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隐藏人生小说短篇
① 经典古代耽美小说推荐
经典?那可太多了!我来盘点一下我看过的觉得经典的文吧!
1.《奸臣有个白月光》by 匪君(首发 寒武)
前世,顾淮笙不走寻常路,曲线救国助烎王赵越乱政谋权,最后把自己作了个人头落地。
赵越承诺:“来生换我来护你,做个闲人,一世安好!”
顾淮笙听进去了,决定不喝孟婆汤。
谁承想,顾淮笙重生了,并且记得一切,而赵越,依旧是那个看谁都不爽的面瘫王爷!
(PS:口是心非傲娇冰山王爷攻vs病娇爱撩混不正经臣子受,这个我是听有声入的坑,裂神大大的演绎超级棒,后来才去补了小说,太太的文笔超可,攻受强强,朝廷上的对峙很精彩!)
2.《质子为妃》by 若无华(首发 同上哦~)
十年前,轩辕澈在西黎王宫里救下了差点被溺死的小皇子,并赠了一半明月玦为信物。同年除夕,小皇子亡于冷宫,他的逝去未曾在西黎王宫掀起一丝波澜。
千里之外却有人放下古琴,拿起利剑,披上戎装,只为有朝一日为他翻覆乾坤。昔日文雅少年却已成了是肩负京畿安危的肃王。星夜赶赴边境劫下了西黎太子,不料终是对他动了情。
恰此时,另一半明月玦却突然现世,朱砂痣与明月光轩辕澈又该如何抉择呢?
(是白月光or朱砂痣?上面那本比较欢脱,这本就好虐,不过白月光的梗永不过时,作者文笔偏文艺,“明月为玦,相思千里。往事已成追忆,此生惟愿执子之手,共话巴山夜雨。”就很伤感了!不过还是很好看的!结局he!)
② 《我眼中的巴金》作文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巴金的作品,几乎每一篇都令我深有感触,因此我的读后感已不只停留在其中的单篇里了,倒是很想来试着谈谈他那别致的写作风格了。
首先,我喜欢巴金的短篇小说,是因为我认为它们很具莫泊桑、契柯夫等外国著名短篇家的风味,如果你在阅读时没有留意作者的姓名,没准还会误以为那是一篇译文小说呢。语调运用娓婉温和,仿佛诗颂般地向读者讲述着现实对人性的脆弱心灵所带来无奈与忧伤,夸张着内心丑恶与善美的脸庞;激动时充满了希区科克悬念电影中诡异的神秘,平静时又仿佛朱丽叶与罗密欧在担忧对她的爱情就好比阴晴圆缺的月亮。巴金的小说中总不乏对人物心理与小说背景的细腻描写,在《爱的代价》中,年青而又无知的主人公像个贪婪的孩子似地委缩在老情妇的怀中享受着她的爱抚,而同时又蠢蠢欲动地想征服眼花缭乱的世界,当他摆脱了过去以为自己将要因迎来崭新的生活时,却发现早已迷失了自我,最终获得绷溃的结局。在《春天里的秋天》中,带着枯叶的晚风轻拂过两个若即若离的忧伤心灵,也似乎预示着年青人注定被时代催残的悲惨命运,在《苏堤》中,如水的月色下隐约透出三潭印月半掩的身影,就在这么一个充满了游览雅兴的美好夜晚,背后却隐藏着一个令人无奈与心酸的故事,读后令人陷入深思……以上大概就是我对巴金小说最初的印象了。
后来在一些晚期作品中,我发现巴金的创作风格与路线有了很大的改变,由热情奔放的抒情咏叹,转向了深刻冷静的人生世相的揭示,例如长篇小说《第四病室》中描写的地狱般的住院生活以及医院和病人之间荒唐的金钱关系,以及《寒夜》中讲述贫苦并患有肺结核的知识分子汪文宣被现实生活无情地毁灭了一切理想,意志消沉最终获得死亡的结局……依然是让人身临其境的心理感受与背景描写,但讲述的却是一个又一个令我们这一代所难以置信的现实,使人在阅读时无法拒绝虽然心中早已充满了对那个世界的厌倦。
我认为不管是巴金在哪个时代的作品,其艺术技始终是超拔群伦的,并随着岁月的冲刷呈现出徐徐燃燃的纯青之火,是绝对值得一览的。虽然至今仍有许多人对他的后期作品作出了极力得否定,认为是在走下坡路,但我想我还没有足够的阅历对此做出什么评价,如果你真想对此有所了解的话,那就需要靠自己去阅读与体会了。
巴金在上海故去,享年101岁。百岁老人巴金,在我心目中一直是和蔼可亲的形象。对青年,巴金多是鼓励;对朋友和亲人,巴金充满着关怀和爱意。
小时候,对巴金的印象并不是很好。小学到初中,语文教科书中巴金的文字是最难记忆和背诵的,他没有华丽的词藻,又不象鲁迅的精典文章中那丰富的哲理和寓意。巴金的《家》没拜读过,看过一小段,觉得人物所处的环境与当时自己的生活相隔太远,封建贵族家庭,对我们这种受红五类思想教育的人来说,天生就是格格不入。看过电影,但每次只看到结尾,而结尾却是太过悲惨。所以说,说实话,我对巴金老人了解的并不多。
我所欣赏的是巴金的为人,和他的“有教无类”的思想。
他是教育家,有着胡适之先生那样广阔的胸襟,对年轻人,他是鼓励多过贬斥。
他也是一个重感情的人,读他的《怀念曹禺》,最后一段,也是点睛之笔,
“十多年前家宝在给我的一封信中,写了这样的话:‘我要死在你的前面,让痛苦留给你……’我想,他把痛苦留给了他的朋友,留给了所有爱他的人,带走了他心灵中的宝贝,他真能走得那样安详吗?”
给人更多的是感动,只有真正的朋友、跨越生死的友情,才能写出这样的话语。
巴金老人的骨灰徐徐撒落在祖国的东海,一个时代已经结束
③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
通过阅读这本小说选,我受到了很大了启发,也使我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有了更好的启迪。下面是我我为您准备的“《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通用8篇)”,欢迎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 篇1
长长的吁了一口气。“这个故事的结局简直离谱的出奇!”我说道。不由会心一笑,但却是带着涩涩的泪水的苦笑……
在一盏夜灯下,今夜终于拜读完了《欧亨利短篇小说集》,心中荡漾起层层涟漪,好像平静的湖面上丢进了块小石子,辗转反侧,有太多的感想。
或许晚上人的思想总是特别的活跃。欧·亨利是美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家,与法国的莫泊桑、俄罗斯的契诃夫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大师”。
欧·亨利的小说情节曲折,扣人心弦,结尾却常常出乎人的意料,这就是所谓的“欧·亨利”手法,即在故事结尾,笔锋一转,让主人公的命运起一百八十度的变化。这变化看来荒谬悖理,实际上却符合事物发展的内在逻辑。所以读者在惊愕之余,仍然感到信服,进而赞叹作者构思之巧妙。
他的小说诉说着一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记叙他们贫困生活中的美好善良,调侃尔虞我诈的势力小人……在这些作品中,他常以“含泪的微笑”抚慰失意的小人物们心灵所受的创伤。于轻松戏谑中蕴含着对生活深沉的感受,对资本主义社会中某些现象发人深省的针砭,对丑恶现实辛辣的嘲讽。
风靡全世界的《警察与赞美诗》是欧·亨利的代表作之一。
小说以幽默、讽刺的语调诉说了苏比——一个穷困失业、无家可归的流浪汉痛苦挣扎的悲惨命运:为过冬,苏比绞尽脑汁惹事生非,想被警察大爷送去“免费旅馆”——布莱克韦尔岛监狱,可是在当时的社会里,却不能如愿以偿;当苏比受到赞美诗的感化,欲改邪归正时,警察却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他锒铛入狱。主人公的反常心理,跌宕起伏的情节,出乎意料的结局,令人捧腹之余又辛酸不已。
《警察和赞美诗》的妙处在于它的“合情合理的违背常理”。作者写主人公的几次遭遇都不重复,有繁有简,给人以妙趣横生之感。人物的语言、行动,也都符合身份。故事写得很诙谐,但在可笑的情节下却潜藏着一条真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就是那样的黑白不分,是非颠倒,荒唐可笑。
欧·亨利的小说可谓是“在平凡中见神奇”,用它那无穷的魅力深深的吸引着每个读者的眼球。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 篇2
欧亨利小说集再很久之前就已经读过一边,再这个寒假我又重新读了一边这本书。
对已经知道结局的我,又是是一重的震撼,再为得到最后的惊人的逆转,所做下的伏笔之多令我不可想象。
就以《汽车等待的时候》为例为了最后年轻男士其实是有钱人,而是那位姑娘是对面酒店的出纳员。比如最明显的当然是两次叫错那位年轻人的名字,把帕肯斯塔格叫成了派肯斯塔格。这与之前的一段中“有五六个显赫的名门贵族,我由于出生关系就属于其中之一。”
向矛盾,同时如此明显的还有女孩误认为冰块是放在香槟酒中的暗示,当然女孩对此的解释十分完整。当然再仔细看的是后还会发现很多。“你应该注意到,我的司机总是在他以为我不在的时候留神看我”其实那是对年轻男子的关注;“他把公园里的主席们宣布开会时的老一套搬出来说”这也时对年轻人身份的暗示;“”可不可以陪你——”“假如你尊重我的意愿”姑娘坚决的说”。当然这篇文章的伏笔很多。其他文章更是如此。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出作者为每个结尾都细心铺垫。给读者一种在阅读侦探小说的同时,更能感受到这位小说巨匠的文学功底。也有点不好意思的说,作者每篇文章的转折并非都十分出人意料,也有的比较简单,而又有些比较死板。
但是,这些并非我重新阅读的最大感受。我不经被那深深隐藏在欧氏幽默小的令人深思的对社会各种现象的批判,为此我在举两个例。
先已经以《汽车等待的时候》为例。文中的那本书则是最好的证明。第一处,“她坐在长椅上看书,白天还半个小时的余晖,可以看清书上的字”。第二处“他的虔诚得到了回报,因为她翻书业的时候,书从她手中滑下来,在椅子上一磕,落到足足一码远的地方。”女主人公的虚伪有所体现,第三次“光线太坏了不适合看书”这无非再一次验证了。第四次,跃然从开头到了文章结尾,“那张花花绿绿的封面使他认出就是那刚才姑娘看的书,他漫不经心地捡起来,看到书名是《新天方夜谭》,他仍旧把书扔在草地上,迟疑了片刻。”这时年轻人以经知道姑娘的身份,而同时这本书依旧留在原地,可能是女孩下一次的诱饵。我不在深究这篇文章了。
倘若要证明我的观点,《幽默家的自白》是在适合不过的,这篇文章一反欧式结尾的风格,全篇以幽默的风格玩起了嘲讽。文章前两段写的非常的有趣:一个毫无痛苦的潜伏期在我身上持续了二十三年,接着突然发作了,人们说我的了这种病。但是他们不称他为麻疹,而称他为幽默,全篇都以这个风格为曲调。讲述了自己从五金公司的一名员工到一名以写些幽默文章为工作的作家再到一位葬礼工作者。由于篇幅有限我就不再说下去。
欧亨利的文章并不是一次性的侦探小说,而充斥对时代的喷斥,对人性的揭露。
也许所有文章都改在读一遍。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 篇3
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他篇幅不不长,但总能带给你长篇小说般绵长的美好回忆;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读去普通,却总能在结尾给你带来极大的震撼;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他没有侦探小说的`神秘,没有塑造显赫的大人物,但他笔下的每一个普通的小人物都让我们在含泪的阅读中绽放温暖的微笑……他就是欧亨利和他的短篇小说。
初识欧亨利还是在小学六年级,语文书最后的选学课文中有一篇叫做《一件运动衫》的小说,文笔朴实,但读完后,那只昂头的麋鹿便在我的脑海里深深扎根了。
于是,阅读欧亨利一发不可收拾。
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最后一片叶子》中,我知道了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片树叶可以永远翠绿不会凋零,那是伟大却极其贫穷的画家贝尔曼用生命的画笔描画的,这永不凋零的常春藤叶唤起了琼西生的欲望;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中,我知道了原来有一种付出是可以割舍自我的:德拉为了给丈夫的金表配上一副精巧的表链,忍痛卖掉一头美丽的长发,那是“像一股褐色的小瀑布奔泻闪亮的长发”;同时,丈夫吉姆为了给妻子的美丽长发配上爱慕已久的玳瑁发梳卖掉了三代祖传的金表。只求付出的爱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谁能说这对穷夫妻不是度过了最为幸福的圣诞节呢?
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两位感恩节的绅士》中,我知道有一种承诺是可以用生命捍卫的。没落的财主尽管自己也食不果腹,但他依然铭记每年在感恩节要让一个流浪汉饱餐一顿,结果自己却饿晕了;而穷光蛋为了感谢财主的恩赐,尽管自己已经受施舍填饱肚子,但还是大快朵颐了财主的美餐以致胀破了肚子……
有人说,欧亨利的小说,最吸引人的是他的出其不意的结尾,正因为这样的结尾,所以被称作“欧亨利式结尾”。说实话,起初我也被小说的结尾深深吸引,因为他总是在你认定了结局时出其不意地给你惊喜。但在我一次又一次阅读他朴实但精致,雷同却神秘的故事后,我想我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震撼了,这份震撼恰恰来自欧亨利笔下那群贫穷、卑微的小人物,他们个个充满爱心、充满毅力,就这样温暖而坚定地走进读者的心灵。
俗语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欧亨利告诉我们,金钱不是万能的,真正打动人心的恰恰是你的心灵。一个纯洁高尚的灵魂,即使他衣不蔽体,即使她食不果腹,他也依然是我们心中的巨人。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 篇4
看一个人的小说,要从了解这个人开始。欧亨利一生命运坎坷,常与落魄的小人物们在一起,逃亡7年后在狱中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最终成为了和莫泊桑、契诃夫齐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这也大概铸就了他淳朴幽默的小说风格,也让他拥有了宽广的胸怀。毫无疑问,《麦琪的礼物》和《警察与赞美诗》是欧亨利经典的代表作品。
《麦琪的礼物》描写了一对夫妇各自卖掉了自己的宝物给对方的宝物添彩,让人回味深长,它不仅告诉我们真爱无价,更凸显了命运的现实在高贵的真爱面前的冷酷。《警察与赞美诗》戏剧性的结尾让人啼笑皆非却又沉思良久。他告诉我们人终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正可谓“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告诉我们当人想做一件事时,可能必须要无可奈何的放弃了。这就是人类的“悲剧”;然而真正积极乐观不会等到这悲剧的发生。
的确,欧亨利十分擅长结尾。他经常戏剧性地设计情节,埋伏笔,作铺垫,最后在结尾处让人物的心理情境发生出人意料的变化,或使主人公命运陡然逆转,使读者感到豁然开朗,柳暗花明,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不禁拍案称奇,从而造成独特的艺术魅力。被称为“含泪的微笑”。
我想欧亨利把小说的灵魂全都凝结在结尾,让读者在前的似乎是平淡无奇的而又是诙谐风趣的娓娓动听的描述中,不知不觉地进入作者精心设置的迷宫,直到最后,忽如电光一闪,才照亮了先前隐藏着的一切,给读者一个大大的惊喜。描写小人物是欧亨利的短篇小说另一大特色,其中包含了深厚的人道主义精神。欧亨利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深谙下层人民的苦难生活,同时也切身感受过统治阶层制定的法律对穷人是如何无情。
因此,他把无限的同情都放在穷人一边。在他的笔下,穷人有着纯洁美好的心灵,仁慈善良的品格,真挚深沉的爱情。但是他们却命运多坎,弱小可怜,孤立无援,食不果腹,身无居所,苟延残喘,往往被社会无情地吞噬。这种不公平的现象与繁华鼎盛的社会景象相映照,显得格外刺目,其中隐含了作者对自己命运的愤愤不平。
总之,欧亨利为我们不仅留下了宝贵的文学作品,更为我们留下了“一粒沙里看世界,半瓣花上说人情”的现实主义思想。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 篇5
我认为至今为止有三位伟大的短篇小说大师,他们分别是来自法国的莫泊桑的巴尔扎克,还有来自美国的欧亨利。
其中我最喜欢得便是欧亨利短篇小说集,从初一到现在为止,我一共读了四遍。记得读第一遍时,感觉真的是味同嚼蜡,苦涩难懂,只读一点就止步了,后来又仔细的读了几遍,读的遍数越多,就感觉这本书变的有趣了。
我也从文中体味到了作者对世界的感情与对周围世人的不解,我读了之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作为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你就对他人对社会有一份责任,这份责任不是他人强加给你的,而是自己应该承担的。
我想在真实生活里他也是同他的作品集里的大多数正面人物一样,具有相同的品德,且我认为他的人生目标并不象世人所说的那样肤浅,我相信他不是那种人,再他的作品里,我看出他还是对世界和生活充满希望的。但是他却好象并不希望将这种感情表现出来,至于这其中的原因,我就不得而知了。
他的小说虽然短小,但是如若细读起来却意味深长,并且一些常常被人遗忘的词语中其实暗藏着作品对其的深刻的评价,虽然我水平有限但是仍然能丛中窥其一二,作品可以说是一个作家的思想结晶,这一点在他的身上得到了集中的体现,他一生所著的作品虽然称不上很多。但却都可以称的上是精华之物。
对于他的作品内容我只能说说我读了之后的感受,那就是“粗(初)读苦涩,细读甘甜。”现在的我因为水平的关系,还不敢于其作品枉下自己的评论,这样是对大师的不敬。
最后,我希望大家都去读一读这部小说,如果你细细研读的话,你就会同我一样品味到其中的乐趣。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 篇6
热闹的圣诞节,一对贫穷而又幸福的夫妻,他们为了送给对方一个最好的礼物,妻子德拉卖掉了漂亮长头发,给丈夫吉姆买了金表的表链。吉姆却卖掉了金表为妻子买了一套梳子。两人相视,便互相了解了心意,温暖的节日依旧。
他们互相为对方牺牲,他们的爱,充斥着浓情与温暖。
……
这只是一些爱的碎片,还有很多很多的爱的故事上演着,作者欧·亨利用精湛的技巧,为主人公惨白的爱添上一抹柔和的粉红色。不管是怎样的故事,热情、矜持、荒唐。故事中都牵挂着爱的影子,温暖你我的心灵。即使故事中挂着幽蓝的哀伤,咧着嘴哭着也是微微笑着的。
我拥有一份特别的感情,这种感情,我不想与别人分享,我只想你会了解我的心意。我开始了解亲情、友情、爱情的幸福定义。对于爱的了解,我这个情窦初开的少女自然不敌前辈们的深刻。但是,我从欧·亨利小说中找到了单纯的爱,特别的爱。
欧·亨利的小说是独特的,它既没有莫泊桑的尖锐,也不似契科夫的悲惨,他的文章有一种特别的味道。像是嚼薄荷叶,一开始心里一阵麻麻的快感,再接着,薄荷清甜的味道便爬上全身,淡淡的喜悦,淡淡的忧伤,欢乐中带着淡淡的忧伤,连眼泪,都是挂着笑的。又像是久久萦绕不去的旋律,一直带给你别样的感受。这就是爱的感觉啊。
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中,正表现了一种别样的爱,它不仅仅局限于花好月圆的喜剧,也不似呼天抢地的悲剧。它就是一种淡淡的混杂着欢乐与忧伤的幸福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 篇7
最近,我再次翻开了《欧亨利短篇小说集》,收获颇丰。欧·亨利原名威廉·希德尼·波特,美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是美国现代短篇小说的创始人;与法国的莫泊桑、俄国的契诃夫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
他出生在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的一个小镇,父亲是名医生,母亲在他三岁时就去世了。他待过西部农场,去过拉丁美洲,当过歌手、戏剧演员、制图员、记者等等;这些丰富的生活阅历为他日后的写作积累下了丰富的素材。
欧·亨利的小说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哲理讽刺类。这类小说大多语言诙谐幽默,通过讽刺某些人和事来阐述想要表达的哲理。
比如《公主与美洲狮》里那个牛仔,为得到农场主女儿的芳心而编造谎言,最后沦为笑柄。《汽车等候的时候》里的女收银员,装成贵妇人向一位年轻人吹嘘自己的身世,抱怨上流社会种种不公,殊不知那位年轻人才是真正见过世面的富人。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寻宝记》。主人公与情敌古德洛共同喜爱的姑娘“不辞而别”;就在此时,一张意外得到的藏宝图却让两人结伴而行。大学毕业的古德诺常常卖弄自己的学识,并嘲笑主人公的市井身份。即将到达目的地时,古德洛却因发现藏宝图可能是伪造的而大发雷霆,退出寻宝。坚持到最后的主人公确实没有找到价值三十万美元的十驮金币银币,却在目的地重逢了跟随昆虫学家父亲搬迁至此的那位美丽姑娘。
第二类是温情治愈类。这类小说最大的特点就是“含泪的微笑”,着笔善良的人们为他人着想的一面,描写人们内心的美好。
如《最后一片藤叶》里的老画家,为了给病重绝望的姑娘带来希望,在大雨天往墙上画上一片藤叶,自己却受寒过世。《爱与牺牲》里的年轻夫妇,为了支持对方追寻理想而甘愿让自己受苦。
还有那篇著名的《麦琪的礼物》。德拉和吉姆是一对贫苦的年轻夫妻;德拉有一头宛如瀑布的褐色长发,吉姆则有一块精致华丽的金表。在圣诞节,德拉剪下自己的长发为吉姆买了一条崭新的白金表带,吉姆却卖掉金表为德拉买了一套小巧玲珑的玳瑁发梳……
在欧·亨利的小说里,我们可以看到人生百态:可喜与可悲,可怜与可恨,可敬与可耻……或许我们会鄙视《华而不实》里贫穷却装成一个纨绔子弟的建筑师,或许我们会赞扬《重新做人》里改过自新为救人抛弃自身功名的罪犯。
欧·亨利的小说就像一盏盏明灯,照亮人们前进的道路。道理我们都懂了,那就努力去做自己认为对的人吧!在自己的故事里书写精彩的篇章,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 篇8
欧·亨利的小说常常在教学课本中作为经典文章出现,欧·亨利式结尾,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令人回味无穷。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其中,《麦琪的礼物》让我最为感动。有人曾说过:“什么是爱,爱就是无限的宽容,些许之事亦能带来的喜悦。爱就是无意识的善意,自我的彻底忘却。”
妻子德拉有一头美丽的秀发:微波起伏,闪耀光芒,有如那褐色的瀑布,长及膝下,仿佛是她的一件长袍。在公寓里的贫穷的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惊喜,可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她知道这点钱根本不够买什么好的礼物,于是她把引以自豪的褐色瀑布似的秀发剪下来,卖了,换来了20美元。找遍了各家商店,德拉花去21美元,终于买到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这可以配上吉姆的那块金表。而与此同时,丈夫杰姆为了给妻子的美发配上一套梳子,卖了自己的金表,买了德拉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梳子作圣诞礼物。当他们互赠礼物时,才发现自己准备的礼物已不是对方需要的,其实不然,他们得到了比梳子和表链更珍贵的礼物——爱。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而且是深深地爱着对方,才会有这样有趣的结局。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这也许是笔者对此文的最好诠释吧。
或许我们现在还不懂爱情真正是什么,而《麦琪的礼物》就能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借鉴。在这个金钱可以买卖爱情,心理和感情出现畸变的社会中,这对夫妇的感情充满了浪漫的理想主义色彩。有了表链,但没有了金表;有了发梳,但没有了美发。这似乎啼笑皆非的结局,包含了令人心酸的悲剧,正是这种巧合,那种至高无上的爱情,才更见真挚、纯洁。
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人性的异化和畸变。读者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欧。亨利的小说就是有这种魅力。
④ 《人间失格》后面的短篇小说是什么意思
人家是个最后的几篇故事,是要告诉读者,这个作者的一个生前经历,想要让作者和读者的距离拉近一些。
《人间失格》(又名《丧失为人的资格》)日本小说家太宰治创作的中篇小说,发表于1948年,是一部半自传体的小说。

《人间失格》以“我”看到叶藏的三张照片后的感想开头,中间是叶藏的三篇手记,而三篇手记与照片对应,分别介绍了叶藏幼年、青年和壮年时代的经历,描述了叶藏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丧失为人资格的道路的。
作品中太宰治巧妙地将自己的人生与思想,隐藏于主角叶藏的人生遭遇,藉由叶藏的独白,窥探太宰治的内心世界——“充满了可耻的一生”。在发表该作品的同年,太宰治自杀身亡。
⑤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因此,我个性喜爱读书,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岳飞全传》,这本书我五岁时就开始读,到此刻我读过最少八遍呢!对这本书我实在是爱不释手。
《岳飞全传》一听名字就明白里面是写岳飞的,可是,岳飞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你们和我一齐去看一看吧。
说到岳飞,大家都明白他是我国宋朝著名的抗金英雄,但他小时候却有过一段悲惨的童年生活呢!
在岳飞出生的第一天,大家都很高兴,可是完美的生活总是太短暂,岳飞出生后的第三天,由于黄河决堤发洪水了,他的父亲让他和他的母亲一齐坐在大花缸里,顺水漂走了,幸好被好心的王员外给救了,他们才算活了下来。
岳飞7岁时,岳母开始教他认字写字,小岳飞学得很快,也很勤奋。之后,岳飞又拜周侗为师,学习武功。长大之后他成了一名大元帅,许多叛军的首领都投靠了他。他和这些英勇的将士们为国立了大功。
岳飞不仅仅为国立功,而且十分孝敬岳母,岳母见岳飞忠孝两全,但又担心他被叛贼引诱做对不起国家的事,就在岳飞的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字,这四个字伴随着岳飞,度过了他英勇的一生。
之后,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奸贼秦桧勒死在风波亭上,老百姓都为岳飞的死叫怨。岳飞死的时候才32岁。但他的英名将流芳百世。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一向激励着我,激励我从小就要好好学习,争当四好少年,长大做祖国的栋梁之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我家有许多书,有《冒险小虎队》、《查理九世》、《世界名著》、《侦探故事奇观》,可是我最喜欢《安徒生童话》。
我最喜欢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讲了一个小女孩在除夕的夜里穿着妈妈的大拖鞋,穿着补丁的裙子。突然,有一辆马车飞奔过来,把她撞倒了,两只鞋子一只丢了,一只被一个小男孩给拾去。小男孩穿着厚厚的棉袄,嘴里还说:“我要是有孩子了,我要把它当摇篮。”说完,就拿着拖鞋走了。小女孩只好光着脚走,她太冷了,在墙角里擦亮了第一根火柴,面前出现了一个火炉,她刚想把脚伸过去烤烤时,火柴熄灭了,火炉也不见了。她擦亮了第二根火柴,出现了一桌子吃的,上面有蛋糕,梅子,还有烤鹅。烤鹅站了起来,向她走去,当她准备吃的时候火柴熄灭了,烤鹅也不见了。她擦亮最后一根火柴,出现了一个圣诞树比她在富人家里看到的还大,上面插着上千根蜡烛,小女孩刚想摸一下,圣诞树消失了。
跟她比起来,我们实在是太幸福了,有宽敞明亮的教室,过年了还可以有压岁钱······如果她来到我身边,我会给她吃好吃的,买好玩的,带她去旅游,让她过幸福快乐的生活。
听了我的介绍,你也很喜欢这个故事吧,那你也赶快去读一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可以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它还可以让我懂得一定的道理……这本书,可以让我缓解压力,感觉疲惫的时候,就捧起它,读上几页,就会感到心里舒畅许多。
然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看的书,那我喜欢看什么书呢?我喜欢看的书很多,比如励志版的书,关于历史的书……然而,我最近迷上了一个系列的书,那就是世界闻名的“哈利·波特”,它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罗琳所写。在这一系列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一本,还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一本,它是整个故事开端,生动的讲述了哈利从出生的那种与众不同,还有他这样的幸运,成为了大难不死的男孩,但是哈里唯一的愿望,就是可以和父母一起生活。哈利的父母都是伟大的巫师,只要哈利一到年龄,他随时都可以到霍格沃斯去上学。在通过哈利波特拿到魔法石并且打败伏地魔的过程当中,那是段惊险又刺激的旅行。哈利·波特的聪明、勇敢与他天生的命运,紧紧的联系在一起,但是,如果没有他的两个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也并不能再一次打败伏地魔。虽然他们三个好朋友,不能算是十全十美的,但是他们可以取长补短,罗恩的一手好棋,赫敏的聪明好学,再加上哈利的天生潜质和勇敢,真是一个很好的组合!如果他们每个人都努力一点,那么就再也不怕伏地魔的来临了!
俗话说:“三个臭皮匠,塞过诸葛亮”。所以说,这本书不仅让我懂得了团结的力量,还让我也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这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我们每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书籍,我最喜欢的书籍类别是历史类、想象类的书。
其中一本是张天翼写的《宝葫芦的秘密》。
奶奶经常给孙子王保讲有关宝葫芦的故事,一日,王保睡觉后,他梦见了他在跟小朋友们玩钓鱼,谁知他钓到了宝葫芦,宝葫芦告诉王保,它能实现愿望,考试时,王保什么也不会,让宝葫芦找一张能得高分的卷子,宝葫芦找了一张九十五分的卷子,,王保看都不看就交上去了,班主任老师见了,问:“这是你的卷子么?怎么不是你的名字?”王宝一看,这张卷子是别人的,别人的卷子是自己的。而自己的卷子上却一个字也没有,零分。
王宝气愤的走在路上,,看见卖玩具的,可是没有钱,走了。宝葫芦一看,把所有的玩具都“偷”了过来。王宝回到家,看见自己满屋子的玩具,怕妈妈发现,就赶紧把妈妈赶走了,怕露馅。妈妈问他:“你怎么考了零分?你太让我失望了。”王宝伤心的走了出去,宝葫芦安慰他,王保二话不说,把宝葫芦踢了出去,踢到了水里,可是宝葫芦又浮了上来。我不能让别人帮助我实现愿望,我必须要靠自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是这样的。每当我看到书时,就像饥饿的人遇到了面包,情不自禁地阅读起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非《狼王梦》莫属。
《狼王梦》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是我最喜欢的作家。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母狼紫岚,为完成丈夫的愿望,付出了很多。她想让三个儿子当上狼王,但每一次都以儿子的惨死而告终。最后,紫岚为后代铲除危险,在和金雕搏杀时,同归于尽。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肃然起敬,为母狼紫岚这种母爱而赞叹。同时,我也对狼这种动物改变了以往的看法。
翻一翻词典,几乎找不到一个褒奖狼的词语,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从这些词语,我们看出的是狼的凶残。
但是,在《狼王梦》这本书中,狼的形象得到了重塑。这本书中的狼忠诚、坚强,畏惧人类。紫岚,不仅是一个忠贞的妻子,更是一位坚强的母亲。即使最终她失败了,但她的一生却是伟大的,无悔的。
以前,我只要听到“狼”这个名字,就会想起张着大嘴,龇着尖牙的狼的丑恶形象。但现在,就不会了。狼的形象是那样忠诚、坚强。
这本书中,作家沈石溪运用了大量的细节描写和动作描写,把狼的成长描写得十分精彩,引人入胜。文言文在书中恰当的运用,使这本书增加了几分情趣。读了这本书,我的写作水平也得到了提高。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狼王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在所有的书籍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法国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絮佩里写的《小王子》。这个故事通过一颗小星球上的一个小王子旅行中的经历,表达了人类对童年消失的感叹。
我每次读《小王子》都会有被其中的童真所感动,即天真又纯洁。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们忙忙碌碌不能感受到童年中的快乐。时光流逝的飞快,童年中的我们也渐渐长大了,岁月带走了许许多多回忆,带走了幼稚的时光。原本的我们吵吵闹闹,现在却不能再毫无顾虑的潇潇洒洒。
后来我才发现,同学中也有许多人把一本最喜欢的书选为童话故事。有爱徒生的,有格林的,有安东尼德圣埃克絮佩里......童话是虚幻的也是美丽的,时间带着童年一去不返,但是童话故事里依旧有着熟悉的童年遗忘的回忆。没人永远像一个7岁的小孩,我们都会长大,可我们能保留着一颗纯洁的心。没人永远幼稚,但我们对童年的渴望永远不变。因为童话带给我们的感动远比道理带给我们的感悟更深。
每读一遍《小王子》,心里就犹如被清水洗过一样清澈透明。我爱《小王子》,永远的童话。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谁搬走了我的乳酪》,这本书的类型是励志类,因为它带给我心灵上很大的启发,让我懂得成功过后才能享受到那可口的乳酪!
这本书的主角有好鼻鼠、飞腿鼠、奇奇、糟糟,它们在一个地底下的洞穴里找寻着美味可口的乳酪,有一天早晨,好鼻鼠、飞腿鼠就马上通往迷宫里准备挖掘乳酪,而奇奇和糟糟则是好吃懒做,随着地上的脚印来找到乳酪的所在处。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慢慢的乳酪只剩一丁点了,但是好鼻鼠和飞腿鼠则是努力不懈的寻找乳酪的所在处,只有奇奇和糟糟还在原地打转,希望有人能把乳酪放回来。这样过了几天后,奇奇觉得事情越来越奇怪,所以它决定独自去寻找乳酪,也在墙上贴上了许多纸条,希望能让糟糟找到好吃的乳酪,最后,奇奇和糟糟先后到达,看到好鼻鼠和飞腿鼠已经在享用那美味的乳酪,不禁感到羞愧,不过它们也非常欢迎奇奇和糟糟来一起品尝这得来不易的乳酪!
这本书带给我的启发是:“人生不是一条笔直的路,我们不可能会一路顺畅,在探索迷宫的旅程中,为了找到正确的道路,难免会有失落及困惑”,只要我们提起勇气,一定能突破许多难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书,是每个人生命中不可少的东西,她能够让我们打开心灵,看得更远,收获更多。
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莫过于“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苦役犯“冉阿让”, 他因为偷一条面包救济外甥而坐牢十九年的囚犯。 冉阿让出狱后,因身无分文便从米礼爱主教那里偷走了一个银烛台,然而米礼爱主教发现后没有报警,而是让他拿走烛台换钱生活。正是因为米礼爱主教的善良举动感化了冉阿让那冰冷无情的心,浇灭了他复仇的火苗,并继续把这种爱传递下去。冉阿让从一个负罪的恶魔蜕变成了一个高尚的天使,这本书完美的诠释了人性的光辉与伟大,体现出冉阿让与米礼爱主教那伟大的爱。而正是伟大的爱,使得冉阿让心中的银烛台被点亮。
冉阿让的一系列蜕变过程让人黯然泪下,主教身上人性的光辉亦令人感动。他让我明白了:这世间能战胜一切的,不过是一颗充满爱的心罢了。
当冉阿让重新生活时,一个男子却被误认为是他,而被抓进监狱,冉阿让为了不让这个无辜的人受牵连,舍弃了他的一切,重新回到监狱。当他弥留之际却依然为了一个和自己毫无关联的人所着想,当他的灵魂远去时,却已变成了天使。他用自己所做的善事来赎罪,拯救了他的灵魂。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它教会了我:只有去“爱”,去“帮助”,才能收获一个完整的灵魂,收获一份美好的人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草船借箭、火烧赤壁,这是三国里扣人心弦的战争;善于用人的刘备,一夫当关的关羽,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这是三国中形象鲜明的人物,苦肉计、空城计,这是三国里驾轻就熟的计策......一部《三国演义》把我们带进了一个充满魅力的城堡里,让我欲罢不能。
《三国演义》是我看得最投入的一本书了。当刘备三顾茅庐终于请到诸葛亮出山时,我被刘备求贤若渴的诚心所折服,也为他求得良相而高兴;当周瑜和黄盖巧施苦肉计时,我既感慨周瑜的机智过人,又为那一鞭鞭的抽打而忍不住心痛;当诸葛亮镇定自若地坐在城墙之上,悠然自得地抚琴退兵时,我吓出一身冷汗,生怕司马懿识破诸葛亮的计谋;当多疑的司马懿中计退兵时,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同时也为诸葛亮精妙的空城计而拍案叫绝;当赵云在曹军的千军万马中来去自如,单骑救主时,我不禁为赵云的英雄气概所震撼。
看着书,我仿佛走进了那个群雄争霸的三国,我仿佛走进了硝烟弥漫的战场,走进了三国英雄的故事中,与他们一起推杯换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最爱读的一本书是周锐的《哼哈二将》。
三年级暑假,学校的书单上高年级的推荐书目是《周锐校园绿色幽默》系列,我当时几乎看都没看就拉着妈妈去书店一股脑儿全都买回来了。书买回家,随手拿起了一本《方果子当手语达人》翻了起来,没想到刚看了第一篇《密探来了》,就被周锐的风趣幽默所吸引了,在这之后,我又读了好多周锐的书,这本短篇小说《哼哈二将》就是其中之一。
这本书中,搞笑的故事不计其数。鸡毛鸭正直、善良,他在河的上游洗澡,结果把河水染上了鸡毛味和鸭臊气。正巧,河边有家冷饮店,这家店正是用河水做酸梅汤的。顾客们竟喜欢上了这种“怪味酸梅汤”,可鸡毛鸭知道事情真相后,却死活不肯再洗澡了,于是老板就在河里养了50只鸡和50只鸭,结果顾客喝了酸梅汤后上吐下泻,市长知道了以后,立即查封了这家冷饮店。
周锐的作品都很幽默,这让他的小说从我读过的千百本书中脱颖而出,让他的《哼哈二将》成为我最爱读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在我的书架里,有许多会让你看过一遍,还想再看的很多书,如《脑筋急转弯》《十万个为什么》《四大名著》《奥数》《父与子》.......好多的课外书,这些书让我走进了解知识的海洋,可都是我的宝贝呢,但在这些精彩的书籍中,我还是最喜欢《脑筋急转弯》这本书,因为这本书,能锻炼人的逆向思维和迅速动脑思考。
当打开这本书,自然会看到第一页就出了这样一道题:《新华字典》里有多少个字?不爱思考的人会随口而出:很多数不过来的字呀!其实并没那么难,动动脑筋就会知道,答案就是:四个字!因为新华字典里不就是有新、华、字、典四个字嘛!哈哈,动动脑。答案很快就出来了吧!
“一个家庭没有书籍,等于一间房子没有窗子”,“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这些名言名词可都是我从书上知道的,你如果是一个不爱读书的人,看到我这些话,我相信你将来一定会爱读书的`。正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嘛!那样你一定会成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才,所以,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我看过许多的书,每一本书都有着不同的深刻意义,如:《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有不畏艰难的保尔;《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中杨歌的爸爸就算无法找回变回正常的方法,就算一直没有成功,但也没有失去信心......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每天进步一点点》。
这本书总结了一切能成功的原因。如:第一章“成功是计划出来的”,第二章“进步的源泉是坚持不懈”,第三章“高情商赢得未来”......
这本书里有着大量的名言,如:萧伯纳所说的“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还有高尔基所说“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又最珍贵,最容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这些名言让我的生活欢乐而又充实,我一直不肯放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让我记忆深刻。
这本书告诉我们:成功,是每一个人的梦想,但成功又不能一蹴而就。“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有些人的一生之所以平庸或者贫穷,并不在于他缺少希望和梦想,而在于他总是浅尝辄止,半途而废。只要你脚踏实地做好准备,每天进步一点点,日积月累,总有一天成功的光芒会照耀你的一生。
上帝对于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不会偏爱任何一个人,只要自己足够的努力一定会成功,但是获得好的结果也不要骄傲。谦虚使人进步,而骄傲却会使人退步。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坚持一定能够成功,不灰心,不丧气,让成功和自己一点点接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红舞鞋的秘密”,第一次看见,就不太想看,但我还是想说看一些,看到后来我沉迷在这个故事,边看边想象。
这本书里面在说霍艾妮姐姐和霍艾杰弟弟本来生在幸福的家庭,却因为他爸爸〈霍尹文〉的公司遇上财务危机,在一夜之间濒临破产边缘,所以公司决定裁员,霍尹文也在裁员名单中,霍尹文也曾试着找工作,但因学历不高、有点年纪,根本就找不到工作。
自从霍尹文失业以后,他整个人都变了,他不再喜欢与别人说话,但在他失业没多久,因为朋友的帮助,霍尹文在一家酒吧里上班,可是过不了多久,霍尹文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学会喝酒,每天喝的烂醉如泥,回家后,还会对他妻子江春雪拳脚相加,最后,他的妻子因受不了而改嫁他人,远走他乡。
自从他妻子走后,霍尹文的精神更暴虐,整天在工作时喝醉酒,最后也被老板解雇,解雇后,每一天就喝个烂醉,醉了,就对两姐弟家暴,两姐弟因最后也受不了而选择离家出走。最后,两姐弟被一家花店的老板娘收养,但是要每天卖花,在这段期间,两姐弟也经过很多的考验,过了几年,老板娘因钱都被男友骗光,又得癌症,最后也走了。
最后,霍艾妮参加一场舞蹈大赛,在大赛中,她以最高分的成绩获得舞蹈大赛,霍艾杰也变成一个很会画画的人。经过无数磨难的姐弟,最后终于都获得他们想要的幸福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现在是资讯科技的时代,但是网络中还是隐藏着无限的危机,因此网络安全已经变成每个人都应该重视的事情了。
像为了确保个人资料不外漏,我们应该做好安全措施,才不会使个人资料、照片等重要资料让别人知道,虽然网际网络带给我们很大的便利,但是也有许多人使用木马、病毒等各式各样的诈骗以及威胁资讯安全的方法盗取别人的重要资料,所以为了保障个人的重要资产,我门应做以下措施,以确保资料安全:1、电脑不用时要注销2、个人资料应备份3、浏览网络要小心4、电子邮件要过滤5、不明网站不乱开6、软体使用要版权,如果做好以上措施,就可以让重要资料多一份保障哦!
还有许多人会使用网络进行资料查询、交作业、工作或聊天等事情,但是这些人不见得是使用正确得方法去使用电脑,也有一些人很会用电脑玩游戏和写报告,可是,如果没有适当的使用电脑,就很有可能造成反效果哦!还有还有,现在不论文字、影音、图片等都可以在网络上快速传送,是知识财产权更容易受到侵犯,知识财产权的范围非常广,包括:图片、音乐、影音软体等等,因此在引用时,应取的作者的授权哦!
为了安全起见,上网一定要小心,浏览页面时也要谨慎,如过做到以上叙述的事项,就可以保障自己的权利,也不会触犯到法律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最喜欢的一部书是《西游记》。
我喜欢书中的孙悟空。他神通广大,一个跟头就翻十万八千里。它不怕困难,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他的师傅。有一次,孙悟空偷吃了镇元大仙的人参果,还把人参树推到了,镇元大仙一怒之下把唐僧师徒四人给绑了起来。拿着鞭子要打唐僧,孙悟空连忙说:“偷吃果子,把树推到,都是俺老孙干的,不关我师傅的事,要打就打俺吧。”他情愿替师傅挨打。可唐僧肉眼凡胎,还好误会他,经常因他打死了妖精而念紧箍咒。孙悟空从来没记恨过他师傅,从一而终地保护唐僧。
我也喜欢书中的唐僧,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有一次,沙僧去河边取水,八戒去化斋,唐僧坐在地上念佛,突然一只蚂蚁爬到了他手上,唐僧看见了,就轻轻地拿起蚂蚁放在了地上,还为蚂蚁念经祈祷。唐僧实在是太善良了。
我喜欢沙和尚。它是一个老实人,他总是挑着担子,在后面摇摇摆摆地走。沙河尚经常说这样几句话:师傅,大师兄说得对;大师兄,二师兄说得对;二师兄,大师兄说得对……沙和尚憨厚老实,就像一个传话员。
我也很喜欢猪八戒。他胖乎乎的,很可爱。他顾家,在高老庄的时候,耙地、浇水、种菜。他对师傅也很忠心耿耿,在大师兄不在的时候,他也主动担负起保护师傅的重任。
这些人物栩栩如生,有血有肉,所以我喜欢这部书。
⑥ 有没有什么好听的有声小说呢
好听的有声小说推荐如下:
1、《凡人修仙传》
连载于起点中文网的一部仙侠修真小说,作者是忘语。小说讲述了一个普通的山村穷小子,偶然之下,跨入到一个江湖小门派,虽然资质平庸,但依靠自身努力和合理算计最后修炼成仙的故事。

5、《仙逆》
《仙逆》是连载在起点中文网的一本已完结的玄幻修真小说,作者是耳根。小说讲述的是一个资质平庸的少年——王林,机缘巧合下踏入修真仙途,历经坎坷,一步一步走向巅峰,凭一己之力,扬名修真界的故事。
