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沐浴衣
『壹』 短篇小说 | 少年的梦
文/滑稽的菠萝
无戒学堂故事营,第十天打卡,本篇7628字,共计41006字。
01
“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道闪电划破天空,还未听见雷声,天却是先暗了下来,紧接着,窗外下起大雨,居民楼远远的,正有一个个小黑点般的人影探出来,把那花花绿绿收进房间,校园里小道上,许多男男女女用书挡在头顶,奔跑在雨中。
“哆哆哆哆……”
某个人的指节急促地敲在桌子上,这敲击声竟是比那雨声还要磅礴,渐渐把林野散乱的思绪给聚拢起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只要一听到这个人说话的声音,这种语气,他的“神”就会飘散开来。
“你在看哪里?你有没有在听?”
这两句虽然是问句,但林野却知道,他根本就不用说话,他只需要把看向窗外的视线收回来,然后低下头,那个声音的主人便会继续刚才的训斥。
“你已经高一了,关键的转折点你知不知道?这成绩再这样,别怪我给你下狠药,我是学校教导处主任,我的儿子不能是这样的成绩。”
林野听见纸张翻动的声音,随即感觉到那轻飘飘的触感,几张带着不少血色叉叉的试卷被甩到了他身上。
“你是真的不会学习吗?不是,你只是不用心……”
那个聒噪的声音还在继续,只是林野的思绪又开始飘散,他脚尖前的地面开始变得模糊起来,那一个个废纸团、书堆、桌子角开始变成一个个色块,在这庞大的灰色中重新组合,形成一个个新的画面。
那画面一会儿变成山水,一会儿变成一个人物,一会儿变成喧嚣的城市,一会儿又变成油画中的静物。
渐渐地,有的颜色染进了另一些颜色中,就像水彩画里,不同色号的颜料画进半干的水中,相互融合渲染,那白色,就像用水粉笔敲进去的丙烯颜料,在灰蓝色的幕布上形成了一幅绚丽的星空。
“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好好好,既然说没有用……你,你从明天开始,不准去画室了,给我专心把文化成绩拉起来。”
林野猛地抬起头来,看向眼前的那个人,窗外又是一道闪电划过天空,那瞬间的明亮把办公室里的事物拉出长影,让背坐着那张微显苍老的脸瞬间变黑,犹如地狱里执笔的判官一样可怖。
“不!”
声音经过小腹,震颤着林野的胸腔,猛地从他的嘴里喷出来,林野猛地把手撑在桌子上,怒目圆瞪地低头看着眼前的男人。
“你没有权利,没有权利不让我去画室!”
“我没有权利?”眼前的男人站了起来,林野不得不收回了自己的手臂,从低头的状态,变成了仰视。
“我没有权利?”
那男人绕着林野慢慢地转着圈。
“我当然有这个权利,就凭我是你爸。”
02
“林野,林野,老师喊你回答问题。”微微的气声在林野的耳边吹着,林野揉了揉眼睛,然后站起身来。
“林野,上课能睡觉吗?昨天晚上去拯救世界了?”讲台上年轻的女老师一本正经的说着调侃的话,理所当然的换来了教室里的哄笑声。
待笑声停息,她才压了压手,用手里的白色粉笔,在黑板上敲下几个小白点:
“这道题你上来写一下步骤,这是例题,改了下数字,只要你看了书,就肯定会做。”
林野一言不发,只是低着头,站在座位上。
“林野?听到没有?上来。”女老师的声音里蕴含着怒意,落在林野的耳朵里,就和那个男人一样,一样的可怖。
林野的思绪开始发散,窗外的云似乎飘进了教室,一张张桌子飘了起来,他坐在桌子上,随着那烟气一样的云飞出了教室,越升越高……
“林!野!”
眼前的一切瞬间消失,他从云端回到了地面,迷茫的瞳孔迅速聚集,里面映照出一个近在咫尺的身影。
“我跟你说话,你听到了没有?”女老师清秀的脸变得有些扭曲,她不再像刚才一样从容不迫,反而像极了夜叉国里的母夜叉。
“说话!不然要我喊家长来吗?”
这一句话犹如洪钟一般,敲在林野的脑海中,不断嗡鸣在耳畔。
“我……我不会。”
林野的声音微微颤抖着,从喉咙眼里挤出这几个字,他渐渐地捏紧了拳头,指背到拳骨不停地蹭着桌角,仅仅一会儿,就蹭得皮肤微微发红,似乎只有把自己弄得疼痛,才能让他稍微好过些。
“下课到我办公室里来,现在坐下。”
林野没有坐下,他依旧站着,低着头。
年轻的女老师回到讲台上,转过身来。
“还不坐下?不想坐?那就站门口去。”女老师声音变得尖锐,甚至有些破音,眼睛瞪得圆圆的,胸口一起一伏,手猛地挥起来,指向门的位置。
林野缓缓下了座位,走出教室。
阳光如此明媚,他希望能在这样的天气,带上他的画板和铅笔,去到某个线条清晰,层次鲜明的地方画上一幅速写,他希望能肆意的放飞他的思绪,去想象一幅创意画,他甚至愿意在画室里,对着那枯燥的静物,画一幅素描。
可他不愿,不愿在这个冷漠而又可怖的地方浪费他的生命。
他看着远处连绵的山峰,云雾缭绕,多像一幅水墨画啊。
03
“你说什么?林野不见了?怎么不见的?”一个男人的吼声从学校教务处传了出来,期间还伴随着拍桌子的声音。
平时这扇门,就像学生们的噩梦,此时却是有着许多鬼头鬼脑的身影,他们一个个小心翼翼,弯腰弓身,把耳朵贴在门上。
“哗……”
门突然打开,这群学生们“嗡”的一声,教务处门口顿时像蜂巢里投入了一颗炸弹,学生们眨眼间便全都不见了踪影。
一个衣服污浊,头发乱糟糟的瘦削中年人,一手拿着塑料饭盒,正从旋转楼梯上来,教务处正好在楼梯口,他听见了胡乱的脚步声,顺着那些迅速逃窜的学生逆看过去,便是瞧见教务处门口站着一个中年男人,双鬓微白,满脸怒容。
“刘……刘老师好。”一个逃窜不急的学生撞在了这瘦削中年人身上,急忙问了个好,朝后瞥了一眼,又迅速撤离。
这刘老师并不理那个学生,让他眼前一亮的却是站在教务处门口的那人,他僵直着腿,大步朝那人走去,一边走,一边嘴里大声说着:
“林一峰,我这一个月是没有来找你,你到底什么时候让林野来画室,我们可是说好了。”
林一峰正是林野父亲的名字,教务处主任,他看到来人是谁,怒容渐渐缓解。
“老刘,我认真的再问你一次,林野考艺术学院真的不需要文化成绩吗?”
刘老师沉吟了一下说道:“别人肯定是要文化成绩的,但你家林野,我有八成把握能让他被浙院破格提前录取,他是天才啊,天才你知道吗?老林,你千万别误了他。”
林一峰沉默了,他的脸上表情有些奇怪,一会儿严肃,一会儿又变得面无表情,一会儿竟是微微扯起嘴角,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九成,我有九成把握。”刘老师急忙又补了一句。
“好。”林一峰的脸定在了面无表情上,做出了最后的决定。
刘老师立即喜笑颜开,把塑料饭盒夹在腋下,双手搓了搓:“那今天就叫林野来画室吧,一个月没画了,我怕他手生了。”
林一峰看了眼刘老师,说:“林野不见了。”
“什么?”
04
林野的口袋里有五十块零用钱,一张公交卡,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的东西,连身份证都没有带。
只是他却并没有想那么多,他站在教室的走廊上,看着远方高耸入云的山峰,莫名的产生出向往来,他想去寻找一处桃花源,每天饮酒作画,就像古时候的那些隐士一般,他想要逃离这个冰冷而又可怖的学校,远离那个不近人情的父亲。
所以他一路冲出了校门,乘公交车来到了仙鹿山南门。
他会说本地话,加上穿着校服,他随便编了个理由便进了山门。
他一路狂奔着,用最快的速度,跑着跑着,他突然放声大笑起来,笑得声音越来越响,引得偶尔路过的旅客不住侧目。
这里没有学习,没有父亲,没有那种逼仄的压迫感,林野此时此刻觉得前所未有的畅快,他只觉得脚下越来越有劲,很快便上到了半山亭。
这不过是一个简陋到极致的亭子,几张连着的长椅,四根石柱支了个顶,但当林野跳过长椅,扶着栏杆看向远方,展开在他眼前的,却是无比开阔,无比壮丽的画卷——偌大的浔城一览无遗,北面的长江源远流长,包裹着城市直通天际,一艘艘船只就像在朝着云海航行;西南方向则是层叠连绵的山脉,一座座云雾缭绕的俊秀山峰若隐若现,静静地屹立在绿毯之上。
林野朝着浔城的方向大声呼喊:
“去你的吧!我不回去啦,我不回去啦!”
“啦啦啦啦啦……”大山给了他积极的回应。
林野的眼睛里充满了光芒,他继续往山上爬去,他知道这里有一条上山小路,可以不用买票。
两个小时以后,他站在了仙鹿山镇的街道上,传闻原来战乱,有一群流民逃入了大山里,他们腹中饥饿,又没有吃食,这时,来了一只七彩仙鹿,带着他们找到了一片竹林,找到了许多笋子,让他们活了下来,后来这群流民定居这座大山,为了纪念仙鹿的救命之恩,将建立起的镇子命名为仙鹿镇,而这座山后来也变成了仙鹿山。
林野觉得,他现在就好像是遇到了七彩仙鹿一般,将他救出了苦海。
不过他身上只有50块,既住不起店,也吃不了几天饭,林野在镇子里慢慢地走着,观察着这里的人生百态。
忽然,他眼前一亮,一家店铺门口贴着一张手写的,有些皱巴的纸,上面写着:
“饭店招工(包吃住)
服务员 1500元/月。”
05
林一峰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头发竟是全都变白了,林野已经失踪了三个月了,他报了警,但警察反馈给他的信息,也不过就是一条林野往仙鹿山方向去的线索,然后告诉他会继续搜寻,便没了音讯。
林一峰自己找到了汽车站,询问那班车的司机师傅,也因为时间间隔得有些久,司机根本就想不起来林野这个人,也无从得知林野究竟是在哪里下的车。
这一路总共16站,三个月来,林一峰走遍了所有地方,都没有看见林野的身影。
他有些后悔了,林野明明在绘画上的天赋卓越,可自己偏偏不相信会有学校会破格录取他,自己似乎还不如那个刘老顽固了解自己的孩子。
“啪。”
林一峰一拳锤在方向盘上,车内后视镜映射出他憔悴的倦容,挂着的平安福不停地摇晃着,他的手微微颤抖着抚摸着那平安福,这是林野给他做的,精致、漂亮,独一无二。
林一峰的手从平安福上滑下来,抱住了方向盘,他把头埋入了手臂中,双肩微微颤抖起来,渐渐地发出哽咽的声音,再到放声大哭。
所有人都在责备他,妻子也说了,不找到林野就不要回家,刘老顽固也是成天来找他,没少说刻薄话。
但这些都不是他哭的原因,无论别人说什么,他都可以无动于衷,唯一可以让他哭的原因是:
他真的很爱林野啊。
“叮铃铃……”
手机一边震动,一边不停地叫着。
车里的哭声渐渐地小了,林一峰用衣袖胡乱摸了把脸,看了眼手机上的名字,是刘老顽固,估计又是要说些刻薄话,想也没想挂掉了电话,他放下手刹,踩动油门,继续朝下一站找去。
下一站,他准备去仙鹿镇碰碰运气,而这也是十六站里的最后一站。
“叮铃铃……”
手机不依不饶的响着,林一峰继续挂,电话继续响,反复了七八次以后,他实在忍不住,接了起来:
“喂……”
话还没说完,里面传出刘老顽固兴奋的声音:“找到了,我找到林野了。”
林一峰愣住了,一时间没说话。
“你看微信,微信,我发了链接给你。”
林一峰急忙挂掉电话,打开微信,里面是一个微博链接,他点开链接。
账号的名字是:xxx饭店。
下面是一张速写画,那画充满了灵性,线条简单,层次分明,那层层叠叠的山峰跃然纸上,就像是要从手机里跳出来一样。
图片下面有一个位置:浔城仙鹿镇。
林一峰立马就明白了刘老顽固的意思,林野是他一手带出来的学生,作为老师,他绝对不会认错林野的画。
林一峰不由得踩重了些油门,心里竟然微微有些激动起来。
06
林野在xxx饭店做服务员,一旦闲下来,就会作画,一开始饭店里的人以为林野不过就是个爱好者,随便画画而已,直到有一次一位食客看了林野的画,啧啧称奇,花了两千块买走一幅之后,那老板便打起了林野的主意。
那饭店老板开始把林野的画发在自己的微博上,为饭店招揽更多的客人,美其名曰带着艺术气息的饭店,其实这饭店就是一间只有四张桌子的民居。
不过那老板却是个机灵人,把林野供了起来,工资照发,食宿照供,只是要给他们提供装饰意见,以及提供画作照片。
于是林野一时间倒是闲了下来,作画的时间更多了,不过他也乐得如此,之前的打工日子,已经让他有点烦了。
林野给老板画了不少画,有水彩,有油画,还有速写,那老板把这些画全都挂在了饭店里,拍了不少照片,也是一股脑发到了网络上。
有几个名气还行的网络画手给林野的画点了赞,于是Xxx饭店的微博在网络上迅速走红,成了仙鹿镇的网红饭店,老板每天笑得嘴都合不拢了。
这一天,林野正在作画,饭店老板在他身后喊了两声,林野转过头应声,却是愣在了原地,手一松,铅笔掉落在地上,“骨碌碌”的滚到了石头缝里。
那老板急忙跑上前来,费了些劲把铅笔从石头缝里抠出来递给林野,可却发现林野的眼神似乎没有了焦点,一片茫然。
他微微扭头看向身后的那个满头白发的中年人,有些疑惑,不是爸爸吗?怎么父子见面竟是这个场面?
林野愣住其实不过十几秒,林一峰朝前走了两步的时候,林野居然起身就跑,撞翻了画架,跑进了山里。
饭店老板和林一峰在后面紧追不舍,却最终还是失去了林野的身影。
07
夏末的天依旧如孩子的心,说变就变了。
先是几滴小水珠落了下来,随后那水珠渐渐连成了线,打湿大片大片的山石,形成小溪,流淌而下。
林一峰跟着饭店老板在山里转了一个多小时,都没有看见林野,而此时却是下雨了。
“不好,下雨了。”饭店老板说道,“要是等雨再下大些,不是经验老道的巡山人,就会很危险。”言外之意就是,不能再前进了,得往回走,不然就连他们可能都会很危险。
林一峰凑前几步,双手按在饭店老板的肩膀上,声音微微颤动着:“不,不,无论如何我都要找到林野。”
林一峰的手被饭店老板轻轻压下,然后就听他说道:“好吧,好吧,但是我们得找巡山人。”
“轰隆……”
滚滚的雷声打进山中,就像一万个手鼓在拍,声音密密麻麻,哪怕这世界上最宏大的交响乐队也没办法演奏出如此气势,只是这声雷响,听在林一峰的耳朵里,无疑让他的心脏都狠狠的缩了一下。
“哗啦啦……”
雨下得更大了。
两条身影站在进山口争论着什么,其中一人正是林一峰,而另外一人,则是饭店老板找来的,经验老到的巡山人。
“真是胡闹,你先回去,我和兄弟们会找到你的孩子的,你要相信我们,相信我们!”巡山人推了林一峰一把,大声呼喊着,可声音在风雨声中仍然若隐若现,
“不,不,让我加入吧,我能跟住你们,能跟住你们。”林一峰此时丝毫看不出往日在教导处办公室里的那种颐气指使,反而微微低垂着头,语气中带着一些哀求。
几个背着背包的人,从他们两个身边穿过去,走进了山里,林一峰和巡山人便相互瞪视着,直到过去了十几秒,那巡山人才悠悠叹了口气,摇摇头说:“算了,跟我走吧,但你一定要跟在我身边,不要离开,切记。”
08
山里的路湿滑湿滑的,许多泥巴沾在鞋底,让他的脚都渐渐地不听使唤了。
但是那个人,一想到那个人便在山上,林野反倒更愿意停留在这山林之中。
雨越下越大了,林野身上都湿透了,他渐渐地觉得身体有些冷,身体微微颤抖着,他想着也许该找个地方避避雨,可电视里看到的,上山便有山洞的事,似乎都是胡扯,他走了这许久,却是连一棵长得茂密一些的树都没有看到,脚下是泥泞的小路,周围到处都是山石。
又走了一会儿,天似乎更冷了,林野的感官中,却好像从身体内涌上来一股热流,充斥着他的四肢百骸,他的身体渐渐地不再颤抖,趁着这鼓劲,他又向前走了一段。
眼前的世界似乎颠倒了过来,树都朝下生长,天空的云和山石扭曲到了一起,无数的星星正在旋转,就像梵高画的「星空」一样,所有的景色慢慢变成各种颜色,又渐渐地暗淡下去……
09
“找到了。”一个声音从对讲机里传来,林一峰急忙握住巡山人的手,企图把对讲机抢过来。
巡山人却是狠狠地甩开林一峰,雨水不断从他雨披的帽沿滴落,但那双锐利的眼睛,在这滂沱大雨中仍然闪闪发光。
“现场什么情况?”
“正在检查,好像失温了,嗯……”对讲机里微微停顿了一下,接着又传出夹杂着电音的声音:“第三级失温,已经失去意识了。”
“给他保持温度,山豹联系救护车。”巡山人冷静的指挥着,眼睛却是一直盯住林一峰。
林一峰却是不再去抢对讲机,他有学生是马拉松爱好者,曾经来看他的时候,给他讲过一些马拉松里常见的危险,其中之一就是「失温」,马拉松里死亡率最高的症状,正是失温。
林一峰的双腿一软,跌坐在地上,任凭泥水浸湿了他的身子。
“站起来,站起来,不要把衣服全都弄湿了。”巡山人上前拉扯着林一峰。
“下山还要你开车送,山上没有医院,没有医院!”巡山人吼了出来。
林一峰浑身一个哆嗦,急忙撑着地面站了起来,握住巡山人的肩膀,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混杂在一起不断掉入领口中,他大声喊道:“求求你,求你救救他,救救他,他还只是个孩子啊。”
10
林野睁开眼睛,窗外明媚的阳光,让他不自觉眯起了眼睛,此时此刻,他感觉浑身沐浴在温暖之中,只一会儿,浑身的无力感就缓解了不少。
左手中始终被温热的柔软包裹着,触感有些粗糙,腰间的被子似是被什么重物压住,让他想动弹,却动不了。
什么时候了?
这里是哪里?
林野努力地回忆着自己的经历,最后他好像看见了梵高在作画,那是另一幅星空,美轮美奂,不可思议。
林野微微抬起右手,在空气中开始作画,他一遍一遍临摹着那幅星空,可总是觉得抓不住那丝韵味,差一丝,一丝而已。
可他知道这一丝,便是普通画作与传世画作之间,难以逾越的鸿沟。
林野回过神来,发现了一双关切的眼睛,可镶嵌那双眼睛的这张脸,却让林野迅速坐起来,缩到了床边。
男人的手停留在半空,嘴巴微微张开,脸上本似有千言万语,半晌却化为一句话。
“你,你醒了。”
沉默,林野没有回应,这似乎早就成了他们父子俩的固有相处模式了。
“我……我不阻止你画画了,不阻止了,啊。”林一峰的声音轻柔的,就像在哄一个几岁的孩子。
只是林野仍然没有回应,他的头埋得更下了,一双眼睛透过额前的刘海露出来,充满了警惕。
林一峰不再看林野,轻轻地叹了口气,仿佛失去了浑身力气一样,慢慢地坐在床边,背对着林野,但林野却仍防贼一般的看着林一峰。
门外穿来急促地脚步声,几个医生和林野的母亲,以及刘老师一同走进病房。
原来是林一峰早就按动了呼叫按钮,那红灯一直在闪动着,直到此时医生进来把它给按掉。
林野机械地配合着医生的检查。
“怎么样?”“好点了没?”一句句问候在林野的耳边,可他仍是无动于衷,眼神还是一动不动盯着那背坐过去的男人,似乎这个世界仍然只有他们两人一般。
刘老师看了看林野,又看了看林一峰,一拍脑门才说道:“林野你别怪这个老顽固,他几个月前找我的时候就说了,想让你上浙艺。”
林野猛地抬头,目光指向刘老师。
“是啊。”刘老师两手一摊说道:“我说以你的天赋,破格保送没有问题,这老顽固不相信,他查了往年所有浙艺的录取线,还托关系找了浙艺那边的老师问投资的事,就是想送你去你梦寐以求的学府。”
林野的表情从僵硬慢慢地变得放松下来,他把头重新埋进了双臂之间。
11
重回校园,林野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高一下学期已经开始了两个月了,林野上课犹如听天书一般。
不过林野似乎就像变了一个人。
上课便是趴在桌子上,不停地翻着书页,手中的笔快速的刷刷写着什么。
老师问他问题,依旧是不知道,但他却会提出一些老师愿意回答的,有些价值的问题了。
有的时候,一个人的改变,只等一个契机而已。
“林野,林野,你被破格提前录取了,浙艺,浙艺!”
一个头发糟乱的瘦削中年人蹦跳着来到高二(5)班门口,然后突然停住脚步,脸色微微有些垮下来。
教室里所有的目光都看向门口,除了一个人,林野。
刘老师轻咳一声:“咳,麻烦帮我喊一下林野同学。”
“刘老师。”年轻的女老师推了推眼镜,走过来说道:“现在是上课时间,请你稍微晚些再来吧。”
刘老师瞥了一眼仍然无动于衷低着头的林野,讪讪一笑,抓了抓头,转身走了。
等刘老师走了,林野才抬起头,看向刘老师离去的方向,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
(全文完)
『贰』 【高分求小说】现代言情短篇小说(内详)
【竹马翻译官】
小时候被人称为的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从俊朗的少年到帅气的男人,她陪他成长了十余年。
可是十余年的时间似乎也不够她了解他。
他从小就特别喜欢欺负她,没有他在的时候他就不许她跟别的小朋友玩。
长大后的他依旧霸道无比,可是她却从没拒绝,只因为她觉得自己在他心里是特殊的。
可是,现实永远磨人,两颗不能交集的心,永远站在彼岸。
再见面时,他是全世闻名的翻译官,而她只不过是……
【你曾许我地老天荒】
那年陈熙18岁,林淼20岁,她与他第一次相遇,他对她一见钟情,而她却对他的好友情有独钟。她卑微地隐藏着那段不敢开口的暗恋,而他则默默守候着她。
她以为自己真的没救了,为了那段永远不能开口表白的感情,透支掉自己的青春。
直到有一天他对她说:“我的生日愿望只是想看到你笑,发自内心的笑。”
她哭了,泪水浸湿了脸颊,也融化了她心底的坚冰。
她开始相信有这样一个人会许给她地老天荒。
她笑了,发自内心的笑了。
他对她说:“你笑起来的样子才好看。”
陈熙20岁那年,他突然就从她的世界里消失了。
她再次哭了,她以为他再也找不到他。
两年后,他再次出现在她的面前,对她说:“我花了10秒钟爱上你,花了1年让你爱上我,可是我不知道我要花多久才可以忘记你。也许,那需要一辈子。”
她说:“一辈子太长,我希望你只花10秒钟,就像你爱上我那样短。”
【人生若只初相见】
早知道是没有结果的事情,
是的,
她一早就知道了.
她向来冷静自持,
偏偏遇到了他.
人生若只初相见,
她便是她,他亦是他-------
非常喜欢的一篇文,女主很淡然,冷静自制,在不断的接触中,男主深深地爱上她
【何须浅碧轻红色】
出去都没人相信,因为一颗小小的椰子糖,陈墨与文涛别扭了许多年。
陈墨对文涛第一印象差到极点,自然在以后的接触中没给他任何好脸色。幸好在大院上蹿下跳的时光里没多少文涛存在的痕迹,陈墨有读不完的闲书,玩不尽的游戏,耍不完的花招,捣不完的蛋,还有自己以为永远能在一起的青梅竹马——刘鹏程。
不过命运是个谁也说不准的东西,小伙伴的四散,刘鹏程的搬离,都让小姑娘有了那么点伤感的情绪。
进了大学,与刘鹏程意料外的分手,与文涛情理中的结合,都是让人哭笑不得的发生着,可小姑娘的骨子里那点泼la执拗半点没少。
有人叹息,俊帅多金,温文尔雅,成绩优秀的文涛怎么会被这泼la姑娘缠上,却不想,陈墨之于文涛,用一首诗形容最是恰当:
暗淡轻黄体性柔,情疏迹远只香留。
何须浅碧深红色,自是花中第一流。
男主是高干子弟,据女主说是长得很绝色,呵,与女主算是青梅竹马吧,两人因一颗椰子糖而结下梁子,女主非常个性,在大学里与另一青梅竹马在一起,分开后才与男主相爱 .
【似曾识我】
谁把谁真的当真?谁为谁永远的心疼?谁是唯一谁的人?来何来,去何去?谁是谁前生的眷恋?谁是谁永远的劫数?谁又是谁下个轮回里,最舍不得遗忘的人?
【江南恨】
晓风雨过,遗踪何在?一池萍碎。
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
她只不过是个棋子,对父亲来说如此,对他来说也如此----------------
她要的不过是归于平淡的幸福,而他要的却是江山社稷,百年乾坤。
她与他究竟是孽是缘?是悲还是喜呢?
【最初的爱,最后的爱】(完结)
什么叫放纵?
我渴望重遇你,眼神渴望抚摸你,声音渴望企及你, 最初的爱渴望走进最后的梦里。
世界上有两种人, 一种是被背叛的,一种是背叛的。
男人永远不懂,女人说分手是为了挽留,所以,他们都认为自己是前一种。
每个人有两次恋爱, 最初的爱用来伤害,最后的爱用来成熟,N年后回首,为仍然相信爱情的人们,记录的爱情纪念物。
【醉玲珑】
[上卷]醉里红尘,淡看半生旧痕玲珑解语,翻作一词新曲
[中卷]九州山河,千里烽烟尘埃是非成败,弹指一笑风流
[下卷]粉黛江山,留得半湖烟雨王侯事业,都如一局棋枰
【兰陵缭乱】
注定属于她的宿命,在出生那天起已经开始改变。她是天真明媚的绝色女子,他们是风华绝代的世家公子。生存于南北乱世,挣扎于禽兽王朝,上演着曼妙离奇、清绝感人的家仇、国恨、爱情、亲情、友情的一幕慕。看世事缭乱,她笑,她哭,她喜,她悲,她乐,她怒……唯一不变的,是她心底那抹与生俱来的温情与善良,犀利地刺破黑暗,呈现着最美丽的性灵。合上那张狰狞的面具,从这一刻起,她就是——绝世惊人的兰陵王。
【大爱晚成】
如果相亲时遇到绝色
“呸。”
张寒的回答向来言简意赅,她常说薛葵空长了个聪明脑袋,眼光太低,凡是五官齐整的男人,她都认为不错。
“醒醒,醒醒。”
叶澜澜更是一针见血,在研究所呆了十年,久不见潘安,便觉公猪美。
薛葵想想也是,绝色还用得着相亲?
女主是一女博士,男主是一高干子弟,出来创业。男女主相亲,女主对他一见钟情,想逃开,男主从一开始的不以为然到钟情,紧追着不放。
【可乐记事(又名:放弃你,是我做过最勇敢的事)】
“你好,我是小可。”我通常这样向人介绍自己。
“是可爱的可吧?!”大多数情况下别人会这么反问我。
只有他,在盯了我好半天之后,突然问了一句“是可乐的可吗?”
我最不愿意别人提到我的大名——田可乐,简直俗不可耐
我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是可乐的可?没错,我是田可乐!”
也许被我不善的口气吓到了,他停顿了一会儿,才问“是可口可乐,还是百事可乐?”
我晕倒!
男主是多金的高干子弟,在女主面前霸道有点小无赖,女主大智若愚,迷糊少根筋,挺好看的。
【终是自在】
5岁时,许自在就发誓要与程子执老死不相往来。
天不从人愿啊,偏偏两个人上了同一所小学,同一个班,还是同桌。
中学时,许自在庆幸终于摆脱了那个恶魔,从此可以高枕无忧了,可就在这段时期,上帝打了个瞌睡,许自在和程子执又相遇了。
当程子执站在未名湖畔对许自在说“I Love You!”的时候,许自在转头就走,天啊,这是不是搞错了?还是程子执今天发烧?
男女主都是高干子弟,男主小小的时候起就是风云人物,两人第一次见面时就打了一架,男主从小时候起就一直很在意女主,看到她与男配总在一起玩,总是忽略他而不高兴,所以老是欺负女主。两人从小学到大学都没分开过,女主也从讨厌到爱上他,挺佩服男主对爱情的坚持。
【杉杉来吃】
非常灰姑娘的一个短篇,很好看的一篇文,很爆笑。女主真的是太逗了,男主真的是太狡猾奸诈了,女主这只小白兔是永远斗不过大灰狼的 。结局出乎意料!
【听雪楼系列】
那是一座悲欢离合聚集的楼。
是传奇和神话的巅峰。
也是——心痛和眼泪的凝聚。
听雪江湖,那血薇夕影中的寂寞人生啊。
一个蔷薇般美丽倔强的女子,一个谜一样的年轻霸主,一对人中龙凤演绎出一段绝色伤痕之恋……梦想,少年时光,。救赎和守护,爱、以及宽恕……
听雪楼中听雪落,彼岸花开彼岸零。
纷染雪落憔悴了薇影,只剩下那一抹相思跌碎在风中。
如是,人这一生中,唯有离别才是真正的永远。
洛阳白楼上,微倚扶栏的白衣男子,暮色暖黄,手中的江湖文碟,轻念的名字是:阿靖。
听雪楼主。萧忆情。
——师傅,要不弟子替您出山一次,将故人之女接上山庄?
——不必。生死由她——江湖儿女便是这般长大,若活不下来那也是命。舒老魔头若在世,也不会帮他女儿。
那是那一对人中龙凤第一次错过,就因为雪谷的一句话,他们生生错过了七年 。七年的风雨飘零,几乎成了之后摧毁人中龙凤的利剑!
他不知道,会是这个以后一直被自己叫做阿靖的女子,用她手里的血薇剑,让属于自己的传奇戛然而止。
“阿靖,坐这里。”这样明显地表示出对于她的倚重,是她不曾料到的。想了想,她终于轻轻走过去,坐在他的身侧。
后来,才知道那只是一个开始而已……是他和她开始携手长达五年征战的序幕。
征战。杀戮。金戈铁马。
三年,他们的手始终握在一起,刀剑总是指向同一个敌人。
三年,平天下,定中原。
三年,就在满目的鲜血中这样度过了。她曾经说:“我舒靖容愿意加入听雪楼供楼主驱遣,百死而不回——直至你被打倒的那一天!”只是一笑而过,没想到她的戒备之深。
有一条河叫做记川,喝一口记川的水便会记起一切;有一条河叫做忘川;喝一口忘川的水便会忘记一切。——然而,世上某些事情,却是永远也无法忘记的。
过去的只是时间吧,却有如此震撼的恨意留在心里某处,终于在爆发的时候,血与火,终将湮没明月。
“如果你不是最强者,我就会杀了你,如果我对你不再有用,那么你就杀了我。”那样无情而冷静的约定,仿佛是两个为了利益而走到一起的商人,签订的一个契约而已。然而,他伸出了手“那么,嫁给我吧,阿靖。”可是她说她不想做寡妇。
她的话,该死的让人难过。
相顾无言啊……
萧忆情用自己的命,去赌一生中唯一可能的幸福。
“萧忆情!拿命来!”本来是在密室中等候她来议事和商量扩东的计划的,然而,等来的却是那夺命的一剑!
血色蔷薇泪滴中的夕影之芒,泛着浓郁和无上的悲哀。互相扶持过,刀剑总是指向同一个敌人。终于又一次看到了夕影刀,生死旦夕,夕影刀发挥出了极大的威力,毫不留情的杀戮着范围内的一切。有意无缘,有遇无合,久经沙场的人中龙凤终究只能孤独。
直到体温一点点降下,她口中任喃喃着“欺骗”与“谎言”。
何等悲哀,何等遗憾。
人中龙凤终亦逝,携手共赴黄泉中。
原本该是一对人中龙凤的幸福结局,怎奈他们永远徘徊于杀戮,背叛之间,不得还。
征服天下,笑傲武林又如何?你们仍是是近在咫尺的距离,心却无法触到对方半分。长叹,何用?人去楼空,刀剑无主锋芒无从,浮华如梦一场空,寒风之巅与谁同?也不过是和那个人沉睡在那一片碧草之下…薇影散尽,寂寞重生,彼岸花开,此岸凋零。
一切,结束在开始之后,一切,又开始与结束之后。
我是那么、那么爱你,怎么会对你……说谎……
他怎么会对她说谎!
辉煌,惨烈,寂寞,重生。
到最后换来的,不过是带着误会相伴在黄土下。
曾经有过多少激荡的风雨、指点江山的凌厉,然而,如今剩下的只有这一片碧草、一抷黄土、和黄土之下寂寞相伴的灵魂。
寸寸光阴如握不住的流沙,从指间转瞬滑落。人中龙凤……那样骄傲而敏感的两个人,却终其一生都无法真正走入对方的生活,那样隔着看不见的屏障遥望了彼此多年,到最后依然互相猜忌、相互伤害,以至于同死。
只希望,在所有一切都平静以后,他们能静静地相守于这一片青青的碧草之下。
幸福地重生。
【·镜系列】
镜是一部史诗型奇幻作品,在《奇幻》上连载,目前已经完结。 有的人认为这是一部家国天下的复仇记。 而还有人认为 这是一部关于苏摩与白樱与真岚、云焕和慕湮等人的爱情故事。 但不管怎么说,这本书向我们阐述了一个在虚幻的世界里发生的一个漫长的故事。
【三生三世 十里桃花】
远古众神凋零,现今只存了龙族、凤族、九尾白狐一族还留了些后人。狐帝白止膝下得了四个儿子一个女儿。这唯一的一个女儿长得颇好,却是个炮灰命。活到十四万岁的高龄,笼统不过遇得五朵桃花。
一朵碍于异族不能通婚,那思慕尚处于萌芽期,便被该桃花的爹娘终结了。
一朵误以为她是个男儿身,纠结于这段断袖情,待出现个跟她长得相似的女子,立刻便跟着人跑了。
一朵是他爹娘亲自做主给她定的亲,待到他们家走一趟,却看上了她的婢女,两人私奔了。
一朵在心底里暗恋她暗恋了万儿八千年不敢表白,待鼓起勇气来表白时,她前未婚夫的爹娘为了补偿她,又与她重新结了一门亲。
前头四朵桃花有三朵都是烂桃花,唯一算得上好的一朵,却又是个才打骨苞儿的。
这五朵桃花中的最后一朵,是她命中注定的夫君,九重天上的太子夜华。恩怨纠葛如浮云过,她遗憾没在最好的年华里遇上他。
遗传学淡定地告诉我们:跨物种恋爱注定是没有好结果的。
【岁月是朵两生花】
和你擦肩而过的遗忘,成了我一生的惊涛骇浪。
这世上有种植物,每年会开两次花,一次盛开在萧瑟的深秋,一次盛开在葱笼的初夏。
很多年之后,颜宋想,她的岁月,花期太短还是太长?
都市太喧哗,红尘太嘈杂,我们有一万种可能在霓虹灯下与爱情擦肩。
颜宋是谁,她顽强像杂草,不似花却比花妖娆。她勇敢,她乐观,她是个青春年岁里仿若活了两个永远的女人,幸抑不幸?
林乔是谁,是那青葱年华下,宛如白雪翠竹的少年郎。五年前,他的爱如斯残忍,五年后,他的爱如许安静。面对他的时候,怎会忘记永远。
秦漠又是谁,曾是她在遥远岁月里最初却最懵懂的爱。八年前,她饮下一口忘川,从此忘了他是谁。然而世上有忘川,也有记川。想起他的时候,便想到了永远。
如何才是我爱你,是五年前不堪的过往,还是五年后相顾的无言。
如何才是我爱你,是八年前残存的记忆,还是八年后剪不断的牵绊。
岁月是朵两生花,涉江而过,花开千朵,惊回眸如何才是我爱你。
【华胥引】
一段烟灭在青史中的风月传说。
幻术构成的曲谱里, 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
心之逆旅, 华胥为引。
内容简介 华胥一引,乱世成殇。
琴弦震响于九州列国之上,无声惊动。
这是一个发生在乱世的故事。
城破之日,卫国公主叶蓁以身殉国, 依靠鲛珠死而复生。当她弹起华胥调,便生死人肉白骨,探入梦境与回忆。幻术构成的曲谱里,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
而她与亡她国家的陈国世子一次一次于幻境中相遇,身份两重,缘也两重。
清平华胥调,能不能让每个人追回旧日的思念,不再悲伤?
幻术构成的曲谱里,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心之逆旅,华胥为引。
【三生三世步生莲】
行过处红莲开遍,谓之步生莲。
能步生莲的仙者,四海八荒不过两位,一是西方梵境的佛陀,一是九重天上统管瑶池芙蕖的成玉小仙。
他将她从二十七天锁妖塔下救起,她的脚下妖娆红莲开遍。
她说:“二殿下呢,和她那小娘子逃出去了罢?”
她说:“看你这一身衣裳,品阶挺高的么,从前没见过你,你是哪一处的仙?”
她说:“一个神仙死在锁妖塔里,太有失仙格了。”
她说:“你猜我死了会变成什么,会不会变成一朵莲花?”
她说:“给我唱支歌罢,我想听月高高,变成一朵花,大约也听不了歌了罢……”
他爱上她并不因她步生莲的曼妙,他爱上她的爱情。
【青青陌上桑】
女主淡然冷漠,倔强善良,由于身世在家备受冷遇,一心爱护爱自己的人。男主为了复仇接近女主一家,却爱上她,用计逼女主就范,为女主花尽心思,女主只是倔强地抗拒,最后两人才在相处中相爱,有够折腾的。
【幽幽夏季】
多年以后,重温那段年少轻狂的岁月,发现当初自己坚持苦苦维护的很多东西都不再重要。
那一季,炎热,蝉噪。空气中的热浪能把人冲晕。
我坐在机场的大厅里,等待。然而奇迹并没有发生,在安检的最后时刻,我毅然转身,毫无留恋的离开。在那一刻,我并不知道自己怀孕了。
“我就知道你还在这里!”文博站在我办公室门口微笑着说。
“没什么事就在这里多呆了一会。马上走。”我边收拾东西边看看表,今天的确不早了,刚才望着深圳的夜色发了半天呆,直到文博来了才回过神。
“小渊和方易五一要结婚,让你务必回北京参加他们的婚礼。”文博把请柬递给我。
男主是高干子弟,女主原是男主弟弟的女朋友,男主有目的地引诱女主,最终爱上她,两人结婚后不久,因误会分开,那时男主不知女主已有孕,几年后两人重逢,最后圆满结局 .
【灯火阑珊】
她由他拉着,脸上春光明媚,心里无限欢喜。
他们的掌心合到一起,她不再跑了。
停下脚步,那是一对朴实到毫无雕饰的银戒。
就好像他们之间,一切简单,自然。
她抬起头,看向人群中他的背影。他也刚好回头,找寻她的身影。
却看见她安然立在灯火阑珊处,微笑等待。
众里寻他千网络,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很喜欢的一篇文,清新自然,看得很舒服,番外很甜蜜。非常喜欢女主的淡然洒脱,女主喜欢旅行,到过很多地方,心不断流浪,直到在丽江遇到男主,两人酒后乱性,离开后,女主在男主公司工作,重遇,两人在一起生活,优质男主对女主慢慢上了心,在别人面前摆酷,在女主面前霸道耍赖
【除了我你还能爱谁】
女扮男装只为逃避婚姻,女主淡然,男主漂亮腹黑搞怪....
【深海里的星星】
这是一部最具城市性质的青春传奇。
这是一本折射命运悲喜的灰暗剖析。
这是程落薰的青春志,也是所有女孩的年华墓志铭。
16岁,她爱错一个男孩,心里荆棘丛生,从此学会对爱情小心翼翼。
20岁,她遇到真爱,可是命运只安排他们相遇,随后因为注定所以分离。
她寻找安稳,但却最终被这座城市的物质与空虚埋葬。
女主角:程落薰
男主角:林逸舟、许至君
独木舟的最新实景长篇小说。 这是一部最具城市性质的青春传奇。
文章背景定点在因娱乐节目火遍全国的长沙, 故事里的这群孩子在这里生,在这里死,他们在这里遇见了的爱情,也埋葬了的青春。
这是一本折射命运悲喜的灰暗剖析。 关于友谊的背叛与真意;关于人际的虚伪和真挚;关于爱情的脆弱与坚持。
这是女主角程落熏的青春志,也是所有女孩的年华墓志铭。 最美的黄昏后,是最黑的夜;最欢愉的背后,是最无望的虚空。
20岁那年,我在这座城市里同时失去了你与自己,从此人生只剩下夜晚,没有一颗星。 时光如数剥落,我在末路孤独仰望,你却在来路不慎迷失。
爱那么短,可是遗忘那么长……
【你是我的独家记忆】
文中除了收录《全世界已剧终》、《哪里还有第二个你》、《你是我的独家记忆》、《你来过一下子,我想念一辈子》等20个知名作品外,更独家收编了独木舟首次尝试的中篇小说《梦到醒不来的梦》。
独木舟写尽了青春的盛大与衰败,要看她的文字,应该从短篇开始,从这里开始。
【帝王妻】
古代言情,男主超宠女主,且权利和武功超强,占有欲极强,但是很温馨。女主也是一个聪明娃娃!
【绵羊绵羊我爱你】
网游甜蜜文,男主强大腹黑,女主就像小绵羊
【兔子爱吃窝边草】
办公室恋情,女主的各种男女理论超级经典,女主深受言情小说的熏陶!男主酷爱恶作剧,屡屡成功。
【红旗不倒,彩旗飘飘】
当贱格达到升华,当人格逐渐离我远去,请不要指责我磅礴的人文气质,我知道,在这一刻,我已经不是地球。男主腹黑。女主爆笑。
【冤家宜结不宜解】
她,一个新鲜出炉的研一师姐
他,一个桀骜不逊的大二男生
这两个人.....
居然不得已.....
抬头不见低头见.....
【嗨,我的男人】
大学小情侣,一开始超级搞笑,女主太强悍了,尤其是拿一百块钱去买两块钱的电影票报复男主,女主很单纯很善良但不小白,故事转折前,真是非常温馨,描写的也是校园里最普通的一对甜蜜小恋人,后来吧,哎,只能说男主一开始出发点错了,那种男人想想还挺可怕,故事发展还算自然吧,再虐虐男主就好了!阴险腹黑男主去酒吧灌酒意图博女主同情回心转意,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嘿嘿,被洗胃了,嘿嘿。女主呢是初恋,初恋都很认真的,所以受了伤格外痛,撕心裂肺啊,哎!记得以前跟一个同学说起恋爱,他说,总感觉现在爱的有点力不从心,嘿嘿,初恋受伤了吧,据说现在他等到了真命天女,羡慕啊,哎!
【花点心思谈恋爱】
在这个精神废墟的年代,谁来重新建立对爱情的信仰?
小说一反男追女的传统爱情演绎方式,讲述了女人反其道而行之,如何倒追男人的故事。角度新颖,语言轻松幽默,令人捧腹大笑的同时也引人深思。
【微笑深爱】
莎士比亚说,相爱过的人分手后,不可以做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也不可以做敌人,因为彼此相爱过。
可是,依然深爱着的两个人分手之后,该如何呢?
你恨他吗?那个承诺给你幸福的男子,曾经你以为会给你幸福的男子,忽然冷了面容,硬了心肠,说,对不起,我不爱你。
你还爱着他吗,在你被伤害以后?
如果,再见到他,你会怎样。
我会微笑。
微笑,深爱。
微笑,然后深爱。
【给爱情加点盐:好爱情是算计出来的】
爱情往往是天下女人的死穴。无法想象没有盐的人生,也无法想像没有爱的女人。对于女人来说,爱情就是我们生命中的盐。与其做剩女,像只败犬在远吠,不如从一开始就像经营生活一样经营爱情,像理科生一样去算计。
完美之前,先给爱情加点盐,这绝对是个好主意。盐出五味,五味杂陈才是天下最真的味道,也就是爱情的味道。也许这对爱情有点残忍,但总好过爱情对自己的残忍。
本书是献给爱情的,也是献给女人的。作者是倡导“索斯比女人”的教母,所谓“索斯比女人”,就是生为女人,最宝贵的不是容颜和青春,也不是男人的爱和承诺,而是自己对自己的经营!她们就像索斯比拍卖行的拍品一样,即使几经易手,依然存在升值空间;即使青春不再,照样美丽依旧,照样有人追,有人疼,有人爱。
【何必太多情】
这又是一个关于青梅竹马的故事。
丁逸和沈长东,孩提时便是邻居,一路打打闹闹,直到--他们都长大了。
什么时候,他们的感情在悄悄的改变?
既然注定要牵绊一生,又何必太多情。
这个文看着很温馨,有种淡淡的暖意在心头。推荐!
【良辰讵可待】
苏良辰,她携有情郎即将择日待嫁。凌亦风,他成为传媒大亨衣锦荣归。
五年前校内一对人见人羡的爱侣,五年后再见却处处感觉命运的讽刺与挑弄。
原以为一切早是定局。只是当两人再度一次次偶遇时,记忆的翻涌无力可挡。
也许只是命运的捉弄,他们分离,他们相逢,他们再次相爱。还有那掩盖在幸福下的——生与死的堑沟……
【染指你是个意外】
言羽:你说,咱俩在一块,这事有戏吗?
肖翔:没有。我跟你不熟。
言羽:可是,你刚刚已经染指我了。
肖翔:那是意外。
言羽:你说,你真不用我做你女朋友?
肖翔:不用。咱俩不熟。
言羽:可是,你刚刚又染指我了。
肖翔:那依然是意外。
言羽:肖翔,我决定放弃你了。
肖翔:你敢!我已经染指你了!
言羽:可是,咱俩不熟;那是意外。
肖翔:我就爱染指陌生人,怎样!
女主单纯,男主腹黑!
【一川明月向北】
其实,我并不是非要找到他,然后让他重新爱上我。
其实,我只是想让时光证实,如果青春倒退,你会不会选择爱上我。
其实,我念念不忘,不过是永生不回的青春。
爱情,我给了你。
你拿什么还我。
刚刚大学毕业的女孩陆小川,外在大咧,内心柔软,打听到暗恋五年的学长苏睿人在北京,毅然决然地北上,妄想寻回丢失的爱情。
【大约是爱】
欢喜冤家一开始或许是逢场作戏,可是随着纠缠的不断深入,不论是不甘亦或不屑,真真假假模糊了视线。问世间情为何物,那些经历过的喜怒哀乐,大约是爱。
【作茧自缚】
这世界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在你身边,而你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你在我身边,而我不知道我爱你。
又或者:我们明明这样近,却偏偏一个向左走,另一个向右走。
许多年前,郑谐信誓旦旦地说:“我若对和和有别的念头,就让我被雷劈!”
他坚信理性的力量比感性力量强大若干倍。
许多年后,他以自己完全没有预想到的方式,同时被天雷和地雷,结结实实地劈中了。
【满身风雨你从海上来】
“顺顺,我让你不要跟吴晓光结婚,你听见了没有?你不要和他结婚……”
“顺顺,这辈子我从来没求过人,这次算我求你,你给我一年时间,你别跟他结婚,只要一年, 一年后我们在一起,去哪都行,你别和他结婚。”
“林顺,要么我们一起死也好,死了,也在一起……”
她忽然放弃挣扎,幽幽的说:“敬南,我怀孕了……”
他僵住了,脸上是死一般的茫然。
回望灯如花,未语人先羞,心事勤梳拢,浅握双手,任发丝缠绕双眸,那一个人却只存在梦境里,他终于再也触不到她,那一滴温暖一点一滴从胸口冷下去,最后一丝温度仿佛都从身体流走,整个人结成一块冰,心好似生生被宛去一块,空荡荡的,风来风去,这一生,这一生再不能圆满,顺顺——
鸳梦,往日,星光满天,倾国倾城相守着永远,永远竟如此这般短暂,用尽全身力气,却换来半生回忆。该用什么样的面目来怨恨彼此,该用什么样的力气来铭记那些柔情,何以自处?
敬南,我从来没有这么恨一个人……
【我的邻居很腹黑】
情节虽然简单,但有些地方绝对会让人笑喷,尤其是女主屁屁挨枪子后,杀手的幽怨自白,下午跟朋友转述,还没开始讲自己在路边笑弯了腰,恰恰走到帅哥频频出没的留学生公寓附近,呜,后知后觉,再次泪奔!啦啦啦,校园里荡漾着我银铃般欢快空虚的大笑声……绝对温馨!
【与大神JQ的日子】
本文的男主是一个相当强大的黑客,可以这样说,在电脑的世界中他就是神,而我们的女主是一个什么都不行的超腐大学生,然后两人在游戏中认识,但是说这篇是网游文,还不如说是都市言情,因为网游的部分太少了。剧情波澜比较少,挺温馨的小文
【我靠!被潜了】
绝对的爆笑腹黑温馨的好文,男主又是一个大腹黑,女主又是一个小白。男主开始是女主的老师,女主为了考试就和宋老师做了男女朋友,嗯,俗称:被潜规则了。然后女主毕业后又到了男主的公司去上班,最后两人真正走到了一起。
『叁』 短篇小说,寄罗凤
“叫啊,快给我叫啊。”
谭麟匍匐在我脚边,衣衫不整。
我半卧在贵妃塌上,用最温柔的目光,最清甜的嗓音去糟践他、折辱他。
因为我是公主,是华国最貌美最尊贵最有权势的女人。
“不过是昨晚往你嗓子里塞了些蜡油,怎的这么娇弱,好似不会说话了般。”
他死死的盯着我。
那一双生的很摄人的眼睛在我这几年的辛苦调教下,变得乖顺又呆滞。
“看看这么好的身子,怎么变成这样了呢?”
我慢悠悠的坐起来,冰凉如玉的手指轻轻点在他的身上。
他似乎很害怕一般,疯狂而又机械的摇头,两侧被披散下的头发遮住的脸颊露了出来。
满满的刺青。
是我用烧红的针和滚烫的墨,一点一点绣上去的。这是我在他身上比较满意的成果。
手指继续向下探去,然后狠狠的拽住穿在他胸前殷红地方的铁环。
他喊不出声,但冷汗已经将衣服都浸湿。
“啧,还是没长好。”
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死死盯着我。
我从他布满红血丝的双眼中依稀能看到自己的样子。
乌黑的,犹如海藻般的头发、惨白又病态的肤色、只用中间一点朱红的嘴唇、还有一双看起来无比清澈犹如一汪泉水的、泛蓝的眸子。
这是公主章鹿,也是是如今二十四岁的我。
匍匐在我脚下的是谭麟。
前朝的太子,如今我公主府上的禁脔。
“谭麟,你不是最喜欢这样玩的吗?”
我将他从地上拽起来,然后慢慢贴到这身上。
多么让人着迷的皮囊。
高挑的身姿,如今还是那么挺拔。只不过身上的龙涎早换成了催情欲的香。
我顺着他的腰际搂去,将头埋进他的胸口,贪婪的想找回最开始的,被我们两个都遗忘的香气。
谭麟像块石头。一块没有灵魂的,已经皲裂的石头。
但我不介意,我一层一层剥下他的外衫,让他赤条条的站在我身前,而我热烈的吻上他的唇。
真好玩,我也喜欢这种感觉。
“真可惜,如果你不是阉人的话,我们或许可以在一起共度春宵。”
他的手在微微颤抖。
我将手隔着他的腹部一路下沿,然后按住。
“你看,什么也没有了,现在你什么也干不了。”
谭麟突然发疯的一般攥住我的手腕,双目赤红,满面的刺青显得他像个刚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果然还是一只不听话的贱狗”。”
碰的一声,谭麟被我踹到了桌角旁边,额头重重的磕出了血。
我一步一步走过去,拽住他那已经被火烫的干枯又蓬燥的头发,然后用脚底狠狠的踩在他的脸上。
一、二、三
“嘎嘣”
血从谭麟的鼻子里流了出来,他鼻梁被我踩断了。
“啧啧。”
多么好看的鼻子,多么俊美的一张脸。
只可惜。他只是一条贱狗,一条不听话又不招喜的废狗。
他笑了,这几年第一次笑。和很久之前的那种笑容不一样,不是真挚的笑也不是作为上位者施暴过后带着得意与嘲讽的笑。
而是油腻的,讨好的,十分下贱的笑了。
我顿感无趣,将搭在榻上的大裘披上,毫无兴致的走了出去。
“殿下……”
我的贴身婢女守在门外,低着头,乖顺的问我。
“用奴婢传唤安郎吗?”
外面的天很冷,和屋里的雾气盈盈截然不同。
“回寝殿。”
我的声音不由得冷了几分,今天没有兴致。
她很识趣的走在我的后面,为我将几乎垂地的头发挽起来。
好累……
也许是我的身体每况日下的原因,今天我浑身骨子酸软,头脑也有些混沌。
2、
“你不过是我买回来的丫头,什么时候还要问你愿不愿意?”
男人死死的拽着我的头发,上面插着的唯一一根玉钗也掉在地上,碎成两半。
“妾是殿下聘过礼的侧妃,请殿下怜惜……”
「我」早已经哭成泪人,本应该秋水含波的双眸此时却快要肿成铃铛。
哦,我想起来了。
这是十六岁的我。
我祈求似的拽住他的华贵衣角,跪在地上,求他放过我。
在他眼里,也许越哭着求饶的我对他来说更有趣味。
于是事情往我希望的正相反的方向走。
他将我那本就无比单薄的襦裙扯下来,一只手强而有力的将我推到了榻子上。
来不及调整姿势,我便只能跪在床上,背对着他,用十分难堪且屈辱的方式「承欢」。
也许在旁人眼里,这是高贵的太子殿下给我的恩赐。
他像是一头狩猎的恶狼,而我是一只已经被制服的猎物。
蛮横、粗暴,甚至是带着恨意的一次次撞击着我。
疼过的次数太多,我甚至不会像最开始那样求饶呼唤。
是冷意吗,或许是那份屈辱感吧。
我醒了,刚才只是一场梦。一场我九年前实实在在经历过的噩梦。
我习惯了,没有冷汗也没有发怵,这是我每个夜晚,都会做的噩梦,甚至我连故事里男主角的每一句难听的讽刺,每一个粗鲁的动作,都能倒背如流。
“公主。”
我恍神,才发现身边坐着一个人。
剑眉星目,笔挺的鼻梁,棱角分明的面庞。
这是我公主府的「座上客」安和。
我看这个这个熟悉的脸庞,心头不自觉的软了下来,因为谭麟和那个噩梦给我所带来的烦心都散了。
“阿和”。
我们俩的眼神碰撞,他似乎能体会到我的疲惫。
就这样静静的,安稳的抱着我。
我睡着了,在他温暖舒适的怀抱里,似乎还有淡淡的龙涎香绕鼻。
**
华国一直有个传统,每年的初雪来临后,无论是皇室还是民间,都会举办一场迎冬宴。
婢女为我头上插上九尾金头凤,坠着珍珠步摇。发盘成飞天髻,额间抹上红钿。
我任她摆布,只仔细的端详着铜镜里的自己。
“殿下真是金姿玉色,连九天的玄女也比不得。”
丫鬟轻轻为我涂上口脂,镜子里的人儿便立刻灵动就起来。
我轻笑着,不多言语。
我自幼便常常被冠上「第一美人」的名号,我不甚在意,因为那时我是丞相府的大小姐,即便换成村子里的如花,他们也会照夸不误。
如今我成了公主,不知为何却很少人这么说我了。
「眸若清潭,眉若飞月」
曾有人这么说过我,我或许确实应当是极美的,
我想。
两个婢女从后面帮我托起尾袍,这妖冶炽红的袍,为这清冷洁白的京城多添一抹艳色。
我刚从院子里踏出去,便有个人迎面将我拥如怀。
怀抱宽厚温暖,貂毛暖暖的将我的脸护起来。
「阿和?」
我在他怀里抬头看着他。
他带着湖蓝色的发带,面若冠玉、顾盼神飞。
他从宽大的袖口里抽出一朵红艳艳粉透透的四季棠,用那从葱玉般的手指轻轻的戴到我头上。
温柔宠溺的笑从他的神色中流露出,脱去了故作成熟的样子,他此时更像明媚的少年。不似往日那般清冷似冰、不苟言笑。
身后的抬裙宫女眼神中都带着艳羡的笑意,唯有贴身侍奉我的大宫女寒枝颤颤巍巍,头低的看不清脸。
我扶着安和的腰,涂了艳色口脂的唇轻轻贴近他清瘦刀削般的面庞。
“阿和”
“你这样和他一点也不像。”
我笑的更甜,迈过他的身侧,将头上那多海棠利落的摘掉碰在地上,身后丫鬟们匆匆的脚步一个接一个的碾过,花朵零落成泥。
3、
这应该算我第二次进皇宫。
来的人很多,权贵名流声色犬马,今夜这里似乎不似往日威严,颇有几分民间节宴的气氛。
前日下的初雪将化未化,宫瓦还是白茫茫,但稍有融了的雪水顺着朱墙滑下来。
“皇上驾到!——”
众人皆从攀谈中回过神来,恭敬的向章蔚行跪拜礼。
威严奢华的刺金龙袍,高高竖起的雕龙金冠,颀长的身姿、在这大殿步步生风。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这是章蔚登机以来第一场迎冬宴,去年因叛党未请和边关战事的原因搁置了
“平身。”
清润的声音却带着上位者的威严,大殿旷大声音久久不消散。
“皇姐。”
章蔚迈上主位,目光与在他左侧落鸾座的我交汇。
圣上是我的弟弟。
在我印象里,他不过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却没想到如今早出落得英俊男子模样。
他长的不似我飞眉挑目,样貌很周正舒展,确实有帝王之相。
只不过此时殿上的气氛却略有诡异,这次宴会的「主角」却迟迟未到。
底下微有些讨论声,章蔚和身边的太监不知讲了些什么。
他这边刚吩咐完,大殿外就有二人缓缓进来。
“下官携幺妹参见陛下。”
声音有些低沉冷冽。
凌国公盛鸿之。
我抬头微瞥,只见他一袭玄衣,没有竖髻而是用玉挽扎了个吊马。
他身侧这个女子约摸十五六岁,还未完全长开。但生的一副玉人骨好皮囊,能看出来是个美人胚子。
这应就是国公府的大小姐,盛舒情。
二人落座与我与章蔚之下,底下的宾客也开始谈笑风生,相互敬酒。
舞女们到大殿中间跳起雪女舞,琵琶声、古琴声、角钟声,丝竹声不绝于耳。
雪酿的醇香飘散口鼻之间,饶是很少饮酒的我,也很喜欢这个滋味。
宴过半旬,给足了权贵们交谈的时间。
“皇上已登机两年,宫中是时候该有一个皇后了。”
我扮演起我在这场宴会中应有的角色,适时的说出这句话。
“早听闻国公府大小姐温婉贤德、才冠华京,又是名门出身、金枝玉叶……”
一些我早就熟悉过的赞美之词顺口而出,众人的目光汇集到我与陵国公兄妹身上。
“能得长公主如此夸赞,小女实在不敢当。”
盛舒情向我福身,白净的脸颊上飞过几抹红晕。
“若是华国能得盛小姐当皇后,想来也是十分不错的……国公,您觉得呢。”
我将眼神转到盛鸿之身上。
那张本生的好春色的脸上此时现出十分完美的笑。
他头发长的好,眉毛也浓密墨黑。此时细看,睫毛也比寻常人纤密许多,在下眼睑透出一小块阴影。
“国公府和幺妹三生有幸,不知怎担着大任。”
我本还像与他再反复客套几句,但章蔚还算知我心。
便利落的以一句“朕也觉着盛小姐不错。”帮我结束了这场对话。盛舒情成了华国的准皇后,国公府也与皇室结亲。
宴会又恢复了歌舞升平,众人们不惊讶,因为这后位明眼人都知道非国公府莫属。
作为助章蔚登基的最大功臣,华国的最大权臣,盛鸿之注定是要当国舅的人。
**
华灯初上,宫内的宴席刚刚散去,坊间却是大好时光。
我来时坐着马车,如今只想好好逛逛这灯火通明、一片升平的皇城。
礼袍很繁重,哪怕脱去了外披,也纷繁复杂。灯笼和烟火照亮了漆黑的夜,我也安然沐浴着落在身上的这一抹光。
“公主殿下。”
我从宫门走,却意外碰到了熟人。
“陵国公?你怎么也从这儿走?”
我热络的跟他说话,这位如今可是我的准亲家兄弟。
“今天外面的盛景还没见识过,初雪的坊间可是华国的一大特色。”
盛鸿之仰头,注视着宫墙外盛放的烟火,耀眼的华光从他漆黑的眸子里划过,我看不透他在想什么。
如我差不多年纪混迹官场多年的权谋老手,为什么会露出这么明朗的笑容呢?
我顺势与盛鸿之一道出宫,我一袭红裙,他一身玄袍,衬得我这红色更如火一般妖娆。
我们去了盛福居,京城第一大酒楼。
他一看就是这里的常客,随手带着上宾令牌。而我这几年却很少来这里,因为我府中的安公子厨艺可比这酒楼合我口味的多。
我一路随他去了顶楼雅间,他特意挑了一间靠窗的,算是坊中最好的视野。
“盛福居自酿的酒,公主尝一口?”
他递过一个青花瓷杯,这酒香味很浓,应不是近些年的。
“是鸿霖三十二年的佳酿。”
盛鸿之好像看出来我在想什么,在我问他之前就先回答了。
前朝的酒。
一杯好酒可以勾起很多回忆,正巧我关于三十二年的记忆并不少。
应是十五岁那年。
当时我还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是京城里惊才绝艳的丞相府大小姐。
我过了一个很平常的春天和夏天,幸福到我只觉得那时我人生中最平常不过的日子。
我会弹琴作画,也会逃女学先生的课,会在院子里摘杏花,也会怀着潮水般的爱去倾慕我的意中人。
只不过那年的初雪下的很大,大到掩盖了整个相府,达到那满地的鲜血还未凝结就冻成了冰。
雪夜很静谧,我甚至记得当时自己的心跳声。
“公主?”
低沉磁性的男声将我从那年拉回来。
佳酿我没喝进嘴,倒是撒到襦裙上大半。
“公主,酒不醉人 人自醉。”
盛鸿之眼底总是盛着浅笑。
我们两个之间隔着四四方方的桌子,透过窗外的烟花,我能看他看的很清楚。
我下意识摸摸我的脸。
明明他和我差不多大,我反而比他沧桑的快的多。
不得不承认,他也算是我没有见过的那种好看。
剑眉算是我见过的所有男人中最浓密最锋利的。明明是正气的五官,但他的神色中却总流露出几分近妖似魅的感觉。
“公主真的醉了?”
他这玩笑开的一点也不幽默,我明明一口酒都没喝。
“今夜月色很美。”
只可惜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
虽然迷人,但危险的很,是一头蛰伏多年的恶狼。
“最近边关又不太平了。”
盛鸿之的目光一直望着北方。
只消停了一年,边关就又频频传来被蛮族骚扰的消息。
“有国公府的柳叶军在,我相信那边马上又会祥和起来了。”
我看着杯子里仅剩的浅浅的没撒掉的酒。
柳叶军的兵力甚至胜过国军。
“宫中有皇上和公主殿下,华国一定又是盛世。”
从酒楼出来,我与盛鸿之并肩走在主街上。
人来人往的交谈声、小贩的吆喝声、观看特技表演的叫好声、青年男女的嬉笑声……
公主府的人和国公府的人只跟在暗处,如果不看我们两个过于华贵的装束,似乎也只像两个平常青年男女。
他的影子在地上拉的很长,或许是比我高许多的原因,我的影子看起来就像一只臃肿的蛾子。
这宽大的绣袍和拖沓的裙摆。
他递给我一枚玉戒。
“京内柳叶军余部的,公主可以随时命令他们。”
他说的到真挚,不知这东西为何会交给我这个只见过几面甚是今晚之前还有着些敌对势力关系的人。
“那谢谢国舅爷了。”
穿过闹市人还,两道影子一个走到国公府,一个走到公主院。
**
我甫一推开门进来,便看到安和坐在我的卧房梨木桌上看书。
“不是不科举了吗,怎么还这么用功?”
我悄悄走到他身后,将有些泛凉的双手附在他双目上。
“殿下。”
除了我还能有谁进这里?只不过他这样真的无趣的很。
“今天的宫宴开心吗?”
他撂下那本书,换上了一副温柔贤顺的表情。
“当然开心。”
“不止多了一个弟媳妇,还有额外的收获。”
我喜悦之情表现在脸上,但安和没有往下问。
夜色已深,沐浴过后我们二人躺在那张过于宽阔的大床上和衣而眠。
只要他在我身边,我就不会做噩梦。
我搂着他精壮的腰身,将头埋在他颈肩。
淡淡的龙涎香在他身上,好闻极了。
“公主,今日是臣的生辰。”
他用极轻极淡的声音说了一句话。只不过我早已入眠,没有人回答他,只有床边的几根烛火在漆黑中摇曳。
桌子上的那本书是反的,桌子旁的铜镜可以清晰的倒映出屋门的影子。
风也温柔。
3 、
阴冷的后院墙上长满了爬山虎,这属于公主府不为人知的地方。大门常年紧锁,谁也进不来。
寒枝陪我走到门口,将那沉重生锈的锁打开,便十分识趣的退下了。
冬日已至,这院子的地上都是残枝败叶。或许是从未有人打扫的缘故,这里总是充斥着一股腐朽刺鼻的气味。
“……”
这院子里住着的正是谭麟。
只不过他如今好像同我闹了点小脾气,只蜷缩在床榻的最里边,毛燥的长发将那纹满刺青的脸庞遮住。
“太子殿下。”
我穿着艳丽的桃李色,胸口和裙摆皆是大朵盛放的芍药。
这里昏暗无光,寂静到银针落地可闻。
我一步一步走进他,坐在那床沿上。
手指一挑,便勾到他一缕头发。
“太子殿下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他抬头,那双已经没有什么神采,暗淡而混浊的眸子透露着几分疑惑和恐惧。
「媚欺桃李色,香夺绮罗风。」
对于谭麟来说如鬼魅般的声音在这暗无天日的房间里响起来。
在那黑暗之中,他的眼神从不解、慌张、到如今像都淬了毒。
牙齿战栗的声音,还有指甲陷到肉里的声音。
我用手指轻轻放在他那颤抖的双唇旁边。
「每到春残日,芳华处处同。」
“你都知道?!!”
谭麟的声音像在油锅里焠过,沙哑而怪异。
“我什么都不知道呀,太子殿下。”
“只是这芍药开的不是时候,偏偏在这寒冬腊月跑来碍眼。”
我享受的对着他那双仿佛见了鬼一样惊恐不安的眼神,只有会害怕的猎物才是最美味的。
“美则美矣,命数不久啊。”
袖子里的那只芍药箭被我拿了出来慢慢端详。
“你杀了我罢!你杀了我!你这个疯女人!你明明什么都知道!”
狗又开始疯狂的咆哮了。
“我是个疯子这件事,不是全华国都知道的吗。”
“一个因为男人的甜言蜜语而将自己的父母家人都害死的、一个在屠族仇人府里过了五年以色事人贱如牲畜生活的女人……”
“您说,这还不够疯吗?”
“您在好好的睡一觉,明天醒来,应该就能见到与您伉俪情深的太子妃和你四岁的幼子了。”
“如果太子殿下您能如对待太子妃那样对我的话,我想……”
“我想,我一定会让您死的体面一点。”
我不管身后的谭麟在嘶声力竭的喊着些什么,应该是一些恶毒的咒骂。只不过他跪着爬出来的时候,嘴里的咒骂又变成了「赎罪」和「祈求」。
凄凄的冬风将那扇沉重的大门关上,绣着一朵芍药的裙摆刮到了门口的石阶上,扯下一块裙尾的布料。
明天会有一个死的前朝太子,也会有一个因犯了错被永生困在公主府的宫奴。
寒枝自觉的将那扇门锁上,扶着我,踩过这一路枯枝。
或许是我在里面耽搁了时间,本一直谁在我身侧未醒来的安和如今却站在花廊边上等我。
隽秀的眉眼,柔和又疏离的神色。他身上的那分忧郁感亦真亦假,他没有脾气,我也看不透他在想什么。
“公主。”
他好像等了我很久,声音中染上一丝丝不易察觉的喜色。
我不答,只站在他面前或是等待或是打量着他。
“阿鹿。”
他用修长的手臂环住了我。
“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帮忙的吗?”
说话的声音很轻,不知是想让我听见还是不想让我听见。
“你以前是哪的人?”
我正了神色,从他怀中抽身。
“家在永安陵上住。”
“这已经是公主问过臣的第五遍了。”
……
**
京中有前朝残党,他们曾经是谭麟的部下。
只不过如今没有前朝太子,只有一个公主殿下的宫奴。
他们会以芍药花为信号,用芍药箭来传递消息。
边关不宁,叛军现踪,京内兵力空虚。
我猜到了,盛鸿之也猜到了。
他给了我一支柳叶军,我也在边关给他留了一支章府亲军。仅存的余部。
谭麟知道这些前朝余孽们不会走,所以他苟且偷生。
只不过我这盘棋中,谭麟是只诱捕余孽们的诱饵。
只要一日华国内没找到前朝太子殿下的尸体,那些人就不会散。
他想复位,而我却要他彻底亡国。
秋风瑟瑟,所有的乾坤都在这纷纷而的枫叶中,燃烧或者零落。
溪云初起日沉阁,
房中是安和点的熏香,味道清淡,却舒人心神。
“安和,你喜欢我什么?”
他沉思,复而认真的回答。
“殿下心慈、貌美、智足、勇全。”
他都知道我些甚么样子?
我自认对他并不算多么的认真或者珍惜。
他或许真是个傻子,好好的做官封爵的机会却弃了。
仔细算来,他还不及我那个当了皇上的弟弟年龄大。
他与谭麟像吗?
我仔细的询问自己。
明明是完全不同的性格,安和会选择让人清透的湖蓝色和清香俏丽的海棠。
他也只是一个还没怎么长大的孩子,我或许不该将这些肮脏的东西引到他身上。
不知怎么来的负罪感,或许每每看见他那张过于纯良的脸,都会衬得我像个恶毒的坏女人。
如果他哪天要离开这里,或者去其他什么地方做其他什么事,我或许都会随他吧。
只不过如今的华国,已然是山雨欲来风满楼。
『肆』 求一部有关春天的短篇小说(不要散文!)与爱情无关,1000字以下
<<春天的旋律>>
水之湄,伊人伫立,其境何美?酉水之滨,五峰山麓,那个如诗如画的土家小镇,是我心中永远走不出的风景。小镇的名字就是河的名字,洗车河。四周的青山似一位丰姿绰越的母亲轻拥着,小镇是诗人们追寻千年、不经意间从《诗经》里逃逸出来的伊人,她手中漫卷的飘带就是酉水河。
从十五岁到十八岁,我在那里生活了整整四年。
从头都说那是一个出美女的地方,那里的水,四季长清。不知是众多的姑娘眼睛幻成了那一道道明波,还是那清亮亮的河水凝成了姑娘们的眼神,至今还记得,那河水每一道波纹都是那样明艳鲜亮,都是那样的洁净,随时掬起一捧,送入口中,都是那样清凉甘甜、浸润肺腑。那时候少女们最喜欢在大桥下沐浴游泳,桥上有许多匆匆过客以及悠闲的乘凉人,对于我们的游戏早已司空见惯,仿佛面对周围的山水一样只当一道熟悉的风景。我的伙伴个个有着水一样的灵秀和靓丽,皮肤细腻得胜过了扬名四方的小镇豆腐脑,白里透红的脸色象熟透了的水蜜桃,那鲜嫩、那娇艳怎么洗也洗不褪色。那时候没有游泳衣,我们都穿着自爱缝制的小褂褂,大大方方地挺着微微凸起两只小青桃的胸部,毫无顾忌地在水中穿来穿水。穿累了,游够了,一个个走上岸来,坐在大块大块的青石上洗衣,长长的黑发湿漉漉地披散在身后,个个都是水蛇腰,个个都是动人的美人鱼,那笑声阳光一样透明。
小镇是一个非常古朴的地方,民风纯朴的得就象秋日里的晴空找不到一丁点儿的杂滓。男人们的沐浴地点距离我们很近,有时候不经意间几个顽皮的自以为还不够大的小男人就从水底钻进了我们的阵营。这时候就象沸腾的油锅里洒进了水滴,惊呼与欢叫和着高扬的水珠直冲云层。但是不管叫不叫唤,所有的美人鱼都会一样空前的团结,拉的拉手,捉的捉脚,搔的搔腋窝,抓的抓脚心,非把那入侵者弄得精筋疲力连连求饶最后乖乖地滚回自己的领地不可。这种游戏时常发生,可也从来没有引起过真正的战争,大家嬉戏一回闹一回,也就高高兴兴地散了。在我们的心里,不管男人女人身体都不是密秘,美丽是大家的也是公开的。
到过了许多城市之后才知道小镇的孩子们是最幸福的。在城市里的家长一遍又一遍地告诫孩子不许下河洗澡的时候,小镇的母亲们却常常将那些还在蹒跚学步的婴孩就放到了小河的怀抱里。在小镇,我几乎从没听见过有人叫自己的孩子不要下河洗澡,河是他们的乐园,更是他们的天堂,从每一年的端午直至深秋十月,小镇里的孩子们就一直泡在清悠悠的水里。而且在那里居住那么多年,我还很少听说过有谁家的孩子溺水而亡。这也许跟小镇压的格局有关,跟小镇人的生活习性有关。小镇架在两河之上,所有临水的房子都有一个从河中砌起来的墙脚,上面有一个大大的吊脚楼直伸到河上。吊脚楼里每时每刻都有无数关注小河的眼睛,谁家的孩子要是出了点什么事,吊脚楼上的眼睛会看得最清楚。记忆中最深刻的一次救人活动是救艾老师的独生女儿艾云,不知怎么回事,艾云经常爱一个人下河,不知不觉就成了落水的小称砣,让那些发现她的孩子们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呼救。小河中的呼救声一响,吊脚楼里的锅碗瓢盆便跟着响起来,那速度之快我想一定胜过了古代的狼烟,胜过了抗日战争时的消息树。一转眼的功夫,就有男子,轻轻巧巧地游到了艾云的身边,托起了正在深潭的旋涡上打着旋儿的艾云。这时候总是男人们充分展示自己的沉着冷静和能干的时候,这时候也是吊脚楼上女人们的眼睛最流光溢彩的时候。我是在一个吊脚楼上目睹这一场精彩的好戏的,整个救人的时间加起来不上两分钟,时间虽短却显得那样惊心动魄,以致多少年后我也一直不能忘记。还记得那次最先游到艾云身边的大丑,因为他们兄弟二人长得都很瘦,跟那猴皮精似的,人们都习惯于叫他们大丑二丑。可这一次他的动作却十分优美,轻轻地辟水,小梭鱼一般地钻入水中,一眨眼的功夫就把人托了起来。许多平时正眼也不瞧他一下的女人这次眼光中多了一份欣赏与敬意。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小镇上的人们真是穷得可以,连买盐的钱也经常短缺。但在小河里很富有。不知道那时的小河哪来那么多的鱼儿虾儿蟹儿,一年四季怎么捉也捉不完。一涨水,我们在河边随便放个什么撮箕之类的工具,就能装到许多鱼虾。那时候我们也不知道放鱼药去毒鱼,摸鱼和捉蟹就是我们最大的乐趣。那可真是一件冒险的事。有一次,我将小手伸进了一个深深的洞穴抓到一个软软的东西以为是条大鱼的尾巴,拖出来一看,妈呀,是条花花绿绿的水蛇!好在那时候看别人处理这类场面的次数挺多,自己也有了一些经验,赶快甩开胳膊,在空中画了几个优美的圆圈,水蛇也许还没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吧,就从凉爽的窝里飞到了热烘烘的山坡上。经历了这些煅练,我也操练出了一身农家孩子的大胆。后来在大学,看见那些从小生长在大城市里的女孩见了一条毛虫虫也要惊叫好半天就很难相信她们不是在矫揉造作。
比小河更富有的是那些环抱着小镇的群山。春天有刺苔苔、羊奶奶、茅千儿、茶泡和三月泡,夏天则有龙船泡,秋天更有八月瓜、阳桃野枣儿野梨儿。我一直怀疑这些都是只有山上才长的东西,读了那么多书有些东本一直没有从书上看到过。比如茶泡吧,它象一个个彩色的灯泡,没热时是红的,熟了之后白里泛着一点淡青,有的白白的面子上还有几个黑色的霉点子,吃起来嫩脆爽口,清甜宜人,书上就一直没有人写过。还有三月泡,它的样子很近似现在的草莓,但比草莓要秀气得多,玲珑剔透、晶莹鲜润,颗粒小巧但味道却浓甜而清香,书上也似乎少有人提起。除了这些野果,就是山菌子了。进了城才知道人们叫它们做蘑菇,一年四季只要天一下雨,我们就可以吃到菌子,那几乎是小镇人们桌上的一道主菜。而最好吃的要数枞菌了,一年两发,春菌金黄、秋菌嫣紫,芳香无比,不仅可以鲜吃,还可以用油蔬成菌油作为吃面的炒菜的作料,一年四季做出菌类佳肴,实为一种难得的山珍。除此而外,山中还有许许多多的珍奇动物,每到秋收过后人们便开始上山赶仗,起下来野猪、白面、麂子味道特别鲜美。有的人家,野味吃不完,挂在炕头薰一薰,当作珍贵的礼品带给远方的亲朋好友。
女孩子不能上山赶仗,但一年四季我们除了呆在水里,便是呆在山上了。我们一群小女子也有一个孩子王,她叫红娥,上山摘茶泡、捡菌子、拾干柴,只要红娥吆喝一声,上寨下寨——整个小镇的孩子便都会蜂涌而去。在山上,红娥很会照顾每一个人。我是一个后加入者,小学毕业后才随调动工作的母亲来到了这里。而我得到红娥的照顾却是最多的,每一次我拾的柴总是最少,而且捆得松松垮垮,根本挑不回去。红娥叫一声“拿条藤子来”,就有人把藤子送到了她的手上,“谁的柴多些凑一点过来?”又有人往我的柴堆上加两把,红娥飞快地帮我重新捆好了柴。可惜我偏偏不争气,还没走出一泡尿远又直喊挑不动了,每次都是红娥飞快地跑上前,把自己的柴一放,回过头来接我。后来,我考上了大学,红娥也考上了省城一所有名的学校,从此,我们离开了小镇。只是来来去去的路上我们依然同路,我知道在大学里她照样非常出色。第一次见面许多长沙伢子望着她目瞪口呆:湘西真有这么美丽的女子?毕业后我们天各一方少了一些往来,前日邂逅,才知道她早已把自己的公司办到了省城和州府。彻夜长谈中,我们又回到了酉水之滨、五峰山麓那个如诗如画的小镇。
小镇,伊人,别来无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