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酒局
❶ 孔乙己.小说开头写穿长衫的和短衣帮的喝酒方式有什么作用答案
“站着喝酒”的短衣帮,都是穷困的劳动者。孔乙己经济地位低下,不愿意与他们为伍,他又没有资格挤进隔壁房里与“穿长衫的”并起并坐。但是,他又不肯脱下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为的是要摆读书人的架子,以显出非同一般,比“短衣帮”高贵,不屑与他们为伍。孔乙己经济状况、社会地位和思想意识的严重矛盾,充分说明了他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课文用短短的一句话,点明了孔乙己的身份、地位及性格特点。
❷ 孔乙己的作品鉴赏
这部作品是我国的现代文学巨匠鲁迅先生的著名小说,也是20世纪中国文学史上的经典短篇小说之一。作者以极俭省的笔墨和典型的生活细节,塑造了孔乙己这位被残酷地抛弃于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潦倒,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所吞没的读书人形象。孔乙己那可怜而可笑的个性特征及悲惨结局,既是旧中国广大下层知识分子不幸命运的生动写照,又是中国封建传统文化氛围“吃人”本质的具体表现。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的精神状态以及社会对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序幕(第1—3段),介绍孔乙己活动的社会环境—鲁镇的咸亨酒店。
第一层(第4—9段),写孔乙己的身份、地位、经历、言行、性格,是小说情节的开端和发展。
第四段首句“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承接上文,开始具体描写主人公孔乙己。这句描写出孔乙己的奇特身份,揭示了他的社会地位,意义含蓄而深长。“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的生活经济情况和社会地位,与小说开头所说的喝酒主顾中的“短衣帮”差不多。但孔乙己又是“穿长衫”的,这又含蓄说明了他是“读书人”,虽穷可又不愿放下“读书人”的架子,死要面子,受封建文化教育之毒很深,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因而,成为“唯一的”“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这“唯一”就标示了他特殊的社会地位和独特的性格与身份,他欲“上”不能,居“下”又不甘心,和酒店主顾中的上层人和下层人都不一样。
文章接着细致描写孔乙己的肖像。逐步刻画他的性格特征。“身材很高大”,表明他原本具有谋生的条件;“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表明他生活状况不好,时常遭受生活的折磨和别人的凌辱;接着,写孔乙己到店后,酒客们揭他的短取笑他。他先是不答,当人们一次又一次揭他的“伤疤”、取笑他时,要面子的孔乙己不得不起来分辨说:“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窃书不能算偷……窃书”!他争辩的结果是“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在这里,作者生动地表现了孔乙己的可笑、可悲,他是众人取笑的对象,他的到来使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在这一段里,作者通过上述肖像描写,把一个穷困潦倒、迂腐可笑的下层知识分子形象栩栩如生地刻画出来,展现在读者的面前。
第五段,描叙人们背地里对孔乙己的议论,交代孔乙己的身世和经历。这是前面情节的补充。孔乙己连秀才也没有考中,又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愈来愈穷,弄到将要讨饭,因而“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但不拖欠酒店的钱。这说明他的诚实。
第六段,紧接第四段短衣帮酒客嘲笑孔乙己的话题,层层推进,波澜起伏。人们先问他“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人们接着又说“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这时,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些灰色”。这几句生动的描述,深刻地揭示了孔乙己的内心活动:先是表现出读书人的高傲,后来却是反映他难以掩饰的、不可名状的苦痛。
第七段,用对比方法进一步描写孔乙己的性格和不幸。孔乙己知道不能和那些酒客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次,孔乙己问十二岁的酒店小伙计“我”:“你读过书么?”“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孔乙己越说越高兴,还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后见“我”“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时,孔乙己“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这段一老一少、一冷一热的精彩的对比描写中,反映了孔乙己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之低,更说明了这个社会对不幸者的冷酷,也说明了孔乙己的寂寞与善良。
第八段,写有好几回,孔乙己给来酒店赶热闹围住了他的邻舍孩子分茴香豆吃,和上文教小伙计“我”写茴字,都说明孔乙己喜爱孩子的善良性格和难找“知音”的孤苦、寂寞心情。
第九段,用一句话来小结上文引起下文:孔乙己的存在只是作为供人取笑的对象,别人的生活也是无聊的,靠从取笑孔乙己中得到一些快乐。但是,没有孔乙己,“别人也便这么过”。
第二层(第10—11段),描写孔乙己的不幸遭遇,是小说情节的高潮。
第十段,由掌柜结帐引出还欠十九个钱的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又从掌柜和酒客的对话中侧面交代孔乙己因偷窃被丁举人打折了腿。这是孔乙己不幸遭遇的发展。一连串的问答中,既反映了人们对这一不幸事件的无比冷漠,也凸现了封建统治阶级代表人物丁举人的凶狠残暴。科举时代爬了上去的丁举人把连秀才也未考中的穷困潦倒的孔乙己打断了腿,欲置他于死地。这事实本身也是对科举制度罪恶的深刻揭露。
第十一段,先写环境气候,渲染一种悲凉的气氛,接着引出长久没有来的孔乙己。这一段写孔乙己出场,是通过“我”忽然听见“温一碗酒”这虽然很低,却很耳熟的声音开始的,未见其人,先见其声。此时的孔乙己,“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从这些外貌、动作描写中看出孔乙己的惨状,与前面对孔乙己的描写发生明显的变化,形成强烈的对比。孔乙己这个深受封建科举制度毒害的人,连肉体也遭到摧残。即便如此,掌柜和酒客们仍不忘对他进行取笑。面对这种取笑,他也不像从前那样去争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之后又低声说“跌断,跌,跌……”,脸上现出很像恳求不要再提的眼色。最后,孔乙己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在“旁人的笑声中”可见世态炎凉。
第三层(第12—13段),描写孔乙己的悲惨结局。
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茴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 孔乙己是一个在当时的社会中找不到自己的位子的苦人和弱者,用众人的哄笑来贯穿这样一个令人悲酸的故事,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悲剧效果。这种哄笑是麻木的笑,这使孔乙己的悲剧更笼上一层令人窒息的悲凉的意味。一面是悲惨的遭遇和伤痛,另一面不是同情和眼泪,而是无聊的逗笑和取乐,以乐境写哀,更令人悲哀,表示孔乙己的悲剧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社会的悲剧,作品反封建的意义就更加深刻了。
封建秩序是封建社会的基础,在这样等级森严的封建统治下,民众的活力、热情、同情心都被扼杀,变得麻木不仁,自私冷漠。在短衣帮的心目中也以为既然“学而优则仕”,那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的孔乙己当然是劣货,只值得奚落和取笑。他们意识不到自己与孔乙己同样在封建秩序中处于倍受压迫的社会底层,同样可悲可怜,所以他们对孔乙己这样一个不幸者不但没有同情和帮助,相反只知道哄笑取乐,在他们劳累而苦闷的生涯中寻求片刻的快乐。
另一方面,“为了揭示社会对于处在苦境的人的凉薄”也是这篇文章的主旨之一。 用词准确生动是这篇文章的一个特点。具体表现在用具体形象的动词来描写静态的事物,如“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或者以先后用词的不同来揭示人物境遇的变化。如“孔乙己……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与“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的对比,用“排出”表示孔乙己在那时的阔气,有钱的样子。后来腿被打断了,人也穷了,便用“摸出”来形容。“摸”这个词就表现出他的破衣袋里钱本不多,可是他却摸来摸去总想多摸出几文钱来。
修辞手法多样而新奇则是另一个特点,文章运用了多种形式的夸张以及反复手法的运用,人物形象塑造准确到位且内涵深刻。 《孔乙己》的主角孔乙己,据鲁迅先生自己告诉我,也确有此人,此人姓孟,常在咸亨酒店喝酒,人们都叫他做“孟夫子”,其行径与,《孔乙己》中描述相差不多。他本姓孟,大家叫他孟夫子,他的本名因此失传,他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以致穷得讨饭。他替人家抄书,可是喜欢喝酒,有时连书纸笔都卖掉了。穷极时混进书房里去偷东西,被人抓住,硬说是“窃”书不能算偷……他常到咸亨酒店来吃酒,可能住在近地,却也始终没人知道。后来他用蒲包垫着在地上,两手撑了走路,也还来吃过酒,后来便不见了。作者的本家,名叫“四七”。此人喜欢喝酒,抽鸦片,但能写得一手好字。经常穿着破旧肮脏的竹布长衫,头上歪戴瓜皮帽,到处游荡。他好骂人,却经常被人打。
相传绍兴城内还有一个名叫“亦然先生”的,此人由于生活贫困不堪,为谋生计,只得去卖烧饼油条勉强度日。因他不肯脱下长衫,又不愿意大声叫卖,只好跟随别的卖大饼油条的小贩后面。小贩们吆喝一次,他跟在后面低低地叫一声“亦然”,令人啼笑皆非。街上的孩子们见他身穿长衫,手提货篮,叫着使人不懂的话,于是就围着哄笑起来,异口同声叫他“亦然先生”。从此,“亦然先生”就扬名绍兴了。
“亦然先生”卖完大饼油条,就缓缓地踱到咸亨酒店,掏出几枚铜钱,要一碗酒,一碟茴香豆,慢吞吞地边喝酒,边津津有味地嚼着茴香豆。孩子们一见“亦然先生”在喝酒,纷纷地赶来讨茴香豆吃。他就每人一颗地分给孩子们,直到碟子里的茴香豆所剩寥寥无几了,就用手盖住碟子,嘴里念念有词:“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据说这位“亦然先生”就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的原型呢。 咸亨酒店:旧中国社会的象征
《孔乙己》的故事发生在鲁镇里的咸亨酒店。《呐喊》里的《明天》也发生在鲁镇,小说中的人物(群众)常去喝酒的地方也叫咸亨酒店。酒客中红鼻子老拱,蓝皮阿五,包括掌柜的都是些无赖之流,不是想调戏妇女,就是骗钱混饭。另外《风波》也有鲁镇和咸亨酒店,不过这次鲁镇是个水乡,而酒店却在城里,收集在《彷徨》里的《祝福》背景也叫鲁镇。
鲁镇在鲁迅小说中,就像以其他地名出现的背景如《故乡》中的故乡、《阿Q正传》的未庄、《长明灯》的吉光屯、《在酒楼上》的S城,不但地方原型都是绍兴(包括他母亲故乡安桥头),这些地方都是象征旧中国社会,鲁镇也好,故乡也好,只是一个大背景,鲁迅喜欢把旧中国的社会及其群众浓缩成一间酒店,在《孔乙己》《明天》《风波》《祝福》中这意象叫作咸亨,在《长明灯》和《药》里只称作茶馆,没有明确的招牌。
在鲁迅故家对面,同时又是由周家的亲戚经营的酒店,一旦写进小说后,就变成旧中国的一个缩影,怪不得他在这篇小说的后记中说,“这一篇很拙的小说……单在描写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这个酒店的酒客,很清楚有两个不同的等级:出卖劳力为生的短衣帮和以地主、读书人、有钱人为主的长衫客两种。短衣帮只能站立在柜台外喝酒,长衫客则可走进屋里的雅座,叫酒叫菜,慢慢吃喝。在这小小的酒店里,除了顾客与顾客之间的阶级差别,酒店职员也有极大的等级差别。掌柜的严厉冷酷,对小伙计常摆出一副凶脸孔,嫌他“太傻”,不准他侍候长衫客,“幸亏荐头的情面大”,才没有被辞退。小伙计连言笑都要看掌柜的脸色。顾客与掌柜、小伙计之间也不信任,因为掌柜唯利是图,卖酒要羼水以牟取利润。孔乙己固然穷困潦倒,地位低微,掌柜、长衫客把他践踏,但其他同样被侮辱、被损害者,如短衣帮,也同样对孔乙己冷酷无情,加以讥笑。连可怜的、地位低微的小伙计对恳切教他写字的孔乙己也反感,认为他是“讨饭的人”,不配考他。
咸亨酒店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国民精神的麻木愚昧、冷酷无情,孔乙己双层性的悲剧:被压迫与被侮辱者的悲剧,这些不正是当时中国“病态社会”及其“不幸的人们”的象征吗?就因为鲁迅把旧中国缩小成一个鲁镇,又把焦点放在咸亨酒店,旧社会的各种症结都立体的通过酒店这个象征表现出来。
鲁迅的象征现实主义是使他的写实小说比其他同代人的要复杂和具有深度的一大原因。可惜目前一般人只注意《狂人日记》和《药》,而这篇小说是“气急虺”的作品,不算是最好的作品。鲁迅的另一篇象征现实主义代表作是《故乡》,其中故乡这一象征也是强有力的代表旧中国之一个象征。这两个象征成为互相配合的一对。故乡以故家为缩影,人物事件发生在房屋内,而鲁镇以大门敞开的酒店为焦点,悲剧在街边的柜台旁产生。 孙伏园在简括鲁迅当年告诉他最喜欢《孔乙己》的意见时说:“《孔乙己》作者的主要用意,是在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因此我们读《孔乙己》不一定永远都把它放在中国特定的社会环境中来解释其意义。过去多数人以科举制度对中国人民的毒害的角度来解释,孔乙己代表典型的旧知识分子,成为封建社会的牺牲品。但是正如鲁迅所说“谁整个的进了小说,如果作者手腕高妙、作品久传的话,读者所见的就是书中人,和这曾经实有的人倒不相干了”。因此他坚持要了解《红楼梦》就不要去追究曹,从他身上去了解贾宝玉或小说的意义。因为“人生有限,而艺术却较为永久”。同样,我们可以超越写作时中国特定的社会背景来读《孔乙己》,它一样具有普遍性的意义。
当我们不把这篇小说局限于中国封建社会中来解释时,它就是“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这种苦人在世界各地都可找到。这个凉薄的社会,全世界都一样,古代和现代,今天和明天都不会消失。鲁迅表面上写发生在中国清末的社会与中国人,实际他也同时在表现人类及其社会中永恒的一个悲剧。表面上孔乙己是一个受了科举制度毒害,“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但他也是普遍性的代表了个人与社会之冲突的多种意义的象征。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中,多少人就像孔乙己那样,不为社会所接纳,被群众嘲笑、欺凌和侮辱,只是原因不同而已。孔乙己代表了理想或幻想与现实社会的冲突,他的悲剧在于他分不清理想(或幻想)与事实的区别。在科举时代偷书不是一件可耻或甚至犯罪的行为,他染上这种旧习后,社会却改变了。因此咸亨酒店,那个小小的社会对孔乙己,永远是一个埋葬他、置他于死地的陷阱。
今天,从东方到西方,多少人是根据自己的思想、理想、幻想或价值观而生活,而他自己又不了解或醒悟他是生活在梦幻中,他生活着的社会根本不能容纳像他那样的人。离开科举的框框读《孔乙己》,我们更能感到这篇小说的意义的丰富,而且具有很普遍的世界性的意义。孔乙己和卡缪的《异乡人》(《The shaager》)中的异乡人罗梭,米勒的《推销员之死》(《willg Lo man》)中的推销员同样是属于具有全人类意义的代表人物。 鲁迅:《孔乙己》一文“能于参寥数页之中,将社会对于苦人的冷淡,不慌不忙的描写出来,讽刺又不很显露,有大家的作风。”
刘再复(美学家):贫贱而悲惨的“多余人”,失去人的尊严与资格,被社会所耻的下层知识分子。
钱理群(北大教授):值得同情与焦虑的,有着悲剧性、荒谬性地位和命运的知识分子。
澳门大学中文系主任朱寿桐:通过几十年的语文课本或别的途径,进入绝大部分中国人的心目,并深深地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思想观念,进而悄悄地改变了许多中国人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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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你听过哪些精彩绝伦的「绿皮车故事」
我要讲一个关于绿皮车、看似精彩绝伦,实际充满无奈的故事——恩,曾经有段恋情,分手,是在绿皮火车是进行的。
彼时,我还在读书,和前任异地,不到400公里,我们读研压力都不大,每次见面都是我坐火车去对方城市。来回都是4小时的绿皮车,便宜,30块钱的车票,基本上都有座位,我是个怕麻烦的人,但那段时间,每两周就坐火车去一次。
我和前任的认识方式很无趣,朋友的聚会、朋友的朋友,他姗姗来迟,英俊略带不羁,擅长酒桌上的小把戏。我做兼职时见过不少酒局,一眼看穿他,却没说破——原因很简单,当时我被他吸引,总是要给喜欢的人留点面子。
可惜我们开始时,我已经要离开本科学校去另一个城市,我们约定经常见面,不让异地恋击垮这段恋情。我践行着我的诺言,平时努力上课,周末欣喜地坐着无聊的火车去找他。
他跟我一样,都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他从小就父母离异,不过他从小养尊处优,母亲一直单独带他,他姥姥家人当他是掌心的宝(我去过他们家一次)。每次我去他会来车站接我,但我离开时,他连寝室楼都懒得下(妈蛋,觉得当时自己也是活得太糙了)。
可惜,我是个天蝎,腹黑、狠毒、炽烈的天蝎,一年后,我发现他出轨了,即便只是蛛丝马迹,我的直觉异常准确,利用在母校的人脉,我迅速查出了他出轨的对象——一个他同专业的小学妹,一个长相、能力各方面都远不如我的女生。
我会为爱情付出一切,但当对方出轨时,我的仇恨会让我彻底斩断这段爱、甚至疯狂地报复。我赶了回去,将笑盈盈挽着手的前任和小学妹堵在了实验室门口,看到他们惊慌失措的样子,我心里觉得很爽。
他解释出轨的原因很简单:在实验室忙得没时间吃饭时,小学妹会给她送来外卖和水果。
妈蛋!老娘每两周逃一次课坐火车去看你,给你准备各种零食、陪你打游戏,居然比不上一个外卖仔!
前任哭着、甚至不惜伤害自己来求我、挽留我,我斩钉截铁地踏上了返校的火车,我跟他说:这是你第一次送我来车站。
他是我认识最久的男友,我们见过家长,我一直以为我们毕业会结婚,我会忍耐他的各种坏脾气,可没想到原来我也会说分手,斩钉截铁,无视对方的眼泪。
我坐在火车上,看着窗外,看着我读了四年书的城市,看着有我曾经深爱着的那个人的城市。电话响起,他告诉我:你什么都不用说,我只是想陪着你,1小时候这张电话卡会用完。
在那一个小时里,我把手机放在餐桌上,默默地流泪。
我想到了我们曾经的过往,可我看不到和他的将来,我不想再背负一味付出和照顾的责任。
我想到了他的母亲,那个对我寄予了很大期望的长辈,我想到了他的姥姥,那个怕我冷出门都要替我暖手的老人家,我想到他的弟妹,即便比我小也总会把好吃的好玩的热情地让给我,我甚至想到了那个小学妹,我差点就准备对付她,但所幸我没有,我删除了从朋友那儿弄来的她的电话和她们班的QQ群号,即便她有错,也不是全责。
最后的三分钟,我拿起电话,我只告诉了他一句话:如果,你不想我找你小学妹的麻烦,滚出我的生活(天蝎总有办法一句话让人绝望,笑cry)。
电话挂断的瞬间,我以为我会哭,可我居然没有,直到现在,我都坚信着世上谁离了谁都能活,更何况是两个三观不符的人。
==========彩蛋==========
恩,后来我把这段恋爱写成了一个短篇故事。
三分真、三分假、三分佐酒、一分余醉,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不感兴趣就跳过好啦。
么么哒,爱你们的浮香粉末。
《特喜欢你,可我不能一辈子不要脸啊》
我叫魏怡,在一个江南小镇长大。
小时候,爷爷喜欢牵我坐在青石板路旁,看着大黄狗趴在路边晒太阳。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爷爷摇头晃脑念得沧桑,我装作跟学,满脑子只有大串葡萄、绯色美酒、滴翠的杯——我常被那画面迷住,想象中的边塞,黄沙漫天、快意自在。
陆城,就像塞外的风,带着沙砾般的莽撞,席卷而来。
那年冬至我走遍学校堕落街每个角落,找一碗桂圆炖蛋,以前爷爷总用老旧的青花碗盛给我吃。
遍寻无果,我进了家东北饺子铺,外面冷风打着脸生疼,里面却热气蒸腾,有人大声聊天说笑,老板安排我在角落拼桌。
两大盘饺子上桌,雾气氤氲,我埋头吃冷面,对面一个盘子推到面前。
陆城说:冬至吃饺子吧,不会冻耳朵。
一周后陆城提出请我吃饭,我特意取了钱,听说北方男生豪爽喜欢请客,可爷爷说女孩子不能占便宜,因为你占得便宜,迟早要还。
长沙的冬天阴冷,风都是湿的,我皮肤很敏感,裹得只露出两只眼睛,陆城遥遥地认出我。小饭馆木桌很油腻,陆城拿纸巾小心地帮我擦干净,我们点了份白萝卜干锅牛腩,烫嘴却暖胃,我说我不爱吃肉,小口嚼白萝卜,看他大快朵颐。
陆城打了个牛肉味的饱嗝:我好像喜欢上你了。
我们相遇于一盘饺子,表白于一份牛腩,可只有我知道,陆城举手投足都充满着边塞的韵味,满足了我对年少时梦想的一切憧憬。
除夕夜我跟陆城通电话,背景音震耳欲聋,他刚点了挂鞭炮,他说有机会要带我吃清蒸羊羔肉、羊肉粉汤、燕面揉揉……
我坐在爷爷生前最喜欢的躺椅上闭眼听,其实,我只想喝葡萄酒,用夜光杯。
在学校的时候,我经常坐在球场边看陆城踢球,他不是最帅的,却是最莽的,带球、过人、射门,像极了我心中出征的塞外英雄。
每次散场我们一起吃饭,认识他前我吃食堂,每月饭卡花费几乎固定,他则更喜欢在堕落街觅食,他说能吃到天南海北的风味,跟他一起后,我养成记账备忘的习惯。
五一放假,陆城室友回家,我去寝室找他。
桌上果壳烟蒂和袜子放一起,阳台满是饮料瓶,还有两桶不明液体,厕所里的污垢上了厚厚一层黄色。陆城一直在打游戏,双眼不曾离开屏幕,我主动帮收拾,忙了四个多小时,光垃圾就扔了七次。
我说:陆城,我饿了。
他说:你去买点凉皮肉夹馍回来,我这儿打副本呢,对了,别忘了带份绝味的腐竹。
听说男生追到一个女生,就会不珍惜,可我不信,因为我不觉得“追到”是个正确的词,什么是追到呢?表白、牵手、接吻、上床、结婚、生子……
爷爷说,人一辈子除非已经躺在棺材里,没有什么是会画句号的。
爷爷还说,不要给自己轻下定论,否则就把自己活着埋进了棺材。
陆城生日那天,我逃课买了蛋糕,等在他寝室楼下。
50分钟,3个电话,无人接听。
就在我快放弃时,他不紧不慢下楼,解释说推了个Boss晚了点。
陆城带我去游乐场,我从小跟爷爷长大,那里只有药店、超市门口零星摆着几个颜色艳俗的摇摆机,我害怕过山车和跳楼机。
陆城甩开我,说我无趣、出来玩也扭扭捏捏装样子。回学校的公交车上,我站着,陆城坐着,下车后一前一后走到他宿舍楼下。
他说:你只会冷战吗?
我嗫嚅着唇,没说出话来。
陆城说:你既然不爽我,分手吧。
他扬长而去,我站在原地,我心目中的边塞英雄,不是这样的。
第二天,陆城的QQ头像一闪一闪:老婆,我们和好吧。
我说:好啊。
暑假我们都没回家,我跟陆城学玩游戏。
半个月过去,我依然傻傻分不清楚牧师、战士、布甲、锁甲。每天上线陆城在公频呼喊兄弟下副本,我一个人在主城瞎晃悠,跟见到的每个人交谈,听他们讲述各自的故事。
点卡剩5分钟,我站在最近的牛头人面前,敲下一行白字:我要走了,再见。
陆城哈哈大笑:笨蛋,那些是NPC!
可我喜欢他们,他们说的故事都很真,他们也愿意听我说葡萄美酒夜光杯的故事。
吃饭的路上,陆城神采飞扬,讲述他昨天多英勇,率领一团的人熄灯前推了Boss,还金手开了好装备。
我默默地听着,迎面走来一个男同学,对方打招呼,我停下跟他聊了几句。
再看陆城时,他板着面孔,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他问我究竟当不当他是男朋友,跟别的男生眉来眼去笑吟吟,对着他就跟木头似的。
我说:陆城,可你说的那些我听不懂啊。
陆城愤愤地说:那你跟别人好去吧,分手!
冬至那天陆城打电话:我在楼下,下来。
他不知道从哪儿弄了碗桂圆炖蛋,他说冬至快乐。
我吃着桂圆炖蛋,陆城吃着饺子,他说过年跟我回家吧,我带你吃清蒸羊羔肉、羊肉粉汤、燕面揉揉。
我说:好啊。
零下20度的宁夏,火车热水管都冻住了,脚踩在地上的瞬间,我感到一阵刺痛。
陆城是单亲家庭,妈妈是个温暖的西北阿姨,她烧热了暖气,换了厚厚的新被褥,她说小姑娘千里迢迢跟男朋友回家过年,不容易。
我见到陆城的家人,他们笑容爽朗双颊泛红,像极了我想象中热情的边塞,清蒸羊肉有些腥,羊肉粉汤有些咸,但是我想,我会习惯。
陆城毕业后选择了回家工作,还带着我。
我学金融,在内陆城市找份心仪的工作不容易,但我喜欢陆城,也喜欢宁夏。
回家后,我们和阿姨住一起,我每天上班先乘公交再换摩的。陆城的工作在国企,下班时间固定,上班也不忙,他更多时间都用来打游戏,甚至吃饭也对着电脑。
有次晚上回家,我还没进门就听到阿姨骂他不务正业,还不帮忙做家务。
陆城说:有事你让魏怡做不就行了。
我拿钥匙的手,停在半空中。
有天傍晚暴雨突至,我一个人站在公司外等陆城接我,手机也没电了。
直到9点多雨都没停,我湿漉漉地站在家门口,大姨妈突袭,痛得脸色惨白。阿姨心疼坏了,招呼洗热水澡,陆城从屏幕前扭头,丢下一句:你怎么才回来,晚饭我们等了你半天。
原来,他忘了我。
一个月后,陆城还是辞职了。
他不喜欢在研究室对着瓶瓶罐罐,要跟朋友合伙开餐馆,阿姨拿出攒了一辈子的十万块。
陆城说等明年赚了钱,我们就结婚。我问他对餐饮了解多少,他不耐烦,说女人别管那么多,上好班干好活就行。
直到有天我下班回家,看到陆城抱头坐在沙发上,双眼猩红,阿姨一言不发默默垂泪。
他朋友骗了钱,拿去赌博,血本无归,还因为械斗被抓进去。陆城一个劲儿砸脑袋,喃喃地说川子跟他是发小,怎么能骗他。
我蹲下拉住他的手:陆城,钱没了,我们可以再赚。
陆城一脚踹开我:你懂个屁!那可是十万!
他摔门而出,阿姨抱着我痛哭流涕,我没有哭。
那年除夕,电视里周杰伦和宋祖英唱着本草纲目。阿姨知道我喜欢吃豇豆肉馅儿饺子,特意包了一大盘。
陆城闷声喝酒,我从兜里拿出攒了好几个月的红包:阿姨,这是我和陆城的一点心意。
阿姨背过头用手抹了抹眼泪:好孩子,这钱留着给你俩结婚……
啪!陆城一摔筷子,蹭得站起身:要你显摆,赚几个臭钱了不起啊?
我的手背上被砸出一条红印儿,很疼。
我记得陆城说,除夕要放鞭炮辞旧迎新,才能祛除一年的霉运,可那天我们却忘了放。
我用搪瓷杯倒了半杯阿姨酿的葡萄酒,站在阳台闭着眼,耳旁响起爷爷抑扬顿挫的音调: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刚过完年,大家都没什么心思工作,我下班也很早。情人节那天陆城没回家,说是跟朋友出去喝酒,昨天又在家睡了一天,我想买点他爱吃的羊肉。
我走到小区楼下,远远看到陆城下楼,快步走向一个粉色羽绒服的女孩,女孩带着兔子耳套和口罩,只有眼睛露在外面,女孩高兴地抱住他,陆城亲了下女孩的眼睛。
我抬头,看到阳台上阿姨满眼痛心,她哭了。
三天后,我辞职了。
中午早早回家,帮阿姨张罗了一桌好菜。
晚上6点,陆城回家时很意外,席间没人说话,我们各吃各的,最后我举起装葡萄酒的搪瓷杯:
陆城,其实我是爷爷领养的孩子,半岁大就被丢在医院门口,没有感谢信也没有字条,他把我抱回家当亲孙女一样养大。
陆城,你知道吗,我从小就喜欢一首诗,我觉得自己说不定是来自西北边塞,在你身上我看到了我想象中的快意和自由。
陆城,我喜欢吃肉、小龙虾和牛蛙,可我更喜欢你,每次看你吃掉它们,我心里都在笑,我告诉它们,我把最喜欢的你,交给了它们。
陆城,我可以默默地照顾你,我们的账单我可以来付,那是因为我喜欢你,可当你牵别人的手、吻别人的脸时,我总不能一直这么不要脸下去啊。
我看到了陆城眼底的惊慌,阿姨咬着嘴唇,红了眼眶。
我说:陆城,我不喜欢你了,我们分手吧。
所有大张旗鼓的告别都是因为不舍,反倒是那些不声不响的人,说走就走了,说什么大漠天涯孤烟落日,终究抵不过养育我的江南人家。
陆城送我到车站,他说:你还爱我吗?
那个字我差点脱口而出,看着他难过我还是会难受,看到他的模样心还是会漏跳,可是怎么会还爱呢?
最终,我摇了摇头,咽下到嘴边的那个字:不爱了,早就不爱了。
你叫陆城,你自由自在,走出好远的路程。
我叫魏怡,我站在原地,始终都是零位移。
原来那首诗还有两句,我竟忘了——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两个人的爱情,两年的时光,我不停地努力,为了我们的未来,蓦然回首,你却早已不在身边。
也许终有一天,我们再见时,我不会难过,也能微笑着跟你互相问候。
陆城,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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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 小 鬼 大 (上)]
有个人身体瘦弱,外表文气,谁都想不到,他是一个变态的杀人恶魔.几年内,他杀了很多人,有男有女有老人有孩子.由于这些人跟他毫无关系,警方很难破案.
这天晚上,他在一条偏僻的小巷里遇到一个女子,假装上前问路,趁其不备,突然掏出一根铁棍,砸昏对方,然后装进麻袋,扔上三轮车就拉走了...
他杀人的时候,喜欢对方眼睁睁地看着他.
他先剁手指和脚指头,再剁手掌和脚掌,再剁胳膊和大腿---直到对方痛苦地死去.
小时候,他经常跟同伴玩一个游戏:一堆土,中间插个小棍儿,俩个人轮流挖土,你一把我一把,最后,哪个人把小棍儿挖倒了,哪个人就输了.不知道为什么,每次都是他输.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笨蛋,为此深深自卑.
每次杀人的时候,他就感觉类似那个游戏:从外朝里挖土,这个人终于会像小棍儿一样倒下去...
他盯着这个女子惊恐的双眼,突然举起刀躲掉了她的手.女子被塞着嘴巴,闷闷地惨叫了一声.他感到有什么不对头,一转头,就看见有个八岁左右的孩子正在不远处,静静地看着他.
他慢慢站起来,盯住了这个小孩.
天都黑了,这个小孩怎么突然出现在了这个偏僻的树林里?为什么不回家?他站在昏黄的月光下,脸色苍白,眼睛黑洞洞的,没有任何表情.
恶魔提着刀,慢慢走过去.小孩没有跑,一直静静地站在原地等着他.
恶魔走到他面前,四下看了看,确定没有大人,弯下腰问:"小朋友,你在......看什么?"
小孩抬头看着他,半天才轻轻地说:"当年,你杀我的时候就是这么杀的."
[ 水 与 火 ]
那天,44陪客户喝酒,互相客客套套,喝得很不爽.酒局结束之后,已经快半夜了,他接到俩个好朋友---李毛毛和张平的电话,他们正在吃火锅,约他过去喝酒.
44嗜酒,啤酒五瓶不在话下.李毛毛是俩瓶啤酒的量,而张平从来不沾一滴酒.44来到那家火锅店,看见俩个人的桌子上已经摆了十几个空酒瓶子了.44说:"刚才还有人在这里啊?"
李毛毛说:"一直就是我俩啊!"
44惊讶地说:"李毛毛,你小子的酒量怎么突然变大了?"
李毛毛说:"我喝了两瓶,那些都是张平喝的."
44更惊异了:"张平?你不是滴酒不沾吗?"
张平慢慢地说:"刚才得到了一次锻炼,就变成这样喽."
44坐下来,跟张平喝酒,张平一瓶接一瓶,竟然喝下了三十多瓶!好象那张嘴是下水道似的,他甚至都没去一趟厕所.
44渐渐感觉到不对头了,一个正常人怎么可能喝进这么多的酒!旁边的李毛毛一直在闷头吃,他用筷子似乎不灵便,干脆把手伸进了沸腾的火锅里,一下下慢慢的捞肉,好象那是凉水一样.
44感到震惊了,他找了个理由,先离开了.他出门时,张平又让老板上啤酒了,李毛毛还用手在火锅里捞肉吃.
第二天他才知道,昨天晚上,李毛毛和张平驾车去郊外玩,回来时车撞到了大桥的护栏上,张平射了出去,掉进水里淹死了.那辆车着火,李毛毛被烧死在里面.
[ 孕 妇 ]
妻子怀孕三个月,丈夫每天晚上带她去江边散步.
这一天夜深之后,妻子走累了,两个人坐地铁回家.正巧有一个穿花衣的孕妇走近来,看起来她应该快生了,肚子很大很大.丈夫立即站起来,给孕妇让了座.孕妇说:"谢谢."
妻子羡慕地看了看孕妇的肚子,说:"大姐,我可以摸一下吗?"
孕妇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妻子就把手放在孕妇的肚子上,一边摸一边对丈夫说:"哈!太可爱了,好象还在动呢!"
很快到了下一站,孕妇站起来要下去了.她走出几步,回来停在这对夫妻面前,低低地说;"你们不认识我了?两天前,我在江里呼救......"
夫妻两个人都愣了.
两天前,他们在江边亲亲密密地散步,构思着孩子出生之后的情景,突然听到"扑通"一声.丈夫停下来,朝江里看去,一个穿花衣的女子落水了,正在挣扎.妻子赶紧拉了拉丈夫,说:"不许管闲事!快走!"于是两个人赶紧就离开了......
穿花衣的女子又说;"我没怀孕,我肚子那是水!一条水蛇钻进了我的身体,它一直在动!"说到这里,她的眼里突然射出凶狠的光:"刚才你摸我的时候,那条水蛇已经转移到你的肚子里了,嘿嘿嘿嘿."
妻子陡然捂住肚子,摇头摆尾地叫起来.
[ 双 驾 车 ]
黑夜,很冷,一个人好不容易遇到一辆出租车,急忙伸手拦住它,钻了进去.车马上开动了.
这个乘客猛地发现,车上有俩个司机,一左一右,分别抱着俩个方向盘.他一下就傻了,难道这辆出租车是新产品?俩个司机可以轮流开?或者,这个司机训练没过关,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是教练?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说出了要去的地方,出租车立即加速了.经过一座大桥的时候,副驾驶位置上的那个司机突然朝右扳方向盘,出租车朝桥下冲去.主驾驶位置上的司机一边惊慌失措地朝左扳方向盘一边大叫:"天!这车是怎么了?!"
乘客猛然意识到,这个司机看不到副驾驶位置上的那个人!
就在这一瞬间,车已经一头撞断栏杆,冲下三十米高的桥.下面是河,河上冰冻三尺.
[ 报 复 ]
某人去看推理剧.这个剧的编剧十分高明,如果观众漏掉一句台词,在真相大白之前,就不会猜出真正的凶手是谁.
某人暗暗下决心,今天一定要认真观看,积极思考,提前猜对哪个人是凶手.
这一天的剧情是:在一艘游船上,有个年轻女子被害,一条胳膊不知去向......
某人坐在二楼包厢里,正在聚精会神地看演出,背后有人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说:"先生,您需要点什么饮料吗?"
某人回头看了看,背后是一个男服务员.他说:"不需要,谢谢."然后继续看演出.
过了一会儿,那个服务员又拍了一下他的肩:"先生,您需要点什么零食吗?"
某人有些不耐烦,回头说:"不需要!请你不要打扰我!"
又过了一会儿,那个服务员又拍了一下他的肩:"先生,您真的什么都不需要吗?"
某人顿时恼怒了,回头大声呵斥:"我什么都不需要!你走开!"然后,气呼呼地转过头来,继续看演出.
又过了好半天,那个服务员再次拍了拍他的肩,轻声说:'告诉你,那个穿黑衣服的就是凶手."
某人一下就泄气了.服务员的这种报复太恶毒了.
他正要发作,忽然意识到舞台上从始至终都没有一个穿黑衣服的人.他慢慢转过头去,想问问这个服务员到底要干什么,猛地发现,这个服务员就穿着一身黑衣服.
服务员阴冷地笑了一下,说;"您太粗心了,其实,每次拍你,我用的都不是自己的胳膊."
[ 十 二 年 前 的 手 表 ]
一条河,看上去不宽,却深.有个船夫在河上摆渡.
这是一条贼船,船夫是个坏心肠的家伙.一天,有个城里人坐他的船过河,摘下金光闪闪的表,上发条.那年头,机械表是奢侈物.船夫心生歹念,上前一把夺下来.城里人奋力争抢,船夫抄起木桨,把城里人砸死,系上一块大石头,投进了河里.
这个船夫戴上了机械表,在城里人的尸体之上继续摆渡.
几天后,他不小心把手表掉进了河里,赶紧跳进去打捞,没有找到表,只看到了那具尸体......
十二年后,这个船夫不在摆渡了.这一天,他在河里打渔,一直到天黑日落,也没打上来一条鱼,不由有些气急败坏.最后一网,他捞上来一个金属物,竟然是他掉进河里的那块表!令他惊讶的是,这快表竟然还在走动!
十二年了,它怎么可能还在走动呢?
船夫正在疑惑,突然有一颗脑袋"轰隆"一声冒出水面,正是那个城里人,他脸色苍白,却笑着说:"我每天都在水下给它拧发条阿!"
船夫后退一步,"扑通"跌进河中.
[ 第 S 种 泡 妞 方 法 ]
在公园的湖里,一条小船突然翻了,划船的漂亮女孩掉进水中.她不会游泳,刚刚叫了一声"救命",就沉入了湖底.
一个男孩奋力游到她跟前,抓住她,快速游上了岸.
经过男孩的急救,女孩悠悠苏醒过来.
她十分感激这个男孩,两个人聊了很久,最后成了朋友.这一天碰巧是女孩21岁生日,晚上,男孩请女孩去吃晚餐,为她庆祝生日.
蛋糕端上来之后,女孩闭上眼睛许了心愿,然后对男孩说:"你救了我的命,你帮我吹蜡烛吧!"
男孩一口气吹灭了21根蜡烛,接着,俩个人边吃边喝边聊.
浪漫的男孩问女孩:"你未来想嫁一个什么样的人?"
女孩想了想说:"他必须勇敢......"
男孩说:"在你眼里,我勇敢吗?"
女孩点了点头说:"你冒死救我的命,当然勇敢.不过我要嫁的人,除了勇敢,还必须聪明.我感觉你好象不是......很聪明."
男孩笑了,说:"你那条小船为什么会无缘无故地翻了呢?"
女孩惊讶地说:"原来是你捣鼓的?"
男孩得意地点了点头.
女孩朝四下看了看,突然压低声音说:"你还是不够聪明!直到现在你都没有好好想一想,刚才我为什么让你帮我吹蜡烛?---其实,我早就没有气儿了!"
[ 抢 劫 ]
五名歹徒,深夜撬开一家珠宝店,用斧头砍死了胖店主和妻子,然后开始哄抢珠宝.就在他们砸碎柜台玻璃的时候,突然响起了报警的铃声!五名歹徒不甘心放弃,手忙脚乱地装了满满一口袋珠宝,才窜出珠宝店逃逸.这时候,110巡警已经赶到,发现了这五名歹徒的踪影,就在后面拉响警笛,穷追不舍.五名歹徒窜进了一条狭窄的胡同,七拐八绕,终于将警车甩掉了,他们跳下一条地沟,蹲成一排呼呼喘气.
这一夜黑咕隆咚,谁都看不见谁.
A说:"我们没丢掉哪个同伙吧?"
B说:"我在."
C说;"我在."
D说:"我在."
E说:"我在.'
五个,一个不少.
A突然想到了什么,说:"不对不对!F哪去了?他拎着那袋珠宝呢!"
B说:"五个人.....没错啊!"
D一下跳起来:"娘的,多出了一个人!"
E在黑暗中慢慢凑近C,掏出手电筒突然打开,照向C的脸,几个歹徒同时惊叫起来--被砍死的胖店主蹲在几个人中间,脸色苍白,大口喘着气.
面对手电筒,他似乎视而不见,双眼睁得大大的;"他出门的时候,被我妻子抱住了两条腿."
[ 敲 门 声 ]
有个人被反锁在房中,他后退几步,猛地朝门板冲过去!"咚"的一声,门板被撞开了,平平地倒在地上.
这个人正要跨出去,就听到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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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北京,北京
作者:冯唐
豆瓣评分:6.0
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7-6
页数:288
内容简介:
《北京,北京》是冯唐的“北京三部曲”之三,情节风格与前两本一脉相承,由青春步入成熟,有感情、有故事、有权衡、有野心,有太多人从稚嫩到老练这一路走来所经历的一切。1994年,北京的一个夏夜,秋水说:”我要做个小说家,我欠老天十个长篇小说,长生不老的长篇小说。佛祖说见佛杀佛见祖日祖,我在小说里胡说八道,无法无天。我要娶个最心坎的姑娘,她奶大腰窄嘴小,她喜欢我拉着她的手,听我胡说八道,无法无天。我定了我要做的,我定了我要睡的,我就是一个中年人了,我就是国家的栋梁了。”故事从北京东单燕雀楼喝大酒开始,以北京东三环小长城酒家喝酒结束,讲述在冯唐的认知中,人如何离开毛茸茸的状态,开始装逼,死挺,成为社会中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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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精装升级版《北京,北京》,已被改编为由周冬雨、张一山主演的热播剧集《春风十里,不如你》。
作为“北京三部曲”的收官之作,《北京,北京》与《万物生长》《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共同构成了一个男孩成长为男人的心理和生理过程。全书以酒局开场,以酒局结束,其间从少年轻狂跨越到而立成年,那些散落在天涯的、不再是少年的少年,不仅仅是冯唐的回忆,也是我们的青春。这本书是一场宿醉、一场燎原野火、一场开幕热闹、散场寂寥的魔术……那些最心坎的姑娘们都消失在街角,那些日日黏在一起的兄弟四散天涯,那些精瘦健壮的骨骼逐渐覆上岁月带来的肥肉……那一切都张扬、桀骜、不羁,又落寞,那是冯唐和他的青春,那是我们都曾有过的年少。
作者简介:
冯唐
男,1971年生于北京,诗人、作家、古器物爱好者
2012年《人民文学》杂志”未来大家”TOP20之首
1998年,获协和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博士
2000年,获美国埃默里大学MBA学位
2000—2008年,麦肯锡公司全球董事合伙人
2009—2014年,华润医疗集团创始CEO
如今,医疗投资、业余写作
已出版作品
长篇小说《欢喜》《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万物生长》《北京,北京》《不二》《女神一号》
短篇小说集《安阳》(天下卵)
散文集《活着活着就老了》《三十六大》《在宇宙间不易被风吹散》
诗集《冯唐诗百首》
翻译诗集《飞鸟集》
❼ 孔乙己中来喝酒的人掌柜对他们态度有何不同
《孔乙己》是近代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最早发表在1919年4月《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1] ,后编入《呐喊》,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篇白话小说。
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度时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的悲惨形象。篇幅不长,但是深刻揭露了当时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精神的毒害和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具有强烈的反封建意义。
❽ 小说男主和朋友打赌可以追到女主,真的追到了,然后一次男主和朋友在酒吧包房喝酒说出了真相被女主听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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