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手足
⑴ 利益与情感
在院子里转前转后,在门外的巷道里转来转去,脑海里好不容易蹦出了这样一个题目。
或许这是人生经历的结晶之一,或许这是五味瓶打翻之后的结果之一。
有人说这世间的情感基础,最终都与利益有关,利益高于一切。至少我在涉世不深,年富力强的时候是不认可的。但随着岁月的沧桑,随着阅历的增长,嘴不再那么硬。
虽然人们常说人世自有真情在,但在大多数时候都是一种向往,一种理想化的渴望。
千千万万的人都希望人世有真情。希望有父母的深爱,有夫妻的恩爱,有情侣的挚爱,有兄弟姊妹的手足之情,有姻亲之情,有朋友战友同学同事的友爱之情,或是邻里乡亲的情谊。但所有这些期盼,首先是希望自己被动获得,而不是自己主动去付出。这似乎是普通人的本性使然,但不包括圣人、伟人、英雄人物。
人们期待得到关心,关切,关爱的情感,除了话语,行为,最主要的还是以财物为主的利益,即得到自己认为的好处。没有这个利益,人们就谈不上实质性的回报,或者得到了,也不愿付出对等的回报。所以情感这玩意,在此刻便一文不值。
当然有人会以父爱、母爱的伟大和无私来否定上述认知。因为血浓于水,几乎人世间所有的父母亲对儿女的情感和爱是没有附加条件的,也不会基于什么利益。父母为了儿女的健康成长和一生幸福,可以付出、甚至甘愿牺牲自己的一切,对此笔者没有异议,可以除外。但儿女们对父母的情感却不能除外,仍然包括在本文所评价的主体之内。不要说父母的心在儿女身上,儿女的心在石头上,至少那些逆子、不孝之子的作为比路人还要可怕可恨。
曾经写过一篇短篇小说叫《手足无情》,源于多个自己办理的真实案件。许多兄弟姐妹在利益面前,毫无情义可言。为了争得一间房子所暴露出的种种丑态,真令人不齿。
在家乡的邻居们里面,众多的兄弟姐妹们成家之后,因为种种利益之争,导致互不来往,还不如陌生人,路人亲近。
有兄弟姐妹们关系唯系的较好,但仔细一打听,肯定里面有一个善良或甘心情愿吃亏,有担当的人起主心骨的作用。否则一涉及到姻亲的参与,或迟或早还是一哄而散。
再说有些夫妻情侣,尤其是再婚的夫妻,也许当初还有一点所谓的情感,但无论是和睦相处的,还是后来各奔东西、分道扬镳的,根本原因还是与利益相关。利益既是感情牢固的粘和剂,又是感情破裂的原功力。
由此拓展开去,战友、朋友、同学、同事,亲戚邻居就更是如此了。你好我好大家都好,那是客套的人情。只要不涉及利益之争,表面上还是不错的,一旦涉及利益之争就是另一回事。而且没有利益之争时,也由于太熟悉、可比较的原因,背地里说不定会笑你穷,恨你富,怨你强。例外也有,但极少。
所谓人心冷暖,情如纸薄,有利才赶早,算是看的透透的了。但即便如此,仍然心存善念,希望“让世界充满了爱”。愿做主动付出的人,而不做被动享有的人!
⑵ 短篇小说 | 秘密
文 | 滑稽的菠萝
无戒学堂故事创意课第2天,5887字,累计5887字。
“妈妈,妈妈,我们要去哪里?爸爸呢?”5岁的张磊用他肥嫩的小手扯住女人的衣角,天真的声音回荡在摆满行李的屋子里。
女人坐在椅子上,以手扶额,过了好一会儿才伸出手,摸了摸张磊的头:“儿子,你爸爸去上海做生意赚了大钱,不回来了。”
5岁的张磊扑朔着眼睛,眼泪掉下来:“我想爸爸,我要爸爸。”
张磊是个单亲家庭的孩子,跟着妈妈从县里搬来浔城投奔亲戚,就读了我们小学,成为了我的同桌。
我依然还记得他的自我介绍:“大家好,我叫张磊,我的梦想是成为上海的大富翁。”
老师不禁莞尔,同学们也都乐不可支,不过张磊看起来对这些笑声毫不在意,眼神坚定,表情严肃。
待到他走下讲台,坐到我身边,我才好奇的问他:“你为什么要去上海做大富翁啊?”
他却是老成的看了我一眼,悄悄凑到我耳边说:“这是个秘密。”
张磊的成绩很好,一直名列前茅,所以他很轻松的就考上了浔城第一中学的初中,而我则是差了几分,与一中失之交臂。
我以为可能不会再遇到这个小学同桌了,可当我走进二中高一3班教室的时候,虽然张磊现在变得又高又瘦,还戴了副黑框眼镜,与小学时的样子差异挺大的,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意外的,我和他又成了同桌。
他学习很刻苦,但成绩始终处于中游水平,因为他每堂课只听半节,剩下的半节课都在手机上看课外书,比如《聪明的投资者》《穷查理宝典》《金融学》。
我惊叹于他课外书的高深,因为有一次我发现他竟然在看《资本论》。
我问他:“你为什么要看这些书?”
他笑了笑说:“因为只有看这些书,才能看透这个世界的本质。”
我想起他小学的时候对我说的话,我又问他:“是因为那个秘密吗?”
张磊扭过头来,对我笑了笑说:“没想到除了我以外还有人记得,谢谢你还记得。”
03
高考前的一个学期,他就像变了个人,每天红着眼睛啃书,疯狂的做习题,他桌子上除了学校发的大批大批模拟卷,还有他自己去买的真题。
他的成绩以肉眼可见的程度“蹭蹭”往上涨。
直至高考前一个月,我们50人的班级,800多人的年级,他从班级27名,年级405名,一模窜到了班级第11,年级前一百,二模则是班级第六,年级前五十。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他的成绩单,简直不敢相信我的五感。
他却轻描淡写的说:“高考不过是我前进路上的一块小石头而已,如果它阻碍了我,那么我踢开它就好了。”
我问他:“到底是什么样的秘密,能够让你拥有这么大的动力去完成一件事?”
他头也不抬的,一板一眼的说道:“秘密就是秘密,说出来就不是秘密了。”
04
在他强而有力的学习劲头带动下,我高考的成绩足足提升了近50分,考上了上海的某所二本院校,而他则没有任何意外的进入了复旦,学金融。
由于我们都在同一个城市,加上十来年的交情,所以大学期间偶尔也会出来聚一聚,聊一聊近况。
大三下学期的某个周末,我们坐在咖啡厅里,他告诉我他找到了一份证券公司的实习工作,打算一边工作一边考研。
我艳羡不已,他依旧是学霸一枚,我说我只能专心考研,没办法兼顾。
他笑了笑,没多表态,而是在手机上摆弄了一番,然后示意我看微信。
我点开微信,发现是两张照片,是一张老照片和一张美图秀秀修改过的照片。
老照片上坐着一个年轻人,怀里抱着个5.6岁的小孩子,而另一张则是那个年轻人老了的样子,却是西装革履,一副成功人士打扮。
没等我说话,他笑了笑说道:“这是我爸爸,我7岁的时候他就离开了家,来上海做生意,这么多年都没见过他了,我想,他老了以后,应该就是这个样子吧。”
我惊讶的说:“这……这就是你的秘密?”
张磊点点头。
许多年前就想知道的秘密,一朝解密,我没有觉得好奇心得到了满足,反而觉得心里有些沉甸甸的,眼前的张磊脸含笑意,我回忆着每一次看到他时的样子。
原来,他从一开始就已经接受了这件事,他在用自己的行动去努力揭开这个秘密。
我的好奇心上来了,便问他:“你父亲抛弃了你们娘俩,你为什么还要找他?”
他的脸色终于变了,一瞬间变得面无表情起来。
“正是如此,我才想要问问他,当初他为什么一去不回了。”
05
上海是这么偌大的一个城市,茫茫人海,张磊又该去哪里寻找他的父亲?
在这个科技发达的年代,可能他也会通过网络手段去寻找吧,发动广大的网友,去人肉这个抛妻弃子的老渣男。
不过张磊也算是很执着的了,如果换作是我,恨归恨,可是也不至于会如此执着。
可人与人之间本就不相同,正如我高考加足了火力只能提高不到50分,而张磊却能从二本线都达不到的程度,火箭喷射般考上名校。
再次见到张磊,他已经是证券公司的金牌操盘手了,他只用了两年的时间,就在业内打出了不小的名气,虽然借了一股熊市分化行情的东风,但成功永远都是站在准备的人那一边的。
依旧是那个咖啡厅,不同的是,他已经即将进入他的高亮时期,而我依旧是一名学生。
“抱歉,我注意了所有见过的人,并没有你的父亲。”我说。
而张磊是叹了口气,说道:“我也没找到,但我通过网络,让人帮我比对了一些人的照片,似乎找到了一些线索。”
“噢?那你去验证了吗?”我急忙问道。
他摇了摇头,说:“目前工作正在上升期,走不开,过了这段时间,我就打算去。”
太多年了,我对这件事的好奇心也积攒他太多年,所以我也很想见证这件事。
“如果正好是我放假,能否带上我?”
张磊诧异的看了我一眼,沉吟片刻后说:“既然这样,我去的时候会联系你的。”
06
张磊所说的线索居然在我的家乡浔城。
我们乘坐高铁,五个小时后到达了浔城火车站。
我们打了一辆的士,开到庐山脚下的一间农家乐停下。
张磊从车上下来,抬头看向那间农家乐的门头:老张头农家乐。
我跟在他的身后,看着他的表情从先前的轻松,渐渐紧绷,到现在的眉头紧锁。
我没有上前打扰他,我不过是一个局外人,是一个旁观者,所以我便也静静地等在一旁。
良久,他开口对我解释,可听起来又像是在自语。
“我小的时候,妈妈突然有一天对我说:父亲在上海赚了钱,不回来了。
我问她为什么。
她说:上海的繁华世界就像是一只巨兽的大嘴,看起来有无数的诱惑,可人走进去却是连骨头都不会剩下。
我当时并不明白,但看到母亲落寞的神情,我的心里滋生了一种难以言明的情感。
我的母亲把青春献给了那个男人,却得到这样的结果……
后来我跟着母亲来到了浔城,投奔爷爷奶奶,我的心里其实是不愿意的,可除了爷爷奶奶,我们已经无依无靠。
他好歹还算有些良心,赚了钱,为他自己的父母添置了一些房产,于是我和母亲也不必和他们住在同一屋檐下。
我努力赚钱,不仅仅是为了找到他,问一问他为什么要抛下我们,更是想要脱离他对我们的这种束缚。
我们住了他的房子,母亲每年都会抽出时间去爷爷奶奶家,为他们做些事,虽然爷爷奶奶对我并没有不好,相反他们常常对我宠爱有加。
但我仍然讨厌他们。”
直到这个时候,我才缓缓开口问他:“为什么这么执着,你已经有远大的前景,你可以选择带你母亲离开,和他们一家人成为陌生人的。”
他的眉头微微松开,看着我苦笑:“我这十六年来,都是为了这个答案在学习,你让我就这样放弃,我不甘心。”
我还想劝他,可这时,一个鬓角微白的50多岁妇人端着一个簸箕从农家乐的门里走了出来,看向我们的方向,却是停住脚步。
我发现张磊的身子微微颤抖起来,眼睛却是盯住那个妇人。
“妈。”
07
我惊愕于这件事情的结果,我们明明是来寻找张磊的父亲,可沿着线索,却找到了他的妈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带着一肚子的疑问,我跟着这娘俩来到了农家乐后院。
张磊的母亲把簸箕放在地上,让我们稍微等一等,两手在围裙上擦了擦,走进了与后院连接,加盖的厨房里。
厨房的顶上烟囱正“突突突”的冒着白烟,张磊的母亲却进去了半天都没有出来,我看了看那门口,又看了看张磊。
张磊丝毫不着急,像一根柱子一样站在院子中央,一动不动。
又过了好一会儿,我才看到张磊的母亲,拖着一个男人从厨房门口露出头来,那个男人留着板寸头,发色黑白相间,看起来有些憔悴,也是经历了不少生活的摧残的。
但我一眼就认出他来,那人正是张磊的父亲。
张磊的父亲还在推耸着他母亲,似乎不想到院子中来,只是他的头微一撇,看向我们站的方向,动作却是慢了下来。
张磊并没有想象中的激动,反而看见他父亲的那一刻,转身就走。
我急忙拉住他。
“你不想得到答案了吗?”
“不想了。”
我不自觉松开了手,张磊头也不回,大步流星的离开了。
张磊的母亲急忙追了出来,大声呼喊着张磊的名字,可张磊却始终没有回头。
我有些手足无措,却是张磊的母亲拉住了我的手。
“你是小磊的同学吧,小磊不懂事,你留下来吃个饭吧。”
08
饭席上,几杯酒下肚,借着酒劲,问出了原本应该是张磊想问的那个问题。
“叔叔,你当年为什么要抛下张磊他们母子?”
男人叹了口气,本来喝着水的他,拿过酒瓶给自己倒了二两酒,一口干掉,开口说道:“我不过是没用的人,我想让他们母子能过得好一些。”
张磊的母亲急忙抢过酒瓶放在我脚边,瞪了那男人一眼,说道:“还是我来说吧。”
一个故事在我面前展开。
16年前,张磊的父亲张建军在当地与人合伙办企业,而母亲柳秋萍则是在公司里做会计。
原本一路顺风顺水,企业即将走上正轨的时候,张建军发现了他的合伙人赌博欠了许多债务。
本来张建军只需要将那合伙人的股份收购,作为公司的绝对股东也就罢了,可期间还发生了一件事,正是这件事,让张建军夫妇万劫不复。
那合伙人挪用了客户资金。本来挪用客户资金这件事,理应通过会计,而会计是柳秋萍,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的,却不想那合伙人其实早就买通了张建军的秘书,偷了公司印章,在柳秋萍那里把钱给提了出来,面上是用于投资,其实是被他拿去还债了。
当张建军发现这件事的时候,那合伙人已经跑得没了踪影,公司资金亏空了一大块,银行账目对不上,贷款也给停了,公司立即从盈利变成了亏损,同时那几个客户听闻了消息,也把张建军这个公司法人给告上了法庭。
本来这件事张建军如果把责任推给柳秋萍,那么张建军就能少吃几年牢饭,但柳秋萍也得入狱服刑。
张建军当机立断,把责任全部担下,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同时告知警方合伙人已经出逃的事实。
经过律师的调停,法院给出判决,张建军判十六年有期徒刑,立即执行,而柳秋萍判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
那一年,张磊才5岁。
柳秋萍对我说:“我听了他爸爸的话,骗了小磊16年。
他爸爸不想让他一辈子待在小地方,所以编造了那个谎言。
我告诉他,让他成为有钱人,就能和他父亲站在同一个平台对话了。
他也是真的争气,现在在上海发展得很好。我们看到他现在这样,也就心满意足了。”
柳秋萍抹了一把眼角,说:“他爸爸当初是为了弥补我犯下的错,才进了牢里的,这么多年来,其实我心里一直都很愧疚,很多次我都忍不住要说出真相。”
“秋萍。”张建军拍了拍柳秋萍的肩膀,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口喝下。
“我的意思,不用再解释了,我已经受过了这苦,再苦也没几年了,我只想用我最后的时间,多陪陪你,秋萍。”
09
我从农家乐出来,心里沉甸甸的,张磊的父亲患了肝癌,虽然接受了治疗,但癌细胞已经逐渐扩散开来,医生说他好好调养,也不过三五年的寿命了。
这简直就是一个天大的误会,我不知道这个误会是不是造就张磊的源头,但这个误会实在太残忍。
我打电话给张磊,得知他在学校里,我立即打了车回区。
看到张磊的时候,他正坐在学校篮球场旁的阶梯观众席上,地上满是烟头。
“结束了?”我还没说话,张磊却是先开了口。
我没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
“什么?”
“他是不是生意失败破产了?还是玩物丧志坏了事?他那种人,抛妻弃子都做得出来,什么报应都不为过,我只是没有想到,我母亲还愿意接受他这个人渣。”
原来,张磊远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么淡定,可我知道了这是个误会,我必须把事情真相告诉他。
“陪我抽支烟吧。”依旧不让我说话,他发了支烟给我。
我接过烟,在他身边坐下。
我再一次要开口说些什么,他却好似算好了一般,抢在我前面。
“我准备回上海了,你呢?跟我一起吗?”
没等我回答,他就又说:
“走吧。”
张磊站起身来,环视了一圈学校的景色,说:“我想我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心中有些急了,大声说道:“你爸爸得了癌症,快死了。”
张磊的背影僵硬了一下,他的声音再次传来,却是冰冷中带着些快意:“关我什么事,这是报应。”
我急得不知道怎么用言语去表达,冲上前去把张磊推倒在地上。
我大声吼道:“关于你爸爸的一切都是个误会,误会啊,他是为了你和你妈妈……”
“误会?误会?”张磊推开我,再次把我打断:“你说抛妻弃子是误会?”
我这人一急就舌头不灵光,让我和一枚学霸吵架,简直就为难我,我干脆想都没想,一拳挥出去打在他脸上。
10
我和张磊两人打了一架,鼻青脸肿的坐在篮球场边上的观众台阶上抽着烟。
我最后如愿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的告诉了他,然后他就不发一言的坐到了现在。
天已经渐渐地黑了下来,学校里昏黄的路灯亮了起来。
“还记得你看过的经济学讲义吗?”
他没有说话,我便自顾自的说道:“是杠杆理论。仇恨为支点,用你的努力学习,得到大成就,这就是你父亲的初衷。”
我吞下一口烟,从鼻子里喷出来。
张磊依旧没有说话,但我发现他低着头,烟已经快要烧到滤嘴,上面有长长的烟灰。
他的肩膀在微微抖动着,因为天有些黑,看不清他的表情,我不知道他究竟怎么了。
我伸手去触碰他的肩膀。
他却站了起来背对着我。
“陪我再去一次农家乐吧。”
11
这一次的见面,张磊是真的平静了许多,虽然没有表现出热情,但我们却和他的父亲一起坐在了一张桌子上等菜吃饭。
张磊的母亲柳秋萍很开心,一个劲的端菜上桌,很快桌子上便摆了满满一桌菜,整得就像是宴席一样。
开席,柳秋萍给张磊和我倒上酒,张建军指了指自己杯子说:“我也喝点。”
却不想这次抢过酒瓶的却是张磊,他把酒瓶放在地上说:“酒不够。”
张建军先是一愣,然后露出一个笑容,眼角却是湿润起来。
柳秋萍急忙拿了瓶矿泉水,给张建军倒上。
一餐饭,张磊和张建军都没有说话,也没有互相敬酒,但气氛却不如之前那么僵硬了。
12
三年后,张磊大婚。
我包了个两千的大红包给他,这对于我来说,已经算很大的红包了。
我来到他家的公寓,等着接亲的队伍到来。大红的喜字高高挂起,粉红色的纸花挂满了天花板,还有各色气球,以及大红的床单和被单,床上面用红枣、花生、桂圆、瓜子拼成“百年好合”四个字。
我看见他的父母都在婚房里忙活着,他的父亲气色比三年前好了许多。
我知道,他把父母都接到了上海,用最好的资源为他的父亲续命。
我看着眼前的一幕,衷心为他觉得开心。
“头车来了,头车来了,放鞭炮。”
然后一阵噼里啪啦的电子音响起,我哭笑不得,原来那是一挂假鞭炮,被他们整得这么激动。
没一会儿,西装革履,抱着白纱新娘的张磊出现在了客厅里。
张磊看到我,十分高兴,把新娘放进了房间里,就出来与我说话。
略微寒暄几句之后,他忽然对我说:“我准备开公司了。”
“噢,挺好,回头我去你那儿打工,工资给开高点。”
他却是微微一笑说:“愿意当我的合伙人吗?”
(全文完)
⑶ 欧亨利 短篇小说
1、《麦琪的礼物》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创作的短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圣诞节里发生在社会下层的小家庭中的故事。男主人公吉姆是一位薪金仅够维持生活的小职员,女主人公德拉是一位贤惠善良的主妇。
他们的生活贫穷,但吉姆和德拉各自拥有一样极珍贵的宝物。吉姆有祖传的一块金表,德拉有一头美丽的瀑布般的秀发。
为了能在圣诞节送给对方一件礼物,吉姆卖掉了他的金表为德拉买了一套“纯玳瑁做的,边上镶着珠宝”的梳子;
德拉卖掉了自己的长发为吉姆买了一条白金表链。他们都为对方舍弃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而换来的礼物却因此变得毫无作用了。
2、《警察与赞美诗》
《警察与赞美诗》是美国作家欧·亨利的短篇小说。该短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穷困潦倒,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苏比,因为寒冬想去监狱熬过,所以故意犯罪,去饭店吃霸王餐,扰乱治安,偷他人的伞,调戏妇女等,然而这些都没有让他如愿进监狱;
最后,当他在教堂里被赞美诗所感动,想要从新开始,改邪归正的时候,警察却将他送进了监狱。该小说展示了当时美国下层人民无以为生的悲惨命运。
“警察”和“赞美诗”在标题中虽然是形式上对等排列,但作为支配人类生存选择的两股力量是不对等的。在警察与赞美诗的二元对立中,以“警察”为代表的国家政权永远支配着和控制着以“赞美诗为代表的精神力量。
3、《最后一片叶子》
《最后一片叶子》是美国作家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作品。该作品描写一位老画家为患肺炎而奄奄一息的穷学生画最后一片常春藤叶的故事。
琼西在寒冷的十一月患上了严重的肺炎,并且其病情越来越重。作为画家的她,将生命的希望寄托在窗外最后一片藤叶上,以为藤叶落下之时,就是她生命结束之时。
于是,她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念。作为她的朋友苏很伤心,便将琼西的想法告诉了老画家贝尔曼,这个老画家是个脾气火爆,爱取笑人的酒鬼,终日与酒为伴。
画了近四十年的画,一事无成,每天都说要创作出一篇惊世之作,却始终只是空谈。但是他对这两位年青的画家却是照顾有佳。他听到了此事后,便骂了一通,但仍无计可施。
然而令人惊奇的事发生了:尽管屋外的风刮得那样厉害,而锯齿形的叶子边缘已经枯萎发黄,但它仍然长在高高的藤枝上。
琼西看到最后一片叶子仍然挂在树上,叶子经过凛冽的寒风依然可以存留下来, 自己为什么不能?于是又重拾生的信念,顽强地活了下来。
可是故事并不是到此就结束了,真相才刚刚打开:原来是年过六旬的贝尔曼,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为了画上最后一片藤叶,因着凉,染上了肺炎。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终于完成了令人震撼的杰作。

4、《二十年后》
《二十年后》是美国作家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作品。一对在纽约一起长大、情同兄弟的朋友鲍勃和吉米·威尔斯,他们在鲍勃即将启程去西部冒险的时候,约定20年后在同样的时间、地点再次见面。
20年来,他们谁也不曾忘记过这个约定。鲍勃从西部不远万里来赴约,支撑他的是只要对方还记得这次约定,那无论做什么都是值得的。对于鲍勃来说,吉米永远都是最忠实、最令他信任的朋友。
然而,20年后再见面时,等待他们的不是重逢的喜悦,命运却把他们分别放在了法律天平的两端,鲍勃是警方正在通缉的要犯,而吉米却是接到命令努力追捕“狡猾的鲍勃”的警察。
对于吉米来说,究竟是继续保持对挚友的忠诚,还是履行自己作为警察的职责,他最终选择了后者。
该小说通过这两个青年20年后重逢之际所发生的意外变化,反映了美国19世纪后半期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美国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深刻变迁。
5、《红毛酋长的赎金》
《红毛酋长的赎金》,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作品,文章讲述了一个绑架的故事。
“我”与比尔在一个名叫顶峰镇的地方,绑架了这个镇上有名望的居民埃比尼泽多塞特的独子,“我们”原想靠他去敲诈埃比尼泽;
然而“我们”万万没想到,这个孩子捉弄人,一开始,“我们”三个扮印第安人玩,后来这个孩子越来越嚣张,越来越捉弄人,还把其中一个人弄伤了,让比尔差点成了精神崩溃者。
最后“我”把勒索信送到埃比尼泽的家,可后来“我们”却被埃比尼泽给敲诈,实在是因为“我们”无法忍受着个孩子,最后的结果,“我们”把孩子送回去,并且给了他父亲250元。
⑷ 欧亨利 短篇小说
带家具出租的房间 (欧·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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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纽约西区南部的红砖房那一带地方,绝大多数居民都如时光一样动荡不定、迁移不停、来去匆匆。正因为无家可归,他们也可以说有上百个家。他们不时从这间客房搬到另一间客房,永远都是那么变幻无常——在居家上如此,在情感和理智上也无二致。他们用爵士乐曲调唱着流行曲“家,甜美的家”;全部家当用硬纸盒一拎就走;缠缘于阔边帽上的装饰就是他们的葡萄藤;拐杖就是他们的无花果树。
这一带有成百上千这种住客,这一带的房子可以述说的故事自然也是成百上千。当然,它们大多干瘪乏味;不过,要说在这么多漂泊过客掀起的余波中找不出一两个鬼魂,那才是怪事哩。
一天傍晚擦黑以后,有个青年男子在这些崩塌失修的红砖大房中间转悠寻觅,挨门挨户按铃。在第十二家门前,他把空当当的手提行李放在台阶上,然后揩去帽沿和额头上的灰尘。门铃声很弱,好像传至遥远、空旷的房屋深处。
这是他按响的第十二家门铃。铃声响过,女房东应声出来开门。她的模样使他想起一只讨厌的、吃得过多的蛆虫。它已经把果仁吃得只剩空壳,现在正想寻找可以充饥的房客来填充空间。
年轻人问有没有房间出租。
“进来吧,”房东说。她的声音从喉头挤出,嘎声嘎气,好像喉咙上绷了层毛皮。“三楼还有个后间,空了一个星期。想看看吗?”
年轻人跟她上楼。不知从什么地方来的一线微光缓和了过道上的阴影。他们不声不响地走着,脚下的地毯破烂不堪,可能连造出它的织布机都要诅咒说这不是自己的产物。它好像已经植物化了,已经在这恶臭、阴暗的空气中退化成茂盛滋润的地衣或满地蔓延的苔藓,东一块西一块,一直长到楼梯上,踩在脚下像有机物一样粘糊糊的。楼梯转角处墙上都有空着的壁龛。它们里面也许曾放过花花草草。果真如此的话,那些花草已经在污浊肮脏的空气中死去。壁龛里面也许曾放过圣像,但是不难想象,黑暗之中大大小小的魔鬼早就把圣人拖出来,一直拖到下面某间客房那邪恶的深渊之中去了。
“就是这间,”房东说,还是那副毛皮嗓子。“房间很不错,难得有空的时候。今年夏天这儿还住过一些特别讲究的人哩——从不找麻烦,按时提前付房租。自来水在过道尽头。斯普罗尔斯和穆尼住了三个月。她们演过轻松喜剧。布雷塔·斯普罗尔斯小姐——也许你听说过她吧——喔,那只是艺名儿——就在那张梳妆台上边,原来还挂着她的结婚证书哩,镶了框的。煤气开关在这儿,瞧这壁橱也很宽敞。这房间人人见了都喜欢,从来没长时间空过。”
“你这儿住过很多演戏的?”年轻人问。
“他们这个来,那个去。我的房客中有很多人在演出界干事。对了,先生,这一带剧院集中,演戏的人从不在一个地方长住。到这儿来住过的也不少。他们这个来,那个去。”
他租下了房间,预付了一个星期的租金。他说他很累,想马上住下来。他点清了租金。她说房间早就准备规矩,连毛巾和水都是现成的。房东走开时,——他又——已经是第一千次了——把挂在舌尖的问题提了出来。
“有个姑娘——瓦西纳小姐——埃卢瓦丝·瓦西纳小姐——你记得房客中有过这人吗?她多半是在台上唱歌的。她皮肤白嫩,个子中等,身材苗条,金红色头发,左眼眉毛边长了颗黑痣。”
“不,我记不得这个名字。那些搞演出的,换名字跟换房间一样快,来来去去,谁也说不准。不,我想不起这个名字了。”
不。总是不。五个月不间断地打听询问,千篇一律地否定回答。已经花了好多时间,白天去找剧院经理、代理人、剧校和合唱团打听;晚上则夹在观众之中去寻找,名角儿会演的剧院去找过,下流污秽的音乐厅也去找过,甚至还害怕在那类地方找到他最想找的人。他对她独怀真情,一心要找到她。他确信,自她从家里失踪以来,这座水流环绕的大城市一定把她蒙在了某个角落。但这座城市就像一大团流沙,沙粒的位置变化不定,没有基础,今天还浮在上层的细粒到了明天就被淤泥和粘土覆盖在下面。
客房以假惺惺的热情迎接新至的客人,像个暗娼脸上堆起的假笑,红中透病、形容枯槁、马马虎虎。破旧的家具、破烂绸套的沙发、两把椅子、窗户间一码宽的廉价穿衣镜、一两个烫金像框、角落里的铜床架——所有这一切折射出一种似是而非的舒适之感。
房客懒洋洋地半躺在一把椅子上,客房则如巴比伦通天塔的一个套间,尽管稀里糊涂扯不清楚,仍然竭力把曾在这里留宿过的房客分门别类,向他细细讲来。
地上铺了一张杂色地毯,像一个艳花盛开的长方形热带小岛,四周是肮脏的垫子形成的波涛翻滚的大海。用灰白纸裱过的墙上,贴着紧随无家可归者四处漂流的图片——“胡格诺情人”,“第一次争吵”,“婚礼早餐”,“泉边美女”。壁炉炉额的样式典雅而庄重,外面却歪歪斜斜扯起条花哨的布帘,像舞剧里亚马逊女人用的腰带。炉额上残留着一些零碎物品,都是些困居客房的人在幸运的风帆把他们载到新码头时抛弃不要的东西——一两个廉价花瓶,女演员的画片,药瓶儿,残缺不全的扑克纸牌。
渐渐地,密码的笔形变得清晰可辨,前前后后居住过这间客房的人留下的细小痕迹所具有的意义也变得完整有形。
梳妆台前那片地毯已经磨得只剩麻纱,意味着成群的漂亮女人曾在上面迈步。墙上的小指纹表明小囚犯曾在此努力摸索通向阳光和空气之路。一团溅开的污迹,形如炸弹爆炸后的影子,是杯子或瓶子连同所盛之物一起被砸在墙上的见证。穿衣镜镜面上用玻璃钻刀歪歪扭扭地刻着名字“玛丽”。看来,客房留宿人——也许是受到客房那俗艳的冷漠之驱使吧——
曾先先后后在狂怒中辗转反侧,并把一腔愤懑倾泄在这个房间上。家具有凿痕和磨损;长沙发因凸起的弹簧而变形,看上去像一头在痛苦中扭曲的痉挛中被宰杀的可怖怪物。另外某次威力更大的动荡砍去了大理石壁炉额的一大块。地板的每一块拼木各自构成一个斜面,并且好像由于互不干连、各自独有的哀怨而发出尖叫。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那些把所有这一切恶意和伤害施加于这个房间的人居然就是曾一度把它称之为他们的家的人;然而,也许正是这屡遭欺骗、仍然盲目保持的恋家本性以及对虚假的护家神的愤恨点燃了他们胸中的冲天怒火。一间茅草房——只要属于我们自己——我们都会打扫、装点和珍惜。
椅子上的年轻人任这些思绪缭绕心间,与此同时,楼中飘来有血有肉、活灵活现的声音和气味。他听见一个房间传来吃吃的窃笑和淫荡放纵的大笑;别的房间传来独自咒骂声,骰子的格格声,催眠曲和呜呜抽泣;楼上有人在兴致勃勃地弹班卓琴。不知什么地方的门砰砰嘭嘭地关上;架空电车不时隆隆驶过;后面篱墙上有只猫在哀叫。他呼吸到这座房子的气息。这不是什么气味儿,而是一种潮味儿,如同从地窖里的油布和朽木混在一起蒸发出的霉臭。
他就这样歇在那儿,突然,房间里充满木犀草浓烈的芬芳。它乘风而至,鲜明无误,香馥沁人,栩栩如生,活脱脱几乎如来访的佳宾。年轻人忍不住大叫:“什么?亲爱的?”好像有人在喊他似地。他然后一跃而起,四下张望。浓香扑鼻而来,把他包裹其中。他伸出手臂拥抱香气。刹那间,他的全部感觉都给搅混在一起。人怎么可能被香味断然唤起呢?唤起他的肯定是声音。难道这就是曾抚摸、安慰过他的声音?
“她在这个房间住过,”他大声说,扭身寻找起来,硬想搜出什么征迹,因为他确信能辨认出属于她的或是她触摸过的任何微小的东西。这沁人肺腑的木犀花香,她所喜爱、唯她独有的芬芳,究竟是从哪儿来的?
房间只马马虎虎收拾过。薄薄的梳妆台桌布上有稀稀拉拉五六个发夹——都是些女性朋友用的那类东西,悄声无息,具有女性特征,但不标明任何心境或时间。他没去仔细琢磨,因为这些东西显然缺乏个性。他把梳妆台抽屉搜了个底朝天,发现一条丢弃的破旧小手绢。他把它蒙在脸上,天芥菜花的怪味刺鼻而来。他顺手把手绢甩在地上。在另一个抽屉,他发现几颗零星纽扣,一张剧目表,一张当铺老板的名片,两颗吃剩的果汁软糖,一本梦释书。最后一个抽屉里有一个女人用的黑缎蝴蝶发结。他猛然一楞,悬在冰与火之间,处于兴奋与失望之间。但是黑缎蝴蝶发结也只是女性庄重端雅但不具个性特征的普通装饰,不能提供任何线索。
随后他在房间里四处搜寻,像一条猎狗东嗅西闻,扫视四壁,趴在地上仔细查看拱起的地毡角落,翻遍壁炉炉额和桌子、窗帘和门帘、角落里摇摇欲坠的酒柜,试图找到一个可见的、但他还未发现的迹象,以证明她就在房间里面,就在他旁边、周围、对面、心中、上面,紧紧地牵着他、追求他,并通过精微超常的感觉向他发出如此哀婉的呼唤,以至于连他愚钝的感觉都能领悟出这呼唤之声。
他再次大声回答:“我在这儿,亲爱的!”然后转过身子,目瞪口呆,一片漠然,因为他在木犀花香中还察觉不出形式、色彩、爱情和张开的双臂。唔,上帝啊,那芳香是从哪儿来的?从什么时候起香味开始具有呼唤之力?就这样他不停地四下摸索。
他把墙缝和墙角掏了一遍,找到一些瓶塞和烟蒂。对这些东西他不屑一顾。但有一次他在一折地毡里发现一支抽了半截的纸雪茄,铁青着脸使劲咒了一声,用脚后跟把它踩得稀烂。他把整个房间从一端到另一端筛了一遍,发现许许多多流客留下的无聊、可耻的记载。但是,有关可能曾住过这儿的、其幽灵好像仍然徘徊在这里的、他正在寻求的她,他却丝毫痕迹也未发现。
这时他记起了女房东。
他从幽灵萦绕的房间跑下楼,来到透出一缝光线的门前。
她应声开门出来。他竭尽全力,克制住激动之情。
“请告诉我,夫人,”他哀求道,“我来之前谁住过那个房间?”
“好的,先生。我可以再说一遍。以前住的是斯普罗尔斯和穆尼夫妇,我已经说过。布雷塔·斯普罗尔斯小姐,演戏的,后来成了穆尼夫人。我的房子从来声誉就好。他们的结婚证都是挂起的,还镶了框,挂在钉子上——”
“斯普罗尔斯小姐是哪种女人——我是说,她长相如何?”
“喔,先生,黑头发,矮小,肥胖,脸蛋儿笑嘻嘻的。他们一个星期前搬走,上星期二。”
“在他们以前谁住过?”
“嗨,有个单身男人,搞运输的。他还欠我一个星期的房租没付就走了。在他以前是克劳德夫人和她两个孩子,住了四个月;再以前是多伊尔老先生,房租是他儿子付的。他住了六个月。都是一年以前的事了,再往以前我就记不得了。”
他谢了她,慢腾腾地爬回房间。房间死气沉沉。曾为它注入生机的香气已经消失,木犀花香已经离去,代之而来的是发霉家具老朽、陈腐、凝滞的臭气。
希望破灭,他顿觉信心殆尽。他坐在那儿,呆呆地看着咝咝作响的煤气灯的黄光。稍许,他走到床边,把床单撕成长条,然后用刀刃把布条塞进门窗周围的每一条缝隙。一切收拾得严实紧扎以后,他关掉煤气灯,却又把煤气开足,最后感激不尽地躺在床上。
按照惯例,今晚轮到麦克库尔夫人拿罐子去打啤酒。她取酒回来,和珀迪夫人在一个地下幽会场所坐了下来。这是房东们聚会、蛆虫猖厥的地方。
“今晚我把三楼后间租了出去,”珀迪夫人说,杯中的酒泡圆圆的。“房客是个年轻人。两个钟头以前他就上床了。”
“嗬,真有你的,珀迪夫人,”麦克库尔夫人说,羡慕不已。“那种房子你都租得出去,可真是奇迹。那你给他说那件事没有呢?”她说这话时悄声细语,嘎声哑气,充满神秘。
“房间里安起家具嘛,”珀迪夫人用她最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说,“就是为了租出去。我没给他说那事儿,麦克库尔夫人。”
“可不是嘛,我们就是靠出租房子过活。你的生意经没错,夫人。如果知道这个房间里有人自杀,死在床上,谁还来租这个房间呢。”
“当然嘛,我们总得活下去啊,”珀迪夫人说。
“对,夫人,这话不假。一个星期前我才帮你把三楼后间收拾规矩。那姑娘用煤气就把自己给弄死了——她那小脸蛋儿多甜啊,珀迪夫人。”
“可不是嘛,都说她长得俏,”珀迪夫人说,既表示同意又显得很挑剔。“只是她左眼眉毛边的痣长得不好看。再来一杯,麦克库尔夫人。”
⑸ 欧亨利 短篇小说
1、《麦琪的礼物》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创作的短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圣诞节里发生在社会下层的小家庭中的故事。男主人公吉姆是一位薪金仅够维持生活的小职员,女主人公德拉是一位贤惠善良的主妇。
他们的生活贫穷,但吉姆和德拉各自拥有一样极珍贵的宝物。吉姆有祖传的一块金表,德拉有一头美丽的瀑布般的秀发。
为了能在圣诞节送给对方一件礼物,吉姆卖掉了他的金表为德拉买了一套“纯玳瑁做的,边上镶着珠宝”的梳子;
德拉卖掉了自己的长发为吉姆买了一条白金表链。他们都为对方舍弃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而换来的礼物却因此变得毫无作用了。
2、《警察与赞美诗》
《警察与赞美诗》是美国作家欧·亨利的短篇小说。该短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穷困潦倒,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苏比,因为寒冬想去监狱熬过,所以故意犯罪,去饭店吃霸王餐,扰乱治安,偷他人的伞,调戏妇女等,然而这些都没有让他如愿进监狱;
最后,当他在教堂里被赞美诗所感动,想要从新开始,改邪归正的时候,警察却将他送进了监狱。该小说展示了当时美国下层人民无以为生的悲惨命运。
“警察”和“赞美诗”在标题中虽然是形式上对等排列,但作为支配人类生存选择的两股力量是不对等的。在警察与赞美诗的二元对立中,以“警察”为代表的国家政权永远支配着和控制着以“赞美诗为代表的精神力量。
3、《最后一片叶子》
《最后一片叶子》是美国作家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作品。该作品描写一位老画家为患肺炎而奄奄一息的穷学生画最后一片常春藤叶的故事。
琼西在寒冷的十一月患上了严重的肺炎,并且其病情越来越重。作为画家的她,将生命的希望寄托在窗外最后一片藤叶上,以为藤叶落下之时,就是她生命结束之时。
于是,她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念。作为她的朋友苏很伤心,便将琼西的想法告诉了老画家贝尔曼,这个老画家是个脾气火爆,爱取笑人的酒鬼,终日与酒为伴。
画了近四十年的画,一事无成,每天都说要创作出一篇惊世之作,却始终只是空谈。但是他对这两位年青的画家却是照顾有佳。他听到了此事后,便骂了一通,但仍无计可施。
然而令人惊奇的事发生了:尽管屋外的风刮得那样厉害,而锯齿形的叶子边缘已经枯萎发黄,但它仍然长在高高的藤枝上。
琼西看到最后一片叶子仍然挂在树上,叶子经过凛冽的寒风依然可以存留下来, 自己为什么不能?于是又重拾生的信念,顽强地活了下来。
可是故事并不是到此就结束了,真相才刚刚打开:原来是年过六旬的贝尔曼,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为了画上最后一片藤叶,因着凉,染上了肺炎。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终于完成了令人震撼的杰作。

4、《二十年后》
《二十年后》是美国作家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作品。一对在纽约一起长大、情同兄弟的朋友鲍勃和吉米·威尔斯,他们在鲍勃即将启程去西部冒险的时候,约定20年后在同样的时间、地点再次见面。
20年来,他们谁也不曾忘记过这个约定。鲍勃从西部不远万里来赴约,支撑他的是只要对方还记得这次约定,那无论做什么都是值得的。对于鲍勃来说,吉米永远都是最忠实、最令他信任的朋友。
然而,20年后再见面时,等待他们的不是重逢的喜悦,命运却把他们分别放在了法律天平的两端,鲍勃是警方正在通缉的要犯,而吉米却是接到命令努力追捕“狡猾的鲍勃”的警察。
对于吉米来说,究竟是继续保持对挚友的忠诚,还是履行自己作为警察的职责,他最终选择了后者。
该小说通过这两个青年20年后重逢之际所发生的意外变化,反映了美国19世纪后半期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美国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深刻变迁。
5、《红毛酋长的赎金》
《红毛酋长的赎金》,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作品,文章讲述了一个绑架的故事。
“我”与比尔在一个名叫顶峰镇的地方,绑架了这个镇上有名望的居民埃比尼泽多塞特的独子,“我们”原想靠他去敲诈埃比尼泽;
然而“我们”万万没想到,这个孩子捉弄人,一开始,“我们”三个扮印第安人玩,后来这个孩子越来越嚣张,越来越捉弄人,还把其中一个人弄伤了,让比尔差点成了精神崩溃者。
最后“我”把勒索信送到埃比尼泽的家,可后来“我们”却被埃比尼泽给敲诈,实在是因为“我们”无法忍受着个孩子,最后的结果,“我们”把孩子送回去,并且给了他父亲250元。
⑹ 求短篇BL小说、请附带下简介、麻烦各位了、
《采花不成反为累》【妖狐】
一只小狐狸到处做采花贼最后却被伏妖人自己的死对头给H了的可爱小短篇~~
《美人的美与黑客的黑》【网游】
顾漫大神《微微一笑很倾城》同人文,KO与莫扎他。
《老婆,出来看奸情》【网游】
不要脸与二皮脸的对抗,调戏与反调戏滋生的感情。老婆,是叫出来的!以天下三为背景的网游清水文,HE。平凡人的网游故事,正太脸的博士与死皮赖脸的小本科学生的爱情,由嘴上争斗到相伴游戏,最后双双坠入情海 【是年下哦】
《温柔的寂遇》【同人】
(家教同人文)主1859,配6980。
《不疯魔不成活》【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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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响贪欢》【古代架空】
为了好友的幸福冒名顶替进入皇宫,本以为凭自己的容貌绝不会引起关注,打算偷溜时却偶遇一“侍卫”,二人把酒言欢。谁料,那侍卫竟是....
《白黑白之白黑》《白黑白之黑白》【现代】
当黑客遭遇电白,当帮忙已成为习惯。他的结局会是扑倒,还是被扑?
《真心话,大冒险》【现代】
是不是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难以回答。一个人的好,只有最终和他相守相亲的人才会明了。但能确定的是,每个人心目中,深藏在心底最柔软地方的,大抵都是曾经情到深处却终究没得到的那个。
那么,如果晚一步遇见,是不是就只能沦为次品?
那么,要冒多大的风险,才能说出那句真心话?
《俗辣日记》【现代】
不能说他容少铭没出息,毕竟这年头男追女还隔座山,男追男岂不更是隔着N光年?何况岳凌萧还是个直男--不幸的是,认识岳凌萧之前,他容少铭也是个直男,泡男人的经验等于零,揍男人经验倒是不少。
何况容大少爷一向心高气傲,视凡夫俗子篾如也,只有别人围着他转的份儿,能放下身段和草根平民岳凌萧厮混到现在已属奇迹了,要他老老实实地告白,还不如给他一刀痛快。
而且,万一偷鸡不成蚀把米,被岳凌萧当成瘟疫而退避三舍,那就亏大了,还不如就这么不远不近地维持着--憋着一肚子心猿意马,装一脸道貌岸然,对他一个年轻气盛的男子来说,还真是有苦说不出。
.....................................................................................
就这么多了,看得好再联系我吧。
原谅本人手打很累。
⑺ 欧亨利 短篇小说
这个比较短,适合小学生,应该不错。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你听了觉得稀奇,是吗?好吧,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
“那餐馆5年前就被拆除了。”警察接上去说。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20年前的今天晚上,”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孩提时候起,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们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们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这听起来倒挺有意思的。”警察说,“你们分手以后,你就没有收到过你那位朋友的信吗?”
“哦,收到过他的信。有一段时间我们曾相互通信。”那男子 说,“可是一两年之后,我们就失去了联系。你知道,西部是个很大的地方。而我呢,又总是不断地东奔西跑。可我相信,吉米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来这儿和我相会的。他是我最信得过的朋友啦。”
说完,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球的金表。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九点五十七分了。”
他说,“我们上一次是十点整在这儿的餐馆分手的。”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罗!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赠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们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官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 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住了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幄,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我原来根本没有想到你会长这么高的个子。”
“哦,你走了以后,我是长高了一点儿。”
“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O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 说,“你被捕了,鲍勃。芝加哥的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的,于是他们通知我们说,他们想跟你‘聊聊’。好吧,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⑻ 好看的短篇小说(不要连接)
末路繁花。
{回忆的潮汐安静的撤离,只留未裸的沙滩独自荒芜。日生月沉,你转过身来对我诉说那冗长岁月的锈迹。我看不清你的表情,只有风,与你绵长忧伤的声音无尽纠缠。但我知道,那白色喧嚣的潮水在海的深处哽咽,蓄势待发。天阴之前,就会卷土重来,势不可当。}
我是千年的狐媚子,叫做苏念。
母亲痛心疾首的看我变幻成一个绝代风华女子的模样要去寻那个不来之客。
平静流逝的溪水映照着媚惑女子的双眸,妖娆倾盛。母亲轻道,我的孩子,你要知道一去将付出怎么的代价。我的手指停在了挽好的发髻上,眼睛一阵酸痛,努力镇定自己的声音背对着木请说,没有关系,我会照顾好自己。
已是春末。山间大片大片的繁花兀自开的热烈,漫山遍野似一场华盛的火焰。记忆中这山谷一向温情怡人。四季更替,总有令人惊艳的景象延伸蔓延,周而复始。
母亲是家族的首领,她的道行几何,家族中无人能够知晓。我是她最小的女儿。据说是母亲因之一场变故居家迁徙路过这里,在风雪交加的傍晚临盆生下我,于是便从这里安定下来,不再沾染尘事。兄弟姐妹众多,在我很小的时候却暗自排挤,母亲每每总会出面为我解难,因之是她最疼爱的苏念。但我渐渐知晓自己与姐妹们终是不同的,她们总是暗暗私语说苏念有生人的气味,脸上鄙夷的表情像山谷间严冬的寒风,割的我心头猛的疼痛,只好迅疾逃开。从某个开始,我就学会在面对无援的状况下选择自我保护的逃离,这是上天的眷顾还是玩笑。为了那一点残余的自尊,我开始潜心苦炼,要成为家族中最优秀的狐媚子。
每日我站在最高的岩石上迎风眺望,按鲜血般的夕阳滩红染尽整片苍穹。不知为何我竟如此迷恋每日静看这盛大景象的渐次消亡,那是怎样的一种毁灭,令人伤怀。
那日在最后一抹残阳里,我看见了有个男子。
那男子做在对面的山顶上,黑色的衣带随风高高飞扬,银色的头发在风里纠结。我看不清他的模样,但我知道,他是神。只有神明和野兽,才会孤独。
十白。他用意念告诉了我他的名字。我亦无需开口,他便可知晓我的一切。他说苏念,我终于找到你,我要你去世间寻一件东西给我。我定定看他模糊容颜,竟会忽然失神感到他在对我微笑,回神过来想既然他选择了我来做这件事,那么自然有他的道理。于是回应他说要先回去打理一番家事,待些时日自然会来找他。十白的身影腾空升起,黑色的衣袍立刻在风中伸展,猎猎作响。他轻声说,我等你。
我等你。看着十白消失的半空,我反复轻念着这句话。
母亲说的话我自然明了。这是一场注定的劫难,或者只是一个游戏。然而这过程所有的筹码,都会压在我身上,无论成败,亦皆万劫不复。但我已决意。母亲说苏念,你只是只小小的妖狐,你要好自为之。姐妹们只是远远观望,窃窃私语。
我只是只小小的妖狐。看着自己的倒影渐渐模糊在水面上,我不禁轻笑,不错,只是一只妖而已。
再次见到十白,他还是坐在山顶上。不同的是已经没有风来吹乱他的头发和衣带。长长的头发直垂下来,如银色的河流,蜿蜒流淌。他说苏念,你终于来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样子,和我所见过所有神明不同:浅绿色瞳仁。目光流露倾泻的刺骨寒气幻弥出如此强大的气场,使我不禁后退一步。他却笑了,伸手扶住我,削瘦的侧脸在夕阳溢开的血红里浸染,让我一瞬间怀疑自己身处虚浮之中,莫名的温暖缓缓湮没流溢。十白说,我们是合作,你要记得。他那手放开,我的手指却温柔尚存。
鸟群惊起,凌乱飞痕撕裂天空。十白带我离开。
那日,我便忘记了要看那一场消亡落日。
{记忆盛放的花朵倾天盛地的颓败,如你日渐消逝的容颜。盛年不重来,然而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如果倒退一万步,站在那里原地地等待,是不是就可以蒙蔽自己盲目的幸福下去。那些惊惶失措的遇见一场,原来不是路过,本是一场指引。但我们从未知晓过方向。}
几日后十白带我来到繁嚣世间,站在城宇的高处遥指一个女子给我。
苏念,你要记得,她是苏妲己。我仔细顺着十白的手看过去,那女子坐在亭中正抚琴吟歌。眼波流转,倾国倾城。十白说,我要你和她相识并且要设法与之生活在一起。我说,这很容易,十白微笑松开我的手点了点头,然后消失不见。
我是苏念,千年的狐媚子。所以轻而易举。只是当苏妲己已挽住我的手说小念我们是很好的姐妹,我想十白一定会很高兴。不过半年光景,我已事实妲己小姐最为宠信的丫鬟,闺中密友。那妲己果然是非同寻常的女子,她达到纤弱柔美不是其他凡人能触及的,一颦一笑百媚滋生。
小念,我与你来吟诗可好?
小念,门口那乞儿身世可怜,你与我去拿些银两给他。
小念,你记得来与我乔扮出府,我们去郊外踏青。
小念,我有熬参汤给爹娘。留我一碗你来喝。
小念......
妲己的确是让人心生怜爱的女子。我亦开始视她同姐妹。自小缺失手足之情的苏念,开始学会来照料关爱他人,并且成依赖。或许应该感谢十白,若不是他,我永远不会知道世界上除了母亲,还可以与另外一个女子牵挂与被牵挂。这亦是妲己给予的恩情,我知晓自己定当回报。
看身边妲己已熟睡,审视她甜美容颜,心生暖意。
妲己。有苏念在,没有人能够伤害你。
十白偶尔出现,与我谈及一些生活的近况。我暗自思量他每一句话语,希望能够看出一些事端,然而十白总是打断道:“不必多想,我说你做,就好。”冰冷僵硬声音不大却字字掷地有声。十白懂得通透令我有时甚不甘心,他面对我的追问,总是把头转古去,不再讲话。
盲掉的路途上,我从不知晓那等待自己的尽头是否只是一片茫白。
又是春末夏至,与妲己在郊外散步,此时的妲己已出落的更为美丽,已陆续有人到苏府提亲。但似乎她并无兴致见那些无聊的媒人。只是在我的耳边细语,说她要嫁的人,是朝歌里的王。
小念。你可知我们的忘是这样的威严呢。妲己脸上的飞霞,宛如含蕾待放的桃花。
小念......算了,也许年不会明白。
我浅笑。能够想象几年前那场皇宫华世盛宴,年轻的王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然而他是怎样挽住了她的手,她又是怎样轻易红了脸颊。
无论如何,我只希望苏念所爱的女子能够幸福。
十白有几些时日没有来找过我,用意念唤他亦是得不到回音。天生的敏感预示我似有重大的事情发生,然而的确一再的模糊不清,让人心神不安。然而时日无多,圣旨已如期而至,妲己已如宫封妃。苏府上下张灯结彩,简直比过节还要喜庆。妲己坐在镜前慢慢梳理长发。我则帮她打理胭脂香粉。这个令人怜爱的小女子,此刻有多么幸福呢。看她微微发红的脸和那双紧张迷离的眸子。我不由得轻笑:小姐真是最漂亮的新娘呢。妲己抬手轻拉住我的衣袖,娇嗔的央求:小念,你定要与我一同入宫,我不要孤身一人。
我转身拥住她,本想婉言拒绝,却看见了窗外的影子。十白。是,的却是他。十白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我会意。他告诉我需随妲己入宫。
{嫁衣。红色。毒药。白色。我千年漫长孤寂的打坐。不过你拈花一笑的瞬间流光。只是我们背对背。只肯相信遥不可及的轮回流转。你不知道我,我更不能看见你。于是时间无情的在我们之间空隙之中来回穿梭。任再怎么呼喊也不能有回音。这间空屋子。}
马车行进的很慢,威严漫长的仗队。外面人声嘈杂,妲己盛装坐在马车里。她要嫁给她的王了。然而我只是一只妖狐,路途之中不顾一切的盲掉。十白的话一直在我耳边萦绕,他说,杀死她,我要你变成妲己的摸样嫁入宫中帮我寻找所要的东西。
杀死她。她。苏妲己。
妲己,有苏念在,没有人能够伤害你。
我的心陡然似有万箭穿透,妲己甜美的微笑一再浮现。
驿站里我平静的擦干血渍,穿上妲己的华裳。新的苏妲己依旧倾国倾城。十白走过来说不错不错,你表现的很出色。我浅笑,却已泪流满面。十白拉住我的手指说苏念,你要记得,谁都没有错。我抬头看见他眼中顷刻涌出连绵不绝的哀伤。
十白。若这世间有任何宝物可以令这哀伤消失不见,那么苏念粉身碎骨亦是定为你寻到。
终于进入了朝歌。我探出头可依稀看见气势恢弘的宫殿。王,妲己的王正等着他心爱的女子来与自己携手同老。而我,一只小小的妖狐便轻易颠覆了一切真相。金碧辉煌的大殿之中,我抬头看见纣王年轻的面容。妲己果然是如此聪慧的女子,这般漂亮干净的男子人间又有几个,他饱满深情的目光像海水一样淹没我。我轻轻颔首微笑,却心如刀绞。
我问十白为何要这样残忍。他突然冷冷看我,顿时寒风彻骨:你没有退路。苏念你要记住,这一切皆是定劫。我的心就在那一瞬间喀嚓喀嚓僵硬的如同顽石。没有眼泪。
后宫从此日夜笙歌,霓裳轻舞。十白说,要我对待纣王形影不离。我无条件履行他下达的所有命令。每日对纣王强颜欢笑,百媚娇声。纣王不辞辛苦的照顾宠信他的妲己。可是王,你可知每日在眼前娇声媚笑的是那谋害你心爱女子的狐媚子苏念,你可知这酒池肉林炮烙之刑一样使我痛若熬煎。然而这一切,都是因这只不自量力的妖爱上了高高在上的神明。
梦中苏妲己对我嘤嘤哭泣,她满身鲜血如同那件华美的嫁衣。苏念,你这个妖女,为何要恩将仇报,这般对待于我。
妲己,不是的。对不起,我本无恶意。求你,求你原谅小念。
纣王终是无心理会朝政,老臣们拼死联名上奏要除掉苏妲己,这祸国殃民的妖女。王顿时拍案而起,他怎能忍受别人污蔑他的妲己是妖女。十白的眼睛立刻浮现在我眼前,于是我徉装眩晕,几日的迷钝之中我清楚的听见王气急败坏的训斥束手无策的御医,说只要妲己娘娘醒过来可以不惜代价。苍白的苏妲己气若游丝的要求王处死那等乱臣。王命如山。那几位老者临刑时候眼睛赤红仿佛燃烧的火焰,他们嘶喊:苏妲己,你这个妖女。
妲己不是妖女。她已经死了。
十白再次来寻我。甩开他的手我冰冷的泪水不住的流下来,而他亦只是淡然一笑。说道:你是只与众不同的妖,苏念。但不要破坏游戏规则,若你足够聪明,最好顺理成章的走下去。
我亦已知晓,他要寻来的物什便是待一切了解之后自身的功德圆满。
长久。我无语。
{一招已错,全盘皆输。从不知晓这潮汐的归期我却一再固执的等待。你早年告之天下海的干枯,惟独忘记告诉我这端本是徒劳。几宗罪过历尽洪荒仍不可被原谅:那是用你的坚持,去填补我的无知。}
国内战争愈加频繁。
王说他要找来最为忠诚的臣子来商议战事。我知晓这朝歌里最为耿直忠诚是那皇叔比干。因之有颗七窍玲珑心,种种传言我早已耳闻,今日可见真实面目,我不禁暗自期待。
然而那比干缓缓抬头微笑,我惊讶到浑身颤抖。
浅绿色瞳仁。银色长发。十白,他竟是朝歌里的皇叔比干。但却不见往日凛厉目光,这比干的双瞳深邃温和如同流深的河水,悄无声息却缠绕丰盈。可是他说,王欲平民愤,首需除掉妲己娘娘。眼神无比坚定,一字一声,沉稳干净。即而群臣齐声:求大王除掉祸根。
我的心顿时支离破碎,转过脸去看见王的表情一刹那变的僵白。十白的最后一招棋,利落干净,似已成定局。
曾经。
他的黑色长袍在风中飘扬,对我轻语:我等你。
他拉住我的手指飞腾一路,为我抵挡风和烈日的宽大长袍。
他目光寒凛的告诉我:我们只是彼此合作。我的手指留下他的余温。
他与我站在楼宇之上,谣指苏妲己的时候,风微微吹乱的头发。
他看见我泪流不止,温柔哀伤的告诉我谁也没有错。
... ...
而现在,他要借别人的手来除掉我。
苏念。苏念。你可看清自己是在哪一位置。十白本已消失,他从一开始,就无心与我牵扯,是我自甘堕落至此。突然记起母亲的容颜,她无限心疼的说苏念,我的孩子,你只是只小小的妖狐,要好自为之。
王最终没有杀我。他沉着的说妲己只是我纣王子辛的女人,她并无过错。顷刻之间我泪如雨下,妲己,若是你知晓这一切,会不会为你的王感到幸福。而这一切对于我,皆是莫大的讽刺如芒在背。
十白。既然你不肯浪费心志在我这里。那么,我自己来索取。
我对王说起自己的胸口疼痛难忍。王果然惊慌询问良方。我对他讲了比干皇叔的那七窍玲珑心。我只是想占有他的心,而已。十白无奈的从命,但我知这于他,不会伤及半毫。
这情节本就是你的,我是如此甘愿的追随你,不愿离开不愿被遗弃。一直想要抚平眉间的愁云。可是你是这般残忍无情,要彻底关我在这无尽劫难里。
我含泪吃下那颗心,全身冰冷。
{渐次剥落的记忆日益突兀出嶙峋印记。我看见你手指上那枚陌生戒指折射出点点月光。因为听见远方天际的浅吟低唱,你终于再次点燃灯火。而我,只知道。又是一年春华去。}
劫难终究是定数。姬昌的箭射倒了最后一名卫士。纣王拉着我的手走向鹿台。冲天的火光一如多年之前我所迷恋的夕阳,这将是怎样的消亡。
王在火光里平静的牵起我的手指,说妲己,你是我这一生最为深爱的女子,我们将生生世世在一起。我浅浅一笑想说出真相,但他已听不见。我抬头,看见被大火映红的天。想起山谷中春末开放的几近溃烂的花朵,但一切早已太远以致无力回天。我没有逃离,十白说这是上天的一场游戏,然而无人能够驾驭。
母亲出现。对我轻声叹息。我的孩子,你这是何必。原来我苏念的生父亦是人间男子。而当年母亲终于理智撤离,斩断情丝举家迁徙。为我取名苏念。
苏念。念念不忘。
妖终究只是妖而已。即这世间有万种风情,于我亦是千亿光年的距离,更哪堪我所希冀的,是那高不可及的神明十白。我告诉母亲先回去,独身走向那熊熊火海深处。已是末路。我本应该承担所有罪孽。
元神渐灭。一瞬之间绚烂仿佛繁花。
又是一年春华去。
{完}
【祭红颜】鱼恋...
一:
午夜的星辰清朗如玉,我从浣纱湖面冉冉升空,向我的宿命奔去,身后,母妃轻轻低喃:“切记啊,我亲爱的孩儿,未来有无数劫数要渡,只千万别沾爱情,那可是断肠之物啊!”
不肯回头,担心会让她发现眼角有莹光闪烁:“母亲,您回去吧,我会渡过一切劫数,安然回到你身边的。”
寒坐在最高的树枝上,神色冷漠。
我说:“我走了。”
他点了点头,注视我的眼神没有一丝不舍:“切记,爱乃断肠毒药。”
心微微疼痛,转过身时,有泪凉凉地滑过脸颊。如破晓的辰光,狠狠在心际划下裂痕。伤叹:怎会还有爱情,这生生世世,早已为你耗尽……
二:
娘说:她生下我时,曾看见床边有一名极美的女子对她微笑。
娘说:那女子应是水中仙子,因为娘看见她的脚,她没有脚,她的下身是一尾光彩夺目的鱼尾,像被五彩缤纷的宝石所装饰。
娘不肯置信地怔怔望着她,腹部突然一阵剧烈地疼痛,几乎让她晕了过去。接着,我便出世了。娘挣扎着睁开眼,却发现,只眨眼的工夫,那女子便不见了。
娘若有所思地看着我:“也许,你是哪仙子转世?”
我低低轻笑,神情平和,不露一丝破绽:"娘,看你,又在故思乱想了。"
娘疑惑地陪着笑,摇了摇头:“是我想太多了,想太多了…………”
我只需在这人世耗上二十五年,便可重回我的“深水宫”,可我抬头看向天空斑驳的云彩:寒,在哪朵云彩后可以找回我们曾经的无忧与快乐?若爱对神而言是错的,我只祈求给我一辈子的时间,让我们可以相伴相随,过着普通凡人的生活。可是寒,若要一生面对你的冷漠,于我而言,成仙成佛,又有何意义?
三:
时光在指间流逝,我看着娘的神色日渐慌乱。镜中的女子越见绝美风情。上天独宠,生世赐我相似丽颜,娘如同再见当日鱼尾人身的女子,怎能不惊惶疑惑?
终有一日,娘突然倒下了,她紧紧捉住我的手:“孩子,娘不管你倒底是谁,娘只知道你是娘唯一的女儿。一切都是命,娘懂,我只是担心,担心你的命运。”
我淡淡地笑:“娘,来世,上天会补偿你一世荣华,您--安心去吧!”
浑浊的泪缓缓滑过她被岁月侵蚀了的脸:“孩子,你还不懂。”她顿了顿,又突然欣慰地笑:“你这样倒也好,若能一直淡薄,一生,也不必受情所绊,倒可安然渡世了。”
娘猜透了太多天机,折寿,是必然的。
可我看着娘死前悲伤的神色,一时间,无所适从。僵硬地站得笔直,心底空荡荡的,只是冷,没有疼痛。
四:
他冲我微笑,四月天里,艳光普照。
我不肯置信地抚摸着这张脸,这脸的主人我深爱了千百年,低低呓语:“寒!”
他温柔地看着我,他说:“我不是寒。”
“可你,竟如此像他。”
他笑:“那好,就让我做你的他。”
我义无反顾地沉沦,中毒已深,那有遗忘的可能。
可前生今生早已注定了相同的剧情,寒,你定会负我。
一日,范愁眉深锁地看着我,神色悲伤如落日苍琼。
转身时,不由地伤叹,为身不由己的宿命轮回:“范郎,若想我为你解忧,就该说出你的决定来让我选取择。”
他挣扎着甩甩头:“王已想好了复国之策,西施,请你助我。”
心如针刺般细碎地疼:“如何相助?”
五:
我身着五彩华衣,柔顺地走向他,缓缓跪拜:“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我看见他冰冷的眸子里泛着惊喜的光,心底暗暗冷笑:枉为一国明君,也逃不过美人展颜一笑倾国倾城
六:
“鱼儿,你在想什么?”不解地转身看向他,自第一日相见时起,他便一直呼我“鱼儿”,他虽贵为天子,却终是凡人,不可能会看透我的真身。可偏偏他固执地坚持着如此唤我,像个任性的孩子。
起身,道了个万福:“谢王关爱,民女只是有些想家罢了。”
他得意地笑,像一个得了糖果的孩童,拉着我的手,他难掩兴奋地冲我笑:“鱼儿,你跟我来。”
我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的风景,细致的江南小院,还有那伴了我几世的河流,不由地,微红了眼。
他惊惶失措地搂着我:“别哭喔,我只是想给你惊喜,我我………………”
噗哧一笑,忍俊不禁地看着他无助的样子。
他却傻了,呆了半晌,才愣愣地冒出一句:“鱼儿,你好美。”
微微怔然,敛了笑意:“谢王的恩宠,只是这些,民女愧不敢当。”
他无奈地看着我:“鱼儿,告诉我。我该拿你怎么办?告诉我,怎样才能换你一生无忧欢笑?”
落寞地低下头,有泪湿湿地润了双眼:为何,说这话的,不是寒,也不是范?为何,想给我幸福的,竟不是我深爱的人?
“你哭了?”他不舍地叹息。
“没有。”含笑,眼角潮湿,“是太感动了。”
七:
时光一日日地逝去,心绞痛的病也越加严重了,终有一日,痛晕了过去,醒来后,我看见夫差悲伤的脸。
御医如影随形地候着,他紧握着我的手:“鱼儿,请不要离开我,请不要…………”
我看着他泛红的眼眶,微微地笑:“王,生死由命,请别为我伤心。”
他灰败了俊逸的容颜,闪烁如星子般的眼眸熄灭了光彩。谴退了身边的下人,他看着窗处明媚的风光:“鱼儿,记得吗,三年前相见时,你对我微笑,恍如隔世啊。曾经的梦中,常有一个女子,人身鱼尾,游弋在浩翰的海上,偶尔回过头来,对我微笑。”
他伸手抚摸着我的脸:“鱼儿,你有着与她相似的容颜,可为何,就是不能对我微笑?你恨我是吧?你怎么可以恨我?我是如此地爱你啊!”
“王。”温驯地笑,“你多心了。”
“鱼儿,西施,或者,我该唤你夷光。”他愤怒地紧握着我的肩,“我用我的生命来爱你,为何?你却一直无动于衷?范尧当真有如此好?竟然让你为他死心如斯?”
他看着我因他过重的力道而微微皱了眉头,绝望地悲泣,轻轻搂着我:“鱼儿,你告诉我,你要的是什么?你告诉我?告诉我啊!”
冷漠地盯着他惨淡的脸,我神秘地笑:“王,有一个方法,不知你是否愿意?”
“无论什么,我都答应你”
“如果 ̄是要你付出失去王位的代价呢?”
他走了,我看着他寂寥的身影,微微冷笑:“美人多娇,却怎敌得过江山权势。”
八:
半月后,勾践叛乱,边境防不胜防,范领着大军,一路捷报,短短几月,便接连攻下六个城池,朝野上下,人心惶惶,倒是夫差,整日饮酒作乐,仿若身处太平盛世。
只是他也不曾再出现过在这个精心为我打造的细致宫殿,我更乐得轻闲,整日对着湖底的鱼儿弹琴赋诗,数着日子,待与范郎相逢的时刻。
九:
月初的夜里,我看着如水的月儿,温柔地笑:“你来了。”
寒冷漠地看着我:“你已只有一月的寿命,若及早回头,放弃这无用的情爱,你便还是西海的三公主,我的未婚妻,若再如此执迷不悟,天规无情啊!”
我媚惑地笑,伸手抚弄着他寒冰似的容颜:“那你呢?会爱我吗?”
他不耐地看着我,像在看一个小丑拙劣的表演:“西索,别再胡闹了,我会娶你,这是身为东海王子的身不由己,我们之间若想谈爱情,太奢侈了。”
我疯狂地笑:“你走!你走!哈哈哈哈,滚 ̄ ̄ ̄ ̄ ̄不要让我再见到你,那怕是堕入地府,生世沦为凡人,我也不要再见到你。你滚 ̄ ̄ ̄ ̄ ̄ ̄ ̄ ̄ ̄ ̄ ̄”
十:
夫差死了,在那个给了他所有权势的辉煌宫殿,他高举着随身的偑剑,狠狠刺进自己的心脏。
“王……………………”
他冲我欢笑:“鱼儿,你要的,我全给你。请你记得,好好幸福。”
不敢置信地看着他,泪沉重的滑落:“不值得啊,真的不值得。”
他冰凉的指尖轻轻为我拭去泪滴:“傻鱼儿,我的傻鱼儿……”
这成了夫差在我记忆中最后的印记,周围的环境像断续的黑白片段。夫差死了,用生命成全了我。
勾践胜了,我的范郎胜了。
可我看着他们得意忘形的脸,一时间,只觉得麻木。
权势呵,折了多少英雄腰啊!
十一:
月凉如水,失去故主的园林风情寂寥。
范自身后搂着我:“夷光,在想什么?”
恍惚间,仿佛夫差柔柔的呼唤。回过头,怔怔地看着眼前这张熟悉的脸,明明是深爱多年的人儿呵,忽然间,竟如此陌生。
而夫差,我的王,为何?我会如此悲伤?
“范,我想一个人静一静,夜深了,你还是先休息吧!”
“夷光,还在怨我吗?”
轻摇了摇头:“别傻了,一切都是命啊。”
“可为什么?我看不到你眼中有一丝丝因重逢的快乐?”
“因为……”抬头,看着他深情依旧的脸,一时,也只是心灰,“我不懂,夫差付出了生命也要保护的,是什么?是爱吗?他竟也如此地傻呵。”
范狠狠地摇晃着我:“夷光,夫差死了,他和他那富丽堂皇的宫殿,一起毁灭成了灰。而你是我的,一直便只是我的,从此我们一起:共享富贵。”
幽幽地叹息,不舍地抚上他疲倦的脸:“富贵只是过眼云烟,你为何,还是看不透啊?”
他固执地转过身去:“夷儿,你好好休息,明天,便随我一同回去。”
十二:
范走了,我看着他孤绝地将背脊挺得笔直,心口似被人紧揪着般痛楚难当,一口腥甜的血气涌出,喷在洁白的纱裙上,像一朵初初绽放的艳丽玫瑰,我颠狂地笑,这一场华丽的演出,终将落幕。
鼎盛的宫殿在烈火中熊熊燃烧,浴火的凤凰轰然倒塌,沦为废墟。
“夷光,别看了,我们回家吧。”
“家?”我斜着头无辜地笑,“我还有家?”
范不舍地叹息:“夷儿,别这样。”
轻笑,温顺地跟随他踏上返程的船:“好,回家!”
十三:
五月的风轻抚过脸颊,我悠然站在船尖上,快乐地跳着舞。
范焦急地唤:“夷儿,小心,那里危险。”
我回过头,无忧地笑:“范,我们生生世世都是无缘的人儿,我已明白,你与寒,都不是我命定的人。”
范惊异地看着我:“夷光,你可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海面上海鸟飞翔:“范,曾经我深爱着你,如今,我已不再爱你了。”转头看赂他,笑容潮湿,“多可惜,范,我以为你是爱我的,可夫差教会了我太多的东西。原来爱一个人,是付出生命也不会舍得她受到半点伤害。范,不管前世今生,不管你是寒还是范,你都不爱我,可我却一直陷在自己织的梦里,不愿醒来。范,我不爱你了,多好笑,到最后,我还是一个人,可到最后,我谁都不爱了。我看着夫差将剑狠狠刺进自己的心脏,只是心灰,为自己最后还是伤了这个唯一爱我的人。爱了我前世今生的人。”
尾曲:
心惨烈地疼痛,闭上眼,我看见了孟婆端着一杯黄汤慈祥的笑。
我纵身跳入滚滚河流,耳边传来范绝望的呼喊.在堕入黑暗前,我看见了母后、寒、娘、范,他们伤心地看着我,缓缓地挥了挥手,最后,我看见了夫差,他从容地端过孟婆递过他的那杯孟婆茶,他转过头来,对我微笑,他说:“鱼儿,再见。”
身不由己地重重堕入黑暗里,我看见我的心破了,碎片一点一滴自我的身体脱离。我听见我在说:“再见了啊………………永不再见了……………………”
⑼ 短篇小说|少女的鸡柳
我在上小学的时候,学校门口有一个卖炸鸡柳的中年男人。瘦高的个儿,推着一辆半旧的三轮车,每天我们放学时,他就已经早早的等候在学校门口,把刚炸出锅的酥脆的鸡柳摆放好,任那香味随风四溢,馋得一大帮孩子们争先恐后地跑来买。
那时我每天放学路过他的三轮车前,都会馋那酥脆爽口的鸡柳。可是在那时,鸡柳对于三四年级的小学生来讲,算是一种高级零食,两三块钱一袋的鸡柳,只有那么一丁点儿,还没尝到味儿呢就没了。要想吃个过瘾,至少要买五块钱一袋儿的。所以在那时,能吃得起五块钱一袋儿的鸡柳的孩子,就是一个标准的小土豪,大家都会觉得这孩子家里真有钱。大家也都乐意和这样的孩子交朋友,即使人家不请客,至少也可以蹭几口酥脆香辣的鸡柳吃。
记得那时候我们班里有一个叫沈红丹的女生,胖胖的,好像也挺有钱的,因为我好几次在买鸡柳时看到她,她都是要四五块钱一袋儿的鸡柳。在三轮车前见的次数多了,我们渐渐混熟了。后来发现我们回家还顺路,自此就结伴一起回家了。
有一次我们一起买完鸡柳,吃着回家,她突然发出感叹说:“这鸡柳真好吃啊,我怎么都吃不够。”
“是啊,太好吃了,我也吃不够。”我表示赞同。
“你每次就买那一丁点儿,能吃得够才怪呢!我买五块钱的都吃不够。”她看着我手里少的可怜的鸡柳,大声说。
“我要是有钱我能不多买点儿吗?”我立即反驳,突然感觉自己好穷好可怜。
“那你为啥不问你妈多要点零花钱呢?”
听到她这么发问,我感觉她真奇怪,试探性的问她:“难道你问你妈要多少钱,你妈就给你多少钱?”
“是啊,不给我我就闹。我就割腕!”她颇为骄傲的晃了晃胳膊说。
“啥?!”我大大吃了一惊,有些惊恐地问她,“你割腕?”
“对啊,吓唬我妈,这样她就给我钱了。”她得意洋洋的说,并且劝我也试试这个办法。
我是万万不敢有这种念头的。也就是在这一瞬间,我认为她是一个和我、和我所认识的所有小伙伴都不一样的人。且不说小学生都不会有这么叛逆又大胆的想法,即便真照做了,有谁不会既得不到零花钱,还会被家长胖揍一顿。我也突然很好奇她的妈妈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你妈妈是干什么工作的啊?”我忍不住问她。
可是过了好久,她都只是支支吾吾不肯正面回答。她这种反应使我更加好奇了,忍不住问她:“怎么啦,这有什么不能说的啊?”
“我妈妈不识字,她什么工作也没有,就是家庭主妇。”她终于肯回答我了,似乎有点儿难为情。
“那你爸爸应该很能赚钱喽!”我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她却也不回答,只是大口大口的吃她的鸡柳。见状,我虽有一肚子的疑问,却也不好意思再问,只当她默认了。
以后还是像往常一样,我们一起结伴买鸡柳,一起吃着回家。她依旧是每天买五块钱的鸡柳,直到有一天。
那是四月一个阳光明媚的天气,春风和煦,小鸟叽叽喳喳的歌唱,悦耳的下课铃声响起时,我感到比往常更加愉快。我快速收拾好书包,扭头对坐在后面的沈红丹喊:“快点快点,我好饿!”可是她却没有像往常一样欢快的应和,而是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像被抽走了灵魂。
我感到不解,走到她面前,看到她一脸郁闷的神情。我从来没见过她这副表情。“怎么了,这么不开心?”我轻声询问她。
她抬起眼神情恹恹的说了一句:“我爸今天来接我回家。”
“你爸来接你啊”我点了点头,随即更加一头雾水,“你爸来接你你不应该开心吗?”
“你先走吧,我今天不能和你一起回家了!”她没有回答,反而有点暴躁的让我先走。
“走就走,发什么神经!”我在心里愤愤地想。我从小就是一个不爱看别人使脸色的人。于是我怀着一腔不满快步走了出去。
本来愉快的心情也变得糟糕起来,还好鸡柳的香味及时地飘了过来,我的坏心情顿时就消散了,一蹦一跳的跑去买香喷喷的鸡柳。
买鸡柳的人排成了一条长龙,为了美味,等再久都很值得,我自觉地站到了长龙尾。漫漫等待中,我东瞅西望,百无聊赖。
“老兄,给我来二十块钱的鸡柳!”突然一个浑厚的声音在空中炸开,大伙儿不约而同地扭过头,我也一样。我看到一个四五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面色黝黑,一身满是灰尘的深蓝色工作服,蓬草一样乱糟糟的头发半黑半白,看上去一副饱经风霜的模样。他也不排队,径直走到卖鸡柳的中年男人跟前,从上衣兜里掏出一沓皱皱巴巴的钞票,然后抽出一张二十面值的放到中年男人的钱罐里。
排队卖鸡柳的都是一些小学生,对于这位插队的大叔不仅没有怨言,反而羡慕起他的孩子来,毕竟谁也没有吃过二十块钱袋儿的鸡柳。
我目睹着这位大叔买完鸡柳,离开三轮车摊,又上了另一辆更大一些的三轮汽车。那应该是一辆回收旧家具的三轮汽车,我看到车上载满了破旧的木椅木桌等家具。那位大叔打开前车门,坐了上去,车很破,没有车窗。大叔将三轮汽车调转了头。
我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坐在三轮汽车汽车副驾驶座,正大口吃着鸡柳。“沈红丹!”我忍不住大声叫了起来。距离挺近,我看到沈红丹明显怔了一下,然后一脸慌张的朝我这边看来。我赶紧向她招招手打招呼,全然忘记了几分钟前还在生她的气。不记仇或许是我最大的优点。
我看到她对我笑了笑,可是我却说不出那是怎样一种笑,比哭还难看,很勉强……
那天下午来学校上课,我一进教室就被沈红丹拉住了手,她一下子把我拉到教室外面,神经兮兮的。
“咋了?”我被她搞的摸不着头脑。
“这个给你。”她从兜里掏出一块新买的大白熊橡皮,塞到我手心里。
“不是,你无缘无故送我东西干嘛?”
“你能不能……”她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抄作业?”我唯一能想到的她有求于我的事,就是她作业没写怕被老师抓住挨训想求救于我。
“不是,你能不能”她脸颊开始泛红,“你能不能不要告诉别人我爸爸是收废品的?”语气里竟然有一丝哀求的意味。
“就这啊,我为什么要告诉别人,我以为什么事儿呢,你看你搞这么神秘!”我差点对她翻了个白眼,觉得她神经病一样,把橡皮还给她:“没事儿你送我橡皮干什么,你自己用吧。”
那天下午放学我们一起结伴回家,说好了都不买鸡柳,买辣条。提起辣条馋的我们加快了脚步飞奔出校园,直奔小卖铺。
到小卖铺需要穿过一条马路,放学时间来接学生的家长很多,我们在过马路时就被人潮冲散了。
“沈红丹!沈红丹!”穿过马路找不到她人,我不得不对着人群大喊她的名字。
“红丹!”我模模糊糊听到有也人也在喊沈红丹的名字,声音听起来有一种熟悉的感觉。我一开始怀疑自己听错了,又叫了一声沈红丹,紧接着另一个“沈红丹”也响起来,我确定这应该沈红丹的爸爸的声音了。
我循声向沈父那边走,被迎面而来的一个人撞了一下,“啊”我吓的叫出了声。
“是我是我。”是沈红丹的声音。
我松了一口气,赶紧对她说:“我刚才听到你爸在叫你。”
“我爸?”她眉毛一皱,“不是吧,我已经给我爸说了叫他不要再来接我了。”
“你听错了吧。”她拉起我的手就走。
“红丹!”又一遍,很响亮的声音,我听的真真切切。我感受到沈红丹拉着我的手动了一下,我确定这么大的声音她不可能听不到,可是她却完全没有停下来回头去找她爸爸的意思。
“你爸叫你呢。”我停下来,甩开她的手。我一脸迷茫的看着她,想不明白她为何这么做。
她还是倔强的不愿意回应父亲的呼唤,就在那傻站着,还好很快沈父发现了她走了过来。
“叔叔好。”我礼貌地问好。
沈父还穿着中午来时的那身衣服,只是比中午更脏了。他朝我点点头,紧接着对女儿说:“找你半天了,车在那边,和你同学一块坐车走吧。”
“你怎么来了?我不是说了不要来接我!”沈红丹好像很生气,向父亲埋怨。
“你走路能有我开车快吗,今天东西很多收拾,赶紧回家给我搭把手。”沈父自顾自地一面说一面走,不理会女儿的埋怨。
我想吃着辣条自己走着回家,就对沈父说:“你们先走吧,我不坐车了,谢谢叔叔。”
正说着,我看见班长正坐在一辆雪白锃亮的轿车里,从半开的车窗里伸出一只手对我们打招呼。
“爸,你走吧,我们跑着回家!”沈红丹突然大喊了一声,拽着我就跑。
我听到沈父在后面喊。但是我此刻大脑处于晕机状态,而且被沈红丹拽着根本停不下来。
终于听不到沈父的喊声了,沈红丹才停了下来。
“你跑啥啊!”我生气地甩开她拽着我的有力的臂膀。
“我就是不想在学校门口坐那破三轮!”她也很生气地大吼。
那一瞬间我好像明白了什么。我突然想起语文课堂上语文老师讲的自尊与虚伪。
“如果你爸开的是班长家那样的车,你愿不愿意坐?”我问她。
“当然愿意,那我一定天天让我爸来接我!”她脱口而出。
我忍不住冷笑了两声,看着她的眼睛说:“你知不知道你这是什么行为?”
“我怎么了!”她摆出一副要和我吵架的姿态。
“你走吧!”我决心再也不和她一起回家,往相反的方向快步走去。我看到前边有一家卖烟酒副食的超市,就走了进去。
买了一包猪宝贝辣条,我一边吃一边走,香辣的辣条味道使我暂时忘记了眼前的不愉快。
后来我和沈红丹的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许多次放学时候我见到沈父开着破旧的三轮汽车从学校旁边路过,他大声喊着沈红丹的名字,却从来被女儿当作听不到的样子。
有一节语文课学了林肯,林肯做了美国总统以后,依旧敢在一群出身高贵的参议员面前说自己的父亲是一名修鞋匠,语气里满是骄傲。那节课我一直在偷偷观察沈红丹的反应,我看到一节课她的脸红一阵白一阵。
“无论我们的父母是什么职位,他们都是最伟大的,我们都不能嫌弃我们的父母,我相信我们班的同学都不会这样!”我记得语文老师在课堂总结这样说道。
我觉得经过这节课以后,她对父亲的态度会有所改善,虽然她的父亲是一个收废品的,但是他会舍得掏出可能是他劳碌一天挣来的钱给女儿买鸡柳吃。他的父亲很疼爱他,用一名收废品的父亲的方式。
紧接着期末考试如期而至,大家都陷入紧张的备考状态,希望期末考出个好成绩。我爸爸说了,如果我期末能够考到班级前三名,就带我去德克士吃炸鸡汉堡,这可比鸡柳更能诱惑人。我学习的劲头儿一下子就足了起来。
期末考试那天,我信心满满的坐在考场上,等待着监考老师发卷。等待中随意张望了几眼坐在周围的同学们,我发现沈红丹的位置是空的。
“生病了吗,怎么还没来?”我心里一团疑云。不过很快试卷就发了下来,我也暂时不去想这些。
可是直到考试结束,沈红丹都没有出现。
再见沈红丹是在暑假快要结束的时候。
眼看着新学期即将来临,我开始准备新学期的学习用品,粗略算了一下,我至少要买六本新的笔记本,还有新的书皮、书夹、中性水笔以及新文具袋。和妈妈商量好了以后,我便带着钱去学校附近的文具店买这些东西。
刚下过雨,空气清新,风也清凉,吹到人身上很舒服凉爽。我的心情也很愉悦。我在心里盘算着∶妈妈给了我三十块钱,买完我所需要的文具,还会剩下几块钱的零余,听说卖鸡柳的叔叔这几天也开始出摊了,说不准这次我还能吃一顿五块钱的鸡柳!
等我买完所有文具,兜里还剩下七块钱,比我想象的还多两块,我实在是开心极了。更开心的是,我好像还看到了卖鸡柳的摊子。
远远望去,就看到“香辣鸡柳”四个大字,错不了错不了!我赶紧提着一兜文具用品跑了过去。
然而走近一看,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卖鸡柳的人,居然是沈红丹父女俩。
沈红丹显然看到我了,她脸颊红红的,冲我笑了笑。
我顿时感到手足无措,想扭头走开,又感到不妥,想走上前打招呼,又开不了口,左右为难,只好像傻子一样愣在那儿不动了。
“你愣着干嘛,来来来,尝尝我爸炸的鸡柳!”沈红丹倒是显得落落大方,走过来拉我的手。
“你……你,你怎么”我说话也不利索了,转眼看到沈父正对着我微笑,我赶紧喊了声,“叔叔好!”
“丹丹你先陪妮妮玩儿,我给你们炸鸡柳吃!”沈父慈爱的说。
“好咧!”沈红丹一脸愉快的应答。
我有一肚子的疑问,为什么她期末考试没来?为什么她和父亲卖起了鸡柳?为什么她变得跟以前不一样了……
显然,沈红丹看出了我眼神里的疑惑,她开始和我讲述她最近的故事。
原来期末考试那一阵儿,沈父开车收破旧家具时,半路上有一具沙发不慎从车上掉了下来,恰巧后面一位开轿车的路人不幸撞到了掉下来的沙发上,发生了事故。还好那位车主伤的不是很重,但是这也足以让沈父赔尽了家产,这事儿才得以平息。后来,落魄的沈父每日四处寻找新的工作,但是因为不识字,找不到体面工作。直到一天偶遇了原来卖鸡柳的那位叔叔,得知他即将跟从儿子离开这座小城,便产生了接替他卖鸡柳的想法。那位卖鸡柳的叔叔也是一个热心肠的人,他听了沈父的遭遇后深表同情,硬是手把手地教会了沈父如何干这一行当,还把他卖鸡柳的那一套家伙送给了沈父。沈父学会了这项技能后,就想趁着快开学的这几天,先来学校门口出摊试试手,沈红丹也跟着来帮忙了。
“我想明白了,无论我爸爸是收废品还是卖鸡柳,都不丢人,都是在靠自己的双手劳动。”最后,沈红丹眼眶红红的说。
“是的,不丢人。”我一把抱住她,眼睛也湿润了。
……
我如愿以偿的吃到了五块钱一袋儿的鸡柳。沈父炸的鸡柳一点儿也不比原来的那位叔叔差,味道鲜美极了。
我兜里的七块钱一分也没少。
新学期很快到来了。每天放学后,都会有一群小学生争先恐后地朝着沈父的鸡柳摊前奔跑,想要第一时间吃到酥脆喷香的鸡柳。
我和沈红丹又成为了好朋友,这一次,我内心是很尊敬她的。
每天放学后,我们一起相伴着走出校园,她会去父亲的小摊前帮忙,带着笑脸帮着父亲收钱找钱,毫不避讳来来往往的老师同学。倘若遇到同班同学,她还会主动向父亲介绍,并让父亲给他们多放一点鸡柳。刚开始同学们反倒不好意思,后来看见沈红丹一副落落大方的样子,渐渐对沈红丹父女俩涌起一股亲切感,都很拥护沈父的生意。再说了,沈父的鸡柳又好吃,量又足,让谁买谁不开心!
我呢,吃五块钱的鸡柳再也不是奢侈的梦想,因为沈父每次都是收我两三块的钱,给我五块钱的鸡柳的量。我自然也不会白吃五块的鸡柳,我很乐意和沈红丹一起帮忙,共同享受收钱找钱的喜悦。
现在的我已经是一名大学生了,和沈红丹也早已失去了联系。我只知道她没有考上高中,也许早已结婚生子。
现在的我已经有了花许多五块钱的能力,可惜却再也没有花五块钱买一袋鸡柳的机会。
少女的鸡柳,从此永远停留在少女的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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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就是这么一个男人,能在我蹲马桶的时候神色自若的在一旁刷牙,能和我腿压着腿的摆大字睡床上,能面不改色的看我掏耳呲牙挖鼻孔的所有丑模样。我和他在一起,唯美很少,偶尔浪漫,但是这并不妨碍他爱我,我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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