处让着女孩,不让她受半点委曲,这样女孩还经常对他发火,但是他生气了也不会说,在她面前还是笑嘻嘻的,有这样的男孩让人人都觉得女孩好幸福,最可笑的是大家都认为男孩是灰太狼,女孩是红太狼,现实中女孩确实很霸道,活泼,可爱。
男孩对女孩百般的好,无可挑剔的好,让女孩慢慢地爱上了男孩了,对男孩已量百般的依赖,只要不是女孩花男孩的钱,找他,骂他。她都会心疼。女孩也越来越爱男孩,一天不见就很想他。男孩有了轻微的感冒都会去买药了,从但是这又能代表什么呢?女孩是偷谈的爹妈不知道,她很明白和男孩是没有结果的,因为她爸妈是不会喜欢这样的男孩的。就这样谈了3个多月了。
有一天,女孩往常一样约了会回家,看到了一个男的和她妈妈有说有笑的,女孩打了招呼,那男的也示意了一下。母亲走过来对女孩说:“冰儿(化名),你看清楚了,他是谁啊!”女孩瞪大了眼睛看了一看笑着说:“哈哈!你不是小时候我家隔壁的那个鼻涕虫啊!”女孩母亲忙说:“什么鼻涕虫啊!人家现在可是老板啊,你个丫头没礼貌。”男的说:“没关系的伯母。”女孩说:“你什么时候当的老板啊!”男的说:“我只不过是有几家电脑店啊!不是什么老板,不用客气。”这时女孩的母亲说:“你们出去玩公吧!我去烧饭,过会回家吃啊!”女孩说:“等我一会,我去拿样东西。”女孩拿了一张从房间里出来说:“走吧”
他们走在小区大门时,男的仁杰(化名)把手肘举起来,示意让女孩挽着他,在女孩的心中一直把他当哥哥看待。于是没有什么顾忌也就笑着挽了上去。但这一幕正好被在小店吃饭的男孩看到了,他回了房间躺在床上想。!
这一边,女孩对仁杰说:“你猜我手上拿的是什么啊!”“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是我们小时候过家家的结婚证书!”“哇!你怎么还是那么聪明啊!”仁杰用手刮了一下女孩的鼻子说:“就你那点心思我还能不知道啊!”女孩笑笑说:“小样,说的你好像很懂我一样的。这么多年不见去哪发财了啊!”:“哪有啊!我读初一那年,我妈生病了要去北京看病,我们全家就一起去了,就在那定居了,我没考上,就去给人当学徒,有了点积蓄就去投资了啊,没想到赚了两番还不止,就开了店,半年之内有了四家分店了,呵呵......!我现在什么都有了,就是缺个管家婆啊!”女孩淘气的说:“管家婆啊,那你来找我就找对了。我有好多漂亮的小姐妹啊!给你介绍几个”仁杰看着女孩说:“我谁都不要,因为我心里已经有一个了。”:“你都有了,那还就什么缺个管家婆啊!”“但是不知道人家同意不同意啊!”:“你这么事业有成,,人又帅,人又是那么的好,人家肯定一百个愿意啊!”仁杰激动的对女孩说:“真的吗?冰儿你愿意嫁给我吗?”女孩被吓了一跳,仁杰接着说:“我小的时候就喜欢你了,你知道离开你我是没办法啊!天天都想你啊!我发了誓要等我事业有成时才来向你未婚,因为我不想让你跟着我受苦。冰儿像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这时女孩的手机响了是男孩打来的,女孩当时的心好乱好烦就把电话挂了,男孩再次打就是关机了。这时男孩很伤心,流下了眼泪,心想他彻底的失去了女孩,他就这样消沉了下去,到了楼下的那个小滩一个人喝起了酒来.女孩和仁杰回了家吃守了饭,仁杰说:"伯父,伯母,我走了,你们要好好注意身体啊!有空去我那坐啊!""冰儿送下仁杰啊!"他们到了楼下各处留下联系方式,当女孩转身要回家时,仁杰叫了女孩一下,一把把女孩拉过来,吻了她一下,这时女孩害羞的说:"讨厌"就跑了,仁来对着女孩跑去的方向说:"你是我的了,别想跑"特别不巧的是这一幕又让正在喝酒的男孩看到了,他更加的心碎,拿起酒瓶就灌了.
女孩回到家,母亲笑笑说:"冰儿,仁杰不错啊!妈妈看得出来他很喜欢你,你看人家又是个老板,每件很好啊,可要把握住啊,你也不小了,妈妈说这些是希望你以后能好过点."女孩不耐烦的说:"妈,我知道了.我自己会想好的."于是就回了房把门关上了,母亲对着父亲说:"你瞧下你孩子,脾气越来越臭了."
晚上女孩躺在床上,把手机打开,看到了三十几个未接电话都是男孩打的.女孩就打了一个过去,但是男孩的手机是关机的,肯定是自己不接电话男孩生气了,她又想到男孩不会生她气的.于是就安心了,但又翻不翻去都睡不着,就偷偷的起来去找男孩了,去他经常去的网吧,酒吧找男孩,女孩在那个9点半酒吧找到了男孩,她看到男孩在那使劲的蹦,好像是在发泄什么.女孩把男孩叫了出来,女孩问他怎么了,男孩不说话就一直看着女孩在那摇头,女孩感到很奇怪就说:"对不起,原谅我好吗,我不是不接你电话,是我的手机没电了,自己挂的."男孩听了说:"真的吗?""傻瓜,我怎么会骗你呢?""那你告诉我去哪了好吗?""我刚和我的一个多年没见的好朋友去散步了,聊了一些我们以前的事啊!我只把他当哥,我现在心里只有你,相信我好吗?""但是我怎么有种不好的预感,我感觉我和你不久就要..........."男孩没说完女孩就用手捂住了他的嘴,男孩一拉就把女孩抱过来,吻了5分钟,吻过后女孩依偎在男孩的胸膛上,这时男孩拿出烟来抽了起来.女孩想在他吸烟时吻过去,女孩很享受这样的感觉,但是她犹豫了,她没这么做,女孩想在男孩的生日上这样做,因为女孩虽然很爱男孩,但是女孩从未主动吻过男孩,再过几天就是男孩生日了.
男孩的女孩住在一个小区里,他们手牵手的出来的,不知何时的母亲出现在他们的面前,母亲把女孩拉过来气愤的对男孩说:"你别赖蛤蟆想吃天鹅肉,我女儿是不会你在一起的,她已经有婚约了."女孩大声说道:"妈,你怎么能这样说他呢/我和啊林(化名)是真心相爱的."母亲更加气愤和伤心的对女孩说:"你居然为了一个认识不久的人而对我这样说啊!"男孩知道女孩一直很孝顺的,男孩怕她们母女伤了和气就对女孩说:"快和你妈妈回去,好好哄哄她,别这样了.""你别在这假好心,都怪我自己没把女儿管好.""够了,妈.你别说他了."说完女孩就跑回家了.母亲对男孩毫不客气的说:"小伙子,别再缠着她了,她有婚约了,这个月底就在结婚了,她只是和你玩玩的."于是就走了.男孩站一原地深思了片刻便回了住处.!
女孩回到家就关上了门,母亲也随后回来了对着女孩的门说:"你这个死丫头,我就觉得你最近不对劲,老是那么晚回家,原来是偷偷的和那个小子在一起,你也知道妈妈不喜欢那种的,怎么这样来气你妈妈呢,如果你要和他去就别一认我这个妈."女孩捂着被子在哭,她担心的一天终于来了,她想了很久,她知道很爱男孩,没有他不行,女孩决定了死都要和男孩在一起.她不想就这样抛了自己的幸福.她想的非常清楚,她准备发短信给仁杰和他说清楚,但是看了下钟已经是11点多了,她怕打扰到仁杰休息.!
第二天,女孩去上班.刚去到楼下时就看到了仁杰在等她,女孩走向前说:"我正准备去找你呢?""呵呵!是吗?那我的未婚妻上车吧!"他们开走了,当时男孩就在小店里买烟他听到了所有的话,他本来不信女孩母亲说的那些的,可是他刚听到的对话让他已经是非常相信了,就在这时,女孩母亲去过来对着男孩说:"你也不错啊!但是我女儿不是你以后的伴侣,她不适合你,你看到了吧他们俩从配啊!她们是去商量结婚布置去了,仁杰也向她未婚了,她也答应了.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男孩听完这些话,感觉比千针扎还难受,他不再相信女孩,甚至他想逃避女孩,恨女孩,但是他不明白,女孩这什么要骗他.
女孩和仁杰来到了啡咖厅,女孩说:"你听我说仁杰,我承认我小的时候是很喜欢你,但是我们也多年没见了,我已经不爱你了,我爱上别人了,我对你很抱歉,我现在只是想把你当哥.""冰儿,我见到你那天我就感觉你心里就没有我了.我还以为我会有一线希望的,你都这么说了,我``````呵呵!只能祝你幸福,如果你和他分了别忘了还有我,我会等你的.""真的对不起.""不用对我说对不起,爱本来就是自私的,你爱不上我不是你的错,只能说是我的魅力不够.你还要去上班不啊!我送你去吧!""好,谢谢!"
女孩心里很乱就想起了男孩,她拿出了手机打了过去,关机,女孩想男孩从来不会关机的,他是那么的爱的她.她开始有种不好的预感,于是她提早下班去找男孩.女孩这次找遍了都没找到男孩.她很失望的回家了,看见妈妈,妈妈一看到女儿回来就问她和仁杰怎么样了,女孩把事都说了,不料她妈大发雷霆,女孩感觉到了她妈好像知道仁杰来接她的事,她开始怀疑男孩的失踪是和妈妈有关就问了她,她妈妈也没瞒她说了.就这样母女吵架了,女孩跑了,她很生气,她来到了男孩的房间等他,男孩曾经把钥匙给了女孩一把的,女孩等啊等啊等.她等了一个晚上男孩都没回来.打电话运去都是关机的.第二天女孩没去上班是接着找男孩,她想到了男孩的朋友.她来到上次找到男孩的那个酒吧看到了他朋友们,女孩很高兴,她把他叫了过来,他起初白了女孩一眼,女孩不明白.他走过来说:"你来干嘛啊!还嫌害得我的兄弟不够啊!""这话从何说起啊!他人呢,我要见他.""他早就走了,离开这个地市了,""不会的,你骗我,她是那么的爱我,""你把他伤的那么痛,你醒醒吧!他走了,不会回来了,也主伐你以后别来找我."说完就走了,女孩彻底的崩溃了,她回到了男孩的房间,没开灯.
第二天,就在那个房间里有好多人,因为女孩死了,她是带着遗憾死的,她吃了大量的安眠药死的,手里还死死的揣着一张纸和一份礼物,这时男孩出现了,他根本没有离开这个城市是因为太伤心了才躲起来安静的。他看到心爱的女孩为他这样,他看后悔莫及,他把女孩的纸拿了过来,是一封信。
“亲爱的老公啊林~~~!
我好喜欢你,真的,我对你的爱是永世不变的,因为我不好把你弄气了,所以我就惩罚自己先离开这一段时间,没有我你要好好的,别太想我,呵呵!老公今天是你的生日,我有给你准备生日礼物哦!很漂亮的,其实你知道吗?我最想给你生日礼物不是这个,我从来没主动吻过你,我好喜欢你吸烟的样子,所以我想在你生日那天吸烟时吻你,可是现在不了了。希望我能在下辈子吻你,好吗?答应我!亲爱的,我真的想再看你一肯,我好舍不得你啊”
男孩看守了信打开了女孩送的礼物,里面是个杯子,杯子上是男孩和女孩甜蜜的照片,那都是女孩手机上的。杯子里还有一张纸“下辈子我要真正当你老婆,一定会在你吸烟时吻你!”
晚上男孩在坐在女孩身边握着她的手哭,第二天依旧在这个房间里挤满了人,因为男孩死了,他死的很安祥,手是牵着女孩的,在他的肚子上也是写着一封信.!
爱情故事小说短篇 哭泣的心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假如妩媚在这世上最依赖的人是陈涯,那陈涯肯定是这辈子最疼爱妩媚的人。
很多父母都重男轻女,也许在他们的世俗的眼光里,男的可以传宗接代,延续香火。女孩早晚要嫁人,是别人的。妩媚就是生活在这样的家庭,她的父亲是个赌徒,经常发酒疯,看妩媚很不顺眼,喝醉酒了对妩媚不是打就是骂,妩媚很怕自己的父亲。但是妩媚很快乐,因为她有一个在这世上最疼爱的表哥,还有一个最爱她的母亲。妩媚的表哥叫陈涯。
看到妩媚在草地上欢快的样子,陈涯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流了下来。妩媚,可怜的妩媚,你真的开心么。陈涯喃喃自语
涯哥哥,涯哥哥,我想玩石头,剪子,布,你陪我玩好么。输了要背我,不许赖皮。妩媚光着小脚丫,欢快的跑到陈涯的身旁,小手摇着陈涯胳膊,很天真。嗯。陈涯宠溺摸着妩媚的小辫子。
玩石头,剪子,布,妩媚每次都会赢,因为妩媚纯真的只会出剪刀,而陈涯永远都是出布。那天,是日落,云很美。在陈涯的背上,妩媚很可爱,小虎牙咯咯地笑个不停。也许在妩媚眼里,她的涯哥哥是最好的。
妩媚,你的梦想是什么。在晚霞下,陈涯牵着妩媚的小手,轻轻的问。
我希望自己像个小燕子,自由自在飞翔,希望涯哥哥永远疼着我,希望爸爸不在讨厌我…妩媚扳着小手指,一件一件的数着单纯的梦想,小脸有点暗淡。陈涯心中一痛,那一刻的画面深深定格陈涯的脑海里…
妩媚,要永远快乐,永远不要有悲伤,答应涯哥哥好么
嗯,涯哥哥,我会的…
时光荏苒,三年的青春悄悄在指缝盛开、凋谢…妩媚15岁了,岁月褐退了妩媚往昔的稚嫩,把妩媚打扮的很美。婷婷玉立,白皙的皮肤,乌黑的秀发瀑布般垂直披肩,恬静的脸庞很纯真,清澈的单凤眼有些忧郁。妩媚似乎懂了很多,变的不爱说话。或许只有在她的涯哥哥身边,她依旧是纯真的只会出剪刀,小虎牙咯咯笑个不停的妩媚。那一年,陈涯比妩媚大两岁。
这几个月,妩媚很开心,她的父亲改变了,对她很好。因为妩媚的母亲怀孕了,在医院用b超检查出来是男孩。那段时间,每到日落,妩媚喜欢拉着陈涯的手在草地欢快的哼着那首叫做小芳的歌,然后依在陈涯的肩膀对着晚霞大声叫,我有弟弟了,我有弟弟了…妩媚的笑容就像盛开的百合花,绽放着清香,芬芳了春的季节。陈涯总会用手轻轻的帮妩媚理顺被风吹的有些凌乱的秀发,动作很柔,很柔…
然而,就在妩媚憧憬着美好时,命运却开了个天大的玩笑,夺走了妩媚一生的欢颜…
那天,妩媚的母亲分妢了,妩媚和陈涯在学校,他们家离学校很远,因此在学校住,一般都是一个礼拜才回来。陈涯的父母不在老家,医院就只有妩媚的父亲。在医院里,医生告诉妩媚的父亲,产妇在分妢时,因为以前太过劳累,出现难产的情况,大人和胎儿只能选择其一。妩媚的父亲听到这个消息,犹豫了两天两夜,妩媚的母亲痛了两天两夜,最后,他在胎儿的选项中签上了他的名字。可是因为时间拖得太长,最终,大人和胎儿都没有保住。
在妩媚的母亲准备下葬那一刻,妩媚和陈涯赶了回来。那天,妩媚疯了似的扑在她母亲的棺材上,满眼泪水,撕心裂肺叫她母亲不要离开她…那天,妩媚疯了似的扑向他父亲,抓住他的衣服,撕心裂肺的喊为什么…
都是因为你,是你害死你母亲的。假如你是个男孩子,你母亲也不会死。你是个灾星,你是个灾星…、妩媚的父亲一把推开妩媚,有点癫狂,说话很恶毒,像把尖刀,刺进妩媚的心脏。
我是灾星,我是个灾星…涯哥哥妩媚是个灾星,是么。跌倒在地上,妩媚喃喃自语,梨花带雨的脸庞转过身看着陈涯。看着妩媚凄苦的眼神,陈涯的心很痛,泪水在脸上不停的滑下。
妩媚,你答应过涯哥哥,永远要快乐,永远不要有悲伤,你忘了么。陈涯紧紧的抱着妩媚,轻轻得帮妩媚擦着脸庞不停滑落的眼泪
涯哥哥,可是妩媚的心好痛,好痛、、、妩媚在陈涯的怀里晕了过去。娇小的身子显得很可怜。
那天,陈涯滔天大怒,冲向妩媚的父亲打了起来。妩媚的父亲不敢还手,他很怕陈涯,在他的印象中,陈涯很猛,是个烂仔,认识很多吸白粉的,他怕陈涯会报复他,那天,陈涯拿着铁铲砸在妩媚父亲的腿上,把他的脚打段了。
自从,妩媚的母亲死了之后,陈涯很少看见妩媚笑了。每到日落,陈涯都会陪着妩媚看晚霞,霞光很美,只是少了曾经的欢乐。
涯哥哥,在这世上,我只剩下你一个亲人了,我们找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过着平淡的生活,好么。有一天,依然是日落,妩媚突然扑在陈涯的怀里大声的哭着说。
陈涯沉默了,在他的心中,他很爱妩媚,但那只是疼爱,是哥哥对妹妹的疼爱。陈涯的沉默,让妩媚眼中的一丝云彩彻底的暗淡了。那一刻,陈涯的心在滴血。
第二天,妩媚走了,去了一个不知名的城市…
陈涯很担心,在妩媚走的第二天,告别了父母,背上简单的行李,也走了。
在这几年,陈涯背井离乡,漂泊过很多城市,认识了一些人,经历一些事。年轻的人沧桑的心,一颗沧桑的心只是为了寻找一个叫妩媚的女孩,希望在某段时间,某个地点能够相遇,能够抹去妩媚心中的伤。希望妩媚在某个陌生的城市能够明白陈涯很思念她。2011年,陈涯患上了忧郁症,每到日落陈涯都会坐在陌生的草地,有时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总会自言自语的说,妩媚,涯哥哥爱过你么,真的不爱过你么…
每到过年,陈涯都会回家,看着父母更苍老的脸庞,鼻子一酸,眼泪流了下来,有点咸。爸妈,儿子不孝,让您们操碎了心。
在老家,有个看起来有50岁的老人疯了,脚有点坡,扶着一条木杖。每到吃饭的时间,他都会跑出门外大声叫,妩媚,你在哪里,该回家吃饭了…
在家乡的草地上,陈涯跪在日落下,双手合十。
上苍,希望你能够保佑我的父母能够半世欢颜,希望妩媚能够永远不要有悲伤,永远开心,不要像我一样。我陈涯愿减寿二十年去交换…
写下这个故事,是希望各位感性的读者能够一直转载下去,希望有一天,有一个叫妩媚的女孩在一个陌生的城市能够看到,明白她的涯哥哥很思念她,明白一颗哭泣的心在乞求着她的原谅…
Ⅳ 求好看的短篇言情小说。
三十六计擒将军
作者:裘梦
她不是在二十世纪准备要野餐吗,
怎么一晃眼,
就被一群爬虫类给扔到古代大漠来了?
在她正咒骂那群没良心的生物时,
忽然出现白马,呃、黑马将军来救她,
不过这男人也真多疑,
害她不得不瞎掰个理由来搪塞他——
遭沙漠强盗抢劫,随侍都被杀光光,
呃……她也知道这样的理由很牵强,
可电视上不都这样演的吗,
而且为了报答他的救命之恩,
她可是卯足了劲要帮他治隐疾喔!
结果他竟然如此不识好歹,
老说她处心积虑想整他,
好吧,她的确是有些存心不良,
但也要他的反应有趣才玩得起来啊!
抱得财女归
简介
这一身男装的女人也太谜样了吧!
从天而降不希奇,
身上的钱袋还会源源不绝地涌出银两来,
杰克,这真是太神奇了!
但他向来不缺“抠抠”这玩意儿,
只对名为“温柔”的她有兴趣,
想尽办法“请”她回家来作客,
却被家人误以为他有断袖癖,
为了姑娘的清白声誉著想,
只好劝她换上裙装,恢复女儿身,
不仅如此,他善尽做主人的责任,
热情无比的将自个儿房间让给她当客房,
三不五时摸上她的床“关心”客人,
可她却无法体会他的用心,
老以拳打脚踢外加河东狮吼来相待,
呜呜呜……他怎么都看不到她的温柔啦?
来自远方的恋人[书籍简介]
为了证明外公不是[疯子],更为了一大堆的$$,
她发誓她一定要拍到唐太宗的[玉照],
于是甘冒生命危险乘着外公发明的时光机飞到唐代.
只是,她竟忘了挑地点,差点[曝尸荒野]!
就在她饿得头昏眼花,突然---一只鸡腿凭空出现!!
岂知他的恩公竟是个跩毙了的八岁男孩,
为了报救命大恩,她好心与他共用一条毛毯,
怎料,这小子不但偷了她的初吻,还义正辞严的表示--
他们已经[睡过]了,她就是他的[女人],注定嫁他为妻!
她才十九岁耶!带着一个[拖油瓶]像话吗?
幸好三天后她就拍拍屁股走人,回到现代,
可是没想到一个月后--为了缉捕抢匪,她再次光临唐朝.
一夜好眠,直到日上三竿,她正要跟周公说拜拜,
却被冒失鬼的敲门声吓死,她一开门--
来人竟一个箭步狼狼抱住她,害她差点喘不过气来,
仔细一看,他居然是那个[长大]了的小男孩......
乐极生悲
书籍简介]
呜……她真是衰到家了!生前路痴就算了,居然连死后魂魄也迷路,飘到这个历史课本上没记载的鬼朝代,还自作主张胡乱附身,害她不得不在这儿重新做人!不过这个新外壳倒是挺不错,拥有天使面孔、魔鬼身材……啥?!这儿的审美标准是脂肪愈多愈美丽?怪不得那个衣黑心更黑的护国师对她「日也操、暝也操」坚持要把柔若无体的她锻炼成铜筋铁骨!唉~虽然他笃信「朽木」可雕、一定能够彻底改造她,但是这种每日三餐+消夜的「热情款待」实在教人吃不消,让她忍不住想把身躯「物归原主」,省得自己再受苦……
顽石也点头
[书籍简介]
作弊?像他贵为花神之最,岂会降格徇私偷跑步?不过就是抽中一个“点石成人”的任务而已……什么?光点一颗顽石就要花个一百年?那他的大头觉怎么办?呃……偷跑就偷跑吧,谁教其他花神不知变通,输了也是活该!咦?这是他在人间的长相?人丑头又大?青……青天霹雳呀!难道这就是他神鬼勾结的报应吗?不会吧……再说,动了点手脚,他也没好命到哪里去啊,先是投胎姐妹不成,变兄弟;还教他那个灵石兄长处处欺凌他这个可怜没人爱的大头弟弟……唉,看来这是上也只有那梦里看不清容貌的好姐姐不嫌弃他了,反正梦里都肌肤相亲过了,为了她,他甘愿努力地等……
金锁姻缘
[书籍简介]
一段奇缘促使她穿越了数百年的时空……
莫汝儿——一个明朝京城富豪侍妾的女儿,
因着某种因缘际会而得以和现代女子丁月兔互通声息。
月兔灌输她男女平等的观念,
又教她学会了许多新新人类语言……
刁钻的莫汝儿究竟「运用」了什么手段?
让那平素冷酷寡言的王爷兼平西王爷视她如珍宝?
而丁月兔——她的姻缘路?
追月 [书籍简介]
听说,今天是几万年来火星离地球最近的日子,
不知道会不会一个不小心就——碰!
呃……现在是什么情况?
大房、二房、三房,还有家妓,现在连丫鬟也……
这年头的男人啊——好欠扁!
要是她的男人,她才不允——
唔,他作什么拿那双迷人的美眸像盯猎物一样盯着她?
还为了她,特意在妓院过夜?这……这什么跟什么呀!
呜呜,早知道她先前就多谈几次恋爱,累积一些经验值,
现在也不会在这里全数赔上了自己的感情了!
乱了乱了,火星没撞上地球,却撞乱了她的一生,
可是,她好象不那么在乎了……能不能回去……
不重要了!她的男人要紧!呵——
没心没妒[书籍简介]
嘎?她若不允许他纳妾,就得服毒自尽?不甘啊……
虽妒、虽不甘……就自尽吧,
免得每见这男人一回便要吐一回!只是没料到--
啊啊啊,这是她吗?她真满二十岁了吗?
怕是十五不到吧,这样一张娃娃脸……该只有十一岁吧!
十一稚龄?不会吧?只有十一稚龄会有这等身手--
碰呯铿锵……噢!好痛……
哎呀!也不知道她那来一身邪门功夫,
动不动就把这俊美却冷情的救命恩人一掌打飞黏在石墙上,
真的……她真的不是故意的,她也很无辜呀!
那知道一个跳井不成,她的世界全变了!就说这救命恩人--
呵呵……先声明,他并非惧内,他只是……无奈呀!
驭风粉姑娘
[书籍简介]
大色狼、小人、败类、人渣、下三滥!
除此之外,他的小名还有:喂、坏胚子!
但她对他最「正式」的称呼是「大灾星」,
因为她一遇到他就坏运连连,「霉」星高照,
其实他也算是她的救命恩人,但她也救过他,扯平了!
更何况那恶运可能是他带来的,
没办法,她就是这么不讲理,难以沟通,
谁教她是来自二十二世纪某研究所的新人种,
叛逃不成,误入时光机来到贞观年间,
而唐朝美男子是富可敌国的穆家堡少堡主,
一眼看穿她没有喉结是女扮男装就喜欢上了,
见她粉粉嫩嫩、秀色可餐,封为「小粉儿」,
大灾星和小粉儿,南辕北辙,有戏好看罗!
我爱你,最重要[书籍简介]
被人栽赃说偷了稀世翡翠
啧!小事一桩,本姑娘还不放在眼里
莫名其妙地来到古老的唐朝?
呃,既来之,则安之嘛!
众人批评我不守礼教、水性杨花?
哎呀!那些八股规矩干我何事!
哦,你问我什么是我觉得重要的呀?
且听我大声道来——
我爱你,最重要!
战神冽风
[书籍简介]
五胡乱华时的匈奴营地!
天哪!这就是她的劫数吗?
坐着「时光回溯机」乱乱跑,
竟到了这儿。
不但莫名其妙被当成圣女,
还被这霸道又残忍的战神给看上,
指名要献上她才肯化解战争。
还好有万全的准备,这迷药加毒药,
她该可以保全吧……
哎呀呀!她又心软了,
套出了他的真心话后她竟下不了手,
还想要改变他……
啊!她想得太简单了吗?这噬血的眼神——
这下,要赔上的可是她的后半生啦……
不恋今人爱古人
书籍简介]
她意外地掉入结界空间来到了遥远的元代,
竟碰到元世祖朝的猛将博尔术
开始了一生一世也忘不了的时光之旅,
博尔术冷傲威严武功盖世
对眼前这个服装古怪行为莫测,
能知过去未来的女孩是天外来客
还是异国间谍,
人遗留在远古的年代,
当找到缺口回到属于她的世界,
却意外地发现心仪的英雄再也唤不回
这段跨越七百多年的爱情故事,随时光隧道穿梭古往今来,终于……
傲气少主妙千金[书籍简介]
他竟然敢逃婚,分明是给她难堪嘛!若非为救父亲逃过奇异的命运劫数,她也不会大老远从二十世纪沦落到宋朝,好不容易适应老祖宗的生活,他却又害她成为洛阳人的笑话新题!为拉回美须爷爷与「霸地寨」的颜面,她毅然决然「整装备战」--矢志直捣那什么「雄天堡」复仇雪耻!但她不会笨得以真面目招惹他的嘲讽,嗯,扮成公子哥,他绝对想不到……
「逃婚」是为遂娘宿愿,其实他从未见过未婚妻,这桩「婚事」自始至终全是娘亲一手主导的,的确,她对「霸地寨」二十几年的恨是该「反击」了,身为少主,他也该为「雄天堡」所受的委屈尽点义务,他不愿意再与「霸地寨」牵惹瓜葛,「逃婚」算个了结,可是未婚妻的「弟弟」竟不畏艰险的前来拜访他,嗯,好个翩翩公子能文善武,却多了点「柔媚」,小公子挑衅「洛神射手」的结果是--在跨世纪的宋代天空,卷起雄天霸地狂旋风……
我来就郎
[书籍简介]
她只不过是比较喜欢看小说而已,
为什么让她大学第一年就被当掉?
她只不过想发泄一下而已,
为什么一下子就“泄”到了一千年前?
无故戴上了摘不下来的紫金镯不说,
还跟一个棺材脸同吃同睡,受苦受累!
但是不知从何时起,
一颗芳心已经不再属于自己。
可恶的是,
这个不爱言语的袁师傅竟是江湖药王!
哇咧,小女子穿越时空而来断没有做妾的打算,
你不来就我是吧,
好,豪言壮志,我来就郎!
冰心戏石心
[书籍简介]
四冰美人只剩她还没销出去,
为了省麻烦她乾脆躲到山里头,
却一不小心落到他这野人设的陷阱里,
而爱上这个脑袋时常转不过来的「笨石头」,
亏她还是名闻天上的龙门总管,
难不成这是上天给她的惩罚,
不过被他娇宠的感觉也不错,让她愿作古人妻,
只是他这一大家子的人,不但性情怪、名也怪,
又是黑水沟、白死尸,还有木桶加红鸡,
看来她可得好好整治这群人一番,
但她没想到大胡子下的他,竟长得和王爷世子一个样,
难道之中隐藏了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天使之翼
[书籍简介]
哇~~不知是老天爷太喜欢她,还是太恨她了,
不但让她有个悲惨的「今生」,还异想天开的让她这个现代人变成「古人」, 甚至得代替人家嫁到鸟不生蛋,狗不拉屎,乌龟不靠岸的塞外大漠去!
好在她未来的ㄤ看起来头好壮壮,应该可以让她的未来粉美满、粉幸福, 只不过,为了满足她小女孩想被宠、被疼、被爱的恋爱幻想,
她决定要先彻底的消除他那满脑子乱七八糟的沙猪理念, 除非他已经完全懂得什么叫做「现代人」的夫妻相处之道,
否则,即使她非常哈他英俊潇洒、雄壮威武的美男色, 她也宁愿作个拒绝上床,夜夜抱着空气入眠的新婚小娘子……
咦?看她那副女权至上,准备爬到他头上撒野的恰北北模样, 他不但没有努力贯彻他的「驯妻」理念,反倒有种心动的感觉?!
那A按呢咧?他是不是太纵容她了?他的报复呢?他的虐妻一百招呢? 他原先不是想故意逼得她另找「慰藉」,然后名正言顺的撵她回家吃自己吗?
可这会儿,才看见她对别的男人笑一下,他就活像喝了一大缸陈年老醋似的,恨不得挖了所有男人的眼睛,只有他看得到她的美!所以啊……休妻?!看来,他不先被休夫就该偷笑了喔……
交错时光的爱恋
[书籍简介]
带着梦幻的期待
她穿越时空成为他的新娘
活泼柔媚的她
一再牵动他冰冷孤独的心
爱,弥补了千年的距离
串起彼此的心……
Ⅳ 求一部短篇小说,结局是偷欢的男女掉进稻草堆里闷死了
“宝贝,...给我...
”不,不要!“网瘾少女护着手机,坚决不给。
俊美矜贵,浑身上下透着禁欲气息的男入微微叹气,
只能俯身下去抱住少女。
“又不听话了,嗯?“清冷磁性的噪音,撩得她耳朵酥软,立刻没骨气的把手机上缴。
他是身份尊贵,高不可攀的厉家大少,也是商界霸主,隐世贵族。她只是身世普通,被继母设计,骖遭陷害的小可怜。一次意外,他出现在她的世界。从此宠她宠她还是宠她。全S市的入都知道,厉少有个心头宝,捧在手里含在嘴里,生怕她受丁点委屈。学业亲自辅导,游戏亲自陪练,就连拍个戏,也要包场砸票。本书原名《萌妻甜蜜蜜:厉少,放肆宠》
Ⅵ 推荐十部经典短篇小说
长篇小说往往篇幅长,容量大,情节复杂,人物众多,结构宏伟。短篇小说则篇幅短小精悍,情节简洁,人物集中,结构精巧。前者体现的是作者的叙事抱负,后者更体现审美与情趣。现在社会生活节制快,生存压力大,极少有人能沉下心来去啃“大块头”的世界名著。
所以,我推荐十部国内外经典短篇小说,闲暇时,耗二十分钟甚至三五分钟,享受文学经典给予人的慰藉,提高人文素养。好吧,这理由太巨大,换个小理由——打发时间,充实一下寂寞空虚冷的灵魂。
1《孔乙己》——鲁迅
推荐语:
有人问鲁迅,在他创作的30篇短篇小说中,最喜欢哪一篇,鲁迅回答说是《孔乙己》。《孔乙己》不但是鲁迅最好的短篇小说,也是中国乃至世界短篇小说的巅峰之一。
这篇小说,我们初中时就曾在语文课本中学习过,也许一辈子都不能完全读懂。孔乙己是一个非常饱满的艺术形象,在他身上集中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悲剧,他身上折射了一个时代的悲剧。“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可是现在和将来还有无数孔乙己活着。
我们写作,或者与人交流时,如何用一件道具,表现一个人死要面子,穷困潦倒,好吃懒做?鲁迅只用了一件长衫,两句话。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穿的虽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洗。”
2《命若琴弦》——史铁生
推荐语:
小瞎子是老瞎子的徒弟。师徒以拉三弦琴说书为生。
小瞎子爱上了一位美丽的山里姑娘,还把初吻给了她,姑娘嫁了别人。老瞎子的师傅在临终前告诉他有一张复明药方,只要弹断一千根琴弦,这张药方就能让他的眼睛看到世界。
这张药方支撑着老瞎子坚持了几十个个春夏秋冬,老瞎子唯一的人生目标就是将一千根琴弦弹断,看到光明,看到山山水水,看到小芳。弹断一千根琴弦后,老瞎子发现复明药方不过白纸一张,他找到了失恋后的小瞎子,对他说:“是我记错了,是一千二百根,师傅记错了,记住,是一千二百根!”
命若琴弦,琴弦虽然坚韧却也亦断,这不就是我们丰盈又脆弱的生命吗?
3《古典爱情》—余华
推荐语:贫寒学子柳生入京赶考,在一座大宅的阁楼邂逅了富家小姐惠。屌丝逆袭白富美的桥断不回出现在余华的小说里。在故事的五分之二处,一副余华氏暴力美学徐徐展开。
“公子切记,不管榜上有无功名,都请早去早回。”后面的情节,可以拍成恐怖片了。
余华常自诩以川端康成为师,连这篇故事的男女主角的名字——柳生和惠,都是日本烂大街的名字。可是这篇故事的叙述语言极具中国古典美,情节一如既往,像一张散发血腥味的温和笑脸。残忍与瑰丽的外衣下,隐藏着淡淡的温情。
4《河边的台阶》——泰戈尔
推荐语:
第一,如果直接叙述一对男女的爱情故事,情节难免令人乏味。大诗人泰戈尔玩出了新花样,借助河边台阶的口吻讲一个女人等待苦行僧丈夫的故事娓娓道来。——“如果把发生的事情都印在石头上,那么,你就可以在我的每一个台阶上读到许多昔日的故事。你如果想听过去的故事,那就请你坐到我的台阶上来;只要你侧耳细听这潺潺的流水,你就可以听到过去无数动人的故事。我现在还记得从前发生的一个故事。那天也像今天这样。”
第二,爱情与信念的两难,苦行僧是爱自己的妻子的,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民国电视剧里经常有这样的画面,一些仁人志士和美女发生关系后,都会深情地凝视着她,悲凉道:“奈何七尺之躯,以许国,再难许卿。”然后,提上裤子走人,给世人留下一抹倔强的背影,继续轰轰烈烈地闹革命。这也是爱情和事业的两难。
人生的两难实在太多,我高中的班主任有一天给我们上晚自习的时候,看了一下手表,已经22点30分了,冷不丁来一句,“我多想陪陪家人。”这也是两难。
人生那么多两难,还活着干什么?请看下一篇。
5《麦琪的礼物》——欧亨利
推荐语:
自诩文艺青年的人,如果没有听过“欧亨利氏结尾,”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
欧亨利小说向来以“情理之中,意料之外”著称。
《麦琪的礼物》是一个富有戏剧性的故事:女主人公德拉和她的丈夫詹姆斯都很贫穷。他们都有一件最珍贵的礼物。圣诞节到来之际,他们为了给对方买一件与之相配的礼物,不惜卖掉了自己珍贵的东西。而他们所准备的礼物此时也失去了意义。
这对年轻小夫妻也是幸福的,因为有爱情。有了爱情,在贫富悬殊,人情冷暖的社会,可以找到安慰。无论老公或者妻子回家多晚,在城市的某间屋子里,都有一盏灯在等待者。活着干什么呢?少年少女们,先谈个对象再说吧。
6《套中人》——契诃夫
推荐理由:
“他也真怪,即使在最睛朗的日子,也穿上雨鞋,带上雨伞,而且一定穿着暖和的棉大衣。他总是把雨伞装在套子里,把表放在一个灰色的鹿皮套子里;就连削铅笔的小刀也是装在一个小套子里的。他的脸也好像蒙着套子,因为他老是把它藏在竖起的衣领里。”
我们都是套中人别里科夫, 我们都活在一个有一个套子里,从一个套子换了另一个套子。这个套子是鞋子车子,女子,屋子……
我们能看到别里科夫有形的套子,却看不到自己心里无形的套子。
7《我的叔叔于勒》——莫泊桑
推理理由:这又是一篇中学课文,十年前学习的课文,至今还受益匪浅。
从写法上讲,堪称现实主义创作经典,明暗两线,最终交叉;以语言,动作,神态刻画人物心理,作者述而不叙。再次就不再引用。
小说主题,令人心里悲凉。想起了中国的一句老话——“穷在大街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是古今中外,相同之处,放之四海八荒而皆准。
8《白象似的群山》——海明威
推荐理由:
海明威常言自己的创作是冰山理论。。他以“冰山”为喻,认为作者只应描写“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水下的部分应该通过文本的提示让读者去想像补充。——“冰山运动之雄伟壮观,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在水面上。”
《白象似的群山》是海明威的短篇小说代表作,文字简约到不使用一个形容词。文中男女每一句话,都能让人有很多种猜想。
海明威是最能将感情藏自文字背后的作家。准确的说,《白象似的群山》里的文字只能占到小说八分之一,另外八分之七是隐藏在文字后面的感情。
这种写法非常累,但是文字却非常有张力。
9《竹林中》——芥川龙之介
人性中的阴暗乃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这就是《罗生门》告诉我们的真相。《竹林中》是芥川龙之介短篇小说合集《罗生门》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多年以来,我看过十几遍了,还没确定谁是凶手,想想真是令人毛骨悚然。
无论多襄丸、妇人、还魂的武士,还是樵夫,他们的叙述究竟谁最接近真实?
这种写法,我称之为“横看成岭侧成峰”。金庸的《雪山飞狐》就抄袭了《罗生门》的写法。好吧,我说错了,是向经典致敬。
10 ,《一块牛排》——杰克·伦敦
推荐理由:
杰克·伦敦是我成年后读的第一个美国作家,《热爱生命》里那个与艰苦环境搏斗,求生意志逆天的那个采金者;《马丁·伊登》里爱着白富美,心怀作家梦想,看透资本主义本质,生无可恋,绝望自杀的水生;《白牙》和《野性的呼唤》里,狼与狗的互相融合生成。
杰克·伦敦深受尼采超人哲学的影响,无论是野兽,他字里行间透漏着一股汗淋淋的男子汉味道。在杰克·伦敦笔下,野兽,荒原,饥饿,海啸,恶徒都不要怕,生命本能的力量会让你战胜他们。
这篇《一块牛排》却是例外,中年贫困的拳击赛汤姆·金无法战胜年轻力壮的对手,无法赢得比赛,付房租,养活老婆孩子。
正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Ⅶ 【短篇】现代情爱故事(上)
文/假装还在渥太华
现在是北京时间2012年8月29号,这个夜晚我约了前女友吃饭,为什么要吃饭呢,因为我要出国了,而我在国内几乎没有什么牵挂,当然除了她之外。前一天晚上我发短信问她想去哪里吃,她回我说她想带我上床吧,我再问是不是春娇与志明电影里面的那个叫“床吧”的酒吧,她答说差不多是吧。
广州的八月九月是让人难以想象的湿热,走在大街上,即便穿着短袖和短裤自己都会嫌自己穿得有点多,因为你总是无法避免地汗流浃背,任何衣物包括内衣裤都会粘稠地和身体贴在一起,那种感觉真的是很不爽。前女友说的那家床吧就在滨江沿路的东边,滨江就是珠江,珠江是一条比较出名的江河,它横跨并把整个广州城分成了南北两半,每天清晨或者夜晚,大妈们都会在沿江的人行路上跳舞,而大爷们则一般都会带着自己的孙子孙女散步,说真的,作为一个地道的广州人,我也好久没有在珠江边散步了,但是我知道在炎热的夏天里,漫步在珠江边,会是一个比较凉快的消遣选择。我按照约好的时间以及给定的地址来到了这家床吧,这时是夜晚的7点,我眼前看到的这床吧名字叫作“涟漪床吧餐厅”,这个名字有点土,不过,从外观装潢上来看,以及从她的品味来说,估计里面应该不差,于是,我开始有点担心我自己的钱包。我打开手机想给她发条短信说我自己到了床吧以及问她还有多久才到,我短信都写好了,但是我突然想到了她近年来的习惯和偏好,那就是她口中经常提及的男人要有绅士风度,于是,我把刚编辑好的短信删除了,就只好走回去车站等她。
或许是因为是和她曾经做过情侣,我和她有过很多很多亲密难忘的时光,又或许是因为恢复联系后她告诉我她在那两年里面都有秘密地看我写的每一篇文章、浏览我的每一条微博,以及来后她每年都是第一个和我说生日快乐的人,我对她的确有一份不可避免的独特感情,我相信她是在乎我的,所以我也愿意把她放在我心里面非常重要的位置。
已经7点半了,我看到她要来的希望,这时我感觉到手机震动了,我以为是她给我打电话,我赶紧拿出手机一看,是Jade打来的,Jade怎么会这个时候给我打电话呢,我接了电话就问:
“喂,Jade,怎么了?”
Jade快速回答说:“Hi,Hugo,明天早上有空吗?有课要你上。”
我疑惑了一下,因为我明明已经说离开公司了,应该不会再给我排课的了,于是我想先问清楚Jade:“额,Jade,那个是什么课啊?怎么这么突然呢?”
“SAT阅读,怎么样Hugo,帮一下我嘛,Jack老师突然生病请假了,你来临时代一节课呗?”Jade在公司里是专门负责安排老师课表的,我觉得她应该是最幸苦的一位同事了,因为只要上司把课程和授课时间扔给她,她就一定要安排好任课老师,这是一种人脑的安排时间表,很伤神,也很伤身。
“啊?有诗歌鉴赏的SAT阅读?可是我之前一直都是负责ibt的喔,”我心里面知道自己应该没有时间准备的了,就想着拒绝Jade算了,“Jade,你知道的,我后天的飞机,所以,额,明天就算了吧,好吗,何况我没有丝毫的准备。”
“哎呀,Hugo,这课只有你能上,真的,别的老师的时间都排不过来了,学生的家长也不愿意推延课程,你帮一下我嘛,你随便准备一下就行,我知道你行的,” Jade在努力地尝试说服我,“据我所知,上一节阅读课Jack老师也没讲什么内容,净是吹牛逼就吹了三小时,你明天随意讲讲就行。”
因为本来我和Jade在公司里面的关系就不错,听上去她真的这么急切需要帮忙,我就开始有点心软了,我继续问她:“那些学生是什么年龄段的?”
“都是高一的小朋友,听话,VIP小班,人少,好解决,是吧?”Jade似乎真的挺会说服人的,起码她知道如何打消我的疑虑和吸引我。
其实我自己还在犹豫,毕竟为人师表嘛,我真的不能对学生不负责任,即便我表面上好像是轻轻松松、随随意意的,但是我有我自己的师德和底线,而今晚在床吧又不知道要去到几点,如果我好好备课的话,今晚应该不用睡觉了,不过,这个世界上没理由有钱不赚的啊,而且还是Jade开口找我。就在我犹豫的这十几秒之间,一部公交车到站了,我也看到一个熟悉的人下车了,她今天穿得没我预想中的少,一条牛仔小热裤和一件黑色背心,背心外还穿着了一件白色披肩。
“喂?喂?”见我许久不出声,Jade便再问,“Hugo,想好了吗?明天怎么样?”
“额,是的,”我边挥手向她示意一下,边和Jade继续聊,“Jade,你告诉我明天具体几点吧?”
听到我有想答应的意思,Jade便快速回答我:“对对,没告诉你具体时间了,是8点30分到12点40分,Hugo,你到时候中场休息10分钟左右,这个时间段行吗?”
我看着她在往我这边走来,我不得不说,她上大学后就变得很有女人味,她虽然不是那种素颜惊就足够精致的女生,但是这几年来,她多变的妆容和各种仪态却充满了很强烈的成熟气息,如果说我看上去恰好有22岁的话,那么她看上去就应该是26岁,我一直觉得,有女人味而且姿态身材婀娜的女生,才是最吸引人的,尤其吸引我们这种半宅男。
“Hugo,哎呀,你说话啊,” Jade见我还是没出声回应,便开始又着急起来了,“怎么样,Hugo,明早的课,你给我一个准信呗。”
我用微笑向她打了招呼,然后我就赶紧回应Jade的话:“Jade,行,我明早来上班吧!”
得到我的同意,Jade终于搞掂她的加班任务并兴奋地说道:“Wow!太好了!thank you so much Hugo!!!”
“不用这么客气啦,” 这时,她已经紧挨着地站在我的身边了,并用眼睛一直盯着我,就是在等待我何时能把电话讲完,见状,我便赶紧结束和Jade的对话,“额,Jade啊,我现在是在外面吃饭了,先不说了阿,明天见吧,拜拜!”
“嗯嗯,好的,Hugo拜拜!”
挂电话后,我把手机放回口袋里面,然后立刻看着她笑说:“呵呵,你今天来得好早啊!”
“去死,男生等女生本来就是应该的,”她用眼神挑了一下我,然后接着说,“咱们走啊,我其实没订座了,不知道还有座位没有了。”
“行,走呗,” 我跟着她转过身往前走,然后我边走边问道,“话说,那个地方有那么好吗?你经常去的?”
“我觉得还不错啊,我只去过一次,很多细节忘记了,第一次去的时候,就是在那里遇见了他,”说到了他,她恰如其分地停顿了一下,然后转过头,看着我继续说下去,“那一次是一个派对吧,我室友的朋友人包场了,被邀请的女生都是不用花钱的,然后我在那里喝了好多杯鸡尾酒,我醉了,也吐了,今天是我的第二次,就想和你来,和你叙旧之余,再和你道别。”
怎么一开始就谈及他,虽然她的话有点文艺,但我不想、也没有回话,而是继续往前走着。
见我不说话,她便继续说,“喂,你刚刚和哪个女生聊天啊?”
“没有啦,”说起和别的女生聊天,我立刻转过头也看着她,不知道为什么用解释般的语气说道,“她是我同事啦,我和她没什么,她叫我明天早上去上班而已。”
她看着我不解地问:“欸,你不是后天就要飞走了吗,怎么还这么忙呢?”
我快速地回答道:“要赚钱嘛,没钱怎么请你吃饭啊,是吧?”
“是是是,”她重新看着前方,然后继续说,“你知道吗,我和他已经有三周彻底没联系了,然后在这三周里面我换了一份工作。”
在她又提起他的时候,我认真看了看她的侧面,她今天化了淡妆,染了棕黄色的中短发遮盖着她的耳朵,不过她那心型的银耳钉还是隐约能看到的,这让我想起了她第一次打耳洞的事情,因为她的第一个耳环是在她打完耳洞过了一周,我帮把她的银针抽出之后,小心翼翼地亲手给她戴上去的。
我有选择地回避有关他的话题,然后轻声应和道:“你又换什么工作了啊?”
她也轻声回答说:“这周开始在一家外企当会计啊,就在海珠广场那边。”
我随即开玩笑说:“哇,很好啊,现在市道很差耶,你这么快就能换一份工作,是不是鬼佬们都喜欢你这样的女生啊,身材好的女生。”
“在中国的外企,管事的几乎没有鬼佬好吗。”说罢她又一次转过头看着我,貌似在暗示我能不能严肃点。
其实,除了平时工作和面对着自己亲近的人外,我一直都很严肃的,在我闲下来的时候,我一般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面做做英语题,备备课,练练听力,写写文章,投投稿,我突然很难以想象,这么沉闷无聊的我,她以前是如何喜欢上我的。
她的名字叫佟颖,我相信我是她的初恋,因为她是我的初恋,我们在一起做过很多很多很疯狂很难忘的事情,我喜欢她的主动追求,喜欢她为爱情不顾一切的态度,在我什么都不懂、什么都很被动的年纪,她用她的言语和身体教会了我很多很多有关爱情的东西,但是,在一起两年后的分手却是她主动提出的,也许是因为我不能满足她的新鲜感了吧,起码当时我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难过的,我从来都没有问过她当时为什么要离开我,即便是这几年恢复联系后我也没有提及过,不过无所谓了,知道了答案也没有多大的意义,因为我们都回不到过去。
其实,最近两个寒暑假的教书经历让我有机会站在一个大人的角度,看清楚学生的心态,我发现穿校服的学生年代真的是很纯真的,也许你只需要酷酷地少说话,身材高高瘦瘦的,有一门成绩比较突出的,长得斯斯文文发型不丑的,就很容易被女生喜欢,但是,当女生长大成为女人后,尤其那些有姿色的女人,也许择偶标准就不那么一样了,不谈样貌和金钱别的,起码女人不会喜欢只会被动、没有主见、没有幽默感的男生吧。说起幽默感,我就忧伤了,我的幽默感全部贡献给了上课,有的时候讲了一天的课,下班的时候精神恍惚地回家,在挤地铁的时候回想一下过去的一整天,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这一天讲过什么了,就是觉得整个人空空的,嗓子也哑哑的,这也许就是所谓的职业病,所以,离开这个把吹牛逼讲笑话当作性生活的浮躁行业一段时间,出国读个研究生,或许是一件好事情,反正最近我是这么安慰自己的,毕竟我将要离开的是一份我最深爱的工作。
“好,”我很认真地看着她说,“我严肃点,行吗?”
这回轮到她笑了,她笑着说:“喂,林先生,受不了你这么认真的样子耶,呵呵。”
“下次再见你,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继续严肃地回了她这样的一句话,我忽然意识到自己把今晚的气氛拉低了,于是我便重新露出了微笑,对着她自己回答了起来,“其实想想也很挺快啦,明年的夏天就又能见面了!”
她没有回应什么,只是依旧看着我笑了笑,然后她看回前方,继续走着。
我们很快就从车站走到了涟漪床吧餐厅,当我们打开大门一踏进去的时候,一位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男服务员就立刻走了过来,他问我们要吃普通烛光晚餐,还是就要去吧台那里喝酒,而佟颖则直接告诉他我们要上二楼的床吧,男服务员点了点头后告诉我们因为今晚位置很紧张,我们只能在床上呆到10点,然后就得让位给已经订床的客人,所以他再一次确认我们是否真的想继续上二楼,佟颖瞅了我一眼后,就给与服务员肯定的答案。
涟漪餐厅的室内装修没我想象中的奢华,毕竟真正奢华的话我也来不起了,这里的一楼除了中间的吧台外,其余地方全是小正方形木制餐桌,每个餐桌配有四套刀叉和四张椅子,而餐桌的上方都挂有一盏八角形吊灯,吊灯看上去很西方很古典,这些吊灯发出的淡黄光线则成为了这一整层的唯一光源。人们总是觉得暗淡的灯光很浪漫,因为看到的对方总是模糊朦胧的,而朦胧就意味着相对的美好,似乎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也是这个道理。
那个服务员领着我们走到了餐厅右侧的安全通道处,在那里有一个回旋的楼梯直通到2楼,看到这个楼梯我才发现,床吧餐厅的二层只是一个楼阁,所以面积应该远远没有一楼餐厅和酒吧的大。我和佟颖跟着服务员来到了二层,其实这里的灯光比一楼还暗,我眼前看见这一排过去大概有10张床左右吧,床与床之间有着很好间隔的,它们就像一个个包厢一样,你需要打开最外面一层透明幕帘才能进去的,所以,我们应该是看不清别的床里面有些什么人以及他们在干什么,当然,有的客人会把幕帘打开了,不过在暗淡的光线下,我所能看到的,也就是很模糊的一男一女手拿着酒杯坐在床上聊天。把我们领到空床后,男服务员就离开了,在下楼前,他告诉我们菜单就在床里面,如果有需要就按按钮,会有人上来点餐的了。
佟颖先是一手把幕帘全部拉开,然后对着我说道:“来,脱鞋吧。”。
“放哪里啊?”我问道。
“就放在外面吧,”她边说就边把她自己的高跟鞋脱了,坐在床的边缘,接着再和我说,“雨果,你以后别穿板鞋了,和别背双肩书包了。”
我回头看着她,并不解地问道:“为什么啊?”
她笑着回答:“呵呵,因为你穿得会让别人误以为你是我弟弟啊,你得穿得成熟点啊。”
“切,这叫悠闲简约风,好吗。”说罢,我也把鞋子脱了,和她肩并肩地坐在床的边缘。
其实,这种感觉有点怪,因为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和她坐在同一张床上了,大概有5、6年了吧,对上一次的时候是17岁的夏天,在她家的房间里面。不过,也许她根本没有想到和想过这一点。我觉得我还算是蛮了解她的,所以,我感觉到今晚她的心情其实是非常糟糕的,正如她所说,她是在这间床吧遇见他的,此番故地重游,也很难不触景伤情吧,因此,即便她也有笑容,她也有说今晚是为了和我叙旧和道别,但是,我就是觉得,她的心情还是受那个男人严重影响了,然后她只是在尽力把我当成这个夜晚的主角罢了。
和佟颖恢复联系后的这几年,她断断续续地告诉过我她和他的事情,她告诉过我她的感情观成熟了很多,她喜欢有绅士风度和有能力的男人,而她认为那个男人正正是这种人,他可以对女生无微不至地有风度,他也有能力给予女生几乎任何东西,最重要的是他可以不断给她带来新鲜感,让她深深喜欢上他的那种生活方式和情趣。从一开始的认识和约会,到后来的暧昧纠结,再到后来的正式恋爱,她都有告诉过我大致情况。他是个深圳人,所以他俩属于异地恋,在她琢磨不清他心态的情况下,她会把他的一些言行举止告诉我,让我帮她分析一下他内心的想法。其实,通过她给予过的有限信息,我觉得他和我一点都不像,因为我和他不是一类人,我个人认为无论哪一方面我都比他强多了,关键是我从来不故弄玄虚地卖弄儒雅和绅士,但是她就是那么地迷恋他,迷恋他的一言一行,所以我还是得半猜半乱编地帮她分析他的意图。想到这里,我突然明白了一个事情,就是她之前没有告诉过我这次和那个男人彻底断绝联系的事情,难道,她就是想着今晚告诉我然后和我好好聊聊这事?我在心里面默默地说了一句操后,便转过身子,趴着进入床里面去了。佟颖见我上床了,她也跟着进去了。
其实,与其说我们半躺着的是一张床,还不如说它是一张独立的扇贝形大沙发,我伸手在床头上方按开了一盏灯,现在整个空间里面只有我,佟颖,和暗淡的光线。我和她都挨着床头坐着,双手可以搭放在床头,确实是比较舒服,我们的双腿则伸直地压着一个垫子,她的手还外加搂着一个厚垫子,因为她觉得这里的空调温度有点低。我转过头和她说不如开始点餐吧,她说行,然后我们就拿起菜单看了起来。她拿着酒类的菜单,而我拿着饭类的菜单,在看菜单的时候,我真心有那么一瞬间思考过是谁首先发明出这种蛋疼的消遣方式,喝个酒,还得在床上喝,吃个饭也得在床上吃,不过这种地方确实是比较适合热恋中的情侣来玩的,两个男生或者男女普通朋友之间就算了。
她看了菜单一会儿后便问道:“雨果,你要什么酒?”
“随意啦,你要什么我就要什么。”我随意地回答道。
“不能随意,每一款鸡尾酒都代表不一样的心境,我和你换着菜单看吧,”她边说边把她手中的酒类菜单递了给我,然后继续说,“我已经想好了,我要一杯Tequila Sunrise,特吉拉(龙舌兰)日出。”
在我还没有接过酒类菜单的时候,我就回答佟颖说:“有没有Bloody Mary?”
“你以前喝过?这个酒味道有点怪的喔,”她把本来要递给我的酒类单拿了回去,并重新打开来看,又过了一会儿后回我道,“额,这里好像没有血腥玛丽啊。”
我之前从来没有喝过鸡尾酒,我之所以知道血腥玛丽是因为Lady GaGa有一首歌就是叫《Bloody Mary》,然后我一手拿过她手中的菜单,在粗略地浏览一遍然后便说:“那我要Dry Martini吧。”
“行,那你要吃什么啊?”她再问道。
“我要海鲜饭吧,”我反问她道,“你呢?”
她快速回答道:“我要一份厨师沙拉就行啦。”
听她说只要一份沙拉,我便说:“佟颖,你可别客气啊,你不会在减肥吧?”
“没有啦,本来吃的就是这么少,”这回轮到她用很认真地表情和我说,“而且这里的东西超贵,就不想浪费你太多钱了。”
我回答道:“这就是最后一顿饭嘛,你爱吃多少,我都愿意请你啊。”
她立刻变得开心地看着我说:“呵呵,你看我对你多好,还想着替你省钱了。”
我便再说:“那咱们下次就再省一点,去吃味然香吧。”
她继续笑着回应:“去死吧你。”
味然香是广州非常出名的一家连锁式面馆,它出名在于两个因素:价格便宜和潮汕风味确实好吃。高中那时候,我和佟颖一有机会就不在学校饭堂吃饭,而是跑到校外的味然香,然后每人吃一碗5元钱的牛肉丸面,想到这里,我笑着说:“怎么啦,我记得你以前很喜欢吃的呀,哈哈!”
佟颖的笑容顿时消失了,而是语重心长地和我说了一句:“那是以前了,人是要不断成熟和进步的嘛。”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也喜欢这种说教性质的话,她的这一句话止住了我继续回想简单清纯的过往,也让我完全地感受到那个男人对她的影响。我顿时意识到,这些年来,我自己从来没有改变过,我依旧很理想地活着,我从来不顾别人的眼光、别人的评价,只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而她现在的思想大概是和我相反的,她在努力改变自己并追求成为一个正真成熟的人,她也认为人要做该做的事情而不是做喜欢做的事情,总之,我记忆里的她,应该不是这样的。
那一刻我没有想到任何可以回她的话,因为我不想假装自己思想层次低一级别来迎合那个男人传授给她的大道理,幸好,这时她接着说话了:“来,不说那么正经的事了,咱们把服务员叫上来吧。”
她按了一下那个点餐按钮后,服务员很快就上来了,我心里盘算了一下,我的钱包还能顶得住,这顿应该五百元有余钱了,因为我只带了五百元现金,而银行卡在偷税漏税严重的中国餐饮业当中几乎是没有用的,果然,那个男服务员说我们需要先付帐,而且不能用银行卡。他告诉我价格后,我便拿出钱包,抽出了几张百元钞给了他,他回答我们说为了不再来打扰我们,我们要在离开的时候,才会在一楼服务台那里拿回余钱。
我们的主食和餐具在服务员离开后没多久就被送上来了,床上其实有一张小桌子,海鲜饭和厨师沙拉都被端放在小桌子上面,然后我们就要这样坐在床上吃。那碗海鲜饭的难吃程度完全在我意料之中,我尝了尝她的沙拉也觉得很差,但是,当看到我们两杯色彩有明显对比的鸡尾酒被端上来的时候,我倒是觉得挺惊喜的,因为这家床吧用的是看上很修长、容积很大的玻璃杯子去盛装着鸡尾酒,也就是,如果慢慢喝的话,这一大杯估计可以喝很长时间,这让我很想套用一句很俗的话来形容鸡尾酒,那就是,我们喝的不是酒,是时间,和色彩。
我和佟颖举起各自的那杯鸡尾酒碰了杯,当然,我们在杯子碰杯子的那一刻停住了,她快速拿出她的手机打开闪光灯拍下了这一幕,两只手,和两杯酒。她拍完照后,我们就开始品尝这酒,这算是我第一次喝鸡尾酒,Dry Martini尝起来味道怪怪的,并且略带苦涩,我看着她那杯龙舌兰日出又黄又橙又红层次分明地那么漂亮,我就放下我这杯,拿起她那杯喝了一口,果然味道要好很多。
在喝她那杯酒的时候,我看到她在玩手机,我放下酒杯后便看着她说道:“对了,照片你别传微博上了。”
她疑惑地反问我:“怎么啦?那我就传微信上呗。”
我立刻答道:“没有,只是你传了我也不转你的,我不想让Kelly看到,你就传微信吧,反正我也不玩微信。”
和佟颖分开后,也就是我上大学的时候,我又先后交了3个女朋友,但是,我和每一位女朋友的时间都不长,和Kelly在一起的时间算是这3个之中最长的了,起码有6个多月。
佟颖再问:“你不是和她分手了吗?怕什么啊?”
我回道:“才刚分两个月,就是不想让她看见,免得她多想。”
“你是不是可喜欢她了?哈哈。”
我和Kelly分开的理由很简单,那就是我要出国,我不想耽误她,Kelly是一个很安静的女生,她什么都听我的,也对我很好,她在电话里面听我说完的分手理由后,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就把电话挂了,并再也没有找过我了。不过,也许是我自己真的不愿意进步,我最怀念的,还是那种初恋心跳的冲动感觉。
“我都要出国了,我也不想耽误她。”
“那你一点都不惦记她吗,已经完全不联系了?”
“既然都分手了,那就果断点呗,还能怎样联系?还能惦记难过些什么?”这句话,我既是说明白了我和Kelly的情况,也是在间接地说给佟颖听的。
她若有所思地停顿了好几秒,然后,她才回答道:“那是因为,你是主动说分手的那个人,你不懂她的难过,而且你要去的是国外,这个理由太大和太合理了。”
是的,无论是什么理由,被甩的人肯定更难过,但是,也只有尝试过被人甩的滋味,在爱情中才能变成坚强的主动方,很讽刺地是,这个微妙的道理却是佟颖在5年前教会我的,我记得她当年离开我之后的那几个月,我以为天空都要塌下来了,但伤痛过后,不也是健健康康地活过来了吗。
“那你呢,你是第一次被人甩吗?”我反问她道。
她没有回复我,而是看着我点了点头。
我接着说:“你之后有什么打算,继续等他?”
这回,她看着我摇了摇头。
灯光虽暗,但是我还是可以看到她面部的细微表情,我知道我这两句话触碰到了她的痛处了,也彻底勾起了她伤心的记忆,我开始觉得,这个夜晚的主角,不是我,也不是那个男人,而是她自己。
下一章
Ⅷ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
爱是对的,错的只是我们还没学会去爱,就那么急着去爱。 爱是天性,懂得爱的各种形态与变化则是智慧。也许你遇到了对的人,却还没准备好去爱一个人。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短篇 爱情 故事 小说校园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一:
他就在隔壁班,离我很近,又很远,不会时常到走廊上玩耍,只几次我去接水或上厕所,路过他们班,偶然看见他安静地站在走廊靠窗的位置,目光恬淡,不敢过多停留,生怕他看见我,于是加快了脚步,几乎是小跑着回班。只要看到他一眼我就开心,唇边会拘起笑意,几乎要发半天呆才回神。
不知道他叫什么,喜欢什么,成绩如何,性格怎样,只是单纯地觉得这个人是我喜欢的类型,就好像初一时,也是见了那人一面,就决定喜欢,在什么都不了解的情况下,那时的结果自然是不欢而散。
想象他有一个好听或严肃的名字,两个字或是三个字。既然是班长,那么成绩会很好,又是物理老师班的学生,理科也不会差。看起来很温柔,不像是坏学生,是温文尔雅的书生模样。
一次回班路上,不可避免地要路过他的班级。正要走到他班级的后门时,他却从前门施施然出来了,穿着件和我同款的黑色上衣(我那件是白色,因为太冷所以没穿了)。他往离门口有几步远的窗户那里走,我往没几步远的前门处走,只不到两米多的距离,他却一步一步慢慢地走,还往这边看。我不确定他是否在看我,因为我被他的突然出现扰乱了手脚,慌得只想快步跑走,可他偏在我正前方,无法突破,只好硬着头皮,装作很轻松的样子,视线越过他看向更远的前方,匆匆忙忙地与他错开。
其实是想擦肩而过的,只可惜我没那个勇气,他也没给我机会,就这么错开,像是在道口分开的铁轨。
有时会想到,如果他也喜欢我,那么在一起以后会是怎样?他会牵着我的手,轻轻地拥抱我,或是微皱着眉头耐心地为我讲解习题,他会在下课后等我,会帮我提有些沉的水壶,会陪我去很远的隔了三座教学楼的信箱处取信……
但我也只是想想而已,现实是,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也不会知道我是谁,我只是悄悄地看看他,就会心满意足。
不敢主动去追求,只因我已在初一的那场冲动里丧失了信心和勇气,害怕被再次拒绝,害怕在走廊上遇到,害怕被别人当做课余的闲话谈论……
越长大越怯懦,甚至不如小时候那样勇敢。
就这样吧,就现在这个样子也挺好,不必担忧对方什么时候会变心,不必担忧莫名的烦恼,我只要悄悄地看他一眼,就心满意足了。
记得运动会入场前的准备,看见他把他们班文艺委员的鲜花别在耳鬓,竟叫人移不开眼去,他皮肤白,再加上耳边一朵娇俏的粉嫩的花朵,可真是叫我看得呆住,连本班体委的唠叨也听不见。上场时他们班在我们班前方,看他把花叼在口中,踏着整齐的步子走上跑道,然后在 口号 喊完时信手把花向空中抛去——我简直要忘记接下来应该在上场后做什么动作了。
歌咏比赛时,那么巧,我们候场时,他们在上面的台子上比赛,看他认真地唱着,有条不紊地做着手语舞,倒衬得他身旁的物理老师颇有手忙脚乱的意味。等到我们班也比完,坐在看台上后,我便假装不经意地往他那边看——嗬!竟然盘起腿坐着!有点想笑,赶紧轻咳一声,敛住情绪,可他好像是发现了我一般,好几次都往这边看——我不敢再看他了,于是闭起眼睛听着其他班的合唱。
应该是没有发现,毕竟自己也不算显眼。
某天在走廊上,好像听到他的声音,不记得或是根本就没在意他说了什么,只记得那声音很好听,像是云朵缓缓飘过天空的感觉。于是更喜欢,也更怕他发现我。
但他大抵是永远不会发现我了,因为我压根儿就没想让自己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我只要有这么一个念想,就足够了。暗恋这种事情,只要自己知道,就足够了。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二:
最近一直在循环宋冬野的《董小姐》,他木头质感的嗓音,让我一不小心就想到一场邂逅,想到河岸边摇摇晃晃的水灯笼,和如墨夜色里氤氲而上的烟雾。
这首歌太过动人,当然我并不否认是我的恋声癖为宋冬野加了分,但更多的是那种与爱情撞个满怀的感觉打动了我。
这种感觉像什么呢,大概是像曾有一天,我在十字路口遇见一个骑摩托车的男孩儿,阳光能融化掉有着大白兔奶糖味道的冰淇淋。他戴一副墨镜,下巴的弧度坚硬而柔软,像太阳的神祗一样光明。就像那一刻心脏跳动的声音,像擦肩而过后仍然在记忆里挥之不去的痕迹。
我看过一篇 文章 叫《当我爱上路边女孩时我在想什么》,但我并不认为这就是爱情。爱太深了,我们的心还小,触不到它。相比于“爱”我更喜欢“喜欢”这个词。无论什么样的感情都可以用“喜欢”来诠释。爱需要太多太多的白发,喜欢只是一刹那的心动,一秒钟的花开。
我喜欢夏夏,因为她和我很像,她随时能让我笑到肚子疼;我喜欢小动物,因为它们有温暖的皮毛湿漉漉的大眼睛;我喜欢天蓝色的裙子,因为天蓝色很美而裙子可以让我变得更美;我还喜欢那么多那么多的男孩子,喜欢他们的理由也许只是 篮球 打得很棒,可以把一首歌唱得直抵心扉,抑或是某一天某一节体育课的一次回头,他的笑容点亮了我的眼睛。
我写了这么多的我喜欢,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有一句话这样说:喜欢一首歌是因为它的旋律,喜欢一件衣服是因为它的款式,但只有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我曾经把它奉为真理,现在却突然明白,喜欢,像一座灯火璀璨的大楼,总归要一个稳固的地基去支撑它。没有一种喜欢没有理由。只有爱着什么的时候,是说不出来话的。像爸爸爱妈妈,像每一个人爱着他的国家。
家长们总把早恋视为洪水猛兽中的哥斯拉,我猜我妈如果知道我喜欢过而且还喜欢着这么多男生的时候怕是要白眼一翻直接昏倒。他们会一遍又一遍地向你说教那个男孩有多么不值得爱,你现在的年纪有多么不该浪费在爱情上。当你试图和家长们解释“喜欢”与“爱”的区别时,他们有限的脑内存是铁定无法接受的。
可是什么样的喜欢是对的,什么样的喜欢是错的?因为种子被种在了错误的季节,就注定没有机会发芽,没有机会看看这世界的美丽了吗?
我一直都相信月老的存在,这世上所有的他和她都早早地用红线拴住了。我这一生也许会遇见很多男孩,但总会受红线的牵引去找到那个他。也许会有很多男孩的美好瞬间值得喜欢,但只有一个人受得住我那一句“我爱你”的重量。
在他穿越时光的神话抵达我面前之前,我也许还会喜欢很多人。别骂我,只是像林宥嘉唱的那样,“这么年轻,我还有这么多时间,不去喜欢谁,多不对。”
可是只有我的心足够强大了,才会去说爱吧。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三:
校外教学那天,天气冷得几乎睁不开眼。我饿着肚子急急忙忙赶到集合点,被催去跳绳还崴了脚,瞪着眼睛快要哭出来,满心都是抱怨。大家都跑去看接力赛的时候,我独自缩成一团,想着“今天真是太糟糕了”、“衣服穿少了,回去得感冒吧”,绝望地看着灰蒙蒙的天。
这时回到集合点来的他正好看到人群后面那个被风吹得无比狼狈的我,哆哆嗦嗦地跑来,明明自己也冻得脸色发白,却还是毫不犹豫地脱得只剩一件短袖,把外套和衬衫全堆在我背上,还得意地从包里抽出一个小号毛毯,牢牢裹住我的脖子。
我呆愣愣地看他,他就皱着眉头说“嘴唇的颜色好糟糕啊”。这个比我高不了多少的瘦男孩每次一皱眉整张脸就变得非常惹人发笑,不太大的眼睛简直要挤到一块儿去了,让人看了忽然就觉得心情好起来。
我把手递给他,他咕哝一句“好冷啊”,就直接揣进怀里焐着,一边还碎碎念“前辈们真是有干劲,我还差得远”、“早晨就发信息给你怎么还忘记呢”、“其实我还蛮清闲的,刚刚早点儿回来就好了”……
鼻子有点儿痛,我眨了几次眼,大概有模糊地“嗯”过几声当做回答。他瞄我一眼,就扯着我找了个人群的缝隙让我看接力赛,还不停问着“从这里能看到吗”、“要不要再站过来一点儿”。
那个时候已经是下午两三点,天气终于放晴了一些,可风还是挺大,吹得我打哆嗦。我紧紧裹着毯子和一层又一层不属于自己的衣裳,和他两个人站在人群的后方。他忽然从背后将手环上我的肩膀,轻微的重力失衡后,背上贴着一个暖暖的胸膛。心跳声那么近,清晰可闻。
“恋爱中的人都是傻瓜”——嘲笑过这句话的我,原来也有后悔的一天。
为了他早起梳妆打扮,在超市里拼命地思考“他会喜欢吃什么”;重感冒抽着鼻涕,第一个想到的不是“又可以请假偷懒了”,而是“要快点儿好起来;不能传染给他”。想要再近一点儿、再待久一点儿……所有这些自己曾经嘲笑过的傻事,原来只是因为“喜欢”两个字,就会付诸实践变成现实。
人真是会变的啊。
就好像面对“烂桃花”的穷追猛打,以前的他只是苦着脸帮我拖住对方,现在却学会了态度强硬地将我扯到一旁,一脸“我们甜蜜我们的,你一边看去吧”的别扭表情。
刚认识的时候,他还是个在地铁上给女孩子让座的好绅士,现在却挤挤也硬要塞进我身边的小空隙里,把我困得直耷拉的脑袋揽到他的肩膀上,告诉我还有很远睡吧没关系。结果家里人发来的信息把我吵醒,他郁闷地看我在手机上啪啪啪地用拼音打字,问我发给谁。我说发给我最喜欢最帅气最有男人味的老爸,他便皱着脸发誓要去学中文。我大惊地问:“难道你要偷窥我的短信?”他说:“不是啦,学了你的语言就可以看懂你写的东西。”
我们一起去水族馆看企鹅和鲨鱼,路上走过一对对的情侣。在这个全民浓妆的国度里,总是素面朝天的我难得一次在脸上认真地涂了几笔,心里居然还会纠结不安,“不戴眼镜会不会显得脸很大”、“眼线有没有花”、“粉底掉光了会露出黑眼圈吧”……而他,却摸摸我的头,说:“不用特地这样的,平常就够可爱啦。”觉得好笑又可气的同时,心里痒痒的那种感觉,应该就是甜蜜吧?
而闺密也开始毫不留情地揭发我:“明明夏天之前一点儿干劲都没有,甚至被指责出勤率过低,最近却干劲满满地每天早早来学校,到底是想看谁呀?”我怒而反驳,“夏天是因为身体状况差和想家”、“现在身体好了专业课也好玩了”,等等,心里却在担心自己的脸一定很红吧……真是好没面子,这么容易被看出来吗?
不过想到那个可怜兮兮跟我抱怨“明天又是周一啊不想去学校”,顿了一会儿又说“不过想见面啊周一还是快点儿来吧”的男孩子,我就忍不住又笑起来。
原来如此,那种想要在一起的心情,我们都是一样的啊。
Ⅸ 短篇小说一一吻你万千
吻你万千
(壹)
1924年,民国12年,上海滩似乎比以往都要繁华,街上各形各色的人熙熙攘攘,有穿着小洋裙的名门千金,有扰动上海滩一池春水的交际花,同样也有身穿马甲,肩披擦汗巾的黄包拉车客。上海滩也似乎是个包容的城市,这里你能听到西洋留声机里的悠悠缠绵,看到舞厅里男女穿着洋裙,穿着西装,跳着西洋舞;也能听到胡琴咿咿呀呀的拉着,婉转悠扬,看到台上的伶人胭脂扑面,一步一步,唱说着世间的人生百态。
一辆汽车驶在上海的街头上,汽车后座上坐着一个姑娘,穿着素色旗袍,留着长长的头发,只在发尾卷了几个卷。姑娘肤色白皙,眼睛像小鹿一般灵动。这是沈瑜,沈家的六小姐。
沈瑜坐在车上,她是来接她大哥沈默的,沈默在英国留学,如今学成归来。在沈家,沈瑜最喜欢的就是她家大哥了,所以沈瑜一听到沈默回国的消息便主动请缨要来接她家大哥。
不知过了多久,汽车稳稳地停下,停在了黄浦江码头,也拉回了沈瑜早已飘得很远的思绪。
“六小姐,码头到了。”司机下车打开后侧的门,对着沈瑜说道。
沈瑜下了车,迎面吹来细微的风,吹起她的发梢,也仿佛吹进她的心里。沈瑜笑了,她爱这个风。
沈瑜转过头来对着司机说到:“吴师傅,你在车里等就行了,大哥估计还要等一会儿才能到,我去江边那里吹吹风。”
“是,六小姐。”司机应了一声,待沈瑜走向江边后,便回到了车里。
沈瑜站在江边,看着一望无际的江景和一望无际的蓝天,沈瑜忍不住张开手臂,感受着温柔的风从指尖划过,感受着江水的声音,沈瑜又笑了,嘴角弯弯,眼睛弯弯,像一缕温柔的春风,陪着云,陪着水,陪着天空,一起化成最美的画。而这幅画也落到了江上不远处邮轮上的白景文的眼里。他看着不远处岸边上的姑娘,微风吹起她的头发,似乎也吹起她的笑容,这笑容似乎顺着风的风向,轻打着旋,一直吹到白景文这里,也温柔了白景文的心。白景文看着那个巧笑嫣然的一抹景,想起一句诗“舟摇摇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白景文低头笑了出来,是啊,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
没一会儿,邮轮靠岸了,邮轮的汽笛声阵阵想起,拉回了与云作画的沈瑜,沈瑜高兴的往邮轮靠岸的地方跑去。
很多人陆陆续续的从甲板上走下来,去拥抱那些他们日夜想念的亲人。沈瑜一个一个的看着,恐怕漏掉了她大哥。
“大哥,大哥,我在这里。”沈瑜对着甲板上穿着西装,提着箱子的男人开心的喊道。
沈默看到了前面冲他开心招手的沈瑜,笑了出来,提着箱子快步走向沈瑜。
走到沈瑜跟前,沈默把箱子放在地上,张开双手给了沈瑜一个大大的拥抱,又摸了摸沈瑜的脑袋,开心又不乏感慨的说道:“看看我家小妹,四年不见,出落的更加漂亮了。这上海滩的少爷是不是都快把我们家的门槛踏破了?”
沈瑜开心的去挽沈默的胳膊,冲着沈默笑道:“大哥,你就别拿我开玩笑了,我可不想这么早就出嫁,你才刚回来,我还想多缠缠你呢。”
沈默笑着看着他家小妹,又摸了摸沈瑜的头发。这时,白景文也提着箱子走到了两人面前,对着沈默笑道:“沈默,你不介绍介绍吗”
这时沈瑜也看到了白景文,男人穿着格子西服,长身而立,提着皮箱。
沈瑜知道,这是白景文,因为没人有他那种温文尔雅的气质,眸若清泉,英俊儒雅。
“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
不知怎么的,沈瑜想到了这句诗。玉树临风的人啊,终于归来。
沈瑜看着面前的男人慌了神,他站在她的前面,对她淡淡笑着,他的背后是一望无际的江水,是湛蓝色的天空,是温暖的日光,是云卷云舒。
“哦,对,小妹,这是白景文,我的同窗,”“景文,这是我家小妹沈瑜,”沈默又似笑非笑的接着问白景文:“哎,你们以前都见过的,还能不认识啊?”
沈瑜的思绪被大哥的话拉了回来,她这才发觉自己刚才一直在看白景文,而白景文貌似也一直淡淡的对自己笑着,心立刻慌了神,脸上潮红片片,赶忙低下了头,去看自己的脚尖。
前方白景文轻轻浅浅的声音传来,沈瑜不由的捏住了自己的旗袍裙边。
“自是认识,只是四个年头已过,万事在变,人也在变,不知沈家小妹可还记得白某?”沈瑜听到这话忽的抬起头来,白景文正好向前挪了一小步,两个人的距离近了不少。
沈家小妹,记得四年前他也是用轻轻浅浅的语气对着她说:“沈家小妹,我是白景文,你可以喊我作白大哥。”
那时的她似乎陷进这温柔的声音,只呆呆地站在原地,半晌才支支吾吾的回应了一声,低着头羞红了脸。
思绪飘回。沈瑜的眼睛遇上白景文的,只一瞬,沈瑜便心下乱跳,连忙挪了眼神,又对着白景文稍微躬了身,压下自己的慌张慢慢笑着说道:
“沈瑜自是记得白大哥的,只是不知白大哥同大哥一起回来,所以家中就我一人前来。有些许失礼之处,还请白大哥见谅。”
白景文听着眼前姑娘似春风细腻的声音,笑意更甚,微微低着头看着她说:
“沈家小妹客气了,并没有失礼之处,相反,白某很开心。。。”。
我开心,因为来的人是你。笑如春风的姑娘,你好。
沈默看着自家妹妹和自家兄弟,笑了出来,用手拍了拍白景文的肩膀,又对着自家妹妹说道:“小妹,你白大哥在上海有些事情要处理,所以会暂住在我们家几天,等事情处理完后再回北平。”
暂。。。暂住吗?白景文不是立即回北平,而是要在上海待一段时日吗?沈瑜呆愣了片刻,她不知道是什么感受,紧张亦或是惊喜,她分不清,因为她好像已经陷进那句“白某很开心”中了。。。
她不敢想他开心的原因,但她又忍不住去想,忍不住去期待。
四年前,那个长身而立的少年低头对她说:“沈家小妹,再见”,
四年后,还是那个人,还是那个码头,还是那片天空,还是那缕风,低头对她说:“沈家小妹,你可还记得白某”。
似乎一切都没有变,变化的只有斗转星移的时间。
(贰)
等到沈瑜大脑终于回到现实中时,她们已经坐在疾驶的车上了。。。不一会儿,车子就停在了沈家公馆内。
三个人随即下了车,天色也已经晚了,厅内早已准备好晚饭。
白景文的到来让沈家上下又惊又喜,毕竟是名震北平的白家四少呀。于是一顿晚饭变成了嘘寒问暖,沈瑜望着被自家人的热情稍微吓到的白景文,向来温润平静的他面上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慌乱。
她低头用手帕掩着嘴轻轻的笑了。。。。
晚饭过后,沈瑜坐在院子里的凉亭中,对着那一弯明月发呆。
月亮洒下银色的光,让黑黑的夜添了一份皎洁和温柔,周围很静,似乎万物都安睡了,只有虫儿还在鸣鸣的叫着,好像在陪着沈瑜一起看这温柔的月亮。
“月色美吗”
温润的声音传来,沈瑜转过身去看,还未开口,一件西服外套落在了她的肩上,很大很温暖。一双手放在她的肩膀上,虽隔着外套,但她也能感觉到那炽热的触感。
“秋风还是冷了些”他说。手从她的肩膀上拿了下来。
沈瑜的心跳的极快,她手抓着那件外套,衣服上还留有他的余温,肩膀上酥酥麻麻的,她紧张极了。
再也顾不上什么月色,虫鸣。
“谢谢。。。谢谢你,白大哥”沈瑜抬头望着白景文,眉眼化成笑。
但她手中的衣服被她抓的更紧了。
白景文一瞬间失神了,月色温柔,眉眼温柔,笑也温柔。他觉得夜色也温柔了。
“月色美吗”他的眉眼也渗了笑,又问了一遍。
“啊?当然,当然美”
沈瑜看到他笑,忽然好像没那么紧张了。风儿还在,她手捏着外套的一角,一点儿也不觉得冷。
他比她高了不少,她抬着头看着眼前的男人,他嘴角的笑还在,眼眸里光彩熠熠,映着明月,也映着她。
她忽然想起初见他的四年前,
他对她说:“沈家小妹,你好我是白景文。”
还是一样的夜晚,还是一样的月色。只不过那时他即将远赴西洋。
她问他:“外国的月亮当真如他人所说更加圆,更加美吗。”
所以大哥,其他人,还有你都选择赴西洋留学。
她记得那时的月极其亮,也极其圆,细风卷起他的长衫一角,她听到那个温润又坚定的声音:“不,没有哪里的月亮比祖国故土的月亮更圆,更美。去西洋是为了更好的守护这里的明月。”
那时她抬头看向他,他的眼睛里有星星点点的光,亮的耀眼,他轻轻浅浅的笑,她也跟着他轻轻浅浅的笑。
沈瑜念此,低头笑了出来,白景文看到她如此这样,不禁问道:“怎么,想到什么有趣的事?”
“嗯,看到此情此景,想到一些旧事。”顿了一下,沈瑜去瞧眼前的男人,他额前的碎发微微随着风扬动,沈瑜又不禁开口:“白大哥,英国的月色美吗?”
白景文一怔,看她如此这样问,也想起了四年前她的话。笑意不禁更甚。他轻轻弹了一下眼前姑娘的额头,笑答:“不及故土的月色美,更不及今晚的月色美。”
更不及眼前的你美。
沈瑜脸色渐渐起了红潮,额头上他手指的余温犹在。她想她不知道他原来如此爱笑,风还在吹,沈瑜却不觉得冷,只觉得这风也太过热烈了些。
沈瑜定了定神,把身上披的外套拿了下来,
“四年前白大哥所言沈瑜一直记得,现在时隔四年,白大哥留洋归来,沈瑜很高兴又听到白大哥如此说。沈瑜也觉得,再没有比故土的月色更美的了。”
沈瑜把外套递给白景文,她看着他,眼睛里似有星河。
“白大哥,欢迎回来。”
白景文,感谢你还是那个峥嵘少年。
明月犹在,清风自来。
白景文接过外套,那句软软甜甜的欢迎回来还萦绕在他耳边,融化掉他远渡重洋所受的辛苦和孤独,尽数化为一杯清酒浅浅入肚,只余香甜和醇香。
(叁)
白景文再见到沈瑜时,已是四五天后,白家在上海设有纺织分局,白景文在上海逗留几日也是因为受父亲之命处理生意上的一些事情。如今已经忙完了,也是他离开上海,离开沈家的日子了。
再见到沈瑜时,她正在院子里浇花。院子里的菊花一簇一簇,开的正艳。少女身穿霜白色的的洋裙,披着披巾,站在满园的金黄中,巧笑嫣然,更衬的她冰肌莹澈,皓如凝脂。
白景文看的入了迷,他又想起看月那晚她软软甜甜的声音。
白景文走到跟前时,沈瑜正蹲着看花,一双皮鞋落入她的眼帘,她不禁抬头去瞧,就看见白景文清风透彻却又不掩疲惫的眸子,沈瑜想,这几天他定是忙坏了。
白景文伸出他的手,嘴角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星辰一样的眸子看着她,却不言语。
几朵白云在天上卷动,时不时的有鸟儿飞过。
沈瑜望着眼前指节分明的手,手掌很宽,手指很长。沈瑜心跳跳的极快。不敢抬头瞧他的眼睛,怔了一下,她闭了闭自己的眼睛,压住自己的紧张,慢慢的把手放到他的手上。
白景文看在眼里,笑意更甚,原来,除了温柔的像雪像风,还可爱的像只小鹿,像只小兔。
我见过你的坚定,见过你的温柔,见过你的可爱。这样真好。
温热的触感包围着沈瑜的手,让沈瑜有点不知所措。待沈瑜站好,白景文松开了她的手。把那只手背在身后。
没人知道,在身后,白景文的手指若有似无的摩挲着,似要记住那只小手的柔软与香气。
沈瑜仍是有点不知所措,也把两手背在身后,相互交叠,减缓她的紧张。
“谢谢白大哥,今日怎回来了,事情都忙完了吗?”
她知道,他为了处理公务方便,这几天一直住在纺织局里。
“嗯,明日,我就回北平了。”
他说的很轻,沈瑜还是听到了,她几乎是在听到的一瞬间抬头去瞧他,他的眸子还和往常一样,淡淡的,像沉静的大海,风平浪静。
她把头低了下去,心头有些东西堵得她有点难受。
对呀,生在北平,长在北平的人,终究是要回去的。她和他相识至此,她只是作为沈默的妹妹,跟着自家大哥,唤她一声白大哥,而他也只是作为沈默的同窗跟着唤自己一声沈家小妹而已。
可沈瑜不知,表面风平浪静的大海也许在深处早已波涛汹涌。
沈瑜越想越觉心中苦闷,强忍着委屈,勉勉强强挤出一个笑,没敢再去瞧眼前男人的眼睛。
“噢,那沈瑜祝白大哥一路顺风,白大哥如此繁忙,肯定极为劳累,赶紧回房好好休息吧,沈瑜也有些其他事情,就先行回房了。”
说完就逃似的离开了满园金黄,独留白景文一人怔怔的站在园中。
他看着前面步子匆匆,像逃跑一样的背影,嘴角牵出淡淡的笑,然后他把那只背在身后的手伸出来,呆呆的看了一会儿,又对着那个背影的方向看去,他摇了摇头,眼睛再也藏不住深深的笑意。
怎么。。。。不听人把话说完呢?
(肆)
次日傍晚,一辆黑色的老爷车停在沈公馆门前,惹得街上行人时不时的侧目,白景文手中的皮箱被司机接去放在了车里。门口站着沈默和姗姗来迟的沈瑜。沈瑜本是不想来的,她不想再感受一次那种难受的闷塞感。算算看,她和白景文的见面,好像不是在送别,就是在迎接。总之,那是一种抓不住也留不下的感觉。
但是又想起今天中午,大哥沈默来她房间,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对她说:
“小妹,怎么,你不去送送白景文?”
沈瑜顿了一下,又低头绣她的花:“他是大哥的同窗,我送与不送,于他而言,无关紧要。”
“你怎会这样说?”沈默看着眼前头也不抬的妹妹,眉毛皱了皱,
于他而言,你去送他,他自是满心欢喜。你不送,他倒是会黯然神伤啊。
没人比沈默更清楚,他家小妹于白景文来说到底有多重要。白景文其实是个不爱笑的人。但每次只要他提到自家小妹的时候,沈默总能看到白景文嘴角流出的浅浅的笑。
有次小妹写信过来说家中给她安排了一门亲事。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沈默思来想去,还是将这件事告诉了白景文。那天晚上,沈默是第一次见到白景文喝酒,喝的酩酊大醉。
一直以来温润如玉,滴酒不沾的少年,原来因为情也会变成这般模样。
沈默看着心疼,忍不住去问:“怎么,你就这么喜欢我妹妹吗?”
白景文抬头,看了他一眼,又拿起眼前的酒杯,一饮而尽。
“我不懂何为喜欢,我只知道,看见她,听见她的消息,我都会格外紧张,见到她笑,我似是着了魔,也会跟着笑。
来英国这几年,我从未忘记她,一颦一笑,都能拉动我的心弦。就像——”
他自嘲了一下,又一杯酒滑进喉咙。
“就像这次,知道她有了亲事,我竟是如此难受,心如刀绞。”
他抬头看他,眼睛里是藏不住的悲伤,那是沈默从未见过的白景文。
“沈默,你说,这算不算喜欢?”
沈默仍记得,他当时走上前去,拍了拍白景文的肩膀。对白景文说了一句话
“这不算喜欢,这算爱。”
那段时间,沈默再也没看到白景文笑过,也没见过他再喝酒,只一股脑的全扑进了学业上,让自己没有喘息的机会。
他说:“喝酒消愁愁更愁。”
直到沈瑜再来信时,沈默才见到白景文脸上久违的笑容。
沈瑜来信说,那家少爷爱慕的是他的五妹妹沈央,沈央也同样爱慕于他,是家里的长辈乱点鸳鸯谱了。知道了实情以后,家里长辈也成全了他们。所以变成沈央的婚事了。
自是一个好结局,沈默也心中欢喜。
可从那以后,白景文更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沈默让他别这么拼。他说他要提前修完学分,和自己一起回国。
那时沈默惊住了,自己是四年的学制,白景文学的却是五年的学制。现在却说要和自己一起回国。
他问他为什么,白景文只是笑笑,
半晌,沈默自己也反应过来,取笑白景文,说他这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但自己也真心为白景文高兴,为自己小妹高兴。
但如今,怎么变成了这副情景呢。
唉,可怜的白兄,怎么就沾上了爱情呢。
沈默揉了揉额头,对着自家妹妹故作伤心地说道:
“小妹啊小妹,白景文今日就要走了,白家把上海的纺织分局卖给了别人,今后也许景文不会再回上海来了。你该去送送他的。”
她当时正在绣花,就那一瞬间她楞了一下,针扎破了她的手指,红豆大小的血珠从白玉般的指尖渗出,沈瑜却没感觉,她只觉得这个红碍眼,碍得她心渐渐地疼。
窗檐处飞来一只小鸟,走来走去,昂首阔步,似是在嘲笑她的大惊小怪。
她无声笑了一下,低头用帕子去擦指尖上的血,可落到那指尖的却是一滴伤心泪。
半响,她说:“是了,我该去送送他的。”
她来时,沈默和白景文已经说完了话,白景文看到沈瑜,眼里有着细碎的光,像冬日的暖阳,沈瑜最怕他这样的眼神,因为这种光总是会让她沉迷,总是会让她胡思乱想。
她只得往沈默这边靠了靠,因为想要逃离,想要清醒。
沈默看到此情此景,轻咳了一声,手搭在白景文的肩膀上,用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说道:“咳咳,我可是把人给你带来了,好好说。
这爱情两字,可不能藏着掖着啊。”
说完,拍了拍白景文的肩膀,又摸了摸自家小妹软软的头发,笑意盈盈的进了沈公馆。
门口就剩了沈瑜和白景文两人。不远处街上的行人熙熙攘攘,汽车的响笛声,卖报的吆喝声此起彼伏,
但那边的喧闹似是和他们无关,天边泛起淡淡的红晕,法国梧桐的叶子铺满了道路,被夕阳的光照的更显金黄,些许金黄色的梧桐叶子被秋风吹在空中,打着旋,和在暮色中,像一首温柔缱婘的诗。
有片叶子随风飘呀飘呀,却飘到了沈瑜的头发上,像是温柔的抚摸,也打破了两人之间的宁静。
沈瑜想把叶子拿下来,却早已被一双大手抢先,再看时,白景文已拿着那片叶子轻挑着眉看她,眼睛里是沈瑜不能忽视的温柔。
沈瑜想,她或许真的是乱了。
如若无情,为何有意?如若无意,又为何含情呢?
兵荒马乱,沈瑜的心早已兵荒马乱。
沈瑜不知所措的理了理发梢,一手背在身后,捏成了拳,一手拿出攥在手心好久的荷包。没去瞧那人的神色,轻声开口,像柳絮般软软绵绵。
“白大哥,那日园中见你,看到你经常揉眼睛,想来是很累。这是我一直挂在床头的香包,有安神助眠的作用,对你应该有用的。”
黄色的荷包是刺绣而成的,盘着金色的线,上面绣着粉白的桃花,散发出淡淡的香气。
白景文瞧着眼前着素衣的姑娘,她微低着头,一手背在身后,一手张开把荷包递向他,嘴角有着淡淡的笑意。
香靥凝羞一笑开,柳腰如醉暖相挨。
心中一股暖流侵入白景文的五脏六腑。情不自禁的,他上前一步,轻轻的抚了一下沈瑜头顶的发。
看着眼前的她仿若一只惊弓之鸟,吓一跳似的抬头去看他。
他募自笑了出来,又缓了缓心神,
“这叶子,把你头发弄乱了。”
温润的声音一字一字的传到沈瑜这里,她早已控制不住她的心跳。
“谢谢,我定会好好挂在床头”
“我也给你留了一样东西,在我住的那间房里。”白景文顿了一下,
“我走后,打开它。”
沈瑜疑惑的望着他,半响,呆呆的点了点头。
(伍)
白景文走了约两个时辰了,听司机说早已上了火车,从上海到北平差不多需要一天一夜。
沈瑜待在自己的房里。好像还没有走出那个黄昏。
她记得他说“沈家小妹,我走了”。那时他的眼睛盛满的是一种不舍。
她在他上车的那一刻跑过去问他:“以后还会来上海吗”
“我一定会来,这里丢了我一件东西”那时他的眼睛满是炽热,灼的她心慌。她没问是什么东西,但又隐约知道是什么东西。
她看他上了车,又看他把车窗摇下来,他们的视线相抵,他的手上还拿着那片调皮的树叶。
“沈瑜,一定要看。还有,我会写信给你。”
她知道,他说的是他房里给她的东西。
东西是一个木槿盒子,复古精致。沈瑜打开盒子时,里面是一个发夹,上面镶嵌了一颗珍珠,浑圆浑圆的,在阳光下闪出耀眼的光。发卡下是一封信,上面写着沈瑜亲启。隽秀大气的字体,这是沈瑜第一次看到他写的字。
字如其人,那张温润的脸似乎跃然纸上。
“沈家小妹:
我是白景文,你的白大哥,在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坐上去往北平的火车了。
今日在菊园中见你,不是偶遇,是我为了想见你。”
沈瑜的心紧了,眼睛似有一层薄雾。
“本来我有许多话想要与你说,但想来是我做错了什么,你没给我这个机会让我一吐真心。
今晚在房间一直辗转反侧,思来想去,景文决定写信给姑娘,还望念信的姑娘不要见笑。”
看信的姑娘失笑,昏黄的西洋台灯衬的她脸色绯红一片。
“初见你时,是在四年前你的学校,圣约翰大学的讲堂里,当时我在上海,便去听了那次学生演讲。
你穿着校服,扎着双麻花辫,光束从窗户中打进来。
那时,我想,这姑娘真好看。
但我没想到你讲的这么好,有思想,有深度,不像一个女子说出来的话。
真真是淑逸闲华。
那时,姑娘的巧笑嫣然便记在了景文心里。
再见你时,竟是在沈公馆,知道你是沈默的妹妹,我心里是惊喜的,但也哀伤,我即将远赴西洋。
正如你在那次演讲中所说的那样,上海如今虽然表面上风平浪静,繁华如初,但是暗里早已波涛汹涌,风雨飘摇。
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去守护我们的故土。
姑娘尚且有如此心,身为一男子,景文更是立志,要守护家乡。
所以,远赴西洋,是应然也是必然。
再然后,月色,码头,那个抬头问我外国月亮圆不圆的姑娘,那个在码头挥手送别的姑娘。都让我一并刻在了心里,带去了英国。
那时,景文心中在想,待几年后你是否还会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曾陪你看过月色。
时过境迁。
码头再见你时,你就像一缕春风吹进我从未停歇的心池,泛起点点涟漪。
听你说还记得白某时,我更是满心欢喜。
再然后,月色,菊园,我终于知道,
对于你,白某的心早已兵荒马乱。
你大哥不止一次对我说过,
爱情两字,可不能藏着掖着啊。
所以,不怕姑娘笑话,写这封信,我鼓足了勇气。
我回了北平,但我的心丢在了上海
沈瑜,如果可以,如若可能。
望你珍摄,吻你万千。
白景文”
灯下的姑娘,眼里水汽涔涔,脸颊绯红一片。
“我一定会来,这里丢了我一件东西。”
“我回了北平,但我的心丢在了上海”
信纸上有点点的水渍,那是沈瑜的泪。但她又偏偏笑着,笑的灿烂。
如此情意拳拳的书信,他是第一次写,她是第一次收。
望你珍摄,吻你万千,沈瑜忍不住伸出手抚了抚信上的字,又拿起珍珠发夹在灯下仔细端详。
最后,姑娘终是忍不住拿起手帕掩面笑起。
(六)
半月之后,沈瑜收到了远在北平那人的信。信中只有短短几句,却让沈瑜喜笑颜开。
“昨得手书,反复读之。得书之喜,旷若复面。
下月十二,上海车站,等我。
吻你万千。”
合上书信,沈瑜把它放到自己的心脏位置,眉眼的笑像滴了蜜的甜。犹记得她那日写给他的回信,只有短短三句,但她知道那个峥嵘少年一定会懂。
“明月犹在,只待你来。
望君一切康适。
等你。”
等你我相见,告诉你,你丢的心我找到了,我会万分珍摄。
等你我相见,告诉你,先生德宏才羡,我早已倾心。
也望君珍摄,吻你万千。
Ⅹ 短篇小说推荐
短篇小说推荐:
1、《念念不想忘》作者:墨宝非宝
书评:这篇是个短文,通篇无虐。很简单的小故事,男女主网恋,被女主的家人发现后,就强制阻隔了二人的联系。等一年后女主能再上网的时候,发现已经找不到男主了。再次重逢的时候男主已是大名鼎鼎的导演而女主则是个小编剧。
女主一见到男主就慌张的装喉咙痛说不出话来,怕男主通过声音认出她来她。以为他忘记但其实并没有。这么多年来男主一直单身直到再次遇见了她。而因工作原因两人又渐渐地走到了一起。很温馨,没有太大的波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