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小微小说 » 运气短篇小说

运气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 2023-02-26 13:23:10

Ⅰ 找一个短篇小说...

滴血镯
作者: 秋凝冬雪
很久以前,有一个女孩叫凌儿。正值20岁花样年华,长得水灵灵的,非常讨人喜欢。唯一令人悲哀的是,她从小就哑了,发不出声来。为此,她的母亲寻访名医,却毫不奏效。她不知道她的父亲是谁,每当她问起自己的父亲的时候,母亲总会皱着眉头不语,或含糊了事。阿凌很懂事,知道有苦衷,就也没有再追问。
她的母亲叫殷雪梅,人们都叫她殷娘,她很乐于助人,村里人都认识她。
凌儿常常去帮母亲买菜,有一天,路上竟捡到一个晶莹剔透的手镯。虽然沾了滴血,但无疑是一个很令人惊喜的宝贝。她连菜也顾不上买了,欣喜地回家去,想把这个手镯给母亲看。
凌儿刚进家门,殷娘就说:“凌儿啊,这么快就买回来了?呵呵,毕竟你们年轻人的腿脚比我们好用啊。”
凌儿赶紧进去殷娘的卧室,用手划道:手镯,漂亮。有血,戴上。没买菜。
殷娘毕竟是凌儿的母亲,知道她要说什么:“呵呵,真漂亮,当了还能值很多钱呢。”凌儿比划道:不要,戴。殷娘笑了:“那我就戴了,你快点去买菜吧。”凌儿笑了笑,提着刚才的篮子走了。
殷娘望着凌儿出门的背影,不知不觉叹了口气。“孩子她爹……”
过了一会儿,凌儿买菜回来,却发现家里已不堪入目:家里的衣服被翻得到处都是,地上是从未有过的泥泞,床已经彻底被翻了个个,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杂乱,令人头痛。对了,娘……娘呢?凌儿赶紧寻找,却不见殷娘的踪影。当凌儿到后院时,她惊呆了,殷娘已被官差捆绑住,眼里还噙着泪水,仿佛要说什么,但还是低下了头。
凌儿手里的菜篮已掉到了地上,张大了嘴想说话:“这是怎么回事!”
官差虽看不懂,但也答道:“刚刚接到报案,说西街宋掌柜家有大量财务被盗,怀疑是殷娘所为。”
凌儿觉得好可笑,殷娘这个柔弱的身子,又怎会当起强盗?
官差接着说:“证据就是这个手镯。这是宋掌柜家的被盗财物之一。”
凌儿不觉心里着急,这个手镯明明是自己捡到的!娘又为什么不解释呢?为什么不告诉官差,这个手镯是自己的女儿捡到的,与自己没又任何关系!
凌儿好恨自己,如果自己能说话的话,就不会想现在这样,眼巴巴地望着自己的母亲被官兵抓走……而那个手镯,因为留有血迹,宋掌柜嫌晦气不要它了,留给了凌儿。
几天后,殷娘被处死了。
悲痛欲绝的凌儿悄悄从执刑场上回了家,握着那个害母亲的手镯,想着当初如果自己不去捡的话,如果自己能说话的话,如果自己能跟县令说明一切的话……想到这里,凌儿想嚎啕大哭,又没有声音,只能把所有无奈加到眼泪上,啪嗒啪嗒地掉在那手镯上的眼泪上。
凌儿低头一看,顿时惊呆了:在冰冷的地上积着的不是泪,是一滩血!凌儿望着自己血淋淋的手,定睛一看,血竟然是从手镯上的血迹流出来的!而地上的血,却朦朦胧胧的呈现一个人像,越来越清楚,竟然是当今县令举着一把刀。凌儿吓呆了,却又发现,血上的景象竟然还会动!
窗外很黑,县令杀了一个女人,并把它埋在县衙的后花园里……
凌儿看着它,知道自己发抖着的手,没有握住那镯子。它掉在血滩上,一圈圈的波纹淡化了映像,又消失了。
凌儿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是在做梦,虽然镯子还是挂在她的手上,而地上的一滩血,却显得格外刺眼。
这镯子……难不成这是真的?
那一夜,凌儿感觉好累,虚脱般躺着,却难以入眠。
第二天一早,凌儿觉得头昏昏的,她戴起镯子,到集市去买菜。卖猪肉的姜大爷还在摊子后面悠闲地坐着。
凌儿马上走了过去。姜大爷看见凌儿来了,说:“凌儿啊,一个人的日子很苦吧。我到现在也不会相信,殷娘这么好的人竟会偷东西……可怜的孩子啊……”
凌儿笑了笑,拿了些猪肉,刚要给姜大爷付银子,却被他挡住了。
“孩子啊,这钱给你,以后就用这个维持生计吧,我也给不了太多啊。”说着递给凌儿一百两的银票。凌儿不好意思拒绝,只好笑了笑,收下了。
就在凌儿转身的那一瞬间,凌儿忽然听到李姑与姜大爷的谈话:“听说啊,县太爷的夫人突然失踪了,但县太爷却不太着急,只是派了些官差去找,一点也不重视呢。”
“唉,或许县令应该早就知道那个女人是因为钱财而嫁进来的。”……凌儿顿起疑心,难不成镯子告诉我的景象是事实的?县令杀的,是自己的夫人!
她的脑子好乱,所有在她身边发生的一切太难以置信了。
她突然想起奶奶给她讲的滴血镯的故事:很久以前,有一个婀娜多姿的少女,名春莹,是一个官霍世家的大小姐,却无奈爱上了一介姓蒋的书生。
他的父亲竭力反对这门婚事,并且说春莹已和石公子有婚约 。但春莹以死相逼,无奈父亲只好听从她,匆匆办了婚事,并赶出了家门。春莹与蒋书生重新过起了日子,虽清贫,但也幸福。
三年后,书生寒窗苦读,终于考试中第,当了一方的县令。但是春莹却发现蒋生竟与司徒家金扇小姐眉目传情,并瞒着她私会。春莹又怎能受得了用自己的性命换来的只是一个稍纵即逝的爱情?当晚,蒋生回来以后,春莹一语道破自己的所见所闻,并扯起一块白布,准备自杀。
蒋生非但没有阻拦春莹,还更加地刺激她,春莹说要保官,蒋生大笑:“我就是官!”并拿起一把切菜刀刺向春莹。血溅白纱,春莹被扔在了某个荒山野岭,听得见的只有狼的哀鸣声。
后来,春莹化成了一个玉镯,称为滴血镯,如果戴它的人儿也遭到了与她相同的经历的话,就会留下主人的一滴血,一碰到眼泪就会吸取流泪人的血,把主人死时的景象映在血上……凌儿不觉倒吸一口凉气,原来昨天的血是她自己的!难怪头总是昏昏沉沉的……
她马上走到宋掌柜家,竟得知这玉镯是县令在处理一些不用的物品的时候卖给他的。
这滴血镯一定是失踪的县令夫人的,不是,是被杀害的县令夫人的!
凌儿已经不再怀疑镯子的映像了。凌儿猜测,是县令爱上了另一女子,负了他的夫人,并将她杀害,埋在后花园里。
她当场来到县衙,击鼓鸣冤。
此时正值当今皇上微服私访,落户县衙。
“咚——咚——”
鼓声震人心魄,县令听闻,立即升堂。皇上也要参观,看一看此官究竟是如何审案的,县令只好听从。
“升——堂——”
堂外聚集了好多人,有姜大爷,李姑,还有一些看热闹的村民。“堂下之人所谓何事?”
凌儿不言,指了指自己的嘴巴。
“哦,原来是个哑巴。你要告谁?”
凌儿拿起手,瞪大了眼睛,指向堂上之人。县令惊呆了,这分明是指他!这种民告官的事情他还是头一回碰到,还是在当今皇上面前!
“大……大胆!区区小女子竟敢扰乱公堂,打二十大板,立即赶出县衙!”
凌儿并没有惊慌,只见她举起手,把滴血镯取下来,放在地上,并且用力咬自己的胳膊。
“慢!”县官很好奇,“这女子究竟要搞什么名堂?”
巨大的疼痛使凌儿留下了眼泪,而那泪水又落在了地上,漫过滴血镯。不久,地上积了一滩血,县令的影像浮现在了那里,在场的人无不目瞪口呆,包括紧皱着眉头恐慌着的县令。只见血中的县令又一次举起刀,刺向县令旁的女人。那女人死了,县令仓皇地把她抱住,埋葬在后花园……
一个不知道规矩的小衙役大叫起来:“这分明是失踪了的县令夫人!”县令回头看了一眼圣上,又转过头来哆哆嗦嗦地说:“这……这女子无凭无据,竟使用妖……妖物来陷害本官,加二十大板!”
“慢!”
皇上起身,“是真是假我们只要看一看后花园的地下不久知道了?难不成这小女子夜里翻墙过来把你的夫人埋在那里不成?”
跟在皇上身边的公公立即喊道:“圣上移驾后花园——”
“不用了。”县令一看隐瞒不住了,便平静地说,
“我承认,是我杀了她。她竟然以为抓找了个把柄就能威胁我,做梦!”
县令走到皇上面前,跪了下来。
“皇上,老臣知道错了,甘愿受罚。唉,千不该,万不该,就是不该采那一朵傲雪上的梅花!”
皇上闻听此言,皱了皱眉,问:“这是什么意思?”
县令不知不觉流下泪来:“当年,我还是一个不懂事的少年。有一年,雪下得很大,我竟然发现窗外的树上开了梅花,它是那么美丽而又娇艳。我赶紧跑出去,把她采了下来。就在此时,我碰到了一个姑娘。她比梅花还美,美得让人动情。她见到我采梅花,便对我说自己也喜欢梅花,她的名字里也有梅字。我们如同见了就别的故友一般,谈了许许多多的事情,直到雪停了,她才依依不舍地说要回家去了。第二天,我向父亲说自己喜欢上了一个女孩,要向他提亲。原以为父亲会很高兴的,但他老人家却勃然大怒,坚决不同意。说我是一个少爷,怎能看上一个贫贱的女子?”
说到此时的县官已经是泪流满面:“我使者我的性子,看父亲能不能改变主意,但我始终没有等到那一天。我无可奈何地逃出了家门,拉上她,过着逃亡的日子。我们生了一个孩子,为了纪念那梅花,我给我们的女儿起了一个名字叫李凌梅。可是好景不长,我的父亲很快发现了我的踪迹,并派了大量的人来抓我。就在我们家的仆人来到我们所住的房子前的时候,小小的凌梅感觉肚子饿了,便想要嚎啕大哭。我急了,马上把毒药往她嘴里灌。我真是一个失责的父亲啊,把女儿给毒哑了,还被仆人抓到……我留下她和孩子,无可奈何地被捉走了,并与琳小姐成亲……昨晚,夫人竟然说我是有妇之夫,而且到现在还瞒着她有一个孩子的事情,扬言要自杀,要报官,要告诉皇上……我当时失控了,等我清醒过来时,她已经死了。我万万没有料到,她竟然就这样死了……我对不起你啊!臧琳,还有雪梅!”
凌儿一听,惊呆了,这明明是她母亲的名字!她张大了嘴,仿佛要说出什么,却发不出声来……终于,她瞪大了眼睛,发出了犹如婴儿初次来到人世间的第一声啼哭般的声音:“爹——”
县令慌忙转过头来,走向凌儿:“你不是哑巴吗?你刚才叫我什么?”
凌儿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她泪如雨下地歇斯底里地嚎叫着:“我就是殷雪梅的女儿啊!凌儿!李凌梅!”
县令跪在了凌儿面前:“你真的是……殷雪梅的女儿?!难怪你们有几分相似之处!雪梅呢?她还好吗?”
凌儿终于明白了一切,明白了娘亲那时被捉走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反抗,她一定是看到了滴血镯隐藏的情景,并以为所有的一切都是因自己而起,所以深深地自责着!
“爹,你还记得吗?两年前,西街宋掌柜家被盗的案子?”“当然记得了。那时不是一个女子偷了东西吗?后来逮捕归案了。啊!难道……”
“没错!那时被杀的,就是我的娘亲!娘亲看到了你当给宋掌柜的手镯,看到了那里的所有事情!她大概也猜出几分了吧。当官兵把手镯当成赃物要抓她的时候,她怕连累你,自己承担了一切的罪过……”
“我该死啊!……”
此时凌儿越来越觉得不对劲,头昏昏沉沉的,仿佛血被吸走了一般……对了,滴血镯!她和县官的眼泪留在了滴血镯上,它在无情地吞噬者他们的血!
“爹……能在死之前叫一声您,我死也足够了……”凌儿有气无力地说道。
此时的县官也猜出了几分:“雪梅啊……我要死了……但是我见到我的女儿了……”
两个人在县衙昏了过去,皇上急忙赶过来:“快传太医!”县官和凌儿马上被送走,外面的人都担说散就散了,有些人还啧啧地指责者,不只是职责县令,还是县令夫人,还是那傻傻的殷娘。
而此时的县衙留下的只是一滩血,不断地重演着一个画面:血中的县令拿起一把刀,刺向臧琳夫人……

Ⅱ 马克吐温的短篇小说《好运气》的简要概括

《好运气》
我出席了一次在伦敦举行的为当时最著名的英国军人举行的宴会。我不想告诉你他真实的名字和头衔,我只想叫他阿瑟.斯考兹比爵士。
当我见到这位伟大而著名的人物的时候,兴奋之情无以言表。他独自一人坐在那里,浑身戴满了勋章。我的注意力无法从他身上挪开,他好象就是真正伟大的标志。他的名望对他根本没什么影响,成百上千双敬佩的眼睛,那么多人的崇敬似乎对他没有一丝影响。
坐在我旁边的是一位牧师,我的一位老朋友。他并不是一直是个牧师,他的前半生在吾尔维希的军校当一名老师。当他向我斜着身子轻声说话的时候,眼睛里有一种奇怪的表情:“别跟别人说,他是个十足的傻子。”他,当然指的是宴会上的那位英雄。
他的话使我感到很震惊。这比他说拿破伦或者苏格拉底或者所罗门王是傻子更令我吃惊。但是,对于这位牧师,我有两点可以确信:他总是说实话和他对人的判
断总是对的。因此,我想尽快找出我们那位大英雄的更多的秘密。几天以后,我找到了一个和这位牧师谈话的机会。下面就是他跟我说的,原文是:
“大约四十年前,我在吾尔维希军事学院任教的时候,年轻的斯考兹比参加了他的第一次考试。我感到他那么可怜,每个人都出色机智地回答了问题,而他
----我的天,不知道为什么----也就是说,他什么也不知道。他是个友善的、举止文雅的年轻人。看着他象块木头一样站在那儿,净给出一些愚蠢的回答,
真是一件痛苦的事。”
“我当然知道,如果再考一次他还失败的话,他将会被开除了。于是,我对自己说,我尽自己最大所能去帮助他,将是一件简单而无恶意的善事。”
“我把他带到一边,发现他知道有关凯撒的一点历史。由于其它的东西他都不知道,我就开始逼着他象做苦工一样学习和检测。我反复地让他学习一些我知道会用上的关于凯撒的问题。”
“请相信我,考试那天他出色地通过了,也得到了很高的赞赏。那些知道的比他多一千倍的人也通过了考试。出于奇妙而幸运的巧合,除了我教他的那些问题以外,别的什么都没有问道。象这样的巧合,一百年也不会发生一次。”
“不过,虽然他学习的时候,我就象一位照顾有残疾的孩子的母亲一样待在他身边,他还是通过一些奇迹救了自己。”
“我想最终会毁掉他的可能是数学。我决定尽可能使他的结局没有痛苦。我长时间地训练他,把知识硬塞进他那迟钝的脑壳。我只在那些考官们最有可能提出的问题
上训练和灌输他。最后,我又让他吃了一些补脑药。呵。先生,你就尽力想象一下吧,我都被自己的智慧给震惊了,他得了一等奖!并且得到了最高奖励。”
“我日夜承受着良心的谴责----我所做的一切都是错误的,但是起初我只是想使他被开除的时候没那么痛苦。这纯粹是处于善意,我做梦也没想到会产生这样奇异的令人发笑的结果。我想一件事迟早肯定会发生:第一次真正的考试会毁了他。”
“后来,克里米亚战争爆发了,我觉得对他来讲,战争是一件悲哀的事。和平的时候,可以给这头蠢驴一次机会,免得他被别人发现是个白痴。我神经紧张地等
着最糟糕的事情发生。它的确发生了,它发生的时候,恐惧在我的大脑里萦绕不停。他被任命成了队长,负责全部事物的队长!谁能想到他们会把如此重任放在象他
那样柔弱的肩膀上呢!队长!我觉得我的头发会愁白的。”
“你想想我做了些什么?我跟自己所,我要为此事对国家负责:我必须和他一块去尽力保卫这个国家。于是我和他一块加入了部队,我们开到了战场。”
“在那----哦,老天,太可怕了。愚蠢的错误,可怕的错误----为什么,他从来没做过对的事情----除了愚蠢的错误。但是,你知道,没人知道他
有多么愚蠢这个秘密。大家都在执行他的错误指示,当然都误解了他的战斗部署。他们把他白痴式的错误看成了天才的指挥,并且,一丝不扣地执行了。他犯的一个
最小的错误使一个想法正确的人痛苦了起来,怒气冲冲地朝着他大嚷大叫,而且使我一直害怕的是,他犯的每一个错误都为他的愚蠢赢得了更多的荣誉和更高的名
声。”
“我一直在对自己说,当他们最终看清了他时,那就会象太阳从天空坠落一样。”
“他踩着上级的尸体不断地往上爬。后来,在战斗最激烈的时候,我们的上校阵亡了。我的心一下子跳到了嗓子眼,对于斯考兹比,下一个要取代的就是他的位置。现在,我们要吃苦头了,我想。”
“战斗越来越激烈,英国人和他们的盟友持续地全线溃退。我们团占领了一处极其重要的位置。现在一个愚蠢的错误就会带来致命的灾难。这次斯考兹比会做什
么呢?----他能做的,只会把左右手给搞错。上级下达了命令,让他后退来支持其他部队的右翼,可是,他却往前进发,爬上了左面的山头。这次疯狂的行动还
没来得及发觉和阻止,我们已经爬上了左面的山头。我们发现了什么呢?一整支毫无戒备的俄过部队正在那里待命。接下来发生什么了,我们被吃掉了吗?----
但是并没有发生----那些被吓坏了的俄国兵争吵了起来,他们认为,在那样紧张的时刻,不可能只有一个团在那里游荡。他们认为那肯定是整个英国军队。他们
掉转方向仓促地跑到了另一座山上,又下了山,陷入了血腥混乱的战场。我们就跟在他们后面,接着他们就开始了从未见过的大溃败。盟军们转败为胜,取得了辉煌
的胜利。”
“堪劳波特元帅在旁观战,惊奇而高兴地左右看着。他把右线让出来给斯考兹比,让自己的军队配合他,把他放在了所有军队的最前沿。”
“那天斯考兹比赢得的军事天才的美誉传遍了世界,这种荣誉将永载史册。”
“他还是象以前那样友善和举止文雅,他仍然不很清楚在雨天是呆在屋里还是出去。他还是天下那个最笨的傻瓜。”
“直到现在,除了斯考兹比和我自己,没人知道这件事。一天天,一年年,他总是伴随着奇妙的好运。多少年来,他是我们所有的战役中都耀眼的战士。他的整
个军事生涯都在不断地犯着愚蠢的错误,而每一次错误都使他成了爵士或者其它的爵位。看他前胸都戴满了国内和国外的勋章。哎,先生,每一枚勋章都是某一个极
其愚蠢行为的记录。”
“好事总是发生在一个天生幸运的人身上,那些勋章就是证据。我再重复一次,正如我在宴会上说的,斯考兹比绝对是一个十足的笨蛋!”

Ⅲ 短篇小说推荐

短篇小说推荐:

1、《雪意和五点钟》叹西茶

婚后文,文荒可看。大概就是一个平凡,没有太多闪光点的女主,倒霉了二十几年,积攒了所有运气碰上男主的故事。年龄差9岁。我很同意书里的男主的一句坦白,女主问男主,为什么会选择她,男主说客观原因是契机,在他有这个想法的时候,她来了。或许早一点或者再晚一点可能都不会是她。虽然听起来挺伤感的,但我觉得非常现实。

2、《是心跳说谎》唧唧的猫

温柔可爱漂亮姐姐X狂帅拽新人选手弟弟,电竞文,姐弟恋,男主19女主23,已完结。女主的哥哥是圈内流量top的老将,颜值高实力强粉丝很多,男主是刚出道没多久的新人选手,特别狂,上来就跟女主哥哥结了仇,并放狠话说“我会赢所有人”。女主哥哥虽然是A战队的,但男主在B战队,女主是B战队的后勤,跟男主朝夕相处感情升温。

3、《用可爱眩晕你》舒虞

男主池敛,性子冷淡学霸属性,身上有姜诱喜欢的味道。女主姜诱,性子活泼进化性学霸,对气味敏感,喜欢池敛身上的味道。相识是在香水店,五年初恋四年异国。最后步入婚姻的殿堂。

4、《此处风雪寂静》明开夜合

这本属于治愈系的,先排个雷,男主是女主姐姐以前的男朋友,女主就是属于全家人都很厉害,她就被家人父母支配的那种类型,一直想逃离家庭的那种,男主是艺术类职业,两个人比较偶然在一个短暂居住的地方遇到的,算是陌生地方碰到认识的人,互相照顾,然后日久生情的,互相治愈,也是一个温馨简单的小故事

5、《明天再想死的事情》坡西米

看过的第一人称的文就两三本,但这本真的好喜欢~是看完文可以让我很愉悦很幸福的程度,摸到太太微博去看了下,基本是太太的生活日常碎碎念和一些小剧场,感觉好温柔~亚萨西,果然还是抵御不了温柔的人,文字和人都很可爱!

Ⅳ 21年书单13《马克·吐温短篇小说集》

13.《马克·吐温短篇小说集》|  [美]马克·吐温  推荐星级:★★★★

这是我看过的“世界四大短篇小说集”的最后一部。马克·吐温被我们熟知,源于中学课本的一篇课文《竞选州长》。他的语言有别于本系列其他小说家,属于幽默讽刺风。读他的作品,我的眼睛本能地活泼起来,就像是看卓别林的滑稽表演。然而看完后,也像是看完了卓别林的电影,心中一片感慨,让我从某些方面了解了马克·吐温生活时的美国社会。美国自诩为一个“言论自由”的国家,处处打着“民主”的旗号,对于自己并没有那么“民主”。像马克·吐温这样的作家,创作的讽刺美国社会的作品在他有生之年并没有得到出版。这不是啪啪打脸吗?

在这本书中他的作品,有很多都值得推荐。比如《运气》,讲的是一名道貌岸然的傻瓜,因为运气,一步步成为众人心目中的英雄和楷模。《阿甘正传》就有这篇小说的影子。《百万英镑》,一个流浪汉一个月成为百万富翁的故事。《败坏了哈德利伯格的那个人》一个恨透了哈德利伯格这个小镇的人,设计了陷阱,让小镇的好名声荡然无存。《一个没有结尾的故事》,推理丝丝入扣,但却无法安置一个好的结尾。读马克·吐温的作品真的非常有趣,推荐阅读。

Ⅳ 【短篇小说】命运之路(三)

在走了三里格笔直的道路后,出现了一个让人难以抉择的问题。在脚下这条小路的对面是横亘在小路尽头的一条更加宽广的道路,它与小路形成了一个丁字路口。戴维站在路口,犹豫不决,最终他在路边停了下来。

他不知道眼前的每条路都通往什么地方,但是他似乎可以感觉到无论他选择哪一条路,充满机会的同时也充满危险。他坐在路边,仰望天空的时候,突然注意到了一颗很闪亮的星星。这颗星星对他来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因为他和伊冯娜两个人曾把这颗星星看作他们两个人的。这种突然的睹物,必定会带来思人的后果,他开始想念伊冯娜,他开始质疑自己的行为是不是太过冲动。只因为发生了几句争吵,就要离家出走,是不是太过幼稚。难道爱情是这样不堪一击,难道因为爱而产生的嫉妒也能击碎爱情吗?其实每一个看似很大的烦恼都会在一夜的沉淀后,随着清晨的来临而变得没那么重要。现在他还可以后悔,维尔诺伊村还在如孩子般甜美地酣睡,只要他回去,那么今晚的一切就没有人知道。他的心还是爱着伊冯娜的。并且在生他养他的故乡,他同样可以写出伟大的诗作,同样可以过得很快乐。

戴维站起身,他挣脱了那些诱惑和令他不安的情绪,他毅然决然地转身,沿着来时的路走回去。当他一脚迈进维尔诺伊的时候,他那些离家出走的想法已经没有了踪影。他路过羊圈,那群羊听到夜晚经过这里的主人的步伐,立刻向他拥了过来,它们快乐地跳着、蹦着,那感觉再熟悉不过了,这时他的心感受到了温暖。他小心翼翼地钻回自己的棚子,一纵身倒在了温暖舒适的床上。他暗自庆幸自己没有成功离家出走,他不用在陌生的道路上忍受痛苦。

他对女人的心思洞若观火!第二天的晚上,伊冯娜来到了路边的一个水井旁。这里是许多年轻人听牧师传播福音的地方。她默默地用余光寻找着戴维的身影,而且嘴角上还有一丝未完全消散的怒气。戴维在一旁,这一切尽收眼底。他给自己鼓了鼓劲,走了过去,他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宽恕。接着,在两个人一同回家的路上,他还得到了一个吻。

就在三个月之后,他们结为夫妻。戴维的父亲是一个机灵聪明、办事能力很强的人,所以他们家的家境自然也殷实许多。他的父亲为他们举行了一场很盛大的婚礼,三里格外的人都知道了这个消息。一对璧人在整个村子里面人缘都很好,所以贺喜的人也络绎不绝。他们在草场上举行了舞会,还请来了德鲁克斯那里的杂技演员和木偶剧演员为大家演出。

一年后,戴维的父亲去世了。戴维继承了父亲的羊群和农舍。此外,他还拥有全村最贤良淑德的妻子。只要是伊冯娜擦洗过的奶桶和铜水壶,它们就一定锃光瓦亮,如果在阳光底下看,反射回来的光绝对晃得你睁不开眼睛。但是,你必须把眼睛睁开,因为接下来我们要去参观他们家的院落了:花坛里的花朵不仅娇艳美丽,而且如列队的士兵般整齐。你只要看见它们,就一定会震惊。还有你得去听听她的歌,每一首都婉转悠长,那美妙的声音,即使你站在佩尔·格吕诺的铁匠铺前面的那棵板栗树旁,也可以听得见。

可是有一天,戴维又重新翻动了那个很久没有打开过的抽屉,他从里面抽出一张纸,然后又开始咬着笔头,思考着他的诗了。因为春天来了,春天总是会拨动每一个人的心弦。他一定是位诗人,因为伊冯娜已经被遗忘了。在春风吹过的大地上,一片生机盎然,这清新淡雅的美丽景色征服了他的心。丛林与绿草的香气使他的心里充满了异样的情愫。以前他总是能在早上赶着羊群出门,在夜色降临的时候准时回到家里。可是现在,他躺在刚刚萌发出嫩芽的小树下,整个心思都在他的创作上。他忘我地创作着诗句,羊群自由奔走,野狼当然看准了这个时机,便贪婪地叼走了他的小羊。

戴维的诗歌越写越多,但是能放的羊越来越少。随着羊的数量的减少,伊冯娜的体重也在降低,增长的只有她的脾气,甚至她的语言也越发尖酸刻薄了。她所清洗的奶桶和铜水壶已经逐渐失去了光泽,只是她的眼睛还闪着亮光。她开始对诗人无止境地抱怨,因为他对工作的怠慢,已经让羊的数量减少,也让整个家庭的经济不堪重负。戴维雇了个男孩来替他放羊,他则将自己关在农舍上面的小房间中,继续写诗。只是,这个被雇来的男孩,与戴维有同样的潜质,都疏于对羊群的照顾。只不过他不写诗,而是睡觉。时间一长,野狼当然发现了写诗与睡觉对它们来说是没有任何区别的。所以羊的数量急剧减少。是的,当然也有增加的,还是伊冯娜的脾气。有时,她会站在院子中间,对着戴维高高的窗口大声地咒骂,声音之大,即便站在佩尔·格吕诺的铁匠铺前面的那棵板栗树旁,也可以听得见。

公证人M.帕皮诺是一位很善良和蔼的老头,并且极具生活的智慧,只是有些爱管闲事而已。他对所有的事情都可以明察秋毫,只要是他目光所及的地方,那里的一切就都逃不出他的法眼。所以,戴维家里的事情他也看得一清二楚。他找到了戴维,深吸了一口鼻烟后,说:“米尼奥,我的朋友,曾经在你父亲的婚礼证书上盖章的人是我。但是我真的不希望,我还会在你的破产证书上盖章。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会十分悲痛的。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你现在正徘徊在破产的边缘。作为一个真正的朋友,我要对你说几句真心话,你要听好了。我知道,你已经迷上了作诗,如果我武断地制止你,那是我的不对。所以我介绍一个人给你。他是我的一个朋友,他住在德鲁克斯,他的名字叫布里尔——乔治·布里尔。在他的房间里,满满地堆放了一屋子的书籍。他博览群书、学富五车,而且每年都会去巴黎,同时他自己也写了很多书。他清楚地知道地下的墓穴是什么时候建造的,每一颗星星是怎样命名的,长着那种特别长的喙的鸟叫什么。至于对诗歌的了解,无论是形式还是含义他都了如指掌,就像你能清楚地辨别出羊的叫声一样。我可以写封信给他,只要你带着这封信去见他,并且将你的诗稿交给他看,你就会知道你这条写作的路到底还要不要继续走下去。或许到那时,你会觉得让你的妻子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才是正确的选择。”

“请您现在就写信吧,”戴维说,“真遗憾,您为什么不早点说这件事呢?”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戴维就迫不及待地前往德鲁克斯了。当然,在他胳膊下面还夹着一卷自己十分珍惜的诗稿。大概中午的时候,他来到了布里尔先生的家门口,为了表示尊重,他在敲门前擦拭了鞋上的尘土。这位学识渊博的先生拆开了M.帕皮诺先生的信。他阅读文字的方式就如同阳光蒸发水分一样,他用明亮的眼睛瞬时扫过信纸上的全部内容。他将戴维带到他的书房,在成堆的书籍中为他挪出了一小块可以坐下来的位置,就如海洋中的一座孤岛。

布里尔先生做事情总是很认真仔细。面对有一指厚、横七竖八地被卷曲的诗稿,他没有一丝的不耐烦,甚至连眉头都没蹙一下。他将这些诗稿摊放在腿上,一丝不苟地一个字一个字地阅读,甚至已经把自己埋在了诗稿之中,就好像是一条钻入果子里的虫子,在努力地啃噬。

与此同时,戴维则坐在书海中漂荡。巨大的海浪让他失去了安全感,他的心脏开始剧烈地跳动。在这里没有导航员的帮助,也没有指南针的引航,他在心里很笃定地认为,在这个世界上,肯定有一半的人在写书。

布里尔先生看完了书稿的最后一页,才慢慢抬起头,将眼镜摘下,用手帕擦了擦眼镜后问道:“我的老朋友M.帕皮诺的身体还好吧?”

“嗯,不错。”戴维回答。

“你家里现在还有几只羊,米尼奥先生?”

“三百零九只,我昨天才数过的。最近运气不好,羊群的损失很大,原来有八百五十只,现在只剩下这些了。”

“你已经成家了,而且生活得很舒适。羊群带给你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价值。在赶着它们去吃草的同时,你可以呼吸到最新鲜的空气,在空闲的时光里,你可以吃着甜美的面包。你甚至可以尽情地亲近自然,躺在自然的怀抱中,倾听枝头上小鸟欢快的歌唱。你能享受这一切,只是需要注意羊群的安全就可以了,对吗?”

“是的,没错。”戴维说。

“你写的诗,我读了。”布里尔先生继续说,只是他的眼睛一直游移在书海之中,总是没能定下来看着一个地方,好像是在海平线上寻找帆船的影子,“米尼奥先生,麻烦你现在从窗口看向窗外。你能告诉我,你看见了什么吗?”

“一只乌鸦。”戴维瞥了一眼窗外后回答。

“就是这只鸟,”布里尔先生说,“它能帮我讲明白一些事情。你应该了解乌鸦的习性和特点,米尼奥先生。它可以算是一位会飞的哲人,而天空就是它施展才华的地方。它因为顺从了命运的安排而感到心满意足。它有它自身的优势,它的目光敏锐,它的脚步轻盈,再也没有其他的鸟能像它那样快乐了。它想要的,它已经全部得到了。所以它不会觊觎黄鹂的美丽羽毛,更不会因为没有而伤心。您一定听过大自然赋予乌鸦的嗓音吧,米尼奥先生?难道你觉得夜莺就一定比它快乐幸福吗?”

戴维站起身时,恰巧乌鸦发出了“哇哇”的刺耳叫声。

“很感谢您,布里尔先生,”他语气缓慢地说,“我只想问一个问题,难道在满耳的乌鸦的叫声中,就没有一个如同夜莺一样甜美动听的声音吗?”

布里尔先生叹了口气,说:“如果有,我一定不会漏掉的。你也看见了,我是逐字逐句地拜读了你的诗稿。还是将所有心思都放在牧羊上吧,这样至少你可以过诗一般的生活。小伙子,停止写诗吧。”

“谢谢您,”戴维说,“我这就回去照看我的羊群。”

“如果你愿意留下和我共进午餐的话,”知识渊博的人说,“如果你还能听进去我的逆耳忠言的话,我还可以给你仔细分析一下其中的道理。”

“不用了,”诗人很快地拒绝道,“我想我还是回到田间地头,对着我的羊群哇哇大叫去吧。”

戴维依旧将诗稿夹在胳膊下面,拖着沉重的步伐往维尔诺伊走。刚刚进了村子,他就走进一家商店。这家商店店主的名字叫齐格勒,是从亚美尼亚来的犹太人。这家店铺所经营的物品琳琅满目,只要是店主能弄到手的,它们就会出现在货架上。

“哥们,”戴维说,“最近森林里总是有几只野狼出没,我的好几只羊都被野狼吃了。我想买支枪,保护我的羊群,你这里都有什么枪啊?”

“唉,说到这件事,我还真得和您说说。我的运气真是差啊!米尼奥,我的朋友,”齐格勒说着,无奈地摊开双手,“我这儿有把手枪,只能便宜你了,价格只是原价的十分之一。这个东西是我上个星期从一个小贩那里买来的,其实我买了一马车的货品,这只是其中的一件。听说,这些东西都是他从一个王室侍卫那里弄到手的。它们都来自一个庄园,是一个贵族的家产——我也不知道那个贵族是什么称谓,只知道原因是他刺杀国王,所以被发配了。在那些东西里有几支做工上乘的手枪。你看这支,简直都可以给太子们用了!你给四十法郎,我就把枪给你。米尼奥,我的朋友,这笔生意我不仅没赚,还赔了十法郎呢。但是,如果你还是想买火绳枪……”

“就它吧,”戴维顺手将钱扔在柜台上,又问道,“有子弹吗?”

“哦,我这就给你装上,”齐格勒说,“如果你再给我十法郎,我就送你一包火药和子弹。”

戴维把手枪揣进外衣口袋里,回了家。此时伊冯娜不在家,最近她总是喜欢往邻居家跑。不过,炉台上正生着火。戴维一把拽开炉台的门,把诗稿全部丢进了火堆中。熊熊的烈火烧得十分欢实,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

“乌鸦的叫声!”诗人说。

他回到阁楼,把自己关在那个小房间里。村子里一片寂静,所以那支巨大手枪所发出的巨响足以让十来个人听到。他们一起闻声赶来,通过冒烟的阁楼窗口,他们找到了诗人。

可是,诗人已经变成了尸体。赶过来的男人们笨手笨脚地将他平放在床上,并且将尸体处理干净。他们能帮这只可怜的黑乌鸦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将他已经被撕裂的羽毛掩盖起来。村里的女人们小声地议论着,抒发着对诗人的怜悯和同情。还有几个急匆匆地去给伊冯娜报信。

好管闲事的M.帕皮诺也听到了枪声,并且赶了过来。他也是第一批赶到现场的人之一。他拿起那支手枪,仔细地辨认上面的银质徽章。他的神情十分复杂,既充满了对这支如此精美的手枪的赞赏,又充满了对死者的同情。

“从这支枪上的徽章和纹饰来看,”他对旁边的牧师耳语道,“是博佩尔蒂斯侯爵的。”

Ⅵ (短篇小说)巧合

刘师傅看了看表,已经快要十二点了,他扔下手里的烟头,用脚碾了碾,吐了一口唾沫上车了。

刘师傅家就在土凳子村,他每天开着车从县里到村里,一个来回,早上七点离开,十点到县里,十二点回返。

返回去的时候会路过一片小摊的聚集地,因为在车站里买票需要多花10块钱,所以有许多人为了省钱就选择在刘师傅的必经之地小摊这里等着,刘师傅看在大家都挣钱不易,又多是同乡,一直就没有怨言,到这里总会停下。

因为客车沿途要路过许多地方,所以刘师傅每天都是十二点从车站出发,到小摊这里十二点过五分,停留十分钟,十二点十五准时发车。

可是今天,刘师傅一直在这里等到了快十二点半。

因为几分钟之前,表妹给他打电话,说要从北京回来,坐他的车从县城回家,考虑到今天只有这一辆客车能回到村里,加上不是学生放假的高峰期,坐车的人寥寥无几,所以刘师傅决定多等一会。

在表妹没有到之前,同村的刘军却先来了。

“哎呀,刘哥,我以为你们都发车走了呢!我还想着要是赶不上车,一会就溜达着会宾馆接着住了!”刘军穿着半新的军大衣,头上歪顶着一个棉帽子,手指粗壮,即使冻得通红,也抓着烟往嘴里送。

“今天算你运气好,这大初六的没人,我妹妹今天回来,正好等等她,要不然现在早走出去好远了。”

刘军听到刘师傅的话,咧着嘴乐呵呵的笑了两声,从身上的棉大衣兜里掏出二十元钱递给了刘师傅。

“今天来干什么了?”刘师傅接过钱,塞进腰上的皮包里,一边往远处眺望着表妹的身影,一边和刘军闲聊着。

“嗨,没事,过来看看病!”刘军一屁股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

“这是新买的手机啊?”刘师傅注意到刘军手里崭新的手机,连外壳的膜都没有撕掉。

“嗯,手机该换了,今天过来顺道买了一个!”刘军说着把手机给刘师傅递过去,意思是想让他看看,可是刘师傅摆摆手。

谈话终止了,刘师傅无聊的擦拭自己面前的方向盘,从车里的镜子看到后边坐了一个人,车坐人不奇怪,但是这个人刘师傅看着眼生。

谁会在大初六的出来串亲戚呢?

刘师傅家里这边有习俗,初六都尽量不出门,才会一年顺当。

此刻表妹穿着时髦的衣服风风火火的走上车,刘师傅赶忙走过去,帮她把行李箱放好,车在十二点三十五准时出发了。

张医生是一个快要六十的老中医了,他几年前就从一家私立医院退休自己开了一个诊所,上班时间自由,主要擅长治疗肝胆肾疾病。

从腊月二十三到正月初五一直关张休息。

今天初六,年已过,张医生开张坐诊,上午九点不到就来了一个年轻人,他穿着军大衣,带着一顶棉帽子,看起来憨厚朴实。

“怎么了?”张医生看见来人,主动坐到了就诊桌子前边。

“我的肾病有些犯了,过年腰的厉害,您看看可不可以开中药帮我调理一下?” 年轻人说着将衣服撸了上来,露出白花花的后腰。

张医生从座位起身绕过桌子来到年轻人面前,用手按了按男子的腰,确实是有些浮肿,看起来像是肾炎的症状。

“那就来一星期的中药调理一下!”

“好!”男子很爽快的答应了。

张医生的诊所可以将汤药加工成药丸,不必在锅里熬制就能直接送服,男子觉得很方便,就同意诊所对他的药进行加工。

男子拿着药付了钱,张医生以为他要离开,刚准备打招呼。

“医生,我今天可能回不去家,能不能在您这先喝一顿药?”男子咧着嘴,挠挠后脑勺小声的提出。

“哦,行!”张医生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同意了,这样的事很常见,患者如果是从乡下过来,当天回不去家,或者病症比较急,都会在这喝上一顿药。

男子的药是治疗肝肾的,需要用酒做引送服,张医生还好心的帮他倒了一小杯白酒,放到了柜台上。

“医生,我喝不了酒……以前喝过一次,脑袋难受了好几天呢!”

“你这个药,酒是药引,喝不了太多也得多少喝一点吧,放心吧,这个酒后劲大,刚喝没什么感觉的,你现在喝完不会有什么事,过几个小时之后就找个地方躺着睡一会就行。”张医生耐心的解释道。

男子没有再反驳,拿起药喝酒一饮而尽,表情痛苦。

张医生微笑的看着他,心里盘算着喝一次总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刘老汉今年已经快要七十了,儿子是他四十岁才得到的,按他们那个年龄来说,算是老来得子。

儿子今年已经快要三十了,因为家里宠着惯着,所以上学的时候就不学无术,学也没念完就留家里了,刘老汉当时快要六十,还觉得自己精壮能干,所以对于儿子辍学在家也没有什么意见。

可哪知道儿子一待就待了十多年,这期间别说出去找工作了,连家门都不怎么出,最近几年跟着刘老汉外出办事去过县城几次,见识过里边的好,才愿意偶尔的去县城里溜达溜达,买点吃的穿的。

“你最近走路怎么轻飘的,哪不得劲啊!”刘老汉看儿子最近有点不对劲,生怕他有什么毛病。

“没事,我就是腰有点疼。”儿子裹着大衣,一屁股坐在炕上,眼瞅着就要脱鞋钻被窝。

“你快别躺着了,起来活动活动,我看你最近一直不对劲,要是难受,正赶上明天初六通车,你就去县里边诊所瞅瞅吧!”刘老汉一把抓住儿子的肩膀,担忧的说道。

“我一冬天都冻得不敢出门,大初六的去什么县城啊?”儿子坐在被窝旁边,手臂被刘老汉攥着,不耐烦的说道。

“你不是要换手机吗?你明天去看看,我给你钱,你买个新手机!”刘老汉无奈的说道。

“真的啊爸,行,那行!”

刘老汉无奈的摇了摇头,心想着就算花点钱,这一年让他能出去一次也值了。

年节岁月,是留给普通人的,有许多人不能过年,因为他们要养家糊口,除去那些工作繁忙的人之外,还有许多在黑暗角落的人也得不停的忙碌着,比如小偷。

可是今天初六,习俗使然,大家都选择避开这天出门,所以县里的大车站已经关门了,只剩下一个通往各村的小车站还在营业。

今天小偷已经在外边逛荡了一上午,也没有什么收获。

想着要不然就去小车站碰碰运气。

等到他溜达到小车站之后,看见一个一个穿着军大衣,带着棉帽子的人,这个人本身没有什么吸引小偷的地方,吸引他的是那个人粗壮的手指即使冻得通红,也在不停的拨弄着的智能手机。

这款手机是新款的,外壳的保护膜还没有撕掉,看男子爱不释手的样子,小偷猜测他是新买的,要是今天能把这个手机弄到手,转手一卖,一星期都吃穿不愁了。

下定决心之后,小偷跟着男子一路来到一个通往土凳子村的客车上,小偷更是喜出望外,去这个村子的客车路过自己的老家,所以他可以跟着男子上车,再动手。

时间宽裕的很。

小偷跟着男子上车,看他和司机寒暄了几句,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听到他是要坐到终点站,小偷选择了一个最好下手的姿势坐在了他后边的座位。

车子启动了,一阵风顺着窗子刮了进来,小偷闻见男子身上有一股浓浓的酒味,小偷不喝酒,他下意识的皱了皱眉头,对面前的男子产生了一点厌恶。

客车启动了,离小偷的老家越来越近,他必须快点下手,否则就得不到这个手机了,他用车前玻璃的倒影看了看男子,发现他似乎有些迷糊,便趁着车子摇晃的空档,一把将他大衣右边兜里的手机收进囊中,看着男子还在睡着,他起身叫司机停车,前方正是自己的老家。

车子走远之后,小偷才拿出手机,没想到今天自己偶尔来一次来到小车站,却有这么大收获。

他像中了大奖看着手机兴奋的跳了两下,将手机又裹进自己的大衣兜里,转身回到了前方不远的村子。

车外白茫茫的一片,刘师傅知道这天要下雪了,这离村里不远的路边平时都有人路过,可是今天因为习俗问题,空无一人,像是夜行的高速一般寂静。

刘师傅的车快开进村里的时候,坐在副驾驶的刘军突然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

“停车,停车,我手机不见了,我要下车……”

刘师傅听见刘军有些大舌头了,“你怎么跟喝醉了似的,什么手机啊,老实坐着吧,马上到家了!”

“赶紧停车,我手机,新买的手机不见了!”

“不见了你下车也找不到啊,去哪找?”

“停车,我就要下去!”刘军的眼睛变的通红,甚至拿起了车前边的一支木棍,这木棍是刘师傅平时用来之客车前面的帘子用的,没想到此刻却指到了自己的鼻尖。

“好好好,停下!”

刘师傅无奈,只能停车,刘军的情绪才稳定下来。

“有啥事打电话联系,这里离家还挺远呢!”刘师傅朝他大喊道,全然忘记了他丢失了手机。

刘军没有理他,颤颤巍巍的下了车。

刘师傅看见他的背景,无奈的摇了摇头,开走了。

大年初五在土凳子村村民的眼里是年节的最后一天,而初六是失去庇佑的第一天,所以他们都尽量避免在初六出门。

正赶上初六那天早上就开始飘雪,大家都觉得幸运至极,瑞雪兆丰年,何况是在大家不能出门这天下雪,不就是天意吗?

“你们快去瞅瞅,旁边路上有个死人,好像是刘老汉家的儿子刘军!”张三嫂每天都起早出去到山边溜达一圈,这声音也是她最先发出来的。

就算没有看到真相,这也算是一个爆炸性的新闻,大家口耳相传,很快便有人行动,不出一个小时,在刘军的尸体四外就围满了土凳子村的村民。

第一个接受不了的就是刘老汉,听到消息还没有看到尸体就抽了过去,被村民打电话叫救护车直接拉到医院了。

“你们说这刘军从来不出门,怎么会死在这呢?我一直以为他会死在家里呢!”张三嫂站到离尸体十米远的地方,小声的和旁边的刘大嫂说道。

“可不是说呢!”

刘师傅站在两个人旁边,一句话没说,面色凝重的看着刘军的尸体,他回忆起昨天刘军本可能不会坐上这个车,半路自己也本来能拦着他不下车的,如果自己能拦着,他会不会不会死……

警察来了之后,迅速疏散了人群,只留下了几个人做问询,张三嫂便是其中一个。

“这个人你们认识?”

“认识,认识,刘老汉家里的儿子嘛!”

“你知道他平时都喜欢去哪吗?”

“这个别的孩子我不知道,他我知道,那基本是不出门,天天在家里边玩手机,打游戏,有一次我下午一点去他家借点东西,他还躺在被窝里没有起来呢……”

“他平时喝酒吗?”

“这个我倒是不知道,平时村里有流水席,他都不去嘞!但是他爸倒是挺能喝的,他也估计能喝点。”

“为什么他离家这么近,你们这么晚才发现,你们每天下午都不出门吗?”

“昨天不是初六么,加上下雪,大家都在家里不出去,可能也是赶巧了,没看见,对了警察同志,这刘军是怎么死的啊?”张三嫂压低了声音,八卦的问道。

“这个我们还需要调查,谢谢您的配合。”

从眼前的一片苍茫,能看见昨天晚上下了一场不小的雪。

505国道边站满了土凳子村的村民,这个村子离现在这个热闹非凡的国道仅有五百米之远。

村民们有的捏着鼻子,一脸厌恶,但是眼睛还是不经意的朝路边“目标”瞟着,有的人则明目张胆的抱着孩子站在最里边的位置,脸上的表情复杂的看不出是幸灾乐祸还是感到哀怨。

警察到了现场之后迅速的疏散了群众,才看清本在众人围绕的中心,躺着一具男尸,身上穿着半新的军大衣,但是衣服已经被敞开,僵硬的双手还紧紧的抓着衣服的两侧,露出的皮肤有着显眼的鸡皮疙瘩,面部表情僵硬瞪着双眼,带着死不瞑目的怨恨看着天空。

可奇怪的是,他的身上没有多少雪,但是周围却有着厚厚的雪,除了大概十米之外那些围观群众的脚印,周围没有任何人走过的痕迹。

张警官看着面前的尸体,赶紧叫法医带回去查验。

查验结果显示身上没有伤痕,可以确定是在雪地上活活冻死的。

“可是他离家里就这么远一点,为什么不走回去呢?”

“他喝醉了,酒精含量微微超标,看样子酒量不好。”

“那他这属于意外了?”

“不是谋杀,就是普通的醉鬼冻死在雪地里了!”

“又是一个这样的,今年冬天碰见多少起了,还以为能有新鲜一点点的案子呢!”

张警官看着抱怨的同事走远,摸了摸下巴,看着眼前的结案记录,大笔一挥在末尾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刘军算得上是一个宅男,从初中辍学之后,就一直留在家里靠父母养着,平时像个大姑娘一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最近过年却来病了,腰开始无端的疼痛,但是他觉得没什么大事,也不愿意去医院,哪怕父亲刘老汉看出端倪,苦劝他,他也不愿意去。

以前他的腰肾就有些问题,但是都能熬过来,一开始还吃药,后来懒得再买了,发现挺挺也能过去。

直到刘老汉用买新手机的事情诱惑他,他才改变了主意,决定去城里一趟,他每天玩手机的时间要比睡觉的时间还长,这对他来说算是刚需。

刘军酒量很差,以前喝过一次,醉的不省人事,还险些酒精中毒,以后就再也没有喝过一滴酒,但是去城里看腰的时候,老中医给他开了药之后要给他一杯酒做引让他服药,一开始刘军有点不愿意,后来老中医解释酒刚喝上不会醉,让他过几个小时找地方去休息。

刘军想着自己几个小时之后就算回不去家,也能回得去宾馆,自己好歹也算个男子,人家好心给酒,自己不喝也不合适,于是便毫不犹豫的喝了。

刘老汉在家里嘱托他,车子十二点整从县里出发,让他尽量赶回来,刘军去买手机的地方人很多,他连挑带买差不多快要十二点了。

于是为了赶上车,只能打了一个车去小摊那里,到地方已经十二点十五了,可是刘军却意外的发现同村刘师傅的客车还在那里停着。

他惊喜的走上了车,才知道刘师傅为了拉他的表妹才延长了发车时间。

虽然花了不少打车钱,但是刘军很高兴,总觉得自己今天的运气很好。

车子差不多半个小时之后才走,摇摇晃晃加上酒意,刘军竟然在车上睡着了,后来在猛地摇晃中突然醒来,他立马伸手摸自己的棉大衣兜里,接着便心中一沉。

果然,新买的手机丢了。

刘军心急如焚的要下车,他当时不知道怎么想的,或者是酒劲上来了,他看见车上只有两个人,就断定一定是已经下了车的人偷了他的手机。

刘师傅的阻拦刘军没有放在心上,他满心满脑都是自己的新手机。

大年初六,天上飘起了雪花,气温也在零下,这里离村子说近不近,说远也不远,下了车的刘军摇摇晃晃走出很远之后,才开始觉得天气冷的发紧,手机丢了,没有办法打电话叫人来接,他只能下意识的往回走,却发现因为诊所的那杯酒,自己的步子已经不稳了,他一边承受着丢失手机的心痛,一边忍受着越来越汹涌的寒冷,尽力的摇头,希望自己可以清醒一些。

刘军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他似乎觉得没那么冷了,眼睛被酒意模糊,隐隐约约的好像看到了村子就在不远处,父亲就站在村口招呼自己回家……

他想快步跑过去,却发现自己的腿已经不听使唤了,用力过猛,他一个趔趄倒在雪地里。

他用手下意识的支撑自己的身体,却还是倒在了雪坑里。

此时的雪地早已没有了应该有的冰冷,反倒是像是一个烫人的火坑,烧的他皮焦肉绽,他没有力气站起来躲开这个火坑,只能用手使劲的敞开自己的衣服。

渐渐地,他觉得有些凉快了,可是燥热又转瞬扑面而来,天上的雪花越来越大,掉进他的眼里,身上,像是烫人的火星,直到把他完全吞噬……

Ⅶ 介绍几部有名的短篇小说

莫泊桑【法】《羊脂球》《菲菲小姐》《我的叔叔于勒》《项链》
果戈里【俄罗斯】《鼻子》
契科夫【俄罗斯】《一件艺术品》
屠格涅夫【俄罗斯】《敢于取胜的爱欲之歌》
巴尔扎克【法】《沙漠里的爱情》
司汤达【法】《媚药》
海明威【美】《杀人者》
杰克.伦敦【美】《升一把火》
马克.吐温【美】《运气》
欧.亨利【美】《艺术大师》
哈代【英】《古堡上的幽会》
赫胥黎【英】《葛莱斯顿家的人》

Ⅷ 短篇小说 / 雪与风

雪越下越大。

远远看去,天地幽暗。这样阴郁的天气,太阳早早沉沦,月亮还没有升起。或许,今晚不会有月光。没有月光,便不会再有其他光亮了,眼前是一片无边的海。

黑漆漆的大幕之中,有个小白点。像是一幅极简主义油画。是她么?一定没错了。这样的天气,还会是谁呢?

雪还可以再大一些的。这个名字叫“雪”的白衣妇人心想,如果大雪一直不停地下,海也会被冻住的吧。虽然从来没有亲眼见过冰封的大海,但是只要天气足够寒冷,应该可以的吧。或许是为了抵御寒冷,“雪”时不时转个圈,像是在雪地里玩耍的小女孩。白色的裙摆旋转,如一朵盛开的莲花。

一年比一年更冷了。

人人畏惧的寒冷,在“雪”眼里却是希望。在纷飞大雪中,她遥望着大海,常会感到一丝喜悦。大海要是冻起来,就好了呀。希望总是美好的。哪怕这希望是利刃般的朔风织成的。

十年前,“雪”的丈夫,就是在这样一个阴郁的天气,清晨出海,便再也没有回来。

“还是不要出去了吧,好像已经在下小雪了呢。” 

清晨的时候,“雪”走出屋子,看了看天空的阴云,伸出手接住一粒细细的小雪花。小雪花迅速融化在她的手心,晶莹发光,像是一滴眼泪。

“已经降温了啊。以后会越来越冷的,今天还不错,说不定大鱼也喜欢出来看雪呢。”

“可是天色看起来不好,说不定会变天呢。”

“雪”面露忧色,眼神恳切。希望丈夫不要出海。刚才那一粒孤单的小雪花落在手心的时候,她突然感到一阵寒意刺骨,不禁打了个冷颤。心头蒙上一层说不出缘由的哀伤。她从后面轻轻抱住丈夫。

“放心吧,今天没有风。看外面的雪花就知道了。别忘了我叫什么。”

这个名字叫做“风”的男人轻轻拍了拍妻子的手,以作安慰。对于打鱼为生的人来讲,风就像海神的三叉戟一样,可以决定他们的生死。所以必须去敬畏它。这个男人用“风”作为名字,既是为了和妻子的名字“雪”相呼应,也是为了和海神套套近乎。

“好吧,那你自己小心。如果天气不好,就赶紧回来。”

“嗯,知道。那我走了。外面天冷,你就不要出来了。把炉火弄旺一些,不要冻着。”

“风”走出一段距离,听到妻子在后面叫他,便转过头,看到“雪”手里拿着一样东西远远地跑来。

“你忘了带它了。”

“今天天气有点冷,可能用不着它的。”

“带着吧。你每次都带着它,这次丢下它,万一它生气呢。”

“雪”笑了起来,天真烂漫。

那是一根竹笛,“雪”亲手做的。上面还挂了一个布偶。也是“雪”做的,用碎布料缝的,却极为精致,活脱脱就是一个小小的“雪”。每当闲暇,“风”就会吹奏这支竹笛,而“雪”则翩翩起舞。那个小小的“雪”也随风摆动,晃晃悠悠地像个风信子。

天气暖和的时候,“风”出海的时候也总带着竹笛解闷,有时候隐隐觉得,每次吹起这支笛子,收获总会更加丰厚。好像那些鱼也被笛声吸引,心甘情愿地前来,成全这对恋人的生活所需。当然了,“风”觉得这只是巧合,之所以有这种错觉,大概是因为对妻子的爱。

今天太冷了,没有闲心吹笛子。“风”心想。但是既然妻子冒着寒冷追着送来,他还是小心翼翼地把竹笛放进怀里。“雪”相信一个物件跟随主人久了,便有了灵性,危难之时可以保护主人。

“赶紧回去吧,外面太冷了。”

“好的,你早点回来。不要去太远。”

“好的。等我回来。”

“风”摆了摆手,朝着大海走去。“雪”伫立在原地,看着丈夫离开,心中涌起莫名的孤独。这种感觉像个巨大的黑色漩涡,让她感到恐惧和悲伤。她真想冲过去抱着丈夫,让他不要离开。

但是“雪”知道,不好的预感这个理由很牵强,无法留住丈夫。日子过得捉襟见肘。丈夫一直想要给她更好的生活,奈何运气总是不佳。挣脱命运的机会迟迟不来。“不想让丈夫出海”这种想法中包含的爱,恰恰让那个男人心生愧疚,从而更加努力地去工作,企图给妻子营造更好的生活。

大概只是因为天气阴郁,才让人心情不好,所以胡思乱想吧。“雪”一边安慰自己,一边缓缓往回走去。

今天的运气糟糕透了。“风”一无所获。他有些沮丧。就这样回去么?实在不甘心。再往更远的地方试试吧。似乎天色尚早。

雪渐渐大了一些。小船有些摇摆。起风了么?

“风”有些犹豫。是继续前行,还是空手而归?好像风浪也没有太大,再往前一点吧。试试就回。他把船继续开出去一段距离,撒了一网。也是奇怪,好像鱼群在聚会一样,这一网大获丰收。

“风”喜不自禁,哼着小曲忙碌着,便忘了时间。一边想着如果再来一网,这个冬天的生活便能好很多。他完全没有注意到天空中的黑云和远处的巨浪。

等发现这一切,后悔为时已晚。

“雪”在屋子里不安地来回踱步,无心做任何事情。炉子里的炭火因为没有及时续上,不知何时已经熄了,她也没有感觉到寒冷。外面的雪悄然变大。不知为何,那个不好的预感越发强烈。

岸上渐渐亮起灯火,渔民们开始做饭。天已经彻底黑了。

从黄昏开始,“雪”就一直在海边遥望,等待丈夫的小船出现。大概是因为阴天的缘故,天黑得早吧。又或是因为收获丰富,太忙所以耽误了。她安慰自己。

不知过了多久,岸上的灯火渐渐少了,渔民们开始休息了。看着远处的小亮点一个个黯淡下去,“雪”心头的最后一丝倔强也随之熄灭,她无法再欺骗自己,时间已经真的很晚了。

远处的海面已经彻底看不清了,她就侧耳倾听,希望在那翻滚的巨浪声中,听到一丝熟悉的笛声。时间继续游走。孤独和恐惧阵阵袭来,她不敢想象那样的事情。不能去想,不能去想,坏事就像个喜欢恶作剧的孩子,经不得念叨。

“雪”压抑着内心钻出的坏念头,泪水却无法自控,一次又一次涌出,只在出眼眶的那一瞬间是热的,接着便是一阵刺骨的寒冷,顺着脸颊游动。然后凝固,变成两道冰柱。

真冷啊。好像无法支撑了。“雪”几次感觉身体已经麻木,连脑袋里的血液仿佛都开始结冰,一晃荡就咯咯响,伴随着阵阵刺痛。在这一片黑暗中,唯有自己的一身白衣,可以指引丈夫的归途。

醒来的时候,“雪”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一个好心的渔民大叔救了她。她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晕倒的。只听说是在窗口做针线活的老妇人看到她一直在海边徘徊,又见她倒了下去,才叫醒了丈夫,把她救了回来。几碗热的姜汤侥幸地把“雪”从死神那里拉了回来。

“哎,这样的天气,出海的船怕是……” 

听“雪”说出在海边徘徊的缘由,老妇人摇头叹息。

“也别太担心,附近有很多荒岛的,说不定是被风浪带到岛上去了。等天晴了,说不定就回来了。”

渔民大叔说完,朝妻子使了个眼色。老妇人明白过来,也忙附和,说以前也常有这样的事情。

“雪”听到大叔这样说,凄然的眼睛顿时明亮起来。她不停追问这样的事情,大叔便把他知道的类似的事讲了一个又一个,从他小时候记事开始。大叔可能这辈子都没有讲过这么多的故事,很多连老妇人都不知道。也跟着啧啧称奇。

“雪”睁大眼睛听着,眼神中闪着希望的光芒。大叔终于讲完了记忆中所有的故事,便沉默起来。“雪”似乎并不甘心,还希望多听一些。在她看来,这样的故事越多,“风”活着的几率就越大。

“睡吧,孩子。等天晴了,他会回来的。” 

老妇人拨了拨炉子,又加了些炭火。面露倦意的大叔起身,打了个哈欠,和妻子一起走出房间。

“雪”想着大叔的话,心中稍稍释然,这才感觉疲惫已极,便沉沉睡去。她做了个梦。在梦中,丈夫的小船在大海中轻盈游动,矫若游龙。细看原来是一条大鱼,在海中戏浪,小船在大鱼的背上。那条大鱼浑身雪白,巨大的眼睛如鹰般锐利,还有两根长长的胡须。竟像是传说中的白龙。它身上七彩的鳞片,闪耀夺目的光辉。

这刺眼的光……太阳照进来了。“雪”感觉身上轻松了不少。从窗户透进的光可以看出,屋外异常明亮。她起身下床,从窗户看出去,果然,天地间一片雪白,除了远处的大海,还是黑沉沉的。海岸像是一道笔直的线,大地,天空与海,由此被割裂开。

一夜的大雪啊。

“雪”走到屋外,看到大叔正在悠然看海,一时不见老妇人。大叔转身看到她,忙问她身体恢复得如何了。“雪”欠身致谢。又问老妇人在哪,要一并致谢。大叔说她去市集买东西了,要晚些才回来。“雪”点了点头,眼神流转,急切看向自己家的方向。

“回去看看吧。说不定他已经回来了。”

“那我……先回去了。”

“雪”再次浅浅地躬身行礼,然后一路奔跑着回家。推开门,一阵寒意袭来。家中的一切,还是离开时的样子。没有灯光,也没有炉火。她跌坐在地上,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

年轻的妇人失了丈夫,几天后渔民们都知道了这个惨剧。都很同情。便纷纷带了东西,过来看望。“雪”一一致谢,但是拒绝了大家为其操持葬礼。

渔民们相信,人在海上死了,要在头七之前举行葬礼,呼喊他的魂灵,这样他才能找到回家的路。然后安心离去,转世投胎。如若不然,屈死的冤魂,便会游荡在大海之上,寻找下一个替身。若是时运低的人碰到了冤魂,便也凶多吉少了。

“雪”坚信自己的丈夫并没有死,只是流落到了孤岛之上。总有一天会回来的。从此之后,她日日都会去海边,凝望远方。无论风霜雨雪。总是一袭白衣。从清晨日出,到星光黯淡。

日子久了,大家对“雪”有些惧怕,毕竟白色的衣服,在黑夜出现,让人不安。渔民们都避着“雪”的房子,好像那个房子是不祥的,外面飘荡着一个无法安宁的游魂,里面住着一个精神失常的女人。

有人说,曾经看到一个大雪天的晚上,“雪”在海边转圈,天上的海鸟便跟着盘旋,鸟越聚越多,场景十分诡异。那些鸟盘旋着,像一朵巨大的白色莲花。

“那一定是她丈夫的游魂在作怪。”

“说不定这个女人在进行什么招魂的邪恶仪式。我平时遇到她,都不敢看她的眼睛,那完全不像活人的眼睛。没有一点神气。”

“大概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怨念吧。总之还是要离她远一些。”

渔民们的流言,只有当初救起“雪”的大叔和老妇人不信。他们没有儿女,见“雪”遭遇这样的变故,心中不忍,对“雪”十分怜爱,把她当做自己的女儿,给她提供了生活所需的一切,任由她日日去海边守候。

当守候成了日常,日子便也过得快了起来。一晃十年。

在大叔和老妇人面前,“雪”和正常人没有什么区别。完全没有伫立海边时凄然的眼神。

“他今天又给我吹笛子了。虽然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但是知道他还活着,真好。”

“大概是漂到了很远的海岛上吧。可能那条小船已经用不了了。即便还能用,如果很远的话,小船也是回不来的。只能遇到大船,才有机会回来。” 大叔平静地对答。

“嗯嗯,等着吧,一定会回来的。” 老妇人也淡然附和。

“嗯,我知道大概方向,但是没有船肯去那里。所以我想啊,要是大海被冻上,他说不定就能走着回来了。我也可以走着去找他。”

三个人轻松谈笑。好像在聊的不是一个生死不明,生还机会小到可以忽略的人,而是一个身处异国他乡的远方亲人。

有渔民在他们吃饭的时候过来借东西,听到这样的对话,面露惊恐,脸色煞白。东西都不敢借了,便匆匆离开。“雪”注意到那个渔民的神情,便知道他心中所想:一定觉得眼前的几个人,精神都出了问题。想到这,她看了看大叔和老妇人,三人目光相遇,心照不宣地噗嗤笑了。

这是属于他们一家的秘密。

起初,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里,“雪”狂喜着跑回家中,大喊大叫,说“风”在吹笛子给她听,大叔和老妇人都吓了一跳。老妇人忙上去摸摸她的头,看她是不是发烧了。大叔无奈地摇头叹息,没有说话。他知道“雪”心里憋闷,这一天是迟早的。他们早已作好了收养一个疯女儿的准备。

“我没有疯,真的。不信你们来。”

大叔和老妇人半信半疑,跟着“雪”来到海边,细细聆听,确实在浪涛声中听到一丝奇异的旋律。是的,是旋律,虽然像是某种类似海豚的鱼类发出来的,但确实是个曲子。悠扬婉转。大叔啧啧称奇,他打鱼一辈子,听过无数次海中的鲛人会学人唱歌的故事,但是从未想过,传说中的事情,会被自己遇到。

“这个曲子是我最喜欢的,他以前常常吹奏。”

“雪”一脸幸福,在星光下跳起舞来。没过多久,空中便出现那朵渔民们传言的白莲花。是一群白色的海鸟在盘旋。那朵莲花在“雪”的头顶旋转一会儿,便飘向远方,渐渐消失不见。

“雪”知道,莲花飘向的地方,就是“风”所在的地方。“风”让鱼儿为她唱歌,她便让鸟儿为“风”舞蹈。别人眼中的莲花,在“风”的眼中,其实是“雪”扬起的裙摆啊。

Ⅸ 求推荐好看的短篇小说,谢谢!

[穿越历史]《1908远东狂人》作者:丹丘(军事、政治、斗争、总统、1V1、基本顺遂、适度金手指、轻松有趣不热血爽文)【9.2M】

文案:

他回到了清朝末年,以一己之力扭转历史的乾坤,写下一段“远东狂人”的传奇……

[穿越历史]《重生寡头1991》作者:懵懂的猪(商战、势力斗争、种马、掌控俄国远东、奋斗、波折)【6.1M】

文案:

一声枪响,将一名经济诈骗犯带回到了1991年的黑龙江,转生在了一个越境倒爷的身上,同样是这一声枪响,为遭逢巨变、经济全面崩溃的俄罗斯,带来了一位叱咤风云的巨富寡头。

[穿越历史]《重生于康熙末年》作者:雁九(童穿、清水种田、1V1、世家公子、适度金手指)【11.1M】

文案:

一梦醒来,面对三百年前的江宁织造曹府。

康熙渐老,大变将生;九龙张目,蓄势待起。

不知几家繁华似锦,几家大厦将倾,江南曹家盛极而衰。

为了亲人,为了自己,重生的曹颙认真地生活着……

稀里糊涂地回到康熙年间,

一不小心竟成了曹雪芹的长辈,

而且极有可能就是他爹。

即便不是他爹,也是他大爷……

[穿越明朝]《奸臣》作者:府天(穿到弘治、辅佐正德、勋爵出身、种马、朝争、运筹帷幄)【4.7M】

文案:

一次荒谬的失足,好容易报却前仇的徐勋却落入了五百年前的大明中兴盛世。

时值天下升平,金陵妩媚,京城雄浑,歌不尽秦淮声,舞不完淮扬曲,盛世的祥和下,忠良满地走,蚁民不如狗,他这一介孤儿举步维艰,欲求存身且不可得。

既然如此,那他就干脆顺天应命,当个风光的奸臣吧!大明朝满口仁义道德的忠良们,你们的末日到了!


[穿越架空]《随波逐流之一代军师》作者:随波逐流(第一人称医圣传人主角专情睿智多谋、太监少年高手护卫、HE)【2.88M】

文案:

江哲来到大雍开始了新的智慧大战:

他本想逃离大雍安度余生,却落入了雍王的“诚心”之中。

他本想替爱妻报仇后远走,却在调查中发现了更大的阴谋。

他本想按兵不动静观事变,却被心急的敌人逼到生命尽头。

……

于是他深谋远虑,成为雍王的金牌心腹。

于是他鞠躬尽瘁,说服敌手而变成挚友。

然而湖面下涌动着可怕的暗流……

一代军师江哲能否在千钧一发之际化险为夷呢?

[穿越历史]《民国投机者》作者:有时糊涂(身穿、在蒋介石手下、从头虐主憋屈到尾、开过金手指:国共破裂后去国外赚了很多财富、结局一般般)【11.1M】

文案:

在中国出生,在美国长大,嗯,好吧,好吧,就是穿越这样的老套故事。

[穿越历史]《三国之蜀汉我做主》作者:三七开(微YY、种马、金手指:慧眼识英才、穿越刘备嗣子15岁刘封、刘禅出生后逃出城单干、对异族心狠手辣灭族亡种、称帝)【6.5M】

文案:

重生三国。成了阿斗的便宜哥哥刘封。他能眼睁睁的看着阿斗那小子把蜀汉大好江山让给别人吗?

当然是不能。蜀汉大好江山是无数个豪杰一起打下来的,是关羽,张飞,赵云,马超,黄忠,诸葛亮,庞统,法正等一个个耳熟能详,威名赫赫的人物一起造就的辉煌。

岂能拱手让人。

蜀汉的国运,就让我来做主吧。

[穿越历史]《大明王侯》作者:贼眉鼠眼(穿到洪武助太孙建文打败永乐朱棣、秀才出身(替考的)、斗争、种马、爽文、微小白YY、诙谐幽默、与帝王为友)【3.1M】

文案:

入赘商户的女婿没出息吗?穿越者萧凡就是个很明显的反例。

大明洪武二十九年,朱元璋老迈,皇太孙孱弱,燕王蠢蠢欲动。

这一年,萧凡来了。

天下风云因他而涌动。

[穿越历史]《回到明朝当王爷》作者:月关(种马、武官出身、朝争、战争、与正德为友)【6.7M】

文案:

一个速成的九世善人,被阴司判官送到了大明正德年间。自认没有一技之长、又对历史一知半解的史上最无能的穿越者郑大善人,幸好遇上了一个最不象皇帝的皇帝,一个不想当皇帝却不得不当皇帝的朱厚照。国家和个人的命运,就象历史洪流中的一条小船儿,且看他如何把这艘船的舵掌握在自已手中。

===架空历史,穿越之作,请勿对号入座

[穿越历史]《锦衣夜行》作者:月关(种马、暗潮汹涌、身穿洪武、锦衣卫出身情报潜伏方面水平高、助永乐、封国公)【7.5M】

文案:

靖难削藩,迁都修典,征蒙古,下南洋,我无处不在,却无人知道我在。

乾坤入袖,锦衣夜行,低调!低调才是王道。

曲折的生命传承,延续的被动命运,成就了他的崛起和反攻。

看似没有主动权的冒牌货,却扭转了自己生命轨迹的被动局面,让整个相关环境,都展开了新的局面!

风起云涌的夺帝之争,步步为营的削藩改革,永乐大典的光辉时刻,大改迁都的操控乾坤,平内攘外,大小事件,所有的光芒里,都抹不去他的影子、掩盖不住他的足迹!

明初历史,风波不断。那是个动荡将息的年代,却有着一批英雄枭雄搅动历史,将大明朝的统治,推至第一个高潮!

在这样的历史之中,一个来自现代的小人物,如何翻云覆雨,插手如此动荡之中,成就自己的低调辉煌?!

[穿越历史]《明朝伪君子》作者:贼眉鼠眼(穿越为臣,与正德兄弟之情、厂卫、种马、搞笑、强国)【4.2M】

文案:

孝宗皇帝中兴大明,正德小子荒唐浪荡,士子激昂空谈江山,厂卫番尉如虎如狼。

机会与危机并存的年代里,大明盛世的熙攘中,一个名叫秦堪的年轻人,吹皱了一池春水。

当他以风度翩翩的优雅姿态为非作歹时,大明的文臣,武将,太监们心中对“君子”二字的定义终于彻底颠覆了。

[穿越历史]《明末风暴》作者:圣者晨雷(强国、战争、称帝、种马)【4.62M】

文案:

崇祯五年。俞国振拔出了刀:凡阻碍华夏前进者,皆杀无赦!

[穿越历史]《窃明》作者:大爆炸(微YY、明末争霸、战神、剿倭寇、平西南、灭女真、后记称帝了)【2.7M】

文案:

英雄身负朝野海内之望,魔王胸怀席卷六合之志。

战必胜、攻必取,中兴大明,开万世太平——英雄简在两帝之心。

言必行,行必果,名扬天下,收四海之心——魔王且行叵测之谋。

尸骨漫漫铺就帝王路——流不尽的英雄血,杀不完的仇人头。

……

率师伐国,执其君长问罪于前……吾胜而为王,汝败而为贼……

……

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朕之一生行事,无须向你解释

[穿越历史]《我是秦二世》作者:华夏九洲(知人善用、轻松诙谐、种马、微YY)【3.9M】

文案:

一次莫名的地陷,让他取代秦二世;

人家穿越都是美女大把,奇遇连连,而我却要为活命而担忧;

除赵高,收李斯,救蒙氏兄弟;

平六国遗族复辟,看天下风云;

抵月氏,拒匈奴,荡平高句丽;

天下我有,美人怎能太少。

夺虞姬,抢戚夫人。

吕雉?额,早就跟老刘暖被窝了。

艳后还没出来,找个埃及王后做情人也不错。

泱泱华夏,唯我大秦。

[穿越历史]《武唐攻略》作者:府天(婴穿为武媚娘次子、率性重情、家人和睦、种马)【4.5M】

文案:

贼老天,你居然让我成了武则天的儿子!

呸,攻略我有,何惧武唐!

醉卧疏狂高歌,笑看美人红袖。

一时多少英豪,皆入吾之彀中。

五花马,千金裘,但求章台谋一醉,仗剑遥指蓬莱宫。

[穿越明朝]《大学士》作者:衣山尽(金手指:庞大文学库、智囊进士出身、YY、穿到正德、助嘉靖夺嫡、斗争、种马)【2.9M】

文案:

明朝的那些风花雪月。

古代的那些饮食男女。

四百年前的官场生态。

一个穿越到嘉靖朝的年轻人。

[穿越明朝]《官居一品》作者:三戒大师(朝争、种马、公务员穿越嘉靖朝少年、六首进士出身、前半截爽文、结局共和)【10.7M】

文案:

永乐九年,盛世天下,国大民骄,四海来朝!值此时,问一声,谁不想当大官人!

[穿越明末]《永历大帝》作者:楼主大大(身穿明末被误认为皇帝、争霸、虐日本、种马)【3.5M】

文案:

永历皇帝,江湖人称‘跑得快’。据说跑功十分了得,曾创下从湖南跑到广东,广东跑到广西,广西跑到云南,云南跑入缅甸的记录,但是这一次,因为历史的机缘巧合,他不跑了!

修兵甲、重生产、开贸易、威慑缅甸、扬威南洋、誓师北上、驱除鞑虏、反清复明

[穿越宋朝]《一品江山》作者:三戒大师(童穿到宋仁宗赵祯朝、种马、助赵宗绩(史上非继位者)夺嫡、状元出身名儒)【3.7M】

文案:

庆历五年春,范文正新政改革失败,富弼也跟着被下放,滕子京重修了岳阳楼,欧阳修喝得烂醉如泥,韩相公却依然高帅富,文彦博彻底成精;狄青成了大宋吊丝偶像,拗相公和司马牛才刚刚参加工作,包青天还没资格打坐开封府,苏东坡正在换牙,仁宗皇帝努力造人中……

就像上天的安排,大宋朝乃至华夏民族最杰出的一帮家伙,全都挤在这个年代粉墨登场。这是最华丽璀璨、最开明自由的年代,空气都令人迷醉。

但还有一个甲子,这个迷人的时代,就要毁灭在异族的铁蹄之下……这到底是因为什么,有没有幸免的可能?

一只蝴蝶,穿过千年的时空,来到了这个流光溢彩的时代,带你阅尽市井的繁华,带你‘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带你与最顶尖的家伙把酒言欢,带你找到所有的答案。

只是不知他扇动小小翅膀,能为这个世界,带来多少改变……


[都市穿越]《重生之官道》作者:录事参军(种马、高干、穿越到义父身上、金手指YY、母亲在国外发展出了庞大财团)【7.3M】

文案:

唐逸有着声势显赫的家族背景,有着前生先知先觉的记忆,请看他,如何在那烦扰的官场杀出一片天空,携几名红颜,泛舟中华。

温馨王道,权谋为辅。

都市为主,官场为辅。

不一样的都市官场文,轻松而不幼稚,尽力做到雅俗共赏。

[都市异能]《都市透视眼》作者:红肠发菜(种马、YY、轻松顺遂、有公司、无敌爽文)【4.1M】

文案:

透视眼,能刮彩票、赌石、鉴宝、看病。

透视眼,还能探矿藏、窥美女、搜赃破案。

透视眼,不仅能透视大千世界,还能看透人心。

玩世不恭的性格、快意恩仇的人生,请看主角王卓有了透视眼之后,赚钱泡妞打坏人的精彩故事!

简单的说,这是一本爽书。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每个传统的男人内心都有后宫情结,王卓也不例外……


[都市穿越]《超级能源强国》作者:志鸟村(穿越1987年的大学生、金手指无异能、1V1)【4.18M】

文案:

1987年的大学生,包分配,做公务员易如反掌。

2012年的大学生,烂大街,毕业即失业。

穿越成为1987年的北大生,苏城终于享受到了天之骄子的待遇。

宝洁公司,松下电器之类的世界五百强,是绝对看不上的。

外交部、教育部,哭着喊着要他,也是不会轻易同意的。

[都市穿越]《好莱坞之王》作者:威武武威(种马、中国小导演穿越过去成为美国白人、爽文、娱乐圈奇迹导演、金手指:众多剧本及超众眼光)【8.8M】

文案:

他既是公众最喜欢的导演,也是让影评人爱恨交织的导演

“艺术那玩意儿和我半点关系也没有,我只是讲故事,顺便赚点钱”

他拥有着惊人的才华,无数经典电影背后都有他的身影

“它们就放在那里,我不过只是走过去拿了起来,然后向你们展示”

他的权势无人能比,是渴望成名的人的捷径

“我喜欢好莱坞喜欢电影,所以我有了现在的事业”

他的私生活让每个男人羡慕嫉妒恨

“我只想试试能不能打破沃伦·比蒂的记录,事实证明不行,所以只好从质量上下手”

他拥有好莱坞.

[都市穿越]《回到过去变成猫》作者:陈词懒调(温馨有趣生活、无女主、微玄幻、金手指:身体健康力气大)【2.95M】

文案:

楚华大学东家属区大院门口,门卫大叔接了个电话之后,拉开窗子朝不远处的小树林中气十足一声吼:“黑炭,你妈叫你回家吃饭!”

嗖——

一只黑猫从小树林那边茂密的草丛里冲射而出,朝某栋楼跑去,眨眼间便消失在楼道口。

在它之后,一个个猫头接连从草丛那边冒出来。饭点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

有人说,猫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整个种族都是神经病的动物,元芳你怎么看?

-------------------------

无修真,想看修真的可以点“X”了。

(本站郑重提醒: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切勿模仿。)

作者自定义标签:

扮猪吃虎、生活、重生

[都市官场]《重生之衙内》作者:不信天上掉馅饼(重生七岁、微YY、前三百章用的第一人称、种马)【14.3M】

文案:

重生一九七六,滋润做衙内!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柳俊重生了,回到1976年,利用自己对国内大势先知先觉的优势,协助父亲成功上位,主政一方——望父成龙!然后自己也开始了幸福的滋润的“衙内”生涯。

本文以官场争斗为主线,没有强劲的靠山,也没有硬扎的后台,更没有动辄来自高层的“巨手”,靠扎扎实实为老百姓办实事升官,且看几名良知官员的仕途升迁之路!

适度YY,不架空,不一样的官场,尽量真实的官场!

[都市科幻]《时空走私从2000年开始》作者:志鸟村(豪门嫡孙、金手指:基地、猪吃虎、穿越多个时空位面)【4.83M】

文案:

多少人穿越后因为缺少知识而苦恼。

多少人穿越后带着笔记本却面临缺电的窘境。

多少人穿越后带着军队却只有19世纪的后勤。

无数的前辈死在了穿越的路上……

无数的前辈倒在了异界的土地上……

无数的前辈功成名就却不能衣锦还乡……

还在为没有记住玻璃的配方而后悔吗?

还在为火药的成分而疑惑吗?

还在为镜子的不完美而苦思冥想吗?

今日世界,有无数的大专院校为了一笔赞助奔波劳累;有无数的研究机构在钞票的浪潮中载沉载浮;有无数专家教授的课题因为经费而陷入停顿;

一切的问题皆有答案。

[都市科幻]《唯我独法》作者:志鸟村(金手指:主角拥有通往其他世界的地铁、玄幻、高干、种马、魔宠)【4.16M】

文案:

人在都市却有魔法傍身,穿梭于世界角落,决不让任何人左右。

这是一个21世纪的普通城市,世家出身的陈易却遭遇了不同寻常的一刻,他发现了一列能够通向魔法世界的地铁。

从此,各种魔法卷轴,各种魔法药水,各种魔法技能蜂拥而至……在科技浇灌的钢铁丛林中,陈易紧握着他的秘密如鱼得水,卷起永不消逝的飓风,成就真正的世家传说。

“海豚”与“志鸟村”两个笔名合一,豚氏志鸟村将继续努力奋斗。

[都市玄幻]《超级电脑》作者:疯狂冰咆哮(爽文、YY、金手指:未来的自己送回的电脑)【3.2M】

文案:

陈旭的电脑丢了,于是他想了个法子。

拿一张很厚的纸,用不容易褪色的黑墨水在纸上写上以下一段话:

“我的子孙,我是你们的先祖陈旭,现在时间是2006年9月1日北京时间12点07分,今天你们先祖我遭遇了人生最惨淡的事情——在我大学开学的第一天,我价值八千块钱的笔记本电脑被偷了。如果你是我的后辈,那就帮先祖我做点事情吧。

如果你们那个时代已经出现了传说中的时光机,那么请寄一部笔记本电脑到我现在所处的时间段,地址是XX省,XX市合协大学14栋楼207寝室。”

一分钟之后,一台来自未来的电脑从天而降……

本书有精彩的校园生活,飞扬而美丽的女孩儿,那些精彩的、难以忘怀的回忆,那段我们一生当中的,黄金时代。

[都市玄幻]《我就是妖怪》作者:张小花(轻松搞笑、YY、主角能力:控制时间、三个同伴)【1.9M】

文案:

我是一个妖怪,我是一个可以让时间停止的妖怪,我是一个可以让时间停止甚至倒退的妖怪。

这些都没什么,我的身份远不止这么神秘。

我甚至想,那才是人(妖)生中最值得玩味和感慨的——我是一个人类社会的居委会主任……

哎,所以我的同类都叫我:不堪回首何安忆。

[都市异能]《黄金瞳》作者:打眼(能力:类似精神力灵气、赌石、医治、亲兽、鉴定、无挫折、微YY小白)【8.2M】

文案:

典当行工作的小职员庄睿,在一次意外中眼睛发生异变。

美轮美奂的陶瓷,古拙大方的青铜器,惊心动魄的赌石接踵而来,他的生活也随之产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眼生双瞳,财富人生

作者自定义标签:

生活、轻小说、扮猪吃虎

[都市异能重生]《剑道真解》作者:滚开(金手指:剑道真解典籍、升级、YY、扮猪吃虎、挫折多结局不美)【3M】

文案:

一个因为妹妹异能者身份,而导致牵连被杀的普通青年,重生到平行空间的自己身上开始的新的人生。

一个真正的反派boss成长之路。前世平凡而无力反抗,今世却是等待重现那一刻的扭转。

[穿越魔法]《刺客魔传》作者:撞破南墙(少年穿、1V1、魔宠独角兽、组织团队及势力、YY、工于心计、观察力强、擅长伪装、把握人心)【3.8M】

文案:

一个身手非凡、运气极渣的现代刺客在吃烤肉时,不幸被铁签刺破喉咙而死,灵魂被异界的邪恶大法师召唤,附生在被当成实验品的少年身上,得以解开厄运的诅咒。

在成功狙杀了召唤自己的邪法师后,他巧妙地踩着对方的尸体,从此攀上了幸运的高枝……

[穿越魔法]《混乱战神》作者:撞破南墙(种马、宠物骷髅、组织团队及势力、金手指道术YY、吞噬能量的另类修真道法)【4.9M】

文案:

做弱者,多不得好活。

做强者,多不得好死。

所谓命运,就是在不得好活与不得好死之间做一个选择。

韩进,一个做好事却没好报的异类修真者,他的肉体在一场同归于尽的大爆炸中被毁,但在将要魂飞魄散的一瞬间,他坚信师父说过的话,死亡绝不是生命的最后!他力保一丝元神不灭,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魔法世界。

在这里,韩进遭受到严峻的考验,大陆的局势混乱到了极点,几十个领主间连年征战不休,人命贱如刍狗,而韩进的修为已经被清零,只能从头再来……

[穿越魔法斗气]《恶魔法则》作者:跳舞(婴穿、种马、波折、微金手指YY、组织团队及势力)【6.9M】

文案:

一个一无是处的,被认为是废物和白痴家伙,把灵魂卖给了恶魔,能换取到什么?美色?力量?财富?权力?

颠覆这世界的所有规则吧,让我们遵寻着恶魔的轨迹……

“我知道,终有一天,这个世界将被我踩在脚下!!”

——杜维

[穿越魔法系统天才流]《异界之光脑威龙》作者:苍天白鹤(婴穿、魔宠、无团队组织势力、无女主非热血爽文、微小白YY)【7.1M】

文案:

一架UFO的突然降临,带来了一台神奇的学习机。

逆差时间,人家修炼一小时,我可以在虚拟空间中修炼一倍,五倍,十倍的时间,绵绵无尽的时间造就出最伟大的新一代法师

[穿越武侠]《金庸世界里的道士》作者:萧舒(种马、YY、无敌)【15.7M】

文案:

问世间何为无敌?

他,风华正茂,他,身患绝症,他,无奈修道,他,修道有成。他成为金庸世界中的一个小道士。于是,天地变了……。

年纪甚轻,却是商界佼子,雄心勃勃,却骤然倒下,无奈而死,却柳暗花明,修道有成,元神未死,于是,金庸的世界里是从此多了一个至高无上的存在。

当世间武功在他眼中变成顽童打架,当无情时间在他身上无效,问世间何为无敌?永生无敌!

金庸的世界里有英雄,乔峰、郭靖、杨过、张无忌、令狐冲,金庸的世界里有美女,黄蓉、小龙女、赵敏、周芷若、盈盈,金庸的世界是虚幻的,金庸的世界又是真实的。一个现代人,在金庸的世界中真实的生活着,让主角引领你在金庸的世界里悠闲散步。

主角元神未灭,附体于金庸世界里一个道观中的小道士身上。他在荒山之上,独自一人,艰苦修道,终于回复如前世。他坐着马车,一路向北,欲见郭靖夫妇。华山之巅,逆天行法,救北丐西毒于既死,救程英完颜萍,数言惊退李莫愁,从此,他进入了神雕的世界。

倚天、笑傲,他的身影总在其中闪烁,他是这个世界的看客,他又是这个世界的主人,他傲啸山林,他偎红倚翠,他隐于山林,他出没于闹市。他是无所不在的。

会尽天下英雄与红颜,做个逍遥神仙,这便是本书的主旨。

[穿越武侠]《史上第一掌门》作者:冥域天使(1V1、无团队有势力、金手指:每月一次内力激发赠送奖励的戒指)【5.6M】

文案:

穿越了,而且成了一派之尊!

看起来似乎不错,只是这个门派似乎弱了点,人也少了点……

“师兄,师傅说了,振兴本派的重任就交给你了!”

唯一的同门师妹一脸不爽的说道:“如果你做不到的话就赶紧将掌门之位让给我吧!”

[穿越西游]《重生成妖》作者:蛇吞鲸(种马、YY、修炼、爽文、无团队有族群、穿插反穿情节)【2.1M】

文案:

一个倒霉的物理学博士,穿越到了西游的世界,重生在灵台方寸山上的一只普通的乌鸦身上,正赶上孙悟空初来灵台方寸山学艺,然后,跟着猴子偷师……

这是一个妖怪的故事,这是一段妖族的传奇!

[穿越玄幻]《异世邪君》作者:风凌天下(种马、搞笑、爽文、无团队有势力)【8.4M】

文案:

世间毁誉,世人冷眼,与我何干?

我自淡然一笑;以吾本性,快意恩仇,以吾本心,遨游世间,我命由我不由天!

一代牛人穿越异界,看其如何踏上异世巅峰,成为一代邪君!


[穿越魔法]《奥术神座》作者:爱潜水的乌贼(无团队有势力、金手指:图书馆、1V1)【6.7M】

文案:

“知识就等于力量。”

“所谓神,不过是强大一点的奥术师。”

带着一大堆知识的夏风穿越而来了。



[异界重生玄幻]《上天台》作者:离人横川(戏子出身、修仙、无团队有势力、YY、无女主、基本不虐)【3.3M】

文案:

苍天再借五百载,铸我一座上天台

天台一万八千丈,步步登上莫徘徊

前世距离天台一步,一脚踏空,今生抖擞精神重新来过的故事

我脚踏祥云,金光护体,重生而来,就为的是下一盘很大的棋!

亲,╭(╯3╰)╮~

资源已上传~

满意请采纳~

如有问题可追问或hi我~

【赞同】个就更好啦(^o^)/~

祝亲阅读愉快~

欢迎下次求助我!~

ps:手打推荐,非抄袭禁止质疑。

发件人:小刁。网络ID:钓鱼鹰

——来自《我爱电子书》团队。


热点内容
非洲著名短篇小说家 发布:2025-07-10 05:01:12 浏览:316
奇门弄宝小说txt免费下载 发布:2025-07-10 04:42:39 浏览:827
网络小说谁说的比较生动 发布:2025-07-10 04:38:32 浏览:283
重生曹操的小说 发布:2025-07-10 04:38:31 浏览:73
重生都市写轮眼80小说 发布:2025-07-10 04:32:57 浏览:797
正统修真言情小说 发布:2025-07-10 04:20:58 浏览:600
网盘下载小说合集言情 发布:2025-07-10 04:20:56 浏览:643
游戏九天劫小说 发布:2025-07-10 04:18:43 浏览:520
小说霸道总裁娇宠妻角色沉渏 发布:2025-07-10 04:18:40 浏览:564
网络小说甄嬛传后传 发布:2025-07-10 04:17:28 浏览: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